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文学网 > 百科 > 心得体会 > 正文

《家》读后感

2024/06/05心得体会

西西文学整理的《家》读后感(精选25篇),供大家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家》读后感 篇1

昨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黑熊舞蹈家》,非常好看,讲的是:有一个叫阳光大马戏团,培养出许多黑熊舞蹈家,一共有八只黑熊,他们的首领是阿宝,阿宝的舞伴是田甜小姐,阿宝会跳人熊交谊舞、伦巴、探戈、恰恰、勃鲁斯、华尔兹、翅子舞……总之,什么音乐跳什么,一点也不会搞错。也有两个缺点,一:就是不喜欢别人摸它的`鼻子,二:不喜欢陌生人来亲近它。还有一只挺不错的黑熊叫圆球,和阿宝的样子差不多,但性格不一样,阿宝有时候会撒野,圆球不会。

有一次,它们去表演,阿宝表演完了,元首夫人又想和阿宝跳一次,田甜小姐怕元首夫人摸阿宝的鼻子,阿宝万一撒野,就糟了。于是,就换成圆球上场,报的名字是阿宝,但真正上场的是圆球,可以说是假阿宝。跳完以后,叫的是阿宝的名字,真阿宝听见了,一下子冲上去,打假阿宝。保安来了,把真阿宝关进了铁笼子里。在铁笼子里,真阿宝不吃也不喝,饲养员也不喂它。终于有一天,真阿宝被活活饿死了。管理员还说谢天谢地,真阿宝死了,黑熊明星假阿宝终于安全了。

我觉得,他们应该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惭愧,动物也是有思想有感情的,但是没有人去想过动物的感受,没有人去征求过动物的选择。仅仅为了和元首夫人跳一次舞,就害死了一只黑熊舞蹈天才,可见人类的残忍。

《家》读后感 篇2

傍晚的家有了乌云的颜色

风来小小的院子里

数完了天上的归鸦

孩子们的眼睛遂寂寞了

晚饭时妻的琐碎的话——

几年前的旧事已如烟了

而在青菜汤的淡味里

我觉出了一些生之凄凉

——纪弦:傍晚的家

家总是给人温暖的感觉,而傍晚更是一切动物归家的时候。不禁想起马致远的那首《秋思》,句句有一种游人不能归家的悲凉质感。而纪弦的'《傍晚的家》却又透露出另一种生活的无奈。

傍晚的家不是映照在夕阳西下的柔光里,而是被朵朵乌云笼罩着,整个色调一下子阴暗下来。云来,又起风了,有种暴风雨将要来的前兆。院子里玩耍的孩子正数着天上飞过的乌鸦,乌鸦归巢,孩子们也该归家了。“寂寞了”却又透露出孩子们的意犹未尽,有些落寞,有些失望,对于每天过着一样的生活的孩子们来说,这样的生活缺少趣味与新鲜感。 第二段镜头很快就拉到了饭桌上,妻子絮絮叨叨的话,讲着是几年前的旧事了,这样听来也都是过眼云烟般的一去不复返。饭菜吃起来也淡而无味,在这样的平淡中,作者尝的是一种活着的凄凉。

人的一生中有许多的不如意,而作者在始终体现出的是对生活平淡无味的厌倦之感。当年过三十,上有老下有小,生活开始变得平平淡淡,索然无味。妻子已没有了往昔的千娇百媚,羞羞答答,与之替代的是喋喋不休对孩子,对丈夫耳朵的轰炸。而生活就像是平静的湖面,没有一些波光粼粼,挣着微薄仅够维持生计的工资,吃着一成不变的菜式,这个男人不多不少的感觉到了一点点的悲哀。

《家》读后感 篇3

近期,我读了一本书,名叫——《黑熊舞蹈家》。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是沈石溪写的,里面有很多动人的故事:母熊大白掌、蠢熊吉帕、黑熊的代沟、北极熊飘逝的母爱……

还有许多人物动物:老猎人亢浪隆、愚蠢的熊吉帕,它的妻子吉雅、爱吃鱼的母黑熊白围巾,它的孩子--调皮的金嘴公主、黑熊舞蹈家阿宝、善良的圆球……

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圆球,它既善良又听话,是一只乖巧的黑熊,不像粗鲁的阿宝,要是别人不顺着它,它就要发火,不肯吃饭,不肯演出,直到别人道歉。

有很多故事发生在阿宝和圆球之间:

有一次,黑熊齿轮抢了圆球的香蕉,还打了圆球,就在这时,阿宝冲了上来,把齿轮打跑了,圆球感激地把香蕉给阿宝,可阿宝不接受,抬着头,雄赳赳气昂昂地走了。

还有一次,阿宝与三只母熊占据柔软的稻草堆,别的公熊都被赶到了墙角,唯有同性的'圆球可以睡在稻草堆上。

可是后来,因为圆球同元首夫人跳舞,成为了明星,而且人们把圆球认为是阿宝,所以,高导演和田甜小姐商量让阿宝和圆球换名字,这使阿宝很愤怒,从此,背面对圆球,不理它了。

哎,真可惜呀,这对好朋友竟变成了敌人。

我以后一定要和同学们团结友爱,相互帮助,尽量不吵架,成为一个人人喜爱的好孩子。当然,我们也要向善良的圆球学习,不要学粗鲁小气的阿宝,这样才能成为一个优秀的人。

《家》读后感 篇4

读完整本书给我的感受很丰富。

首先是那个时代背景下的社会生活社会生态原来是这样的,其实这样的时代背景和我们以前读过的很类似,但是在同样的时代不同的地域,却有着很不一样的社会生态。

因为在川蜀地,思想上的浪潮还没能很深入影响到这些地方,所以当地接触到新思想往往是进度很慢的一个地方。

第二个,其实更多的就是对于人物的这些感觉了。

嗯,其实都很老套。一些思维或者说是一些升华起来的内容,其实就是都是我们以前司空见惯的一些理论,我都能够很好的'理解。

在开头我就说过,作为读者,这本小说给我带来的体验感很好,让人读起来就没有那么枯燥。

这种要冲破旧社会的牢笼,要去冲破这些时代的掣肘,大部分那个时代的小说情节都有所体现,比如路遥的《平凡的世界》都一直在说这个事情。

哪一个积极向上的小人物不都是在终其一生地冲破时代牢笼?

当然在合适的故事背景下,这样的人物都是值得歌颂和学习的,因为他们都会有值得我们去汲取的力量。

可是我们的一生实在太短,我们的目的真的不是要去追求别人眼里的不一般就能取悦自己,而找到最珍贵的自己的价值,已经实在是很不容易的事了。

也许我读书的境界还不够高,难免总是把作者的许多描述当作是刻意安排的故事情节,其实往往未必如此。

但是作为读者的我,还是十分感谢巴金先生塑造了这么生动的人物角色,能让人在当今这样的时代下,读到这么有力量的故事。

《家》读后感 篇5

寄居蟹天天住在别人的屋檐下,最后他会住在哪呢?

有一天,寄居蟹准备不再住在别人的房檐下,他在沙滩上找到了一个可乐罐,他自言自语说:“今天运气不错,可以住在这面了。”今天,他睡了一个美美的觉,第二天他起来,只看见了树,还是树,他惊奇的问:“沙滩在哪?”当他知道事情之后,哇哇大哭,他被吹到了森林里,长尾巴猴子听见了他的'哭声,帮她把可乐罐推回了沙滩,寄居蟹有在沙滩上挖了一个坑可乐罐的一半在里边,一半在外边,第三天,沙滩边的动物都在说:“这个漂亮的可乐罐里住的是谁呀?”“是我。”寄居蟹说。从此,他再也不会被风吹走了,动物们也很羡慕他。

这段故事好的词有:坚固、天黑。

佳句欣赏:寄居蟹的家像长了根一样,再也没有被风吹走了。

阅读心得,通过这个故事我知道了要靠努力才能得到成功,不要靠幸运,幸运也是开头,自己幸运遇见了新房子,要精心改造,才能成为坚固的房子,住下来。

《家》读后感 篇6

读《家》的时候,我喜欢的是觉慧这个人物,因他的热血和热烈,因他敢抛下一切地去争取去闯荡。他的光彩是耀眼的,像一片强烈的白光,掩盖过一切后通透彻底。所以直到捧起《春》,我才看到觉民的光。他是薄暮的晨光,一点一点地射放,越来越强大。

如果对觉慧是爱是叹,那么于觉民则是敬是佩。同样的.家庭,他的抗议是逃婚,他的抗争是留下来,留下去拯救,留下去承担。

我敬佩的就是这么一份敢于担当的魄力和责任。像觉慧那样洒脱决绝地转身他也会,也许他也会走上这条路,但与觉慧不同的是他做不到那么干脆,那么不计一切。不是舍不下家的富贵,说实话他巴不得生于平凡人家。金丝雀是关在笼子里给别人看的。他还有大哥和妹妹需要他,他的走与留不只是一个动作,而是一代人的命运。再潇洒的转身都不过是逃避而已,而他却是面对,从当下开始抗争。正是他的无比清醒,所以他一定要帮淑英在那条通往死亡的路上走出一个拐点。女人不应当是封建礼教的祭奠品,更不是一个毫无思乡心绪的木偶或砝码。他要这些人在一条女人毫无自主与地位的路上走出一个拐点。

他是一个强者,他留下来了,这是证明;淑英飞出了囚笼,这是证明;报社办的风生水起,这是证明。

叹往事隔不过昨天。觉民看着觉慧与淑英飞远,下一个人也在蓄势待发,而他,他还不打算先逃离,他还有更远的路要摸爬滚打,还有更难的前方需要他的晨光去照亮,一丝一缕,微弱的,强烈的,都是力量。一个强者的光芒。

《家》读后感 篇7

家,多么温馨的字眼。当你孤独无助时,它是为你遮风挡雨的港湾;当你旅途迷失时,它是为你指引方向的灯塔;当你饥寒交迫时,它是給予你温暖与光明的栖息地。家,是一切爱的代名词!

然而,巴金笔下的“家”却是明争暗斗不见硝烟的战场。正如他自己说,他要展示给读者的乃是描写十多年间的一幅图画。金陵首富高家,书香门第,辉煌鼎盛,但厚厚的帷幕依然遮掩不住它里面的骄奢淫欲、腐朽龌龊。当“最高统领者”高老太爷离世,这等鼎盛大家便似树倒猢狲散,一盘散沙。很快,衰败没落下来。

纵观全篇,作者将几十号人物刻画的栩栩如生,故事情节安排的跌宕起伏,深深吸引着广大读者的眼球。而最让人喜爱的觉新和觉慧两兄弟,一个温和似水,一个热烈如火,水与火,冷与热,几经碰撞,激起阵阵涟漪。高觉新,高家长房嫡孙,显赫的身份地位,清秀的容貌仪表,有着远大的志向和美好的爱情,但是他特殊的身份地位注定了他要承担起整个封建家族的使命,也注定了他不能像弟弟觉慧那样激进勇敢的反抗。

最终,他丢失了梦想,葬送了爱情,苦苦地挣扎在新旧思想之间的夹缝中。他的思想被称作“作揖主义”和“无抵抗主义”。但是,不可否认,他的思想毕竟超越了封建礼教,他能够把新思想的理论和他的封建大家庭毫不冲突的结合起来,这是值得引人深思的。而另一重要任务觉慧,他是新生力量的代表,他对旧势力“不顾及、不害怕、不妥协”。他热心于结交新朋友,讨论新的社会问题。他敢于冲破封建等级观念,倾心于丫鬟鸣凤,而当一切曲终人散时,他又毅然决然离家出走,寻找光明,他这种胆大妄为的性格和他大哥觉新懦弱的`性格形成鲜明的对比。

除此之外,巴金先生的《家》中,最让人唏嘘不已的是几个可怜女子的遭遇,梅抑郁而亡,瑞玉悲惨离世,鸣凤投湖自尽,婉儿被迫出家。作者都表现出深切的同情和极大的悲愤,向腐朽的制度发出了强烈的谴责之声。

《家》是“激流三部曲”中的第一部,长期以来,它以独特的艺术魅力和反封建反礼教的思想内涵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它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有着重要的地位。

《家》读后感 篇8

第一次读是在初中的的时候。那个时候,我喜欢小说中三弟高觉慧,他敢爱敢恨,迸发着青春的烈火,燃烧着新时代的激情。在我心的心目中,自然而然的,觉慧占据了第一号人物的位置,不可否认的主角。以至于,我天真的认为《春》、《秋》肯定是描写觉慧在外从事新文化事业的轰轰烈烈历程。第二次,我依然喜欢血气方刚的觉慧。喜欢到看不到他的缺点,所以我今天要说的是另一个人,觉慧的大哥——髙觉新。一个我不喜欢但是是巴金老先生塑造的最好的一个人物。

觉新,他是一个值得同情的人。

他,仪表堂堂,文质彬彬;他,有着金灿灿的光环,年轻的远大梦想。出色的化学成绩,出国留学的美梦,温柔贤淑的梅表妹……这棵新生的树苗,无疑成为很多人羡慕的对象。可好景不长,很快,灾难便降临到这位未经世事的年轻人身上。祖父抱孙子的心愿瞬间掐断了他年轻的气焰,他的前程,他的梦想之灯一念之间被浇灭。他,答应了。在坚不可摧的封建礼教面前,在至尊的祖父面前,在顽固的长辈面前,他答应了,用自己的青春梦换取了一个合格的,“不负众望”的长孙的赞许,这个赞许来的并不怎么美好。在自己的心灵面前,他是一个无能的躯体。他,背叛了自己的灵魂。自己一个人悄悄地回到屋子里,抱头痛哭,用无声的眼泪为自己年轻的心送丧。此刻,我觉得他好可怜。为此,我还郁郁寡欢了一段时间,我想“听话并非是好事”。虽然,他自己点头毁掉了所憧憬的一切;虽然,我们怒其“不争”。但是我觉得是可以理解的,在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礼教面前,这样的悲哀,不知道上演了多少幕。他,只不过是新世纪的过渡人,横在他面前的不仅仅是庞大黑暗的封建礼教,还是他的爷爷,父亲,他的亲人。新世纪的光明尚存在人们的幻想当中,渺小的沧海一粟,拿什么来搏斗,来反抗,难道他就愿意这样断送自己的青春吗?

后来父亲去世,家庭的重担落在了他一个人的身上,他默默地承担着,生活的琐事渐渐地让他忘记了自己的激情。他开始机械的`生活,为了整个家庭的持续,为了父亲临终的嘱托。他不得不陪同张姨妈去买衣服,不得不陪着她们打麻将……掩饰着自己的内心,做那些他不喜欢的事。他,被夹在两代人中间,过着煎熬的生活。在长辈面前,他需要毕恭毕敬,无论对还是错;在乘着时代激流的兄弟面前他被冷嘲热讽为“作揖主义”和“无抵抗主义”。虽然,家庭决裂只是迟早的事,封建和新潮本来就是水火不容,新必将代替旧,我们知道,觉慧知道,觉民知道,觉新也知道。但是请想一想,如果是你,如果你是大哥,带着父亲的嘱托,作为整个家庭的主力,你能够像觉慧一样一走了之,将爷爷辛苦打下的“江山”就这样丢弃吗?

他热心善良;有能力,以至于家里有什么事长辈们都要找他商量;他顾全大局,有责任心,却使他成为了封建的牺牲品。礼教吞噬了他的爱情,夺走了他唯一的慰藉—瑞珏,长辈们胡作非为,鸣凤誓死反抗……家中渐渐变地冷清。终于,他的一切委曲求全化为虚有,他终于明白反抗固然艰难,而不反抗的结局就是灭亡,他勇敢了一次,既然自己不能挣脱封建的魔爪,别人却可以,那就是觉慧。

后来,我才知道,《春》、《秋》的主题并不是觉慧的新事业,依然描写了高公馆里一幕幕的悲剧,这座封建下的辉煌建筑最终在新时代的浪潮下倒坍,觉新终于彻底的走向了反抗的道路。原来觉新才是《激流三部曲》的中心人物。从小说的人物形象角度来说,我崇拜觉慧,即使他的言行充满了幼稚的色彩,但不可否认,这才是青年,真正的新时代青年。从作品的写作角度来看,觉新才是小说的出彩之笔。对于觉新我只能说,虽然他性格懦弱,但是他没有错,错就错在他生活在那个年代,错在他是一个长孙,一个大哥。

《家》读后感 篇9

蓝樱草和薇薇安有一个中国妈妈和美国爸爸,他们都是威风凛凛的警察。妈妈叫蓝兰,爸爸叫路易。因为事业的需要,他们一直分离了十年。

十年后,蓝樱草的美国爸爸终于来到中国看望她了。这次寻亲,也意味着相隔重洋的爸爸妈妈一一这对旧日恋人迎来了一次难得的.重逢。在双胞胎姐妹看来,一个不完整的家庭即将复合,这真是激动人心的时刻!樱草传说中的爸爸,真的要活生生地出现在她的面前了,她觉得,世界真得要变了!

但所有人都没想到,十年后的父母都出已经另有所爱,破镜毕竟并不能重圆─是呀,大人的事,小孩又怎么能理解呢?

虽说大人的事我们小孩不能理解,但我们“换个角度想一想,大人们私自做什么事儿,如果不先问一问小孩的想法,那我们是不是就会很难受呢?

就像樱草和薇薇安,她们的父母擅自离了婚,让一个好端端的家庭破碎,而且还想让这对双胞胎姐妹分开,这对她们来说一定很不舍吧。就是因为爸爸妈妈没有询问她们俩的意见,所以就造成了家庭破裂的结局。

所以,爸爸妈妈,如果您爱我,就别擅自做决定!

《家》读后感 篇10

在神州大地的某一个角落,沿长江之畔,处巴蜀之地,有一座公馆,黑瓦高墙中流露出神秘莫测的气息。这个神秘大院中正充斥着老太爷的呵斥,儿孙的恭维,姨太之间的勾心斗角。此刻,神州大地不曾光明,此刻,黑暗袭卷中华。当然,它的高墙中留住了封建礼数,留住了腐朽与黑暗。

那是一段热血彭沛的岁月,全国各地都有星星点点的光明在强风中燃烧,在夹缝中长满了蓬勃向上的小苗。那星火是驱逐黑暗的.星火,那小苗是仰慕蓝天的小苗。他们都是有知识有思想的青年。他们厌倦显赫的家庭背景,视腐朽积恶如仇。他们在溯流中奋力挣扎,为光明和正义奋斗。

高家公馆亦是如此。

这是一个跃然于文字间的空间,却真正代表了那个时期中国新生革命力量。

这个家族四世同堂,也许为了这个梦想,高老太爷断送了大孙子觉新的爱情。因迫于是长房长孙,因迫于尽孝顺从的封建礼数,他向旧思想屈服了。在这个家族中,有多少人像他一样言听计从,有多少人对老太爷阴奉阳违。在这个光鲜亮丽的驱壳中,有多少人被当做时代的傀儡,又有多少人牺牲了自己的感情。时代是一个黑暗的火坑,一个个麻木的人被无形的手推入火坑,成了无底深渊。它埋葬了人的思想灵魂,它使身在公馆中的人麻木不仁。是的,我们要看到光明,我们要看到新生的力量。

五四运动的革命热浪在祖国的大江南北翻卷,当然,高公馆也有一群青年受到了新思想的玷污,崇尚自由,热爱和平。他们厌恶腐朽,渴望光明。他们是旧时代的叛逆者,举着时代的火炬,想要挣脱高墙,允吸新知识,接受新思想,追求爱情。因为疯狂的肆虐,小火苗总是不得以燃烧。钟声响起,敲得公馆的人都麻木了,休克了,公馆崩溃了。这就是新旧社会的真实写照。

每个人的命运都是与时代紧密相连,他们同时也逋受着黑暗的打击与迫害。在本书中,巴金先生采用“红岩”写法,以青年人的爱情悲剧为明线,极力抨击了黑暗社会带来的痛苦。他将自己对封建礼数、繁文缛节的积恶如仇化为笔下人物迥乎相同的命运中,正体现了他们的内心向往,只有有高超才能的人才能驾驭如此鸿章。作者设计人物形象个性鲜明,有血有肉,在审美上写给人以心灵的碰撞,产生思想共鸣。

《家》以一个支持叛逆者的形象冲击的心灵长堤,点燃了青春火把。正如作者自己所说: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还一直是我的鼓舞的源泉。

《家》读后感 篇11

今天我读了《文具的家》这篇文章,它写的是一个叫贝贝的小孩总是丢三落四,不是丢橡皮,就是丢铅笔。后来,在妈妈的`提醒下,贝贝学会了整理文具,再也不丢三落四了。

我们在学校时,老师就让我们把铅笔、橡皮、转笔刀等都贴上自己的名字,可就算是这样,同学们还是会丢东西。老师有一个袋子,里面全是我们丢的文具,如果哪个学生有需要,就可以到老师那儿领取。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决定,从今天开始好好保管自己的文具,像贝贝那样,学会自己整理文具,争取再也不丢三落四,让文具都能回到自己的家。

《家》读后感 篇12

在寒假里,我读了一本让我爱不释手的一本好书——《黑熊舞蹈家》,我如获至宝、如饥似渴地读着,从书中我学到了不少的知识,懂得了很多的道理。

《黑熊舞蹈家》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昆明市某一个马戏团里有一只很有天赋的黑熊,它叫阿宝,它有一样本领,能随着音乐的旋律踩出舞步来,深得人们的喜爱,被称为“舞蹈家”。另外,还有一只和阿宝长相相近相似的黑熊,名字叫圆球。只是舞技比阿宝逊色一些。阿宝有不同于其它熊的'特点:一是表演完一个节目后就必须休息一段时间才能再演下一个节目,二是别人不能摸它的鼻子,否则它会发怒。而圆球性格温和,在人们面前像一个糯米团,人缘蛮好。有一次,东南亚某国元首携夫人来访,顺便参观这个马戏团的演出,阿宝和田小姐跳舞跳得非常精彩,演出结束后,元首夫人突发奇想,提出要和阿宝跳舞。因为阿宝想休息,拒绝跳舞,团长就让想圆球代替阿宝跳,通过这场演出,圆球出名了,之后参加的演出就更多了,出尽了风头,夺去了阿宝昔日的光彩。于是,阿宝对圆球就产生了仇恨,见到圆球就想打它,为了不让圆球受伤,训兽员就把阿宝关了起来,数日后,黑熊带着对圆球的仇恨死去了。

读完这本书,我领悟到,除了人有选择权,动物们也有选择权,名誉不像名字一样,说改就改,说换就换,好的舞姿和好的名誉是靠努力得来的,不能欺骗人,以假乱真,否则会酿成大祸的。要做一个实事求是,说话算数,诚实守信的人,答应别人的事一定要做到,否则就不要答应。我们还要宽恕别人,不要因蝇头小利而斤斤计较;就让我们都做一个品德优秀、诚实守信、全面发展的好少年吧!

《家》读后感 篇13

前几天,学校里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读书节”活动,有心愿纸、图书漂流活动等。学校给了我们四年级学生每人一本书,书名叫“黑熊舞蹈家”,并开始图书漂流。

一拿到书,我就爱不释手,这可是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封面上画着一只黑熊在闪亮的霓虹灯下跳着优美的舞蹈,脖子上系着一条红围巾,它手舞足蹈,一脸灿烂的笑容。翻开书,就看到了目录,里面写了许多故事,有母熊大白掌、蠢熊吉帕、黑熊的代购、黑熊舞蹈家·······

我喜欢看得是蠢熊吉帕。里面讲了一只母熊叫“吉斯”,公熊叫“吉帕”,它们生下的孩子叫“吉雅”。吉帕一直想赶走吉斯和吉雅。一次,它们遇到了一只大老虎,吉帕吓的'连连后退,这个时候,吉斯和吉雅来了,最后它们联合一起把老虎给打败了,可吉帕却还是把吉斯和吉雅赶出了它们住的这个岛。我觉得吉帕实在太坏了,竟把吉斯和吉雅赶出了家门,看来熊当中有好熊也有坏熊,没想到吉帕竟然这么残忍。

我还喜欢看得是“黑熊舞蹈家”。里面讲了一只黑熊王叫“阿宝”,它跳得舞蹈优美极了。可它也有两个坏毛病,一个是它受不得任何委屈,它要是发起脾气来,无论谁怎么呼唤,它都不理睬你;还有一个坏毛病是它不许任何人摸它的鼻子,更不许陌生人亲近它。黑熊舞蹈队中,除了阿宝,还有一只三岁的黑熊叫“圆球”。虽然阿宝的舞蹈比圆球要好,但圆球的脾气比阿宝要好多了。一次,元首夫人想和阿宝跳舞,可它们想到怕阿宝抓伤元首夫人,就让圆球去了,并把它们的名字给调换了。后来,真阿宝被关进了禁闭室,它在禁闭室里绝食。最后,在跳着心爱的舞蹈中结束了生命。读完这个故事,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不禁可怜起了那只真阿宝,可能它死都不能瞑目,为什么它没做错事情,人们就要把它关起来。虽然圆球和高贵的元首夫人跳过舞,但是阿宝却和更多的乡村姑娘跳过舞。人不能只顾自己的利益,也要为他人着想。我们人类一定要保护动物,不能伤害它们。

我总会在脑海里浮现出阿宝用最后一丝力气跳着优美的舞蹈,一想到那一刻的阿宝,我的泪水就再眼眶中打转。

《家》读后感 篇14

一本好书,会让你感动,会让你有空灵飘逸感,会让你百看不厌,会让你捧腹大笑阅读作为人类最好的学习方式之一,自有书籍文字伊始,人类就在阅读中传承着文化,开启心智。而一些经典名著的阅读,更是人类思想文明的精华,值得后人去研究,发现。读后感栏目为您提供以下读后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每次读《家》都会带着不一样的心情去体会作者的目的,又一次拿起这本小说读了起来,给我的感觉更多的是封建礼教的束缚和旧时代劳苦大众的懦弱,以及封建官僚的守旧。我气愤书中觉新的懦弱,他不敢和封建礼教作斗争,他的懦弱使得他的妻子和他的爱人成了当时的牺牲品,更使的'觉民差点变成第二个他,还好他敢于与封建礼教斗争与家族作斗争,终于赢得了胜利摆脱了家族订的婚姻最后和自己的爱人相守在一起。还有书中的觉慧从始至终一直反对封建礼教的束缚他批判家族的封建思想、提倡女子剪发鼓励女子进学校学习新文化,而不是“子曰…”

他最后为了不在受家族的压迫自己独自去了上海学习新知识、新文化。

距离上次读这篇小说已经四五年了还记的开始读时总是怀着同情书中的梅和钰儿、鸣凤还有憎恨觉新和觉慧而读完的并没有真正体会小说的主旨。事过境迁总有不一样的理解和感受。

《家》读后感 篇15

读《家》的时候,我很讨厌觉新的懦弱,讨厌他的“作揖主义”。为什么他不能像他弟弟那样勇敢一点,做一个封建礼教的叛徒呢?为什么要四面讨好,放弃自己的原则,做一个好好先生?为什么要一味的忍让再忍让,最终酿成梅和珏的悲剧?有时候,我很想能进入书中,骂醒他,打醒他。

现在,冷静下来,我对觉新竟然充满了同情。想想他做的每一个决定,他的每一次妥协,又有哪个不是经过深思熟虑,几次权衡(可能在我们眼里并不是最好的解决方法)的结果。他比弟弟看得更透,他比弟弟更懂得这个家的恐怖和黑暗,因为他是这一切的最深刻的承受者,最大的受害者。 也因为他看透一切的心,使他做这些事情比任何都要难受,都要无奈。

既然觉新看透了这个腐朽的大家庭,那他为何不像弟弟一样,勇敢地离开这个死气沉沉的家,这个再也找不到一丝温暖的家?

因为一个身份,高家大少爷的身份使他比弟弟要担负起更多责任。作为长房长孙,他有神圣的使命:使整个家族昌盛繁荣。他对整个家族负有责任,或者说他是整个家族的奴隶,他屈服在整个家族之下,没有自我。在旧思想的'教育下,觉新懂得了要孝顺长辈,听从长辈,服从这个家族生存呼吸的法则,不容越过雷池半步。他不仅仅是这个家族生理上的传播者,更是旧道德思想的传承者。他无法像觉慧那样走得如此洒脱,长辈们不会同意,整个家族不会答应,那深深植入他脑海的正统思想不会同意。他被深深困在这里,永远被束缚在这个垂死的大家族中,同生共死。

如果觉新只是受到旧思想的教育,那么他可能不会那么痛苦。五四给他带来了新的思想,他和弟弟一起阅读《新青年》等这些杂志。他渐渐明白了一个人的价值——我们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本来他是铁屋子里面熟睡的人,很平静地等待死亡的来临,现在被人叫醒,知道了自己的处境,他无法改变自己尴尬的位子,他更多是无奈和悲凉。

一次又一次的妥协,他明知是错,却依旧去做。他是长子长孙,这一切总要有人去承受的,他愿意为弟弟们挡去这些污秽,小心地维持着这个家庭两端的平衡,如履薄冰。可是弟弟不懂他,指责他是个“作揖主义者”。他无力为自己辩解,因为他深刻明白自己做的一切的错误之处:应该反抗却没有反抗,既不甘心维护旧制度,又没有勇气走新道路,由此成为封建制度的牺牲者。珏懂他,她为他辩解:“他不是这样的。”他有他的挣扎和矛盾,请不要过多的责难他。同时觉新的牺牲并不是一无是处的,他为弟弟们撑起一片较为自由的天空(帮助觉慧出逃;徘徊在爷爷和弟弟的斗争之中,尽量帮弟弟隐瞒;应酬四爸这些人,减少摩擦)。

出生给了他这样的身份,不是他选择的,所以我们不应该过多去指责他,设身处地地替他想想吧,他身上携带着多少我们无法承担的重量,在他还只有像我们现在一样大的时候。这样一个充满梦想的年华,他又在做什么?他已经走上了飘落的路,经历了多少人世的心酸。在别人还在花开结果的时节,而他在心情上已经衰老了。眼枯即见骨,天地终无情。

虽然,梅的死,珏的死,觉新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但他同样也是受害者,他失去了他的青梅竹马,他失去了他的心心相印。从此,他只能在梅林里感慨,洞房中叹息,躲在楼上独自默默流泪。

整个制度,整个礼教,整个迷信,这一切全压在他的肩上,把他压了这许多年,给他夺去了青春,夺去了幸福,夺去了前途,夺去了他所最爱的两个女人。

高觉新的悲剧是封建社会造成的,也是那个新旧交替的时代造成的。高觉新最终没能走向新生,是因为封建 思想的束缚,封建思想是如此沉重,以致他的反抗是微不足道的,是徒然的。他最终成了最无辜的牺牲者。

《家》读后感 篇16

今年读的书皆属上乘,李怀宇著的《家国万里》堪称一本难以释怀之作。这本书教我们这些所谓的学人,怎样读书,怎样写作,具有可操作的现实意义。在寒冷的冬季里,会给你带来阳光般的温暖。

李怀宇第一个采访的是余英时,可以说,他是我们这个时代杰出学人的领军人物。其中,钱穆和杨联升对余英时影响深远。钱穆要余英时在经史子集上选取最重要的原典下扎实的功夫,必须做到“好学深思、心知其意”的地步。决不能书未读通,便抢着想表现,急于发表文章。杨先生教我学习西方学术理论:读原始文献;还有你必须广泛阅读相关的他人著作,英文、法文、日文等不能放过。还有印象最深的就是要放弃权利,不能丢掉学问,“我对政治只有遥远的兴趣。”余英时的学术经验:人文学者做研究要靠自己的心、头脑,随时都要在一个严谨、具有批判性的状态当中。王泛森回忆:余英时看西方的书很多,很及时,旧学也很厉害,所以对题目的潜释看得很恰当。

印象最深的是王鼎钧的通达文章,作家必须有酬世之量、传世之志。我知道卑鄙的心灵不能产生有高度的作品,狭隘的心灵不能产生有广度的作品,肤浅的心灵不能产生有深度的作品,丑陋的心灵不能产生美感,低俗的心灵不能高级趣味,冷酷的心不能产生爱。一个作家他必须提升自己的心灵境界,他得修行。

还有巫宁坤的受难心史。1957年被划为“极右分子”到北大荒接受劳动改造,他带去的是《哈姆莱特》和《杜甫诗选》,还有沈从文的作品,这些书陪伴着巫宁坤度过了苦难的岁月。看来,书籍能帮助人提高知识层次、理论修养,更能给人带来以光明与温暖。

还有,采访刘再复。我很欣赏美国人崇尚正直,以诚实为第一品格,把说谎话视为最大的耻辱,我很喜欢这种民族性格。刘再复当年离开中国带走的两本书是:《红楼梦》和《散宜生诗》(聂绀弩)。刘再复对聂绀弩非常怀念,他在刘再复的'心目中是一座人格山峰。刘再复从读书中追求跟伟大的灵魂相逢。用他的话讲,读书读深了,就可以跟苏格拉底、柏拉图、但丁、莎士比亚、歌德、康德、托尔斯泰的灵魂相逢。但在现实生活中,能跟一种伟大的人格相逢,更是一种幸福,跟聂老在一起,他的人格光芒一直射到我的血液深处。聂绀弩写诗给刘再复:彩云易散琉璃脆,只有文章最久坚。聂老告诫刘再复:不要多想以前的恩怨,什么都可以放下,就是写作不要放下。沈从文讲:文学不能只有兴趣,要有信仰。另外,中国文化的特长是感悟,不是逻辑。

总的来讲,《家国情怀》这本书是一本有厚度、有广度、能给人以思考的一本书,在物质文化泛滥,人们普遍缺少信仰的今天,有所追求的人生显得弥足珍贵,当然这本书还包括作者采访张灏、唐德刚、夏志清、张充和、孙康宜、赵如兰、林同奇、董鼎山的详细记录,限于篇幅,没有一一道来,恕不赘述。

《家》读后感 篇17

我并非是个热爱看书的人,最先接触巴金先生的文章也只不过是教材书中的巴金先生的几篇节选,20年过去了,至今还记得学习《雷雨》时老师在课堂上的演绎,但唯一接触完整的一本书是今年寒假和儿子一起读的《家》。

《家》这部小说是从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的一个大家庭中说起的,讲述了那一代人对自由,对爱情,对创新中国的梦想的追求和努力,和他们三兄弟做出的不同决定,是坚持还是放弃,是爱还是恨,是走还是留以及这些决定带来的不同后果,越是读到后面,情节越是起伏不定,内心越是激动不已。

《家》中塑造了一个封建压制极其严重的大户人家,在这个家中有着不同性格,不同命运的人物。觉新无疑是这个时代大部分人的'影子,他是一种悲剧,曾经深爱着梅,但让他的父亲用占阖的方式决定了他的命运,娶了瑞珏。他爱他的妻子,但世俗的思想害了他,听从别人的鬼话,将待产的妻子送到城郊,以至他的妻难产而死。他含泪忍受一切不义行为,不敢吭一声,他活着,只为敷衍,豪无主见,这也正是旧中国的悲哀。然而丫头鸣凤对觉慧的不渝也是一个悲哀,这个悲哀是这个社会造成的,但麻木的人们不以为然,在他们心中丫头拥有的权利不同于他们,他们是物品,可以当作人情相送。而觉民则不同,当他得知与冯家小姐定亲时,为了自己的梦想毅然选择离家,最终他在这个家庭中是最早取得小小胜利的人。

读完了《家》,我的心潮澎湃,不知是为了觉民,觉慧的胜利而欢;还是为了琴,鸣凤的大胆而喜;或者是为了瑞珏,梅的遭遇而泣;再不然,就是高老太爷的专制受到了打击而歌……总之,五味瓶打翻的味道,难以用言语阐述。

《家》描述了封建社会各个阶层的生活,《家》让每一位读者热情,冲动和幼稚,《家》让我们看到了青春给予我们勇于改革和创新的动力,不管碰到什么坎坷和挫折,都要坚定信念冲下去,千万别像觉新那样一生充满遗憾和内疚。

《家》读后感 篇18

“有你在,灯亮着”,巴金先生的去世让每一名读者感到遗憾和悲伤,读《家》后感。

我并非是个热爱看书的人,最初的相识也只不过是教材书中载选巴金先生的几篇节选,还记得为《雷雨》在老师的课堂上演绎,在《爱尔克的灯光》中体味封建社会下带给我们的启发,称不上巴金先生的忠实读者,唯一接触完整的一本书《家》。

不久前,我又拿出了《家》,细细回味了一遍。

《家》这部小说是从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的一个大家庭中说起的,讲述了那一代人对自由,对爱情,对创新中国的梦想的追求和努力,和他们三兄弟做出的不同决定,是坚持还是放弃,是爱还是恨,是走还是留以及这些决定带来的不同后果,越是读到后面,情节越是起伏不定,内心越是激动不已。

《家》中塑造了一个封建压制极其严重的大户人家,在这个家中有着不同性格,不同命运的人物,读后感《读《家》后感》。觉新无疑是这个时代大部分人的影子,他是一种悲剧,曾经深爱着梅,但让他的父亲用占阖的方式决定了他的命运,娶了瑞珏。他爱他的妻子,但世俗的思想害了他,听从别人的鬼话,将待产的妻子送到城郊,以至他的'妻难产而死。他含泪忍受一切不义行为,不敢吭一声,他活着,只为敷衍,豪无主见,这也正是旧中国的悲哀。然而丫头鸣凤对觉慧的不渝也是一个悲哀,这个悲哀是这个社会造成的,但麻木的人们不以为然,在他们心中丫头拥有的权利不同于他们,他们是物品,可以当作人情相送。而觉民则不同,当他得知与冯家小姐定亲时,为了自己的梦想毅然选择离家,最终他在这个家庭中是最早取得小小胜利的人。

读完了《家》,我的心潮澎湃,不知是为了觉民,觉慧的胜利而欢;还是为了琴,鸣凤的大胆而喜;或者是为了瑞珏,梅的遭遇而泣;再不然,就是高老太爷的专制受到了打击而歌。。。。总之,五味瓶打翻的味道,难以用言语阐述。

《家》中描述了封建社会各个阶层的生活,《家》中让每有一位读者热情,冲动和幼稚,《家》中让我们看到了青春给予我们勇于改革和创新的动力,不管碰到什么坎坷和挫折,都要坚定信念冲下去,千万别想觉新那样一生充满遗憾和内疚。

《家》读后感 篇19

又一个鲁迅式曹雪芹式的作家。

又一个安逸却悲剧的老婆子。

我喜欢那个安逸得只是在自己的生活圈子里自得其乐的人老女人。

当“我”从监狱里出来苦于找不到房子的时候,遇到了玛特辽娜,虽然看上去不怎么样,但是却很让我满意的房子,就这样住下来了,于是通过他的观察,发现玛特辽娜的那些令人觉得安逸的性格,不开心的事情转移注意力就可以忘记——“她有一个恢复情绪的最可靠的办法就是劳动,……带着她特有的和善的微笑,对一切都满意了……”善良得连跛脚的小猫都耐心去养,能吃的东西不多,虽然也不太会做,但是总归是可以做出来的,还有她那悲惨的一生,和最后让人潸然泪下的结局……她是一个不会对物质有过多追求的人,帮忙的时候而获不说,关心别人倾尽所有,奉献着自己的东西,大肆张罗别人的事情,自己都舍不得的东西可以送给别人,宽以待人的和善,这正是我们所追求的那种“纯洁,朴实,善良。”然后这样的.人却拿不到抚恤金,家里破破烂烂,亲人都觊觎她的房子,于是在最后玛特辽娜惨死的时候,作者利用“我”写出了那些令人绝望的句子——“她(玛莎)又用祈求和期待的神情望着我,因为她既是玛特辽娜大半生的朋友也是这个村里唯一真心实意疼爱她的女人……”

上帝总会眷顾那些善良的人的——于是,“仁慈”的上帝留给玛特辽娜一个有右手的尸体,“在那个地方还可以向上帝祈祷。”

死了,玛特辽娜最后,死了,安逸的人离开了人世,虽然形式惨烈,结局心灰意冷,但是我相信玛特辽娜依旧不会在乎,因为正如作者说的,虽然她埋葬了六个儿女,却没有埋掉她平易近人的性格,即使格格不入也依旧为人家白干活,最后只剩下脏兮兮的白山羊和那只跛脚的猫咪……悲惨的事情总是发生,而那些因为人生平凡却默默奉献自己的人们,由此而闪耀着属于她们自己的光芒,我们需要这样的人,正如我们因为善良的人遭难而悲痛一样。如果没有了他们,这个世界究竟该用什么来衬托罪恶和肮脏?

玛特辽娜没什么目标,没什么向往,平静过着生活,却依旧悲惨收场,上一次因为这样的人物而流下眼泪是那位白芳礼老人,当他交出最后的几百块钱的时候说着自己无法再去工作了的时候,我相信所有的人都会为之动容,这世界,太多让我们感动的人了。

有一种良知叫索尔仁尼琴,有一种美丽叫玛特辽娜。

《家》读后感 篇20

这篇文章讲的是《不来梅城》里音乐家们的故事。

故事发生在《不来梅城》。《不来梅城》里的这些“音乐家”是你想也想不到的小动物们。它们分别是:驴、狗、猫和公鸡。因为它们的主人嫌它们老了,不中用了,要把它们杀掉,它们不甘心示弱,逃出了自己的家园,组成了这个高、低、中音俱全的“音乐队”。

驴、狗、猫和公鸡这四位难友,在去往《不来梅城》的逃命途中,遇到了三个强盗。没有惧怕,发挥各自的聪明智慧和特长,“只见驴子把后腿搭在窗台上,猎狗站在驴背上,猫又爬到狗背上,而公鸡则飞到猫的头上。接着,他们开始齐声鸣叫起来。”“音乐家”们齐心协力把三个强盗吓跑。四个好伙伴住进了三个强盗的家,并且饱餐了一顿。赶跑强盗后,它们就在那里过上了逍遥自在的'日子,有时候还开“音乐会”呢!

读完这篇文章,我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别人可以嫌弃你,自己不能看不起自己。

记得在学习积累中(法国)蒙田有这样一句格言——胜利属于自强不息的人。我就要努力做一个自强不息的人。

《家》读后感 篇21

我读了《夏日音乐家蝉》这本书,觉得蝉妈妈很有母爱,她怎么有母爱呢?下面我就给你讲讲吧。

夏日的某一天,蝉妈妈在挑选树枝产卵,她先找到了一根树枝,就被别的母蝉先占领了,蝉妈妈又找了第二根树枝,这回没被别的昆虫占领,蝉妈妈就决定在这产卵。产了一会,蝉妈妈发现有一个叫蚋的昆虫在跟着她,蝉妈妈想赶走她,但是她又不能中断产卵,所以她只能不理她。蝉妈妈造了四十个卵房,平均每个卵房有7至15枚卵。蝉妈妈产完这些卵就掉到地面死去了。临死之前也没忘了叮嘱产宝宝要小心蚋和蚂蚁,可是还蚋紧跟着蝉妈妈,在她的'每一个卵房里产了一枚卵,由于蚋卵比蝉卵早孵化出来,所以那些没孵化出来的卵只能变成蚋的食物。

我读了这一段非常生气,因为蝉妈妈耗尽全力才产出400个卵,却被蚋的坏心肠给灭了。才有不多数卵活了下来,蝉妈妈知道了肯定很生气。所以我们不要学习蚋,要学习蝉妈妈的母爱!

《家》读后感 篇22

家,可以让你想到什么?家,在人们的眼中,都是爱的代名词,是避风的港湾,是永恒的栖息地,但无论如何形容,家就是一个能给你幸福温暖的处所,它就是爱。然而,巴金先生的小说中,“家”却是一个明争暗斗却不见硝烟的战场。

《家》主要讲述了一个旧社会封建礼教的大家庭中所发生的故事,展露出旧社会大家庭所犯下的种种可笑又可恨的恶行。

“家”是指高家,是当地的首富,全家上上下下共有几十人(仆佣除外),都靠老太爷打下的江山吃饭,而在老太爷的`“统治下,高家表面看似风平浪静,但却没有发现这个曾经辉煌的名门望族在逐渐衰败,当老太爷刚一离世,这个家族便全都乱了套。整日吵闹声不断,各种状况不断,都是令人难以想象的。没有人会相信,曾经外表那么辉煌的金陵高家,内部竟是如此腐朽,不堪一击。生活在公馆里的每个人现在都感到陌生,感到恐惧,他们想反抗,但他们不敢,也不能,他们凭借自己薄弱的力量是无法将旧社会的牢笼给挣脱的。所以,现在,他们能做的,只能是唯唯诺诺地将每件事,每一天应付过去。但事实是残酷的,如果这些向往自由,向往光明的人们不去反抗,那么那些腐朽的旧势力就会将他们吞噬,他们也只能眼睁睁的看见一个个年轻的,青春的生命葬送在这条通往光明的黑暗道路上……

虽然小说是虚构的,但我相信小说的素材一定是来源于生活,我相信作者是希望用《家》来激励奋斗中的人们的,激励他们能够勇敢地站出来,与封建的恶势力做斗争!

《家》读后感 篇23

赫尔摩斯一直觉得人们都很尊敬他。

有一天,他想看看人们究竟对他有多么的尊重,他就化身为一个凡人来到了一家雕像店。

他走进雕像殿发现了一座宙斯的雕像,就问:“店主这作雕像刻的不错,要多少钱呢?”雕刻家回答:“一块银元。”他又在雕刻店里往里走走,他看见了赫拉的雕像就问店主:“那这个呢多少钱?”雕刻家说:“这个可能就会贵一点儿了,”赫尔墨斯又在雕像店里转了一圈,终于看见了自己的雕像,他得意洋洋的想:我是神的'使者,还是招财进宝的神,人们肯定会更加的喜欢我,我的雕像应该比宙斯的雕像或者其他神的雕像都贵吧!

于是赫尔摩斯便指了指自己的雕像,信心十足的问雕刻家:“雕刻家这个雕刻的雕像多少钱呢?”雕刻家抬眼看了看,回答说:“如果你买了两个,这个就可以白送给你一个赫尔摩斯,”却没有想到有这种的结果,他什么也没说就默默地走了。

读了这一篇小短文,让我知道了一个对我们更有用的一个道理是:赫尔墨斯以为自己很高高在上,觉得所有人都非常的尊敬他。其实她并不深刻的了解自己,爱慕虚荣的人,往往会被人们都瞧不起,他们在人们的心中是一文不值不会让人们记在心里。却能让人们在心里知道赫尔摩斯这个人是一个爱慕虚荣的人,自以为自己非常的高高在上。

这是我读了这一篇小课文的道理,你也来读一读吧!

《家》读后感 篇24

在五年级的暑假里,我阅读了一本阳光姐姐--伍美珍的书。书名叫《班级宠物一家亲》,读完这本书后,我感到这本就像在写我的经历一般。

《班级宠物一家亲》这本书主人公是“小燕子”,主要讲述了:“小燕子”李彦宽的.妈妈买回来一只小斑点狗,他非常兴奋,而他的妈妈却告诉他,这是准备给“表妹”陈佳佳的礼物。与此同时,班里新来的陈老师鼓励大家饲养宠物,开班级博客。一时间,同学们各自纷纷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宠物。李彦宽一方面舍不得小狗被送出去,另一方面想和大家一起,深深感受到有小动物陪伴的幸福和充实的快乐……

《家》读后感 篇25

这是我第一次凭直觉买书,不问出身,不看内容,不论口碑,只是淡淡的看一眼,便欣然买下了,于20xx年末。

因为,槭树下的家,让我觉得温暖。

读席慕容老师的书,要追溯到很早很早以前了,总是感觉文笔细腻,清新而阳光,平平静静,实实在在,一切看似淡而无味,却总能让人体会到生活意义。

我想,这是我读得最慢的一本书了,因为它是一段段的生活片段,读读停停,伴随着时刻的心情,在想念的时候,所以,它一直都在身边。

不是很喜欢它的写作风格,因为总像自己的手笔,字里行间看似琐碎,却透着深深的感情,含蓄且暧昧,总是会给别人留下猜想的空间,不是故意,只是没有亲身经历过,是不会懂得的感受,如此而已。

小时候就很喜欢槭树,只是那时不懂,常常把它唤作枫,犹记得那年于香山拾获的叶子,保存了好久,那是我第一次见到槭树,那一片片耀眼的红,看起来就是暖暖甜甜,很幸福的味道。若是真的可以住在院子里种满槭树的房子里,想必一定是快乐的'日子。后来才知道,槭树区别于枫树的地方就是它的叶片是两两相对而生,且叶落较慢,所以才会整株红红的,异常漂亮。

以前,我喜欢在心烦的时候读这本书,借书中的平淡无奇来弥补急于看到结果的心,在作者一个个真实的境遇中比较,告诉自己一切都会安好,该来的总会来,于是,我耐心等待。在不开心的时候,也会默默地读上一小段,然后闭上眼睛,想像,那真正存在于美丽的槭树下,属于我的家。然而,期待往往是空的,画面编织得再温馨却也比不上那短短一刻中真实的温度,于是,

我渐渐懂得,渐渐失望。我不求什么结果,但我渴望一份安定,平淡而温馨,有根有果,有兴有败,在阳光下切实地存在着,总好过浮萍一只,游离于人世,却总是与风为伍,无意无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