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岗复工方案
文学网整理的返岗复工方案(精选12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返岗复工方案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精神,全力维护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针对我县广大企业将在近期结束休假,恢复生产,企业职工从各地陆续返厂,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进一步严峻和紧迫的形势,结合我县企业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对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我省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要成立由部门主要责任人任组长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企业复工复产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结合行业实际制定部门所属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并督促指导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县工信局负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冶金、焦化、机械、制造及商贸行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煤矿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能源局负责煤层气、电力等能源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住建局负责城市建设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负责涉牧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负责中小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其它主管部门根据职责负责所属行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
二、企业复工复产应具备的条件
(一)必须进行复工复产审批备案。一是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备案;三是企业要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防控领导组办公室和分管县领导研究同意后方可启动复工复产。
(二)必须全面核查员工情况。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建立职工健康台账,一是对各企业未接到复工复产批复前,企业职工原则上留在原居住地,接到通知后方可返企上班;二是要对所有返岗上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所有外地返沁人员进行摸排登记;三是重点对湖北籍务工人员进行详细登记,对湖北籍务工人员电话劝阻,阻止返岗上班;四是对特殊需要或未接到通知提前返岗上班人员,特别是来自疫区的要详细登记家乡地址、家庭成员、身体状况、返乡情况、接触疑似病例人员等情况,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报告,并先行隔离两周确诊未生病后方可返岗就业;五是外省务工人员返岗前必须在当地进行体温测试,无异常后方可返回企业。
(三)必须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复工前要做好口罩、红外线测温仪、消毒水等物资的储备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生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四)必须组织消毒和安全检查。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报告企业复工复产前的排查检查情况。
三、企业复工复产后的疫情防控
一是要每日对全体上岗人员入厂前进行体温检测,如有发热或咳嗽的情况立即安排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工作;二是每日在上班前、下班后,企业要对车间、办公场所、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三是坚持登记制度,企业每日要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四是一旦企业发现员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立即报告并停止生产,逐人进行核查,待消除疫情后方可恢复生产;五是要将生产经营情况、员工健康状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每日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进行报告,以便统筹进行安排部署,紧急情况随时上报;六是要以车间、班组为单位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告知书,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四、正常生产企业的疫情防控
现正常生产的企业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主要是上班人员的体温筛查全覆盖,重点是做好新返岗工人的检测及隔离等,并实行日报告制度。
五、严格监管确保落到实处
县复工复产领导组办公室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严格管理,落到实处。一是督促企业全面停止“两节”期间的聚餐、文艺汇演等职工群众聚集型文化娱乐活动,能取消的取消,不能取消的延后举办;二是对于未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开展复工复产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杀安全检查的企业,严禁复工复产。对于不履行复工复产报批手续,擅自复工复产的要立即严肃查处,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本《工作方案》从发文之日起生效,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返岗复工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精神,全力维护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针对我县广大企业将在近期结束休假,恢复生产,企业职工从各地陆续返厂,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进一步严峻和紧迫的形势,结合我县企业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对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我省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要成立由部门主要责任人任组长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企业复工复产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结合行业实际制定部门所属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并督促指导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县工信局负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冶金、焦化、机械、制造及商贸行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煤矿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能源局负责煤层气、电力等能源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住建局负责城市建设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负责涉牧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负责中小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其它主管部门根据职责负责所属行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
二、企业复工复产应具备的条件
(一)必须进行复工复产审批备案。一是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备案;三是企业要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防控领导组办公室和分管县领导研究同意后方可启动复工复产。
(二)必须全面核查员工情况。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建立职工健康台账,一是对各企业未接到复工复产批复前,企业职工原则上留在原居住地,接到通知后方可返企上班;二是要对所有返岗上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所有外地返沁人员进行摸排登记;三是重点对湖北籍务工人员进行详细登记,对湖北籍务工人员电话劝阻,阻止返岗上班;四是对特殊需要或未接到通知提前返岗上班人员,特别是来自疫区的要详细登记家乡地址、家庭成员、身体状况、返乡情况、接触疑似病例人员等情况,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报告,并先行隔离两周确诊未生病后方可返岗就业;五是外省务工人员返岗前必须在当地进行体温测试,无异常后方可返回企业。
(三)必须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复工前要做好口罩、红外线测温仪、消毒水等物资的储备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生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四)必须组织消毒和安全检查。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报告企业复工复产前的排查检查情况。
三、企业复工复产后的疫情防控
一是要每日对全体上岗人员入厂前进行体温检测,如有发热或咳嗽的情况立即安排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工作;二是每日在上班前、下班后,企业要对车间、办公场所、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三是坚持登记制度,企业每日要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四是一旦企业发现员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立即报告并停止生产,逐人进行核查,待消除疫情后方可恢复生产;五是要将生产经营情况、员工健康状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每日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进行报告,以便统筹进行安排部署,紧急情况随时上报;六是要以车间、班组为单位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告知书,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四、正常生产企业的疫情防控
现正常生产的'企业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主要是上班人员的体温筛查全覆盖,重点是做好新返岗工人的检测及隔离等,并实行日报告制度。
五、严格监管确保落到实处
县复工复产领导组办公室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严格管理,落到实处。一是督促企业全面停止“两节”期间的聚餐、文艺汇演等职工群众聚集型文化娱乐活动,能取消的取消,不能取消的延后举办;二是对于未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开展复工复产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杀安全检查的企业,严禁复工复产。对于不履行复工复产报批手续,擅自复工复产的要立即严肃查处,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本《工作方案》从发文之日起生效,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返岗复工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措施为指导,贯彻执行“预防为先、分级控制、分层管理、及时处置”的工作原则,力求务实、高效、科学、有序地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做好建筑施工现场防控传染病紧急情况的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和影响,有效、切实维护生命安全和秩序稳定。
二、目标任务
1、宣传和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传染病不在xxx建筑工地蔓延。
4、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动员全体施工人员集中整治环境卫生,消除发病诱因和隐患。对员工宿舍进行大扫除,及时清理脏乱差和卫生死角。
5、每日进行施工人员身体病况排查,一旦发现发热等疑似症状的人员,立即送往医院诊治,及时对员工所在寝室所用物品进行彻底消毒,发现疫情立即向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6、严格控制新入场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并对外地进陕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送往定点医院,严禁在工地留宿。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全体工人的防护意识,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规范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突发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成立预防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与落实建筑工地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四、组织领导
成立建筑工地防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防控工作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及分工:
(1)宣传与教育:
督促建筑工地制作、张贴防护宣传条幅标语,宣传和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自我保护意识。项目部落实专人对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防控传染病的文件、通知、疫情通报等信息及防控传染病的知识向现场所有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现场黑板报、宣传栏、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介,对职工进行宣传、同时做好原始记录。项目部每天公布疫情检查情况,有无新来外省务工人员,有无体温过高人员。
(2)消毒与检查:
人员登记管理:对春节复工新进场人员,项目部要做好花名册,记录所有人员节日期间所在地、返岗时间、是否与xx人员接触、是否有发热症状等。外省回来人员按防疫指挥部统一要求隔离、留观。加强门卫管理,尽量限制人员在一个出入口通行,集中管理排查。每天对进场人员进行排查登记,登记人员姓名、工种、进场时间、进场测温温度等。
消毒测温管理:每天按照说明书,使用84消毒液、酒精等,对生活区、办公区、生产区、食堂、卫生间、垃圾堆场(桶)开展两次以上的消毒工作并记录;对出入人员严格登记、测量体温,发现异常立即进行隔离并上报高新区防疫指挥部;对进出车辆严格登记并进行喷洒消毒,外省入陕车辆严禁驶入工地内部。
(3)联络与上报:
疑似病例。有以下三项临床表现,并具有任何一项流行病学史的患者:
1、临床表现:发热;
2、流行病学史:发病前14天内有xx市旅行史或居住史;
3、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xx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聚集性发病或与确诊病例有流行病学关联。
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辖区交通和住房建设局:
辖区定点医疗机构:
辖区人民医院:
辖区中医院:
(4)物资储备
对于药品、防护用品、消毒用品储备数量是否满足日常所需,并提供储备清单及每日消耗清单。(如:口罩、感温仪、防护服、护目镜、消毒液、雨衣等)
五、主要工作
1、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组织人员进行卫生大扫除、印发宣传资料及宣传传染病的防控知识。
2、加强疾病检查工作。
每天由施工班组长做好工人的检查,突出以班组为单位的询问制,通过一摸、二看、三问、四查的'方式,细致地观察每一个工人的情绪与身体状况,有可疑病症,立即上报项目部。
3、保持寝室空气流通。开窗通风,保证室内空气畅通。
4、做好防范措施,每个寝室配备体温计,84消毒液,口罩等物品。
5、加强工人个人卫生教育。教育工人饭前便后以及班后一定要洗手,注意个人卫生,使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不喝生水。
6、启动应急预案。如发现工人发热特别是伴有咳嗽、咽喉疼痛等,迅速隔离,立即带到正规卫生院就诊。
7、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完善传染病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六、应急措施
当工地出现“传染病”疫情预警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方案,在第一时间采取如下措施:
1、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2、对一般发热等病人的处理:
(1)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班。发热病人退热两天后,且无反复,项目部应对其隔离14天无异常,才能回岗。
(2)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发热人数,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
3、对可疑病例的处理
(1)发热病人经医院认为有传染病疑似病例嫌疑的,工地要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对在工地发现的病人,要在第一时间进行隔离观察并报告指挥部医疗救治组诊治。
(2)工地要对可疑病人所
在寝室或活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与可疑病人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隔离观察。
(3)可疑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人员前往探望。
(4)工地应根据可疑病人活动的范围,在相应的范围内调整施工计划和安排。
4、对传染病人的处理
若“疑似病人”被医院正式确诊为传染病患者,工地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要求是:
(1)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寝室及班组,等待卫生部门和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处理意见。
(2)疫点消毒。对工地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消毒必须严格按标准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3)疫情调查。工地应配合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5、根据相关规定,出现因疫情原因需要部分或全部停工,按上级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决定执行。
七、保障措施
建筑工地适当安排经费用于传染病疫情的宣传及防控工作,确保处理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八、责任追究
实行责任追究制。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班组长直接负责,其余人员一岗双责。全体管理人员必须把疫情的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工人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措施不当造成工地传染病疫情扩散传播或对施工人员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返岗复工方案 篇4
一、有序实施复工复产
根据最新的防范区、管控区、封控区划分,建设工程按照“先防范区后管控区再封控区”和“先重点项目后一般项目”的原则,在保证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环保等措施到位的前提下,有序复工复产。
二、项目复工复产流程
从即日起,我市建设工程开(复)工应严格执行以下程序:
(一)参建单位认真自查。各项目参建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针对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的自查自纠,按照《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检查表》(附件1,以下简称《检查表》)进行自查,达到复工复产条件报属地审核批准,同时向监督机构提交复工复产检查表。
房屋市政工程:未开展节后复工的工程要同时按照《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节后开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邹建安字〔2022〕4号)要求。
(二)监督机构动态检查。收到复工复产检查表后,各主管
部门应及时对复工项目的疫情防控措施、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动态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跟踪整改问题隐患,对存在未开展自查自纠、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到岗、“危大工程”管控不到位等行为的,一律停工并依法处罚。道路交通、水利、电力、房屋建筑和市政等工程项目,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三、员工通行办法
复工企业员工凭各村(社区)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出具的通行证出行,原则上要求员工进行点对点出行,企业要严格做好监督。所有进场施工的人员实现集中居住管理。拟新进场的员工必须来自防范区,按照各村(社区)疫情防控要求出行,原则上要求员工进行点对点出行,用工企业要严格做好监督;复工复产前必须对全部员工进行摸底,包括原封闭在项目的员工必须完成规定的'核酸检测轮次、结果呈阴性;对于存在未进行核酸检测、密接、次密接、14天内前往过中高风险地区、健康码非绿码人员,不得安排其来项目进行报到。所有进场施工的人员实现集中居住管理,员工的食、宿、生产均要求在工地内封闭进行。
四、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要求
项目参建各方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要健全疫情防控组织领导,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做到定期核酸检测、员工健康管理、防护措施、应急物资、防疫知识培训“五到位”。重点落实以下要求:
(一)向属地镇街报告。建设工地所有返岗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属地镇街报告,服从镇街管理,配合登记、隔离等工作,取得属地镇街相关证明材料后方可返岗工作。
(二)关键岗位人员履职。项目经理以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项目疫情防控责任体系及相关责任岗位人员健全。
(三)落实“实名”管理。对进入工地的劳务人员、管理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全部纳入项目实名制管理平台,实行名单管理,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不得私招乱雇或使用零散工和无健康信息的劳务人员。符合进入条件的临时进入工地人员,应安排专人监护,做好进场登记,划定进场路线和作业区域,作业区域内其他作业人员严禁进入。所有人员要定期进行体温测试,生活、作业期间要佩戴口罩。
(四)严格供货车辆和人员管控。供货车辆要按照疫情管控要求取得“通行证”,外来货运车辆货物送达后司机不得下车,卸货后尽快驶离施工现场,对运输物资进行全面消毒处理。生活物资等运输应在门口消毒后交接,避免车辆和人员进入工地。其他车辆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五)要建立疫情防控档案。档案中应至少包括建筑工程开(复)工返场人员个人登记表(附件2)、进出场人员实名登记表(附件3)、防疫物资领用台账、进场人员专题教育记录、每日清洁消杀记录、疫情检查记录和体温检测记录等,档案整理应清晰完整具备可追溯性,应包括纸质及相应电子影像资料。
(六)集中居住管理。所有进场施工的人员实现集中居住管理,严格落实防疫措施。施工现场只设1个出入口,专人值守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记录和疫苗接种记录,并测量体温。加强食堂用餐管理,实行分餐制或送餐制,避免人员用餐聚集;加强宿舍区人员管理,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实行宿舍室长制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减少宿舍间人员聚集和流动。
(七)严格现场消杀。开展施工区域的密闭空间、办公室、生活区宿舍、厕所、盥洗区域、食堂、会议室、文体活动室等重点区域应保持卫生整洁,勤开窗、常通风并每天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消毒处理,做好消毒清理记录;现场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
(八)轨迹闭环管理。进场人员的生产、生活轨迹实行“两点一线”闭环管理,由建设单位牵头,施工单位统计填写《项目复工复产职工信息清单》(附件4),前期实行工地封闭管理,后期按照疫情政策,落实参建单位人员“点对点”上下班要求,缩小职工活动范围。每周至少开展一轮核酸检测,做好登记,每周末报送行业主管部门检测情况。
(九)防疫物资到位。
现场应根据管理及施工人员数量储备疫情防控物资,并根据使用情况及时补充。
1、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及KN95/N95及以上
颗粒物防护口罩的储存量应满足施工现场总人数3-5天以上使用数量。
2、现场应配备满足需要的喷壶、喷雾器等消杀设备;生活区及办公区应设置洗手设施,配备洗手液;消毒液、酒精等消杀物品储备按照需进行消毒场所使用量计算,应满足3-5天以上使用量。
3、体温测试仪按照每50人/只配备,并存储足够数量的设备以备更换。
4、购置防护服、防护手套、护目镜、医疗器械等应急装备,有条件的企业可配备必要的医护人员,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准备。
5、在生活区、办公区增设医疗废物垃圾桶,标识“废弃口罩收集专用”,桶内套黄色医疗废物垃圾袋。
(十)严格异常情况应急处置。各施工项目如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时,应立即对现场实施封闭并停止施工,及时将情况上报所属镇街疫情管理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复工。
返岗复工方案 篇5
根据市、区、镇三级安全部门关于企业疫情后复工复产工作要求精神,切实加强我司(厂)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推进,确保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政策,为了我司(厂)各项疫情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我司(厂)特制定了以下疫情复工整改方案:
一、成立青岛含蜜笑食品有限公司节后复工复产领导小组
组长:公司主要负责人张聘曼
副组长:胡勇孙成宗
成员:各部门、科室、生产车间主任
二、复工复产安全检查内容
各企业根据实际制定
三、复工复产疫情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一)培训时间
20xx年2月10日
(二)培训地点生产部大会议室
(三)培训内容(按照疫情培训计划)
1、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应急救援及应急处置技能、复工复产安全措施。
2、厂区车间消毒,进门检测体温,发放口罩;
3、内部人员情况登记
4、每日人员体温检测情况
5、物资防护登记
6、防护知识培训
7、消毒情况登记
8、返回公司人员健康记录
9、外来访客人员健康登记
(四)培训考核要求
发放疫情考核试卷,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带队复工复产检查内容
(企业根据实际制定检查表格)对主要生产装置、安全防护设施、电气设备、储存设施等进行全面排查和检验检测
五、制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疫情处理制度
xx
返岗复工方案 篇6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重庆市春节前后农民工返乡返岗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人社办〔2021〕11号)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稳就业”工作,保障我区外出务工人员有序、健康出行,顺利返岗复工,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民工返岗复工服务保障工作重要性,要切实把春节后农民工返岗复工作为当务之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统筹调度,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摸排汇总信息,持续落实落细措施,为安全有序返岗复工提供有力的用工保障,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二、工作目标
建立人力社保部门牵头,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健康等部门参与,镇街联动的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保障协作机制,摸清出行底数、统筹协调组织、规范出行流程、压实工作责任,做好外出务工人员精准对接,做到输出有组织、健康有检测、承运有防护、到达有交接、全程可追溯,确保返乡农民工均能在区内外实现就业。
三、工作任务
(一)广泛收集出行需求。要结合当前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要求,建立农民工实名制信息台账,做到基本信息、就业意愿、培训意愿、就业去向、行程安排“五个清”。对有集中出行需求的农民工,各镇街要建立返岗复工人员出行需求台账,并及时上报区就业和人才中心(附件1)。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人力社保局
(二)分类开展就业服务。对计划到区外务工的,积极组织“点对点、门对门”出行服务;对市内跨区县务工的,要加强沟通协作,做好输送和接收工作;对集中返岗的市外农民工,要积极配合输出地有关部门,做好接收和到岗服务工作;对暂无岗位且有务工意愿的`农民工,要加大线上培训、招聘工作力度,要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等方式,引导就近就地就业。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人力社保局、区交通局
(三)严格审核出行证明。对有集中出行需求的农民工,各镇街要认真审核出行人员信息,引导外出人员做好核酸检测,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出行,做好出行人员安全防护工作指导。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委
(四)制定具体出行方案。区人力社保局汇总镇街的外出务工人员名单及出行时间后,对符合集中出行条件的,要积极商请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制定运输组织方案,开展“点对点”的集中出行服务保障工作,科学合理地制定出行计划。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人力社保局、区公安局、区交通局、区卫生健康委
(五)规范出行服务流程。要围绕“家门、车门、厂门”一体化防护安全目标要求,深入落实疫情期间农民工返岗复工“6步工作法”(附件2),努力让农民工走得出去、走得安全,确保安全返岗复工。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人力社保局
(六)精细开展出行服务。各乡镇街应根据出行方案通知外出务工人员按照规定时间、指定地点集中和候检,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避免人员聚集。区交通局、运输企业应按照规定查验身份,开展体温检测,由运输企业做好全程运输服务。车辆应挂“江津区农民工返岗复工专车”标语。发现有疑似病例人员的,应立即劝返并按规定隔离。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人力社保局、区公安局、区交通局、区卫生健康委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镇街、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农民工返岗复工,明确专职人员负责,确保农民工返岗复工有序出行。
(二)抓好统筹协同。各镇街、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协调,免费为返岗复工农民工提供矿泉水、方便食品、消毒和防护物品,尽最大努力保障农民工安全出行。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镇街要落实专人多渠道收集辖区内农民工返岗复工需求,2月10日12:00前将《江津区2021年春节期间返岗复工人员出行需求表》报送至区就业和人才中心,2月11日至3月1日每周四报送。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农民工返岗复工的良好氛围,确保员工及时返岗。
返岗复工方案 篇7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精神,全力维护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针对我县广大企业将在近期结束休假,恢复生产,企业职工从各地陆续返厂,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进一步严峻和紧迫的形势,结合我县企业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对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我省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要成立由部门主要责任人任组长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企业复工复产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结合行业实际制定部门所属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并督促指导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县工信局负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冶金、焦化、机械、制造及商贸行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煤矿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能源局负责煤层气、电力等能源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住建局负责城市建设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负责涉牧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负责中小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其它主管部门根据职责负责所属行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
二、企业复工复产应具备的条件
(一)必须进行复工复产审批备案。一是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备案;三是企业要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防控领导组办公室和分管县领导研究同意后方可启动复工复产。
(二)必须全面核查员工情况。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建立职工健康台账,一是对各企业未接到复工复产批复前,企业职工原则上留在原居住地,接到通知后方可返企上班;二是要对所有返岗上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所有外地返沁人员进行摸排登记;三是重点对湖北籍务工人员进行详细登记,对湖北籍务工人员电话劝阻,阻止返岗上班;四是对特殊需要或未接到通知提前返岗上班人员,特别是来自疫区的要详细登记家乡地址、家庭成员、身体状况、返乡情况、接触疑似病例人员等情况,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报告,并先行隔离两周确诊未生病后方可返岗就业;五是外省务工人员返岗前必须在当地进行体温测试,无异常后方可返回企业。
(三)必须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复工前要做好口罩、红外线测温仪、消毒水等物资的储备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生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四)必须组织消毒和安全检查。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报告企业复工复产前的排查检查情况。
三、企业复工复产后的疫情防控
一是要每日对全体上岗人员入厂前进行体温检测,如有发热或咳嗽的情况立即安排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工作;二是每日在上班前、下班后,企业要对车间、办公场所、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三是坚持登记制度,企业每日要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四是一旦企业发现员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立即报告并停止生产,逐人进行核查,待消除疫情后方可恢复生产;五是要将生产经营情况、员工健康状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每日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进行报告,以便统筹进行安排部署,紧急情况随时上报;六是要以车间、班组为单位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告知书,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四、正常生产企业的疫情防控
现正常生产的企业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主要是上班人员的体温筛查全覆盖,重点是做好新返岗工人的检测及隔离等,并实行日报告制度。
五、严格监管确保落到实处
县复工复产领导组办公室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严格管理,落到实处。一是督促企业全面停止“两节”期间的聚餐、文艺汇演等职工群众聚集型文化娱乐活动,能取消的取消,不能取消的延后举办;二是对于未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开展复工复产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杀安全检查的企业,严禁复工复产。对于不履行复工复产报批手续,擅自复工复产的要立即严肃查处,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本《工作方案》从发文之日起生效,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返岗复工方案 篇8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沪建办综〔20xx〕3号)和《关于进一步统筹推进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沪建办综〔20xx〕4号),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督查范围
全市所有在监房屋建筑和市政非交通类工程建筑工地。
二、督查时间
3月10日起至疫情结束,每周三天(周二、周三和周四)。
三、督查重点
1、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2、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3、复工条件落实和保持情况
以上内容详见督查表(附表一)
四、督查组织
1、督查共分12个检查组,每组2-3人,由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总站”)、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以下简称“管理总站”)、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审图中心”)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其中管理总站、行政服务中心、审图中心等共计8人,总站不少于16人(巡查科3人、质量、安全各2人、市场科、技信科、执法科各抽1人、监管科不少于6人等)搭配组成。
2、第一到第九组各对口一片区域(见下表),第十到十二组直接对口总站直管工程。
3、总站负责将各组片区内复工工地详细清单分发到各组组长,管理总站、行政服务中心、审图中心联系人每周五向总站提供下周二三四参与督查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服从督查安排。
4、组长科室负责本组督察实施,行政措施单开具,每日情况快报;检查数据汇总和检查情况总结工作。
组别组长组员对口区域
第一组总站安全科总站巡查科闵行、自贸区
第二组总站安全科管理总站浦东、临港
第三组总站质量科管理总站长宁、松江
第四组总站质量科管理总站黄浦、崇明
第五组总站巡查科管理总站杨浦、奉贤
第六组总站巡查科行政服务中心静安、金山
第七组总站市场科行政服务中心虹口、青浦
第八组总站技信科行政服务中心普陀、宝山
第九组总站执法科审图中心徐汇、嘉定
第十组总站监管科总站监管科总站直管工程
第十一组总站监管科总站监管科总站直管工程
第十二组总站监管科总站监管科总站直管工程
五、督查数量
各组每天抽查2-3个工地直至疫情结束,每个行政(功能)区必须覆盖。
六、汇总和归档
1、各组长科室确定一名联系人,每天四点前将当天督察表传至安全科(赵伟豪),安全科汇总完成后每天五点前报站领导。
2、每周四检查结束检查完成后,上报本周拟通报工地,参建单位,责任人名单。
3、各组长科室负责所查工地的'证据固定、立案、总结等后续处置,每月报立案工地数和月度小结,安全科每月底汇总完成报站领导。
4、检查完成后,按要求整理检查档案报总师室归档。
七、督查回头看
因疫情防控不力而被通报的建筑工地整改完成,提交整改报告后,列入下一月必查工地,进行督查回头看,如果整改不力,将进一步严肃处理。
八、督查后勤保障
1、检查车辆、防疫保障物资由总站统一安排调配(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总站、审图中心三家单位协助提供4辆公务车辆,每周具体车辆和司机应保持固定不变,报给总站统一安排调配);
2、市区抽查工地回683号就餐,在郊区时则在对应区站就餐。
返岗复工方案 篇9
为保障餐饮服务行业单位(含企业、个体户、单位食堂等,以下简称餐饮单位)、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生产经营服务。按照分区分级要求尽快有序复工复产,维持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满足和促进社会刚性消费需求,推动餐饮行业平稳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防范措施适用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间,符合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和要求,允许对外营业的餐饮单位、在疫情防控部门的指导下,执行本防范措施。
二、做好复业准备
(一)建立防控工作制度。餐饮单位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措施。
(二)做好员工健康管理。要全面了解上岗员工假期动态(员工去过哪里、是否有发热、呼吸困难等症状)、及时掌握员工是否有疫情发生地区生活史、旅行史以及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的情况。对14天内有xx旅行史或居住史、以及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的员工应严格进行14日隔离观察,督促其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不得进入经营场所。
(三)复岗人员培训。要对负责体温检测、消毒液配制、防控知识宣教、应急隔离区管理的人员开展专业知识培训,掌握应急措施。要提前了解当地定点收治医院,确保发现从业人员出现疑似症状时能及时送院诊治。要求所有员工上下班途中正确佩戴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下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鱼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四)经营场所通风。开业前对经营场所每日进行通风。对集中空调系统进行预防性淸洗消毒。无前后窗或前后门窗的厅室暂不使用。
(五)场内保洁清理。要清理经营场所内积存的杂物坟圾,做到卫生无死角。
(六)防控物资配备。要提前釆购足够的口罩、消毒剂、洗手液、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控物资,确保使用的测温仪器准确可靠。
(七)设置防控区域。要在场所内明确标示体温检测区、应急隔离区、防控物资储备区、垃圾处理区等关键区域。
三、实行分区分级管理
各县(市、区)对照分级防控的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本区域内餐饮单位复工复业工作措施。
(一)餐饮经营单位(门店)
1、防控级别高风脸地区的餐饮经营単位(门店)。可提供外卖服务和无接触自取服务,停止其它形式的餐饮经营服务活动,
(1)外卖配送员
个人健康管理按照餐饮业从业人员管理的要求执行。按无接触配送服务规范标准,避免配送过程中面对面与顾客接触。盛放食物的容器、配送服务使用的交通工具,应进行符合标准规范的消毒作业,并在平时清洁消毒要求的基础上增加频次。
(2)平台管理方
应制定巫台信息服务、服务流程、服务质量控制方案,鼓励外卖平台推行“无接触配送”的操作规范。要求配送管控部门建立完善的配送服务质量控制体系,实施外卖配送员情况监控、配送项目执行情况监控、每日订单完成情况监控、风险控制数据监控、核心指标完成情况监控,对出现的突发异常数据进行分析和及时处理。制定《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提醒外卖商家告知书》,下线野味餐品不予配送。倡导餐饮商户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餐饮外卖“吃的安全”“吃的安心”。
2、防控级别为中、低风险区的餐饮经营单位(门店)。要在符合地方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和规范下,可有序开放堂食服务,但禁止接待大规模聚餐活动。
(1)用餐人员进入餐饮经营单伯(门店)前必须测量体温。体温超过37、3C或出现有发热、干咳、打喷嚏等症状的、禁止进入餐饮场所,立即向所在社区防控组织报告,按照防疫有关规定协助其及时就诊同时登记造册。
(2)要求顾客戴口罩。坐下饮食最后一刻才脱口罩。
(3)有条件的餐饮经营单位(门店),用餐区出入口分开设置,并安排一个监控镜头对准入口,记录相关人员出入情况。
(4)大堂餐桌实际用餐人员数量不超过平时的50%。
(5)每桌每批次顾客用餐时间最长不超过45分钟,间隔不低于10分钟,消毒后再安排下一批次。
(6)就餐顾客间隔最短距离不少于1米。长条桌同排顾客隔位就坐,对面错位相坐,圆桌顾客隔位就坐。快餐店实行一人一桌。
(7)包房及包厢就餐按照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和规范执行,保持良好通风,采取分餐制且提供公筷公勺,防止交叉污染。
(8)餐饮经营单位建立用餐人员可追溯制度。做好用餐台账、对每一桌客人相关信息、用餐时间、消毒记录等做好登记,以备查验、跟踪。
(二)单位食堂
1、防控扱别为高风险区的,禁止堂食。本单位食堂制作或外采团餐后,打包送餐到人单独食用。
2、防控级别为中风险区和低风险区的,本单位登堂制作或外釆团餐的,可釆取分散就睿方式。、其它就餐方式按照当地卫全防疫部门的要求和规范执行,同时控制就餐人数、保持就餐人员间距、増加就餐饭桌距离,有效减少人员聚集。
四、加强员工管理
(一)强化防控宣传教育。各单位要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复工复产后疫情防治知识科普宣传,使员工充分了解防治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增强防护意识、支持配合防控工作。引导员工在使用通道、电梯、楼槎、吸烟区时有序排队,保持适当间距,吸烟时不与他人交谈。
(二)做好员工健康管理。要指派专人对进出单位和宿舍的所有通道进行严格管理。要对员工每日进行检测体温,采集员工的.动态信息并登记汇总,使用指纹考勤机的单位应暂时停用、改用其他方式对进出人员进行登记。尽量避免与具有呼吸道疾病症状的人员密切接触,避免接触野生动物。
(三)实行健康状况报告。要设立可疑症状报告电话,员工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时,及时向本单位如实报告。对从业人员进行每日。晨检、并分上下午两次进行依温监测,发现员工体温超过37。5C并伴有咳嗽或呼吸不畅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每天汇总员工健康状况,向当地疾控部门报告。
(四)落实个人防护要求。员工进入经营场所前、进行洗手消毒,上班期间应时刻佩戴口罩罩(如非一次性口罩、每隔2-4小时使用酒精消毒一次、确保防护效果),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在上岗期间应当经営洗手,坚持在摘口罩前后、工作前、操作后、进食前、如厕后按照六步法严格洗手。可用有效的含醇速干手消毒剂。特殊条件下,也可使用含,氯或过気化氢手消毒剂。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当使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打喷嚏或咳嗽时要用纸巾、手绢、衣袖等遮挡、倡导合理膳食、适量运动、规律作息等健康生活方式。
(五)实行员工错时就餐。员工用餐场所应当保持通风换气,员工应当采取错峰、打包的方式就餐。加强公用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每日对餐桌椅及地面进行清洁和消毒,不具备消毒条件的要使用一次性餐具。员工用餐时应避免面对而就坐,不与他人交谈。
五、做好经营场所管理
(一)加强入场检测。在经营场所配备测温仪,对所有进入经营场所的人员测量体温、在醒目位置设置或张贴“氤戴口罩入场”提示,体温正常且佩戴口罩方可进入。在超过37、3C的情况下,应询问是否有相关接触史、观察是否有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疑似症状、对有疑似症状的人员应拒绝入场并向防疫部门报告。一如遇客流集中,人员过于密集的情况、可釆取限流、疏导等措施,
(二)合理使用电梯。限制每次乘坐电梯的人数,乘梯时相互之间注意保持适当距离。尽量减少乘坐厢式电梯,低楼层推荐走安全通道、较高楼层优先使用扶梯并尽豈避免与哉手直接接触。应当控制高峰时期客流量,通过管控分流减少同时进入顾客人数。推荐顾客自助结算,尽量减少排队时间。
(三)经营场所清洁卫生。每日对各个门口、停车场入口处、柜台、休息区、服务台、收银台、座椅进行清洁消毒。特别是电梯扶手、电梯按键、门把手等,应适当增加消毒频次,对有二次供水系统的企业、必须按照标准对二次供水水箱做紫外线杀菌。对所有卫生间地漏排水,小便器排水,盥洗池排水做水封检查,并做杀菌消毒处理"使用卫生间时,。应当打开排气扇。使用完毕后,应当盖上马桶盖再冲水。卫生间下水管存水弯应当维持一定的水封高度,
(四)養饮具消毒。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
流通蒸汽消巻20分钟;或煮沸消毒15-30分钟;或使用远红外线消毒柜、温度达到125C、维持15分钟,消毒后温度降至40C以下方可使用,。不具备热力消毒的单位或不能使用热力消毒的食饮具可采用化学消毒法,如用有效氯含量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二氧化氯含量200mg/L的二氧化氯溶液、0、5%过氧乙酸溶液浸泡30分钟,消毒后淸水冲洗、控干保存备用。
(五)冷冻冷藏和保鲜设备管理。对冷冻冷藏和保鲜设备进行全面维护保养。保持清洁卫生,食品原材料坚持覆盖保鲜膜疋进行储存防止变叉污染。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先进先出,适量存储。
(六)垃圾淸运处理。在公共区域设置口罩专用回收箱、每天,产生的垃圾应当隹专门垃圾处埋区域内分类管理、定点暂存、及时清理,垃圾暂存地周圈应当保持清洁、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消毒。
(七)方便顾客洗手。确保经营场所内洗手设施运行正常,在间询台和收银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礼有条件时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六、做好餐饮服务管理
(一)加强服务管理。食品加工制作应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并保证避免消毒液、酒精等直接接触餐具、食材和菜品。原则上推广分餐制,不具备分餐制的必须给每桌客人提供双筷位勺或公筷公勺餐具、防止交叉污染,在用餐场所的显示屏显示或明显位置张贴公吿和防护知识海报,正确宣传引导告知所有进店顾客需配合和注意事项。必要时,可适当缩减营业时间、但应在明显位置张贴公告、吿拓消费者并取得理解,平日给客人提供零食的经营单位,应停止供应到疫情结束。每日公示消毒情况。可增加打包外卖服务,增加线上平台外卖服务和增加外卖窗口。
(二)加强釆购进貨管理。落实采购各环节索票索证制度并存档记录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并在疫情期间允许经营的供货商采购原料。杜绝采购、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禁止釆购不明来源的食材,严禁经营、储存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对肉及肉制品做好索证索票工作,确保肉类来源可追溯,尤其是加强对俺肉“两证一报告”的`查稔,杜绝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肉类及肉制品、及时淸理过期和变质的食品和原料。加强保鲜、冷冻、冷藏环节的处理和使用。提倡无接触收货。
(三)加强外卖服务管理。按无接触配送服务规范标准,避免配送过程中面对面与顾客接触。外卖配送员盛放食物的容器、应在平时清洁消毒要求的基础上增加频次,外卖配送员的交通工具应进行消毒。平台管理方应制定平台信息服务、服务流程、服务质量控制方案,鼓励外卖平台推行“无接触配送”的操作规范,配送管控部门要建立完善配送服务质量控制体系,进行外卖配送员情况监控、每日订单完成情况监控、突发异常数据监控、项目执行情况监控、风险控制数据监控、核心指标完成情况监控。坚决不予配送野味餐品。
七、做好经营场所通风
(一)自然对流通风。
1、经营场所内包括厅(室)要有前后窗或前后门窗,以保证能够形成空气自然对流通风,保证厅(室)内空气自然新鲜。
2、经営打开门窗,创造厅(室)内自然对流通风的条件
(二)机械对流通风
I、所有通风设备保持正常运转,新风口设置淸洁区、新风房、过滤网和送风管道保持清洁;送风口与出风口保持一定的距离,最好送风口在厅(室)的一端,出风口在厅(室)的另一端。
2、在不需要调节空气温度、湿度的情况下,全面使用新风输入,关闭回风通道,开启另一端动力排风。
3、在需要调节空气温度、湿度的情况下,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适时开启输出风口动力排风。
4、在通风换气的同时、要注意厅(室)内空气流动布局分配量,调整好厅(室)空气流动分配布局、保证公共场所厅(室)内各处均有新风输送和空气流动,不留死角。
5、所有排风一定要直接排到室外,不在厅(室)内循环、不直吹人体,不污染居民楼和办公室等其它地方。
6、禁止在密闭门窗无任何排风设各的情况下使用中央空调,排风系统使用专门通道。
7、送风和排风过滤网以及管道的清洗要由专业人员定期消毒清洗。
八、做好清洁与消毒
(一)常见消毒剂及配制使用。所使用的消毒剂应在有效期内,消毒剂须现配现用(下同)。84消毒液和水按1:100比例稀释配置,消毒粉(有效氯含量12-13%,20克/包)按每1包消毒粉加4。8升水配置一含氯泡腾片(有效氯含量480mg/片-580mg/片)按每1耳-溶于1升水配置75%乙醇消毒液可直接使用。其他消毒剂按产品标签标识以杀灭肠道致病菌的浓度进行配制和使用,
(二)物体表面淸洁消毒。应当保持环境整洁卫生,每天定期消毒,并做好清洁消毒记录。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收银台、柜台、休息区、服务台、电梯间按钮、扶手、门把手、公共桌椅座椅、临时物品存储柜等),可用含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擦净。建议每天至少在营业前和结束后各消毒一次,可根据客流量情况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三)空气消毒和接触物消毒。无人条件下,可采取化学或物理方法逬行空气消毒,如使用过氧乙酸熏蒸,二氧化氯、过氧乙酸气溶胶喷雾消毒,过氧化氢气化消毒;可使用紫外线杀菌灯等物理消毒法,在风机房、回风滤网处可采用物理方法对空气消毒,可安装高强度低昊氧紫外线杀菌灯。
(四)地面、墙面消毒。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用拖布湿式拖拭,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洗净。在经营场所如发现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等污染物,可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如纱布、抹布等)沾取5000mg/L-10000mg/L含氯消毒液小心移除,可能受到污染的表面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处理污染物应佩戴手套与一次性医用口罩,处理完毕后应洗手。,厨房要经常打扫,提倡采取湿式清扫。
(五)洗手间消毒。洗手间应保持清洁干爽、空气流通、卫生间地面,洗手池及台面无积水、无污物、无垃圾,便池内外无污物、无积垢、冲水良好、卫生纸充足,营业期间,应开启卫生间的排风装置,卫生间内无异味。曰常运营期闻每2小时应对洗手间内所有便器洁具、各类扶手和把手、触摸式冲水按钮、洗手台和水龙头等重点部位进行一次消毒,卫生间便池及周边可用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每日应做好相关消毒记录并公示消毒情况。
(六)淸洁工具消毒。拖布和抹布等清洁工具应专区专用、专物专用,避免交叉污染,使用后以有效氯含量为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浸泡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存放。
(七)办公设备消毒。电脑的键盘和鼠标定期用75%的乙醇清洁消毒,电脑其他部件表面先用有效氯含量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洗净的湿抹布去除残留的消毒剂、其他办公设施例如传真机和打印机的淸沽与消毒也可用上述方法处理。
(八)垃圾桶消毒。定期对垃圾桶等垃圾盛放容器进行清洁消毒处理,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也可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九)工作服消毒。定期更换工作服;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常规淸洗。
(十)注意事项。含氯消毒剂有皮肤黏膜刺激性,配置和使用时建议佩戴口罩和手套、儿童请勿触碰。乙醇消毒液使用应远离火源。
九、做好异常情况处置
(一)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当员工或顾客出现可疑症状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并报告当地疾控部门,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安排员工或顾客就近就医。
(二)封闭相关区域并进行消毒。发现可疑症状人员后,立即隔离其工作岗位、宿舍和就餐区域,并根据医学观察情况进一步封闭其所在的经营场所、生活场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同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活动场所及使用物品进行消毒,配合有关方面做好密切接触者防控措施。
(三)做好发现病例后的应对处置。已发现病例的单位,要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防控策略,加强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疫点消毒等工作。疫情播散的单位,要实施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防控策略,根据疫情严重程度,暂时关闭工作场所,待疫情得到控制后再恢复生产。
返岗复工方案 篇10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相结合。把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有序推进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科学设置开工、稳产、增产时间表,确保“两手抓、两手硬”。
(二)坚持分类施策和全面推进相结合。按照民生工业企业优先复工复产、防控物资生产工业企业全面复工复产、重点行业工业企业有序复工复产、重点项目抓紧复工复产和全产业链协同跟进的原则,坚持一企一策,全面精准推进工业企业复工复产。
(三)坚持各司其职和强化协调相结合。各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要强化一盘棋思想,在深入落实各自疫情防控职能的基础上,全力支持工业企业复工复产,信息共享、主动服务、协同发力。
二、重点任务
(一)全力保障事关民生企业正常开工开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确保涉及公共事业必需(供水、供气、供电、供煤、供暖、油气)、群众生活必需(食品生产)等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各类工业企业全面开工。
(二)大力推动防控物资工业企业加快生产。突出抓好药品、防护用品、医疗器械、消杀用品及相关原辅材料等产业链生产企业复工复产,指导帮助防控物资企业用好“惠企政策20条”,引导企业加快扩能改造。支持传统企业转投应急产业、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应急产品,扩大防控物资供给,提高标准质量。将疫情防控物资供应企业纳入环保、交通正面清单,全力保障正常生产和运输。向防控物资企业派驻特派员,督促企业开足马力、扩大生产,及时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三)有序推动其他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加大对装备制造、电器电子设备制造、新材料、入围省百家民营企业集团、千家领军企业复工复产支持力度,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有序复产。精准帮助企业解决原料运输、产品销售、企业用工、要素协调等方面的问题,确保全县工业经济基本面稳定健康发展。
三、做好生产前防疫准备工作
1、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企业疫情防控领导专门小组,明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落实企业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2、建立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管理制度、应急处置等相关制度,同时制定详细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3、配足必要的'防护用品、消杀用品及体温检测等设备,包括口罩、手套、肥皂、消毒剂、洗手液、温度计、红外测温仪、防护服等。有条件的企业应配备专门的驻厂医务人员,应急车辆、隔离室等。
4、门岗设立拦截指示牌和体温检测点,实行封闭管理。收集官方专业机构有关防疫知识,利用微信、QQ、钉钉等移动互联网方式对所有职工进行宣传教育,有条件的企业提前制作宣传标语、宣传板等,在显要位置和场所进行张贴、公告。
5、复工前对厂区内进行全面整治、消毒,重点对办公区、车间、食堂、宿舍、卫生间以及其他公共场所,进行彻底的消毒清洁。
6、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向属地镇、街道、开发区上报疫情排查情况。对全体职工开展健康状况摸底调查和登记,严格做到一人一档、一企一册,全面掌握返岗员工基本情况,尽量避免新入职员工。根据属地政府或者县防控办工作要求,对外来或返乡员工按照规定实施隔离观察措施,无异常情况后方可上岗,对有可疑症状的人员要及时安排就医,并及时向属地政府报告。
四、实行报备制度
为鼓励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加快复工复产,缩短报备时间,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实施属地管理、分级报备制度。
1、已开工的工业企业,要向属地镇、街道、开发区报备,同时必须完成本方案第三条《做好生产前防疫准备工作》。
2、开发区内工业企业,提前2日直接向开发区管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由开发区组织工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按照本方案中的第三条《做好生产前防疫准备工作》,第一时间共同做出能否复工复产书面答复。
3、倴城镇、街道办辖区内工业企业(不含城西园区和嘴东园区),提前2日直接向倴城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由倴城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组织工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按照本方案中的第三条《做好生产前防疫准备工作》,第一时间共同做出能否复工复产书面答复。
4、其他各镇工业企业,直接向所在地镇政府提出申请。所在地镇政府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第一时间做出工业企业能否复工复产的书面答复。
5、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要安排专人汇总辖区内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每日上午9:30前报送《xx县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日报表》和《xx县工业企业生产情况汇总表》至县工信局(邮箱。
五、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1、实行厂区封闭式管理。严格实行门卫登记检查制度,门岗设立拦截指示牌,在落实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明确专人对所有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严格进出管理,对来访者和进出车辆严格登记,询问是否属于“五类人员”、“市内疫情防控一类区域、二类区域”并逐一进行登记。凡发现“五类人员”、“市内疫情防控一类区域、二类区域”及体温异常的一律不准进入厂区,并通知属地采取集中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进出人员必须检测体温、佩戴口罩,凡体温超过37.2摄氏度的严禁入厂。(“五类人员”指本人或家属:两周内去过湖北省及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两周内自湖北省及疫情重点地区返回的人员;与上述两类人员有密切接触、间接接触的人员;与上述两类人员有接触的发热人员;不明原因的发热人员。市内疫情防控一类区域:新冠肺炎病例6例以上县区,二类区域:新冠肺炎病例1至6例县区)。
2、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做好返岗员工摸排登记和分类管理,明确疫情严重地区人员返岗条件,制作返岗人员流动信息确认卡,企业疫情防控期间不得新招收不符合防控要求的重点区域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企业所有职工必须佩戴口罩(包括外来人员),要安排专门人员每天对企业职工进行两次体温测量(上午、下午各1次),并做好登记台账。重点针对外来运输驾驶人员做好“五类人员”、“市内疫情防控一类区域、二类区域”旅居史、接触史、健康情况登记核查。
3、定期进行厂区消毒。每天对厂区进行全面消毒,并建立消毒台帐。
4、开展滚动式、反复式排查。对企业所有职工进行排查并建立台账,落实“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凡发现“五类人员”,第一时间上报属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保证排查情况真实全面,不得瞒报、迟报、谎报。
5、加强疫情防控值守。加强值班力量,确保24小时值班值守到位。
6、做好办公场所防控。保持办公区环境清洁,建议每日通风2—3次,每次30分钟左右。接待外来人员双方均需佩戴口罩。工作期间,建议有组织分批次开展适当、适度的工间运动。减少乘用电梯,鼓励走楼梯。
7、加强生产车间防控。生产车间每天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建议每日通风3次,每次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具备条件的企业应安装新风装置,加大新风量和换气量或开启换气扇以增加空气流通,对初效滤网应每周清洁消毒一次。增加生产车间清洁消毒频次(至少每天一次),指派专人进行清洁消毒工作的检查,并做好清洁消毒工作记录和标识。
8、严格重点人员管控。生产企业要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对确因工作需要返唐的工作人员,要按照属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做好疫情排查工作,确保做到全覆盖、无遗漏。企业进出人员(含本企业职工和外来人员)中凡发现“五类人员”、“市内疫情防控一类区域、二类区域”的,第一时间上报属地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五类人员”,凡本企业职工未出现发热症状的,安排居家观察,并落实分包责任制;凡本企业职工出现发热症状的或外来人员,要控制人员流动,待医护人员到达后采取送定点医院救治或隔离措施。
9、做好后勤保障防控。在疫情未结束前,企业食堂不能集中供餐、员工不能集中用餐,应错峰就餐、打饭用餐,避免人员密集。服务、安保、清洁等后勤工作人员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并与人保持安全距离。保洁人员工作时须佩戴一次性橡胶手套,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安保人员须佩戴口罩工作,并认真询问和登记外来人员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六、强化组织保障
1、各镇、街道、开发区要提高重视程度,认真落实属地责任,实行领导班子包片、一般干部包企、重点企业派驻驻厂人员制度,做好辖区内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未落实复工要求、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工业企业坚决执行关停等措施。
2、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科学统筹,县、镇两级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辖区内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做好总体统筹安排,提高工作运行效率,不做重复工作,同时将对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工作纳入各级现有督导检查组工作内容。县卫健部门要做好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业务指导、检查和督导工作。县工信部门要做好工业企业生产组织工作,并督导各镇、街道、开发区做好工业企业复工复产防控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导工作。县应急部门要做好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指导、检查和督导工作。县公安、交通运输、人社等部门要协调保障好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重点企业的员工返厂、物料运输等生产要素。
3、各企业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严格落实节后复工有关规定和疫情防控措施的主体责任,确保企业和职工安全。
返岗复工方案 篇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广西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机制和《南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建设工程安全有序复工的通告》的相关规定,为有序推进我城区辖区交通运输企业复工复产,结合城区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城区交通运输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西乡塘区交通运输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交通运输局、发改局、卫健局、公安分局、交警一大队,各镇、街道各一名领导。
二、复工条件
城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镇、街道要切实履行责任,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实落细防控举措。企业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复工:
(一)防控机制到位。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责任机制,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案,复工复产方案应包括本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员工分批到岗安排等内容,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措施。企业要与属地医疗、疾控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每日向行业主管部门或镇、街道报告复工情况和员工健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员工排查到位。企业要对每名员工近14天的去向进行排查;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建立重点监控类清单,规劝其留在当地暂不返邕复工,鼓励员工延迟返邕上班;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返企员工要排查其抵邕时间,按规定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确保其隔离观察14天并经体温检测正常、无不适症状后方可上岗。
(三)设施物资到位。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要求,企业要准备必需的防控物资(包括口罩、消毒液等),配备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设置有集体宿舍的企业,要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疫情重点地区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
(四)内部管理到位。企业原则上实施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企业经营生产办公场所;在岗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企业要每日对全体上班人员进行入企前体温检测,按规定上报复工人员情况、重点监控类人员情况、员工健康状况;企业要建立和落实复工上岗前个人防护知识培训制度。
(五)清洁消毒到位。使用空调系统的,应定期清洗,对空调过滤网进行消毒;对不采用空调系统通风的,应采用自然通风、机械通风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通风。针对有多人操作的设备,应每班对操作按钮、把手等人员接触较多的物体或部件表面进行消毒;要定时对重点区域(工作台、电梯、食堂、卫生间等)的清洁消毒。食堂应注意食物安全,推行分餐制,避免聚集就餐,要加强对餐具的消毒及管理。
(六)健康教育到位。企业要通过宣传栏、公示栏、微信群等多种方式普及传染病防护知识,让全体员工掌握防护要点,做到有症状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教育和督促员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三、申报审核
(一)企业申报。实行企业复工申报制,企业承诺满足“六个到位”条件,提前三天通过阿里巴巴钉钉搭建的“南宁市西乡塘区企业复工申报平台”向行业管理单位或镇、街道办递交承诺书,并提交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疫情防控应急预案、食堂和公司宿舍防控措施方案(无食堂、无集体宿舍的不作要求)。
(二)部门审核。企业上报的相关材料,根据企业类型、规模,分别由城区交通运输局或镇(街道)审核通过后,方可按复工方案有序复工。相关单位对于认为不符合复工要求的企业要及时提出制止意见。其中,“四上”交通运输企业(“四上”企业是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等四类规模以上企业)需由城区交通运输局审核(企业名单详见附件)。其他交通运输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的镇(街道)审核。
(三)网上申报。优先使用钉钉“南宁市西乡塘区企业复工申报平台”线上开展企业复工申请审批,同时可使用邮箱、微信等其他方式进行企业复工认定申请。各企业在钉钉“南宁市西乡塘区企业复工申报平台”填报的材料,城区交通运输局或镇(街道)将通过钉钉进行高效快捷审批。企业可内部使用钉钉建群,作为管理员工的一种方式;每日可使用钉钉统计汇总内部员工的健康报告,并按要求上报给相关审批单位。
四、企业复工时间安排
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广西区内企业复工、学校开学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厅函〔2020〕12号)规定,城区辖区内除已开工企业和疫情防控必需的各类企业外,其他企业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前复工复产。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从2月10日起,实行分类分时段安全有序复工,具体安排如下:
(一)交通运输企业
2月10日起,交通运输企业可以复工。
暂缓复工企业:包括经营性长途客运行业、驾培行业。
(二)交通建设工程
2月10日起,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存在重大风险确需应急处置的建设工程项目可以复工。
2月24日起,其他工程项目可以复工。
五、其他要求
(一)加强监督检查。城区各有关部门及各镇(街道)要强化日常监督指导,严厉查处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企业,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并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对不满足复工基本条件、不递交复工承诺书的企业,责令其停工停业。
(二)加强协调配合。城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各镇(街道)要加强协调配合、信息互通。公安分局和卫健局要提供涉及重点疫区人员及所在企业名单,由企业重点跟踪,密切联系到人,要求暂不返回南宁。对提前返回的人员,企业应要求其实行14天的居家观察,由专人负责跟踪居家观察情况,并及时报告。
(三)加强服务指导。由城区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发改局、卫健局、相关企业所在地的镇(街道)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服务指导,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企业恢复产能。
返岗复工方案 篇12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措施,规范全县非煤矿山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进一步促进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保障全县非煤矿山节后能够安全平稳地恢复生产和建设,把好全年安全生产第一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非煤矿山的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县安监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发改、国土、工商、公安、劳动保障、供电等部门参加,根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按照“谁监管、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进行验收;
二、验收依据
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0号令)、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
三、验收范围
非煤矿山新、改、扩建的工程项目,证照及审批手续齐全的申请恢复生产的非煤矿山。
四、验收程序
企业按照统一制定的验收标准组织自验,自验合格,向县安监部门提出申请,安监部门接到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申请后,及时组织相关部门组成验收组现场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由安监局下发复工复产通知书。
五、不予验收的情形
(一)审批手续不齐全;
(二)存在越界开采行为的;
(三)设计、评价、施工、监理单位没有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未在市、县安监部门备案的;
(四)露天矿山未实行分层或分台阶开采的;
(五)证照不全或过期的;
(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七)井工矿山未进行人员核定的;
(八)法定代表人未签订《安全生产承诺》的。
六、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非煤矿山复工复产验收是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的重大意义,复工复产验收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年,引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加强主管、落实责任”要求的有效方式,务必抓紧抓好。县人民政府要成立复工复产领导组,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深入一线督查;验收组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从严把关;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组织开展好自检验收工作。
(二)安监部门和各企业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把复工复产验收与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强制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全面彻底,不走过场,保障工作质量。要把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为重中之重,指导和帮助企业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管理,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联动工作机制,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提高行政执行力,严格标准、严格验收。对存在一定问题的企业要帮助和指导其积极进行整改落实,尽早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对在验收工作中降低标准、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相关人员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四)批准复工复产的非煤矿山,严格执行企业领导值班制度、及时处理突发问题和事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组织生产和建设。
(五)安监局及其他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未申请、未批准复工复产矿山的监管,定期不定期组织巡回检查,严防非法违法组织生产和建设。
(六)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不予验收通过,要实行挂牌督办,安排专人负责跟踪落实,直至消除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