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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

2025/03/11方案精选

文学网整理的街道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精选8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街道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 篇1

为进一步改善村庄环境卫生,优化居住环境,改善和的村庄环境,提升太平村美好乡村建设水平,根据镇党委、政府有关文件和镇美好办要求,结合我太平村实际,特制订本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努力践行科学发展,紧紧围绕“率先小康、生态文明、人民幸福”主题要求,采取“镇指导、村实施、干部联动、群众参与”的方式,统筹规划,综合治理,以提高广大群众环卫意识为引领,以改善生产生活环境为目标提高农村群众的生活质量,创建整洁、优美、安全、和谐、文明,以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为保障,通过不断加大村环卫人力、物力和相关配套设施的投入,形成人人动手,户户参与的局面,进一步改善山门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为深入推进生态文明的美好乡村建设提升工程奠定坚实基础。

二、整治重点及目标

环境整治主要针对本村的沟、渠、路、道、房前、屋后等处的环境污染及垃圾清理,通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积极培养群众良好卫生生活习惯,努力提高全村群众的文明程度。积极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逐步提升村环境质量,实现“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的要求。主要任务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清理垃圾。全面清理村内、村外、村庄连接处的积存垃圾、死角垃圾,清除河道、河沟、坑塘内多年积聚的垃圾渣土和垃圾漂浮物,彻底清除村庄周边的白色污染;合理配置垃圾池、垃圾桶,进一步细化保洁人员工作职责,及时清运垃圾。

(二)治理乱堆乱放。全面清理村内柴草、杂物、砖瓦,清除道路两侧的私搭乱建。村内做到柴草码放整齐,院内做到物料堆放有序。拆除村内侵街占道的私搭乱建,清理、修整有碍观瞻的坍塌破房、残墙断壁。继续推进农村沼气工程,大力开展植树建绿活动,以绿治脏,以绿挤乱,选择成长快、易管护、适宜山门村环境的植物进行绿化如元竹、红豆杉、江南牡丹等,逐步提高山门村绿化美化水平。

(三)治理村庄道路。重点治理摆摊设点、堆放物品、设置障碍、随意倾倒垃圾、堵塞路边排水沟,影响畅通和排水的行为。督促村民进一步做好门前环境卫生,道路两旁垃圾筒实行集中清运,并由专门车辆运输,确保村组各点的清洁卫生达到卫生清洁全面覆盖,实现日产日清。

(四)加强保洁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扩大群众参与面。加强环卫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培训和召开保洁工作讲评会,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实施考勤制度,配备专职的环境保洁人员和配备必要的环卫设施,明确卫生清扫、垃圾消纳、绿化管护、街道养护的范围和责任,确保扫得净、看得住、管得好;发动全体村民积极参与村庄整治,确保整治有成效、不反弹。

(五)加强环境卫生治理责任制建设。村级环卫管理工作列入20xx年村“两委”工作日程,成立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完善保洁工作各项工作制度,细化工作任务,确保主要沟渠路道、河塘和其他重点部位由专人负责管理。制定和落实农户房前屋后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村两委监督和农户相互监督相结合管理村民乱倒、乱堆和乱建行为。

四、整治标准

总体要求是村道路沿线及可视范围内和农户庭院及房前屋后及重点部位等达到“三有”、“四分”、“六无”的总要求。

(一)“三有”工作要求

1、有一只专业化的环卫保洁队伍。按每300人配一名保洁员标准确定,按3000人以上村标准配备2名垃圾清运员,更换不合格保洁员。采取村组聘用的形式实施,并上报镇政府。

2、有一整套布局合理的环卫设施设备。及时保养垃圾清运车,大型垃圾清运车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解决,及时为保洁员配备必要的清扫工具。

3、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整治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户集、村收、镇运、市处理”垃圾处理模式。

(二)“四分”工作方法

1、分区包干。对辖区进行分类分区,明确专职保洁员进行保洁。农户庭院及房前屋后保洁由农户进行“三包”(包秩序、包卫生、包绿化)。

2、分类处理。对可回收垃圾进行垃圾分类分散减量化处理:分为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可降解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

3、分级投入。根据上级要求采取市、镇、村三级配套方式筹措资金,积极发动企业参与环卫基础建设中。

4、分期考核。村与保洁员签订环境保洁工作责任状,每周进行一次环境卫生检查,及时表扬好人好事。

(三)“六无”工作标准

1、无暴露性垃圾。对路边、河边、桥边、公共地段、村庄内,无暴露性生产生活垃圾,沿路沿街无零星垃圾,垃圾房内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无焚烧垃圾现象。

2、无水面垃圾漂浮物。对所有河道。水塘、水沟、的垃圾漂浮物彻底清理、确保河流清畅保持河道、库唐沟渠水质干净清澈、无异味。

3、无乱贴乱画。对墙壁、电线杆、门面、树上等乱贴的.大小广告、无秩序标语进行清理洗刷、确保环境有序杜绝牛皮癣、非法小广告。

4、无乱堆乱放。各经营户不得占道经营、随意堆放货物,确保有序经营、房前屋后堆放要有序整齐农贸市场村庄车辆停放有序。

5、无污水横流。对所有下水道、阴沟要进行疏通,对厕所和家圈进行改造,确保污水有序排放加快改水改厕工程,确保污染物排放达标,不造成空气、水源、土壤污染。

6、无杂草垃圾。绿化草坪中的杂草要及时拔除,确保环境优美,对有害植物要及时清理。公共场所卫生整洁,做好化肥、农药等农资产品包装物的回收管理,并同意处理。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千家万户,工作难度大。村党支部书记是本村环境卫生整治的第一责任人,成立以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环卫专干具体抓落实,确保工作效果。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积极通过广播、黑板报、张贴标语等形式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充分调动广大村民参与整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大力支持和参与整治活动,积极引导群众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切实做到不乱丢乱倒垃圾、不乱堆杂物、不乱放养禽畜,做好日常保洁

3、多方筹措,加大投入。积极整合资源,多方筹措资金,各商家、住户也要增强责任意识,有钱出钱,有力出力,齐心协力抓整治工作,不断巩固环境卫生整治成果。

4、强化督查,严格考核。继续实行环境卫生检查评比考核制度。月度检查结果与保洁员绩效工资发放,通过检查评比,激发保洁员工作责任心,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街道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六大校园创建要求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紧紧围绕“清洁家园”的主题,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的自觉性、参与性和积极性,大力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整治,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逐步建立和完善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我区校园环境卫生工作迈上新的台阶,加快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月”活动,认真落实“创卫”办在大排查中交办的问题,采取多形式、多角度的健康知识教育传播活动,使师生员工健康教育知晓率达到100%。全面开展校园内外环境除四害工作,确保四害密度达到考核标准。进一步增强全区师生的环保意识和卫生意识,广泛发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活动,优化学校周围环境,改变校园卫生状况,巩固创建工作成果,加快创建工作步伐,推动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三、工作内容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学校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月”活动的重要意义,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领导,建立组织机构,做到学校主要领导亲自抓,从思想、组织、财力、物力等方面对创建活动给予有力的支持和保障,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教活动,营造良好氛围。9月初,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充分利用学校的宣传橱窗、黑板报、横幅、校园广播、校园网络等宣传载体,采用晨会、班队会、家长信等形式,紧紧围绕“环境卫生整治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主题,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浓厚的创建工作氛围。

(三)强化集中整治,美化校园环境。这次环境集中整治要紧紧围绕清除校园卫生死角、整治校园周边卫生环境、修补校园道路,疏通和清理下水道、清除学校厕所化粪池、开展室内外灭蝇为主的除四害工作、绿化校园工作等,同时,要加强学校饮食卫生管理工作,加强对学校食堂卫生监督管理,加强校内小店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学校饮用水供应管理,确保学生喝上放心水。

(四)强化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抓好制度建设,建立快捷反应机制,进一步完善校园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要建立和完善环境卫生宣传制度、卫生保洁监督制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步骤安排

本次学校环境卫生整治月计划分四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9月1日-9月5日):学校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环境卫生整治计划,积极部署开展整治工作。

2、集中整治阶段(9月6日一9月24日):学校按照实施方案,广泛开展集中整治活动。

3、检查督促阶段(9月25日-9月30日):为加强和督促学校做好环境卫生整治月活动的相关工作,确保环境卫生整治月活动取得实效,教体育局将成立活动督查组,分组对学校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各中小学、幼儿园必须于9月25日前将学校环

街道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 篇3

为进一步推进新邵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切实改善中型以上水利工程及水利系统办公场地等环境卫生面貌,根据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抓好中型以上水利工程的综合整治监管。

(二)搞好局机关办公场地、家属区院落环境卫生,协助城管和社区落实“门前三包”。

(三)督促下属单位搞好本单位办公场地及家属区院落环境卫生。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调整新邵县水利局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以局长周少涛同志为组长,副局长谢利人同志为常务副组长,全体党委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办公室人员及各股室长为成员,组织领导水利系统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局办公室,组成人员为局办公室人员。

(二)大力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此次活动的内容与意义,要以发放宣传单的形式向广大民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有关水法律法规内容,每座中型水库要有一条永久性宣传标语,同时要把此次活动列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之中。

(三)集中整治

1、开展中型以上水利工程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四大中型水库(含结瓜水库)由水库管理所负责,石马江流域各坝站由石马江流域管理所负责,梅江水库由县水力发电公司负责,责任单位要组织力量对库区水面漂浮物进行全面打捞,对库边淹没区内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将漂浮物与垃圾实行填埋或焚烧处理。同时有条件的地方,要在库尾河流入口设置隔离防护带,防止垃圾、漂浮物从河道进入库区。

2、开展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办公场地、家属区院落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每周一大扫,每天一小扫,使办公室地面干净,墙面清洁,摆设整齐,窗户清亮,机关院落公共区无家禽、无杂物,干净卫生,车辆停放有序。

3、全力配合城管和社区落实“门前三包”。与办公楼铺面户主签订“门前三包”合同,督促户主搞好铺面前的环境卫生。

(四)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不断巩固水利系统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成果,建立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局机关工作人员(包括水力发电公司、水土保持局、六都寨灌区新邵管理所干部职工)分成6组,每天对机关院落进行一次大扫除,确保局机关办公区域和院落整齐、清洁;二是中型水库管理所、石马江流域管理所与县水力发电公司必须成立专业打捞队,不定期对库区水面及周边漂浮物、垃圾进行打捞,确保水面无漂浮物,库边淹没区内无积存暴露垃圾。

(五)严格考评问责。按要求对各下属单位与各股室进行考核,签订责任状,交纳风险抵押金,将各下属单位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纳入水利系统年终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年终奖惩兑现。

街道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 篇4

为逐步形成全镇环境卫生整治的制度化、习惯化,使卫生治理工作由突击清理向日常规范转变,由工作被动向工作主动转变。我镇在环境卫生整治专项活动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完善卫生治理长效机制。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目标任务明确

以新农村和小城镇建设“镇容、村容整洁”为总体目标,以“洁净、清新、有序”为标准,确保全镇人居环境健康、和谐、优美,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有力

我镇综治办、派出所、城建等部门联合组成工作组,由分管书记任组长。工作组全面负责对全镇乡村环境卫生整治的领导、日常管理、综合考评。同时,全镇各村党支部书记和镇直部门负责人作为本村和本单位区域内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组织领导本村和本单位的环境卫生整治暨管理工作。

三、制度建设完善

1、清扫保洁制度

我镇力使卫生治理工作由突击清理向日常规范转变,由以卫生集中治理为主向以日常维护为主转变。为此我镇组织了一个15人的.环卫队伍,为他们购置了垃圾车、扫帚、铁锹等工具,对镇驻地各路段划分片区、责任到人定点定时清扫,各村环境卫生每日由专人保洁,全面落实“一日一扫、全天保洁”的卫生清扫制度。

2、“门前三包”制度。

我镇与沿街经营门市、单位建立“包卫生、包秩序、包维护”的“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到摊位整齐清洁、环境卫生秩序良好、无积存垃圾。同时加大监管力度,机关干部每周不少于3天义务上路监察,确保“门前三包”责任的落实,减少各沿街门市与单位对卫生集中突击整治的依赖性。

3、集镇、村组每周集中清理制度

每周由专门人员对集镇、村组进行卫生集中治理。重点是集市结束后路段垃圾及对村庄周边、道路两旁以及农户门前的垃圾堆放、卫生死角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彻底清除堆积垃圾,确保镇内主干道卫生整洁、交通秩序良好,村内主干道“无柴草乱垛、无粪土乱堆、无垃圾乱倒、无污水乱泼、无畜禽乱跑”等,通过完善和健全机制,进一步促进镇、村环境卫生整治。

4、建立了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奖惩制度。把各片区、各村环境卫生整治考核纳入年度村级工作及农村工作考核范围内来,通过进一步完善督查、考核、奖惩等办法,使全镇环境卫生管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村容村貌得到显著改善。

通过建立卫生治理的长效机制,我镇今后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将会更有成效,全镇经济社会环境将会更好更快发展。

街道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 篇5

为全面提高城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城环境,为广大城县居民带给整洁、礼貌、规范、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迎接xx级精神礼貌现场会召开,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从根本上解决城县“脏、乱、差”问题入手,组织社会力量,高起点、高质量、高效率地对城县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实现“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畅通”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统一领导、单位承包的原则。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行、县两级统一领导,各单位、各部门按所承包职责县域、路段具体负责完成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二是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为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第一职责人,出现问题将严格追究职责人职责。

三是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大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长期工作任务,各单位、各部门要从整治工作实际出发,注重源头治理,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注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从巷道硬化、树池维修、广告牌匾更换等方面予以资金支持,服务广大民群众。

四是坚持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开展每周五干部职工上街捡拾垃圾行动,以实际行动号召和带领民群众参与城管理、保护城环境,不断提升民城意识和礼貌意识。

三、整治任务、职责单位及完成时限

(一)容貌整治

1.乱贴乱画整治。对沿街墙体、建筑物、居民小县、居民楼道等所有地方的乱贴乱画、乱写乱涂要彻底清除。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7月30日前达标,并构成长效机制。

2.临街建筑物整治。按照职责路段划分,对职责县内所有临街建筑物立面进行粉刷、更新(职责单位:及县两级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清洗(职责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

3.占道经营整治。彻底清理街路、小县内的店外店、水果摊、饮食摊等一切形式的占道经营;清除占用人行步道摆放经营的鸡架、鸟笼、兔笼以及建筑材料等商品、物资。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25日前达标。

4.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整治。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管理要求,坚决取缔沿街及小县内的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

职责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25日前达标。

5.牌匾广告整治。

(1)牌匾。按照1店最多2牌、整齐划一的标准要求,对剩余的牌匾、落地牌匾一律清除;牌匾资料务必与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相一致,对字迹残缺、掉漆、褪色、歪斜的牌匾要及时修复;新办工商经营业户设置的牌匾要到达标准要求,达不到的禁止开业。

(2)户外广告。对户外高空广告、墙体广告、路标广告、车体广告、天桥广告、自开车架广告、候车亭广告以及过街横幅等进行集中治理,破旧的要更新,损坏的要修复,违规的要清除;除重要节日,重大政治、经济活动的宣传外,其他庆典宣传、商业宣传、政策法规宣传、纪念宣传一律不得设置过街横幅;空白广告牌要上公益广告,不准有空白版面;永久性广告务必有明设施,夜间能够亮起来否则一律拆除。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0日前达标。

6.建筑工地整治。施工工地一律按规定标准进行围圈,并书写经城管办审查的宣传口号;围圈外不准堆放任何建筑材料及杂物;工地的出入口要持续整洁,无杂物、无污水淤泥,严禁车辆带泥上路;除特殊状况,取得主管部门批准外,任何单位不得占用道路作业、施工;工地施工现场的绿化和政公用设施务必持续完好,并设置保护措施;工地食堂、工棚、临时厕所务必到达卫生标准要求;完工的基建工地务必做到工停料净场地清。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7.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卫生整治。加强各类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的卫生管理,开展全天候清扫保洁,严格禁止各类车辆进入广场,破损缺失的果皮箱要及时修复补齐,到达设施完好、路面整洁、无践踏绿地草坪的标准。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0日前达标。

8.乱泼乱倒整治。一是继续实行定时、定点倾倒垃圾制度,早7:30分前、晚7:00时后为居民县(巷道内)倾倒垃圾时刻,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包括商户)全天不允许向路面倾倒垃圾(自备垃圾收集容器,定时倒入环卫工人的垃圾清运车内,无隔夜暴露垃圾;二是严禁及县内所有单位和个人随处丢弃各类垃圾;三是严格禁止沿街商业和饮食网点向马路雨水井口倾倒污水、污物。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卫生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0日前达标,构成长效机制。

9.城亮化整治。破损缺失的公园灯、河岸灯、路灯、楼体灯、商业灯

箱等照明设施,破损的要修复,缺失的要补齐。具体要求:一是沿街商业网点的灯箱、霓红灯、街头橱窗要全部亮起来;二是沿街单位的门前、办公楼、庭院要亮起来;三是广场的照明灯、地灯、景观灯要亮起来;四主次街路的路灯要全部亮起来。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5日前达标。

10.加强犬类等禽畜管理。禁止各类犬在广场、街路等场所内随地便溺,对已发生随地便溺的粪便由犬主人负责清除,对不清除者由县执法局予以处罚;在规定的县域内遛狗者务必由狗主人用缰绳牵引,防止犬类伤人事件发生,对无缰绳牵引者由公安部门予以处罚;对其它不贴合城管理规定的豢养行为,由及县公安局、县执法局按照无主禽畜进行全面清理、收容。

职责单位:县公安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0日前。

(二)公共绿地和街路、参观线路沿线绿岛整治

全面补齐公共绿地和参观线路沿线绿岛内残缺不全的花草树木,不得出现黄土裸露的空地;清除杂草;花木要定期修剪;进一步加强管护。

职责单位:及县林业局

完成时刻:8月15日前,并构成长效机制。

(三)社区卫生整治

1.彻底清除有物业条件的居民小县及居民楼道、阳台、自开车棚内的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做到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阳台规范整洁,车棚内车辆摆放整齐,楼体干净。要逐个小县、逐个楼道、逐个车棚进行整治。

2.定期进行下水井的清掏和管道的疏通,及时解决下水外溢问题,持续排水畅通。

3.小县路面无塌陷,无破损,无积水,无白色污染,做到全天候保洁。

4.小县内树木花草缺失的要一次性补齐,被居民占为菜地的务必恢复。

5.新竣工的居民楼务必同步进行保洁交接,交接前的保洁由街道办事处负责,交接后由保洁物业公司负责,不准出现保洁空档造成垃圾积存。

6.居民小县楼道内的声控照明灯要亮起来。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8月20日前达标。

(四)单位卫生整治

1.实行城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落实门前“五包”职责制。各单位要组织落实每月4日的城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彻底清除单位庭院内的卫生死角,做到单位庭院内及周边无积存垃圾,无白色污染,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门前五包”职责落实到位。

2.庭院内路面平整,无坑洼,无破损,排水畅通,道路硬覆盖率到达100%,室内外厕所结构完好,贴合卫生要求,5-10月每周消杀一次。

3.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地,定期组织开展除“四害”药物消杀,进一步完善除“四害”防灭设施。

4、大力开展庭院绿化美化,临街建筑物要拆墙透绿、亮化、张挂迎会办会宣传标语。

职责单位:县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刻:8月20日前达标。

(五)场卫生整治

1.严格治理场外经营。各类场严格禁止摊位外溢,主次街路的临街商铺及商亭不准店外摆放(堆放)商品经营,坚决取缔小商小贩占道经营。

职责单位:场摊位外溢由县工商局负责,其余(含早、夜)由县执法局负责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2.全面实行场全程保洁。各类场(包括早、晚)实行垃圾袋装化管理,由收取卫生费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设专职保洁人员,进行场的全程保洁。全程保洁的标准是从上到散,保洁员在岗在位,摊位内外整洁,垃圾袋装化,无落地垃圾,散地净。

职责单位:场主办单位或收取卫生费的保洁单位负责保洁,各类场内场及县由工商局负责监管;露天场由执法局负责监管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六)行业卫生整治

1.加强对饮食服务、食品加工、食品销售、美容美发、公共浴池、娱乐场所、商场超、宾馆旅店等行业和公共场所从业单位的清理整顿,对不具备条件、达不到标准的要坚决关掉。对“五小”行业(即:小饭店、小旅店、小理发店、小食杂店和小浴池)的整治要作为重点,全面提高“五小”行业卫生管理水平。一是完善“五小”行业的基础设施,做到各项设施齐全。二是加强“五小”行业的日常卫生管理,到达经常化。

2.加强火车站、客运站等窗口单位的.卫生管理,做到站容站貌及车体整洁,候车室清洁,保洁到位,四壁无尘,窗明几净,站台及停车场整洁,无垃圾积存和暴露。

职责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交通局、临河火车站。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坚持经常。

(七)交通环境整治

1.继续加大残疾人三轮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的整治力度,坚决取缔残疾人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和无证人力车的载客营运。

2.进一步加强及县繁华地段、商业网点、学校周边等交通乱点乱段的治理,禁止客运、货运、出租车等车辆随意乱停及在停车点长时刻停放车辆。

3.坚决杜绝各种车辆、行人乱闯红灯和各类机动车乱鸣喇叭现象。

4.对缺损、不洁的交通标志或设施进行修补、洗刷。

5.严格禁止各类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及人行步道上行驶或停放,一经发现,启动贴单处罚程序进行处罚。

职责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5日前达标。

(八)环境污染整治

1.全面整治饭店油烟污染,排油烟务必通过高出楼顶的管道排放,坚决禁止直接向室外排放。已经造成的墙体污染要彻底清理,管道漏油的要全面维修,持续完好。

2.全面禁止商业网点利用高音喇叭招揽生意和小商小贩走街串巷用电子喇叭叫卖的扰民行为。

3.对及县现有的废品回收站点要全部排查,在城县外统一规划、进入再生资源场及收购亭,及时送往废品回收公司,不得出现占道和乱堆等污染环境现象。

职责单位: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九)违章建筑整治

彻底拆除沿街两侧、居民县、场内、单位庭院内等私搭乱建的商亭、板房、塑料棚、偏厦、围栏等各种违章建筑。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5日前达标。

(十)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治

1.彻底清除积存垃圾。继续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城县出入口、城郊村屯、铁路公路沿线等处积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清除力度,到达无垃圾积存。

2.加强日常卫生管理。城乡结合部要保证垃圾日产日清,城县出入口、环城公路要保证到达无乱倒垃圾、无乱堆物料、无乱搭棚屋、无乱开店铺的标准。

职责单位:县交通局、各乡镇、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10日前达标。

(十一)巩固除“四害”成果

1.“四害”孳生地治理。及县内所有的垃圾场、垃圾中转站、垃圾箱、公厕及南北河等场所,要全面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定期进行药物消杀,到达无暴露垃圾,公厕周围洁净,水体清洁无漂浮物。

2.“四害”防治设施建设。居民县、单位庭院要按照防治标准在各自辖县室外建立灭鼠毒饵站,毒饵站内要长期投有灭鼠药物;粮库、食品加工、餐饮、食堂等重点防鼠单位以及所有单位的各类库房,要设置毒饵盒、防鼠门板、防鼠网;餐饮、食品加工、食品销售、宾馆、旅店、招待所、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和单位,要根据不一样状况,采用物理隔离、电子驱赶等方法,设立防蚊蝇设施。

3.“四害”药物消杀。(1)灭鼠。开展一次全秋季统一灭鼠活动,及县内所有单位、场所、公共地带都要投放有效灭鼠药物,到达全面覆盖,把鼠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2%标准之内。(2)灭蟑螂和灭蚊蝇。以餐饮、宿舍、旅店、室内场、单位食堂、医院病房等服务行业为重点,在环境卫生整治的基础上,采取药物消杀的方法,开展统一消杀活动,确保蟑螂、蚊蝇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

职责单位:及县爱卫办、及县卫生局、及县水务局、及县食药管理局、及县商务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四害”防治设施建设8月15日前完成,秋季统一灭鼠9月25日前完成。

(十二)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宣传栏

居民社县、窗口单位都要设立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卫生部门要结合卫生防病、国家卫生城建设以及群众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等带给宣传资料,做到宣传资料保存完整,每月更换一次。

职责单位:及县卫生局、及县爱卫办、住建委、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坚持经常。

街道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 篇6

为贯彻《全省今冬明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集中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突出问题,打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基础,我市决定在今冬明春集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清理”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省住建厅工作部署,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先机制、后项目,先整洁、后宜居,先治易、后克难”的原则,在今冬明春集中开展全市农村人居环境“三清理”专项行动,着力解决村庄人居环境“脏乱差”突出问题,首先实现基本干净整洁的整治目标,为提升我市农村人居环境发展水平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层级推进。市政府抓责任、建设局抓督办、乡镇抓落实,加强考核督办,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2.坚持村民主体。尊重民意、集中民智、依靠民力,健全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责任义务,调动村民参与整治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3.坚持因地制宜。结合我市各乡镇实际,突出整治特点,注重分类施策,做好统筹协调,避免盲目突击,不搞“一刀切”。

4.坚持依法治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划开展整治工作,坚持宣传和思想工作在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5.坚持长效运行。整治行动与建立管护机制并重,强化管护队伍和经费投入保障,确保整治成效扎实长久。

二、整治任务及标准

(一)整治任务

“三清理”,即:清理村庄内外积存各类垃圾和废弃杂物,清理村庄公共空间和庭院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清理农村破旧房屋和残垣断壁。通过“三清理”达到村庄人居环境基本干净卫生、公共空间和庭院秩序逐步规整、村庄房屋整体布局面貌渐趋协调。

(二)整治标准

1.清除垃圾杂物。集中清运村庄内和村庄边200米范围内积存的各类垃圾,村庄内主次道路、环村道路边沟内的垃圾、杂物、畜禽粪便、淤泥、荒草等。

2.建立包保保洁制度。有条件的村庄要制定环境卫生保洁制度,明确农户包清扫门前垃圾、包清理门前积雪、包管护门前绿化责任,建立垃圾定点投放、定时收集、按时转运和有效处理机制。按照村庄每100户左右配备1至2名专兼职保洁人员的参考标准,建立村庄日常保洁队伍,清扫环境卫生、收运村庄内垃圾。

3.清理村庄内主要道路积雪。人口规模较大的行政村应及时清理村庄内主要道路积雪,并有序堆放。

4.治理村庄内公共空间。基本达到村庄内道路两侧和其他公共空间无构造物私搭乱建、无栓驻散放牲畜家禽、无随意设点摆摊经营、无乱停车辆农机器具、无垃圾杂物堆放、无农产品晾晒堆放、无乱设广告牌匾。

5.整理农户庭院环境。规范庭院农机器具杂物摆放;在村庄外按规定集中堆放农户后期使用的大量柴草秸秆。农户庭院内存放近期使用的少量柴草秸秆,并整齐码放、不宜高于院墙。

6.拆除废弃建(构)筑物。拆除残垣断壁和已享受改造补助政策应拆未拆的危房;协商拆除未享受改造补助政策常年无人居住的危房、废弃危旧构造物和养殖圈舍等,并达到无拆除垃圾和原用地平整。

7.设置村庄名称标牌。各村庄出入口应设置村庄名称标牌,做到字体醒目、形制大方、实用耐久、色彩协调。

三、时间安排

(一)集中清理。xx年10月30日至xx年3月30日,在所有村庄深入开展“三清理”专项行动,确保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大幅度改善。

(三)考核验收。xx年3月31日至xx年4月10日前,市委市政府将对各乡镇专项行动成效进行考核,4月15日前报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小组。

四、推进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副市长为组长,市建设局、林业局、农业局、计生局、财政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各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农村“三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建设局xxx兼任,负责“三清理”推进工作,以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搞好宣传发动。市政府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各乡镇悬挂条幅、张贴标语、等方式,加强专项行动的广泛宣传,号召和引导广大农户积极支持,广泛参与“三清理”专项行动。

(三)加大资金保障。采取市、乡镇两级政府投入,村屯组织农户出工出劳,对“三清理”成效卓著的乡镇、村屯及农户进行奖励,提高村集体和农户参与整治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

(四)建立长效机制。建立村庄分片包干的“片长责任制”,组织农户清理垃圾、清除杂物、实现垃圾日产日清、及时清运和无害化处理的长效机制,实施村屯环境整治网格化管理模式,各乡镇落实定人、定岗、定片、定责、定标责任,确保村屯人居环境长治长效。

街道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 篇7

根据《富宁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村示范、千村整治”摸底调研检查情况报告》,结合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现场会精神,乡结合全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深入推进全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尽快改善提升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质量,现结合乡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统筹城乡发展,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目标,以治理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和提升村容村貌为主攻方向,以改变村民卫生习惯、提高村民综合素质、加强乡风文明建设为切入口,加快补齐我市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全面提升生活水平、生产能力和生态质量,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环境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分工负责。按照“政府主导、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具体实施”的原则,落实工作职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区域统筹,科学规划。按照“区域统筹、高点定位、因地制宜、彰显特色、经济适用”的要求,将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与脱贫攻坚、移民(易地)搬迁、特色产业培育、文明和谐社区创建、重点镇建设与传统村落保护相结合,科学编制各类专项建设规划。

(三)典型示范,有序推进。坚持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工作思路,以贫困村及高速公路、铁路、国省干道两侧、重点流域和县城周边、传统村落、城乡结合部村庄等为重点,通过抓点示范,深入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有序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四)政策激励、群众参与。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制定鼓励政策,引导广大村民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争在全市上下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工作目标

20xx年覆盖全乡人居环境整治,完成108个村庄环境整治。力争年底全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基本完成,农村居民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污染得到有效治理,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村容村貌明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的“脏乱差”问题基本解决。

四、存在问题

(一)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现象依旧突出。一是随地乱丢垃圾习以为常,生活、生产及建筑垃圾四处散落;二是畜禽动物粪便和生活污水未经处理随意排入露天沟渠现象普遍。(责任单位:各村委会、村民理事会、水务站、乡人民政府)

(二)乡村规划编制欠缺。一是农村住房布局凌乱,农村房屋建设存在盲目性、自发性和无序性等诸多问题,不仅影响村容村貌,还存在很多环境卫生死角。二是“六乱”现象依然突出,乱堆乱放、乱扔乱倒普遍存在。三是各村内巷道硬化参差不齐、标准不一、衔接性差,甚至有部分村寨庭院及入户道路没有硬化,影响村民出行;四是公共厕所修建距离不合理,影响村民生产生活,存在建成后无村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各村委会、村民理事会、国土自然资源所、乡人民政府)

(三)路灯照明设施还没有完全覆盖。一是无路灯或只安装部分路灯村寨普遍存在;二是已安装路灯村寨,路灯损毁严重。(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项目办、乡人民政府)

(四)垃圾清运及处理滞后。一是配套设施严重不足,造成垃圾长时间堆放不能及时清运;二是保洁人员没有履行好职责,未能及时清理村内环境卫生;三是垃圾无害化处理难,村上收集的生产、生活垃圾只做简单的焚烧或填埋。(责任单位:各村委会、村民理事会、项目办、乡人民政府)

(五)人居环境整治配套资金投入不足。随着经济下行压力的加大,地方财政收支更加紧张,在预算有限的前提下,由于配套资金落实困难,势必会在推行各项政策时进行取舍。(责任单位:各村委会、村民理事会、项目办、乡人民政府)

五、实施时限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8月下旬)。乡、村逐级召开动员会,大力宣传人居环境整治目标、任务及实施步骤。各责任单位按照各自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迅速开展工作。

(二)集中攻坚阶段(20xx年8月至20xx年11月)。全民动员、部门联动,上下协调、互相配合,齐心协力打好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攻坚战。确保到20xx年底,全乡70%以上村小组基本达到验收标准。

(三)完善提升阶段(20xx年11月至20xx年12月)。总结经验,完善配套政策,不断巩固建设成果,创新提升建设水平,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乡党委政府充分认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乡落实好分管领导、工作人员,紧紧围绕本乡镇目标任务,科学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夯实工作责任,推动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资金投入。建立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投入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落实保洁人员工资、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等建设所需资金,建立完善项目统筹推进机制、公共财政投入与村民适当缴费相结合的经费保障机制。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推动村庄保洁、管护及项目建设、垃圾收运处置、污水处理等公共服务市场化。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一是要深入开展全方位、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升广大村民环境整治的主体意识和环保意识;要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引导大家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提升文明素养。二是要通过环境整治相关工作的逐步开展,进一步提升乡村特色、改善村庄环境,激发村民的满足感和幸福感。从而引导群众珍惜环境整治成果,自觉遵守村规民约,积极参与村民自治。三是加强学校教育宣传,以学生促家庭,形成“小手拉大手”共同保护绿色家园的氛围。

(四)规划引领,示范带动。一是坚持“规划先行”的理念,充分发挥规划的作用,全面开展乡域村庄布局规划、村庄整治规划,并做好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二是在学习先进地区先进经验基础上,深入群众,充分吸取环境整治的意见和建议,制定适合本地乡村环境整治的`工作方案;并根据各地民俗、经济水平和农民期盼,科学确定各地区整治目标任务,量力而行,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五)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在当前经济增长压力加大,财政增加困难的情况下,确保政府资金投入力度非常重要。应继续以政府主导、集体补充、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投入机制,保证整治工作的资金需求。一是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和涉农环保资金,统筹安排、形成合力。二是积极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

(六)加强督查考核。乡党委政府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重点工作进行管理和考核,乡纪委、人居办将组成督查工作队伍,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严格落实明查暗访、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动态化督查机制,对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行动慢、力度小、重视不够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要制定村规民约,落实农民主体责任,约束不卫生、不文明、不健康行为,提高农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和公共道德意识。积极探索建立农户付费、村集体补贴、财政补助相结合的管护经费保障制度,完善卫生长效保洁制度和垃圾清运监督制度,明确保洁人员职责,严格考核奖惩,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成果持续发挥作用。

街道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 篇8

按照上级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决胜之战的工作要求,构建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常治长效机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是村民主体,社会参与。坚持村民主体地位,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鼓励社会各界和知名乡友、乡贤共同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形成多方共建、共管、共享的工作机制。

二是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在实现“干干净净、整整齐齐、清清爽爽”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自然条件、经济水平、民风民俗等实际,实行分类指导,对基础条件好、群众积极性高、内生动力强的村组,提高标准,增加建设内容,不搞“一刀切”、不搞“高大上”,因地制宜,打造一批特色亮点村组、屋场。

三是教育引导,培养习惯。采取召开会议、上门劝导、印发宣传手册、制作宣传栏等方式,加强宣传教育,根治陈规陋习;推行垃圾分类,倡导文明新风,让爱护环境、保护环境成为群众的自觉行为。

二、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2022年在临湘市考核中保持领先地位,确保万峰村创建湖南省“美丽乡村”成功。

1.推行垃圾分类。按照“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集中、市处理”的管理模式,在3月20日前,羊定线、源定线主干道沿线垃圾池全部拆除,4月10日前各村(社区)主干道沿线垃圾池全部拆除,4月底前全镇所有垃圾池全部拆除,每户安装分类垃圾桶,实行上门收集,2022年所有村(社区)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基本达到全覆盖,将餐饮(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等分类交付处置,进一步提高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知度和参与率;推广“环境整治奖品超市”模式,实现垃圾回收奖励机制全覆盖。

2.推进厕所革命。一是整改到位:对20xx年10月前已埋化粪池逐一登记到位、整改到位,无法整改到位的必须重新安装。二是新建安装:确保2022年市分配的改厕任务如质如期完成。三是公厕建设:在万峰村、韩桥村新建农村公厕,鼓励其他村在人口聚集场所、发展乡村旅游地点等新建农村公厕。

3.加强水源治理。各村(社区)开展黄盖湖、中山湖、定子湖等重要水源保护,以镇域内的河、湖、塘、坝、库、沟、渠等水域为重点,继续清理水域漂浮物,做到无丢弃的病死畜禽、无农业生产废弃物,水质清澈,合理控制水域浮生植物;清理堤岸杂草杂物、生产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等;整治人畜粪污、工业废水向周边水域直排;疏通村组道路两边沟渠,做到无淤泥污水;清理水塘黑臭淤泥、沉底垃圾等,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黑臭水体;天然水域人放天养率达到100%;农户庭院畜禽养殖圈养率达100%。

4.杂乱整理有序。农具、建材、柴草、杂物等摆放整齐,堆放有序;集中治理集镇村各类“蜘蛛网”(网线、电线、光纤等),无私拉乱接等现象;户外广告规范,集中清理全域范围内破旧污损的标语、横幅、广告等,无乱贴乱画;农户衣物晾晒有固定设施,无乱挂乱晒;修缮改造损毁老旧门店标牌,规范统一;整治出店和占道经营现象。

5.绿化美化村庄。对村组主干道、村部、学校、广场等公共区域和庭院等部位进行绿化美化,并种植格桑花或其他花种,形成一道道绿化带和花带,无杂草灌木丛生,因地制宜建设“小三园”(小花园、小果园、小菜园),100人以上的屋场必须建设1处以上公共休闲绿地。美化村容村貌,整治公共空间,不搞大拆大建。有条件的屋场从实际出发,对重点区域、部分屋场实施“穿衣戴帽”,功能提质、形象提升,围栏维护更新;村庄主道硬化、亮化。

6.筹措保洁费用。各村(社区)环境卫生理事会要加强履职,按人平不低于30元/年的'标准收取卫生费;各村(社区)要对辖区内的企业制定“差别化”制定付费标准;同时,各村(社区)要积极自筹资金,广泛发动村民筹资筹劳和乡友乡贤捐资捐助,做到专款专用,定期公布收支情况。

7.抓好规范建房。实施村庄规划全覆盖,将规划执行纳入村规民约。推进“湖湘农民新居工程”,确保农村散户按图建房率达100%。坚持建新拆旧,坚持村民建房适度集中居住原则,严控新开基散户建房。严格坚持村民建房选址标准,遵循建房“四禁止”要求:禁止一户多宅、禁止未批先建、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和生态公益林建房、禁止在山洪地质灾害易发点和影响水工程运行地段建房,执行村民建房“五有、三到场”规定,鼓励群众进行举报,举报一例违规建房,奖励500元。

8.推进移风易俗。继续开展移风易俗行动,完善村规民 约、居民公约等制度,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不办”;各村(社区)实行红白喜事报告制度,严禁搭台唱戏;完善村级公墓山建设,禁止新增沿路坟墓,深入整治乱埋乱葬,建“活人墓”、“豪华墓”等突出问题,提倡火葬、生态安葬,普通村民(无企业、机关养老保险)主动采取火葬,奖励2000元;按照临办〔2016〕56号文件精神,坚决落实全域禁炮禁塑等“九禁”规定,对于违规销售鞭炮和燃放鞭炮,坚决打击处罚。

9.创建美丽村庄。2022年,力争万峰村省级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创建成功,力争1个村获岳阳市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授牌”,创建1至2个临湘市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

三、保障措施

1.组织领导。成立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指挥部,由何卫华任政委,陈云虎任指挥长,王新星任常务副指挥长,权志奎、杨宏军、沈佳琦、黎勇、孟建云等任副指挥长,镇党建办、人居办、农技站、新农办、自然资源所、城建站、财政所、交管站、水管站、民政办、林业站、党政办等单位负责人及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周勇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新农办主任潘炜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办点领导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党员组长包户责任机制。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担任本辖区内“人居环境整治”指挥长。

2.资金保障。镇财政按照“缩减基数、扩大奖励、加大处罚,不搞普惠制,不搞平均分配”的原则,按人平30元的标准(20元保底分配到村,其余作浮动奖励资金),统筹安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工作经费并预算到村。

3.宣传造势。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提升群众卫生意识,更新制作宣传栏、宣传窗、评比栏,及时总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经验。

4.完善机制。健全村级卫生协会管理制度,落实农户“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制度,加强保洁员队伍建设管理,按总人口千分之二比例配备,做到时时保洁,日日清运,实行镇村双重管理考核,所有保洁员选聘要办点领导审核把关,再签订聘用合同,并备份交镇人居办存档。在市、镇明查暗访中,发现1个问题分别扣除该片区保洁员100元、50元工资,对于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及时解聘该保洁员,罚款交由镇财政入账。

5.严格考核。一是考核机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全镇综合绩效考评内容,成立镇专项督查考核小组,由王新星任组长,权志奎、杨宏军、黎勇、孟建云任副组长,周勇、王力、潘炜、周佳、甘意修、陈勇、陈子龙、各村(社区)分管环境整治干部为成员,采取“明查暗访、平时督查、交叉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每月中旬暗访1次,下旬交叉检查,暗访与交叉检查分别按30%和70%比例计入月成绩上榜公示;每月成绩×30%汇总作为季度考核依据;一、二季度得分合成半年度成绩考核,每季度成绩×25%汇总作全年成绩。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指挥部实行“月通报、月打分、季排名、季讲评”,在全镇推行“镇评村、村评组、组评户”的三级考评机制。二是奖惩方案。对各村(社区)每季度排前一、二、三名的,分别奖励1万元、8000元、6000元,同时设立一至两名进步奖,每个进步奖相比于上季度要进步3个名次以上,每名奖励4000元。每季度倒数一、二名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要在讲评会上作表态发言,并罚款2000元、1000元;对连续两个季度排名倒数第一的村(社区),镇纪委启动工作问责。对村(社区)实行半年考核制度,在市排名前10名的村(社区),市财政对每个村奖励5万元。三是一岗双责。办点领导干部与各村(社区)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一同考核,每季排名前一、二、三名村(社区)的办点干部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获得进步奖的村(社区)办点干部奖励200元,在讲评会上兑现。半年度成绩排名倒数一、二名村(社区)的办点领导罚款300元、200元,办点干部罚款200元、100元,罚款在工资中扣除,交财政入账。村(社区)全年成绩作为办点领导干部的年终目标管理评优评先依据之一。四是创建奖励。继续实行美丽乡村创建奖励制度,成功创建省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创建村”,市财政每个奖励50万元;成功创建岳阳市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创建村”,市财政每个奖励40万元;岳阳市“美丽屋场”授牌4个,市财政每个奖励5万元;临湘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市财政每个奖励20万元;年终评选临湘市级“美丽屋场”30个,市财政每个奖励2万元。已获临湘市级以上奖励的村(社区),不再参与季度奖评,奖励名额依次递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