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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绩效奖金方案

2025/03/18方案精选

文学网整理的公司绩效奖金方案(精选8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公司绩效奖金方案 篇1

一、考核对象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

二、考核内容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内容与年度工作目标紧密结合?互相衔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核内容。

1、综合管理情况?基础设施建设、乡村卫生服务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体化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服务能力建设情况、财务管理、分配制度建立执行情况、信息管理和服务模式、重点人群签约服务复签情况等。

2、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Ⅱ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和肺心病患者管理、风湿类风湿患者健康管理、重型精神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卫生监督协管、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患者筛查、地方病防控、中医治未病、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

3、基本医疗服务?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医疗费用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绿色转诊通道建设情况。

4、中藏药服务包括中藏医治未病、中藏医医疗服务。

5、群众评价与监督?医患沟通及群众满意度。

具体考核指标详见《城中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基本指标及分值表》

(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机构综合管理、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基本医疗和群众满意度等内容。具体考核指标详见《城中区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基本指标及分值表》

上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内容中属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部分依照青海省卫计委《青海省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方案》有关规定单独进行考核并核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

三、考核程序

(一)考核主体。区卫计局组织考核组依据《城中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主要指标及分值表》、《城中区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绩效考核主要指标及分值表》对项目承接主体进行全面考核,对60%的项目承接联合体进行抽查考核。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依据《城中区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绩效考核主要指标及分值表》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区级考核误差在10%以上推翻重新考核。

(二)考核方法与周期。通过查阅文件资料、现场检查、问卷调查、机构负责人述职、内部员工和群众访谈等多种方法进行考核。 区卫计局依据本办法不定期进行检查,每年7月、12月进行上、下半年集中全覆盖考核。

(三)公示与复核。考核结果在城中区政府网以及区卫计局微信群中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由区卫计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核。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

(四)结果上报与反馈。区卫计局每年初将上年度考核结果按照机构类别和考核等次分门别类进行汇总并及时反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四、考核结果

(一)考核结果。考核实行千分制,日常工作完成情况(医德医风、投诉举报、工作配合情况等)占300分;绩效考核成绩占700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考核得分为四个等次分值850分以上为优秀;700-840分为良好;600-690分为合格;60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结果的优秀比例不超过25%。

(二)考核结果运用。

1、作为政府补助的依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补助经费;不合格的按照一定比例扣减补助经费。

2、奖励先进、惩戒后进。考核不合格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扣减节余的'政府补助和上级下达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奖补资金,同时用于奖励考核合格且得分排名靠前的机构,并对机构及其负责人给予通报表扬;对得分靠后、不合格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免去负责人职务;社区卫生服务站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执业资格,其承担的`相应工作由所属中心接替;村卫生室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乡村医生资格,由区卫计局组织面向社会公开聘用。

五、工作要求

1、严肃考核纪律,严禁编造、篡改考核资料,严禁利用考核谋取个人利益,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考核客观公正。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套取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追缴经费,并依法追究责任。

2、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在区卫计局的指导下抓紧完善内部岗位绩效考核标准及内部分配管理办法,?建立按岗付酬、按工作业绩取酬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定期对职工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职工个人收入挂钩,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医务人员收入差距?并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重点倾斜,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同时,要对村卫生室及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严格管理考评,制定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

公司绩效奖金方案 篇2

一、目的.

为规范年终奖发放,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合理的分配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分配方案适用于部长级(含)以下员工;不包括总经理等由董事会委派人员。

三、年终奖基数来源

根据公司20xx年经营成果和运行状况,结合年度预算利润目标,确定公司20xx年年终奖分配总额。

四、年终奖分配方法

1、员工的年终奖数额分配是根据员工的.职务级别核定标准基数;

2、员工的年终奖标准基数影响系数有如下分类:当年服务公司月数系数、全年月满勤系数、安全质量事故系数、绩效评价系数等。

3、具体标准基数如下:

五、年终奖计算方法

a.中层管理=标准基数*(当年服务公司月数系数*40%+全年月满勤系数*30%+绩效评价系数*30%);

b.普通员工=标准基数*(当年服务公司月数系数*50%+全年月满勤系数*20%+绩效评价系数*30%);

c.一线员工=标准基数*(当年服务公司月数系数*20%+全年月满勤系数*40%+质量安全事故系数*10%)

公司绩效奖金方案 篇3

在遵循《医院护理奖金分配方案》的基础上,急诊科护士奖金分配中,将结合护士个人绩效与工作量,对其奖金进行二次分配原则,进行合理分配,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一、奖金构成:月奖、加扣奖、单项奖、翻班奖、全勤奖

计算方法:个人奖金=月奖+加扣奖+单项奖+翻班奖+全勤奖

(一)月奖=个人绩效分×个人奖金系数×科室总绩效奖÷科室总奖金系数÷100

1、个人绩效分:根据《急诊护士评分细则标准》进行考核,得出每月个人绩效分。

2、个人奖金系数;根据本年度《护理岗位管理》相关规定并结合我科护士个人实际情况,定出我科护士的个人奖金系数见表2:

同时结合我科实际情况,对奖金系数也进行如下规定:

1)对于因怀孕或其他原因需照顾上常白班者,在能满足科室正常工作运转的情况给予照顾,但奖金系数拿同级别护士奖金系数的80%。

2)对于特殊同志需照顾,固定在注射室上白班而不参与急诊抢救与救护工作的,其奖金系数最高只能定为(N2+护师)的对应系数的80%。

3)任何带教期间(新近、轮转)未独立翻班者,其奖金系数拿同级别护士奖金系数的80%,独自当班后与同级别护士待遇相同。

4)对于病、事假等缺勤引起的奖金系数变化,按《急诊护士评分细则标准》执行。

(二)扣加奖:

1、科室质控小组成员加奖各60元/人

2、同护理部下发的奖金单中“加扣奖”部分(考核到个人)

3、其他特殊情况下的加扣奖(视具体情况而定)

(三)单项奖:各种竞赛、评比或选优活动所产生的加奖

(四)翻班奖:各位参加中夜班的'护士拿到的津贴。

标准:日1—9班—5元/个,中班—10元/个,夜班—15元/个

(五)全勤奖:护理部每月按600元/人×24人=14400元发放。为了避免各种“无谓假期”影响科室正常工作,凡请假(除年休、调休、公假之外的`任何假期)一天,当月全勤奖600元全部扣除。对于因此类假期而产生的“加班费”,经全科护士讨论后一致决定,凡加白

班者加奖80元/个,加日1—9班者加奖100元/个,加中班者加奖150元/个,加夜班者加奖200元/个。在本科室上班者,既为了鼓励大家正常出勤,同时本着多劳多得的原则,全勤奖按照上班天数(实际工作日)来发放,计算方法如下:

全勤奖=个人实际工作日×(14400-加班费)÷当月护士总工作日

二、奖金发放办法:

每月月初,考勤员计算出上一月中每位护士的上班天数及中夜班数,由另一位护士(暂指定许玉琴)核对后登记在本子上。在护理部发放奖金单后,护士长先根据每位护士当月的工作情况,结合《急诊护士评分细则标准》,准确计算每位护士的绩效分。再根据奖金分配方案,计算月奖,翻班奖及全勤奖,最后得出总奖金。

三、奖金分配沟通:

1、每月的奖金单算好后,需告知每位护士,并让其在奖金单上签名。

2、所有的原始资料及数据都要做到随时可查询,护士有任何疑义,护士长均要予以解释,直到护士理解并认同。

3、此奖金分配方式经科务会讨论并通过,执行有效。

4、以后的奖金分配方式,大家若有不同意见或比较好的建议,均可提出,大家在科务会上讨论,一致认同后再执行新的方案。此奖金分配方案即日起生效并执行。

公司绩效奖金方案 篇4

一、被考核人员:

财务部长、OTC经理、分公司经理、分公司服务部长、企划部长、售后部长、销售部长、办事处主任、管理员。

二、考核程序:

1、财务部长、OTC经理、分公司经理、分公司服务部长、企划部长、售后部长、销售部长的考核人为总经理及副总经理。

2、办事处主任的第一考核人为销售部长,第二考核人为分公司经理,总经理委员会为考核成绩调整人。

三、考核方法:

1、所有人员均采取自我述职报告和上级主管考核综合评判的方法,每月度、季度、年终进行一次。

2、述职报告:每月须按规定时间要求交书面述职报告给上级主管领导。

3、上级评价:采用级别评价法,即直接领导初评打分、上级主管领导复评打分的方法。

四、考核时间:

1、月度考核:每月30日前将个人本月书面述职报告及下月工作计划交直接上级,直接上级及上级主管领导于下月3日前完成上级评价并交办公室汇总,经总经理审核后,报财务部。

2、季度考核:所有在职员工应于每季度的`倒数第四天前将个人本季度的工作述职报告及下季度的工作计划交直接上级,直接上级及上级主管领导于下季度的3日前完成上级评价并交办公室汇总,经总经理审核后,报财务部。

3、年度考核:所有在职员工应于每年12月25日前将个人全年工作述职报告及下年度个人工作计划交直接上级,直接上级及上级主管领导于12月30日前完成上级评价并办公室汇总,经总经理审核后,报财务部。

4、试用期员工不参加年中、年终考核。

注:由办公室将考核资料整理归入员工个人档案。以年中、年度考核成绩为准核发年终奖金。

五、考核内容:

1、岗位职责考核:

指对每个员工要担当本职工作、完成上级交付出的任务中所在地表现出的业绩进行评价。基本要素由工作目标、工作质量、工作交期和工作跟进等构成。

2、能力考核:

指对具体职务所需要的基本能力以及经验性能力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担当职务所需要的理解力、创造力、指导和监督能力等经验性能力以及从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效率、方法等。

3、品德考核:

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工作责任感、工作勤惰、协作精神以及个人修养等构成。

4、学识考核:

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相关知识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担当职务所需要的管理学识、专业知识以及其他一般知识等。

5、组织纪律考核:

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纪律性以及其他工作要求等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遵纪守律、仪表仪容、环境卫生以及接听电话语言规范等。

六、考核等级:

1、A级(优秀级)95—100分 工作成绩优异,有创新性成果。

2、B级(良好级)85—94分 工作成果达到目标任务要求标准,且成绩突出。

3、C级(合格级)75—84分 工作成果均达到目标任务要求标准。

4、D级(较差级)60—74分 工作成果未完全达到目标任务要求标准,但经努力可以达到。

5、E级(极差级)64分以下 工作成果均未达到目标任务要求标准,经督导而未改善的。

七、考核结果的应用(工资指基本工资)

1、月业绩考核成绩将作为员工年终评比以及职务和工资升降与奖金的重要依据。各分公司经理不再有直接给下属销售人员定奖金的权力,当本公司编制内各级岗位遇有空缺或公司扩编增加员工额时,凡考核成绩优异人员将予先递补。

2、月业绩考核成绩为A级者,当月工资额多发原有工资的10%。

3、月业绩考核成绩为B级者,当月工资额多发原有工资的2%。

4、月业绩考核成绩为C级者,享受全额工资。

5、月业绩考核成绩为D级者,当月扣除工资额的50%,并给予留用一个月处理。如下月考核不合格,给予辞退处理。

6、月考核成绩为E级者,当月奖金全部扣除,并给予留用一个月处理。如下月考核仍不合格,给予辞退处理。

7、连续5个月业绩考核成绩为A,或全年累计8个A者,下年工资额增加5%。

8、全年业绩考核成绩达到10个A者,下年度工资额增加10%。

公司绩效奖金方案 篇5

根据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人发〔20xx〕59号)和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阳江市市直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阳人发〔20xx〕27号),以及《阳西县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省、市、县的指导性意见,以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实施为契机,建立和完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激发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勇于开拓的创新精神,努力提高工作绩效,推进我校教育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绩效考核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绩、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基本原则,体现多劳多得,优质优酬,重贡献,重实绩的原则。凸显岗位,向一线教师、教学骨干和成绩优异人员倾斜的原则。

三、实施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四、分配标准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由县财政局按月纳入工资统一发放。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由县教育局制定考核方案对全县中学、中心小学和县直属小学校长进行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的99%由学校制定考核方案,报县教育局批准,并报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备案后执行。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基础工作总量工资和质量考核奖励工资两部分构成。其中,基础工作总量工资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70%,质量考核奖励工资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

六、绩效考核的具体事项

(一)绩效考核的范围

1、本校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及教职工均由所在学校考核。

2、经组织决定借调到其他学校的'人员在借调单位考核,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在借调单位发放。

(二)绩效考核时间

绩效考核按学期进行,时间安排在学期末。

(三)绩效考核的内容及计分办法。

绩效考核采用定量评价的方法,具体如下:

1、基础工作总量计算

(1)课时工作量计算

根据《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开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的通知》(粤教基[20xx]78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我校义务教育教师课时标准设定如下:

①语文、数学每周14—18节,英语、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16—18节,其他学科每周18—20节。语文、数学、英语以1课时为标准,其他学科以0.85课时计算。

②自习、早读按0.80个课时计算。

(2)考勤

事假每节扣1课时,病假每节扣0.5课时,假后要完成教学任务,旷工每节扣2课时,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婚产等假期按相关规定执行。本项考核计分依据以学校考勤记录为准,并定期向全校教职工公布。

(3)教育教学管理岗位工作量计算

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的工作量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执行,即:“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课时标准工作量的一半计入基本工作量”。同时,考虑到科(级、备课)组长、中层以上干部的实际工作负荷,担任学科(备课)组长工作量按当地教师课时标准工作量的五分之一计入基本工作量;担任大队辅导员、报账员、教导主任(非主管教学)工作量参照班主任工作量执行;主管教学的教导主任和主管安全的副校长工作量按教师课时标准工作量的五分之三计入基本工作量;校长工作量按教师课时标准工作量的五分之四计入基本工作量。教育教学管理岗位工作量可以叠加计算,但不能超过当地教师课时标准工作量的

1.5倍。

(4)个人基础工作总量计算

教职工学期基础工作总量=(周课时分值×有效周数)+教育教学管理岗位工作量总分值+代课节数分值-考勤扣分。

因节假日导致不完整周日数的,按实际工作量计,跨级跨科教师的工作量按所任教主干学科计,教师代课数按实际节数累计。

(5)基础工作总量工资系数计算

基础工作总量工资系数=70%全校教职工奖励性工资÷(全校教师基础工作总量分值+全校职工工作总量分值)

(6)个人基础工作总量工资计算

个人基础工作总量工资=基础工作总量工资系数×个人基础工作总量分值

2、质量考核得分计算

(1)师德师风水平得分(按100分计算)。按照《教育法》、《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主要考核教师政治思想、师德品行、依法执教、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关爱学生等五个方面内容。面上小学以学校为单位进行考核。具体操作可参考《阳西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表》(附件1)。

(2)教育教学业绩得分(按100分计算)。业绩成果考核是教师绩效考核的核心,真实、准确反映出教师所取得的业绩成果水平是“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主要体现。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考核内容,主要以完成教学目标、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为依据,侧重考核合格率、进步率和综合素质等指标,制定科学、严密、可操作的考核细则,并按业绩考核所占的权重转化为分值。

(3)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加分。学校对获得县(市)以上荣誉、优秀课例(或技能比赛)、辅导奖、论文奖等奖项或对学校有突出贡献的教师进行适当加分,加分计算不进行累加,取最高加分项。具体标准为:县级15分、地(市)级30分、省级40分、国家级50分。

(4)质量考核得分计算

质量考核得分=师德师风水平得分+教育教学质量得分+加分

(5)质量考核工资系数计算

质量考核工资系数=30%全校教职工奖励性工资÷(全校教师质量考核得分+全校职工质量考核得分)

(6)教职工质量考核工资计算

教职工质量考核工资=教职工质量考核工资系数×教职工质量考核得分

3、学校非教学人员(职工)绩效考核办法

非教学人员(职工)由学校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从各学科组抽调人员组成考评组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出勤、工作能力、服务意识、工作效果等内容,具体考核操作可参考《阳西县义务教育学校职工考核表》(附件2),并创造性地开展考核活动。考核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非教学人员(职工)的工作量、各个等次所占比例和每个等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额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他事项处理参照教师考核条款进行。

4、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计算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教师基础工作总量工资+教师质量考核工资

(四)绩效考核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减50%以上直至10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具体由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执行。

(1)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或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致使学校或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2)损害学生利益,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

(3)品行恶劣且造成极坏社会影响的;

(4)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责任事故的;

(5)严重乱收费行为的;

(6)违法犯罪、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8)参加邪教组织或其他迷信活动,散布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论的;

(9)参与集体或其他违法违规上访的;

(10)参与有偿家教、私自在校外兼课、进行有偿招生、擅自向学生收费、

征订教辅资料的或其他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

2、有下列条款之一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本学期没有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或学校管理工作的;

(2)本学期病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的;

(3)不属于因公脱产学习的。

七、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一)学校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其他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任小组成员。

(二)学校要根据以上考核指导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实施方案,方案必须经过职代会或教职员全会讨论,且得到到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方案一旦经职代会或教职员全会通过,一般不再改动,如执行时发现有明显漏洞,则修正案仍要通过上述程序通过。

(三)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考核的各项得分必须有原始依据印证,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有意见的要及时核实,考核分值有误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偏低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各责任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工作。

(四)要建立工作机构,负责考核分配具体实施工作。工作机构由学校领导和教职员代表5—7人组成,校长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教职工代表不得少于三分之一。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校行政会议提名或民主推选,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通过的方式产生,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 组长: 姚国富

副组长:许则标

组员:孙旭发 张东杰 吴国培 孙旭梅 陈土旺

八、纪律要求

(一)绩效工资实施后,学校一律不得另立名目自行发放津贴补贴,不得挤占学校公用经费和项目资金发放津补贴,不得利用学校其他收入,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坐收坐支,私自发放津贴补贴。

公司绩效奖金方案 篇6

根据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丹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丹人社通字〔20xx〕16号)和《中共南丹县委员会办公室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丹县事业单位履职考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丹办〔20xx〕119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工作,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分配激励机制,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事业单位工资分配改革的方针和原则,在不断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调控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围绕搞活内部分配,以工作业绩考核为依据,建立体现人才价值的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全县农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实施范围

(一)实施范围。

1.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工作人员。

2.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列入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范围。

3.借调的事业单位人员应在借调单位进行考核,绩效工资的核算也按照借调单位执行。

(二)实施时间: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

三、分配比例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70%,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0%。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的标准按月发给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四、绩效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及构成比例。

绩效考核每年进行一次,结合年终考核进行。主要是考核每个职工全年的工作纪律、工作实绩、总体表现、突出成效等情况,分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内容(见附件)。基础分实行百分制,局直事业二层站和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水产畜牧兽医站个人考核综合得分由局班子、二层站按3:7的比例组成。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二)加分项目。

1.科研成果加分: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的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加5分、三等奖加4分;地厅级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县处级科技成果奖的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加3分。同一成果同时获得县处级、地厅级、省部级成果奖的按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加分。成果奖不论排名先后,均获得同等加分。

2.荣誉加分:在考核年度期内获得省部级先进工作者荣誉加3.5分、地厅级加2.5分、县处级加1.5分、局系统先进加1分。同一年内年度同时被评为和县处级、地厅级、省部级先进工作者的,按最高级别加分,不重复加分。

3.参加稻田画加分:年内参加稻田画制作人员每人加1分。

4.在考核年度期内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的,加1分。

5.岗位加分:在考核年度期内担任单位正职领导或主持全面工作的副职领导加2分、副职领导加1分,身兼多职者,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加分。

6.信息加分:年内个人向报刊、电台、新媒体投稿,反映我县“三农”方面取得的成绩、经验及做法等,被《河池日报》《河池清风网》《河池先锋网》、河池电视台等市级媒体采用的给予个人加1分/篇;被《广西日报》、广西广播电视台等自治区级媒体采用给予个人加3分/篇;被《人民日报》等中央级新闻媒体采用的给予个人加5分/篇;被河池日报、新河池、河池手机TV、奇美南丹等新媒体采用的给予个人加1分/篇;被广西农业等自治区级以上新媒体采用的给予个人加3分/篇。如同一篇信息被多家新闻媒体采用的`以最高媒体采用进行加分,不得重复加分。信息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

(三)扣减分数项目。

1.本单位被上级单位通报批评的,单位人员每人每次给予扣减5分。本单位被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单位人员每人每次给予扣减2分。

2.个人年内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扣个人10分。

3.个人被上级单位通报批评的,每次扣个人10分。个人被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个人2分。

4.无故旷工1—4天的,每人每天扣2分,无故不请假的每人每次扣1分。

5.上班期间在办公场所有争吵现象的,争吵当事人双方每人扣2分。

6.因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被投诉,经核实情况属实的,涉及人员每人扣3分。

7.不服从局班子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管理和工作安排,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每次扣个人2分。

8.年内每位干部职工至少完成信息并被录用2篇,每少一篇扣5分。局驻政务中心窗口人员、屠宰厂检疫人员、因工作需要抽调到外单位人员及到我单位工作不满3个月人员无信息任务要求。

同一事项按最高扣分值扣分,不重复扣分。

(四)考核分值。

个人绩效考核分值=基础分+加分值-扣减分值。

(五)考核程序

1.考核由局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在当年底或次年初进行考核测评。

2.考核结果公示:局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将考核结果在所在单位张贴公示5天,接受民主监督。在公示期间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以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向局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反映。局绩效考评领导小组要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复议处理,形成最终考核结果。

(六)其它事宜。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国家及我县相关规定休假、产假、婚假、丧假、探亲假期间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正常发放。

2.工作人员岗位发生变动的,从岗位变动的次月起按变动后的岗位执行基础性绩效工资。因调动、聘用、安置等原因,新进入本系统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相关文件执行。

3.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工作人员职务职称晋升、续聘与解聘的重要依据。

4.当年到龄退休、正常流动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考核结果按实际工作月发放。

5.事假累计超过3天、5天、10天、15天、20天、25天、30天以上40天以内的或病假累计超过5天、10天、15天、20天、30天、60天、90天、132天以内的(政策规定的法定休假,婚假、丧假、产假时限和工伤治疗期间除外),个人绩效考核分值按考评分的95%、90%、85%、80%、75%、70%、65%、60%计。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享受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1)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国家机关处理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的;

(2)在工作中不负责任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

(3)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4)一年内无故旷工累计5个(含5个)工作日以上、全年病假累计达到或超过6个月的、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40天的、事假连续超15天或累计达到或超过40天以上的;

(5)年底考核不合格或未参加考核的。

五、兑现办法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扣除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兑现以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的综合考核结果为准。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局财务股设立专账管理,根据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签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表(见附件2)下拨发放。

1.考核分值在100分以上(含100分),分配相应职称级别所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105%;

2.考核分值在90-99分(含90分),分配相应职称级别所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100%;

3.考核分值在85—89分(含89分),分配相应职称级别所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95%;

4.考核分值在80—84分(含84分),分配相应职称级别考核的奖励性绩效工资90%;

5.考核分值在75—79分(含79分),分配相应职称级别考核的奖励性绩效工资85%;

6.考核分值在70—74分(含74分),分配相应职称级别考核的奖励性绩效工资80%;

7.考核分值在60—69分(含69分),分配相应职称级别考核的奖励性绩效工资75%;

8.考核分值在60分以下不得参与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

分值取整数,不是整数按四舍五入计。

(二)所扣、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管理使用。

以上所扣、停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用于奖励本单位工作成绩突出的职工。

六、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组织保障。

为做好我局绩效考评及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等工作,特成立南丹县农业农村局事业单位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事业单位绩效管理领导小组下设绩效考核办公室,由吴秀高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两个工作小组,一是绩效工资核算发放小组(由局财务股罗小梅、朱珍锐负责);二是绩效考评管理小组(由局办公室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农业农村局系统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要严肃考核工作纪律,严禁编造、篡改考核资料,严禁利用考核谋取个人利益,确保考核客观公正。

(二)健全考核制度,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干部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规范绩效考核程序,合理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切实提高单位工作效能与管理水平,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透明考核程序,确保监督到位。考核工作在局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督导下,由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加大检查,加强监督,全过程公开透明,阳光操作,随时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及时解决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做到实事求是的评价工作成绩。

七、其他事项

(一)实施绩效工资后,不得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和国家统一的补贴标准外另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突破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将坚决予以纠正,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经费应专款专用,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财库〔20xx〕48号)规定,加强会计核算管理。绩效工资应以银行卡形式发放,原则上不发放现金。

(三)本实施方案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备案后,在本单位公布实施,局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四)本方案由局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本方案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

公司绩效奖金方案 篇7

根据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625号令)和《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甘人社厅〔20xx〕60号)、武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管理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发〔20xx〕654号)以及市县人社部门有关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要求,为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发挥奖励性绩效工作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我单位实际,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本单位县财政拨款的全额事业管理人员。

二、分配原则

1.在绩效工资分配形式上,建立总量宏观控制、加大岗位考核兑现力度的分配制度。

2.在岗位目标考核上,建立岗位目标考核、扩面目标考核和综合目标考核的立体考核制度,按期公布考核结果,实现量化考核,确保公平、合理、透明。

3.在绩效工资分配兑现上,建立重工作目标、重工作实绩、重争先创优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合理拉开分配档次,保证收入分配客观公正、科学合理。

三、绩效工资分配

按照绩效工资分配的要求,为切实搞活内部分配,强化分配的激励机制和绩效机制,适当拉开分配档次,实行绩与效挂钩,按分配工资的`总额和个人基本绩效工资为基础,以量化分数来进行分配,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干部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绩效考核结果不称职人员考核得分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不计入单位绩效考核总分)

由于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额不一致,每人每月500元纳入绩效考核分配,其余部分由个人所得。

四、考核方法

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组成考核领导小组,对事业干部进行绩效工资考核评分,从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评,具体内容包括: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工作态度、是否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工作量大小、在岗工作时间、完成本单位规定的工作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五、考核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考核不合格的。

(2)绩效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3)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4)因违法违纪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

2.因工作需要选派、进修人员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

3.法定产假、婚假、丧假、陪产假、因公致残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因工作需要,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抽调到其他单位工作的人员,由借用单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5.受到警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或违反国家法律而追究刑事责任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6.经组织、人社部门批准长期病休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相关规定执行。

六、有关要求

本方案未明确相关事宜,按照武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管理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发〔20xx〕654号)的精神执行,或党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研究确定。

公司绩效奖金方案 篇8

为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切实做好我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工作,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和《大同市市属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办法》及11月23日全市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单位是财政拨款(财政补助、自收自支)单位,主要职能是......。人员编制数为xx名,在岗正式职工xx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xx名,管理人员xx名,工勤技能人员xx名 。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事业单位实施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要适应事业单位变动的总体要求,以增强活力和提高服务水平为导向,以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合理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为目的,通过绩效考核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逐步完善事业单位分配制度,促进我单位创新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2、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平衡。

3、实行总量调控,内部搞活。

三、实施范围和时间

实施范围 :我单位在编、在职、在岗正式职工。

实施时间 :20xx年4月1日。

四、绩效工资的核定

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与考核挂钩的原则,重点向关键岗位、 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倾斜。绩效工资总量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其比例为7:3(6:4、5:5),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所对应的职务、级别,按市人事局、市财政局统一核定标准,按月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在岗、在编人员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年底根据考核结果 ,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核

定的绩效工资额度内核定。

五、绩效考核

(一)考核内容采取个人总结自评、单位考核的方式,年终对职工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办法分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内容,实行百分制办法,具体如下:

1、德(xx分)

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服从领导,听从安排;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忠于职守,顾全大局。

2、能(xx分)

熟悉本职业务及相关政策法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工作能力强,业务素质高;善于协调各种关系,具有创新精神和处事能力。

3、勤(xx分)

遵守规章制度、考勤制度,积极参与单位组织的各种活动和参与单位管理。

4、绩(xx分)按照岗位说明书,从以下几方面考核:

工作作风:责任心强、扎实主动、团结协作、尽职尽责;

工作任务:圆满高效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情况;

工作质量:完成工作质量高、协调能力强;

工作效率:快捷、稳妥、效益明显。 5、廉(分xx)

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

(二)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自评;

2、考核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听取职工个人意见,评出个人绩效考核分数,取得考核结果;

3、将职工个人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参照考核分数,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依据

考核结果,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倾斜的`原则。划分若干档次进行分配,不得平均分配。

七、组织实施

我单位将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专款专用。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主管局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严格把握政策和程序,做好实施绩效工资中的各项工作,维护稳定,促进和谐 ,推动单位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