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网络诈骗工作实施方案
文学网整理的预防网络诈骗工作实施方案(精选8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预防网络诈骗工作实施方案 篇1
一、活动背景
随着社会进入网络信息时代。大家的信息来源越来越广,但信息的真实性却难辨真假。近期,各高校出现多起学生因网络兼职被骗案件。诈骗分子往往摸准了高校大学生单纯、富有同情心、防范意识差、法制观念不强的弱点,利用各种手段(比如:打字员、刷单员等省时省力来钱快的信息)想方设法骗取学生钱财。为提高同学们对各类诈骗方式的鉴别能力和自我防范意识。我社与初等教育学院inter社团联合组织一次防诈骗签字活动。从而提高同学们的“兼职信息需谨慎”意识。明白“脚踏实地才是真”的道理。
二、活动目的
1、提高同学们的惕性和对虚假信息的辩知能力,避开非法集资校园诈骗的陷阱,不要因贪图小便宜而上当受骗,有效保障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2、让更多的人知道轻信和散播虚假信息的危害。
3、让大家明白财富不可能不劳而获,只有脚踏实地才能获得。
三、活动主题
勿轻信、不误传、同努力、抵虚假。
四、活动内容
1、两社团做好联谊工作,并商讨活动相关事宜。
2、在人员流动多的地方(老食堂、新食堂门口等)向同学们解说虚假信息的危害,并让同学在条幅上签字,做出自己的'一份保障。
3、对本次活动进行及时宣传以及相关平台推送。
4、调查本次活动的影响力,两社团对此活动做出总结。
五、活动时间、地点
1、活动时间:中午时间(周一至周五任意几天)。
2、活动地点:x民族师范学院人员流动处(老食堂、新食堂门口)。
六、主办单位及参加人员
1、主办单位:x民族师范学院校团委
2、活动负责人:
3、参加人员:x民族师范学院所有学生自愿签字
七、活动准备及流程
(一)活动准备
1、书写策划书:由生物院勤工俭学社策宣部书写并递交策划书。
2、引导人员:活动中需要有人拉条幅,向同学们宣传有关本次活动并引导同学们签下“保书”。(勤工俭学社:预报15人,ier创业社:预报12人)。最终人员汇总到两社团社长处。
3、人员工作分配:由两社团秘书部负责协调安排两社团活动中人员的工作情况。
4、赞助商的确定:两社团至少各自找到一个赞助商,把资金做足准备。
5、条幅的制作:由两社团各部门商讨设计一个或两个条幅内容(条幅数量视资金而定),并制作出来,备用。
6、展板制作:两社团有关部门制作一张或两张有关本次活动的展板。
7、桌椅借取:由两社团组织部负责桌椅的借取归还工作。
8、其他物品的准备:马克笔数支(视赞助资金而定)。
9、其他以上没提到的准备事宜,由两社长商讨后决定。
(二)活动流程
1、召开签字活动开幕式(签字活动开展之前的某一天)。
由两社团各部门负责人以及预报的25人参与本次会议,会议中介绍参会人员、活动目的及意义、宣读预报人员的工作安排、提示活动中需注意的相关事宜。注意会议照片的采集工作以及会场的纪录卫生问题。
2、活动开展。
在活动过程中,参加人员向学生门解说虚假信息的危害,并告诉大家不要转发虚假信息,并引导大家签下“保书”。
3、活动结束。
八、活动意义
用过这次签字活动,让更多的人知道虚假信息的危害,提高同学们的惕性,不轻易相信网上的虚假信息,能辩识出虚假信息,不散播虚假信息。呼吁大家可以正视兼职信息,预防网络诈骗。真正认识到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才能得到应得的财富。只有脚踏实地才能获得自己想要的生活。不要只想着不劳而获,这样只会使自己陷入绝境。
九、后期工作
1、物品归还:由两社团组织部负责。
2、卫生清理:由两社团策宣部负责。
3、学时统计:由两社团秘书部填写表格。
4、照片采集:由两社团指定人负责拍照,并上交筛选、备用。
5、活动宣传:两社团利用自己的宣传平台自行解决即可。
6、做好本次活动电子版、纸质版存档工作。
7、以上没提到的均由两社长商讨后决定。
十、活动说明
1、本次活动可由全校师生和工作人员共同参与。
2、活动过程中注意安全问题。
3、活动时间视情况进行更改。
4、活动做好充足准备,以便更有秩序的进行。
5、所有没涉及到的问题,经社团负责人商讨后决议。
预防网络诈骗工作实施方案 篇2
活动目的:
1、作为小学生要了解防骗安全防范措施。
2、将学到的防诈骗知识向父母宣传。
教学准备:
收集诈骗资料。
教学过程:
一、导入:
1、说说身边的诈骗故事。
2、板书课题。明确本节课内容。
二、讲解诈骗故事:
1、借用物品诈骗。
与不甚熟悉的人交往要保持戒心,尤其当对方借用物品时,绝对不能让财物离开自己视线范围,借出贵重物品更加应该小心。
2、“调包”诈骗。
“调包”是一种偷龙转凤的手法,犯罪分子事先准备好伪造的存折(或储蓄卡),与事主接触时,借验看之机,迅速换走事主手里的存折(或储蓄卡)。当事主将货款存入“自己”的存折(或储蓄卡)时,犯罪分子则用与该存折(或储蓄卡)相配套的储蓄卡(或存折)提款潜逃。
3、集资诈骗。
一些人利用老百姓手中有余钱谎称有很好的投资项目,如果投资可以获取高额的利润回报,但是一旦投入往往血本无归。集资者根本不是把钱用来做项目,而是将钱款转出或挥霍掉。
4、神药行骗。
神丹妙药本身纯属乌有,实际生活中不可能有包治百病的特效药,当有人向您兜售药时要多个心眼,多加提防,不要上当。二是有病时,特别是有疑难杂症时,一定要到正规医院去接受检查,对症下药,慢慢的治疗恢复。三是别贪心,要正确认识药的价值,一些贪心的人往往就成了违法犯罪分子引诱、骗取钱财的对象。四是遇到此类犯罪分子时要巧妙周旋,争取时间报警。
5、易拉罐中奖。
诈骗分子往往拿一易拉罐作道具,告诉受害人中奖,然后其同伙假意购买,并鼓动受害人听中奖查询电话内容证实确实中奖(此电话实为另一同伙接听),骗受害人购中奖拉环。如果他们出现,一不要相信;二要稳住对方悄悄报警,帮助警方为民除害。
6、招工诈骗。
工作要到合法的正规劳务中介市场,千万不要听信街头的小广告。所谓“高薪诚聘”小广告不仅非法,而且充满骗局,千万不能相信!这些骗子每次开口让您掏的钱并不是很多,但他们编造的各种理由确实很像真的,不仅使农村求职和打工的人员受骗,也会使警惕性不高的居民上。
7、告急电话骗汇款。
不要随便相信出门在外的`家人遭遇车祸的消息,不要惊慌,拨打“114”查询当地公安局、医院电话求证,到时再汇款也来的及。
8、合伙做生意诈骗。
在大街上邀您合伙做生意赚大钱的事可能吗记住不可能,绝对不可能,他是想骗钱。
9、魔术诈骗。
公园总有一些神秘的魔术表演或自称有特异功能的骗子,利用魔术造成人们视觉上的误差,让您参与进来,而有的人过分的轻信,总以为眼见为实,结果损失钱财追悔莫及。对此不要抱有大发横财的心理,不要参与任何赌博、投机取巧性质的活动。犯罪分子通常为两人。一人以合伙做生意先与受害人搭讪,在闲谈的过程中自称可以将小钱变大钱,并当场演示,利用魔术手法将受害人手中的一元钱变成十元钱,十元钱变成一百元钱,令受害人信以为真回家拿钱变钱,然后以掉包的方式骗走受害人的钱财。
三、班会小结:
听了今天的防骗知识介绍,大家有什么收获今后遇到类似诈骗你会怎么做:
1、匪警电话的号码是110。这个号码应当牢记,以便发生异常情况时及时拨打。
2、拨打110电话,要简明、准确地向公安部门报告案件发生的地点、时间、当事人、案情等内容,以便公安部门及时派员处理。
3、打报警电话是事关社会治安管理的大事,千万不要随意拨打或以此开玩笑。
预防网络诈骗工作实施方案 篇3
一、活动目标
1、了解诈骗的危害和主要手段。
2、树立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信息活动习惯。
3、掌握防诈骗的基本手段,做一个健康阳光的大学生。
二、活动过程
(一)情境导入,揭示主题
1、老师引导性提问:同学们,你们有没有上当受骗的经历?你们知道诈骗都有什么手段嘛!学生自由回答,发表自己的见解。
(二)案例分析,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10月21日,我校经管学院14工商1班x学生(原13工商2班学生)被骗8000元现金,给学生造成了较大损失。
(三)诈骗主要手段
1、短信诈骗:利用手机短信发送虚假消费提示或中奖提示,诱骗客户交纳手续费或税金,或者诱骗客户拨打假冒的银行服务电话、银联信用卡管理中心、公安部门等部门的咨询电话,套取客户的银行卡、密码等信息进行诈骗。
2、盗用QQ号诈骗:盗用他人QQ号码,用盗用QQ登陆与“他”最信任、最亲近的`好友聊天,找各种理由骗取对方通过银行向他付款,进行诈骗。
3、电话诈骗:诈骗分子冒充电话银行自动语音提示提供国内各大银行的电话银行号码和金融服务,客户使用此电话进行查询后,诈骗分子可截取客户的银行卡、密码、身份证等信息,从而盗取客户账户内的资金;或者以公安或银行名义暗示发生了一个可能威胁你人身安全或者客户账户资金安全的紧急情况,诱使客户提供账号和密码行骗。
4、网络交易诱骗:通过互联网网上交易诱骗,开始让你每次投资几百元(如购买Q币),对方返回105%,多次以后,当你汇款上千元甚至更多以后,对方就消失了。
5、利用ATM机行骗:通过窃取客户银行卡,骗取密码,盗取客户卡内资金,或者克隆银行卡窃取客户资金;在客户取款时故意扰乱,致使ATM机暂停服务,并通过“指导”客户操作的方式骗取客户密码,当客户暂时离开时,取走银行卡到其他ATM机上盗取客户资金。
6、投其所好,引诱上钩:—些诈骗分子往往利用被害人急于就业和出国等心理,投其所好,应其所急施展诡计而骗取财物。
7、签订虚假公司合同:一些骗子利用高校学生经验少、法律意识差、急于赚钱补贴生活的心理,常以公司名义、真实的身份让学生为其推销产品,事后却不兑现诺言和酬金而使学生上当受骗。有些公司借招聘的名义对一些“无知”学生设置骗局,骗取介绍费、押金、报名费等。
8、借贷为名,骗钱为实:有的骗子利用人们贪图便宜的心理,以高利集资为诱饵,使他人上当受骗。
9、以次充好,恶意行骗:一些骗子利用学生“识货”经验少又苛求物美价廉的特点,上门推销各种产品而使师生上当受骗。更有一些到学生宿舍推销产品的人,一发现室内无人,就会顺手牵羊。
10、博取同情心骗:诈骗分子冒充名校大学生或其他人员,借用手机打电话、银行卡汇款,利用一切机会与大学生拉上关系,述说自己困难,博取同情心,寻机诈骗或行窃。
11、盗取学生信息行骗:骗子搜索到学生个人信息,冒充老师、同学与学生的家人联系,谎称他生病或出车祸,急需用钱,让家长速汇钱来。
(四)诈骗的防范措施
1、提高防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交友要谨慎,避免以感情代替理智;同学之间要互相沟通、互相帮助;服从校园管理,自觉遵守校纪校规。
2、不要将个人信息资料如存折(金融卡)密码住址、电话、手机、呼机等随意提供给他人,以防被人利用。
3、对陌路之人切不可轻信,更不要将钱款借给不了解的陌生人。
4、切不可轻信马路广告或网上及手机的'求职应聘等信息,勤工助学必须通过正规渠道,防止上当受骗。
5、防止以“求助”或利诱为名的诈骗行为,遇到把握不准的事,应及时向父母、老师或保卫处(派出所)报告,不要盲目从事。
6、切不可贪图小便宜或谋取私益,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谨防掉进骗子设计的陷阱。
8、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要以学业为主,积极参加各类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不要沉湎与虚拟世界的匿名交流而无法自拔。
9、要守网法,讲网德。要做聪明的“网虫”和聊天客,不要轻易的给别人留下你的电子身份资料和个人信用卡资料。
10、一旦遇到麻烦,应立即向有关老师、学校保卫部门或公安机关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协助调查。
预防网络诈骗工作实施方案 篇4
一、活动主题:
增强安全意识,防范。
二、活动之间:
10月12日—10月30日。
三、活动安排:
1、校园网转发区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防范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2、学校在校园宣传栏内张贴有关的宣传资料。
3、学校将利用教师集会时间向广大教职工解读通知的有关精神,切实提高了学校教职工对的警惕性。
4、学校利用小百灵广播对全体学生进行防范的宣传教育。
5、在《百灵之声家校报上》开设专栏。
6、各班开展防范短信诈骗的主题活动:
(1)带领学生观看学校宣传橱窗里的资料。
(2)出刊专题板报。
(3)利用夕会课对学生进行专题教育,让学生了解的形式、手段、特点和危害,掌握必要的'防范技能,构筑坚实的思想防线。
7、向每一位学生家长印发《致学生家长的公开信》,由学生向家长宣传防范常识,发挥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一个家庭影响周围一群人的宣传辐射作用,增强了广大市民的防范意识。
预防网络诈骗工作实施方案 篇5
为巩固全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成果,加大养老服务领域防诈骗宣传力度,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让所有老年人都能有一个幸福美满的晚年”为目标,坚持“线上与线下”“传统与现代”“动态与静态”三结合方式,常态化、长效化开展防养老诈骗进社区、进村、进机构“三进”活动,推动实现防诈宣传养老服务机构住养老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两个“全覆盖”,在老年群体中形成“防诈骗、反诈骗、打诈骗”的浓厚氛围,切实帮助老年人捂紧“钱袋子”、守住“命根子”。
二、宣传对象
主要针对养老服务领域三类服务对象:
1.养老机构住养老人;
2.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服务对象;
3.居家上门、探访关爱服务对象。
三、重点任务
(一)拓展阵地,开展全方位宣传。以基层力量为“侧重点”,以多种媒体为“辐射点”,全面加强防诈宣传阵地建设。根据养老服务领域防诈新情况、新问题,与时俱进制作防诈宣传册,及时发放给各养老服务机构的老年人,做到人人皆知、人人尽知。以“线上+线下”形式,采取“3+N”方式,在各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防诈宣传活动,推动防诈宣传入脑入心。“3”即“制作一张老年人权益指示卡、举办一场防诈讲座、开展一次防诈知识竞答”三个“一”活动;“N”即以老年人为主体,发挥各自所长,通过制作防诈短视频、自编防诈顺口溜、绘制防诈漫画等多种形式,以“身边人带动身边人,身边事影响身边事”方式开展防诈宣传活动。常态化设立养老服务领域防诈举报投诉电话,依法打击各类社会机构以“养老”名义非法吸收老人资金行为,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以“会员卡”“预付费”等养老服务为名的非法集资风险。
(二)走街入户,开展渗透式宣传。将养老服务领域防诈宣传融入养老护理“百千万”专项培训工程,专门开设养老服务领域防诈课程,努力把养老护理员、家庭照护者培养成“防诈宣传员”,利用工作之便向老年人输出防诈知识。将养老服务领域防诈宣传纳入居家上门服务、探访关爱服务的重要内容,依托基层组织、网格员、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组建多支防诈宣教队伍。通过“走街入户”,向老人发放宣传折页,现场解说、以案释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老年人答疑解惑。依托面对面、点对点、线对线、一对一方式,推动防诈宣传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人心。
(三)把握节点,开展集中式宣传。在每年“老年节”当月集中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防诈宣传,全方位、立体式、多角度开展养老防诈集中式宣传,逐步将防诈宣传推向高潮。要制订宣传周活动计划,举行宣传周启动仪式,最大程度强化养老服务领域防诈宣传的吸引力和渗透力。宣传周期间,要上下联动、协同发力,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作用,开展宣传周主题系列活动,整合各种宣传要素,加大宣传覆盖面,引导老年群体主动关注防诈、深入感知防诈、自觉支持防诈。各地民政微信公众号在宣传周期间应开设养老服务领域防诈专栏,推送防诈动态、防诈成果、最新案例等内容,形成深层次、集中式宣传格局,为推进防诈宣传走深走实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常态化、长效化组织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防诈宣传活动的重要性,把防诈宣传作为提高老年人安全感、幸福感的重要载体,作为为老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对防诈宣传的组织领导,周密细致策划,扎实有力推进,推动防诈宣传活动向纵深发展。
(二)注重实际效果。准确把握老年群体的特点和习惯,精心设计防诈宣传活动的内容和载体,增强宣传的针对性、感染力和说服力。加强与政法委、公安等部门的.合作,积极将最新警情、最新案例广而告之、精准送达,通过典型案例向老年人宣传防骗知识,提高老年群体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注重防诈宣传的延续性和持续性,强调变“一次性”宣传为“周期性”宣传、变“分散式”宣传为“集中式”宣传,坚决打好养老服务领域防诈反诈宣传战。
(三)严格督查考核。各地要根据养老服务领域防诈宣传任务要求启动宣传项目、落实宣传任务,市民政局把养老服务领域防诈宣传、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线索处理纳入对各地民政部门的年度工作考核范围,严格进行督查考核。要将养老服务领域防诈宣传作为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和上门服务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切实推动养老服务领域防诈宣传落地落实。
(四)浓厚舆论氛围。运用多种宣传载体和形式,面向社会、面向群众,积极开展喜闻乐见的防诈宣传活动,努力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和矩阵式、立体化宣传格局。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发挥老年人特长,制作并发布一批接地气、易传播、群众爱听爱看的文艺作品和网络文化产品。各地可视情举办反诈文艺汇演、防诈书画展等活动,推动提高防诈宣传的广度和效度,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预防网络诈骗工作实施方案 篇6
为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全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精神,切实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老年人事业健康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经镇党委扩大会研究同意,从现在起至20xx年10月中旬,在全镇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运用法治思维、突出重点、分类处置的工作原则,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等措施并举,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防范化解养老领域非法经营涉稳涉众突出风险隐患,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全镇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从20xx年4月中旬开始,全镇发起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新一轮强大攻势,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有效遏制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进一步形成高压震慑;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整治规范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切实防控因养老诈骗引发的涉稳风险;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进一步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制定完善一批法规制度,着力解决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推动常治长效。
二、主要措施
(一)扎实抓好宣传发动工作(牵头单位:镇综治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驻镇各单位)
1、深入开展宣传教育。要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充分用好全镇各类新闻媒体,在“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扫黑除恶集中宣传等活动时期,组织开展声势浩大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掀起宣传热潮。充分发挥综治中心、网格员等力量作用,加大对留守、独居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走访宣传。三大电信运营商要通过短信等形式,向用户“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要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以案说法等形式,让涉老反诈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
2、畅通线索举报渠道。依靠和发动群众,广泛收集举报线索。落实举报人保护措施,切实消除后顾之忧。依托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统一接收、分流、交办举报线索。各村(社区)、各单位对收集到的`举报线索和上级转办的线索尽快核实、查办、反馈,有效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并及时向镇综治办报送线索办结情况。镇综治办将适时集中筛查、交办、督办一批重点线索,督导加大核查力度。
3、加强舆论引导管控。引导养老诈骗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增进对这次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对养老诈骗重大敏感案件,加强舆情风险评估监测,细化工作预案,打好主动仗。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及时协调管控负面舆情,严防恶意炒作。
(二)依法严厉打击养老诈骗(牵头单位:派出所,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驻镇各单位)
4、实施精准打击。派出所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接协同,把打击锋芒对准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按照“稳、准、狠”要求,深挖彻查一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快侦快破一批影响大、关注度高的典型案件,确保打出声威。及时发现和识别养老诈骗团伙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深挖养老诈骗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结合常态化扫黑除恶依法严惩。
5、严格依法办案。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用足用好法律武器,不放过任何一个犯罪分子,确保打击有力、惩治有效。严格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要认真分析、严格区分合法与非法、有罪与无罪的界限,严禁人为“拔高”“凑数”,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派出所要加强办案力量,加大案件侦办力度;检察机关要提前介入,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和证据标准;法庭要抓好审判工作,对于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以及其他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案件,要坚决依法从严惩处,同时加大对罚金、没收财产的处罚力度,从经济上严厉制裁犯罪分子。各单位加强协同配合,依法快捕快诉快判一批涉养老诈骗案件。综合运用行政执法、民事司法等手段,办理养老领域民事纠纷案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6、全力追赃挽损。加强派出所和民政、自然资源、住建、市场监管、金融监管、银保监等部门协同配合,全面查清犯罪嫌疑人资金流向,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坚决防止犯罪嫌疑人隐匿、抽逃、转移财产。加大对涉案财产甄别、审查、认定力度,加大财产刑执行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做好涉案财物清运、财产变现、资金归集和清退等工作,最大程度挽回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总结推广好的办案经验做法,对涉案受害者众多、涉案金额较大等重点案件,建立“一案一策”“一案一专班”等机制,加大案件攻坚力度,做到“应追尽追”。
(三)深入开展整治规范工作(牵头单位:镇综治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单位)
7、加强重点整治。要把开展整治规范作为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依法整治规范以“养老”为名的各类涉诈问题隐患。镇党政办组织开展不间断网上巡查,大力整治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诈问题隐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网络平台及账号。镇项目办要在养老项目申报、实施等方面严格把关,加强信用管理,对建设资金使用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镇民政办要强化行业监管,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把已经在民政部门备案的、经市场登记注册成立涉及养老服务但未在民政部门备案的、打着养老旗号从事非法吸收资金业务的三类市场主体纳入监管范畴,做好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的日常排查、集中整治、监测预警等相关工作。镇政务服务中心、梅田市场监管部门要在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时严格把关。镇城镇规划建设办、梅田自然资源所要整治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隐患,加强信息共享、监督管理、政策宣传等工作。镇城管要整治违规在城市街面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的.行为。辖区内三大运营商要依法依规对涉嫌诈骗的电话号码进行处置。镇文化站要整治老年旅游、艺术品经营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严格审核面向老年人的旅游项目内容。镇卫健办要依法查处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开展诊疗活动、无医疗卫生技术准入等违法行为,并将养老诈骗整治纳入老龄工作重要督促检查内容。梅田市场监管所要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镇综治办要督促、指导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问题隐患整治工作,加强监测研判和预警提示,指导协调对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依法认定、查处、取缔,推动有关部门和地方开展防范和处置养老领域非法集资工作。
8、加强分类处置。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要深入开展摸排,对相关问题风险隐患建立台账,综合评估,逐一研究确定相关机构、企业等涉诈问题风险等级,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强化分级分类处置。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对存在明显问题但不构成犯罪的,及时警示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民事等手段引导其抓好整改;对涉及其他部门的涉诈问题线索,依法移交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固定证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打击。
9、防控涉稳风险。及时收集研判预警相关涉稳情报信息,统筹做好受害老年人教育引导、资金清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坚决防止因工作不当影响社会稳定。对重点群体和人员要严格落实“五包一”措施,与投资群众建立有效的沟通平台,定期通报案情和处置进展工作情况,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镇民政办要对梅田敬老院进行精准帮扶,帮助维持正常运转。对一些涉众型养老诈骗案件,要充分考虑其复杂性,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一案一策”“精准拆弹”要求逐一化解;对“爆雷”风险突出的,严格按照风险防控工作预案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件的底线。
10、推动建章立制。充分发挥镇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镇维护稳定工作协调小组等工作机制作用,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加强情况通报、信息共享,形成打击整治合力。强化行业监管,健全市场准入、备案管理、资金监管、风险预警、重点管控、社会监督等制度,提升监管效能。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健全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线索、配合执法司法调查等机制。通过专项行动,为完善相关法律政策、司法解释等贡献力量,为打击养老诈骗、规范行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4月15日至30日):镇里组织召开全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出台工作方案,建立有关工作机制。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摸排掌握一批重点线索。
(二)实施推动阶段(20xx年5月1日至9月30日):深入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加快案件侦办,加强源头监管,突出重点整治,落实信访维稳各项责任,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
(三)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10月1日至10月18日前后):及时总结专项行动经验做法,推动补齐短板弱项,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制定完善一批法规制度,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组织保障
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要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贯彻有关部署要求,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力争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一)建立协调机制。成立梅田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简称“镇专项办”),成员由镇综治办、梅田法庭、梅田派出所、麻田派出所、镇民政办、梅田自然资源所、镇项目办、镇文化站、镇卫生健康办、梅田市场监管局、梅田城管以及辖区内三大运营商等单位组成,镇专项办主任由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刘建华兼任,副主任由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内设综合组、打击组、整治组、宣教组等4个工作组。镇专项办要充分发挥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推动、督办落实等职能作用,各工作组要细化方案、压实责任,主动担当、真抓实干。镇专项办从成员单位抽调专门力量做好日常工作,建立健全信息报送、简报宣传、形势研判、协调调度、重点督导、成员单位联络员等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专项行动期间,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每月26日前要向镇专项办专题报送当月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和好的经验做法等应及时报告。
(二)加强统筹推进。专项行动分为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3个关键环节,各环节统筹融合、压茬推进,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要贯彻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要推动专项行动与其他领域专项工作有机结合,与正在开展的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打击涉网黑恶犯罪专项行动、养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检查等相衔接,形成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强大合力。
(三)落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把专项行动作为本辖区、本单位、本行业系统年度平安建设重点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履行牵头职责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推动,确保工作扎实有序开展;责任单位要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协同配合。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分类指导、抓紧部署推进。各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有诈反诈、有乱治乱,因地制宜、靶向治理。4月28日前,各村(社区)要将工作措施、各成员单位要将分方案报送镇专项办。
(四)严格督导考评。专项行动全面展开后,镇专项办将适时组织梳理确定若干重点地区和单位,推动限期整改提升;挑选一批重点案件,实施挂牌督办,以重点突破带动专项行动整体推进。各村(社区)、成员单位也要加强对重点地区、案件、线索问题的督导,推动专项行动落地见效。要将专项行动纳入年度平安建设考评的重要内容,对成效突出的村(社区)、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及时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对专项行动开展后仍发生重大养老诈骗案件的,严格依规依纪进行追责问责。
预防网络诈骗工作实施方案 篇7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工作要求,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问题,全面压降养老服务诈骗存量风险、全力遏制新增风险。以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场所)为重点,按照“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原则,深入摸底排查,科学分类处置,坚决防止发生群访和集体上访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和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在确保排查问题全部化解的同时,加快推动建立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长效机制,净化养老服务领域生态环境,维护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2022年2月开始,到2022年6月底前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即日起至2月10):各乡镇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动员部署,加大宣传力度,发布养老服务诈骗风险提示。
(二)摸底排查阶段(2022年2月10日至2月底):形成摸排名单,对照指标逐个排查,定期汇总摸排进展情况,对照排查问题清单,进行综合风险研判,形成隐患风险管控名单。
(三)分类整治阶段(2022年3月至5月底):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站所开展分类整治,精准施策,确保风险软着陆。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2年6月底前):对风险摸底排查与隐患分类处置工作进行分析,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分析不足,研究提出建立防范化解养老领域诈骗问题的政策措施。
三、任务要求
(一)全面摸底排查
1.明确摸排对象。对已经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开展摸排,并将掌握的信息,与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获取的信息相结合,汇总形成摸排对象清单。
2.明确摸排主体。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由备案的民政部门负责摸排;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由服务场所所在乡镇负责摸排。县民政部局在摸排中,要充分依托熟悉情况的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开展上门调查等工作。
3.把握摸排重点。从机构类型上看,重点排查民办的、公建民营的、规模相对较大的、涉足多产业领域的养老服务机构。从摸排事项上看,重点排查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有没有因为经济类犯罪被提起过诉讼,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特别是要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收取大额预付费、预付费涉及人数、预付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况。
4.掌握摸排方法。对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全覆盖逐一上门排查,个别地区因疫情原因不能上门的,要综合运用视频、电话、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有关情况,特别是要询问入住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了解养老服务机构是否收取预付费以及告知风险等情况。在摸排中,要善于利用互联网大数据资源,通过多维度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风险画像并建立相应数据库。
5.明确工作要求。各地要在2022年2月底前,扎实完成本轮摸底排查。市、县民政局将对各地的排查工作进行调度和跟踪检查。
(二)推进分类处置
坚持“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的工作原则,对排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低到高的“绿黄橙红”4类风险管控名单。
1.绿色名单。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养老机构,纳入绿色名单,正常开展日常监管。
2.黄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近年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扩张过快,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地等情况,经营服务有潜在风险隐患的,纳入黄色名单,要提示其经营风险,引导养老服务机构规范运营管理,避免快速扩张导致资金链断裂,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强日常监测。
3.橙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因为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被投诉举报、纳入黑名单的,以及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资金使用不规范,但资可抵债运营比较平稳的,纳入橙色名单,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和政法机关进行线索通报,纳入属地非法集资等诈骗防范处置机制,对养老服务机构和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
4.红色名单。对摸排中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可能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且资不抵债,已经“爆雷”,引起不良影响或者重大舆情的,纳入红色名单,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和政法机关进行线索通报,在属地非法集资等诈骗防范处置机制领导下,配合处非牵头部门、公安机关等依法严厉打击,并协助做好妥善安置老年人、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保障其基本生活,严密防范发生冲击社会底线的极端事件。对涉嫌犯罪的,要直接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要对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要做好分类处置。对已经收住老年人,运营比较平稳,且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督促其尽快依法办理登记,并加强后续跟踪检查,确保风险整体可控;对已经收住老年人,且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责令退还资金,并根据场所性质,属民非性质的由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处置,属企业性质的移交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取缔。要在乡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综合研判风险,按照“一院一策”原则进行规范整治,确保精准“拆弹”,实现风险软着陆。对纳入“红橙黄”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在分类处置的同时要报送县民政局。
(三)强化综合监管
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1〕91号)要求,将本次专项行动与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相结合,共同推进。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特别是民营机构的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督促养老服务机构加强食品、药品、消防等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预收费、会员费、产品推销的监管,发现非法集资线索及时移送相关行业管理部门;会同公安、工信、金融监管等部门加大对非法集资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规避电信诈骗、金融诈骗等风险,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建立监测预警报告机制,根据不同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的风险区别对待、分类处置。对情节较轻的,要报告同级行业监管部门;情节较重的,要报告党委和政府,及时化解矛盾和风险。强化责任追究,对因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导致发生严重问题和重大隐患整改不及时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要提高政治意识,周密部署、严密组织、积极推进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确保全县养老服务诈骗问题得到有效化解。要把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工作纳入单位“一把手”工程和2022年工作重点,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落实专人负责。要迅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分解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加强协作配合
各乡镇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重大案件线索、重大风险隐患,要第一时间向党委、政府报告。要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登记备案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本行政区域内新增的经营范围内包含“养老服务”等内容的市场主体信息,通过现场核查确定属于养老服务机构的,要依法依规开展监管。民政系统内部,养老服务部门与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之间要健全登记备案信息共享机制。
(三)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各乡镇要以本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快完善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机制,健全综合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不断健全完善老年人福利和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推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建立。
(四)加强宣传教育和舆情监测
各乡镇要梳理分析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服务诈骗行为的新手法、新伎俩,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风险提示,定期发布预警信息。要精准宣传、多样化宣传,走进社区、走进机构、走进公园、走进广场等老年人聚集的场所开展宣传,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积极发挥群众力量,动员群众参与到行动中来,举报相关线索。积极宣传依法依规维护合法权益的方式和渠道,引导帮助老年人通过法律理性维护合法权益。要加强防范化解过程中的负面舆情监测和应对,及时跟踪社会热点。
预防网络诈骗工作实施方案 篇8
为认真落实全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要求,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从即日起利用半年左右的时间,开展打击整顿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牢固确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念,认真学习贯彻上级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打击整顿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和省、市、县要求,研究部署打击整顿工作。深刻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必要性,把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接合起来,既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有效保证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养老服务领域打击整顿养老诈骗专项工作小组,王兴福局长为组长,王晓强为副组长,社会福利科为小组成员。
三、工作目标
对养老服务领域开展打击整顿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重点排查以下内容。
1.以提供“养老服务”名义吸收资金。以提供住宿餐饮、观光旅游、医疗保健、照顾陪护等养老服务为名,以高额回报或享受消费优惠为诱饵,采取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等方式,向老年人非法吸收资金。有的养老机构没有养老基地或养老实体,有的虽有养老实体但收取的客户资金明显超过客户一年养老所需正常支付的养老费用,吸收的会员远远超过该养老机构现有的床位数量,所吸收的资金也远远超过其一年所能提供的养老服务消费费用。
2.以投资“养老项目”名义吸收资金。打着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老年公寓等项目名义,承诺高额回报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3.以销售“养老公寓”名义吸收资金。以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养老山庄等名义,或者以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等方式销售养老公寓、养老山庄;或者以入住老年公寓后给予优惠打折、不入住给予高于银行利息分红的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4.以销售“老年产品”“保健产品”等名义吸收资金。在写字楼或居民区租赁场地作为举办讲座和活动的`基地,夸大或虚假宣传产品保健功能,或送米油面等礼品、请吃饭、陪旅游等多种方式诱导蒙骗老年人,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等方式吸收公众资金。
5.其他方式。如通过在甲地注册登记养老保健公司,在乙地举办讲座宣传进行非法集资;或者偷梁换柱,将原与老年人签订的集资合同(协议)改为借款合同,以民间借贷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四、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5月)。要求全县养老服务机构利用电子屏幕、宣传展板等形式在显著位置宣传防诈反诈宣传图片、宣传标语,公开举报投诉渠道等。
第二阶段:线索摸排阶段(6月)。坚持线上线下摸排相结合、走访排查与发动群众举报相结合、信访接待和排查矛盾纠纷相结合,多渠道、多角度、多方位开展排查。
第三阶段:打击整治阶段(6月至9月)。组织养老服务领域打击整顿养老诈骗专项工作小组成员关于全县养老服务进行督查,关于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整改期限,关于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的养老机构要严格进行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养老服务领域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纳入本年度工作重点,成立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责任分工,分解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抓好落实。
(二)统一思想认识。严肃查处养老服务领域涉及“养老”名义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关于可能误导和“洗脑”老年人、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整顿工作扎实有效。
(三)坚持问题导向。最大限度发现和解决我县养老服务领域涉及“养老”名义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关于发现的问题要逐项列出整改清单,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落实时限,有违法行为的养老机构要移交给司法机关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