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草原防灭火活动方案
文学网整理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活动方案(精选12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森林草原防灭火活动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防火方针,以防为基础,以宣传教育为前提,以不断提高全民在防火意识为目标,以宣传森林法规12119火警电话和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知识为重点,不断提高防火宣传方式,充分发挥新媒体主渠道宣传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和不同方式扩大防火宣传教育的覆盖面,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的防火意识。
二.宣传重点
(一)宣传《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内蒙古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及森林草原防火报警电话及防火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实用防扑火知识。
(二)针对性宣传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要意义及当前森林草原防火面临的`形势,以及做好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安排部署。加大宣传森林草原防火的先进典型和火灾典型案例,发挥先进引导警示教育作用。
(三)充分利用森林草原防火微信、手机短信、街道社区等各种宣传平台,发布森林草原防火预警信息,政策法规科普常识等。
(四)继续实施学校教育工程、标牌警示工程,责任书入户工程、旅游教育工程,把多一份教育就少一点火灾的理念普及到千家万户。
(五)强化偏远地区,信息闭塞地区和特殊人群的针对性宣传,开展“森林草原防火进校园活动”,并在重点森林草原防火阶段,并开展关于森林草原防火安全教育活动,引导广大群众文明祭祀,绿色出游,自觉遵守林区野外用火规定,真正做到“森林草原防火,家喻户晓”。
(六)要求各乡镇,村,各国营林场一定要在主要公路沿线,项目区入口、村口,人口密集地竖立固定防火碑,牌,张贴森林防火标语,悬挂防火彩旗,横幅,真正做到警示作用。
三.时间安排
(一)在清明节、五一节、国庆节、元旦、春节等森林草原重点时段进行重点宣传,对重点地区群众开展面对面的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及政策,森林草原火灾典型案例等。
(二)重点阶段(3月到6月—9月到11月)利用电视广播、微信、手机短信,树立防火宣传警示牌等方式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防火意识,为保护生态安全,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环境。
(三)在全年不间断的通过微信公众号、防火宣传平台宣传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知识,森林草原防火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及典型火灾案例,警示人们时刻牢固树立森林草原防火意识,真正做到齐心协力守护绿色家园,万众一心狠抓森林防火。
森林草原防灭火活动方案 篇2
为切实做好xx年全区春季防火工作,坚决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区春季消防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春季气候特点和火灾防控形势,巩固“冬春季防火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成果,深入开展春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清明节”、“劳动节”等重要节点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提升社会火灾防控和灭火应急救援能力,坚决做到“四个杜绝”,即“杜绝农村火烧连营现象”、“杜绝大型露天堆垛火灾”、“杜绝棚户区和易燃建筑集中区火灾”、“杜绝重特大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全力维护我区火灾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春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其他略
三、工作步骤
春季防火工作从xx年4月1日开始至xx年5月3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至4月8日)。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要紧密结合本方案,制定符合本地、本行业实际的春季防火工作方案,逐级召开春季防火工作会议,抓住重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将春季防火工作逐级落实。
(二)全面实施阶段(4月9日至5月15日)。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全面实施。
(三)总结验收阶段(5月16日至5月21日)。区政府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乡镇(街道)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春季防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并予以奖惩。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开展春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公安、安监、民政、教育、卫生、住建等相关行业部门依法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对本行业系统内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清明节”、“劳动节”期间,要按照消防监管职责,重点加大仓储、大型露天堆垛、棚户区、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祭祀场所、旅游景点、车站的消防安全检查力度,确保重要时间节点消防安全。公安消防部门要指导各行业系统和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并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函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公安派出所和社区(农村)警务室要加强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针对六级风以上大风天,督促各单位和城乡居民严格控制火源,特别是柴草堆垛和棚户区附近,禁止一切用火;严肃查处违章室外用火行为、严厉打击纵火犯罪行为。社会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针对春季火灾特点,加强重点部位巡查检查、值班值宿,开展员工培训、演练,适时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积极整改火灾隐患。
(二)深入开展春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乡镇(街道)、行业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以学校、农村集市、商圈为载体通过张贴防火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品,播放火灾案例宣传安全用火常识,相关单位要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内部防范措施。大风天期间,要发动社区(村屯)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和消防志愿者,开展户外安全用火常识宣传,确保大风天用火安全。
(三)切实做好春季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各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要针对春季火灾特点开展调研,掌握本区域可调配消防救援力量,特别是可用于灭火的车辆及载水情况,重点加大对乡镇专职消防队的检查、指导、培训力度,督促各乡镇专职消防队做好春季灭火救援准备;要加大对合同制消防员招收、经费保障和车辆器材装备投入的力度,弥补现役消防警力不足,力争实现消防力量全覆盖;公安消防部门要针对春季火灾特点,提高灭火指挥水平和快速反应能力,切实做到初战控火“打早、打小”;加强与气象、供水、供电、医疗等部门联系,随时做好异常天气情况下的灭火救援准备工作,落实各项灭火救援工作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要成立领导组织,负责本地区、本行业的春季防火工作,将春季防火工作的责任和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最小单元,全力确保春季防火期间全区火灾形势稳定。
(二)加大整治力度。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研判春季火灾特点和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要逐个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跟踪督改。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坚决责令整改,对正在整改的隐患要掌握整改进度,依法处理、依法追责,始终保持火灾隐患整治的高压态势。
(三)强化督导检查。春季防火期间,区政府将组织督查、公安等部门成立督查组,分阶段开展督导检查,对检查发现工作落实不到位、行动组织不利、消防问题突出的要严肃批评督促改正,对执法不严、失职渎职的,一律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四)及时反馈信息。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春季防火工作总结要于xx年5月16日前报区春季防火工作办公室(联系人:方天白,联系电话:xx,邮箱:xx)。
森林草原防灭火活动方案 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总林长令要求,扎实抓好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火意识,重点开展以“携手护林防火,共享生态美景”为主题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活动,全面做好2022年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现结合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防灭火宣传工作取得实效,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立宣传领导组,组长由镇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王勇利同志担任;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林业站办公室,具体负责制定具体宣传方案,细化工作措施,了解掌握各村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收集整理有关工作资料,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全方位展开。
三、宣传内容
(一)宣传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山西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山西省人大出台的《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山西省2022年第1号总林长令《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意见》《山西省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工作导则》,以及其他火源管理规定等。
(二)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决策部署。及时宣传省、市、县、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领导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部署、安排、指示及会议精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新动态以及取得的成效;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领导干部包片责任制、基层管护责任制等。
(三)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常识。森林草原资源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森林草原防火对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作用;尤其要对山河防火中队和11支应急小分队加强森林草原防扑火技能培训和演练,宣传普及森林草原防灭火常识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安全避险知识和自救能力,提升广大人民群众防范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能力。
(四)宣传封山禁火措施。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性、危险性,森林草原防火预警信息及响应措施,预防森林草原火灾重要措施,大力宣传封山禁火指令、森林防火倡议书,提醒广大群众严禁野外用火,严禁烧荒燎塄,不带火种入山。
(五)宣传文明祭祀新风。结合“清明节”等重要时段,严格管控上坟烧纸陋习,积极倡导文明祭祀、绿色祭祀。
四、宣传方式
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将防火宣传作为森林草原防灭火的第一道防线,充分利用宣传车、喇叭、微信、短信、标语、传单等各种平台和渠道,宣传防灭火常识以及法律法规,发放宣传单,挂置宣传彩旗、宣传条幅,设置固定宣传栏等,做到宣传教育进村入户,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提高全民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和法治观念,实现森林草原防灭火“群策群力、群防群治”。
(一)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要利用镇政府大厅的'电子屏幕持续播放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标语,要及时张贴森林草原封山禁火令,大力宣传根茬、秸秆等可燃物禁烧规定;及时传达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和防灭火提示短信,遇有极端天气,要根据预警提示准备应急工作;利用彩旗营造氛围,镇指挥部布设不少于1000面森林防火彩旗,防火重点村要适当增加。
(二)积极参与佩戴红袖章活动,为防火包片干部、巡査督查人员、护林员、村干部、林区施工作业人员、林缘地带种地人员、牛羊牧工等佩戴印有“防火巡查”等字样的红袖章。
(三)镇政府要利用宣传车辆在林区沿线开展巡回宣传,每天至少巡回宣传一圈,针对易发生森林火情的村庄区域和重要时节节点每天要增加巡回宣传次数;在进山路口和居民区张贴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资料,对在208国道以及马月路、牛土路、衙核路等主要干道设置的100块固定宣传碑牌进行粉刷更新。
(四)各行政村要利用大喇叭循环播放《森林防火条例》、《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防火“十不要”等,与农户签订防火承诺书,并送上一份告知书,在村口和进山路口张贴封山禁火令,刷写不少于3条(固定)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标语,通过宣传要特别对特殊人群(老、弱、智、残)落实双重监护,加强对监护人宣传教育。
(五)追山中学及各小学要在学校组织开展森林防火知识教育,进行防火知识答题活动,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良好局面。
(六)镇政府设置的防火检查站、旅游景区村要加强对工作人员防火宣传力度,做好旅游团队、游客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为每一个进山入林人员发放森林草原防火资料或发送提示短信,在景区、林区内显著位置设置防火宣传警示标志、标语。
(七)林业站要加强对村级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的指导,要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基层,对防火宣传工作进行不间断的检查指导。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提高社会森林草原防火意识,是有效控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和减少火灾损失的前提条件。各村、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要深刻认识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务必把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当成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取得成效。
(二)认真组织,积极引导。要科学分析火险形势,根据实际情况,周密制定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任务,把握宣传政策、时机和节奏,分工负责、分级实施,同时可利用村级微信群宣传典型火灾案例,做到“处理一个、警示一片、教育一方”营造有利于森林防火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创新形式,及时总结。各村、各部门要根据各自实际,积极创新,丰富宣传内容,多渠道、多角度、多形式的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吸引力,确保宣传工作切实发挥预防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有作用,确保宣传效果。对好的经验做法,及时进行总结,形成文字材料,上报镇林业工作站。镇防火指挥部在防火特险期将不定期地进行现场督查检查,对防火宣传工作不重视、宣传不到位的将进行全镇通报,对因防火宣传工作不落实,造成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森林草原防灭火活动方案 篇4
为全面落实国家森防指和区、市、县党委、政府关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二、宣传主题
携手预防火灾,共守绿色家园。
三、宣传重点
(一)《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森林防火办法》、《隆德县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禁火令》、《隆德县应急管理指挥部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戒严的通告》、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全社会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意识。
(二)森林草原资源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森林草原防火对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积极作用。
(三)宣传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性、危险性,切实提高人民群众防火意识和安全意识。
(四)宣传野外火源管理和野外用火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到未经批准不用火,防范措施不到位不用火。
(五)森林草原火灾的特点,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和扑救知识,森林草原火灾安全避险等常识。
(六)宣传森林草原火灾典型案例、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事迹、先进经验,发挥教育警示作用。
(八)宣传、推广中国森林防火微信公众号、中国森林防火吉祥物防火虎“威威”。
(九)宣传森林草原防火码推广使用、互联网+森林草原防火监管系统使用。
(十)宣传倡导上坟不烧纸,进行文明祭祀、鲜花祭祀、植树祭祀等方式,禁止野外上坟烧纸。
(十一)宣传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宣传党的十九届历次会议精神和国家、自治区、市、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
四、宣传内容
(一)大力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宣活动
1.开展以森林草原法律法规为主的宣传活动。各乡镇、国有林场要深入学习新修订《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森林防火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法,不断增强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2.开展以落实区、市、县党委、政府领导重大决策部署为主的宣传活动。将区市县党委和政府领导对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指示和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部署、重要会议等情况进行宣传,把好舆论导向,做好宣传报道。
3.开展以森林草原防火公益广告为主的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各乡镇、国有林场要积极协调县电视台,制作并插播森林草原防火公益广告,使广大群众看见火情能够及时报警、及时处置,增强群众参与森林草原防火的意识。
4.开展以倡导文明祭祀为主的宣传活动。针对春分、清明等重要节点上坟烧纸集中增多的现象,向森林草原防火区群众通过网络平台宣传禁火令等野外用火管理规定,教育群众破除迷信、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提高群众的森林草原火灾防范意识。
5.开展以火灾案件警示教育为主的宣传活动。各乡镇、国有林场要及时总结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经验,发现挖掘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具有代表性和示范作用的典型事例和模范人物,反映森林草原防火人长期驻守艰苦环境、看护森林资源的真实生活,反映基层森林草原防火人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的感人事迹。持续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和导向作用。同时,对防火工作开展不力的反面典型要通报批评,对山火案件查处情况要及时报道,起到惩处一个,警示教育一片的效果。
(二)强化重点时段、重大节点集中宣传
1.强化重点时段。针对春分、清明、“五一”期间,为旅游踏青高峰期、野外用火多发期(春季烧稻茬、烧秸秆)、民俗用火高风险期(清明节上坟烧纸),通过设置宣传碑、制作防火彩旗、印制宣传标语、发放防火宣传单等形式进行集中宣传。
2.强化重点部位。针对森林草原旅游景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森林草原高火险区、退耕还林区等,加大宣传力度,做到警钟长鸣。
3.强化重点人群。联合教育部门将森林草原防火安全教育列为中小学校网络课堂内容,强化对痴呆傻等特殊人员的教育管理,积极引导教育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旅游和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人员自觉遵守野外用火管理规定。
(三)持之以恒狠抓日常宣传
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内,各地要把宣传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列入重要日程上来,通过多种形式做好新闻报道,播发标语字幕等活动。加强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的联系,提供翔实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计划,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平台,播放森林草原防火公益广告、播报森林草原火险天气预报,发布高森林草原火险天气警报,最大限度扩大宣传覆盖面;通过增设宣传碑,出动防火宣传车,张贴宣传标语,悬挂防火彩旗等传统宣传形式,迅速掀起宣传高潮;充分发挥快手、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媒体形式丰富、互动性强、覆盖率高等特点,大力普及森林草原防火知识和安全避险常识;同时,要积极协调当地气象、移动、联通、电信等短信平台,大密度的编辑发送森林草原防火警示语,营造群防群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策划,制定方案。3月份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3月第一周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周,各乡镇、国有林场要精心策划,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火宣传方案,严密组织实施,采取走乡串村的方式进行大范围宣传,深入推进本次活动取得实效。
(二)营造氛围,开展宣传。各乡镇、国有林场要把握好宣传的政策、时机和节奏,突出重点,突出特色,努力营造森林草原防火的浓厚氛围,再明确职责,再细化措施,开展不得少于3次集中宣传。并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周宣传月工作总结于4月1日前报县自然资源局。
森林草原防灭火活动方案 篇5
为全面落实国家森防指和区、市、县党委、政府关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
二、宣传主题
携手预防火灾,共守绿色家园。
三、宣传重点
(一)《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森林防火办法》、《隆德县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禁火令》、《隆德县应急管理指挥部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戒严的通告》、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全社会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意识。
(二)森林草原资源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森林草原防火对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积极作用。
(三)宣传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性、危险性,切实提高人民群众防火意识和安全意识。
(四)宣传野外火源管理和野外用火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到未经批准不用火,防范措施不到位不用火。
(五)森林草原火灾的特点,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和扑救知识,森林草原火灾安全避险等常识。
(六)宣传森林草原火灾典型案例、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事迹、先进经验,发挥教育警示作用。
(八)宣传、推广中国森林防火微信公众号、中国森林防火吉祥物防火虎“威威”。
(九)宣传森林草原防火码推广使用、互联网+森林草原防火监管系统使用。
(十)宣传倡导上坟不烧纸,进行文明祭祀、鲜花祭祀、植树祭祀等方式,禁止野外上坟烧纸。
(十一)宣传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宣传党的十九届历次会议精神和国家、自治区、市、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
四、宣传内容
(一)大力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宣活动
1.开展以森林草原法律法规为主的宣传活动。各乡镇、国有林场要深入学习新修订《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森林防火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法,不断增强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2.开展以落实区、市、县党委、政府领导重大决策部署为主的宣传活动。将区市县党委和政府领导对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指示和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部署、重要会议等情况进行宣传,把好舆论导向,做好宣传报道。
3.开展以森林草原防火公益广告为主的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各乡镇、国有林场要积极协调县电视台,制作并插播森林草原防火公益广告,使广大群众看见火情能够及时报警、及时处置,增强群众参与森林草原防火的意识。
4.开展以倡导文明祭祀为主的`宣传活动。针对春分、清明等重要节点上坟烧纸集中增多的现象,向森林草原防火区群众通过网络平台宣传禁火令等野外用火管理规定,教育群众破除迷信、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提高群众的森林草原火灾防范意识。
5.开展以火灾案件警示教育为主的宣传活动。各乡镇、国有林场要及时总结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经验,发现挖掘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具有代表性和示范作用的典型事例和模范人物,反映森林草原防火人长期驻守艰苦环境、看护森林资源的真实生活,反映基层森林草原防火人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的感人事迹。持续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和导向作用。同时,对防火工作开展不力的反面典型要通报批评,对山火案件查处情况要及时报道,起到惩处一个,警示教育一片的效果。
(二)强化重点时段、重大节点集中宣传
1.强化重点时段。针对春分、清明、“五一”期间,为旅游踏青高峰期、野外用火多发期(春季烧稻茬、烧秸秆)、民俗用火高风险期(清明节上坟烧纸),通过设置宣传碑、制作防火彩旗、印制宣传标语、发放防火宣传单等形式进行集中宣传。
2.强化重点部位。针对森林草原旅游景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森林草原高火险区、退耕还林区等,加大宣传力度,做到警钟长鸣。
3.强化重点人群。联合教育部门将森林草原防火安全教育列为中小学校网络课堂内容,强化对痴呆傻等特殊人员的教育管理,积极引导教育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旅游和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人员自觉遵守野外用火管理规定。
(三)持之以恒狠抓日常宣传
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内,各地要把宣传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列入重要日程上来,通过多种形式做好新闻报道,播发标语字幕等活动。加强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的联系,提供翔实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计划,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平台,播放森林草原防火公益广告、播报森林草原火险天气预报,发布高森林草原火险天气警报,最大限度扩大宣传覆盖面;通过增设宣传碑,出动防火宣传车,张贴宣传标语,悬挂防火彩旗等传统宣传形式,迅速掀起宣传高潮;充分发挥快手、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媒体形式丰富、互动性强、覆盖率高等特点,大力普及森林草原防火知识和安全避险常识;同时,要积极协调当地气象、移动、联通、电信等短信平台,大密度的编辑发送森林草原防火警示语,营造群防群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策划,制定方案。3月份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3月第一周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周,各乡镇、国有林场要精心策划,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火宣传方案,严密组织实施,采取走乡串村的方式进行大范围宣传,深入推进本次活动取得实效。
(二)营造氛围,开展宣传。各乡镇、国有林场要把握好宣传的政策、时机和节奏,突出重点,突出特色,努力营造森林草原防火的浓厚氛围,再明确职责,再细化措施,开展不得少于3次集中宣传。并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周宣传月工作总结于4月1日前报县自然资源局。
森林草原防灭火活动方案 篇6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森林防火条例》《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令》(山西省第1号总林长令)、《晋城市森林防灭火工作四条特别规定》组织开展全方位、多渠道、多形式、大力度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强化全民防火意识,积极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二、组织机构
成立以樊晋刚副镇长为组长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领导组,负责组织、协调全镇2022年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各村、各林场也要成立相应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领导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
三、时间安排
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坚持“常态化+节点化”模式,日常普遍开展、防火期集中开展、重要节点针对性开展。2022年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时间为3月1日一3月31日。
四、宣传重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山西省实施办法》、山西省人大出台的《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山西省2022年第1号总林长令《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意见》《山西省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工作导则》,以及其它火源管理规定等;
(二)国家森防指、国家林草局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近期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会议精神等;
(三)森林草原资源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森林草原防火对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作用;
(四)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性、危险性,森林草原防火预警信息及响应措施,预防森林草原火灾重要措施,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安全避险常识,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及野外用火的有关规定;
(五)宣传森林草原火灾典型案例、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人物事迹、先进经验,发挥教育警示作用。
五、宣传目标群体
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要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重点对林区工矿干部职工、林区施工作业人员、林农群众、林区外出务工人群、旅游人员、中小学生、牛羊牧工和“特殊群体”进行宣传。
六、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内容
(一)增强传统宣传力度。一是发布一份封山禁火令;二是设立宣传警示标识,在林区卡口、主要道路两侧布设防火宣传旗阵、悬挂宣传标语;三是宣传车或大喇叭分时段在林区循环播放《森林防火条例》《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防火“十不要”等,形成浓厚的防火工作氛围。
(二)创新宣传工作方式。充分利用新媒体等宣传手段,通过微信、抖音等网络工具开展线上防火宣传,将防火短消息和短视频推送至村干部和村民的手机,使广大村民防火意识入心,防火知识入脑,切实提高全民森林草原防火意识。
(三)加强防火督导检查。镇护林防火巡逻车及警车分片、分组、分区域巡查监督,对责任区划内居民点、田间地头实行常态化安全巡查,做到巡查不间断、无死角。对村主干和护林员在岗在位、防火措施落实和防火物资储备等情况进行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保持森林防火工作的高压态势。
(四)实行进村入户宣传。一是镇、村干部携带森林防火相关宣传资料进村入户开展护林防火安全知识宣传活动,与群众面对面宣传、一对一讲解,积极向村民宣传消防安全知识;二是逐家逐户发放《致农民群众的一封护林防火公开信》、防火知识宣传手册及海报,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告知林区群众发现野外用火行为时如何举报,动员林区群众积极主动参与森林草原防火联防联护工作。三是各村要签订《南岭镇2022年秸秆禁烧工作承诺书》,各村和农户签订一份防火承诺书或送上一份告知书。
(五)夯实防火应急队伍。加强各级防火应急队伍的培训和管理,强化应急队伍扑火技能培训,提高应急队伍战斗力,提升扑火安全意识,充分发挥应急队伍在护林防火工作中的作用,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第一时间有效应对处置。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村、各林场要深刻认识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务必把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当成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可行的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实施宣传工作;要积极主动地向主要领导请示汇报,积极协调争取相关支持和帮助,确保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积极引导。各村、各林场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公开曝光一批典型火灾案件,重点宣传,以点带面,做到处理一个、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积极营造有利于森林防火工作的舆论氛围。
(三)创新形式,确保效果。各村、各林场要积极创新,丰富宣传内容,多渠道、多角度、多形式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吸引力,确保宣传工作切实发挥预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的应有作用。并认真总结提炼,将开展效果好的经验做法在之后防火工作中持续发力推进,让好的经验做法在更大范围内得到推广并发挥指导借鉴作用。
(四)集中活动,常态宣传。要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火常态化宣传,及时将宣传月活动经验转化为管长远、管常态的有力举措,做好集中宣传所常态宣传相衔接,把一个月的集中攻坚转化为全年防火期的常抓不懈。同时针对性开展“节点化”宣传,特别是在清明、“五一”节假日等重点时段,要加大宣传力度,突出宣传重点,丰富宣传形式,努力营造全民参与森林草原防火的'浓厚氛围。
森林草原防灭火活动方案 篇7
为切实做好玉舍镇20XX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玉舍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水城区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升防控能力,努力实现森林防火工作由政府行为向全社会共同行为的转变。
二、工作目标
全面建设森林防火责任、信息、预防扑救“三个体系”。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实现森林防火责任全覆盖;整合、改造、提升、完善森林防火信息系统和应急指挥体系,建立起覆盖全镇的森林防火信息体系;建立健全森林防火救灾和管理机制,大力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有效提高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能力,实现森林火灾发生率清零的目标。
三、落实责任
(一)加强宣传,形成家喻户晓的防火氛围。要采取“集中动员+零星宣传”的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宣传方式,在镇动员部署会议召开后,各村(居):一要进行会议宣传,结合村支两委换届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契机,召开村、组干部和护林员参加的森林防火动员部署会议和群众动员会,要做到逢会必讲,警钟常鸣;二要进行资料宣传,全面发放《禁火令》,及时张贴悬挂镇林业站下发的森林防火标语及宣传资料,在每个村民组用油漆刷写标语不少于10条,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有关规定和知识。教育部门:中心校要组织召开全镇教职工大会安排部署森林防火工作;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早操、课间操等时机,大力向全体师生宣传森林防火工作;各班级召开森林防火主题班会,深入宣传讲解森林防火知识,做到每周一讲,要求学生将森林防火有关知识和规定带回转达给家庭全体成员,从而形成小手牵大手的'宣传模式和氛围。林业站:一要积极与县林业局做好对接,确保《禁火令》等宣传资料及时发到各村。二要指导、督促各村(居)、各单位开展宣传活动。护林员:对包保区域携带喇叭佩戴标识袖套进行全天候不间断巡回宣传,要全面做好巡山记录,并按林业站的要求及时交到林业站接受检查。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火意识,杜绝小孩玩火和大人野外随意用火而导致火灾发生的现象。
(二)加强管控,形成责任到人的防火措施。为能切实加强森林防火管理,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实现责、权、利的统一,将森林防火责任进行层级划分,按照“谁承包谁管理、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根据林地权属和承包情况,林地所有者或承包人即为该林区防火的第一责任人;按照“分区管护”的原则,根据镇林业站和村(居)委会对护林员的分区划定情况,负责管护林区的护林员为该林区防为火第二责任人;按照“分区包保”的原则,村支两委成员要对本村的林区进行分区包保,包保林区所在村民组的村(居)干部为该林区防火的第三责任人;按照“包村包安全”的原则,根据包村领导和工作队长的统一安排,镇包村工作队员为所包保村民组林区防火的第四责任人。所有责任人的责任区域,含林地和林地周边的荒山、荒滩、荒地。
(三)加强巡查,形成不留死角的防火局面。森林防火防范大于扑救,为确保防火巡查不留死角,结合森林防火责任人的划分层级,今冬明春的森林防火巡查分成四道巡查防线进行,第一道巡查防线为承包人或所有者,即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己承包或自己所有的林地进行全方位巡查,不留空档和死角,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第二道巡查防线为护林员即森林防火第二责任人,要对自己管护的林区进行往返巡查,既要巡查火灾隐患,又要督促检查第一责任人的巡查到位情况;第三道巡查防线为村(居)干部即森林防火第三责任人,要对自己包保的林区进行巡查,巡查任务包括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督促检查第一、二责任人的巡查到位情况;第四道巡查防线为包村(居)的镇干部即森林防火第四责任人,要对自己包保的村民组的林区进行巡查,巡查任务包括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督促检查第一、二、三责任人的巡查到位情况。
(四)加强扑救,形成群防群救的防火机制。发生火灾时,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组织全镇干部群众进行扑救,各村也要及时组织护林员、民兵及群众积极参与扑救,形成群策群力、群防群救的防火机制,确保将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或控制在最小范围,最低限度地减少损失。
(五)加强打击,形成从严惩处的防火力度。发生火灾,公安要及时介入调查,查明原因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严惩处,要做到有警必出,有案必立,有责必究,达到打击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降低森林火灾的发生率。
森林草原防灭火活动方案 篇8
为切实做好全县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和生态文明理念,让全社会充分了解、关心、支持、参与森林防火工作,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按照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要求,结合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森林草原防火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坚决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主渠道宣传作用,增强宣传教育感染力,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营造良好氛围,全面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常识,加大“防火码”推介使用力度,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和谐稳定,为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宣传重点
(一)重点内容。《森林防火条例》《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桐梓县人民政府关于野外用火的管理规定》《桐梓县森林防火禁火令》、扑救及安全避险常识、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森林火灾典型案例、森林火灾政策性保险知识等,大力推广中国森林防火微信公众号和“森林防火码”的普及运用。
(二)重点区域。要在娄山关红色风景名胜区、凉风垭森林公园、东山坡山体公园、黄莲柏箐自然保护区、重点林区边缘、乡镇集镇所在地和林缘人员居住密集村组等重点区域进行重点宣传。
(三)重点时段。在贵州省森林防火宣传月(每年2月)、“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5.12”防灾减灾日,以及春节、元宵节、清明节、国庆节等森林防火特殊时段,进行森林防火重点宣传。
三、主要任务
(一)今年是新版《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的第一个年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森防指成员单位,要通过培训、讲座、研讨、经验交流、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安全生产法》,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森林防火工作主动性;加大《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的宣传学习,要充分利用宣传车、电子显示屏、公益广告、宣传单(册)、宣传板、微信、小视频等多种方式展开宣传,增强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治火水平。
(二)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标识布设密度。全面做好森林防灭火宣传设施的更新、维护及固定宣传碑(牌)的修缮和增设工作,加大布设密度,林区公路、高速路旁及重点区域要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牌。在林区重要入口、防火检查站、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和林场、村(社区)都要设有本辖区森林火警报警电话。
(三)认真开展森林防火宣传“五进”活动,营造“森林防火宣传月”浓厚氛围。按照《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第11条,每年2月为全国森林防火宣传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森防指成员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增强全民保护森林资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突出抓好森林防火先进典型的宣传,注意发现和深入挖掘我县森林防灭火战线具有代表性和示范作用的典型事例和模范人物,认真总结在森林防灭火工作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大力做好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的宣传,反映扑火人员不畏艰难、英勇善战的精神,护林巡查人员持之以恒的默默无闻的无私奉献精神等。通过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和导向作用,以榜样的力量推动我县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开展。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森防指成员单位要深刻认识好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高度重视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要从保障森林资源安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第一道工序来抓,对宣传工作亲自部署、认真组织,把各项具体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保障措施。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森防指成员单位要创新宣传方式,积极主动向宣传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请示汇报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将宣传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和部门支出预算,将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纳入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项目投资计划。
(三)强化监督检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经常深入基层林区调研、检查、督促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的部署和措施到位,取得实效。
森林草原防灭火活动方案 篇9
为切实做好全镇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进一步增强全民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努力营造“群众广泛参与、部门积极配合、社会齐抓共管”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氛围,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全镇社会稳定和森林资源安全,结合我镇森林草原防火形势和重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二、宣传重点
(一)大力宣传《森林法》、《森林草原防火条例》和《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森林草原防火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二)预防、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常识,重点宣传《扑火队员应知应会手册》、《林火管理应知应会手册》、《乡村森林草原防火应知应会手册》、《扑火指挥员应知应会手册》等相关内容。
(三)学习和宣传大理州野外火源管理办法规定、森林草原防火户主责任通知书和云南省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令等一系列内容。
(四)广泛深入宣传森林草原防火形势的严峻性,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森林火灾的危害性,森林草原防火任务的繁重性,极大地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五)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大举措、进展及成效等动态信息。
(六)森林草原防灭火先进集体、人物及事迹。
(七)依法治火和违规用火处罚的典型案例。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实施“七大宣传工程”。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各成员单位、各村要利用“责任书入户、公益广告、手机短信、学校五个一、案例警示、标牌宣传、森林火险五彩旗”等“七大”宣传工程为载体,宣传安全用火、安全防火、安全扑火、安全避火等基本知识,森林高火险期必须在城镇面山及国道、省道和林区要道两侧等重点区域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标牌、标语。实行永久性标牌与临时性标牌相结合的原则,以增设和修缮永久性标牌为基础,以重点时段增设临时性标牌、标语为抓手,实行宣传标牌、标语“本土创新”原则,结合本村文化风俗、生活特征和防火重点、难点来设计标牌、标语内容,做到“通俗易懂,深入人心”。
(二)创新开展新媒体宣传。新媒体宣传具有传播快、覆盖广、全媒体、高互动的特点,是当前最容易被接受的宣传方式,要将新媒体宣传作为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的主要方式,主动适应、积极创新实践。充分利用“力角微讯”、“大喇叭”、微信工作群等,构建高质量、广覆盖的森林草原防火新媒体宣传工作体系,建立信息收集、报送、发布工作机制,建立常态化的宣传机制。
(三)抓实依法治火宣传。各村要通过广播、小组微信群、手机短信等各类媒体,利用“大喇叭”以及设置宣传栏(警示牌)、印发宣传单(册)、张贴宣传标语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命令》《大理白族自治州野外用火管理办法》以及各级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地方性森林草原防灭火政策法规,重点宣传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社会民众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的法律责任和义务,突出野外用火各项规定,提高全民森林草原防火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四)抓好日常时段的宣传。各村、各相关单位要制定系统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计划,定期组织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及个人进行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培训;在主要交通要道、电力、通讯设施等森林草原防火危险地段,设置更新森林草原防火宣传牌(碑),并广泛宣传森林草原火灾报警电话“12119”;要在各林区主要进山路口和城镇面山等重点区域设置通俗易懂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标语、标牌等,做到“时时讲宣传,处处是宣传”,大力普及森林草原防火知识。
(五)抓好重点时段和重点部位的宣传。各村要在元旦、全国两会和省两会、春节、冬奥会、清明节、高火险期、“三月街”民族节、COP15第二阶段会议、五一节等重点时段,突出重点林区、城镇面山、坟山等重点部位,组织开展严禁燃放鞭炮、烟花、生火野炊、烧香烧纸、烧山烧地等专项宣传活动。在森林草原防火重点区域,要集中开展“进村入户”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采取镇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的组织形式,力求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和盲区,全面普及预防、扑救及安全避险等基本常识,切实增强广大群众防范森林火灾的意识,真正形成安全用火、依法用火、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特别在12月防火宣传月、3月和4月的防火宣传周、“5·12”防灾减灾日,要集中开展针对城乡群众、林区学生、祭扫人员、进山人员的专项宣传教育活动,让“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要求深入人心。
(六)开展野外火源管理专项宣传。突出宣传5项100%野外火源管理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大理白族自治州野外用火管理办法》等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林下可燃物清理、割除工作,广泛宣传推广入山扫码登记,宣传教育进山人员文明用火、安全用火、依法依规用火,坚决杜绝林区违规用火行为,从源头上预防森林草原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
(七)开展林区中小学生“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要主动协调中心校和各小学校,联合开展林区学校“五个一”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开设森林草原防火安全教育课程,并在春节、清明节、重点森林防火时段来临之前,开展一次关于森林草原防火的安全教育活动,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材料,通过“小手拉大手”的形式,引导教育广大群众文明祭祀、绿色出游,自觉遵守林区野外用火规定,真正做到“森林防火,家喻户晓”。要适时组织开展“五个一”活动评选,对活动开展较好的学校、教师、学生等进行奖励,充分调动各中小学校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主动性。
(八)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先进事迹宣传。镇宣传办要开展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先进事迹宣传报道活动,深入挖掘、整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涌现出来的模范群体、模范人物,通过宣传片和先进事迹报告等方式,唤起广大群众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高度关注,更加全面立体地了解、理解、支持、参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九)开展森林草原防火警示案例宣传。结合当地森林草原火灾典型案例,本着“人人明白,教育深刻”的原则,制作森林草原防火警示教育片;深入开展森林草原防火警示教育片下乡进村活动,做到户户教育,人人受警示;普及全民森林草原火灾预防、扑救安全知识和自救技能,增强全镇森林草原火灾防范意识,提高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草原火灾损失。
(十)开展森林草原防火信息宣传。注重森林草原防火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和管理工作,建立信息报送制度,规范信息报送程序,严格按照特色优先、质量并重、主题突出、及时高效的原则,切实提高信息报送的质量、数量和时效,让人民群众能够更加及时、更加充分、更加准确地了解我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动态和取得的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各相关站所要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把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来抓紧抓好,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组织,确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加强协调,切实把森林草原防火宣传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明确重点,形成声势。各村、各相关站所要把握好宣传的政策、时机和节奏,结合实际,精心策划,突出重点,制定科学、有效、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运用多种宣传手段,不断增强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典型宣传要紧扣时代精神,挖掘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正确引导群众、教育群众、激励群众,在全镇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督促,抓好落实。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要切实加强对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的督促指导,定期、不定期深入村组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对森林草原防火任务重,难度大及火灾多发易发地区进行明察暗访,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限期整改,及时堵住漏洞。凡因宣传不到位,检查不细致、整改不彻底而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森林草原防灭火活动方案 篇10
为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严防重点时段发生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按市森防指{2x}第9号文件《市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开展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行动方案,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统一行动时间
4月3日中午12时至4日晚18时止为全乡统一行动时间,各村可以根据本村实际情况,相应调整行动时间。
二、组织领导
1、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检查行动由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指挥。
2、各包村干部对所包保的村屯协助村干部对森林防火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做好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3、各村委会及包村干部要按照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组织做好辖区森林防火各项具体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各村要充分利用大喇叭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等法律法规,教育广大村民破除迷信,移风易俗,充分认清上坟烧纸严重性和危害性,以送鲜花、植树、网络祭祀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扫。
2、加强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清明节期间,各村和林业站要针对实际情况,加强野外火源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对重点部位和墓地要专门布防、对外来入村祭祀人员一律劝返、重点防范。要加强火情监测,发现野外用火及上坟烧纸者立即制止并及时上报乡森林防火指挥部。
3、加强值班制度,确保信息通畅。各村及相关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在第一时间掌握防火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和火情动态,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森林草原防灭火活动方案 篇11
为切实做好全镇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进一步增强全民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努力营造“群众广泛参与、部门积极配合、社会齐抓共管”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氛围,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全镇社会稳定和森林资源安全,结合我镇森林草原防火形势和重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二、宣传重点
(一)大力宣传《森林法》、《森林草原防火条例》和《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森林草原防火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二)预防、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常识,重点宣传《扑火队员应知应会手册》、《林火管理应知应会手册》、《乡村森林草原防火应知应会手册》、《扑火指挥员应知应会手册》等相关内容。
(三)学习和宣传大理州野外火源管理办法规定、森林草原防火户主责任通知书和云南省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令等一系列内容。
(四)广泛深入宣传森林草原防火形势的严峻性,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森林火灾的危害性,森林草原防火任务的繁重性,极大地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五)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大举措、进展及成效等动态信息。
(六)森林草原防灭火先进集体、人物及事迹。
(七)依法治火和违规用火处罚的典型案例。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实施“七大宣传工程”。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各成员单位、各村要利用“责任书入户、公益广告、手机短信、学校五个一、案例警示、标牌宣传、森林火险五彩旗”等“七大”宣传工程为载体,宣传安全用火、安全防火、安全扑火、安全避火等基本知识,森林高火险期必须在城镇面山及国道、省道和林区要道两侧等重点区域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标牌、标语。实行永久性标牌与临时性标牌相结合的原则,以增设和修缮永久性标牌为基础,以重点时段增设临时性标牌、标语为抓手,实行宣传标牌、标语“本土创新”原则,结合本村文化风俗、生活特征和防火重点、难点来设计标牌、标语内容,做到“通俗易懂,深入人心”。
(二)创新开展新媒体宣传。新媒体宣传具有传播快、覆盖广、全媒体、高互动的特点,是当前最容易被接受的宣传方式,要将新媒体宣传作为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的主要方式,主动适应、积极创新实践。充分利用“力角微讯”、“大喇叭”、微信工作群等,构建高质量、广覆盖的森林草原防火新媒体宣传工作体系,建立信息收集、报送、发布工作机制,建立常态化的宣传机制。
(三)抓实依法治火宣传。各村要通过广播、小组微信群、手机短信等各类媒体,利用“大喇叭”以及设置宣传栏(警示牌)、印发宣传单(册)、张贴宣传标语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命令》《大理白族自治州野外用火管理办法》以及各级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地方性森林草原防灭火政策法规,重点宣传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社会民众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的法律责任和义务,突出野外用火各项规定,提高全民森林草原防火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四)抓好日常时段的.宣传。各村、各相关单位要制定系统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计划,定期组织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及个人进行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培训;在主要交通要道、电力、通讯设施等森林草原防火危险地段,设置更新森林草原防火宣传牌(碑),并广泛宣传森林草原火灾报警电话“12119”;要在各林区主要进山路口和城镇面山等重点区域设置通俗易懂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标语、标牌等,做到“时时讲宣传,处处是宣传”,大力普及森林草原防火知识。
(五)抓好重点时段和重点部位的宣传。各村要在元旦、全国两会和省两会、春节、冬奥会、清明节、高火险期、“三月街”民族节、COP15第二阶段会议、五一节等重点时段,突出重点林区、城镇面山、坟山等重点部位,组织开展严禁燃放鞭炮、烟花、生火野炊、烧香烧纸、烧山烧地等专项宣传活动。在森林草原防火重点区域,要集中开展“进村入户”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采取镇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的组织形式,力求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和盲区,全面普及预防、扑救及安全避险等基本常识,切实增强广大群众防范森林火灾的意识,真正形成安全用火、依法用火、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特别在12月防火宣传月、3月和4月的防火宣传周、“5·12”防灾减灾日,要集中开展针对城乡群众、林区学生、祭扫人员、进山人员的专项宣传教育活动,让“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要求深入人心。
(六)开展野外火源管理专项宣传。突出宣传5项100%野外火源管理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大理白族自治州野外用火管理办法》等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林下可燃物清理、割除工作,广泛宣传推广入山扫码登记,宣传教育进山人员文明用火、安全用火、依法依规用火,坚决杜绝林区违规用火行为,从源头上预防森林草原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
(七)开展林区中小学生“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要主动协调中心校和各小学校,联合开展林区学校“五个一”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开设森林草原防火安全教育课程,并在春节、清明节、重点森林防火时段来临之前,开展一次关于森林草原防火的安全教育活动,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材料,通过“小手拉大手”的形式,引导教育广大群众文明祭祀、绿色出游,自觉遵守林区野外用火规定,真正做到“森林防火,家喻户晓”。要适时组织开展“五个一”活动评选,对活动开展较好的学校、教师、学生等进行奖励,充分调动各中小学校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主动性。
(八)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先进事迹宣传。镇宣传办要开展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先进事迹宣传报道活动,深入挖掘、整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涌现出来的模范群体、模范人物,通过宣传片和先进事迹报告等方式,唤起广大群众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高度关注,更加全面立体地了解、理解、支持、参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九)开展森林草原防火警示案例宣传。结合当地森林草原火灾典型案例,本着“人人明白,教育深刻”的原则,制作森林草原防火警示教育片;深入开展森林草原防火警示教育片下乡进村活动,做到户户教育,人人受警示;普及全民森林草原火灾预防、扑救安全知识和自救技能,增强全镇森林草原火灾防范意识,提高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草原火灾损失。
(十)开展森林草原防火信息宣传。注重森林草原防火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和管理工作,建立信息报送制度,规范信息报送程序,严格按照特色优先、质量并重、主题突出、及时高效的原则,切实提高信息报送的质量、数量和时效,让人民群众能够更加及时、更加充分、更加准确地了解我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动态和取得的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各相关站所要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把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来抓紧抓好,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组织,确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加强协调,切实把森林草原防火宣传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明确重点,形成声势。各村、各相关站所要把握好宣传的政策、时机和节奏,结合实际,精心策划,突出重点,制定科学、有效、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运用多种宣传手段,不断增强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典型宣传要紧扣时代精神,挖掘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正确引导群众、教育群众、激励群众,在全镇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督促,抓好落实。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要切实加强对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的督促指导,定期、不定期深入村组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对森林草原防火任务重,难度大及火灾多发易发地区进行明察暗访,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限期整改,及时堵住漏洞。凡因宣传不到位,检查不细致、整改不彻底而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森林草原防灭火活动方案 篇12
一、森林防火工作的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积极消灭。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组织、专业队伍、设施建设、物资准备,制定预防措施和扑火预备方案,确保森林火灾及早发现,及时消灭。
2、森林防火实行责会制。包站领导、站长、包村干部、村(居)支部书记、主任、护林员是各站、各村森林防火责任人,村支部书记、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林业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和相应的业务保障,各部门应在镇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参与扑救、预防工作,统一指挥、责任明确。
3、“专群结合”,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各部门之间、干群之间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贯彻执行森林火灾扑救的“打早、打小、打了”原则。
二、森林火灾的预防
1、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各站、各村和护林员应当经常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要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到各自然村挨家挨户反复宣传,不留死角,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同时,完善乡规民约,强化法制建设,形成“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的社会风尚。
2、强化野外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野外用火制度,野外用火实行审批制度。各站、村要组织干部、护林员进行巡山,对野外非法用火依法给予严厉处理,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戒严区和森林防火戒严期的相关规定。各村、镇林场要对林区划分防火区、修建防火路,对林区进行巡查,有森林火灾隐患的要登记造册,并及时整治。在森林火险等级较高时期,要增加巡山次数,在森林防火的危险地段、旅游景区、林区路上要派人严看严守,同时认真做好儿童和疯、痴、傻等病残人员的监护工作,切实控制野外火源,杜绝森林火灾的隐患。
3、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各村、各部门及包站、干部要及时反馈群众野外用火情况。对火警、火灾要及时准确上报火情动态。
4、森林防火实行责任制,镇党委、政府与各村签订责任状,并检查责任状的落实情况。
5、完善森林防火组织机构,加强火队伍和设施建设,镇成立巡火队,于火险期对各村野外用火进行查禁,督促各村做好森林防火各项预防工作,林业部门要加强对林火扑灭的培训,确保扑火人员的人身安全。
三、森林火灾的扑救
(一)森林火情的处置
1、凡发生森林火情、森林火灾,各站、村一方面要及时报告,一方面要立即组织干部群众扑救,镇村领导必须现场指挥或参加指挥扑救,镇应急灭火队应立即赶到现场扑救。
2、防火办、党政办接到火警、火灾报告后,立即向镇主要领导和森林防火指挥部正、副指挥及包站领导报告。
3、镇政府、防火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组织干群扑救,同时做好上报工作,需要时成立扑救火灾前线指挥部,负责现场指挥。
4、重大火灾,火场跨乡、镇行政界限,火场距国有林场、重点镇办林场二公里以内,明火燃烧5小时以上尚未扑灭,受害面积超过500亩,或造成人员伤亡等的森林火场,请求县政府帮助协调处理扑救,并在县森防指领导指挥下迅速扑灭。
5、要认真做好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的森林防火值班制,并有领导带班,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6、森林火灾扑灭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赴现场调查事故原因,并写出书面调查处理报告,并向镇政府报告,重大森林火灾扑灭后,要协助县森防指调查处理。
(二)扑火力量和后勤保障
1、本着专群结合的原则,梯次做好准备。镇政府和镇直单位工作人员由镇政府和有关单位负责调动;村干部和村民由村党支部、村委会负责调动;护林员由林业站负责调动;民兵预备役由镇人武部负责调动;公安干部、边防武警战士由公安派出所、边防工作站负责调动,接到扑火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迅速赶到指定地点,投入扑救。同时扑火时要注意自身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妇女、儿童、老人参加森林火灾的扑救。
2、赶火场指挥扑救人员,需配带必要的指挥通讯设备,保证随时联络,镇政府电话传真机全天候开机,保证随时与县防火办和火场前线指挥保持联系。
3、镇政府要做好森林防火有关物资、器具的准备;对扑火需要的食品和油脂燃料,主管部门应根据实际要求、就近保证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