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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帮扶方案

2025/02/07方案精选

文学网整理的困难帮扶方案(精选12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困难帮扶方案 篇1

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以下简称原民办代课教师)是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条件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兢兢业业服务人民教育,为我省基础教育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妥善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问题,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针对我省原民办代课教师的实际情况,向符合条件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明确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的范围条件、工作程序和要求。

(二)坚持问题导向的原则。针对原民办代课教师的问题,向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三)坚持与原有政策相衔接的原则。政策措施与我省此前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的相关政策相衔接。

(四)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省制定统一的政策,具体实施工作按照“属地为主”原则,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五)坚持只减不增的原则。在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固化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名单和人员总数,根据人员自然减员情况,只减不增。

三、补助发放对象

原民办教师:现为广东省户籍,xx年3月27日(含)以前曾在我省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附属学前班)教学岗位上连续任教满1学年(或2个学期)以上,离开教学岗位后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为编制内人员或国有企业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原民办教师。

原代课教师:现为广东省户籍,xx年3月27日(不含)—20xx年8月31日期间与聘用学校、办学单位签订“聘用代课教师合同书”,并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在我省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附属学前班)教学岗位上连续任教满1学年(或2个学期)以上,离开教学岗位后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为编制内人员或国有企业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原代课教师。

下列人员不列入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范围:

1、纳入计划内离岗退养的原民办教师;

2、20xx年12月31日前已去世的原民办代课教师;

3、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员以及任教期间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被开除、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

四、补助标准

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按任教学期累计计算,每2个学期视为1年。工作年限总计余数为1学期的,按1年计算。工作年限根据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工作核定后不再调整。

工作年限超过3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900元;工作年限20-2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800元;工作年限10-1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700元;工作年限1-9年的,各市给予适当补助,具体标准由各市制定,所需资金由市、县自行筹集解决。以后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动态调整补助标准。

五、计发时间

(一)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在20xx年12月31日(含)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从20xx年1月起计发生活困难补助,以前年度不补发。

(二)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在20xx年1月1日(含)后达到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从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下一月起开始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三)生活困难补助发放至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去世当月。

六、经费分担比例和发放渠道

汕头市、韶关市、河源市、梅州市、惠州市、汕尾市、阳江市、湛江市、茂名市、肇庆市、清远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以及江门市的恩平市、开平市、台山市,由省、市按5:5的比例分级负担所需资金。其他地区所需资金由当地负担,市县分担比例由当地市级人民政府确定。

符合条件原民办代课教师的生活困难补助的发放方式和发放渠道,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

七、工作程序

(一)申请。由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本人在现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乡镇(街道)要指定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办理。各地根据粤教师〔20xx〕11号和粤教师〔20xx〕6号开展的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情况,通知当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本地户籍原民办代课教师,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向乡镇(街道)领取并填写一式三份的《广东省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1)。各地应于20xx年1月31日前通知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完成首次个人申请,此后于每年3月31日前通知当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完成个人申请。

(二)初审。乡镇(街道)在收到《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和《申请表》报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部门。乡镇(街道)应于20xx年2月28日前完成首次初审,此后于每年4月15日前完成初审。

(三)审核。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部门在接到乡镇(街道)的初审人员名单后,会同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补助条件、工作年限、补助标准、补助金额等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应于20xx年3月15日前完成首次审核,此后于每年4月30日前完成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四)公示。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应将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在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部门、乡镇中心学校(行使乡镇教育管理职能的机构)、村委会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在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应于20xx年3月31日前完成公示,此后于每年5月15日前完成对当年全部符合补助条件人员的.公示。

(五)确认。经公示无异议后,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对人员名单进行确认,建立完善每年的《xx县(市、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名册表》、《xx县(市、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增减情况表》和《xx县(市、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人数汇总表》(附件2、3、4),同时在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部门盖章确认后的表格报地级以上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部门复核。

(六)复核。市级教育、财政、人社、卫健部门对县级各部门报送的有关材料进行复核、汇总及存档,填写《xx市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人数汇总表》(附件5),并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备案。

(七)拨付。省、市财政部门根据经复核后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情况、补助标准和分担比例,将所需补助资金下达到县级财政,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将省、市、县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发放单位。各地应于每年省、市财政下达资金后一个月内完成拨付。

(八)发放。各发放单位在收到补助资金后,及时将生活困难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个人账户。各发放单位应于每年收到补助资金后一个月内完成发放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把关。教育部门负责对申请人身份、工作年限进行审核和复核,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共同对是否符合补助条件、补助标准、补助金额进行审核和复核。乡镇(街道)负责做好原民办代课教师申请和初审。

为避免出现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情况变更或去世后其他人冒领补助,各地要建立生活困难补助领取资格审查机制,通过现场资格审验、与公安部门的户籍信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参保信息、卫健部门的`人口信息进行比对等多种有效途径,核查领取补助人员的有关情况。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抓好此项工作,统筹领导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加强组织实施、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切实把省委、省政府对广大原民办代课教师的关怀落到实处。在落实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的同时,各地市要统筹考虑离岗退养的原民办教师待遇保障工作,依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适当调整其相关待遇标准。

(二)落实工作责任。教育部门要加强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工作年限的审核确认,确保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情况真实准确;财政部门要做好补助资金的核算和筹措,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其社保经办机构要及时提供人员的参保状况;卫健部门要加强对原民办代课教师执行计划生育情况的审核;监察、审计、维稳、网信、信访、公安、国安等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确保工作顺利实施。各市要及时制定工作年限低于10年以下人员的补助标准和工作方案;市、县(市、区)要及时筹集发放困难补助所需资金;乡镇(街道)要配备原则性强、熟悉政策、认真负责的工作人员,及时完成本地的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初审等工作。

(三)及时发放到位。各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人民政府要按照要求,及时制定发放办法,细化并明确发放方式、发放渠道、发放单位、发放要求等内容,确保按时足额将生活困难补助资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手中。

(四)加强资金管理。各级财政、教育、人社、卫健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资金支出程序,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资金跟踪问责机制,确保专款专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将对各地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五)严肃政策纪律。各级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规范操作,加强监管。对有虚报冒领、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骗取补助资金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享受生活困难补助资格,追回相关补助资金,同时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涉嫌违法违纪的,移交有关机关依法依规查处。

(六)确保社会稳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是落实对我省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工作和确保原民办教师群体稳定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维稳工作层级负责制,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夯实基层维稳责任,制定完善工作预案,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本《工作方案》自20xx年1月21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为5年。

困难帮扶方案 篇2

一、考核目的和意义

年度考核工作是干部队伍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实施奖惩、培训、辞退和调整职务、级别、工资的重要依据,是全面考察全局工作人员一年来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及局的各项决策部署情况,以及在工作中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有利于客观、公正地评价全局干部职工在本职工作岗位中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促进机关绩效考评工作深入开展。

二、考核范围和对象

考核对象为局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局内设行政科室3个,下属事业单位14个。参与考核范围内人员为公务员9人,其中副科以下公务员1人;工勤人员1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0人。

三、考核内容和等次

(一)考核内容:以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二)考核等次:机关公务员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等次比例控制数拟定为20%,共计2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比例控制数拟定为20%,共计22人。从内设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中评选先进集体,先进集体的`比例按不超过本部门内设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总数的10%掌握,共2个。先进集体的条件是:模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团结协作、廉洁勤政、开拓创新、与时俱进;超额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目标,整体工作在全区、主要业务工作在全市、全省位居前列;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取得优异成绩;坚持依法行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社会声誉和形象好;年内未发生责任事故和违法违纪案件。

四、奖励办法

对先进集体的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酌情给予一次性奖金,作为工作经费由集体使用,原则上不得向个人发放。

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奖励,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给予记三等功奖励。机关公务员考核奖金按《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确定的标准执行,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金标准,可参照公务员的标准执行。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年度考核工作落到实处,经研究,决定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六、考核程序

(一)召开动员会议。传达区人社局年度考核文件精神。

(二)科室及个人进行总结。科室及个人总结的内容包括承担的职责和任务,履行职责和完成任务情况,存在的不足及今后努力方向。

(三)召开测评会议。拟定于3月20日召开考核测评会议,组织人员填写《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对各科室、单位目标管理绩效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各类表格及时汇总上报。

(四)考核公示。经考核测评后,局考核领导组根据考核结果,研究拟定评语和等次意见。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和先进集体在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限内对优秀等次人选没有异议的方可上报核定等次。

困难帮扶方案 篇3

一、帮扶目标

确保结地帮扶困难对象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有子女上学的,不因贫困而辍学;有危重病人的,能得到及时医治;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能实现再就业;每户帮扶对象年上门走访慰问不少于2次。

二、帮扶对象

单位驻地所在社区内的3户结对困难户

三、帮扶内容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国际、国内形势,做好结对帮扶困难户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当前形势,克服怨天尤人、消极悲观、等靠依赖等思想情绪,坚定战胜困难、摆脱困境的信心和决心。

(2)在向3户结对帮扶对象各提供帮扶资金3000元的基础上,对有劳动能力的结对帮扶对象,积极通过项目扶持、技能扶持、就业扶持等形式,帮助增强致富意识和工作本领;对子女难以完成学业的结对帮扶对象,采取建立长期助学计划,使其顺利完成学业;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处理能力的结对帮扶对象,通过发动党员干部出资、出力,帮助其改善生活状况,增强其生活信心。

(3)在重大节日期间,组织党员干部到结对帮扶对象家中慰问和志愿服务活动。

(4)在宣传公民道德新风尚、推行移风易俗和计划生育、反对封建迷信、严格遵纪守法、维护社会治安、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方面积极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四、帮扶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局结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结对帮扶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帮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2、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要把结对帮扶活动作为密切干群关系,作为促进机关作风转变的一件大事来抓,切实摆上位置,认真抓紧抓好。局帮扶工作人员要带着感情,带着热情、带着责任投身到帮扶活动中去,对帮扶对象做到政治上关心,经济上资助,技能上培训,生活上照顾,精神上慰问。要经常深入帮扶对象家中走访,重大节日要开展慰问活动,及时掌握帮扶对象的动态情况,确保帮扶活动取得实效,不断推向深入。

困难帮扶方案 篇4

20xx年春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春节困难教职工帮扶和送温暖工作,进一步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学校工会决定在全校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新年慰问活动,通过活动让困难教职工感受到党的关怀和学校大家庭的`温暖,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为做好此次活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年1月至春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慰问对象

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困难帮扶和“双节”送温暖人员;学校送温暖在职职工等。

三、慰问形式

以慰问金形式发放。

四、活动具体安排

(一)入户慰问

学校负责人带队慰问(省级大病帮扶2人)

陪同人员:党办、校办、校工会、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基础医学院等部门相关人员。

(二)单位慰问

1. 学校工会主席带队慰问(省级送温暖2人)

陪同人员:校工会、保卫处、期刊社等部门相关人员。

2. 校工会慰问(校级送温暖18人)

陪同人员:图书馆、科研实验中心、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后勤服务中心、期刊社、体育部、基础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基建处、第一附属医院等部门相关人员。

五、相关要求

除上级工会和学校帮扶慰问以外,各基层工会要结合实际,制定计划,做好本单位困难职工帮扶和送温暖工作。

困难帮扶方案 篇5

一、活动主题:

关注山区、关爱青少年;寒冬至、送温暖、捐衣物。

二、活动的目的及意义:

献一片爱心,送一份温暖!用我们的爱心,让我们的行动,让校园充满温暖!在学校生活了一段时间,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已经久放了一些不合身的衣物了。为积极帮扶生活有困难的xx山区家庭和孩子,使他们度过难关,感受到爱心和温暧;我们想在爱心的11月号召大家献出一份爱心,捐献一些陈旧的衣物,为他们送去一份贴心的温暖。朋友,伸出你爱心之手,也许你的举手之劳能赢得他们无限欢呼与希望!我们都是平凡人,我们无力去彻底改变他们的处境,我们无力去消除他们的贫穷。但是,作为社会一份子,我们一定能尽自己的力量去做一点点公益。

三、活动背景:

天气渐寒,人心向暖。很多同学在寻找换季的衣服穿上,整理衣物的时候,发现许多过时的衣物搁置箱底,久未曾动过,看看多少因款式欠佳、颜色不再鲜亮的衣服永“无出头之日”,却又弃之不舍,严重占用了衣柜的空间。然而,在一些贫困的地方,贫困的人们正为如何熬过这艰难的日子而叹息。他们有的穿着编织袋做成的马甲,光着脚丫子在雪地里放羊;有的为了让谁穿家中唯一一条没有补丁的裤子出门而烦恼;有的甚至在冬季里一家人蜷在一床破旧的被絮中取暖。那些在刺骨寒风中冻红的面庞,干裂的唇角,长满冻疮的手脚,是否也会触痛您的灵魂……我们都是普通人,我们无力去彻底改变他们的处境,我们无力去消除他们的贫穷。但是,作为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人,我们一定能尽自己的力量去做点什么。我们可以提供一个让爱心流淌的渠道。

四、活动前言:

1、活动时间:xx年11月1日至12月10日

2、活动地点:贵阳市社区、xx省各大高校、乃至全国

3、募集对象:社会各界人士、xx省各大高校的`师生、社会各单位、企业

4、接受衣服单位:xx省xx市威宁迤那镇团委、贵阳市南明区林海中学

5、具体的受捐对象:xx省xx市威宁县迤那镇各中小学、贵阳市林海中学贫困学生

6、主办单位:任知行公益(草根公益组织)

7、协办单位:xx民间助学会

xx师范大学春晖爱心社

xx中医学院春晖爱心社

xx师范学院春晖爱心社

xx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春晖爱心社

贵阳学院自行车协会

贵阳职业护理技术学院春晖爱心社

其他组织暂定8、赞助商(待定)

五、衣物接收标准:

为了保证给贫困地区的群众捐赠更适宜的衣物,请各位朋友在捐赠衣服之前,注意以下事项:

1、接受范围:以实用、日常必备衣物为主,包括外套、长裤、t恤(军训服装亦可)。考虑到贫困地区主要缺乏秋冬防寒衣物,提倡捐赠棉衣裤、毛衣、羽绒服、大衣、手套、围巾、帽子、鞋等物资;

2、不接受范围:内衣裤、裙子、吊带(包括过于个性、性感的衣物)、中短裤、袜、腰带等。

3、检查方法:检查衣物是否存在破损、发黄、明显污渍等现象,若发现予以退还。检查衣物的纽扣、拉链是否完好,不完好、且不能轻易修订的予以退还。

4、装袋方法:请尽量把衣物叠好,然后依次按外套、长裤、恤衫、军服等的分类顺序自下而上装袋。并且工作人员将捐赠衣物登记表放在胶袋内(捐赠衣物登记表如附录1)。

六、前期工作准备

1)提前一个星期按规定申请场地,如在各大高校公共空地用于宣传。

2)购买或申请所需物资,如宣传物资和回收的胶袋(详细请见附表2)

3)提前3天向宿管阿姨做好相应有效沟通,争取得到其允许

4)11月20日前安排工作人员到贵阳市接收社会捐赠工作站取回衣服回收麻袋

5)11月10日前确定参与回收的各高校负责人名单、联系方式和其地址;11月12日通知各高校负责人开会,并且安排具体工作。

宣传工作:

1)制作宣传单张1000份(宣传单见附录4)

2)利用网络发布活动信息(qq群,空间、飞信和微博等)

3)11月1至11月25日在贵阳市各社区和贵阳市各高校宣传并精心募捐

4)通过各高校相关负责人在本校进行宣传,尽量提醒同学们回收时间和提前把需要捐赠的衣服整理好

5)通过项目团所有成员和各高校相关负责人在校宣传。在回收之前尽量多去宿舍走访动员,呼吁大家积极参与活动安排(11月1到25日为各高校负责人在本校和附近社区宣传和募捐,在此不详细说)

1、11月6——11月25日的活动安排

1)9:15-9:50安排7-10个工作人员到学院搬运帐篷、桌椅、宣传物资等

2)10:00-12:45安排4-5个工作人员接受同学的咨询和现场衣服回收

3)12:45-13:30收拾摊位,把相关物资放到宿舍楼内,并且储放好衣物

4)16:00-18:30安排4-5个工作人员接受同学的咨询和现场衣服回收

5)18:30-20:00安排7-10个工作人员收拾摊位,把相关物资归回仓库,并且把衣服放在储存室

2、11月1——11月25日的活动安排

1)17:15安排在宿舍楼群下的4-6个工作人员集中

2)17:30-20:00接受学生捐赠衣物

3)18:30-21:00可以将衣服运送至各捐赠(助)站储存室,并且储存室安排3-4名工作人员留守,负责接收衣物

4)衣物分类、消毒

5)12月8日从贵阳出发,12月9日捐赠,12月13日返校、

七、后期工作:

1)在开展活动过程中,必须安排7-10工作人员去对衣服进行分类、清点和记录

2)在开展活动过程中,按照衣服数量联系捐助站,争取他们派车过来。如果捐助站工作人员安排不了人员,我们将联系车辆运送衣物到捐助站,剩下的衣服送往贵阳学院或者联系各高校负责人让其处理

3)归还所借物资

4)衣服捐出以后,反馈信息给各个广大的捐赠者和所有工作人员

5)活动结束后,做好各方面的工作总结、视频制作、图片处理、新闻编辑、网站更新、公布捐赠明细。感谢相关的支持单位、赞助商及广大的捐赠者。

八、注意事项:

1)前期工作要落实到位,包括联系捐助站,运送车辆和申请场地

2)工作人员要准时集合及时到位,各高校负责人要把好请假关,每位工作人员要清楚回收衣服的标准和上门回收时的态度以及行为

3)工作人员要带够麻袋,做好已询问宿舍防止重复打扰

4)设立3到5个机动人员为各个小组提供应急帮助同时也可以为其他学校学生提供上门回收

5)注意保护好已回收衣服防止在回收和运送的过程中造成损坏和玷污6)尽量安排住在该宿舍楼的工作人员参与该栋楼的回收工作

九、应急方案:

1)假如运送衣服过程中遇到大雨可就近暂时寄存到所在宿舍楼

2)若捐助站不派车过来则我们要安排好备用车辆

3)若摆摊当天下大雨,如无太大影响就按原计划进行,否则就取消定点回收,其他学校同学捐赠的衣服就电话联系提供上门回收

4)若在活动之前无法确定具体工作人员的人数则在活动当天再具体安排具体地点

5)若市捐助站由于仓库满了,无法接受我们的衣物,我们将将把衣物暂存在学校的寝室,近期及时联系其他捐助站接收我们的衣服。

困难帮扶方案 篇6

1、贫困家庭基本情况

新村张家庄村一共有四户,人口4人。陆存旺和他的妻子任建英在家庭农场工作,两个儿子都在外面工作。住房面积为30平方米。栽培面积13.5亩,有马铃薯、玉米、红芸豆等。家庭简单实用的家具和生产工具基本齐全。这个家庭的经济收入主要靠务农和养鸡。

2、贫困家庭贫困的原因、亟待解决的困难和个人发展的意愿

1、贫困的原因

(1)文化素质低下是家庭贫困的主要原因。农业生产方式落后,缺乏科学的.耕作方式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快速上涨,导致农产品附加值低,生产成本增加。

(2)劳动技能低。在劳动技能方面,没有技能,主要依靠传统农业。

(3)没有危机感。他们的丈夫和妻子认为他们的儿子在外面工作就能养活自己。我们可以种一些庄稼来生活。他们思想保守,没有发展动力,安于现状,对脱贫没有信心。

2、四有亟待解决之困难

(1)资金支持,重点发展土鸡、毛驴养殖业。

(2)单一粮食作物种植收入不高,需要参加各种培训提高种植技能,科学合理种植,提高生产能力。

3、个人发展意愿

学习先进的农业生产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种植适销性高、市场条件好的经济作物,以及土鸡、毛驴养殖技术。

3、发展规划目标及实施安排

我们将从援助对象的实际出发,结合他们的实际情况,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帮助他们尽快摆脱贫困,走向小康。

1、近期援助计划

(1)宣传国家政策,使其了解各项农业补贴、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的补贴标准、申请和审批程序,以造福人民。

(2)积极协助采购种子、肥料、地膜。

2、长期援助计划

联系附近的农业企业(合作社),让他们在家工作,转让部分土地,增加他们的收入,培训当地的鸡和驴养殖技术,发展他们的养殖业。

困难帮扶方案 篇7

为帮助企业坚定信心,渡过难关,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我县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全县工业企业帮扶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营造良好的企业发展环境和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及具体问题为重点,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法,提高服务水平,务求企业帮扶工作取得实效。

二、帮扶措施

1.成立帮扶工作组

我局成立帮扶工作组,组长由企业挂点县级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局党委书记担任,副局长、工作人员、3人为专职帮扶人员。帮扶工作组每月对帮扶情况进行分析,明确责任分工,形成组长亲自抓、副组长具体抓、专职帮扶人员专门抓的工作机制。局帮扶主要领导每年不少于5次,专职帮扶成员每月不少于2次,与企业主开展面对面交心,坚定企业在发展的信心和决心。

2.建立帮扶调度制度。

帮扶工作组每月底将帮扶工作开展情况报局主要领导和县新型工业化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局里召开班子会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用工、用电、资金、治安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帮扶工作组要立说立行,尽快帮助解决。

3.帮助企业开拓市场

帮助企业开足马力生产,挖掘潜能,扩大投入并支持和鼓励企业参加各类产品展销活动,制定促进企业拓展产品市场的政策和措施,鼓励企业提升产品档次,提高产品质量,争创国家和省级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加强对产品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帮助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电子商务。

4.帮助做好争资立项

鼓励企业用足、用好政府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帮助企业做好项目包装、申报基础工作,提高项目质量,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支持企业发展的各类项目和资金。

困难帮扶方案 篇8

一、活动主题:

关注山区、关爱青少年;寒冬至、送温暖、捐衣物。

二、活动的目的及意义:

献一片爱心,送一份温暖!用我们的爱心,让我们的行动,让校园充满温暖!在学校生活了一段时间,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已经久放了一些不合身的衣物了。为积极帮扶生活有困难的xx山区家庭和孩子,使他们度过难关,感受到爱心和温暧;我们想在爱心的11月号召大家献出一份爱心,捐献一些陈旧的衣物,为他们送去一份贴心的温暖。朋友,伸出你爱心之手,也许你的举手之劳能赢得他们无限欢呼与希望!我们都是平凡人,我们无力去彻底改变他们的处境,我们无力去消除他们的贫穷。但是,作为社会一份子,我们一定能尽自己的力量去做一点点公益。

三、活动背景:

天气渐寒,人心向暖。很多同学在寻找换季的衣服穿上,整理衣物的时候,发现许多过时的衣物搁置箱底,久未曾动过,看看多少因款式欠佳、颜色不再鲜亮的衣服永“无出头之日”,却又弃之不舍,严重占用了衣柜的空间。然而,在一些贫困的地方,贫困的人们正为如何熬过这艰难的日子而叹息。他们有的穿着编织袋做成的马甲,光着脚丫子在雪地里放羊;有的为了让谁穿家中唯一一条没有补丁的裤子出门而烦恼;有的甚至在冬季里一家人蜷在一床破旧的被絮中取暖。那些在刺骨寒风中冻红的面庞,干裂的唇角,长满冻疮的手脚,是否也会触痛您的灵魂……我们都是普通人,我们无力去彻底改变他们的处境,我们无力去消除他们的贫穷。但是,作为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人,我们一定能尽自己的力量去做点什么。我们可以提供一个让爱心流淌的渠道。

四、活动前言:

1、活动时间:xx年11月1日至12月10日

2、活动地点:贵阳市社区、xx省各大高校、乃至全国

3、募集对象:社会各界人士、xx省各大高校的师生、社会各单位、企业

4、接受衣服单位:xx省xx市威宁迤那镇团委、贵阳市南明区林海中学

5、具体的受捐对象:xx省xx市威宁县迤那镇各中小学、贵阳市林海中学贫困学生

6、主办单位:任知行公益(草根公益组织)

7、协办单位:xx民间助学会

xx师范大学春晖爱心社

xx中医学院春晖爱心社

xx师范学院春晖爱心社

xx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春晖爱心社

贵阳学院自行车协会

贵阳职业护理技术学院春晖爱心社

其他组织暂定8、赞助商(待定)

五、衣物接收标准:

为了保证给贫困地区的群众捐赠更适宜的衣物,请各位朋友在捐赠衣服之前,注意以下事项:

1、接受范围:以实用、日常必备衣物为主,包括外套、长裤、t恤(军训服装亦可)。考虑到贫困地区主要缺乏秋冬防寒衣物,提倡捐赠棉衣裤、毛衣、羽绒服、大衣、手套、围巾、帽子、鞋等物资;

2、不接受范围:内衣裤、裙子、吊带(包括过于个性、性感的衣物)、中短裤、袜、腰带等。

3、检查方法:检查衣物是否存在破损、发黄、明显污渍等现象,若发现予以退还。检查衣物的纽扣、拉链是否完好,不完好、且不能轻易修订的予以退还。

4、装袋方法:请尽量把衣物叠好,然后依次按外套、长裤、恤衫、军服等的分类顺序自下而上装袋。并且工作人员将捐赠衣物登记表放在胶袋内(捐赠衣物登记表如附录1)。

六、前期工作准备

1)提前一个星期按规定申请场地,如在各大高校公共空地用于宣传。

2)购买或申请所需物资,如宣传物资和回收的胶袋(详细请见附表2)

3)提前3天向宿管阿姨做好相应有效沟通,争取得到其允许

4)11月20日前安排工作人员到贵阳市接收社会捐赠工作站取回衣服回收麻袋

5)11月10日前确定参与回收的'各高校负责人名单、联系方式和其地址;11月12日通知各高校负责人开会,并且安排具体工作。

宣传工作:

1)制作宣传单张1000份(宣传单见附录4)

2)利用网络发布活动信息(qq群,空间、飞信和微博等)

3)11月1至11月25日在贵阳市各社区和贵阳市各高校宣传并精心募捐

4)通过各高校相关负责人在本校进行宣传,尽量提醒同学们回收时间和提前把需要捐赠的衣服整理好

5)通过项目团所有成员和各高校相关负责人在校宣传。在回收之前尽量多去宿舍走访动员,呼吁大家积极参与活动安排(11月1到25日为各高校负责人在本校和附近社区宣传和募捐,在此不详细说)

1、11月6——11月25日的活动安排

1)9:15-9:50安排7-10个工作人员到学院搬运帐篷、桌椅、宣传物资等

2)10:00-12:45安排4-5个工作人员接受同学的咨询和现场衣服回收

3)12:45-13:30收拾摊位,把相关物资放到宿舍楼内,并且储放好衣物

4)16:00-18:30安排4-5个工作人员接受同学的咨询和现场衣服回收

5)18:30-20:00安排7-10个工作人员收拾摊位,把相关物资归回仓库,并且把衣服放在储存室

2、11月1——11月25日的活动安排

1)17:15安排在宿舍楼群下的4-6个工作人员集中

2)17:30-20:00接受学生捐赠衣物

3)18:30-21:00可以将衣服运送至各捐赠(助)站储存室,并且储存室安排3-4名工作人员留守,负责接收衣物

4)衣物分类、消毒

5)12月8日从贵阳出发,12月9日捐赠,12月13日返校、

七、后期工作:

1)在开展活动过程中,必须安排7-10工作人员去对衣服进行分类、清点和记录

2)在开展活动过程中,按照衣服数量联系捐助站,争取他们派车过来。如果捐助站工作人员安排不了人员,我们将联系车辆运送衣物到捐助站,剩下的衣服送往贵阳学院或者联系各高校负责人让其处理

3)归还所借物资

4)衣服捐出以后,反馈信息给各个广大的捐赠者和所有工作人员

5)活动结束后,做好各方面的工作总结、视频制作、图片处理、新闻编辑、网站更新、公布捐赠明细。感谢相关的支持单位、赞助商及广大的捐赠者。

八、注意事项:

1)前期工作要落实到位,包括联系捐助站,运送车辆和申请场地

2)工作人员要准时集合及时到位,各高校负责人要把好请假关,每位工作人员要清楚回收衣服的标准和上门回收时的态度以及行为

3)工作人员要带够麻袋,做好已询问宿舍防止重复打扰

4)设立3到5个机动人员为各个小组提供应急帮助同时也可以为其他学校学生提供上门回收

5)注意保护好已回收衣服防止在回收和运送的过程中造成损坏和玷污6)尽量安排住在该宿舍楼的工作人员参与该栋楼的回收工作

九、应急方案:

1)假如运送衣服过程中遇到大雨可就近暂时寄存到所在宿舍楼

2)若捐助站不派车过来则我们要安排好备用车辆

3)若摆摊当天下大雨,如无太大影响就按原计划进行,否则就取消定点回收,其他学校同学捐赠的衣服就电话联系提供上门回收

4)若在活动之前无法确定具体工作人员的人数则在活动当天再具体安排具体地点

5)若市捐助站由于仓库满了,无法接受我们的衣物,我们将将把衣物暂存在学校的寝室,近期及时联系其他捐助站接收我们的衣服。

困难帮扶方案 篇9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安徽省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69号),就做好我省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以下简称流浪乞讨人员)等流动遇困群众救助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属地管理领导责任,完善救助管理工作监管责任体系,加强区域和部门救助联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积极与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衔接,加强源头治理和综合施策,预防和减少外出流浪乞讨现象,不断加强和改进我省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及时有效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实现流浪乞讨人员应救尽救,切实保障好流浪乞讨人员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

二、实施内容

(一)救助范围。离家在外、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正在或即将处于流浪或乞讨状态的人员,包括生活无着的流浪人员和生活无着的乞讨人员。

(二)救助内容。根据救助对象实际需求,按照自愿、无偿原则,提供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源头预防、反家庭暴力庇护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等救助服务。

(三)经费筹措。市、县级民政、财政部门根据救助管理工作情况,科学合理测算年度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总额,编制年度预算,预算总额扣除上级财政补助后的差额部分由市、县统筹解决。同时,各市、县(市、区)应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必要的资金确保救助管理机构正常运转。

三、工作要求

(一)完善领导协调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工作要求,全面建立和完善县级以上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领导协调机制,有效发挥协调机制作用,加强部门联动,明确部门职责,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救助管理工作困难和问题,重大事项和决策向地方党委报告。民政部门承担协调部门职责,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纵到底、横到边编密织牢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救助网络和责任体系。

(二)强化街面巡查和转介处置机制。要充分发挥领导协调机制作用,联合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履行街面巡查职责,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告知其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人员,应护送至救助管理机构,并履行书面交接手续,护送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得其同意。对突发急病人员,应立即通知急救机构,必要时可直接护送至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及时通知属地救助管理机构到医疗机构甄别其身份。对不愿接受救助的,应告知其救助管理机构联系方式和求助方式,并视情记录劝导情况。对违反治安管理、城市管理等规定的行为,要依规依法处理。

(三)优化救助服务供给。救助管理机构应按要求在全国救助寻亲网、今日头条发布寻亲公告,报请公安机关采集DNA比对、采用人像识别等,切实做好无法查明身份受助人员身份查询和寻亲服务工作。对于在站长期滞留人员,应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开展照料服务,站内条件不足的`,民政部门应优先选择政府举办的社会福利、养老、精神康复等机构承担托养服务。要区分对象身体状况、年龄等情况实施分类托养。各地要根据托养人员自理能力,参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照料护理标准,综合考虑特殊人群的床位费、康复费等各类成本和托养机构合理收益,科学核算托养费用。医疗救治费用由救助管理机构据实结算。

(四)强化源头治理机制。依托全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定期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智力残疾人员、受助返乡流浪乞讨人员及其家庭定期开展摸底排查,建立完善易流浪走失人员信息库,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工作通报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分类施策。对特殊困难人员,要通过入户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定期回访,报请受助人员户口所在地、住所地的乡级、县级人民政府帮助返回人员解决生产、生活困难,避免其再次外出流浪乞讨。辖区人员外出流浪乞讨现象突出的地区要开展有针对性的重点治理。对法定义务人遗弃、虐待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构成违法犯罪的,促请相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

(五)强化落户安置机制。对无法查明身份受助人员在救助管理机构滞留超过3个月的,由救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民政部门提出安置方案报请同级政府安置。对已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符合特困人员供养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供养范围,由救助管理机构转移至当地政府设立的具备相应供养条件和能力的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属于未成年人的,必须转到儿童福利机构供养,并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作为困难群众保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合力,因地制宜做好本地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根据各地具体情况、具体研究,积极解决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到流浪乞讨人员弱有所扶。

(二)强化部门监管。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对所辖的救助管理机构承担主要监管责任,完善负责人定点联系制度,定期深入救助管理机构、托养机构、合作医疗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对于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机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部门职责,依法对其治安、消防工作进行监管;卫生健康部门对其疾病防控和内设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医疗康复及护理进行监管,根据需要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市场监管部门对其内设食堂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管理进行监管。财政、审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履行监管责任。

(三)做好宣传引导。积极宣传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民生工程政策,注重有效引导社会预期,展现救助管理工作兜底线、救急难的惠民实效。要密切关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动态和发展趋势,积极组织实施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并把开放活动范围覆盖到托养机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听取多方评价,吸取意见建议,探索建立第三方监督机制。救助管理机构要积极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救助服务,进一步优化救助公共服务供给侧结构。

(四)强化责任追究。对相互推诿、不履行救助职责,造成流浪乞讨人员未能及时得到救助服务的,要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负有强制报告义务而未履行报告义务,造成遭受家庭暴力人员和受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死伤等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负有强制报告义务的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责任;对救助管理机构滞留人员站外托养和医疗救治工作疏于监督管理,造成被委托照料人员或医疗救治人员非正常死伤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责任;对因源头预防和治理工作不力、流浪乞讨人员返乡后救助管理不到位,造成外出流浪、乞讨现象严重的地区,要追究该地区相关领导责任。

困难帮扶方案 篇10

一、帮扶目标

确保结地帮扶困难对象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有子女上学的,不因贫困而辍学;有危重病人的,能得到及时医治;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能实现再就业;每户帮扶对象年上门走访慰问不少于2次。

二、帮扶对象

单位驻地所在社区内的3户结对困难户

三、帮扶内容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国际、国内形势,做好结对帮扶困难户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当前形势,克服怨天尤人、消极悲观、等靠依赖等思想情绪,坚定战胜困难、摆脱困境的信心和决心。

(2)在向3户结对帮扶对象各提供帮扶资金3000元的基础上,对有劳动能力的结对帮扶对象,积极通过项目扶持、技能扶持、就业扶持等形式,帮助增强致富意识和工作本领;对子女难以完成学业的`结对帮扶对象,采取建立长期助学计划,使其顺利完成学业;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处理能力的结对帮扶对象,通过发动党员干部出资、出力,帮助其改善生活状况,增强其生活信心。

(3)在重大节日期间,组织党员干部到结对帮扶对象家中慰问和志愿服务活动。

(4)在宣传公民道德新风尚、推行移风易俗和计划生育、反对封建迷信、严格遵纪守法、维护社会治安、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方面积极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四、帮扶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局结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结对帮扶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帮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2、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要把结对帮扶活动作为密切干群关系,作为促进机关作风转变的一件大事来抓,切实摆上位置,认真抓紧抓好。局帮扶工作人员要带着感情,带着热情、带着责任投身到帮扶活动中去,对帮扶对象做到政治上关心,经济上资助,技能上培训,生活上照顾,精神上慰问。要经常深入帮扶对象家中走访,重大节日要开展慰问活动,及时掌握帮扶对象的动态情况,确保帮扶活动取得实效,不断推向深入。

困难帮扶方案 篇11

1、贫困家庭基本情况

新村张家庄村一共有四户,人口4人。陆存旺和他的妻子任建英在家庭农场工作,两个儿子都在外面工作。住房面积为30平方米。栽培面积13.5亩,有马铃薯、玉米、红芸豆等。家庭简单实用的家具和生产工具基本齐全。这个家庭的经济收入主要靠务农和养鸡。

2、贫困家庭贫困的原因、亟待解决的困难和个人发展的意愿

1、贫困的原因

(1)文化素质低下是家庭贫困的主要原因。农业生产方式落后,缺乏科学的耕作方式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快速上涨,导致农产品附加值低,生产成本增加。

(2)劳动技能低。在劳动技能方面,没有技能,主要依靠传统农业。

(3)没有危机感。他们的.丈夫和妻子认为他们的儿子在外面工作就能养活自己。我们可以种一些庄稼来生活。他们思想保守,没有发展动力,安于现状,对脱贫没有信心。

2、四有亟待解决之困难

(1)资金支持,重点发展土鸡、毛驴养殖业。

(2)单一粮食作物种植收入不高,需要参加各种培训提高种植技能,科学合理种植,提高生产能力。

3、个人发展意愿

学习先进的农业生产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种植适销性高、市场条件好的经济作物,以及土鸡、毛驴养殖技术。

3、发展规划目标及实施安排

我们将从援助对象的实际出发,结合他们的实际情况,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帮助他们尽快摆脱贫困,走向小康。

1、近期援助计划

(1)宣传国家政策,使其了解各项农业补贴、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的补贴标准、申请和审批程序,以造福人民。

(2)积极协助采购种子、肥料、地膜。

2、长期援助计划

联系附近的农业企业(合作社),让他们在家工作,转让部分土地,增加他们的收入,培训当地的鸡和驴养殖技术,发展他们的养殖业。

困难帮扶方案 篇12

为贯彻落实省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服务试点的通知》以及县政府下发的《县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服务试点方案》文件,现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明确工作对象

1、持续做好“兜底保障对象”的社会救助对已纳入低保和特困供养的家庭和个人,持续做好跟踪。

对因疫情影响或因病因灾造成生活困境的,给予临时救助。

2、积极关注“低收入贫困对象”的帮扶救助。

要对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的1倍(含),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且因各种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因灾因病因学造成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及时纳入低保救助或临时救助。尤其是要关注受疫情影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临时救助对象、近期申请未通过对象、近期退保对象中新出现的困难对象,做好筛查,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应保尽保,对支出型困难的予以临时救助。

3、重点探索“特殊困难对象”的精准救助。

对以下四类重点困难对象,要分类分层实行精准排查,针对性地用好用足救助政策,织密兜底保障网。

(1)“老”对象:

80岁独居老人,属于无稳定收入的孤寡对象,纳入特困人员集中供养。

80岁以上失能老人,除孤寡之外,享受失能社会化服务补贴,加强居家服务。

80岁以上困境老人,除孤寡之外,因病因灾的予以临时救助,符合低保的,纳入低保。

80岁以上留守老人,属于建档立卡和困境的,纳入低保,因病刚性支出的,予以临时救助。

(2)“弱”对象:

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和孤儿政策救助。

困境儿童。纳入低保或视家庭情况,予以临时救助,并确保此类儿童不因病因灾因困而失学。

农村留守儿童: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对象,通过教育部门享受寄宿生营养餐和生活补贴,其他困难留守儿童予以临时救助。

农村留守妇女:计生二女结扎户,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的1倍(含),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纳入低保;大病支出型贫困的纳入低保并予以临时救助。

(3)“病”对象:

加大对因病而困群众的救助,对因大病重病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低保。并对其医疗费自费超额部分,通过临时救助和县爱心扶贫基金两个途径进行救助。

(5)“残”对象:

对重度残疾人(含精神、智力三级残疾),按照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低保。有因病刚性支出的,予以临时救助。其他残疾人,家庭困难符合低保条件的,应保尽保;因病因灾有刚性支出的,予以临时救助。

二、明确救助帮扶方向

1。生活救助。一是创新低保、特困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二是落实支出型贫困家庭低保政策,对扣除医疗、残疾护理、教育等刚性支出(多重致贫可叠加扣除)后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支出型贫困对象,按规定纳入低保(特困人员)。

2。急难救助。一是提高临时救助筹资标准,发挥临时救助“兜底中的兜底”作用;二是加大救助力度,着重将低收入对象纳入临时救助对象范围;三是建立快速审批机制,对发生重大困难的,第一时间给予救助。

3。医疗救助。一是对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提高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补助比例;二是探索建立医疗帮扶基金,对因病困难对象给予一定比例的互助帮扶。

其他方面: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困难对象如有涉及,做好与扶贫办、社会保障所、学校等部门的协调联系。

三、明确工作任务

1、建立动态管理的特殊困难群体基本信息数据库,编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网络。

(1)摸底。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在对扶贫办和残联等部门数据库比对筛选基础上,逐户逐人摸清未兜底保障对象数,并对帮扶服务需求作出评估,精准识别各类特殊困难群体。

(2)建档。在精准识别的基础上,把特殊困难群体从因病、因残(伤)、因学、因灾(疫)致贫原因入手,按照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对象、重度残疾人、精神病患者、困境儿童、孤寡困难老人、失能困难人员、低收入困难家庭等类别进行细化分类,形成特殊困难群体基本信息数据库。

2、探索特殊困难对象分类分层帮扶服务工作机制。

在对“老、弱、病、残”困难对象全面摸底排查的基础上,进行精准帮扶施策。四类困难对象,总体要纳入生活救助,有大病的要实施“临时救助”。对困境儿童还要关注就学问题,确保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对失学和辍学的困境儿童要与教育部门及时协调解决;对残疾和精神病患者,要重点关注有无办理“残疾证”,对事实患者且无“残疾证”的对象,要单列整理,上报残联统一核对处理,对“残疾证”未年检换新证的对象,要敦促其及时换新证;对孤寡与留守的困难老人,还要关注住房条件,对住房有安全隐患的,要及时与村委反馈,协调有关部门进行解决,确保不发生住房安全事故。

3、积极稳妥做好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审批权限委托下放试点工作。

增强工作责任意识和“底线意识”,认真学习领会低保政策,执行好社会救助的工作纪律,既不“漏保”,也不“错保”,坚决杜绝“人情保”。严格执行工作流程和要求,及时高效提供救助服务。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1、组织准备阶段(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

各村(社区)成立由主任挂帅的“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增加人员力量;各村(社区)成立工作小组,并安排专职人员负责。

2、宣传培训阶段(2021年5月10日前完成)。

各村(社区)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并安排工作培训,培训对象为村(社区)业务人员。

3、摸底排查阶段(2021年5月25日前)。

各村(社区)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对本辖区的特殊困难群众走访调查和摸底排查,做到全覆盖,不遗漏,在精准识别的基础上,按因病、因残(伤)、因学、因灾(疫)等致困原因进行分类。并于5月25日前将摸底排查数据报送至街道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服务试点工作推进办公室(设在街道社会事务办)。

4、实施推进阶段(2021年6月—12月)。

6月底前,完成特殊困难群体精准识别,录入相关摸排数据表。

7—12月,用好“特殊困难群体基础信息”,实施精准救助,同时组织引导群众团体、社会组织、慈善基金会等社会各界力量进行结对帮扶。并做好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