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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三留守工作方案

2025/03/17方案精选

文学网整理的农村三留守工作方案(精选7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农村三留守工作方案 篇1

一、活动背景:

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为使全县教育系统“留守儿童”过一个快乐、平安、祥和、温暖的'新春佳节,教育局发出了《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期间开展留守儿童遍访关爱活动的通知》(xx教通[20xx]xx号)及《关于印发的通知》(xx教通[xx]xx号)。根据教育局的《通知》精神,为使我校“留守学生”关爱活动落到实处,特制定如下方案。

二、活动主题:

欢乐春节行——温暖寒冬、传递温暖。

三、活动时间:

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

四、活动地点:

学校、留守儿童家、县敬老院。

五、参与人员:

xx中学行政领导、班主任。

六、活动内容:

第一、准备阶段: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负责人:刘xx)

第二、实施阶段: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

(一)走访慰问

1、时间:xx月xx日至xx月xx日。

2、组织者:xx中学。

3、参加人员:xx中学学校行政领导、班主任。

4、走访慰问内容:春节前,对我校部分“留守学生”进行走访慰问,切实关心他们的节日生活,为他们送去慰问信、开展家访等活动,并填写好慰问活动记录表。

5、班主任走访活动由各级部负责人安排。

(二)集中慰问

1、时间:20xx年xx月xx日

2、组织者:xx中学

3、参加人员:xx中学学校行政领导、12名留守学生代表

4、集中慰问内容:

(1)召开留守学生座谈会、捐赠慰问品

(2)组织留守学生到县敬老院看望孤寡老人,并送去慰问品

(3)一起吃“年饭”

(三)新春祝福

1、时间:xx月xx日至xx日。

2、组织者:xx中学

3、参加人员:学校行政领导、班主任

第三、总结阶段: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负责人:刘xx)

汇总、撰写活动总结,上报县教育局。

七、资源需要:

1、学习用品12份

2、春联12份

3、水果、油、大米

4、留守学生代表“年饭”

八、经费预算

预计2400元

农村三留守工作方案 篇2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了加强对留守儿童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管理,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关爱留守儿童温暖工程领导小组.

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形成了由政教处负责留守儿童的安全法制教育;少先大队部负责留守儿童的思想教育;教导处负责留守儿童的学习教育;班主任负责留守儿童的常规教育的长效教育机制。确保关爱留守儿童活动顺利开展,有利于提高留守儿童的自我管理,自我保护和自我调节的能力。

二、健全制度,明确责任

为了确保关爱留守儿童工作落到实处,我校制定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先后制定了《卓尼县柳林小学关爱留守儿童管理制度》、《卓尼县柳林小学关爱留守儿童谈心制度》、《卓尼县柳林小学关爱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咨询制度》、《卓尼县柳林小学关爱留守儿童帮扶制度》、《卓尼县柳林小学关爱留守儿童走访制度》、《卓尼县柳林小学家校联系制度》。

三、建立留守儿童档案

学期初各班主任通过对班级留守儿童详细摸底,对他们的学习、生活、心理、

借宿条件、地址、安全,健康等状况进行了再调查登记,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并报学校政教处存档。在深入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立足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经常性的开展留守儿童走访工作

为了全面了解留守儿童的借宿条件、地址和学习生活情况,最大限度的掌控留守儿童校外活动,进一步促进留守儿童的管理。4月2日晚七点钟,学校47名班主任、3名学科组长和12名领导班子成员,在校党支部书记和校长的亲自带领下,分成5个小组对留守儿童进行了全面的走访。这次走访历时三个多小时,到晚上十点多钟,共走访了150多个借宿点,在这次走访活动中学校充分体现了“三个真“,(即真正地走进学生借宿点,与房东、学生看护人和留守儿童进行面对面地沟通;真正地走进学生中间,真诚地关注每一位被访学生,保证了活动不流于形式;真切地用心去走访,用心去聆听,用心去交流。)同时各小组认真听取了学生监护人、房东、学生对学校各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全面了解了留守儿童的借宿条件、住宿地址、学习生活情况和出现的个别问题,为班主任有效管理留守儿童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得到了学生监护人及房东的大力支持。通过此活动的有效开展,为广大教师用实际行动全面育人做了很好的诠释,起到了良好的带头作用和引领作用,深刻体现了柳林小学教师关爱学生、走进学生生活的教育理念,从而促进了学生管理工作,进一步推动学校“关爱留守儿童温暖工程“科学有序的发展。

五、开展“留守儿童“谈心活动

我校坚持开展“留守儿童“谈心活动。5月19日,少先大队部组织开展了“留守儿童“谈心活动。各中队辅导老师以座谈的形式与班级“留守儿童“进行了亲切的沟通与谈心。老师们从学生家庭环境、对待学习的态度与方法、与同学和学科老师的相处等方面,与孩子们进行了平等对话,并就“留守儿童“在学习和生活方面的困惑进行了细心的'解答与指导。本次活动,及时掌握了“留守儿童“的心理动态,有效帮助他们疏导心理障碍,促进了“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

六、开展对留守儿童的帮扶活动

2013年5月,共青团卓尼县委、卓尼县教育局向我校发出了为“托起爱心、放飞梦想“关爱留守儿童公益活动捐款的活动倡议之后,学校领导对此次活动表示了高度关注。为此,在校政教处、团支部、少先大队部的领导下,倡议广大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员,为“关爱留守儿童“公益活动积极捐款,在全校掀起了一股献爱心的热潮。通过这次爱心捐款活动,体现了我校师生高尚情操和良好的思想素质。本次捐款活动到5月30日为止已募集捐款共:1525元。活动有期、爱心无限,本次捐款活动也让同学们懂得了爱心的无价,社会的和谐。众人拾柴火焰高,爱心捐助汇暖流!能力不分大小,捐款不分多少,善举不分先后,贵在有份爱心,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未来!相信用我们的爱、我们的心,一定能点亮一盏留守儿童希望的灯,帮他们撑起一片蔚蓝的天……

七、召开留守儿童工作会议

4月12日下午学校召开了留守儿童工作会议。会上校领导对上学期留守儿童工作作了客观的回顾总结、分析得失、反思不足,鼓励留守学生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勇做强者,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对本学期的留守儿童工作作了认真细致的布置。会议对教师提出“爱心、细心、耐心、匠心、恒心“的“五心“教育要求;对留守学生提出“学习自主、生活自理、行为自律、健康自强、人格自尊“的“五自“教育目标;在留守儿童中广泛开展“多改正一个缺点、多做一件好事、多交一份满意答卷、多为自己添一份荣誉、多为学校增一份光彩“的“五彩“活动。会议号召全校上下携手努力把卓尼县柳林小学构建成留守儿童的家园和乐园。希望全体留守学生在在以后在学习生活期间合理安排好时间,搞好个人卫生,加强安全自护,积极和父母做好亲情交流,让父母在外安心务工。

农村三留守工作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镇政府《关于做好关心下一代有关工作的通知》,切实从源头上解决留守流动儿童问题,构建留守儿童教育监护体系,促进留守流动儿童健康成长,推动全社区上下切实关注关爱留守流动儿童,结合社区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工作以优化留守、流动儿童生存发展环境,促进留守流动儿童健康成长为目标。以动员社会支持,提高家长素质为着力点,通过“共享蓝天”支持行动、

维权行动、关爱行动、宣传行动四大行动,切实推进留守流动儿童问题的有效解决,促进留守流动儿童健康成长。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健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开展留守流动儿童情况调查,建立留守儿童情况档案。广泛,开展留守儿童专题调查,了解留守儿童生活、学习情况,社区领导小组定期研究留守流动儿童成长中的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为他们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

(二)积极开展共享蓝天宣传活动。

充分发挥辖区内公共单位的优势,努力营造留守流动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定期上门宣传国家保护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留守儿童家长监护人的职责任务,宣传家庭教育科学知识和方法。以社区家长学校为阵地,今年以“如何加强孩子的道德教育”、“如何关怀、爱护孩子”、“如何培养孩子良好的生活习惯”为内容。给留守流动儿童家长传授科学育人的`方法。

(三)积极开展共享蓝天维权行为。

通过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开展维权服务,与儿童家长签订监护制度和监护责任书,切实维护留守流动儿童合法权益,利用寒暑假、双休日组织留守流动儿童参加法制和安全教育讲座。请儿童心理学专家给留守流动儿童进行心理咨询及健康知识讲座。

(四)积极与县文广局联系落实共享蓝天关爱行动。

动员社会力量为留守流动儿童办好事、办实事。

1、与留守流动儿童建立“家长联系卡”、“亲情电话卡”。

2、成立“爱心乐园”,针对留守流动儿童的兴趣爱好,定期举办音乐、舞蹈、书画、乒乓球、生活技能等培训。

3、暑期中组织留守流动儿童进行音乐知识培训和电脑小报知识培训。社区爱心学校将定期继续为留守、流动儿童进行文化课辅导。

4、各社区为留守流动儿童成立咨询、关爱小组,以社区关工委成员、青年志愿者、计划生育工作者等与留守流动儿童结对帮扶的形式及时了解他们的.心理问题,帮助他们解决思想、生活、学习中的困难。

5、根据留守流动儿童的居住情况以社区或小区楼院为单位成立留守小队,开展手拉手互助互学活动。

6、每年春节期间,组织留守流动儿童开展一次家庭亲子活动。

7、积极做好对特殊困难的留守流动儿童的春蕾女童的申报工作,以尽可能地保障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三、要求和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成立社区“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工作领导小组”,由社区党总支书记任“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工作”领导组组长,副书记、社区主任、副主任为副组长,辖区內部份离退休任成员,办公室设在社区,负责日常工作。

2、明确职责。社区分管领导要联系学校保障留守流动儿童平等的教育权利;

①要联系辖区内卫生服务站普及医疗保健知识,确保留守流动儿童计划免疫和健康服务;

②要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③要加强法律知识宣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④要对留守流动儿童中的残疾儿童要予以特别关爱;

⑤社区妇联、团总支进行广泛动员、组织志愿者开展留守流动儿童关爱行动。社区妇联要加强同本社区各部门的协调沟通,及时掌握情况,为社区领导当好参谋。其他成员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抓好落实。

3、营造氛围。及时宣传表彰留守流动儿童及其家长的先进事迹,定期召开社区关爱留守流动儿童经验交流会,宣传关爱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传播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和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提高他们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管理水平。

4、加强督查。定期组织人员对关爱留守儿童情况进行督查,以保证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工作方案如期执行。每年召开一至两次专题会议,对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工作情况作汇报,总结经验,提出工作意见和要求。

5、评比表彰。每年年终在总结督查的基础上,开展留守流动儿童工作创新案例评选,评出留守流动儿童工作先进个人,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头作用。

农村三留守工作方案 篇4

一、活动背景:

本次爱心志愿服务系列活动旨在关爱留守儿童,关心青少年成长,创建和谐社区,为建设稳定、健康的社会贡献力量。留守儿童这个弱势群体作为社会快速发展导致的结果,社会各界理应采取各项措施保证他们的健康成长。他们大都从小离开父母跟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很多孩子性格孤僻,不善于交流,还有的孩子家庭及其贫困,更有的孩子由于缺少关爱而性格叛逆冲动,爱打架滋事。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对于这样一群特殊的群体更要肩负一种责任,我们希望广大社会爱心人士以及大学生提供一个平台,号召大家都来关爱留守儿童,让他们这些有着独特成长过程和成长环境的人能在我们的关怀下茁壮成长,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

二、活动目的

本次爱心志愿服务系列活动旨在关爱留守儿童,关心青少年成长,创建和谐社区,为建设稳定、健康的社会贡献力量。留守儿童这个弱势群体作为社会快速发展导致的结果,社会各界理应采取各项措施保证他们的健康成长。他们大都从小离开父母跟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很多孩子性格孤僻,不善于交流,还有的孩子家庭及其贫困,更有的孩子由于缺少关爱而性格叛逆冲动,爱打架滋事。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对于这样一群特殊的群体更要肩负一种责任,我们希望广大社会爱心人士以及大学生提供一个平台,号召大家都来关爱留守儿童,让他们这些有着独特成长过程和成长环境的人能在我们的关怀下茁壮成长,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

三、活动内容

根据掌握的志愿者及“留守儿童”的情况,采取爱心支教、心灵访谈、素质拓展、与家长沟通等长期服务的方式,为“留守儿童”的成长提供志愿服务活动。在活动正式开始之前派志愿者上门家访,了解服务对象的家庭情况,做好跟“留守儿童”家长们的沟通工作,以便志愿服务在全面了解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

1、阳光支教

利用双休日时间,每周组织志愿者前往周边的留守儿童家中,进行一次从多方面给予“留守儿童”的教育和辅导,帮助他们克服学习上的困难。进行适当的心里问卷调查(每个月一次),在此基础上进行心理辅导和疏通,促进孩子们的心理健康发展。

2、心灵之窗

邀请有经验的老师(班主任、老师)为留守儿童开展“每月一谈”的讲座、咨询活动,对他们生活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适当的心理疏导和帮助(开设心理咨询课堂、心理咨询热线,让学生说说自己的心里话);组织“留守儿童”开展“两地书,亲子情”活动,打开留守儿童心灵之窗,为孩子和家长架起一座沟通交流的桥梁。

3、素质拓展

在学期中穿插一到两次室内、室外的素质拓展活动,锻炼孩子们的沟通交流能力,加强他们的团结协作意识,同时也培养他们自主学习的兴趣,将趣味性与知识性结合起来,达到教与学的有机结合。

4、校园文化体验

在取得“留守儿童”家长同意的前提下,由志愿者组织孩子们到内蒙古科技大学大学进行一次游览大学校园的活动,熏陶深厚的大学文化底蕴,用大学校园浓厚的学习氛围感染他们,用文化的力量,激励孩子们努力学习、积极上进。

四、活动形式:

1、活动策划及前期准备工作

由志愿项目主要几个负责人在协商的基础上制定具体方案。确定活动开展的宣传口号及其他前期准备工作。

2、第一次踩点安排

主要做好科技大学周边村委会和所在学校的联络工作,初步了解当地的“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人数,年龄分布,性别构成,留守原因,家庭情况),以及让其了解我们志愿者项目及具体开展的方案和需要当地配合的工作,以获得他们的支持与配合,确保志愿项目顺利实施。并要求社会提供志愿服务的场地,以便于活动的开展。

3、志愿者招募及培训

为得到公众的广泛支持,在活动开始前进行一次针对全校的志愿者公开招募,拟招募X名志愿者,为以后的活动做好宣传和号召工作,以便于活动的顺利展开和实施。并对招募好的志愿者进行相关的培训,使志愿者掌握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便于以后有针对性的进行辅导、帮助。增强志愿者的服务意识和个人的服务能力,让志愿者懂得体现当代青年的精神、大局观和胸怀。

4、宣传品的准备与赞助商的寻找

活动启动仪式开始前准备好相关的活动宣传品。包括横幅、海报、旗帜、志愿者服装等。

寻找赞助商。考虑到活动物资的不足以及活动的持久性,我们在不破坏志愿服务活动的性质和目的的前提下,在包头本地寻找合适的赞助商,为活动提供相关赞助,以壮大我们志愿服务的力量和影响。

5、结对与家访

①家访的志愿者需要先行考虑好如何进行访谈,想好访谈内容,在家访过程中了解孩子的基本状况和需要帮助的.地方,采取志愿者与留守儿童一一结对的方式,留下各自的联系方式做长期的联络与帮扶,教会他们如何写感恩信给自己的父母,学会沟通,懂得感恩。

②精心设计心理调查问卷,做好问卷调查,并在尊重孩子的前提下通过面对面的交谈来进一步了解孩子的内心状况,全面了解留守儿童的心理特点,以便于以后的心理辅导工作。在一对一的帮扶工作中,除了进行支教,志愿者每月至少联系一次服务对象,形式可以多样,多沟通,多了解,及时帮助孩子们释疑解惑,特别应该注重与家长的联系与沟通,感染其家长共同来关爱他们的孩子。

7、阳光支教

根据踩点的情况,利用周末时间对“留守儿童”集中进行每周一到两次的学习和心理的辅导、安全教育等活动。培养孩子们学习兴趣,疏导孩子们可能存在的心理问题,启蒙孩子们的情趣爱好。将孩子们分小组确定在学校教室,便于集中提供志愿服务,给孩子们提供一对一的志愿服务,使孩子们喜欢我们的志愿服务,努力使大学生志愿者们成为他们成长的好伙伴。

8、心灵之窗

①邀请有经验的老师(学生班主任、xx老师),自活动开始起,赴支教学校为留守儿童开展“每月一谈”的讲座、心理咨询课堂,对他们生活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适当的心理疏导和帮助。

②组织“留守儿童”开展“两地书,亲子情”活动,让孩子们每个月固定和父母进行书信、电话交流,打开留守儿童心灵之窗,为孩子和家长架起一座沟通交流的桥梁,让家长了解孩子们在想些什么,缺些什么,帮助家长更好的教育孩子。

9、素质拓展

在学期支教活动中穿插一到两次室内、室外的素质拓展活动,由志愿者组织,以竞赛的形式开展,利用赞助经费设立适当的奖励。(所有活动开展在安全可行的基础上)

①室内拓展包括简单的智力竞答、心理测试、智力游戏等比赛性质的活动,以分组的形式展开,加强孩子们的团结协作能力,锻炼他们的沟通交往能力,激发他们的团结意识,使他们和志愿者能够更加融洽的相处。

②室外拓展包括各类体育活动,如趣味篮球赛、踢毽子比赛、羽毛球、乒乓球比赛等等。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开展,保证孩子们动脑与动手的结合,得到身体素质的全面提高,培养他们学习、运动的兴趣。

10、“文化体验”一日游

在学期中组织“留守儿童”开展一次为期一天的校园文化体验。在取得家长和学校的同意下,由志愿者带领孩子们参观内蒙古科技大学,欣赏校园风光,开阔他们的眼界,接受校园文化的洗礼与熏陶,使他们获得视觉上的冲击;为他们讲解大学生活的丰富多彩,激发他们积极进取、努力学习,用人生观、价值观感染他们。

五、总结

学期末开展一次志愿者的表彰大会,感谢志愿者的参与,并为其颁发证书,鼓励他们下次的积极参与。将完成的整个项目进行具体的汇总,根据活动开展的情况做好总结。将总结材料形成文件,为下一期活动的开展提供经验与教训的吸取。

六、可行性分析

1、区域可行性

本次帮扶活动对象主要是内蒙古科技大学大学周边村落的“留守儿童”,具有分布集中、欲求帮扶的特点;在开展此次活动前我们已经抽样调查了关于科大周边的留守儿童大概情况,该调查数据具有很高的真实性,为我们开展帮扶活动提供了依据。同时志愿者在进行服务活动时,距学校距离近,交通也较为方便,具有很强的可行性。

2、工作经验

团队中有从事过相关志愿服务活动的成员和学生会成员,可以为活动提供可供借鉴的工作经验和指导,提供志愿培训计划和人力资源,能在学生会群体中引起更大的反响

3、社会意义

留守儿童在当今社会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群体,对我国以后的发展有着不能忽略的影响力,现在留守儿童的问题已经在社会上取得一定的关注,通过活动更会引起人们共同关注这个问题。

农村三留守工作方案 篇5

一、活动宗旨:

开展“手拉手关爱留守儿童”行动,目的是发挥少先队的优势,通过少先队组织的实际行动,动员尽可能多的社会力量,为迫切需要关爱的特殊少年儿童群体尤其是“留守儿童”的提高服务和帮忙。

二、了解留守学生的特点:

1、学业失教:部分留守学生不能很好完成学业,学习习惯差。

2、生活失助:约有6%的留守儿童生活贫困,衣食住行等方面缺乏照顾,营养不良,身体健康受到危害。

3、心理失恒:留守儿童普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抱怨、自卑、骄横、、焦虑,有的甚至沉迷网吧,行为失控、如擂肥、等恶劣行为。

4、亲情失落:留守儿童感到亲情失落和孤独,十分想得到父母、老师、同学的关爱。

5、安全失保:由于缺少亲人的照料,留守儿童在生活中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问题(如生活安全问题、煤气、火、开水、电)人身安全(上、下学)。

6、由于少数留守家庭中的孩子父母不在身边,孩子的独立生活潜力强,比起一般儿童,他们对父母少有依靠性,因为少数留守儿童承担生活劳动量超出了范围,对身心健康不利。

三、措施活动资料:

1、倡导全校学生,为留守儿童献出自己的`爱心。

2、在少年儿童之间开展“手拉手”为主要形式的结对互助活动(同伴结对、师生结对)。

3、在班主任、辅导员中开展“每月一访”活动。

4、组织“留守儿童”开展两地书亲子情活动。

6、打开留守儿童心灵之窗(开设心理咨询课堂、心理咨询热线,让学生说说自己的心里话)。

7、组织留守学生开一次座谈会。

8、关注留守学生的生活(学校体检、生活关心)。

一滴水能反射出太阳的光辉,一份爱足以体现社会的温暖,我们将用真心去倾听,用真爱去温暖,用真情去为留守学生服务,为他们撑起一片爱的绿荫。

农村三留守工作方案 篇6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6】43号)、《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本政发【2016】18号)精神,切实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无监护能力是指留守在家的父亲或母亲因重病、重残等原因丧失监护能力。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家庭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和更好关爱保护。

(一)指导思想

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依法保护,不断健全法律法规和制度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健康、受教育等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家庭尽责。按照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监护人要依法尽责,在家庭发展中首先考虑儿童利益;加强对家庭监护和委托监护的督促指导,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

坚持政府主导。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作为政府重要工作内容,落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属地责任,强化民政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责任,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

坚持全民关爱。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各方面积极作用,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在生活、监护、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

坚持标本兼治。既立足当前,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监护缺失等突出问题;又着眼长远,统筹城乡发展,从根本上解决儿童留守问题。

(三)工作目标

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全面建立,建立健全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的事件得到有效遏制。到2020年,全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政策和制度更加健全,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的意识普遍增强,儿童成长环境更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

二、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1.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父母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外出务工人员要与留守未成年子女常联系、多见面,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给予更多亲情关爱。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村(居)民委员会、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等有关机关要依法追究其责任。(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妇联、团县委。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其他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2.落实政府责任。政府要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强化基层政府和农村基层组织的职责。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要加强对监护人的法治宣传、监护监督和指导,督促其履行监护责任,提高监护能力。村(居)民委员会每月至少走访一次留守儿童家庭,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情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并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要为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与父母联系提供便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全面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的摸底排查工作,建立详实完备、动态更新(每季度至少更新一次)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并每个季度向县民政部门报送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并抄报县教育部门和公安部门;一人一档案,实行动态管理、精准施策,为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支持;通过党员干部上门家访、驻村干部探访、专业社会工作者随访等方式,对重点对象进行核查,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

民政部门及救助管理机构要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的监护监督等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县民政局)

3.加大教育保护力度。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完善控辍保学部门协调机制,督促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教育局)

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及早发现并纠正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相对集中学校教职工的专题培训,着重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照料农村留守儿童的能力;会同公安机关指导和协助中小学校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做好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帮助儿童增强防范不法侵害的意识、掌握预防意外伤害的安全常识。中小学校要对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利用电话、家访、家长会等方式加强与家长、受委托监护人的沟通交流,了解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帮助监护人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学习情况和在校生活情况,提升监护人责任意识和教育管理能力;及时了解无故旷课农村留守儿童情况,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劝返无效的,应书面报告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采取措施劝返复学。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全面建立留守儿童档案,逐一登记其父母外出务工和监护人变化情况(每季度至少更新一次),并在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标识。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学校领导、班主任、任课教师与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制度,确保所有留守儿童都有结对帮扶教师,及时了解留守儿童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并给予必要支持;帮助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与父母的`情感联系和亲情交流。寄宿制学校要完善教职工值班制度,落实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责任,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引导寄宿学生积极参与体育、艺术、社会实践等活动,增强学校教育吸引力。(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4.发挥群团组织关爱服务优势。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假期日间照料、课后辅导、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在开展活动或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工会、共青团要广泛动员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少先队员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互助活动。妇联要依托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活动场所,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受委托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引导他们及时关注农村留守儿童身心健康状况,加强亲情关爱,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残联要组织开展农村留守残疾儿童康复等工作。关工委要组织动员广大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通过老少携手、实名结对帮扶活动,充分利用农村关工委活动阵地,开展日间照料、课业辅导、心理疏导等各项关爱活动,协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与服务工作。(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关工委分别牵头,县公安局)

5.推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加快孵化培育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民政等部门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深入城乡社区、学校和家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依托学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举办农村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构,财税部门要依法落实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妇联、团县委)

(二)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

6.建立强制报告机制。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人员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其上级机关、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严肃追责。其他公民、社会组织积极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7.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有关报告,第一时间出警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强制报告责任人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属于农村留守儿童单独居住生活的,要责令其父母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并对父母进行训诫;属于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的,要联系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委托其他亲属监护照料;上述两种情形联系不上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的,要就近护送至其他近亲属、村(居)民委员会或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临时监护照料,并协助通知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重新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属于失踪的,要按照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及时开展调查。属于遭受家庭暴力的,要依法制止,对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应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实施保护;属于遭受其他不法侵害、意外伤害的,要依法制止侵害行为、实施保护;对于上述两种情形,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其就医、鉴定伤情,为进一步采取干预措施、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打下基础。公安机关要将受理报告及应急处置等相关情况及时通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卫计局、县妇联、县检察院、县法院)

8.健全评估帮扶机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到公安机关通报后,要会同民政部门、公安机关等部门在村(居)民委员会、中小学校、医疗机构以及亲属、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的协助下,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处境、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建立评估档案,有针对性地安排监护指导、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对于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民政及其他社会救助部门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县司法局、县检察院、县妇联、团县委)

9.强化监护干预机制。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公安机关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对于监护人将农村留守儿童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经教育不改的,或者拒不履行监护职责六个月以上导致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无着的,或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导致其身心健康严重受损的,其近亲属、村(居)民委员会、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妇联、团县委)

(三)从源头上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

10.为农民工家庭提供更多帮扶支持。要大力推进农民工市民化,为其监护照料未成年子女创造更好条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公安局)

符合落户条件的要有序推进本人及家属落户。(县公安局)

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要纳入保障范围,通过实物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满足其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县城建局、县财政局)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要在生活居住、日间照料、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提供帮助。倡导用工单位、社会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为其照料未成年子女提供便利条件和更多帮助。(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卫计局)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普遍对农民工未成年子女开放,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农民工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完善和落实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在输入地参加中考、高考政策。(县教育局、县财政局)

11.引导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各乡镇(街道)要大力发展经济,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加快发展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制定和落实财政、金融等优惠扶持政策,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提供便利条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政策,加强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对有意愿就业创业的,要有针对性地推荐用工岗位信息或创业项目信息。(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卫生计生等部门和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参加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卫计局、县妇联、团县委)

县政府成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难点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民政部门作为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牵头部门,应将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与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等工作统一整合,配备专职人员。(县民政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民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在2016年上半年开展一次全面的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依托现有信息系统完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管理功能,健全信息报送机制。(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

民政、公安、教育等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督促有关方面落实相关责任。要加快推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规政策,进一步明确权利义务和各方职责,特别要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法律保障。(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妇联、团县委)

(二)加强能力建设。民政部门要加强救助管理机构基本建设,依托救助管理机构建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场所。(县民政局)

发展改革部门要统筹规划,将新建、改扩建救助管理设施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予以支持。(县发展改革局、县民政局)

要统筹各方资源,充分发挥政府、市场、社会的作用,逐步完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场所设施,满足临时监护照料农村留守儿童的需要。(县民政局、县财政局)

财政部门要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县财政局、县民政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救助管理机构岗位设置的管理工作,科学合理设置救助管理机构工作岗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1〕39号)精神,落实好救助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工资倾斜政策。(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

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促进寄宿制学校合理分布,满足农村留守儿童入学需求。利用现有公共服务设施开辟儿童活动场所,提供必要托管服务。要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县教育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各级人民政府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乡镇(街道)配备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职人员,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妇联、县财政局)

(三)强化激励问责。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和完善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对认真履责、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对贡献突出的社会组织和个人,要适当给予奖励。(各级人民政府、县综治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妇联、团县委)

(四)做好宣传引导。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和手机、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政府主导、全民关爱的责任意识和家庭自觉履行监护责任的法律意识。建立健全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理性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报道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县综治办、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妇联、团县委)

各乡镇(街道)要在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的基础上,结合农村留守儿童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农村留守儿童保护实施方案》;要做好关爱服务和救助保护的有效衔接,精准实施关爱保护,确保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和有效关爱保护。

农村三留守工作方案 篇7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依法保护,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加大关爱保护力度,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健康、受教育等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家庭尽责。监护人要依法尽责,在家庭发展中首先考虑儿童利益。

坚持政府主导。落实各级政府属地责任,强化民政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责任,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

坚持全民关爱。充分发挥村、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各方面积极作用,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生活、监护、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

坚持标本兼治。立足当前,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着眼未来,统筹城乡发展,从根本上解决儿童留守问题。

三、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1、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父母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代为监护。

2、落实场部和管区(村民委员会)、各级教育单位职责。场部和管区(村民委员会)要加强对监护人的`法治宣传、监护监督和指导,督促其履行监护职责,提高监护能力。教育单位要协同村民委员会定期走访、全面排查,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情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并向场部报告。场部及教育行政单位要建立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一人一档案,实行动态管理,为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支持。民政部门及救助管理机构要对村级开展的监护监督等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

3、加大教育部门和学校关爱保护力度。场部要完善保学协调机制,督促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学校要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及早发现并纠正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公安机关协助学校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做好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帮助儿童增强防范不法侵害的意识、掌握预防意外伤害的安全意识。

4、发挥群团组织关爱服务优势。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假期日间照料、课后辅导、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

四、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

1、建立强制报告机制。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级、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建立追责与奖励机制。

2、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有关报告,第一时间出警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3、健全评估帮扶机制。场部接到公安机关通报后,要会同民政部门、派出所在管区、学校、医院以及亲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协助下,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环境、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有针对性地安排监护指导、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

4、强化监护干预机制。对实施家庭暴力、遗弃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派出所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

五、从源头上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

1、为农民工家庭提供更多帮扶支持。

2、引导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

六、强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场部建立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民政部门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2.加强能力建设。

3.强化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奖优罚劣。

4.做好宣传引导。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政府主导、全民关爱的责任意识和家庭自觉履行监护责任的法律意识。建立健全舆情机制,理性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报道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