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复工复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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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复工复产方案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来宾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节后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来安委〔20xx〕5号)、《来宾市应急局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后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来应急发〔20xx〕4号)及武宣县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等工作的通知精神,规范相关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进一步做好企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保障我县非煤矿山、危化和工贸等相关企业春节后能够安全平稳地恢复生产,现就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自查自纠
各相关企业于20xx年2月15日前,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复工前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大培训及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
二、核查验收
20xx年2月16日我局接收企业的复工复产申请,并组织专家等人员对申请复产复工的企业进行实地核验,经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抓好落实
由于节后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尚未进入良好工作状态,安全防范意识降低,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且当前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期,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全县安全形势平稳,对服务保障全区疫情防控大局意义重大。各相关企业必须充分认清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饱满的精神状态、良好的工作作风,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扎实做好节后复产复工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1.切实增强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始终把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精心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风险防控工作。一是强化疫情排查,各企业要组织力量加大对员工排查力度,重点摸清春节期间员工去向、身体状况、是否接触过疫区人员等情况,特别是近期从湖北等重点疫区返工人员的排查摸底。对春节返乡期间患病、医学观察、疑似病人和传染病人密切接触者,按照卫生防疫部门要求在当地医治、隔离或者观察,严防传播感染到企业。二是做好自我防护,出门或在室内聚集必须戴口罩,隔断疫情传播途径。各企业要在员工返工前,要落实对员工生活区等人群密集场所的通风、消毒措施。员工到企业后禁止举行群体性聚集活动,提醒员工远离人群密集场所。若发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人员,要进行隔离观察,并报告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县应急管理局和县卫健局。三是加强疫情防控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群、QQ群、标语、橱窗、公告栏、电子屏等宣传平台,及时宣传各级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各类防控措施、注意事项,加强防疫知识普及和舆论引导,号召员工科学防控、不信谣不传谣,人人参与、联防联控,增强自我防控意识和能力。
2.深入开展春节后全员安全知识大培训,切实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安全教育培训是企业复工复产的前置条件,要做到全员覆盖。复工复产前,根据防疫的要求,因地制宜的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要制定具体的培训方案,严格培训内容,可通过专家授课、播放事故案例等方式进行,确保培训具有针对性、生动性和实效性,有效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集中培训的,每个参与培训的员工之间要保持防疫安全距离。培训结束后,要认真组织考核,从业人员只有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培训方案、考核内容应收集、整理、归档以便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查。
3.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确保企业不带病运行。复工复产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复产复工方案,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安全管理员、各岗位员工,会同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介机构对各生产系统进行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做好复工生产前各类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严防企业带病运行。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列出问题隐患整改清单,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的'“五落实”。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到位后,方可向我局提出书面复产复工申请。
(1)非煤矿山:做好各类设施设备和现场环境的安全检查,彻底消除停产期间形成的事故隐患,对全体员工特别是外来施工队伍和发生变动的人员加强复产前安全教育培训。
(2)粉尘涉爆企业:切实加强复产前作业场所易燃易爆粉尘和气体的监测工作,检查除尘系统以及报警装置是否有效,并做好作业环境的全面清理工作。
(3)危险化学品:组织生产、设备、仓储、电气仪表等专业人员对危化品生产储存设备、设施、管道、自动化控制系统等进行次全面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运行要求。复产前要制定严密的开(停)车方案,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制定处置防范措施,要完善重点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理措施。要组织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做到复产前人人参加培训,安全教育不到位不开车。
(4)冶金等工贸行业:对生产设备、安全设施、各种仪表、管道、阀门、危险品储存装置和厂房等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切实加强煤气作业场所和有限空间的安全管理,防止中毒或窒息事故。
(5)烟花爆竹:各批发企业要按照各零售经营点的核定量配送烟花爆竹产品的相关规定,对春节后未销售完超过平时储存限量的烟花爆竹,要按照相关规定在规范的仓储点进行集中存储。
四、落实责任,严把复产程序
(一)非煤矿山企业
1.矿山企业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后,应向我局提出复工书面报告,报备复工复产方案。由我局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核验人员拿出复工意见报局主要领导,经局主要领导签署同意复工的意见后方可复产复工。在现场核验中按《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判定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一律不得复产复工。
2.通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考评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矿山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完成相关问题及隐患整改后,形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名后报送属地应急管理局备案后,可自行复产。
3.地采矿山及其安全设施建设项目、四等尾矿库运行的矿山企业复产复工由市级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组,会同我局联合审查。
(二)其他相关企业
企业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后,应向我局提出复工书面报告,报备复工复产方案。由我局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核验人员拿出复工意见报局主要领导,经局主要领导签署同意复工的意见后方可复产复工。在现场核验中按行业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判定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一律不得复产复工。
五、加强监管,确保安全
(一)积极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及卫生防疫事件。批准复工复产的企业,严格执行企业领导值班制度,及时处理突发问题和卫生防疫事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组织生产和建设。
(二)遇特殊情况,按上级的要求及时处置。未尽事宜及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复工复产的,请提前与我局相关股室联系。
项目复工复产方案 篇2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流行期,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各工业企业将陆续进入复工期,为做好我市企业的防控,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企业做好准备工作
(一)进行企业复工备案登记。
企业有复工意愿的,必须严格按照省市相关规定提出复工的申请备案,审验批准后方可复工。
(二)成立防控领导小组。
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企业对本企业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每项工作必须明确专人负责。
(三)制订应急处置措施。
制订应对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急处置措施,有条件的企业要配备有独立通风系统的隔离房间以及防疫应急车辆。要与附近的医院建立沟通,确保突发情况能及时送医就诊和住院治疗。
(四)备齐疫情防控物资。
复工前要做好充足的消杀物资准备,包括口罩、护目镜、手套、防护服、红外体温计、杀菌洗手液、消毒液、消杀喷雾器等。
(五)提前对人员聚集场所进行消毒防护。
复工前,安排人员对工作场所、作业场地、食堂、员工宿舍等人员聚集场所进行消毒防护及环境清洁,落实专门疫情防控管控人员、设立企业测温点及临时隔离室。员工进入工作场所前必先进行健康检查,相关信息必须登记在册。
(六)加强复产安全管控
加强节后复产安全管控,做好重要设备复产方案,排查事故风险,及时消除隐患。
二、督促员工做好返程及上下班防护
(一)进行人员核准。
企业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提前掌握返岗返工人员情况,提前做好疫情重点区域人员的疏导劝返工作,对14天内有湖北等重点区域旅行史、生活史、与当地人接触史或与其他区域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一律劝其暂时不要返岗。
(二)指导工人做好返程防护。
对于返岗员工,倡导员工错峰返程,分批、有序出行。需全程佩戴口罩,乘坐火车、公交、地铁时,可以用携带的消毒用品(比如消毒液、消毒湿巾),对扶手、座椅等身体能够接触到的地方进行清洁消毒处理。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从公共场所返回,用洗手液或肥皂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
(三)优化上下班方式。
提倡员工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交叉感染,优选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下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抵达公司或居住地后第一时间用肥皂或含酒精的洗手液洗手。下班后不参加聚会和集体活动,不去影院、商场等人群密集场所。
三、严格人员管控
(一)严格执行员工排摸、登记,做好人员隔离及医学观察工作。
严格执行员工摸排、登记,按照“一人一档”做好建档筛查工作。对于来自重点地区不能劝返的员工必须严格执行集中隔离14天的要求;隔离期结束后,如无感染症状,采集咽拭子标本检测阴性后,方可正常上班。从其他地区返岗的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居家隔离14天的要求,如无感染症状,方可正常上班。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立即报告并督促其到就近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同时做好信息上报和随访。
(二)加强消毒、安保人员防疫。
大厅接待、门岗检查等对外部接触人员,需注意自身防护安全,佩戴一次性用品包括口罩、手套、帽子、隔离衣,防止交叉感染,并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消毒。
(三)严格执行出入人员体温检测制度。
企业应在单位入口设置体温监测点,严格执行出入人员体温检测制度,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工作,一旦发现可疑症状,立即指导其就诊。
(四)严格落实员工戴口罩上岗工作制度。
确保员工防护到位,严格落实职工戴口罩上岗工作制度,职工开展协作工作、公共作业场所必须佩戴口罩。员工应佩戴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存在化学毒物或粉尘的作业场所作业时,员工应根据接触浓度佩戴相应的防毒、防尘口罩或面罩。
(五)建立员工病假记录制度。
员工每天开展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乏力或腹泻等呼吸道症状,应劝其尽早到附近发热门诊就诊。
(六)严把企业工作区域入口关。
做好来访车辆和人员询问、登记,对来自疫情高发地区或接待过疫情高发地区人员尚不满14天的,禁止其入内;对其他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进行相关信息确认后方可入内。
四、加强公共区域防护
(一)每日对公共区域进行全面消杀。
每日开始工作前,安排人员对门厅、通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更衣室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毒,尽量使用喷雾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电梯间按钮区、扶手、会议室的话筒、桌面等,可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每日至少1次,可根据人流量等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消毒频次。个人办公工位区域内,对办公桌椅、电脑等每日进行消毒清洗作业,保持工位整洁干净。
(二)空调系统定期消毒,加强工作场所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定期对空调系统进行消毒,办公区域空调温度建议控制在18-20度。建议加大过滤网更换频率,每2小时对所有空调滤网、热回收机组滤网、空调机房地漏等区域用酒精消毒一次。2-4小时开窗通风一次,每次20-30分钟。
(三)大幅精简现场集中开会和集体活动。
大幅精简大型会议、集中培训、大型活动和大型外部接待等人员聚集活动。对于必须的会议,应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时间,保持会场通风,参会人员应佩戴口罩,进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会议时保持间隔,尽量不使用公共杯具。会后用 0.5%的84消毒液抹擦物体表面及地面。
(四)规范垃圾处理,进一步加强垃圾的分类管理。
规范垃圾处理,及时收集并清运,加强垃圾桶等垃圾容器清洁,定期消毒处理。放置废弃口罩专用箱,安排专门保洁人员对废弃口罩专用箱及周边进行清洗、消毒。
五、完善后勤管理
(一)加大防疫知识宣传。
利用企业宣传栏、公告栏、微信群、企业网站等途径开展多种形式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和呼吸道传染疾病防治知识健康宣教,使员工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早控制。
(二)进行员工心理干预。
密切关注员工心理健康,一旦发现苗头问题,及时安排企业医务人员或专业心理干预专家开展心理健康干预和辅导,消除和减少疫情带来的感染恐慌和心理伤害,避免极端事件发生。
(三)加强对餐饮、安保、保洁、驾驶等服务及人员的管理。
服务人员每日进行体温测量,近期去过湖北,或者与病患接触人员禁止从事食堂服务。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和手套,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手套后及时洗手消毒。安保人员须佩戴口罩工作,认真询问和登记外来人员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四)强化食堂管理,提倡用餐分时段分餐制。
强化食堂管理,确认食堂的安全卫生。设立公共洗手消毒设施,供就餐人员餐前餐后洗手消毒。用餐尽量采用分餐制,避免人员密集,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对于采取外送餐食、外部定点就餐的单位,应加强对供应商食品卫生、疫情防控等方面的管控。
(五)加强卫生间等重点部位的管理。
每2小时进行一次消毒清洗作业,中午高峰期,每30分钟进行一次。所有洗手台保证足量的肥皂或洗手液,张贴正确洗手方法,提供流水洗手,引导员工正确的洗手。
六、有效应对疑似症状者出现
1、及时联系当地疾控中心请求指导处理。
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疑似症状者,企业应建议其立即就医并及时上报当地疾控中心,协助其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2、隔离有密切接触的员工
做好办公场所及感染员工污染表面的消毒工作,并咨询疾控中心,是否隔离与其有密切接触的相关人员。
项目复工复产方案 篇3
一、复工复产范围
全市范围内有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地。
二、管控措施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设单位要认真履行防疫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建设单位、施工总包单位、监理等防疫工作组织体系,联合签署疫情防控责任书,制定管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网格化管理和各项管控要求。凡是不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的,一律不允许复工复产。
(二)严格施工人员管理。施工人员原则上从本地或唐山市区域已解封的地区调配,不得从外省市引进。确需施工人员从唐山市区域内调配的,必须按照“建设单位申请、乡镇(街道)或经济开发区核准”的程序审批,谁批准、谁签字、谁负责,确保疫情不输入。所有进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持核酸检测证明,三码联验、测温、登记后方可出入。
(三)严格施工现场闭环管理。施工现场全部实行闭环管理,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所有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生活居住区“两点一线”工作、生活。生活居住区在施工现场内的,所有外地驻场人员没有极特殊情况,原则上不许离开施工现场,确需离开的,本人要向建筑工地防疫小组书面申请外出事由,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要组织施工人员每周两次(周四、周日)开展核酸检测,所有人员必须按时参加。
(四)严格现场消杀和食堂管理。对办公场所、会议室、食堂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每天至少2次以上进行消毒和通风处理。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区域)和经常接触物品(部位)进行消毒。要严格执行分餐制,严禁食堂聚餐。要严禁控制冷链食品进货渠道,并建立食材采购台账,做好冷链食品使用管理。
(五)严格建筑材料管理和应急处置。各建筑工地要建立建筑材料台账,注明采购渠道、数量及消杀消毒情况。需从遵化区域外采购材料的施工单位,要提前向所在乡镇(街道)或经济开发区申报核查(运输车辆拥有唐山市或相关部门核发的'通行证,驾乘人员要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相关物品全面消毒消杀到位等),经审核符合防疫规定要求的,向市住建局报备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要建立与乡镇(街道)或经济开发区、村(社区)、就近医疗机构等单位的疫情防控联动联管机制,一旦出现人员感染、密接等问题,第一时间封闭管控,及时做好流调排查、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环境全面消杀等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传播。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主管副市长任组长,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遵化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领导小组”,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在做好科学防控的前提下,有序推动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负责建筑工地复工复产日常工作的协调和调度。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实行报备制度。建筑工地复工复产履行报备制度,园区内建筑工地向经济开发区报备,园区外建筑工地向所在乡镇(街道)报备。报备后的建筑工地分别由市经济开发区、属地乡镇(街道)向市建筑工地复产复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工复产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
(三)严格督导检查。各乡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要做好辖区内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扬尘治理等方面的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未落实复工复产报备程序、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坚决执行关停等措施;市住建局要做好指导检查工作。
(四)实施精准帮扶。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相关部门要协调联动,全力为员工返厂、物料运输等提供保障,精准解决复工复产中的矛盾和问题,让服务跑在企业需求前面。
(五)压实各方责任。各项目参建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将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落实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属地责任,相关部门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强化对复工复产企业的指导服务和疫情防控措施的严格监管,确保复得快、稳得住、进得好。同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遵化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对全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防控措施适时进行调整。
项目复工复产方案 篇4
为积极落实国家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企业应必须确实有效隔离传染源、切断风险源,再结合本地区的疫情防控需要并且经过公司住所地防疫防控指挥部批准同意的情况下,确保企业平稳过渡,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实行分步、分期、分批次的复工,保障各项预防处置工作落实到位,制定如下参考方案:
一、明确责任主体并健全公司疫情防控指挥机构
企业必须承担疫情预防处置主体责任,要做好企业范围内的场所及企业人员的疫情防控,健全本公司疫情防控指挥机构。
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长:董事长、执行董事或总经理
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副指挥长:副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
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长:某行政总监或人事总监
公司疫情防控成员:公司全体员工
二、复工复产前期防疫准备
1、制定应急预案。复工企业需提前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积极采取疫情防控应对措施,成立专班、明确专人,应急管理、出入管理、餐饮管理、出差管理、会议管理等各项防控预案到位。
2、强化日常监管。企业按照当地主管部门的要求每日填报《复工人员情况排摸表》,并做好所有复工人员健康状况登记。
3、申请复工员工如果与确诊或疑似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的员工必须向企业居住地社区主动报告,必须主动接受为期14天的企业定点隔离点或居家隔离,相关情况同时报所在地街道或主管部门。具体工作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严格执行。
4、掌握员工动态。对市外已返公司住所地的员工、其他城市员工或接触过确凿及疑似人员的员工,制定落实员工分次分批到位方案及防控措施。
5、配备防疫物资。生产物资、生活物资、防控物资由企业自行解决。收集官方专业机构有关防疫知识、宣传片、宣传视频,在宣传板、企业微信、电子大屏等等开展宣传。
6、统计公司储备的.医用口罩、KN90或KN95口罩,防护服(主要以环卫消毒)、防护眼镜,75%酒精(脱脂棉)/84消毒液,消毒洗手液、橡胶手套、肥皂、温度计、红外测温仪、血氧仪、喷雾器、应急交通车、应急药品等防疫人防技防物资。
7、制订发生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急处置措施,隔离措施和应急交通送医治疗路线定点医院联系等预案。
8、严格场所管理。对于配置值班宿舍的企业,日常管理参照小区封闭式管理要求执行,由企业落实值班宿舍各项防控责任,并及时向所在辖区的街道、主管部门报告。
9、为防范未然,企业需设立隔离点,落实管控措施。同时,在厂区出入口、办公人群集聚区域设立临时体温检测点,做好到岗人员每日健康监测。
三、复工复产防疫工作安排
1、公司各级部门提前统计各自人员预备到岗情况并汇总报告到人力资源部门。从本市区以外员工以及较大疫区返工的员工、相关方(含供应商、物流、业务外包、派遣方)进入公司前须组织医务人员全部检查后无异常方可进入。复工期间必须戴口罩并做好其他防护措施,复工第一天全员健康排查尤其重要,宁可慢不可错。
2、提醒员工在家期间及恢复生产后在疫情管控做好自我防护和消毒工作。
3、员工上班后有任何员工发现身体异常如: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以及腹泻等症状必须立刻上报各管理层,并立刻进行现场消毒和安排员工及时去医院就医并将确诊结果通知公司。
4、所有员工、外来人员、访客进入公司前必须接受门卫红外测量体温,门卫负责记录体温,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禁止入场,并报告公司及对接人。外来人员还须自行佩戴口罩(长期业务方公司提供临时预备口罩)。
5、做好外来人员登记确认工作,所有外来人员必须在门岗登记,姓名、电话、近期是否接触过确诊或疑似病人等信息。按照政府规定向企业报备自我隔离,公司按照上班考勤,属地管理部门每日通过微信QQ视频抽查居家隔离情况,可以居家办公灵活处理工作事宜。
6、复工复产前,上班前,公司组织医务人员对公司所有场所进行一次消毒,之后每天一次。重点区域—更衣室、办公室、生活垃圾堆放处及吸烟点,安排专人每天早晚消毒各一次。中央空调按照技术书采取进风消毒过滤。
7、确认公司集中食堂的安全卫生措施,食堂禁止采购未经宰杀未经检疫的活禽活鱼肉品,禁止提供生菜,餐具蒸汽消毒。加工环节严格生熟分开。就餐采取分批进行,间距至少保持2米。
8、餐厅服务人员每日岗前必须开展健康检查,体温测量并保留检测记录,作业中必须统一佩戴手套、防护镜和医用口罩、防护鞋。
9、一次性的必须集中扔弃,重复性防护用品必须集中消毒处理,禁止未经消毒反复使用。
10、餐具统一由服务人员配发,禁止自行取拿餐具,不要用自己的筷子和餐具来从公碗和盘子里夹菜,饭菜统一由食堂工作人员分餐取菜。食品留样按照规定执行。
11、在卫生间、食堂等主要场所设置消毒洗手液、肥皂及酒精棉球或消毒湿巾。要求员工饭前便前便后必须洗手或用酒精棉球擦拭,用流水冲洗。
12、门卫、服务人员、保洁、绿化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胶皮手套每日应更换上述防护用品。
13、复工后,公司组织排查对必须的防护用品库存量和核算近期使用量,提前采购,合理库存。该物资作为日常防护物资及应急处置物质按需发放。必要时安排专人负责统一废旧换新,防止不合规扔弃传染。
14、在各自劳动岗位上,非人与人接触环境,也必须佩戴口罩;在频繁接触人员岗位,和集中作业封闭岗位(控制室等)必须佩戴口罩及其他防护用品并且每3小时更换一次。
15、禁止随地吐痰,防护口罩废弃物以及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放入公司指定的专用有盖医用废弃桶。
16、各公司的车间、会议室、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应保持开窗通风(不含中央空调),每天上下午各至少两次,每次60分钟。
17、公司在防疫期停止前,暂时取消或控制人数参加集体活动及大型会议,停止因公出行、聚会等。
18、注意个人卫生,疫情期间尽量减少出行,降低乘坐电梯频率,低楼层乘客可以走楼梯步行,不要在乘坐电梯过程中取下口罩,随身携带卫生纸(手套),可隔着卫生纸(手套)按电梯按钮。卫生纸(手套)使用完毕妥善处置。等候电梯时站在厅门两侧,不要离厅门过近,不要面对面接触从电梯轿厢中走出的乘客。乘客走出轿厢后,按住电梯厅外按钮不让电梯关门,等待片刻再进入电梯。尽量避免与多名陌生人同乘电梯,时间充裕的乘客可耐心等待下一班电梯。尽量不要用电梯搬运物品,减少随身物品与电梯轿厢接触。乘坐电梯后,及时洗手、消毒。
19、工作沟通采取微信、QQ、电子邮件方式,确需要当面交流必须做好防护并保持2米以上。
20、不信谣,不传谣,严禁利用社交媒体传播不实信息制造恐慌情绪。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对瞒报、漏报疫情的,要及时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如何更好地做好灾后的快速发展工作,需要多方考虑,企业始终要坚持自主创新,探索新的商业模式,探索新技术和新资源才能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这次疫情灾害也打乱了很多企业的发展节奏,如何熬过这次疫情灾害,是相关企业面临的巨大挑战,中华民族历来弘扬国难兴邦的乐观主义情怀,在疫情灾害中,相信智慧的中华民族一定会创造出诸多商业模式和商业机会。
艰难困苦,玉汝于成,中华民族是厚德载物、自强不息的民族,我们坚信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我们一定会战胜这一次疫情!一定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项目复工复产方案 篇5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有效地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通过交通运输工具传播,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交通运输需求,维持正常的交通运输秩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略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有效地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通过交通运输工具传播,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交通运输需求,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了由局长熊兴华同志任组长,陈闰辉、程敏云、袁盛、余家军同志任副组长,钟武才、杨锋义、钱道彬、王黎明、李健才为成员的.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交通运输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崇仁县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县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运管所。
三、工作任务
根据当地疫情防控的实际,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统筹做好交通运输领域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按照“一断三不断”原则,全力做好复产复工交通运输工作,保障复产复工人员出行需求。
四、工作措施
(一)交通运输保障计划
1、在县汽车站门口设置“旅客意向乘车登记点”及咨询电话,及时掌握客源流向,为恢复班次或发行应急班次提供依据,适时提供“点对点、一站式”直达运输。按照“先短线后长线、火车站班次优先恢复”的原则,根据疫情、客源和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命令,决定恢复客运班次或发行应急客运班次,前期先酌情恢复崇仁至抚州火车站、崇仁至东乡火车站的班次,再考虑恢复市、省际客运班线。
2、疫情期间,客运班车的乘员人数按照额定载客人数的`50%控制客座率,引导乘客之间保持一定距离,长途客运班车后两排座位作为途中留观区域,防止交叉感染。
3、密切关注学生返校信息,及时统筹组织制定合符学生返校需求客运班次,适时提供“点对点、一站式”直达包车返校运输。
4、启动出租车临时应急运输。实行由县运管所统一调配,县交通运输局核发通行证的办法,崇仁县永安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组织提供10辆出租车和10名驾驶员,专门用于县城区内急需出行居民的客运服务,主要服务包括到抚州火车站乘车出行(凭火车票),孕妇急诊或临产,身体突发疾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必须主动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不得电话预约)等事由人群。非上述事由人群,不得预约临时应急车辆,否则将被纳入社会信用黑名单。实行24小时预约,预约电话:
5、逐步开展农村客运。参照长短班线客运保障复产复工运输的要求,根据各乡镇实际,逐步开通镇村公交营运。
6、加强应急运力储备,确保应急运输畅通高效。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强化应急运输体系的建设、运行、调度和指挥。严格落实应急储备运力,客运企业要兼顾大、中型等不同车型,确保应急运输车辆结构合理,在落实4辆后备运力客车(抚州长运有限公司崇仁分公司)基础上,将逐步增加应急运输客运车辆。客运企业要优先选择身体健康、政治素质高、驾驶经验丰富的本地驾驶员作为应急驾驶员。接到本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指令后,根据应急运输任务情况,在最短时间内迅速组织应急保障车辆和保障人员,科学安排运输线路,加强统筹指挥和动态监控,确保一旦出现应急运输任务时,能够即时响应、即时就位,高效顺畅、安全有序完成运输任务。
7、凭证通行运输。疫情防控期间,所有运输保障车辆由县交通运输局核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崇仁县临时应急车辆通行证》,凭通行证通行。
(二)应急运输车辆和场站防控措施
1、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将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张贴在车站显眼位置,做好旅客的解释和宣传工作。
2、通过各种方式积极筹备好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为疫情防控提供物资保障。
3、每天坚持做好车辆、站场、充电和办公场所的消毒工作,车辆每次出行载客前要对车厢进行清洁消毒。
4、坚持对乘客进行体温测量,对上下乘客进行体温检测,对高温发热乘客在应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程序第一时间移交卫生健康部门。
5、坚持对每位乘车的旅客做好信息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班次时间和体温等信息。
6、所有乘客必须按规定戴好口罩,行车途中驾乘人员和旅客必须全程戴好口罩,提醒乘客保持安静、减少交流,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防止交叉感染。
7、尽可能安排乘客隔位、分散就坐,可以在售票系统中通过班次管理把隔位进行留位,直接售卖隔位票。
8、疫情期间,所有班线严格执行“点对点”运输,不得站外上下客、不得在未设置卫生检疫站的站点配客。
9、所有驾乘人员在复班前必须居家待命,做好每天报告全家人员身体状况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增强政治站位。承担复产复工运输的各客运企业要认真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密切配合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舆论引导,增强防控意识,层层落实防控责任,坚决阻击疫情通过客运车辆传播蔓延。
2、做好运输保障。在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各客运企业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运输安全和服务保障。
3、强化责任意识。承担复产复工的客运企业和相关疫情防控监管部门及工作人员,必须强化“防控就是责任”的意识,增强责任感,认真执行好疫情防控政策规定,确保复产复工运输顺利进行。
项目复工复产方案 篇6
一、企业复工时间
对全区符合复工条件的企业(不含建筑施工企业、建设工地)实行分类分片分时段严格审批,有序复工。所有企业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复工。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展网上办公、远程办公和居家办公的优先复工。
(一)工业企业
2月10日起,符合“白名单企业”(即涉及疫情防控必需、保障城市运行和企业生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员工基本为本地的企业、本地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完整的企业;
2月15日起,员工主要来自其他非疫情重点地区、本地产业链、供应链较为完整的企业;
2月20日起,其他工业企业。
(二)服务业企业
2月10日起,为企业和居民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服务的宾馆、餐饮企业(仅限提供送餐外供服务、不得设堂餐)和商贸流通企业(含一般物流、电商物流、仓储物流等);
2月15日起,为企业生产提供投融资、科技咨询、企业管理的企业;
2月20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网上销售、中介销售等房地产服务企业;
容易导致大规模人口集中集聚的服务业企业暂缓复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包括经营性长途客运行业,批发市场(不含农产品批发市场),家政行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影院、剧场等娱乐场所,各类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旅游景区、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业以及经营单位等。
二、企业复工前必须做到“六个到位”
(一)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企业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坚持稳控当头,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并制定承诺书;同时建立劳动关系处理机制,妥善处理劳资和稳定问题,切实承担社会责任。
(二)防控方案制定到位
企业要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安全生产等内容,落实落细各项举措。
(三)联动防控机制到位
企业要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机构,落实专门的疫情防控工作班子和管控人员,各项职责分配到人,落实专职人员,每天按时如实将职工健康状况、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等情况,向属地平台、镇街报告,实行网格化管理。
(四)企业职工排查到位
企业要严格排查职工近期出行情况,全面掌握职工当前身体状况、假期外出情况、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情况及共同生活成员健康状况。建立职工“一人一档”每日登记制度,所有职工在“杭州市企业员工健康码数字平台”申报信息并获得职工健康码,一人一码,分类管理,确保职工的健康安全。
1.首批上岗职工须为在杭州连续待满14天以上且无相关呼吸道、消化道症状体征人员。
2.企业对后续职工上岗须进行严格排查,其中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人员近期一律不得返回,具体返回时间另行确定;其他地区职工返回前须上报名单,经审查通过可返回,返回后原则上须完成14天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时间视各地疫情变化情况动态调整),无症状后方可上岗。隔离医学观察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明确。
3.企业必须做好分批返回职工的隔离方案,经属地平台、镇街审核通过后方可通知职工返回。
(五)防控物资准备到位
企业要根据防控需要,配齐足够的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并落实临时隔离点。厂区各公共场所消毒防护到位。
(六)安全工作确认到位
企业在复工前须做好供电、供水、空调设施和电气电路、危化品储存的安全检查,做好车间、仓库等的机械设备、特种设备和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确保无故障、无遗漏,职业卫生和劳动防护到位。
三、企业复工申请
1.组建工作专班。区级层面抽调发改、经信、商务、市场监管、卫健、公安、农业农村、三服务办等部门和邮政、人民银行、银保监、电力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复工工作专班,负责企业复工审核工作。各平台、镇街建立相应专班,并落实专人担任复工指导员、防疫指导员,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和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2.理顺审批权限。财税关系归属五大平台的企业由平台审批,报区复工专班备案。除此之外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根据行政区划在属地镇街审核通过后,报区复工专班审批;其他所有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由属地镇街审批,报区复工专班备案。良渚新城、良渚街道共同组建专班,以良渚新城为主,负责审批。
3.明确审批流程。符合上述六个“到位”的企业,提前三天通过“杭州市企业严格防控有序复工数字平台”申报复工申请或直接向属地平台、镇街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审批通过的,由审批单位发放复工通知书,企业收到后方可复工。
4.从严控制数量。区复工专班根据疫情变化情况,按照企业数和职工数“双控”原则,分类分时段对平台、镇街审批数量进行限额管理,从严把关。
四、企业复工后必须做好“六个强化”
(一)强化人员管理
企业要做好职工每日健康监测。督促职工每日在平台进行健康打卡,确保每日更新底数清,并及时审核上报属地平台、镇街。指定专人落实每日对所有职工进行体温监测,一天不少于两次。
企业要做好职工上下班途中管理。对职工上班工作场所、厂区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访客管理,所有出入人员必须戴口罩,体温异常者未经检查排除感染不得进入。要求职工固定上下班路线,途中佩戴口罩并尽量减少在外时间。提倡单人自驾,有条件的企业提供班车接送服务并做好消毒。
企业要做好职工上岗安排。在疫情解除前,企业原则上不招录新职工。如必须招聘,一律不得到疫情重点地区开展招聘活动,一律不得从疫情重点地区新招聘职工,在其他地区招聘新职工必须严格审查。
企业要减少人员外派出差,不得安排职工到疫情重点地区出差,也不能接受重点疫区人员来访。确因工作需要的特殊人员来访,企业要严格按照隔离医学观察办法先实施医学观察,待观察解除后,方可进入。
(二)强化就餐管理
有食堂的企业集中供餐、独立分餐,并尽量分批错时用餐;没有食堂的企业集中订餐、独立分餐。企业应确保职工就餐时距离保持1米以上,禁止聚集用餐。餐具、饮具等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消毒,保持清洁,确保卫生。
企业要保持食堂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环境整洁,确保食材及制作过程不受污染。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保持良好个人卫生。
(三)强化卫生防护
企业要加强工作场所的全面通风,尽量开窗增加通风换气次数。安装有机械通风设施或使用空气调节的工作场所,要加强机械通风量或空调新风量,暂停使用中央空调。厂区内所有垃圾分类处置,严格按照卫生部门要求规范处置。
企业要做好公共场所卫生防护,生产车间、办公室、食堂、宿舍等重要场所及其设备、门把手、电梯、卫生间、地面等公共部位均要定期消毒到位,每天不少于2次。
(四)强化教育宣传
企业要密切关注职工的心理健康和心理卫生,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消除和减少疫情带来的感染恐慌及心理伤害,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教育引导职工不信谣、不传谣。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合理安排作息,倡导职工适当、适度活动,提高身体免疫能力。
提倡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网络办公或远程办公。疫情期间,企业一律暂停召开职工大会、开展集中培训等人员密集聚集的相关活动。企业要教育职工不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不走亲访友和聚餐,乘坐公共交通时应佩戴口罩。
(五)强化应急预案
企业要与属地平台、镇街、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疫情防控联动机制,一旦发现体温异常者(温度超过37.5℃)必须立即就地隔离并报告属地平台、镇街,并按要求第一时间落实定点医院就诊排查,对所有密切接触者按规定实施隔离,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企业要针对重要岗位职工因疫情缺员等突发情况,做好安全生产及环保管理防控预案,因疫情导致重要岗位人员不足,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工停产。企业须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坚决防止因赶工、抢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六)强化监督管理
企业要加强对内部复工和防疫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查,平台、镇街要加强对企业复工前的'指导和复工后的监管,区企业复工专班要加强抽检。对防疫工作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审核把关和监管不严的平台、镇街要通报批评,造成后果的要严肃追责。
项目复工复产方案 篇7
一、有序实施复工复产
根据最新的防范区、管控区、封控区划分,建设工程按照“先防范区后管控区再封控区”和“先重点项目后一般项目”的原则,在保证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环保等措施到位的前提下,有序复工复产。
二、项目复工复产流程
从即日起,我市建设工程开(复)工应严格执行以下程序:
(一)参建单位认真自查。各项目参建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针对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的自查自纠,按照《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检查表》(附件 1,以下简称《检查表》)进行自查,达到复工复产条件报属地审核批准,同时向监督机构提交复工复产检查表。
房屋市政工程:未开展节后复工的工程要同时按照《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节后开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邹建安字〔2022〕4 号)要求。
(二)监督机构动态检查。收到复工复产检查表后,各主管部门应及时对复工项目的疫情防控措施、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动态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跟踪整改问题隐患,对存在未开展自查自纠、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整改不到位或拒 不整改、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到岗、“危大工程”管控不到位等行为的,一律停工并依法处罚。道路交通、水利、电力、房屋建筑和市政等工程项目,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三、员工通行办法
复工企业员工凭各村(社区)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出具的通行证出行,原则上要求员工进行点对点出行,企业要严格做好监督。所有进场施工的人员实现集中居住管理。拟新进场的员工必须来自防范区,按照各村(社区)疫情防控要求出行,原则上要求员工进行点对点出行,用工企业要严格做好监督;复工复产前必须对全部员工进行摸底, 包括原封闭在项目的员工必须完成规定的核酸检测轮次、结果呈阴性;对于存在未进行核酸检测、密接、次密接、14 天内前往过中高风险地区、健康码非绿码人员,不得安排其来项目进行报到。所有进场施工的人员实现集中居住管理,员工的食、宿、生产均要求在工地内封闭进行。
四、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要求
项目参建各方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要健全疫情防控组织领导,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做到定期核酸检测、员工健康管理、防护措施、应急物资、防疫知识培训“五到位”。重点落实以下要求:
(一)向属地镇街报告。建设工地所有返岗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属地镇街报告,服从镇街管理,配合登记、隔离等工作,取得属地镇街相关证明材料后方可返岗工作。
(二)关键岗位人员履职。项目经理以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项目疫情防控责任体系及相关责任岗位人员健全。
(三)落实“实名”管理。对进入工地的劳务人员、管理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全部纳入项目实名制管理平台,实行名单管理,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不得私招乱雇或使用零散工和无健康信息的劳务人员。符合进入条件的临时进入工地人员,应安排专人监护,做好进场登记,划定进场路线和作业区域,作业区域内其他作业人员严禁进入。所有人员要定期进行体温测试,生活、作业期间要佩戴口罩。
(四)严格供货车辆和人员管控。供货车辆要按照疫情管控要求取得“通行证”,外来货运车辆货物送达后司机不得下车,卸货后尽快驶离施工现场,对运输物资进行全面消毒处理。生活物资等运输应在门口消毒后交接,避免车辆和人员进入工地。其他车辆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五)要建立疫情防控档案。档案中应至少包括建筑工程开(复)工返场人员个人登记表(附件 2)、进出场人员实名登记表(附件 3)、防疫物资领用台账、进场人员专题教育记录、每日清洁消杀记录、疫情检查记录和体温检测记录等,档案整理应清晰完整具备可追溯性,应包括纸质及相应电子影像资料。
(六)集中居住管理。所有进场施工的人员实现集中居住管 理,严格落实防疫措施。施工现场只设 1 个出入口,专人值守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记录和疫苗接种记录,并测量体温。加强食堂用餐管理,实行分餐制或送餐制,避免人员用餐聚集;加强宿舍区人员管理,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实行宿舍室长制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减少宿舍间人员聚集和流动。
(七)严格现场消杀。开展施工区域的密闭空间、办公室、生活区宿舍、厕所、盥洗区域、食堂、会议室、文体活动室等重点区域应保持卫生整洁,勤开窗、常通风并每天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消毒处理,做好消毒清理记录;现场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
(八)轨迹闭环管理。进场人员的生产、生活轨迹实行“两点一线”闭环管理,由建设单位牵头,施工单位统计填写《项目复工复产职工信息清单》(附件 4),前期实行工地封闭管理,后期按照疫情政策,落实参建单位人员“点对点”上下班要求,缩小职工活动范围。每周至少开展一轮核酸检测,做好登记,每周末报送行业主管部门检测情况。
(九)防疫物资到位。
现场应根据管理及施工人员数量储备疫情防控物资,并根据使用情况及时补充。
1.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及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的储存量应满足施工现场总人数3-5天以上使用 数量。
2.现场应配备满足需要的喷壶、喷雾器等消杀设备;生活区及办公区应设置洗手设施,配备洗手液;消毒液、酒精等消杀物品储备按照需进行消毒场所使用量计算,应满足 3-5 天以上使用量。
3.体温测试仪按照每 50 人/只配备,并存储足够数量的设备以备更换。
4.购置防护服、防护手套、护目镜、医疗器械等应急装备,有条件的企业可配备必要的医护人员,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准备。
5.在生活区、办公区增设医疗废物垃圾桶,标识“废弃口罩收集专用”,桶内套黄色医疗废物垃圾袋。
(十)严格异常情况应急处置。各施工项目如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时,应立即对现场实施封闭并停止施工,及时将情况上报所属镇街疫情管理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复工。
项目复工复产方案 篇8
一、有序实施复工复产
根据最新的防范区、管控区、封控区划分,建设工程按照“先防范区后管控区再封控区”和“先重点项目后一般项目”的原则,在保证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环保等措施到位的前提下,有序复工复产。
二、项目复工复产流程
从即日起,我市建设工程开(复)工应严格执行以下程序:
(一)参建单位认真自查。各项目参建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针对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的自查自纠,按照《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检查表》(附件 1,以下简称《检查表》)进行自查,达到复工复产条件报属地审核批准,同时向监督机构提交复工复产检查表。
房屋市政工程:未开展节后复工的工程要同时按照《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节后开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邹建安字〔20xx〕4 号)要求。
(二)监督机构动态检查。收到复工复产检查表后,各主管部门应及时对复工项目的疫情防控措施、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动态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跟踪整改问题隐患,对存在未开展自查自纠、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整改不到位或拒 不整改、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到岗、“危大工程”管控不到位等行为的,一律停工并依法处罚。道路交通、水利、电力、房屋建筑和市政等工程项目,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三、员工通行办法
复工企业员工凭各村(社区)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出具的通行证出行,原则上要求员工进行点对点出行,企业要严格做好监督。所有进场施工的人员实现集中居住管理。拟新进场的员工必须来自防范区,按照各村(社区)疫情防控要求出行,原则上要求员工进行点对点出行,用工企业要严格做好监督;复工复产前必须对全部员工进行摸底, 包括原封闭在项目的员工必须完成规定的核酸检测轮次、结果呈阴性;对于存在未进行核酸检测、密接、次密接、14 天内前往过中高风险地区、健康码非绿码人员,不得安排其来项目进行报到。所有进场施工的人员实现集中居住管理,员工的食、宿、生产均要求在工地内封闭进行。
四、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要求
项目参建各方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要健全疫情防控组织领导,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做到定期核酸检测、员工健康管理、防护措施、应急物资、防疫知识培训“五到位”。重点落实以下要求:
(一)向属地镇街报告。建设工地所有返岗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属地镇街报告,服从镇街管理,配合登记、隔离等工作,取得属地镇街相关证明材料后方可返岗工作。
(二)关键岗位人员履职。项目经理以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项目疫情防控责任体系及相关责任岗位人员健全。
(三)落实“实名”管理。对进入工地的劳务人员、管理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全部纳入项目实名制管理平台,实行名单管理,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不得私招乱雇或使用零散工和无健康信息的劳务人员。符合进入条件的临时进入工地人员,应安排专人监护,做好进场登记,划定进场路线和作业区域,作业区域内其他作业人员严禁进入。所有人员要定期进行体温测试,生活、作业期间要佩戴口罩。
(四)严格供货车辆和人员管控。供货车辆要按照疫情管控要求取得“通行证”,外来货运车辆货物送达后司机不得下车,卸货后尽快驶离施工现场,对运输物资进行全面消毒处理。生活物资等运输应在门口消毒后交接,避免车辆和人员进入工地。其他车辆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五)要建立疫情防控档案。档案中应至少包括建筑工程开(复)工返场人员个人登记表(附件 2)、进出场人员实名登记表(附件 3)、防疫物资领用台账、进场人员专题教育记录、每日清洁消杀记录、疫情检查记录和体温检测记录等,档案整理应清晰完整具备可追溯性,应包括纸质及相应电子影像资料。
(六)集中居住管理。所有进场施工的人员实现集中居住管 理,严格落实防疫措施。施工现场只设 1 个出入口,专人值守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记录和疫苗接种记录,并测量体温。加强食堂用餐管理,实行分餐制或送餐制,避免人员用餐聚集;加强宿舍区人员管理,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实行宿舍室长制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减少宿舍间人员聚集和流动。
(七)严格现场消杀。开展施工区域的密闭空间、办公室、生活区宿舍、厕所、盥洗区域、食堂、会议室、文体活动室等重点区域应保持卫生整洁,勤开窗、常通风并每天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消毒处理,做好消毒清理记录;现场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
(八)轨迹闭环管理。进场人员的生产、生活轨迹实行“两点一线”闭环管理,由建设单位牵头,施工单位统计填写《项目复工复产职工信息清单》(附件 4),前期实行工地封闭管理,后期按照疫情政策,落实参建单位人员“点对点”上下班要求,缩小职工活动范围。每周至少开展一轮核酸检测,做好登记,每周末报送行业主管部门检测情况。
(九)防疫物资到位。
现场应根据管理及施工人员数量储备疫情防控物资,并根据使用情况及时补充。
1.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及KN95/N95及以上
颗粒物防护口罩的储存量应满足施工现场总人数3-5天以上使用 数量。
2.现场应配备满足需要的喷壶、喷雾器等消杀设备;生活区及办公区应设置洗手设施,配备洗手液;消毒液、酒精等消杀物品储备按照需进行消毒场所使用量计算,应满足 3-5 天以上使用量。
3.体温测试仪按照每 50 人/只配备,并存储足够数量的设备以备更换。
4.购置防护服、防护手套、护目镜、医疗器械等应急装备,有条件的企业可配备必要的医护人员,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准备。
5.在生活区、办公区增设医疗废物垃圾桶,标识“废弃口罩收集专用”,桶内套黄色医疗废物垃圾袋。
(十)严格异常情况应急处置。各施工项目如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时,应立即对现场实施封闭并停止施工,及时将情况上报所属镇街疫情管理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复工。
项目复工复产方案 篇9
一、目的
防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染源输入,指导职工做好个人防护,严格特定场所的消毒,及时发现、报告、处置疫情,全力遏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扩散和蔓延。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指导各生产企业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三、工作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
四、防控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的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卫生专管员,配齐防控物资,按要求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二)建立健全防控制度和应急预案
1.完善职工岗前检查、因病缺勤登记追踪、通风消毒等制度。要建立员工的发热等异常情况记录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与离岗人员联系,了解每日健康状况并登记。
2.要制定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对预案。做好应急隔离和医学观察场所的准备工作。
(三)做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
1.设立专用房间用于临时隔离和医学观察场所。场所设施要求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执行。
2.做好物资储备。要求有医用口罩、体温计、快速手消毒液、84消毒液、75%酒精、0.5%过氧乙酸、喷雾器(超低容量)、消毒人员个人防护物品等防控物资的储备。
(四)开复工前期准备
1.有序组织人员返工
企业员工应实行分次分批到位,先安排市内或非疫情地区、疫情轻微地区的员工返工。疫区员工待疫情结束后再返长。对已返长的员工,及时登记、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及时向园区报告相关信息。
有关员工复工原则具体如下:一是现仍在湖北的企业员工,劝导其暂缓返回复工;二是对新招聘的涉“鄂”员工、已从湖北返长的企业员工及相关人员,一律采取居家隔离或到指定地点隔离(自抵达xx之日算起,隔离留观时间务必达到14天);
三是对14天内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的,一律采取居家隔离或到指定地点隔离(自抵达xx之日算起,隔离留观时间务必达到14天);
四是对出现呼吸道症状、发热、畏寒、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者,应至专业医疗机构排除感染后方能复工;
五是对近期接触过发热病人的,一律采取居家隔离或到指定地点隔离(自最后接触之日算起,隔离留观时间务必达到14天,或至接触对象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2.提前做好厂区、办公区、宿舍和餐厅等区域全面消毒工作。
3.物资储备到位。每位员工每天配备至少2个医用口罩,储备足够量的体温计、消毒物品。
(五)开复工后日常防控工作
1.加强职工健康监测。每日指定专人在特定区域(大门口、车间门口、集体宿舍区等)设置体温测量点,每位员工以及来访人员均须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测量,并做好登记。
2.加强疑似症状监测,对有疑似症状人员应主动报告。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对象时,应立即做好各项防护措施,就近送至发热门诊,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专业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3.做好人员密集区环境消毒。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受到污染时随时进行清洁消毒,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停止或减少使用中央空调,做好清洗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日须对厂区、车间、门厅、楼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食堂、集体宿舍、进出车辆等进行消毒(具体见附件)。
4.加强健康宣教。要求职工佩戴口罩,开展“手卫生”教育,各类场所配备洗手龙头、洗手液、抹手纸或干手机。倡导职工养成常洗手的好习惯。减少不必要的会议、聚餐等。食堂采用分餐进食,避免人员集中。
(六)发生疫情后防控工作
企业发生疫情后,在各区县市防控指挥部的调度指挥下,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做好处理。
(七)引用的防控方案如有更新,按照国家公布的`最新方案执行。
项目复工复产方案 篇10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部署和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要求,现就做好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和确保生产安全、防疫安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产复工时间规定
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和《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的要求,县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产复工(如省市有新规定,以新规定为准),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热、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县内所有工业企业申请复产复工的,必须履行相应报批手续。
二、企业复产复工条件
1、人员管控到位。企业提供《企业职工花名册》(涵盖高管、行政人员、生产人员、食堂、门卫、保洁工作人员等厂区内生产、生活的所有人员),复产复工人员中不能存有疫情隐患的五类人员(湖北籍,疫情发生以来、1月18日以后去过武汉等疫情严重区域的人员,春节期间与湖北等疫情严重区域人员接触过的人员,目前存在感冒、发热、咳嗽等症状及与已确诊或疑似人员有过任何接触的人员);物流运输企业需要提供详细的车辆及车辆驾驶人员信息。
2、物资储备到位。企业应提前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包括口罩、消毒液、红外线体温检测仪等防护用品,员工每人每天至少配备2个口罩,消毒防护物品主要是84液、酒精、双氧水等,应急物资储备必须满足5日以上的需求量。
3、防疫防控方案到位。企业须制定本公司防疫防控工作方案,明确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具体负责人,落实专人负责防疫防控工作,对生产经营区落实清洗消毒、员工佩戴口罩、返厂立即全身检查、进工厂及车间前体温测量、车间通风、分流就餐等措施。入厂后若发现员工出现如果出现乏力、发热、干咳等症状,必须立即隔离并第一时间向管委会报告。
4、日常管理到位。严格按照上级部署和企业《防疫防控方案》要求,及时建立人员及车辆进出登记台账,对厂区内包含食堂、宿舍及其他人流密集场所按要求进行杀毒处理,及时发放口罩并对使用过后的口罩进行无害化处理,保持车间通风,严禁员工大规模聚集,同时按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开展好相关工作。
5、宣传教育到位。企业要通过内部微信群、显示屏和广告栏宣传等多种方式,及时对员工开展国家发布的《公众预防指南》等防疫知识宣传教育,向员工宣传上级最新部署要求。
三、复产复工报批流程
企业具备基本条件后,向所在乡镇或县经开区提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审批表》、承诺书、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防疫防控方案、企业职工花名册;经乡镇或县经开区核验签字同意后,由县经信局报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防控指挥部批准。对未经批准擅自复工复产的企业,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罚。
四、企业复工复产后的要求
1、测量体温。所有企业出入人员务必测量体温,并做好登记,每天对全体员工进行体温测量不少于两次,对企业内可能出现的疫情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2、佩戴口罩。全体员工需全时佩戴口罩。
3、杀菌消毒。每日上班前、下班后均需对厂区内包括车间、电梯、食堂、会议室、宿舍等公共场所进行杀菌消毒处理,并建立消毒台账。
4、分散用餐。所有人员分散用餐,严禁在食堂集中就餐。
5、开窗通风。办公室、生产车间、宿舍、食堂等公共场所一律不得启用中央空调,保持开窗通风。
6、应急处置。一旦发现员工出现乏力、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疾病症状时,第一时间采取隔离并及时拨打120送往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治,最大限度减少突发疫情可能造成的危害。并第一时间报告给县经开区管委会或所在乡镇。
7、员工管理。加强员工教育,督促员工严格遵守利辛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管理规定。
8、日常登记。建立人员及车辆进出登记台账,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疫情排查和报送工作,严禁无关外来人员入内。
五、加强对工业企业复产复工的指导和服务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工业企业复产复工的组织,做到科学统筹、细致深入、安全有序。
(一)各乡镇、县经开区要针对2月10日起工业企业普遍复工提前分析研判形势,制定完善方案,建立工作体系,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筹备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二)有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保障服务,协助工业企业做好防疫措施落实和应急物资采购储备,统筹安排企业生产生活所需的交通、物流等,全力保障重点企业复产复工,确保全县工业企业平稳有序组织生产。
(三)县经信局要做好复产复工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和防疫工作的信息汇总,建立完善工作渠道收集并协调解决各类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项目复工复产方案 篇11
为全面深入落实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统一防控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规定,我项目部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的相关工作,特按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措施为指导,建立新型冠状病毒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处理机制,迅速开展施工现场防控传染病紧急情况的处置工作,及时采取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治疗,坚决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避免疫情在项目出现、扩散和蔓延。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和影响,有效、切实维护生命安全和秩序稳定。
二、目标任务
1、宣传和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2、打好提前仗,早作准备,早预防,及时部署相关工作和落实相关措施。
3、完善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传染病不在本工程传染。
5、严格控制新入场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并对外地进工地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送往定点医院,严禁在工地留宿,特别注意湖北省来青人员的检查。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全体工人的防护意识,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规范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突发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成立预防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与落实项目建筑地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4、现场封闭管理原则。各类工地施工作业、生活区域应与外界围挡隔离,不能围挡隔离的应设警戒。
5、“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原则。各类工地以项目部为单位,严格按照防控要求,对所有外来人员均实行严格准入管理,场内工作人员无特殊情况禁止对外流动。
四、组织领导
成立建筑工地传染病防控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公司分管领导:防控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及分工:
(1)宣传与教育:
(2)消毒与检查:
(3)联络与上报:
(4)急救电话:120
(5)其他成员:项目部其他人员、安保人员及各分包单位相关负责人
五、工作措施
1、项目部对外部进场人员实行严格准入制度,对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准予进入工地。
2、对工地内工作人员,建立健康监测和严格外出制度。每天两次对全部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发现发热特别是伴有咳嗽、咽喉疼痛等状况等身体异常人员,立即采取隔离、送医等应急处置。
3、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派发资料及宣传传染病的防控知识,加强工人个人卫生教育。教育工人饭前便后以及班后一定要洗手,注意个人卫生,使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
4、严格落实全员登记制度,对进出工地人员的姓名、籍贯、来去方向、交通方式及时间等信息实施真实、动态记录。工地大门值班人员严格登记管理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5、对配送材料、物资等外来人员,车辆进场后,车上人员不得出驾驶室,货物、物资由项目部安排工地内人员接收和装卸。
6、做好工地内人员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生活保障物资充裕。由专人外出采买,外出人员做好自身防护措施,出入时间、路线做好登记备案。
7、做好防范措施,门卫及办公室配备体温计,75%酒精,84消毒液,口罩等应急防范物品,保持施工现场、宿舍卫生及室内空气流通,落实环境消毒制度,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卫生管理、个人卫生防护和生活垃圾装袋清理,做好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孽生环境,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治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8、安排专人实施24小时值班和项目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通信畅通。
9、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完善传染病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分层管理,及时落实”。要做好与项目所在地街道、社区、居委会的配合工作,现场防控方案执行和每日疫情防控情况形成日报反馈到分公司。若出现疫情第一时间向XX市定点医院报告,同时上报分公司和相关政府主管部门。
六、应急措施
当工地出现“传染病”疫情预警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方案后,在第一时间采取如下措施:
1、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卫生部门报告。
2、对一般发热等病人的处理:
(1)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班。发热病人退热两天后,且无反复,凭医院的健康证明,才能回岗。
(2)在规定时间内将发热人数向相关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
3、对可疑病例的处理
(1)发热病人经医院认为有传染病疑似病例嫌疑的,项目部第一时间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对在工地发现病人和接触过的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进行隔离观察通知医院诊治。
(2)工地要对可疑病人所在寝室或活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与可疑病人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隔离观察。
(3)可疑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人员前往探望。
(4)工地应根据可疑病人活动的范围,在相应的范围内调整施工计划和安排。
4、对传染病人的处理
若“疑似病人”被医院正式确诊为传染病患者,项目部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要求是:
(1)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寝室及班组,等待卫生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理意见。
(2)疫点消毒。对工地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消毒必须严格按标准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3)疫情调查。工地应配合卫生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5、根据相关规定,出现因疫情原因需要部分或全部停工,按上级建委和卫生部门的通知精神执行。
6、准备一定数量的体温计和口罩等应急物资。
七、保障措施
项目部适当安排经费用于传染病疫情的宣传及防控工作,确保处理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八、责任追究
实行责任追究制。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班组长直接负责。全体管理人员必须把传染病的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工人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措施不当造成工地传染病疫情扩散传播或对施工人员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政治经济责任。
项目复工复产方案 篇12
一、有序实施复工复产
根据最新的防范区、管控区、封控区划分,建设工程按照“先防范区后管控区再封控区”和“先重点项目后一般项目”的原则,在保证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环保等措施到位的前提下,有序复工复产。
二、项目复工复产流程
从即日起,我市建设工程开(复)工应严格执行以下程序:
(一)参建单位认真自查。各项目参建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针对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的自查自纠,按照《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检查表》(附件1,以下简称《检查表》)进行自查,达到复工复产条件报属地审核批准,同时向监督机构提交复工复产检查表。
房屋市政工程:未开展节后复工的工程要同时按照《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节后开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邹建安字〔2022〕4号)要求。
(二)监督机构动态检查。收到复工复产检查表后,各主管
部门应及时对复工项目的疫情防控措施、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动态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跟踪整改问题隐患,对存在未开展自查自纠、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到岗、“危大工程”管控不到位等行为的,一律停工并依法处罚。道路交通、水利、电力、房屋建筑和市政等工程项目,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三、员工通行办法
复工企业员工凭各村(社区)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出具的通行证出行,原则上要求员工进行点对点出行,企业要严格做好监督。所有进场施工的人员实现集中居住管理。拟新进场的员工必须来自防范区,按照各村(社区)疫情防控要求出行,原则上要求员工进行点对点出行,用工企业要严格做好监督;复工复产前必须对全部员工进行摸底,包括原封闭在项目的'员工必须完成规定的核酸检测轮次、结果呈阴性;对于存在未进行核酸检测、密接、次密接、14天内前往过中高风险地区、健康码非绿码人员,不得安排其来项目进行报到。所有进场施工的人员实现集中居住管理,员工的食、宿、生产均要求在工地内封闭进行。
四、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要求
项目参建各方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要健全疫情防控组织领导,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做到定期核酸检测、员工健康管理、防护措施、应急物资、防疫知识培训“五到位”。重点落实以下要求:
(一)向属地镇街报告。建设工地所有返岗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属地镇街报告,服从镇街管理,配合登记、隔离等工作,取得属地镇街相关证明材料后方可返岗工作。
(二)关键岗位人员履职。项目经理以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项目疫情防控责任体系及相关责任岗位人员健全。
(三)落实“实名”管理。对进入工地的劳务人员、管理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全部纳入项目实名制管理平台,实行名单管理,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不得私招乱雇或使用零散工和无健康信息的劳务人员。符合进入条件的临时进入工地人员,应安排专人监护,做好进场登记,划定进场路线和作业区域,作业区域内其他作业人员严禁进入。所有人员要定期进行体温测试,生活、作业期间要佩戴口罩。
(四)严格供货车辆和人员管控。供货车辆要按照疫情管控要求取得“通行证”,外来货运车辆货物送达后司机不得下车,卸货后尽快驶离施工现场,对运输物资进行全面消毒处理。生活物资等运输应在门口消毒后交接,避免车辆和人员进入工地。其他车辆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五)要建立疫情防控档案。档案中应至少包括建筑工程开(复)工返场人员个人登记表(附件2)、进出场人员实名登记表(附件3)、防疫物资领用台账、进场人员专题教育记录、每日清洁消杀记录、疫情检查记录和体温检测记录等,档案整理应清晰完整具备可追溯性,应包括纸质及相应电子影像资料。
(六)集中居住管理。所有进场施工的人员实现集中居住管理,严格落实防疫措施。施工现场只设1个出入口,专人值守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记录和疫苗接种记录,并测量体温。加强食堂用餐管理,实行分餐制或送餐制,避免人员用餐聚集;加强宿舍区人员管理,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实行宿舍室长制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减少宿舍间人员聚集和流动。
(七)严格现场消杀。开展施工区域的密闭空间、办公室、生活区宿舍、厕所、盥洗区域、食堂、会议室、文体活动室等重点区域应保持卫生整洁,勤开窗、常通风并每天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消毒处理,做好消毒清理记录;现场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
(八)轨迹闭环管理。进场人员的生产、生活轨迹实行“两点一线”闭环管理,由建设单位牵头,施工单位统计填写《项目复工复产职工信息清单》(附件4),前期实行工地封闭管理,后期按照疫情政策,落实参建单位人员“点对点”上下班要求,缩小职工活动范围。每周至少开展一轮核酸检测,做好登记,每周末报送行业主管部门检测情况。
(九)防疫物资到位。
现场应根据管理及施工人员数量储备疫情防控物资,并根据使用情况及时补充。
1、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及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的储存量应满足施工现场总人数3-5天以上使用数量。
2、现场应配备满足需要的喷壶、喷雾器等消杀设备;生活区及办公区应设置洗手设施,配备洗手液;消毒液、酒精等消杀物品储备按照需进行消毒场所使用量计算,应满足3-5天以上使用量。
3、体温测试仪按照每50人/只配备,并存储足够数量的设备以备更换。
4、购置防护服、防护手套、护目镜、医疗器械等应急装备,有条件的企业可配备必要的医护人员,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准备。
5、在生活区、办公区增设医疗废物垃圾桶,标识“废弃口罩收集专用”,桶内套黄色医疗废物垃圾袋。
(十)严格异常情况应急处置。各施工项目如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时,应立即对现场实施封闭并停止施工,及时将情况上报所属镇街疫情管理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复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