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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年终绩效考核发放方案

2025/03/31方案精选

文学网整理的学校年终绩效考核发放方案(精选9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学校年终绩效考核发放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根据《xxx市新浦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和本校实际情况,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合理的教师绩效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调节作用,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扎实工作,高效创新,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

二、实施原则

1、坚持“按绩分配、效率优先、公平合理”的分配原则。以工作态度、责任心和实际成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重点向为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教育科研等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倾斜。

2、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建构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分配方案经学校全体教师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确保教师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建立考核机构

1、学校建立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工作小组,由15人组成,校长担任组长,学校党政领导及各科室主要同志和教师代表为成员。其中,教师代表民主推荐4人。

组长:邱健筠 副组长:刘苏敏

成员:黄祖军、 李 萍、孙述红、 江舜裕、赵 雯、孙月梁、刘 园、

周海燕、 冯维萍、张凤兰、张丽云、张洪玲、冯家彦。

2、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必须按照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进行考核。

3、完善老师学年度、每学期绩效考核制度。建立建全教职工考核档案体系。绩效考核结束后,学校必须将绩效考核工作总结、《绩效考核统计表》等材料报主管部门备案。

四、考核项目

主要分成两个部分:一是教师绩效综合性考核;二是教师单项奖励考核。

教师绩效奖励综合性考核。考核对象全体教师,主要考核教师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内容包括职业态度、职业能力、履行职责、工作实绩等四个方面方面。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记分四舍五入,保一位小数,考核项目及分数设置要求如下:

一)职业态度(10分)

1、规范要求与得分标准:

①拥护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遵纪守法、服从学校安排,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严格执行“六严”规定。(4分)

②工作态度端正,勇于创新,教育教学及教学科研成绩突出。(3分)

③团结协作、关爱集体、仪表端庄,谈吐文雅,有教师风范。(3)

2、扣分标准:

①教师有违法违纪行为,违规补课、有偿家教、在校外兼课、兼职,违反其中一项规定,本项考核不得分。

②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如有违反要求不得分。教师无正当理由不接收学生,故意为难家长,擅自赶走学生一次扣5分。

③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不享受奖励性津贴。私自乱收费、搭车收费、截留费用一次扣10分,并按规定退还钱款。

④违反计划生育要求超生不得分,没按计划生育要求采取措施而怀孕扣10分。所请假按事假处理。

⑤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安排、不按时完成任务一次扣10分,经协调仍然不服从安排不享受奖励性津贴,并建议在教职工评聘时不予聘用。

(二)教师出勤(10分)

1、规范要求:

①严格执行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参加考勤,严格履行请假、销假手续。教师有事情需提前向校长室请假,并履行相关手续,电话请假需要补齐相关手续,特殊原因请假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教师小假为一个学期一次累计。累计超过8小时按事假处理。离校时必须打卡。

②学校鼓励教师出满勤、干满点,出成效。教职工在上班期间外出或参加有关会议,一律实行外出登记,写明因公因私外出原因,以落实去向。凡不履行登记手续者按擅离岗位处理。病假必须出示三级以上医院病假条。

2、得分扣分标准

①一个学期出满勤、干满点得10分。以学校考勤统计数据为准。学期内迟到、早退、无故不参加例会、升旗仪式、值班等一次扣除5元。一个学期迟到早退累计10次本项不得分,累计15次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教师请病假一天,课务完成扣10元,课务未完成扣20元;教师请事假一天,课务已完成扣20元,课务未完成扣30元;每学期累计请病假达45天,事假达20天以上者不享受绩效奖励。上班时间干私活、玩电脑游戏、打扑克等,发现一次扣30元。

②教师公休假:晚婚标准:男25周岁,女23周岁;婚假10天;晚育标准:女24周岁,产假90天,晚育奖励30天,剖腹产外加15天,提前请产假的产假时间从实际产前一周起算。丧假(直系)3天。

(二)工作总量(1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周工作量多少,周工作量包括实际上课节数和兼职工作折算。学校按实际确定平均工作量,满课时数分值为10分。超课时附加1分/课时,不足课时减1分/课时。附加分值不超过原分值的50%。

① 标准工作量,根据人事部门下发的要求核定学校教师的工作量,学校的平均工作量为12节。一二年级为13节,三四年级为12节,五年级为11节,六年级为10节。

②对工作量实行量化标准制度。凡是列入课表的科目,1课时作1个工作量,(包括:备课上课;作业批改)。兼职折算方法:教研组长2个,备课组长1个,大队辅导员4个,团支部书记1个,心理咨询2个,报帐员4个,体艺卫组长2个,图书管理员3个,音体美器材管理1个,仪管员2个,微机管理员2个,卫生员1个,档案管理1个,妇女主任1个,印刷3个。专职保安工作量为8个。未列入部分按实际量计入其它类别中。如享受津贴则不计算工作量。

③学科工作量测算:兼带二个班数学为满工作量。音乐、美术、科学、信息等满课时数为14节,兼实验指导、兴趣小组辅导等;体育学科满课时数为14课时,兼兴趣小组辅导、大课间活动等。满工作量的得满分,工作量超出的,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由校长室核定计入加分。不足工作量部分扣分。学校规定的跟班人员应及时跟班。

(四)职业能力(40分)

教师“职业能力”的考核项目包括岗位知识(指学识水平、专业知识、业务进修)、教育教学能力、教育科研能力等方面。教育能力主要考核教师组织管理学生和做学生思想工作等情况;教学能力主要考核教师钻研课标和教材、组织教学、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等情况;

具体要求:严格遵守各项工作制度,认真及时,高效优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按市区局“教学六认真”要求进行教学操作,全面贯彻“三案六环节”要求,大面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备课三案:(10分)

①具体要求:备课环节齐全,书写工整,教案设计新颖,教学程序清晰,体现教改理念。体现备教材,备学生活动,体现学科特点,环节齐全,教后反思具体充实,体现教学情况(详见学校备课要求)。男教师年满55周岁、女教师年满50周岁备简单教案,所备内容必须符合市、区局相关要求。

②评分方法:采取教研组评议、教导处考评、校长室总评方式,三者比例权重为3:4:3。多次考评按平均分计算。优秀得10分,良好得8分,一般得6分,较差得4分,不合格不得分。每缺一篇教案扣2分,每缺少一篇学案、巩固案分别扣1分。

2、课堂教学(10分)

①具体要求:教学目标明确,重难点突出,教学环节完备,教法恰当,符合课改要求;教师语言规范,精神饱满,衣着整洁,教态自然,因材施教;(详见学校课堂教学要求)

②评分办法:采取教研组评议、教导处考评、校长室总评方式,三者比例权重为3:4:3。优秀得10分,良好得8分,一般得6分,较差的4分,不合格不得分,多次考评按平均分计算。

3、作业批改(10分)

①相关要求:实行一课一作,作业布置体现课标要求,精选适量;体现教法,面向全体学生;作业批改及时,批语简练具体,富有指导性,作业整洁,书写规范,强调正确率。(详见作业批改要求)

②评分办法:采取教研组评议、教导处考评、校长室总评方式,三者比例权重为3:4:3。优秀得10分,良好得8分,一般得6分,较差得4分,不合格不得分。多次考评按平均分计算。艺体、科学等教师应积极组织并辅导兴趣小组、大课间、科学实验(实验内容要上传)等活动。

4、教师其它业务要求:(10分)

①教师需保质保量地完成学校或相关部门交给的各项任务,按时完成得满分,没按时完成后补完成得一半分值。没有完成不得分。

②教师不得私自调课,发现一次扣双方各2分,调课由教导处安排,凭单上课;上课迟到15分钟视为旷课;

③教师应团结协作,乐于助人,替别人代课以临时性津贴给付。每课时5元,保质保量上好课。

④教师按要求参加各种竞赛与评比,无故不参加每次扣2分。

⑤小学教师以专科学历为合格学历,取得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加4分,本科学历加2分。

5、总务后勤、专用室人员:无法用量化考核方式的专业教师(10分)

①相关要求:服务教学,服务师生,管理好财产,使用好校产,定期检查校舍校产,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固定资产、图书阅览、仪器实验、艺术体育、微机网络等室必须有总帐、分类帐、使用记录等台帐(标准参照相关要求),其它业务情况考核按要求执行。音乐、体育、美术、电脑等考核学科,成绩评定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并计算,兼代多个班级由考核人员临时抽取班级。

②评分办法:采取教导处、总务处会评、校长室总评相结合按3:3:4比例得出个人得分。

(五)教学成绩及教育科研:(30分)

教学成绩及教育科研能力为教师成长及发展的主要指标,也是全面贯彻素质教育的根本保证,本项目可以超出定额附加得分。

1、教学奖励部分:

①教学奖励:每学期学校统一测试、阅卷的学科,教学成绩计算方法:优秀率*30%+合格率*30%+平均分*40%=考核成绩。与所教班级原始测试考核成绩相比较,考核成绩提升量乘以10得考核分,考核成绩降低量乘以5扣除。连续保持年级第一名的任课教师奖励10分。

②有考核任务的科目,教学成绩按笔试40%与面试60%合计得分,个人成绩按优秀率*30%+良好率*30%+合格率*20%—不合格率*20%累计得分。基准分值为90分。超出分值*3为个人得分,多班级抽二个班取平均分合计。

2、教育科研部分:

教育科研能力主要考核教育教学研究、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撰写教育教学和科研论文等情况。本校的全体教师都应该积极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

①短期课题在市级教科所立项,结题分别加5、10分。综合课题在市、省级立项课题负责人加(10—15分);按期通过中期评估加(10—15分)完成结题加(15—20分);课题组其它人员由课题负责人酌情加分。

②论文奖励:教育教学论文或经验总结在市级公开发表的,依据文章的稿酬(以邮局正规的稿费单为准)学校给予同额的奖励,省级1.5倍奖励;国家级2倍奖励(费用从临时性津贴发放)。没有稿费的按市、省、国家级按(5、10、15)分奖励。单项协会类刊物发表视同交流;教育教学论文或经验总结获区级(8、6、4);市级(12、10、8);省级(18、15、12);国家级(25、20、18)同类获双奖或双交流取最高奖次。出资参赛获奖不得分。(教海探航、五四杯、师陶杯上获奖上浮50%)。

(六)附加奖励部分:

①教师受到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综合表彰的(优秀党员、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等)按国家、省、市、区分别加30、25、20、15分。

②教师个人参加学校各种评比竞赛活动获奖的,根据不同名次加5、4、3分,获区基本功比赛分别加(15、10、5);市级基本功比赛(30、20、15);省级基本功比赛(40、30、24);优质课评比为基本功类减半。兼任学校兴趣小组责任人每学期按考核标准加10、8、6分。

③教师承担省、市、区、校公开课,所任教师分别加15、10、7、5分。受学校选派外出交流上课区内5分,市内10分,省内15分。

④教师辅导学生参加学校举办的竞赛活动获团体前三名(含一、二、三等奖)的,依次加7、5、3分。学生个人参加比赛获一、二、三等奖的辅导教师加3、2、1分;学校运动会按年级取团体成绩前二名依次给班主任加5、3分。学校组队参加区运动会获团体前六名给辅导教师加40、30、25、20、15、10分。市级比赛获前三名加30、20、15分。区田径运动会团体成绩上升一个名次给辅导教师奖励30分。下滑一个名次扣20分。依次类推;语、数、英、科技、艺术、信息技术等科目组队参加区级团体(5人以上)比赛获一、二、三等奖给予辅导教师20、16、12分,市级比赛加30、20、15分。无团体名次按学生获奖情况以(5、3|、2)累加,但总分不超过10分。市级不超过20分;辅导学生参加区级竞赛或在市级以上发表(教师获辅导奖次的)分别给辅导教师加8、6、4分;市级为10、8、6;花钱参赛不加分。协会类获奖或交流不加分。

⑤学校在区验收、评比、竞赛中获集体一、二、三等奖或优秀的,给分管领导及责任人合计区级30分奖励。市级为50分;省级为80分;学校按团结协作、成绩差距、执行纪律、贡献大小等方面评选优秀级部,奖励200元。

⑥分管后勤工作及为学校创收按学期计算,纯利润达每10万元相关人员共加20分,依次类推。为学校作出突出贡献的有关人员由校长室核定奖励。教师承担学校其它工作的奖励办法由校长室考核奖励。

教师绩效单项奖励考核。主要设立管理岗位津贴、临时性奖励津贴、突出贡献奖励津贴。学校管理、教辅岗位等人员的绩效奖励考核。根据实际聘任的岗位,主要考核其服务态度、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

(七)考核办法与程序

1、教师绩效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定量统计;教研组评、职能部门考核、校长室综合评议相结合。其中,教研组评分占10%,职能部门评分40%,校长室综合评分占20%;考核小组打分占30%。

2、教师平时考核由学校职能科室依据学校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对被考核人进行考核。定期考核分为学年度或学期年度考核,由学校绩效考核小组依据学校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对被考核人进行考核。

3、考核以积分方式统计等级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比例不超过15%—20%。考核小组依据教师绩效考核最终得分高低自然评出优秀等级的人选。

4、教师定期考核的基本程序:①教师填写《绩效考核评价表》,进行个人总结和述职;②组织民主测评;③学校绩效考核小组对教师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参考民主测评和平时考核的结果得出考核得分;④学校绩效考核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教师考核等次;⑤在校内公示考核结果(公示期为5天),受理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教师的复核申请;⑥学校将考核工作总结和考核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5、绩效考核争议的处理。教师如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必须要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绩效考核小组提出复核申请。学校绩效考核小组受理后,进行复核和考核结果的再次确认,最后确定考核结果。

6、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等次,坚持向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倾斜,适当拉开分配差距。每学年考核两次,即每个学期一次。

(八)结果确定和运用

1、设置单项奖励性绩效津贴:管理岗位津贴(指副校级、中层干部、班主任、年级组长)、临时性工作津贴、突出贡献奖励津贴。分配办法:

①获绩效考核优秀、合格的班主任奖励津贴按1的考核权重计算

②临时性工作津贴(指多代课、学校分配加班、突击性事务等)、按实际完成的质量确定奖励数目。

③教职工为学校争得特殊荣誉取得突出成绩的,由校长室集体研究确定奖励标准。

2、计算办法:由学校根据本年度全校奖励性绩效总额减去“管理岗位津贴”、“ 临时性工作津贴”和“突出贡献奖励津贴”,然后依据考核分值核算到每位教职工。

3、支教人员奖励性绩效津贴发放,按上级有关部门文件执行。

获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教师,原则上不享受该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并在考核结果审核后,从此月起分别停发3个月、6个月的基础性岗位津贴。

(九)相关说明

1、班主任工作按《大庆路小学班主任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考核,特殊人群按局相关要求执行。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本年度绩效考核等次不得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并及时予以纠正:

①在师德方面存在问题或发生教学事故及其它违反学校教育教学要求的,在学校或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②歧视、侮辱、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

④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并造成严重影响者;

⑤以非法方法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有损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的;

⑥从事有偿家教,经查证属实的;年度考核不合格、请长假、长期旷工等人员,学校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⑦由于本人失误或疏忽给学校工作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

本方案的解释权归学校考核小组。

学校年终绩效考核发放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加强校(院)各部门目标管理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根据《20xx年市级党政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方案》(渝委督办〔20xx〕3号)精神,结合校(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范围

校(院)各部门。根据部门工作性质实行分片考核。

(一)教学编辑片。马克思主义学院、哲学教研部、经济学教研部、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中共党史教研部、党的建设教研部、公共管理学教研部、法学教研部、经济管理教研部、文史教研部、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应急管理培训中心、探索编辑部、重庆行政编辑部共14个部门。

(二)行政管理片。办公室、研究室、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纪委)、教务处、科研处、学员管理部、研究生部、继续教育学院、教学保障处(图书馆)、信息处、业务指导处、群团工作处、资产管理处、保卫处、计划财务处、后勤管理处、退(离)休人员工作处共18个部门。

二、考核方式

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以结果为导向,重点考核履职绩效、廉政和安全;平时考核注重过程管理,重点考核工作开展、进展情况和工作作风,结果在年度考核中运用。

三、指标体系

“3+2”考核指标体系,即党建目标、职能绩效目标、基础保障目标3大类,以及其他加分项目、扣分项目2种情形。

(一)党建目标

党建目标具体考核指标由机关党委(纪委)结合校(院)工作实际,对照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制定的考核细则研究制定,按程序报审后执行。

(二)职能绩效目标

职能绩效目标是校(院)教学、科研、资政、管理业务工作目标以及体现各部门职能职责的指标。根据部门工作性质分类制定,由各部门根据有关要求研究提出。职能绩效目标确定后不得自行调整。

教学编辑片职能绩效目标根据《事业人员岗位职责任务及考核办法》(渝委校发〔20xx〕45号)制定,经分管校(院)领导同意,报校(院)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后执行。

行政管理片职能绩效目标主要包括上级有关文件明确的工作任务、校(院)年度市级绩效考核目标、工作要点涉及的责任部门任务以及本部门年度其他重点工作任务。目标数应不少于10项,按照定量化、项目化、事项化要求,细化半年绩效目标内容。目标制定后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经分管校(院)领导同意,报校(院)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后执行。

(三)基础保障目标

基础保障目标是各部门均须完成的刚性要求,包括决策部署落实、保密工作、档案工作、意识形态、遵章守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预算绩效与内控工作、节约型机关建设等。具体考核指标由目标办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研究提出,按程序报审后执行。

四、计分规则

设考核基准分100分,其中职能绩效目标80分,基础保障目标20分。党建目标在基准分上实行倒扣分制,其他加分项目、扣分项目分别在基准分上进行加、扣分。同一事项涉及多次加分的,以最高分值加分;同一事项涉及多次扣分的,以最高分值扣分。

(一)党建目标

由机关党委(纪委)制定具体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考评结果年终送目标办汇总。

(二)职能绩效目标(80分)

教学编辑片职能绩效目标分值由教学(编辑)任务和科研任务组成,其中教学部门为教学任务40分、科研任务40分,探索编辑部、重庆行政编辑部为编辑任务40分、科研任务40分。教务处、科研处分别牵头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进行考核计分,年终核算后送目标办汇总。

行政管理片职能绩效目标由目标办进行考核。未完成半年职能绩效目标任务的,该项扣分为:部门自行设定分值÷2÷半年分解的职能绩效目标数。按“尽职免责”的原则,对因政策调整、重大疫情等客观原因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认定后,可不予扣分。

(三)基础保障目标(20分)

由相关考核职能部门制定具体考评细则,年终考核时书面报送情况至目标办汇总。其中:

“决策部署落实”(4分)主要考核市委、市政府文件贯彻落实情况,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交办事项办理情况,校委部署落实情况等。

“保密工作”(2分)主要考核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档案工作”(2分)主要考核档案工作落实情况。

“意识形态”(3分)主要考核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

“遵章守纪”(2分)主要考核校规校纪执行情况。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2分)主要考核执行国家安全责任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情况。

“预算绩效与内控工作”(3分)主要考核项目预算绩效和部门内控工作情况。

“节约型机关建设”(2分)主要考核节约资源能源执行情况。

(四)其他加分项目

1.批示表彰

(1)部门工作获得国家级表彰的,按一、二、三等奖等次分别加10分、8分、6分;获正、副国级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分别加10分、8分。

(2)部门工作获得省部级表彰的,按一、二、三等奖等次分别加5分、4分、3分;获正、副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分别加5分、4分。

(3)部门个人或部门牵头的校(院)工作受到以上批示、表彰的,按对应分值50%给部门进行加分。

2.信息报道

(1)被党中央、国务院(办公厅)信息采纳的,每则加0.3分。被市委、市政府或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主办的专报综合信息采纳的,每则加0.1分;单条信息采纳,每则加0.2分。信息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

(2)在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上接受新闻采访、发表工作类新闻稿件等,每则加0.1分。宣传累计加分不超过1分。

3.亮点工作

(1)部门申报。行政管理片在年终考核规定时限内,承办或牵头承办的工作任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经分管校(院)领导同意,可申报参评亮点工作项目:对校(院)或系统发展有重大推动作用的或重大影响的;获得上级主管部门或领导表彰、肯定的;在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名列前茅的;工作成效较上一年度有显著提升的。

每个部门可以申报项目1项。申报材料包括相应证明材料和300字左右的情况介绍(简要说明工作内容、特点、创新性等)。

(2)投票审核。目标办汇总各部门申报项目,统一提交校级领导干部和校(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校级领导干部设置为A票、校(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设置为B票(A、B票内容一致),分别对照申报条件进行现场无记名投票,其中A票投票权重为60%、B票投票权重为40%。加权计算后得票数过半(含)的项目确定为亮点工作。

(3)集体评分。校级领导干部和校(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别对亮点工作进行评分(不超过5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4)计算分值。亮点工作最后得分=校级领导干部评定分值平均分×60%+校内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评定分值平均分×40%。

4.争取市级专项目标加分

部门为校(院)争取到作为市级部门专项目标配合单位的,每项给予该部门加0.2分。

5.部门工作已获得专项加分的,不再作为亮点工作申报项目。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加分的,由校(院)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其他扣分项目

1.受到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市委、市政府(含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或市级部门,校委(含目标办)通报批评的,按次分别扣减2分、2分、1分。

2.因部门或个人原因导致校(院)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被市级考核部门扣分的,按被扣分值的10倍给该部门扣分。

3.目标管理日常工作中,部门未按要求报送相关资料的,按次扣0.2分。

4.其他特殊原因需要扣分的,由校(院)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考核频次和程序

(一)半年考核。行政管理片于每半年结束后,按要求向目标办报送部门职能绩效目标半年完成情况。

党建目标、教学编辑片职能绩效目标和基础保障目标只进行年度考核1次,由考核牵头职能部门年终汇总后报目标办。

(二)年终考评。目标办会同各相关考核职能部门年终汇总核算各部门得分情况,经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审核、校内公示、校委会审定后,确定考核结果。

六、结果运用

工作目标考核是部门、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七、其他

本方案适用于20xx年度校(院)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由目标办负责解释。《20xx年校(院)各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方案》(渝委校办发〔20xx〕5号)同时废止。

学校年终绩效考核发放方案 篇3

一、考核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学校中层副职以上领导、教研大组长、班主任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会代表。

二、考核内容: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的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等六个方面的内容,细化为共23条。

三、评分细则:

共五个方面,23项内容:

1.爱国守法(共20分,每项5分):

(1)不听信不散布虚假言论,不在课堂、公共场合及网络上散播违法言论;

(2)不以造谣中伤、污蔑诽谤、无理取闹和暴力等非法方式表达诉求;

(3)服从学校安排,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

(4)遵规守纪,不做有损教师形象的事。

2.爱岗敬业(共24分,每项4分):

(1)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遵守考勤制度;

(2)有效组织课堂教学,加强学生课间管理;

(3)遵守工作规程,教育教学过程无失误;

(4)工作认真,积极课改,备课充分,教学成绩好;

(5)值日、值周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学生学校安全;

(6)安心教学,不到处跑关系、跑调动。

3.关爱学生(20分,每项5分):

(1)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不透露学生隐私,不损伤学生人格;

(2)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3)关心学生身心,维护学生权益,保护学生安全;

(4)不驱赶差生,不因管理原因出现流失生现象。

4.教书育人(共12分,每项4分):

(1)注重培养创新能力和良好行为习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不加重学生负担,作业适量,时刻为学生健康成长着想;

(3)关注学生特长培养,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积极向上。

5.为人师表(共24分,每项4分):

(1)严于律己,举止文明,作风正派,注重身教;

(2)注重仪表,不在课堂抽烟、使用通讯工具;

(3)不无理取闹、寻衅滋事,维护学校稳定;

(4)遵守社会公德,注意个人修养,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5)不拉帮结派、搬弄是非,不排挤打击他人;

(6)正确处理同事、邻里、家庭关系,构建和谐社会。

以上共100分,逐项计分,每违反一项扣除相应分值。

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由学校考核组合议后实行一票否决:

1.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刑事或党纪、政纪处分;

2.聚众赌博、上访,打架斗殴、酗酒x等;

3.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参与x、赌博、迷信、邪教等活动;

4.劳役、猥亵、侮辱学生,作风不正、品行不良;

5.歧视、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影响;

6.组织和参与有偿补课、乱订资料和x学生购物;

7.向家长索要财物、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8.其他违背教育管理规定造成严重问题或较大影响的。

四、考评程序

1.考核按县局要求每年六月份进行。

2.个人评估。要求每个教职工,在认真学习职业道德规范的基础上,结合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纪律的各个方面,对号入座。在自我解剖、自我教育的基础上,认真填写《x县中小学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表》。

3.学生、家长测评,各占百分之三十。抽取所带班级学生和家长代表(不少于百分之五十),通过发放《x县中小学教职工师德师风评分表》进行。

4.教师互评,占百分之二十。以学科教研组为单位,过好民主生活会,互相取长补短、互帮互学、共同促进。然后对本组的教师逐条打分。

5.学校考核小组测评,占百分之二十。依据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和学校的相关记录,结合学生、家长和教师互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每个教职工作出客观评价。

6.汇总、公示、上报考核结果。学校考核组将学生、家长、教师和学校测评组的分数进行汇总,在校园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填写汇总表,上报县局。

五、考核等级及结果使用

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评在90分以上者(包括90分)为优秀;70—89分为合格;60—69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不包括60分)为不合格。

师德考评结果要和年终考核和职称考核挂钩,凡教师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一个考核周期不得提拔、评先、晋级;对师德考核优秀者,要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弘扬他们的精神品质,号召大家学习,同时要在评优、晋级、提拔时优先推荐。

学校年终绩效考核发放方案 篇4

为了正确评价教师的德才表现和教学效果、工作实绩,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为教师职务晋升,聘任和待遇分配等提供依据,现根据上级有关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实际情况,对教师考核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考核范围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县特校、县职业技术学校。

二、考核内容

教师的考核内容是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是考核教学效果和工作实绩。

德:指政治思想和师德品质的表现;

能:指业务知识、教育教学的水平和能力;

勤:指勤奋精神、工作态度和出勤率;

绩:指教育教学的数量、质量和效果(包括教学目标评估、班主任和少先队工作评估、教研与成果、常规工作、差生转化工作等)。

三、考核标准

1、考核要以教师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教育教学任务为基本依据,坚持客观公正、上下结合的原则。

2、教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被考核审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控制在本单位教师总人数的10%。

3、四个等次的基本标准:

(1)优秀: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令和规章制度,业务熟悉,工作勤奋,教育教学效果好,成绩显著。

(2)称职:能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令和规章制度,热爱教育工作,业务熟悉,工作积极,较好地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

(3)基本称职: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基本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在工作中有失误。

(4)不称职:政治思想觉悟较低,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责任心不强,组织纪律性差,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四、考核办法

1、县直学校校长的考核,由县教育局负责;各镇学校校长的考核,由镇教委负责;各校教师的考核,由校长负责。实行一级考核一级。

2、教师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学期考核、学年考核三种。平时考核可以随时进行。学期考核每半年一次,在每年1月和7月份进行。学年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在每年7月份结合学期考核同步进行。学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和学期考核为基础。

3、下列人员按以下办法进行考核

(1)因公离开现职岗位的,参加原学校的学年考核,其中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由其服务或学习单位提供详细书面表现情况。

(2)正式调动工作单位的,参加新工作单位的学年考核,其中在新单位工作不满半年的,由调出学校提供详细书面表现情况。

(3)见习期、试用期教师参加考核,不定等次,转正定级后才评定等次。

(4)一学年内请病假(公伤除外)累计超过6个月,或请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或旷工累计超过3天的教师,当年度的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5)离退休教师,以审批执行时间为准,下半年批准离退休的不参加学年度考核。

(6)因某种情况正被停职调查,以至立案审查未作结论的教师,不能参加当年的学年度考核。

(7)受行政记大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下处分的教师,处分期间参加考核,但不定等次。

(8)违反计划生育的教师不能参加考核。

五、考核程序

1、被考核教师,根据考核内容,自我总结,填写《学年度考核登记表》。

2、被考核教师在所在单位认真总结、汇报一学年来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自报考核等次,群众评议,各单位根据被考核教师平时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和群众评议意见,写出考核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3、学校考核小组对处室主任提出的考核等次进行复核。

4、学校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教师。如被考核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应在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0天内,向考核小组提出复核申请。考核小组在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10天内提出复核的处理意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本人。

5、凡等次评定为优秀或不称职的,在镇工作的,由镇教委考核小组评定,县直学校报县教育局考核小组评定。对不称职和因处分不定等次的,各单位要给每个人写出书面报告。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教师在学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具有晋职和晋升工资的资格。

1、教师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等次以上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

2、教师在聘任期内,学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本职务所对应的职务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二)教师在学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教师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所在单位要安排人员进行帮带。

2、教师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不影响调整工资(即在国家未作出明确规定之前,可视同称职等次按有关规定给予晋升职务工资档次)。

3、对连续两年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教师,应调整其工作岗位。其中:属领导职务的,应改为非领导职务。

(三)教师学年度考核被确定不称职等次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在3个月内作出辞职,调换工作或缓聘、短聘处理。

2、连续两学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我县教师聘任制实施办法和实施意见的规定,予以解聘或不聘。

七、审批权限

1、县直学校校长、教师考核评定等次,受奖励或短聘、缓聘、不聘等,送县教育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

2、农村学校校长、教师考核评定等次,受奖励或短聘、缓聘、不聘等,由考核小组提出意见,报镇教委批准,县教育局备案。

八、考核机构

(一)各单位都要设立考核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主管人事政工的领导和骨干教师代表组成,一般3一5人为宜。

(二)县教育局设立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股,负责处理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务。各单位也要相应设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教师考核工作。

(三)县、镇、校考核领导小组职责

1、制定具体的考核方案和实施办法。

2、设立教师个人考核档案(档案内容包括:教育教学计划、总结;听评课记录;所教学科的竞赛、考试成绩记录;奖惩记录;教育教学论文;考查、考核总结及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记录考核鉴定表等)。

3、组织、指导、监督本单位的考核工作。

4、审核本单位对教师提出的考核意见。

5、受理教师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诉。

6、发放考核结果的书面通知书。

九、加强领导和组织工作

建立教师考核制度,是加强我县教师队伍科学管理的重要措施。各镇教委、县直学校要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精心组织,积极实施,做到力求客观、全面、科学、实事求是、准确地对教师工作作出评价。

学校年终绩效考核发放方案 篇5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切实推进学校依法办学、内涵发展,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2020年度直属学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核原则

围绕年度教育重点工作,聚焦我市教育综合改革,发挥考核的导向、推动作用,确保考核工作规范有序、公开透明。

1.导向性原则。注重学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办学,尊重规律,关注学校差异。

2.发展性原则。坚持科学有效,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

3.有效性原则。注重办学实绩,突出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教师专业发展等领域取得的绩效。

4.可行性原则。注重考核内容的可检测性、考核程序的可操作性,考核办法简便易行。

二、组织领导

成立直属学校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市教体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工作办公室,市委教体工委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督导办、办公室、组宣科、市纪委驻市教体局纪检组负责考核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三、考核对象

一中(含龙山校区)、二中(含东区、南区)、四中(含西区)、七中、九中、田家炳中学(十中)、十一中、石化一中(含西区)、杨桥中学、广圩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安庆工业学校、广播电视大学。

四、考核内容及分值

实行双一百分考核。党建工作考核100分,年度工作绩效考核100分。党建工作由市委教体工委独立考核,考核方案、指标体系等另行通知。

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包括“学生发展”(35分)、“教师发展”(25分)、“学校发展”(40分)在此基础上再加上“加分项目”(5分)。具体为:

1.学生发展。包括“学业质量”“综合素质”“身体、心理素质”等3个二级指标。

2.教师发展。包括“师德师风”“教师培养”“教科研”“校本教研”等4个二级指标。

3.学校发展。包括 “办学方向”“平安校园建设”“疫情防控与食品卫生”“财务管理”“教学管理”“民生工程”“民主管理”等7个二级指标。

4.加分项目。包括“学校受省、市委及省、市政府表彰”“学校积极争取招商引资”等2个二级指标。

五、考核工作程序

1.学校自评。学校根据考核指标体系,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对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自我评价,撰写年度绩效自评报告,收集整理相关佐证材料,一并于2021年4月15日前通过教育督导平台报送。

2.平时考核。相关科室依据平时掌握情况及相关统计数据,查阅学校通过教育督导平台报送的相关佐证材料,对照考核指标逐条赋分,说明赋分理由,送分管领导审签。平时考核赋分于2021年4月20日前报送考核办。平时考核权重为80%。

3.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在2021年4月底前结束,由市教体局组织相关人员查阅相关佐证材料后,到学校就部分指标实地核实。现场核查权重为20%。

4.加分项审核。加分项目由直属学校提供申报材料于2021年4月15前提交市教体局办公室,由考核办统一审核。

六、考核结果及运用

对年度考核综合得分前三位的学校命名为“2020年度安庆市直优秀学校”;对于经考核认定为进步明显的学校颁发“2020年度安庆市直学校进步奖”。

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校领导班子政绩的重要依据。

学校年终绩效考核发放方案 篇6

为了激励广大教职员工工作积极性,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拟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一、考核原则

1、激励性原则

考核工作坚持有利于促进事业的发展和教师的成长;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激励教师出满勤,爱岗敬业,注重师德,钻研业务,更好地教书育人;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全面性原则

在考核中坚持平时考核和阶段考核相结合,领导、教师考核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对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全面考核,全面评价,既要防止求全责备,又要防止以偏概全。

3、客观性原则

考核工作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力求做到考核内容真实全面,考核方法科学简便,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导向性原则在考核过程中要重视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以精神鼓励为主,积极引导教师参与考核工作,引导教师立足岗位比能力,比贡献。

二、考核内容

我校共有58名教师参加考核。教师年度考核内容是20xx年度全年工作的考核。分政治思想及师德修养、学识水平及业务能力、教学工作和教育工作等四个方面进行,对教师的德、能、勤、绩全面考核,全面评价。考核的重点是工作实绩,也就是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和教书育人的工作实绩。

三、考核方法和步骤

1、我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考核小组部署和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组长:

组员:

2、全体教师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的总结。总结要求全面系统、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并形成文字材料。总结材料交考核小组。

3、考核小组汇总考核材料,开始进行考核。在考核称职的基础上,按相关要求进行评定优秀。

4、按教师总人数12%的标准我校评定6名教师为优秀。分别从语文组、数学组、综合组中分别评出2名德能勤绩突出的教师。每个组别按照20xx年月考总分、20xx年度获奖情况、平时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提出侯选人;再由全体教师进行民主评议、不记名投票,按得票数评出优秀人选。

5、考核小组将优秀人选公示,充分听取教师、学生的意见。

6、考核小组进行审核鉴定,签写意见,评定等级,汇总结果,上报教育总支。

学校年终绩效考核发放方案 篇7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学质量,给学生创设一个文明、健康的环境,对学生、家长、社会负责,使每位教师能得到客观、公正的评价,做到有章可循,依章办事,特制订如下考核方案:

一、德(5分)

尽职尽责、爱岗敬业,虚心执教、严谨治学、为人师表;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能积极主动地干好本职工作;关心学生,师生关系融洽,上级领导、社会、家长反映良好,能体贴、理解领导困难;遇事能从大局出发,关心学校,团结同志。严格遵守“十条禁令”。

按师德考核细则执行,考核结果为优秀的记5分,合格的计4分。不合格及违反教师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败坏学校声誉,本年度取消评优评模资格,一票否决。

二、能(25分)

(一)教学常规工作(20分)

1、备课(6分)分ABCD四个等级,教案能体现课改特色,节节有反思,环节齐全,书写工整,且无滞后备课现象记A;反思不齐全,环节不明显,没有体现教具或板书中的某一环节记B;滞后备课且课改特色不强,书写了草记C;无教案记D。

2、讲课(6分)评分情况与备课类似。按照本校颁发的课堂教学量化评价表,目标意识、主体意识、训练意识、情感意识、技能意识、效率意识、特色意识都能体现的或受上级表扬的课例记A;没有很好的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主体参与意识不强,但其它都符合要求记B;目标重难点不突出,教学方式单一,环节不清楚,教学基本功太差,教学效果不好,教与学比例不恰当,时间控制不合理记C;逃避公开讲课记D。无故推迟三分钟以上时间进教室或不正常上课,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

3、批改(6分)具体操作方法与上一项相似。全批全改,按时批改,日期等级激励语俱全,作业量适中,有等级区分,批语准确新颖,作业整洁,书写认真或受到上级表彰记A;全批全改,按时批改,作业量适中,作业较整洁,书写认真,区分等级,有适当的批语记B;有漏批、误批、迟批现象,无批语,作业量偏少,作业不整洁记C;作业量太少,批改不足所讲课进度的一半,其他方面也不达要求的记D。

4、听课与评课(3分)也是四个等级,分别记3、2、1、0分。每学年听课次数达到20次以上,且有听课记录,评课实在,有导向作用记A;听课次数达到14次以上,听课记录详细,认真参与评课活动记B;听课次数达到10次以上,有记录,评课活动无缺席现象记C;听课次数10次以下,无记录,经常缺席评课活动,记D。

5、教研活动(3分)认真参与教研活动,积极发言,有活动记录,课题论文质量好记A;认真参与教研活动,主动发言,有记录,但不详细,课题论文一般记B;教研活动无故缺席两次以上,不主动发言,无课题论文记C;教研活动无故缺席四次以上,无记录,不发言,没有论文记D

6、辅导与检查(3分)经常对学生进行检查和个别辅导,记录完整记A;经常对学生进行检查和个别辅导,有记录痕迹记B;偶尔检查和个别辅导,并有记录记C;无检查和个别辅导记D。

7、理论学习3分理论学习内容包括校内学习和个人学习,记分方法与上一项相似。集体学习无缺席并有详细记录记A;集体学习无缺席,记录不完整详细记B;缺席次数达三次以上,记录不完整详细记C;经常缺席并无记录记D。注:1A等6分,B等4分,C等2分,D等0分。

检查办法:学校定期查记录(每学期至少三次,期初、期中、期末),进行等级评价,每项最后取平均分。如个别教师有特殊情况,由校务会成员共同商议评分结果。

(二)教师专业素质考试(5分)

以教师专业素质考试成绩的5%记入本项得分。如无此项内容,该分值计入教学成绩。

三、勤(10分)

1、病事假累计2天不扣分,超过两天后,病假累计一天扣0.2分,事假一天扣0.5分,全年事假累计够5天者,每天扣1分,迟到、早退累计1小时扣0.1分,旷工1天扣3分。说明:开会缺席每次扣0.5分/次。

2、请假需有假条,否则旷工。

3、最低分5分。

四、绩(50分)

1、有统考成绩教师,以两率一分除以中心校同年级学科总的两率一分,所得分数以50%权重记入本项成绩(暑假成绩占70%,寒假成绩占30%;任教两个年级以上教师计算平均分)。

2、没有统考成绩教师(领导、工勤、学前、小科),在全体有成绩教师的平均分基础上上下浮动。(由班子成员打分,按得分划为三档。第一档以{平均分+(最高分-平均分)÷2}记入本项成绩;第二档以{平均分}记入本项成绩;第三档以{平均分-(平均分-最低分)÷2}记入本项成绩。

3、此项成绩下不保底,上不封顶。

五、廉(5分)

由领导班子成员给全体被考核人员打分(打分精确到0.1),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以平均分记入本项得分。违反工作纪律被中心校、教育局通报的记0分;收到党政纪处分的一票否决。

六、其他工作(5分)

学校及班子成员安排的工作完成情况。以过程记录为准,由学校班子成员进行量化打分。

七、加减分因素

1、毕业班教师加2分,完成中心校目标加4分。

2、上晚自习的教师每学期加1分。

3、论文:国家级的加1.5分;省级的加1分;市级的加0.5分;县级的加0.3分,奖励证书(不含论文和课堂评优)综合奖励国家、省、市、县、局分别加4、3、2、1分,单项奖励国家、省、市、县、局、学区、本校分别加2、1.5、1、0.5、0.3分(注:取最高项,不累计)。课堂教学评优加1—4分。学区级加0.5分,县级加1分,市级加2分,省级加3分,国家级加4分。教研活动中心校以上级教研活动中心发言人,依次加0.3、0.5、1、1.5分。奖励证书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

4、大型活动为校争光记1—3分。校级领导能尽职尽责,积极主动地工作加1—4分。以班级量化成绩为依据每评选一次优秀班级(30%)给班主任加2分。

5、办公时能按时到位,办公认真,不涉及与教学无关之事,否则每次扣0.5分。

6、大课间、升旗按时到位,安排临时工作(如刷卡),每缺席一次扣0.1分。

7、班队会,班主任定好每次班会主题,认真组织,开足上全,科任教师跟班,并作好记录,否则每次扣0.1分。

8、校园劳动,学校活动,积极参与,缺席每次扣0.5分。

9、例会,认真听取会议精神并作好记录,积极传达,违反例会制度每次扣0.2分。

八、结果运用

1、指标分配:全体教师分为两部分,非任课教师占优秀名额总数的20%,任课教师占名额总数的80%。

2、计算全体被考核人员德、能、勤、绩、廉等五项总成绩,按成绩排队,作为年终考核的主要依据。其它未尽事宜,按当时要求执行。

3、出现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和有教育局规定的一票否决的情况的一票否决。

学校年终绩效考核发放方案 篇8

为进一步激发教职工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和教师自身的专业成长,依据《东营市中小学教师工作评价指导意见(试行)》,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国家及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以引导和激励广大教职工勇于创新、不断进取为主线,以建一流的教职工队伍,创一流的教学业绩,树一流的教育形象为目标,更新教育观念,规范教师从业行为,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落实“忠诚、立人、求索、志远”的教育精神,为提高学校办学水平提供人才支撑,办人民满意的学校。

二、考核原则

1.公正性原则。建立统一的评价机制,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工作实绩,保证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

2.教书与育人并重原则。倡导育人为本,坚持教书与育人并重,引导每一个教师关心学生的思想品德发展,营造优良的教学环境,为学生的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3.治学态度、教学能力和教学效果相统一的原则。既注重对教学效果的考查,也注重对教学过程和教师教学能力的考核,也体现对教师治学态度的重视,使评价结果更加全面、科学、合理。

4.科学性原则。本方案采取“目标分解积分法”,各项具体指标的权重体现教师工作的不同层面,评价结果为各项指标得分之和,使评价结果具体量化,避免评价的盲目性。

5.鼓励性和发展性相结合的原则。本方案从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出发,结合上级对教师和教师素质的基本要求,为教师由传统的“知识传授型教师”向“科研型、学者型教师”的转化指明方向,鼓励教师重新构建自身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为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考核对象

学校在岗教职工。

四、考核内容

任课教师考核分师德修养、工作状况、个体发展、工作量四项指标;其他人员考核分为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成效四项指标。

五、考核指标与分值

六、考核周期与分类

1.考核周期:一学期一考核。

2.考核分类:任课教师(分小学部、中学部两部分),教师兼中层干部,教师兼干事、行政教辅人员,工勤人员分别考核,根据考核成绩,分别划分等级。

七、考核的组织

为加强对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考核评价委员会,统一领导学校教职工的考核事宜。

1.成立考核评价委员会

主 任:校长

副主任:校委会其他成员

成 员:各处室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

根据考核指标及部室工作分工,成立分项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分项指标的考核。

2.考核要求

各考核小组对考核的内容及结果计算负全责,要对所负责的分项结果进行检查核实,发现问题及时更正。在考核结果统计表上签字确认后,方可报办公室汇总。审查小组要安排相关人员与办公室一并进行汇总,汇总结果完成后,再进行统一核查,核查无误后方可对外公布,公布的方式按相关规定执行。

八、奖、扣分等有关说明

1.在教职工考核分类时,工勤人员在教辅岗位上工作的,按照教辅岗位考核;教师在工勤岗位工作的,按教辅考核。

2.凡对学校有特殊贡献、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校将根据情况酌情加分(1、2、3、4、5分)。

3.在推进课堂改革方面,成绩卓著,有突出贡献的,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分五个档次加分(1、2、3、4、5分)。

4.课堂教学改革不推进、行动不落实的教师,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分五个挡次扣分(1、2、3、4、5分);在上级教学视导、评估检查听课中,课堂改革达不到良好以上的,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分五个档次扣分(1、2、3、4、5分)。

5.课堂及其他集体活动中出现安全、教学责任事故,查实一次,视情况轻重从总分中扣直接责任人3分、4分、5分。

6.班主任按照班级考核情况加2分、3分、4分。副班主任根据所分管工作考核情况加1分、1.5分、2分。处室主任按照处室考核情况加分3分、4分。

7.教职工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献血、捐款和志愿者服务等群团活动的每次加0.2分。(志愿者指正式注册的人员)

8.学校设全勤奖,教职工一学期全勤的奖励1分。

9.以上奖、扣分均在教职工绩效考核总分中增加或减扣。

10.学校安排工作时,按照“以质定量”原则,优先安排教学水平高、成绩好的教师满工作量运行;所有任课教师必须兼任至少一门校本课程,凡不申报兼任校本课程者视为没有完全履行教师职责,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根据学校安排不承担校本课程的教师除外,如:初中毕业班教师、校本课程检查人员等)。

11.本考核办法的计算原则统一按四舍五入的办法实行(保留2位小数)。

九、考核结果的计算及考核结果使用

1.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考核指标总得分 +考核奖扣分。

2.教职工年度考核得分为两个学期考核得分的平均值。

3.职称评审时,考核结果作为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

4.绩效考核成绩排在前三分之二的教师方可有资格参加各类先进的评选。

十、本办法经学校教代会通过后执行。

学校年终绩效考核发放方案 篇9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引导学校规范办学,聚焦内涵发展,推进素质教育,打造学校特色,提高办学效益,我区从学校实际出发,坚持量化可测原则,遵循“突出重点、客观公正、科学简便”要求,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推动作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全面落实《瓯海区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三五”规划》,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引导各中小学、幼儿园依法自主管理,聚焦内涵发展,提高管理效益,以“优办教育,学在瓯海”为发展主线,以“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为核心理念,加快推进瓯海教育优质均衡、特色可持续发展。

二、考核原则

1.“分类分级”原则

学校办学绩效考核采取横向比较和纵向发展结合、分类分级分组的原则,按比例评定。全区学校分公办、民办两类,按初中(包括中职)、小学、幼儿园三级进行考核。公办小学依据办学规模分成A(12个班级以上)、B(12个班级及以下)两组,公办幼儿园依据创办时间分成A(20xx—20xx年创办)、B(20xx年以前创办)两组,初中不分组,九年一贯制学校纳入初中组考核评估(附件2)。民办学校办学绩效考核结合温州市民办学校办学水平星级评定,不再另行组织。

2. “自评综评结合”原则

考核评定采用自我评价和综合评价相结合,学校根据考核指标对本学年工作进行自评,区教育局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结合学校自评,对学校管理、学校党建、课程教学、师资建设、学生发展、办学成效与特色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价。

3. “激励”原则

办学绩效考核重在激励学校不断获得成功体验,促进持续发展。依据考核结果,建立全区学校办学绩效奖励机制,按照“学校与学校之间拉开差距”的要求,设定绩效奖励档次。学校制定本校教师绩效考核与发放方案,严格按照“三个明显拉开差距”:一是一线教师与行政后勤人员要拉开差距;二是班主任与非班主任要拉开差距;三是不同班主任、不同教师之间要拉开差距。

三、考核内容

学校办学绩效考核共六大项目22条指标,以学年为区间,原则上每学年实施一次。学校认真梳理总结上一学年工作,围绕考核项目和指标做好自评,具体见《20xx学年瓯海区学校办学绩效考核评定标准》(附件1)。

四、考核程序

1.自评、申报(11月5日前)

学校根据绩效考核评定标准和本学年工作实施情况撰写学年自评报告,结合具体办学实际,对照办学绩效考核自评指标,认真完成自评与佐证材料整理。11月5日前,将考核评估材料上传到“智慧教育云平台”的“20xx学年学校办学绩效考核”。

2.评审、评价(11月15日前)

局相关科室根据“智慧教育云平台”上的学校上传材料,结合平时掌握的数据资料与学校办学情况,11月15日前完成学校办学绩效考核分项评审,着重突出20xx学年内涵发展的重点与亮点工作。

3.综评、确定(11月25日前)

学校办学绩效考核评定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四个等次。反向指标中被“一票否决”的学校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经区教育局党委会研究审议后,11月25日前公布全区学校办学绩效考核评定结果,并在2019年教育系统绩效奖励方案中予以体现,按优秀(20%左右,系数1.2)、良好(40%左右,系数1.1)、合格(30%左右,系数1.0)、基本合格(10%左右,系数0.9)四个等次确定学校数量与系数。

五、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成立由局领导、科室负责人组成的学校办学绩效考核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校20xx学年办学绩效进行综合评价。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办学绩效考核评定的考核程序、考核方式、考核指标、考核结果和奖励方案的审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具体负责相关评估准备与组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