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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隔离人员巡查方案

2025/02/23方案精选

文学网整理的居家隔离人员巡查方案(精选12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居家隔离人员巡查方案 篇1

为切实做好x出院返镇重点人员居家隔离管控工作,做到抓住重点环节、层层压实责任,确保管控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架构

组长:

副组长:

执行副组长:

成员: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

二、工作职责

纪委:负责全面督查重点人员居家隔离管控措施落实和纪律执行情况。

社会事业局:具体负责和指导重点人员居家隔离管控措施。

派出所:具体负责居家隔离对象的稳控工作。

中心卫生院:负责每天两次的测温,每天一次的消毒,和核酸检测采样。

各村(社区):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具体负责重点人员居家隔离管控措施的落实。

三、具体要求

1、建立专班。各村(社区)组建以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管控专班,明确分工和职责。专班要下设值班值守组、生活保供组、消杀安全组、应急处置组等小组,各司其职、协同应对、有效管控。

2、严格措施。在完善好隔离户水、电、气等生活必需品的同时,对其家庭与外界进行硬隔离。坚持人防和技防并举,落实“五包一”挂包责任,实行三班制、24小时值班值守,同时安装监控摄像头、门磁贴。镇卫生院安排专人、按照标准,进行测量体温、核酸采样、家庭消杀等健康管理措施。

3、明确责任。按照属地管理要求,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专班负责指挥、指导和协调,相关村全面负责管控措施的落实、管控对象和疫情的安全,并每日向镇指挥部报告管控对象有无异常情况。

4、体现关怀。在严控的.同时,要安排专人定时购买配送生活必需品,以及农田治虫、家禽喂养等,保障隔离户的正常生活。

居家隔离人员巡查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完善丰城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工作制度,强化日常管理,切实做好集中隔离工作,确保集中隔离场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八版)》《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指南(修订版)》,结合当前国内国外疫情防控形势,进一步做好我市国外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丰人员、密接及次密接人员管理,全面夯实集中隔离场所工作基础,完善我市集中隔离场所工作制度,有效筑牢新冠肺炎疫情防线。

二、组织架构和职责

1组织架构。依据市指挥部架构及分工,成立新冠肪炎疫情防控集中隔离领导小组,内设中心城区综合协调、隔离技术指导、运转调度、信息报送、安全管理五个小组。

2、工作职责。一是指导全市各地做好集中隔离场所的建设和储备,隔离对象的转运、隔离、信息报送、安全管理等工作。二是负责对全市各地集中隔离工作的'指导、调度,监督和管理,督促属地加强隔离场所的监管,严防交叉感染风险。三是疫情防控指挥部其他各组结合前期防控经验,依据工作职能,密切沟通协作,形成联防联控工作合力。

各乡镇(街道)参照市指挥部架构及分工,组建当地集中隔离组及内设小组。

三、基本原则

1、隔离场所设置标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学观察和救治临时特殊场所卫生防护技术要求》(WS694—2020)在相对独立区域、交通便利的宾馆等单位作为集中隔离场所。一要实行分区管理,划定工作人员生活区、医学观察区、物资保障区等区域;二要设立工作人员通道和隔离人员通道,隔离人员单向进出,避免与其他人员活动轨迹有交集;三要经属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评估认定合格后启用。

2、隔离场所设置数量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据不少于20间/万人口和一个感染者备用100间隔离房间的相关要求设置现有及储备隔离场所(具体要求见附件8)。

3、隔离对象管理要求:按照“应隔尽隔、限时隔离、规范隔离、分类管理”的原则,凡进入我市辖区范围内的国外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丰人员、密接及次密接的人员及其他因防控工作需要应隔尽隔人员,均实行集中隔离管理。

四、工作要求

1、工作模式:一是各乡镇(街道)“应隔尽隔”人员均按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辖区内隔离场所进行隔离,原则上确保“单人单间”,当现有隔离场所负荷承担超过60%时,隔离小组应报告当地指挥部,及时启用下一个隔离场所。二是各隔离场所应明确责任人,并制定隔离工作方案,做到“一场所一方案,一场所一负责人”。三是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做好知情告知、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协助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异常症状报告处理、集中隔离解除等工作,并定期做好隔离情况上报工作。

2、调度程序: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本辖区相关人员管控,做到应隔尽隔。一是当接到指令(含协查函)时,由指挥部调度本辖区120急救中心转运密接和次密接者。二是其他需隔离对象由各地各单位调度其他专用车辆转运,并通知隔离场所接收。三是各隔离场所应立即做好人员接收,按要求妥善安置。

3、工作人员要求:一是每个集中隔离场所必须按照《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指南》中的要求,足额配齐隔离场所的观察点负责人、医务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公安干警、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等工作人员。二是所配人员要相对固定,业务精、责任心强。三是值守期间,不得兼职其他工作,轮休期间不得参与聚集性活动,减少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四是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严格落实闭环管理,一周不少于两次核酸检测。五是严格落实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即工勤人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和新冠病毒疫苗“应接尽接”。

4、应急要求:当中心城区发生疫情时,为应对大规模人员隔离,指挥部应额外储备足够的医护人员和应急隔离场所。

5、物质保障:各隔离场所所需物资由指挥部负责调度和保障。

居家隔离人员巡查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完善丰城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工作制度,强化日常管理,切实做好集中隔离工作,确保集中隔离场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八版)》《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指南(修订版)》,结合当前国内国外疫情防控形势,进一步做好我市国外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丰人员、密接及次密接人员管理,全面夯实集中隔离场所工作基础,完善我市集中隔离场所工作制度,有效筑牢新冠肺炎疫情防线。

二、组织架构和职责

1组织架构。依据市指挥部架构及分工,成立新冠肪炎疫情防控集中隔离领导小组,内设中心城区综合协调、隔离技术指导、运转调度、信息报送、安全管理五个小组。

2、工作职责。一是指导全市各地做好集中隔离场所的建设和储备,隔离对象的转运、隔离、信息报送、安全管理等工作。二是负责对全市各地集中隔离工作的指导、调度,监督和管理,督促属地加强隔离场所的'监管,严防交叉感染风险。三是疫情防控指挥部其他各组结合前期防控经验,依据工作职能,密切沟通协作,形成联防联控工作合力。

各乡镇(街道)参照市指挥部架构及分工,组建当地集中隔离组及内设小组。

三、基本原则

1、隔离场所设置标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学观察和救治临时特殊场所卫生防护技术要求》(WS694—2020)在相对独立区域、交通便利的宾馆等单位作为集中隔离场所。一要实行分区管理,划定工作人员生活区、医学观察区、物资保障区等区域;二要设立工作人员通道和隔离人员通道,隔离人员单向进出,避免与其他人员活动轨迹有交集;三要经属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评估认定合格后启用。

2、隔离场所设置数量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据不少于20间/万人口和一个感染者备用100间隔离房间的相关要求设置现有及储备隔离场所(具体要求见附件8)。

3、隔离对象管理要求:按照“应隔尽隔、限时隔离、规范隔离、分类管理”的原则,凡进入我市辖区范围内的国外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丰人员、密接及次密接的人员及其他因防控工作需要应隔尽隔人员,均实行集中隔离管理。

四、工作要求

1、工作模式:一是各乡镇(街道)“应隔尽隔”人员均按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辖区内隔离场所进行隔离,原则上确保“单人单间”,当现有隔离场所负荷承担超过60%时,隔离小组应报告当地指挥部,及时启用下一个隔离场所。二是各隔离场所应明确责任人,并制定隔离工作方案,做到“一场所一方案,一场所一负责人”。三是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做好知情告知、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协助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异常症状报告处理、集中隔离解除等工作,并定期做好隔离情况上报工作。

2、调度程序: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本辖区相关人员管控,做到应隔尽隔。一是当接到指令(含协查函)时,由指挥部调度本辖区120急救中心转运密接和次密接者。二是其他需隔离对象由各地各单位调度其他专用车辆转运,并通知隔离场所接收。三是各隔离场所应立即做好人员接收,按要求妥善安置。

3、工作人员要求:一是每个集中隔离场所必须按照《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指南》中的要求,足额配齐隔离场所的观察点负责人、医务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公安干警、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等工作人员。二是所配人员要相对固定,业务精、责任心强。三是值守期间,不得兼职其他工作,轮休期间不得参与聚集性活动,减少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四是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严格落实闭环管理,一周不少于两次核酸检测。五是严格落实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即工勤人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和新冠病毒疫苗“应接尽接”。

4、应急要求:当中心城区发生疫情时,为应对大规模人员隔离,指挥部应额外储备足够的医护人员和应急隔离场所。

5、物质保障:各隔离场所所需物资由指挥部负责调度和保障。

居家隔离人员巡查方案 篇4

为切实做好x出院返镇重点人员居家隔离管控工作,做到抓住重点环节、层层压实责任,确保管控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架构

组长:

副组长:

执行副组长:

成员: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

二、工作职责

纪委:负责全面督查重点人员居家隔离管控措施落实和纪律执行情况。

社会事业局:具体负责和指导重点人员居家隔离管控措施。

派出所:具体负责居家隔离对象的稳控工作。

中心卫生院:负责每天两次的.测温,每天一次的消毒,和核酸检测采样。

各村(社区):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具体负责重点人员居家隔离管控措施的落实。

三、具体要求

1、建立专班。各村(社区)组建以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管控专班,明确分工和职责。专班要下设值班值守组、生活保供组、消杀安全组、应急处置组等小组,各司其职、协同应对、有效管控。

2、严格措施。在完善好隔离户水、电、气等生活必需品的同时,对其家庭与外界进行硬隔离。坚持人防和技防并举,落实“五包一”挂包责任,实行三班制、24小时值班值守,同时安装监控摄像头、门磁贴。镇卫生院安排专人、按照标准,进行测量体温、核酸采样、家庭消杀等健康管理措施。

3、明确责任。按照属地管理要求,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专班负责指挥、指导和协调,相关村全面负责管控措施的落实、管控对象和疫情的安全,并每日向镇指挥部报告管控对象有无异常情况。

4、体现关怀。在严控的.同时,要安排专人定时购买配送生活必需品,以及农田治虫、家禽喂养等,保障隔离户的正常生活。

居家隔离人员巡查方案 篇5

春节将至,农村地区返乡人员不断增多,流动人员增大,聚集性活动频繁,疫情传播风险持续加大,农村地区疫情防控面临巨大挑战。为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我镇农村地区冬春季特别是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河池市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河新冠防指〔20xx〕9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严格落实防控责任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认清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充分认识做好冬春季农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坚决压紧压实疫情防控责任,确保冬春季特别是春节期间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严防出现疫情反弹,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健康安全的春节。

二、严格返乡人员管理

(一)返乡人员定义。

返乡人员是指从外地返回都安的所有人员。具体包括:一是跨省份返乡人员;二是来自本省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地市的返乡人员(中高风险区域内部人员原则上不流动);三是本省内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

(二)返乡人员管理措施。

1.对入境人员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观察7天+自我健康监测7天+核酸检测4次(集中隔离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第7天进行第3次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结束前进行第4次核酸检测)”健康管理服务措施;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乡及外来人员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核酸检测3次(纳入管理后立即开展第1次,第7天、第14天分别开展1次)”健康管理服务措施;广西区内外低风险地区涉及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从业人员返乡一律执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7天、14天分别开展1次)健康管理服务措施。

2.所有返乡人员最迟要提前24小时向所在村(居)委会和单位报备,回到住地后12小时内向村(居)委会登记备案,纳入社区管理。返乡人员需持7天内(以到达目的地时间往前计算)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乡,由各村(居)委会和单位提前将有关要求通知本村所有返乡人员。返乡人员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要求做好体温、症状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等身体不适症状,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返乡后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开展1次核酸检测。返乡时无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由所在村(居)委会纳入管理后立即组织返乡人员到所在县(区)镇中心卫生院、医疗机构或指定场所进行核酸采样,采样机构及时将样品按规范运至辖区内具备核酸检测资质医疗机构开展核酸检测,同时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和再加2次核酸检测措施。返乡不满14天的,以实际返乡时间落实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要求。

3.返乡前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在出发地的任意一家有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疾控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获得,凭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返回。返回后由村(居)委会查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

4.返乡人员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乡的规定从20xx年1月28日开始实施,至20xx年3月8日春运结束后截止。

三、严格落实早预防措施

(一)减少人员流动。提倡春节假期非必要不流动,原地过节,从事进口物品搬运、运输、存储和销售环节的工作人员以及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原则上在当地休假或工作。若出现疫情调整为中高风险区的县(区),须严格控制人员进出。

(二)减少人员聚集。春节期间,各村(社区)要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联欢、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频次、控制集市规模,落实好宗教活动及场所管控要求,从严从紧执行疫情防控规定。提倡家庭个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内。农村家庭不举办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宣传和倡导移风易俗,劝导群众不串门、不聚集、少外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如确需举办“婚丧嫁娶”活动,要严格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婚丧嫁娶”组织人、承办人责任,原则上参加人数控制在50人以内(入境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河池人员未执行完疫情防控健康管理服务措施的,以及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均不能参加),并要求提前向村(居)委会报备;如确需举办“婚丧嫁娶”以外的活动,规模也要控制在50人以内,并提前向当地镇政府报批,具体由当地镇政府明确审批流程。各地村(居)委会负责监督登记参加人员基本信息并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

(三)加强人员管理。各村(社区)要落实责任制,对返乡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将农村划分为若干网格,村(居)委会人员、乡村医生和民警等各方力量,以网格为单位,分片包干,成立工作专班定期在村屯巡回检查,发现发热、咳嗽等健康异常情况及时核实和报告,切实做好返乡人员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

(四)加强重点场所管理。镇政府、村(居)委会要督促辖区内的企业和学校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做好村内企业、风景区、民宿、餐馆、文化室、养老院、学校、幼儿园、农贸市场等人员聚集场所的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等工作。学校疫情防控按照“一地一策”“一校一策”原则,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冬春季学校疫情防控“两案九制”,细化春节寒假期间防控措施,严格师生健康状况监测,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提高早期监测预警的时效性、敏感性。村屯文化活动室、图书室、娱乐室等公共场所一律关闭。村(居)委会要加强对广场、农贸市场、候车点等公共场所的管理,避免人员过于聚集。做好农村集市及养殖、屠宰等重点场所的消毒灭源工作,做到“一日一清洁消毒、一周一大扫除”,清理卫生死角,做好垃圾源头管理。安装防鼠、防蚊和防蝇设施,消除鼠、蝇、蚊、蟑螂等病媒生物孳生场所。村(居)委会要督促本村休闲农业、农村旅游经营主体落实防控责任,实行人员测温、扫码进入措施,加强场所清洁卫生,切实抓好各类服务设施设备消毒杀菌等疫情防控工作。

(五)加强农贸市场冷链食品的监管。各村(社区)要加强农村农贸市场冷链食品的监管,要求商家严格把好进货关,严禁销售无进口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业经消毒证明、合法追溯信息证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相关手续不完备的进口冷链食品。要严格执行《河池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对外埠进入河池进口冷链食品实行集中查验监管的通告》要求,凡在我镇储存、销售、加工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持有河池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凡未取得该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不得在河池储存、销售、加工。要建立完善台账登记,对销售的每一批次进口冷链食品都要完整记录进口商、供应商、品种规格、数量和购买者等信息,做到来源可查询、去向可跟踪、全程可追溯。要提高冷链食品从业人员自我防护意识,做好相关场所和设施设备等的清洁消毒工作;提高农村群众自我防控意识,教育群众不采购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

(六)强化宣传教育。各村(社区)要组织动员各基层单位通过有线广播、乡村大喇叭、流动宣传车、宣传栏、LED显示屏、微信群、短信、宣传画、宣传横幅和上门宣传等多种形式,对中央、自治区关于农村地区返乡人员防控要求以及疫情防控“十严格”系列措施等开展宣传,确保各村(社区)屯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和措施宣传全覆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返乡人员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如实报告个人行程,积极配合健康监测,引导群众养成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聚餐使用公筷、保持室内通风、封闭场所戴口罩等卫生习惯,增强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后立即就诊和第一时间报告意识。

四、严格落实早发现措施

(一)扩大“应检尽检”范围。将镇中心卫生院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镇中心卫生院、村(社区)卫生室、个体诊所)工作人员、农村需排查和协查人员等纳入“应检尽检”范围,每周开展核酸检测。

(二)及时开展样本采集和核酸检测。实行“镇采样、县检测”,由村(居)委会组织返乡人员到镇中心卫生院,镇中心卫生院医务人员经过培训合格后负责核酸检测样本采集和送检,不具备条件的由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安排县级医疗机构采集样本和送检,县级医院、疾控中心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负责核酸检测。核酸检测费用由返乡人员个人承担。

五、严格落实早报告措施

(一)可疑患者报告。镇中心卫生院、村(社区)卫生室及个体诊所要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制度,加强对发热、咳嗽、咽痛等呼吸道症状病例的监测和报告;镇中心卫生院要做好发热病人的采样工作,及时送当地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核酸检测。村(社区)卫生室和个体诊所严禁接诊发热病人,严禁患者不经医嘱自服退烧药和咳嗽药,发现发热病例及时报告并转运到正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规范诊治,医疗卫生机构对发热病人要100%核酸检测。

(二)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检测机构接到样本后在12小时内反馈检测结果,阳性结果要立即反馈送样机构和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同时报送市疾控中心。

(三)感染者网络直报。各地医疗机构发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无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立即通过电话向疾控机构进行报告。

六、严格落实早隔离措施

(一)快速响应。镇政府、村(居)委会发现疫情后要立即上报当地县级疫情防控指挥部,2小时内转运感染者。县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迅速组织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社区防控等工作队伍开展疫情防控,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等工作。镇政府、村(居)委会和村医要积极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感染来源追踪、涉疫人员管控等工作。

(二)实施自然村封闭管控。对于发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自然村和每户家庭要立即实施封闭管控,所有村民居家医学观察;要规范设置进村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发生疫情持续传播时,以新发现的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为中心,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活动轨迹科学划定疫区。

(三)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各村(社区)要充实“卫生健康+公安”联合流调队伍,并充分发挥其作用,镇政府、村(居)委会和村医、村干要积极配合,发生疫情时,及时组织联合流调队伍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确保在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大数据管理局等部门协作配合,依据通讯大数据,及时排查疫区流出人员并发出协查通告。同时在上级专家指导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合县级疾控机构开展疫情溯源调查工作。

(四)密切接触者隔离管理。各村(社区)要统一设立集中隔离场所,严格落实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一般接触者管理措施,对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原则上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特殊情况除外。要在12小时内完成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闭环转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落实单人单间隔离、2次核酸检测(第7天、第14天各1次)、体温监测等措施,隔离期满后转居家隔离医学观察7天+自我健康监测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时,落实专班人员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对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落实单人单间隔离、核酸检测、体温及症状监测等措施。居家隔离的自然村按照集中隔离场所要求规范管理。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应继续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建立帮扶制度,由镇政府、村(居)委会牵头组建爱心服务队,主动问询、及时协调解决隔离人员实际困难。

(五)实施全员核酸筛查。为有效应对、快速处置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各村(社区)要研究制定全员核酸检测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够及时有序开展全局或全员核酸检测筛查。一旦发生疫情,要根据人群可能感染的风险高低,按照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全体村民等顺序组织群众依次开展核酸检测筛查,及时发现并管控感染者。如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及时报告上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由上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统筹协调市级核酸采样检测队伍支援,或者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支援开展核酸检测工作,确保在2天内完成核酸检测工作。切实做到“应检尽检”“愿检尽检”,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排除潜在风险。

(六)开展环境消杀。镇政府、村(居)委会要对附近农贸市场、公厕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制定专门的消毒工作方案,设立专门值班员负责消杀工作和秩序管理。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

六、严格落实早救治措施

(一)尽早发现可疑患者。各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规范发热患者接诊处置流程,重点关注近期返乡人员中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临床症状的患者,以及反复就诊患者,加强流行病学史问诊、核酸检测和可疑病例早期识别。

(二)及时转运可疑患者。镇中心卫生院设置发热诊室,不具备条件的镇中心卫生院、村(社区)卫生室和诊所等要备有专门房间,按照“一人一间”原则对可疑患者进行隔离待转运。镇中心卫生院、村(社区)卫生室和诊所发现可疑患者后要立即报告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2小时内安排负压救护车将患者转运到县级及以上医院就诊。如没有负压救护车使用普通救护车时,要注意做好司机和医务人员防护。镇政府、村(居)委会要协助做好转运服务。

(三)严格规范治疗。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要集中到县级及以上定点救治医院进行隔离治疗,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坚持中西医结合、一人一策,实施同质化、规范化救治。重症病例尽可能转运至市级定点医院救治,健全病例救治转运机制,原则上能转则转。

(四)严格院感防控。各级医院主要负责人是院感防控第一责任人,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医院及医共体内所有医疗机构的院感防控工作,开展全员培训,落实标准防护措施。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均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或其他健康证明。要优化诊疗流程,做好人流、物流管控,减少人员聚集。镇中心卫生院等医疗机构不具备上述条件时,在接诊新冠肺炎可疑患者后,要尽快实施环境和设备消杀,防止交叉感染。各村(社区)要建立巡查制度,组织辖区内感控专家组建若干巡查组,通过每月至少组织1次辖区内医疗机构感染工作的经常性交叉检查和不定期的随机巡查,排查院感风险,建立问题台账,并逐项落实进行整改,巡查和指导要覆盖到县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社区)卫生室和个体诊所等。当地疾控机构要指导医疗机构做好疫情发生后的密切接触者隔离医学观察和环境消杀等工作。

七、加强防控保障

(一)组织领导。各级疫情防控指挥体系要保持应急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有情况立即上报。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充分发挥镇、村(社区)、屯三级预防网作用,建立“镇干部分包村、村级干部分包屯、屯级网格员包户”的三级分包机制,落实镇干部、村(社区)干部、公安干警、镇村医务工作者和网格员的“五包一”责任制。发挥医共体、医联体作用,镇一体落实镇中心卫生院的包村(社区)任务。健全镇村公共卫生委员会,组织村民做好冬春季特别是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工作领导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发挥好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和广大农村党员的作用,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二)能力保障。加强医疗机构核酸采样能力建设,确保镇至少有1家医疗机构具备核酸检测能力。为应对大规模人员隔离的需要,镇中心卫生院至少落实17个隔离房间,并配备好工作人员和车辆、消毒剂、防护用品等防疫物资。

(三)对口帮扶。加强对镇中心卫生院和村(社区)卫生室医务人员新冠肺炎防控技术与院感防控知识进行全员培训,确保不漏一人。主动与上级医疗机构、疾控中心对接,争取支持,提升医疗综合保障能力。

(四)物资保障。镇人民政府负责提前落实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的经费支持和防控物资保障,落实疫情发生后区域管控的生产生活保障的准备工作。各村(社区)要切实做好农产品供应,满足群众生活需求,把粮油、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农产品纳入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障范围。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维护正常市场流通秩序,确保农产品产销顺畅。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科学合理安排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强化农作物田间管理,保障农业生产资料物流畅通,不得随意以防疫为借口拦截农资运输车辆。

(五)督导检查。各村(社区)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提前部署,责任到人,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纳入政府考核内容。各单位要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指导抓好疫情防控保障工作。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查访组要组织开展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督查工作,特别是将农村地区疫情防控作为督查的重点内容,督促指导各地排查风险漏洞,补齐短板弱项,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对于工作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严肃问责。

居家隔离人员巡查方案 篇6

为进一步完善丰城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工作制度,强化日常管理,切实做好集中隔离工作,确保集中隔离场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八版)》《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指南(修订版)》,结合当前国内国外疫情防控形势,进一步做好我市国外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丰人员、密接及次密接人员管理,全面夯实集中隔离场所工作基础,完善我市集中隔离场所工作制度,有效筑牢新冠肺炎疫情防线。

二、组织架构和职责

1组织架构。依据市指挥部架构及分工,成立新冠肪炎疫情防控集中隔离领导小组,内设中心城区综合协调、隔离技术指导、运转调度、信息报送、安全管理五个小组。

2、工作职责。一是指导全市各地做好集中隔离场所的建设和储备,隔离对象的转运、隔离、信息报送、安全管理等工作。二是负责对全市各地集中隔离工作的指导、调度,监督和管理,督促属地加强隔离场所的监管,严防交叉感染风险。三是疫情防控指挥部其他各组结合前期防控经验,依据工作职能,密切沟通协作,形成联防联控工作合力。

各乡镇(街道)参照市指挥部架构及分工,组建当地集中隔离组及内设小组。

三、基本原则

1、隔离场所设置标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学观察和救治临时特殊场所卫生防护技术要求》(WS694—2020)在相对独立区域、交通便利的宾馆等单位作为集中隔离场所。一要实行分区管理,划定工作人员生活区、医学观察区、物资保障区等区域;二要设立工作人员通道和隔离人员通道,隔离人员单向进出,避免与其他人员活动轨迹有交集;三要经属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评估认定合格后启用。

2、隔离场所设置数量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据不少于20间/万人口和一个感染者备用100间隔离房间的相关要求设置现有及储备隔离场所(具体要求见附件8)。

3、隔离对象管理要求:按照“应隔尽隔、限时隔离、规范隔离、分类管理”的原则,凡进入我市辖区范围内的国外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丰人员、密接及次密接的人员及其他因防控工作需要应隔尽隔人员,均实行集中隔离管理。

四、工作要求

1、工作模式:一是各乡镇(街道)“应隔尽隔”人员均按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辖区内隔离场所进行隔离,原则上确保“单人单间”,当现有隔离场所负荷承担超过60%时,隔离小组应报告当地指挥部,及时启用下一个隔离场所。二是各隔离场所应明确责任人,并制定隔离工作方案,做到“一场所一方案,一场所一负责人”。三是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做好知情告知、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协助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异常症状报告处理、集中隔离解除等工作,并定期做好隔离情况上报工作。

2、调度程序: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本辖区相关人员管控,做到应隔尽隔。一是当接到指令(含协查函)时,由指挥部调度本辖区120急救中心转运密接和次密接者。二是其他需隔离对象由各地各单位调度其他专用车辆转运,并通知隔离场所接收。三是各隔离场所应立即做好人员接收,按要求妥善安置。

3、工作人员要求:一是每个集中隔离场所必须按照《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指南》中的要求,足额配齐隔离场所的观察点负责人、医务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公安干警、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等工作人员。二是所配人员要相对固定,业务精、责任心强。三是值守期间,不得兼职其他工作,轮休期间不得参与聚集性活动,减少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四是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严格落实闭环管理,一周不少于两次核酸检测。五是严格落实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即工勤人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和新冠病毒疫苗“应接尽接”。

4、应急要求:当中心城区发生疫情时,为应对大规模人员隔离,指挥部应额外储备足够的医护人员和应急隔离场所。

5、物质保障:各隔离场所所需物资由指挥部负责调度和保障。

居家隔离人员巡查方案 篇7

为全力做好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XX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开学工作指南》的通知精神,结合幼儿园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开学前准备工作

(一)完善工作预案

1、根据疫情防控的统一部署,我园将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第一时间制定完善了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的组织管理、具体举措、预警与应急等内容,落实防控经费,做好物资贮备,加强人员培训,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成立XX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专项领导组,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德育、教务、后勤、卫生室、少先队部、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组织和落实工作。具体人员安排如下:

领导组组长:XXX副组长:XXX组员:XXX办公室:XXX兼办公室主任,XXX班主任任成员。具体负责防控工作协调、组织、物资供给、疫情防控知识宣传、疫情防控具体事务安排及落实、疫情防控情况日报等工作。

3、建立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年级组、班级、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同时与xxxxx医院联系,取得专业技术支持,积极开展联防联控。

4、制定疫情防控时期教职工和幼儿晨、午检制度。利用考勤签到和晨、午间幼儿进班前进行体温测量、身体状况问询和登记、上报工作,每天办公室人员对教职工工作场所和教室进行通风换气。

5、制定疫情防控时期严格的门卫管理制度。严禁非本校教职员工、幼儿及校内家属区住户进入校园,对确需进出校园人员进行严格登记、测量体温,禁止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人员进入校园,上课期间封闭管理,幼儿离校后要及时封闭校园,并对校门周边、大门、门卫室、保卫科及时进行消毒、通风。

6、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收集、宣传和舆情监督工作,依托微信群、公众号、班级QQ群等信息平台,用好公示栏、LED电子屏、黑板报、标语等阵地,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确保疫情防控宣传信息及时传达到每位教职员工和幼儿。引导教职员工和幼儿及时关注权威发布,关注当地疫情防控动态、联防联控的政策措施,不信谣、不传谣,消除教职员工和幼儿的忧虑和恐惧心理。

7、积极做好消毒物品(消毒液、医用酒精等)、洗涤用品(洗手液、香皂)、口罩(若干)、红外体温测量仪等防控物资采购和储备。在各楼下设置用于收集废弃口罩及废弃消毒物品的垃圾桶。在门卫室的里间设置留观室,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要科学合理有效使用物资、经费,安排专人进行管理,避免滥用和浪费。

(二)建立信息台账

1、全面排查登记教职工、门卫、保安和幼儿假期去向,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掌握每位教职员工、幼儿返校前14天的身体健康状况,建立寒假期间外出或返回师生、有重点疫区接触史师生、身体不适师生的信息台账。对隔离期未满或身体不适师生须延迟到校时间。对存在疫情传播风险的个人要密切关注并给予人文关怀。

2、加强信息报送管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对未出隔离期及身体不适教职员工和幼儿须延迟到校时间。

(三)做好教学安排

1、结合实际制定延迟开学的教学工作方案,调整20xx年春季学期教育教学工作计划,督促教师备课,提前调整好教学进度。通过微信、电话、QQ、空中课堂等多种形式提供线上服务,对幼儿作业进行批改和开展答疑辅导,指导幼儿安排好居家学习和生活。

2、根据教师身体健康情况,及时调配好师资,确保开学后教学需要。针对当前疫情形势下师生可能出现的焦虑、恐慌、烦躁等情绪,组织幼儿园心理健康教师,有针对性地开展师生心理健康教育。

(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1、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全面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方位改善高校环境卫生条件,推进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改善整体行动,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洗手间必须配备肥皂或洗手液。要对电梯间等封闭常用空间和部位,不间断开展消毒工作。

2、做好健康卫生教育。通过微博或微信公众号、家长群、教职工群、电话和致师生家长一封信等方式,教育引导全校教职员工和幼儿家长全面学习掌握疫情防控知识。科学指导幼儿在家开展适度的体育锻炼,增强体质。

3、做好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晨检工作;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使用野生动物。身体不适者及有发热症状人员严禁进入食堂。提倡自带餐具,分段错峰采取打包方式自行带走,不在食堂集中就餐。进入食堂人员要带好口罩,进入食堂后先洗手后取餐。对公共场所特别是办公室和卫生间的洗手水龙头进行全面检修,开学前必须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并在所有的.水龙头边配备洗手液或肥皂供师生使用。

二、开学后具体工作

(一)严格执行各项预案

1、加强疫情防控领导组及人员配备等组织管理工作,相关人员要在岗在位,确保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到位。

2、落实校园疫情动态监测制度,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和幼儿晨、午检制度,做好缺课师生及缺课原因的登记、统计和追踪工作。对发现的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教职员工和幼儿,第一时间安排在留观室进行隔离,由副校长立即上报属地卫生防疫机构和教育主管部门,依规进行妥善处置。

3、严格落实疫情防控“随时报、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按时、精准报告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不迟报、漏报、瞒报。

(二)及时补充物资储备确定总务处有计划采购补充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洗手液、消毒液、香皂等消耗性物资,保障日常消毒清洁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三)建立家校联动机制持续通过QQ或微信公众号、家长群、教职工群等向全体教职员工、幼儿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督促家长和幼儿按要求佩戴口罩,保持清洁卫生、保证充足营养和睡眠,适当进行体育锻炼,做好自身防护。及时了解因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幼儿和其他原因未到校幼儿在家情况,给予关心关爱。

(四)加强教育教学秩序管理

1、全面了解假期幼儿学习状况,合理调整教学计划、教学内容安排,可采取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授课方式,强化有针对性的辅导,实施分类教学,落实调整后的教学方案。

2、尽量不组织开展校级间聚集性教学和教研活动,如因特殊情况必须开展的,要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在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严格遵守相关卫生要求,尽量安排在室外进行,尽量缩短活动时间,并控制参与人数。

3、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暂停升旗仪式、年级会议等大型聚集性活动,安全第一课等需要全体幼儿参与的集会等活动以广播形式开展,暂停校际间师生聚集活动。坚持以一个班级及以下为单位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4、错时安排幼儿入校和离校时间,家长须在校门外接送幼儿且不得占用公共通道,接送孩子的家长佩戴口罩,接到孩子后及时离开。

5、持续深入开展健康教育,鼓励师生加强体育锻炼,保证正常作息,增强身体素质。

6、原则上不召开幼儿园教职员工大会,可利用网络平台或幼儿园广播召开会议。不组织开展全校性、校际间聚集性教学和教研活动,倡导网络教研,通过电话、视频、微信等方式开展校本和校际间教研活动。如因特殊情况必须开展的,要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在属地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严格遵守相关卫生要求,尽量安排在室外进行,尽量缩短活动时间,并控制参与人数。

(五)持续保持校园环境卫生

1、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卫生管理,各班级每天要对教室进行清扫和消毒,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运动场馆、图书馆、教师办公室、实验室、厕所等校舍和公共活动场所由相关负责人积极进行清扫与消毒。

2、有水龙头的办公室和公共卫生间均配置杀菌香皂等,卫生保洁人员要定时对地面、墙壁、桌面、门把手、水龙头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

(六)加强校园安全工作严禁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确因工作需要来访人员须进行严格登记、测量体温,禁止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人员进入校园。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场地一律暂停对外开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聚集性活动一律暂停。

居家隔离人员巡查方案 篇8

嘉陵街道管控与服务并举,进一步规范居家隔离人员管控,切实落实疫情期间重点人员管控责任,筑牢辖区疫情防控坚实战线。

一是精准核查,准确上报。为确保每日居家隔离人员排查数据的精准上报,街道社会事务中心办公室及各村(社区)必须确定专人负责排查工作,严格按规定排查各类重点人员,做到排查数据快速、准确、详细,重点人员应隔尽隔,不落一人。

二是高度重视,严密部署。为进一步强化重点人员管控,街道定期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及时传达省、市、区关于居家隔离工作的最新提示和最新要求,并严格按照居家隔离人员管控各项措施开展工作,全面落实管控责任。

三是落实责任,强化巡查。严格执行“五包一”责任制,同时针对隔离重点人员,安装远程监控设备,及时掌握隔离人员动态。做细做实每日走访,登记好巡查管理台账,并由街道主要领导定期到各村(社区)开展巡查检查,切实将居家隔离人员管控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保障服务,科学防疫。时刻关注居家隔离人员生活需求,组织网格员、楼栋长、党员志愿者为居家隔离人员购买生活必需品、药品等。同时通过视频连线、电话沟通等方式开展心理疏导,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及防疫常识,舒缓他们的心理压力,消除邻居对隔离人员心理上的疑虑,引导大家科学对待疫情,不恐慌,不焦虑。

居家隔离人员巡查方案 篇9

为全面做好居家隔离重点场所涉疫垃圾消毒清运工作,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确保涉疫垃圾清运及时有序、“日产日清”、不留死角。按照莆田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消毒工作的通知》及仙游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居家隔离场所涉疫垃圾处置的通知》(仙新疫指消毒〔20xx〕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处置范围

1.疫情期间,居家隔离场所的生活垃圾属于涉疫提级管理的生活垃圾,纳入统一管理,规范收集、转运、处置。

2.各村(居)要全面摸清本辖区内所有居家隔离人员情况,做到居家隔离人员底数清楚、居住位置定位准确和收集暂存点位明确,健全完善镇街、村居消杀、收集人员分级分区(单元)工作责任制。

二、规范收集流程

1.垃圾收集员必须穿好防护服,佩戴好N95口罩、面罩、手套、鞋套等做好防护措施的情况下,首先对涉疫垃圾进行一次消毒,再将涉疫垃圾装进双层医疗垃圾袋用扎带绑紧打包,每袋垃圾量不超过包装袋容量的3/4,打包好后,再重新消毒一次(消毒采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全部完成后放至村指定地点。

2.每日收集完毕后登记“居家隔离垃圾收集登记表”,并由相关人员签字并盖章后将表格交于镇垃圾清运人员,或者将表格扫描(拍照)后报送至共建办陈文瑜13110565452处;同时,要在居家隔离垃圾收运工作群报送当日收集照片。

3.核酸检测的医疗废弃物必须由采集人员处理并打包好后交由送核酸检测样本人员一并送至卫生院,不得与居家隔离人员生活垃圾混放。

4.由于涉疫垃圾进入兴鸿电力环保有限公司(书峰焚烧发电厂)有时间段限制,所以根据安排,北片区村(居)(山岑、垅溪、钟峰、龙坂、文殊、乌石、蒲山、蒲峰、坑北、尾坂、汾阳、虎垄)要在每日9:00前收集完毕,南片区村(居)(大济社区、西南、三会、后林、东井、阮里、洋坑、溪车、溪口、古濑、北山)每日14:00前收集完毕,以便镇清运人员按时收运。

5.镇清运人员应在每日上午将北片区村清运完毕,每日下午将南片区村清运完毕,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确保“日产日清”。

三、规范暂存点位

1.各村(居)应在辖区内指定位置设置有明显标识牌和警戒线的涉疫垃圾暂存点。涉疫垃圾暂存点可使用集装箱、自制密闭箱或医废垃圾周转箱等存放,并做到垃圾不落地,防鼠、蟑螂等。雨天时,应避免涉疫垃圾不浸泡外溢。

2.涉疫垃圾收集人员应每天定时定点把消毒后的涉疫垃圾统一放置在涉疫垃圾暂存点,统一称重并建立台账。

3.设置涉疫垃圾暂存点时,应按规范对暂存处地面和墙壁等进行消毒。

4.垃圾暂存点每6小时至少消毒1次,存放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四、规范垃圾转运

1.清运人员在对涉疫垃圾运输前,需做到“三个确保”:确保包装袋无破损、确保包装袋置于转运箱内、确保包装袋密封符合要求。

2.清运人员在对涉疫垃圾运输时,必须做到全车封闭,将涉疫垃圾转运至兴鸿电力环保有限公司(书峰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理。运输路线应尽量避开人口稠密地区以及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兴鸿电力环保有限公司(书峰焚烧发电厂)接收涉疫垃圾进场时间为12:00-14:00、16:00-19:00,1#卸料门卸料。

4.清运人员(含驾驶员、跟车人员)在每日开始清运工作前必须穿好防护服,佩戴好N95口罩、面罩、手套、鞋套等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清运工作,在涉疫垃圾转运结束后,应对涉疫垃圾运输车辆及自身(含驾驶员、跟车人员)进行全面消毒。

5.涉疫垃圾清运人员(含驾驶员、跟车人员)每日核酸检测一次,并向镇共建办报备。

五、规范监督管理

镇负责人要及时分析研判,研究处置措施,对因涉疫生活垃圾处置工作出现的消杀、收集、运输、处置等异常情况,快速作出反应,做到早预警、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监督和指导各村(居)对辖区内的居家隔离场所涉疫垃圾消毒、打包、暂存工作。

2.监督和指导涉疫垃圾运输、处置工作,派出环卫工人和运输车辆,监督清运人员做好日产日清。

居家隔离人员巡查方案 篇10

春节将至,农村地区返乡人员不断增多,流动人员增大,聚集性活动频繁,疫情传播风险持续加大,农村地区疫情防控面临巨大挑战。为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我镇农村地区冬春季特别是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河池市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河新冠防指〔20xx〕9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严格落实防控责任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认清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充分认识做好冬春季农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坚决压紧压实疫情防控责任,确保冬春季特别是春节期间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严防出现疫情反弹,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健康安全的春节。

二、严格返乡人员管理

(一)返乡人员定义。

返乡人员是指从外地返回都安的所有人员。具体包括:一是跨省份返乡人员;二是来自本省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地市的返乡人员(中高风险区域内部人员原则上不流动);三是本省内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

(二)返乡人员管理措施。

1.对入境人员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观察7天+自我健康监测7天+核酸检测4次(集中隔离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第7天进行第3次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结束前进行第4次核酸检测)”健康管理服务措施;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乡及外来人员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核酸检测3次(纳入管理后立即开展第1次,第7天、第14天分别开展1次)”健康管理服务措施;广西区内外低风险地区涉及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从业人员返乡一律执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7天、14天分别开展1次)健康管理服务措施。

2.所有返乡人员最迟要提前24小时向所在村(居)委会和单位报备,回到住地后12小时内向村(居)委会登记备案,纳入社区管理。返乡人员需持7天内(以到达目的地时间往前计算)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乡,由各村(居)委会和单位提前将有关要求通知本村所有返乡人员。返乡人员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要求做好体温、症状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等身体不适症状,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返乡后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开展1次核酸检测。返乡时无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由所在村(居)委会纳入管理后立即组织返乡人员到所在县(区)镇中心卫生院、医疗机构或指定场所进行核酸采样,采样机构及时将样品按规范运至辖区内具备核酸检测资质医疗机构开展核酸检测,同时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和再加2次核酸检测措施。返乡不满14天的,以实际返乡时间落实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要求。

3.返乡前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在出发地的任意一家有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疾控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获得,凭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返回。返回后由村(居)委会查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

4.返乡人员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乡的规定从20xx年1月28日开始实施,至20xx年3月8日春运结束后截止。

三、严格落实早预防措施

(一)减少人员流动。提倡春节假期非必要不流动,原地过节,从事进口物品搬运、运输、存储和销售环节的工作人员以及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原则上在当地休假或工作。若出现疫情调整为中高风险区的县(区),须严格控制人员进出。

(二)减少人员聚集。春节期间,各村(社区)要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联欢、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频次、控制集市规模,落实好宗教活动及场所管控要求,从严从紧执行疫情防控规定。提倡家庭个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内。农村家庭不举办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宣传和倡导移风易俗,劝导群众不串门、不聚集、少外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如确需举办“婚丧嫁娶”活动,要严格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婚丧嫁娶”组织人、承办人责任,原则上参加人数控制在50人以内(入境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河池人员未执行完疫情防控健康管理服务措施的,以及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均不能参加),并要求提前向村(居)委会报备;如确需举办“婚丧嫁娶”以外的活动,规模也要控制在50人以内,并提前向当地镇政府报批,具体由当地镇政府明确审批流程。各地村(居)委会负责监督登记参加人员基本信息并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

(三)加强人员管理。各村(社区)要落实责任制,对返乡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将农村划分为若干网格,村(居)委会人员、乡村医生和民警等各方力量,以网格为单位,分片包干,成立工作专班定期在村屯巡回检查,发现发热、咳嗽等健康异常情况及时核实和报告,切实做好返乡人员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

(四)加强重点场所管理。镇政府、村(居)委会要督促辖区内的企业和学校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做好村内企业、风景区、民宿、餐馆、文化室、养老院、学校、幼儿园、农贸市场等人员聚集场所的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等工作。学校疫情防控按照“一地一策”“一校一策”原则,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冬春季学校疫情防控“两案九制”,细化春节寒假期间防控措施,严格师生健康状况监测,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提高早期监测预警的时效性、敏感性。村屯文化活动室、图书室、娱乐室等公共场所一律关闭。村(居)委会要加强对广场、农贸市场、候车点等公共场所的管理,避免人员过于聚集。做好农村集市及养殖、屠宰等重点场所的消毒灭源工作,做到“一日一清洁消毒、一周一大扫除”,清理卫生死角,做好垃圾源头管理。安装防鼠、防蚊和防蝇设施,消除鼠、蝇、蚊、蟑螂等病媒生物孳生场所。村(居)委会要督促本村休闲农业、农村旅游经营主体落实防控责任,实行人员测温、扫码进入措施,加强场所清洁卫生,切实抓好各类服务设施设备消毒杀菌等疫情防控工作。

(五)加强农贸市场冷链食品的监管。各村(社区)要加强农村农贸市场冷链食品的监管,要求商家严格把好进货关,严禁销售无进口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业经消毒证明、合法追溯信息证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相关手续不完备的进口冷链食品。要严格执行《河池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对外埠进入河池进口冷链食品实行集中查验监管的通告》要求,凡在我镇储存、销售、加工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持有河池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凡未取得该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不得在河池储存、销售、加工。要建立完善台账登记,对销售的每一批次进口冷链食品都要完整记录进口商、供应商、品种规格、数量和购买者等信息,做到来源可查询、去向可跟踪、全程可追溯。要提高冷链食品从业人员自我防护意识,做好相关场所和设施设备等的.清洁消毒工作;提高农村群众自我防控意识,教育群众不采购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

(六)强化宣传教育。各村(社区)要组织动员各基层单位通过有线广播、乡村大喇叭、流动宣传车、宣传栏、LED显示屏、微信群、短信、宣传画、宣传横幅和上门宣传等多种形式,对中央、自治区关于农村地区返乡人员防控要求以及疫情防控“十严格”系列措施等开展宣传,确保各村(社区)屯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和措施宣传全覆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返乡人员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如实报告个人行程,积极配合健康监测,引导群众养成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聚餐使用公筷、保持室内通风、封闭场所戴口罩等卫生习惯,增强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后立即就诊和第一时间报告意识。

四、严格落实早发现措施

(一)扩大“应检尽检”范围。将镇中心卫生院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镇中心卫生院、村(社区)卫生室、个体诊所)工作人员、农村需排查和协查人员等纳入“应检尽检”范围,每周开展核酸检测。

(二)及时开展样本采集和核酸检测。实行“镇采样、县检测”,由村(居)委会组织返乡人员到镇中心卫生院,镇中心卫生院医务人员经过培训合格后负责核酸检测样本采集和送检,不具备条件的由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安排县级医疗机构采集样本和送检,县级医院、疾控中心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负责核酸检测。核酸检测费用由返乡人员个人承担。

五、严格落实早报告措施

(一)可疑患者报告。镇中心卫生院、村(社区)卫生室及个体诊所要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制度,加强对发热、咳嗽、咽痛等呼吸道症状病例的监测和报告;镇中心卫生院要做好发热病人的采样工作,及时送当地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核酸检测。村(社区)卫生室和个体诊所严禁接诊发热病人,严禁患者不经医嘱自服退烧药和咳嗽药,发现发热病例及时报告并转运到正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规范诊治,医疗卫生机构对发热病人要100%核酸检测。

(二)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检测机构接到样本后在12小时内反馈检测结果,阳性结果要立即反馈送样机构和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同时报送市疾控中心。

(三)感染者网络直报。各地医疗机构发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无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立即通过电话向疾控机构进行报告。

六、严格落实早隔离措施

(一)快速响应。镇政府、村(居)委会发现疫情后要立即上报当地县级疫情防控指挥部,2小时内转运感染者。县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迅速组织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社区防控等工作队伍开展疫情防控,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等工作。镇政府、村(居)委会和村医要积极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感染来源追踪、涉疫人员管控等工作。

(二)实施自然村封闭管控。对于发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自然村和每户家庭要立即实施封闭管控,所有村民居家医学观察;要规范设置进村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发生疫情持续传播时,以新发现的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为中心,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活动轨迹科学划定疫区。

(三)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各村(社区)要充实“卫生健康+公安”联合流调队伍,并充分发挥其作用,镇政府、村(居)委会和村医、村干要积极配合,发生疫情时,及时组织联合流调队伍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确保在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大数据管理局等部门协作配合,依据通讯大数据,及时排查疫区流出人员并发出协查通告。同时在上级专家指导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合县级疾控机构开展疫情溯源调查工作。

(四)密切接触者隔离管理。各村(社区)要统一设立集中隔离场所,严格落实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一般接触者管理措施,对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原则上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特殊情况除外。要在12小时内完成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闭环转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落实单人单间隔离、2次核酸检测(第7天、第14天各1次)、体温监测等措施,隔离期满后转居家隔离医学观察7天+自我健康监测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时,落实专班人员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对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落实单人单间隔离、核酸检测、体温及症状监测等措施。居家隔离的自然村按照集中隔离场所要求规范管理。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应继续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建立帮扶制度,由镇政府、村(居)委会牵头组建爱心服务队,主动问询、及时协调解决隔离人员实际困难。

(五)实施全员核酸筛查。为有效应对、快速处置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各村(社区)要研究制定全员核酸检测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够及时有序开展全局或全员核酸检测筛查。一旦发生疫情,要根据人群可能感染的风险高低,按照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全体村民等顺序组织群众依次开展核酸检测筛查,及时发现并管控感染者。如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及时报告上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由上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统筹协调市级核酸采样检测队伍支援,或者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支援开展核酸检测工作,确保在2天内完成核酸检测工作。切实做到“应检尽检”“愿检尽检”,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排除潜在风险。

(六)开展环境消杀。镇政府、村(居)委会要对附近农贸市场、公厕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制定专门的消毒工作方案,设立专门值班员负责消杀工作和秩序管理。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

六、严格落实早救治措施

(一)尽早发现可疑患者。各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规范发热患者接诊处置流程,重点关注近期返乡人员中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临床症状的患者,以及反复就诊患者,加强流行病学史问诊、核酸检测和可疑病例早期识别。

(二)及时转运可疑患者。镇中心卫生院设置发热诊室,不具备条件的镇中心卫生院、村(社区)卫生室和诊所等要备有专门房间,按照“一人一间”原则对可疑患者进行隔离待转运。镇中心卫生院、村(社区)卫生室和诊所发现可疑患者后要立即报告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2小时内安排负压救护车将患者转运到县级及以上医院就诊。如没有负压救护车使用普通救护车时,要注意做好司机和医务人员防护。镇政府、村(居)委会要协助做好转运服务。

(三)严格规范治疗。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要集中到县级及以上定点救治医院进行隔离治疗,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坚持中西医结合、一人一策,实施同质化、规范化救治。重症病例尽可能转运至市级定点医院救治,健全病例救治转运机制,原则上能转则转。

(四)严格院感防控。各级医院主要负责人是院感防控第一责任人,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医院及医共体内所有医疗机构的院感防控工作,开展全员培训,落实标准防护措施。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均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或其他健康证明。要优化诊疗流程,做好人流、物流管控,减少人员聚集。镇中心卫生院等医疗机构不具备上述条件时,在接诊新冠肺炎可疑患者后,要尽快实施环境和设备消杀,防止交叉感染。各村(社区)要建立巡查制度,组织辖区内感控专家组建若干巡查组,通过每月至少组织1次辖区内医疗机构感染工作的经常性交叉检查和不定期的随机巡查,排查院感风险,建立问题台账,并逐项落实进行整改,巡查和指导要覆盖到县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社区)卫生室和个体诊所等。当地疾控机构要指导医疗机构做好疫情发生后的密切接触者隔离医学观察和环境消杀等工作。

七、加强防控保障

(一)组织领导。各级疫情防控指挥体系要保持应急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有情况立即上报。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充分发挥镇、村(社区)、屯三级预防网作用,建立“镇干部分包村、村级干部分包屯、屯级网格员包户”的三级分包机制,落实镇干部、村(社区)干部、公安干警、镇村医务工作者和网格员的“五包一”责任制。发挥医共体、医联体作用,镇一体落实镇中心卫生院的包村(社区)任务。健全镇村公共卫生委员会,组织村民做好冬春季特别是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工作领导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发挥好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和广大农村党员的作用,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二)能力保障。加强医疗机构核酸采样能力建设,确保镇至少有1家医疗机构具备核酸检测能力。为应对大规模人员隔离的需要,镇中心卫生院至少落实17个隔离房间,并配备好工作人员和车辆、消毒剂、防护用品等防疫物资。

(三)对口帮扶。加强对镇中心卫生院和村(社区)卫生室医务人员新冠肺炎防控技术与院感防控知识进行全员培训,确保不漏一人。主动与上级医疗机构、疾控中心对接,争取支持,提升医疗综合保障能力。

(四)物资保障。镇人民政府负责提前落实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的经费支持和防控物资保障,落实疫情发生后区域管控的生产生活保障的准备工作。各村(社区)要切实做好农产品供应,满足群众生活需求,把粮油、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农产品纳入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障范围。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维护正常市场流通秩序,确保农产品产销顺畅。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科学合理安排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强化农作物田间管理,保障农业生产资料物流畅通,不得随意以防疫为借口拦截农资运输车辆。

(五)督导检查。各村(社区)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提前部署,责任到人,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纳入政府考核内容。各单位要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指导抓好疫情防控保障工作。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查访组要组织开展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督查工作,特别是将农村地区疫情防控作为督查的重点内容,督促指导各地排查风险漏洞,补齐短板弱项,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对于工作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严肃问责。

居家隔离人员巡查方案 篇11

为进一步完善丰城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工作制度,强化日常管理,切实做好集中隔离工作,确保集中隔离场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八版)》《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指南(修订版)》,结合当前国内国外疫情防控形势,进一步做好我市国外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丰人员、密接及次密接人员管理,全面夯实集中隔离场所工作基础,完善我市集中隔离场所工作制度,有效筑牢新冠肺炎疫情防线。

二、组织架构和职责

1组织架构。依据市指挥部架构及分工,成立新冠肪炎疫情防控集中隔离领导小组,内设中心城区综合协调、隔离技术指导、运转调度、信息报送、安全管理五个小组。

2、工作职责。一是指导全市各地做好集中隔离场所的建设和储备,隔离对象的转运、隔离、信息报送、安全管理等工作。二是负责对全市各地集中隔离工作的指导、调度,监督和管理,督促属地加强隔离场所的监管,严防交叉感染风险。三是疫情防控指挥部其他各组结合前期防控经验,依据工作职能,密切沟通协作,形成联防联控工作合力。

各乡镇(街道)参照市指挥部架构及分工,组建当地集中隔离组及内设小组。

三、基本原则

1、隔离场所设置标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学观察和救治临时特殊场所卫生防护技术要求》(WS694—2020)在相对独立区域、交通便利的.宾馆等单位作为集中隔离场所。一要实行分区管理,划定工作人员生活区、医学观察区、物资保障区等区域;二要设立工作人员通道和隔离人员通道,隔离人员单向进出,避免与其他人员活动轨迹有交集;三要经属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评估认定合格后启用。

2、隔离场所设置数量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据不少于20间/万人口和一个感染者备用100间隔离房间的相关要求设置现有及储备隔离场所(具体要求见附件8)。

3、隔离对象管理要求:按照“应隔尽隔、限时隔离、规范隔离、分类管理”的原则,凡进入我市辖区范围内的国外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丰人员、密接及次密接的人员及其他因防控工作需要应隔尽隔人员,均实行集中隔离管理。

四、工作要求

1、工作模式:一是各乡镇(街道)“应隔尽隔”人员均按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辖区内隔离场所进行隔离,原则上确保“单人单间”,当现有隔离场所负荷承担超过60%时,隔离小组应报告当地指挥部,及时启用下一个隔离场所。二是各隔离场所应明确责任人,并制定隔离工作方案,做到“一场所一方案,一场所一负责人”。三是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做好知情告知、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协助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异常症状报告处理、集中隔离解除等工作,并定期做好隔离情况上报工作。

2、调度程序: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本辖区相关人员管控,做到应隔尽隔。一是当接到指令(含协查函)时,由指挥部调度本辖区120急救中心转运密接和次密接者。二是其他需隔离对象由各地各单位调度其他专用车辆转运,并通知隔离场所接收。三是各隔离场所应立即做好人员接收,按要求妥善安置。

3、工作人员要求:一是每个集中隔离场所必须按照《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指南》中的要求,足额配齐隔离场所的观察点负责人、医务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公安干警、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等工作人员。二是所配人员要相对固定,业务精、责任心强。三是值守期间,不得兼职其他工作,轮休期间不得参与聚集性活动,减少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四是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严格落实闭环管理,一周不少于两次核酸检测。五是严格落实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即工勤人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和新冠病毒疫苗“应接尽接”。

4、应急要求:当中心城区发生疫情时,为应对大规模人员隔离,指挥部应额外储备足够的医护人员和应急隔离场所。

5、物质保障:各隔离场所所需物资由指挥部负责调度和保障。

居家隔离人员巡查方案 篇12

近期,国内疫情呈现多点频发、波及范围广、涉及人群复杂的特点,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的常态化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及省、市督导组检查反馈意见,现就进一步加强涉疫地区返平人员居家隔离管控措施落实工作方案如下:

一、居家隔离人员的闭环管理

(一)宣传倡导涉疫地区返平人员返平前提前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备,了解管控政策。如按规定需居家隔离,返平后第一时间单独居家隔离。

(二)如居家隔离人员在落实管控措施前,已与家人共同生活,该户全部人员需一并居家隔离。

(三)乡镇(街道)在接到第一落点推送的涉疫地区返平人员信息时,要通知居住地村(社区)干部“点对点”“人盯人”闭环接回,直接落实居家隔离管控措施。

二、居家隔离“五包一”责任的落实

(一)乡镇(街道)责任人:一般由包村(社区)干部负责,主要职责:指导督促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推动村(社区)相关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村(社区负责人):一般由包网格干部负责,主要职责:对被隔离人居家隔离条件进行评估,判断是否符合“一人一屋”居家隔离要求;宣传疫情防控政策,确保辖区人员相关政策落实到位;配合开展人员赋码、解码工作。

(三)卫健责任人:一般由乡村(社区)医务工作者负责。主要职责:对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实施健康监测,指导居家健康监测人员进行自我健康管理。

(四)公安责任人:一般由属地派出所负责。主要职责:配合乡镇(街道)、村(社区)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妨碍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志愿者:一般由居家隔离人员之外的亲属、邻居或网格员负责。主要职责:对居家隔离人员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服务。

三、严格居家隔离的标准

(一)居家隔离人员严格实行“一人一屋”,原则上做到单人单间单独隔离。

(二)因特殊情况必须共同居住的人,家人全部实行居家隔离。

(三)除外出就医、生育等特殊情况以外,要做到“足不出户”。就医、生育等外出时,要主动向村(社区)报备。

(四)核酸检测原则上由指定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上门采样。

(五)隔离房间内应当配备体温计、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

四、多措并举落实管控措施

(一)乡镇(街道)要对居家隔离条件进行再评估,对条件不具备的一律集中隔离。

(二)实行居家隔离告知承诺制度,推动居家隔离措施落实到位,杜绝私自外出、脱管漏管情况的发生。

(三)加强对居家隔离人员的关爱和心理疏导,妥善做好后勤保障和心理疏导工作,保障好隔离人员和陪护人员的日常生活,确保居家隔离工作科学、规范、有序。

(四)乡镇(街道)要建立居家隔离人员管理台账,乡镇(街道)以及村(社区)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

(五)乡镇(街道)每日17:00上报居家隔离人员和核酸检测情况。

五、加强居家隔离的督导检查

(一)县疫情防控办每日对居家隔离人员开展督导抽查,了解居家隔离人员动态,并将抽查情况进行通报反馈。

(二)乡镇(街道)要认真落实隔离期间人员核酸检测、联系沟通等工作,加强抽查、监督及管控力度。坚决杜绝形式主义、防止居家隔离人员“漏管失控”等现象发生。

(三)乡镇派出所、卫生院会要会同村(社区)要明确管控责任,全部落实管控措施,真正做到“足不出户”,坚决杜绝居家隔离人员超范围活动情况的发生。对擅自离开的,依法依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