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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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实施方案 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及碳达峰碳中和和各项决策部署,做好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保障广大群众清洁温暖过冬,持续改善全县空气质量,根据《运城市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平陆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人民群众采暖需求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认真落实省委林武书记关于加快地热资源开发利用重要指示,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原则,积极推进集中供热、“煤改电”“煤改气”等清洁取暖方式,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生物质、地热等可再生能源供热,鼓励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努力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的清洁供暖体系。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城市建成区(禁煤区)、城乡结合部要继续巩固改造成果,查缺补漏、确保清零,农村地区要进一步扩大覆盖区域,圣人涧镇、张店镇要确定改造重点区域,实施整村推进,纳入全县年度目标任务。鼓励重点区域外居民进行自行改造,自行改造用户不享受设备补贴,年初确村确户名单内自改户可以享受“煤改电”电价政策和运行补贴,名单外自改户当年不能享受“煤改电”电价政策和运行补贴。
2、坚持因地制宜,以供定改。立足当地资源禀赋、能源供应、基础设施等条件,根据供热能力、电网改造能力和起源保障情况,因地制宜选择改造路径,宜热则热、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确保改造后农村居民用得起、用得好。
3、坚持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充分调动企业和用户的积极性,鼓励民营企业进入清洁取暖领域,强化企业在清洁取暖领域的主体地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政策扶持和财政支持力度,构建科学高效的责任体系。
二、主要目标
20xx年10月20日前,全县完成冬季清洁取暖改造户数2896户。其中:“煤改电”2096户,“煤改气”800户。
三、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扩大集中供热覆盖范围
县城建成区优先发展集中供热,鼓励集中供热工程向农村延伸。开展中心城区集中供热全覆盖行动,加快推进集中供热扩网工程,提高集中供热覆盖率,进一步增加供热能力,对已完成管道铺设的区域,必须全部供热,禁止选择性供热,提高集中供热覆盖率。
(二)稳妥推进冬季清洁取暖“煤改气”工程
按照“以气定改、先立后破”的原则,在确保气源落实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新增“煤改气”改造,要切实做到“先规划、先合同、后改造”,加快配套燃气管网建设,做好“煤改气”计划任务和燃气管网建设的衔接,充分发挥储气调峰设施作用,确保气充足留有余量,稳妥推进“煤改气”工程。
(三)积极推进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工程
在热力管网以及燃气管网覆盖不到的区域,选择适宜的“煤改电”取暖路线,鼓励推广空气能热泵、地源热泵、热风机等高效比、低功率的采暖设备,禁止招标电锅炉、电暖气等低能效比的采暖设备,降低居民用电成本。加快配套电网改造,做好“煤改电”计划任务和电网改造计划的衔接,确保电力供应安全可靠。
(四)建立完善清洁取暖稳定运行长效机制
进一步完善清洁取暖运行补贴政策,对全县“煤改电”、“煤改气”用户发放运行补贴,降低居民清洁取暖运行成本,提高“煤改电”、“煤改气”设备使用率。
四、补贴标准
(一)改造补助
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改造项目按以下补助标准执行:
1、县城建成区“煤改电”项目,市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000元/户,县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000元/户。
2、农村“煤改电”项目,市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100元/户,县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500元/户。
3、县城建成区“煤改气”项目,市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700元/户,县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800元/户。
(二)运行补贴
“煤改电”:采暖用电每度电补贴0.1元,采暖季每户居民累计最高补贴1040元。
“煤改气”:采暖用气每方气补贴1元,采暖季每户居民累计最高补贴1200元。
对已经实施了“煤改电”“煤改气”的低保户、五保户等农村困难群众,除享受实际取暖补贴外,由县级财政一次性再补贴200元。
五、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及招标阶段(6月30日—7月30日)
各有关单位根据责任分工,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7月底前完成招标工作。
(二)改造实施阶段(8月1日—10月31日)
开展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要求在10月31日前完成改造任务,具备通气、通电条件。
(三)工程验收阶段(11月1日—12月20日)
“煤改电”由张店镇政府、圣人涧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负责全面验收工作,形成验收报告。
“煤改气”由住建局负责全面验收工作,形成验收报告。
六、职责分工
县发改局(能源局)负责全县清洁取暖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制定全县“煤改电”实施方案;督促各乡镇、社区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推进“煤改电”工作;协调供电公司做好电力保障工作;确保完成20xx年“煤改电”任务目标;负责制定全县天然气迎峰度冬保供应急预案,提前研判用气需求。
县财政局负责全县冬季清洁取暖资金的筹措,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确保县级补贴资金足额配套到位,及时拨付到位,监督资金使用。
市生态环境局平陆分局负责执行国家和省清洁供暖锅炉排放标准,做好环境监督工作,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确保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PM2.5下降目标;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局聘请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我县清洁取暖工程的评估验收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全县“煤改气”改造及供气保障全面工作;制定“煤改气”改造实施方案;承担全县“煤改气”改造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以及验收工作;负责“煤改气”补贴资金申请以及发放工作;牵头推进县城建成区集中供热全覆盖工作;确保“煤改气”、集中供热改造用户燃煤取暖设施、散煤及煤制品必须全部取缔,改而不用、散煤复燃、重复享受政策等情况坚决不能发生;确保完成全县“煤改气”和集中供热改造目标任务。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工程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修订我县城镇供热专项规划,积极推进集中供暖建设、电网改造、燃气设施等建设用地审批,做好项目征地、拆迁工作。
供电公司负责电网改造工作,制定电网改造实施方案,积极争取省级电网改造资金,确保“煤改电”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张店镇政府、圣人涧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是本辖区“煤改电”项目实施主体,负责制定本辖区“煤改电”专项实施方案;负责本辖区“煤改电”改造用户验收工作;负责“煤改电”用户一户一档整理成册工作,一式二套;负责补贴资金申请以及发放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保障实现居民安全取暖,确保本辖区清洁取暖全覆盖;“煤改电”用户燃煤取暖设施、散煤及煤制品全部取缔,改而不用、散煤复燃、重复享受政策等情况坚决不能发生。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县住建局、社区服务中心是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实施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改造任务完成、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做好资金保障
县财政局要按照补贴政策标准完成本级资金的筹措,用于支持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实现专项资金的效益最大化。
(三)加强宣传推广
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圣人涧镇政府、张店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要通过各类媒体宣传清洁取暖的优点,普及清洁取暖知识,展示清洁取暖成果,形成显著示范效应和良好舆论导向。
(四)强化监督管理
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纳入县政府年终目标责任考核,清洁取暖资金使用与空气质量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挂钩。县住建局、圣人涧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要制定相应政策,要指定专人负责,加大巡查排查力度,每月月底前将当月工作推进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送县清洁取暖办,县清洁取暖办将定期对各单位清洁取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五)严肃问责追责
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张店镇政府、圣人涧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在开展清洁取暖改造工作中要公开公正,阳光运行,对改造用户要在改造前和工程验收后分别进行公示,防止出现套取补贴资金等情况,确保资金安全和政策实效。加大事前、事中、事后管理,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和程序开展工作,一旦发现有“吃拿卡要”和收受贿赂等腐败行为要严肃追责。
供热实施方案 篇2
为满足辖区群众日常用热需求,切实履行政府对集中供热行业管理责任,按照《西安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20xx年6月28日修订版)和《西安市市政公用局关于认真实施新条例全面加强集中供热管理工作的通知》(市市政发〔20xx〕34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西安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西安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办法》《西安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统筹规划、优化配置、节能环保、规范服务、强化监督”的原则,规范热力供应企业行为和服务标准,加强监管职能,标本兼治、严格管理、严格执法、强化责任,促进我区集中供热管理工作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二、管理对象和工作目标
(一)管理对象
未央辖区范围内集中供热的企业经营行为,集中用热的用户使用行为。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辖区集中供热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设施建设、经营、使用、安全管理、设施保护等活动的监管,达到规范其经营服务的目标,并依据《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等供热相关法律,查处经营企业违法行为;倡导用热法规及常识宣传,引导用户购买服务、维护使用等行为,并依据《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等供热相关法律,依法查处影响供热设施安全的行为;通过建立健全集中供热安全事故处理体系,提高集中供热行业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
三、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未央区集中供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小组组长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小组成员由区建住局、区发改委、规划未央分局、国土未央分局、区财政局、环保未央分局、工商未央分局、质监未央分局、区安监局、区物价局、公安未央分局等区级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负责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由区住建局分管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供暖管理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统筹协调全区集中供热行业管理工作,安排集中供热管理阶段性工作任务;指导和协调全区集中供热管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并通报落实情况,负责区级集中供热大数据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应急联动及专项检查具体办法,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专项整治活动等。
领导小组以例会制度实施研究制定、决策部署等管理工作,原则上每年召开例会二次,分别于每年4月份(供暖期后)和10月份(供暖期前),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召开。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召开工作会议时,由办公室请示组长同意后,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小组会议。各成员单位应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领导小组日常联络工作。如发生人员更换情况时,应及时报办公室备案。
四、责任分工
(一)健全本辖区集中供热管理工作机构,配备足够的供热管理人员,做到“机构、职责、人员”三落实;配合辖区内用热用户行为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收集掌握用热信息基础情况;负责供热行业日常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督促整改等工作。及时反映违反集中供热安全的违法行为,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本辖区供热安全监管工作;配合全区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制定本辖区供热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实施用热事故属地处理工作。在采暖期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及时处置因群众用暖产生的突发事件。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二)牵头负责全区集中供热行业管理工作。核发本辖区内集中供热企业经营许可证,受理跨区经营集中供热企业备案;对辖区集中供热企业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集中供热大数据建设工作,建立健全辖区运行数据台账,定期向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牵头组织全区开展集中供热宣传和专项检查活动。在采暖期内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牵头处置因供热企业产生的事故。
责任单位:区建住局。
(三)对辖区集中供热工程项目进行审批,并协调集中供热能源的供应事项。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四)配合全市集中供热专项规划和热源厂(站)及供热管道线位等规划编制工作。
责任单位:规划未央分局。
(五)按照我市集中供热专项规划及土地使用规划,做好辖区热源厂(站)及其他供热设施建设用地的保障工作;
责任单位:国土未央分局。
(六)配合我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集中供热管网建设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各级集中供热专项资金奖励补贴的区级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七)依法实施辖区供热企业排放的污染物类别、浓度指标等事项的监督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环保未央分局。
(八)依法实施新能源供热企业(利用干热岩、污水源热泵、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等方式供热)经营许可证核发工作。
责任单位:工商未央分局。
(九)依法实施辖区供热设施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质监未央分局。
(十)依法负责供热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
责任单位:区安监局。
(十一)依法实施辖区供热企业价格监督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区物价局。
(十二)依法对故意损坏供暖设施的行为进行惩治,对造成公共安全隐患的行为依法严惩。
责任单位:公安未央分局。
五、工作要求
(一)各街道办事处和区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集中供热管理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共同推进群众用暖保障工作。要对承担的具体职责,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各项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各街道办事处和区级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沟通协调职责,进一步加强供暖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配合,建立信息通报制度,细化落实监管责任。要注重配合,共同形成监管合力,不断提高我区对集中供热行业的管理水平。
(三)各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发挥属地管理权责,尤其是对辖区内群众供暖情况要及时掌握,对供暖问题及时处理,对供暖难题及时向领导小组反映。切实将群众供暖保障工作,作为政府服务基础职责,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供热实施方案 篇3
根据《x省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和《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大气污染防治xxxx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清洁能源取暖相关工作,不断加大燃煤热电联产、生物质能、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取暖工作力度,全市取暖清洁化水平显著提高,冬季大气污染物排放明显减少,据统计,截至xxxx年底,市、县建成区烧散煤户数为xxxxx户。市、县冬季主要是通过热电联产、区域锅炉房等集中供暖满足取暖需求,集中供暖尚未覆盖的区域以燃煤小锅炉、天然气、电、可再生能源等分散供暖作为补充。农村冬季取暖主要以散烧煤为主。xxxx年冬季清洁取暖全市共计划改造xxxxx户,其中市、县建成区计划改造xxxxx户,农村地区计划改造xxxxx户。改造任务全部完成后,市区建成区清洁取暖率可达xxx%,县城建成区平均可达xx.x%,农村地区约xx%。目前看,存在县域发展不平衡,现有电厂供热能力未充分发挥,清洁取暖占比偏低,清洁能源供应存在短板且成本普遍较高,商业模式创新不足,农村地区建筑节能水平较低,取暖消费方式落后等问题。
二、总体目标
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原则,全面统筹推进城市建成区、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农村三类清洁取暖工作。其中,城市及县城清洁取暖工程以集中供热为主,“煤改气”“煤改电”或其他分散式清洁取暖为辅;农村地区优先利用太阳能、余热、地热能、生物质等多种清洁能源供暖,有条件的发展“煤改气”或“煤改电”。到xxxx年,全市城乡建筑清洁取暖率达到xx%,xxxx年达到xx%以上,新建建筑全部实现清洁取暖。力争用x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市域城市化地区的供暖清洁化,形成公平开放、多元经营、服务水平较高的.清洁供暖市场。
三、xxxx年重点任务
xxxx年市区建成区清洁取暖覆盖率xxx%,其他县区建成区清洁取暖率达到xx%以上,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力争达到xx%以上。
市区建成区xxxx年通过煤改气壁挂炉方式改造全部散煤户数共xxxxx户,清洁取暖率预计可达xxx%;朔城区农村地区计划改造xxxxx户。
截止xxxx年底,xx区建成区散煤户数共xxxx户,xxxx年计划通过热电联产方式完成集中供热管网建设,待中煤平朔木瓜界低热值煤电厂投产后完成改造。平鲁区农村地区计划改造xxxx户。
截止xxxx年底,xx县建成区散煤户数xxxxx户,xxxx年计划改造xxxx户,其中通过超低排放热电联产方式改造xxx户,通过煤改气壁挂炉改造xxxx户;山阴县农村地区计划改造xxxx户。
截止xxxx年底,x市建成区散煤户数xxxxx户,xxxx年计划通过超低排放热电联产方式改造xxxx户;怀仁市农村地区计划改造xxxx户。
截止xxxx年底,x县建成区散煤户数xxxx户,xxxx年计划改造xxxx户,其中通过特别排放集中锅炉方式改造xxxx户,通过煤改气壁挂炉改造xxxx户;应县农村地区计划改造xxxx户。
截止xxxx年底,xx县建成区散煤户数xxxx户,xxxx年计划通过特别排放集中锅炉方式改造xxx户;右玉农村地区计划改造xxxx户。
四、职责分工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区域清洁取暖负总责。结合当地能源供给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环境保护、区域气候等特点,组织编制清洁取暖年度工作方案,选择适合当地的的`清洁取暖技术路线,合理规划热源、管网布局,建立供暖设施建设项目库,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加强建设清洁取暖项目,有序推进项目落地。
(二)市级建立清洁取暖工作协调机制,共同推进清洁取暖工作。市发改委负责牵头制定全市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协调做好“煤改气”气源保障工作,根据国家规划调整情况,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我市相关工作。市经信委负责协调指导各县(市、区)做好“煤改电”等电供暖相关工作。市环保局负责各类清洁取暖排放标准制定及统筹调度工作。市住建局负责指导推进城镇清洁供暖和建筑能效提升工作。市农委负责协调推进农村清洁取暖工作。市财政局负责清洁取暖财政支持政策研究制定工作。市质监局负责《特种设备目录》内的锅炉安全节能环保监督检查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根据部门职能及工作分工分别抓好落实。
(三)企业承担供暖主体责任,提供优质服务。清洁取暖企业应加强经营模式创新,为用户提供多元化综合能源服务,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用户满意度,推动成熟、完善、可持续的清洁取暖市场的建立。电力、油气、可再生能源、供暖等相关企业,要及时将政府明确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并按照政府规划统一要求,编制企业清洁取暖工作方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级清洁取暖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对清洁取暖改造工作进行总体指导和督办,实行例会制度、报告制度、集中调度制度、工程项目联席会议制度等,保障工程有序实施。各县(市、区)政府作为清洁取暖改造工程的实施主体,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机构,制定具体的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实施细则,抓好组织实施。
(二)多渠道提供资金支持。市级资金补贴办法仍按照xxxx年《xx市中心城区建成区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实施方案》执行,县(市、区)资金补贴办法根据政府的财政自定。
(三)完善价格与市场化机制。
1.完善取暖用电价格机制。对居民电采暖试行峰谷时段计价、用电量计价、平段电价计价等多种销售侧电价政策。完善电采暖输配电价政策,参加电力市场交易的采暖用电,峰段、平段执行相应电压等级的输配电价,谷段输配电价按平段输配电价的xx%执行。农村地区以村或自然村为单位通过“煤改电”改造使用电采暖或热泵辅助加热取暖,采暖用户与居民家庭“煤改电”采暖执行同样的电价政策。鼓励电蓄热、储能企业与风电、光伏发电企业开展直接交易,建立长期稳定且价格较低的供用电关系。在供暖期对“煤改电”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试行电采暖用电市场化竞价采购,鼓励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优先参与交易,予以优先购电保障。
2.完善取暖用气价格机制。市内管输企业供各地的农村“煤改气”采暖用气门站价格,按居民用气价格执行;供城镇“煤改气”采暖用气门站价格,按现行价格政策执行。居民“煤改气”采暖用气销售价格,按居民用气价格执行。鼓励供热企业与上游供气企业直接签订购销合同,运用市场化交易机制等方式,降低天然气采暖用气成本。
3.完善集中供热价格政策。全市适宜采取集中供暖的城镇,通过热电联产、大型燃煤锅炉、燃气锅炉、生物质锅炉、地热供暖等方式集中供暖的,必须按照超低排放要求进行环保改造并达到规定的排放(回灌)标准后供热。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要统筹考虑改造运行成本、居民承受能力,合理制定居民供热价格。对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积极推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加大力度推进两部制热价,由市供热主管部门牵头,核定耗热量指标,对达到xx%建筑节能标准、具备按用热量计价收费条件的城市新建建筑和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实行两部制热价。大型燃煤锅炉环保改造、燃煤锅炉改为燃气锅炉,导致热力生产成本增加较多的,可以通过适当调整供热价格的方式疏导,不足部分通过地方财政予以补偿。
(四)保障清洁取暖能源供应。
1.改进集中供暖方式。在适合集中供暖的区域,优先以热电联产满足取暖需求,加快推进热电联产替代燃煤锅炉。优先发展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结合电力系统运行情况严格管理纯凝机组供热改造。热电联产供热区域内,热电联产机组承担基本热负荷,调峰锅炉承担尖峰热负荷,确保热电联产供热区域内热电联产供热率高于xx%以上。
2.加快天然气供应能力及电网建设。政府部门及相关企业要与各地认真做好衔接,切实保障采暖季电源气源稳定供应。各县(市、区)要加快城市储气设施建设进度,积极主动争取多种方式、多种主体的气源供应,建立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通过自建、合建、租赁储气设施或购买第三方储气服务、储气气量等方式,逐步具备年平均x天供气量的应急储气能力。各县(市、区)实施“煤改气”要按照国家“先规划、先合同、后发展”的要求,在落实气源合同的前提下,严格按计划、有步骤实施。电网公司要加大与清洁取暖相关的`配电电网改造力度,与各县(市、区)统筹“煤改电”工程的规划和实施。各县(市、区)要建立电力和燃气管网快速应急抢修队伍,确保在电力和燃气管网事故状态下,群众生产生活不受影响。
3.加强集中供热管线建设与维护。一是积极推进老旧热力网优化改造,对城市既有供热管网系统进行认真梳理,结合城市道路及管线改造,对运行年限较长及存在安全隐患的管线制定改造计划。鼓励供暖企业将符合接入技术条件的部队纳入集中供暖。二是加强热网整合,形成多热源联合供热环状热网,提高热力网安全可靠性。充分利用热电联产的供热优势,因地制宜发展长距离输送高温水热网。三是合理确定多热源联合供热环状热网的水力工况、热力工况,设置热力网泄漏检测,做好热力网自动化、智能化控制,提高热力网从热源到热用户的自动化、智能化控制水平,降低热力网热耗、电耗、水耗。
4.组织开展地热资源潜力勘查与选区评价。在我省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现状普查的基础上,查明我市主要水热型(中深层)地热区(田)及浅层地热能、干热岩开发区地质条件、热储特征、地热资源的质量和数量,并对其开采技术经济条件做出评价,为合理开发利用提供依据。支持有能力的企业积极参与地热勘探评价,支持参与勘探评价的企业优先获得地热资源特许经营资格。
(五)加大农村清洁取暖力度。因地制宜,将农村炊事、养殖、大棚用能与清洁取暖相结合,充分利用生物质、沼气、太阳能、罐装天然气、电等多种清洁能源供暖。积极引导建制镇驻地村、中心村、旅游村等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村地区改用燃气或电取暖设施。对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散煤,使用型煤、兰炭、洁净焦等洁净燃料进行替代,并保证质量;清洁能源和洁净燃料替代均不具备条件的,可采用优质煤炭替代,并对居民使用的劣质散煤进行清理回收,禁止燃用硫分高于x%、灰分高于xx%的民用散煤。加大洁净煤生产供应力度。实施小型燃煤锅炉(炉具)环保改造,逐渐淘汰传统直烧炉,禁止销售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劣质炉具。开展农业大棚、畜禽舍等用煤替代工作。推进现有农村住房建筑节能改造。
供热实施方案 篇4
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持续打好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县地热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城区集中供热项目实施,确保按时完成今年集中供热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兰考县城区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通过法定程序,择优选择地热综合开发利用企业,对我县地热资源进行有序开发、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确保20xx年冬季取暖季到来前完成集中供热任务。
二、实施步骤
建设7个基站,改造1个基站,开凿地热井19眼,铺设主管网39.7千米,按照时间节点实施换热站选址、征地、设计、施工及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到今年11月5日前完成新增供暖面积212万平方米的任务。
(一)6月30日前完成项目选址、规划选址和土地预审等工作(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二)7月15日前协助完成水资源论证报告,8月15日前完成取水许可证办理(责任单位:水利局);
(三)7月15日前协助完成环评报告(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四)7月15日前协助完成能评报告和项目核准意见等手续(责任单位:发改委);
(五)7月31日前完成涉及区域各供暖单元用电增容、线路铺设、供水需求等(责任单位:供电公司、住建局、供热企业);
(六)8月31日前完成今年供热范围内现有不符合供热取水要求的地热井关停工作(责任单位:水利局);
(七)10月31日前完成地热井钻探以及地热井换热站之间管道铺设,换热站和小区之间主管道对接工作(责任单位:住建局、供热企业);
(八)11月5日前完成所有建设任务并经相关部门验收(责任单位:住建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水利局、供热企业);
(九)11月10日前完成调试,11月15日零食开始正式供暖(责任单位:住建局、供热企业)。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夯实责任。调整充实兰考县地热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街道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按照各自分工抓好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统筹推进项目实施。
(二)广泛宣传,积极发动。充分发挥新闻舆论导向作用,在县电视台等媒体上开辟集中供热专栏,大力宣传集中供热,引导广大群众支持、拥护集中供热项目实施,为地热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冬季集中供暖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督导,强力推进。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定期对城区集中供热项目进展情况和涉及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应责任。
供热实施方案 篇5
为做好县城区清洁取暖工作,全面落实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有关要求,促进节能减排和空气环境质量改善,根据《自治县县城建成区清洁取暖和集中供热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工作要求,强力攻坚,切实改善空气质量,计划利用四年时间将县城区平房(包括单户楼房,下同)全部接入集中供热。
二、工作重点
(一)摸清底数。按照县城区范围(南至迎宾街、北至金龙街、东至外环路、西至西山),县住建局和围场镇完成了县城区内未实施清洁取暖用户的摸底工作,其中未接入集中供热的平房户约4200户,50万平方米。
(二)接入计划。根据摸底情况,结合实际,除列入近期拆迁计划的片区外(包括同兴福地、孔家沟、阳光帝景、碧水龙城四个拆迁片区)分四年接入集中供热。
20xx年完成两个片区1668户平房的集中供热入网工程,其中:一片区北至金峰街、南至湖泗汰河、西至凤凰路、东至外环路,二片区北至金峰街、南至桃李街、西至木兰路、东至伊逊河。
20xx年完成两个片区793户平房的集中供热入网工程,其中:一片区北至庙台沟旱河、南至桃李街、西至西山、东至木兰路,二片区北至湖泗汰河、南至汽车南站、西至凤凰路、东至外环路。
20xx年完成两个片区774户平房的集中供热入网工程,其中:一片区北至桃李街、南至迎宾街、西至西山、东至木兰路,二片区北至金龙街、南至金峰街、西至凤凰路、东至外环路。
20xx年完成一个片区967户平房的集中供热入网工程,北至金龙街、南至庙台沟旱河、西至西山、东至木兰路金峰街以北伊逊河。
具备接入集中供热条件但位于年度接入集中供热计划外的平房户和不具备接入集中供热条件的平房户,采取“电代”或生物质方式。
(三)组织实施。县住建局负责接入集中供热工程的组织实施,围场镇负责“电代”或生物质方式取暖工作。
(四)督导验收。县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每年县城区清洁取暖替代工作进行督导考核,确保每年10月底前完成当年工作,保证群众安全、稳定取暖。
三、支持政策
(一)接入集中供热
所有接入集中供热的房屋需按照《围场县供热公司平房建筑节能及采暖系统技术改造技术要求》进行节能改造,供热管网建设和用户室内采暖设施改造等达到要求标准。
1.接入集中供热的平房用户,需按照建筑面积向供热公司交纳供热管网工程建设费。
2.接入集中供热的居民用户涉及二次管网(供热换热站到用户井室法兰部分,以下同)新建、改建、扩建的`,由县政府负责建设并承担相关工程费用;接入集中供热的商业用户(指整个院落内有商业行为的用户)涉及二次管网新建、改建、扩建的,由商业用户自行负责建设并承担相关工程费用。
3.房屋节能改造、室内取暖设施改造由用户自行负责。
4.取暖费按平房取暖费政策执行,由用热户自行承担。
5.居民用户(指房屋所有权人)实际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困难家庭,新做外墙保温的,按照所做保温的外墙面积每平米补助50元,围场镇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将补助资金拨付至改造户。供热公司对符合以下条件居民用户的供热管网工程建设费给予适当照顾。
①具有围场镇户籍且与房屋所有权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中有享受低保待遇的;
②具有围场镇户籍的五保户。
(二)其他清洁取暖方式
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三)管道占地
县城区接入集中供热工程施工中因管道铺设和管道井建设需临时占地的,涉及的单位和个人要全力支持,不给予补偿。施工完成后,由施工单位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一组织。为进一步推动县城区接入集中供热等清洁取暖工作,成立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县住建局负责统筹协调、定期调度、督导检查等相关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筹措落实和资金使用监管等工作;县审计局负责资金使用的监督等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县城区散煤治理,对散煤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县城区无散煤经营;围场镇负责县城区接入集中供热工程的占地协调、纠纷解决和工程施工的配合,负责“电代”或生物质方式取暖的组织实施。各相关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并成立推进组织,做好宣传发动、政策解释、组织实施、落实补贴资金等工作。供热公司负责及时接入集中供热、供热保障和施工技术指导等工作。供电公司负责做好电网改造,保证“电代煤”户电力供应。
(二)加大宣传,提高认知。通过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大力宣传禁烧散煤和接入集中供热等清洁取暖的重要意义及相关政策,发挥舆论导向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氛围,提高居民对接入集中供热等清洁取暖替代散煤的认知度和接受度,积极参与。
(三)强化督导,严格考核。要将县城区接入集中供热等清洁取暖工作作为改善我县环境质量的重要抓手,纳入县政府重点工作考核范围,强化督导。县政府将组织相关单位对改造工作进行定期督导,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随时掌握工作进度,扎实推进工作。
供热实施方案 篇6
一、项目背景与目标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供热需求日益增长。为满足城乡居民的供热需求,提高供热效率,减少能源消耗,降低环境污染,本项目旨在制定一套全面、科学、合理的供热实施方案。
二、基本原则
1. 以人为本:充分考虑城乡居民的供热需求,确保供热服务的普及和质量。
2. 节能环保:采用高效、环保的供热技术和设备,减少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3. 可持续发展:注重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循环利用,实现供热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供热系统规划
1. 供热方式:根据当地资源条件和供热需求,选择合适的供热方式,如集中供热、分布式供热等。
2. 热源选择:优先选用清洁能源作为供热热源,如天然气、地热能、太阳能等。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探索利用工业余热等废弃热能。
3. 热网布局:合理规划热网布局,确保热网的覆盖范围和供热效率。对老旧热网进行改造升级,提高热网的承载能力和安全稳定性。
四、供热设备选型与安装
1. 供热设备选型:根据供热需求和热源条件,选择合适的供热设备,如锅炉、换热器、水泵等。设备选型应充分考虑能效比、运行稳定性、维护成本等因素。
2. 设备安装:严格按照设备安装要求进行安装,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对安装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和检测,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五、供热系统运行与管理
1. 系统调试:在供热系统投入运行前,进行系统的`全面调试和测试,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供热效果。
2. 运行管理:建立完善的供热系统运行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管理职责和工作流程。加强供热系统的日常维护和检修工作,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
3. 能源计量与监控:建立能源计量与监控系统,对供热系统的能源消耗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供热策略和设备运行参数,实现节能降耗。
六、保障措施
1. 政策支持:争取政府相关部门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为供热项目的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2. 技术支持: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引进先进的供热技术和设备,提高供热系统的技术水平。
3. 人才培养:加强供热领域的人才培养工作,提高供热管理和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七、总结与展望
本供热实施方案旨在满足城乡居民的供热需求,提高供热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通过合理规划、科学选型、精细管理等措施的实施,将推动供热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未来,我们将继续关注供热技术的创新和发展,不断优化供热系统,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环保的供热服务。
供热实施方案 篇7
为切实做好20xx—20xx采暖季供热运行保障工作,不断提升供热服务水平,给广大市民创造一个温暖舒适的环境,依据石家庄市供热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冬季取暖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群众满意,领导放心,社会好评”的工作目标,以保障供热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更好地服务和改善民生,确保广大群众温暖过冬。
二、工作任务
(一)认真做好物资储备,确保满足供热需求
热源单位要做足煤炭等各类生产物资的储备,扩大煤灰库容,制定大气预警状态下的燃料存储及运输应急预案。燃气供热单位要科学计划、留有余量,确保燃气供应充足,提高冬季能源稳定供应能力和水平。
发改部门会同其他职能部门按照“多签、多储、多疏、多增、多开、多减”的原则,确保燃气单位按需足额签订供用气合同;确保储气设施建设完善,储气量充足,满足应急调峰需求;确保天然气管输能力满足高峰月高峰日用气负荷;确保“压非保民”应急预案完善,能够保障迎峰度冬要求;排查电网负荷能够满足高峰时段需求。
(二)全力做好供热设施检修及运行调试,确保按时达标供热
各供热单位作为责任主体,提前开展供热设施检修保养工作,10月25日前,城区集中供热完成对各换热站保压试水工作,农村“双代”户完成壁挂炉安全检修工作,同时强化产权单位自管热力站的监管,确保10月31日所有供热设备全部实现安全稳定运行。
(三)做好供热热价监管工作,确保民生保障有力
今年居民采暖价格按照每平方米18元执行。县属各机关单位、垂直部门、驻正单位办公和商业采暖价格按县物价局部门核定的价格核算。垂直部门和驻正单位的居民采暖蒸汽价格,按照县物价部门核定成本价核算,换热站热价补贴,由本单位和上级部门解决(已移交热源企业管理的换热站除外)。多层建筑居民采暖热费,按建筑面积扣减10%公摊计算;有电梯和有消防通道的,按建筑面积扣减15%公摊计算;平房和单位建筑(包括二层以上)不存在公摊面积,按建筑面积全额缴纳热费。
(四)深入排查整改供热隐患,确保供热效果明显改善
各供热单位对上一采暖季运行故障率较高、群众投诉集中、供热效果不佳的老旧小区,再次进行拉网式排查,走访到每一户居民家中,检查供热设施,建立台账,及时消除供热隐患;特别是对今年进行供热设施改造的老旧小区以及新竣工首次供热居民小区,要认真做好设备调试工作,避免因设备运行不畅影响用户供热效果;运行期间要安排应急保运队伍驻场,及时处置供热问题,确保供热效果明显提高。
(五)加强岗位人员技能培训,提升供热服务水准
供热单位、燃气单位以及相关物业单位要对负责供热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加强24小时供暖热线值班值守,及时接听群众诉求,快速反馈处理相关问题。畅通以服务窗口、服务网点、服务热线以及APP服务平台为载体的“线上线下”高标准服务系统,形成申请、受理、维修、收费、咨询及投诉为一体的全方位、系统化办事服务体系,提高行业工作效率。
(六)充分发挥供热智能平台作用,确保提高供热管理水平
各供热单位要在供暖季前期做好供热智慧监管平台系统启用准备工作,确保供热设施数据采集完善、居民小区室温采集全覆盖,供热期间指派专人盯守供热智能平台信息,及时掌控热源、热力站、热用户的运行状态,对预警信息、上级转办、督办交办、用户投诉等问题及时处置并反馈结果,提高隐患处置效率。
建立天气、热源智能联动机制,结合室外天气变化、智能平台监测、投诉问题和运行实际等情况,指导热源企业提前调整运行参数,确保用户室内温度稳定达标。严禁供热单位因室外温度升高间断供热,致使室内温度降低现象。
(七)不断强化供热运行管理,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严格落实《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修订)》、《石家庄市供热服务标准》的.各项要求,加强供热用热管理,规范供热用热行为,推行供热服务标准化、规范化,认真落实供热质量网格化监管,全面提升供热服务水平,按照“谁建站、谁主管,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部门分包责任制,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热源企业、房地产开发公司(物业公司)、各乡镇是供热工作责任主体。城区集中供热工作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各村“双代”工作、新民居供热工作由各乡(镇)辖区负责;医院、学校等公服单位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八)切实加强应急管理,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加强应急防范。各供热单位要及时修订完善本单位供热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确保突发事故科学、及时、有效处置。同时,坚持技防人防有机结合,严格落实供热期间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严格内部无缝隙安全监管,严格执行运行期全程检查、班次安全巡查要求,配备足额小区服务抢修人员,全力保障供热设备安全运行。
强化应急抢修。坚持“谁供热、谁负责、谁抢修”的原则,各供热单位要提前做到设备、材料、人员“三落实”,切实与技术力量雄厚、设备先进的`应急抢修队伍签订合作协议,确保重大突发爆管等事故能够快速及时处置。
强化主干热源热网应急保障。热电联产热源企业要全面加强主、备用设施设备的检修调试工作,严格规范操作,切实做好热电联产热源应急保障相关措施。
(九)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和防范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供热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规范操作,坚决杜绝和防范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规程,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加强锅炉房、燃煤场、燃煤运输、压力管道维修等关键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特别是对一些使用时间长、曾经出现过泄漏的管段,安排专人紧盯,严防死守,确保供热管网安全运行。各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安全无事故。
各乡(镇)要切实担负属地责任,排查乡村清洁取暖燃气安全问题,保障老百姓取暖安全。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问题台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全面整改到位,避免发生安全事故,重点对涉气第三方施工是否按要求实行全面安全管理问题;燃气安全隐患是否全面整改到位;是否按照“一村一案”制定农村燃气应急预案,是否按规定开展应急预案;安全用气知识是否宣传到位;是否在10月底前完成燃气管道、壁挂炉安全检查工作。
(十)积极完善投诉处置制度,确保妥善解决供热问题
各供热单位在小区显要位置张贴供热明白牌,公布供热咨询服务报修电话,确保24小时畅通,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确保群众投诉事项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切实提高单位报修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
供热主管部门要借助信息化手段,结合室温监测设备数据分析,加大日常监督管理力度,依法依规对人为缩减供热运行时间、降低服务质量的供热单位予以处罚。
供热主管部门成立投诉舆情小组,健全供热舆情的监测、研判、回应机制,切实增强舆情意识,对媒体、群众反映的问题迅速核实,妥善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回应,第一时间解决,避免反应迟缓、被动应对现象,防止小问题积成大矛盾。
三、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以极端负责的精神、精益求精的态度、连续作战的作风,切实把冬季供热这一事关民生和发展的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有力地做实、做细、做到位,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不断增强群众供热服务获得感。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供热工作是当前一项紧迫的民生问题,也是一项庞大繁杂的系统工程,各乡镇、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充分履行职责,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管理服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管供热违规行为,确保供热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各供热单位要转变观念,改善服务,以良好的供热质量取信于民。
(三)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考核问责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全面抓好冬季供热工作的督导调度,对热点难点问题安排专人负责、专题督办,建立供热日协调、周调度制度,及时掌握供热运行情况。要不定期召开供热工作会议,加强联络协调,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供热问题。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对由于工作不到位而导致供暖不达标、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等造成社会影响的突出问题,予以严肃查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问责。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作用,加大供热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加强新闻舆论监督,为供热正常运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广泛宣传供用热常识,引导广大群众科学用热、安全用热。
供热实施方案 篇8
根据全市清洁取暖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就加快推动我县清洁取暖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思路
综合考虑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财力水平,在规定范围内,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企业参与、群众接受的方针,给予适当补贴,大力实施清洁取暖,促进城乡取暖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减少煤炭消耗和烟尘排放,实现我县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二、实施范围及目标
任务此次清洁取暖实施范围为县城规划区及蒲城镇、薛关镇、黑龙关镇、山中乡公路沿线周边行政村及各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共计4个乡镇27个行政村6449户,约96.11万平方米。计划分三年实施,20xx年完成1210户的改造任务,20xx年完成2620户的改造任务,20xx年完成2619户的改造任务。有条件的其他乡镇、村可参照本方案执行。
三、改造方式及内容
清洁取暖主要采用集中供热、燃气供热、空气源热泵、储热式电采暖、太阳能供热辅助空气源热泵等方式改造。建成区、各乡镇可结合区域内集中供热、燃气供热、电力保障等条件和群众意愿,选择适宜的改造方式。
(一)优先发展集中供热充分挖掘现有集中供热资源潜力,加快热源和供热管网扩容改造,最大限度扩大集中供热面积,实现可供尽供。20xx年县城冯家坡村(蛇家坡)、北桃湾村、昕水湾小区、锦绣小区、廉租房三期等区域全部实施集中供热。
(二)积极推进“煤改气”采取“宜管则管、宜罐则罐、管供与点供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改造。
1、供气企业选择。此次我县清洁取暖工程改造“煤改气”供气企业为临汾市城燃天然气有限公司蒲县分公司。
2、管道气源和管网建设。由供气企业统筹考虑各方面因素,提出建设改造方案,经县清洁取暖工程领导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安全规范施工。
3、燃气配套设施建设用地。由相关单位和所在地乡镇政府、村委会积极协调配合企业选址用地。
4、移动气源及配套设施建设。对不具备管网供气条件的农村,根据村落情况,按照“一村一站”或者“多村一站”的方式,由县政府指导、配合供气企业合理布局和建设LNG撬装站及配套设施,实施天然气“点供”。LNG撬装站及配套设施由供气企业投资建设。
5、村内入网管线建设。由供气企业结合农村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和安全规范,投资建设。
6、户内然气采暖设备的购置安装。户内燃气采暖设备主要有燃气壁挂炉、燃气小锅炉等。由县政府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可采购的设备目录清单,用户在中标企业清单内自主选择所需设备。
(三)科学实施“煤改电”
1、20xx年完成蒲城镇河西村、荆坡村、天家庄村、南桃湾村、新丰村以及各乡镇行政企事业单位共计1210户,38.78万平方米的“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任务。
2、配套电网建设改造。“煤改电”工程的配套电网建设改造主要由供电公司负责。居民用户表箱以上属于电力公司资产的、行政企事业单位配电设备产权分界点以上的配套电网建设改造由供电公司按“煤改电”任务,核实工程量并组织实施,扩容容量达到“煤改电”采暖要求。3、户内电采暖设备的购置安装。主要由空气能热泵、蓄电式电采暖设备等。由县政府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可采购的设备目录清单,用户在中标企业清单内自主选择所需设备。进入招标范围的生产企业和设备必须符合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
四、补贴办法
(一)“煤改气”、“煤改电”价格补贴
1、对居民独立采暖用气,按照采暖用气实际使用气量给予1元/立方米的气价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气量1125立方米。
2、对直接抄表到户的电采暖居民用户,生活用电与采暖用电实行分表计量的,其生活用电执行居民阶梯电价,采暖用电按照合表用户电价执行;生活用电与采暖用电未实行分表计量的,采暖季用电按照合表用户电价执行,其他月份执行居民阶梯电价。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居民电采暖用户,执行合表用户的峰谷分时电价。采暖用电每度电补贴电价的0.2元,最高补贴电量12500千瓦时。
(二)“煤改气”、“煤改电”用户改造建设一次性补贴
1、“煤改气”按每户1000+20xx元的补贴,其中1000元用于天然气管网建设,安装热计量装置等,20xx元用于壁挂炉的补贴,不足部分由用户承担。村内的开挖、回填由各村负责。对于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天然气管网改造费用由县财政局全额补贴。
2、“煤改电”建设设施改造由电力部门承担,给予“煤改电”用户电采暖设施购置费70%的补贴,每户最高补贴5000元。
3、居民“煤改空气能热泵热水器”补贴:对煤改空气能热泵热水器的居民电价参照“煤改电”的补贴执行。
(三)外墙保温补贴建议气采暖、电采暖居民用户对房屋进行外墙保温改造,凡进行外墙保温改造并经住建局验收的居民用户,每户给予40元/㎡的外墙保温补贴,最高不超过120平米,每户补贴最高不超过5000元。
五、时间要求及补贴程序
(一)时间要求县城居民煤改气煤改电补贴政策暂定三年,从20xx年9月至20xx年9月。补贴集中发放工作从每年的10月15日开始申报,12月20日前审核结束,采暖季结束前补贴发放到户。随后,此项工作进入常态化,由用户提出申请,符合安装条件即可安装,发放补贴。
(二)补贴程序
1、由临汾市城燃天然气有限公司蒲县分公司(或供电公司)、乡镇政府和村委配合,将采暖设备安装到户,并建立档案,一户一档。其内容包括临汾市城燃天然气有限公司蒲县分公司(或供电公司)、与用户签订的用气(电)协议;用户购买炉具的发票。
2、由住建局牵头,财政局参与,对清洁取暖用户的户主、取暖面积、炉具型号等信息进行登记汇总,经临汾市城燃天然气有限公司蒲县分公司(或供电公司)、用户、村委会、乡镇政府、县住建局、财政局六方确认签字后,由县财政局将补贴资金发放给用户。补贴发放采取银行卡支付,不得发放现金。
六、支持政策
(一)对清洁取暖工程项目的土地、规划、立项、招投标、施工等许可等审批手续开辟绿色通道,提高工作效率。
(二)对特别困难群体的“煤改气”、“煤改电”执行政府包干等优惠政策,原则上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三)凡列入清洁取暖改造的农村、农户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实施改造的,以后不再享受以上支持政策。
(四)其他供暖方式补贴政策,根据实施情况再行确定。
(五)凡享受供暖补贴政策、已实施清洁取暖改造的用户,必须无条件拆除原燃煤锅炉、蜂窝煤炉等取暖设备。
七、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及实施主体根据工作需要,县政府成立清洁取暖工程领导组,进行总体指导和协调督促,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住建局,具体负责工程的调度和协调。其余各有关乡镇政府为本乡镇清洁取暖工程的实施主体,具体负责本乡镇清洁取暖工作的组织实施。乡镇各站所的清洁取暖改造由所属县直部门负责实施。各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做好清洁取暖相关工作。
(二)职责分工
1、各乡镇是本辖区清洁取暖的实施主体,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做好群众的宣传发动工作;组织乡村两级干部,会同天然气公司、供电公司做好本辖区内清洁取暖的摸底调查、信息登记、管线规划、管道铺设、炉具安装等工作;按照农村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煤改气”工程资金的收取和管理,做好补贴资金的审核和兑付;配合供电部门做好“煤改电”工程配套电网建设改造工作;及时协调工程推进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目标任务。
2、住建部门负责制定全县清洁取暖工程实施方案;督导检查全县清洁取暖工程进度等统筹协调工作,做好供热管网、燃气管网建设审批工作,以及城镇农村清洁取暖规划及项目实施规划许可工作。
3、发改部门负责“煤改气”、“煤改电”清洁取暖项目立项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融资贷款工作。
4、财政部门负责“煤改气”、“煤改电”资金筹备及财政补贴资金的预算,制定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筹措落实资金,及时拨付资金到位,并监督资金管理使用;负责气、电采暖设备入围企业的采购事宜。
5、经信部门负责协调清洁取暖“煤改电”工作的电力供应保障;引导并支持清洁取暖设备生产企业发展和技术升级,配合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6、供电部门负责“煤改电”工程配套电网建设改造,做好项目规划、申报审批、投资落实、施工组织等工作,确保“煤改电”用户电力供应。
7、环保部门负责工业企业燃煤锅炉改造的监管工作,对改造后的燃煤锅炉实施环境监测和达标验收。
8、安监部门负责清洁取暖工程的安全综合监管。
9、质监部门负责清洁化取暖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依法对型煤、精煤生产企业进行质量监督。
10、国土部门负责协调落实变电站、LNG撬装站、储气设施等新增用地指标,并协助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11、农业、畜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农业大棚、畜禽养殖等农业生产设施燃煤采暖的清洁改造,并制定农业设施清洁改造和利用秸秆等自然清洁能源采暖项目的奖励办法。
12、教科部门负责对各类学校的供热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组织指导学校实施清洁取暖改造。
13、卫计部门负责对各级医院、卫生院(所)的供热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组织指导实施清洁取暖改造。
14、民政部门负责养老福利机构清洁取暖改造的组织实施和督导。
15、审计部门负责对清洁取暖工程各类资金的使用实施全程监管。
16、县广电中心、文化局负责在新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采用群众乐于接受的方式宣传清洁取暖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供热实施方案 篇9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及碳达峰碳中和和各项决策部署,做好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保障广大群众清洁温暖过冬,持续改善全县空气质量,根据《运城市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平陆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人民群众采暖需求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认真落实省委林武书记关于加快地热资源开发利用重要指示,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原则,积极推进集中供热、“煤改电”“煤改气”等清洁取暖方式,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生物质、地热等可再生能源供热,鼓励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努力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的清洁供暖体系。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城市建成区(禁煤区)、城乡结合部要继续巩固改造成果,查缺补漏、确保清零,农村地区要进一步扩大覆盖区域,圣人涧镇、张店镇要确定改造重点区域,实施整村推进,纳入全县年度目标任务。鼓励重点区域外居民进行自行改造,自行改造用户不享受设备补贴,年初确村确户名单内自改户可以享受“煤改电”电价政策和运行补贴,名单外自改户当年不能享受“煤改电”电价政策和运行补贴。
2、坚持因地制宜,以供定改。立足当地资源禀赋、能源供应、基础设施等条件,根据供热能力、电网改造能力和起源保障情况,因地制宜选择改造路径,宜热则热、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确保改造后农村居民用得起、用得好。
3、坚持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充分调动企业和用户的积极性,鼓励民营企业进入清洁取暖领域,强化企业在清洁取暖领域的主体地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政策扶持和财政支持力度,构建科学高效的责任体系。
二、主要目标
20xx年10月20日前,全县完成冬季清洁取暖改造户数2896户。其中:“煤改电”20xx户,“煤改气”800户。
三、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扩大集中供热覆盖范围
县城建成区优先发展集中供热,鼓励集中供热工程向农村延伸。开展中心城区集中供热全覆盖行动,加快推进集中供热扩网工程,提高集中供热覆盖率,进一步增加供热能力,对已完成管道铺设的区域,必须全部供热,禁止选择性供热,提高集中供热覆盖率。
(二)稳妥推进冬季清洁取暖“煤改气”工程
按照“以气定改、先立后破”的原则,在确保气源落实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新增“煤改气”改造,要切实做到“先规划、先合同、后改造”,加快配套燃气管网建设,做好“煤改气”计划任务和燃气管网建设的衔接,充分发挥储气调峰设施作用,确保气充足留有余量,稳妥推进“煤改气”工程。
(三)积极推进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工程
在热力管网以及燃气管网覆盖不到的区域,选择适宜的“煤改电”取暖路线,鼓励推广空气能热泵、地源热泵、热风机等高效比、低功率的采暖设备,禁止招标电锅炉、电暖气等低能效比的采暖设备,降低居民用电成本。加快配套电网改造,做好“煤改电”计划任务和电网改造计划的衔接,确保电力供应安全可靠。
(四)建立完善清洁取暖稳定运行长效机制
进一步完善清洁取暖运行补贴政策,对全县“煤改电”、“煤改气”用户发放运行补贴,降低居民清洁取暖运行成本,提高“煤改电”、“煤改气”设备使用率。
四、补贴标准
(一)改造补助
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改造项目按以下补助标准执行:
1、县城建成区“煤改电”项目,市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0xx元/户,县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0xx元/户。
2、农村“煤改电”项目,市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100元/户,县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500元/户。
3、县城建成区“煤改气”项目,市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700元/户,县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800元/户。
(二)运行补贴
“煤改电”:采暖用电每度电补贴0.1元,采暖季每户居民累计最高补贴1040元。
“煤改气”:采暖用气每方气补贴1元,采暖季每户居民累计最高补贴1200元。
对已经实施了“煤改电”“煤改气”的低保户、五保户等农村困难群众,除享受实际取暖补贴外,由县级财政一次性再补贴200元。
五、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及招标阶段(6月30日—7月30日)
各有关单位根据责任分工,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7月底前完成招标工作。
(二)改造实施阶段(8月1日—10月31日)
开展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要求在10月31日前完成改造任务,具备通气、通电条件。
(三)工程验收阶段(11月1日—12月20日)
“煤改电”由张店镇政府、圣人涧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负责全面验收工作,形成验收报告。
“煤改气”由住建局负责全面验收工作,形成验收报告。
六、职责分工
县发改局(能源局)负责全县清洁取暖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制定全县“煤改电”实施方案;督促各乡镇、社区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推进“煤改电”工作;协调供电公司做好电力保障工作;确保完成20xx年“煤改电”任务目标;负责制定全县天然气迎峰度冬保供应急预案,提前研判用气需求。
县财政局负责全县冬季清洁取暖资金的筹措,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确保县级补贴资金足额配套到位,及时拨付到位,监督资金使用。
市生态环境局平陆分局负责执行国家和省清洁供暖锅炉排放标准,做好环境监督工作,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确保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PM2.5下降目标;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局聘请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我县清洁取暖工程的评估验收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全县“煤改气”改造及供气保障全面工作;制定“煤改气”改造实施方案;承担全县“煤改气”改造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以及验收工作;负责“煤改气”补贴资金申请以及发放工作;牵头推进县城建成区集中供热全覆盖工作;确保“煤改气”、集中供热改造用户燃煤取暖设施、散煤及煤制品必须全部取缔,改而不用、散煤复燃、重复享受政策等情况坚决不能发生;确保完成全县“煤改气”和集中供热改造目标任务。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工程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修订我县城镇供热专项规划,积极推进集中供暖建设、电网改造、燃气设施等建设用地审批,做好项目征地、拆迁工作。
供电公司负责电网改造工作,制定电网改造实施方案,积极争取省级电网改造资金,确保“煤改电”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张店镇政府、圣人涧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是本辖区“煤改电”项目实施主体,负责制定本辖区“煤改电”专项实施方案;负责本辖区“煤改电”改造用户验收工作;负责“煤改电”用户一户一档整理成册工作,一式二套;负责补贴资金申请以及发放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保障实现居民安全取暖,确保本辖区清洁取暖全覆盖;“煤改电”用户燃煤取暖设施、散煤及煤制品全部取缔,改而不用、散煤复燃、重复享受政策等情况坚决不能发生。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县住建局、社区服务中心是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实施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改造任务完成、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做好资金保障
县财政局要按照补贴政策标准完成本级资金的筹措,用于支持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实现专项资金的效益最大化。
(三)加强宣传推广
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圣人涧镇政府、张店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要通过各类媒体宣传清洁取暖的优点,普及清洁取暖知识,展示清洁取暖成果,形成显著示范效应和良好舆论导向。
(四)强化监督管理
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纳入县政府年终目标责任考核,清洁取暖资金使用与空气质量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挂钩。县住建局、圣人涧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要制定相应政策,要指定专人负责,加大巡查排查力度,每月月底前将当月工作推进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送县清洁取暖办,县清洁取暖办将定期对各单位清洁取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五)严肃问责追责
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张店镇政府、圣人涧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在开展清洁取暖改造工作中要公开公正,阳光运行,对改造用户要在改造前和工程验收后分别进行公示,防止出现套取补贴资金等情况,确保资金安全和政策实效。加大事前、事中、事后管理,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和程序开展工作,一旦发现有“吃拿卡要”和收受贿赂等腐败行为要严肃追责。
供热实施方案 篇10
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持续打好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县地热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城区集中供热项目实施,确保按时完成今年集中供热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兰考县城区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通过法定程序,择优选择地热综合开发利用企业,对我县地热资源进行有序开发、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确保20xx年冬季取暖季到来前完成集中供热任务。
二、实施步骤
建设7个基站,改造1个基站,开凿地热井19眼,铺设主管网39.7千米,按照时间节点实施换热站选址、征地、设计、施工及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到今年11月5日前完成新增供暖面积212万平方米的任务。
(一)6月30日前完成项目选址、规划选址和土地预审等工作(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二)7月15日前协助完成水资源论证报告,8月15日前完成取水许可证办理(责任单位:水利局);
(三)7月15日前协助完成环评报告(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四)7月15日前协助完成能评报告和项目核准意见等手续(责任单位:发改委);
(五)7月31日前完成涉及区域各供暖单元用电增容、线路铺设、供水需求等(责任单位:供电公司、住建局、供热企业);
(六)8月31日前完成今年供热范围内现有不符合供热取水要求的地热井关停工作(责任单位:水利局);
(七)10月31日前完成地热井钻探以及地热井换热站之间管道铺设,换热站和小区之间主管道对接工作(责任单位:住建局、供热企业);
(八)11月5日前完成所有建设任务并经相关部门验收(责任单位:住建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水利局、供热企业);
(九)11月10日前完成调试,11月15日零食开始正式供暖(责任单位:住建局、供热企业)。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夯实责任。调整充实兰考县地热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街道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按照各自分工抓好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统筹推进项目实施。
(二)广泛宣传,积极发动。充分发挥新闻舆论导向作用,在县电视台等媒体上开辟集中供热专栏,大力宣传集中供热,引导广大群众支持、拥护集中供热项目实施,为地热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冬季集中供暖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督导,强力推进。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定期对城区集中供热项目进展情况和涉及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应责任。
供热实施方案 篇11
根据《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全市迎峰度冬电煤保障供应工作方案的通知》(忻政办发电〔20xx〕156号)要求,为统筹做好20xx年全县冬季热源厂供暖保障工作,确保全县集中供暖用煤稳定供应,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保障民生,确保全县热源厂热力供应;坚持安全稳定,切实保障热力供应各环节稳定运行和安全可靠;坚持市场机制,鼓励积极通过市场化方式做好热力供应保障各项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宁武县冬季热力保障供应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宁武县焱安热力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宁武县广厦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东寨镇怡景苑供热公司主要负责人、各涉及保供任务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能源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志效局长兼任。负责统筹协调热源厂供暖用煤保障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主要任务
(一)热源企业情况。目前全县共有集中供热企业3家,分别是宁武县焱安热力有限公司、宁武县广厦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宁武县东寨镇怡景苑供热公司。20xx年宁武县焱安热力有限公司供暖面积约250万平方米,用户17000多户,预计耗煤13万吨;宁武县广厦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供暖面积约155万平方米,用户15600多户,预计耗煤8万吨;东寨镇怡景苑供热公司供暖面积约3万平方米,预计耗煤0.3万吨;总计用煤21.3万吨。
(二)全力保障热源企业煤源供应。为全力保障我县冬季集中供热取暖基本用煤,各煤矿企业要严格按照任务分解表与宁武县焱安热力有限公司、宁武县广厦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宁武县东寨镇怡景苑供热公司三家热源企业签订供煤协议。供煤热值不低于4000大卡,政府指导供煤价格500元/吨,各煤矿不得以次充好,不得降低煤质标准。
(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在冬季供暖期间,不确定性因素增多,各煤矿企业和供热公司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各煤炭企业要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要做好从业人员特别是一线人员的.疫情查验和健康防护,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保障从业人员自身安全。
(四)认真执行差异化政策措施。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要切实保障好供热用煤运输。要结合应急预案,做好极端天气下的交通疏导工作,保障道路畅通。在发生安全事故、环境空气质量较差等特殊情况时,要结合实际分类处置,实施差异化管控措施,杜绝“一刀切”的工作方式,全力保障供热用煤生产和运输正常秩序。
四、工作协调机制
(一)明确责任分工。各部门、各企业要切实履行保障供热用煤供应的责任,层层压实相关部门和企业的责任,要加强部门间、企业间沟通联系,强化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监测分析。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运行监测,提高应急保障能力,指导煤炭企业与热力企业加强协调沟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供热用煤储存低于7天的热力企业要报县政府说明情况;要及时有效处置度冬煤电保障工作中的突发事件,确保供热用煤稳定供应。
(三)建立健全通报制度。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迎峰度冬供热用煤任务的细化和落实,完善监管手段,提升监管能力,确保各项保供措施落实到位。建立健全通报制度,对于工作推进成效明显的企业给予通报表扬,对于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
供热实施方案 篇12
根据《x省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和《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大气污染防治xxxx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清洁能源取暖相关工作,不断加大燃煤热电联产、生物质能、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取暖工作力度,全市取暖清洁化水平显著提高,冬季大气污染物排放明显减少,据统计,截至xxxx年底,市、县建成区烧散煤户数为xxxxx户。市、县冬季主要是通过热电联产、区域锅炉房等集中供暖满足取暖需求,集中供暖尚未覆盖的区域以燃煤小锅炉、天然气、电、可再生能源等分散供暖作为补充。农村冬季取暖主要以散烧煤为主。xxxx年冬季清洁取暖全市共计划改造xxxxx户,其中市、县建成区计划改造xxxxx户,农村地区计划改造xxxxx户。改造任务全部完成后,市区建成区清洁取暖率可达xxx%,县城建成区平均可达xx.x%,农村地区约xx%。目前看,存在县域发展不平衡,现有电厂供热能力未充分发挥,清洁取暖占比偏低,清洁能源供应存在短板且成本普遍较高,商业模式创新不足,农村地区建筑节能水平较低,取暖消费方式落后等问题。
二、总体目标
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原则,全面统筹推进城市建成区、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农村三类清洁取暖工作。其中,城市及县城清洁取暖工程以集中供热为主,“煤改气”“煤改电”或其他分散式清洁取暖为辅;农村地区优先利用太阳能、余热、地热能、生物质等多种清洁能源供暖,有条件的发展“煤改气”或“煤改电”。到xxxx年,全市城乡建筑清洁取暖率达到xx%,xxxx年达到xx%以上,新建建筑全部实现清洁取暖。力争用x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市域城市化地区的供暖清洁化,形成公平开放、多元经营、服务水平较高的.清洁供暖市场。
三、xxxx年重点任务
xxxx年市区建成区清洁取暖覆盖率xxx%,其他县区建成区清洁取暖率达到xx%以上,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力争达到xx%以上。
市区建成区xxxx年通过煤改气壁挂炉方式改造全部散煤户数共xxxxx户,清洁取暖率预计可达xxx%;朔城区农村地区计划改造xxxxx户。
截止xxxx年底,xx区建成区散煤户数共xxxx户,xxxx年计划通过热电联产方式完成集中供热管网建设,待中煤平朔木瓜界低热值煤电厂投产后完成改造。平鲁区农村地区计划改造xxxx户。
截止xxxx年底,xx县建成区散煤户数xxxxx户,xxxx年计划改造xxxx户,其中通过超低排放热电联产方式改造xxx户,通过煤改气壁挂炉改造xxxx户;山阴县农村地区计划改造xxxx户。
截止xxxx年底,x市建成区散煤户数xxxxx户,xxxx年计划通过超低排放热电联产方式改造xxxx户;怀仁市农村地区计划改造xxxx户。
截止xxxx年底,x县建成区散煤户数xxxx户,xxxx年计划改造xxxx户,其中通过特别排放集中锅炉方式改造xxxx户,通过煤改气壁挂炉改造xxxx户;应县农村地区计划改造xxxx户。
截止xxxx年底,xx县建成区散煤户数xxxx户,xxxx年计划通过特别排放集中锅炉方式改造xxx户;右玉农村地区计划改造xxxx户。
四、职责分工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区域清洁取暖负总责。结合当地能源供给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环境保护、区域气候等特点,组织编制清洁取暖年度工作方案,选择适合当地的的`清洁取暖技术路线,合理规划热源、管网布局,建立供暖设施建设项目库,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加强建设清洁取暖项目,有序推进项目落地。
(二)市级建立清洁取暖工作协调机制,共同推进清洁取暖工作。市发改委负责牵头制定全市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协调做好“煤改气”气源保障工作,根据国家规划调整情况,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我市相关工作。市经信委负责协调指导各县(市、区)做好“煤改电”等电供暖相关工作。市环保局负责各类清洁取暖排放标准制定及统筹调度工作。市住建局负责指导推进城镇清洁供暖和建筑能效提升工作。市农委负责协调推进农村清洁取暖工作。市财政局负责清洁取暖财政支持政策研究制定工作。市质监局负责《特种设备目录》内的锅炉安全节能环保监督检查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根据部门职能及工作分工分别抓好落实。
(三)企业承担供暖主体责任,提供优质服务。清洁取暖企业应加强经营模式创新,为用户提供多元化综合能源服务,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用户满意度,推动成熟、完善、可持续的清洁取暖市场的建立。电力、油气、可再生能源、供暖等相关企业,要及时将政府明确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并按照政府规划统一要求,编制企业清洁取暖工作方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级清洁取暖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对清洁取暖改造工作进行总体指导和督办,实行例会制度、报告制度、集中调度制度、工程项目联席会议制度等,保障工程有序实施。各县(市、区)政府作为清洁取暖改造工程的实施主体,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机构,制定具体的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实施细则,抓好组织实施。
(二)多渠道提供资金支持。市级资金补贴办法仍按照xxxx年《xx市中心城区建成区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实施方案》执行,县(市、区)资金补贴办法根据政府的财政自定。
(三)完善价格与市场化机制。
1.完善取暖用电价格机制。对居民电采暖试行峰谷时段计价、用电量计价、平段电价计价等多种销售侧电价政策。完善电采暖输配电价政策,参加电力市场交易的采暖用电,峰段、平段执行相应电压等级的输配电价,谷段输配电价按平段输配电价的xx%执行。农村地区以村或自然村为单位通过“煤改电”改造使用电采暖或热泵辅助加热取暖,采暖用户与居民家庭“煤改电”采暖执行同样的电价政策。鼓励电蓄热、储能企业与风电、光伏发电企业开展直接交易,建立长期稳定且价格较低的供用电关系。在供暖期对“煤改电”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试行电采暖用电市场化竞价采购,鼓励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优先参与交易,予以优先购电保障。
2.完善取暖用气价格机制。市内管输企业供各地的农村“煤改气”采暖用气门站价格,按居民用气价格执行;供城镇“煤改气”采暖用气门站价格,按现行价格政策执行。居民“煤改气”采暖用气销售价格,按居民用气价格执行。鼓励供热企业与上游供气企业直接签订购销合同,运用市场化交易机制等方式,降低天然气采暖用气成本。
3.完善集中供热价格政策。全市适宜采取集中供暖的城镇,通过热电联产、大型燃煤锅炉、燃气锅炉、生物质锅炉、地热供暖等方式集中供暖的,必须按照超低排放要求进行环保改造并达到规定的排放(回灌)标准后供热。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要统筹考虑改造运行成本、居民承受能力,合理制定居民供热价格。对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积极推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加大力度推进两部制热价,由市供热主管部门牵头,核定耗热量指标,对达到xx%建筑节能标准、具备按用热量计价收费条件的城市新建建筑和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实行两部制热价。大型燃煤锅炉环保改造、燃煤锅炉改为燃气锅炉,导致热力生产成本增加较多的,可以通过适当调整供热价格的方式疏导,不足部分通过地方财政予以补偿。
(四)保障清洁取暖能源供应。
1.改进集中供暖方式。在适合集中供暖的区域,优先以热电联产满足取暖需求,加快推进热电联产替代燃煤锅炉。优先发展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结合电力系统运行情况严格管理纯凝机组供热改造。热电联产供热区域内,热电联产机组承担基本热负荷,调峰锅炉承担尖峰热负荷,确保热电联产供热区域内热电联产供热率高于xx%以上。
2.加快天然气供应能力及电网建设。政府部门及相关企业要与各地认真做好衔接,切实保障采暖季电源气源稳定供应。各县(市、区)要加快城市储气设施建设进度,积极主动争取多种方式、多种主体的`气源供应,建立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通过自建、合建、租赁储气设施或购买第三方储气服务、储气气量等方式,逐步具备年平均x天供气量的应急储气能力。各县(市、区)实施“煤改气”要按照国家“先规划、先合同、后发展”的要求,在落实气源合同的前提下,严格按计划、有步骤实施。电网公司要加大与清洁取暖相关的配电电网改造力度,与各县(市、区)统筹“煤改电”工程的规划和实施。各县(市、区)要建立电力和燃气管网快速应急抢修队伍,确保在电力和燃气管网事故状态下,群众生产生活不受影响。
3.加强集中供热管线建设与维护。一是积极推进老旧热力网优化改造,对城市既有供热管网系统进行认真梳理,结合城市道路及管线改造,对运行年限较长及存在安全隐患的管线制定改造计划。鼓励供暖企业将符合接入技术条件的部队纳入集中供暖。二是加强热网整合,形成多热源联合供热环状热网,提高热力网安全可靠性。充分利用热电联产的供热优势,因地制宜发展长距离输送高温水热网。三是合理确定多热源联合供热环状热网的水力工况、热力工况,设置热力网泄漏检测,做好热力网自动化、智能化控制,提高热力网从热源到热用户的自动化、智能化控制水平,降低热力网热耗、电耗、水耗。
4.组织开展地热资源潜力勘查与选区评价。在我省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现状普查的基础上,查明我市主要水热型(中深层)地热区(田)及浅层地热能、干热岩开发区地质条件、热储特征、地热资源的质量和数量,并对其开采技术经济条件做出评价,为合理开发利用提供依据。支持有能力的企业积极参与地热勘探评价,支持参与勘探评价的企业优先获得地热资源特许经营资格。
(五)加大农村清洁取暖力度。因地制宜,将农村炊事、养殖、大棚用能与清洁取暖相结合,充分利用生物质、沼气、太阳能、罐装天然气、电等多种清洁能源供暖。积极引导建制镇驻地村、中心村、旅游村等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村地区改用燃气或电取暖设施。对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散煤,使用型煤、兰炭、洁净焦等洁净燃料进行替代,并保证质量;清洁能源和洁净燃料替代均不具备条件的,可采用优质煤炭替代,并对居民使用的劣质散煤进行清理回收,禁止燃用硫分高于x%、灰分高于xx%的民用散煤。加大洁净煤生产供应力度。实施小型燃煤锅炉(炉具)环保改造,逐渐淘汰传统直烧炉,禁止销售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劣质炉具。开展农业大棚、畜禽舍等用煤替代工作。推进现有农村住房建筑节能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