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文学网整理的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精选14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1
一、调整充实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
二、消防安全工作目标
1、人人重视消防、人人参与消防、人人学会消防、“一畅两会”落到实处。
2、消除火灾隐患,杜绝事故发生,确保学生宿舍、教师宿舍、实验室、学生食堂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
3、火险隐患整改率达100%。
4、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面达100%。要利用校园网、黑板报、宣传专栏、安全教育课、报告会向全体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
5、消防设施、器材完好率达100%。
三、消防安全工作重点
1、加强学生宿舍楼管理;加强食堂的消防安全管理。根据各块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学生进行火险疏散演练。
2、加强各部功能教室、图书馆的消防安全管理,配套消防设备,完善规章制度。
3、加强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全体师生员工消防安全防范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四、消防安全工作措施
1、加强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学校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等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提高师生员工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思想认识,使他们初步掌握消防基本常识和消防技能。落实“一畅两会”(各建筑物所有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人员会扑救初起火灾、会报警自救逃生)的具体要求。
2、定期召开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布置消防工作,学习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把消防安全工作贯彻落实到每位成员、每个部门,充分调动全体成员的积极性,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3、每学期召开一至两次消防安全工作培训会。主要对教职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教育宣传,提高消防知识水平,懂得火灾的起因、火险的预防、一畅两会、初起火灾的扑救方法、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火场自救逃生方法等。
4、利用每周的教师例会,对教职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期末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总结。班主任利用班会对学生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学校利用校园网、广播等多种途径扩大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面(如张贴消防安全挂图、图书馆利用电子图书、学生宿舍设置消防教育宣传专栏等)。
5、每月不定期地派专人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对不合格的器材及时更换处理。各部门负责人要经常性的对本管辖区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及时派人解决处理。
6.学生宿舍楼的生活管理教师要加强本栋楼的消防工作管理,包括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宣传教育,杜绝学生带火种进宿舍,完善消防标示设置。每学期组织学生进行一至两次火险疏散演练,让学生掌握逃生的正确方法,保证演练的顺利成功。
7、食堂负责人要加强对本食堂的消防管理,包括消防设施器材检查、员工安全规范操作检查,特别是用火、油炸食品时的严格监控检查。
8、电工维修人员要加强对校园内用电设施、设备、各种用电器、线路的安全检查,防止私自乱拉电线,防止用电设备、用电器损坏、电线短路引发火险。
9、加强对锅炉房、专用教室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各种警示标志,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制。
10、加强对实验室有毒化学药品、易燃易爆药品的安全管理,明确管理人员的责任,防止有毒化学药品、易燃易爆药品的丢失流失。
11、各班每学期要开展二次消防安全教育课和一次以消防安全教育为内容的主题班会。
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区政府消防隐患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精神,全面加强地区安全工作,特结合xx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以及棚户区的安全为重点,贯彻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精神,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推进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全民安全意识。竭尽全力,确保冬季地区安全。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和一般事故的发生,减少火警的发生。
二、工作任务
(一)狠抓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一步落市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办事处、派出所、居民社区深入地区个体及工商企业,以及居民社区,监督检查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明确并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逐步建立安全工作“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的责任体系。
(二)深入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保安全”工作。办事处、派出所、居民社区,要按照上级的整治要求,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在全地区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督促整改,确保冬季安全。
(三)加强居民家庭和三小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公安派出所要切实承担起上级公安机关授权监督的单位和场所的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消防档案,做好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办事处、居民社区切实的开展巡逻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四)积极做好日常消防安全和保卫工作。各企事业单位要严格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宿工作,认真落实重点部位的看护、火电源的管理等措施。办事处、派出所、居民社区要加强日常的安全检查,监督指导,堵塞漏洞,确保安全。
(五)广泛组织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要紧紧围绕“119”消防宣传日活动主题,大力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工作,广泛开展消防宣传,进一步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各单位都要设立宣传板报广泛进行宣传。
三、工作步骤
此次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鼓动阶段,时间20xx年4月12日至20xx年4月20日
第二阶段自检检查阶段,时间20xx年4月21日至20xx年6月20日
第三阶段总结报告阶段,时间20xx年6月20日至20xx年6月30日
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3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消防车通道的管理,推动有效解决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问题,提高灭火救援通行保障水平,打通“生命通道”,营造良好的公共消防安全环境,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部署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行动,结合全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最大限度减少灾害事故危害为目标,进一步明确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完善基础设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重点整治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强化警示教育和宣传力度,有效保障消防车通道通畅,确保灭火救援顺利开展,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12月底。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成立全镇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政府办、社区办、安监站、派出所、交警中队、乡建所、城管办、市政办、镇消防救援队、各村屯、社会单位和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相关行业部门负责人。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前)。镇政府结合实际情况,依据工作职责,研究制订具体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研究部署本辖区工作,召开会议、下发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统一认识,周密部署,逐级落实工作任务、措施和责任,部署到位。将专项治理的工作时间、范围、标准和要求等情况向社会发布,发动群众对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监督,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
(二)督促整改阶段(3月1日至4月30日)。各村屯、相关部门按照实施方案,对管辖范围内所有消防车通道进行排查,确保排查全覆盖。社区办、乡建所、综治办、城管办、市政办、派出所、交警中队、物业管理办公室等部门根据自身职责,依据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积极采取“网格化”管理模式,明确人员职责分工、量化工作任务,逐个村屯、逐个小区、逐个企业进行排查并登记造册。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督促整改,该查封的查封,该强拆的强拆,务必达到不留死角、不漏隐患的标准和要求。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并通过宣传媒体进行曝光。对占用、封堵消防车通道现象严重、整治难度大的区域,要组成专门工作组,蹲点帮扶整治,充分运用物防技防措施。要对辖区内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回头看”,强化整治效果。
(三)总结验收阶段(4月20日至4月底)。镇政府将通过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等多种形式,对专项行动成果进行验收,并在全镇通报。
五、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公安交警部门:要对占用城市主干道路消防车通道违规停放机动车辆的,依法予以处罚、拖离。专项治理行动期间,针对其他相关部门在开展隐患清理中遇到驾驶员不在现场且联系不到驾驶员的情况,交警部门要积极配合,通过车牌查询车主信息,联系车主立即驶离。
(二)公安派出所:要督促指导辖区内的社区、单位和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督促设置消防车通道标识标牌,加强消防车通道的维护管理。依法查处监督检查中发现及群众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三)乡建所:要督促指导新建工程按规定设置消防车通道和停车位。对原设计规划的停车位改作他用的,要依法实施处罚并责令恢复原用途。依法拆除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违章建(构)筑物,加强机动车辆停放管理。
(四)城管办:要行使对侵占镇区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影响消防车通行的有关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和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
(五)消防救援队:要提请政府统筹领导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行动,推动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涉及消防车通道的重点难点问题,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专题宣传活动,提升各方责任主体、人民群众安全防范意识。
(六)村屯、社区办:要按照《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落实消防工作主体责任,成立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工作小组,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督促指导村民、居民小区开展消防车通道占用、堵塞、封闭和楼道堵塞等违法行为综合整治,定期组织人员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检查,及时纠正发现的违法行为,确保消防车通道时刻保持畅通。
(七)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设置消防车通道标志标线和警示牌,指派人员定时开展巡查检查,采取安装摄像头等技防措施,及时发现并劝阻制止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消防违法行为,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单位和群众法律和消防安全意识。
六、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严格消防车通道集中划线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的有关规定,产权单位或者管理使用单位要进一步规范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和日常管理工作,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划设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引导车辆规范停放。
(二)全面清理消防车通道障碍物。集中清理消防车通道上设置的停车泊位、构筑物、固定隔离桩和村屯巷道堆放的柴草垛等,以及消防车通道与建筑之间设置的妨碍消防车举高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障碍物。采用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必须落实在紧急情况下立即打开的保障措施。
(三)集中查处各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占用行为。突出整治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长期无人管理、久拖不改等问题。
(四)检测维修住宅小区室内消火栓系统。突出整改住宅室内消火栓系统不能正常供水,消防水带、水枪、卷盘等设备损坏缺失,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等储水量不足,报警控制设备、消防水泵、稳压泵和稳压设施等故障停用等问题。
(五)重点整治消防车通道和住宅小区室内消火栓系统管理不到位问题。集中整治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或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不依法履行消防车通道和高层住宅室内消火栓系统管理职责的问题。
(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和隐患曝光工作。积极协调当地主流媒体、新媒体,广泛普及消防车通道使用管理常识类宣传,充分利用城市大屏、楼宇广告播放相关火灾案例、公益广告,每个住宅区每栋楼至少张贴一幅严禁占用消防通道的提示或海报。
七、工作措施
(一)全面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指导村屯、居民小区,发动社区居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聚焦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居民住宅区,广泛发放、张贴公告和简洁明了的消防宣传标语(见附件1)。要集中曝光一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结合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剖析危险性和危害性,警示居民群众自觉规范停放车辆,杜绝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治理行动,推动社会形成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的共识。
(二)强化规范管理。进一步规范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和日常管理工作,督促指导产权单位或者管理使用单位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设置醒目的标识标牌(标识标牌间距不超过100米,示例见附件2),引导车辆规范停放。督促社会单位结合“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措施,加强巡查检查,及时消除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隐患问题。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住宅区内消防车通道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乱停乱放行为。指导村屯、社区办组织成立管理机构或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无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区落实专门人员,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防止被占用、堵塞。
(三)开展自查清理。督促指导各村屯、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认真开展自查自改,重点清理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违章搭建构筑物或者设置摊位,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等固定障碍物。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车辆、摊位,要督促社会单位当场清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劝导居民群众当场自行挪移,清除障碍。对不能当场挪移的车辆、构筑物和固定障碍物,要督促管理使用单位及时整改,确保畅通。
(四)联合执法检查。乡建所、综治、城管、市政、公安、物业管理办公室、消防救援等部门,要集中开展消防车通道联合执法检查,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依法查处一批违法单位和个人。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要依法实施警告、罚款处罚。对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依规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对阻碍消防车执行任务的,要依法给予拘留处罚。对拒不改正、给予行政处罚或者多次违法停车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要畅通“96119”火灾隐患举报电话等有效途径,对居民群众举报的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及时核查,依法处理。
八、工作要求
(一)全面动员部署。乡建所、综治办、社区办、安监站、城管办、市政办、公安、物业管理办公室、消防救援等部门,要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联合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深入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完善长效机制。要健全完善消防车通道管理部门之间会商研判、信息共享、移送抄告、联合查处和征信管理等长效机制,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整改困难的突出隐患问题,要合理整治;对多次违法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要依法纳入联合惩戒范围,提高整治威慑力。
(三)强化责任追究。各村屯、居民小区、相关部门要严格履行消防工作职责,逐级落实监管责任,推动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凡因工作不实、措施不力、流于形式等原因致使消防车通道堵塞导致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严格落实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贯彻区教育系统关于深化消防安全的文件精神,以对人民群众负责,对师生负责为宗旨,认真处理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与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关系,把保障学校消防工作落到实处,为教职工和学生营造一个安全祥和的工作和学习环境。
二、工作措施
1、建立健全消防组织,明确消防工作责任,消防职责规定悬挂上墙。
2、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3、学校每学期组织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和消防演习,开展消防知识讲座,开展消防知识小竞赛
4、每学期每班组织召开一次消防主题班会。
5、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火灾隐患整改率达到95%以上。
6、将消防常识纳入教学内容,使学生做到“两会两须知”,即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知道火灾的危害性,知道自救逃生常识,学生受教育率达到100%。
三、具体做法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
根据区教育局安全工作要点,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确保安全工作的实施。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分工具体,责任落实。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要本着对学校负责的思想,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各司其职,配合派出所严密防范做好学校周边安全工作,努力清除各种影响学校安全和稳定的隐患,保障全体教职工和学员能在良好的环境中工作、学习。
2、贯彻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为进一步保证各项消防制度的贯彻与落实。我校制订学校消防计划、学校防火预案等制度与方案。
(1)认真学习执行上级部门关于学校消防安全方面的文件精神,制定相应措施,明确行政责任负责人,及时检查总结,把消防工作纳入教师年终工作考核。
(2)修订完善学校消防工作暂行规定,具体制订常规教育制度,加强督查。上班时间教师必须在职在岗,严格按规定执行,防止学员伤害事故发生,切实做好登记和善后处理,并与教师的考核挂钩。
(3)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加强防火教育。
(4)认真安排好值班,门卫要尽心尽责,每天检查教室门窗。加强对门卫的管理,外来人员进入学校要严格控制,做好登记,杜绝无关人员进入校园。
(5)定期检查各类器材、校舍,发现消防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加强校舍改造、校园绿化过程中的安全防范,认真记载施工日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各班在学生离校前必须切断所有电源,以杜绝一切隐患。
(7)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留,专人负责,学校财产借用出校门必须要有手续。
3、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做好学校消防工作,关键是要防范于未然。继续实行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每天都要组织老师对校园等地方的巡逻,做好防火等工作。发现重要情况,及时上报,不留盲点,不出漏洞。
4、全面开展消防大检查
学校每月都要对每个角落进行地毯式的大搜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特别是教室的门窗、学校围墙、供电等更要定期检查,对较旧的电气设备、电线、灭火设施等进行更换,杜绝隐患,健全安全工作台帐资料,即安全工作计划、安全工作会议记录、安全工作检查情况、安全工作整改情况、安全工作教育内容、安全工作有关文件。
5、总结经验
每学期都要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总结,积累经验,找出差距,
不断完善措施,改进工作方法。对在这方面有突出成绩的教职工,要给予表扬或者奖励,以推动学校安全工作的开展。
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市、区上级部门关于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学校充分认识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工作进学校的方针,以对人民群众负责,对师生负责的高度认识,处理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与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关系。把消防安全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学校消防工作落到实处,为全体师生营造一个安全祥和的工作和学习环境。
二、工作措施:
建立健全消防组织,明确消防工作责任,消防职责规定悬挂上墙。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3、学校宣传板报及班报定期有消防常识内容。
4、每学期每班组织召开一次消防主题班会,每月进行一次消防常识宣传。
5、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将消防常识纳入教学内容,使学生做到 “两会两须知” ,即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知道火灾的'危害性,知道自救逃生常识。学生受教育率达到95%以上。
三、具体做法:
1、贯彻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制订有《学校消防工作制度》 、 《学校消防工作暂行规定》 等各项消防制度。为保证各项消防制度的贯彻落实,本年度要落实好以下各项工作。
(1)认真学习执行各级关于学校消防安全方面的文件精神,制定相应措施,明确负责,及时检查总结,把消防工作纳入年终工作考核。
(2)修订完善《学校消防工作暂行规定》 ,具体制订常规教育制度,加强督查。上班时间教师必须在职在岗,严格按规定执行,防止学员伤害事故发生,切实做好登记和善后处理,并与教师的考核挂钩。
(3)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加强防火教育。
(4)认真安排好值班,门卫要尽心尽责,每天检查教室门窗。加强对门卫的管理,外来人员进入学校要严格控制,做好登记。杜绝无关人员进入校园。
(5)定期检查各类器材、校舍,发现消防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加强校舍改造、校园绿化过程中的安全防范,认真记载施工日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各班在学生离校前必须切断电源。
(7)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留,专人负责,学校财产借用出校门必须要有手续。
2、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学校消防工作,关键是要防范于未然。继续实行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每天都要组织老师对校园等地方的巡逻,做好防火等工作。发现重要情况,及时上报,不留盲点,不出漏洞。
3、全面开展消防大检查学校每月都要对每个角落进行地毯式的大搜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特别是教室的门窗、学校围墙、供电等更要定期检查,对较旧的电气设备、电线、灭火设施等进行更换,杜绝隐患,学校安全管理人员要按上级要求参加培训。在学校消防中发挥主力作用。健全安全工作台帐资料,即安全工作计划、安全工作会议记录、安全工作检查情况、安全工作整改情况、安全工作教育内容、安全工作有关文件和要求。
4、总结经验每学期都要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总结,积累经验,找出差距,不断完善措施,改进工作方法。对在这方面有突出成绩的教职工,要给予表扬或者奖励,以推动学校安全工作的开展。
扎实开展学校的消防工作,有效预防和应对我校发生火灾、地震等危害学生生命安全事件,更好地保护教职工和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减少财产损失,提高学校安全应急反应能力,增强学生在突发事件中自护自救的意识和逃生能力,进一步普及小学生安全消防知识,增强消防安全意识,为打造平安和美校园保驾护航。
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6
为认真吸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镇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洪安发〔20xx〕3号文件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组织
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的组织与督查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谢红军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xxx
成员: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由刘保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镇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的总体安排,跟踪督查活动推进情况,收集、汇总、梳理、通报和协调综合治理中的有关问题和相关情况。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重点推动电动车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镇区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
三、工作重点
(一)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二)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险装置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
(三)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在人员密集场所、“群租房”、“三合一”场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员经常活动的空间内停放或充电,电动自行车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及使用劣质充电线路、器材充电,电动自行车长时间过充等现象。
四、工作措施
(一)规范停放充电。定期组织清理住宅建筑、生产经营场所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积极劝导群众不要在有人员活动的场所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不用劣质充电线路、器材充电,及时拔除已充满电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器材。生产经营单位、居民社区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规范停放。按照《淮安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技术要点》(见附件1),向新建住宅小区、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机关、团体、事业等单位推广使用具备过载保护、功率监测、充满自停、故障报警等功能的电动自行车智能集中充电系统。
(二)依法严格整治。严格电动自行车销售监管,整顿维修改装市场,严厉打击违法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各村(居)委会、各相关单位要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和宣传提示,发现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及时清理的,依法严肃处理,严防整治过后出现反弹。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依法倒查销售、改装等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宣传教育。充分运用各种宣传途径,及时曝光违法生产企业和销售、改装单位,宣传违规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引导群众购买、使用质量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充电器等配件。广泛张贴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和我省《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和民用建筑燃气使用场所消防安全须知》,通过制作横幅、标语等方式宣传通告内容,大力普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各村(居)委会要深入辖区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知识宣传,组织火灾案例警示教育,辖区内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的,及时开展现场警示教育,同时积极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五、治理时间和步骤
20xx年7月开始至20xx年底,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7月30日前)。镇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将治理任务、工作责任落实到各村(居)委会和有关部门,并发动社会广泛参与专项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7月30日至年底)。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销售流通、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自查,排查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并积极进行整改。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六、职责分工
(一)镇安委会是组织实施综合治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部署,制定相关文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推动落实本地综合治理各项工作。
各村(居)委会具体负责电动车使用管理方面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组织对辖区居民住宅小区和小单位小场所进行排查检查,开展经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现象。
(二)镇安监站负责属地范围内电动自行车销售流通、维修改装、使用管理方面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综合治理工作。
(三)镇企服站负责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销售点、维修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力度。要求各销售点、维修点按规合法经营,销售点不得销售来源不明、不合格、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维修点不得擅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不得擅自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险装置等关键性组件及更换大功率蓄电池。对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区市场局反映,坚决打击上述违法行为。
(四)老子山城管队负责镇区各主次干道两侧违法占路的电动自行车清理管理工作,督促电动自行车业主按划定的`停车位置规范停放电动自行车。
(五)老子山派出所、镇安监站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和经常性宣传教育;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气安全管理行为;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对销售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各村(居)委会在辖区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要求辖区居民、经营者做到不在有人员活动的场所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加强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报告。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了由镇长谢红军任组长,派出所、安监站、企服站、城管队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协调小组,负责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
(二)强化部门协作。这次综合治理,涉及到公安、安监、企服、城管、消防等部门,每个部门都有具体的分工和任务,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协调行动,共同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聚力发力。
(三)严格督导检查。镇安委会要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村(居)和部门,要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将依据相关规定,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发生火灾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村(居)及有关单位要做到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拧紧销售、改装、使用环节监管链条,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要结合实际,从流通销售、维修改装、停放充电等方面入手,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巩固提升综合治理成效。
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7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纳雍县教育系统20xx年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纳教安[20xx]34号)文件精神,全力做好我园消防安全工作,我园决定展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保证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排查和整改各幼儿园存在的火灾隐患,推动幼儿园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幼儿疏散逃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的能力,督促各幼儿园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大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力度,努力提升广大师幼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确保幼儿园消防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整治内容
1、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
2、幼儿园建筑消防设施定期进行全面检测,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完好有效。
3、幼儿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4、组织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有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5、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课,每年开展一次全校师生消防专项逃生演练活动。
6、幼儿园建筑物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
7、幼儿园所有电线、电器及线路、燃气管路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
四、实施步骤
(一)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明确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召开会议对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排查摸底。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逐一进行登记。
(三)集中整改。对查出的问题,集中人力物力,在暑假期间整改完毕。将需要检测的消防器材送到有关部门进行检测;损坏的及时进行更换;需要添加及时添置;制度不完善的加紧制订。确保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四)及时总结专项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完善学校消防安全制度,建立消防安全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尽职尽责。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提高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确保幼儿园消防安全状况的持续好转。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定期协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专项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形成合力狠抓工作落实。
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8
新乡市第二中学根据《河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电动自行车和储能电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切实加强学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将我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部署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小组
我校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全面铺开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行动,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华轩
副组长:秦文胜侯宁孙华良王福君
成员:全体中层干部,各年级年级长及各班班主任
二、治理措施
排查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安全隐患。(时间:9月—12月)
负责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一)排查范围
校园及周边环境等;水、电、等生活要害部位;其它发生火灾可能性大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部位。
(二)排查内容
全面排查电动自行车在学校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宿舍走廊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充电线路乱拉乱接等安全风险隐患及校内设置集中停放区域。
(三)强化消防安全教育。(时间:9月-12月负责人:校安全办、各班班主任)
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LED电子屏、班级宣传栏、家长微信群等载体,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警示教育,提醒师幼、家长认识电动自行车火灾危害,引导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养成良好的停放充电习惯,避免长时间充电,不在室内、过道充电。
开展一期主题安全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班会活动时间,向学生进行电动自行车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时间:9月-10月负责人:各班班主任)
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逃生技能。(时间:11月9日负责人:校安全办)
6.20xx年12月31日前进行总结,(时间:12月30日负责人:校安全办)
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9
20xx年以来,龙岩市共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13起,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暴露出了电动自行车在生产标准、产品质量、流通销售、维修改装、停放充电、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着突出问题。为切实消除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预防和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根据《龙岩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校园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的通知》(岩教综〔20xx〕163号)及《龙岩市新罗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新罗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消安委办〔20xx〕14号)要求,结合我区学校实际,现就加强校园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自7月开始,通过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在停放、充电等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及时发现整改各校可能存在的电动车使用管理不到位问题,清理学校建筑物内或其他重点场所电动车违停、违规充电情况,提升校园电动车安全使用管理水平。
二、整治重点
(一)开展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排查整治。全面排查校园内电动自行车有否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非标蓄电池。
(二)加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校园内电动自行车是否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未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将电动自行车或蓄电池带入电梯或户内。
(三)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各校要通过微信、微博、班会、黑板报、校园网、宣传栏、电子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危害,切实增强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适时邀请专业人员进校园宣讲电动自行车火灾危险性,普及扑救火灾、逃生自救、疏散技能等安全常识,定期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升逃生自救能力。
三、整治时间及步骤
(一)全面部署阶段(20xx年7月底前)。各校要结合实际,出台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要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的作用,“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让广大师生家长充分认识到不按规停放、违规充电可能导致的安全隐患和严重火灾后果。
(二)集中整改阶段(20xx年8月至11月)。各校要认真排查校内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数量及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建立底数台账;要全面摸排停放违规占用消防车道、楼梯间或门厅、图书馆、宿舍楼等共用通道、违规拉线充电、违规长时过充以及充电场所未配备灭火设备等问题。
(三)建立长效机制(20xx年12月)。各校要结合实际,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实,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高度重视,结合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学校安全生产三年专项行动等文件要求,认真组织人员排查校园内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问题。电动车集中充电需求量大的学校建议安装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具体标准参考《福建省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
(二)严格督查问责。区教育局将适时开展实地抽查,一旦发现学校思想不重视、电动车安全使用管理宣传不力、停放场所设置不规范、违停违充问题排查不细致、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并导致发生校园内电动车火灾事故的,将严肃追究学校和有关人员责任。
(三)做好情况报送。请各校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部署开展情况于8月10日前书面报送区教育局安监办,从8月起每月20日前报送(附件)的纸质盖章版,20xx年12月31日前将工作总结电子版发送局安监办邮箱(XXX@126.com)。
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10
为了使我校全体师生了解消防基础知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掌握对突发火灾的应变、逃生技能,确保师生命安全及财产安全,20xx年10月19日上午第二、三节课,我校组织了消防演练活动。演练一共历时1小时30分,参加人员全体师生共1900人左右。演练紧张、有序进行,并取得圆满成功。通过此次消防演练,不仅增强了全体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同时还掌握了一般灭火器材的操作使用步骤及方法,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一、领导重视,演练活动组织到位
这次消防演练活动,安排周密,从演练策划、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到正式演练所经历的各个阶段,学校的领导都给予了很大的关心、支持和帮助。李校长作为学校第一责任人和演练领导小组组长,对这次演练工作高度重视,认真审定演练方案,确定演练目的、原则和规模,还亲自对演练工作进行部署,亲临演练现场进行指挥,下达演练命令,观察演练情况,对演练工作实施全面控制。
学校主管安全的演练领导小组副组长,身先士卒,对演练工作的全过程进行领导和指挥,主持并参与演练方案的讨论和修订工作。
二、筹划缜密,演练方案安全可行
根据消防领导小组要求,从我样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出发,确定本次消防演练的主要任务是开展一次火灾事故的应急演练。其主要目的是使每位参与者能学会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掌握火场逃生基本方法,提高自我安全意识,化解风险。经过认真研究,拟定了"学校消防演练方案"。为了使得演练方案安全可行,在方案中就演练的时间、地点、内容、对象都作了具体的说明。
三、积极参与,演练效果呈现良好
消防演练于20xx年10月19日上午第二、三节课分别进行。师生大家一起学习消防基本知识,了解常用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体会了如何正确的使用灭火器消防演练紧张有序,安全保证工作到位,演练达到预期效果,最终获得了圆满成功。
四、通过演练,活动达到预期目的
通过消防演练,师生的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的能力得到加强。
1、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有所增强,对消防安全常识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2、对抗击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有所提高,现场演练人员能有效组织、迅速地对火灾事故警报做出相应反映,对今后应对突发事件很有益处。
3、演练前组织的消防基本知识培训,使师生的消防安全知识、突发应急能力、事故发生后逃生技巧得到了提升。
4、演练过程中,参与人员都能遵守纪律,"一切行动听指挥",团队凝聚力得到了升华。
5、安全工作领导的组织能力、指挥能力、应变能力也受到了锻炼。
通过这次的消防演练,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救的能力,了解和掌握如何识别危险、如何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操作,以便在事故中达到快速、有序、及时、有效的效果。我们将经常性地开展训练或演练工作,以提高我校师生的应急救援技能和应急反应综合素质,有效降低事故危害,减少事故损失,确保学校安全、和谐、健康、有序的发展。
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11
为认真吸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区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国务院、省、市安委办统一部署,经区政府同意,区安委办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重点推动建设一批智能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不发生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杜绝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治理重点
(一)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无证非法生产、不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二)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三)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险装置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
(四)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在人员密集场所、“群租房”、“三合一”场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员经常活动的空间内停放或充电,占用汽车停车库与汽车混合停放,与相邻建筑物未保持安全距离。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及“飞线”充电现象,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标准规定。引导相关单位积极贯彻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xx),稳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落实国家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政策,督促共享单车企业限期清理回收共享电动自行车。
(二)规范停放充电。组织清理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积极劝导群众不要在有人员活动的场所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不“飞线”充电。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规范停放、充电,督促指导新建住宅小区、劳动密集型企业、大型商场市场等按照《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技术要点》,同步建设具备过载保护、功率监测、充满自停、故障报警等功能的电动自行车智能集中充电系统,老旧住宅小区等要列出计划逐步增设,20xx年底前,全区推广建设电动自行车智能集中充电系统不少于70套、建设面积不少于0.7万平方米;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加强日常巡查值守。
(三)依法严格整治。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的监管,整顿维修改装市场,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督促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管理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和宣传提示,发现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及时清理的,依法严肃处理,并督促建立严格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防整治过后出现反弹。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依法倒查生产、销售、改装等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宣传教育。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及时曝光违法生产企业和销售、改装单位,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引导群众购买、使用质量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充电器等配件。广泛张贴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和我省《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和民用建筑燃气使用场所消防安全须知》,通过制作动画、挂图、横幅、标语等方式宣传通告内容,大力普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加强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通过微信、微博、短信、“微警务”等平台向广大群众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教育,辖区内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的,及时开展现场警示教育。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和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同时,积极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四、治理时间和步骤治理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7月15日之前)。各镇街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将治理任务、工作责任落实到各社区、行政村和有关部门。要发布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通告,发动社会广泛参与专项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7月15日至年底)。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自查,排查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并积极进行整改。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五、职责分工
(一)各镇街安委会是组织实施综合治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部署,制定有关标准规定,明确相关部门职责,推动落实综合治理各项工作。
(二)各镇街具体负责使用管理方面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组织对辖区居民住宅小区和小单位小场所进行排查检查,开展经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现象。
(三)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负责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方面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综合治理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负责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管,强化电动自行车生产许可准入,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违法行为,并向全社会公示曝光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严把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源头关。依法负责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维修经营者以及仓库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网络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监管。对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发布警示信息,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假冒伪劣和无厂名厂址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经营者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险装置等关键性组件行为。
房产、规划部门依法负责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规划管理工作,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将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纳入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评比内容。
公安、消防、安监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负责指导公安派出所、安监办(站、所)等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和经常性宣传教育;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气安全管理行为;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要督促业主签订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承诺书,开展自查自纠,自觉做到不在有人员活动的场所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加强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报告。没有建设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楼院,由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协调和组织业主明确安全管理主体单位,确定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要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点民生工程,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有序组织开展。区安委会成立由区政府党组成员朱启军任组长,区公安、安监、经信、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协调小组,负责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公安消防大队,由李栋梁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协调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2)。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将纳入对各镇街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消防工作考核和区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巡查及综合督查检查内容。各镇街也要相应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定期分析研判,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二)强化部门协作。区经信、公安、房产、市场监管、安监、消防等部门,要切实强化“一盘棋”的治理理念,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协调行动,形成监管工作合力。要组织集中约谈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经销商和改装厂家,倒逼企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区、镇街综合治理协调小组要及时掌握并通报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对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在政策、组织、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推动问题及早解决。
(三)严格督导检查。各镇街安委会要加强本地区综合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要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集中的地区,区安委会将派出督查组重点督办。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和“四不放过”原则,既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发生火灾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更前追一级,从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等环节实施责任倒查,切实以强有力的问责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镇街、有关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实属地政府、监管部门、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拧紧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环节监管链条,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要结合实际,从生产标准、流通销售、维修改装、停放充电等方面入手,及时发现问题,鼓励技术创新,不断完善本地电动自行车管理法规和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提升综合治理成效。
各镇街及区有关部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部署开展情况,请于7月15日前报送区安委会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协调小组办公室;从7月份起,每月25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12月25日前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重大案件、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12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消防车通道的管理,推动有效解决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问题,提高灭火救援通行保障水平,打通“生命通道”,营造良好的公共消防安全环境,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部署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行动,结合全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最大限度减少灾害事故危害为目标,进一步明确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完善基础设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重点整治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强化警示教育和宣传力度,有效保障消防车通道通畅,确保灭火救援顺利开展,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12月底。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成立全镇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政府办、社区办、安监站、派出所、交警中队、乡建所、城管办、市政办、镇消防救援队、各村屯、社会单位和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相关行业部门负责人。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前)。镇政府结合实际情况,依据工作职责,研究制订具体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研究部署本辖区工作,召开会议、下发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统一认识,周密部署,逐级落实工作任务、措施和责任,部署到位。将专项治理的工作时间、范围、标准和要求等情况向社会发布,发动群众对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监督,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
(二)督促整改阶段(3月1日至4月30日)。各村屯、相关部门按照实施方案,对管辖范围内所有消防车通道进行排查,确保排查全覆盖。社区办、乡建所、综治办、城管办、市政办、派出所、交警中队、物业管理办公室等部门根据自身职责,依据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积极采取“网格化”管理模式,明确人员职责分工、量化工作任务,逐个村屯、逐个小区、逐个企业进行排查并登记造册。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督促整改,该查封的查封,该强拆的强拆,务必达到不留死角、不漏隐患的标准和要求。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并通过宣传媒体进行曝光。对占用、封堵消防车通道现象严重、整治难度大的区域,要组成专门工作组,蹲点帮扶整治,充分运用物防技防措施。要对辖区内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回头看”,强化整治效果。
(三)总结验收阶段(4月20日至4月底)。镇政府将通过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等多种形式,对专项行动成果进行验收,并在全镇通报。
五、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公安交警部门:要对占用城市主干道路消防车通道违规停放机动车辆的,依法予以处罚、拖离。专项治理行动期间,针对其他相关部门在开展隐患清理中遇到驾驶员不在现场且联系不到驾驶员的情况,交警部门要积极配合,通过车牌查询车主信息,联系车主立即驶离。
(二)公安派出所:要督促指导辖区内的社区、单位和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督促设置消防车通道标识标牌,加强消防车通道的维护管理。依法查处监督检查中发现及群众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三)乡建所:要督促指导新建工程按规定设置消防车通道和停车位。对原设计规划的停车位改作他用的,要依法实施处罚并责令恢复原用途。依法拆除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违章建(构)筑物,加强机动车辆停放管理。
(四)城管办:要行使对侵占镇区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影响消防车通行的有关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和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
(五)消防救援队:要提请政府统筹领导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行动,推动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涉及消防车通道的重点难点问题,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专题宣传活动,提升各方责任主体、人民群众安全防范意识。
(六)村屯、社区办:要按照《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落实消防工作主体责任,成立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工作小组,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督促指导村民、居民小区开展消防车通道占用、堵塞、封闭和楼道堵塞等违法行为综合整治,定期组织人员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检查,及时纠正发现的违法行为,确保消防车通道时刻保持畅通。
(七)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设置消防车通道标志标线和警示牌,指派人员定时开展巡查检查,采取安装摄像头等技防措施,及时发现并劝阻制止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消防违法行为,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单位和群众法律和消防安全意识。
六、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严格消防车通道集中划线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的有关规定,产权单位或者管理使用单位要进一步规范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和日常管理工作,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划设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引导车辆规范停放。
(二)全面清理消防车通道障碍物。集中清理消防车通道上设置的停车泊位、构筑物、固定隔离桩和村屯巷道堆放的柴草垛等,以及消防车通道与建筑之间设置的妨碍消防车举高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障碍物。采用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必须落实在紧急情况下立即打开的保障措施。
(三)集中查处各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占用行为。突出整治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长期无人管理、久拖不改等问题。
(四)检测维修住宅小区室内消火栓系统。突出整改住宅室内消火栓系统不能正常供水,消防水带、水枪、卷盘等设备损坏缺失,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等储水量不足,报警控制设备、消防水泵、稳压泵和稳压设施等故障停用等问题。
(五)重点整治消防车通道和住宅小区室内消火栓系统管理不到位问题。集中整治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或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不依法履行消防车通道和高层住宅室内消火栓系统管理职责的问题。
(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和隐患曝光工作。积极协调当地主流媒体、新媒体,广泛普及消防车通道使用管理常识类宣传,充分利用城市大屏、楼宇广告播放相关火灾案例、公益广告,每个住宅区每栋楼至少张贴一幅严禁占用消防通道的提示或海报。
七、工作措施
(一)全面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指导村屯、居民小区,发动社区居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聚焦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居民住宅区,广泛发放、张贴公告和简洁明了的消防宣传标语(见附件1)。要集中曝光一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结合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剖析危险性和危害性,警示居民群众自觉规范停放车辆,杜绝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治理行动,推动社会形成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的共识。
(二)强化规范管理。进一步规范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和日常管理工作,督促指导产权单位或者管理使用单位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设置醒目的标识标牌(标识标牌间距不超过100米,示例见附件2),引导车辆规范停放。督促社会单位结合“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措施,加强巡查检查,及时消除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隐患问题。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住宅区内消防车通道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乱停乱放行为。指导村屯、社区办组织成立管理机构或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无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区落实专门人员,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防止被占用、堵塞。
(三)开展自查清理。督促指导各村屯、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认真开展自查自改,重点清理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违章搭建构筑物或者设置摊位,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等固定障碍物。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车辆、摊位,要督促社会单位当场清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劝导居民群众当场自行挪移,清除障碍。对不能当场挪移的车辆、构筑物和固定障碍物,要督促管理使用单位及时整改,确保畅通。
(四)联合执法检查。乡建所、综治、城管、市政、公安、物业管理办公室、消防救援等部门,要集中开展消防车通道联合执法检查,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依法查处一批违法单位和个人。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要依法实施警告、罚款处罚。对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依规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对阻碍消防车执行任务的,要依法给予拘留处罚。对拒不改正、给予行政处罚或者多次违法停车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要畅通“96119”火灾隐患举报电话等有效途径,对居民群众举报的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及时核查,依法处理。
八、工作要求
(一)全面动员部署。乡建所、综治办、社区办、安监站、城管办、市政办、公安、物业管理办公室、消防救援等部门,要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联合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深入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完善长效机制。要健全完善消防车通道管理部门之间会商研判、信息共享、移送抄告、联合查处和征信管理等长效机制,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整改困难的突出隐患问题,要合理整治;对多次违法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要依法纳入联合惩戒范围,提高整治威慑力。
(三)强化责任追究。各村屯、居民小区、相关部门要严格履行消防工作职责,逐级落实监管责任,推动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凡因工作不实、措施不力、流于形式等原因致使消防车通道堵塞导致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严格落实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13
为加强全区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
国家、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养老机构、社会福利院、精神病人福利院、儿童福利院、救助管理站及其托养机构等社会福利和公益机构。
二、整治重点
1.新建建筑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是否取得相关部门下发的证书;是否符合设置的基本标准,是否采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搭建建筑;是否按规定经过年度检查合格;是否办理变更手续,活动是否超出批准范围。
2.是否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明确消防工作管理部门,配备经过培训的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是否每月至少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开展一次防火检查,每天安排专人进行防火巡查;对防火检查巡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是否及时组织整改。
4.是否建立并落实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制度,电气线路、用电设备和燃气管道、液化气瓶、灶具是否定期检查,有无违规用火用电现象。
.是否按照国家、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照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是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不具备接入市政自水管网条的,是否建有消防水池,配备消防水泵等消防器材设施;是否安装应急呼叫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
6.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是否保持扬通,是否在门窗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外廓式建筑是否有两条以上的消防通道。
7.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是否在明显位置张贴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和值班应急处置程序,工作人员是否持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是否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值班人员是否掌握应急处置程序,能够熟练操作消防设施设备。
8.已安装的自动消防设旋,各种联动控制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防排烟系统是否设在自动状态,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设备的配电柜启动开关是否处于自动位置。
9.是否针对特殊服务对象特点,在消防设施器材上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重要场所、重点部位的显著位置设置醒目的消防安全警示、提示标识。
10是否对所有员工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培训;护理人员和其他员工新上岗、转岗前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培训;是否结合服务对象的身体、心理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教育。
11是否根据白天和夜间、工作日和节假日值班在岗人员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每班次、各岗位人员负责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是否针对特殊服务对象制定专门疏散预案:明确负责疏散的工作人员及其职责,配备轮椅、担架等疏散工具;对无自理能力或者行动不便的服务对象,是否优先安排在建筑较低层和便于疏散的地点,逐一明确疏散救护人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严格落实民政部、公安部《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制定联合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措施,组织开展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二)形成工作合力。要明确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建立定期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互相通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形成合力推进专项治理。要组织相关部门,采取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积极推动解决社会福利机构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三)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职责。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督促社会福利机构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培养消防安全管理专业人员,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评估,组织落实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施维护、培训演练、隐患整改等工作,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伍,提高火灾自防自救能力。公安机关要认真履行对社会福利机构的消防监督管理职责,按照标准确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于小微机构,要会同民政部门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消防管理办法措施。对于因土地、建筑规划等前期手续不健全,或存在改变建筑原有使用性质作社会福利机构使用,无法申报消防有关手续的,民政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及时向政府报告。
(四)强化督导检查。要建立领导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制,层层分解责任,切实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各级领导、各个岗位、每个环节。对于问题突出的`地区,要派出工作组加强督导。
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14
为加强县内工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防止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火灾形势持续平稳,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丰府办字[20xx]67号)要求,结合本委工作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着力整治委系统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全力落实各项火灾措施,最大限度地增强工业企业预防火灾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工业企业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小组,负责各项具体工作,任组长,为副组长,为成员。
三、整治范围
工业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
四、工作任务
1、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小组对工业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对重点部位要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后患。
2、切实整治火灾隐患。工作小组要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指导力度,严格监督,确保隐患整治到位。对排查出来的重特大火灾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做到整改措施、责任、时限和预案到位,坚决把隐患处置在萌芽状态。
3、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工业企业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组织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五、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从20xx年7月10日至9月10日。分三个阶段实施。
1、动员部署阶段(7月10至7月15日)。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工作。
2、排查整治阶段(7月16日至8月15日)。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大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3、总结阶段(8月16日至9月10日)。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各工业企业于9月5日前将本单位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工作形成文字材料报送给县工信委。
六、有关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排查整治工作小组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整治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