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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2025/03/26方案精选

文学网整理的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精选7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篇1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确保住房公积金事业规范有序、平稳健康地发展。我中心有一名科级干部参加公推比选已提拔,另有两名科级干部由于年龄原因申请不再担任科级职务,现缺三名正科级职务,三名副科级职务,经“中心”党组会议决定,对缺额职务进行竞争上岗。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x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竞聘上岗工作的通知》(银组发〔x〕5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竞聘上岗的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三)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决定相结合。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竞聘上岗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党组成立x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科级干部竞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贺斌

特别邀请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监管处领导现场指导。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竞聘上岗的组织和实施,各项准备工作由领导小组冯开玉牵头落实,工作人员在不参加竞聘人员中指定。

三、竞聘职位

按照市编办《关于印发x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银机编发[2006]78号)规定,经“中心”党组研究,实行竞聘上岗科级正职3名,具体职位如下:

1、办公室主任1名;

2、归集管理处处长1名;

3、监察审计处处长1名;

另缺三名副科级职务,在中心内部调整或聘任。

四、参加竞聘上岗人员的资格条件

参加竞聘上岗的人员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一般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三)具有干部身份;

(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五)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等次以上的;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组织领导能力,文字语言表达能力较好;

(八)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工作实绩突出、服务意识强、廉政勤勉、遵纪守法、思想作风正派;

(九)家庭和睦,邻里友好,团结同志,应当符合市委《关于对干部德进行考察评价的意见》要求。

以上九条均为共性条件,竞聘各岗位人员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条件;

办公室主任应有较好的`写作能力,善于协调对内对外关系,能够处理较复杂的问题,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为人正派,廉洁从政,严格要求自己。

归集管理处处长应具备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提取、转移、封存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有创新精神,积极深入企业催缴催建公积金制度,善于协调各方面的关系,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

监察审计处处长应熟悉审计工作的制度、政策法规、纪检知识、财务管理知识,为人正直,严格要求自己。

五、竞聘上岗的范围

竞聘正科级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已担任副科级职务2年以上。

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篇2

一、基本原则

坚持从工作实际出发,因事设岗,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力争达到优化人员结构、提高行政效能的目的。

岗位、职数设置

1、职数设置

乡政府机关内设4办11线,每线设线长1名,具体为:

(1)党政综合办(含纪检党群;政法武装;机关、民生保障。)

(2)经济发展办(含农林畜牧;水电能源、移民后扶、新农村建设;国土;招商引资、企业、重点工程;财税。)

(3)社会事务办(含城建环保;科教文卫。)

(4)人口与计生办(计划生育)

2、岗位设置(32个)

计划生育线设竞聘岗位10个,水电能源、移民后扶、新农村建设线1个,政法武装线2个,国土线6个,纪检党群、机关民生保障线4个,招商引资、企业、重点工程线1个,农林畜牧线1个,财税线3个,科教文卫线1个,城建环保线3个。

二、组织领导

成立乡机关干职工双向选择、竞聘上岗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任副组长,各线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竞聘中如遇本方案未明确事宜,由乡党委集体研究决定。

竞聘办法

(1)机关干职工实行双向选择、竞聘上岗。由各线负责人按照核定的各线人数进行组聘,同时,机关干职工也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对各线进行自主选择。在确定上岗人员的前提下,采取同样方法由各包村负责干部根据核定的包村人数,落实所在村的其他包村干部。对于各线组聘干部,如有岗位交叉的情况,结合个人意愿和实际需要,由党委政府集体研究确定。

(2)采取计划生育线和政法线优先的原则,经两线选定的干职工应服从全乡大局和工作安排。

(3)各线在人员组聘中不得突破核定人数。

三、竞聘步骤

1、党委明确各线负责人名单。

2、自荐报名:召开干职工大会,公布竞聘的岗位及职数。宣布竞聘纪律和实施方案,有意竞聘上岗的干职工将岗位意向上报各线负责人,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一律不纳入竞聘范围,每个干职工可以自行选择1—2个岗位。

3、集中确定:根据干职工上报竞聘意愿,由各线提出配备方案交党委审定,再确定上岗人员岗位,由各线负责人通知到岗到位。

四、落聘人员管理

1、凡组聘后落聘的干职工,一律作待岗处理,时间为6个月。待岗期间,领取工资卡中的基本工资,不享受其他奖金福利。

2、待岗期满后,如有意上岗者,经党委政府研究后,可考虑试用2个月。试用期内如能达到各项制度要求,经党委集体研究后可考虑继续留用;否则,继续待岗,直至再参与下一年的竞聘。

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xx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实施意见》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推行我校岗位设置管理,根据上级批复的设岗方案,现就我校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3.注重工作实绩、资历和本事的原则;

4.坚持按岗聘用、合约管理的原则;以上级部门批复的岗位设置方案为依据,按照准用岗位设置总量、类别、等级和数量组织岗位聘任。

二、聘任竞聘范围和要求

1.参加竞聘人员必须是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编制计划内在职在岗人员;按上级规定离岗人员可参加竞聘;

2.具备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岗位任职条件与要求,实行按岗聘用、竞聘上岗;

3.原取得资格未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空岗的情景下竞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最低等级岗位;

4.专业技术职务主系列和辅助系列按照省、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以及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聘任,执行同样的竞聘条件;

5.在核准限额内进取推行“全员竞聘”制度,建立“优胜劣汰、能上能下”的竞争激励机制,促进学校的生机和活力。

6.上级文件另有要求的`按文件要求执行。

三、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山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鲁人发[20xx]28号)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并贴合岗位的具体任职条件;

3.现聘任期内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竞聘条件

1.专业课教师应具备相关实践操作技能和实践教学能力;

2.高级职称五级、六级岗位分别按照上级人社审核的准用数额空缺情景及聘任高级职称时间的先后顺序,选取1.5倍的人员进入竞聘范围;空缺的高级职称七级岗位由具备高级职称资格者竞聘;

3.中级职称八级、九级岗位分别按照上级人社部门审核的准用数额空缺情景及聘任中级职称时间的先后顺序,选取1.5倍的人员进入竞聘范围;空缺的中级职称十级岗位由具备中级职称资格者竞聘;

4.已聘任助级职称者可竞聘11-12级岗位;

5.员级教师:具备学校事业岗位基本条件有关条款,由学校直接聘用。

四、方法程序

1.公布竞聘岗位。依据经上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公布竞聘岗位的岗位名称、数量、职职责务和任职条件。

2.个人申请及资格审查。竞聘人员向评聘专家委员会(初评委)提出个人书面申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每人只能申请竞聘一个岗位。评聘专家委员会(初评委)对提出申请的竞聘人逐人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确定的竞聘人选予以公示。

3.按照专业技术人员(5-12级)的先后顺序,分别组织竞聘。竞聘采取综合考核计分、评聘专家委员会(初评委)审核的方法进行。评聘专家委员会(初评委)根据计分顺序研究确定岗位拟聘人选。

4.公示。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景、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级、数量、职称聘任方案、申报人员基本情景、聘任结果等向全校教职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评聘专家委员会(初评委)和评聘监督委员会理解各种举报并认真调查核实,对不贴合条件的人员取消聘任资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5.审核备案。公示期结束后,学校将按照上级要求上报有关材料,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审核认定。

6.签订合同,颁发聘书。拟聘任人员由人事部门确认并备案后,校长依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等规定,向受聘人员颁发聘书,签订合同,并行文公布。受聘人员按市人事局要求执行新的岗位工资待遇。

五、组织领导

1.xx商校职称评聘专家委员会(初评委)

xx

2.xx商校职称评聘监督委员会

xx

六、聘期管理

1.事业岗位竞聘上岗实行聘期管理。聘期根据每个岗位的工作需要、专业特点和要求合理确定。学校岗位聘用一般为3年。聘用时间一般应满一个聘期。聘期内岗位等级发生变动的,其聘期按新的聘用合同执行。高层次紧缺人才的聘期可适当延长或无固定期限。

2.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岗位聘用专家委员会确认并研究同意,经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可签订至退休的合同:

(1)在同一专业技术职务层次上被连续聘用满10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本人申明不再晋升高一级职务和不再竞聘高一等级岗位的,可签订至退休的合同。

(2)合同期满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3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本人申明不再晋升高一级职务和不再竞聘高一等级岗位的,可签订至退休的合同。

3.加强聘期和聘后管理。建立健全考核制度,事业单位应根据人员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对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情景进行年度考核,必要时还能够增加聘期考核。专业技术人员一个聘期结束后,学校应结合考核结果并依据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重新竞聘、续聘、解聘或者调整岗位。

七、岗位设置及数量

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210人,首次聘任设管理岗、专业技术岗及工勤技能岗共计228个岗位。

(一)管理岗位

设管理岗位12个,已聘任9人,其中管理5级3人,管理8级1人,管理9级5人。

(二)专业技术岗位

学校共设专业技术职务岗212个,根据省人事厅规定,高级、中级、初级比例为3:5: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64个岗位,5级、6级、7级岗比例为2:4:4,其中5级岗13个,6级岗25个,7级岗26个;中级专业技术职务106个岗,8级、9级、10级岗比例3:4:3,其中8级岗32个,9级岗42个,10级岗32个;初级专业技术职务42个岗,11级岗21个,12级岗21个;员级岗根据实有人数聘用。上述岗位中本次聘任:高级岗位7个,中级岗19个。高级5-7级岗、中级8-10级岗、初级11-12级岗按空岗情景逐级聘任,每级岗位聘任前向教职工公示空岗情景。

(三)工勤技能岗位

工勤技能岗共设4个岗位,其中技术工三级1个,技术工四级1个,技术工五级1个,普通工1个。根据学校实际情景已聘任16人,其中技术工三级5人,技术工四级4人,技术工五级4人,普通工3人。

八、加强监管

1.学校岗位聘用上岗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资料,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学校高度重视,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及时发现和解决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景和问题,保证岗位聘用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2.切实做好宣传引导和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工作透明度,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方法公开、结果公开,保证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3.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岗位聘用工作纪律,对违反岗位设置管理和岗位聘用政策规定,以及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直接职责人员及其有关部门(单位)相关职责人员,按照《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鲁人职﹝1994)9号)等组织人事纪律严肃处理。

九、本办法由学校评聘专家委员会(初评委)负责解释。

十、方案经市教育局审核,经过全体教师85%表决同意后执行。

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篇4

为更好地加强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经局党委研究,决定进行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考察工作程序、加强民主监督,选准用好干部,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参照《干部任用条例》和《宁波市市直单位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强化激励机制,努力形成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加强局属事业单位全面建设,更加出色地完成国土资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更好的组织保证。

二、竞争岗位、任职条件及报名范围

(一)竞争岗位

1、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副支队长1职;

2、市征地拆迁办公室副主任2职;

3、市国土资源交易登记中心副主任2职;

4、市城市土地储备中心中层正职(副处)2职。

(二)任职条件

1、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具备任职所需的领导能力、工作经验和业务知识水平。

(3)大局意识强,坚持依法办事,作风正派。

(4)工作积极勤奋,实绩明显。

(5)廉洁自律,在群众中有较高的认可度。

2、资格条件

(1)具有5年以上工龄;

(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且具有从事所报名竞争岗位的专业知识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3)任正科级职务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被聘任满3年;

(4)年龄:50周岁以下(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竞争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岗位的,年龄45周岁以下;工龄、年龄、任现职时间计算截止20xx年3月31日);

(5)身体健康,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三)报名范围

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和市辖区、开发园区国土分局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

三、方法程序

(一)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经党委讨论确定后,通过一定的形式将主要内容予以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自愿填报竞争职位,原则上只能报一个志愿,同时应填写是否服从组织安排。

2、资格审查。由局组织人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

(三)组织面试

1、面试形式。采取以命题演讲、在规定的时间内自由发挥的形式进行面试。

2、面试小组。成员由局有关领导、组织人事处和驻局监察室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等7-9人组成。

3、面试实施。由面试小组具体实施面试工作,面试结束后将面试成绩通知本人。

(四)民主测评

1、民主测评的范围:市局机关报名人员在市局机关全体人员中进行测评;市局局属事业单位报名人员在市局机关和所在事业单位全体人员中进行测评;分局报名人员的民主测评范围原则上参照市局,但人数较少(30人以下)的分局在分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全体人员中进行测评。

2、民主测评表分机关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分别填写的.A、B表两种,根据报名人员身份设置权重比例(如报名人员是事业单位的,则所在事业单位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占60%,机关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为40%;如报名人员是分局机关的,则分局机关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占60%,分局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占40%。)。

3、民主测评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并实行量化计分。

4、将民主测评结果通知本人。

面试和民主测评的分值分别占总分的60%和40%。

(五)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采用填写推荐票的方式、与民主测评同步进行,民主推荐范围与民主测评范围相同。民主推荐时由局组织人事处负责将符合资格条件并报名的人员的基本情况提供给参加测评和推荐的人员。

(六)确定考察对象

由局党委根据面试、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结果等情况,通过综合遴选的方式,按1:3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公布考察对象名单。

(七)组织考察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竞争岗位的适应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八)决定拟任人选

由局党委根据竞争者面试、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结果和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九)、直接选拔

因报名人数不足等原因形不成有效竞争又有合适人选的,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可以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通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等干部选拔任用基本程序产生拟任(聘)用人选。

(十)公示和任职

党委讨论决定的拟任人选在一定范围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规定的程序办理任职手续。机关行政人员到事业单位任职的,同时办理公务员转事业编制人员手续;事业编制人员到参公事业单位任职的,办理调任公务员手续。

五、时间安排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局属事业单位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从本实施方案公布之日开始,4月底前完成。

六、组织领导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局属事业单位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在局党委领导下进行。为加强领导,成立考察组工作领导小组,由柴利能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李承戍同志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局党委其他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同时成立考察组,由李承戍同志兼任考察组组长,考察组成员由局组织人事处、驻局监察室、有关县(市)国土局政工或纪检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组成,具体实施考察工作。

七、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圆满完成,按照有关规定提出以下纪律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搞事先内定人选,不得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实施方案;

(二)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事先泄露面试题、不得泄露考察和党委讨论情况;

(三)面试要客观公正、不准打人情分,考察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准隐瞒或歪曲事实真象;

(四)竞争人员应当端正态度、正确对待,不得有弄虚作假、搞拉票等违纪行为。

对竞争上岗中的违纪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组织或者纪律处分,并酌情确定本次竞争上岗的结果是否有效。

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篇5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我院按照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提出如下干部竞争上岗、轮岗交流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推行干部竞争上岗、双向选择,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省、市、区文件精神为依据,全面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激励干部职工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奋发向上、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二、竞争上岗的范围

此次竞争上岗主要是在我院范围内进行。凡符合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的我院内部干部、职工均可报名参加竞聘。

三、竞争上岗的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3、有革命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工作实践经验,有胜任竞聘岗位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业务工作能力和相应的文化水平、专业技术知识。

4、服务意识强,思想解放,敢于开拓进取,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5、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一道工作。

四、具体工作步骤和程序

1、成立我院干部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2、宣传动员。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做到人人皆知,引导干部群众端正认识,明确竞争上岗的目的和意义。

3、公布职位。向全院职工公布竞争的职位任职条件以及竞争上岗的程序、办法等。

4、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参加竞聘的人员原则上只能报一个职位,报名可采取个人报名、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报名,按照竞争上岗的条件由院党委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参加竞争上岗的人选与职位所需人员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2:1。

5、按照县组织、人事部门的要求,进行书面考试,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组织考察,择优提出拟任人选,报县委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6、演讲答辩。召开演讲答辩会,参加人员包括本单位全体人员和下属单位负责人。竞争者在会上进行演讲、答辩,演讲答辩成绩应公布。演讲答辩考评组一般由3—5人组成。演讲答辩考评组成员要实行回避制度。

7、民主测评。演讲答辩结束后,由参会人员对竞争者进行民主测评。参加民主测评的人数,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民主测评满意率未达到50%的,取消其竞争资格,民主测评结果应公布。

8、考查、考核。中层干部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对考查对象进行组织考查,单位党委或领导班子集体根据考查情况对考查对象进行考核打分,考核结果应公布。

9、讨论决定。中层干部竞争上岗领导小组根据考查对象的得分情况(专业知识考试占20%,演讲答辩占20%,民主测评占30%,考核考查占30%),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提出拟任人选并征求党委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意见后,报党委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10、公示。经党委或领导班子决定的拟任人选,公示3天。

11、任用。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由院委发出任职通知。

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篇6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筑党发〔20xx〕21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编办《关于印发〈贵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筑人通[20xx])18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

二、竞聘上岗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2、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

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实施竞聘上岗的岗位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

1、局属各事业单位出缺的九级职员(科员)及其以下管理岗位;

2、局属各事业单位聘用期已满或出现空缺、新设的十级(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岗位;

3、局属各事业单位中层正副职岗位(因市房改办中层干部为科级职务,不列为此次竞聘上岗范围)。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竞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以及履行竞聘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能在所竞聘岗位上坚持正常工作;

5、竞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基本任职条件

1、九级职员(科员)及其以下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2、专业技术岗位的七、十级等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我省现行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各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按照省人事厅制定的'专业技术等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执行。局属各事业单位可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根据不同等级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制定具体办法。

3、局属事业单位中层正副职岗位任职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具备大学专科及其以上文化程度。

(四)下列人员不能参加竞聘上岗:

1、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党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提任期未满的;

3、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三、组织领导与监督

市人事局是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是本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的责任部门,负责下属事业单位竞聘上岗方案的审核把关。局属各事业单位单位应成立竞聘上岗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及职责如下:

竞聘上岗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事业单位党政领导、纪律检查部门和工会、职工代表组成,人数一般为5人或7人,领导小组负责集体研究提名推荐聘用人员,领导小组成员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四、程序及时间安排

事业单位竞聘上岗的基本程序包括:制定《竞聘上岗工作方案》,学习动员,公布岗位及竞聘条件,个人申报,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群众测评,成绩公布,组织决定,公示,签订聘任合同,兑现工资。

(一)准备阶段:9月14日——9月25日

1、9月14日-17日成立事业单位竞聘上岗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竞聘上岗工作方案》;

2、方案经职工大会通过,于9月18日前送局人事处审核,报市人事局批准后,再组织实施。

3、9月23-25日召开本单位职工大会,公布竞聘岗位、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岗位待遇以及竞聘上岗的程序、办法、日期等事项。

(二)实施阶段:9月26日——10月31日

1、9月26日符合竞聘上岗条件的人员申报应聘岗位;

2、9月27日竞聘上岗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竞聘人选。

3、9月28日,公示资格审查结果;

4、10月9日-10月14日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考试;

(1)方式: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内容主要是履行竞聘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面试分为A、B两类,其中A类为专业技术职务竞聘上岗面试,B类为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竞聘上岗面试。既要竞聘十级(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的人员又要参加竞聘单位中层正副职位的,则需参加A、B两类面试。竞聘九级职员(科员)及其以下管理岗位的,只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2)考试结束后,在本单位公布考试成绩。面试考官由5人或7人组成,其中主考官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面试考官的确定要严格执行有关回避制度。

(3)面试计分方法:面试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时间为15分,每名考生的面试得分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将分数相加后除以考官人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3位 “四舍五入”)。

5、10月16日组织民主测评,参加测评的人数不得少于本单位或应参加测评总人数的80%,同等条件下民主测评得票数多者优先聘用;

6、10月19-21日领导小组根据竞聘人员考试成绩以及民主测评结果,确定拟聘岗位的考察对象。通过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作出书面评价,提名推荐人选;

7、10月22日-23日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聘用人员;

8、10月23日-29日公示竞聘结果;

9、10月30日-31日签订岗位聘用合同,并送人事部门进行鉴证。

(三)总结阶段:11月2日-11月16日

1、11月2日—4日,报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总结;

2、11月5日—16日,由市人事局和局人事处,对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岗位聘用、签订聘用合同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兑现工资。

五、聘任和待遇

1、竞聘上岗的岗位实行聘任制,聘任期限一般为5年。

2、竞聘上岗的人员,按照新任职务享受相应的待遇。实行按岗定酬,岗变薪变。

3、 单位对竞聘上岗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履职情况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及时记入考核档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升降、续聘和解聘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的,根据不同情况,予以解聘、低聘或调整工作。被低聘或调整工作的人员按照新聘任的职务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4、 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竞聘上岗落聘后,可以参加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竞聘,可以以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参加有关技术、学术活动。

5、对实施竞聘上岗后未能继续担任原职务的人员,应视情况另行安排适当工作。对因竞聘上岗而产生的内部待岗人员,应积极提供上岗机会,妥善安置。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局属各事业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实施竞聘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班子成员要认真领会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推行竞聘上岗的领导工作。

(二)严格政策、严肃纪律

开展竞聘上岗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自觉遵守人事工作纪律, 如有违反规定、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人员的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考官、命题组的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要严格做好相关试题的保密工作,防止试题内容外泄,如有违反规定者,将严肃查处。

(三)扎实工作,切实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

实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涉及单位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和单位自身的稳定与发展,各事业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在引导职工支持并积极参与岗位设置工作的同时,要保证单位工作正常运转,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志要积极参加竞聘上岗,在搞好竞聘上岗的同时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全面完成。

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篇7

为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教师队伍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机制的建立,按照《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鲁政办字〔20xx〕56号)和《20xx年枣庄市市中区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市中教发〔20xx〕82号)精神,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我校人力资源,实现人员结构优化,调动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岗位竞聘的原则

1、按需设岗原则。根据山东省中小学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结合学校现有教职工数量,科学合理设置教学岗位按岗聘任,按岗定责,按责考核。

2、双向选择原则。聘任遵循学校和教职工“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学校可以聘任或不聘任,教职工可以应聘或拒聘。

3、优化组合原则。坚持合理组合、优势互补,提高整体效益,岗位竞聘要有利于学校教学循环制的实施。

4、阳光操作原则。学校教师“县管校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规范操作,实施方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教师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教育部门批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公开编制、岗位设置、岗位职责任务、岗位聘任条件、聘任程序、聘任结果,对申报岗位人员择优聘任、

5、统筹兼顾原则、既任用年富力强的中年教师,又重视培养使用青年教师,兼顾老教师发挥余热和经验、

6、循序渐进原则、按照教育局精神,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稳妥做好人事改革工作,为岗位竞聘工作深度实施积累经验、

二、明确岗位设置与工作量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办学规模和教学工作实际,对本校教学岗位设置特作出如下规定。

1、一般情况下,每两个教学班设置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岗位各1个,每3至4个教学班设置物理、化学教师岗位各1个,每6—8个教学班设置道法、历史、地理、生物、体育教师岗位各1个,每14—16个教学班设置音乐、美术、信息技术教师岗位各1个,技术课、劳技课、卫生健康课以及音体美特长活动训练和地方教材、校本课程只设置兼职岗位。

2、语文、数学、英语教师承担两个班级的教学任务为满工作量,物理、化学教师每周承担12课时教学任务为满工作量,公民与道德、历史、地理、生物教师每周承担14课时教学任务为满工作量,音乐、体育、美术和信息技术教师每周承担14—16课时教学任务为满工作量,技术课、劳技课、卫生健康课、地方教材、校本课程以及音体美特长活动训练的工作量计算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规定。

三、明确聘任的范围和对象

1、聘任的范围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制、历史、地理、生物、音乐、体育、美术及其它校本、地方课程。

2、聘任的对象是本校在编在岗的全体教职工,同时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符合工作条件的.其他人员。

四、明确聘任原则

1、因事设岗,按需定员;依岗定责,量才聘人。

2、实行双向选择。学校对教职工有聘任、试聘、待聘、解聘和不聘权。教职工有受聘、拒聘、辞聘权。

3、坚持德才兼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民主、择优的聘任要求,做到知人善任,任人唯贤,竞争上岗。

4、教职工聘任以教职工的德、能、勤、绩综合表现为主要依据,学校既尊重个人意愿,又考虑学校整体工作,重视发挥岗位功能和整体功能,形成科学合理的组合结构,实现人员结构配置的最佳方案。

5、聘任工作坚持实施“意见与结果公开”的原则,接受党组织、工会、教代会和广大教职工的民主监督。

五、竞聘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师德,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服从学校管理和工作安排,履行管理岗位职责,具备相应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六、聘任方法

(一)岗位设置

学校岗位设置参照《山东省中小学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鲁政办字[20xx]56号),坚持按需设岗、因事设岗的原则,明确每一岗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岗位工作量等事项。岗位设置坚持向教学一线倾斜,严格控制非教学岗位设置比例(初中不超12%,小学不超9%),并有效解决教职工的学科归位问题。

设置岗位时,为临近退休、患重大疾病、请产假等不参与交流轮岗的人员设置适当的直聘岗位,供其选择或竞聘。学校制定的实施方案和岗位设置方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80%以上人员通过后并公示改为:通过并公示,公示无异议报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二)个人申请

各类符合条件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分别向学校提交支教申请、直接聘用申请、校内竞聘申请和跨校竞聘申请,填写《教职工竞聘登记表》。申请支教、跨校竞聘的需经学校审核盖章。

规定时间内无特殊原因不提交个人申请的,学校有权按拒聘或落聘情况处理。

(三)开展竞聘

1、直接聘用。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教师、因产假或重大疾病(已在教育局请假备案)等特殊情况不宜交流的教师,可直接安排或竞聘学校设置的直聘岗位,经学校和教育局同意并公示后,签定聘用合同,合同聘用期限为1年,不再参与其他岗位竞聘。

符合直接聘用规定的教职工必须服从学校安排的工作岗位,若不满意学校安排的岗位,要参加竞聘上岗或跨校竞聘,空置的直聘岗位可调整为竞聘岗位。

年龄达到准予退休规定,符合延迟退休条件并且在教学岗位承担满工作量教学任务的教职工,若有延迟退休意向,须个人写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上级有关部门备案后可准予延迟退休。现已在管理岗位有高级职称的教师,若有延迟退休意向,必须于本方案执行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学校申请教学岗位,承担满工作量的教学任务,否则视为放弃延迟退休的权利。延迟退休的教师在教学岗位任教时所教学科成绩较差,家长反映强烈,社会不良影响大,该教师个人须承担一名临时代课教师费用,同时接受学校的岗位调整安排。

2、聘任顺序。首先根据南北校区教师交流方案确定校区学科任课教师名单,分校区分级部分别由教导处、德育处在领导小组指导下明确各级部班主任并进行聘任,然后由班主任两两组合进行任课教师选聘。如果出现多选情况,由任课教师进行反选。

未被选聘的教师可以参加管理岗位竞聘或者选择学校缺编的学科教师岗位接受改科安排。拒不接受学校工作安排的教师,可于三个月内自行联系单位调出,自第四个月起扣发工资。

七、签订聘书

学校与聘用对象签发聘书,聘期为一年,上报区教育局学校留存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