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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外读物进校园实施方案

2025/02/27方案精选

文学网整理的课外读物进校园实施方案(精选12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课外读物进校园实施方案 篇1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xx〕2号)文件精神以及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营造良好的阅读环境,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保障学生健康成长,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充分发挥健康课外读物育人功能,防止问题读物进入学校园,学校要高度重视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认真学习国家、省、市、区有关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文件精神,落实好课外读物进入校园各项管理工作及排查工作。

二、“读物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细化读物管理

(一)规范课外读物推荐环节

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选用要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执行,推荐工作要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的基本原则,要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基本标准。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推荐。

(二)建立课外读物进校园应急机制

1、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对未经学校审核的课外读物一律不允许带入校园。

2、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一级教育局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3、充分做好预案,按照《管理办法》中列出的12条负面清单定期对学校现有图书继续进行清理,包括班级图书角、阅览室、图书室。防范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筑牢问题读物进校园“防火墙”,守住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底线。发现问题读物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三)强化监督管理,引领家校共治

1、建立健全课外读物进校园监督检查机制,认真落实《管理办法》各项要求,确保课外读物管理规范有序。课外读物推荐、馆藏图书采购及图书受捐工作均应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2、加强家校联系,启动课外读物家校共治活动,不仅在课外读物的选择上对家长进行引导,同时引导家长为学生阅读课外读物创造良好的条件,共同营造“书香家庭”良好氛围。为了将阅读工程落到实处,特向家长倡议如下:

(1)多带孩子去书店、图书馆走走,以扬州市“五个一百工程”推荐书目为重点,为孩子购买一些适合的`书籍。

(2)鼓励孩子认真阅读,养成习惯,做一个热爱读书的孩子。

(3)给孩子准备一本读书记录本,记录读书过程中的点点滴滴,养成“不动笔墨不读书”的`好习惯,做到“眼到、口到、心到、手到、脑到”,让孩子从读本中汲取营养,提高孩子的阅读和写作能力。

课外读物进校园实施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充分认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要求,落实市区相关文件精神,不断提升学校图书馆服务教育教学能级,规范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程序,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丰富拓展教育资源,为学生健康成长奠基。

二、基本原则

(一)把握方向,守住底线。

学校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原则,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基本标准。对于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中所列举的十二条“负面清单”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推荐或选用为本校的课外读物。

(二)梳理源头,分类管理。

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把控进校课外读物主要渠道,实行分类管理。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对于各类进校课外读物按照“凡进必审”“凡荐必审”的原则,根据教育部、市教委批准推荐书目,根据学校学生的实际情况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

(三)加强研究,创新机制。

仔细研读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文件,加强对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创新机制,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建立信息筛选平台和数据库,积极响应市区关于“组建专业力量探索有关文献资料的采集、加工制作、日常借阅和风险防范等管理模式”的要求。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校图书馆建设,发挥主阵地作用

1、加大校图书馆建设力度,提升服务能级

学校根据图书馆建设相关标准,加大空间改造、资源配置和信息化环境建设力度,提升图书馆服务能级。积极参加图书馆评估活动,争创示范图书馆,提升图书馆品质。积极扩充馆藏图书数量,有序引进数字出版产品,确保和提升馆藏图书品质,让学校图书馆成为学校教育资源的“配送中心”和学生自主学习的“文献中心”,把图书馆办成学生最喜欢的学习空间。

2、切实加强阅读需求调研,满足阅读需求

作为课外读物进校园最主要渠道,学校图书馆要充分发挥主阵地作用,依据教育部和市教委批准推荐的.课外读物推荐目录,结合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需要,切实做好学生课外阅读需求调研。鼓励学科教师、家长、学生代表等多方推荐,充分满足学生课外阅读需求。

3、开展形式多样阅读活动,丰富课外阅读

学校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设立学校阅读角,班级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组织开展名师导读、读书沙龙、新书推荐等分享交流活动,做好信息化时代新媒介阅读指导,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持续开展家校共育的阅读计划,对于在阅读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教师和家庭进行表彰和奖励,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二)严格课外读物管理,规范进校园渠道

1、严格遴选各类捐赠读物。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受捐赠课外读物进校园,学校要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加强审核,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按照“谁受赠谁负责”原则,确保捐赠图书质量,并报区教育局备案。

2、有效管理各类读书活动。学校不得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对任何形式进校园的读书活动学校都要审核活动方案,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对相关书目进行把关。

3、建立教师荐书管理制度。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建立自带读物报备制度。原则上不鼓励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如确有需要,须由学生家长事先向班主任报备并得到许可。

(三)完善细化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1、规范课外读物推荐环节。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严格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规定的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推荐。相关环节可增加学生和家长代表,共同参与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

2、建立课外读物进校园应急机制。充分做好预案,定期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审查清理,防范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筑牢问题读物进校园“防火墙”,守住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底线。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课外读物进校园实施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充分认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要求,落实市区相关文件精神,不断提升学校图书馆服务教育教学能级,规范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程序,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丰富拓展教育资源,为学生健康成长奠基。

二、基本原则

(一)把握方向,守住底线。

学校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原则,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基本标准。对于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中所列举的十二条“负面清单”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推荐或选用为本校的课外读物。

(二)梳理源头,分类管理。

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把控进校课外读物主要渠道,实行分类管理。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对于各类进校课外读物按照“凡进必审”“凡荐必审”的原则,根据教育部、市教委批准推荐书目,根据学校学生的实际情况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

(三)加强研究,创新机制。

仔细研读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文件,加强对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创新机制,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建立信息筛选平台和数据库,积极响应市区关于“组建专业力量探索有关文献资料的采集、加工制作、日常借阅和风险防范等管理模式”的要求。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校图书馆建设,发挥主阵地作用

1、加大校图书馆建设力度,提升服务能级

学校根据图书馆建设相关标准,加大空间改造、资源配置和信息化环境建设力度,提升图书馆服务能级。积极参加图书馆评估活动,争创示范图书馆,提升图书馆品质。积极扩充馆藏图书数量,有序引进数字出版产品,确保和提升馆藏图书品质,让学校图书馆成为学校教育资源的“配送中心”和学生自主学习的“文献中心”,把图书馆办成学生最喜欢的学习空间。

2、切实加强阅读需求调研,满足阅读需求

作为课外读物进校园最主要渠道,学校图书馆要充分发挥主阵地作用,依据教育部和市教委批准推荐的课外读物推荐目录,结合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需要,切实做好学生课外阅读需求调研。鼓励学科教师、家长、学生代表等多方推荐,充分满足学生课外阅读需求。

3、开展形式多样阅读活动,丰富课外阅读

学校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设立学校阅读角,班级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组织开展名师导读、读书沙龙、新书推荐等分享交流活动,做好信息化时代新媒介阅读指导,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持续开展家校共育的.阅读计划,对于在阅读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教师和家庭进行表彰和奖励,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二)严格课外读物管理,规范进校园渠道

1、严格遴选各类捐赠读物。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受捐赠课外读物进校园,学校要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加强审核,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按照“谁受赠谁负责”原则,确保捐赠图书质量,并报区教育局备案。

2、有效管理各类读书活动。学校不得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对任何形式进校园的读书活动学校都要审核活动方案,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对相关书目进行把关。

3、建立教师荐书管理制度。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建立自带读物报备制度。原则上不鼓励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如确有需要,须由学生家长事先向班主任报备并得到许可。

(三)完善细化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1、规范课外读物推荐环节。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严格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规定的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推荐。相关环节可增加学生和家长代表,共同参与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

2、建立课外读物进校园应急机制。充分做好预案,定期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审查清理,防范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筑牢问题读物进校园“防火墙”,守住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底线。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课外读物进校园实施方案 篇4

为贯彻教育部及省厅、市局有关加强中小学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为规范办学,统筹部署,特此制定大地小学关于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办法(试行)。

一、统一思想、科学宣传、统筹规划

1、大地小学成立学校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读物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相关通知要求,提高教师思想认识,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

二、课外读物推荐工作坚持五项原则

大地小学课外读物推荐工作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

1、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2、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3、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4、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5、适度性。中小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三、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四个基本标准

1、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2、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3、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4、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四、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工作程序

1、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各年级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2、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

每学年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各年级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4、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5、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6、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7、各年级接收捐赠课外读物要明确来源,向学校报备,经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方可接收捐赠。

五、做好现有课外读物的清理工作

20xx年已开展过图书馆不适宜图书、外观差、无保存价值图书和不适宜期刊、不适宜电子图书的清理。在此基础上,要按照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教材〔20xx〕2号)中列出的12条负面清单对学校现有图书继续进行清理,包括班级图书角、阅览室以及清理不完全的图书馆。图书管理员要列出工作计划,做好“应清理图书册数”、“已清理图书册数”、“问题图书册数”、“待清理图书计划”统计。

课外读物进校园实施方案 篇5

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我校制定了《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实施方案》,方案如下:

一、成立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严格目录管理

山东省及青岛市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课外读物

三、规范推荐审查程序

课外读物推荐审查工作要严格按照程序,做到步步到位、事事规范,各流程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第一步:学校成立校长为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任副组长,全体教导主任、班主任主任为成员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规定程序的落实,审核各科室、各年级、各学科选定的课外读物推荐方案,确保为教师、学生推荐意识形态鲜明或有益学生身心健康、实用性强、符合新课程改革与素质教育理念、与教材结合度较好的课外读物。

第二步:各科室、各年级、各学科负责人及本学科本备课组教师对推荐的课外读物达成共识。

第三步:各年级分管教导主任对会审、调整、完善后的课外读物推荐方案审签意见,报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领导小组审核。

第四步:学校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领导小组要安排专人负责审查各科室、各年级、各学科推荐的课外读物,审查合格后方可推荐阅读。

四、课外读物进校园具体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第三条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政策,明确推荐标准与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的全面指导与管理。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负责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监督检查。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学校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适度性。中小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第五条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第六条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第七条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第八条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学校要明确校园书店经营管理要求。校园书店要建立进校园读物的审核机制,严格落实本办法的原则、标准和要求。

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第十一条学校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可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建立阅读激励机制,学校要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第十二条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县

第十三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四)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五)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的。

课外读物进校园实施方案 篇6

为切实做好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工作,丰富学生的阅读内容,有效拓展学生阅读活动,规定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治问题读物进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根据《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推荐程序进行推荐和选用,为学生提供优质的阅读书籍,丰富学生的阅读活动。构建书香校园、营造书香家庭,让读书成为学生的生活习惯。

二、成立领导机构

组长:

副组长:戴志娟

成员:

三、工作内容

1.做好排查工作,保证课外读物质量。

学校负责人及图书管理员严格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对学校图书馆的书籍进行排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及时清理,不准借阅。各班主任要按照要求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发现不宜读物,要教育学生不得带入学校,不得阅读,并及时告知家长对读物进行处理。学校及各班级要通过家长信、家长会、家长群等方式,向家长宣传《办法》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并对家中书籍进行排查,及时清理,禁止学生阅读。

2.健全管理机制,严把购书质量关。

学校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纪律,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得向学生推荐、征订课外读物。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课外读物领导小组,成立由领导、教师、学生及家长为主的读书目录审核推荐小组,按程序做好课外读物的遴选、推荐、审核、购买工作。学校每学年购买图书一次,以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育技术装备中心下发的《20xx年天津市中小学图书推荐目录》为主,由学校领导小组按照《办法》规定进行选书,再由推荐小组进行审核,最后将推荐目录通过家长信、公众号、家长群等方式向学生及家长公开,公示期为3天。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现象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

对于社会捐赠等其他渠道进校园的课外读物,也要严格履行以上程序,严把进校关,保证课外读物的质量。

3.开展读书活动,培养读书习惯。

学校做好读书活动的落实工作,指导、督促学生开展阅读活动。学校将通过校课实施读书工程,认真制定读书计划,精选适合学生阅读的书籍,并与其他部门组织的读书活动有效结合,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让读书成为学生的生活习惯,营造“读书校园”。各班主任要把读书活动纳入班级活动,开展“亲子阅读”活动,构建“书香家庭”。语文学科教师要担起学生读书的责任,拓展学生的阅读内容,培养学生的阅读习惯。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保障。学校领导小组、推荐小组认真履行职责,严守工作纪律,切实将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落地落细落实,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

2.加强宣传工作。学校要及时向教师、学生、家长做好课外读物进校园的宣传工作,形成合力,保障工作效果。

3.严格管理,失职问责。领导小组、推荐小组及全体教师要高度重视,严守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凡因工作不认真造成课外读物工作出现问题者,严肃问责。

课外读物进校园实施方案 篇7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精神,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的育人功能,我校特制定以下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制度。

一、管理目标

(一)通过严格管理,使学生课外读物符合教育部《办法》要求。

(二)开展校园读书活动,让读书成为师生的生活习惯,建设书香校园。

(三)指导亲子共读,建设书香家庭;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

二、管理原则

1.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2.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3.适宜性。符合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4.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5.适度性。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三、管理措施

(一)规范课外读物推荐使用

学校在进行课外读物的推荐与使用过程中,依据《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要求,形成较为健全的遴选、审核和推荐机制。

1.遴选。

学校成立读物选购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由党员教师、教研组长、骨干教师、图书馆管理员、家长代表等组成的读物审读专家,由审读专家遴选适合学生阅读的课外读物。

2.审核

(1)清单预审制。根据《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要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在教育部和专业机构推荐目录的基础上,以及近年来口碑好的课外读物中,选取相对适宜的图书进行初评,形成读物推荐清单。

(2)确认审核制。读物选购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推荐读物目录,重点统筹数量种类,责任人签字后,读物方可进入学校。

3.推荐

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原则标准,审读专家库成员对每一本准备推荐的图书进行审读、评议,提出评议意见,形成学校推荐读物目录。

(二)防止问题读物进校园

1.全面摸底清查

学校以学期为单位,教导处牵头,分期初、期中、期末三个时段对馆藏读物进行全面摸底清查,严格以《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中的“12条红线”为依据,对课外读物及时进行把关遴选,去芜存菁,汰劣留良,保证读物的健康与营养。

2.设立“图书观察员”

1-2年级采用学科老师做“图书观察员”,3-6年级每班设立2名学生“图书观察员”,他们负责对班级出借、归还图书中的'破损图书进行整理,就读物细节问题进行上报。

3.发放告家长书

配合学校做好学生课外读物的合理选择,明确课外读物的质量要求,营造健康向上的阅读氛围,形成家校最大的教育合力。

(三)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

1.读书月。每学年开展主题式读书月活动,通过活动,激发学生阅读的兴趣,培养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好习惯。

2.约书日。建立“一周约书日”,由图书室统一策划,利用新建阅览室,结合图书漂流、拓展课程、课后服务等,全校联动,全体参与,基本确保学生的每学期阅读量。

3.日有三诵。晨诵、午读、暮吟,每次十分钟的经典诵读,使学生能够受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熏陶。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组织,加强保障

学校成立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小组,负责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教育部《办法》和学校《制度》的落实工作,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学科教研组长各班主任

(二)注重宣传,严格管理

各级各班要结合学校加强对学生使用手机的指导和管理,指导家长管控好学生使用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的观看内容,教育学生不浏览不健康网页和不良信息、不阅读不健康书籍、不观看不健康视频,坚持绿色上网。使教师、学生、家长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人人皆知,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工作效果。

(三)严格管理,失职问责。

全校教师要增强责任心,严守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凡因工作不力致使学生课外读物出现问题者,对当事人严肃问责。

课外读物进校园实施方案 篇8

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严格管理使学生课外读物符合教育部《办法》要求;开展校园读书活动,让读书成为师生的生活习惯,建设书香校园;指导亲子共读,建设书香家庭;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排查,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教务处要带领图书室管理人员在原来排查清理不良图书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按照教育部《办法》要求,认真排查馆藏书籍,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要封存管理,不准借阅。各级部各班要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要教育学生禁读并及时告知家长。各班要通过家长会、家长群、家访等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教育部《办法》中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并对家藏图书进行排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剔除,禁止学生阅读。

(二)强化管理,严禁非法读物进入学生书包。

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要深入学习教育部《办法》,掌握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的具体要求。在符合上级要求的情况下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时,要严把“十二种情形”关,严防不良读物进校园。推荐学生课外读物要坚持教育部《办法》规定的“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原则和“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标准,从严管理,确保好书进校。各班主任也要按照“原则”和“标准”指导家长的购书行为。

禁止书籍包括:

1、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2、违背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5、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6、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7、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8、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9、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10、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1、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12、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三)重视对学生电子产品的管理,严防不良信息、文章、读物毒害学生。

结合学校《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方案》加强对学生使用手机的指导和管理,指导家长管控好学生使用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的观看内容,教育学生不浏览不健康网页和不良信息、不阅读不健康书籍、不观看不健康视频,坚持绿色上网。

(四)推动师生、亲子共读,建设书香校园、书香家庭。教务处要做好学校“书生课程”的落实工作,指导、督促书生课程建设委员会定年度计划、定工作方案、定阅读内容、定考核办法,强化课程实施过程管理,使书生课程尽早在本校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促进书香校园建设。教务处要采取措施,组织各级部各班开展“亲子共读”活动,建设书香家庭。各班要把学生读书作为缔造完美教室的主要内容之一,创造条件,便利学生阅读;语文学科组要担起学生读书的责任,使学生养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好习惯。

(五)坚持“红线”思维,规范课外读物推荐、征订。学校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纪律,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组织任何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学校设立违规推荐、征订学生课外读物“红线”线,凡触犯者依据学校《关于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2、引导、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图书的;

3、未经同意,组织学生、家长下载各类学习平台、安装APP,或网上学习资料、读物征订的。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保障,推进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常态化。学校成立业务校长任组长,教务处主任任副组长,语文学科组长和各班主任为成员的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小组,负责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教育部《办法》和学校《方案》的落实工作,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

2、注重宣传,使教师、学生、家长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人人皆知。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工作效果。

3、严格管理,失职问责。

全校教师要增强责任心,严守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凡因工作不力致使学生课外读物出现问题者,对当事人严肃问责。

课外读物进校园实施方案 篇9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和“昌平区教委关于落实《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组织机构

组长:王军(校长)

副组长:张宏(副校长)

专人负责:王建和(教学主任)

组织成员:刘继文、李海辰(德育主任)、张欣凤(教学副主任)、王建龙(图书管理员)、教代会成员、教研组长、班主任。

领导小组职责:对进校园的课外读物做好审核,杜绝各种商业宣传进校园,做好课外读物进校园的备案与登记工作。

三、遴选审核程序

1.初选: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

2.评议:教研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进行评议,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

3.确认: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报请校长批准,教务处备案。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进入校园。

4.备案: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整改措施

1.加强学习,组织全校教职工学习《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提高认识,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

2.加强监督检查,学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

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3.要确保进入校园的课外读物的内容在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等方面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要求,体现素质教育导向。要以“有效服务教育教学、不增加教师工作和学生课业负担”为原则。合理选用课外读物,严格控制数量,防止影响正常教育教学。

4.凡发现包含色情暴力、网络游戏、商业广告等内容及链接,要求立即停止发放,依法清理整顿传播色情、低俗信息等违法违规和不良信息的`课外读物。

5.凡未经备案审查的课外读物,一律禁止在校园内传播,不得在课外统一组织或要求、推荐学生阅读未经审核备案的学习类课外读物。对违规传播、疏于管理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教师要严肃问责。

6.对违反以上规定学生,没收书籍,予以警告处分。

五、学校目前课外读物情况说明

1.目前学校引入课外读物共7457本,订购的主要渠道是政府采购,不存在违规引入课外读物的情况。

2.学校为学生推荐的出版物来源为国家正式出版社正规出版物。

3.学校制定了课外阅读相关的管理办法,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4.学校为学生推荐的出版物没有违反《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第六条禁止的内容。

5.学校没有违反《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强买强卖商业推销行为。

6.学校中没有教师私自向学生推荐非正式出版物。

7.关于学生阅读实效性,学校每班教室设立图书角,图书由任课教师根据教学情况进行选择,图书管理员负责定期进行更换。每周开设课外阅读课程,由语文教师指导学生读书,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提高学生的阅读方法、技巧。

课外读物进校园实施方案 篇10

为切实做好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工作,丰富学生的阅读内容,有效拓展学生阅读活动,规定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治问题读物进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根据《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推荐程序进行推荐和选用,为学生提供优质的阅读书籍,丰富学生的阅读活动。构建书香校园、营造书香家庭,让读书成为学生的生活习惯。

二、成立领导机构

组长:

副组长:戴志娟

成员:

三、工作内容

1.做好排查工作,保证课外读物质量。

学校负责人及图书管理员严格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对学校图书馆的书籍进行排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及时清理,不准借阅。各班主任要按照要求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发现不宜读物,要教育学生不得带入学校,不得阅读,并及时告知家长对读物进行处理。学校及各班级要通过家长信、家长会、家长群等方式,向家长宣传《办法》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并对家中书籍进行排查,及时清理,禁止学生阅读。

2.健全管理机制,严把购书质量关。

学校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纪律,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得向学生推荐、征订课外读物。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课外读物领导小组,成立由领导、教师、学生及家长为主的读书目录审核推荐小组,按程序做好课外读物的遴选、推荐、审核、购买工作。学校每学年购买图书一次,以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育技术装备中心下发的《20xx年天津市中小学图书推荐目录》为主,由学校领导小组按照《办法》规定进行选书,再由推荐小组进行审核,最后将推荐目录通过家长信、公众号、家长群等方式向学生及家长公开,公示期为3天。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现象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

对于社会捐赠等其他渠道进校园的课外读物,也要严格履行以上程序,严把进校关,保证课外读物的质量。

3.开展读书活动,培养读书习惯。

学校做好读书活动的落实工作,指导、督促学生开展阅读活动。学校将通过校课实施读书工程,认真制定读书计划,精选适合学生阅读的书籍,并与其他部门组织的读书活动有效结合,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让读书成为学生的生活习惯,营造“读书校园”。各班主任要把读书活动纳入班级活动,开展“亲子阅读”活动,构建“书香家庭”。语文学科教师要担起学生读书的责任,拓展学生的阅读内容,培养学生的阅读习惯。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保障。学校领导小组、推荐小组认真履行职责,严守工作纪律,切实将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落地落细落实,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

2.加强宣传工作。学校要及时向教师、学生、家长做好课外读物进校园的宣传工作,形成合力,保障工作效果。

3.严格管理,失职问责。领导小组、推荐小组及全体教师要高度重视,严守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凡因工作不认真造成课外读物工作出现问题者,严肃问责。

课外读物进校园实施方案 篇11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充分认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要求,落实市区相关文件精神,不断提升学校图书馆服务教育教学能级,规范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程序,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丰富拓展教育资源,为学生健康成长奠基。

二、基本原则

(一)把握方向,守住底线。

学校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原则,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基本标准。对于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中所列举的十二条“负面清单”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推荐或选用为本校的课外读物。

(二)梳理源头,分类管理。

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把控进校课外读物主要渠道,实行分类管理。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对于各类进校课外读物按照“凡进必审”“凡荐必审”的原则,根据教育部、市教委批准推荐书目,根据学校学生的实际情况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

(三)加强研究,创新机制。

仔细研读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文件,加强对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创新机制,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建立信息筛选平台和数据库,积极响应市区关于“组建专业力量探索有关文献资料的采集、加工制作、日常借阅和风险防范等管理模式”的要求。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校图书馆建设,发挥主阵地作用

1、加大校图书馆建设力度,提升服务能级

学校根据图书馆建设相关标准,加大空间改造、资源配置和信息化环境建设力度,提升图书馆服务能级。积极参加图书馆评估活动,争创示范图书馆,提升图书馆品质。积极扩充馆藏图书数量,有序引进数字出版产品,确保和提升馆藏图书品质,让学校图书馆成为学校教育资源的“配送中心”和学生自主学习的“文献中心”,把图书馆办成学生最喜欢的学习空间。

2、切实加强阅读需求调研,满足阅读需求

作为课外读物进校园最主要渠道,学校图书馆要充分发挥主阵地作用,依据教育部和市教委批准推荐的课外读物推荐目录,结合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需要,切实做好学生课外阅读需求调研。鼓励学科教师、家长、学生代表等多方推荐,充分满足学生课外阅读需求。

3、开展形式多样阅读活动,丰富课外阅读

学校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设立学校阅读角,班级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组织开展名师导读、读书沙龙、新书推荐等分享交流活动,做好信息化时代新媒介阅读指导,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持续开展家校共育的阅读计划,对于在阅读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教师和家庭进行表彰和奖励,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二)严格课外读物管理,规范进校园渠道

1、严格遴选各类捐赠读物。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受捐赠课外读物进校园,学校要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加强审核,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按照“谁受赠谁负责”原则,确保捐赠图书质量,并报区教育局备案。

2、有效管理各类读书活动。学校不得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对任何形式进校园的读书活动学校都要审核活动方案,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对相关书目进行把关。

3、建立教师荐书管理制度。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建立自带读物报备制度。原则上不鼓励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如确有需要,须由学生家长事先向班主任报备并得到许可。

(三)完善细化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1、规范课外读物推荐环节。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严格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规定的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推荐。相关环节可增加学生和家长代表,共同参与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

2、建立课外读物进校园应急机制。充分做好预案,定期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审查清理,防范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筑牢问题读物进校园“防火墙”,守住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底线。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课外读物进校园实施方案 篇12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五育并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做好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促进学生爱读书、读好书,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2号),(以下简称《办法》)精神和各级要求,结合宁洱县中小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学生读物排查清理,确保学生养成良好阅读习惯。通过严格管理使学生课外读物符合《办法》要求;开展校园读书活动,让读书成为师生的生活习惯,建设书香校园;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领导

成立宁洱县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县教育体育局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局相关股室负责人和各学校校(园)长为成员。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监管,做好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指导管理监督。领导小组及县教育科学研究和培训中心认真履行责任加强监管,认真审核课外读物,由青少年活动中心全面指导校园对课外读物的甄选、甄别等,杜绝不良课外读物进校园。

(二)广泛宣传,提高校园推荐图书质量管理。根据《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认真对照并宣传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的12条负面清单,要求各学校制定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并制定相关的实施方案,不断提高校园推荐图书质量管理。

(三)对照要求,严把课外读物质量。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推荐原则、程序按教育部印发的《关于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四)加强排查,禁止在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行为发生。各学校要成立领导机构,排查、清理不良图书,按照《办法》要求,认真排查馆藏书籍,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要封存管理,不准借阅。实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教育学生禁读并及时告知家长。同时要求家长对家藏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剔除,禁止学生阅读。

(五)严格监控,杜绝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重视对学生电子产品的管理,严防不良信息、文章、读物毒害学生。各学校要加强对学生使用手机的指导和管理,督促家长管控好学生使用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的观看内容,教育学生不浏览不健康网页和不良信息、不阅读不健康书籍、不观看不健康视频,坚持绿色上网。

(六)上下联动,建立督查机制。县教育体育局要对学校定期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配合学校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学校要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畅通社会和群众对学校的监督渠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推进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常态化。各学校要成立校长任组长,教学副校长任副组长,教科(教务)主任、语文学科组长和各班主任为成员的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小组,负责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

(二)强化宣传教育,促使教师、学生、家长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人人皆知。充分利用家长会、家长群、家访等方式,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工作效果。

(三)严格管理,失职问责。各学校要增强责任心,严守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凡因工作不力致使学生课外读物出现问题者,对当事人严肃问责。

五、此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