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文学网 > 短文 > 方案精选 > 正文

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实施方案

2025/01/22方案精选

文学网整理的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实施方案(精选14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实施方案 篇1

为有效监测、及时控制和消除因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不稳定,积极做好可能引起短缺的生活必需品品种调度,切实保障突发疫情期间极端情况下我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稳定,根据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省商务厅《福建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等有关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一)坚持条块结合,分级负责。坚持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按照封控、管控、防控管理级别,分级响应、分级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处置主体和责任。建立以事发地政府为主,有关部门和相关地区协调配合的领导责任制和现场指挥机构,切实做好应急工作。

(二)坚持协调配合,反应迅速。在全市实施封控、管控、防控管理时,市局及各县(区、管委会)商务部门应快速做出反应,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属地政府,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成立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商务局陈玉鹏局长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各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局办公室、财务科、市场科、服务业科、商贸科、外贸科、基地办等部门负责同志和县(区、管委会)商务部门分管领导组成。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市场科。

(二)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领导小组职责。

1、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指挥、协调县(区、管委会)商务部门、重点保供企业、市直有关部门开展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供应,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2、定期会商,强化监测。根据疫情形势、发展走向和可能出现的应急状况加强市场监测,全面掌握监控市场波动信息,及时预警、定期会商,做出处置和应对措施决策。

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在重要生活必需品出现市场断供的紧急情况后,按照各自职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稳定市场,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尽快取得成效。

4、研究、落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应急保供处置工作的重大事项。

(三)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1、办公室负责联系市政府应急相关机构,协调突发疫情后勤保障工作,对外发布各类信息;组织应急响应情形下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调度。

2、财务科负责联系市财政局,协调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供应所需资金。

3、市场科(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发现市场供应异常情况,及时组织开展市场应急调度、投放。市场供应紧张时,负责对接省厅市场处协调调运事宜。

4、商贸科负责协调联络重点保供商超,配合做好商超生活必需品运行监测,协调企业采购、调运生活必需品,开展应急调度和投放。

5、服务业科负责协调联络餐饮业、住宿业(星级酒店除外)及有关生活服务业相关企业,提供餐饮配送等应急支持。

6、基地办负责城市副食品基地建设,协调城市主要副食品生产应急调控工作。

7、外贸科负责在情况特殊时组织商品进口或控制出口,平衡市场商品供应,指导帮助企业申请涉及配额或许可证管理的商品进口配额、许可证,协调企业减少或暂停出口涉及配额或许可证管理的商品。

三、启动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适用范围

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指因疫情防控需要采取封控、管控、防控措施,群众外出采购生活必需品不便;或因疫情原因造成我市粮油、肉菜、蛋奶、水产品等等市场供求关系突变,主要生活必需品大范围脱销,市县(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根据食品需求和供应量化细化要求做好主要生活必需品的调度工作。

四、应急响应措施

(一)启动市场供应监测

启动粮油、肉菜、蛋奶、水产品等等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监测,及时掌握市场销售、库存、调运等变动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处置,同时加强舆情监测与引导,回应社会关切,稳定市场预期。

(二)畅通调运渠道

部分辖区因疫情实行封控、管控措施后,各重点保供企业的生活必需品运送车辆及人员无法进出封控区、管控区,市场供应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协调交通、卫健、疾控、交警、乡镇街道等部门、单位对涉及运送生活必需品的人员核酸检测、车辆消毒、通行等开辟绿色通道,保证省际、市际、市内供应链完整畅通。通过保障终端配送、加大调运力度、投放储备等方式保障市场供应平衡。

(三)适时开展储备冻猪肉投放

在面临各种紧急情况导致市场供应严重不足时,可开展储备冻猪肉投放,投放渠道可依托各重点保供企业实施,市场缺口较大时可直接由院校、工厂等伙食单位向承储单位采购。

(四)督促供应企业做好应急准备

督导我市蔬菜、生猪基地提供生产自给率,做好市场应急供应准备,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投放市场,应对疫情延续时间较长带来的影响。

(五)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配合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市海洋渔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组织协调粮油、生鲜蔬菜、猪牛羊禽肉、水产品的应急调度保供,加大调运、投放力度,保障市场供应有效供给。

五、风险等级区域保供标准

为有效应对疫情发展态势的变化,根据风险等级不同开展保

供工作,全力保障全市人民的生活必需品供应。

(一)低风险地区。督导负责生活必需品供应的重点保供企业保持正常营业,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环境清洁、消毒、通风、体温检测、扫码亮码、佩戴口罩、限流限距等防控措施,合理安排营业时间。

(二)中风险地区。督导负责生活必需品供应的重点保供企业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环境清洁、消毒、通风、体温检测、扫码亮码、限流限距等防控措施,遵守中风险地区政府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凭出入证买生活必需品”的管控措施,适当控制购物场所内总人数,避免出现因人群聚集导致交叉感染情况发生。鼓励企业开展“线上下单、线下配送”的无接触购物配送服务。

(三)高风险地区。督导负责生活必需品供应的重点保供企业停止线下经营活动,配合乡镇(街道),在居民生活区附近设立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点,实行“点对点”供应,实现高风险区域全覆盖。

六、情形构建及处置措施

基于我市目前新冠肺炎疫情出现的.不同情形、风险场景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协调生活必需品重点保供企业配合市县(区、管委会)商务部门,及时调整门店供应和应急投放点供应的销售模式,做好不同供应方式转化时的商品配送。

(一)在防范管理情况下,实行“强化社会全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措施。市民在较大范围内抢购粮油、肉菜、蛋奶等主要生活必需品,引起商品脱销,影响社会安定稳定。

1、启动响应

在发生市场异常波动后,各县(区、管委会)商务部门要迅速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汇报,立即启动应急响应,配合市商务局做好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

2、响应措施

(1)市场科启动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制度,掌握重点保供企业主要生活必需品每日销售量、存量、调运量、来源(产地)、供货渠道等情况,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为本级协调领导小组和人民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2)市场科、商贸科组织大型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以及社区超市、便利店等商家提高粮油、肉菜、蛋奶等主要生活必需品的补货、补架频次,做到存货在店、存货在架,避免出现空柜、空架和居民心理恐慌,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

(3)市场科、商贸科、基地办引导协调商家及时与种植基地、养殖基地和生产基地、生产企业对接,利用市场化手段建立稳固可持续的供求关系,及时保质保量采购、调运、储备足量的粮油、肉菜、蛋奶等主要生活必需品,满足居民基础需求。

(4)当应急重点保供企业商业储备不足时,市场科、商贸科要协调指挥应急重点保供企业从周边地区紧急调运商品,进行异地商品调剂,组织开展市场应急投放。

(5)办公室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对外发布宣传生活必需品市场稳定供应的形势,宣传政府稳定市场的措施和效果。

3、终止(或调整)应急响应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终止防范管理后,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即终止应急供应。

(二)在管控管理下,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措施,保障社会必需品供应。

1、启动响应

根据市委市政府发布的应急响应级别和市场异常波动分级标准,启动生活必需品应急响应,根据防控指挥部要求适时调整供应应急响应措施。

2、响应措施

场景一:对一栋楼采取封闭管理的应急处置

(1)属地商务部门应第一时间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汇报,根据应急响应启动情况,履行生活必需品日报监测制度,密切关注辖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动态,合理引导流通与消费,确保疫情期间市场稳定有序。

(2)请示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乡镇(街道)、村(居)工作人员统计该栋楼居住人员情况,罗列生活必需品需求清单(粮油、肉菜、蛋奶的品名、种类、数量等)。

(3)立即对接该栋楼附近的市场重点保供企业,协调确定1家重点保供企业作为该栋楼的生活必需品直接供货商,积极组织货源,确保生活必需品储备充足。

(4)指导企业在该楼的安全区域设立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点,保障群众该栋楼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协调村(居)与市场重点保供企业做好生活必需品交接和货款资金的结算。

(5)指导市场重点保供企业在应急投放点配送过程中,坚决服从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指挥,严格按照卫健、疾控部门要求,加强产品外包装消毒,工作人员统一配置防护用品,提供“无接触”配送服务。

(6)鼓励该栋楼宇附近的群众尽量减少外出,通过“线上下单,线下配送”的模式订购生市交通运输局、交警支队为活必需品。

场景二:对一个居民小区采取封闭管理的应急处置

在场景一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属地商务部门根据小区居住群众情况,立即对接封闭小区周边市场重点保供企业,确定2—3家市场重点保供企业作为该栋楼的生活必需品直接供货商。

(2)协调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检疫组为供应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开辟绿色通道,属地商务部门为保供企业车辆提供加盖商务部门印章的“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运输车辆通行证”,确保运输畅通及停靠方便。

(3)属地商务部门要密切跟踪封闭管理小区和重点保供企业的生活必需品供应量、存量及调运量情况,对消费需求量、主要供应渠道等做到心中有数,摸清底数,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数量充足、品种丰富。

(4)做好宣传,避免出现生活必需品短缺谣言,村(居)在必要时加强供应生活必需品供应情况宣传,呼吁不信谣、不传谣,抵制谣言、举报谣言,不让谣言干扰和影响疫情防控工作。

(5)市商务局各科室根据职责分工,要加强疫情小区生活必需品供应的督导工作,指导重点保供企业配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做好保供工作。

场景三:对一个村(居)采取封闭管理的应急处置

在场景一、二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属地商务部门根据村(居)居住群众情况,立即对接封闭村(居)周边市场重点保供企业,确定3—4家市场重点保供企业作为封闭村(居)的生活必需品直接供货商,指导企业在根据村(居)居民主要分布情况设立3—4个生活区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点。保证各供应网点重要生活必需品的需求量及时反馈到市场保供企业,保障生活必需品按时按量分配到各应急投放点。

(2)指导重点保供企业严格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社区出入管理规定,应急投放点只供应采取封闭管理村(居)的家庭,满足被封闭村(居)的正常生活需要。

(3)为最大限度避免疫情扩散,市商务局根据实际需求,视情协调被封闭管理村(居)临近的部分县(区)建立区域生活必需品保障圈,尽量减少长距离运输。

场景四:一个单位(场所)采取封闭管理的应急处置

(1)属地商务部门第一时间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汇报,根据应急响应启动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履行生活必需品日报监测制度,密切关注辖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动态,合理引导流通与消费,确保疫情期间市场稳定有序。

(2)请示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单位(场所)工作人员统计该单位(场所)人员情况,罗列生活必需品需求清单(粮油、肉菜、蛋奶的品名、种类、数量等)。

(3)立即对接该单位(场所)附近的市场重点保供企业,根据封闭管理单位(场所)的人数情况协调确定具体市场重点保供企业作为该单位(场所)的生活必需品直接供货商,积极组织货源,确保生活必需品储备充足。

(4)指导企业在该单位(场所)的安全区域设立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点,保障该单位(场所)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协调单位(场所)与市场重点保供企业做好生活必需品交接和货款资金的结算;单位(场所)统筹安排应急投放点的生活必需品采购、配送、分发工作。

(5)指导市场重点保供企业在应急投放点配送过程中,坚决服从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指挥,严格按照卫健、疾控部门要求,加强产品外包装消毒,工作人员统一配置防护用品,提供“无接触”配送服务;

(6)属地商务部门要密切跟踪封闭单位(场所)生活、重点保供企业的生活必需品供应量、存量及调运量情况,对消费需求量、主要供应渠道等做到心中有数,摸清底数,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数量充足、品种丰富;

(7)对生活必需品充足供应做好宣传,避免出现生活必需品短缺谣言,单位(场所)在必要时加强生活必需品充足供应的宣传,呼吁不信谣、不传谣,抵制谣言、举报谣言,不让谣言干扰和影响疫情防控工作;

(8)市商务局各科室要加强疫情小区生活必需品供应的督导工作,指导重点保供企业配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做好保供工作;

(9)协调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检疫组为供应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开辟绿色通道,属地商务部门为重点保供企业车辆提供加盖商务部门印章的“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运输车辆通行证”,确保运输畅通及停靠方便。

3、终止响应

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决定终止管控管理,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处置完毕,即终止应急供应,属地商务部门报当地人民政府对调集、征用的生活必需品进行合理补偿,稳妥有序推动辖区企业复工复产。

(三)在封控管理下,执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措施,保障社会必需品供应。

1、启动响应

根据市委市政府发布的应急响应级别和市场异常波动分级标准,启动生活必需品应急响应,根据防控指挥部要求适时调整供应应急响应措施。

2、响应措施

在管控管理下的场景一、二、三、四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属地商务部门根据乡镇(街道)居住群众情况,立即对接封管乡镇(街道)内及周边市场重点保供企业,确定5—8家市场重点保供企业作为封管乡镇(街道)的生活必需品直接供货商,根据乡镇(街道)设立的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点投放生活必需品。重点保供企业及时与乡镇(街道)、村(居)保持沟通,确保各应急投放点重要生活必需品的需求量及时反馈到市场重点保供企业,保障生活必需品按时按量采购并分配到各应急投放点。

(2)市商务局及时发布全市生活必需品供应企业名单,包

括配送单位、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内容,供封管乡镇(街道)、单位(场所)自行联系。

(3)根据实际情况需求,由各县(区、管委会)商务部门对辖区市场重点保供企业进行背书,出具企业运输车辆出入证明,乡镇(街道)各卡口见证放行。

(4)市场保供企业将生活必需品配送到采取封管措施的应急投放点,交由各投放点负责人员统筹安排,进行配送、分发工作。

(5)市商务局市场科、商贸科协调指挥我市重点保供企业保证粮油、肉菜、蛋奶等生活必需品必须优先供应本地市场。

(6)充分发挥市场调控资金作用,采取外地增量调运补贴、增量储备补贴、应急投放直销补贴等方式,增加外地重要生活必需品调入,确保我市重要生活必需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

3、终止响应

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决定终止封控管理,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处置完毕,即终止应急供应,属地商务部门报当地人民政府对调集、征用的生活必需品进行合理补偿,稳妥有序推动辖区企业复工复产。

七、保障措施

(一)层层压实责任。各县(区、管委会)商务部门、局属有关科室要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始终保持高度重视、高度警惕、高度负责的工作状态,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工作。

(二)强化工作措施。各县(区、管委会)商务部门要做好

本方案的实施,协调各方组织疫情防控市场应急响应、调控和处理工作。要开展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应急演练,通过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的应急能力。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县(区、管委会)商务部门要建立宣传快速反应机制,发挥新闻媒体的正确引导作用,积极宣传生活必需品市场稳定供应的形势,宣传政府稳定市场的措施和效果,形成正面引导、及时报道的舆论环境。

八、附则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实施方案 篇2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发生时的生活物资保供工作,落实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责任,确保本地区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平稳运行,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指南(试行)》等,制订本预案。

一、组建工作协调机制

(一)组织机构

设立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生活物资保障组

组长:XXX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改委,XXX任办公室主任,XXX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专班日常组织协调。

(二)主要职责

统筹做好米面、食用油、蔬菜、肉类、水产品、蛋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方便食品、饮用水、饲料、能源等生活物资的应急监测、生产调度、物资运输、储备投放、终端销售、市场监管、宣传引导等工作,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快速启动保障机制

(一)启动和中止条件

根据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及时启动和中止生活物资保障机制。

(二)监测预警制度

1、每日监测菜肉蛋奶等重点生活物资价格。

2、跟踪监测粮油、蔬菜、肉类、水产品、鸡蛋、奶类、生猪等生产和流通相关情况,及时掌握供销状况和存在问题。

(三)报告处置制度

1、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本县生活物资保障情况。

2、高风险区粮油菜肉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供给、需求、库存、价格等动态情况实行日报制度。

3、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协调处置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生活物资保障有关情况。

(四)经费保障

统筹调度可使用的既有资金和储备物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给予经费保障支持。

三、重要民生商品储备数量要求

(一)粮油方面

城区成品粮油储备要达到15天以上(含15天)市场供应量,并提高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比例。(粮储中心、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

(二)猪肉方面

猪肉储备规模原则上不低于城区常住人口3天消费量,发生疫情的地区要通过加强调运、投放猪肉储备等方式,切实保障猪肉市场供应。(经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蔬菜方面

因地制宜建立蔬菜应急库存,确保冬春季节重要的耐储藏蔬菜品种库存满足7天消费量,以满足突发情况下的调控需要。(经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四)水电气暖及成品油方面

保障水电气暖及成品油正常供应。(城管局、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配合)

(五)农村地区比照城区执行。

四、保障市场供应

(一)抓好生产保货源

1、组织好粮油菜肉蛋奶等产品相关的种养、采摘、屠宰、加工、运输、销售等生产活动。加强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等农资和仔畜雏畜、饲料等供应,为粮油菜肉蛋奶稳定供应提供保障支持。(农业农村局牵头,粮储中心、交通局配合)

2、保障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对接采购蔬菜、肉类等农产品时,严把食品安全关,鼓励索要查看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等可溯源凭证、产品质量合格凭证。(市场监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经信局配合)

3、加强成品油调配,满足汽柴油(含乙醇汽油)需求,保障民生用气需求,应对电力需求。(城管局、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配合)

4、解决农业企业、农资生产企业等涉农经营主体、能源企业在落实防控措施、交通运输、原材料供应等方面的具体困难。(农业局牵头,交通局、经信局配合)

(二)健全重点企业保障

1、建立参与政府价格调控的重点企业名单并进行动态调整。(发改委牵头,农业农村局、经信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2、采取储备轮换、协议储备等方式,提前与重点保供企业和运输保障企业签订保供协议,做好货源、运力组织和物资储备。(粮储中心牵头,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配合)

3、动员生产、流通和物流重点企业承担应急物资的代储、代购、运输保供,引导企业增加商业库存,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和代储。(交通局牵头,经信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应急管理局配合)

4、组织上下游保供企业建立联供联储机制,推动代储代购物资有序轮换和产能储备提升。(经信局牵头,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配合)

5、对承担重大任务的骨干企业,采取生产流通资质应急审批、原材料供应保障、运输保障等措施,帮助企业解决稳产增产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经信局牵头,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做实货源对接

1、组织商超、批发市场与规模种植、养殖企业(合作社)对接,进一步拓宽货源,加大采购力度。(经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配合)

2、充分发挥大型电商平台筹措物资、对接产销的作用。(经信局)

3、协助超市、商场等零售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与生活必需品批发市场高效对接。(经信局)

(四)组织应急储备投放

1、组织投放政府储备物资,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先投放地方储备物资。(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局配合)

2、当储备物资无法满足事发地需求时,在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做好工作的同时,及时向上级报告。(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局配合)

3、储备粮动用出库、划转、核销等手续可于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补充完善。(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局配合)

(五)增加经营场所供应

1、组织引导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社区菜店等做好货源组织,有序营业。组织引导大型商超、社区菜店,倡议承诺价格不涨、供应不断、质量不降。(市场监管局牵头,经信局配合)

2、通过落实好国家对商户的有关优惠政策、大型批发市场阶段性免收进场费等措施,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增加市场供应量、稳定市场价格。(交通局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

3、商贸经营场所适当增加蔬菜特别是土豆、白菜等耐储蔬菜及粮油、肉类、方便面、瓶装水等生活必需品供应。(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局配合)

4、商贸经营场所应加大进货量,提高补货、补架频次,存货在店、存货在架。(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

5、一旦发现缺货,商贸经营场所应尽快补充货源并上架。(经信局牵头,交通局配合)

五、畅通物流运输

1、依托骨干流通、物流等企业,切实组织建立好疫情风险区“配送网”。(交通局)

2、建立健全应急配送机制,为配送骨干企业以及重点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大型商贸企业自有车辆,提供专用通行证,打通生活必需品运输全链条堵点,及时协调解决流通企业出现的运输、物流、配送等方面问题,减少“最后一公里”“最后一百米”梗阻问题。(交通局)

六、做好终端服务

(一)做好封闭小区终端配送

1、制定封闭小区居民生活物资配送规范,在小区内划出固定接收点,实现“最后一公里”无接触配送。封闭小区内或邻近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实施封闭的,应纳入封闭小区终端配送统筹安排。其他区域实行封闭管理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物资配送问题,由民政部门报请当地联防联控机制统筹协调解决。(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2、鼓励引导广大党员、社区工作者、机关干部、志愿者等担任“采购员”“配送员”,建立“专业物流公司+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的“最后一公里”配送队伍,按每10户配备1名配送人员的标准,提高配送组织效率。(交通局牵头,宣传部、民政局配合)

3、组织大型商超、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社区一一对接,根据企业供应能力,分包社区定向供应生活物资。(经信局)

4、鼓励临近超市、社区菜店等提供线上订购线下配送、移动售货车销售等服务,在配送环节采取配送柜收货、志愿者帮助派送等方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经信局配合)

5、鼓励商贸企业、生鲜经营个体户在社区指定地点设立临时售卖点,满足居民多种购物需求。(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经信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配合)

6、鼓励居民利用电商APP、社区团购群、商超微信群等进行线上购物。(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经信局配合)

7、在配送保障能力难以满足居民个性化需要时,采取标准化“蔬菜包”等方式派送,减少后端订单处理、分拣包装、运输配送的工作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交通局配合)

(二)做好困难群众帮扶

1、认真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可结合本地实际,适当向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生活补助或粮油菜肉蛋奶等民生商品。(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2、对线上购物操作困难的居民,由社区或物业收集汇总居民购物需求信息,统一下单代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3、对鳏寡孤独和行动困难群众等群体给予特殊关怀,安排专门人员按时、足量配送相关生活物资。(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4、摸排社区患有重大慢性病的人员,定期收集购药需求,由社区统一对接药房,及时配送。(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

七、维护市场秩序

(一)引导稳定消费预期

1、利用新闻发布会、专家解读、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加强生活物资供应情况方面的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部牵头,粮储中心、经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2、重点宣传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测、兜住民生保障底线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提振市场和群众信心,引导合理消费,鼓励官方和重点企业对外发布重要生活物资价格水平。(宣传部牵头,粮储中心、经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二)畅通诉求反馈渠道

1、开通24小时保供服务热线电话,组建热线工作专班,及时接听、处理居民来电,密切关注物资品种短缺等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并迅速采取措施解决。(宣传部)

2、坚决遏制和打击不实传言和恶意炒作,对于故意造成社会恐慌情绪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采取果断措施处置。(公安局)

(三)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加强生活必需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和价格巡查,对以次充好、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并曝光。(市场监管局)

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实施方案 篇3

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旅游接待安全工作,为广大游客创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快捷、有序、高效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按照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景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预案内容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景区成立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制定出科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应急方案,明确各操作环节上的处理步骤、处理方法和具体责任。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李学峰;

成员:韦春江、张战胜、黄亚其、殷和、秦泰。

领导小组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加强预防控制传染病等疫情知识的教育,加强健康防护、知识教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项目、各部门应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展开各项工作,达成搞好卫生防疫的合力,共同守护纳林湖这片净土。

二、部门职责

公司各部门、各项目要将预防可能出现的疫情作为工作的重点,主要做好通风、消毒两项工作:每天上、下班时,必须打开全部门、窗通风;尽量不使用空调。除加强日常卫生保洁工作外,员工要注重个人卫生。

1、综合办公室:做好所需的消毒药品,现场处理的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工作;准确、及时向公司员工发布发生疫情的信息和本公司疾病预防控制的措施,做好员工防病知识宣传,提高公司员工自我防范能力;认真了解社会不同时期存在的疫情情况,做好疫情的宣传工作。

2、财务后勤部: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协调综合办等各相关部门协同开展应急处置,确保使卫生防病和医学救护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3、游船部、项目管理部:做好码头、游船等工作区及办公区内的消毒工作,通过有序排队、检票、分流分段等方式完成各项防疫工作。

三、防控措施

公司全员应努力提高预防和控制传染病能力,减轻、消除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具体措施如下:

1、号召全体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办公、生活场所的卫生,实行佩戴口罩的上岗制度。

2、在景区检票口设立体温检查点,入园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检查和登记。

3、消毒灭菌。对园区、办公区、宿舍等重要场所及其设备、门把手、卫生间等公共部位每日消毒,及时清理垃圾。

4、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实行分餐制,用餐尽量拉开距离。设置洗手点,公用器具采用消毒柜消毒,单独碗筷单独消毒。食材方面,不要吃活禽、野味,保持营养均衡。

5、卫生间做好消毒通风、清洁卫生工作。

6、公司全体人员每人每天体测3次以上,坚决杜绝体温超过正常值人员上岗。出现体温超过37.3℃人员,及时汇报领导小组并进行隔离观察。

四、应急对策

1、疫情一旦发生,应马上上报疫情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及时向xx汇报单位出现的疫情,并部署开展疫情处理和进一步防治工作。

2、领导小组要及时把发生病情的员工进行救治,根据防疫部门的部署开展疫情的控制工作。

3、对发生疫情的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并根据疫情的情况建议或强制发生病情员工接触到的员工到医院等进行检查,避免疫情的扩大。

4、疫情发生时,公司要以疫情的防治作为工作的重点,行政部作为安全归口部门,要认真协调应急小组做好消毒等病原体的消除工作,财务后勤部要做好疫情防治的保障工作。

5、疫情发生时领导小组要成立专人小组做好员工的教育和消除心理压力及正确引导性工作,确保疫情期尽早过去。

五、应急物资与装备

应急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储备了适量的应急防护设施,如防护手套、口罩、消毒液。厂区内小车一辆,应急期间优先保障应急需要。通讯联络通过固定电话、手机、对讲机的方式进行。

六、责任追究

实行责任追究制,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部门经理为直接负责人,其余人员一岗多责。全体管理人员必须把疫情的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本着对游客、家人、自己的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责任、措施不当造成公司传染病疫情扩散传播或对公司人员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实施方案 篇4

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旅游接待安全工作,为广大游客创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快捷、有序、高效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按照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景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预案内容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景区成立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制定出科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应急方案,明确各操作环节上的处理步骤、处理方法和具体责任。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李学峰;

成员:韦春江、张战胜、黄亚其、殷和、秦泰。

领导小组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加强预防控制传染病等疫情知识的教育,加强健康防护、知识教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项目、各部门应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展开各项工作,达成搞好卫生防疫的合力,共同守护纳林湖这片净土。

二、部门职责

公司各部门、各项目要将预防可能出现的疫情作为工作的重点,主要做好通风、消毒两项工作:每天上、下班时,必须打开全部门、窗通风;尽量不使用空调。除加强日常卫生保洁工作外,员工要注重个人卫生。

1、综合办公室:做好所需的消毒药品,现场处理的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工作;准确、及时向公司员工发布发生疫情的信息和本公司疾病预防控制的措施,做好员工防病知识宣传,提高公司员工自我防范能力;认真了解社会不同时期存在的疫情情况,做好疫情的宣传工作。

2、财务后勤部: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协调综合办等各相关部门协同开展应急处置,确保使卫生防病和医学救护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3、游船部、项目管理部:做好码头、游船等工作区及办公区内的消毒工作,通过有序排队、检票、分流分段等方式完成各项防疫工作。

三、防控措施

公司全员应努力提高预防和控制传染病能力,减轻、消除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具体措施如下:

1、号召全体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办公、生活场所的卫生,实行佩戴口罩的上岗制度。

2、在景区检票口设立体温检查点,入园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检查和登记。

3、消毒灭菌。对园区、办公区、宿舍等重要场所及其设备、门把手、卫生间等公共部位每日消毒,及时清理垃圾。

4、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实行分餐制,用餐尽量拉开距离。设置洗手点,公用器具采用消毒柜消毒,单独碗筷单独消毒。食材方面,不要吃活禽、野味,保持营养均衡。

5、卫生间做好消毒通风、清洁卫生工作。

6、公司全体人员每人每天体测3次以上,坚决杜绝体温超过正常值人员上岗。出现体温超过37.3℃人员,及时汇报领导小组并进行隔离观察。

四、应急对策

1、疫情一旦发生,应马上上报疫情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及时向xx汇报单位出现的疫情,并部署开展疫情处理和进一步防治工作。

2、领导小组要及时把发生病情的员工进行救治,根据防疫部门的部署开展疫情的控制工作。

3、对发生疫情的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并根据疫情的.情况建议或强制发生病情员工接触到的员工到医院等进行检查,避免疫情的扩大。

4、疫情发生时,公司要以疫情的防治作为工作的重点,行政部作为安全归口部门,要认真协调应急小组做好消毒等病原体的消除工作,财务后勤部要做好疫情防治的保障工作。

5、疫情发生时领导小组要成立专人小组做好员工的教育和消除心理压力及正确引导性工作,确保疫情期尽早过去。

五、应急物资与装备

应急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储备了适量的应急防护设施,如防护手套、口罩、消毒液。厂区内小车一辆,应急期间优先保障应急需要。通讯联络通过固定电话、手机、对讲机的方式进行。

六、责任追究

实行责任追究制,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部门经理为直接负责人,其余人员一岗多责。全体管理人员必须把疫情的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本着对游客、家人、自己的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责任、措施不当造成公司传染病疫情扩散传播或对公司人员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实施方案 篇5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常态化疫情控决策部署,保障重要医疗物资在应急状态下的有效供应保障,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持“宁可备而无用,不可用而无备”的底线思维,保持疫情防控以来建立起的领导机制和指挥体系不变,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实物储备产能动员、供需监测动态管理、采储并用平战结合”的原则,在疫情防控医疗物资分级保障统一调度的基础上,切实做好春季疫情防控医疗物资保障工作。

二、坚持分级分类原则

县物资保障组对全县重要物资保障工作负总责,强化医疗物资自我保障能力,以实物储备的方式,建立全县重要医疗物资储备体系,健全完善储备物资调用机制,医疗物资储备量原则上要满足3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各乡镇、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强化防范重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风险意识,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储备必要的疫情防控物资。

三、坚持统一调度原则

县物资保障组负责本级政府重要医疗物资储备的管理和调运工作。在物资供给紧缺、通过市场机制不能有效调节的情况下,按照“保主、保重、保一线、保红线”的原则,按照应急响应级别,对储备医疗物资实施统一调度,确保抗疫医疗物资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调度有效。

县级启动应急响应时,由县物资保障组申请市物资保障组统一调度支援。

四、重要医疗物资调用程序

(一)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按照分级分类储备要求,各医疗机构、乡镇、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做好医疗、消杀防护物资储备工作。

(二)在启动县级应急响应时,有关乡镇、部门、单位向县物资保障组提出消杀、防护物资需求书面申请,由县物资保障组办公室汇总并上报市物资保障组统一调度支援;各医疗机构向县卫健局报送医疗(医用)物资需求,由县卫健局汇总后上报市卫健局和市物资保障组,由市物资保障组统一调度支援。

(三)县物资保障组办公室储备的消杀、防护物资和医疗机构储备的医疗物资及申请市物资保障组支援物资,由县物资保障组办公室提出分配意见,经县物资保障组联席会议研究审定后发放。

五、应急保障

(一)在启动县级应急响应时,县物资保障组办公室首先将储备的消杀、防护物资第一时间调运到疫情防控第一线;县卫健局负责将医疗机构储备的医疗物资统一调运到疫情防控第一线。同时申请市物资保障组统一调度支援。

(二)县市场监管局收集全县医药商贸流通企业相关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状态下,开展医药商贸流通企业应急保障动员。

(三)重大紧急情况下,经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县物资保障组发布天祝县医疗物资征用指令,对全县医药商贸流通等企业的相关资源进行控制、征用,保障应急供应。

(四)医药商贸流通等企业有义务接受紧急征用指令,保障紧急状态下的医疗物资需求。

(五)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出现可能显著上涨等价格异常状态时,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应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和监督检查,及时采取限定差价率、利润率和规定限价等措施,确保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转入常态化医药储备管理机制,征用的医疗物资属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品种,按政府规定的销售价格结算,不属政府定价品种按照征用时的市场价格结算。

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实施方案 篇6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群众生活物资保障供应应急工作,更准时有效保障全镇人民群众的生活物资供应,根据镇委、镇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总体部署,加强对全镇生活物资市场供应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调度,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生活物资种类

主要包括:粮食、食用油、猪肉、禽蛋、蔬菜、水产品、食盐、燃气、自来水以及其他阶段性紧缺的生活物资等。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由各相关单位和各社区组成生活物资保障组,统一组织领导和统筹调度,落实应急职责。

(二)职责明确,分工合作。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归口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各成员单位和各社区也要加强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确保各项任务落地。

(三)资源整合,常备不懈。有关单位要建立生活物资动态数据库,整合生活物资,确保应急供应。

(四)程序规范,处置有效。在实施生活物资应急保障措施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查处市场违法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镇生活物资保障组组成

牵头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党政办、财政办、宣传办、经济发展办、交通办、市监分局、综合执法中队负责人(具体名单见附件1)。

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负责日常工作。各社区要成立物资保障组,由社区书记担任组长。

(二)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各成员单位职责

1、党政办:负责协调各组、各科室、各社区、各部门的防疫工作;负责生活物资应急保障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生活物资配送车辆通行证发放工作。

2、财政办:负责生活物资资金保障、协调生活物资应急物资供应储备等后勤保障工作。

3、宣传办:负责相关新闻发布,舆情监管及引导等工作。

4、经济发展办:负责生活物资应急保障综合协助工作。

5、交通办:协调解决生活物资运输进入我镇、社区之间交通物流不畅等问题;

6、市监分局:负责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进行市场监管,严厉查处、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经营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负责市场价格监督管理,打击价格违法行为;负责确保医保定点药店正常营业等工作。

7、综合执法中队:负责全镇燃气等生活资源的日常保障工作并做好实时检测(保证燃气安全)。

8、各社区:落实属地责任,负责统筹本社区防控应急生活物资保障工作,及时了解、全面掌握与群众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动态,落实各项生活物资保障措施,统筹做好防控应急生活物资的运输工作。

(三)工作机制

1、会商研判制度: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定期进行会商,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工作专班,进行会商研判。当我镇启动疫情防控II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或划定封控区后,启动每日会商研判机制。

2、定期报告制度:当我镇启动疫情防控II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或划定封控区后,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实行定期报告,包括相关物资储备和供应情况、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各社区要及时反馈生活物资需求情况。

四、应急措施

(一)加大生活物资采购力度。由相关成员单位指导督促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生活物资批发商等积极组织货源,建立重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名录,每日监测重点生活物资消耗、库存量,加大采购力度,保障市场供应。

(二)推动物流运输资源共享。支持有条件的重点物流企业正常运行,全面梳理和精准对接物流信息,推动加工、商贸、物流企业物流资源共享,保障重要生活物资运输畅通、配送及时。

(三)组织应急生产。建立涉及群众生活物资保障的重点企业名单,根据市场供需情况,按职责分工,由各成员单位督促相关企业开展应急生产,确保商品应急保供。

(四)积极调运县外商品。相关成员单位要建立与上级部门的联系通道,确定专人及时汇报我镇相关生活物资的异常情况,一旦本地供应出现紧缺,立即与上级商务、农业农村、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衔接紧急调运商品事宜,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保证群众生活必需品不断供。

(五)调配物资储备。当市场供应出现异常,按规定程序调配储备物资投放市场。

(六)实施阶段性紧缺物资紧急会商制度。每日跟踪监测生活物资储备、销售情况。建立物资保障预警机制与快速处理机制,对可能出现阶段性紧缺的监测反馈进行提前预警,相关成员单位根据预警情况开展快速处置,通过紧急调配、替代保障等方式,平抑供应波动,稳定市场预期。

(七)加大价格监测与执法力度。加强生活物资特别是禽、肉、蛋、菜等生活物资价格巡查力度,有效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必要时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确保市场价格稳定。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为牟取非法利益,非法控制、垄断相关物品的生产、运输、经营等违法犯罪活动。

(八)采取定量或限量销售。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对重要商品物资暂时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或限量销售。

五、应急保障

(一)建立应急配送机制。科学精准、严谨细致做好突发疫情应对处置,及时、高效、规范做好封闭、封控区域生活物资供应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封闭、封控区域生活物资保供应急配送机制,采取“市场主体+区域配送”方式提供封控区群众和企业最基本生活必需物资配送服务。

(二)加强重点企业联系。建立县重点应急响应企业联系制度,通过定期报表,及时掌握重点企业销量、库存量等有关情况。建立资源动态数据库,形成应急处置快速反应体系。

(三)强化县外供应基地、货源组织对接。通过市场化运作,加强与市内县内主要供货商沟通联系,支持我镇市场保供稳定。

(四)加强物资储备。建立和完善生活物资的储备制度,加强储备物资的监管。鼓励重点企业加强物资储备。

(五)加大宣传力度。多途径发布生活物资市场保障信息,及时辟谣,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散步市场恐慌的行为予以从快从重打击,合理引导社会预期。

(六)加强经费保障。政府负责组织的生活物资保障行动和采取措施的所需经费,由相关单位提出,报镇财政局审核,给予合理保障。

(七)加强交通运输及人员保障。建立生活物资“快速通道”,指导企业按需分类及时办理民生物资运输专用通行证。健全完善货物运输问题现场协调机制,建立工作联系微信群,及时协调交通管制、村(社区)管制、人员隔离导致的车辆通行受阻、驾驶员及超市员工无法出行等问题,确保镇内重点物流企业正常运营,有效加强县内运力调配,开展保供保畅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督查,进一步畅通应急商品运输通道。

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实施方案 篇7

为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早期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及时采取积极有效控制措施,预防控制疫情传播、蔓延扩散,保护人民健康和社会稳定。根据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紧急通知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等为依据,制定此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文化旅游体育局成立开放景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总指挥:xxx

副总指挥:xxx

成员:xxx

下设办公室,主任:任结石(文化旅游体育局综合办公室主任)

联络人:xx

开放景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工作设立协调保障组、景区秩序维护组、宣传组和日常检查组等4个工作组。

各组组成及职责为:

1、协调保障组:由于世鹏任组长,由机关办公室、文化股、文物所和乌兰牧骑班子成员组成。负责综合协调内部日常事务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和重要工作的督办;负责信息的管理工作;负责应急事务的联系和协调。负责统筹和协调物资保障工作;协调防控应急等物资供需、运输等事宜;督促和检查各项保障措施落实情况;负责保障工作信息的管理。

2、景区秩序维护组。由邢云福任组长,由旅游管理股和文化市场管理股人员组成。及时处置与疫情有关的景区突发事件,维护人员稳定;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强制隔离措施。

3、宣传组。由刘丽华任组长,成员由党建办、艺术股及图书馆、文化馆领导班子成员组成。负责疫情防控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宣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知识。

4、日常检查组。由胡德峰任组长,由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人员组成。负责开放景区景点、文化市场的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应急事件发生时的协调工作;负责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主要防范措施

1、启动疫情检查、登记工作,各旅游景区景点和文化市场人员密集场所都要第一时间做好应急预案,建立工作制度。配备发热枪,对景区的出入人员进行体温排查,并做好记录。

2、景区景点要做好外地发热客源的`检查工作。禁止接待外地游客进入景区景点。

3、景区景点和文化市场经营网点都要在醒目位置悬挂横幅,设置提示牌;在LED屏上滚动播放预防新型冠状病毒的相关知识,提醒游客做好预防工作。

4、景区景点要为游客准备口罩,免费为游客发放,并叮嘱一定要戴好口罩做好预防。

5、除特殊情形,严禁组织开展大型活动;

6、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从即日起,实行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7、做好文化旅游体育局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工作,配备好口罩等。

8、关闭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等窗口单位。

9、旅行社暂停组织旅游服务。

10、做好联络工作,要加强与盟文化旅游部门的联络,及时掌握最新信息。

三、应急响应

指挥部成员和各组长接到指挥部启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预案指令后,立即启动本预案,调集本组人员按照分工和职责迅速赶赴景区景点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等应急处理。

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实施方案 篇8

为有效监测、及时控制和消除因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不稳定,积极做好可能引起短缺的生活必需品品种调度,切实保障突发疫情期间极端情况下我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稳定,根据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省商务厅《福建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等有关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一)坚持条块结合,分级负责。坚持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按照封控、管控、防控管理级别,分级响应、分级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处置主体和责任。建立以事发地政府为主,有关部门和相关地区协调配合的领导责任制和现场指挥机构,切实做好应急工作。

(二)坚持协调配合,反应迅速。在全市实施封控、管控、防控管理时,市局及各县(区、管委会)商务部门应快速做出反应,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属地政府,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成立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商务局陈玉鹏局长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各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局办公室、财务科、市场科、服务业科、商贸科、外贸科、基地办等部门负责同志和县(区、管委会)商务部门分管领导组成。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市场科。

(二)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领导小组职责。

1、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指挥、协调县(区、管委会)商务部门、重点保供企业、市直有关部门开展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供应,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2、定期会商,强化监测。根据疫情形势、发展走向和可能出现的应急状况加强市场监测,全面掌握监控市场波动信息,及时预警、定期会商,做出处置和应对措施决策。

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在重要生活必需品出现市场断供的紧急情况后,按照各自职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稳定市场,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尽快取得成效。

4、研究、落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应急保供处置工作的重大事项。

(三)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1、办公室负责联系市政府应急相关机构,协调突发疫情后勤保障工作,对外发布各类信息;组织应急响应情形下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调度。

2、财务科负责联系市财政局,协调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供应所需资金。

3、市场科(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发现市场供应异常情况,及时组织开展市场应急调度、投放。市场供应紧张时,负责对接省厅市场处协调调运事宜。

4、商贸科负责协调联络重点保供商超,配合做好商超生活必需品运行监测,协调企业采购、调运生活必需品,开展应急调度和投放。

5、服务业科负责协调联络餐饮业、住宿业(星级酒店除外)及有关生活服务业相关企业,提供餐饮配送等应急支持。

6、基地办负责城市副食品基地建设,协调城市主要副食品生产应急调控工作。

7、外贸科负责在情况特殊时组织商品进口或控制出口,平衡市场商品供应,指导帮助企业申请涉及配额或许可证管理的商品进口配额、许可证,协调企业减少或暂停出口涉及配额或许可证管理的商品。

三、启动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适用范围

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指因疫情防控需要采取封控、管控、防控措施,群众外出采购生活必需品不便;或因疫情原因造成我市粮油、肉菜、蛋奶、水产品等等市场供求关系突变,主要生活必需品大范围脱销,市县(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根据食品需求和供应量化细化要求做好主要生活必需品的调度工作。

四、应急响应措施

(一)启动市场供应监测

启动粮油、肉菜、蛋奶、水产品等等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监测,及时掌握市场销售、库存、调运等变动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处置,同时加强舆情监测与引导,回应社会关切,稳定市场预期。

(二)畅通调运渠道

部分辖区因疫情实行封控、管控措施后,各重点保供企业的生活必需品运送车辆及人员无法进出封控区、管控区,市场供应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协调交通、卫健、疾控、交警、乡镇街道等部门、单位对涉及运送生活必需品的人员核酸检测、车辆消毒、通行等开辟绿色通道,保证省际、市际、市内供应链完整畅通。通过保障终端配送、加大调运力度、投放储备等方式保障市场供应平衡。

(三)适时开展储备冻猪肉投放

在面临各种紧急情况导致市场供应严重不足时,可开展储备冻猪肉投放,投放渠道可依托各重点保供企业实施,市场缺口较大时可直接由院校、工厂等伙食单位向承储单位采购。

(四)督促供应企业做好应急准备

督导我市蔬菜、生猪基地提供生产自给率,做好市场应急供应准备,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投放市场,应对疫情延续时间较长带来的影响。

(五)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配合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市海洋渔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组织协调粮油、生鲜蔬菜、猪牛羊禽肉、水产品的应急调度保供,加大调运、投放力度,保障市场供应有效供给。

五、风险等级区域保供标准

为有效应对疫情发展态势的变化,根据风险等级不同开展保

供工作,全力保障全市人民的生活必需品供应。

(一)低风险地区。督导负责生活必需品供应的重点保供企业保持正常营业,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环境清洁、消毒、通风、体温检测、扫码亮码、佩戴口罩、限流限距等防控措施,合理安排营业时间。

(二)中风险地区。督导负责生活必需品供应的重点保供企业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环境清洁、消毒、通风、体温检测、扫码亮码、限流限距等防控措施,遵守中风险地区政府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凭出入证买生活必需品”的管控措施,适当控制购物场所内总人数,避免出现因人群聚集导致交叉感染情况发生。鼓励企业开展“线上下单、线下配送”的无接触购物配送服务。

(三)高风险地区。督导负责生活必需品供应的重点保供企业停止线下经营活动,配合乡镇(街道),在居民生活区附近设立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点,实行“点对点”供应,实现高风险区域全覆盖。

六、情形构建及处置措施

基于我市目前新冠肺炎疫情出现的不同情形、风险场景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协调生活必需品重点保供企业配合市县(区、管委会)商务部门,及时调整门店供应和应急投放点供应的销售模式,做好不同供应方式转化时的商品配送。

(一)在防范管理情况下,实行“强化社会全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措施。市民在较大范围内抢购粮油、肉菜、蛋奶等主要生活必需品,引起商品脱销,影响社会安定稳定。

1、启动响应

在发生市场异常波动后,各县(区、管委会)商务部门要迅速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汇报,立即启动应急响应,配合市商务局做好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

2、响应措施

(1)市场科启动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制度,掌握重点保供企业主要生活必需品每日销售量、存量、调运量、来源(产地)、供货渠道等情况,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为本级协调领导小组和人民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2)市场科、商贸科组织大型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以及社区超市、便利店等商家提高粮油、肉菜、蛋奶等主要生活必需品的补货、补架频次,做到存货在店、存货在架,避免出现空柜、空架和居民心理恐慌,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

(3)市场科、商贸科、基地办引导协调商家及时与种植基地、养殖基地和生产基地、生产企业对接,利用市场化手段建立稳固可持续的供求关系,及时保质保量采购、调运、储备足量的粮油、肉菜、蛋奶等主要生活必需品,满足居民基础需求。

(4)当应急重点保供企业商业储备不足时,市场科、商贸科要协调指挥应急重点保供企业从周边地区紧急调运商品,进行异地商品调剂,组织开展市场应急投放。

(5)办公室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对外发布宣传生活必需品市场稳定供应的形势,宣传政府稳定市场的措施和效果。

3、终止(或调整)应急响应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终止防范管理后,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即终止应急供应。

(二)在管控管理下,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措施,保障社会必需品供应。

1、启动响应

根据市委市政府发布的'应急响应级别和市场异常波动分级标准,启动生活必需品应急响应,根据防控指挥部要求适时调整供应应急响应措施。

2、响应措施

场景一:对一栋楼采取封闭管理的应急处置

(1)属地商务部门应第一时间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汇报,根据应急响应启动情况,履行生活必需品日报监测制度,密切关注辖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动态,合理引导流通与消费,确保疫情期间市场稳定有序。

(2)请示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乡镇(街道)、村(居)工作人员统计该栋楼居住人员情况,罗列生活必需品需求清单(粮油、肉菜、蛋奶的品名、种类、数量等)。

(3)立即对接该栋楼附近的市场重点保供企业,协调确定1家重点保供企业作为该栋楼的生活必需品直接供货商,积极组织货源,确保生活必需品储备充足。

(4)指导企业在该楼的安全区域设立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点,保障群众该栋楼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协调村(居)与市场重点保供企业做好生活必需品交接和货款资金的结算。

(5)指导市场重点保供企业在应急投放点配送过程中,坚决服从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指挥,严格按照卫健、疾控部门要求,加强产品外包装消毒,工作人员统一配置防护用品,提供“无接触”配送服务。

(6)鼓励该栋楼宇附近的群众尽量减少外出,通过“线上下单,线下配送”的模式订购生市交通运输局、交警支队为活必需品。

场景二:对一个居民小区采取封闭管理的应急处置

在场景一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属地商务部门根据小区居住群众情况,立即对接封闭小区周边市场重点保供企业,确定2—3家市场重点保供企业作为该栋楼的生活必需品直接供货商。

(2)协调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检疫组为供应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开辟绿色通道,属地商务部门为保供企业车辆提供加盖商务部门印章的“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运输车辆通行证”,确保运输畅通及停靠方便。

(3)属地商务部门要密切跟踪封闭管理小区和重点保供企业的生活必需品供应量、存量及调运量情况,对消费需求量、主要供应渠道等做到心中有数,摸清底数,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数量充足、品种丰富。

(4)做好宣传,避免出现生活必需品短缺谣言,村(居)在必要时加强供应生活必需品供应情况宣传,呼吁不信谣、不传谣,抵制谣言、举报谣言,不让谣言干扰和影响疫情防控工作。

(5)市商务局各科室根据职责分工,要加强疫情小区生活必需品供应的督导工作,指导重点保供企业配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做好保供工作。

场景三:对一个村(居)采取封闭管理的应急处置

在场景一、二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属地商务部门根据村(居)居住群众情况,立即对接封闭村(居)周边市场重点保供企业,确定3—4家市场重点保供企业作为封闭村(居)的生活必需品直接供货商,指导企业在根据村(居)居民主要分布情况设立3—4个生活区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点。保证各供应网点重要生活必需品的需求量及时反馈到市场保供企业,保障生活必需品按时按量分配到各应急投放点。

(2)指导重点保供企业严格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社区出入管理规定,应急投放点只供应采取封闭管理村(居)的家庭,满足被封闭村(居)的正常生活需要。

(3)为最大限度避免疫情扩散,市商务局根据实际需求,视情协调被封闭管理村(居)临近的部分县(区)建立区域生活必需品保障圈,尽量减少长距离运输。

场景四:一个单位(场所)采取封闭管理的应急处置

(1)属地商务部门第一时间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汇报,根据应急响应启动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履行生活必需品日报监测制度,密切关注辖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动态,合理引导流通与消费,确保疫情期间市场稳定有序。

(2)请示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单位(场所)工作人员统计该单位(场所)人员情况,罗列生活必需品需求清单(粮油、肉菜、蛋奶的品名、种类、数量等)。

(3)立即对接该单位(场所)附近的市场重点保供企业,根据封闭管理单位(场所)的人数情况协调确定具体市场重点保供企业作为该单位(场所)的生活必需品直接供货商,积极组织货源,确保生活必需品储备充足。

(4)指导企业在该单位(场所)的安全区域设立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点,保障该单位(场所)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协调单位(场所)与市场重点保供企业做好生活必需品交接和货款资金的结算;单位(场所)统筹安排应急投放点的生活必需品采购、配送、分发工作。

(5)指导市场重点保供企业在应急投放点配送过程中,坚决服从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指挥,严格按照卫健、疾控部门要求,加强产品外包装消毒,工作人员统一配置防护用品,提供“无接触”配送服务;

(6)属地商务部门要密切跟踪封闭单位(场所)生活、重点保供企业的生活必需品供应量、存量及调运量情况,对消费需求量、主要供应渠道等做到心中有数,摸清底数,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数量充足、品种丰富;

(7)对生活必需品充足供应做好宣传,避免出现生活必需品短缺谣言,单位(场所)在必要时加强生活必需品充足供应的宣传,呼吁不信谣、不传谣,抵制谣言、举报谣言,不让谣言干扰和影响疫情防控工作;

(8)市商务局各科室要加强疫情小区生活必需品供应的督导工作,指导重点保供企业配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做好保供工作;

(9)协调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检疫组为供应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开辟绿色通道,属地商务部门为重点保供企业车辆提供加盖商务部门印章的“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运输车辆通行证”,确保运输畅通及停靠方便。

3、终止响应

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决定终止管控管理,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处置完毕,即终止应急供应,属地商务部门报当地人民政府对调集、征用的生活必需品进行合理补偿,稳妥有序推动辖区企业复工复产。

(三)在封控管理下,执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措施,保障社会必需品供应。

1、启动响应

根据市委市政府发布的应急响应级别和市场异常波动分级标准,启动生活必需品应急响应,根据防控指挥部要求适时调整供应应急响应措施。

2、响应措施

在管控管理下的场景一、二、三、四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属地商务部门根据乡镇(街道)居住群众情况,立即对接封管乡镇(街道)内及周边市场重点保供企业,确定5—8家市场重点保供企业作为封管乡镇(街道)的生活必需品直接供货商,根据乡镇(街道)设立的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点投放生活必需品。重点保供企业及时与乡镇(街道)、村(居)保持沟通,确保各应急投放点重要生活必需品的需求量及时反馈到市场重点保供企业,保障生活必需品按时按量采购并分配到各应急投放点。

(2)市商务局及时发布全市生活必需品供应企业名单,包

括配送单位、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内容,供封管乡镇(街道)、单位(场所)自行联系。

(3)根据实际情况需求,由各县(区、管委会)商务部门对辖区市场重点保供企业进行背书,出具企业运输车辆出入证明,乡镇(街道)各卡口见证放行。

(4)市场保供企业将生活必需品配送到采取封管措施的应急投放点,交由各投放点负责人员统筹安排,进行配送、分发工作。

(5)市商务局市场科、商贸科协调指挥我市重点保供企业保证粮油、肉菜、蛋奶等生活必需品必须优先供应本地市场。

(6)充分发挥市场调控资金作用,采取外地增量调运补贴、增量储备补贴、应急投放直销补贴等方式,增加外地重要生活必需品调入,确保我市重要生活必需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

3、终止响应

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决定终止封控管理,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处置完毕,即终止应急供应,属地商务部门报当地人民政府对调集、征用的生活必需品进行合理补偿,稳妥有序推动辖区企业复工复产。

七、保障措施

(一)层层压实责任。各县(区、管委会)商务部门、局属有关科室要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始终保持高度重视、高度警惕、高度负责的工作状态,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工作。

(二)强化工作措施。各县(区、管委会)商务部门要做好

本方案的实施,协调各方组织疫情防控市场应急响应、调控和处理工作。要开展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应急演练,通过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的应急能力。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县(区、管委会)商务部门要建立宣传快速反应机制,发挥新闻媒体的正确引导作用,积极宣传生活必需品市场稳定供应的形势,宣传政府稳定市场的措施和效果,形成正面引导、及时报道的舆论环境。

八、附则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实施方案 篇9

为有效监测、及时控制和消除因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不稳定,积极做好可能引起短缺的生活必需品品种调度,切实保障突发疫情期间极端情况下我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稳定,根据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省商务厅《福建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等有关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一)坚持条块结合,分级负责。坚持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按照封控、管控、防控管理级别,分级响应、分级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处置主体和责任。建立以事发地政府为主,有关部门和相关地区协调配合的领导责任制和现场指挥机构,切实做好应急工作。

(二)坚持协调配合,反应迅速。在全市实施封控、管控、防控管理时,市局及各县(区、管委会)商务部门应快速做出反应,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属地政府,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成立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商务局陈玉鹏局长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各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局办公室、财务科、市场科、服务业科、商贸科、外贸科、基地办等部门负责同志和县(区、管委会)商务部门分管领导组成。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市场科。

(二)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领导小组职责。

1、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指挥、协调县(区、管委会)商务部门、重点保供企业、市直有关部门开展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供应,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2、定期会商,强化监测。根据疫情形势、发展走向和可能出现的应急状况加强市场监测,全面掌握监控市场波动信息,及时预警、定期会商,做出处置和应对措施决策。

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在重要生活必需品出现市场断供的紧急情况后,按照各自职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稳定市场,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尽快取得成效。

4、研究、落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应急保供处置工作的重大事项。

(三)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1、办公室负责联系市政府应急相关机构,协调突发疫情后勤保障工作,对外发布各类信息;组织应急响应情形下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调度。

2、财务科负责联系市财政局,协调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供应所需资金。

3、市场科(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发现市场供应异常情况,及时组织开展市场应急调度、投放。市场供应紧张时,负责对接省厅市场处协调调运事宜。

4、商贸科负责协调联络重点保供商超,配合做好商超生活必需品运行监测,协调企业采购、调运生活必需品,开展应急调度和投放。

5、服务业科负责协调联络餐饮业、住宿业(星级酒店除外)及有关生活服务业相关企业,提供餐饮配送等应急支持。

6、基地办负责城市副食品基地建设,协调城市主要副食品生产应急调控工作。

7、外贸科负责在情况特殊时组织商品进口或控制出口,平衡市场商品供应,指导帮助企业申请涉及配额或许可证管理的商品进口配额、许可证,协调企业减少或暂停出口涉及配额或许可证管理的商品。

三、启动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适用范围

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指因疫情防控需要采取封控、管控、防控措施,群众外出采购生活必需品不便;或因疫情原因造成我市粮油、肉菜、蛋奶、水产品等等市场供求关系突变,主要生活必需品大范围脱销,市县(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根据食品需求和供应量化细化要求做好主要生活必需品的调度工作。

四、应急响应措施

(一)启动市场供应监测

启动粮油、肉菜、蛋奶、水产品等等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监测,及时掌握市场销售、库存、调运等变动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处置,同时加强舆情监测与引导,回应社会关切,稳定市场预期。

(二)畅通调运渠道

部分辖区因疫情实行封控、管控措施后,各重点保供企业的生活必需品运送车辆及人员无法进出封控区、管控区,市场供应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协调交通、卫健、疾控、交警、乡镇街道等部门、单位对涉及运送生活必需品的人员核酸检测、车辆消毒、通行等开辟绿色通道,保证省际、市际、市内供应链完整畅通。通过保障终端配送、加大调运力度、投放储备等方式保障市场供应平衡。

(三)适时开展储备冻猪肉投放

在面临各种紧急情况导致市场供应严重不足时,可开展储备冻猪肉投放,投放渠道可依托各重点保供企业实施,市场缺口较大时可直接由院校、工厂等伙食单位向承储单位采购。

(四)督促供应企业做好应急准备

督导我市蔬菜、生猪基地提供生产自给率,做好市场应急供应准备,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投放市场,应对疫情延续时间较长带来的影响。

(五)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配合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市海洋渔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组织协调粮油、生鲜蔬菜、猪牛羊禽肉、水产品的应急调度保供,加大调运、投放力度,保障市场供应有效供给。

五、风险等级区域保供标准

为有效应对疫情发展态势的变化,根据风险等级不同开展保

供工作,全力保障全市人民的生活必需品供应。

(一)低风险地区。督导负责生活必需品供应的重点保供企业保持正常营业,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环境清洁、消毒、通风、体温检测、扫码亮码、佩戴口罩、限流限距等防控措施,合理安排营业时间。

(二)中风险地区。督导负责生活必需品供应的重点保供企业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环境清洁、消毒、通风、体温检测、扫码亮码、限流限距等防控措施,遵守中风险地区政府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凭出入证买生活必需品”的管控措施,适当控制购物场所内总人数,避免出现因人群聚集导致交叉感染情况发生。鼓励企业开展“线上下单、线下配送”的无接触购物配送服务。

(三)高风险地区。督导负责生活必需品供应的重点保供企业停止线下经营活动,配合乡镇(街道),在居民生活区附近设立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点,实行“点对点”供应,实现高风险区域全覆盖。

六、情形构建及处置措施

基于我市目前新冠肺炎疫情出现的不同情形、风险场景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协调生活必需品重点保供企业配合市县(区、管委会)商务部门,及时调整门店供应和应急投放点供应的销售模式,做好不同供应方式转化时的.商品配送。

(一)在防范管理情况下,实行“强化社会全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措施。市民在较大范围内抢购粮油、肉菜、蛋奶等主要生活必需品,引起商品脱销,影响社会安定稳定。

1、启动响应

在发生市场异常波动后,各县(区、管委会)商务部门要迅速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汇报,立即启动应急响应,配合市商务局做好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

2、响应措施

(1)市场科启动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制度,掌握重点保供企业主要生活必需品每日销售量、存量、调运量、来源(产地)、供货渠道等情况,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为本级协调领导小组和人民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2)市场科、商贸科组织大型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以及社区超市、便利店等商家提高粮油、肉菜、蛋奶等主要生活必需品的补货、补架频次,做到存货在店、存货在架,避免出现空柜、空架和居民心理恐慌,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

(3)市场科、商贸科、基地办引导协调商家及时与种植基地、养殖基地和生产基地、生产企业对接,利用市场化手段建立稳固可持续的供求关系,及时保质保量采购、调运、储备足量的粮油、肉菜、蛋奶等主要生活必需品,满足居民基础需求。

(4)当应急重点保供企业商业储备不足时,市场科、商贸科要协调指挥应急重点保供企业从周边地区紧急调运商品,进行异地商品调剂,组织开展市场应急投放。

(5)办公室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对外发布宣传生活必需品市场稳定供应的形势,宣传政府稳定市场的措施和效果。

3、终止(或调整)应急响应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终止防范管理后,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即终止应急供应。

(二)在管控管理下,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措施,保障社会必需品供应。

1、启动响应

根据市委市政府发布的应急响应级别和市场异常波动分级标准,启动生活必需品应急响应,根据防控指挥部要求适时调整供应应急响应措施。

2、响应措施

场景一:对一栋楼采取封闭管理的应急处置

(1)属地商务部门应第一时间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汇报,根据应急响应启动情况,履行生活必需品日报监测制度,密切关注辖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动态,合理引导流通与消费,确保疫情期间市场稳定有序。

(2)请示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乡镇(街道)、村(居)工作人员统计该栋楼居住人员情况,罗列生活必需品需求清单(粮油、肉菜、蛋奶的品名、种类、数量等)。

(3)立即对接该栋楼附近的市场重点保供企业,协调确定1家重点保供企业作为该栋楼的生活必需品直接供货商,积极组织货源,确保生活必需品储备充足。

(4)指导企业在该楼的安全区域设立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点,保障群众该栋楼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协调村(居)与市场重点保供企业做好生活必需品交接和货款资金的结算。

(5)指导市场重点保供企业在应急投放点配送过程中,坚决服从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指挥,严格按照卫健、疾控部门要求,加强产品外包装消毒,工作人员统一配置防护用品,提供“无接触”配送服务。

(6)鼓励该栋楼宇附近的群众尽量减少外出,通过“线上下单,线下配送”的模式订购生市交通运输局、交警支队为活必需品。

场景二:对一个居民小区采取封闭管理的应急处置

在场景一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属地商务部门根据小区居住群众情况,立即对接封闭小区周边市场重点保供企业,确定2—3家市场重点保供企业作为该栋楼的生活必需品直接供货商。

(2)协调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检疫组为供应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开辟绿色通道,属地商务部门为保供企业车辆提供加盖商务部门印章的“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运输车辆通行证”,确保运输畅通及停靠方便。

(3)属地商务部门要密切跟踪封闭管理小区和重点保供企业的生活必需品供应量、存量及调运量情况,对消费需求量、主要供应渠道等做到心中有数,摸清底数,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数量充足、品种丰富。

(4)做好宣传,避免出现生活必需品短缺谣言,村(居)在必要时加强供应生活必需品供应情况宣传,呼吁不信谣、不传谣,抵制谣言、举报谣言,不让谣言干扰和影响疫情防控工作。

(5)市商务局各科室根据职责分工,要加强疫情小区生活必需品供应的督导工作,指导重点保供企业配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做好保供工作。

场景三:对一个村(居)采取封闭管理的应急处置

在场景一、二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属地商务部门根据村(居)居住群众情况,立即对接封闭村(居)周边市场重点保供企业,确定3—4家市场重点保供企业作为封闭村(居)的生活必需品直接供货商,指导企业在根据村(居)居民主要分布情况设立3—4个生活区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点。保证各供应网点重要生活必需品的需求量及时反馈到市场保供企业,保障生活必需品按时按量分配到各应急投放点。

(2)指导重点保供企业严格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社区出入管理规定,应急投放点只供应采取封闭管理村(居)的家庭,满足被封闭村(居)的正常生活需要。

(3)为最大限度避免疫情扩散,市商务局根据实际需求,视情协调被封闭管理村(居)临近的部分县(区)建立区域生活必需品保障圈,尽量减少长距离运输。

场景四:一个单位(场所)采取封闭管理的应急处置

(1)属地商务部门第一时间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汇报,根据应急响应启动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履行生活必需品日报监测制度,密切关注辖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动态,合理引导流通与消费,确保疫情期间市场稳定有序。

(2)请示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单位(场所)工作人员统计该单位(场所)人员情况,罗列生活必需品需求清单(粮油、肉菜、蛋奶的品名、种类、数量等)。

(3)立即对接该单位(场所)附近的市场重点保供企业,根据封闭管理单位(场所)的人数情况协调确定具体市场重点保供企业作为该单位(场所)的生活必需品直接供货商,积极组织货源,确保生活必需品储备充足。

(4)指导企业在该单位(场所)的安全区域设立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点,保障该单位(场所)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协调单位(场所)与市场重点保供企业做好生活必需品交接和货款资金的结算;单位(场所)统筹安排应急投放点的生活必需品采购、配送、分发工作。

(5)指导市场重点保供企业在应急投放点配送过程中,坚决服从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指挥,严格按照卫健、疾控部门要求,加强产品外包装消毒,工作人员统一配置防护用品,提供“无接触”配送服务;

(6)属地商务部门要密切跟踪封闭单位(场所)生活、重点保供企业的生活必需品供应量、存量及调运量情况,对消费需求量、主要供应渠道等做到心中有数,摸清底数,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数量充足、品种丰富;

(7)对生活必需品充足供应做好宣传,避免出现生活必需品短缺谣言,单位(场所)在必要时加强生活必需品充足供应的宣传,呼吁不信谣、不传谣,抵制谣言、举报谣言,不让谣言干扰和影响疫情防控工作;

(8)市商务局各科室要加强疫情小区生活必需品供应的督导工作,指导重点保供企业配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做好保供工作;

(9)协调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检疫组为供应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开辟绿色通道,属地商务部门为重点保供企业车辆提供加盖商务部门印章的“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运输车辆通行证”,确保运输畅通及停靠方便。

3、终止响应

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决定终止管控管理,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处置完毕,即终止应急供应,属地商务部门报当地人民政府对调集、征用的生活必需品进行合理补偿,稳妥有序推动辖区企业复工复产。

(三)在封控管理下,执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措施,保障社会必需品供应。

1、启动响应

根据市委市政府发布的应急响应级别和市场异常波动分级标准,启动生活必需品应急响应,根据防控指挥部要求适时调整供应应急响应措施。

2、响应措施

在管控管理下的场景一、二、三、四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属地商务部门根据乡镇(街道)居住群众情况,立即对接封管乡镇(街道)内及周边市场重点保供企业,确定5—8家市场重点保供企业作为封管乡镇(街道)的生活必需品直接供货商,根据乡镇(街道)设立的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点投放生活必需品。重点保供企业及时与乡镇(街道)、村(居)保持沟通,确保各应急投放点重要生活必需品的需求量及时反馈到市场重点保供企业,保障生活必需品按时按量采购并分配到各应急投放点。

(2)市商务局及时发布全市生活必需品供应企业名单,包

括配送单位、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内容,供封管乡镇(街道)、单位(场所)自行联系。

(3)根据实际情况需求,由各县(区、管委会)商务部门对辖区市场重点保供企业进行背书,出具企业运输车辆出入证明,乡镇(街道)各卡口见证放行。

(4)市场保供企业将生活必需品配送到采取封管措施的应急投放点,交由各投放点负责人员统筹安排,进行配送、分发工作。

(5)市商务局市场科、商贸科协调指挥我市重点保供企业保证粮油、肉菜、蛋奶等生活必需品必须优先供应本地市场。

(6)充分发挥市场调控资金作用,采取外地增量调运补贴、增量储备补贴、应急投放直销补贴等方式,增加外地重要生活必需品调入,确保我市重要生活必需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

3、终止响应

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决定终止封控管理,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处置完毕,即终止应急供应,属地商务部门报当地人民政府对调集、征用的生活必需品进行合理补偿,稳妥有序推动辖区企业复工复产。

七、保障措施

(一)层层压实责任。各县(区、管委会)商务部门、局属有关科室要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始终保持高度重视、高度警惕、高度负责的工作状态,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工作。

(二)强化工作措施。各县(区、管委会)商务部门要做好

本方案的实施,协调各方组织疫情防控市场应急响应、调控和处理工作。要开展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应急演练,通过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的应急能力。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县(区、管委会)商务部门要建立宣传快速反应机制,发挥新闻媒体的正确引导作用,积极宣传生活必需品市场稳定供应的形势,宣传政府稳定市场的措施和效果,形成正面引导、及时报道的舆论环境。

八、附则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实施方案 篇10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发生时的生活物资保供工作,落实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责任,确保本地区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平稳运行,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指南(试行)》等,制订本预案。

一、组建工作协调机制

(一)组织机构

设立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生活物资保障组

组长:XXX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改委,XXX任办公室主任,XXX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专班日常组织协调。

(二)主要职责

统筹做好米面、食用油、蔬菜、肉类、水产品、蛋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方便食品、饮用水、饲料、能源等生活物资的应急监测、生产调度、物资运输、储备投放、终端销售、市场监管、宣传引导等工作,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快速启动保障机制

(一)启动和中止条件

根据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及时启动和中止生活物资保障机制。

(二)监测预警制度

1、每日监测菜肉蛋奶等重点生活物资价格。

2、跟踪监测粮油、蔬菜、肉类、水产品、鸡蛋、奶类、生猪等生产和流通相关情况,及时掌握供销状况和存在问题。

(三)报告处置制度

1、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本县生活物资保障情况。

2、高风险区粮油菜肉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供给、需求、库存、价格等动态情况实行日报制度。

3、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协调处置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生活物资保障有关情况。

(四)经费保障

统筹调度可使用的既有资金和储备物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给予经费保障支持。

三、重要民生商品储备数量要求

(一)粮油方面

城区成品粮油储备要达到15天以上(含15天)市场供应量,并提高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比例。(粮储中心、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

(二)猪肉方面

猪肉储备规模原则上不低于城区常住人口3天消费量,发生疫情的地区要通过加强调运、投放猪肉储备等方式,切实保障猪肉市场供应。(经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蔬菜方面

因地制宜建立蔬菜应急库存,确保冬春季节重要的耐储藏蔬菜品种库存满足7天消费量,以满足突发情况下的调控需要。(经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四)水电气暖及成品油方面

保障水电气暖及成品油正常供应。(城管局、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配合)

(五)农村地区比照城区执行。

四、保障市场供应

(一)抓好生产保货源

1、组织好粮油菜肉蛋奶等产品相关的种养、采摘、屠宰、加工、运输、销售等生产活动。加强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等农资和仔畜雏畜、饲料等供应,为粮油菜肉蛋奶稳定供应提供保障支持。(农业农村局牵头,粮储中心、交通局配合)

2、保障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对接采购蔬菜、肉类等农产品时,严把食品安全关,鼓励索要查看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等可溯源凭证、产品质量合格凭证。(市场监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经信局配合)

3、加强成品油调配,满足汽柴油(含乙醇汽油)需求,保障民生用气需求,应对电力需求。(城管局、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配合)

4、解决农业企业、农资生产企业等涉农经营主体、能源企业在落实防控措施、交通运输、原材料供应等方面的具体困难。(农业局牵头,交通局、经信局配合)

(二)健全重点企业保障

1、建立参与政府价格调控的重点企业名单并进行动态调整。(发改委牵头,农业农村局、经信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2、采取储备轮换、协议储备等方式,提前与重点保供企业和运输保障企业签订保供协议,做好货源、运力组织和物资储备。(粮储中心牵头,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配合)

3、动员生产、流通和物流重点企业承担应急物资的代储、代购、运输保供,引导企业增加商业库存,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和代储。(交通局牵头,经信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应急管理局配合)

4、组织上下游保供企业建立联供联储机制,推动代储代购物资有序轮换和产能储备提升。(经信局牵头,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配合)

5、对承担重大任务的骨干企业,采取生产流通资质应急审批、原材料供应保障、运输保障等措施,帮助企业解决稳产增产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经信局牵头,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做实货源对接

1、组织商超、批发市场与规模种植、养殖企业(合作社)对接,进一步拓宽货源,加大采购力度。(经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配合)

2、充分发挥大型电商平台筹措物资、对接产销的作用。(经信局)

3、协助超市、商场等零售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与生活必需品批发市场高效对接。(经信局)

(四)组织应急储备投放

1、组织投放政府储备物资,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先投放地方储备物资。(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局配合)

2、当储备物资无法满足事发地需求时,在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做好工作的同时,及时向上级报告。(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局配合)

3、储备粮动用出库、划转、核销等手续可于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补充完善。(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局配合)

(五)增加经营场所供应

1、组织引导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社区菜店等做好货源组织,有序营业。组织引导大型商超、社区菜店,倡议承诺价格不涨、供应不断、质量不降。(市场监管局牵头,经信局配合)

2、通过落实好国家对商户的有关优惠政策、大型批发市场阶段性免收进场费等措施,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增加市场供应量、稳定市场价格。(交通局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

3、商贸经营场所适当增加蔬菜特别是土豆、白菜等耐储蔬菜及粮油、肉类、方便面、瓶装水等生活必需品供应。(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局配合)

4、商贸经营场所应加大进货量,提高补货、补架频次,存货在店、存货在架。(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

5、一旦发现缺货,商贸经营场所应尽快补充货源并上架。(经信局牵头,交通局配合)

五、畅通物流运输

1、依托骨干流通、物流等企业,切实组织建立好疫情风险区“配送网”。(交通局)

2、建立健全应急配送机制,为配送骨干企业以及重点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大型商贸企业自有车辆,提供专用通行证,打通生活必需品运输全链条堵点,及时协调解决流通企业出现的运输、物流、配送等方面问题,减少“最后一公里”“最后一百米”梗阻问题。(交通局)

六、做好终端服务

(一)做好封闭小区终端配送

1、制定封闭小区居民生活物资配送规范,在小区内划出固定接收点,实现“最后一公里”无接触配送。封闭小区内或邻近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实施封闭的,应纳入封闭小区终端配送统筹安排。其他区域实行封闭管理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物资配送问题,由民政部门报请当地联防联控机制统筹协调解决。(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2、鼓励引导广大党员、社区工作者、机关干部、志愿者等担任“采购员”“配送员”,建立“专业物流公司+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的“最后一公里”配送队伍,按每10户配备1名配送人员的标准,提高配送组织效率。(交通局牵头,宣传部、民政局配合)

3、组织大型商超、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社区一一对接,根据企业供应能力,分包社区定向供应生活物资。(经信局)

4、鼓励临近超市、社区菜店等提供线上订购线下配送、移动售货车销售等服务,在配送环节采取配送柜收货、志愿者帮助派送等方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经信局配合)

5、鼓励商贸企业、生鲜经营个体户在社区指定地点设立临时售卖点,满足居民多种购物需求。(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经信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配合)

6、鼓励居民利用电商APP、社区团购群、商超微信群等进行线上购物。(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经信局配合)

7、在配送保障能力难以满足居民个性化需要时,采取标准化“蔬菜包”等方式派送,减少后端订单处理、分拣包装、运输配送的工作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交通局配合)

(二)做好困难群众帮扶

1、认真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可结合本地实际,适当向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生活补助或粮油菜肉蛋奶等民生商品。(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2、对线上购物操作困难的居民,由社区或物业收集汇总居民购物需求信息,统一下单代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3、对鳏寡孤独和行动困难群众等群体给予特殊关怀,安排专门人员按时、足量配送相关生活物资。(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4、摸排社区患有重大慢性病的人员,定期收集购药需求,由社区统一对接药房,及时配送。(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

七、维护市场秩序

(一)引导稳定消费预期

1、利用新闻发布会、专家解读、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加强生活物资供应情况方面的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部牵头,粮储中心、经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2、重点宣传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测、兜住民生保障底线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提振市场和群众信心,引导合理消费,鼓励官方和重点企业对外发布重要生活物资价格水平。(宣传部牵头,粮储中心、经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二)畅通诉求反馈渠道

1、开通24小时保供服务热线电话,组建热线工作专班,及时接听、处理居民来电,密切关注物资品种短缺等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并迅速采取措施解决。(宣传部)

2、坚决遏制和打击不实传言和恶意炒作,对于故意造成社会恐慌情绪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采取果断措施处置。(公安局)

(三)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加强生活必需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和价格巡查,对以次充好、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并曝光。(市场监管局)

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实施方案 篇1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常态化疫情控决策部署,保障重要医疗物资在应急状态下的有效供应保障,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持“宁可备而无用,不可用而无备”的底线思维,保持疫情防控以来建立起的领导机制和指挥体系不变,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实物储备产能动员、供需监测动态管理、采储并用平战结合”的原则,在疫情防控医疗物资分级保障统一调度的基础上,切实做好春季疫情防控医疗物资保障工作。

二、坚持分级分类原则

县物资保障组对全县重要物资保障工作负总责,强化医疗物资自我保障能力,以实物储备的方式,建立全县重要医疗物资储备体系,健全完善储备物资调用机制,医疗物资储备量原则上要满足3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各乡镇、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强化防范重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风险意识,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储备必要的疫情防控物资。

三、坚持统一调度原则

县物资保障组负责本级政府重要医疗物资储备的.管理和调运工作。在物资供给紧缺、通过市场机制不能有效调节的情况下,按照“保主、保重、保一线、保红线”的原则,按照应急响应级别,对储备医疗物资实施统一调度,确保抗疫医疗物资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调度有效。

县级启动应急响应时,由县物资保障组申请市物资保障组统一调度支援。

四、重要医疗物资调用程序

(一)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按照分级分类储备要求,各医疗机构、乡镇、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做好医疗、消杀防护物资储备工作。

(二)在启动县级应急响应时,有关乡镇、部门、单位向县物资保障组提出消杀、防护物资需求书面申请,由县物资保障组办公室汇总并上报市物资保障组统一调度支援;各医疗机构向县卫健局报送医疗(医用)物资需求,由县卫健局汇总后上报市卫健局和市物资保障组,由市物资保障组统一调度支援。

(三)县物资保障组办公室储备的消杀、防护物资和医疗机构储备的医疗物资及申请市物资保障组支援物资,由县物资保障组办公室提出分配意见,经县物资保障组联席会议研究审定后发放。

五、应急保障

(一)在启动县级应急响应时,县物资保障组办公室首先将储备的消杀、防护物资第一时间调运到疫情防控第一线;县卫健局负责将医疗机构储备的医疗物资统一调运到疫情防控第一线。同时申请市物资保障组统一调度支援。

(二)县市场监管局收集全县医药商贸流通企业相关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状态下,开展医药商贸流通企业应急保障动员。

(三)重大紧急情况下,经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县物资保障组发布天祝县医疗物资征用指令,对全县医药商贸流通等企业的相关资源进行控制、征用,保障应急供应。

(四)医药商贸流通等企业有义务接受紧急征用指令,保障紧急状态下的医疗物资需求。

(五)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出现可能显著上涨等价格异常状态时,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应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和监督检查,及时采取限定差价率、利润率和规定限价等措施,确保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转入常态化医药储备管理机制,征用的医疗物资属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品种,按政府规定的销售价格结算,不属政府定价品种按照征用时的市场价格结算。

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实施方案 篇12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发生时的生活物资保供工作,落实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责任,确保本地区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平稳运行,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指南(试行)》等,制订本预案。

一、组建工作协调机制

(一)组织机构

设立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生活物资保障组

组长:XXX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改委,XXX任办公室主任,XXX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专班日常组织协调。

(二)主要职责

统筹做好米面、食用油、蔬菜、肉类、水产品、蛋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方便食品、饮用水、饲料、能源等生活物资的应急监测、生产调度、物资运输、储备投放、终端销售、市场监管、宣传引导等工作,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快速启动保障机制

(一)启动和中止条件

根据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及时启动和中止生活物资保障机制。

(二)监测预警制度

1、每日监测菜肉蛋奶等重点生活物资价格。

2、跟踪监测粮油、蔬菜、肉类、水产品、鸡蛋、奶类、生猪等生产和流通相关情况,及时掌握供销状况和存在问题。

(三)报告处置制度

1、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本县生活物资保障情况。

2、高风险区粮油菜肉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供给、需求、库存、价格等动态情况实行日报制度。

3、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协调处置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生活物资保障有关情况。

(四)经费保障

统筹调度可使用的既有资金和储备物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给予经费保障支持。

三、重要民生商品储备数量要求

(一)粮油方面

城区成品粮油储备要达到15天以上(含15天)市场供应量,并提高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比例。(粮储中心、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

(二)猪肉方面

猪肉储备规模原则上不低于城区常住人口3天消费量,发生疫情的地区要通过加强调运、投放猪肉储备等方式,切实保障猪肉市场供应。(经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蔬菜方面

因地制宜建立蔬菜应急库存,确保冬春季节重要的耐储藏蔬菜品种库存满足7天消费量,以满足突发情况下的调控需要。(经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四)水电气暖及成品油方面

保障水电气暖及成品油正常供应。(城管局、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配合)

(五)农村地区比照城区执行。

四、保障市场供应

(一)抓好生产保货源

1、组织好粮油菜肉蛋奶等产品相关的种养、采摘、屠宰、加工、运输、销售等生产活动。加强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等农资和仔畜雏畜、饲料等供应,为粮油菜肉蛋奶稳定供应提供保障支持。(农业农村局牵头,粮储中心、交通局配合)

2、保障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对接采购蔬菜、肉类等农产品时,严把食品安全关,鼓励索要查看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等可溯源凭证、产品质量合格凭证。(市场监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经信局配合)

3、加强成品油调配,满足汽柴油(含乙醇汽油)需求,保障民生用气需求,应对电力需求。(城管局、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配合)

4、解决农业企业、农资生产企业等涉农经营主体、能源企业在落实防控措施、交通运输、原材料供应等方面的具体困难。(农业局牵头,交通局、经信局配合)

(二)健全重点企业保障

1、建立参与政府价格调控的重点企业名单并进行动态调整。(发改委牵头,农业农村局、经信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2、采取储备轮换、协议储备等方式,提前与重点保供企业和运输保障企业签订保供协议,做好货源、运力组织和物资储备。(粮储中心牵头,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配合)

3、动员生产、流通和物流重点企业承担应急物资的代储、代购、运输保供,引导企业增加商业库存,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和代储。(交通局牵头,经信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应急管理局配合)

4、组织上下游保供企业建立联供联储机制,推动代储代购物资有序轮换和产能储备提升。(经信局牵头,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配合)

5、对承担重大任务的骨干企业,采取生产流通资质应急审批、原材料供应保障、运输保障等措施,帮助企业解决稳产增产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经信局牵头,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做实货源对接

1、组织商超、批发市场与规模种植、养殖企业(合作社)对接,进一步拓宽货源,加大采购力度。(经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配合)

2、充分发挥大型电商平台筹措物资、对接产销的作用。(经信局)

3、协助超市、商场等零售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与生活必需品批发市场高效对接。(经信局)

(四)组织应急储备投放

1、组织投放政府储备物资,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先投放地方储备物资。(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局配合)

2、当储备物资无法满足事发地需求时,在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做好工作的同时,及时向上级报告。(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局配合)

3、储备粮动用出库、划转、核销等手续可于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补充完善。(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局配合)

(五)增加经营场所供应

1、组织引导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社区菜店等做好货源组织,有序营业。组织引导大型商超、社区菜店,倡议承诺价格不涨、供应不断、质量不降。(市场监管局牵头,经信局配合)

2、通过落实好国家对商户的'有关优惠政策、大型批发市场阶段性免收进场费等措施,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增加市场供应量、稳定市场价格。(交通局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

3、商贸经营场所适当增加蔬菜特别是土豆、白菜等耐储蔬菜及粮油、肉类、方便面、瓶装水等生活必需品供应。(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局配合)

4、商贸经营场所应加大进货量,提高补货、补架频次,存货在店、存货在架。(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

5、一旦发现缺货,商贸经营场所应尽快补充货源并上架。(经信局牵头,交通局配合)

五、畅通物流运输

1、依托骨干流通、物流等企业,切实组织建立好疫情风险区“配送网”。(交通局)

2、建立健全应急配送机制,为配送骨干企业以及重点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大型商贸企业自有车辆,提供专用通行证,打通生活必需品运输全链条堵点,及时协调解决流通企业出现的运输、物流、配送等方面问题,减少“最后一公里”“最后一百米”梗阻问题。(交通局)

六、做好终端服务

(一)做好封闭小区终端配送

1、制定封闭小区居民生活物资配送规范,在小区内划出固定接收点,实现“最后一公里”无接触配送。封闭小区内或邻近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实施封闭的,应纳入封闭小区终端配送统筹安排。其他区域实行封闭管理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物资配送问题,由民政部门报请当地联防联控机制统筹协调解决。(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2、鼓励引导广大党员、社区工作者、机关干部、志愿者等担任“采购员”“配送员”,建立“专业物流公司+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的“最后一公里”配送队伍,按每10户配备1名配送人员的标准,提高配送组织效率。(交通局牵头,宣传部、民政局配合)

3、组织大型商超、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社区一一对接,根据企业供应能力,分包社区定向供应生活物资。(经信局)

4、鼓励临近超市、社区菜店等提供线上订购线下配送、移动售货车销售等服务,在配送环节采取配送柜收货、志愿者帮助派送等方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经信局配合)

5、鼓励商贸企业、生鲜经营个体户在社区指定地点设立临时售卖点,满足居民多种购物需求。(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经信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配合)

6、鼓励居民利用电商APP、社区团购群、商超微信群等进行线上购物。(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经信局配合)

7、在配送保障能力难以满足居民个性化需要时,采取标准化“蔬菜包”等方式派送,减少后端订单处理、分拣包装、运输配送的工作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交通局配合)

(二)做好困难群众帮扶

1、认真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可结合本地实际,适当向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生活补助或粮油菜肉蛋奶等民生商品。(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2、对线上购物操作困难的居民,由社区或物业收集汇总居民购物需求信息,统一下单代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3、对鳏寡孤独和行动困难群众等群体给予特殊关怀,安排专门人员按时、足量配送相关生活物资。(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4、摸排社区患有重大慢性病的人员,定期收集购药需求,由社区统一对接药房,及时配送。(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

七、维护市场秩序

(一)引导稳定消费预期

1、利用新闻发布会、专家解读、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加强生活物资供应情况方面的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部牵头,粮储中心、经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2、重点宣传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测、兜住民生保障底线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提振市场和群众信心,引导合理消费,鼓励官方和重点企业对外发布重要生活物资价格水平。(宣传部牵头,粮储中心、经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二)畅通诉求反馈渠道

1、开通24小时保供服务热线电话,组建热线工作专班,及时接听、处理居民来电,密切关注物资品种短缺等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并迅速采取措施解决。(宣传部)

2、坚决遏制和打击不实传言和恶意炒作,对于故意造成社会恐慌情绪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采取果断措施处置。(公安局)

(三)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加强生活必需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和价格巡查,对以次充好、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并曝光。(市场监管局)

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实施方案 篇13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发生时的生活物资保供工作,落实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责任,确保本地区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平稳运行,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指南(试行)》等,制订本预案。

一、组建工作协调机制

(一)组织机构

设立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生活物资保障组

组长:XXX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改委,XXX任办公室主任,XXX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专班日常组织协调。

(二)主要职责

统筹做好米面、食用油、蔬菜、肉类、水产品、蛋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方便食品、饮用水、饲料、能源等生活物资的应急监测、生产调度、物资运输、储备投放、终端销售、市场监管、宣传引导等工作,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快速启动保障机制

(一)启动和中止条件

根据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及时启动和中止生活物资保障机制。

(二)监测预警制度

1、每日监测菜肉蛋奶等重点生活物资价格。

2、跟踪监测粮油、蔬菜、肉类、水产品、鸡蛋、奶类、生猪等生产和流通相关情况,及时掌握供销状况和存在问题。

(三)报告处置制度

1、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本县生活物资保障情况。

2、高风险区粮油菜肉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供给、需求、库存、价格等动态情况实行日报制度。

3、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协调处置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生活物资保障有关情况。

(四)经费保障

统筹调度可使用的既有资金和储备物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给予经费保障支持。

三、重要民生商品储备数量要求

(一)粮油方面

城区成品粮油储备要达到15天以上(含15天)市场供应量,并提高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比例。(粮储中心、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

(二)猪肉方面

猪肉储备规模原则上不低于城区常住人口3天消费量,发生疫情的地区要通过加强调运、投放猪肉储备等方式,切实保障猪肉市场供应。(经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蔬菜方面

因地制宜建立蔬菜应急库存,确保冬春季节重要的耐储藏蔬菜品种库存满足7天消费量,以满足突发情况下的调控需要。(经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四)水电气暖及成品油方面

保障水电气暖及成品油正常供应。(城管局、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配合)

(五)农村地区比照城区执行。

四、保障市场供应

(一)抓好生产保货源

1、组织好粮油菜肉蛋奶等产品相关的种养、采摘、屠宰、加工、运输、销售等生产活动。加强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等农资和仔畜雏畜、饲料等供应,为粮油菜肉蛋奶稳定供应提供保障支持。(农业农村局牵头,粮储中心、交通局配合)

2、保障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对接采购蔬菜、肉类等农产品时,严把食品安全关,鼓励索要查看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等可溯源凭证、产品质量合格凭证。(市场监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经信局配合)

3、加强成品油调配,满足汽柴油(含乙醇汽油)需求,保障民生用气需求,应对电力需求。(城管局、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配合)

4、解决农业企业、农资生产企业等涉农经营主体、能源企业在落实防控措施、交通运输、原材料供应等方面的具体困难。(农业局牵头,交通局、经信局配合)

(二)健全重点企业保障

1、建立参与政府价格调控的重点企业名单并进行动态调整。(发改委牵头,农业农村局、经信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2、采取储备轮换、协议储备等方式,提前与重点保供企业和运输保障企业签订保供协议,做好货源、运力组织和物资储备。(粮储中心牵头,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配合)

3、动员生产、流通和物流重点企业承担应急物资的.代储、代购、运输保供,引导企业增加商业库存,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和代储。(交通局牵头,经信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应急管理局配合)

4、组织上下游保供企业建立联供联储机制,推动代储代购物资有序轮换和产能储备提升。(经信局牵头,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配合)

5、对承担重大任务的骨干企业,采取生产流通资质应急审批、原材料供应保障、运输保障等措施,帮助企业解决稳产增产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经信局牵头,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做实货源对接

1、组织商超、批发市场与规模种植、养殖企业(合作社)对接,进一步拓宽货源,加大采购力度。(经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配合)

2、充分发挥大型电商平台筹措物资、对接产销的作用。(经信局)

3、协助超市、商场等零售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与生活必需品批发市场高效对接。(经信局)

(四)组织应急储备投放

1、组织投放政府储备物资,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先投放地方储备物资。(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局配合)

2、当储备物资无法满足事发地需求时,在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做好工作的同时,及时向上级报告。(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局配合)

3、储备粮动用出库、划转、核销等手续可于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补充完善。(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局配合)

(五)增加经营场所供应

1、组织引导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社区菜店等做好货源组织,有序营业。组织引导大型商超、社区菜店,倡议承诺价格不涨、供应不断、质量不降。(市场监管局牵头,经信局配合)

2、通过落实好国家对商户的有关优惠政策、大型批发市场阶段性免收进场费等措施,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增加市场供应量、稳定市场价格。(交通局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

3、商贸经营场所适当增加蔬菜特别是土豆、白菜等耐储蔬菜及粮油、肉类、方便面、瓶装水等生活必需品供应。(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局配合)

4、商贸经营场所应加大进货量,提高补货、补架频次,存货在店、存货在架。(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

5、一旦发现缺货,商贸经营场所应尽快补充货源并上架。(经信局牵头,交通局配合)

五、畅通物流运输

1、依托骨干流通、物流等企业,切实组织建立好疫情风险区“配送网”。(交通局)

2、建立健全应急配送机制,为配送骨干企业以及重点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大型商贸企业自有车辆,提供专用通行证,打通生活必需品运输全链条堵点,及时协调解决流通企业出现的运输、物流、配送等方面问题,减少“最后一公里”“最后一百米”梗阻问题。(交通局)

六、做好终端服务

(一)做好封闭小区终端配送

1、制定封闭小区居民生活物资配送规范,在小区内划出固定接收点,实现“最后一公里”无接触配送。封闭小区内或邻近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实施封闭的,应纳入封闭小区终端配送统筹安排。其他区域实行封闭管理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物资配送问题,由民政部门报请当地联防联控机制统筹协调解决。(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2、鼓励引导广大党员、社区工作者、机关干部、志愿者等担任“采购员”“配送员”,建立“专业物流公司+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的“最后一公里”配送队伍,按每10户配备1名配送人员的标准,提高配送组织效率。(交通局牵头,宣传部、民政局配合)

3、组织大型商超、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社区一一对接,根据企业供应能力,分包社区定向供应生活物资。(经信局)

4、鼓励临近超市、社区菜店等提供线上订购线下配送、移动售货车销售等服务,在配送环节采取配送柜收货、志愿者帮助派送等方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经信局配合)

5、鼓励商贸企业、生鲜经营个体户在社区指定地点设立临时售卖点,满足居民多种购物需求。(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经信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配合)

6、鼓励居民利用电商APP、社区团购群、商超微信群等进行线上购物。(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经信局配合)

7、在配送保障能力难以满足居民个性化需要时,采取标准化“蔬菜包”等方式派送,减少后端订单处理、分拣包装、运输配送的工作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交通局配合)

(二)做好困难群众帮扶

1、认真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可结合本地实际,适当向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生活补助或粮油菜肉蛋奶等民生商品。(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2、对线上购物操作困难的居民,由社区或物业收集汇总居民购物需求信息,统一下单代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3、对鳏寡孤独和行动困难群众等群体给予特殊关怀,安排专门人员按时、足量配送相关生活物资。(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4、摸排社区患有重大慢性病的人员,定期收集购药需求,由社区统一对接药房,及时配送。(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

七、维护市场秩序

(一)引导稳定消费预期

1、利用新闻发布会、专家解读、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加强生活物资供应情况方面的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部牵头,粮储中心、经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2、重点宣传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测、兜住民生保障底线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提振市场和群众信心,引导合理消费,鼓励官方和重点企业对外发布重要生活物资价格水平。(宣传部牵头,粮储中心、经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二)畅通诉求反馈渠道

1、开通24小时保供服务热线电话,组建热线工作专班,及时接听、处理居民来电,密切关注物资品种短缺等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并迅速采取措施解决。(宣传部)

2、坚决遏制和打击不实传言和恶意炒作,对于故意造成社会恐慌情绪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采取果断措施处置。(公安局)

(三)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加强生活必需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和价格巡查,对以次充好、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并曝光。(市场监管局)

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实施方案 篇14

为有效监测、及时控制和消除因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不稳定,积极做好可能引起短缺的生活必需品品种调度,切实保障突发疫情期间极端情况下我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稳定,根据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省商务厅《福建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等有关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一)坚持条块结合,分级负责。坚持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按照封控、管控、防控管理级别,分级响应、分级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处置主体和责任。建立以事发地政府为主,有关部门和相关地区协调配合的领导责任制和现场指挥机构,切实做好应急工作。

(二)坚持协调配合,反应迅速。在全市实施封控、管控、防控管理时,市局及各县(区、管委会)商务部门应快速做出反应,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属地政府,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成立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商务局陈玉鹏局长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各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局办公室、财务科、市场科、服务业科、商贸科、外贸科、基地办等部门负责同志和县(区、管委会)商务部门分管领导组成。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市场科。

(二)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领导小组职责。

1、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指挥、协调县(区、管委会)商务部门、重点保供企业、市直有关部门开展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供应,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2、定期会商,强化监测。根据疫情形势、发展走向和可能出现的应急状况加强市场监测,全面掌握监控市场波动信息,及时预警、定期会商,做出处置和应对措施决策。

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在重要生活必需品出现市场断供的紧急情况后,按照各自职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稳定市场,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尽快取得成效。

4、研究、落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应急保供处置工作的重大事项。

(三)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1、办公室负责联系市政府应急相关机构,协调突发疫情后勤保障工作,对外发布各类信息;组织应急响应情形下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调度。

2、财务科负责联系市财政局,协调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供应所需资金。

3、市场科(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发现市场供应异常情况,及时组织开展市场应急调度、投放。市场供应紧张时,负责对接省厅市场处协调调运事宜。

4、商贸科负责协调联络重点保供商超,配合做好商超生活必需品运行监测,协调企业采购、调运生活必需品,开展应急调度和投放。

5、服务业科负责协调联络餐饮业、住宿业(星级酒店除外)及有关生活服务业相关企业,提供餐饮配送等应急支持。

6、基地办负责城市副食品基地建设,协调城市主要副食品生产应急调控工作。

7、外贸科负责在情况特殊时组织商品进口或控制出口,平衡市场商品供应,指导帮助企业申请涉及配额或许可证管理的商品进口配额、许可证,协调企业减少或暂停出口涉及配额或许可证管理的商品。

三、启动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适用范围

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指因疫情防控需要采取封控、管控、防控措施,群众外出采购生活必需品不便;或因疫情原因造成我市粮油、肉菜、蛋奶、水产品等等市场供求关系突变,主要生活必需品大范围脱销,市县(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根据食品需求和供应量化细化要求做好主要生活必需品的调度工作。

四、应急响应措施

(一)启动市场供应监测

启动粮油、肉菜、蛋奶、水产品等等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监测,及时掌握市场销售、库存、调运等变动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处置,同时加强舆情监测与引导,回应社会关切,稳定市场预期。

(二)畅通调运渠道

部分辖区因疫情实行封控、管控措施后,各重点保供企业的生活必需品运送车辆及人员无法进出封控区、管控区,市场供应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协调交通、卫健、疾控、交警、乡镇街道等部门、单位对涉及运送生活必需品的人员核酸检测、车辆消毒、通行等开辟绿色通道,保证省际、市际、市内供应链完整畅通。通过保障终端配送、加大调运力度、投放储备等方式保障市场供应平衡。

(三)适时开展储备冻猪肉投放

在面临各种紧急情况导致市场供应严重不足时,可开展储备冻猪肉投放,投放渠道可依托各重点保供企业实施,市场缺口较大时可直接由院校、工厂等伙食单位向承储单位采购。

(四)督促供应企业做好应急准备

督导我市蔬菜、生猪基地提供生产自给率,做好市场应急供应准备,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投放市场,应对疫情延续时间较长带来的影响。

(五)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配合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市海洋渔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组织协调粮油、生鲜蔬菜、猪牛羊禽肉、水产品的应急调度保供,加大调运、投放力度,保障市场供应有效供给。

五、风险等级区域保供标准

为有效应对疫情发展态势的变化,根据风险等级不同开展保

供工作,全力保障全市人民的生活必需品供应。

(一)低风险地区。督导负责生活必需品供应的重点保供企业保持正常营业,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环境清洁、消毒、通风、体温检测、扫码亮码、佩戴口罩、限流限距等防控措施,合理安排营业时间。

(二)中风险地区。督导负责生活必需品供应的重点保供企业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环境清洁、消毒、通风、体温检测、扫码亮码、限流限距等防控措施,遵守中风险地区政府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凭出入证买生活必需品”的管控措施,适当控制购物场所内总人数,避免出现因人群聚集导致交叉感染情况发生。鼓励企业开展“线上下单、线下配送”的无接触购物配送服务。

(三)高风险地区。督导负责生活必需品供应的重点保供企业停止线下经营活动,配合乡镇(街道),在居民生活区附近设立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点,实行“点对点”供应,实现高风险区域全覆盖。

六、情形构建及处置措施

基于我市目前新冠肺炎疫情出现的不同情形、风险场景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协调生活必需品重点保供企业配合市县(区、管委会)商务部门,及时调整门店供应和应急投放点供应的销售模式,做好不同供应方式转化时的商品配送。

(一)在防范管理情况下,实行“强化社会全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措施。市民在较大范围内抢购粮油、肉菜、蛋奶等主要生活必需品,引起商品脱销,影响社会安定稳定。

1、启动响应

在发生市场异常波动后,各县(区、管委会)商务部门要迅速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汇报,立即启动应急响应,配合市商务局做好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

2、响应措施

(1)市场科启动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制度,掌握重点保供企业主要生活必需品每日销售量、存量、调运量、来源(产地)、供货渠道等情况,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为本级协调领导小组和人民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2)市场科、商贸科组织大型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以及社区超市、便利店等商家提高粮油、肉菜、蛋奶等主要生活必需品的补货、补架频次,做到存货在店、存货在架,避免出现空柜、空架和居民心理恐慌,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

(3)市场科、商贸科、基地办引导协调商家及时与种植基地、养殖基地和生产基地、生产企业对接,利用市场化手段建立稳固可持续的供求关系,及时保质保量采购、调运、储备足量的粮油、肉菜、蛋奶等主要生活必需品,满足居民基础需求。

(4)当应急重点保供企业商业储备不足时,市场科、商贸科要协调指挥应急重点保供企业从周边地区紧急调运商品,进行异地商品调剂,组织开展市场应急投放。

(5)办公室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对外发布宣传生活必需品市场稳定供应的形势,宣传政府稳定市场的措施和效果。

3、终止(或调整)应急响应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终止防范管理后,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即终止应急供应。

(二)在管控管理下,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措施,保障社会必需品供应。

1、启动响应

根据市委市政府发布的应急响应级别和市场异常波动分级标准,启动生活必需品应急响应,根据防控指挥部要求适时调整供应应急响应措施。

2、响应措施

场景一:对一栋楼采取封闭管理的应急处置

(1)属地商务部门应第一时间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汇报,根据应急响应启动情况,履行生活必需品日报监测制度,密切关注辖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动态,合理引导流通与消费,确保疫情期间市场稳定有序。

(2)请示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乡镇(街道)、村(居)工作人员统计该栋楼居住人员情况,罗列生活必需品需求清单(粮油、肉菜、蛋奶的品名、种类、数量等)。

(3)立即对接该栋楼附近的市场重点保供企业,协调确定1家重点保供企业作为该栋楼的生活必需品直接供货商,积极组织货源,确保生活必需品储备充足。

(4)指导企业在该楼的安全区域设立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点,保障群众该栋楼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协调村(居)与市场重点保供企业做好生活必需品交接和货款资金的结算。

(5)指导市场重点保供企业在应急投放点配送过程中,坚决服从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指挥,严格按照卫健、疾控部门要求,加强产品外包装消毒,工作人员统一配置防护用品,提供“无接触”配送服务。

(6)鼓励该栋楼宇附近的群众尽量减少外出,通过“线上下单,线下配送”的模式订购生市交通运输局、交警支队为活必需品。

场景二:对一个居民小区采取封闭管理的应急处置

在场景一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属地商务部门根据小区居住群众情况,立即对接封闭小区周边市场重点保供企业,确定2—3家市场重点保供企业作为该栋楼的生活必需品直接供货商。

(2)协调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检疫组为供应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开辟绿色通道,属地商务部门为保供企业车辆提供加盖商务部门印章的“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运输车辆通行证”,确保运输畅通及停靠方便。

(3)属地商务部门要密切跟踪封闭管理小区和重点保供企业的生活必需品供应量、存量及调运量情况,对消费需求量、主要供应渠道等做到心中有数,摸清底数,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数量充足、品种丰富。

(4)做好宣传,避免出现生活必需品短缺谣言,村(居)在必要时加强供应生活必需品供应情况宣传,呼吁不信谣、不传谣,抵制谣言、举报谣言,不让谣言干扰和影响疫情防控工作。

(5)市商务局各科室根据职责分工,要加强疫情小区生活必需品供应的督导工作,指导重点保供企业配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做好保供工作。

场景三:对一个村(居)采取封闭管理的应急处置

在场景一、二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属地商务部门根据村(居)居住群众情况,立即对接封闭村(居)周边市场重点保供企业,确定3—4家市场重点保供企业作为封闭村(居)的生活必需品直接供货商,指导企业在根据村(居)居民主要分布情况设立3—4个生活区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点。保证各供应网点重要生活必需品的需求量及时反馈到市场保供企业,保障生活必需品按时按量分配到各应急投放点。

(2)指导重点保供企业严格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社区出入管理规定,应急投放点只供应采取封闭管理村(居)的家庭,满足被封闭村(居)的正常生活需要。

(3)为最大限度避免疫情扩散,市商务局根据实际需求,视情协调被封闭管理村(居)临近的部分县(区)建立区域生活必需品保障圈,尽量减少长距离运输。

场景四:一个单位(场所)采取封闭管理的应急处置

(1)属地商务部门第一时间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汇报,根据应急响应启动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履行生活必需品日报监测制度,密切关注辖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动态,合理引导流通与消费,确保疫情期间市场稳定有序。

(2)请示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单位(场所)工作人员统计该单位(场所)人员情况,罗列生活必需品需求清单(粮油、肉菜、蛋奶的品名、种类、数量等)。

(3)立即对接该单位(场所)附近的市场重点保供企业,根据封闭管理单位(场所)的人数情况协调确定具体市场重点保供企业作为该单位(场所)的生活必需品直接供货商,积极组织货源,确保生活必需品储备充足。

(4)指导企业在该单位(场所)的安全区域设立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点,保障该单位(场所)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协调单位(场所)与市场重点保供企业做好生活必需品交接和货款资金的结算;单位(场所)统筹安排应急投放点的生活必需品采购、配送、分发工作。

(5)指导市场重点保供企业在应急投放点配送过程中,坚决服从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指挥,严格按照卫健、疾控部门要求,加强产品外包装消毒,工作人员统一配置防护用品,提供“无接触”配送服务;

(6)属地商务部门要密切跟踪封闭单位(场所)生活、重点保供企业的生活必需品供应量、存量及调运量情况,对消费需求量、主要供应渠道等做到心中有数,摸清底数,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数量充足、品种丰富;

(7)对生活必需品充足供应做好宣传,避免出现生活必需品短缺谣言,单位(场所)在必要时加强生活必需品充足供应的宣传,呼吁不信谣、不传谣,抵制谣言、举报谣言,不让谣言干扰和影响疫情防控工作;

(8)市商务局各科室要加强疫情小区生活必需品供应的督导工作,指导重点保供企业配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做好保供工作;

(9)协调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检疫组为供应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开辟绿色通道,属地商务部门为重点保供企业车辆提供加盖商务部门印章的“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运输车辆通行证”,确保运输畅通及停靠方便。

3、终止响应

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决定终止管控管理,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处置完毕,即终止应急供应,属地商务部门报当地人民政府对调集、征用的生活必需品进行合理补偿,稳妥有序推动辖区企业复工复产。

(三)在封控管理下,执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措施,保障社会必需品供应。

1、启动响应

根据市委市政府发布的应急响应级别和市场异常波动分级标准,启动生活必需品应急响应,根据防控指挥部要求适时调整供应应急响应措施。

2、响应措施

在管控管理下的场景一、二、三、四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属地商务部门根据乡镇(街道)居住群众情况,立即对接封管乡镇(街道)内及周边市场重点保供企业,确定5—8家市场重点保供企业作为封管乡镇(街道)的生活必需品直接供货商,根据乡镇(街道)设立的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点投放生活必需品。重点保供企业及时与乡镇(街道)、村(居)保持沟通,确保各应急投放点重要生活必需品的需求量及时反馈到市场重点保供企业,保障生活必需品按时按量采购并分配到各应急投放点。

(2)市商务局及时发布全市生活必需品供应企业名单,包

括配送单位、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内容,供封管乡镇(街道)、单位(场所)自行联系。

(3)根据实际情况需求,由各县(区、管委会)商务部门对辖区市场重点保供企业进行背书,出具企业运输车辆出入证明,乡镇(街道)各卡口见证放行。

(4)市场保供企业将生活必需品配送到采取封管措施的应急投放点,交由各投放点负责人员统筹安排,进行配送、分发工作。

(5)市商务局市场科、商贸科协调指挥我市重点保供企业保证粮油、肉菜、蛋奶等生活必需品必须优先供应本地市场。

(6)充分发挥市场调控资金作用,采取外地增量调运补贴、增量储备补贴、应急投放直销补贴等方式,增加外地重要生活必需品调入,确保我市重要生活必需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

3、终止响应

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决定终止封控管理,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处置完毕,即终止应急供应,属地商务部门报当地人民政府对调集、征用的生活必需品进行合理补偿,稳妥有序推动辖区企业复工复产。

七、保障措施

(一)层层压实责任。各县(区、管委会)商务部门、局属有关科室要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始终保持高度重视、高度警惕、高度负责的工作状态,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工作。

(二)强化工作措施。各县(区、管委会)商务部门要做好

本方案的实施,协调各方组织疫情防控市场应急响应、调控和处理工作。要开展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应急演练,通过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的应急能力。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县(区、管委会)商务部门要建立宣传快速反应机制,发挥新闻媒体的正确引导作用,积极宣传生活必需品市场稳定供应的形势,宣传政府稳定市场的措施和效果,形成正面引导、及时报道的舆论环境。

八、附则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