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抒情的文章

2024/04/22经典文章

西西文学整理的抒情的文章(精选15篇),供大家欣赏,喜欢请收藏与分享。

抒情的文章 篇1

人活着的时候,只是事情多,不计较白天和黑夜。人一旦死了日子就堆起来:算一算,再有二十天,我妈就三周年了。

三年里,我一直有个奇怪的想法,就是觉得我妈没有死,而且还觉得我妈自己也不以为她就死了。常说人死如睡,可睡的人是知道要睡去,睡在了床上,却并不知道在什么时候睡着的呀。我妈跟我在西安生活了十四年,大病后医生认定她的各个器官已在衰竭,我才送她回棣花老家维持治疗。每日在老家挂上液体了,她也清楚每一瓶液体完了,儿女们会换上另一瓶液体的,所以便放心地闭了眼躺着。到了第三天的晚上,她闭着的眼是再没有睁开,但她肯定还是认为她在挂液体了,没有意识到从此再不醒来,因为她躺下时还让我妹把给她擦脸的毛巾洗一洗,梳子放在了枕边,系在裤带上的钥匙没有解,也没有交代任何后事啊。

三年以前我每打喷嚏,总要说一句:这是谁想我呀?我妈爱说笑,就接茬说:谁想哩,妈想哩!这三年里,我的喷嚏尤其多,往往错过吃饭时间,熬夜太久,就要打喷嚏,喷嚏一打,便想到我妈了,认定是我妈还在牵挂我哩。

我妈在牵挂着我,她并不以为她已经死了,我更是觉得我妈还在,尤其我一个人静静地待在家里,这种感觉就十分强烈。我常在写作时,突然能听到我妈在叫我,叫得很真切,一听到叫声我便习惯地朝右边扭过头去。从前我妈坐在右边那个房间的床头上,我一伏案写作,她就不再走动,也不出声,却要一眼一眼看着我,看得时间久了,她要叫我一声,然后说:世上的字你能写完吗,出去转转么。现在,每听到我妈叫我,我就放下笔走进那个房间,心想我妈从棣花来西安了?当然是房间里什么也没有,却要立上半天,自言自语我妈是来了又出门去街上给我买我爱吃的青辣子和萝卜了。或许,她在逗我,故意藏到挂在墙上的她那张照片里,我便给照片前的香炉里上香,要说上一句:我不累。

整整三年了,我给别人写过十多篇文章,却始终没给我妈写过一个字,因为所有的母亲,儿女们都认为是伟大又善良,我不愿意重复这些词语。我妈是一位普通的妇女,缠过脚,没有文化,户籍还在乡下,但我妈对于我是那样的重要。已经很长时间了,虽然再不为她的病而提心吊胆了,可我出远门,再没有人啰啰嗦嗦地叮咛着这样叮咛着那样,我有了好吃的好喝的,也不知道该送给谁去。

在西安的家里,我妈住过的那个房间,我没有动一件家具,一切摆设还原模原样,而我再没有看见过我妈的身影。我一次又一次难受着又给自己说,我妈没有死,她是住回乡下老家了。今年的夏天太湿太热,每晚被湿热醒来,恍惚里还想着该给我妈的房间换个新空调了。待清醒过来,又宽慰着我妈在乡下的新住处里,应该是清凉的吧。

三周年的日子一天天临近,乡下的风俗是要办一场仪式的,我准备着香烛花果,回一趟棣花了。但一回棣花,就要去坟上,现实告诉着我,妈是死了,我在地上,她在地下,阴阳两隔,母子再也难以相见,顿时热泪肆流,长声哭泣啊。

抒情的文章 篇2

秋天直逼着末夏。

清晨的风是微凉的,中午的风是舒适的,而夜晚的风是凉爽的甚至还会让人瑟瑟发抖,这个季节的温度最会让人感冒。

晚风吹得人们直哆嗦,一群年轻人用衣服将身体裹得紧紧的,吸着鼻涕小声的抱怨着天气之凉。

夜幕降临了,搬把椅子坐在院子里,迎面请佛的风,手上贴着一杯热腾腾的水,那是极为爽的,等待着开水变温水,等待着路边的路灯熄灭,等待着青春再次绽放。

秋天到了,不用需要风扇了,打开窗户,凉风习习,裹着被子谁。听着外面动物的叫声很快就能入眠,梦里梦见许许多多的事也不会被惊醒,因为是在是舒适。

清晨,沿着院子移动,桂花开了,香!满满的香气溢满了整个院子,我要将桂花一朵一朵摘下来,晒干,炒年糕吃。我要将桂花的香味留在嘴巴里。

绕过桂花,慢慢的菊花黄灿灿的,亦是耀眼,我藏到菊花群里,近距离的的感受着它们,几朵花紧密的靠在一起,似乎在窃窃私语,有的单独往外翻,好像在远离喧嚣,还有的叶子变黄了,它一点一点的在枯萎,我抚摸着那已泛黄的花瓣,内心五味杂陈。

路过一片林园,一些成熟的果子铺满了整个园子,那些工作人员辛苦的将果子装进卡车里,不一会儿,大大的卡车已被黄灿灿的水果装满了。将他们将这些水果运走,车子一发动,几片叶子就飘落下来,泛黄的树叶落在树根旁显得那么的无助,似乎果子的离开,叶子也要伴随着离开,只剩下一颗光秃秃的树,迷失在秋天里,凉!

坐在石头上,听着一些老人说着今年的水果有多甜,多好吃。她们一边笑一边将水果塞到嘴巴里,发出啧啧的声音。

我却将头望向了那几颗光秃秃的树。

秋天喜迎着初冬。

抒情的文章 篇3

这次我看到了草原。那里的天比别处的更可爱。空气是那么清鲜,天空是那么明朗,使我总想高歌一曲,表示我满心的愉快。在天底下,一碧千里,而并不茫茫。四面都有小丘,平地是绿的,小丘也是绿的。羊群一会儿上了小丘,一会儿又下来,走到哪里都像给无边的绿毯绣上了白色的大花。那些小丘的线条是那么柔美,就像只用绿色渲染,不用墨线勾勒的中国画那样,到处翠流,轻轻流入云际。这种境界,既使人惊叹,又叫人舒服;既愿久立四望,又想坐下低吟一首奇丽的小诗。在这境界里,连骏马和大牛都有时候静立不动,好像回味着草原的无限乐趣。

我们访问的是陈巴尔虎旗。汽车走了一百五十里,才到达目的地。一百五十里全是草原,再走一百五十里,也还是草原。草原上行车十分洒脱,只要方向不错,怎么走都可以。初入草原,听不见一点声音,也看不见什么东西,除了一些忽飞忽落的小鸟。走了许久,远远地望见了一条迂回的明如玻璃的带子。河!牛羊多起来,也看到了马群,隐隐有鞭子的轻响。快了,快到了。忽然,像被一阵风吹来的,远处的小丘上出现了一群马,马上的男女老少穿着各色的衣裳。群马疾驰,襟飘带舞,像一条彩虹向我们飞过来。这是主人来到几十里外欢迎远客。见到我们,主人们立刻拨转马头,欢呼着,飞驰着,在汽车左右与前面引路。静寂的草原热闹起来:欢呼声,车声,马蹄声,响成一片。车跟着马飞过小丘,看见了几座蒙古包。

蒙古包外,许多匹马,许多辆车。人很多,都是从几十里外乘马或坐车来看我们。主人们下了马,我们下了车。也不知道是谁的手,总是热乎乎地握着,握住不散。大家的语言不同,心可是一样。握手再握手,笑了再笑。你说你的,我说我的,总的意思是民族团结互助。

也不知怎的,就进了蒙古包。奶茶倒上了,奶豆腐摆上了,主客都盘腿坐下,谁都有礼貌,谁都又那么亲热,一点儿不拘束。不大会儿,好客的主人端进了大盘的手抓羊肉。干部向我们敬酒,七十岁的老翁向我们敬酒。我们回敬,主人再举杯,我们再回敬。这时候鄂温克姑娘们,戴着尖尖的帽子,既大方,又稍有点羞涩,来给客人们唱民歌。我们同行的歌手也赶紧唱起来。歌声似乎比什么语言都更响亮,都更感人,不管唱的是什么,听者总会露出会心的微笑。

饭后,小伙子们表演套马,摔跤,姑娘们表演民族舞蹈。客人们也舞的舞,唱的唱,并且要骑一骑蒙古马。太阳已经偏西,谁也不肯走。是呀!蒙汉情深何忍别,天涯碧草话斜阳!

抒情的文章 篇4

祖国的山川,蜿蜒起伏,直连天边;祖国的河流,浊浪滚滚,惊涛骇浪。一山一水一世界,一草一木壮河山,这就是我们的母亲河——黄河。黄河滚滚,那万马奔腾、浊浪排空的气势,令人胆战心惊。黄河是万物的原始之母,一切文明传承的发源地。一走进黄河,那訇然作响的声音震耳欲聋,那宏伟壮丽的气势令人望而生畏。“哗——”河水向下游冲去,仿佛冲破大堤的洪水猛兽咆哮着向村庄、人们发起威胁;仿佛黄河母亲撕心裂肺地哀嚎着,呼吁人们保护环境,保护满目疮痍的黄河!

艄公在羊皮筏子上唱着激奋人心的号子,与波浪滔滔、丈尺浪高的黄河作激烈的斗争,随波逐流,随风歌唱,随意划船,英勇无畏。

沿着大堤向下走,那响声愈来愈大,好像把人整个融入到滚滚的浪涛当中,我的耳朵似乎被震聋了一般,也似乎听到了别样韵味的声音,把你越牵越远,虚无缥缈,似天籁,如天音。可是一不留神又回到现实之中,欣赏着那震撼人心的'流水声,看着那一泻千里的黄河,我脑海中涌现了一句话:“长江,长城,黄山,黄河,在我心中重千斤,无论何时,无论何地,心中一样亲……”黄河不仅是宏伟瑰丽,还见证了中国悠久的历史,我们是中国人,要时时爱国,刻刻念国,让中国国强民富,国泰民安!

只要人们保护环境,黄河定会草木丛生,花鸟齐歌。扬我中国河山,定我天下雄威!

抒情的文章 篇5

春天是万物萌生的季节,是清纯的季节,播种的季节。桃花映面,绿树抽芽。你说,春天是生命的摇篮。

应对绿树红花,掬一捧溪水,总会想起厉雪酷冬,冰冻风寒;想起迎风霜挺立的树,破冰行驶的船,几经寒彻方有这灿烂的春天。

你看,冰雪融化着,它推着水波歌唱,歌儿又卷起了浪花。露珠站立在绿色的肩头来到了平野山川;花儿更艳了,草儿更鲜了,它们明白自己的幸福是因为有了冬的洗礼,冬的战斗,冬的牺牲;它们在生长中吸收了冬的坚毅,冬的清纯,冬的血液。

置身在这春光绚丽的队列里,哪能不热爱这播种的季节。站在梅花从中,必须会情不自禁思索,想一些什么呢?

也许想春的广柔,人们只有努力付出包括汗水与智慧,它回报的礼品方会更多。春天是严肃的,一阵阵春风把一切渴望新生的植物,一概吹醒吹绿。春天是勤劳的,人们如果不抓紧耕耘,一年中只有叹息。春天是明媚的,它同阳光一齐灿烂,让笑声悠远悠长。

春天又是短暂的,人们务必抓紧这完美的时光,准备一年的基础,相反,秋天会变成对你的审判。因此,明媚的春天是多么珍贵。

从春天的播种,想到未来的耕耘,只有拉紧时间的手,不停顿,用心改造荒芜的土地,种植优等的禾苗,再经过夏天的管理,不怕未来没有好的收获……这,正是万物萌生的春季的气质,是朋友思索的源泉。

抒情的文章 篇6

一往情深深几许,深山夕照深秋雨...

一卷诗画,不问红尘,我却无法忘记暮雨当年,你温柔的眼神。

我在最美的年纪,遇到你,春风扶栏的喜悦,梦里梦外的芳菲。不遇云雨巫山,只逢瑶台月下。每一秒,如晴空万里撒过的骄阳。

直到现在,我还不相信,每次执手相依的话语,是我的梦,不是你的承诺。

华灯初始,尽觉寒夜袭人,害怕最黑的时候,却偏偏总是睡意全无。潇潇暮雨,湿了木窗,当年的雨是下了几世吗?不,如今已是深秋时节,落叶碎了一地,我的诗情画意已等了千年。

如果记忆可以封存,我愿停留在当年,没有雨,没有你。

几世轮回,依然可以洒脱。几番风云,不及心间巨浪。我守着夕窗,被这潇潇雨声乱了心神,只怪自己,将这一卷诗画,绘得太美。

是我错了,你不曾给过我任何承诺,我又苦苦等着什么呢。你只是说你爱我,只是爱我,我却当成了一切的依靠。遇见你,是我今生的美好,是我太认真了。

我以为我的天堂是你种下的玫瑰,因为你曾说过会为我撒一片花海。我以为每年的三月,春风十里你不会忘记,因为你说我的世界你是唯一的阳光。我以为每一次受伤你会义无反顾保护我,因为你说过你会永远在我身边不让任何人欺负...

我不知道珍珠的光芒是否还在,只觉眼角的焦灼心里的无助。你抚不去的泪,汇成当年的雨,落了几个秋。

这秋,来不及道一语珍重,浓浓于心,卷起当年的梦,还念着那片诗远长河。潇潇暮雨,夕窗清月,不过当年无法释怀的疏影。我在这里,独自一人,拾落着这深秋的雨。

抒情的文章 篇7

春天悄悄地来到了我们身边,一切显得那么安静自然。又是一个双休日,我想和家人一起出门去走走,女儿不想出门,我和爱人骑车走出了家门。

一场春雨过后,大地被雨水洗过,走在大自然中,一股泥土的芬芳,给人一种清爽、惬意的感觉。山更青,树更绿,让人有目不暇接之感。

不知什么时候,春姑娘悄悄地给山林换上新装,嫩绿的新叶站在枝头,在阳光的照耀下是那么惹人注目。田野里,青青的麦苗正迎着温暖的春光伸直腰杆,舒枝展叶,拙壮成长。金黄|色的油菜花,散发出浓郁的芳香,和着轻柔的春风,扑鼻而来的花香沁人心脾,让人心醉。一群群的蜜蜂在花丛中飞舞,“嗡、嗡、嗡”地唱着愉快的春之歌。雪白的梨花,一簇簇,一丛丛,在春风中摇曳着,那嫩绿的新叶,簇拥着花束,在枝干上随风轻舞。再往前走,来到一片桃园,粉红的桃花就像一片彩色的云霞,落在翠绿的山间。枝头满是桃花,娇艳的花瓣围着白色的花芯,是那样的纯洁、那样柔美、那样安静。我都不忍心靠近她,怕不小心碰着她,伤着她。簇拥着的花团中,不时地有一两个绿绿的小叶芽探出头来,欣赏这迷人的春光。还有那含苞欲放的花蕾,张着红红的笑脸,羞涩躲藏枝头,展示着她的风韵。

青山、绿树、鲜花就是一道美丽的风景,远处那白色的小楼房掩映其中,犹如走进了美丽的童话世界,让人忘却工作的疲劳,心中的烦恼。

走在春天的大自然中,陶醉在这春光里,拉着爱人的手,在这春光中走过我们的人生。

抒情的文章 篇8

清晨,天上飘落一阵细雨,把马路上弄得湿漉漉、油亮亮的,风,裹夹着丝丝寒意在楼群中窜突,老去的枯叶经不起这摇荡,纷纷告别母体,随风飘落。这一刻,在这老秋的早晨,走在树丛中的我,面对着枯枝败叶这满眼凄凉,伤感之情油然而生,不由得想起了在这个季节早逝的大姑,想起了我们相处那短暂时光里的点点滴滴。

大姑是我家第一个知识分子,是我家的骄傲。

大姑小时候应该说是很幸运,早早进到城里开始了读书生涯。要知道,依照那时农村的条件和人们的思想观念,女孩子能够读书,并且还是在城里读书那真算得上是凤毛麟角,我真不知道我那没文化的爷爷奶奶何以如此开通。大姑的`书一直读到了长春邮电学校,应该属于中等专业技术学校,那时候人才奇缺,所以很顺利分到了多伦县的大仓乡邮电所,并辗转于黑山嘴、大河口乡,后来因为夫妻两地分居,并且还有了孩子,才几经周折,调入锡盟邮电局。从这件事上还可以看出,那时的人事部门还是很近人情的,要是搁在今天,以夫妻两地分居为理由调到一起是断无可能的。

我是高中转学到锡盟才与大姑有了更多的接触的,先前只有年节的时候大姑回家探亲才能见到她。有几年,大姑把表妹寄养在我家,因思女心切,虽路途遥远交通不便,姑姑也是每年都要回去,我也就通过姑姑回家时接触过那么几次,当然谈不上多了解了。

高二临毕业那年,我从东北农村转学进了锡盟蒙中,在大姑家住了半年。说真的,这样一个大小伙子的到来,对于当时的一个并不富裕的工薪家庭来说确实负担不小,况且,当时粮食肉类很多商品都实行供给制,根本没有我这外来“黑户”的份,所以事实上我等于分食他们的口粮。但是姑姑一家非但没有怨言,而且总是把我的一切打理得那么好。我从小养成了不看书就睡不着的毛病,在姑姑家依然如此,所以常常看着书忘记关灯就进入梦乡,这时候都是姑姑算好了时间,在我睡着后悄悄走进我的卧室把灯关掉,从来也没因此说过什么。大姑是个慢性子,也因此做家务的速度显得慢一些,但是慢有慢的好处,那每一顿饭,每一顿菜都做得精致可口,即使多数为粗粮,在她手底下也都捣鼓的细致可口,让人胃口大开。那时候物资供应很紧张,别说收入低,就是有钱也很难买到计划外的食品,尤其是细粮和肉类,所以平时基本上都是玉米面、高粱米之类的粗粮。在农村,一般吃的都是当年产的新玉米,这样的玉米,外表光鲜红润,视觉上就能唤起人的食欲,再经过传统工艺在石磨石碾上加工,烹制出的食品才香甜可口。城里人吃到的大多都是陈年旧粮,其中玉米的馨香早已随着时光的流逝而飘走于九霄云外,有的还掺杂着库存过久的霉味,口感粗糙难以下咽不说,还常常让人感到烧心胃酸。为了大家能够开胃吃得饱,姑姑可以说是绞尽脑汁,她在玉米面中掺入少量白面或莜面,然后经过发酵,加入少量食用碱,蒸制出“二代王”,吃起来松软香甜,口感就细腻多了。有些时候,姑姑还把发酵过的玉米面烙成发面饼,虽然这其中的程序麻烦一些,但也会增加人们的食欲。只有到了周末,才能改善一次伙食,吃一顿饺子。也是那时,在姑姑的指导下,我学会了剁馅包饺子等一些做饭的手艺,让我在后来的单身和成家后的生活大大受益。

大姑除了上班,其余的时间都是在家里忙碌着,就是偶尔去几个要好的邻居家串门,手里也总是拿着毛线活,一边聊天,一边忙碌着。那时的人们都穿自家编织的毛衣毛裤,甚至毛线也是自己用传统的工具纺出来的。当然,这纺线和编织都很费时间,需要足够的细心耐心,但很多成年妇女都乐此不疲,而且经常凑到一起,切磋技艺,交流心得。姑姑编织毛衣的手艺非常细致,几乎可以说是一丝不苟,稍不如意就拆掉重来,所以做出来的毛线活总是那么平整匀称,精致漂亮,令单位姐妹和朋友们羡慕夸赞。

姑姑虽然也是上班一族,单位工作也不轻松,但家里的事务一直料理得井井有条,相夫教子,为人妻、为人母的责任总是做得那么到位。不仅如此,她在单位也一直是业务尖子、技术权威。记得第一次去姑姑的办公室时,我就如刘姥姥进了大观园,满眼满脸写满了惊奇。或许是我孤陋寡闻,但确实是如此,那是1975年,整个中国还很落后,整个中国工薪阶层的办公条件都很落后。整个锡林浩特一座城市只有盟公署和军分区的办公的地方是楼房,其他地方甚至连阿纳旗的旗长们都在贝子庙那的平房里办公,还点着土炉子,地上铺着粗糙不堪的红砖。我姑姑的办公室不但在楼房里,暖气也是热乎乎的,而且地面还铺着地毯,那屋里既温暖又整齐干净,真可以说是纤尘不染。当时我真是羡慕不已,心里想将来若有姑姑这样一份工作和这样的办公条件就足矣。

由于她业务精湛,工作上又兢兢业业,一丝不苟,所以赢得了同事们对她的尊敬和爱戴,我虽然去她办公室的次数就是有限的几次,但每次都看到姑姑的同事或徒弟们毕恭毕敬地称呼姑姑为师父,内心变升腾起对姑姑的崇敬。当然,除了技术原因,这其中也有姑姑为人处世的方式和个人性格的缘故。姑姑是个温婉的人,从不与同事争吵,也不给别人添麻烦,说话语气温顺,态度和蔼,这样的人自然会有更多的人气和更高的威信,也因为这些,姑姑曾数次被评为单位的先进工作者而受到表彰。

进入晚年,大姑也从岗位上退下来了。退休之后,大姑一心埋头于家务,每日打理着一家人的一日三餐,整个一个家庭主妇。那个时候,我住在乡下,妻子正要临产,为了安全起见,姑姑把我们早早邀到她家,并给我们在医院的妇产科约好了床位,只要出现征兆,马上入院。那些天,姑姑就像一个婆婆,也像一个母亲一样精心照料着妻子,每日的三餐精心地搭配伙食,并不断给传授孕妇、产妇以及育儿要注意的事项,让我和妻子感动不已。临产日期已到,可是妻子那里仍无反应,恰好此时妻子调动事宜或得批准,通知我去办手续。期盼已久的是,终于有了头绪,自然欣喜异常;可是她原单位离市区一百多华里,那时道路情况不好,交通极不便利,来去至少要两三天,这边妻子正面临生产,做丈夫的我怎敢离开?看到我的犹豫和为难,大姑说:“没事的,你去吧,这边有我们呢,医院已经安排好了,只要有了动静就住院,医生比你有办法,你就放心走吧。”听了姑姑的话,我终于心里有底了,于是我放心地离开,并很快办完调动手续,于第二日返回。也是在大姑的精心呵护下,妻子顺利生产,我们的长女健康地来到人间。

大姑晚年非常不幸,患了脉管炎,并且双脚皮肤开裂,出血不止,总不愈合。当时的医疗条件及其落后,大家也没多少医学常识,甚至好长时间都没诊断出结果。那年秋天,远在东北的父亲大概想我们了,拍来电报,以不容商量的口气命令我们回家。临行前,我们姐弟四人曾去探望了姑姑,告别时,姑姑竟然流下泪来。当时我们真没多想,只是觉得人老了容易伤感,看到我们回家,姑姑也动了思乡之情。谁料,这一次相见,竟成永别,姑姑在我们回乡的稍后病情加重,住进北京的大医院,并被查出是脉管炎。做截肢手术,大姑犹豫再三,不忍心成为残缺之人,让自己余生成为家人累赘,最终没能同意手术,结果病情急剧恶化,引起血液感染导致败血症,年仅58岁便匆匆离世。

其实,除了脉管炎,大姑几乎没得过什么疾病,身体一直是很健康的。据大夫说,这脉管炎也并非先天遗传,而是后来的一些不良生活习惯导致的。大姑吸烟,而且历史悠久,据说还未成年就已成瘾。这几十年的吸烟史,导致了体内血液中血栓形成,进而堵塞血管,造成下肢坏死。其实,这病要是早预防,早治疗是不会到最后的严重地步的,只是当时的医疗条件差,人们的医疗知识贫乏,最重要的是大姑只关心他人,对自己关心重视不够,到最后怕截肢残疾给亲人带来拖累,致使病情恶化,诱发了败血症。

有时候,我真觉得上天不公平,为什么要早早夺去像大姑这样好人的性命,而一些品行恶劣之人却能够好好活着,甚至长寿呢?

风,一阵比一阵强劲,树木,摇晃的幅度也越来越大,地下的落叶被裹夹着飘到远方。我知道,这一刻他们对母体是多么的留恋和不舍。如今,我敬爱的大姑已经离开我们23年了,想象,当年她撒手人寰的那一刻,是该多么的留恋家乡,留恋亲人,留恋人间啊。唉,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此事古难全。这样的时刻,我们只能幻想,已经早逝的大姑羽化成仙,在天国那边过着更逍遥更快乐的生活。

抒情的文章 篇9

她,是一个对我来说比女朋友还重要的人,从相识到相知,她的好以一种难以察觉的速度在增加,以致今日我已经不能把与我的生活分开。说一句很没有良心的话,我已经习惯她对我好了,我怕以后我会渐渐的觉的她对我的是应该的,是必须的。

或许你会说,她可能一直喜欢我,一直对我好,只是我蠢到一直都没有发现罢了。我可以肯定我们之间的感情虽然决定不会比爱情差,但更不能等同于爱情,这是一种很特别并且很珍贵的关系。以前的我喜欢用红颜知己来形容她,因为她是一个让我觉朋友不足以形容她的好的人,现在我觉的红颜知己不足以形容她的好,感谢苍天让我拥有这样的一个人,小生觉的这是天道对我的眷顾。

今天是2013年的第一天,翻着我们的聊天记录,回忆过去的点点滴滴。你给我的世界带了欢喜,多了你,生活多了一份快乐。我告诉你说我怕有一天我会觉的你对我的好是必须的,是应该的,你却告诉我本来就是如此,你对我的好,在你的生活早已形成习惯,是应该的,是必须的。

我已经习惯了你的好,请让我自私的要求,让你对我好一辈子吧。点点,大大觉得你的好,我无以为报,那么就让我一辈子都享受你的好吧!

倘若可以,让我变成吸血鬼吧,一个很帅,很厉害的吸血鬼。这样我就可以满足你的愿望了,呵呵。

抒情的文章 篇10

“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这是我很喜欢的一句诗。我想在那水天一色的景色里,我能更好地怀念过去产,展望未来。

小学时,时光中充满了欢乐,跳绳,踢键子。扔沙包……这些都是我所珍藏的回忆,当打开这些回忆时,我开始怀念,怀念那无忧无虑的时光,无忧无虑的童年,无忧无虑的自己,那时的`一切单纯而美好,如同梦境。

时光的车轮在转,当初那个头发短短,如同假小子的小女孩渐渐迷上了书本,在书本的世界里,我认识更加宽广的世界。我知道了古今中外有无数文人侠士,英雄帝王。他们在他们在历史里闪耀着辉煌。我向往,我追求着那样的人生。而现在,我怀念碰上小时候单纯的憧憬。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所阅读地已不再限于史书与名著,我开始接触小说,并为此而废寝忘食,现在的我坐在这奋笔废书,不经意间又想起了上一个夏季,我怀念着与朋友的玩乐,沉浸小说间的快乐与迷茫,校园生活的快乐时光……这些如同珍宝的东西再次被我想起时,我的心里总是伤感,时光在不断向前,所有的美好都已成过往。

整个高三,我都在疯狂地崇拜着一个人,最强智者——楚轩,“才知独绝,世无其二”,这是我所能想到的最适合他的评价。在整个《无限恐怖》中,他虽然只是配角,但他早已盖过了主角的光彩,在我看来,世上可能会有第二个郑咤,但绝不会再有一个楚轩。

他是近乎完美的。他的五感缺失,造就了他在才智上的完美。但我却希望他能拥有五感,学会感情,因为那个冷漠的他让我们所有喜爱他的人为他悲痛。

“愿汝来世,得菩提时,身如琉璃,内外明澈,净无瑕秽。”这句话送给楚轩,也送给自己,希望我们不需要等到来世,就能如同琉璃般明澈。

秋天到了,我的夏天也随之过去闻,在那个夏天里,我遇到了一些人和事,它们让我成长;在那个夏天里,我遇见了楚轩,他让我坚强前行,在那个夏天里,我遇见了那些美好回忆,它们让我微笑向前。

仓夹嘉措曾经说过:“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 不负鎁,”既然这“双全法”寻不到,那么我就弃一边吧。再见,小说;再见,楚轩。现在的我应该迎战高考,奋勇向前,待到下一个秋天,我们将会再见。

秋天的怀念,它悼念了我已逝的过去,现在的我将一切杂念锁进盒子,当下一个夏天过去产,我定会微笑再决打开盒子。那时的我定用成功来迎接秋天。

抒情的文章 篇11

一场淅淅沥沥的清明雨过后,不经意间,桃红渐褪的长堤上,湿润的柳梢,绿了。晴光暖照里,弱柳扶风,秀色正嫩,千般婀娜。漫步在柳丝轻拂的草径上,肺腑间,就如初涨的溪水一样,既温软,又明澈。泥融沙暖的季节里,迟来的燕子,在轻快的翻飞中,斜剪春晖、呢喃低语。生机葱茏的眼帘外,流金的菜花和涌翠的麦苗,渲染出一围浓郁而闲适的田园风光。

我喜欢在花影阑珊的日子里,轻挽丝丝缕缕的烟雨,无需撑伞,一个人默默地走在柳色沾衣的河堤上。在一阵诗情画意的微醺中,我与清丽的梅风笛韵一起,轻轻走入一幅疏淡而工巧的水墨画,于是,音缓韵长的二月雨,淋湿了我的发梢和衣襟,而我无眠的感觉,却在黄昏的另一端,不停地寻觅——思绪萦绕的故乡。流连在小桥流水的背景里,我依稀看见,一叶扁舟,在“夹岸桃花蘸水开”的时候,轻摇一江蕴碧的春水。此时此刻,你的意象,便在我温暖的眼神里,款款凌波、含羞抽簪。入夜,我的睡梦里,蒙蒙细雨中,一定会有乌瓦粉墙、青石小巷;帘卷西窗时,也一定会有红杏绿柳、草长莺飞……

我喜欢在骤雨初歇的夏日,一个人静静地端坐在清凉的柳荫里。眼前,一泓秀水,一池荷花,几只蜻蜓,交织成艳阳下一首纤丽而婉约的宋词,让人在圆荷滴露的想象中,斟满一壶闲茶,然后,斜倚东风十二阑,独自品味江南水乡的烟柳画桥,和烟柳画桥上――那朵粉红的阳伞。终于,田田莲叶间鲜活的游鱼,以一段平平仄仄的韵律,写入我回肠荡气的诗行。醉眼迷离之间,我看到盛装出游的画舫,在一片不绝于耳的丝竹交响之中,摇曳一橹飘红的流水,在南宋清亮的湖光山色里,随着我手中徐徐打开的折扇,渐行渐近,又渐行渐远。那一阙粉香扑鼻的宋词啊,最终化作我耳畔的天籁之音——柳浪闻莺、夜半钟声……

我喜欢在暮霭沉沉的秋天,伫立在菊香淡淡的杨柳岸,用饱蘸寥落的画笔,轻轻勾勒一轴晓风残月的意境。不知道那一只楚天荡浆的兰舟,是不是还能载得动双溪的伤感和忧愁。冥色渐浓的古渡口,有谁,还在西风残照里,舞动惜别的衣袖?纵有千丝绿柳,又怎能系得住游子的漂泊和天涯的浪迹。一树低啭的蝉唱和一杯简约的黄藤酒,永远定格在《雨淋铃》潮湿的记忆里。寂寞,有时候真的可以绽开花蕊,就如江枫渔火一样,点亮你的心灯,让你在无边的思念里,享受一种巴山夜雨般细腻而甜润的孤独。参差的柳影,不一定要圆满一个“月上柳梢头”的等待,带有缺憾的情绪,也许,更深沉,更浓稠,更悠长……

其实,我最喜欢的是一种随心随意、随缘随遇的性格,一如长堤上婆娑多姿的垂柳,并没有刻意的选择和多余的修饰。真诚地表白,可以让人敞开紧闭的心扉;自然地流露,就能诠释美的真谛;随遇而安,就能繁衍出一片又一片拢翠的浓荫。

我喜爱那给我无限遐想和许多慰籍的青青河边柳。

抒情的文章 篇12

月夕成玦

皱褶,年轮,画不圆的圈;年轮,古币,磨不平的圆;古币,孤月,醒不透的缺憾。

——题记

花开花落,繁华一季;春梦秋云,聚散容易;鼎盛时的凋零,团圆时的别离;谁成了谁胸口的朱砂,谁又是谁头顶的月光。

楚歌天

帐外,战场的厮杀愈演愈烈。她知道这是他的劫,张良的计策像壶鸩酒,注入他的咽喉。而她只能是他的负担,若是这样,那是不是告别的时候到了?

入夜,他回来,皱着愁苦的眉,她上前“王,让我为你跳支舞吧,”最后一支了,“王,请将你的佩剑借我一用可好?”说着她上前,将他的佩剑取下。霍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凄寒的冷器在她绝妙的舞姿竟显得柔美。他看呆了,随着她的舞步轻轻和“时不利兮骓不逝,虞兮虞兮奈若何。”楚王本不善诗词,能为她这样,她也算死而无憾了吧。这样想着,将腕中的剑舞到颈项前,划过。鲜血映红了楚王的眼,他想上前,却已来不及。只有一句“大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

乌骓嘶鸣对月愁,

血泪相思镂红豆。

剑舞一曲断肠毒,

只君怜卿死生同。

梧桐雨

入夜,惊坐起。寒意,彻骨的寒意袭来。他离开几年了,一年,两年……早已忘却了。只知道,再没有“倚梅回首”的'娇羞,也没有“才下眉头,却上心头”痴缠,只剩下满衣清泪,剩下伤心枕上,剩下断香残酒,剩下往事愁肠,剩下人间天上。

犹记得,那年云鬓斜簪,她嫁他;记得,那年藕花深处,他陪她;却也记得被弃后的“人比黄花瘦”,记得“离怀别苦”,记得“烟锁秦楼”如今这些也没有了,什么都没有了。只剩下凄风苦雨黄昏后,梧桐夜雨锁清秋。剩下那载不动的许多愁,和“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的心绪。

寂寞寒窗空对月,

红烛泪尽无人解。

云鬟绕尽倾城雪,

谁怜玉臂清辉诀。

月夕成玦,又该如何溯得百转千回的爱恋;月夕成玦,又该如何追寻执子之手的痴缠;月夕成玦,怎样才能留住落花流水的美。

抒情的文章 篇13

昼渐短,夜渐长。温度骤降,清晨下霜。在这个时候,冬天,算是真正地到来了。如诗所绘,“太行初雪带寒风,一路凋零下赣中,菊萎东篱梅暗动,方知大地转阳升。”

到了小雪,北方开始下起雪,细细绵绵,漫漫扬扬,安静下了一夜后,在树枝上积了一层薄薄的雪。北方从小雪开始,昼夜温差便变得很大,夜里可能达到零下,白天可能零上几度或是十几度。

相比起来,南方就是比较暖和的了,温度不会低于零度,也不会有飘雪,但南方清晨的霜,很美,很浪漫。早晨阳光刚醒,植物茂盛的叶子上铺满了薄薄一层霜,能看得清,一粒一粒很小。远看啊,还真很像下雪的样子,叶子上面雪白雪白的。近看呢,闪着金光,散发着太阳的温暖。中午的太阳依旧很暖和。

北方,大多叶子凋零。但“东篱”却“梅暗动”。梅花在初春开放,小雪时节,开始快速生长,在寒冷中长出花苞,然后就是等待,等过严寒,便等到了春天美丽的绽放,其实小雪也是个生机勃勃的节气。

南方此时,秋日的菊开始凋零。如《楚辞离骚》:“萎绝其何伤兮,哀众芳之芜秽。”

说到节气,就不得不说说美食了,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习俗,各个地方的人们也都开始准备着热腾腾的过冬美食。南方尤其讲究。

湖南一带,有农历十月吃糍粑的习俗。最早,糍粑是用来祭祀的,后来因圆圆的外形,大家有赋予了它圆满的寓意。在东南地区,糍粑又叫年糕,也是有着年丰寿高的美好寓意。在小雪前后,人们喜欢爆炒糍粑,粘粘的糯米浆倒在糍粑上面,金黄色的颜色,糯米的香味,弹润的口感,一口咬下,暖意袭来,可谓是冬季佳品。

南方人这个时候也开始做腊味了。广州人尤其钟爱腊味,他们做腊味萝卜糕,腊味煮香芋,很巧妙地把腊味和糕点融合在了一起。我每次看到餐桌上的腊味,都会意识到冬天的到来,感受到暖意,也觉得那喜气洋洋的“年”也快到来了。

一年二十四个节气,唯独小雪最为神奇,它带来了寒冬,也带来了暖意,它带着南北方的差异。看,多神奇。南夏温存,北冬雪飞。

抒情的文章 篇14

春天的阡陌,已被你恣意地开满。偶然经过你的身旁,来不及细看,就被你的馨香吸引,低下头,伏着身子,沉湎半晌。舍不得摘下一朵放在身边,我知道,每个清晨醒来,你都会盛开在我的枕边,安抚着那个刚从梦魇里逃脱、惊慌失措的我。额头惊魂未定的汗水被你温柔的擦干,脆弱颤抖的心几近破碎,还好你的安慰,阴霾重重的天,才得以晴朗了许多。

明媚的光,将尘世的所有阴暗角落全部照亮,为你跳一支轻快的舞,似乎要告诉你,尽管昨夜的梦魇是那么得可怕,我也不愿意让你看出我的惊慌。但是偶尔脆弱,被世事击溃,还是想要躲到你的屋檐下,看细雨纷飞,想着那个在狂风骤雨里瑟瑟发抖的自己,内心不由得感觉到一阵后怕。

嘘,别哭。今夜的琴声那么轻快缠绵,像所有甜蜜的心事如菡萏般盛开,去荷塘里采一把莲蓬,再把你叫上,在月光如泻的石子路旁,分享莲子的美味。你说你晚饭忘记了吃,早已是饥肠辘辘,没事,全给你吃,我不饿,我就看着你。月夜里的马车急匆匆地是要赶向何处,你说,那是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听说那里很美,却从未有人见过那里到底是怎样的一番景象。

每天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去院里看你一眼,担忧昨夜的风雨是否摧残了你的`模样,你是否奄奄一息,再也回不到那个娇艳欲滴的年纪。如果你安然无恙,身姿卓然,薄凉的晨风中仍旧如往时般风情袅娜,那便是此生你给予我的最大的欣喜与抚慰。把围墙筑得高些,外面的风雨是否就不能再侵扰到你?但那时,你是否又会抱怨我把围墙筑得实在高了些,让你那颗本就向往自由的心连看一眼外面的世界,哪怕只是一次,都失去了机会。

若你觉得这墙实在过于高了,你一定要告诉我,我会把它拆掉,不会让它阻挡你的眼光,更不愿你在那深宫似的墙里整日忧愁满面,累积幽怨,最后我成了毁掉你人生自由的罪魁祸首,那是多大的罪过,即便耗尽平生心血,也无法承担。我应当让你像一只小鸟儿一样自由自在地飞翔,而我,就做那棵苍天的大树,虔诚地守候着,相信你飞累了、天黑了的时候总会回家,回到我的身旁。

不管多晚,我一定不会让今夜的灯火熄灭,不会让你在黑夜里迷茫无助的时刻看不见我,此生,我愿做你黑夜里的一盏灯火,把你的灵魂照亮,我亦愿意此生以命为赌,誓死守护在你的身侧,为你执光驱影,为你暮雪千山。

知道你厌倦那些带著名牌的刺鼻香水,那我,就在决定靠近你的时刻,把自己活得纯粹些,打扮得朴素些。你是这么美得天下无敌,你就是这么香得举世无双,多少狂傲的人试图将自己的姿色拿来与你一决高下,最后都被你轻而易举地斩于马下,低首臣服。你不是幸福的象征,却愿意做幸福的陪衬,为了他,你甘心在求爱不成的时候被他踩于脚下,为了她,你甘愿在忧愁无奈的时刻凋落成沙,撒向时光无限缥缈的空洞。你是一个最好的爱人,忠于自己的位置,也陪伴着我迎来那一片片孕育新生的阳光,有时淘气了,我就做一个孩子,淘气地将你摘下,送给那些我所爱的人。你的痛,或许只有在那个人将你顺手丢下悬崖的时候我才能够体会;或许只有在被宠幸之后抛弃,我才能感受并悯惜你的悲哀!

抒情的文章 篇15

国庆节的第二天就是重阳节,又称敬老节。相比昨日欢度国庆的鞭炮齐鸣,彩旗飞舞,重阳节更显出一种萧瑟的气氛来,人们要么登高,要么吃重阳糕,要么遍插茱萸,更有甚者直接便回到了老家与亲人团聚,何人还在乎这点凄清。

然而我家则不同。之前团支部发下通知来说每个学生都要为父母洗脚,并且还要拍照写心得。为父母洗脚的差使似乎历史很是久远,自小学便听说了这样弘扬孝道的方法,大概都是受了尤浩然那条著名的公益广告的影响。现在发生在自己身上,除了自嘲,就是不屑:难道如今的风气是区区一次洗脚的经历就可以改变的吗?

九月三十号晚上,我就把这件事告诉了父亲。我和他关系并不很亲密,因此在提及时也选了一种不卑不亢的态度,他先是愣了愣,然后笑起来,说你还是给***妈洗吧,我生怕把脚伸出来时熏到你们。我不置可否。洗脚——无论为了谁都没有多大区别。

只是我分明见到了父亲眼中那道一闪而过的光。

那天晚上,倒水,拖鞋,洗脚,拍照,一气呵成。我不断地笑,从许多小事中找寻着笑点,仅仅是为了掩盖心中的尴尬。我慢慢地擦着,听着那咔擦声,仿佛在抚摸一座落满灰尘的雕像。父亲也在笑,笑得像个弥勒,笑得像个孩子。

水溅了一地。

终于结束了,我带着余留下的笑意,最后为父亲倒去那盆水。盆磕到了水池边缘,又溅出几点。我终于颤抖着触上那平静的水面,又迅速地缩回,一层涟漪荡起,沾湿了一地情。

水很烫。没有白气。但真的很烫。烫得灼心。

我似乎懂了什么。重阳节……这原就不是给子女们过的节日,所谓洗脚,也本就不是为了让正处于叛逆期的子女们痛哭流涕洗心革面回头是岸的工具,这纯粹就是一次为了饱经沧桑的父母们精心排演的舞台剧,让他们第一次品尝来自子女的成长的硕果,让他们充满希望,相信未来会更好,从而坚持坚持坚持。

即使今后子女的回归带来的落差会将他们压垮,即使明知这仅仅是一抹强颜的虚假的欢笑,但至少,已然收获过。

父亲心中的泪终于淌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