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文学网 > 短文 > 方案精选 > 正文

医药物资保障方案

2025/01/18方案精选

文学网整理的医药物资保障方案(精选14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医药物资保障方案 篇1

为加强我县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管理,保障医疗防护物资及时有效供应,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医疗物资保障组《关于印发的通知》(桂新冠防指物〔20xx〕86号)以及《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左市本级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方案的通知》(崇政办发〔20xx〕3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加快补齐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短板,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利用市场资源,调动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和医疗机构多方的积极性,健全完善县本级应急医疗物资保障体系,到2021年初,建成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应急物资储备机制,确保重特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人民群众及时得到医疗卫生救援所需的重点救治药品、医疗防护物资和医疗救治设备。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为加强我县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管理工作的领导,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确保储备管理工作顺利运转,成立我县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长:黄永川副县长

副组长:黄继新县工信局局长,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物资保障组组长

黄振兆县卫健局局长

刘骏县财政局局长

张辉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员:县工信局、卫健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各1名领导或业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确定及调整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的目录及储备计划;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沟通与联系;督促承储企业做好日常储备及轮库工作。在疫情发生时及时做好物资调运计划,保障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的疫情防护需求。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位于县工信局,办公室主任由黄继新同志兼任。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县工信局:应急医疗物资储备主管部门,负责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的日常监管管理工作。负责委托医疗物资承储企业承接县应急医疗物资的采购、储藏、配送、轮换等任务以及对应急医疗物资储备进行日常管理,接受县疫情指挥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县卫健局:协助县工信局确定县公共卫生应急救援医疗物资的品种、规格、单位和数量,供领导小组确定储备定额时参考;负责提出储备的医疗物资轮库安排计划。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储备和轮换的医疗物资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抽检和排查,确保应急医疗储备物资安全有效。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应急医疗储备物资的轮库、保管等所需经费;根据采购单位的用款申请,结合县卫健局出具的应急医疗物资审核意见,提出资金拨付意见报县政府审批后及时拨付资金。

三、储备原则

(一)结合实际,突出重点。针对公共卫生突发应急事件,确定医疗物资储备种类。应急医疗物资储备数量与当地实际人口、经济发展规模和社会发展状况等相适应。

(二)形式多样,节约实效。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利用市场资源,调动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和医疗机构多方的积极性,共同承担储备物资动态周转任务。探索建立实物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方式。

四、储备方式及目录、规模

(一)储备方式

经县政府同意,我县确定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作为县本级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承储企业。医疗物资储备主要采取委托承储企业代储的实物储备方式,并根据我县实际情况逐步完善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

(二)储备目录

由县工信局牵头,商县卫健局、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制定县本级储备目录(第一批详见附件),储备目录要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县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要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适时做好储备目录的动态调整。

(三)储备规模

医疗物资储备规模要根据县本级人口、交通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峰值时重要保供医疗防疫物资30天用量情况确定。储备规模由县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卫健局等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县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审定。

本次医疗物资储备资金按中央下达的'补助资金共570万元全部用于医疗物资储备。中央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县本级财政补充安排。

五、调拨周转

(一)储备物资的使用。医疗储备物资属于有偿使用,遵循谁调拨谁付费的原则。储备物资使用方须按市场价格与承储企业结算,承储企业收到本次已调拨物资的结算资金后,及时采购补齐储备。

(二)储备物资的轮库。医疗储备物资的轮库由承储企业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负责,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制定并执行储备物资的入库验收制度,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物资流入储备环节。相关单位(部门)与承储企业采购的物资,向承储企业支付物资款项,承储企业应及时补齐储备物资。

(三)医疗储备物资的调拔流程。采购单位填写《天等县应急储备物资调拨计划单》(调拔物资清单及填写经办人、单位盖章,详见附件2)——承储主管单位审核(工信局经办人、复核人签字盖章,详见附件2)——承储主管单位下达调运指令——物资到达指定地方,采购单位确认收货,填写签收单(详见附件3)——采购单位与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结算资金。

(四)物资储备资金。县本级医疗物资储备资金由县财政负责,并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

(五)动态监管。县卫健局同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工信局)建立全县应急物资保障调度平台,动态监测,分类保供;逐步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和生产企业生产能力等信息数据库,接入各级政府应急平台,动态管理、资源共享。

医药物资保障方案 篇2

一、目标与原则

目标

确保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疾病流行等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地提供充足的医药物资,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安全。

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医药物资保障工作。

(2)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加强医药物资的储备和管理,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3)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根据区域人口分布、疾病流行情况等因素,科学规划医药物资储备点和配送网络。

(4)快速反应、高效保障。建立健全快速响应机制,确保医药物资在最短时间内送达需求地点。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组织架构

成立医药物资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卫生健康、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商务、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职责分工

(1)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提出医药物资需求计划,组织医疗机构做好医药物资的使用和管理。

(2)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医药物资储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医药物资储备和保障工作。

(3)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组织医药生产企业做好药品、医疗器械等医药物资的生产和供应。

(4)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医药物资保障资金,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5)商务部门:负责组织医药流通企业做好医药物资的采购、储备和配送。

(6)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保障医药物资的运输畅通。

(7)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加强医药物资的质量监管,打击假冒伪劣药品和医疗器械。

三、医药物资储备

储备品种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疾病流行等情况,确定储备的医药物资品种,主要包括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用品等。

储备规模

按照满足区域内一定时间内的医药物资需求确定储备规模。储备规模应根据人口数量、疾病流行趋势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

储备方式

采取政府储备、企业储备和社会储备相结合的方式。政府储备由政府指定的部门或单位负责,企业储备由医药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负责,社会储备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储备一定数量的医药物资。

四、医药物资采购与配送

采购机制

建立健全医药物资采购机制,规范采购流程。根据医药物资需求计划,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进行采购。

配送网络

建立高效的.医药物资配送网络,确保医药物资能够及时送达医疗机构和需求地点。配送网络应覆盖区域内的各级医疗机构和重点防控区域。

应急配送

制定医药物资应急配送预案,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紧急情况下,启动应急配送机制,确保医药物资的快速配送。

五、监督管理与评估

监督管理

加强对医药物资储备、采购、配送等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医药物资的质量安全和供应及时。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医药物资保障工作进行检查。

评估机制

建立医药物资保障评估机制,定期对医药物资保障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储备规模是否合理、采购配送是否及时、质量监管是否到位等。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医药物资保障策略。

六、保障措施

资金保障

加大对医药物资保障工作的资金投入,确保医药物资储备、采购、配送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技术保障

加强医药物资保障信息化建设,建立医药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医药物资的动态监测和管理。

人员保障

加强医药物资保障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宣传培训

加强对医药物资保障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公众对医药物资保障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

医药物资保障方案 篇3

一、总体要求

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健全医药物资保障体系,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原则,整合各方资源,共同做好医药物资保障工作。

加强医药物资的储备、生产、采购、流通和使用管理,确保物资供应及时、充足、安全、有效。

二、工作任务

建立储备体系

(1)确定储备目录。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点和需求,确定医药物资储备目录,包括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用品等。

(2)明确储备规模。根据区域人口数量、疾病流行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医药物资储备规模。

(3)建立储备仓库。选择合适的地点建立医药物资储备仓库,确保仓库具备良好的储存条件和安全设施。

(4)完善储备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药物资储备管理制度,规范储备物资的.采购、入库、保管、出库等环节。

加强生产保障

(1)支持医药企业发展。加大对本地医药企业的扶持力度,鼓励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生产能力。

(2)协调生产要素供应。协调解决医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原材料、能源、运输等问题,确保企业正常生产。

(3)加强质量监管。加强对医药企业的质量监管,确保生产的医药物资符合质量标准。

优化采购管理

(1)建立采购机制。建立健全医药物资采购机制,规范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效率。

(2)拓展采购渠道。积极拓展医药物资采购渠道,加强与国内外供应商的合作,确保物资供应稳定。

(3)加强价格监测。加强对医药物资价格的监测,防止价格异常波动。

畅通流通渠道

(1)建立配送网络。建立高效的医药物资配送网络,确保物资能够及时送达医疗机构和需求单位。

(2)加强运输保障。协调交通运输部门,确保医药物资的运输畅通。

(3)优化流通环节。减少医药物资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

规范使用管理

(1)制定使用指南。制定医药物资使用指南,指导医疗机构和公众合理使用物资。

(2)加强使用监管。加强对医药物资使用的监管,防止浪费和滥用。

(3)开展回收处理。对过期、损坏的医药物资进行回收处理,防止环境污染。

三、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医药物资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医药物资保障工作。

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对医药物资保障工作的资金投入,确保储备物资的采购、更新和管理,以及物流配送、培训宣传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强化技术支撑。建立医药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物资的信息化管理和动态监测。加强与科研机构和企业的合作,提高医药物资的研发和生产技术水平。

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对医药物资保障工作的宣传引导,提高公众对医药物资保障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

严格监督考核。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对医药物资保障工作进行定期监督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医药物资保障方案 篇4

为做好20xx年度xx市医院综合督查工作,结合国家卫生计生委对大型医院巡查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要求和本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时间及标准

20xx年11月中旬开始,按要求每所医院督查不少于天。具体时间于督查前一周通知被督查医院。督查标准以《xx市20xx年度医院综合督查标准》(以下简称“《督查标准》”,请登陆公开邮箱xx下载)为准。在此基础上,中西医结合医院督查内容还包括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发的《大型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民族医院巡查细则》内中医相关内容及要求。

二、督查方式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根据本方案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区卫生计生委、各办医主体对所属医疗机构进行抽查;市卫生计生委抽取部分医疗机构进行督查。

三、督查工作流程

实地督查工作主要采取听取汇报、人员访谈、实地查看、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

(一)听取汇报。由被督查医院领导汇报自查情况,主要介绍医院自查时发现的医院工作亮点、不足、建议意见等,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汇报时间不超过0分钟)。

(二)人员访谈。督查工作组按照《督查标准》的要求,以访谈或者召开座谈会的形式了解“检查内容及要求”的执行情况。

(三)实地查看。督查工作组按照《督查标准》的要求,实地查看部门、科室、诊室、设备、班组、库房、场所等。

(四)查阅资料。督查工作组按照《督查标准》的要求,查阅相关档资料。

(五)查漏补缺。督查工作组在督查即将结束前对督查情况进行汇总,如发现缺项漏项情况,应进行及时补查,确保督查不缺项漏项。

(六)现场反馈。实地督查工作结束后,采取集中反馈的形式,由各管理专业组分别反馈实地督查中发现的亮点与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七)整改落实。接受督查医院在督查结束后的0日内向市卫生计生委报送整改方案,个月内报送整改报告。市卫生计生委择期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医院要认真准备,如实准确地提供备查材料。

(二)各医院要根据医院综合督查的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及办公设施。

(三)各单位要确定1名医院综合督查工作的联络人员,并于20xx年11月1日前将联络人员姓名、电话、部门、职务通过电子邮箱报送至市卫生计生委。

医药物资保障方案 篇5

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为做好我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物资保障工作,根据《关于调整吉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应急指挥部机构设置和责任分工的通知》(吉县新冠指字〔20xx〕5号)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统一领导、分类储备、协同保障、科学高效”的医疗物资保障原则,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统筹全县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医疗物资的保障工作,规范、有序做好医疗物资保供,做到有备无患。

二、组织机构

成立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物资保障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王小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汪麋同志、肖丹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调度工作。县工信局、县卫健委、县市监局、县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各抽调一名同志组成工作专班,收集汇总各类信息,通报相关工作情况,汇报需要协调解决事项。

三、职责分工

县工信局:总牵头负责全县疫情防控医疗物资的筹集、储备、调配工作。按照县卫健委提供的采购清单,按相关程序依法依规及时完成采购,若遇紧急情况,做好向上级和其它兄弟县(市、区)申请紧急救援的准备;负责医疗物资的储备、发放工作,并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物资储备种类和数量,确保物资随时调配到位。

县卫健委:牵头负责提出医疗物资需求清单、分配清单。对各网格区及医疗机构提出的物资需求进行梳理汇总审核,并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轻重缓急,向办公室提报需求清单、采购清单、分配清单。

县市监局:负责所采购医疗物资的质量监管,做好医疗物资储备的技术指导和日常监管;负责监测医疗物资的市场动态,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县交通运输局、县邮政公司、江西长运公司吉安分公司:负责筹备一定应急运力,保障应急防疫物资的运输工作,建立紧急状态下疫情防控医疗物资运输绿色通道。

县财政局、县医保局:负责医疗物资应急储备采购资金保障工作,指导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做好疫情防控涉及资金保障和使用的指导工作。

县发改委:负责医疗物资采购价格的指导工作,做好防疫物资的稳物价工作。

县城市社区管委会:负责配合各牵头二级网格长责任单位做好物资调配、分发工作。

县民政局、县红十字会:负责紧急情况下,组织社会捐赠,联系国内外红十字会,利用有关渠道筹措应急医疗物资。

吉安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紧急情况下,组织园区内有条件的企业生产应急医疗物资。

各乡镇政府:负责辖区内医疗物资的申领、转运、调配、统计等工作。

各牵头部门在工作中遇到需其他单位配合落实的具体事项,各单位要及时响应,积极主动做好协助工作。各牵头部门在物资筹集和采购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报告医疗物资保障组办公室,及时协调处理。

四、工作流程

1.提出需求。由县卫健委统计一轮县域全员核酸检测所需物资清单;多轮核酸检测或者突发疫情时,由县卫健委每天统计各牵头二级网格长责任单位、各医疗单位物资需求,并整理成需求清单,提报办公室。

2.组织筹集。由县工信局牵头,根据物资库存情况和县卫健委提出的需求清单,经请示工作组组长同意后,启动采购程序并依规快速完成采购。紧急情况下,若遇到采购难以满足需求,及时向上级和兄弟县(市区)请求支援或接受社会捐赠。县直各单位、各乡镇政府的常态化疫情防控物资(如口罩等),由各单位、各乡镇自行采购保障。

3.科学调配。启动第一轮区域核酸检测时,由县工信局负责,对照县卫健委提供的需求清单和采样台物资准备清单进行分拣包装,由各牵头二级网格长责任单位按照网格区检测点数量统一定量领取并调配使用。若启动多轮检测和发生突发疫情,由各牵头二级网格长责任单位根据前一轮物资剩余情况和实际需要,填写物资申领单(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并报办公室同意后,到物资仓库领取。(物资领取联系人:王利民15779665xxx)

4.快速转运。按照谁领取谁运输的原则,由各牵头二级网格长责任单位负责所需防疫物资的转运工作。如遇突发疫情等特殊情况,县交通运输局筹备一定应急车辆用于紧急转运。

5.有序回收。本着厉行节约、避免浪费的原则,各牵头二级网格长责任单位在一轮核酸检测结束后,要将剩余物资,特别是非一次性使用物资,包括带“生物危害”标识样品转运箱、医疗废物转运箱、大号收纳箱、垃圾桶、喷壶、高音喇叭、额温枪、剪刀、帐篷等,进行消杀后统一收集,妥善保管,以备后续使用。启动新一轮核酸检测时,同一网格区内的采样点上,以上物资原则上不予重复发放。

五、有关要求

一是强化沟通协调。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物资保障工作由县工信局牵头抓总,各责任单位按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形成合力。要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区域核酸检测或突发疫情时,县工信局要每日报告出入库及物资库存情况,物资保障工作专班原则上要每日会商,协调解决各类问题,相关工作情况要及时报工作组组长。

二是强化快速响应。区域核酸检测或突发疫情期间,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按照作战要求,全力构建快速响应机制,相关工作人员应保持24小时在线,确保电话畅通;物资仓库24小时有人值班值守,确保紧急情况下的物资调配到位。特殊情况下,物资调配可由值班人员或现场负责人员临机决断,调配手续事后补充完善。

三是强化纪律要求。医疗物资保障工作十分重要,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服从指挥调度,严格工作纪律,在物资需求、筹集和分配等工作中,不得违反有关廉政纪律,不得推诿和拖延,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医药物资保障方案 篇6

健康促进医院是世界卫生组织倡导的全球性行动,是实现医学社会价值的重要策略,也是全面保护和促进患者、医护人员以及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举措。健康促进医院以患者和健康为中心,通过改革医院管理制度,改善医疗环境,普及健康技能,提供全方位健康服务,改进医护质量,提高健康水平。为推动健康促进医院工作科学、规范、可持续开展,积极响应“健康中国行-科学就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在20xx年全国健康促进医院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20xx年健康促进医院项目工作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在全国范围内创建660家健康促进医院,扩大项目覆盖范围,惠及更多人民群众健康。

(二)积极探索、不断完善适合不同地区、不同级别医院的健康促进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策略措施和技术方法。

(三)促进健康促进医院工作的经验交流,加强医院与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合作。

二、项目范围

在全国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

三、创建任务及补助标准

各省(区、市)和兵团在2-6个项目点开展健康促进医院创建,每个项目点创建6个健康促进医院,东、中、西部地区每个项目点补助标准分别为8万元、9万元、10万元。

每个省份从开展健康促进医院创建的医疗机构中选择3个医疗机构开展戒烟门诊服务,东、中、西部地区每个戒烟门诊补助标准分别为7万、9万和11万。

四、工作要求

(一)选点。

20xx年创建660个健康促进医院,其中96个健康促进医院开展规范化戒烟门诊服务,20xx年已创建的医院不作为20xx年国家经费支持对象。各省(区、市)项目点的设置要遵循统一规划、方便管理、逐步推广的原则。

(二)主要任务。

1、所有试点医院要按照《健康促进医院工作基本要求》(试行)和《健康促进医院评价指标体系(20xx版)》开展创建活动。

2、达到无烟卫生计生机构标准是创建健康促进医院的必要前提条件,无烟卫生计生机构标准和评分标准见附件3。

3、设立的戒烟门诊要具有专门诊室、诊疗设备、药品储备等硬件设施,同时还要配备专门的.、有能力提供戒烟服务的医务人员,并加强对戒烟咨询服务人员的培训,戒烟门诊标准见附件4。

4、开展戒烟门诊试点的健康促进医院要面向所有患者及员工提供规范化的戒烟服务,戒烟门诊服务基本要求和简短戒烟干预方法见附件5和附件6。

5、所有试点医院要针对患者组织开展科学就医健康教育活动(科学就医健康教育核心信息见附件7)。

(三)交流与评估。

各地应收集整理20xx年试点医院的典型经验与案例,通过组织经验交流会、培训研讨班、现场考察、编写经验汇编、发放简报、建立交流QQ群等方式进行交流。有关材料及时提交国家项目办公室。为便于交流,国家项目办公室已建立全国医院健康促进网络QQ群和专用邮箱,请各省(区、市)汇总上报试点医院联络信息,见附件8。各试点医院需每年完成一次自评报告,报告模板详见附件9,各地要逐级汇总、上报试点医院自评报告。各省(区、市)负责对辖区内的试点医院进行考核评估,有条件的省份可以开展阶段性命名和考核工作。

五、组织实施

(一)国家级。

国家卫生计生委宣传司负责全国项目工作监督管理,会同医政医管局制定项目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督导和评估。中国健康教育中心负责为项目实施提供技术支持,配合开展监督指导与评估。

(二)省、市、县级。

省、市、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健康教育主管处室会同相关处室负责本级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加强项目经费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对下级进行逐级指导。省级要对本省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管理与监督。

省、市、县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具体负责项目的统筹协调和技术指导,负责本省资料的汇总分析和总结上报。试点医院负责按照国家方案要求开展试点工作。

六、时间安排

xx年8月—20xx年5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建设兵团参考国家工作计划与要求制定本省计划,开展试点医院创建、培训工作。国家级组织项目督导和评估。

20xx年6月:各试点医院完成自评,向省级技术指导单位提交工作总结报告。各省完成项目总结报告,上报国家项目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医药物资保障方案 篇7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支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xx〕28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医疗物资保障组《关于印发广西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新冠防指物〔20xx〕86号)精神,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医疗物资储备体系,着力提高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工作处置能力,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建立健全适度完备高效的应急医疗物资储备体系,进一步提高应对和处理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保证我县在发生较大公共卫生事件时重要物资的应急调度、供应,有效监测、及时控制突发公共事件对社会的危害和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社会秩序,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

二、总体目标

加快补齐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短板,建立全县重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可统一调度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到20xx年底,建成以县本级应急物资保障系统为枢纽,统筹各镇(街道)应急物资保障系统,建立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确保重特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人民群众及时得到医疗卫生救援所需的重点救治药品、医疗防护物资和医疗救治设备。

三、基本原则

(一)统筹布局、分级负责。坚持全县一盘棋,统筹规划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分级实施、统一调配、资源共享。按照全县统筹、突出区域重点、分档安排的原则,实行县、镇差异化储备。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结合实际,针对公共卫生突发应急事件,确定医疗物资储备种类。应急医疗物资储备数量与当地实际人口、经济发展规模和社会发展状况等相适应。同时,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倡导全社会捐助、捐赠各类应急保障物资。

(三)多种形式、注重实效。利用市场资源,调动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和医疗机构多方的积极性,产储结合,相互促进,共同承担储备物资动态周转任务,按照政府储备与社会储备、固定储备与动态轮储相结合形式,探索建立实物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方式。

(四)综合调度、统一指挥。建立全县应急医疗物资调用机制。当突发事件升级或特别需求,涉及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调用应急储备物资时,由县级主管部门对应急物资实行统筹管理、统一调度。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医疗物资应急保障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成立由分管医疗卫生或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县政府领导负责,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人为组长,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红十字会、县疾控中心、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组成的县医疗物资应急保障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部门职责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应急医疗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提出县级政府储备、商业储备、能力储备目录和实施方案,负责具体协调、指挥县级应急储备物资的调用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安排县本级医疗物资应急储备物资采购、储存、调运和日常管理所需的资金。统筹划拨能用于疫情防控的各类资金。

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应急医疗物资分配。

县卫生健康局、县疾控中心:主要负责重点救治药品、医疗救治设备储备清单以及日常物资管理指导。会同相关部门适时对纳入储备的医疗物资开展实地核查和质量抽检。

县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对承储企业所采购物资的监管、抽样、实地核查和质量抽检等。

县医保局:主要负责采购物资价格的监管。

县红十字会:主要负责社会捐赠、社会捐资的收集及交接。

五、应急医疗物资储备体系建设

(一)建立应急医疗物资储备库。参照自治区、钦州市做法,引入具备国家认可储备资质的企业承储,将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与应急物资保障有机结合,发挥企业现有仓储资源、专业技术、渠道资源和人力资源优势,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避免重复投入。

(二)储备模式。县本级储备主要采取委托医药流通企业代储的实物储备方式,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逐步完善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企业采取“动态轮储”的方式进行流动式储备,物资可有序地“出旧进新”,减少物资过期损耗,提升储备资金效益。同时保证一定的库存量,确保在应急需要时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调度使用。

(三)确定承储企业。承储企业须为区内或者当地社会责任感强、社会信誉好的国有企业或医药流通领域龙头企业,具备国家认可储备资质,具有完善的医药仓储和物流配送条件、完备的管理机制和高效的医疗物资轮换能力。承储企业在符合条件的企业中采取简易招标程序择优确定,确定1家承储企业。

(四)确定储备物资目录。储备目录参照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和自治区医疗物资保障组的指导性储备目录并结合我县实际拟定,结合国内和区内产能情况综合考虑,重点存储国内和区内无法生产和产能不足的.产品,兼顾产能情况,适量存储对国内和区内产能充足的产品,优先储备符合条件的本县自产品种。第一期建设主要储备重点救治药品、医疗防护物资、医疗救治设备等物资,具体清单由相应责任单位提供并经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可根据情况变化适时做好储备目录的动态调整。

(五)确定储备规模。按照国务院疫情防控医疗物资保障组相关文件规定,原则上根据属地人口、交通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峰值时重要保供医疗防疫物资30天用量情况确定储备规模。县级由县卫生健康局制定,并报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六)储备物资轮库方式。按照先入库、后轮库、再核销的原则。在与承储企业签订的协议中明确好物资流转渠道和方式,实现储备物资周期性轮换和流转,确保物资的长期有效。承储企业必须制定并执行储备物资的入库验收制度,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物资流入储备环节。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承储企业要建立储备物资定期核查制度,急抢救药品等物资进入近效期后要提出处理意见。县级医疗机构及其他部门每年配额采购和使用储备物资,促进储备物资的轮换。医疗机构及储备物资使用部门所采购的储备物资向本级财政支付物资款项,再由本级财政以市场价格与承储企业结算支付,补齐储备。根据储备物资产品的效期特点,实施定期核销制度,对确实无法正常轮换造成过期的物资,由当地财政部门进行核销。

医疗储备物资轮库时间,由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并安排轮库物资的使用方向。医疗储备物资轮库审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每次轮换后须向市医疗物资保障组审核备案。

(七)储备物资的监管。建立全县应急物资保障调度平台,动态监测,分类保供。建立完善应急物资监测网络和预警体系,加强对储备物资的动态管理,及时补充和更新。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和生产企业生产能力等信息数据库,接入各级政府应急平台,动态管理、资源共享。

六、应急医疗物资调度

(一)本级调用。突发事件发生后,县本级可根据实际情况紧急调用本级政府医疗应急储备物资,用于应对突发事件。县本级有关部门收到应急事件报告后,可书面向领导小组申请调用储备的应急物资,按程序审批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承储企业发出调用指令,承储企业再根据指令进行调拨配送。

(二)跨级调用。在县级应急储备物资短缺时,可书面向上一级(市级)提出紧急调用申请。

(三)紧急响应调用。当应急事件提升为一级响应后,县级自行调用权冻结,由市级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进行统一调度。

(四)响应结束。医疗储备物资属于有偿使用,遵循谁调拨谁付费、统一结算、分级负担的原则。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结束后,各储备库要对本级调用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和审计。储备物资使用方须按市场价格与承储企业结算,承储企业收到本次已调拨物资的结算资金后,由承储企业及时采购补齐储备。对未使用的或可回收利用的物资,进行清理消毒后重新登记入库。

七、物资储备资金管理

(一)资金来源。第一期建设资金主要依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向自治区工信厅申报获得的专项补助资金。目前,我县已获得中央支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1180万元。

日常储备维护及物资补充经费由所在地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同时可倡议社会捐资形式补充。

(二)资金使用范围。主要用于重点救治药品、医疗防护品、医疗救治设备等储备物资采购(含补充增减)、物资调运、轮储差价补充、物资管理以及因物资储备产生的其他经费等,确保专款专用。

(三)资金日常管理。资金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管理,经费开支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申请,经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程序开支。

医药物资保障方案 篇8

根据20xx年3月31日市物资保障组会议要求,为确保在有限时间和有限资源情况下,做好辖区内医疗防控物资保障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参照《贵阳市、贵安新区新型冠状病毒全员核酸检测工作预案》中后勤物资保障专班组成临时保障专班。并根据物资保障工作情况及时增加市交委、市财政局、市卫健投集团等单位人员进入专班。在应急状态下,专班人员在市政府集中办公,各单位可根据情况增派人员进入专班,确保参与人员工作精干、业务熟悉。

主要任务:根据疫情防控医疗防护物资保障需求,积极协调各方资源做好医疗物资调配、储运、生产、采购等工作。

二、应急调配

1.调配原则:启动全员核酸检测或封城状态后,县级物资保障组可向市级物资保障组提交物资申请。当启动区域核酸检测时,原则上保障服务人员数小于70人或保障采样点数小于5个的,由县级物资组提供统筹保障,市级不提供物资保障。

2.调配流程:为确保物资调配响应及时,在封城状态下的其他部门防护物资需求按照原常态化调配规则进行申请。在全员核酸检测启动状态下,物资调配不再按照常态化调配规则进行,调配权限下放,由临时保障专班班长作为物资调配审批人;区域核酸检测启动状态下,调配权限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作为物资调配审批人;按照市级物资应急调配流程(附件1)调配物资。

3.申请要求:县级物资保障组根据保障采样点数量和轮数填写《全员核酸检测应急物资申请表》(附件2)报送至市物资保障专班,原则上第一次申请为2轮保障需求数,第三轮开始前,各组根据剩余物资情况提出保障需求。开展区域核酸检测时,参照《全员核酸检测应急物资申请表》提出申请。个别品种有独立需求的在申请表中“其他需求”栏填写具体品种数量和原因。我市物资调配小程序启动运行后,采取优先线上申请,线下流程后补方式进行。

4.转运保障。全员核酸检测物资转运以各区(市、县)为主要转运力量,原则上县级物资保障组统筹负责从市级库到县级库、县级库到保障网点的转运,各街道办、社区、乡镇负责保障网点到各采样点的物资转运。市级交通运输专班筹备一定应急车辆用于补充转运力量,必要时提供保障。

三、物资状况

(一)现有物资:按照贵阳市、贵安新区开展3轮核酸检测的服务保障工作,设置8782个采样点,20865个采样台,一个采样点每天1个班次需工作人员11.4人测算,全市每天保障人员12.27万人,保障物资27类;按照主要物资市级储备保障50%,各区(市、县)保障50%的原则进行分级储备,部分垃圾处理、消杀类物品以各区(市、县)足量储备保障,市级储备按5%进行冗余储备。

(二)产能情况

(三)物资库点情况

物资储备网点清单见附件8

四、紧急补充

在各级物资未按规定采购到位或我市物资储备规模无法满足多轮次应急保障需求时,同时启动以下紧急措施开展物资补充工作。

1.紧急采购。根据财政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29号)文件有关规定,由后勤物资保障专班成立应急采购小组,收集各方供应商信息(含省内厂商、原有医疗系统供应商、市电商平台供应商等),建立应急供应商目录,按照到货时间优先、数量保障其次、价格适当原则,确定货源供应商,并填写《应急采购审批单》(附件3),经市物资保障组长或授权副组长审批后,由市卫投集团进行采购。(流程见附件5)。同时按照《市工信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物资应急生产保障工作方案》(附件9),组织辖区企业开展应急生产保供。

2.动用在地资源。各级物资保障组会同医疗救治组商议,可先行调用医疗机构的物资用于全员核酸检测服务人员保障工作,调用的物资应在事后向医疗机构结算物资资金。医疗机构应确保正常运行20天的物资,超出20天储备物资方能予以调用。

3.统筹调配。对县级区域物资无法满足最低标准保障需求时,经市物资保障专班统筹研判,向市领导小组上报跨区统筹调度方案,协调其他县级物资进行协同保障,跨区调配流程见附件4。在跨区调配中,接受物资区域应在事后向供应地结算物资资金。

4.请求支援。市物资保障组及时对接省医疗物资保障组,制定省内物资支援清单(含省级、周边地州储备情况)。由市物资保障专班按省医疗物资保障组工作流程,申请省级物资支援,必要时,由市领导小组报请省领导小组协调周边地州物资支援。

五、优先性原则

在统筹资源有限(不充足)情况下,各级物资保障专班按照以下规则确定资源调配。

1.区域优先原则:疫情重点采样区高于边缘区域保障,人员集中区域优先于人员分散区域保障,政府重要机构所在区域优先于商业区域和偏僻区域。

2.人员优先原则:参与服务保障人员按照岗位设置,优先于外围协助人员保障,未提供充足物资保障的区域是否暂缓开展采样,由市全员核酸检测领导小组确定。

3.降标原则:正常情况下,各区(市、县)按照《贵阳市、贵安新区全员核酸检测服务人员物资保障方案》标准进行物资保障,物资不充足或者调配不及时,在满足以下条件:临时采样点选址适宜通风充分良好、临时采样点设置达到标准、临时采样点服务保障人员人数满足采样需要、严格管控现场人员间隔距离(大于1米)、严格管控现场人员人数(小于50人)的情况下,可按照《贵州省新冠肺炎疫情核酸检测能力建设管理调度工作方案》中降低防护标准(帽子、隔离衣、乳胶手套、普通医用口罩),但垃圾处理、样本转运和采样台服务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贵阳市、贵安新区全员核酸检测服务人员物资保障方案》标准保障。

六、物资保障要求

(一)管控及封控区域保障

1.封控区域医药防控物资缺乏时,由各区(市、县)设立集中库点,用于接收支援物资的中转调配。原则上各区县设立不少于1个,设置在辖区边界。

2.由市级运输转运专班负责组织运力将支援物资运抵集中库点后,各区(市、县)物资保障组派专人接收管理物资,运输支援车辆及人员在转运过程中,不下车、不接触封控区人员及物品,搬运人员由各区(市、县)物资保障组负责。

3.管控区域医药防控物资缺乏时,由各区(市、县)物资保障组派遣运力,到指定物资储备点提取物资。

(二)市场需求保障

当市场医药防控物资出现短缺时,由市物资保障组结合我市储备库存数量确定市场投放数量,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各大药店面向市民进行投放,各区市县物资保障组可在本辖区范围内,结合自身储备情况,开展局部投放或发放工作。

(三)全员核酸保障

根据各级物资储备管理模式,结合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为确保应急启动时,确保4-6小时完成内首轮物资调配到位的总体要求,各县级物资保障组按照一下要求进一步改进完善县级物资调配保障方案。

1.储备层级。为确保人员密集区域物资转运工作及时展开,达到从县级储备库到各物资保障网点转运不超过2小时的分发转运要求,提出如下储备要求:对于主要城区物资保障网点数超过6个的,必须将首轮保障物资下沉至各物资保障网点进行管理;不足6个的,若采取县级集中管理模式,也需要参照打包管理标准进行预打包。

2.打包管理。为确保应急启动时,物资及时分发到位,转运有序,在常态化下,各物资保障网点应对第1轮物资进行打包管理,打包方案分为A方案和B方案,各县级物资保障组根据储备模式指导各保障网点确定:

(1)A方案:按照防护级别进行独立成套打包,其余消杀类用品物资独立打包或单独存放。应急时各物质保障网点应根据采样点需求数量进行测算后分发配送。

一级防护包:防护口罩、工作帽、隔离衣、乳胶手套。

二级防护包(垃圾清理):防护口罩、工作帽、防护服、乳胶手套、乳胶检查手套(无菌)、靴套、护目镜。

二级防护包(样本整理):防护口罩、工作帽、防护服、乳胶手套、乳胶检查手套(无菌)、靴套、隔离面屏。

各类包用不同颜色包装袋包装或在包外标注级别(一级、2级垃圾清理、2级样本转运)进行区分。

(2)B方案:物资保障网点按照1点1台设置标准,打成基础包,在按照每增加1台设置标准打成增量包。物资调配时,根据设置点位和台数将1个基本包和若干增量包一次性全部调配到对应采样点,基础包和增量包外包装要明显。(建议每包内附带一张人员物资分配清单,便于采样点人员按单分配)

3.执行原则:物资保障网点所保障采样点数小于10个(含),自行确定是否打包;保障采样点数大于10个小于30个(含)的,至少打包5个点位的需求量;保障采样点数大于30个小于50个(含)的,打包率必须达20%;保障采样点数超过50个点打包率必须达40%,保障网点分设区域集中保障点的(如居委会),可独立测算。

4.转运要求:各区县物资保障组会同转运专班根据各转运路线、车辆、物资数量制定《县级物资保障转运能力底数清单》(见附件六)。按照“熟人熟路”的要求,在各区市县物资转运方案制定一周内,组织转运人员对运输路线进行熟路查看(重点是各区县库点到各保障网点路线及网点库房位置),组织转运人员与各网点物资管理人员进行熟人对接,确保人熟路熟、应急有序、对接流畅。

5.保障流程。各区县物资保障组会同医疗救援组,根据网点到采样点保障工作流程图(附件7),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的保障工作流程。

七、其他要求

1.人员落实。为防止人员重叠,保障不力。从市级物资保障组到各县级物资组及各保障网点,务必确保负责医疗机构人员、采样物资调配与负责服务人员物资调配的工作组或专班为两套人马。

2.培训到位。本方案印发两周内,各区(市、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培训计划,组织人员分批次完成对物资保障网点及采样点服务人员的两级培训。原则上由各区县物资组牵头,医疗救援组配合完成对物资保障网点管理人员培训(侧重点为服务人员物资调运及配置,核酸样本转运要求),由医疗救援组牵头,物资保障组配合完成对各采样点位点位长及工作人员培训(侧重点为现场搭建布置和个人岗位职责及防护)。

医药物资保障方案 篇9

为了提高学校预防和控制突发疫情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4级。

一、工作原则

1、生命至上、主动抢险

突发疫情灾害事件出现后,要把救助人员生命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实施救助,及时疏散处于危险之中的人员,尽最大可能展开救援工作。

2、迅速报告、及时处理

突发疫情灾害事件出现后,当事人、目击者及领导要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报告,及时开展应对灾害事件工作。

3、依法管理、强化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4、预防为主、保护财产

宣传普及防治知识;提高防护意识;提高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积极抢救财产,把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二、组织领导

1、有效开展突发疫情灾害事件处理工作,学校突发疫情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职能处室,成立现场指挥部。

2、突发疫情灾害事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履行以下职责:根据突发疫情灾害发生情况,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核实灾情,制定救灾方案,负责重大问题的决策并落实救灾措施。

3、学校成立突发疫情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总指挥:校长、书记(法人)

副总指挥:副校长(分管安全领导)

成员:中层以上领导、各处室主任、年级组、班主任、保安

由校长担任救援总指挥,(副校级领导)任现场指挥。

抢险行动组组长:xxx

成员:xxx

疏散引导组:各班班主任

通讯联络组:办公室

人员救护组:校医

后勤保障组:总务处

4、职责范围

抢险行动组负责发生灾害时迅速组织人员开展现场营救,尽力减少或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疏散引导组负责指挥师生转移到安全场所;

通讯联络组负责对内对外的信息沟通和上报工作;

人员救护组负责为现场伤员实施及时有效的救护,并在第一时间就近送至镇级以上医院;

后勤保障组负责妥善保管从现场抢救出来的'物品,对贵重和危险物品要派专人看管并逐件登记造册,以免重复损坏、丢失;为现场救护工作提供车辆、水、食物等物资服务工作。

三、预警预防

1、加强领导,广泛宣传

学校成立学校疫情灾害事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并明确人员具体职责;平时加强师生员工的安全卫生常识教育,学会自救的措施和技能,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师生演练。

2、建立预警,信息收集

关注上级疫情预报,落实迅情预警预报措施,做到提前预防,及时发现,及时报告,正确应对。

3、落实值班,及时报告

强化值班制度,公布值班电话,白天、夜间专人负责看守,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领导小组成员保证通讯畅通,做到提前预防。及时、如实、详细地向上级做出汇报,确保报告数据详实、可靠。

4、建立队伍,保障供给

建立应急抢险救援队,随时待命,听候调遣,准备处理突发事件。购置保障物资,确保用得上、足够用。

5、安全自查,规范管理

学期始末,对学校进行拉网式安全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还要经常对建筑物、树木,排水,供电、厕所等组织检查,针对出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食堂、教室、宿舍和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6、常抓不懈,养好习惯

(1)保持工作、学习、生活环境通风换气。

(2)少去或不去人群聚集的地方活动。

(3)饭前便后要洗手、正确洗手。

(4)加强锻炼,保证休息,增强体质。

四、监测报告

(一)突发事件监测

建立突发疫情灾害事件的监测系统。健全学生晨检、因病缺勤追查与登记制度。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年级—校医),学校要进一步排查,将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患病病人,进行登记,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疫情灾害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保障信息畅通。

2、严格执行学校突发疫情灾害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各校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3、发现疫情要立即报告,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瞒报、缓报、漏报突发事件。对违反规定的部门和个人,要严格疫情报告责任追究制度,依法查处,追究责任。

五、处置流程

班级处置流程:

1、日检:每早关注学生的健康状况,统计出勤人数。

2、报告:一旦发现疑似病人,立即告知年级、校医。

3、劝说:发现身体不适或发热学生,必须劝其看病,在家休养。

4、记录:及时统计患病具体情况(班级、人数、症状、就医情况、上课情况、目前康复情况)并上报学校。

5、跟踪:每天知道患病学生的身体状况,做好跟踪观察。

6、家访:积极做好患病学生的家访工作,经常保持联系。

7、消毒:做好班级室内外消毒工作,停止集体性活动。

8、观察:对痊愈后返校学生及其他同学,加强观察了解。

学校处置流程:

学校一旦发现突发疫情灾害事件应立即启动本校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1、事故发生。学校保持镇静,沉着应对,立即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汇报,并组织教职工施救及学生自救,努力将人员伤亡减少到最低程度。

2、紧急救援。根据事故性质向公安、交警、应急、卫生、防疫、交通管理等部门紧急救援,使灾情较快得以控制,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

3、事故现场。学校领导及有关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听取汇报,召集领导小组应急处理会议,采取应急措施,迅速抽调抢险队伍、物资,协同有关部门抢险救灾,全力组织抢救,维持秩序,疏散师生,对受伤人员展开救援救护,就近送医院治疗,并保护现场,监控险情,关注事态发展。

六、善后处理

1、应急状态解除由学校突发疫情灾害事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宣布。

2、突发疫情灾害事件处理工作小组负责灾后的善后处置工作,及时调查灾情损失情况,伤亡人员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和灾后现场处理、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及重建等工作。

3、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事故的善后抚恤及处理工作,并与保险公司等单位取得联系,依法处理,协调赔偿,努力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4、对在突发疫情灾害事件中,隐瞒不报、行动迟缓、贻误战机,抗令不遵等事件与责任人,将严肃处理!

医药物资保障方案 篇10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支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xx〕28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医疗物资保障组《关于印发广西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新冠防指物〔20xx〕86号)精神,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医疗物资储备体系,着力提高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工作处置能力,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建立健全适度完备高效的应急医疗物资储备体系,进一步提高应对和处理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保证我县在发生较大公共卫生事件时重要物资的应急调度、供应,有效监测、及时控制突发公共事件对社会的危害和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社会秩序,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

二、总体目标

加快补齐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短板,建立全县重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可统一调度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到20xx年底,建成以县本级应急物资保障系统为枢纽,统筹各镇(街道)应急物资保障系统,建立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确保重特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人民群众及时得到医疗卫生救援所需的重点救治药品、医疗防护物资和医疗救治设备。

三、基本原则

(一)统筹布局、分级负责。坚持全县一盘棋,统筹规划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分级实施、统一调配、资源共享。按照全县统筹、突出区域重点、分档安排的原则,实行县、镇差异化储备。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结合实际,针对公共卫生突发应急事件,确定医疗物资储备种类。应急医疗物资储备数量与当地实际人口、经济发展规模和社会发展状况等相适应。同时,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倡导全社会捐助、捐赠各类应急保障物资。

(三)多种形式、注重实效。利用市场资源,调动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和医疗机构多方的积极性,产储结合,相互促进,共同承担储备物资动态周转任务,按照政府储备与社会储备、固定储备与动态轮储相结合形式,探索建立实物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方式。

(四)综合调度、统一指挥。建立全县应急医疗物资调用机制。当突发事件升级或特别需求,涉及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调用应急储备物资时,由县级主管部门对应急物资实行统筹管理、统一调度。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医疗物资应急保障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成立由分管医疗卫生或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县政府领导负责,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人为组长,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红十字会、县疾控中心、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组成的县医疗物资应急保障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部门职责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应急医疗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提出县级政府储备、商业储备、能力储备目录和实施方案,负责具体协调、指挥县级应急储备物资的调用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安排县本级医疗物资应急储备物资采购、储存、调运和日常管理所需的资金。统筹划拨能用于疫情防控的各类资金。

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应急医疗物资分配。

县卫生健康局、县疾控中心:主要负责重点救治药品、医疗救治设备储备清单以及日常物资管理指导。会同相关部门适时对纳入储备的医疗物资开展实地核查和质量抽检。

县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对承储企业所采购物资的监管、抽样、实地核查和质量抽检等。

县医保局:主要负责采购物资价格的'监管。

县红十字会:主要负责社会捐赠、社会捐资的收集及交接。

五、应急医疗物资储备体系建设

(一)建立应急医疗物资储备库。参照自治区、钦州市做法,引入具备国家认可储备资质的企业承储,将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与应急物资保障有机结合,发挥企业现有仓储资源、专业技术、渠道资源和人力资源优势,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避免重复投入。

(二)储备模式。县本级储备主要采取委托医药流通企业代储的实物储备方式,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逐步完善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企业采取“动态轮储”的方式进行流动式储备,物资可有序地“出旧进新”,减少物资过期损耗,提升储备资金效益。同时保证一定的库存量,确保在应急需要时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调度使用。

(三)确定承储企业。承储企业须为区内或者当地社会责任感强、社会信誉好的国有企业或医药流通领域龙头企业,具备国家认可储备资质,具有完善的医药仓储和物流配送条件、完备的管理机制和高效的医疗物资轮换能力。承储企业在符合条件的企业中采取简易招标程序择优确定,确定1家承储企业。

(四)确定储备物资目录。储备目录参照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和自治区医疗物资保障组的指导性储备目录并结合我县实际拟定,结合国内和区内产能情况综合考虑,重点存储国内和区内无法生产和产能不足的产品,兼顾产能情况,适量存储对国内和区内产能充足的产品,优先储备符合条件的本县自产品种。第一期建设主要储备重点救治药品、医疗防护物资、医疗救治设备等物资,具体清单由相应责任单位提供并经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可根据情况变化适时做好储备目录的动态调整。

(五)确定储备规模。按照国务院疫情防控医疗物资保障组相关文件规定,原则上根据属地人口、交通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峰值时重要保供医疗防疫物资30天用量情况确定储备规模。县级由县卫生健康局制定,并报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六)储备物资轮库方式。按照先入库、后轮库、再核销的原则。在与承储企业签订的协议中明确好物资流转渠道和方式,实现储备物资周期性轮换和流转,确保物资的长期有效。承储企业必须制定并执行储备物资的入库验收制度,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物资流入储备环节。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承储企业要建立储备物资定期核查制度,急抢救药品等物资进入近效期后要提出处理意见。县级医疗机构及其他部门每年配额采购和使用储备物资,促进储备物资的轮换。医疗机构及储备物资使用部门所采购的储备物资向本级财政支付物资款项,再由本级财政以市场价格与承储企业结算支付,补齐储备。根据储备物资产品的效期特点,实施定期核销制度,对确实无法正常轮换造成过期的物资,由当地财政部门进行核销。

医疗储备物资轮库时间,由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并安排轮库物资的使用方向。医疗储备物资轮库审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每次轮换后须向市医疗物资保障组审核备案。

(七)储备物资的监管。建立全县应急物资保障调度平台,动态监测,分类保供。建立完善应急物资监测网络和预警体系,加强对储备物资的动态管理,及时补充和更新。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和生产企业生产能力等信息数据库,接入各级政府应急平台,动态管理、资源共享。

六、应急医疗物资调度

(一)本级调用。突发事件发生后,县本级可根据实际情况紧急调用本级政府医疗应急储备物资,用于应对突发事件。县本级有关部门收到应急事件报告后,可书面向领导小组申请调用储备的应急物资,按程序审批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承储企业发出调用指令,承储企业再根据指令进行调拨配送。

(二)跨级调用。在县级应急储备物资短缺时,可书面向上一级(市级)提出紧急调用申请。

(三)紧急响应调用。当应急事件提升为一级响应后,县级自行调用权冻结,由市级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进行统一调度。

(四)响应结束。医疗储备物资属于有偿使用,遵循谁调拨谁付费、统一结算、分级负担的原则。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结束后,各储备库要对本级调用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和审计。储备物资使用方须按市场价格与承储企业结算,承储企业收到本次已调拨物资的结算资金后,由承储企业及时采购补齐储备。对未使用的或可回收利用的物资,进行清理消毒后重新登记入库。

七、物资储备资金管理

(一)资金来源。第一期建设资金主要依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向自治区工信厅申报获得的专项补助资金。目前,我县已获得中央支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1180万元。

日常储备维护及物资补充经费由所在地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同时可倡议社会捐资形式补充。

(二)资金使用范围。主要用于重点救治药品、医疗防护品、医疗救治设备等储备物资采购(含补充增减)、物资调运、轮储差价补充、物资管理以及因物资储备产生的其他经费等,确保专款专用。

(三)资金日常管理。资金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管理,经费开支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申请,经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程序开支。

医药物资保障方案 篇11

为保证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和流行时有效预防和快速应对,及时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暴发和流行,最大限度地减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造成的危害,保障全县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构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快速防范体系,确保任何一所学校发生疫情时,能快速获得信息,立即组织救治,最大限度地保障全县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高度重视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要强化责任意识,做好春节和寒假期间值班值守,狠抓疫情防控重点环节,不得举办聚集性活动,要面向离校学生,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发放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做好防控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预防为主,外堵内防。

三、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学校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控制措施,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己防护工作。成立汪清县教育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处理指挥部,教育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统一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指导和督促学校认真履行职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应急处理工作;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展形式,依法决定采取必要的措施。

领导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4人

组长:xx

组长工作职责:负责疫情防控的应急处理指挥统筹工作。

副组长:xxx

副组长工作职责:负责抓好所分管学校的疫情防控监督工作。

成员:教育局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负责人和幼儿园园长。

成员职责:科室负责人结合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所管辖工作范围内的疫情防控工作,各学校负责人制定学校的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实行每日疫情“零报告”制度,做好学生、教职工宣传教育和自己防护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体卫艺科,主任由xxx兼任。

办公室职责: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日常工作,负责收集、整理、上报、传递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信息,形成阶段性及总体应急工作报告。

四、疫情监测、发现和报告

(一)病例监测和发现。

各学校应提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了解本人近期有无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地区的旅行史,或哺乳动物、啮齿动物、禽类等,尤其是野生动物的接触史,及其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二)报告。

学校一旦发现师生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生,立即由所属学校组成的事件处理小组对有症状的师生进行观察、询问、隔离,同时向县教育局报告情况,县教育局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将初步调查的疫情情况向上级部门报告,及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随时上报进展情况,严格控制事态的发展。

医药物资保障方案 篇12

为科学、规范、及时、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防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扩散,确保单位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国资委有关要求,根据疫情形势和进展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防控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及时反应、协调一致、规范措施的指导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范疫情传播,保障防控成效,维护正常工作生活秩序。防控工作在单位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

二、防控措施

(一)人员防控

人员检测防控范围为单位员工。

第一类情况:目前在高风险地区人员。目前已在高风险地区尚未返回天津的人员须经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返回,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返回。(备注:本单位目前没有此类人员)

第二类情况:有密切接触人员。与疑似或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有过近距离接触人员;与从高风险地区、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返回人员有密切接触(包含本人是返回人员,子女在高风险地区上学、上班返回人员)的人员。

1、与自确定为疑似或确诊病例前十四日有过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应立即上报保障工作组,由保障工作组统一登记汇总在册。

2、密切接触人员应立即上报保障工作组,由保障工作组统一登记汇总在册。

由防控工作组负责通知汇总在册人员居家隔离,并对居家隔离情况进行密切监控,每天二次收集体温和身体状况等信息并向领导小组报告情况。一旦出现身体状况特别,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报告当地卫生疫情防控部门。解除居家隔离时间为自最近一次与疑似或确诊病例有过近距离密切接触之日起后十四天内无特别。

第三类情况:其他人员。公司其他员工,在政府部门宣布疫情解除前,坚持每天测量体温一次,及时通过微信群上报。一旦出现发热或者干咳、气促、肌肉酸痛无力等疑似症状,应该立即向防控工作组报告,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报告当地卫生疫情防控部门。如被确定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保障工作组重新排查上述第二类情况人员。

(二)场所防控

对二楼会议室、走道等公共区域和出现病例楼层的所有办公室进行定期消毒,必要时寻求属地防疫部门技术支持。

门卫人员负责对进入腾达建筑人员的体温测量工作,体温特别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进入腾达建筑人员一律要求佩戴口罩;加强保安、保洁等工作人员的防疫教育和管理。

疫情期间,非经单位领导小组批准,各单位、部门不得接待商务活动或组织聚集性活动,充分使用网络交流工具。

三、信息宣传

疫情期间随时关注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的疫情信息,政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宣布解除紧急措施后,本预案停止执行。

宣传组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强化宣传防护知识及防控措施,按照规范进行落实。单位系统人员应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对于隔离员工要给予必要的人文关怀,做到“隔离不隔心”。

四、综合协调

(一)做好所在单位生产经营工作的必要物资储备。

(二)做好员工在疫情期间的必要医疗防护物资储备。

(三)由保障工作组进行具体的物资统筹协调管理。

五、预案保障

1、在单位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的'4个工作小组根据职责分工工作。

2、一旦发现疫情或与疫情有关的信息,所有员工必须如实及时向单位领导小组反映情况,如有故意隐瞒信息的将进行严肃处理。

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和扩散,特制定《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即执行。

医药物资保障方案 篇13

根据20xx年3月31日市物资保障组会议要求,为确保在有限时间和有限资源情况下,做好辖区内医疗防控物资保障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参照《贵阳市、贵安新区新型冠状病毒全员核酸检测工作预案》中后勤物资保障专班组成临时保障专班。并根据物资保障工作情况及时增加市交委、市财政局、市卫健投集团等单位人员进入专班。在应急状态下,专班人员在市政府集中办公,各单位可根据情况增派人员进入专班,确保参与人员工作精干、业务熟悉。

主要任务:根据疫情防控医疗防护物资保障需求,积极协调各方资源做好医疗物资调配、储运、生产、采购等工作。

二、应急调配

1.调配原则:启动全员核酸检测或封城状态后,县级物资保障组可向市级物资保障组提交物资申请。当启动区域核酸检测时,原则上保障服务人员数小于70人或保障采样点数小于5个的,由县级物资组提供统筹保障,市级不提供物资保障。

2.调配流程:为确保物资调配响应及时,在封城状态下的其他部门防护物资需求按照原常态化调配规则进行申请。在全员核酸检测启动状态下,物资调配不再按照常态化调配规则进行,调配权限下放,由临时保障专班班长作为物资调配审批人;区域核酸检测启动状态下,调配权限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作为物资调配审批人;按照市级物资应急调配流程(附件1)调配物资。

3.申请要求:县级物资保障组根据保障采样点数量和轮数填写《全员核酸检测应急物资申请表》(附件2)报送至市物资保障专班,原则上第一次申请为2轮保障需求数,第三轮开始前,各组根据剩余物资情况提出保障需求。开展区域核酸检测时,参照《全员核酸检测应急物资申请表》提出申请。个别品种有独立需求的在申请表中“其他需求”栏填写具体品种数量和原因。我市物资调配小程序启动运行后,采取优先线上申请,线下流程后补方式进行。

4.转运保障。全员核酸检测物资转运以各区(市、县)为主要转运力量,原则上县级物资保障组统筹负责从市级库到县级库、县级库到保障网点的转运,各街道办、社区、乡镇负责保障网点到各采样点的物资转运。市级交通运输专班筹备一定应急车辆用于补充转运力量,必要时提供保障。

三、物资状况

(一)现有物资:按照贵阳市、贵安新区开展3轮核酸检测的服务保障工作,设置8782个采样点,20865个采样台,一个采样点每天1个班次需工作人员11.4人测算,全市每天保障人员12.27万人,保障物资27类;按照主要物资市级储备保障50%,各区(市、县)保障50%的原则进行分级储备,部分垃圾处理、消杀类物品以各区(市、县)足量储备保障,市级储备按5%进行冗余储备。

(二)产能情况

(三)物资库点情况

物资储备网点清单见附件8

四、紧急补充

在各级物资未按规定采购到位或我市物资储备规模无法满足多轮次应急保障需求时,同时启动以下紧急措施开展物资补充工作。

1.紧急采购。根据财政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xx〕29号)文件有关规定,由后勤物资保障专班成立应急采购小组,收集各方供应商信息(含省内厂商、原有医疗系统供应商、市电商平台供应商等),建立应急供应商目录,按照到货时间优先、数量保障其次、价格适当原则,确定货源供应商,并填写《应急采购审批单》(附件3),经市物资保障组长或授权副组长审批后,由市卫投集团进行采购。(流程见附件5)。同时按照《市工信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物资应急生产保障工作方案》(附件9),组织辖区企业开展应急生产保供。

2.动用在地资源。各级物资保障组会同医疗救治组商议,可先行调用医疗机构的物资用于全员核酸检测服务人员保障工作,调用的物资应在事后向医疗机构结算物资资金。医疗机构应确保正常运行20天的物资,超出20天储备物资方能予以调用。

3.统筹调配。对县级区域物资无法满足最低标准保障需求时,经市物资保障专班统筹研判,向市领导小组上报跨区统筹调度方案,协调其他县级物资进行协同保障,跨区调配流程见附件4。在跨区调配中,接受物资区域应在事后向供应地结算物资资金。

4.请求支援。市物资保障组及时对接省医疗物资保障组,制定省内物资支援清单(含省级、周边地州储备情况)。由市物资保障专班按省医疗物资保障组工作流程,申请省级物资支援,必要时,由市领导小组报请省领导小组协调周边地州物资支援。

五、优先性原则

在统筹资源有限(不充足)情况下,各级物资保障专班按照以下规则确定资源调配。

1.区域优先原则:疫情重点采样区高于边缘区域保障,人员集中区域优先于人员分散区域保障,政府重要机构所在区域优先于商业区域和偏僻区域。

2.人员优先原则:参与服务保障人员按照岗位设置,优先于外围协助人员保障,未提供充足物资保障的区域是否暂缓开展采样,由市全员核酸检测领导小组确定。

3.降标原则:正常情况下,各区(市、县)按照《贵阳市、贵安新区全员核酸检测服务人员物资保障方案》标准进行物资保障,物资不充足或者调配不及时,在满足以下条件:临时采样点选址适宜通风充分良好、临时采样点设置达到标准、临时采样点服务保障人员人数满足采样需要、严格管控现场人员间隔距离(大于1米)、严格管控现场人员人数(小于50人)的情况下,可按照《贵州省新冠肺炎疫情核酸检测能力建设管理调度工作方案》中降低防护标准(帽子、隔离衣、乳胶手套、普通医用口罩),但垃圾处理、样本转运和采样台服务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贵阳市、贵安新区全员核酸检测服务人员物资保障方案》标准保障。

六、物资保障要求

(一)管控及封控区域保障

1.封控区域医药防控物资缺乏时,由各区(市、县)设立集中库点,用于接收支援物资的中转调配。原则上各区县设立不少于1个,设置在辖区边界。

2.由市级运输转运专班负责组织运力将支援物资运抵集中库点后,各区(市、县)物资保障组派专人接收管理物资,运输支援车辆及人员在转运过程中,不下车、不接触封控区人员及物品,搬运人员由各区(市、县)物资保障组负责。

3.管控区域医药防控物资缺乏时,由各区(市、县)物资保障组派遣运力,到指定物资储备点提取物资。

(二)市场需求保障

当市场医药防控物资出现短缺时,由市物资保障组结合我市储备库存数量确定市场投放数量,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各大药店面向市民进行投放,各区市县物资保障组可在本辖区范围内,结合自身储备情况,开展局部投放或发放工作。

(三)全员核酸保障

根据各级物资储备管理模式,结合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为确保应急启动时,确保4-6小时完成内首轮物资调配到位的总体要求,各县级物资保障组按照一下要求进一步改进完善县级物资调配保障方案。

1.储备层级。为确保人员密集区域物资转运工作及时展开,达到从县级储备库到各物资保障网点转运不超过2小时的分发转运要求,提出如下储备要求:对于主要城区物资保障网点数超过6个的,必须将首轮保障物资下沉至各物资保障网点进行管理;不足6个的,若采取县级集中管理模式,也需要参照打包管理标准进行预打包。

2.打包管理。为确保应急启动时,物资及时分发到位,转运有序,在常态化下,各物资保障网点应对第1轮物资进行打包管理,打包方案分为A方案和B方案,各县级物资保障组根据储备模式指导各保障网点确定:

(1)A方案:按照防护级别进行独立成套打包,其余消杀类用品物资独立打包或单独存放。应急时各物质保障网点应根据采样点需求数量进行测算后分发配送。

一级防护包:防护口罩、工作帽、隔离衣、乳胶手套。

二级防护包(垃圾清理):防护口罩、工作帽、防护服、乳胶手套、乳胶检查手套(无菌)、靴套、护目镜。

二级防护包(样本整理):防护口罩、工作帽、防护服、乳胶手套、乳胶检查手套(无菌)、靴套、隔离面屏。

各类包用不同颜色包装袋包装或在包外标注级别(一级、2级垃圾清理、2级样本转运)进行区分。

(2)B方案:物资保障网点按照1点1台设置标准,打成基础包,在按照每增加1台设置标准打成增量包。物资调配时,根据设置点位和台数将1个基本包和若干增量包一次性全部调配到对应采样点,基础包和增量包外包装要明显。(建议每包内附带一张人员物资分配清单,便于采样点人员按单分配)

3.执行原则:物资保障网点所保障采样点数小于10个(含),自行确定是否打包;保障采样点数大于10个小于30个(含)的,至少打包5个点位的需求量;保障采样点数大于30个小于50个(含)的,打包率必须达20%;保障采样点数超过50个点打包率必须达40%,保障网点分设区域集中保障点的(如居委会),可独立测算。

4.转运要求:各区县物资保障组会同转运专班根据各转运路线、车辆、物资数量制定《县级物资保障转运能力底数清单》(见附件六)。按照“熟人熟路”的要求,在各区市县物资转运方案制定一周内,组织转运人员对运输路线进行熟路查看(重点是各区县库点到各保障网点路线及网点库房位置),组织转运人员与各网点物资管理人员进行熟人对接,确保人熟路熟、应急有序、对接流畅。

5.保障流程。各区县物资保障组会同医疗救援组,根据网点到采样点保障工作流程图(附件7),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的保障工作流程。

七、其他要求

1.人员落实。为防止人员重叠,保障不力。从市级物资保障组到各县级物资组及各保障网点,务必确保负责医疗机构人员、采样物资调配与负责服务人员物资调配的工作组或专班为两套人马。

2.培训到位。本方案印发两周内,各区(市、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培训计划,组织人员分批次完成对物资保障网点及采样点服务人员的两级培训。原则上由各区县物资组牵头,医疗救援组配合完成对物资保障网点管理人员培训(侧重点为服务人员物资调运及配置,核酸样本转运要求),由医疗救援组牵头,物资保障组配合完成对各采样点位点位长及工作人员培训(侧重点为现场搭建布置和个人岗位职责及防护)。

医药物资保障方案 篇14

为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大传染病防治执法检查力度,依法纠正、查处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严格控制院内感染的发生,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法做好传染病防治和医院感染监督工作,切实履行传染病防治监督职责,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促进传染病防治及医院感染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监督检测依据

采样检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医院消卫生标准gb15982、1995)

三、监督监测对象

(一)区级发证和管辖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监督监测内容和范围

(一)医疗机构

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医疗废物处置、艾滋病防治、消毒剂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微生物培养)。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传染病疫情监测、疫情信息报告管理、疫情调查处理、医疗废物处置等情况。

五、工作要求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级发证和管辖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传染病防治和医院感染监督监测工作的.重要性,各部门加强配合,各负其责,突出重点,严格按本实施方案的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一)区卫生监督所职责

负责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制定样品抽样的范围、数量、顺序、检验项目等工作,印制和填写相关表格和单据。

(二)区疾控中心职责

负责完成现场采样监测培养并按时出具结果报告。

(三)监测样品抽检范围和数量

1、治疗室、手术室、产室、婴儿室、消毒供应室、口腔科、内窥镜室等科室为监测的重点部位,采样内容为空气、工作台面、无菌物品、消毒液、医护人员手表面。

2、二级规模以上医院根据科室设置采样20—30份,乡卫生院、门诊部以及同等规模的医疗机构采样5---10份,其它诊所采样2---5份。

六、时间安排

6月~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