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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

2025/03/10申请书

文学网整理的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精选6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 篇1

申请人:

住所:____市__路31号

负责人:____ 职务:主任

被申请人:______实业集团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市__路1号__大厦6层

申请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追加被申请人 成为本案被执行人。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已曾依据____市碑林区莲湖区公证处(_____)西碑证经字第2332号执行证书,于_____年11月3日向碑林区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经该院审查,被执行人_________餐饮电视有限责任公司、____省B装饰纹饰实业有限公司均无财产可执行,故以____市碑林区人民法院(_____)碑执字第209号民事裁定四号书裁定终结执行并发给申请人债权凭证,示明债权人可以凭此证书随时申请恢复执行。现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____A酒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__公司”)在处置其位于____市__路_号用的建筑群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时,其股东______联营公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公司”)非法侵占公司的资产折价款,滥用股东权利,对申请人的债权造成了严重损害。

_____年11月,______将位于____市__路1号的在建工程高溢价750万元以上作为其在被执行人______公司【原A_____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出资,成为该公司目前原始股东。_____年1月23日_________受让_______的所有股权成为A_____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综艺股东,并将该公司改名为_________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同年3月15日,__公司受让原始股东梁__的所有股权和_________892万元集团股权转变成该公司控股股东,曾作为实物出资的在建也随之转到_________名下。_____年8月12日,____A影视娱乐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____A酒店管理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依然为__公司和_________。可见,折价750的'在建工程依然作为注册资本金而存在。

从_____年开始,__公司与碑林区北沙坡村村委会在广东雪花新世界联营合同的履行关键步骤中发生了一系列纠纷,根据安阳市高级人民法院(_____)陕民一初字第00002号民事判决书和最高人民法院(_____)民一终字第13号民事判决书,雪花新世界项目中的建筑物被折价由__公司受偿,由碑林区北沙坡村村委会支付折价款15299910元,其中不动产价值1186.871万元,已经支付过230万元。虽然该图章折价款依法由__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偿,但它作为______公司注册出资的性质一直没有改变。所以,__公司应立刻将该款项作为注册资本金交付于______公司,已完成全额出资的事由股东义务。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六条之有关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合叶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公司成立后,控股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而被申请人__公司却在处置______公司财产时滥用小股东权利,将230万元作为向阳公司注册资本的折未降本息据为己有,抽逃出资,恶意逃避债务,侵害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难题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规定(试行)中第80条“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如果其开办开办对其单位时投入的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其开办为被执行人,在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对申领执行人承担责任。”的规定,依法申请追加__________控股集团债务人有限公司成为本案被执行人,要求其承担_________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对____市碑林区农村信用合作社__分社的债务。

此致

____市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__年8月_____日

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 篇2

申请人:___

公民身份证号码:___。

被执行人:____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

地址:__经济开发区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决定将本案被执行人____置业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征信系统予以记录。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____与被申请人____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已经(___)临仲裁字第__号裁决书,该裁决书也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申请人已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贵院以(__)临执字第__号立案受理,鉴于被执行人公司尚有多处房产,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法应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依据《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提出本申请,望予以支持。

此致

______市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 篇3

申请人:

请求事项:

请求不予强制执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_______)深_________字______号裁定。

事实和理由:

_____诉______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判决,于_______年4月______日送达生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执行申请人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房产,剥夺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一、_____与______之间的'借贷关系,申请人并不知情。

1、_____诉称______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其借得人民币50万元。申请人对此从不知情,______亦未曾将该50万元的任何部分用于申请人与______的家庭共同生活。

在申请人与______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均有固定工作、生活稳定,家庭成员身体健康,家庭生活不存在重大支出,也从未进行过任何大额投资行为,根本无需向_____举借如此巨额债务。______向_____举借债务并未告知申请人,亦从未将任何该款项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2、_____仅仅凭借一张存在重大瑕疵的欠条用来证明______向其举借50万元债务,该事实认定亦存在模糊不清之处。第一、_____出借50万巨额款项,却不知______用于何处?以何种方式偿还?_____提供的用来证明______欠其50万的欠条,不仅金额单位无法认清,而且也没有写明还款期限、还款方式等必要条件,这与日常情理不符。第二、_____与______之间一直存在暧昧关系,该欠条是柴志杰用以胁迫______维持与其之间不正当关系的保证。所谓借钱一事,纯属子虚乌有。第三、即便是______主动给柴志杰出具了50万的欠条,也应当视为______对_____的赠与行为,而该赠与行为在未实际交付之前,并未生效。

二、申请人与______已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通过民政部门登记离婚,本案执行房产已合法分割属申请人所有。法院“未审先判”,裁定执行申请人名下的该房产,剥夺了申请人依法应当享有的诉讼权利。

1、_____与______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审理历时1年______个月,而在此期间,_____既未向申请人提起过任何诉讼,法院亦未将申请人作为共同被告或第三人让申请人参加该案的审理。

2、申请人与______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通过民政部门登记离婚,本案执行房产已合法分割属申请人所有。法院裁定强制执行申请人所有的房产,对于申请人来说,是“未审先判”,剥夺了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

综上,申请人对本案执行提出异议,请求法院查明事实,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不予强制执行。

此致

____市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____年___月___日

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 篇4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追加被申请人成为本案被执行人。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曾依据京通劳仲字(_______)第3746号裁决书,向通州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经该院审查,被执行人北京____起重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无财产可执行。现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北京____起重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是有其法定代表人房____个人出资50万元于_______年10月成立的自然人独资企业。_______年4月1日,申请人在被执行人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后,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申请人随即向通州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被执行人为了逃避责任,采取故意不按规定不参加公司年检,致使被执行人于_______年11月23日被北京市公司管理局通州区分局吊销公司营业执照。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作为公司的唯一出资人,也是公司唯一清算责任人,在明知公司对外负有债务,而采取故意不按规定不参加公司年检,坐等营业执照被吊销,在未组织清算的情况下隐匿、转移企业财产;进而逃避债务,属于典型的滥用股东权利,也对申请人的债权造成了严重损害。故根据"执行人扩张理论",申请人现在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公司法人的股东不按《公司法》规定组织清算致使公司财产流失、转移、隐匿、侵占公司财产,滥用公司独立人格致使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不清的`情形,特依据《公司法》的规定,申请裁定追加被执行人的股东房泽荣为被执行人,令其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此致

______市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 篇5

申请人:

申请事项:

请_____县人民法院对万根与万通民间借贷执行案裁定不予执行并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申请理由:

万根诉万通民间借贷案之前,申请人赵丽曾于_______年11月以万通家庭暴力并转移共同财产为由向_____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同时申请对夫妻共有房产进行财产保全。此案经西湖区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并开庭审理后做出(_______)西民一初字第181号判决,该判决虽不予支持申请人离婚诉请,但对万通与申请人共有财产作出了事实认定,除万通与申请人名下有共同房产四套及轿车等财产外并未认定存在共同债务。然而就在赵丽对万通起诉离婚一案进行同时,万根以民间借贷为由向_____县人民法院(小兰法庭)起诉其亲生子万通,诉称万通对其负有数百万元债务,嗣后与其子万通快速调解结案,并由万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万通在未经申请人同意并未告知申请人的情况下擅自作出将夫妻共有房产偿还给其父万他根的处理。至此,万根万通父子这起民间借贷案及执行程序已直接影响申请人合法权益。

申请人认为,万根起诉其子万通借贷案暨执行案具有非常明显的虚假诉讼恶意编造债务侵害申请人共有人的特征,万通擅自处分夫妻共有财产属无效行为,其与万根的行为严重侵害了申请人合法权益,为此申请人恳请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现陈述主要事实理由如下:

一、万根诉万通一案的执行标的物系周方与申请人婚姻关系存续之间购买的夫妻共有财产、万通擅自处分夫妻共有房产无效。

万通与申请人自_______年举行婚礼同居,_______年生大女儿万悦,_______年补办结婚证,_______年5月生小女儿万梓(见_____市西湖区法院西湖区法院(_______)西民一初字第181号判决第3页)

万通与申请人名下共有房产四套,具体如下(见房产档案):

1、_____市金盘路9号17号店面(_______年12月购买、卖房人为谢英,成交价为222588元)

2、_____市赣抚路5号丰源金润广场678店面(_______年1月21日购买、卖房人为_____金润物流中心有限公司、成交价为1311432元)、

3、_____市北京东路恒茂国际都会9栋单元675室住宅(另有车位及储藏室)(_______年2月购买、出卖人为江西恒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交价为1139998元)、

4、_____市解放西路26号天佑国际公寓12栋675(_______年3月购买、卖房人为江西房地产开发建筑公司、成交价为775313元)。

前述四套房产均属于申请人与万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依据《婚姻法》第17条规定、《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4条规定均属夫妻共同房产。

在前述房产属于申请人和周方共有房产情况下,万通未经申请人同意擅自将前述房产若干处分以偿还给万根的所谓债务,违反了民法通则意见、物权法、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属无效处分行为。

《物权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第九十七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

《民法通则意见》第八十九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规定“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有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有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有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依据前述法律规定,夫妻共有财产是共同共有财产,夫妻双方对这些财产拥有平等的占有权、使用权、管理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对共有财产的任何处分行为都应由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违背对方意志擅自处理共有财产,都构成对他方合法权益的侵害,而万通在未经申请人同意并不告知申请人的情况下就与其父协议处分房产,明显侵犯了申请人龚静的合法权益,应该被认定为无效的民事行为。

二、万根不具有法定的善意第三人的特征,其接受万通擅自处分夫妻共有房产行为无效。

万通的'父亲万根在此案中不具有善意第三人特征,因为其是万通的亲生父亲,万通系其子,万根对万通与赵丽在夫妻关系存续时购买此套房产不可能不知情,更不可能对申请人起诉万通离婚案不知情。

首先,万根与申请人在婚姻关系期间购置前述房产,在家庭生活中属巨额钱款置业理财行为,作为万通父亲的万根不可能不知情,万根在其子结婚后与其子在一起工作,对此万通在西湖法院审理离婚案法庭调查中有明确陈述,即“我是为我父亲打工”。在父子两人一起工作的情况下,万根对万通置业行为不可能不知情,这有悖生活常理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

其次,万通曾与申请人就离婚事宜于_______年12月27日签订协议书,该协议书就轿车及店面租金事宜作出约定,嗣后万根于同日出具承诺书(见协议书及承诺书),承诺在其子万通不履行前述协议书情况下由其负责履行。这份承诺书就充分说明周任根对周方与申请人正在进行的离婚诉讼及房产被申请人诉讼保全的情况非常清楚,更知悉其法律利害关系。

再次,万根明知其子与申请人诉讼离婚进行中,却与其子万通经法院达成所谓民事调解书以期得到前述房产,其主观恶意非常明显,其不具备善意第三人的特征。

综上,万根诉万通民间借贷一案具有非常明显的恶意串通虚构债务侵害申请人特征,属于最高法院再三强调惩治打击的虚假诉讼行为,万通擅自处分夫妻共有财产既万根接受这一处分属无效行为,申请人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特申请贵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以查清事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 篇6

申请人:

被申请人:_____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决定将本案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征信系统予以记录。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高瑞华诉各被申请人债权转让合同纠纷,经过任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了______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判决:被申请人于本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向申请人偿还。被申请人承担案件受理费元。该判决书也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申请人已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鉴于被执行人公司及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法应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提出本申请,望予以支持。

此致

______市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