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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援助方案

2025/01/22方案精选

文学网整理的就业援助方案(精选14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就业援助方案 篇1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残疾人联合会: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xx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x社部函[20xx]x号)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决定于元旦、春节期间,在全省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集中帮扶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创业,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不让一个困难群众掉队。

二、活动时间

20xx年1月5日至2月5日

三、援助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

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去产能中登记失业人员、长期停产停工企业职工、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等人员。

四、工作目标

实名登记建册。对辖区内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开展上门走访,精准认定、登记建册,做到人员底数清、技能水平清、就业需求清、就业情况清。

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辖区内就业援助对象开展送岗位、送培训、送服务、送政策等集中帮扶活动,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建立就业援助工作机制。通过摸清底数,及时掌握就业援助对象的就业情况、问题困难、意见诉求,进行动态跟踪帮扶,建立长效就业援助工作机制,为全年开展就业援助工作打好基础。

五、活动内容

(一)逐户调查,摸清底数。省、市就业服务与残联机构统筹指导,县(市、区)就业服务和残联机构组织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人员分片包干,深入街道(乡镇)、社区开展逐户走访登记,准确掌握其家庭情况、个人现状、就业意愿、困难问题,建立实名制台账,做到走访到户、登记到人、信息到库。(责任单位:县级人社部门社区就业服务机构、基层就业服务平台,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1月15日前)

(二)准确认定,因人施策。在入户调查的基础上,准确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实现信息化管理。根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需求,紧扣活动主题,有针对性地制定“一人一策”帮扶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援助内容、效果要求、时间节点,帮助就业困难群众尽快实现就业,不让一个困难群众掉队。(责任单位:各级人社,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1月20日前)

(三)多措并举,精准帮扶。活动期间,各地要广泛开展去产能下岗职工、高校毕业生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专题招聘活动,同时依托当地企业开展爱心帮扶,广泛征集适合就业困难人员的工作岗位,要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网络招聘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发岗位对接。各级就业服务机构要针对援助对象就业意愿,进行个性化职业指导,为其提供至少三次职业介绍,尤其对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实施“一对一”精准帮扶,要组织开展职业及创业技能培训,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要着力做好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于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要开发公益岗位实施托底安置。要加强各级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工作,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责任单位:各级人社部门人才服务、职业介绍、就业训练机构,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1月31日前)

(四)聚焦重点,强化指导。各地要对就业困难人员多、就业压力大的地区特别是资源枯竭城市、独立工矿区、去产能企业集中地区等,要派出专门工作队、服务队,深入基层一线,强化工作指导,切实帮助解决困难问题。对因去产能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符合失业保险条件的,落实失业保险待遇。(责任单位:各级人社部门就业处(科)、就业服务机构,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2月5日)

(五)加强回访,务求实效。各级人社、残联部门要强化跟踪问效,通过实地检查、随机抽查、集中督查等方式,对就业援助对象实现逐一回访。各级领导要带头开展回访援助对象,听取反馈意见,提升就业质量和稳定性。对援助效果不理想的,要及时找准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加强政策倾斜与资金保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区域性失业风险。(责任单位:各级人社、残联部门。

完成时限:2月5日前)

(六)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通过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报道就业援助月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就业援助社会氛围。根据就业援助对象需求,加大就业创业政策的宣传力度,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帮助辖区居民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知晓就业扶持政策、经办机构和申报程序,让用人单位了解各项优惠政策与具体办理流程,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就业困难人员都能依法依规享受政策。(责任单位:各级人社部门就业服务机构,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2月5日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就业援助工作是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开展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将此项工作列入本地本部门绩效目标考核体系。“两节”期间,各地要把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作为全省人社、残联系统一项重要工作摆到突出位置,作为为困难群众送温暖和解决困难群众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重要举措。各地要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上下联动、部门协同,扎实推动各项活动的开展。省本级成立河北省就业援助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办公室设在省就业服务局社区就业处,负责全省就业援助工作的组织和工作指导。

(二)创新工作方式。各地要充分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做到信息一体化管理、数据集中化运用,随时监控就业援助工作的实施效果,及时跟进就业援助措施,并做好对接全省就业援助工作信息化管理软件的前期准备工作。要结合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最大限度发挥基层就业服务平台贴近群众的优势,坚持问题导向,实施就业援助精准帮扶。要细化实化就业援助工作方案,任务上墙,销号推进,确保方案落地见效。

(三)认真总结上报。要注重总结重点区域、特殊困难人群中开展就业援助工作的亮点方法,实施“以点带面”,突出活动实效。对活动中取得的新经验、新亮点、新举措要及时总结上报,省就业援助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通报推广。

就业援助方案 篇2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服务保民生、兜底线、救急难,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关于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xx〕92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集中为就业困难人员送岗位、送服务、送政策、送温暖,帮扶一批困难人员就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援助暖民心,就业解民忧

二、活动时间

20xx年8月—10月

三、重点援助对象

(一)失业1年以上、大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身有残疾的登记失业人员;

(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身有残疾、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三)经认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四、活动目标

(一)底数更精准。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能够及时发现认定,获得联系对接,实现援助对象基本信息、就业状态、就业意愿、服务需求基本掌握、动态管理。

(二)帮扶更有效。就业援助政策和服务知晓度、可及性明显提升,未就业援助对象尽快就业创业或投入到就业准备活动中,已就业援助对象就业稳定性进一步增强。

(三)温暖进万家。就业援助机制健全完善,就业援助成效巩固拓展,关心关爱就业困难人员的工作合力不断凝聚,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五、具体措施

(一)健全援助工作台账。各镇街、社区(村)通过对登记失业人员、重点群体与低保家庭、持证残疾人数据比对,梳理年龄、失业时长等基本信息,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认定为援助对象。同时,充分结合《关于加强北辰区充分就业社区、充分就业村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推动失业登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帮扶与援助对象认定协同办理。健全援助工作台账,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状态清、就业意愿清、服务需求清。

(二)收集援助岗位信息。依托区、镇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收集一批疫情防控、生活保供、交通物流等重点企业及中小微企业急需紧缺岗位;依托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责任感强的各类企业提供一批知识型、技术型等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开发一批门槛低、有保障的社区服务型岗位。

(三)制定就业援助计划。区人社局指导镇街、社区为援助对象制定“一人一策”援助计划,对有就业需求的,明确求职路径,开展针对性岗位推荐;对有创业需求的,明确创业方向,提供创业服务;对有培训需求的,明确培训目标,提供适合的培训信息;对有见习需求的,匹配专业方向,提供精准的见习岗位信息。

(四)组织系列送岗活动。筛选适合援助对象的岗位信息,通过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方式“点对点”定向推送;运用直播带岗、云招聘等线上服务模式,组织援助对象积极参加招聘活动;结合疫情防控形势,适时举办线下专场招聘活动。

(五)加快援助政策落实。通过对接市场监管部门、大数据信息化平台筛选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和用人单位,精准推送就业援助政策,对能够通过信息比对核实的,直接兑现各项补贴,推动涉企政策和涉援助对象政策打包办理。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托底安置,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六)强化基本生活保障。对参加失业保险的援助对象按规定兑现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等失业保险待遇,对基本生活出现暂时性、阶段性困难的未参加失业保险、未纳入低保的援助对象按规定实施临时救助。鼓励低保家庭援助对象积极就业,对可能因就业导致收入超出低保标准的,实施低保待遇渐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和区残联要高度重视活动开展,带着对困难群众的深厚感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活动务实高效。要加强配合、协同推进,明确目标责任,细化具体举措。区、镇街、社区(村)三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及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凝聚各方广泛参与、共同推进的工作合力。

(二)健全援助机制。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坚持日常援助与集中援助相结合,健全就业援助长效机制,构建及时发现、优先服务、分类帮扶、动态管理工作机制,力争对就业困难人员发现一人、认定一人、帮扶一人。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镇街、各部门要积极开展就业援助政策和服务专项宣传,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提供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大力宣传困难人员自主就业、自主创业和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的典型事迹,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就业援助工作。

就业援助方案 篇3

市政府将就业创业援助工程列为20xx年政府30件为民办实事之一。现根据市政府《关于下达20xx年度为民办实事任务的通知》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1、扶持创业600人,带动就业6000人;

2、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00万元;

3、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550人,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4、农村零转移家庭动态清零。

二、工作措施

(一)大力开展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落实创业政策,开展创业培训,建好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努力营造支持创业的环境。以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为龙头,为有创业意愿的城乡劳动者提供创业培训、项目推介、开业指导、创业实训以及项目融资等“一条龙”服务。重点开展创业培训工作:

⑴开展创业观念宣传。与镇、街道社区、行业系统密切合作,宣传SYB创业培训项目、培训效果、创业优惠政策和创业典型,鼓励、吸引劳动者参加培训。

⑵扎实开展SYB创业培训。充分发挥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市就业创业综合培训基地的示范作用,对有意愿有能力创业的劳动者,组织参加SYB创业培训,进一步提升他们的创业理念和创业能力,帮助他们走向创业成功之路。

⑶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分类型、分地域培训。市区内由镇及各街道劳动保障所按要求组织推荐学员,集中在市就业创业综合培训基地培训。各镇由镇劳动保障所组织推荐学员,人口多的镇保证推荐不少于50名学员,一般镇保证推荐不少于30名学员,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送教到镇,确保20xx年“一镇一班”。与团市委、市妇联、人才中心联合组织创业培训“青年班”、“巾帼班”和“大学生班”,力争创业培训立体式、多层次、全覆盖。

⑷争创省级创业培训示范基地。建立集项目开发、专家咨询、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小额贷款为一体的工作服务模式,建立创业成果展示室,培植创业典型,举办创业超市,帮助扶持劳动者成功创业,为全省创业培训和创业促进就业工作提供示范和样板。

⑸建立监督评估制度。建立健全以学员满意度、培训合格率、开业成功率、稳定经营率和带动就业率为指标的创业培训效果评估体系。

(二)以小额担保贷款为动力扶持创业和自谋职业。小额担保贷款优先发放给初次创业人员以及吸纳失业人员较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全年按序时进度,每月不少于发放35万元,争取在10月份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⑴将400万元目标任务主要分解下达到台城各街道劳动保障所,并定期公布进度。

⑵积极与财政局协调,争取近期将确定增加的50万元担保基金运作到位。

⑶加强联系和沟通。经常保持与市财政局、市人行和市信用联社的工作联系和沟通,及时处理特殊情况。

⑷加强优质服务,缩短办理时间,原公布承诺的贷款一周办结时间,现要做到符合条件手续齐全的三日内办结。贴息审批由原来的半年办理一次,调整为一季办理一次。

(三)对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加大再就业援助力度。

(1)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用街道社区宣传栏、《日报》“再就业之窗”等宣传阵地,向社区居民宣传相关就业优惠政策。

(2)将全年就业困难人员550人就业目标任务分解到台城各街道劳动保障所,将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再就业作为街道劳动保障所的工作重点逐月推进,并按季公布序时进度。

(3)组织各街道劳动保障所、站对辖区内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认真的调查摸底,健全基础台账并录入数据库管理;市劳动就业中心对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零就业家庭进行严格界定。

(4)5—6月份,开发和采集适合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4050”人员的`岗位后,采取劳动力市场优先推荐就业和专场招聘双向选择洽谈会的办法,全力援助其再就业,并跟踪落实就业情况;各街道劳动保障所、站对经认定的零就业家庭要采取各种措施,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做到当月发生,一个月内动态清零。

(5)做好经费保障工作。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所、站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所需的工作经费由市财政局在再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标准和拨付办法仍按文件精神执行。

(四)做好农村零转移家庭的帮扶工作。

(1)做好调查摸底。依托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对全市农村人口进行调查摸底,详细记录零转移家庭的基本情况,为零转移家庭建档立册,并建立信息资源库。

(2)抓好技能培训。着力提升农村零转移家庭劳动力就业能力素质,积极组织零转移家庭成员参加减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并做到培训一人、鉴定一人,努力使零转移家庭成员掌握1门以上实用技能,有效地提升其转移就业能力。

(3)实施专项援助。发挥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作用,为零转移家庭提供即时服务。由全市各镇、村劳动保障所、站安排专人负责帮扶工作,制定具体的援助工作计划,做好农村困难家庭劳动力的调查登记、技能培训、就业推介和跟踪管理等服务工作,建立台账,保证农村零转移家庭动态清零。

三、时间要求

以上工作从20xx年3月1日起组织实施,到20xx年12月底全面完成。

四、责任单位

以上工作由市劳动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市劳动就业中心及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具体负责。

就业援助方案 篇4

一、援助对象

1城镇零就业家庭是指在城镇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适龄劳动力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家庭。不包括下列情形:

1家庭成员中已办理了单位内部退养手续的

2家庭成员中1年内从事有报酬的劳动连续时间超过6个月的

3家庭有其他收入且月均收入超过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

二、工作目标

2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属地管理原则,建立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制度,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至少有1人实现稳定就业。今年要确保已认定的零就业家庭中至少有1人实现就业,对新产生的零就业家庭,3个月内保证至少1人实现就业。

稳定就业的标准:被用人单位招聘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人员正式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月均收入达到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灵活就业人员,月均收入达到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就业的标准:连续三个月工资收入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零就业家庭成员连续3次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就业安置的可视为无就业愿望,不再列为就业援助对象。

三、援助程序

4对辖区内的零就业家庭进行调查认定,建立台帐,实行动态管理。零就业家庭的认定,实行家庭申报、社区核实公示、街道(乡镇)审核,县(区)劳动保障部门确认,报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查备案,没有《再就业优惠证》零就业家庭,县(区)劳动保障部门可为其中1人发放《再就业优惠证》并纳入统一管理。对已领取和新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要加注零就业家庭标记。

5各县(区)政府要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其工资应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已安排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要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其中:个人承担20%用人单位承担40%政府补贴40%政府补贴40%养老金和按全省最低工资标准25%确定的岗位补贴就业再就业经费中支付,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6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吸纳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的也要比照公益性岗位给予相应的岗位补贴,对符合社保补贴条件的要落实相应的社会保险补贴。

7对实现就业的零就业家庭成员要做好跟踪服务,解掌握就业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其就业的`稳定性。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四、援助措施

8进一步拓宽公益性岗位范围。各县(区)要按照社区开发、就近安置的原则,继续做好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园林绿化、行政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等社会公共管理服务岗位开发的基础上结合本县(区)实际,有组织地开发社区老年人护理、托老托幼、社区医疗、福利院、敬老院、家庭小饭桌、家庭护理、小学生接送、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家政服务等各种社区便民利民服务岗位多渠道安置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

各机关、群众团体和国有企业至少要开发1个公益性岗位,帮助零就业家庭实现稳定就业。零就业家庭中的大龄就业对象优先安排到公益性岗位就业;女性和单亲家庭成员,由各县区)妇联、工会组织积极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帮助就业;对青壮年成员通过组织劳务输出,实现转移就业。

9积极开展零就业家庭创业促就业活动。各县(区)社会保障部门要对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条件的零就业家庭,积极开展政策咨询、开业指导、项目开发和推介、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劳务派遣、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重点做好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增强就业和创业能力。对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而资金不足的

个人贷款额度在5万元左右,小企业贷款额度不超过100万元且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要积极给予贷款支持。对自主创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零就业家庭,帮助提供贷款反担保,落实启动资金。

10积极开展献爱心活动。各县(区)要建立社区帮扶联系点,解决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全社会开展对零就业家庭献爱心、奉真情、促就业活动。鼓励和提倡党员干部和零就业家庭结对子,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五、组织领导

11建立目标考核制度。市政府将就业援助工作列入就业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各县(区)政府要分解目标,层层落实责任,对援助工作负总责,确保零就业家庭援助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对各县(区)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情况,市政府将定期不定期地予以通报,对工作突出的将予以表彰。

12明确工作责任。市县(区)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援助工作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劳动保障部门要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完善落实扶持政策,认真做好零就业家庭的审核认定等基础性工作,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活动,及时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负责援助工作的具体实施;

财政部门要为持《再就业优惠证》零就业家庭按规定落实就业补助政策,及时拨付各项补贴资金;

建设部门要统筹解决好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人员的经营场地问题,引导物业管理、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劳动密集型行业优先安置零就业家庭成员;

工商部门要积极鼓励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促进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和再就业。对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之外的经营单位一律开放,允许自主经营,不得在法律和行政法规之外设置任何注册登记的前置条件。要增强服务意识,设立专门窗口,开辟绿色通道,为零就业家庭自谋职业、申办个体工商户提供相关法律政策和信息咨询服务;

税务部门要积极贯彻落实各项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及时发现和解决税收减免中的有关问题,确保各项税收扶持政策落到实处;

物价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针对零就业家庭的各类乱收费行为,保证收费减免和价格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从事个体经营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参照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扶持政策的有关规定,免收管理费、证照类、登记类的各项事业性收费,减收鉴定、医疗、公路、教育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中介、交通等经营服务性收费,并对用水、用电、供暖实行优惠;

工会组织要协助政府认真做好零就业家庭的就业再就业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多渠道提供就业信息,千方百计为零就业家庭中的4050人员、伤残人员和困难职工遗属创造就业机会,提供就业援助;

妇联组织要利用组织网络健全的优势,发挥社区组织的作用,配合劳动保障部门摸清所在地零就业家庭基本状况并建立档案。对零就业家庭的失辍学儿童,实施春蕾计划救助其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13加大宣传力度。各新闻媒体对就业援助要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切实做到让每一个零就业家庭和成员都了解和掌握各项援助政策措施,积极参与就业再就业活动。

14建立举报监督制度。各县(区)政府要设立零就业家庭援助公开电话,并在主要媒体、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劳动保障网站上公布,畅通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的求助投诉渠道。各社区要将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情况定期在社区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就业援助方案 篇5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市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集中为就业困难人员送岗位、送服务、送政策、送温暖,帮扶一批困难人员就业,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关于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xx〕9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

援助暖民心就业解民忧。

二、活动时间

20xx年8-10月。

三、重点援助对象

(一)失业1年以上、大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身有残疾的登记失业人员;

(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身有残疾、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三)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四、活动目标

(一)底数更精准。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能够及时发现认定,获得联系对接,实现援助对象基本信息、就业状态、就业意愿、服务需求基本掌握、动态管理。

(二)帮扶更有效。就业援助政策和服务知晓度、可及性明显提升,未就业援助对象尽快就业创业或投入到就业准备活动中,已就业援助对象就业稳定性进一步增强。

(三)温暖进万家。就业援助机制健全完善,就业援助成效巩固拓展,关心关爱就业困难人员的工作合力不断凝聚、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五、主要措施

(一)健全援助工作台账。开展登记失业人员、重点群体与低保家庭、持证残疾人数据比对,梳理年龄、失业时长等基本信息,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认定为援助对象,做好数据统计。组织联系对接、情况摸底,动态掌握援助对象基本情况,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状态清、就业意愿清、服务需求清。

(二)收集援助岗位信息。依托街道、社区等基层平台,收集一批便民商业、物业管理、家政服务、保洁保绿、基层协管等社区岗位、灵活就业岗位。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收集一批疫情防控、生活保供、交通物流等重点企业及中小微企业急需紧缺岗位。依托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责任感强的大中型企业,提供一批知识型、技术型等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设立一批低门槛、有保障的爱心岗位,开发一批安排残疾人的按比例就业岗位。

(三)制定分类援助计划。组织职业指导师、创业培训师等专业力量,为援助对象开展个性化职业指导,制定“一人一策”援助计划,确定差异化帮扶举措。对有就业需求的,明确求职路径,开展针对性岗位推荐;对有创业需求的,明确创业方向,提供创业服务;对有培训需求的,明确培训目标,提供适合的.培训信息;对就业意愿不强的,开展心理疏导,组织职业体验,帮助提振信心,引导积极就业。

(四)组织系列送岗活动。筛选适合援助对象的岗位信息,通过短信、微信、APP等方式“点对点”定向推送。搭建招聘流动平台,开出“就业大篷车” 、设立“就业驿站”,送岗位进社区、进家门。运用直播带岗、云招聘等线上服务模式,举办小规模、专业化、高频次线下专场招聘会,组织援助对象积极参加招聘活动。

(五)加快援助政策落实。筛选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和用人单位,精准推送落实援助政策。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实施托底安置,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六)强化基本生活保障。开展援助对象与参保人员、低保家庭数据共享比对,为参加失业保险的援助对象按规定兑现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等失业保险待遇,为具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未享受低保和低保边缘户(原低收入家庭)、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未参加失业保险、已登记失业的符合我市享受救助财产标准援助对象,按照临时救助急难型程序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金。鼓励低保家庭援助对象积极就业,对就业后家庭人均收入超出低保标准的,可以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救助渐退期。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人社、民政部门和残联组织要高度重视活动开展,带着对困难群众的深厚感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活动务实高效。要加强配合,协同推进,区人社部门牵头抓紧制定本区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举措,优先保障就业援助工作政策和资金需要。要充分发挥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街道社区平台和社会组织作用,凝聚各方广泛参与、共同推进的工作合力。

(二)健全援助机制。各区要以此次集中活动为契机,坚持日常援助与集中援助相结合,健全就业援助长效工作机制,对就业困难人员做到及时发现、优先服务、分类帮扶、动态管理,力争发现一人、认定一人、帮扶一人。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区要开展就业援助政策和服务专项宣传,运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提供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要大力宣传困难人员自主就业、自主创业和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的典型事迹,集中宣传就业援助工作中的特色做法和鲜活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就业援助工作。

活动期间,各区要及时报送活动进展及成效,相关工作信息、图文影像、新闻线索及时发至指定邮箱。活动结束后,各区要全面总结任务完成情况、主要数据、典型案例、意见建议,有关总结报告情况请于11月2日前分别报送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残联。活动统计表请分别于8月30日、9月29日、10月30日报送当月数据。

就业援助方案 篇6

各乡镇、街道、城区民生保障服务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及省劳动保障厅有关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文件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切实改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环境,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推进统筹城乡就业工作,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步伐。我县现决定举办“春风行动”活动,请各乡镇、街道、城区民生保障服务中心中心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以人文本理念,加快落实好此项活动。

按照劳动保障部统一部署,我社区从20xx年2月1日到3月底,组织开展以进城农民工为主题的'“春风行动”,现制定本活动计划与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进城求职期间,在我社区将得到免费职业介绍服务;

(二)在城市就业期间,能够在社区得到职业培训信息和劳动维权帮助;

(三)有培训意愿的进城务工人员能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享受培训补贴政策;

二、活动时间

(一)制定工作方案(20xx年2月1日)

(二)宣传发动(20xx年2月1日—2月10日)

(三)组织实施(20xx年2月10日—3月底)

三、针对对象

(一)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特别是失地农民。

(二)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

四、活动内容

(一)免费发放“春风卡”、农民工法律知识宣传手册和其它相关的宣传资料,方便农村劳动者进城求职就业。

(二)组织免费专场招聘会,帮助进城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实现供需直接见面。

(三)全面推进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的实施,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和培训质量。

五、步骤安排

(一)第一阶段

开展宣传活动,积极宣传“春风行动”活动意义,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的劳动者发放宣传资料。

(二)第二阶段

1、开展农村劳动者市场情况调查。社保干事对乡属各企业进行用工信息调查,

2、开展走访入户工作,对农村劳动力进行调查摸底。确定就业困难家庭援助对象(有劳动能力及有就业愿望的人员)。

(三)第三阶段

1、开展“送岗位、送政策、送培训”走村入户工作,组织就业困难人员参加“春风行动”专场招聘会活动。

2、4月中旬举办“春季用工招聘会”,社保干事负责组织本村农村富余劳动力、准备进城务工劳动者参加此次招聘会。

就业援助方案 篇7

一、服务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以及因企业关闭、停产或裁员而失去工作的城镇新失业人员,重点是其中新出现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

二、工作目标

1、使每一个新出现的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能够及时在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并得到就业援助;

2、帮助登记的就业困难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企业吸纳、公益性岗位安置或灵活就业等方式实现就业;

3、保证每一个零就业家庭在规定时间内至少一人实现就业;

4、帮助符合条件人员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

三、活动要求

各县、区要在进一步加强日常就业援助工作的同时,更多地开发公益性岗位,并及时掌握本地区企业裁减人员的情况,将因企业关闭停产或裁员而失去工作的城镇新失业人员及时纳入服务范围。

春节前,要依托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普遍开展一次入户家访活动,建立健全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登记认定制度和“一对一帮扶”援助制度。春节后,要重点结合本县、区受世界经济金融危机影响的具体情况,针对城镇新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的特点和就业需求,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组织开展相应的职业培训、创业服务和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并在不同时期有针对性地安排相应的'专项服务活动。

各县、区要认真总结开展再就业援助系列活动的情况,形成长效机制。

四、活动安排

1、继续深入宣传《就业促进法》和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各县、区要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采取专题宣传等多种方式,通过设立政策咨询服务点、开通政策咨询电话和召开下岗失业人员座谈会等方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国家促进就业的经济社会政策、公平就业的原则、对劳动者提供公共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和对困难群体实行就业援助的具体措施。同时,广泛宣传就业援助活动内容,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良好氛围。

2、依托20__年1月10日至16日,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委共同组织开展的“就业援助周”活动,通过开展入户家访掌握就业困难人员情况,制定计划开展“一对一”重点援助,切实帮助一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实现就业再就业,并落实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3、“逐户家访”活动。春节前,要依托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普遍开展一次入户家访活动,摸清情况,把握需求,及时将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纳入失业登记范围,列出明确的援助对象清册和服务任务内容清单,对其中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及时纳入援助范围,提供重点帮扶。

4、“一对一帮扶”活动。对急需就业的援助对象,要通过购买公益性岗位稳定一批,开发社区服务性岗位吸纳一批,与辖区单位共创岗位安置一批,发挥再就业政策作用扶持一批等具体措施,切实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重点摸清尚未就业的就业困难对象与“零就业家庭”人员和尚未充分享受就业优惠政策人员的具体数目和实际情况,为每一位援助对象制定一份有针对性援助计划,开展一对一帮扶的援助制度,根据家庭情况,实施分类援助,确保有就业需求的零就业家庭中至少有一人就业。

5、“就业能力提升”活动。组织有培训意愿的困难人员参加享受补贴的职业培训。提升就业能力,实现素质就业。要积极开展针对性较强的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提高援助对象的素质和就业能力,促进援助对象再就业,努力做到促进就业与稳定就业相互依托,素质就业与开发岗位同时并举。对其中的就业转失业人员,按有关政策从失业保险金中列支相关培训经费;对于就业困难人员,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培训补贴经费。

6、“创业一条龙服务”活动。为有创业意愿的困难人员提供“一条龙”创业服务,全面落实市场准入、场地安排、收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扶持政策。

7、“零就业家庭专项援助”活动。促进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以创建充分就业社区为抓手,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的功能,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在援助周期间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零就业家庭动态管理和动态援助制度。努力实现本地区零就业家庭的动态清零。

8、“公益岗位助残就业”活动。发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作用,通过重点开发社区服务业和社区残疾人事务工作等适合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公益岗位,帮助一户多残、零就业残疾家庭和重残无业等就业困难残疾人员实现就业,并落实岗位补贴政策。

9、“残疾人网络创业”活动。依托中国残疾人信息无障碍技术系统、残疾人电子商务网络企业计划和盲人万人远程网络培训计划等业务平台,组织有创业意愿的残疾人参加免费培训,提供技术和设备支持,帮助各类残疾人尤其是盲人在网络创业中实现就业。

10、请各县、区安排专人负责做好上报《20__年就业援助系列活动统计报表》(以下简称系列统计报表)工作,《系列统计报表》按季度上报,统计截止时间为每季度末的25日,上报时间为每季度末28日前。

就业援助方案 篇8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xx〕92号)要求,组织开展好我省就业援助“暖心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xx年8-10月,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围绕“援助暖民心 就业解民忧”主题,以三类群体(即失业1年以上、大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身有残疾的登记失业人员,脱贫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身有残疾、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经认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为重点援助对象,从建立台帐、优化服务、提升培训、落实政策、宣传引导等方面综合施策,更加精准掌握援助对象底数和实际需求,通过送岗位、送服务、送政策、送温暖,集中帮扶一批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二、主要任务

(一)摸清底数情况,健全信息台帐。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残联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对接,开展登记失业人员、重点群体与低保家庭、持证残疾人数据比对,梳理年龄、失业时长等基本信息,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认定为援助对象,并在数据库中作出专门标识。推动失业登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管理与援助对象认定协同办理。组织开展入户调查、联系对接、情况摸底等工作,动态掌握援助对象基本情况,建立健全实名信息台帐,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状态清、就业意愿清、服务需求清。

(二)实施分类帮扶,提供精准服务。持续深入开展“职业指导下基层”活动,组织职业指导师、创业培训师等专业力量,到街道、社区定期开展坐诊服务,为援助对象开展个性化职业指导,制定“一人一策”援助计划,确定差异化帮扶举措。对有就业需求的,明确求职路径,开展针对性岗位推荐;对有创业需求的,明确创业方向,提供创业服务;对有培训需求的,明确培训目标,结合“南粤家政”“农村电商”等重大工程相关培训项目,提供适合的培训信息;对就业意愿不强的,开展心理疏导,组织职业体验,帮助提振信心,引导积极就业。

(三)多方组织发动,收集适合岗位。积极发挥基层服务机构(平台)作用,多渠道收集援助岗位信息。依托街道、社区等基层平台,收集一批便民商业、物业管理、家政服务、保洁保绿、基层协管等城乡社区岗位、灵活就业岗位。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收集一批疫情防控、生活保供、交通物流等重点企业及中小微企业急需紧缺岗位。发动本地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责任感强的大中型企业,提供一批知识型、技术型等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设立一批低门槛、有保障的爱心岗位,开发一批安排残疾人的按比例就业岗位。

(四)灵活形式送岗,促进供求对接。结合本地实际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以便民利民为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系列送岗活动,促进供求精准匹配对接。筛选适合援助对象的岗位信息,通过短信、微信、APP等方式“点对点”定向推送。采取“互联网+”就业服务模式,组织开展直播带岗、云招聘等线上活动,或举办小规模、专业化、高频次线下专场招聘会,组织援助对象积极参加。搭建“就业驿站”“就业大篷车”“流动招聘车”等便民招聘平台,把岗位送进社区、送到家门口。有条件的地区可利用公共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大厅设立援助对象服务专区,集中发布适合的岗位信息。

(五)落实援助政策,强化兜底帮扶。开展援助对象与参保人员、低保家庭数据共享比对,为参加失业保险的援助对象按规定兑现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等失业保险待遇,为基本生活出现暂时性、阶段性困难的未参加失业保险、未纳入低保的援助对象按规定实施临时救助。鼓励低保家庭援助对象积极就业,对可能因就业导致收入超出低保标准的,实施低保待遇渐退。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实施托底安置,并根据需要及时开发一批临时性公益性岗位。通过数据比对等方式筛选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和用人单位,精准推送援助政策,对能够通过信息比对核实的,直接兑现各项补贴,推动涉企政策和涉援助对象政策打包办理。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坚持以人为本,细化具体举措,优先保障就业援助工作政策和资金需要,确保活动务实高效。要充分发挥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街道社区平台和社会组织作用,强化工作合力。

(二)同步启动实施。就业援助“暖心活动”定于8月1日在全省上下同步启动。各地要提前谋划,在8月1日以适当方式(包括现场招聘、云招聘、直播带岗、主题宣传、走访慰问、送岗上门等方式)启动活动,并拍摄相关图片和视频影像。各地也可结合本地实际,提前组织开展有关活动。

(三)做好安全防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要求,安全有序举办线下援助服务活动,制定活动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同时,对要发布、推送的岗位信息加强核查,确保信息真实、有效且无就业歧视问题。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运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有关援助政策、援助事项、服务渠道、活动安排,大力宣传困难人员自主就业、自主创业和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的典型事迹,集中宣传就业援助工作中的特色做法和鲜活经验,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就业援助工作。

(五)及时报送情况。活动期间,各地要及时报送活动进展及成效,相关工作信息、图文影像、新闻线索即时发至指定邮箱。活动结束后,要全面总结任务完成情况、主要数据、典型案例、意见建议,有关情况总结报告请于11月8日前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残联。活动统计表请分别于8月30日、9月29日、10月30日报送当月数据。

就业援助方案 篇9

为做好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关系群众冷暖,关系民生底线。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全省稳就业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xx〕753号)文件要求,我市将于本月起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专项活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援助暖民心,就业解民忧

二、活动时间

20xx年8月—10月

三、援助对象

(一)“4050”人员:女性满40周岁及以上、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

(二)“零就业”家庭成员:城市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家庭成员。

(三)长期失业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

(四)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高校毕业生。

(五)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含高等特教学院全日制本专科残疾人毕业生)。

四、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走访服务对象,摸清就业现状底数,开展集中帮扶等系列活动,帮助服务对象了解就业援助政策措施、掌握申请就业服务方法流程,使其中有就业需求的都能得到就业服务、符合条件的都能享受就业援助政策,做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让未就业援助对象尽快就业创业或投入到就业准备活动中,进一步增强就业援助对象的稳定性。健全完善就业机制,巩固拓展援助成效,关心关爱就业困难人员的工作合力不断凝聚,让就业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活动内容

(一)摸清底数,建立帮扶清单

各县(市、区)要通过上门入户,全面掌握人员构成情况、就业意愿、专业技能等,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状态清、就业意愿清、服务需求清,为精准帮扶提供数据支撑。通过开展失业人员登记、重点群体与低保家庭、持证残疾人数据比对,梳理年龄、失业时长等基本信息,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做到“应认尽认”。制定帮扶清单,实施“一人一策”援助计划。

(二)挖掘岗位,拓宽就业渠道

各县(市、区)要深入各用人单位,广泛收集适合服务对象的就业岗位信息,建立岗位信息库,为实施就业援助做好准备。依托社区、乡村开发收集一批便民服务岗位,方便困难群众就近就业。动员辖区内经营业绩好、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开发对技能、学历、年龄不作特别要求的岗位,拓展困难群众就业渠道。面向确实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的困难群众,开发一批低门槛、有保障的“爱心岗位”。

(三)分门别类,实施精准服务

各县(市、区)要针对就业困难群体的特点,围绕困难群众的不同就业需求,精准施策。对就业意愿不足的,利用微信公众号、APP等点对点渠道,推送政策宣讲和职业指导,帮助提振信心,合理规划求职方向;对有培训需求的,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信息,推荐培训项目;对有就业意愿的,对照帮扶清单和岗位信息库,提供适合的岗位信息;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用人单位,落实就业援助各项补贴政策,鼓励困难群众灵活就业、自主创业,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困难群众就业。落实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鼓励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安排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提高政治站位,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工作保障和组织实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要加强配合,协同推进,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举措,优先保障就业援助工作政策和资金需要。要充分发挥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街道社区平台和社会组织作用,凝聚各方广泛参与、共同推进。活动期间,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合理安排活动进展,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要求,消除隐患,防范风险。

(二)广泛开展宣传,突出工作重点

各县(市、区)要利用微信公众平台、新媒体等媒介,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在现有的企业微信群、求职招聘群中及时推送消息,进行政策宣传,进一步扩大活动影响力。要大力宣传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就业、自主创业和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的'典型事迹,集中宣传就业援助工作中的特色做法和鲜活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就业援助工作。

(三)及时总结报送,建立长效机制活动期间,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工作制度。各县(市、区)要指定专人负责统计汇总,上报活动有关情况,做到随时开展、随时报送,做好现场图片、影音资料、新闻线索等资料的留存。市局每个月对各县(市、区)活动组织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各县(市、区)于8月25日前将实施方案和《20xx年就业援助“暖心活动”联络信息表》上报市局就业促进科,并于每周五报送《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情况统计表(周调度)》。

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先进经验,查找问题不足,形成活动总结,包括工作开展情况、活动效果、相关数据、典型案例、意见建议等,于20xx年10月28日前将书面总结报送太原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就业援助方案 篇10

一、主题:

就业援助你我他,真情相助渡难关

二、内容:

1、登记认定援助对象。2、开展入户调查家访。3、提供即时岗位援助。4、落实就业扶持政策。5、实施后续跟踪服务。6、开展主题日活动:xxxx主题日

三、时间:

20xx年x月x日 - x月xx日 。

四、地点:

区劳动力资源市场,辖区各街道、社区

五、形式:

1、媒体、海报宣传。

2、设立街道、社区咨询点。

3、入户调查、登记。

4、举办专题活动日,开展招聘会。

六、要求:

1、本次活动中,各单位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配合各部门工作。

2、无论在户外宣传或入户调查均要求配带工作证。

3、入户调查、接待咨询群众要求礼貌用语,态度和蔼。

4、认定援助对象认真、仔细。登记造册内容详细具体,不得虚报、假报,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七、实施步骤:

组织、准备、开展、总结

第一阶段组织阶段

1、联系有关新闻媒体:

(1)提供资料,在活动期间,宣传就业援助周活动、宣传就业再就业政策。

(2)确定xx号主题活动日,xx日、xx日入户家访的跟踪报道。

(3)制作就业援助周专栏,确定xx日嘉宾现场咨询答疑时间、人选。

2、通知各街道、社区做好对辖区所有就业援助对象统计工作的准备。确定各街道、社区定点宣传的地点。配合我局落实主题日的活动地点,不少于x处。

3、会同相关部门落实海报、宣传单、咨询点在交通站点、主要街道的粘贴、发放、摆放事宜。

4、联系辖区企业,落实岗位、公益性岗位。

5、会同局有关处室抓紧落实技能培训点设置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准备阶段

1、确定主题活动日:xxxx主题日。时间: x月xx日

主题活动日主会场:区劳动力资源市场。

分会场所在街道、社区。

2、确定媒体专栏嘉宾以及家访跟踪报道具体时间(xx日)、专题活动日(xx日)的.跟踪报道。

3、海报、悬幅、宣传板:海报、宣传板内容为就业再就业、劳动法等政策。悬幅内容为莲湖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名称。

4、各种政策宣传单:大量。

5、准备各单位调查登记所需各种表格、帐本。

6、汽球供门1个:展示内容为本次就业援助活动主题就业援助你我他,真情相助流渡难关。

7、其它:专题活动日所需桌椅、笔、本、饮用水等。

8海报、宣传板:依活动之日起设立的各宣传点而定。

宣传单:所有单位。

悬幅:专题活动日各分会场所需。

汽球拱门:专题活动日各主会场所需。

9、人员到位。

第三阶段开展活动

x月xx日 - x月xx日

各街道、社区开展定点宣传、咨询、解答,现场须摆放桌椅、宣传海报。

我局领导或安排工作人员选择性、流动性的参与到各街道、社区的活动中。

配合各街道、社区,做好服务工作。

xx日前,区劳动力资源市场各相关部门,根据组织阶段的各项工作,为xx日的专题活动日做准备:(1)招聘会现场,辖区用人单位的确定。

(2)各会场所需人员配备、宣传资料整理。

x月xx日

各单位展开认定就业援助对象的调查、统计。于 x月xx日 12:00点前将统计数据上报我局。

各单位对援助对象享受就业扶持政策情况进行调查,确保其享受的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落实。

我局根据统计结果,确定援助家访对象。安排入户家访工作人员。

x月xx日

会同媒体,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街道、社区对就业援助对象入户家访。结合三个一工程或送岗上门等形式进行。

局里召开五天工作总结,对xx日专题活动日开展,以及xx日媒体专栏报道、媒体现场咨询答疑进行部属。

政策宣传主题日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完成。

x月xx日

xxxx主题日召开。

上午8:00前,各岗位人员到位,点名。

8:008:50分,各岗工作人员就绪。各会场现场布置完成。

主会场:大门外汽球拱门、宣传板、海报等。大厅内设接待台、工作服务台(2张)、宣传材料发放台(2张)、政策咨询服务台(4张)、职业技能培训宣传台(2张)。公益性岗位招聘点、企业招聘单位安排。电子大屏滚动招聘信息就绪。后勤服务供水点、公共卫生、安全保障。

分会场:悬幅、宣传板、海报、桌椅、供水点摆放到位。

9:0016:00政策宣传主题日活动正式拉开序幕,招聘会招聘展开。

16:0017:00主题活动日结束,现场整理。

x月xx日

媒体专栏宣传。

召开总结 大会。

第四阶段总结

将活动周的总结及统计报表上报市局。

对活动期间各项数据的造册备案、就业援助后续服务工作进行详细安排。

就业援助方案 篇11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服务保民生、兜底线、救急难,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关于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的通知》和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民政厅、甘肃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的通知》(甘人社通〔20xx〕291号)文件精神,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残联决定在全区范围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集中为就业困难人员送岗位、送服务、送政策、送温暖,帮扶一批困难人员就业。

一、活动主题

援助暖民心,就业解民忧

二、活动时间

20xx年8-10月

三、重点援助对象

(一)失业1年以上、大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身有残疾的登记失业人员;

(二)脱贫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身有残疾、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三)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四、活动目标

(一)精准摸排。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时对所辖区域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一次摸排,对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能够及时发现认定,获得联系对接,实现援助对象基本信息、就业状态、就业意愿、服务需求基本掌握、动态管理。

(二)精准帮扶。进一步扩大宣传就业援助政策和服务知晓度、可及性,实现未就业援助对象尽快就业创业或投入到就业准备活动中,已就业援助对象就业稳定性进一步增强。

(三)情暖万家。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用情用心用力健全就业援助机制,巩固就业援助成效拓展,关心关爱就业困难人员的工作合力不断凝聚、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五、主要措施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结合就业的特色及疫情防控的要求,可采取灵活多样、不同形式、不同方式的举措开展此项工作。

(一)健全援助工作台账。全面开展登记失业人员、重点群体与低保家庭、持证残疾人数据比对,梳理年龄、失业时长、失业原因等基本信息,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认定为援助对象,并在数据库中作出专门标识,推动失业登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管理与援助对象认定协同办理。组织联系对接、情况摸底,详细了解其基本信息和就业信息,动态更新实名制数据库和帮扶台账,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建立需求清单、帮扶清单,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状态清、就业意愿清、服务需求清。

(二)收集援助岗位信息。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鼓励动员各类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担保贷款扶持的小微企业、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劳务品牌基地等,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开发一批就业有保障、无年龄限制、无技能要求、无学历门槛的岗位,吸纳带动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同时,依托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平台,收集一批便民商业、物业管理、家政服务、保洁保绿、基层协管等城乡社区岗位、灵活就业岗位。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收集一批疫情防控、生活保供、交通物流等重点企业及中小微企业急需紧缺岗位,并开展一批岗位所需的技能培训项目。依托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提供一批知识型、技术型等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设立一批低门槛、有保障的爱心岗位,开发一批安排残疾人的按比例就业岗位。

(三)制定分类援助计划。组织职业指导师、创业培训师等专业力量,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定期开展“坐诊”服务,为援助对象开展个性化职业指导,制定“一人一策”援助计划,确定差异化帮扶举措。依托基层平台力量,聚焦困难群众特点及需求精准施策。对就业意愿不强的,重点开展心理疏导,组织职业体验,帮助提振信心,引导积极就业;对有培训需求的,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信息,推荐培训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用人单位,落实就业援助各项补贴政策,鼓励困难群众灵活就业、自主创业,鼓励用人单位更多吸纳困难群众就业;对有创业意愿的,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

(四)组织系列送岗活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充分发挥“百千万”创业引领工程“十项比赛、六大活动”中评选出的“新锐创客”、“创业新秀”、“创业达人”、省级返乡创业示范县、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劳务品牌、孵化基地和创业担保贷款扶持的各类小微企业等就业载体的作用,收集筛选适合援助对象的岗位信息,通过短信、微信、APP等方式“点对点"定向推送。搭建招聘流动平台,送岗位进社区、进家门。运用直播带岗、云招聘等线上服务模式,举办小规模、专业化、高频次线下专场招聘会,组织援助对象积极参加招聘活动。

(五)加快援助政策落实。筛选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和用人单位,精准推送援助政策,对能够通过信息比对核实的`,直接兑现各项补贴,推动涉企政策和涉援助对象政策打包办理。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实施托底安置,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并根据需要及时开发一批临时性公益性岗位。

(六)强化基本生活保障。开展援助对象与参保人员、低保家庭数据共享比对,为参加失业保险的援助对象按规定兑现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等失业保险待遇,为基本生活出现暂时性、阶段性困难的未参加失业保险、未纳入低保的援助对象按规定实施临时救助。鼓励低保家庭援助对象积极就业,对可能因就业导致收入超出低保标准的,实施低保待遇渐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活动开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紧密结合实际和特色,创新举措、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活动务实高效。要加强配合,协同推进,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举措,保障援助政策落实落细。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乡镇(街道)村(社区)平台和社会组织作用,凝聚各方广泛参与、共同推进的工作合力。

(二)健全援助机制。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是一个动态的管理服务的过程,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以此次集中活动为契机,坚持日常援助与集中援助相结合,健全就业援助长效工作机制。要加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构建及时发现、优先服务、分类帮扶、动态管理工作机制,力争对就业困难人员发现一人、认定一人、帮扶一人。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开展就业援助政策和服务专项宣传,运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提供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要大力宣传困难人员自主就业、自主创业和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的典型事迹,集中宣传就业援助工作中的特色做法和鲜活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就业援助工作。

活动期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及时报送活动进展及成效,相关工作信息、图文影像、新闻线索及时发至指定邮箱。活动结束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全面总结任务完成情况、主要数据、典型案例、意见建议,有关总结报告情况请于10月25日前报送区人社局。活动统计表(附后)请分别于8月25日、9月25日、10月25日报送当月数据。

就业援助方案 篇12

为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服务,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确保全市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专项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打造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示范城市,落实重点群体就业援助暖心工程,进一步健全“精准识别、精准服务、精准管理”的就业援助工作机制,帮助就业困难人员早就业、就好业,高质量办好民生实事,切实兜牢民生底线,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

20xx年,帮扶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2.6万人,新开发1200个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就业困难人员援助率100%。

三、工作任务

(一)建档立卡,健全精准识别的工作机制

1.建立人员档案。街道(镇)人社条线工作人员全面摸清就业困难人员底数,做到精准到户、精准到人。全面了解就业困难人员基本情况、就业意愿和服务需求,做细做实人员信息录入、援助需求采集及人员打分分类工作,形成“一人一档”。

2.制定帮扶计划。在人员分类的基础上,街道(镇)人社条线工作人员根据就业困难人员特点和需求,研究制定个性化援助计划,签订就业援助协议,综合运用多种就业服务方式,实施“一人一策”精准帮扶。

(二)人岗相适,实施精准匹配的运行机制

3.归集针对性岗位。建立重点企业岗位信息库,引导经营业绩好、社会责任感强的重点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挑选一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需求的岗位,并向就业困难人员定向推送。以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金秋招聘月等公共就业专项活动为载体,有重点地挖掘适合就业困难人员特点的岗位,组织就业困难人员专场对接活动,促进人岗精准匹配。

4.开发公益性岗位。加强部门协调,加大岗位补贴等保障资金落实力度。优化公益性岗位认定程序,各市(县)、区加大岗位开发力度,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予以托底安置。完善公益性岗位动态管理机制,对退工等原因形成的空岗,各市(县)、区应及时安排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上岗就业,确保公益性岗位发挥最大功效。各市(县)、区将开发的公益性岗位需求信息集中向社会发布,组织公益性岗位专场招聘洽谈会,促进供需精准对接。

5.拓展灵活性岗位。整合资源,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把灵活就业岗位供求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开设灵活就业专区专栏,免费发布供求信息。尝试与阿里本地生活等平台企业建立对接机制,为就业困难人员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

(三)创新供给,落实精准施策的帮扶机制

6.筑牢服务阵地。在市区范围内,开展社区(村)就业服务站试点建设,引入社会多方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帮扶公益活动,方便就业困难人员在家门口获得贴心的就业援助服务。依托服务站,探索开展就业援助公益周、就业服务专家问诊日等系列活动。组织结亲帮困活动,引导社会各类爱心人士、专家志愿团成员与就业困难人员“一对一”结亲,提供针对性就业服务,帮助就业困难人员转变就业观念、提升就业能力。

7.打造志愿团队。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打造一支由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专家学者和专业技术人才等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人士组成的“乐业无锡”就业服务专家志愿团。组织开展就业服务专家志愿团进基层活动,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包括职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求职心理调适等更加专业化的公共就业服务。探索建立专家-基层结对机制,实现专家定点服务长效化、常态化。

8.强化服务供给。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开展云指导活动,制作职业指导线上课程、录制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微视频,方便就业困难人员足不出户提升求职技能,掌握最新扶持政策。开展“线上云招聘、直播带岗位”活动,为就业困难人员搭建直播求职平台,畅通供需双方沟通渠道。组织“青年职业训练营”活动,通过融合求职辅导、职场体验等形式,提升就业困难人员职业技能硬实力和职场应对软实力。

(四)动态服务,建立精准有效的管理机制

9.加强人员跟踪。社区(村)劳动保障协理员定期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跟踪回访工作。及时跟进就业困难人员接受援助情况,听取援助对象的反馈意见,对援助效果不理想的,进一步调整完善援助计划。对已实现就业的援助对象,积极跟踪合同签订、社保缴纳、工资收入、政策享受等情况。对跟踪情况,及时做好动态维护,全面记录就业困难人员接受援助、实现就业等信息。

10.健全退出管理。实施就业困难人员闭环管理,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在库数据比对核查,及时注销已实现就业、享受基本养老待遇、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等人员的就业困难人员身份。社区(村)劳动保障协理员加强日常调查走访,对因失去联系而无法为其提供公共就业服务且其本人也不主动联系提出就业服务需求超过6个月的,做好记录后及时注销其就业困难人员身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区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专项工作作为当前的重中之重,高度重视、精心实施,并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一系列具有特色、富有成效的活动。要明确责任主体,狠抓落实,增强工作主动性,做到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考核监督。坚持线上跟踪、实地核查相结合,加强对各市(县)、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专项工作落实情况的跟踪考核,并定期通报。对专项工作开展得力、成效显著、氛围浓厚的市(县)、区予以通报表扬,推广经验。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广泛运用报刊杂志、微博微信、广播电视等各类渠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服务宣传活动,及时报道好的经验做法和亮点成效,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良好氛围。

就业援助方案 篇13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主要精神和保就业保民生工作部署,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xx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177号)要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县相关部门主办20xx年克山县“就业援助月”线上招聘会,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关怀,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将活动方案明确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就业帮扶,真情相助”

二、活动时间

20xx年1月17日-1月31日

三、服务对象

(一)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

(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三)淘汰落后产能转岗职工及困难企业职工、脱贫人口及易返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等重点帮扶对象。

四、活动目标

通过走访摸底、精准服务、集中帮扶等系列活动,帮助服务对象了解就业创业援助政策措施,使服务对象掌握政策服务的流程和操作方法,有就业创业需求的都能得到援助服务,促进未就业的服务对象实现就业创业,让服务对象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怀。

五、活动分工

(一)主办方分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部门负责:1.企业招聘岗位统计。做好企业招工信息搜集、整理信息版本供活动做汇总统计和新媒平台发布使用。2、信息发布更新平台。通过微信公众号、快手、网站等同步开专栏“就业援助月专项信息发布”。

(二)承办方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联系各乡镇、各村做好统计就业帮扶需求清单、就业服务活动政策宣传;县乡村振兴局做好返乡在乡脱贫劳动力就业意愿统计调研;县残联负责残疾人群体帮扶,落实就业帮扶保障措施和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创业项目等;县融媒体中心负责线上直播活动整体协调运作,负责线上招聘活动策划、文案、节目嘉宾对接沟通等,负责常态宣传和特别节目的策划、完成。

六、活动内容

一是确定帮扶对象,实施针对性帮扶。

(一)开展走访摸底。各部门通过走访乡镇、社区面向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残疾人等就业困难群体开展走访摸底慰问,了解困难群众生活情况和就业情况,对有就业需求的需要帮扶对象,现场开展送岗位、送政策、送服务,帮助解决就业创业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残联等相关部门)

(二)建立帮扶清单。各相关部门指派专人依托“金保工程”业务系统就业困难人员模块、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残疾人实名制信息登记系统,通过实名制台账数据比对、联系核实、入户走访等形式,确定需要帮扶的就业援助对象,进行登记统计汇总,将尚未就业以及灵活就业但收入较低、就业不稳定的人员作为本次活动的重点服务对象,重点登记身体健康状况、求职就业意愿、就业需求岗位、省内外就业去向等信息,要做到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就业需求清、技能水平清、就业意向清。(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残联等相关部门)

二是支持就近就地就业,鼓励返乡入乡就业创业。

(一)积极收集岗位。各相关部门要深入各类用人单位,摸清县内外有用工需求的企业,广泛收集符合困难群众就业需求的岗位,建立岗位信息库,为就业援助做好准备工作。依托社区开发收集一批便民商业、物业管理等社区服务岗位,方便困难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动员企业提供一批年龄限制低、技能要求低、学历门槛低的岗位,拓展困难群众就业渠道;通过手工编织、假发勾织等低门槛项目开发更多灵活就业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准备一批市政保洁、卫生防疫、基层协管等公益性岗位,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困难群众予以托底安置,为服务对象提供更加多元的就业创业机会。(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残联等相关部门)

(二)实施精准服务。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就业困难群众不同需求精准施策。对于返乡后不想外出务工的就业困难劳动力,鼓励自主创业和新业态产业实现就业;对就业意愿不足的,通过就业政策宣讲、职业指导,合理规划就业方向,强化就业意愿;对求职技能不足的,为其提供多种职业技能培训工种,有针对性的提升求职技能,满足其就业技能需求;对有就业意愿的,提供多种就业岗位和就业机会,帮助尽早实现上岗就业;想自主创业的,根据创业者意愿,开展创业培训,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和创业奖补政策,为其提供创业资金保障。(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残联、县财政局)

(三)组织特色招聘。各部门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面向困难群众开展系列专场招聘活动,提前制定招聘活动计划安排,举办覆盖城乡、深入社区的现场招聘会,主动运用信息化技术,发布适合困难群众的招聘信息。有条件的地区可利用岗位数据库,定向推送就业岗位,促进人岗精准匹配。要加强与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合作,发挥功能作用,帮助服务对象尽早实现上岗就业。(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残联等相关部门)

(四)支持灵活就业。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的重点挖掘,通过多渠道支持和鼓励零工市场规模化发展。加大灵活就业岗位归集,为困难群众提供岗位供需对接,促进实现就业。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零工市场延伸,为灵活就业劳动者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创业开业指导、职业培训、法律维权维护等针对性服务。(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残联等相关部门)

三是培树劳务品牌

(一)发挥品牌效应。各相关部门要广泛摸底调查,掌握本地具有地域特色、行业特征、技能特点等带动就业能力强,从业规模较大,分布较为零散的劳务品牌,借助品牌效应扩大劳务输出规模,提高劳务输出质量。(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等相关部门)

(二)做好劳务输出。开展劳务品牌从业人员推荐活动,加强劳务协作区域间定向输出、企业吸纳,健全劳务品牌长期稳定输出渠道,将就业困难人员、低收入人群作为重点输出对象,做好用工信息有效对接,促进精准供需匹配,拓宽就业渠道。(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等相关部门)

四是支持产业、企业发展促进就业

(一)惠企政策落实。政府主动靠前服务、助推企业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企业生产吸纳就业;对符合享受就业补贴政策的用人单位和困难群众,及时兑现补贴待遇,充分释放政策红利,调动企业参与活动的热情,吸纳更多困难人员就业。(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等相关部门)

(二)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发展一批当地优势特色产业项目,提高就业承载力。依托乡村特色优势资源,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打造农业全产业链,鼓励发展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加就业岗位。(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三)落实奖补政策。发挥就业帮扶车间、企业等就业载体吸纳就业效应,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困难群体稳定就业,符合政策的.载体,落实奖补政策。(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

五是推进劳务输出和劳务协作

各相关部门健全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机制,强化省内外劳务协作,推动有组织劳务输出。摸清底数。摸清企业用工需求底数,积极与务工人员集中地区联系,掌握企业用工需求,搭建完善用工信息对接平台,了解收集用工需求和岗位信息,建立省内外常态化岗位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为务工人员提供岗位信息;摸清群众外出务工需求和意愿,各乡镇对所管辖的困难群体的务工需求和就业意愿去向摸底调查,统计汇总外出务工就业需求清单,汇总报送就业相关部门。对外出务工较集中地区,由当地人社部门与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劳务经纪人建立合作,以就业地为单位,根据就业地疫情情况和复产复工时间表,统筹安排返岗时间、错峰出行,为务工人员稳岗就业提供服务保障。(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

六是权益保障

各相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做好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权益保障工作;企业应当履行用工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用工,保障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兑现各种福利待遇等权益;对损害劳动者权益行为,严格按照政策法规给予相应的惩戒制裁,从而进一步优化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20xx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将其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坚持面向基层,带着困难群众的深厚感情开展工作,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落到实处。

(二)强化组织。各部门要按照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确定专人负责,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活动期间,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安全生产等要求,消除隐患,防范风险。

(三)突出重点。各部门要将重点帮扶脱贫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困难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特别是对因疫情原因滞留就业地的困难群众,要兜牢就业底线,防止失业返贫。

(四)主动宣传。各部门要在20xx年1月上旬组织宣传本次招聘活动,提高活动知晓度,扩大活动影响力。要及时汇总活动有关情况,报送现场图片、影音资料、新闻线索等活动有关情况。同步启动、开展残疾人就业宣传年活动。

就业援助方案 篇14

为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服务,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确保全市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专项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打造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示范城市,落实重点群体就业援助暖心工程,进一步健全“精准识别、精准服务、精准管理”的就业援助工作机制,帮助就业困难人员早就业、就好业,高质量办好民生实事,切实兜牢民生底线,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

20xx年,帮扶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2.6万人,新开发1200个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就业困难人员援助率100%。

三、工作任务

(一)建档立卡,健全精准识别的工作机制

1.建立人员档案。街道(镇)人社条线工作人员全面摸清就业困难人员底数,做到精准到户、精准到人。全面了解就业困难人员基本情况、就业意愿和服务需求,做细做实人员信息录入、援助需求采集及人员打分分类工作,形成“一人一档”。

2.制定帮扶计划。在人员分类的基础上,街道(镇)人社条线工作人员根据就业困难人员特点和需求,研究制定个性化援助计划,签订就业援助协议,综合运用多种就业服务方式,实施“一人一策”精准帮扶。

(二)人岗相适,实施精准匹配的运行机制

3.归集针对性岗位。建立重点企业岗位信息库,引导经营业绩好、社会责任感强的重点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挑选一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需求的岗位,并向就业困难人员定向推送。以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金秋招聘月等公共就业专项活动为载体,有重点地挖掘适合就业困难人员特点的岗位,组织就业困难人员专场对接活动,促进人岗精准匹配。

4.开发公益性岗位。加强部门协调,加大岗位补贴等保障资金落实力度。优化公益性岗位认定程序,各市(县)、区加大岗位开发力度,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予以托底安置。完善公益性岗位动态管理机制,对退工等原因形成的空岗,各市(县)、区应及时安排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上岗就业,确保公益性岗位发挥最大功效。各市(县)、区将开发的.公益性岗位需求信息集中向社会发布,组织公益性岗位专场招聘洽谈会,促进供需精准对接。

5.拓展灵活性岗位。整合资源,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把灵活就业岗位供求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开设灵活就业专区专栏,免费发布供求信息。尝试与阿里本地生活等平台企业建立对接机制,为就业困难人员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

(三)创新供给,落实精准施策的帮扶机制

6.筑牢服务阵地。在市区范围内,开展社区(村)就业服务站试点建设,引入社会多方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帮扶公益活动,方便就业困难人员在家门口获得贴心的就业援助服务。依托服务站,探索开展就业援助公益周、就业服务专家问诊日等系列活动。组织结亲帮困活动,引导社会各类爱心人士、专家志愿团成员与就业困难人员“一对一”结亲,提供针对性就业服务,帮助就业困难人员转变就业观念、提升就业能力。

7.打造志愿团队。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打造一支由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专家学者和专业技术人才等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人士组成的“乐业无锡”就业服务专家志愿团。组织开展就业服务专家志愿团进基层活动,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包括职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求职心理调适等更加专业化的公共就业服务。探索建立专家-基层结对机制,实现专家定点服务长效化、常态化。

8.强化服务供给。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开展云指导活动,制作职业指导线上课程、录制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微视频,方便就业困难人员足不出户提升求职技能,掌握最新扶持政策。开展“线上云招聘、直播带岗位”活动,为就业困难人员搭建直播求职平台,畅通供需双方沟通渠道。组织“青年职业训练营”活动,通过融合求职辅导、职场体验等形式,提升就业困难人员职业技能硬实力和职场应对软实力。

(四)动态服务,建立精准有效的管理机制

9.加强人员跟踪。社区(村)劳动保障协理员定期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跟踪回访工作。及时跟进就业困难人员接受援助情况,听取援助对象的反馈意见,对援助效果不理想的,进一步调整完善援助计划。对已实现就业的援助对象,积极跟踪合同签订、社保缴纳、工资收入、政策享受等情况。对跟踪情况,及时做好动态维护,全面记录就业困难人员接受援助、实现就业等信息。

10.健全退出管理。实施就业困难人员闭环管理,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在库数据比对核查,及时注销已实现就业、享受基本养老待遇、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等人员的就业困难人员身份。社区(村)劳动保障协理员加强日常调查走访,对因失去联系而无法为其提供公共就业服务且其本人也不主动联系提出就业服务需求超过6个月的,做好记录后及时注销其就业困难人员身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区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专项工作作为当前的重中之重,高度重视、精心实施,并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一系列具有特色、富有成效的活动。要明确责任主体,狠抓落实,增强工作主动性,做到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考核监督。坚持线上跟踪、实地核查相结合,加强对各市(县)、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专项工作落实情况的跟踪考核,并定期通报。对专项工作开展得力、成效显著、氛围浓厚的市(县)、区予以通报表扬,推广经验。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广泛运用报刊杂志、微博微信、广播电视等各类渠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服务宣传活动,及时报道好的经验做法和亮点成效,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