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综合素质提升方案
文学网整理的小学综合素质提升方案(精选13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小学综合素质提升方案 篇1
为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落实《长沙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和《长沙市教育英才工程培养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文件精神,深入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提升基础教育教师的综合素质和学历(学位)层次,积极投入全市教育系统“六个走在前列”竞赛活动,确保教师队伍建设走在前列,强化对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20XX年、20XX年我市举办了两期优秀中小学骨干教师综合素质提升班。20XX年,计划由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各市直学校推荐若干名中青年市级骨干教师参加第三期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学习,并鼓励符合条件的学员报考湖南大学在职教育硕士,提升骨干教师的理论水平与综合素养,以适应我市经济与教育快速发展的要求。为做好第三期“英才工程”·优秀中小学骨干教师综合素质提升班的生源组织与培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1、计划性原则。根据我市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有计划地选派中小学教师参加第三期“英才工程”·优秀中小学骨干教师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学习。
2、学用一致原则。选派中小学教师参加提升培训班学习,要与各区县(市)、各学校的学科专业建设以及教师本人专业相结合,做到学用一致。
3、择优培养原则。同等条件下,各学校应优先选派师德高尚、工作业绩突出、发展潜力较大的骨干教师参加学习。
二、专业方向与培养方式
1、20XX年暂定八个专业方向:教育管理、现代教育技术、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生物)、学科教学(思政)。实际开班专业按报名符合条件的人数确定(报名人数不足的专业不开班),总招生规模不超过170人。
2、主要采用不脱产学习模式。参照相关专业人才提高综合素质的需要实施教学计划,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教学形式。集中培训时间一般安排在寒暑假或长假日。
三、报名条件
1、在职、在岗、在编的县级以上骨干教师、优秀教师,市属学校校级以上骨干教师,以高中教师为主;
2、热爱本职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身心健康,年龄在45岁以下。
3、20XX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
4、已具有3年以上的在职工作经验;
5、报考教育管理专业的,以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和教研机构的教学管理人员为主;
6、报考现代教育技术和学科教育(语文、数学、物理、英语、生物、思政)等专业,须为相同或相近专业。
四、指标分配
教育管理专业:市属各学校和高新区教育局可推荐2名教师;其他各区教育局可推荐4名教师;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教育局可推荐6名教师。
学科教学(含语文、数学、物理、英语、生物、思政、等六个专业方向):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和高新区教育局可每个专业方向推荐2名教师;其他各区教育局可每个专业方向推荐3名教师;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教育局可每个专业方向推荐6名教师;原则上须为中学教师。
现代教育技术专业推荐名额与学科教学相同。
五、学费标准与奖励办法
1、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全程收费标准:12000元/人。教材费、食宿费自理。
2、本培训班学员自愿报考湖南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24000元。本培训班学员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为湖南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或通过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申请硕士学位,其在课程班期间所缴纳的学费(12000元)可直接冲抵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或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相关费用,另应补缴12000元(包括研究生实习、开题报告、论文指导、评审及答辩费等,不含国家规定的相关报名考试费用)。
以上费用先由学员自己支付。
3、奖励办法
获得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学员由市教育局奖励10000元。在学员考试通过,获得硕士学位入学资格后,一次性拨给湖南大学,抵充学费。市属单位的学员由所在的单位另行奖励6800元,从教师培训经费中列支;区、县(市)所属学校的学员在市教育局外的其余奖励标准由区、县(市)和学校自行制定。
只获得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结业证书、未能取得硕士学位者不予资助与奖励。
六、管理与保障措施
1、举办骨干教师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是我市推进教育英才工程培养的重要举措,各区、县(市)教育局和直属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要求,认真选拔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学习。
2、学员学习期间,计算工龄、教龄、参加年度考核和职称评定,认定校本培训学时,学校的一切待遇不变;凭骨干教师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课程学习计划与教学安排认定相应的继续教育学分;必要的教材费、交通费、住宿费等有关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参照有关规定予以报销。
3、学员必须接受高校的校方管理,在政治思想上、生活上、学习上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努力完成学习任务,争当优秀学员。学习期间如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和安全、交通事故,一切责任自负。若因违纪违法受到处分,则不再享受以上学费奖励。
4、学员在参加骨干教师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学习并攻读教育硕士学位期间和取得硕士学位后的三年(从入学开始累计六年)内,非组织行为不得申请调出本单位。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同意调出的或申请辞职的,必须先退还学费奖励金额以及报销的有关费用,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学员在录取后必须与所在单位签订有关协议。
5、有关单位和学校要为参加骨干教师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并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教师积极创造条件,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优评先、晋级、竞聘上岗中,同等条件下,应予以优先。参加骨干教师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并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要充分发挥骨干作用,做到学用结合,努力为我市创建“教育强市”做出积极的贡献。
小学综合素质提升方案 篇2
为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落实《长沙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和《长沙市教育英才工程培养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文件精神,深入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提升基础教育教师的综合素质和学历(学位)层次,积极投入全市教育系统“六个走在前列”竞赛活动,确保教师队伍建设走在前列,强化对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20xx年、20xx年我市举办了两期优秀中小学骨干教师综合素质提升班。20xx年,计划由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各市直学校推荐若干名中青年市级骨干教师参加第三期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学习,并鼓励符合条件的学员报考湖南大学在职教育硕士,提升骨干教师的理论水平与综合素养,以适应我市经济与教育快速发展的要求。为做好第三期“英才工程”·优秀中小学骨干教师综合素质提升班的生源组织与培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1、计划性原则。根据我市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有计划地选派中小学教师参加第三期“英才工程”·优秀中小学骨干教师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学习。
2、学用一致原则。选派中小学教师参加提升培训班学习,要与各区县(市)、各学校的学科专业建设以及教师本人专业相结合,做到学用一致。
3、择优培养原则。同等条件下,各学校应优先选派师德高尚、工作业绩突出、发展潜力较大的骨干教师参加学习。
二、专业方向与培养方式
1、20xx年暂定八个专业方向:教育管理、现代教育技术、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生物)、学科教学(思政)。实际开班专业按报名符合条件的人数确定(报名人数不足的专业不开班),总招生规模不超过170人。
2、主要采用不脱产学习模式。参照相关专业人才提高综合素质的需要实施教学计划,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教学形式。集中培训时间一般安排在寒暑假或长假日。
三、报名条件
1、在职、在岗、在编的县级以上骨干教师、优秀教师,市属学校校级以上骨干教师,以高中教师为主;
2、热爱本职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身心健康,年龄在45岁以下。
3、20xx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
4、已具有3年以上的在职工作经验;
5、报考教育管理专业的,以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和教研机构的教学管理人员为主;
6、报考现代教育技术和学科教育(语文、数学、物理、英语、生物、思政)等专业,须为相同或相近专业。
四、指标分配
教育管理专业:市属各学校和高新区教育局可推荐2名教师;其他各区教育局可推荐4名教师;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教育局可推荐6名教师。
学科教学(含语文、数学、物理、英语、生物、思政、等六个专业方向):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和高新区教育局可每个专业方向推荐2名教师;其他各区教育局可每个专业方向推荐3名教师;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教育局可每个专业方向推荐6名教师;原则上须为中学教师。
现代教育技术专业推荐名额与学科教学相同。
五、学费标准与奖励办法
1、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全程收费标准:12000元/人。教材费、食宿费自理。
2、本培训班学员自愿报考湖南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24000元。本培训班学员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为湖南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或通过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申请硕士学位,其在课程班期间所缴纳的学费(12000元)可直接冲抵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或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相关费用,另应补缴12000元(包括研究生实习、开题报告、论文指导、评审及答辩费等,不含国家规定的相关报名考试费用)。
以上费用先由学员自己支付。
3、奖励办法
获得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学员由市教育局奖励10000元。在学员考试通过,获得硕士学位入学资格后,一次性拨给湖南大学,抵充学费。市属单位的学员由所在的单位另行奖励6800元,从教师培训经费中列支;区、县(市)所属学校的学员在市教育局外的其余奖励标准由区、县(市)和学校自行制定。
只获得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结业证书、未能取得硕士学位者不予资助与奖励。
六、管理与保障措施
1、举办骨干教师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是我市推进教育英才工程培养的重要举措,各区、县(市)教育局和直属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要求,认真选拔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学习。
2、学员学习期间,计算工龄、教龄、参加年度考核和职称评定,认定校本培训学时,学校的一切待遇不变;凭骨干教师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课程学习计划与教学安排认定相应的继续教育学分;必要的教材费、交通费、住宿费等有关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参照有关规定予以报销。
3、学员必须接受高校的校方管理,在政治思想上、生活上、学习上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努力完成学习任务,争当优秀学员。学习期间如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和安全、交通事故,一切责任自负。若因违纪违法受到处分,则不再享受以上学费奖励。
4、学员在参加骨干教师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学习并攻读教育硕士学位期间和取得硕士学位后的三年(从入学开始累计六年)内,非组织行为不得申请调出本单位。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同意调出的或申请辞职的,必须先退还学费奖励金额以及报销的有关费用,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学员在录取后必须与所在单位签订有关协议。
5、有关单位和学校要为参加骨干教师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并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教师积极创造条件,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优评先、晋级、竞聘上岗中,同等条件下,应予以优先。参加骨干教师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并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要充分发挥骨干作用,做到学用结合,努力为我市创建“教育强市”做出积极的贡献。
小学综合素质提升方案 篇3
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评价对课程的实施起着重要的导向和质量监控作用。评价的目的功能、评价的目标体系和评价的方式方法都直接影响着课程目标的实现,影响着课程功能的落实。我校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地方课程、校本课程评价方案。
一、对课程的本质和标准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1、课程评价标准对于课程评价有很强的指向性,确定课程评价标准,需要综合各方面的因素。
2、学生与社会都是价值主体,作为评价主体的课程评价者如何综合考虑学生与社会的需要。
3、课程评价标准如何既体现学生主体的共同需要又体现学生的个性要求。
4、学生参与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学习程度的大小,是否有一定的兴趣。
5、当评价主体与价值主体不一致时,价值主体的需要只有通过评价主体的意识和理解才能起作用,因此,评价者对价值主体需要的认识、理解,是评价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即使当评价主体与价值主体趋于一致时,主体的真实需要与主体的愿望之间仍会有差距,因而应尽量使愿望与需要保持一致,从而形成主观价值标准与客观价值标准的一致性。
二、评价原则
1、科学性原则。
对课程的评价要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提高评价的效度和信度。
2、可操作性原则。
评价方法要简单可行,可操作性强。
3、素质培养的原则。
对课程的评价要注重考察提高学生各方面的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4、参与性原则。
对学生的评价注重学校课程的`参与情况,作为学生学分考核的依据。
5、全面性原则。
三、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内容。
地方课程:探索活动(一——五年级)
校本课程:结合我校实际,我们共开发了以下课程作为我们各年级的校本课程。
一、二年级:小学生道德修养、安全教育、传统文化。
三年级:小学生道德修养、环境教育、国学启蒙、安全教育。
四年级:小学生道德修养、环境教育、安全教育、传统文化。
五、六年级:小学生道德修养、环境教育、安全教育、禁毒教育。
四、评价标准与方法:
(一)地方课程评价内容、标准及方法:
内容与标准:学习兴趣与参与态度、学生认知与技能、学习方法与思维习惯的养成、学习成果等方面。
方法:
1、学生自评互评,即学生自己的评价和小组成员对伙伴的评价。
2、教师对学生的评价。主要依据学生出勤情况、学习材料准备情况、课堂表现、作业情况等方面的内容给予学生评价。
(二)校本课程评价内容、标准及方法:
略
五、内容与标准:
校本课程的评价包括三方面的内容:教师课程方案评价、学生情况的评价。对教师评价内容包括教学计划、教材、教案等,主要看这些内容是否符合新的课程理念,是否符合“和谐高效、思维对话”型课堂教学要求。学生情况主要指学生学习兴趣与参与态度、学生认知与技能、学习方法与思维习惯的养成、学习成果等方面。
方法:
1、学生自评互评,即学生自己的评价和小组成员对伙伴的评价。
2、教师对学生的评价。主要依据学生出勤情况、学习材料准备情况、课堂表现、作业情况等方面的内容给予学生评价。
3、对教师的评价随学校对教师计划、备课等检查进行。
小学综合素质提升方案 篇4
校本课程的评价更多地依靠学校进行自觉自律的自我评价,不断反思课程开发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自我批评、自我激励、自我改进,保证校本课程开发的顺利进行。建立较为规范的自觉自律的内部评价与改进机制,是一所学校成功进行校本课程开发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
一、评价原则: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提出“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建立促进教师断提高的评价体系”和“建立促进课程不断发展的评价体系”,它明确了学生、教师和课程自身是课程评价的价值主体。正如有的学者所说“校本课程开发的价值追求有三:学生个性发展,教师专业发展,学校特色形成。”
二、课程评价标准
校本课程开设过程中,注意三种评价标准相结合: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反思评价与鼓励评价相结合。
(一)学习过程评价:
在课程开设过程中,以鼓励性评价、学习习惯形成性评价等定性评价为主,评价标准注重反映学生的个体差异。评价学生学习过程中积极参与意识,评价学生参与信息收集、汇总与交流的能力,评价学生应答问题的能力等等。
(二)学习结果评价:
1、能力考核
学生自主设计小论文。要求学生从自己生活和社会生产中主动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确定一个研究专题。老师对小论文做出评价,对优秀论文的科学性、地理性、前瞻性、创新性观点要充分肯定。
2、知识考核
学期终结,可以本学期校本课程专题为背景资料,对学生学习做出定量评价。
三、课程评价的内容
校本课程的评价包括三个方面:
1、对教师的评价:对教师的评价重过程,建立发展性的教师评价体系。根据教师积累的各种过程性资料以及成果展示,每学期分别评出优、良等级。
2、对学生的评价:对学生采用形成性激励评价方式,注重学生主体参与实践的过程及在这一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积极性、合作性、操作能力和创新意识。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关注学生的`个体发展,尊重和体现学生个体发展。以促进实现自身评价为最终目标。在实践中,我们主要采用自我评价、教师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根据学生的参与程度及活动进程中的表现给予相应的等级。分别是优、良、合格。
3、对课程评价体系的评价
(1)对校本课程教材内容的评价要符合学校办学思想和育人目标为准绳,体现学校的办学特色,体现学生发展的多元化、生动化。
(2)校本课程评价要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己,建立自信。
(3)校本课程评价要强调教师对自己教学行为的分析与反思,以自评为主,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研究校本课程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不断提高校本课程的开发水平。
(4)校本课程的评价要注重周期性对学校课程执行情况、课程实施中的问题进行分析评估,调整课程内容,改进教学管理,形成校本课程不断革新、不断适应学校学生学习需求的机制。
四、校本课程评价的对象:
评价内容分为“对校本课程开发的情境与目标定位的评价分析、对校本课程方案的可行性的评价、对校本课程实施过程(教学过程)的评价、对校本课程实施效果的评估。
1、背景评价。背景评价是最基本的评价,包括界定学校的背景,确认课程的服务对象并评估需要,确认满足需求的可能方式,诊断需求所面临的问题,以及判断目标是否能响应已知的需求。背景评价旨在提供确定课程目标的依据。
2、输入评价。这是对实现课程目标所需要而且可以得到的条件所进行的评价,是对课程实施可行性评估。它涉及的问题主要包括:实现目标的可能性;各种方案的潜在成本;课程的优势与劣势;课程伦理问题;课程资源的可获得性等问题。
3、过程评价。这一阶段的评价,主要描述课程实施过程,从而确定或者预测课程中存在的问题。比如:有关活动是否按预定计划得到实施;是否在以有效的方式利用现有的课程资源等,从而为课程开发者提供修正课程的有效信息。
4、成果评价。这一阶段的评价主要是测量、解释和判断课程的成效。具体的做法是一些与结果有关的各种描述与判断,把它们与前三个方面的评价联系起来,对课程的价值与优点作出判断与解释。成果评价是质量控制的一种手段,而不只是最终的鉴定。
小学综合素质提升方案 篇5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精神,依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这个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以日常评价和学生的成长记录为基础,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的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建立科学的小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通过评价,使学生不断认识自我、发现自我、完善自我,实现教学预定目标,促进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二、基本原则
(一)发展性原则。评价坚持学生的全面发展,注重学生发展过程,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
(二)过程性原则。评价要关注学生成长历程,把日常评价、成长记录与学科模块测试结合起来,把纸笔测试与平时作业、课堂表现、情景测验、行为观察、实验操作等结合起来,实现评价方式多样化。
(三)激励性原则。评价要最大程度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肯定成绩、表彰先进、树立榜样,使学生发扬优点、改正缺点,从而使评价成为一种激励学生不断发展的动力。
(四)科学性原则。评价要遵循教育规律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努力获取学生的全面信息,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及特长发展,扩大评价的涵盖面。
(五)互动性原则。评价要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通过交流互动,实现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家长参评和教师评价相结合,实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
三、评价内容与评价标准
(一)评价内容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两项内容。
1、基础性发展目标主要有: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愿望和能力、交流与合作、个性与情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
(1)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培养爱国主义感情、社会主义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家乡、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等)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主动维护民族团结,具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逐步形成积极的人生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提高文化品位和审美情趣。养成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行为习惯。
(2)学习愿望和能力:具有主动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能够结合所学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3)交流与合作:能够主动与他人交流与合作,积极参加各项文体及社会实践活动,勇于发表自己的意见。能认真听取他人的意见和建议,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并学会尊重和理解对方。
(4)个性与情感:能够注重情感体验,逐步形成自己的精神世界,对生活、学习有积极的情感体验,能积极乐观地对待困难,逐步养成勤奋、自律、宽容、自强的个性品质。
(5)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具有初步的创新能力(包括;创新精神、创造性思维和实践能力三个方面)和一定的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能主动参与教学环境,养成学习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具有乐于动手、勤于实践的意识。学会质疑、调查和探究,在实践中学习,在实践中成长,使学习成为在教师指导下主动的、富有个性的过程。
(6)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掌握一定的运动技能,拥有健康的体魄。具有一定的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7)审美与表现:拥有健康的审美世界,学会欣赏美,感受美,表现美。积极参加各项艺术活动,能用适当方式进行艺术表现或有一项艺术特长。
2、学科学习目标
学科学习目标即各学科课程标准中列出的学习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该达到的目标。
(二)评价标准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主要指基础性发展评价标准。
1、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方面的评定,凡符合基本标准者,可评为合格。凡有突出问题,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标准,可暂不评定等级,但要将突出问题如实记载。
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和集体财产、保护环境、参加公益活动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省、市、县(区)有关部门嘉奖的,将具体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突出表现”栏中。
2、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个性与情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级分A、B、C、D四级。
凡符合标准并有突出表现,且有详细、明确证据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经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可评定为A;凡符合基本标准者,可评定为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评定为D。
凡评定为A等级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载,否则,视为无效。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评定为A: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者在省、市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论文、文学艺术作品;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等。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方面评定为A:在校内外大型体育、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身体素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优秀等级;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相关部门组织被认可的体育比赛的`前十名获奖者,音乐、美术等比赛获三等奖以上(含集体项目);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比赛的前六名获奖者和各项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获得者(含集体项目)。
四、评价方式与方法
(一)评价采用形成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两种方式
1、形成性评价,包括课堂教学即时评价和单元测试评价
(1)课堂教学即时评价
教师在课堂教学中针对学生在学习目标或学习习惯、学习方法、情感态度和合作学习等方面的具体表现,给以及时的肯定、表扬、鼓励或纠正。
(2)单元测试评价:以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结合单元学习内容,采用书面、口试或实践活动等方式来检测学生对每单元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学习情况。
2、终结性评价,是对学生一学期学习的综合性评价,包括形成性评价成绩、期末学科测试成绩、总结性评价成绩三者相加,最后形成终结性评价并以等级形式呈现。
(二)评价方法
1、重视日常评价。班主任、学科教师要在教育活动的全过程中,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采用多样的、开放式的评价方法,了解每位学生的学习兴趣与习惯、学习状况与发展、学习特点与潜能等情况,对学生达到的学科和学段目标进行随机评价,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建立学生成长记录。成长记录中要收集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的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最佳作品、社会实践记录、体育与文艺活动记录,教师、同学的观察和评价,来自家长的信息,期末考试和单元测试的信息等。成长记录要典型、客观、真实。
五、评价结果
(一)对学生的综合素质给予客观、公正的整体描述。评语应在教师对搜集到的学生资料进行分析并与同学、家长、交流和沟通的基础上产生。评语应采用激励性的语言,注意积极鼓励,正面肯定成绩为主。
评价等级分为A、B、C、D、E五级,依次对应优秀、良好、中等、一般、不合格,描述小学生综合素质不同方面的发展状况。对学生某一方面表现评价为“不合格”时,应极其慎重。
(二)小学生毕业标准由小学生毕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两部分组成。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及格以上和综合素质评价一般以上,准予毕业。
小学生升入初中时,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小学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和成长手册应一并装入学生个人档案带到初中。
六、评价的组织实施
(一)建立组织机构。各市(县)区教育局要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地区详细的评价工作方案,指导学校的评价工作,监控评价过程,查处违规行为。各小学要成立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作为本校评价工作的领导和仲裁机构。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组成,一般为7—9人,在本校公示后报本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每班都要成立班级评价小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每个小组成员5—7人,由班主任担任组长。
(二)建立公示制度。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及评价结果的使用等,应向学生及家长做出明确的解释并公示。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对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负责。
(三)建立申诉和举报制度。对评价的结论,如果班级评价小组成员之间存在分歧,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对于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委员会,经过广泛和深入调查和讨论后做出决定。
(四)学生、家长和教师对评价过程中的违纪行为,可向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举报和投诉,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负责调查和处理。对评价工作委员会答复或处理不满意的,可向本地教育行政部门反映。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和教育行政部门应详细记录各项举报、申诉、查处过程及结果。
(五)建立诚信制度。对参加评价工作的人员建立信用记录,如果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应在相应当事人的信用记录中予以记载,取消其参与评价工作资格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建立监控制度。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应组织人员对评价工作不定期进行过程监控和质量评估,全面了解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及时纠正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革建议。评价工作结束后,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在各学校按照一定的比例抽样并对评价结果进行核实,尤其是对获得“优秀”等级学生的状况进行复核。
小学综合素质提升方案 篇6
校本课程的评价更多地依靠学校进行自觉自律的自我评价,不断反思课程开发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自我批评、自我激励、自我改进,保证校本课程开发的顺利进行。建立较为规范的自觉自律的内部评价与改进机制,是一所学校成功进行校本课程开发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
一、评价原则: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提出“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建立促进教师断提高的评价体系”和“建立促进课程不断发展的评价体系”,它明确了学生、教师和课程自身是课程评价的价值主体。正如有的学者所说“校本课程开发的价值追求有三:学生个性发展,教师专业发展,学校特色形成。”
二、课程评价标准
校本课程开设过程中,注意三种评价标准相结合: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反思评价与鼓励评价相结合。
(一)学习过程评价:
在课程开设过程中,以鼓励性评价、学习习惯形成性评价等定性评价为主,评价标准注重反映学生的个体差异。评价学生学习过程中积极参与意识,评价学生参与信息收集、汇总与交流的能力,评价学生应答问题的能力等等。
(二)学习结果评价:
1、能力考核
学生自主设计小论文。要求学生从自己生活和社会生产中主动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确定一个研究专题。老师对小论文做出评价,对优秀论文的科学性、地理性、前瞻性、创新性观点要充分肯定。
2、知识考核
学期终结,可以本学期校本课程专题为背景资料,对学生学习做出定量评价。
三、课程评价的内容
校本课程的评价包括三个方面:
1、对教师的评价:对教师的评价重过程,建立发展性的教师评价体系。根据教师积累的各种过程性资料以及成果展示,每学期分别评出优、良等级。
2、对学生的评价:对学生采用形成性激励评价方式,注重学生主体参与实践的过程及在这一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积极性、合作性、操作能力和创新意识。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关注学生的个体发展,尊重和体现学生个体发展。以促进实现自身评价为最终目标。在实践中,我们主要采用自我评价、教师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根据学生的参与程度及活动进程中的表现给予相应的等级。分别是优、良、合格。
3、对课程评价体系的评价
(1)对校本课程教材内容的评价要符合学校办学思想和育人目标为准绳,体现学校的办学特色,体现学生发展的多元化、生动化。
(2)校本课程评价要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
(3)校本课程评价要强调教师对自己教学行为的分析与反思,以自评为主,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研究校本课程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不断提高校本课程的开发水平。
(4)校本课程的评价要注重周期性对学校课程执行情况、课程实施中的问题进行分析评估,调整课程内容,改进教学管理,形成校本课程不断革新、不断适应学校学生学习需求的机制。
四、校本课程评价的对象:
评价内容分为“对校本课程开发的情境与目标定位的评价分析、对校本课程方案的可行性的评价、对校本课程实施过程(教学过程)的评价、对校本课程实施效果的评估。
1、背景评价。背景评价是最基本的评价,包括界定学校的背景,确认课程的服务对象并评估需要,确认满足需求的可能方式,诊断需求所面临的'问题,以及判断目标是否能响应已知的需求。背景评价旨在提供确定课程目标的依据。
2、输入评价。这是对实现课程目标所需要而且可以得到的条件所进行的评价,是对课程实施可行性评估。它涉及的问题主要包括:实现目标的可能性;各种方案的潜在成本;课程的优势与劣势;课程伦理问题;课程资源的可获得性等问题。
3、过程评价。这一阶段的评价,主要描述课程实施过程,从而确定或者预测课程中存在的问题。比如:有关活动是否按预定计划得到实施;是否在以有效的方式利用现有的课程资源等,从而为课程开发者提供修正课程的有效信息。
4、成果评价。这一阶段的评价主要是测量、解释和判断课程的成效。具体的做法是一些与结果有关的各种描述与判断,把它们与前三个方面的评价联系起来,对课程的价值与优点作出判断与解释。成果评价是质量控制的一种手段,而不只是最终的鉴定。
小学综合素质提升方案 篇7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为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建立科学的、有利于学生成长和教师发展的评价体系,结合中心小学学生综合性评价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目的
发展性的教育和评价使实施素质教育中的组成部分。改革现行评价与考试制度,有利于学生个性的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通过多元化评价,帮助学生认识自我,使每一个学生通过评价能看到自己在发展中的长处,增强继续学习的信心,促进学生已有水平上的发展。
二、评价原则
1、要突出评价的原则性和综合性的原则。
2、要体现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3、要突出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4、要体现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多元化评价方案。
5、评价标准要体现出学生的个性差异和特长发展。
三、评价内容
评价的内容应全面化,包括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前者包括道德品德、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后者体现在各科课程标准中,各学科的评价要依据学科的《标准》,要考察学生在情感态度、学习方法与技能、学习的行为习惯和思维的创新等方面的变化和进步。
四、评价方式和工具
(一)、评价方式应多样化。
1、书面检测、考试。
2、教师观察记录。
(1)随机评价(课堂表扬批评、鼓励+阶段性评价+终结评价)
(2)定性评价+定量评价
3、学生学习过程的活动与实践情况记录(成长卡、争章手册)
4、课堂评价
(1)随机评价
(2)随机度测试(口试、笔试、作业)
教师要重视学生在课堂寂的表现,特别是在课堂寂的收获,综合成一次平时成绩,记入总分。教师也要注重研究自己的口头语言、肌体语言、书面语言的评价。
(二)评价工具
1、单元形成性测试卷。
2、期中、期末形成性测试卷。
3、家校作业交清单。
4、学生成长卡。
5、《雏鹰争章手册》
五、收集数据资料,分析个案。
(一)收集的方法
考试、测试、观察记录、家访记录、学困生跟踪评价、填写成长卡。
(二)收集的数据和资料
1、测试、考试成绩、实践成果等。
2、学生变化纯属发展的有关描述性评价及量表。
3、学生的书画作品、优秀习作、评价记录。
小学综合素质提升方案 篇8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为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建立科学的、有利于学生成长和教师发展的评价体系,结合中心小学学生综合性评价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目的
发展性的教育和评价使实施素质教育中的组成部分。改革现行评价与考试制度,有利于学生个性的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通过多元化评价,帮助学生认识自我,使每一个学生通过评价能看到自己在发展中的长处,增强继续学习的信心,促进学生已有水平上的发展。
二、评价原则
1、要突出评价的原则性和综合性的原则。
2、要体现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3、要突出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4、要体现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多元化评价方案。
5、评价标准要体现出学生的个性差异和特长发展。
三、评价内容
评价的内容应全面化,包括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前者包括道德品德、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后者体现在各科课程标准中,各学科的评价要依据学科的《标准》,要考察学生在情感态度、学习方法与技能、学习的行为习惯和思维的`创新等方面的变化和进步。
四、评价方式和工具
(一)、评价方式应多样化。
1、书面检测、考试。
2、教师观察记录。
(1)随机评价(课堂表扬批评、鼓励+阶段性评价+终结评价)
(2)定性评价+定量评价
3、学生学习过程的活动与实践情况记录(成长卡、争章手册)
4、课堂评价
(1)随机评价
(2)随机度测试(口试、笔试、作业)
教师要重视学生在课堂寂的表现,特别是在课堂寂的收获,综合成一次平时成绩,记入总分。教师也要注重研究自己的口头语言、肌体语言、书面语言的评价。
(二)评价工具
1、单元形成性测试卷。
2、期中、期末形成性测试卷。
3、家校作业交清单。
4、学生成长卡。
5、《雏鹰争章手册》
五、收集数据资料,分析个案。
(一)收集的方法
考试、测试、观察记录、家访记录、学困生跟踪评价、填写成长卡。
(二)收集的数据和资料
1、测试、考试成绩、实践成果等。
2、学生变化纯属发展的有关描述性评价及量表。
3、学生的书画作品、优秀习作、评价记录。
小学综合素质提升方案 篇9
一、开放目的:
为广大中小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实践途径和机会,使学生在参观、体验过程中,提高动手实践、研究创造、思维拓展等综合能力,丰富假期生活。
二、开放时间:
1月19日——2月26日
三、开放内容:
(一)专题研究性学习活动
1、活动内容:针对各活动课特点,开展相应的.研究性学习活动
2、活动形式:学习及实践探究(详见附件)
3、实施过程:公布各室活动内容,学生自主选择参与
4、活动对象:全市5-8年级学生
5、活动时间:20xx年1月19日—2月9日(详见附件)
(二)科技展品参观体验
1、活动内容:
参观体验走廊及各展室的科技展品
2、活动形式:
参观体验
3、实施过程:
在中心,专人指导下,进行参观及体验
4、活动对象:
全市中小学生(可由家长陪同参观体验)
5、活动时间:
20xx年1月19日—2月26日(需提前预约)
周一至周五(春节期间除外)8:30—3:30
四、有关要求:
1、本次开放活动,学生均自愿参加,学校及家庭要提前做好学生往来及活动中的安全、纪律等方面的教育,确保活动安全、有益。
2、学生到中心开展参观及实践体验期间,中心将对每名学生的活动情况进行记录与评价,评价结果将通过适当的方式反馈给学校或家长。
五、开放地点及联系方式:
1、开放地点:
西岗区中小学综合素质教育中心
2、具体地址:
西岗区工人村工十巷2号
3、乘车路线:
18、19、414、407路公交车工人村站下车,海达广场大连锁厂后身
4、联系电话:
5、电子邮箱:
小学综合素质提升方案 篇10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推进课改进程,促进学生全面、和谐、持续发展和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根据根河市教育局《关于湟中县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小学生的发展状况和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举措。按照素质教育与新课程理念的要求,以公民道德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运动与健体、特长与表现为基本内容。以学校评价为主体,因校制宜,充分发挥各学校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关注学生的均衡发展和潜能发展。采取多样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使评价过程成为促进学生、教师及学校进步与发展的过程。
二、评价方法
评价方法包括日常性评价、阶段性评价、终结性评价。评价时应把握“日常性评价是阶段性评价的基础、阶段性评价是终结性评价的基础”的操作原则。
1、日常性评价
各学科教师在日常教学过程中,注意观察学生的进步和发展,关注学生的表现,及时做出评价,并适时做好记录和资料收集工作。
(1)、即时评价。教师要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采用多样的、开放式的评价方法(如口头评价、成果评价、访谈交流、行为观察、问卷反馈、情景测验等)及时评价每个学生的优点、不足以及发展潜能,满足每个学生的发展需要。
(2)、成长记录。成长记录应收集能够反映学生发展提高的重要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来自同学、教师、家长的评价信息,学生在文体活动中的突出表现,学科检测的阶段成绩,学生的最佳作品等。学生是成长记录的主要记录者和管理者,成长记录要始终体现诚信的原则,要有教师、同学、家长开放性的参与,使记录的情况典型、客观、真实,同时便于展示。
(3)、学业考试。考试是一种有效的评价方式,要根据考试的目的、性质、内容和对象,选择相应的考试方法,促进每个学生的进步。对学生各学科知识的测试结果,每一阶段要记录在案,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
(4)、实绩表现。通过演讲比赛、小制作、小发明、小竞赛及文体艺术等丰富多采的活动,展示学生的特长,张扬学生的个性,培养学习兴趣,促进全面发展。
2、阶段性评价
(1)、学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委员会,其成员应有广泛的代表性。评定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本校评定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编印各种相关的评价子表,汇总、上报学生的评价结果;对校内各班级评定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评定过程,接受质询、投诉与举报,及时纠正评定中的错误。在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之前,学校要通过教师大会、班会、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广泛宣传和培训,争取各层面的知晓、理解与支持,为顺利开展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2)、综合素质评定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工作。每个班级成立一个评定小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各位成员为学生授课的时间原则上不能少于一年,且要对该班学生比较熟悉和了解,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品质。
(3)、综合素质评定小组要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每学期结束时要对每个学生进行阶段性评价,通过参考各种资料,经集体讨论,给予学生客观、公正的评价,教师要善于搜集和分析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的有关数据和其它形式的行为表现,并利用这些数据和表现来描述学生的学习情况。阶段性评价的结果填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表现记录表》。
三、评价结果
1、评价结果的.呈现
(1)、等级表达。分为A、B、C、D即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40%。对学生综合素质等级的确定应十分认真、慎重,评定为“不合格”的学生应经学校评定委员会审核,并报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
(2)、质性评语。以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为主要依据,对学生给予一个综合性的评语,其中还可以包括等级评定中没有包括的内容,尤其应突出学生的个性、特长和潜能。评语应采用激励性的语言,客观描述学生的进步、潜能及不足。同时要制定明确简要的促进学生发展的改进计划,帮助学生认识自我,树立自信。对低段学生的评价应浅显、生动。
2、评价结果的运用
(1)、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方法及程序等,应向学生及家长明确告知。学生或家长对评价结果如有异议,由校评定委员会进行调查与处理。
(2)、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对评定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负责,评定结果原则上不得更改,如果确实发现评定结果有误,应记载更改缘由及更改人,同时保存原评定记录以备审查。
四、实施保障
1、成立组织机构:
(1)、校评定工作委员会
组成人员: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
职责:制定评定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认定评定小组成员;对校内各班级评定工作进行指导;认定评定结果;监控评定过程。
(2)、班级评定工作小组组成人员: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评定人员给学生授课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年。
职责:对所教班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定。
小学综合素质提升方案 篇11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精神,依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这个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以日常评价和学生的成长记录为基础,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的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建立科学的小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通过评价,使学生不断认识自我、发现自我、完善自我,实现教学预定目标,促进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二、基本原则
(一)发展性原则。评价坚持学生的全面发展,注重学生发展过程,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
(二)过程性原则。评价要关注学生成长历程,把日常评价、成长记录与学科模块测试结合起来,把纸笔测试与平时作业、课堂表现、情景测验、行为观察、实验操作等结合起来,实现评价方式多样化。
(三)激励性原则。评价要最大程度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肯定成绩、表彰先进、树立榜样,使学生发扬优点、改正缺点,从而使评价成为一种激励学生不断发展的动力。
(四)科学性原则。评价要遵循教育规律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努力获取学生的全面信息,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及特长发展,扩大评价的涵盖面。
(五)互动性原则。评价要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通过交流互动,实现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家长参评和教师评价相结合,实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
三、评价内容与评价标准
(一)评价内容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两项内容。
1、基础性发展目标主要有: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愿望和能力、交流与合作、个性与情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
(1)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培养爱国主义感情、社会主义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家乡、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等)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主动维护民族团结,具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逐步形成积极的人生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提高文化品位和审美情趣。养成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行为习惯。
(2)学习愿望和能力:具有主动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能够结合所学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3)交流与合作:能够主动与他人交流与合作,积极参加各项文体及社会实践活动,勇于发表自己的意见。能认真听取他人的意见和建议,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并学会尊重和理解对方。
(4)个性与情感:能够注重情感体验,逐步形成自己的精神世界,对生活、学习有积极的情感体验,能积极乐观地对待困难,逐步养成勤奋、自律、宽容、自强的个性品质。
(5)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具有初步的创新能力(包括;创新精神、创造性思维和实践能力三个方面)和一定的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能主动参与教学环境,养成学习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具有乐于动手、勤于实践的意识。学会质疑、调查和探究,在实践中学习,在实践中成长,使学习成为在教师指导下主动的、富有个性的过程。
(6)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掌握一定的运动技能,拥有健康的体魄。具有一定的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7)审美与表现:拥有健康的'审美世界,学会欣赏美,感受美,表现美。积极参加各项艺术活动,能用适当方式进行艺术表现或有一项艺术特长。
2、学科学习目标
学科学习目标即各学科课程标准中列出的学习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该达到的目标。
(二)评价标准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主要指基础性发展评价标准。
1、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方面的评定,凡符合基本标准者,可评为合格。凡有突出问题,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标准,可暂不评定等级,但要将突出问题如实记载。
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和集体财产、保护环境、参加公益活动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省、市、县(区)有关部门嘉奖的,将具体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突出表现”栏中。
2、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个性与情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级分A、B、C、D四级。
凡符合标准并有突出表现,且有详细、明确证据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经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可评定为A;凡符合基本标准者,可评定为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评定为D。
凡评定为A等级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载,否则,视为无效。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评定为A: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者在省、市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论文、文学艺术作品;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等。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方面评定为A:在校内外大型体育、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身体素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优秀等级;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相关部门组织被认可的体育比赛的前十名获奖者,音乐、美术等比赛获三等奖以上(含集体项目);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比赛的前六名获奖者和各项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获得者(含集体项目)。
四、评价方式与方法
(一)评价采用形成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两种方式
1、形成性评价,包括课堂教学即时评价和单元测试评价
(1)课堂教学即时评价
教师在课堂教学中针对学生在学习目标或学习习惯、学习方法、情感态度和合作学习等方面的具体表现,给以及时的肯定、表扬、鼓励或纠正。
(2)单元测试评价:以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结合单元学习内容,采用书面、口试或实践活动等方式来检测学生对每单元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学习情况。
2、终结性评价,是对学生一学期学习的综合性评价,包括形成性评价成绩、期末学科测试成绩、总结性评价成绩三者相加,最后形成终结性评价并以等级形式呈现。
(二)评价方法
1、重视日常评价。班主任、学科教师要在教育活动的全过程中,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采用多样的、开放式的评价方法,了解每位学生的学习兴趣与习惯、学习状况与发展、学习特点与潜能等情况,对学生达到的学科和学段目标进行随机评价,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建立学生成长记录。成长记录中要收集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的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最佳作品、社会实践记录、体育与文艺活动记录,教师、同学的观察和评价,来自家长的信息,期末考试和单元测试的信息等。成长记录要典型、客观、真实。
五、评价结果
(一)对学生的综合素质给予客观、公正的整体描述。评语应在教师对搜集到的学生资料进行分析并与同学、家长、交流和沟通的基础上产生。评语应采用激励性的语言,注意积极鼓励,正面肯定成绩为主。
评价等级分为A、B、C、D、E五级,依次对应优秀、良好、中等、一般、不合格,描述小学生综合素质不同方面的发展状况。对学生某一方面表现评价为“不合格”时,应极其慎重。
(二)小学生毕业标准由小学生毕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两部分组成。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及格以上和综合素质评价一般以上,准予毕业。
小学生升入初中时,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小学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和成长手册应一并装入学生个人档案带到初中。
六、评价的组织实施
(一)建立组织机构。各市(县)区教育局要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地区详细的评价工作方案,指导学校的评价工作,监控评价过程,查处违规行为。各小学要成立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作为本校评价工作的领导和仲裁机构。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组成,一般为7—9人,在本校公示后报本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每班都要成立班级评价小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每个小组成员5—7人,由班主任担任组长。
(二)建立公示制度。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及评价结果的使用等,应向学生及家长做出明确的解释并公示。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对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负责。
(三)建立申诉和举报制度。对评价的结论,如果班级评价小组成员之间存在分歧,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对于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委员会,经过广泛和深入调查和讨论后做出决定。
(四)学生、家长和教师对评价过程中的违纪行为,可向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举报和投诉,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负责调查和处理。对评价工作委员会答复或处理不满意的,可向本地教育行政部门反映。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和教育行政部门应详细记录各项举报、申诉、查处过程及结果。
(五)建立诚信制度。对参加评价工作的人员建立信用记录,如果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应在相应当事人的信用记录中予以记载,取消其参与评价工作资格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建立监控制度。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应组织人员对评价工作不定期进行过程监控和质量评估,全面了解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及时纠正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革建议。评价工作结束后,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在各学校按照一定的比例抽样并对评价结果进行核实,尤其是对获得“优秀”等级学生的状况进行复核。
小学综合素质提升方案 篇12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培训模式改革全面提升培训质量的指导意见》(教师[xx]6号),根据《xx省“xx”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xx年度xx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管理干部培训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区教体局xx年暑期校本培训指导方案要求,特制订本培训方案。
一、培训目标:
1、以“立足课堂、聚焦课堂,提升技能,引领教师专业发展”为目标,以“有效学习评价”为主题。
2、培训主要内容:提升师德修养、研修教师专业标准、提升教师信息素养、研修有效学习评价等
3、面向全体教师,以提升教师有效学习指导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培训时效性为重点。
4、开展班主任主题培训,强化班主任班级管理、组织协调能力。
二、培训内容
板块一:教师师德培训
1、培训内容观看优秀教师师德报告会视频,弘扬高尚师德,增强教师的职业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引导教师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结合价值观教育,引导教师争做“四有好教师”。
2、形式:观看优秀教师师德报告会视频,进行自我反思剖析活动。
3、要求:教师个人撰写师德反思报告或教育反思等。
板块二:教师专业标准学习
1、培训内容:分学科研读教师专业标准。
2、培训形式:结合课标的学习,组织教师进行分学科培训,邀请外校骨干教师进行单元教材分析和教师说课活动。
3、培训要求:每位教师撰写一篇教育叙事,字数xx字左右。进行教师专业标准试卷测评,对前期已制定的教师个人三年发展规划分教研组进行修改完善。
板块三:班主任专题研修
1、培训内容:专家讲座,主题: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2、培训形式:专家讲座,班主任经验交流。
3、要求:每位班主任老师撰写班级管理总结报告,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不足以及今后的设想。
板块四:有效学习评价研修
1、培训内容:学习课程标准中“评价建议”的内容,以教师说课为基础,进行评课议课活动。结合北师大教授即将在下学期开展的课例研究活动,进行课堂观察量表的学习和使用的培训,将评课中的“123” (即“1”个亮点“2”个商榷“3”个建议)要求与课堂评价进行整合,让老师学会如何评价教学效果。
2、培训形式:课例研讨,观课议课。
3、培训要求:学会使用课堂观察量表,分三个教研组分别分析一节优秀课例,在评课中将评课中的“123”说清楚。
板块五:信息素养提升培训
1、培训内容:45岁以下教师开展多媒体课件制作和微课制作的培训,45岁以上教师开展多媒体课件制作和使用的培训。
2、要求:开展专家讲座和个人自学制作相结合的形式。每位教师根据学科教学要求撰写一篇教学设计,并制作相应的课件;学校骨干教师针对本学科制作一节微课。
板块六:教师读书交流活动
1、目的:开展教师读书活动,提升教师素养,指导学生阅读活动的开展。
2、内容:教师读书内容为教师专业发展类、课堂教学类、班级管理类等,暑期应完成6本书的阅读。
3、形式:以教师自学为主,举办读书沙龙,畅谈读书感悟,交流班级阅读活动开展的方式和方法。
三、校本培训领导小组:
组 长:窦
成 员:
职责:
1、全面负责学校教师校本培训的计划、实施、管理和总结工作;
2、负责校本培训方案的制定、实施和考核工作;
3、整理、留存有关继续教育的资料、考核成绩、建立培训档案等。
四、培训要求:
1、参加培训的每位教师每天应及时签到,如要请假,须履行请假手续,学校同意方可。
2、校本培训考勤将纳入绩效考核中。
3、每位教师应积极对待校本培训工作,将校本培训作为提高自己专业的重要途径。
4、每位教师应及时完成培训作业,认真填写培训研修录,各项材料及时交教导处留存。
小学综合素质提升方案 篇13
一、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思想。
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管理水平,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提供保障。充分发挥评价促进发展的功能,使评价过程成为促进教学发展与提高的过程,从而达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目标。
二、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和标准。
综合素质评价应从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培养学生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助人为乐的高尚道德品质、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健壮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以及健康的审美情趣。具体指标应包含小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等非统一考试科目中的实际表现,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所达到的综合素质水平。主要评价指标:
(一)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
(二)公民素养。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的行为负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
(三)学习能力。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能够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四)交流与合作。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去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
(五)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一定的运动技能和强健的体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六)审美与表现。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
三、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原则。
综合素质评价既应注意对学生、教师和学校的统一要求,也要关注个体差异以及对发展的不同需求,为学生成长、教师和学校有个性、有特色的发展提供一定的空间。
四、综合素质评价的管理制度。
学校要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记录”,全面客观地反映学生的成长过程,并以此作为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定的基本依据。综合素质评定分别按照学期、学年进行阶段性评价,学生毕业时进行总评。
五、综合素质评价的工作机构。
学校应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其成员应有广泛的代表性,由学校校长、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组成。评价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评价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对校内各班级评价过程进行指导与监督,接受质询、投诉与举报,及时解决评价工作中的问题。
六、综合素质评价的工作程序。
学校应指导学生进行自我总结,完成自评;指导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开展互评;组织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对学生进行考核;协调社会各界参与考评;校长进行综合评价;向学生和家长反馈评价结果;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在操作过程中可以采用多种方法,努力探索科学的、简便易行的评价方式,有条件的市(区)和学校可尝试应用信息技术手段,借助网络操作平台,开展测评工作。
七、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评定。
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包括综合性评语和等级两部分。综合性评语是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评语采用激励性的语言,客观描述学生的进步与不足,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闪光点。等级是对毕业生的综合素质作出评价,综合素质的六项指标,均采用“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依据之一。6项评价考核指标中,凡达到4项合格(C),即达到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