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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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篇1
1.总则
目的
为建立健全太原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使特种设备应急处置工作更加科学、有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西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太原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做到依法科学、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平战结合、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全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较大事故。
特种设备事故界定依据《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办理。
事故分级
特种设备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
2.应急指挥体系
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体系由市、县两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
市较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
指挥长:分管市场监管工作的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市应急局局长、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成员: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乡管理局、市交通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国网太原供电公司等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根据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实际,指挥长可抽调其他市直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市指挥部是应对本市行政区域较大特种设备事故的主体,配合国家、省指挥部做好特别重大、重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县(市、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跨县区界的一般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由市指挥部协调指导组建联合应急指挥部。
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设立相应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
现场指挥部
根据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市现场指挥部下设7个工作组:抢险救援组、医学救护组、社会稳定组、协调保障组、环境监测组、技术专家组、善后工作组。各组设立及人员组成可结合工作实际调整,可吸收县(市、区)级指挥部人员和救援人员参加。
3.风险监测与防控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根据外部环境与内部条件变化,通过对风险表征指标的观测,开展风险信息采集,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预测和管控,对列为重大危险源的特种设备运行状况实时监测。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托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体系、舆情监控系统,建立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预警信息化平台,开展各类特种设备安全隐患、风险信息的收集、研判。存在特种设备重大违法行为或严重事故隐患的,实施挂牌督办,实时跟踪。建立动态监管网络,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实现市、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检验机构的信息互通、共享,遇有异常情况,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风险预警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发现特种设备较大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事发地人民政府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发布和解除预警。
信息发布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做好应急准备。当风险预警具备解除条件时,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核实后解除预警。
5.应急处置与救援
信息报告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应当及时向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送特种设备事故信息。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应当按规定向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按事故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向省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
特种设备事故信息报告应当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首次报告时可以先简要报告,做好续报,直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单位名称、信息来源、事件类别、伤亡或经济损失初步评估、影响范围、事件发展态势及处置情况。涉及国家秘密的,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市指挥部办公室接受社会公众、相关单位报告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信息、事故信息及下级指挥部上报的相关信息。
市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后,立即核查信息,信息确认后及时报告市人民政府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先期处置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事发单位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先期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先期处置包括:
(1)抢救遇难、遇险人员。
(2)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维护事故现场秩序。
(3)对事故危害情况进行初始评估。包括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范围、危害扩展的潜在可能性以及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
(4)控制危险源。根据发生事故特种设备的特性,迅速展开必要的技术检验、检测工作,确认危险源的类型和特性,制定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及时有效控制事故扩大,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5)建立现场工作区域。根据事故危害、气象条件等因素,设立现场抢险救援安全工作区域。对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引发的危险介质泄漏,按规定设立工作区域,包括危险区域、缓冲区域和安全区域。
(6)做好扩大应急准备。
应急响应
特种设备事故市级响应根据事态严重程度与事态需要设定一级、二级、三级3个响应等级。
响应终止
在事故现场得到控制,应急处置工作基本完成,生态环境等部门对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评估,直至环境符合安全要求标准,消除次生、衍生灾害可能发生的隐患后,现场指挥部根据现场实际确认危害消除,经市指挥部批准,终止市级应急响应。
6.后期处置
评估总结
应急工作结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依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总结、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动用的应急资源、应急处置情况和应汲取的经验教训,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措施。
后期处置
应急工作结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收集、汇总、核实应急处置信息,统一向社会发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并做好响应终止后的相关工作。
7.预案解释、修订与实施
本预案由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解释与修订。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设备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篇2
我公司维保部专注于消防系统、消防设备的维修保养服务。包括火灾报警系统、室内、室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门、防火门、各种气体自动灭火系统,干粉自动灭火设施等,拥有专业的维修服务技术工程师。所有维修部员工都是从事维修服务工作五年以上,拥有专业的技术能力、维修能力、可为客户提供专业的维修保养和技术培训。
一、服务承诺
1、安全服务承诺我们承诺我们承揽的维保项目每一个环节安全运行,无隐患;
2、及时服务承诺我们承诺我们对您的需求提供 24小时快速反应服务,对一切突发事件及时、快捷地处置;
3、规范服务承诺我们承诺我们的每一个技术动作符合消防设施地技术规范。
二、服务内容
1 、消防维保顾问服务:
●每季度对整个消防系统进行消防巡检;
●对消防系统运作中出现地技术问题提供建议;
●消防维保顾问服务到期后对整个消防系统进行全面检测,并出具《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2 、消防设施的日常保养服务: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养
●火灾报警控制器日常运行情况检查;
●烟感、温感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输入模块的日常维护保养、保洁工作;
●对不合格探测器及时更换,确保整个系统无消防盲区。
2 )联动系统保养
●保养联动警铃、排烟风机、空调等消防设备控制模块联动是否动作;
●应急广播系统控制模块联动是否正常;
●相应消火栓系统、喷淋泵是否能联动动作。
3 )水喷淋系统的`保养
●水喷淋泵、水喷淋自动控制柜、闸阀、止回阀、蝶阀、橡胶软接头、湿式报警阀、喷头、水流指示器、水泵结合器等日常保养维护保洁工作。
●喷淋泵漏水处理。
4 )室内消火栓系统的保养
●消火栓泵、消火栓自动控制柜、闸阀、止回阀、蝶阀、减压阀、室内消火栓箱(包括玻璃、消火栓按钮、水带、水枪)、消火栓水泵结合器等的日常保养维护保洁工作;
●室内消火栓放水试验;
●消防泵漏水处理。
5 )室外消火栓的保养
室外消火栓日常保养、维护、保洁工作。室外消火栓放水试验。
6 )消防应急广播系统的保养维护
扬声器、消防功放的保养、维护、保洁,确保背景音乐与消防功放切换正常。
5 、消防设施整改服务由于消防设备出现系统性故障,无法通过更换零配件及简单维修解决,必须进行局部整改,以达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
3 、建立消防管理体系服务
●为用户提供相关人员的技术培训,内容包括设备操作规程,日常维修、预防性维修、系统故障等全部维护保养程序。
●为用户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服务计划
1 、每月分别对区域自检,每半年巡回一次,每年共巡回自检两次。区域部分取随机点采用火警方式自检,并记录自检情况,对自检不良点进行清洗、维修或更换。
2 、每月对全部输入信号进行检测,检查输入模块功能是否良好。
3 、每月对全部联动输出信号进行检测,判断其联动逻辑关系是否正常,反馈信号是否正常。
4 、每月对喷淋泵、消防泵进行手动起泵和自动起泵一次,并对相应的泵控制柜进行常规的维护保养。
5 、每季度抽样25 %对消火栓进行检测,确保消火栓按钮能直接起泵。
6 、每季度对排烟风机,排烟阀、防火阀进行维护保养。
设备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职责制和职责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监控的长效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所属企业安全生产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透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要到达四个100%和一个目标:即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制度的建立到达100%;隐患排查率到达100%;重大隐患的公告公示到达100%;重大隐患整改率到达100%。一个目标:即企业实现安全生产“零伤亡”目标。
三、组织领导
天地金草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公司统一领导各企业负责,为加强对所属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企业排查治理领导组。
组长:李俊良(法人代表)
副组长:王珂(经理)
徐明娥(安全部长)
领导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各项目部开展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隐患排查工作的实施,组织督查工作,工作汇总,整理通报,上报所属企业有关状况。
四、排查方式和重要资料
(一)、排查方式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企业全面排查治理,领导组指导、监管、督促、检查的方式进行。
(二)、重点排查资料
在继续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项目部的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职责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状况;
2、安全生产职责制建立及落实状况;
3、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状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状况;
4、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状况;
5、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警示标志、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状况;
6、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职责人的职责追究状况;
7、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状况,个性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状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状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状况;
8、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状况;
9、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的执行状况;
10、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状况。
五、重点时段
第一阶段(2月至4月):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查出整改的安全隐患跟进检查。凡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必尽快整改到位;暂时难以整改到位的,也要列出,做到职责、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管。
第二阶段(5月至9月):围绕汛期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针对这一时期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频发的特点加强对危险区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把废弃工房、危房等作为排查治理重点。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洪、防汛、防坍塌、防火等各项措施,严防引发事故灾难。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加快治理和除险加固进度,确保汛期前整改到位。
2、以易燃易爆物品、特种设备等为重点,加大排查治理力度。
第三阶段(10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1、坚决查处生产企业的“三超”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2、各项目部要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寒、防冰雪灾害等措施。
3、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善措施和要求,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危险源监控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总之,要根据各自特点,摸清底数、专题研究、制定方案、出台措施,认真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制定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尽快落实到各班组,企业法人代表要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的职责,精心组织,统筹安排,一般隐患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落实整改职责、资金和监管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领导组报告。工作中坚持“四个结合”即要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落实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与日常安全监管检查结合起来,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潜力、超强度、超定员)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坚持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务实安全管理基础;坚持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职责与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
(二)完善制度,建立机制。企业要完善各项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定期报告和监督管理制度,重大隐患公告、公示,分级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重大隐患职责追究制度,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制度,隐患排查治理会议制度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等,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
(三)广泛宣传,强化监督。要利用板报、标语、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企业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主动性和职责感,调动从业人员用心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同时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
(四)严格执法,确保实效。要建立行政执法职责制,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项目部,要关掉取缔,要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职责追究力度,个性是由于存在重大隐患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处,严肃追究其法律职责。隐患排查领导组要统筹协调好督查行动,深入基层加强督促指导。
设备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市安监站文件精神和要求,切实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安全工作,结合我项目部年度工作任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务必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透过全面排查治理各班组的各类隐患,增强职责意识,推动本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及工作班组各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提高忧患意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有效的防范和遏止本项目的安全生产事故,并以次来夯实我项目安全生产的基础。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组长:王志全
副组长:王少杰
成员:黄文禄、马存平、舒再兵、张祥金、白建红
三、排查治理资料
1、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
2、施工现场“清洁工程”的落实状况。
3、各班组安全生产职责制的建立和落实状况。
4、危险性较大工程(土方开挖、基坑防护、外架防护、临时用电、模板工程、及塔吊、施工电梯的安装和拆卸)安全方案的制定。
5、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工人的。安全教育。
6、应急救援预案的方案编制,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
7、项目部的安全自检和各班组的整改落实。
四、治理重点
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临时用电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为重点:
1、脚手架工程搭设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验收及使用状况;模板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验收及使用状况;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批、交底、验收及操作状况。
2、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状况。
3、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发放及使用状况。
4、各级管理人员作到排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务必整改,且整改不留后患,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遏止本项目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设备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篇5
一、工作目标
在去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复查、排查在用特种设备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深化重点行业、重点设备、重大隐患的专项整治,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重点设备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监检全部达标,为有效控制和预防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创建安定、良好的社会环境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依据
依据《20xx全省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哈尔滨市20xx年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黑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规章、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
三、重大隐患界定
特种设备重大隐患是指《黑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和《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试用)》第二十条的严重事故隐患。一般隐患是除重大隐患以外的不符合安全法规、技术规范和有关文件规定的设备隐患。
四、排查治理范围
全县在用的各类特种设备。
五、排查治理的内容
(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方面
1、使用单位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聘用专(兼)职管理人员情况;
2、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3、使用单位安全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
4、使用单位教育培训、操作规程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5、使用单位设备档案、作业人员档案的建立和管理情况;
6、使用单位建立事故报告、处理、责任追究制度和执行情况;
7、使用单位重点设备和隐患治理、监控情况;
8、使用单位应急救援工作情况。
(二)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方面
1、使用的`特种设备是否经过制造监督检验和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并检验合格;
2、特种设备的使用是否按行政许可要求进行使用登记,并在检验有效期内;
3、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是否按规定持有有效证件;
4、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校验),保持安全、灵敏、可靠;
5、特种设备的运行是否按要求有真实的运行记录,是否在规定范围内运行;
6、特种设备的维护是否经过正常的维护保养,是否有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7、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否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具备应急救援能力,是否按预案要求进行演练,对应急救援装备和急救物品的配备、存放、检查维护是否符合要求;
8、对雨雪冰冻、大风等自然灾害损坏的特种设备是否已进行必要的维修及检验;
9、是否存在下列违规行为:
(1)常压锅炉是否承压使用。
(2)氢氧等气体充装单位是否设置防止可燃气体与助燃气体的错装和防止不相容气体错装的装置。
(3)气瓶充装单位是否存在对超期未检、报废气瓶及钢印标记不清的气瓶进行充装的行为,是否按规定对报废气瓶进行处理。
(4)电梯使用单位是否制定电梯管理办法和三角钥匙管理制度。
(5)冶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是否将整治要求落实到位。
六、排查治理方式
全县各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由县局负责排查,排查主要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做好检查记录,经排查的设备无论有无隐患均要认真填写《20xx年哈尔滨市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登记表》,要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份隐患排查治理综合情况和《20xx年哈尔滨市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登记表》上报市局。
七、排查治理的重点设备和不同时段的要求
排查治理的重点是“奥运会” 、“哈洽会”、“大冬会”重大活动涉及的场所、宾馆等在用特种设备;盛装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的压力容器;涉及全县重大经济安全的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群死群伤或巨大影响的特种设备。
第一时段(3月-7月):围绕确保“哈洽会”和“奥运会”准备工作,做好隐患排查治理。
1、做好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游乐设施的安全检查工作,保障设备安全运行。
2、加强对游乐设施的检查。
3、对“哈洽会”涉及的宾馆、场所在用特种设备进行逐台排查,逐台检验,确保设备安全运行,确保“哈洽会”顺利召开。
第二时段(8月-9月):围绕确保北京奥运会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
1、做好奥运会涉及的重要部门、重要场所、重要设备的安全检查。
2、国庆节前,做好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设备的检查,确保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第三时段(10月-12月):针对冬季取暖,做好隐患排查治理。
1、在冬季供暖期前,对供暖锅炉进行检查。
2、对液化气充装站进行检查。
八、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成立20xx年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
副 组 长:
执行组长:
成 员:
九、工作要求
(一)对企业的要求
1、企业领导对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工作要高度重视,摆到日程,认真对待;
2、确定重点设备,划分重点设备级别,建立重点设备台帐、监控措施和管理制度;
3、确保设备使用登记率、持证上岗率、定期检验率达100%;
4、对隐患设备未按规定整改的,使用单位要主动停止使用,不准带病运行;
5、针对设备特点,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6、加强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各级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政策水平。
(二)对监察机构的要求
1、开展重要活动、重要时段的安全大检查,强化现场监察,保证特种设备的正常运行,各种资料规范齐全。
2、要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三)对检验单位的要求
1、检验机构要充分重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明确要求、落实责任;
2、检验员每检验、排查一台设备,无论有无隐患,都必须逐台填写《20xx年哈尔滨市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登记表》,每月汇总后上报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3、发现隐患和问题要及时书面通知使用单位并及时上报。
设备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篇6
一、总则
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全市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应急救援行动安全、有序、科学、高效实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导则》和《XX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涉及生命财产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设施的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工作原则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政府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应急救援体系力求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事故的分级
1.特别重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2)600兆瓦以上锅炉爆炸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5万人以上转移的;
(4)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48小时以上的。
2.重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2)600兆瓦以上锅炉因安全故障中断运行240小时以上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万人以上15万人以下转移的;
(4)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的。
3.较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
(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转移的;
(4)起重机械整体倾覆的;
(5)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2小时以上的。
4.一般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事故:
(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00人以上1万人以下转移的;
(3)电梯轿厢滞留人员2小时以上的;
(4)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折断或者起升机构坠落的;
(5)客运索道高空滞留人员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
(6)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
二、组织领导体系及职责
救援组织体系
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协调领导小组、现场指导协调组、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应急救援队伍和其他社会力量组成。
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救援领导小组)是XX市特种设备一般、较大、重大、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协调机构,负责在特种设备出现一般以上事故时,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参与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事故现场指导协调组由救援领导小组派出,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由广安质监局牵头成立,应急救援队伍及社会力量包括: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特种设备相关技术机构、公安消防、医疗救护、环境保护、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和其他社会力量。
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专家
援专家
市级配合部门
区市县
XX市
市救援领导小组
现场指导协调组
特种设备事故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职责
救援领导小组组成
市政府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市政府分管质监工作的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联系质监工作的副秘书长
广安质监局局长
成员:广安质监局、市政府应急办、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卫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总工会、广安电业局、市民政局等单位负责人。
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广安质监局,由广安质监局分管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任办公室主任。
职责
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指挥协调全市特种设备一般以上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广安质监局:负责接受事故报告,提出应急救援处置建议,按照救援领导小组的.决定实施应急救援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事故调查处理,提供技术支持。
(2)市政府应急办:负责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和应急救援综合协调工作。
(3)市安全监管局:负责参与危险化学品有关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市公安局:负责事故现场人员疏散及警戒,加强事故区域内的治安管理,维护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
(5)市消防支队:负责事故现场灭火抢险救援工作。
(6)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应急救援物资供应保障工作,负责组织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
(7)市财政局:负责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经费的保障工作。
(8)市监察局:负责对相关单位及主要领导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到位情况、工作情况、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9)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对受伤人员进行医疗救护应急工作,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疗;指定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和伤员鉴定转移。
(10)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11)市环境保护局:负责与危险化学品有关的特种设备事故的现场监测与环境危害监测控制和治理工作。
(12)市总工会:配合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13)广安电业局:负责事故现场电力的供、断控制工作。
(14)市民政局:负责协调做好死伤人员家属的安抚救济工作和善后处理工作。
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组织建立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之间的`联络协调机制;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组建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专家库。
(2)指导和督促企业制定、完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开展演练,掌握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的隐患,及时通报预警信息,提出预警建议;建立并完善各种应急信息资源系统;指导和督促相关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
(3)负责协调落实救援领导小组的重大决定;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事故信息、损害情况;组织事故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应急救援工作情况;办理救援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现场指导协调组及职责
一般以上事故发生时启动本预案,救援领导小组派出现场指导协调组赴事故现场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组组长和成员由救援领导小组确定。发生特种设备一般以上事故,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工作应当在事发地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
负责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参与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发挥技术支持作用,提供发生事故设备的基础数据;组织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专家提出抢险救援方案的建议;提供专业救援机构和抢险器材物资资源信息,供现场救援领导小组调动。
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及职责
事故发生后,广安质监局成立XX市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办公室设在广安质监局,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及分析等工作。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预警范围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以下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实行重点安全监控:
(1)发生事故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特种设备;
(2)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
(3)重要地区使用的特种设备;
(4)关系重大经济安全的特种设备;
(5)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特种设备。
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分级建立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并监督相关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监控措施。
预防措施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属重大危险源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并认真实施;
(2)设立专门机构或配备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3)及时分析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制订、完善本单位事故专项应急预案,适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4)及时办理使用登记,保证特种设备登记率达到100%;
(5)按期申报特种设备定期检验,保证定期检验率达到100%;
(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7)特种设备隐患整治率达到100%。
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责,定期向社会公众公布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对重大违法行为或者严重事故隐患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
信息监测与报告
全市特种设备监测网络及监测点分为三个层次:即各级重大危险源监控点(企业)、各区市县质监局、广安质监局,各基层监测网点应定期逐级上报监控信息。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上报至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救援领导小组及时分析研究,提出监测意见,对可能引发一般以上事故的异常信息,立即上报市政府。
企业对其拥有市级重大危险源监控点的特种设备运行状况的信息、实施监控的技术手段、安全检查和定期检验情况、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隐患整改情况和应急预案准备情况及时报告各级质监局;对处于异常状态的市级重大危险源监控点的特种设备,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报告。
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网络。以各级质监部门的安全监察机构为主体,积极发挥专职执法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基层政府、大型企业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及时掌握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信息化网络。建立相关技术支持平台,包括重大危险源辨识系统、事故隐患预警系统、安全状况评价系统、举报系统等,保证预警系统的信息传递准确、快捷、高效。
预警行动
以下事故发生时,应当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准备:
(1)化工企业爆炸、停电、火灾事故;
(2)地震;
(3)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停电、火灾事故;
(4)其他可能引起特种设备事故的灾害性事故。
各级质监部门接到可能导致特种设备事故的信息后,应及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必要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
四、应急响应
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特种设备一般以上事故,启动本预案。
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知情人应当立即向事故发生单位、业主报告,情况紧急的可直报当地县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和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事故发生单位获知后,应当立即向当地县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和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
报告,最迟不超过1小时。市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事故报告电话:0826-xxxx。
各区市县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向社会公布特种设备事故报告电话。
(2)事故发生后,区市县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尽快核实情况,并在2小时内报告本级和市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市救援领导小组,市救援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逐级上报。必要时,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启动相关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3)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事故,市救援领导小组在接到事故报告后2小时内上报。
(4)移动式特种设备异地发生事故后,当事人或业主应在1小时内向事发地质监部门报告,事发地质监部门应当及时通知设备使用注册登记地质监部门。事故发生地区市县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按规定逐级上报。
(5)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单位、地点、特种设备种类;事故发生情况,包括事故简要经过、现场破坏情况、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和涉险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初步确定的事故等级、初步判断的事故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有必要报告的情况。
分级响应程序
接到事故报告后,事故发生单位须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开展自救,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当地救援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应当带领职能部门人员立即赶往出事地点,及时采集现场各类所需信息和有关资料,参与抢救和事故处理工作。
分级响应程序:
(1)一次死亡3人以下的事故,事发地区市县救援领导小组应当启动相应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发生较大以上特种设备事故,市、县政府两级启动相应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有关人员立即赶赴事发地点,成立现场指挥部,采集现场各类所需信息和有关资料,指挥组织抢救和事故处理工作。
(3)当不能有效控制事故危害时,经报市救援领导小组同意后,立即上报请求支援。
现场指导协调的主要工作
(1)根据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协助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协调有关应急救援行动。
(2)组织有关专家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当地政府提出救援方案,制定防止事故引发次生灾害的方案。
(3)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的特种设备次生事故,提出防范措施和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的建议。
(4)协助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协调事故发生地相邻地区和有关企业配合、支援应急救援工作。
现场紧急处置工作程序及要求
现场处置工作程序
1.尽快对事故发生时所涉及的特种设备的基本情况做出初始评估,提出对事故所涉及的特种设备进一步处置的方案。
2.在不影响应急救援的前提下,积极介入对事故现场特种设备及其相关设施的事故状态的保护,严禁一切对事故现场的变动。
3.根据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的结构、工艺特点以及所发生事故的类别,展开必要的技术检验、检测工作,确认危险设备的类型和特性,提出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并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
4.迅速对事故发生场所周围的其他特种设备展开必要的技术检验、检测工作,尽快确定这些特种设备是否有发生进一步事故的可能。
5.及时搜集和整理涉及事故特种设备的有关资料,为事故调查做好准备:
(1)事故发生企业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或检验合格证;
(2)事故发生企业的所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包括管理人员);
(3)涉及事故特种设备的所有监督检验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
(4)涉及事故特种设备的所有维修保养记录;
(5)有关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校验记录和报告;
(6)事故发生企业的特种设备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7)特种设备三个月内的操作记录和巡查记录,特别是事故发生前一周内的操作和巡查记录;
(8)与事故发生企业特种设备有关的所有安全监察指令书;
(9)涉及事故的特种设备所在工程的所有竣工验收资料。
现场处置工作要求
1.对事故危害、事故范围、事故危害扩展趋势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进行初始评估。
2.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的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
开辟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
3.设立现场工作区域。应当根据事故的危害、地形特征、天气条件(特别是风向)等因素,设立现场抢险救援的安全工作区域。对特种设备事故引发的危险介质泄漏应当设立三类工作区域,即危险区域、缓冲区域和安全区域。
4.抢救受伤人员。及时、科学、有序地开展受伤人员的现场抢救或者安全转移,尽最大的可能降低人员的伤亡、减少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5.设立人员疏散区。根据事故的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在必要时,应当果断迅速地划定危险波及范围和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和物资安全撤离危险波及范围和区域。
6.清理事故现场。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已经造成和可能造成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化学中和等技术措施进行事故后处理,防止危害的继续和环境的污染、毁坏。
应急抢险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应急抢险救援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装备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设备。事故现场应当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事故现场应当开辟应急抢险人员和车辆出入的专用通道和安全通道。
群众的安全防护
根据事故发生的特性和应急救援的需要,提出事故周围居民和群众疏散的建议,由事发地政府下达人员疏散指令。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根据需要建议事发地政府依法动员、调动、征用有关人员、物资、设备、器材、以及占用场地。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支持、配合并提供便利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延、阻拦和拒绝。
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由各级质监部门牵头,会同安监、监察等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参加事故调查组,在进行救援的同时,开展事故调查,进行事故分析,提出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重大事故由国家质检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较大事故由省质监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一般事故由广安质监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新闻发布
市救援领导小组是特种设备一般以上事故信息的指定来源,负责特种设备事故信息的发布工作。具体新闻发布工作按照省委办公厅、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内突发事件对外报道工作的通知》、《XX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执行。
应急救援结束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宣布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结束:
(1)死亡和失踪人员已经查清;
(2)事故危害得以控制;
(3)次生事故因素已经消除;
(4)受伤人员基本得到救治;
(5)紧急疏散人员已恢复正常生活。
五、保障措施
应急救援的资源、物资、装备、交通和通信保障
(1)广安质监局建立与市政府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市级有关部门以及有关专家的通信联络数据库。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加强与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相关的物资、装备储备,切实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广安质监局、市政府应急办、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境保护局、广安电业局、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做好相应的应急保障工作。
(2)广安质监局组织建立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动态监管系统,及时掌握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和事故预警情况。
(3)广安质监局、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针对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类型,组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等应急救援力量,配备相适应的救援工具、检测仪器、防护器材、应急车辆等抢险救援装备和通讯装备等,建立地方安全监察网络和信息化网络。
资金保障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的必要资金准备。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
技术储备与专家保障
(1)广安质监局负责建立全市特种设备专家组,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和决策提供咨询、建议和技术保障。
(2)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根据辖区内特种设备的分布特点,建立相应的专家组。专家组成员由XX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行业协会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3)专家组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对国内外近期发生的事故案例进行研究、分析。专家组应当积极开展与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有关的科学研究,参与起草或修订完善本地区的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方案,指导企业建立和制订本企业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宣传、培训和演习
(1)广安质监局、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协助当地政府做好事故的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知识的宣传教育。
(2)广安质监局、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协助当地组织或者督促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开展相关人员的应急救援培训,锻炼和提高应急救援综合素质。
(3)有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每年进行一次以上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演练结束后,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监督检查
广安质监局、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依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对相关部门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情况进行检查。
六、后期处置
善后处理
(1)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所发生的费用,按有关规定由有关单位负责。
(2)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必须由有质监部门核准的有资格的单位对特种设备进行全面检修,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对严重损毁、无维修价值的,使用单位应当予以报废。
(3)特种设备事故中,涉及到毒性介质泄漏或者邻近建筑物倒塌损坏的,应经环保部门、规划建设部门检查并提出意见后,方可进行下一步修复工作。
(4)事故救援结束后,当地政府应当做好安抚、抚恤、理赔工作,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做好社会救助、保险等善后处理事项,尽快恢复受影响群众的正常生活和生产活动。
事故调查报告
(1)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破坏程度,按有关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调查内容主要有:事故发生前设备状况,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现场破坏以及经济损失情况(包括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事故原因(必要时应当进行技术鉴定),事故性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确定事故隐患是否消除、周围环境污染、火灾隐患是否基本消除,对疏散人员能否返回提出意见,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事故调查组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初步意见,报市救援领导小组。
(2)需要对事故、受事故影响的设备和事故现场环境进行必要的检验检测、试验及鉴定时,由事故调查组确定与事故各方无直接利害关系的单位负责。
(3)事故调查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事故调查,并提出调查报告。
(4)市救援领导小组适时向社会公布特种设备一般以上事故的发生原因及预防措施。
应急救援工作总结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市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七、附则
名词术语、定义与说明
事故:生产或者生活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意外突发性事件总称,通常会使正常活动中断,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
事故隐患:可导致事故发生的设备缺陷、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预案管理与更新
各区市县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将本区市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报市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级预案应当每两年或者在发生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后,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评审和更新。
奖励与责任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救援领导小组和当地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奖惩:
(1)对在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瞒报、迟报、漏报、谎报、误报特种设备事故和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履行职责或者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人员,以及扰乱、妨碍抢险救援工作的单位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或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救援领导小组制定并负责解释。
预案施行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设备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篇7
1.总则
目的
为建立健全太原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使特种设备应急处置工作更加科学、有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西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太原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做到依法科学、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平战结合、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全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较大事故。
特种设备事故界定依据《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办理。
事故分级
特种设备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
2.应急指挥体系
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体系由市、县两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
市较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
指挥长:分管市场监管工作的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市应急局局长、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成员: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乡管理局、市交通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国网太原供电公司等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根据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实际,指挥长可抽调其他市直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市指挥部是应对本市行政区域较大特种设备事故的主体,配合国家、省指挥部做好特别重大、重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县(市、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跨县区界的.一般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由市指挥部协调指导组建联合应急指挥部。
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设立相应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
现场指挥部
根据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市现场指挥部下设7个工作组:抢险救援组、医学救护组、社会稳定组、协调保障组、环境监测组、技术专家组、善后工作组。各组设立及人员组成可结合工作实际调整,可吸收县(市、区)级指挥部人员和救援人员参加。
3.风险监测与防控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根据外部环境与内部条件变化,通过对风险表征指标的观测,开展风险信息采集,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预测和管控,对列为重大危险源的特种设备运行状况实时监测。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托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体系、舆情监控系统,建立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预警信息化平台,开展各类特种设备安全隐患、风险信息的收集、研判。存在特种设备重大违法行为或严重事故隐患的,实施挂牌督办,实时跟踪。建立动态监管网络,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实现市、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检验机构的信息互通、共享,遇有异常情况,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风险预警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发现特种设备较大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事发地人民政府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发布和解除预警。
信息发布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做好应急准备。当风险预警具备解除条件时,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核实后解除预警。
5.应急处置与救援
信息报告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应当及时向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送特种设备事故信息。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应当按规定向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按事故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向省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
特种设备事故信息报告应当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首次报告时可以先简要报告,做好续报,直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单位名称、信息来源、事件类别、伤亡或经济损失初步评估、影响范围、事件发展态势及处置情况。涉及国家秘密的,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市指挥部办公室接受社会公众、相关单位报告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信息、事故信息及下级指挥部上报的相关信息。
市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后,立即核查信息,信息确认后及时报告市人民政府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先期处置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事发单位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先期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先期处置包括:
(1)抢救遇难、遇险人员。
(2)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维护事故现场秩序。
(3)对事故危害情况进行初始评估。包括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范围、危害扩展的潜在可能性以及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
(4)控制危险源。根据发生事故特种设备的特性,迅速展开必要的技术检验、检测工作,确认危险源的类型和特性,制定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及时有效控制事故扩大,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5)建立现场工作区域。根据事故危害、气象条件等因素,设立现场抢险救援安全工作区域。对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引发的危险介质泄漏,按规定设立工作区域,包括危险区域、缓冲区域和安全区域。
(6)做好扩大应急准备。
应急响应
特种设备事故市级响应根据事态严重程度与事态需要设定一级、二级、三级3个响应等级。
响应终止
在事故现场得到控制,应急处置工作基本完成,生态环境等部门对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评估,直至环境符合安全要求标准,消除次生、衍生灾害可能发生的隐患后,现场指挥部根据现场实际确认危害消除,经市指挥部批准,终止市级应急响应。
6.后期处置
评估总结
应急工作结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依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总结、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动用的应急资源、应急处置情况和应汲取的经验教训,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措施。
后期处置
应急工作结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收集、汇总、核实应急处置信息,统一向社会发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并做好响应终止后的相关工作。
7.预案解释、修订与实施
本预案由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解释与修订。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设备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篇8
一、工作目标
在去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复查、排查在用特种设备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深化重点行业、重点设备、重大隐患的专项整治,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重点设备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监检全部达标,为有效控制和预防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创建安定、良好的社会环境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依据
依据《20xx全省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哈尔滨市20xx年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黑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规章、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
三、重大隐患界定
特种设备重大隐患是指《黑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和《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试用)》第二十条的严重事故隐患。一般隐患是除重大隐患以外的不符合安全法规、技术规范和有关文件规定的设备隐患。
四、排查治理范围
全县在用的各类特种设备。
五、排查治理的内容
(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方面
1、使用单位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聘用专(兼)职管理人员情况;
2、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3、使用单位安全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
4、使用单位教育培训、操作规程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5、使用单位设备档案、作业人员档案的建立和管理情况;
6、使用单位建立事故报告、处理、责任追究制度和执行情况;
7、使用单位重点设备和隐患治理、监控情况;
8、使用单位应急救援工作情况。
(二)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方面
1、使用的特种设备是否经过制造监督检验和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并检验合格;
2、特种设备的使用是否按行政许可要求进行使用登记,并在检验有效期内;
3、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是否按规定持有有效证件;
4、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校验),保持安全、灵敏、可靠;
5、特种设备的运行是否按要求有真实的运行记录,是否在规定范围内运行;
6、特种设备的'维护是否经过正常的维护保养,是否有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7、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否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具备应急救援能力,是否按预案要求进行演练,对应急救援装备和急救物品的配备、存放、检查维护是否符合要求;
8、对雨雪冰冻、大风等自然灾害损坏的特种设备是否已进行必要的维修及检验;
9、是否存在下列违规行为:
(1)常压锅炉是否承压使用。
(2)氢氧等气体充装单位是否设置防止可燃气体与助燃气体的错装和防止不相容气体错装的装置。
(3)气瓶充装单位是否存在对超期未检、报废气瓶及钢印标记不清的气瓶进行充装的行为,是否按规定对报废气瓶进行处理。
(4)电梯使用单位是否制定电梯管理办法和三角钥匙管理制度。
(5)冶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是否将整治要求落实到位。
六、排查治理方式
全县各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由县局负责排查,排查主要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做好检查记录,经排查的设备无论有无隐患均要认真填写《20xx年哈尔滨市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登记表》,要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份隐患排查治理综合情况和《20xx年哈尔滨市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登记表》上报市局。
七、排查治理的重点设备和不同时段的要求
排查治理的重点是“奥运会” 、“哈洽会”、“大冬会”重大活动涉及的场所、宾馆等在用特种设备;盛装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的压力容器;涉及全县重大经济安全的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群死群伤或巨大影响的特种设备。
第一时段(3月-7月):围绕确保“哈洽会”和“奥运会”准备工作,做好隐患排查治理。
1、做好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游乐设施的安全检查工作,保障设备安全运行。
2、加强对游乐设施的检查。
3、对“哈洽会”涉及的宾馆、场所在用特种设备进行逐台排查,逐台检验,确保设备安全运行,确保“哈洽会”顺利召开。
第二时段(8月-9月):围绕确保北京奥运会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
1、做好奥运会涉及的重要部门、重要场所、重要设备的安全检查。
2、国庆节前,做好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设备的检查,确保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第三时段(10月-12月):针对冬季取暖,做好隐患排查治理。
1、在冬季供暖期前,对供暖锅炉进行检查。
2、对液化气充装站进行检查。
八、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成立20xx年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执行组长:
成员:
九、工作要求
(一)对企业的要求
1、企业领导对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工作要高度重视,摆到日程,认真对待;
2、确定重点设备,划分重点设备级别,建立重点设备台帐、监控措施和管理制度;
3、确保设备使用登记率、持证上岗率、定期检验率达100%;
4、对隐患设备未按规定整改的,使用单位要主动停止使用,不准带病运行;
5、针对设备特点,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6、加强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各级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政策水平。
(二)对监察机构的要求
1、开展重要活动、重要时段的安全大检查,强化现场监察,保证特种设备的正常运行,各种资料规范齐全。
2、要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三)对检验单位的要求
1、检验机构要充分重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明确要求、落实责任;
2、检验员每检验、排查一台设备,无论有无隐患,都必须逐台填写《20xx年哈尔滨市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登记表》,每月汇总后上报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3、发现隐患和问题要及时书面通知使用单位并及时上报。
设备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篇9
为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规范生产经营活动,避免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本方案,望各车间、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以治理安全隐患为重点,以有效遏制安全事故和建立安全长效机制为目标。
二、组织领导
本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本单位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由安全员具体组织实施。
三、排查形式和范围
采取定期及随时排查的形式,范围包括全厂、重点部位。
四、排查重点部位及存在危险分析
1、本企业生产系统包括油罐,电梯、叉车、锅炉,高低压配电系统、加工机床等。主要事故是触电、机械伤害、火灾等。
2、生产车间易发生机械伤害、触电伤人。
3、变、配电室易发生雷击、短路、触电伤人事故。
4、材料库易发火灾事故。
5、夏天若未采取防暑措施,工人易发生中暑事故。
五、排查主要内容及措施
依据本企业存在的危险隐患及重点部位分析,排查主要内容如下:
1、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落实情况。
2、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和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安全生产隐患登记建档及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情况。
4、其他情况:企业生产现场实行劳动定员,设立安全标志,配备劳动保护用品,生产能力和劳动强度要满足机器和人的要求,实行领导带班;加强要害部位的区域重点管理,如机器转动。对要害岗位以及危险区域要有专人管理,采取防范措施,并设有明显标志和警示牌。
5、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情况,如消防器材的投入等。
6、各岗位工种严格按各自的操作规程操作情况。
7、生产车间及厂区环境卫生情况。
8、安全生产其它方面的有关要求。
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登记
1、企业法人是隐患排查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隐患排查负总责。负责隐患排查、登记、整改措施、整改资金的落实。
2、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参加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属一般隐患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同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必须向区政府及市安监部门报告,其内容包括重大隐患产生原因、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及治理方案,重大险情随时报告。
3、对排查出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隐患排查台帐上登记。
4、定期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做好安全生产打下坚实的基础。
5、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6、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
7、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设备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篇10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查找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隐患和题,作好安全防措施和危险点控制工作,切实加强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目标的顺利完成,运维检修部变电专业认真开展了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深入贯彻《关于开展东北区域防范电力生产、建设施工人身伤亡事故专项行动的通知》中对于“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现场作业、设备设施安全、人员防火避险”的要求,认真查找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坚持“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一时没有条件解决的题,制定了整改计划和防控制措施,明确责任,落实到人,限期解决。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立即进行了整改。现将检查工作情况总结:
一、结合班组人员情况,成立检查小组
运维检修部变电专业成立了以专业主要负责人为首,安全员、班组成员的自查小组,结合电力安全大检查的特点和班组的实际工作情况制订班组电力安全大检查内容,全员参与,责任到人。为统一职工思想,把“安评”工作同日常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不断夯实安全基础,积极发动每一名成员,利用早会时间宣传、贯彻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意义和目的和以及注意事项,工作人员的职责和要求等,为此次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结合实际,认真自查
班组在公司的领导下,组织全体班员补充完善了班组安全管理的制度、措施,按照检查内容,对照检查和评价,以标准、规范等有关规程为依据,结合实际情况进分析,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对存在的的问题逐项逐条作好记录,真实暴露了实际存在的问题,并坚持边检查边整改的做法。
三、所做的主要工作:
1、组织学习、深化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运维检修部定期组织开展学习有关电力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使运维检修部全体员工对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时时刻刻铭记于心,同时增强运维检修部干部职工对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2、严格执行安全会议制度和检查制度。运维检修部变电专业一直本着求真务实,扎实深入的工作态度,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整改措施,结合安全性评价手册的要求,坚持“自查自改”、“边查边改”、“严查严改”的原则,我所结合《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全面开展以“查思想、查领导、查管理、查规章制度、查隐患”为主要内容的五查活动。与此同时,严格执行每周一的“周安全例会”和安全监察部的例会制度重点检查上周安排的安全、质量、进度和存在问题的落实情况,安排布置下周的安全、质量、进度工作。此项工作的长期坚持,有力的保证了运维检修部变电专业运维站安全工作的隐步发展。
3、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我公司坚持每月末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的活动,对本月安全情况及隐患进行排查,安全检查按“七关”要求进行检查,对管理制度、管理思想、安全设施、安全防护、机械设备、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持证上岗、事故处理等方面进行检查,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隐患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整改,截止本月隐患整改率达100%。有力地推动了安全工作的全面开展,为公司安全生产的稳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现场环境。
4、落实“雨季防汛”工作措施,做好“雨季防汛”工作。按照兴安供电公司关于开展“雨季防汛”工作的通知要求,运维检修部成立了“雨季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在所辖范围内以生产、生活及办公区域内开展对排水沟渠的清理,对防洪排水,防雷接地等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维护,并加强对天气预报的关注,为“防洪渡夏”提供了保障。
5、认真组织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月”活动。为使活动开展得扎实有效,运维检修部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运维站负责和运维站值班员为成员的.活动小组,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对开展活动内容做出了详细安排和周密部署。
四、整改情况:
结合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要求,班组结合日常工作,边查评,边整改,完成工作如下:
1、认真分析发现的问题,明确了责任人员,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和计划。
2、加强了对各级安全职责的学习,督促职工在工作中加强互相监督力度,相互关心工作安全。
3、进一步提高安全活动的质量,结合日常工作有针对性的开展多样化的安全知识学习活动。积极引导职工参与讨论学习,按照有关要求完善安全记录。
4、已完善班组内部考核办法,加大了对习惯性违章考核的力度。
5、落实制度,按时召开班后会,分析总结当天的工作情况。
经过切实认真逐项自查评价,按计划及时进行全面整改,揭示各种隐患,全面了解班组的安全状况,深化了安全管理的系统化、规范化,改变过去不出事就是安全的观念,要变为超前预测,掌握控制的发展趋势,提高班组安全管理水平。通过此项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我们将严格遵循电力生产的基本规律,认认真真的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努力工作,为实现运维检修部今年的安全目标打下良好坚实的基础。
设备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篇11
1.总则
目的
为建立健全太原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使特种设备应急处置工作更加科学、有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西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太原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做到依法科学、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平战结合、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全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较大事故。
特种设备事故界定依据《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办理。
事故分级
特种设备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
2.应急指挥体系
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体系由市、县两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
市较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
指挥长:分管市场监管工作的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市应急局局长、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成员: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乡管理局、市交通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国网太原供电公司等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根据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实际,指挥长可抽调其他市直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市指挥部是应对本市行政区域较大特种设备事故的主体,配合国家、省指挥部做好特别重大、重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县(市、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跨县区界的一般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由市指挥部协调指导组建联合应急指挥部。
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设立相应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
现场指挥部
根据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市现场指挥部下设7个工作组:抢险救援组、医学救护组、社会稳定组、协调保障组、环境监测组、技术专家组、善后工作组。各组设立及人员组成可结合工作实际调整,可吸收县(市、区)级指挥部人员和救援人员参加。
3.风险监测与防控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根据外部环境与内部条件变化,通过对风险表征指标的观测,开展风险信息采集,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预测和管控,对列为重大危险源的特种设备运行状况实时监测。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托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体系、舆情监控系统,建立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预警信息化平台,开展各类特种设备安全隐患、风险信息的收集、研判。存在特种设备重大违法行为或严重事故隐患的,实施挂牌督办,实时跟踪。建立动态监管网络,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实现市、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检验机构的`信息互通、共享,遇有异常情况,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风险预警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发现特种设备较大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事发地人民政府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发布和解除预警。
信息发布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做好应急准备。当风险预警具备解除条件时,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核实后解除预警。
5.应急处置与救援
信息报告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应当及时向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送特种设备事故信息。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应当按规定向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按事故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向省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
特种设备事故信息报告应当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首次报告时可以先简要报告,做好续报,直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单位名称、信息来源、事件类别、伤亡或经济损失初步评估、影响范围、事件发展态势及处置情况。涉及国家秘密的,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市指挥部办公室接受社会公众、相关单位报告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信息、事故信息及下级指挥部上报的相关信息。
市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后,立即核查信息,信息确认后及时报告市人民政府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先期处置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事发单位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先期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先期处置包括:
(1)抢救遇难、遇险人员。
(2)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维护事故现场秩序。
(3)对事故危害情况进行初始评估。包括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范围、危害扩展的潜在可能性以及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
(4)控制危险源。根据发生事故特种设备的特性,迅速展开必要的技术检验、检测工作,确认危险源的类型和特性,制定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及时有效控制事故扩大,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5)建立现场工作区域。根据事故危害、气象条件等因素,设立现场抢险救援安全工作区域。对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引发的危险介质泄漏,按规定设立工作区域,包括危险区域、缓冲区域和安全区域。
(6)做好扩大应急准备。
应急响应
特种设备事故市级响应根据事态严重程度与事态需要设定一级、二级、三级3个响应等级。
响应终止
在事故现场得到控制,应急处置工作基本完成,生态环境等部门对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评估,直至环境符合安全要求标准,消除次生、衍生灾害可能发生的隐患后,现场指挥部根据现场实际确认危害消除,经市指挥部批准,终止市级应急响应。
6.后期处置
评估总结
应急工作结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依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总结、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动用的应急资源、应急处置情况和应汲取的经验教训,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措施。
后期处置
应急工作结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收集、汇总、核实应急处置信息,统一向社会发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并做好响应终止后的相关工作。
7.预案解释、修订与实施
本预案由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解释与修订。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设备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篇12
为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开展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全面排查治理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建立重大危险源控制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大”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精益管理、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加强领导,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全面提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在日常监管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实现以下目标:
1、确保实现生产安全事故控制考核指标[即上报集团公司一般事故为零;一般环境事件(IV级)为零];
2、确保地产企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不发生较大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和群死群伤等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不发生建设方责任事故。
三、组织机构
公司安委会负责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检查、监督,HSE管理部负责日常协调和管理等工作。
四、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
公司全资企业,包括:xxx
五、建设工程排查治理内容和重点:
(一)排查治理内容:
1、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建设工程各方主体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
3、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4、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情况;
5、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生产一线职工(农民工)的教育培训;
6、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
7、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和整改落实;
8、事故报告和处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追究和处理等。
(二)治理重点
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为重点,
主要内容为:
1、脚手架工程的搭设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验收及使用等情况;模板支撑系统的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交底、验收等情况;
2、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
3、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66号)、《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xx]213号)、《建筑施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15]255号)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查和整改。
六、物业酒店排查治理内容和重点:
(一)治理内容:
1、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集团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及责任制建立与落实情况;
2、重要设施、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3、特种设备及附件的检验检测情况;
4、安全出口、安全通道情况;
5、起重、动土、高处作业、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装修作业的.审批管理及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6、分包商的安全管理情况;
7、危险源辨识情况;
8、事故处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落实情况及事故档案的建立健全情况;
9、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情况;
10、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应急预案制定(修订)、培训、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二)治理重点
以防范高处作业安全事故及火灾事故为重点,主要包括:
1、与承租、承包商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责任书);
2、承包商的安全条件,承包商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方案及安全措施的编制情况,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
3、消防设施的管理与维护情况,消防通道与安全出口情况;
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中化公司检修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和规范进行检查与整改。
七、重点时段
第一时段(3月至4月):严格安全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开展反三违活动,严密防范事故。布置今年隐患治理工作,各企业要结合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特点,研究制定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做好部署和落实工作。
第二时段(5月至9月):要围绕汛期安全和北京“奥运会”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在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中,要集中组织好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突出“隐患治理,防范事故”的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自查整改工作。
第三时段(10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赶工期、抢任务现象增多和进入冬季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极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各企业安全监督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充分发挥指导、监督和服务作用,对企业的安全工作进行有效的、全面的监督检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保障奥运会成功举办及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从思想和行动上高度重视起来,要结合企业实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切实把工作做深、做细。各企业将工作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于4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了公司HSE管理部。
(二)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工作方案部署和落实到实处,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对各种安全隐患,要果断采取处理措施。对由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疏漏重大安全隐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完善制度,巩固成果。各单位要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工作,积极探索建立企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各单位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坚持进行回头看,反复抓,抓反复,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巩固治理成果。
(四)吸取事故教训,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要认真分析借鉴近年来,特别是xx年至今的一些事故案例,深刻吸取教训,预防和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
(五)建立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各企业要认真做好阶段工作小结,经验,提出措施。各企业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室《关于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调度统计和报送等工作的通知》(见附件5)要求,将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和文字说明情况汇总后,于每个季度结束后5日内,统一报送公司HSE管理部。
11月下旬,各企业要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总结报告,报公司HSE管理部。为了更好地督促指导各企业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公司HSE管理部将组织开展安全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