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五好家庭评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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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五好家庭评选方案 篇1
为弘扬家庭文明新风,推动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提高我镇家庭成员的总体素质,树立具有时代特色和传统美德的先进家庭典型,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在全镇开展“清洁户”、“五好家庭”、“乡镇好人”推荐评选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升全镇市民文明素质和推动社会各项工作上新台阶为出发点,大力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弘扬“整洁清洁、爱护环境、乐于奉献、勤俭持家”的传统美德。在全社会形成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培养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努力营造一个文明待人、文明处事、和谐友爱、安宁有序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广泛深入开展“清洁户”、“五好家庭”、“乡镇好人”评选表彰活动,大力普及文明知识、传播文明礼仪、倡导文明风尚、加强文明规范,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进一步改善民生,实现全民共建,全面共享。
三、创建内容
以“建设文明新xx”为主题,以培育家庭成员之间、家庭与邻里之间、家庭与社会之间、家庭与自然之间相互和谐的新型文明模式为重点,结合“清洁户”、“五好家庭”、“乡镇好人”等特色创建活动,全面开展文明创建,逐步提高全体居民的综合素质,提升生活质量,改善人居生活环境,以文明家风转变带动社会风气好转。
四、评选范围
全镇所有居民均可参加“清洁户”、“五好家庭”、“乡镇好人”等评选活动。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制定文明创建实施方案,安排部署文明创建评选工作。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进度要求和创建措施。利用宣传栏、LED显示屏、远程教育平台、村(社区)村务公示栏等广泛深入宣传,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积极动员广大群众主动参与创建评选活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
各村(社区)按照文明创建实施方案和文明示范家庭评比条件,认真组织开展文明创建评选活动,并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创建业务指导和督促落实,镇文明办及目标督查办将适时到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进行督导检查。
(三)自评申报阶段
按照文明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对照“清洁户”、“五好家庭”、“乡镇好人”的评选条件和评分标准,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自评和申报工作,并于xxxx年xx月xx日前将评选出的“清洁户”、“五好家庭”、“乡镇好人”等材料报镇文明办(事迹材料xxx字左右)。
(三)考察审核阶段
镇文明办对推荐的人选考察审核,好中选优,每自然村推荐x-x户进行评选,然后评比表彰奖励。
(五)表彰奖励阶段
镇文明办将对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申报的'“清洁户”、“五好家庭”、“乡镇好人”进行通报表彰。
(六)典型宣传阶段
对在评选过程中事迹特别突出的典型事例将在全镇进行广泛宣传,树立榜样。
六、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一定要提高对文明创评活动重要性的认识,把文明创评活动作为提高家庭和广大群众综合素质的重要载体,按照全镇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发挥广大群众的主体作用,把最具有代表、最有价值的先进典型家庭挖掘出来。
(二)选好载体,力求实效。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结合不同层次居民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教育,走近群众,贴近生活和细致入微的工作方法,让广大群众知晓文明创建评选条件,使评选活动家喻户晓,并确保创评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三)形式多样,广泛参与。创评活动中要加强社会资源的整合,文明创建活动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作,必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各类群体作用,通过开展创评活动,使广大群众能从中得到启迪、受到教育。创评中,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把广大群众真正发动起来,让广大群众感到自己是创评的主体,也是被评选的对象,要着眼于平凡小事,只要居民(村民)自愿参选,符合评选基本标准,被公众认可,都应有条件参评。
乡镇五好家庭评选方案 篇2
根据省文明委《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通知》(鄂文明〔20xx〕8号)和恩施州文明委转发省文明委关于“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文件精神(恩施州文明委文〔20xx〕14号),结合巴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竹山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为经验借鉴,紧密联系全县农民生产生活实际,把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与促进农村发展和改善民生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城乡共建相结合,与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相结合,引导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二、创建内容
把党和政府关于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各项任务、要求,细化、量化为"十颗星"的内容。重点内容包括: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学科技,勇于闯市场,善于谋发展;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热爱集体,帮助他人,热心公益,履行公民义务;积极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观念,自觉遵纪守法;移风易俗,克服陋习,讲文明、讲礼仪,不迷信、不铺张、不浪费;孝老爱亲、家庭和睦、邻里团结;积极参加农村环境整治,讲究卫生,不在房前屋后乱建乱搭、乱堆乱放、乱倒垃圾;爱护生态环境,积极植树造林,自觉节能、节水、节地、节材;重视子女教育,积极参加文化体育活动;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等等。
三、创建标准
“十星级文明户”的创建标准是: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好、团结友爱好、致富创业好、履行义务好、环境卫生好、科技教育好、计划生育好、勤俭节约好、移风移俗好,相应的设政治星、守法星、团结星、致富星、义务星、环卫星、科教星、计生星、勤俭星、新风星等十颗星。具体标准附后。
四、试点对象
清太坪镇是全省新农村建设试点乡镇,省文明委明确该镇为20xx年全省“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乡镇,所属的八字岩村、白沙坪村、史家村、双树坪村、十里街居委会、清坪街居委会、谭元庄村、大堰塘村、金满溪村、金子龙村等10个村为“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村。
五、创建程序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以农户为基本单位,由行政村党支部、村委会按照全县及各乡(镇)的安排部署组织实施。一年评选一次。基本程序包括:
1、宣传发动。村党支部、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会”)召开群众动员大会,宣传创建活动内容、标准、程序、步骤、措施等,印发"十星级文明户"标准,讨论通过评选程序和管理办法,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2、对标创建。村民以家庭为单位对照“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并进行自评,填写自评表。在自评的基础上向所在村两委会申报参评。
3、群众评议。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或村民小组代表会议,每户一名代表参加,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进行群众评议。先由每户的代表陈述申报理由及自评说明,然后就各户星级和缺星原因进行讨论,形成书面评议意见,并填写评审表。
4、星级审定。村民小组将评议结果上报村两委会,村两委会逐户进行认定审查,确定每户的星级,符合几星级则评几星。村两委会可以将星级审定工作委托给本村农村思想道德协会、乡风文明理事会等群众组织具体实施。
5、公示授牌。村两委会将各户星级评审结果张榜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由村两委会正式确认。村两委会组织召开群众大会隆重举行授星挂牌仪式。星级牌由乡镇党委统一制作,挂在农户住宅门楣上。
6、资料存档。村两委会建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档案,将所有创建资料按年份归入档案,同时将“十星级文明户”名单送乡镇备案。
六、创建步骤
根据全省要求,全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分两个阶段推进:
1、试点推进阶段。从20xx年9月开始,在省文明委明确的清太坪镇10个行政村开展试点。10月至11 月,省、州文明委将派出工作组赴各地检查、督办、指导创建工作。20xx年12月中旬,试点乡(镇)、村完成本年度评选表彰工作,向县文明委上报试点工作总结。12月下旬县文明委向州文明委上报试点工作总结。
2、全面推进阶段。根据省文明委部署,在认真总结试点情况基础上,从20xx年开始,在全县所有行政村普遍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
七、工作措施
1、给予表彰奖励。各试点村可结合实际,制定本村"十星级文明户"表彰奖励办法,对“十星级文明户”给予精神奖励和相关优先优惠待遇,有条件的村,可以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县文明委和乡(镇)党委政府分别评比县级和乡镇级“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给予表彰奖励。
2、给予政策扶持。各乡镇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制定和实施惠农、强农政策时,根据实际情况向“十星级文明户”、“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村镇倾斜,给予优先优惠待遇。
3、开展结对帮扶。各县直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在开展“三万活动”、实施扶贫开发、组织包村驻点等工作中,要把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作为重要内容。各级文明单位要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对联系的村,从资金、物力、工作上结对帮扶指导。
4、抓好督办落实。省、州文明办将把“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作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新村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纳入各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县文明办要按上级要求进行督办指导,乡镇党委政府要组织抓好创建活动的各项落实工作。
八、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县文明委成立县委副书记、县文明委常务副主任郑晓斌任组长,县文明委副主任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卫生局、县人口和计生局、县环保局、县畜牧兽医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文明办、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宣传部办公,戴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整合资源,相互配合,努力形成各方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负责做好本乡镇“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各乡镇要站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加快建设“文明巴东”的高度,重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把这项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农村发展、建设、管理等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一同督办检查。
2、广泛发动群众。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有效组织群众,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提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县电视台、县新闻中心、恩施日报驻巴记者站要大力宣传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意义、内容、方法、程序,及时报道创建进展情况和创新做法,为全县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乡镇党委政府和行政村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橱窗、村组广播等农村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创建内容标准、奖励措施,及时发布光荣榜,形成以“星”为荣,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3、确保工作实效。乡镇要深入调查研究,精心制定本乡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科学规范有序地推进创评活动。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实际,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切忌“一刀切”。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乡镇五好家庭评选方案 篇3
最美家庭是文明社会的基石,是文明社会的细胞。“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进一步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居民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县委文明办、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县妇联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重点,通过开展最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引导全县广大家庭自觉提高家庭成员综合素质、美化家庭生活环境、提高家庭生活质量,以家庭文明和谐带动黄梅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以家庭“小气候”温润社会“大环境”,为构建和谐乡村(社区、小区)、和谐乡镇、和谐黄梅奠定基础。
二、活动目标
以疫情常态化防控补短板、加强村和社区建设为契机,广泛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和最美家庭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家庭美德建设,挖掘、培育和宣传我县的优良家风家训,引领广大市民讲道德、守规矩、重家风,树立家庭文明新风尚,自觉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家庭日常生活、工作中,努力营造和睦、优美、文明的家庭环境。
三、评选办法
以黄梅县域家庭为参评主体,对照《黄梅县最美家庭创建标准(试行)》,以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牵头组织评选,采取家庭自荐与居民推荐相结合、村民小组(城区小区)评议与村(社区)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评选基础上,择优推荐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表彰。县委文明委、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拟表彰县级最美家庭100户。
四、活动安排
黄梅县最美家庭评选活动分四个阶段,县、乡、村(社区)三级新时代文明实践机构同步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底至6月中旬)
在县内主流媒体宣传发布最美家庭创评工作通知、最美家庭创评标准等内容,乡镇、村(社区)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平台、工作群、宣传栏等同步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全县广大家庭参与最美家庭创建活动,做到创建活动、创建标准人人皆知。
(二)申报推荐阶段(20xx年6月中旬至8月)
家庭申报自评。可以向小组、小区或村、社区自荐最美家庭。各参评家庭需填写申报表,注意写出最美家庭创建的突出事迹。
小组(小区)评议。各村(社区)以村民小组(城区可按居住小区)为单位,按每村民小组(小区)1—3户推荐最美家庭。评议审核结果要予以公示。
村(社区)评定。村民小组(小区)将公示的最美家庭集中推荐至村(社区),择优以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名义进行评审、公示、表彰。
乡镇评审表彰。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评选表彰基础上,各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按村推荐的.家庭户数的2%表彰一批乡镇级最美家庭。同时,择优报送5—10户最美家庭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表彰。
县直各一级单位要牵头组织本系统最美家庭创评活动,单位干部职工人数在10人以上的,至少要推荐1户最美家庭。县直最美家庭不占村、社区指标名额。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评活动事关全省年度县域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排位,事关乡村振兴党政综合考评工作排位,各地各单位要注意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留存。
(三)评选公示阶段(20xx年9月上旬)
各乡镇、各部门对推荐的候选家庭进行资格审核把关。征求候选家庭所在单位、所在乡镇及行政村意见,党员干部家庭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综合治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以适当的形式在本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或行政村进行公示后,报乡镇党委、部门党委(党组)同意后上报。
(四)宣传推介及命名表彰阶段(20xx年9月中旬至10月)
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对各乡镇、各单位推荐的最美家庭进行事迹宣传公示,组织复审、命名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在全县开展最美家庭学习宣传活动。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最美家庭”创评活动是中央、省、市、县确定的精神文明五大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推动乡风文明、建设和谐黄梅的细胞创建工程。为开展好我县最美家庭创评活动,成立以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牵头、县妇联主抓、县委文明办配合的黄梅县最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文明办。各乡镇、村(社区)要比照成立评选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切实做好本地最美家庭创评推荐工作。
2、严格评选标准,坚持好中选优。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黄梅县最美家庭创评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优中选优。要将最美家庭评选活动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愿服务、群众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确保推荐的“最美家庭”典型可信、可亲、可敬、可学,真正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为促进乡风文明提升、推动城乡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起到强大推动作用。
3、强化典型引领,大力开展宣传。评选过程中,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注重培养和树立典型,发挥最美家庭典型对净化一方风气、促进乡风文明的引领带动作用。要注意认真搜集“好家风、好家训”故事,搜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传承好家训好家风的典型人物典型事迹,为我县做好最美家庭事迹展播、向省市推介报送先进典型、宣传推介黄梅提供素材。
乡镇五好家庭评选方案 篇4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培育文明乡风,助力乡村振兴,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开展新时代“十星级文明户”“五好文明家庭”创建评选活动,制定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助力乡村振兴,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全面实施思想道德建设工程,着力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不断深化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升群众文明素质和城乡社会文明程度,为建设“美丽永年、经济强区”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丰润的道德滋养。
二、创建标准
“十星级文明户”内容包括:爱党爱国星、遵规守法星、科教文体星、勤劳致富星、诚实守信星、助人为乐星、移风易俗星、团结友善星、卫生健康星、环境生态星。
(一)爱党爱国星。自觉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执行村两委的集体决定,坚决抵制损害党和国家形象、损害集体利益的'言行。
(二)遵规守法星。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村规民约,不参加非法宗教、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自觉远离黄赌毒,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三)科教文体星。自觉学科技用科技,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和科普活动,积极参与健康向上的文化生活,不断提高生活品位和生活情趣,保证家庭适龄儿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积极参加村级组织的各类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四)勤劳致富星。通过钻研经营、开辟门路经商、创业等多种正规渠道创业致富,在精准扶贫中主动脱贫并带动其他贫困户脱贫。
(五)诚实守信星。诚实不欺,重约守信,不以次充好,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诚信经营,及时主动申报、纳税。
(六)助人为乐星。积极参与社会志愿服务队伍和各种村民互助组织,自觉参与村内各项公益事业和各种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开展扶贫济困,助弱助残、关爱自然、关爱社会等活动。
(七)移风易俗星。弘扬传统家庭美德,孝老爱亲,传承良好的家风家教,带头移风易俗,婚丧嫁娶简办新办,抵制天价彩礼,不搞封建迷信,摈弃陈规陋习。
(八)团结友善星。家庭团结,夫妻、婆媳之间关系融洽,妯娌之间和睦相处;邻里团结,与人相处宽容随和,热心帮助他人,主动为邻里乡亲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九)卫生健康星。积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自觉控烟限酒,远离毒品;自觉学习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和疾病防治知识。
(十)环境生态星。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和文明村创建,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发展绿色产业和庭院经济,积极营造良好人居环境。
“五好文明家庭”内容包括: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好;学习进取,爱岗敬业好;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好;移风易俗,少生优育好;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好。
三、创建程序
“十星级文明户”“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以农户为基本单位,由村两委按照乡安排部署组织实施。“十星级文明户”“五好文明家庭”每年评选一次。
(一)组织动员。村“两委”召开群众动员大会,印发“十星级文明户”“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标准,讨论通过评选程序和办法,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二)按标创建。村民以家庭为单位,对照“十星级文明户”“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标准,开展文明户创建活动并进行自评,在自评的基础上向所在村“两委”会申报参评。
(三)群众评议。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每户一名代表参加,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进行群众评议。
(四)审定。村民小组将评议结果上报村“两委”会,村“两委”会逐户进行认定审查,并报乡统一核定。
(五)公示授牌。村“两委”会将各户评审结果张榜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由村“两委”会正式确认。村“两委”会组织召开群众大会隆重举行授星挂牌仪式。
(六)资料存档。村“两委”会建立“十星级文明户”“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档案,将所有创建资料归入档案,同时将“十星级文明户”“五好文明家庭”名单报乡备案。
四、管理办法
(一)加大表彰奖励力度。由乡制定表彰奖励办法,对“十星级文明户”“五好文明家庭”给子精神奖励和相关优先优惠待遇。
(二)实行动态管理。“十星级文明户”“五好文明家庭”实行一年一评定星,每年度评选表彰命名一次,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提高站位,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助力扶贫攻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十星级文明户”“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抓好推进落实。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村要结合实际,制定本村具体实施办法,形成各方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在推荐、评选文明家庭活动中,同等条件下,要把“十星级文明户”“五好文明家庭”作为优先推荐、评选对象。
(三)广泛发动群众。要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充分运用宣传橱窗、大喇叭等,大力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环境。
(四)示范引领推动。坚持典型示范,逐步推进,全面覆盖的方法,务实有效地推进“十星级文明户”“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
乡镇五好家庭评选方案 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通知精神,认真按照方案组织实施制订我镇“五好文明家庭”评比活动方案如下:
一、目的
旨在通过评选、表彰“五好文明家庭”和开展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向全村委会推出融时代特色和传统美德为体的先进家庭典型,以激励和引导更多的家庭积极投身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养成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家庭卫生、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以家庭的平等文明、和睦、稳定促进极乐村委会的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全面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新家庭建设,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更好的发展和服务地方经济
二、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好。
热爱祖国,关心集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模范实践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核心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诚实守信,扶贫济困,乐于助人,弘扬社会公德
2、学习进取,爱岗敬业好。
家庭成员自觉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做到岗位建功,岗位成才。
3、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好。
家庭关系平等、民主、和谐、友爱、夫妻之间在感情上互相信任、在工作上互相支持在生活上互相关心;尊敬长辈,关心老人的精神和物质需求:爱护儿童,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邻里之间团结互助,和睦相处。
4、移风易俗,少生优育好。
建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自觉抵制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反对邪教和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提倡婚事新办、丧失简办;自觉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和教子观,做到晚婚、晚育、优生、优育、优教,为孩子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5、勤持家,保护环境好。
做到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清正廉洁,大公无私,使反腐倡廉的意识成为家庭文化的主流和家庭成员的自觉行动:爱护公物,保护环境,倡导绿色消费和科学、文明、健康、和谐的生活方式,积极参与节能减排活动。
三、评选范围
居住在本镇辖区内已结婚成立家庭(原则上该家庭在本地区居住应满两年以上),且家庭成员无违反计划生育无违法犯罪行为的村(居)民,以户为单位参与评比。
四、活动要求
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程序,公开透明、严谨有序、优中选优,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真正把在当地具有示范作用的优秀家庭推荐上来。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于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将严肃查处并取消推荐申报资格。要广泛了解社情民意,注意听取各界意见,坚持走群众路线,接受社会监督。
五、评选程序
根据各村(居)委会村(居)民的家庭情况,对照“五好文明家庭”评选的基本条件,每村(居)于20xx年8月底前评出20户 “五好文明家庭”表彰家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再推荐上报高坪镇政府。
乡镇五好家庭评选方案 篇6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中国梦,我的梦”为主题,以“最美家庭”评选活动为载体,通过发动全镇居民积极参与“最美家庭”评选,大力宣传和表彰一批我镇群众公认,家庭和谐,对社会做出一定贡献的先进典型,大力唱响美丽昆阳、美丽家庭、中国梦、我的梦主旋律,推进我镇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评选范围
七个居委会每个居委会至少推荐两户居民家庭参评,学区推荐1户参评,五所小学一所中学各推荐1—2户参评,其它镇直部门至少推荐一户参评。凡昆阳镇户口的社会各界均可到所辖居委会或镇文明办报名参赛,全镇拟评出十大“最美家庭”进行表彰。
三、评选条件
1、家庭和睦。
2、邻里和谐。
3、敬老爱老。
4、教子有方。
5、创业有为。
6、勤俭持家。
7、对社会做出突出贡献。
四、评选组织及评选办法
(一)领导组织。成立以党委书记冯自海为组长,以镇长樊振伟为常务副组长,党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办公室、文明办、学区、文化站、共青妇、各居委会支部书记、镇直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评选活动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文明办,由党委副书记王志远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最美家庭”的评选组织工作。
(二)推荐评选程序。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0月28日——11月5日)。制定下发昆阳镇“最美家庭”评选活动实施方案,通过电视、短信发布信息,公布评选办法,启动评选活动。大力宣传“最美家庭”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广泛发动全镇居民积极参与,营造氛围。
2、提名推荐阶段(20xx年11月6日——11月15日)。各居委会、镇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组织,参照评选条件,积极推荐候选人。候选人的书面材料一般以1500字左右为宜,内容要真实、感人。
3、组织评选阶段(20xx年11月16日——12月5日)。评选活动领导组将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各居委会和单位了解候选人情况,听取居民意见,同时组织专家评委举行公开初评,评选出15户家庭进入最后决赛,候选人需提供五分钟左右的影像资料,影像资料制作费由单位负责,资料需生动感人,有一定教育意义和欣赏性,最终评出十大“最美家庭”,然后在全镇公示。
4、颁奖晚会筹备阶段(20xx年12月6日—12月20日)。由活动领导小组筹备筛选颁奖晚会节目和获奖家庭颁奖词及参加领导邀请等内容。
5、颁奖阶段(20xx年12月21日——12月28日)。根据评选和公示结果举行颁奖晚会,对“最美家庭”颁发“最美家庭”证书及物质奖励或现金奖励,对组织好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乡镇五好家庭评选方案 篇7
为进一步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居民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经县文明委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五好家庭评选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重点,通过开展五好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引导全县广大家庭自觉提高家庭成员综合素质、美化家庭生活环境、提高家庭生活质量,以家庭文明和谐带动xx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以家庭“小气候”温润社会“大环境”,为构建和谐乡村(社区、小区)、和谐乡镇、和谐xx奠定基础。
二、活动开展时间
20xx年6月1日至10月31日。
三、活动目标
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为契机,广泛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和五好家庭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家庭美德建设,挖掘、培育和宣传我县的优良家风家训,引领广大市民讲道德、守规矩、重家风,树立家庭文明新风尚,自觉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家庭日常生活、工作中,努力营造和睦、优美、文明的家庭环境。
四、评选办法
以xx县域家庭为参评主体,参评对象必须符合《xx县五好家庭评选标准》相关规定,对照《xx县五好家庭评分细则》及《xx县五好家庭一票否决事项》,以村委牵头组织评选,采取家庭自荐与居民推荐相结合、村民小组评议与村委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在村委评选基础上,择优推荐乡镇党委、县文明委表彰。县文明委拟表彰县级五好家庭100户。
五、活动安排
xx县五好家庭评选活动分四个阶段,县、乡、村(社区)三级同步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6月初至6月中旬)
在县内主流媒体宣传发布五好家庭创评工作通知、五好家庭评分细则等内容,乡镇(街道、社区)、村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平台、工作群、宣传栏等同步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全县广大家庭参与五好家庭创建活动,做到创建活动、创建标准人人皆知。
(二)申报推荐阶段(20xx年6月中旬至8月)
家庭申报自评。可以向小组、小区或村、社区自荐五好家庭。各参评家庭需填写申报表,注意写出五好家庭创建的突出事迹。
小组(小区)评议。各村(社区)以村民小组(城区可按居住小区)为单位,按每村民小组(小区)1—3户推荐五好家庭。评议审核结果要予以公示。
村(社区)评定。村民小组(小区)将公示的.五好家庭集中推荐至村(社区),各村(社区)择优进行评审、公示、表彰。
乡镇评审表彰。在村(社区)评选表彰基础上,各乡镇按村推荐的家庭户数的2%表彰一批乡镇级五好家庭。同时,择优报送5—10户五好家庭到县文明委表彰。
县直各部门要牵头组织本系统五好家庭创评活动,单位干部职工人数在10人以上的,至少要推荐1户五好家庭。县直五好家庭不占村、社区指标名额。
(三)评选公示阶段(20xx年9月上旬)
各乡镇、各部门对推荐的候选家庭进行资格审核把关。征求候选家庭所在单位、所在乡镇及行政村意见,党员干部家庭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综合治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以适当的形式在本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或行政村进行公示后,报乡镇党委、部门党委(党组)同意后上报。
(四)宣传推介及命名表彰阶段(20xx年9月中旬至10月)
县文明委对各乡镇、各单位推荐的五好家庭进行事迹宣传公示,组织复审、命名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在全县开展五好家庭学习宣传活动。
六、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五好家庭创评活动是中央、省、州、县确定的精神文明五大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推动乡风文明、建设和谐xx的细胞创建工程。各乡镇、村(社区)要及时成立五好家庭评选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切实做好本地五好家庭创评推荐工作。
2、严格评选标准,坚持好中选优。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xx县五好家庭评选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优中选优。要将五好家庭评选活动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愿服务、群众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确保推荐的五好家庭典型可信、可亲、可敬、可学,真正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为促进乡风文明提升、推动城乡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起到强大推动作用。
3、强化典型引领,大力开展宣传。评选过程中,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注重培养和树立典型,发挥五好家庭典型对净化一方风气、促进乡风文明的引领带动作用。要注意认真搜集“好家风、好家训”故事,搜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传承好家训好家风的典型人物典型事迹,为我县做好五好家庭事迹展播、向省州推介报送先进典型、宣传推介xx提供素材。
4、注重总结、及时报送相关材料。群众性精神文明创评活动事关全省年度县域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排位,各乡镇各单位要注意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留存。9月15日前,各级各部门要将五好家庭推荐参评申报表、相应的评分细则得分表加盖公章报送县精神文明办,邮箱:xx,联系电话:xx。
乡镇五好家庭评选方案 篇8
评选时间
20xx年11月-20xx年12月
评选对象
蓝天社区全体居民
工作目标
以培育文明乡风为目标,以提高居民群众思想道德素质为重点,广泛开展“十星级文明家庭”创建评选活动,激发群众的荣誉感,提振精气神,推动村(社区)文明实践活动,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评选标准
1、爱党爱国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积极拥护和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家乡,热爱集体,热心参与村集体建设和发展的各项事业和义务劳动。
2、遵纪守法星: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自觉遵守法律和纪律,不参与赌博、吸毒、打架斗殴,不加入传销、邪教、封建迷信等非法组织,不搞非法活动。积极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遇到困难和问题通过正当程序和法律手段解决,不串联、不越级上访,不采取暴力、报复社会行为。
3、兴业致富星:积极学习农业科学新技术,发展当家产业,有比较稳定的.致富项目,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全村平均水平20%以上。做致富带头人,带领乡亲们共同致富。
4、勤俭节约星:保持和传承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珍惜劳动成果,不斗富摆阔、不奢侈浪费,节约粮食、节约水电能能源。
5、环境卫生星:保护环境,不滥砍滥伐破坏自然环境、不盗猎捕杀受保护的野生动物;不毒鱼电鱼爱护水环境。建设好厨房、厕所和畜圈,不乱泼乱倒、不乱堆乱放、不乱搭乱建、不乱丢乱扔,不让牲畜乱跑,不让粪便乱流。爱护村容村貌,爱护公共设施,注重家庭卫生,庭院四周环境整洁。注意病媒生物防治,及时杀死老鼠、苍蝇、文字、蜂螂,防止疾病传播。
6、诚实守信星: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不弄虚作假,不隐瞒欺骗,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诚信生产经营,不欺行霸市,不生产经营假冒伪劣、有毒有害产品。借债及时偿还。
7、孝老爱亲星:孝敬老人,爱护子女。特别是对高龄、残障、病痛的老人和未成年孩子要细悉心照顾,不打骂、不虐待老人和孩子。不重男轻女,保障女子入学,外出务工,要安排好留守父母和孩子的生活、就医、就学,并注重亲情关怀。要力所能及关心帮助周围的老人和亲人。
8、助人为乐星:积极对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依托“文明实践”智慧平台,发动家人注册成为线上志愿者,主动参与村(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力所能及关心、帮助周围的老、弱、病、残、孕、幼和困难人群,与乡邻和谐相处,互帮互助。
9、文明礼貌星:自觉遵守和传承中华文明礼仪,待人接物讲究礼节礼貌,长幼有序讲究规矩,不粗言粗语、不污言秽语。尊重农村、民族传统风俗习惯。注重仪容仪表,着装干净整洁。
10、移风易俗星:倡导新事新办,新事简办,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邻里之间不互相攀比,自觉抵制婚丧陋习、天价彩礼、人情攀比、薄养厚葬、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不良社会风气,推进婚俗改革、殡葬改革,减轻“人情负担”,倡树文明新风。
报名方式及地点
请广大居民踊跃自荐,可以通过电话报名或现场报名,联系所属网格管理员或者到社区来填写申报表,亦可向社区推荐心中的模范典型家庭。届时,社区将采取评选推荐、走访了解等评选形式,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再逐级申报,对最后评选出的星级文明家庭进行公示授牌。
乡镇五好家庭评选方案 篇9
根据《中共揭西县委揭西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揭西发[2019]1号)、揭西文明办〔2019〕18号关于印发《揭西县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倡导乡风文明,突出家庭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基础性作用,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结合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测评体系及文明村镇创建的要求,决定在全街道开展“星级文明户”暨“星级文明户标兵”创评活动。结合我街道的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按照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打牢文明户创建这一基础,通过开展“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推动文明村镇建设深入开展,不断提高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水平,着力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发展新文化,为我县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造绿色崛起示范县和潮客融合发展传承区,营造良好文明环境和提供坚实道德支撑。
二、评选标准
科技致富星:坚持科技兴农,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带头学习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掌握1—2项实用技术,有较稳定的致富项目(或收入);勤奋敬业,懂经营、善管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高于全村(本小区)平均水平;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引导带动周围群众共同致富。
诚信守法星:诚实待人、恪守信用,说话公道、办事公正;合法经营,不制假售假,不悖德欺诈,无不良贷款记录,无恶意欠费及偷漏税行为;积极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制观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村规民约》,积极维护全村稳定大局,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觉依法依规办事;优生优育,家庭成员中无赌博、吸毒现象,不参与邪教活动,无治安、劳教、刑事处罚。
和谐友爱星:邻里团结,邻里之间互帮互助、互谅互让,无吵闹、打斗和是非纠纷;家庭和睦,民主治家,夫妻、妯娌、兄弟、姐妹等关系融洽;孝敬父母,自觉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精心照顾父母的物质和精神生活;尊重老人,文明礼貌对待老年人,热心帮助孤寡老人。
公益义务星:关心集体,热爱公益事业,大力支持农村引水、通电、修路、造林等公益设施建设,积极参与农村捐资助学,敬老助残、灾害救助、文化体育等公益活动;爱护公共设施,自觉节能、节水、节电;弘扬志愿服务理念,积极参与各类农村志愿服务活动;履行维护公共秩序和良好社会风尚的社会责任,履行环境保护、义务教育等政策法律义务。
文明新风星:勤俭持家,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弘扬新风,倡导节能环保,积极参加各类健康向上的文体、科普、技能培训活动,家庭成员无酗酒等不良嗜好;热心公益,积极参与村(小区)各种公益活动,崇尚教育,学习文化,重视个人修养,严守村规民约,家庭文化氛围浓厚;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院落里外美化绿化,室内室外保持清洁卫生,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不良现象;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评选步骤
“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以户为单位,由街道部署,村(社区)组织实施。每年开展一次,要严格遵守合法性、民主性、群众性的原则,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操作。评选程序严格按照村(社区)“两委”会评议、街道评选审定表彰进行,分宣传发动、自评申报、民主评议、审定公示、表彰授牌五个步骤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各村(社区)要通过村村通广播、LED显示屏、宣传栏等平台加强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的宣传,各包村(社区)领导负责组织各村(社区)党支部、包组干部,结合每星期“三学三推”党建主题教育活动,通过走访户、召开户长会等形式,广泛宣传“星级文明户”创建的目的、意义、内容、程序,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的争创氛围。
2、农户“认星”阶段。各村(社区)党支部、包组干部向农户发放评选具体标准和申报表(见附件1),参评农户对照“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进行自查自纠,自我认星,并填写申报表(即附件1),由农户自主向村党支部提出申请。
3、村组“评星”阶段。各村民小组、居民小组对各户申报情况进行集中评议,提出各户得星情况的建议,审核认定结果报村党支部委员会。
4、村(社区)级“定星”阶段。各村(社区)党支部组织村(社区)“两委会”成员和农户代表对各农户申报情况,各村(社区)审核认定结果进行民主评议;村(社区)“两委会”成员和农户代表民主评议结果及获三星以上文明户(见附件2)需在村(社区)委会张榜公布,并广泛征求农户意见,对审核认定的“五星级文明户”统计表(见附件3)及评选过程典型事迹材料报送街道文明办(五星文明户评选数量控制在全体农户的10%以内)。
5、表彰授牌阶段。各村(社区)党支部要根据星级文明户评议结果,组织开展对三星以上文明户进行表彰授牌仪式,并在农户住宅门口醒目位置悬挂具体星级“文明户”标牌。
街道组织司法、计生、派出所等部门对各村(社区)上报的“五星级文明户”进行审核,审核结果报街道党委研究审定同时择优推荐上报一批“五星级文明户”参加县级“星级文明户标兵”评选,由县文明办组织审核确定为县级“星级文明户标兵”报县文明委审定,县文明委审定确定的县级“星级文明户标兵”,将适时在县委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上进行命名表彰。
四、措施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社区)要站在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星级文明户”及“星级文明户标兵”评选活动,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各村(社区)要按照评选步骤有序开展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于12月底前全面完成。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体现群众在创评过程中的主体地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创评活动,创评活动的各个环节要突出群众的广泛参与,让群众唱主角,把民主讨论、民主决策、民主监督贯穿到评星全过程。要尊重群众意愿,满足群众需求,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真正把创评活动打造成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制、自我提升的有效载体。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橱窗、村村通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农村宣传阵地,广泛宣传评选内容标准、目的、意义、内容、程序,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以“星”为荣,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3、强化保障,确保实效。各村(社区)要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操作性,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把评选工作纳入群众的监督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选质量。
乡镇五好家庭评选方案 篇10
一、活动目标
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宣传好家风好家训,传播家庭文明正能量,加强家庭文明建设,最大程度地发动群众参与寻找“最美家庭”活动,进一步扩大活动参与度和覆盖面,提高活动吸引力、影响力和教育激励作用,通过生机勃勃的创造性实践,让美德善行走进每个家庭、走进人们心灵,动员更多的家庭助力创建文明城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到每个家庭。
二、主办单位
区委宣传部、区妇联
三、活动要求
1、立足村居,进一步扩大活动参与度。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是一项面向广大妇女和家庭常态化开展的群众性家庭文明创建活动, 活动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 以广大家庭和家庭成员为主体, 以群众自荐、互相学习、彼此借鉴、共同分享为主要内容, 最大限度地发动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吸引群众。要始终坚持不设门槛、不定标准、不限名额、把“最美家庭”的决定权交给群众、充分激发群众参与热情的基本原则,组织开展体现时代精神、契合家庭需求、群众喜闻乐见的寻找“最美家庭”活动, 使广大妇女和家庭在参与过程中接受好家风的熏陶和生动鲜活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要积极探索深化活动的新途径新方法,既要注重依托村居“妇女之家”,通过组织家庭故事会、家风交流分享会等面对面的方式,又要采取网上评议、网上互动等键对键易于参与的形式,有效扩大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参与率和互动性, 吸引和动员广大家庭积极参与寻找活动,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
2、拓展领域载体,进一步扩大活动覆盖面。注重通过线上线下活动方式,推动“寻找”活动向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拓展延伸。要针对不同类型的家庭组织开展富有时代特征、贴近群众生活的寻找活动,让更多的家庭参与其中。在街道社区以寻找“最美家庭”为主,在镇村以寻找“最美绿色庭院”为主。如针对机关干部家庭,寻找“助廉家庭”;针对低碳环保,寻找“绿色家庭”;针对农村家庭,寻找“最美绿色庭院”;针对志愿服务,寻找“志愿家庭”等。要善于抓住传统节庆、纪念日等时间节点,因地制宜开展寻找活动, 寻找各具特点的“最美家庭”,如“六一”儿童节前寻找教子有方“最美家庭”,世界环境日前寻找绿色生活“最美家庭”,重阳节前寻找孝老敬老“最美家庭”,着力将寻找活动贯穿全年,在城乡社区、不同群体中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3、创新传播方式,进一步扩大活动影响力。要注重把寻找过程作为开展活动的重要环节, 常态化动员广大妇女和家庭晒家庭幸福生活,议良好家风家教、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 突出价值引领、注重示范带动, 通过组织群众说一说、看一看、比一比,寻找身边家庭典型, 让妇女和家庭在参与寻找的过程中相互学习欣赏、相互启发提高, 润物无声地接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要通过在城乡社区、农村和互联网上普遍设立“最美家庭”、“最美绿色庭院”光荣榜, 线上线下共同讲述“最美家庭”故事, 最大限度放大“最美家庭”、“最美绿色庭院”的示范效应, 让越来越多的群众从“听故事”到“学美德”, 从“看别人”到“自己做”,激发更多家庭努力向善、争做最美、传扬好家风,营造好环境。
四、评选步骤
1、宣传动员(20xx年6月13日—8月10日)向各镇街、各单位下发评选活动通知,广泛动员,营造浓厚氛围。
2、推选展示(20xx年11月-12月)各镇街、各单位积极挖掘本单位人物典型,各社区妇联至少评出1-15户“最美家庭”,类型包括:“绿色家庭”、“助廉家庭”、“志愿家庭”、“和谐家庭”;各村妇联至少评选出1-10户“最美家庭”,类型包括:“最美绿色庭院”、“志愿家庭”、“和谐家庭”;各单位至少评出1-10户“最美家庭”,类型包括:“绿色家庭”、“助廉家庭”、“志愿家庭”、“和谐家庭”。并于12月20日前将推荐表电子版(见附件)报区妇联,报送邮箱:25263508@qq.com,联系人:郑美娜,联系电话:69842568。
3、评选表彰(20xx年4月—5月)4月20日前,区妇联联合区委宣传部,对各单位推荐家庭材料进行联合审查,进行表彰。事迹突出的`家庭择优推荐“首都最美家庭”和“全国最美家庭”评选活动。
4、集中宣传(20xx年6月—7月)区融媒体中心对评选表彰活动进行广泛报道,区妇联微信公众号开辟“最美家庭”、“最美绿色庭院”专栏,大力宣传门头沟区“最美家庭”、“最美绿色庭院”先进事迹,充分报道活动动态、典型故事,形成舆论宣传声势,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推出,适时举办评选表彰大会,扩大活动吸引力感染力和覆盖面影响力。
5、学习实践(20xx年8月—12月)各单位、各镇街围绕学习宣传门头沟区“最美家庭”、“最美绿色庭院”这一主题,结合实际运用故事会、演讲会、报告会、交流会和典型访谈、文艺表演等形式多样的学习实践活动,最大限度放大“最美家庭”、“最美绿色庭院”的示范效应, 让越来越多的群众从“听故事”到“学美德”, 从“看别人”到“自己做”,激发更多家庭努力向善、争做最美、传扬家风, 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具体指导,要将此次活动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结合起来,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2、严格评选标准。在评选工作中,要严格程序进行,杜绝搞形式、走过场的现象发生,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进行全面比较,综合衡量,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真正把好的典型评选出来,增强评选结果的说服力和感召力。
3、强化舆论宣传。要加强寻找门头沟区“最美家庭”活动的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使活动的内容、标准和具体做法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广大民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乡镇五好家庭评选方案 篇11
根据区委宣传部、区妇联联合下发的高妇发(20xx)13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淳溪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淳溪镇“最美家庭”、“最美庭院”创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把创建“最美家庭”、“最美庭院”评选活动作为文明乡村建设的创新实践和重要抓手,充分发挥家庭文明建设在推动和谐文明幸福淳溪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争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注重培育良好家风,不断提升居民的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为推进幸福淳溪建设夯实基础。
二、评选标准
(一)“最美家庭”参评标准:
传承家风:传承优良家风,摒弃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新风。
孝老爱亲:弘扬孝道,孝敬长辈,关爱家庭成员,携手相助。
科学教子:品德教育为先,掌握科学方法,重视言传身教,营造良好家风。
善邻友好:邻里和睦,团结友爱,守望相助。
热心公益:乐于奉献,服务社会,承担社会责任,热心公益事业。
(二)“最美庭院”参评标准:
环境卫生清洁美(洁化):庭院内外整洁干净,无垃圾、杂物、污水、污渍等。
摆放有序整齐美(序化):庭院内外观整齐有序,庭院内物品堆放整齐,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挂之物。
种树栽花绿化美(绿化):庭院内外、房前屋后有观赏花草树木(或果树)、盆栽盆景等,且错落有致、色彩搭配合理,绿化面积不少于庭院面积的20%
庭院布置协调美(美化):庭院内外与周边景致、环境协调一致,有一定文化品位、美韵特色的景观。
三、活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
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各村、社区要利用一切宣传渠道,宣传资源向各自然村、居民小区发出倡议和活动通知,发动全村、社区广大家庭积极参与,确保活动家喻户晓。
(二)组织推进阶段(10月)
各村、社区要从工作实际出发,立足常态化推进,设计活泼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吸引群众参与。抓好“晒幸福生活、讲和谐故事、展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四个环节,最大限度发动广大家庭共同参与、共同展示、共同颂扬“最美家庭”、“最美庭院”。镇妇联对各村、社区创建评选推荐出的“最美家庭、最美庭院”将进行进村入户走访、点评,推动创建评选工作引向深入。
(三)推荐评选阶段(11月)
各村、社区采取组织推荐、社会推荐、家庭互推自荐等多种方式,评选表彰村、社区“最美家庭”“最美庭院”,并在村务公开栏、社区宣传栏公示后,将符合条件的镇级“最美家庭”和“最美庭院”上报给镇妇联。
(四)表彰宣传阶段(20xx年1月-3月上旬)
将表彰镇级“最美家庭”、“最美庭院”,并择优向区妇联推荐区级“最美家庭”、“最美庭院”,同时开设宣传专栏,以多种形式对获选家庭的优秀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典型展示。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开展“最美家庭”、“最美庭院”创建评选活动在推动和谐文明幸福淳溪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本村、社区实际,精心策划,指定专人负责,落实责任,确保创建活动有序开展。
(二)严格标准,务求实效。在创建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选,杜绝搞形式、走过场。要严格按照创建标准进行全面比较、综合平衡,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通过专题宣传、晒家风故事会、事迹演讲、摄影绘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丰富内涵、创新载体,激发群众共建美好家园的热情。
(三)加强宣传,互动提升。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在弘扬社会新风、褒扬先进典型方面的优势,深入挖掘和宣传“最美家庭”和“最美庭院”的重点、亮点和特色,展开集中深度宣传报道,使活动开展的过程成为宣传教育群众的过程,扩大创建活动的社会影响。要充分运用微信、微博、微视频等新媒体,组织引导广大群众正面开展网上留言、讨论等互动活动,把开展线上宣传与组织线下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持续不断地营造分享家庭幸福生活、讲述家庭和谐故事,畅想家庭未来梦想的和谐氛围。
五、材料报送
候选家庭要填报推荐表一式三份(A4纸),事迹材料3份、同时上报“最美家庭”家训、“最美家庭”、“最美庭院”照片(jpg格式,1M以内),11月30日前将候选家庭材料报送至镇妇联,推荐的候选家庭事迹务必真实可靠,如有不实现象,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乡镇五好家庭评选方案 篇12
一、指导思想
为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按照xx省印发《关于在全省农村广泛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的指导意见》,充分挖掘和提升“十星级文明户”这一深受群众欢迎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传统载体的时代价值。“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是xx省建设“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形式,全省将以行政村和农村社区宣传覆盖率达到100%、农户参评率达到95%以上为目标,统一按照“爱党爱国星、诚实守信星、遵纪守法星、兴业致富星、孝老爱亲星、助人为乐星、环保卫生星、勤俭节约星、移风易俗星、邻里和睦星”创建评选星级文明户,家家参评,户户挂牌(不论星多星少)。
二、创建标准
1、爱党爱国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集体,热爱家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积极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发表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不满言论,不做有损国家、集体和民族尊严的事。积极参与村集体建设,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爱护公共设施。
2、诚实守信星:家庭成员诚实守信,有较强的重信守约意识,无拖欠他人财物不按时归还等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诚信经营、合法经营、童叟无欺、不掺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不欺行霸市,无违约和毁约行为;不伪造、使用虚假证明等个人信息。
3、遵纪守法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増强法治意识。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违法经营、偷税漏税、违章建筑、传播淫秽物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加入传销、非法宗教等非法组织,不搞非法活动。遇到困难和问题通过正当程序和法律手段解决,不闹访、缠访,不越级上访。
4、兴业致富星:勤俭持家、辛勤劳动,靠聪明才智创造幸福生活:科学种田,发展调整种植结构,有致富经验,家庭年人均收入高出本村平均水平;积极帮助周围群众共同致富,成为左邻右舍致富的“领头人”。
5、孝老爱亲星:重视家庭美德建设,关心和尊敬老人,承担赡养老人义务,与家中老人和陸相处;夫妻相互尊重,齐心协力,精心养儿育女,不发生家庭暴力;家庭成员通情达理,公婆儿媳、兄弟姐妹、夫妻妯娌等亲属间关系融治、亲密,不重男轻女,保证子女适龄入学;外出务工,要妥善安排好留守父母和孩子的生活,要加强与学校老师的联系,经常了解留守孩子在校学习生活情况,关心关爱其他亲属。
6、助人为乐星:乐善好施,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经常为群众办好事,为邻里乡亲帮忙:与乡邻友善相处,有求必应,有难必帮。见义勇为,敢于伸张正义、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社会公益活动和各种村民互助组织。
7、环保卫生星:全力融入全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当中,积极参加“农村清洁家园行动”、“美丽庭院”等群众性创建活动,家庭成员讲究卫生,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不乱丢乱倒垃圾、乱堆杂物,保持庭院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房前屋后绿化美化,树立节能环保意识追求绿色消费,养成文明健康科学的生产生活习惯。
8、移风易俗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文明新风,破除陈规陋习,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村规民约,坚持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大操大办,讲究科学,破除迷信,坚持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9、邻里和睦星:邻里之间互谅、互让、互帮,互相尊重各自的生产生活习惯及生活方式;无邻里纠纷和吵架斗殴现象;不搞宗族派别,不搞家族势力,不拉帮结派,不挑拨邻里关系,不搬弄是非;礼貌待人,对人热情、友善、好客,有良好口碑。
三、工作步骤
“十星级文明户”要按照宣传发动——农户报星——小组评星——代表定星——公布授牌——表彰奖励——资料存档的程序进行,创建评选过程要坚持能上能下动态管理原则,按照程序每年度对农户进行重新星级评定,确定星级等次。对不符合某项标准的应摘除对应星级,以激发群众创星争星的积极性,提高创建水平。
1、宣传发动。组织全体村民召开“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专题会议,强调“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学习评选标准,讨论酝酿;向村民发放“文明村”创建活动宣传资料,说明工作步骤,评选方法以及奖惩办法,使农户主动参与活动。
2、农户报星。各户针对自身情况,对照评选标准,陈述应得几颗星,得星的原因,不能评星的原因以及今后的改进措施。
3、小组评星。召开村民小组会议,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对村民自我申报的得星情况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面对面地评判各户的得星情况,然后上报村民代表评审小组审核。
4、代表定星。组织村民代表组成评审小组,根据各村民小组会议的推荐情况,逐户逐星进行认真审查,最终确定出各户实际应得星量。
5、公布授牌。村两委在村委会和各村民小组集中区,将各户得星情况张榜公布,并印发简报,通知到各户。公示期满后,村委会召开大会,对各户公开慎重授牌。
6、表影奖励。对于荣获十星的农户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在群众会上交流心得体会,让大家学先进、赶先进:八星至九星的农户不奖不惩,并自行制定整改方案,逾期不
整改或是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在大会上说明情况;七星以下的农户村委会组织专班帮扶,帮助制定整改方案,各户按村委会制定的整改方案按期整改,并定期组织专人进行帮扶,对于年底仍然整改不到位的,将在村自己制定的用人、惠民政第等方面予以约束。
乡镇五好家庭评选方案 篇1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镇妇联要求,经村两委研究,决定在全村开展“最美家庭”创建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最美家庭建设的目标要求,以开展“最美家庭”系列创建评选活动为载体,进一步调动广大村民参与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村民创业增收致富的热情,提升广大村民的思想道德素养,引导妇女和家庭在参与中接受道德教育、提升文明程度,以实际行动建设和谐新农村。
二、创建目标
通过广泛宣传发动,使更多的村民积极主动参与到家庭创建活动中去,全力打造一大批“创业增收生活美、卫生整洁环境美、家庭和睦心灵美、文明礼貌风尚美”的'最美家庭。
三、评选范围及对象
凡居住在本村的村民,均可自主申报参加评选。年度家庭内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评选资格:一是违反计划生育的;二是发生刑事案件或有“黄赌毒”情况的;三是参与邪教活动及封建迷信活动的;四是有其他违法现象的。
四、评选安排
本次活动分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3月1日—10日)制定方案。根据本村实际,成立创建评选工作小组,制定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3月11日—3月31日)宣传发动。利用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广播会及走访农户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让村民了解本次活动安排、创建内容及目的意义。
第三阶段(4月1日—30日)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村民对照评选标准自主申报创建项目,以家庭单位为主。
第四阶段(5月1日—31日)村级评选。村党支部、村委会根据评选标准对村民小组推荐的农户进行审核评选,各项评选分值达90分以上为合格。
第五阶段(6月1日—30日)表彰宣传。
五、评选标准
“夫妻关爱家庭”:相互平等尊重,生活互敬互爱,事业彼此支持,共同履行责任。
“孝老爱亲家庭”:弘扬孝道文化,孝敬父母长辈,关爱家庭成员,困境援手相助。
“教子有方家庭”:品德教育为先,掌握科学方法,重视言传身教,营造良好家风。
“勤俭持家家庭”:厉行勤俭节约,践行低碳生活,坚持移风易俗,活跃家庭文化。
“邻里友善家庭”:邻里守望和睦,团结友爱相处,遇事相互帮助,热爱社区公益。
乡镇五好家庭评选方案 篇14
为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以创建文明村为主线,以促进乡风文明为重点,不断深化群众性文明创建、和谐创建活动,有力的提高了农民素质和城乡文明水平。更好的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推动我村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中刘村"两委"决定,在全村评选表彰 "十星级文明户"。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创评内容
这次评选表彰"十星级文明户",要围绕思想进步、道德高尚、重教尚文、勤劳致富、遵纪守法、履行义务、计划生育、移风易俗、环境卫生、热心公益十个方面内容,要严格创评标准条件,严格创评程序,确保创评效果。
二、创评要求
要根据考评标准要求,组织召开村级创评工作会议,对整个创评活动进行安排部署。要按照星级文明户档案的'要求,认真填写记录,召开村民会议,评选出十星级文明户,对评选出的十星级文明户,要进行公示,以接受群众监督。在评选的基础上,确定20个优秀十星级文明户,参加全镇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创建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提报的十星级文明户进行检查验收,排出名次。由村"两委"审核后,提报市镇政府审批,并命名表彰。
三、组织领导
评选"十星级文明户"活动,是创建文明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对我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一次检验。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切实把创评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评选要保证质量、注重实效,决不能应付了事,流于形式;要坚持"公开、公正、民主"的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标准条件,不搞照顾;要充分体现民意,真正把各方面过硬的先进评选出来,充分发挥其模范带头作用,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