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促进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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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促进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根据省卫健委和省卫健委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要求,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倡导健康优先、健康教育先行理念,贯彻落实《“健康江苏2030”规划纲要》,引导人们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树立“人人为健康、健康为人人”的核心健康观,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推进“健康扬州”建设,加快建成江苏省健康促进区。
二、工作目标
(一)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相关部门制定有利于居民健康的公共政策。
(二)全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每年提高1-2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0%以上;成人吸烟率下降3%,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2%以上;成人肥胖率控制在12%以内;儿童青少年肥胖率不超过8%;95%以上的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以上等级。
(三)建设无烟环境。全区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止吸烟,巩固卫健系统和学校全面禁烟控烟成果。全面无烟是健康促进医院、学校、机关和企业建设的必要前提条件。开展12320卫生热线戒烟资讯服务。
(四)全区30%的居委会、行政村符合健康社区(村)标准,评选出100个以上健康家庭;城乡社区居民对健康促进区的知晓率达到70%以上。
(五)全区90%以上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符合健康促进医院标准;全区90%以上的中小学校符合健康促进学校标准;50%以上的机关和事业单位符合健康促进机关标准;全区20%以上的大中型企业符合健康促进企业标准。
(六)提高健康教育能力,加强行政人员和健康教育专业人员培训,制作健康教育电视公益广告和健康主题宣传材料,开展健康巡讲活动。有完善的覆盖城乡的健康促进工作网络,单位、社区有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专(兼)职人员和相应设备、场所、工作制度。
(七)创新体制机制,总结适合基层实际的、可推广的健康促进综合干预模式,探索促进区域健康促进工作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时间安排
健康促进区项目建设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工作启动(20xx年8月—20xx年3月)。制定《扬州市江都区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区实施方案》,开展健康促进区建设项目基线调查,召开全区健康促进区创建动员大会。
第二阶段:综合干预(20xx年3月—20xx年8月)。各镇(园区)、区各部、委、办、局和相关单位制定健康促进区建设工作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责任,组织实施并监督指导,全面推进健康促进区建设。
第三阶段:考评督导(20xx年9月—20xx年10月)。对照标准自查提高,完善相关资料并整理归档,确保各项工作指标达到省健康促进区标准;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创建效果评估,并提交评估资料,迎接省验收。
四、工作内容
(一)建立健全全区健康促进体制机制、领导协调机制,制定相关政策。(责任部门:区各部委办局)
1.区政府公开承诺省健康促进区项目建设,把健康促进区建设工作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制定健康促进区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成立区政府分管负责人牵头、多部门参与的健康促进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定期召开领导协调会议,通报工作进展。
2.区政府各部门按照“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策略,梳理本部门与健康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探索开展健康影响评价,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多部门促进健康的公共政策,每个部门制定配套实施方案。
3.督促建立覆盖城乡社区(村)、医院、学校、机关、企业的健康促进工作网络,各部门(单位)有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建立健康促进工作组织机构和相应工作制度。
4.将健康促进区项目建设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情况逐年增加,做到专款专用,规范管理。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提高对健康促进区的认知。(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区卫健委、各镇、各园区、各相关部门)
1.区委宣传部、区卫健委要加大健康促进区建设的宣传力度,编制印发各种宣传材料,提高政府和组成部门对健康促进区理念和策略的认识,并发挥部门优势从而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2.各部门(单位)要全方位宣传健康促进区建设理念,宣传各类促进居民健康的公共政策、开展的重点工作以及活动成效,提高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宣传部门要做好健康促进区建设工作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社会影响力。
(三)项目监测评估督导。(责任部门:区卫健委)
1.负责完成基线调查工作。
2.负责全区健康促进区建设工作的培训、督导和能力建设。组织专业指导机构,采取逐级培训方式,提高各单位对健康促进区理念、方法和建设内容的理解,加强工作进展情况的督导,提高建设能力。
3.负责创建工作的综合干预和效果评估。
4.负责编写年度我区人群健康状况及项目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5.负责督促健康促进区评价指标体系各项内容落实。
(四)健康促进项目重点建设。(责任部门:区卫健委)
1.倡导健康优先、健康教育先行理念。围绕省健康促进区标准制定系列配套文件和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各项健康促进建设重点任务,加强与各部门沟通,推进落实“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
2.建立健康促进专业人员队伍。建立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为核心,由其它医疗卫生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组成的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网络,为各单位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创新健康促进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基层卫生、计生工作新机制,发挥卫健服务人员在健康促进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4.健康促进医院创建。经过建设,全区90%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综合医院、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达到健康促进医院标准。
5.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按照服务规范要求,通过发放健康教育资料、设置宣传栏、健康讲座、健康咨询、个体化健康指导、参与式体验等服务,鼓励社区居民广泛参与健康促进区创建活动,有效落实健康教育服务内容,考核合格率达到95%以上。
6.负责“健康促进区”“健康促进机关”“健康促进医院”等指标内容的分解落实。
7.各类健康促进活动有完整的材料(通知、签到、工作记录、现场图片、讲座课件、材料发放记录、各类统计等)并分类规范建档。
8.负责对机关、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肥胖人群、吸烟人群进行分类统计,创建末期,吸烟率下降3%,肥胖率下降5%。
9.开展工间操活动。职工参加体育锻炼比例提高20%,健康素养水平提高1-2%。
10.组织卫健系统内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至少一次全员培训,掌握健康教育基本技能。
11.负责卫健系统健康促进医院,健康促进机关创建材料的审核上报。
(五)健康促进项目重点宣传。(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区卫健委、区科技局)
1.健康素养促进行动。以提升居民科学健康观、基本医疗素养、慢性病防治素养、传染病防治素养、妇幼健康素养、中医养生保健素养为重点内容,在电视、移动媒体播放健康公益广告,传播健康素养核心信息,组织开展健康巡讲,发放健康教育传播材料,组织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的质量和覆盖面,每年直接受益人数达总人口的30%。
2.健康下基层宣传“五进”活动。围绕健康素养66条主题,发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优势,针对重点人群,走进各部门精准性开展健康促进活动,将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深入人心,形成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
3.卫生日主题活动。在世界卫生日、世界无烟日、全国高血压日、联合国糖尿病日、结核病日、艾滋病日等时段内,多部门联合,深入开展健康主题活动,普及健康知识,提高群众参与程度,增强宣传教育效果。坚持日常宣传教育与主题日宣传教育活动有机结合。
4.负责对各部门、各医疗机构健康促进宣传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负责对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项目督导。
5.负责印发各类健康促进示范标准,发布健康生活方式核心信息,多形式开展健康促进活动,提高城镇居民对健康促进项目的知晓率。
(六)健康镇、村(社区)建设。(责任部门:各镇、各园区)
1.将健康镇、村(社区)建设纳入发展规划,制定促进居民健康的系列政策和相关措施。
2.建立镇、村(社区)两级健康促进领导小组和有专(兼)职人员的两级工作网络。
3.组织开展健康镇、村(社区)、健康家庭创建活动,村(社区)公开承诺并倡导全体村(居)民参与健康村(社区)建设,有具体实施方案。
4.广泛组织村(社区)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开展健康讲座和多种形式的健康主题活动。
5.村(居)民对健康村(社区)的知晓率达到70%,30%的村(社区)符合健康村(社区)标准,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32%以上,健康家庭不少于10户。
6.各类健康促进活动有完整的材料(通知、签到、工作记录、现场图片、讲座课件、材料发放记录、各类统计等)并分类规范建档。
7.负责健康镇、村(社区)评价标准、各类指标的具体落实,负责健康村(社区)、健康家庭创建材料的审核上报。
(七)健康促进学校建设。(责任部门:区教育局)
1.成立区教育局、学校两级健康促进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两级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
2.将健康促进学校建设纳入规划,明确学校创建职责,公开承诺并呼吁师生参与健康促进学校建设。
3.各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工作年度有计划总结、活动有记录,档案资料完整、管理规范。
4.组织学校开展健康促进相关培训、巡讲,提高师生建设健康促进学校的能力;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健康手抄报、知识竞赛等两次以上的健康促进实践活动。
5.经过建设,90%以上的中小学校在20xx年6月达到健康促进学校标准;95%以上的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以上等级;儿童青少年肥胖率不超过8%。
6.负责组织实施“健康促进学校”评价标准、指标的落实。
7.负责健康促进学校创建材料的审核上报。
(八)健康促进企业建设。(责任部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1.成立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两级健康促进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两级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公开承诺健康促进企业创建,倡导全体员工积极参与。
2.制定配套的政策、文件和管理制度;健康教育工作年度有计划总结、活动有记录,各类档案资料规范完整。
3.开展无烟环境建设,有控烟阵地并定期宣传。
4.组织各企业开展职业安全和职业防护知识培训,举办防护技能、应急演练。
5.组织各企业开展以健康生活方式为主题的健康讲座,有固定宣传阵地。
6.负责组织督导、考核各企业对健康促进企业评价指标的落实。
7.经过建设,职工吸烟率下降3%;职业防护知识、技能有所提高;职工对健康促进企业的知晓率达70%以上。
8.全区20%的大中型企业达到健康促进企业标准。
9.负责健康促进企业创建材料的审核上报。
(九)健康促进机关建设。(责任部门:区机关工委、各部门)
1.书面承诺创建健康促进机关,动员各部门干部职工参与创建活动。
2.各部门单位有健康促进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教育,有系列健康促进文件、制度、计划总结。
3.各项健康促进活动有记录,档案资料管理规范。
4.积极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有控烟宣传;单位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禁止吸烟。
5.每年开展4次以上健康讲座和2次以上以健康为主题的戒烟、健康知识竞赛等活动,有通知、签到、现场图片、工作记录、讲座课件等全部资料。
6.组织各单位对职工吸烟人群、肥胖人群进行统计,创建末期,职工肥胖率控制在12%以下、吸烟率下降3%。
7.开展工间操活动,提高职工身体素质,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比例提高20%。
8.积极参与创建活动,职工对健康促进机关的知晓率达70%以上。
9.负责组织督导考核“健康促进机关”各项指标的落实和健康促进机关创建材料的审核上报。
10.全区50%的机关和事业单位达到健康促进机关标准。
(十)健康促进媒体宣传。(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1.成立健康促进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有专人负责健康教育工作。
2.宣传创建健康促进区理念;宣传出台的促进居民健康的公共政策;宣传健康生活方式核心信息;宣传开展的重点工作以及活动成效。城乡居民对健康促进县的知晓率达到70%以上。
3.新闻报道或专题节目每年累计20次以上。
4.所有宣传报道或专题栏目的资料应规范归档。
(十一)窗口单位健康促进建设。(责任部门:区行政审批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局、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区商务局)
负责开展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创建活动,落实车站、广场等大型公共场所健康促进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对“省健康促进区项目建设”的知晓率。要在公众场所设置的电子屏幕、公益广告、宣传栏等定期发布健康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烟草危害等核心信息,针对广大群众进行健康知识宣传和健康促进教育,每月至少一次,所有宣传资料、工作记录应规范入档。
(十二)公共场所健康促进建设。(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委)
区城管局、商务局负责协调各大商场的电子广告、电子字幕滚动显示健康促进核心信息标语,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宣传控烟等健康知识。区市场监督局负责协调各餐饮业、药店进行科学饮食、科学就医、合理用药、控烟等健康促进宣传。区卫生监督所负责协调各宾馆、旅店、沐浴等公共场所设置固定宣传栏,开展健康生活方式的健康促进宣传。各类宣传活动有视频截图、现场图片、宣传播放记录等资料并完整归档。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作配合。为加强工作的规范管理,明确职责,组织实施各项目标和工作任务,成立健康促进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拟定健康促进区项目建设工作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工作的重大问题,发布工作动态信息和推广创建典型经验。充分发挥健康促进区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纽带、指导和协调作用,组织开展各项综合干预活动;各镇、各园区负责本辖区的项目建设工作;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确保全面完成各自项目建设任务;区财政局要根据政府承诺,将健康促进区工作运行管理经费纳入预算,保障经费投入,规范管理使用;区卫健委主动做好与省、市级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适时邀请有关专家来指导,完成基线调查,根据我区主要健康问题,研究制定健康促进工作策略和措施,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资料,接受省级的监督指导、考核评估。
(二)细化目标责任,严格目标考核。各镇、各园区、各部门对各自承担的建设任务要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要开展阶段性的检查验收,力争合格一项,验收一项;巩固一项,发展一项。要定期进行自查,对完成任务好、工作成效大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影响全区健康促进区项目建设工作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作用,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报道,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理解健康促进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具体任务,努力营造健康促进的良好氛围。
健康促进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北京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健康北京行动推进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推动企业落实职业健康主体责任,切实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根据《关于推进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全爱卫办发〔2019〕3号),结合北京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健康工作决策部署,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扎实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提升本市企业健康管理水平,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维护和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
(二)基本原则
坚持健康优先,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将保障和促进劳动者健康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健康企业建设融入公共政策制定实施的全过程。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统筹协调、企业负责。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完善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鼓励工业企业积极参与,形成健康企业创建良好氛围。
坚持技术引领,实现创新发展。关注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产生的健康新问题,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解放思想,因地制宜,实现企业建设和劳动者健康良性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全市选择30家大、中、微型企业建成试点健康企业。
1.企业管理者重视健康企业建设。加大资金投入,积极支持开展健康企业建设活动。定期组织职工参加健康体检,把对职工的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家庭健康和生活方式健康作为主要内容,纳入企业的健康管理。
2.企业劳动者参与健康企业建设。设置健康企业宣传栏,引导职工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经常健步走。定期组织开展健康企业宣传培训,利用多种方式加强健康知识宣传和普及,劳动者职业健康知晓率达到95%以上。
3.全面建立劳动者健康档案。明确专门机构或部门、专人,将劳动者健康体检与身体机能测试检查有效结合,建立全面健康档案,定期为劳动者发送健康运动信息。促进企业关爱劳动者由物质关爱向本质关爱转变。
三、组织机构和领导小组
市、区成立由卫生健康、爱卫会办公室、经济信息化、生态环境、国资、总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部门组成的健康企业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市健康企业建设试点工作。
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
四、工作内容
(一)建设对象
健康企业建设试点按照属地化管理、自愿参与的原则,试点建设面向全市各级各类工业企业开展,同时鼓励其他类型企业积极参与。
凡三年内未发生各类公共卫生事件及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均可申报。
(二)申报流程
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市卫生健康委负责中央在京及市属工业企业健康企业建设评估和验收工作,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辖区其他工业企业健康企业建设评估和验收工作。
申报企业分别按照分级向市、区卫生健康委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健康企业建设申报表》(附录1)并提供相关材料,由市、区卫生健康委组织评估验收。
申报企业各项指标需符合《北京市健康企业基本要求》(附录2)要求。
(三)评估验收
1.评审。市、区卫生健康委委托负责技术指导的专业机构组成评审专家组,依据评估验收标准,对申报企业进行技术评审,形成专家评审意见。
2.审定。市、区卫生健康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通过验收的企业名单。
3.公示。验收达标的,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4.授牌。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由市、区卫生健康委分别认定为“健康企业”,并统一授予“北京市健康企业”牌匾。
(四)资格复审
对已认定的健康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3年组织一次复审。复审工作按照分级由市、区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可通过委托专业机构方式实施。
通过复审的企业保持“北京市健康企业”资格,未通过复审的企业,需在限期内整改后再次复审,如仍未通过的`,取消其“北京市健康企业”资格。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区卫生健康委要把健康企业建设,作为健康北京建设和推进健康北京行动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市、区爱卫办要充分发挥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配合,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市、区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健康企业建设试点组织实施,指导企业开展职业病防治和卫生健康有关工作,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知识普及。经济信息化部门要发挥行业管理作用,促进企业积极参与健康企业建设。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按照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对申报健康企业的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国资委负责市属企业健康企业建设的组织、宣传和推动工作,积极制定完善市属健康企业相关激励政策。工会要积极宣传健康企业理念,倡导劳动者积极参与,将健康企业建设作为企业参评工人先锋号、模范职工之家等荣誉称号时的参考,促进健康文化,和谐劳动关系。共青团、妇联要充分发挥宣传、引导作用,鼓励和支持共青团员、妇女职工积极参与“健康达人”等活动,助力健康企业建设工作。
(二)强化技术保障
由北京市职业病防治研究院牵头成立市健康企业建设技术指导组,负责健康企业评审工作,并为健康企业建设、评估验收、经验总结等提供专业技术指导和服务。各区要成立相应的技术指导组,负责本地区健康企业建设的技术指导工作。
市、区卫生健康委要充分发挥疾控中心、专业技术机构、专家和行业协会作用,为健康企业建设的政策制定、师资培训、考核评估、经验总结等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三)广泛宣传动员
市、区卫生健康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对健康企业建设工作的政策宣传,引导企业劳动者了解和认识健康企业建设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试点健康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正面宣传、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普遍认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加大激励力度
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将健康企业建设融入行业政策,积极探索健康企业建设与行业监管的联动机制,在松绑减负、用工稳岗、评优评先、宣传推广等方面为健康企业提供相应政策支持。
健康促进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篇3
近年来,按照县委、县政府开展的“健康,幸福人民”行动总体部署,县总工会组织开展了创建“健康企业”活动。全县各类企业积极响应,改造生产工作环境,美化绿化厂区,提高职工劳动保护标准,建立完善职工健康监护体系,关心职工心理健康,涌现出一批“健康企业”典型单位,有力促进了企业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提升创建水平,根据《市深入推进“健康企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政办函[]201号)文件精神,现就“十二五”期间在全县范围内深入推进“健康企业”创建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增强广大企业和职工的健康意识、提高健康水平为目标,全面深化“健康企业”创建活动,营造安全健康的生产和工作环境,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不断提高企业职工的健康素质和生活品质,促进企业科学发展、健康发展、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年,全县规模企业创建“健康企业”达到20%以上,年达到30%以上,年达到50%以上,年达到70%以上。
三、“健康企业”标准
(一)生产安全标准。
(1)具备《安全生产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2)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相关制度;
(3)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职工掌握本岗位应知应会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和操作规程;
(5)消防器材设施齐全,性能完好;
(6)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经费,保障劳动保护费用支出,按岗位需要,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7)安全防护设施运转正常,有完善的检查、维修、养护制度;
(8)为全体职工按时足额缴纳国家规定的工伤等社会保险费;
(9)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职工开展演练,并及时对演练工作进行评估、总结;
(10)无工伤死亡事故(煤矿、冶金、化工、建筑等高危行业死亡率不超过国家控制指标),此项为一票否决条件。
(二)职业卫生标准。
(1)企业安全卫生、职业病防治基础资料齐全、准确;
(2)每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检测合格率达90%;
(3)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性健康检查;
(4)职业病体检的时间和检查项目应符合《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要求,根据检查结果,对不适宜继续从事本岗位工作的职工及时调离;
(5)每2年对职工进行一次全员健康体检,建立高血压、心脏病等心脑血管疾病管理体系,进行跟踪管理,对职业禁忌人员及时调整工作岗位;
(6)企业职工健康档案资料真实、完整,建档率达100%;
(7)设置职业病危害及防治措施的公告栏、宣传栏,定期公示有关信息;
(8)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9)对接触有毒有害因素的职工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按需配置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按时发放保健津贴;
(10)职业防护设备运转正常,有完善的检查、维修、养护记录;
(11)制定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定期开展职业危害事故救援演练,并做好评估、总结;
(13)无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此项为一票否决条件;
(14)企业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引进项目中严格履行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手续。
(三)环境卫生标准。
(1)企业建筑规范,环境整洁,厂房外墙清洁干净;
(2)厂内道路平整、硬化,无坑洼、排水畅通,无积水;
(3)环境绿化美化,厂区绿化率达到市“环保绿色企业”标准(厂区绿化率达到30%以上);
(4)根据行业特点,使用安全、清洁燃料,工业废水、废气按照国家标准达标排放;
(5)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或处置率达到80%,无工业危险废弃物排放;
(6)合理设置停车场,划线管理,停放有序;
(7)厂内运输车辆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8)办公区室内环境整洁美观,窗明几净,物放有序;
(9)车间、仓库整洁有序,通道畅通,无积尘,无蛛网;
(10)有毒有害垃圾专用收集容器,标示明显,专人负责;
(11)果壳箱设置合理,数量足够,箱体洁净;
(12)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并对演练情况及时评估、总结。
(四)职工生活保健标准。
(1)每年组织一次女职工妇科检查;
(2)职工浴室、更衣室、休息室、宿舍设置合理,卫生;
(3)职工食堂持有效卫生许可证,设施齐全,制度完善,符合卫生要求;
(4)食堂工作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五病”调离率100%;
(5)提供安全卫生自来水;
(6)二次供水水箱定期清洗消毒;
(7)垃圾分类收集,袋装化处理,定点堆放,日产日清;
(8)厕所水冲式,设施完好,卫生达标;
(9)工作、生产区域和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10)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有禁烟、控烟措施,禁烟标志醒目,设有公共吸烟室;
(11)按照科学合理的膳食规律为职工配置营养餐饭菜,保障原材料质量,合理控制油、盐摄入量;
(12)无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暴发流行(一票否决);
(13)除四害措施落实,四害密度达标。
(五)职工健康文化标准。
(1)设有健康教育阵地,专人负责,定期更换内容;
(2)建立符合企业发展战略、反映企业特色的安全健康文化体系;
(3)企业设有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健身场所;
(4)开展丰富多彩的企业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5)每年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病防治、职业相关疾病预防、慢性病防治、心理健康、肿瘤防治等内容的健康知识讲座;
(6)每年组织女职工进行计划生育、妇女保健知识培训;
(7)每年开展一次预防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有关自救和急救知识的宣传和培训;
(8)职工健康教育普及率达95%,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5%;消防知识技能普及率达90%;
(9)职工按规定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10)接触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安全卫生防护行为形成率达95%;
(11)职工健康出勤率达95%。
(六)职工心理健康标准。
(1)建立职工心理辅导室、减压室等,广泛开展各种层次的谈心、沟通对话活动,为职工疏解压力、解决问题;
(2)定期举办心理健康知识讲座,使职工掌握相关知识;
(3)搭建职工与管理层的交流平台,保障职工诉求反馈渠道畅通;
(4)职工能保持心理健康状态,对工作和生活现状满意率达70%。
(七)组织机构标准。
(1)有健康企业领导小组,有创建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2)有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制定保障措施;
(3)有例会制度、检查制度等。
四、评审程序
1、企业申报。申报“健康企业”的单位,对照“健康企业”标准进行自评,完全符合基本条件的单位,经企业职代会审议通过后,可逐级向县创建“健康企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报,填写《县健康企业申报表》,提交创建“健康企业”自评报告。申报时间为每年10月份。
2、考核评审。各单位负责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所辖(属)企业,县创建“健康企业”活动领导小组按照《标准》,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现场检查、社会调查等方式进行实地考核验收,并择优推荐市级“健康企业”。
3、推荐表彰。对获得县“健康企业”荣誉称号的单位,优先推荐市“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
4、监督管理。对创建“健康企业”活动实施动态管理,每年评选一次,并建立基础档案。对获得“健康企业”称号的示范单位,将大力宣传推广其先进经验。未达到“健康企业”标准的,不能评为市级以上“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
五、保障措施
要按照“企业履行义务,部门严格执法,工会维权督导,职工全员参与”要求,将“健康企业”创建活动全面引向深入。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深入推进“健康企业”创建活动有利于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有利于维护职工的职业安全卫生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职工实现体面劳动,是一项惠及企业和职工的民心工程。各级各单位要站在建设健康城市、共享健康生活、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将此项活动摆上重要日程,切实抓紧抓好。县政府成立深入推进“健康企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副县长兼农工委书记张国勇为组长,县安监局、卫生局、环保局、人社局、财政局、工信局、总工会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总工会。各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完善工作方案,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2、对标落实,注重实效。各级各单位要依据“健康企业”达标标准,结合各自实际,分行业、分类型进一步细化达标标准,制定实施办法,立足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各类企业是开展创建“健康企业”活动的责任主体,要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对照“健康企业”达标标准,逐条查找问题和不足,制订整改方案,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到位。通过创建活动,促进各项有关职工健康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本质水平有较大提升,职工生产作业环境有较大改善,企业精神面貌焕然一新,进而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有关部门要将执法检查与开展“健康企业”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对不达标企业严格执法,促进职工健康法律、法规的落实。工会组织要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角度,做好职工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抓好“健康企业”创建活动的督导调度。
3、加强宣传,创新机制。各级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发动,动员全体职工自觉投身到“健康企业”创建活动中,提高安全健康意识和技能。要把创建活动和已经开展的签订劳动安全卫生协议书、“安康杯”竞赛、职工安全生产电视培训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优势互补,相互促进。要注重选树创建工作典型,以点带面,促进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并不断巩固和发展创建活动成果。
健康促进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篇4
为全面落实《“十三五”全国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规划》、《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20xx-20xx年)》,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现按照省卫计委《关于开展省级健康促进县(区)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卫计委相关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目标
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专业机构支持、全社会参与”的健康促进工作机制。坚持全区联动、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条块结合的工作原则,完善健康促进工作网络,规范开展健康促进、健康干预和健康评估,完善健康促进信息管理系统,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区实际、促进居民健康的工作模式和长效机制,提高我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二)项目目标
1.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各有关部门制定有利于居民健康的公共政策,多部门联合开展健康行动。
2.建设健康社区、健康家庭、健康促进医院、学校、机关和企业,发挥健康促进场所的示范作用,建设促进健康的支持性环境。
3.动员媒体和社会广泛参与,居民健康素养水平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4.创新体制机制,总结适合基层、可推广的健康促进综合干预模式,探索区域健康促进工作长效机制。
二、工作内容
(一)建立健康促进工作机制
1.把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区建设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制订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区工作方案。建立和培训指导制度和督导考核等项目管理制度。
2.建立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区领导协调机制。成立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区领导小组,完善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进展。
3.建立覆盖全区各部门、乡(镇、办)、学校、机关、企业的健康促进工作网络。每单位专(兼)职人员承担健康促进区试点和健康教育工作,并定期培训。
4.建立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为核心、覆盖辖区内所有医院、公共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促进专业网络。各单位有专职人员承担健康促进区试点和健康教育工作,并定期培训。
5.探索创新。在多部门协作、卫生计生系统内部资源统筹、社会动员、健康产业、健康教育管理和服务等方面取得创新。
(二)确定重点健康问题
1.开展社区诊断或需求评估。了解我区人口、资源、环境、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情况,人群健康素养、健康状况和疾病负担情况,多部门健康相关政策开发情况,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现状和工作能力等基本情况。
2.确定主要健康问题。根据社区诊断或需求分析情况,分析我区的主要健康问题,确定重点人群和优先干预的健康问题。
3.结合省健康促进县(区)评价标准(附件1),研究制定适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卫生计生工作能力的健康促进策略和措施,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
(三)培训和能力建设
采取多种形式,提高政府、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对健康促进区的认识和工作能力。
1.卫生计生部门。采取逐级培训方式,提高各级健康促进主管部门和专业机构对健康促进区的理念、方法和建设内容的理解,提高建设能力,提高开展二级培训的能力。
2.政府和组成部门健康促进网络工作人员。通过工作会议、专题讲座、研讨会等形式,提高政府、有关部门、社区和重点场所对健康促进区理念和策略的认识,提高其发挥部门优势促进居民健康的能力。
3.健康教育专业人员。采用理论讲授、案例分析、小组讨论、模拟演练等方式,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专业技能培训,使其熟悉健康教育理论和方法,熟悉健康素养、烟草控制、优生优育等基本内容,掌握健康教育计划制定和实施、健康传播材料设计制作、健康讲座和健康咨询、社区诊断和现场调查等基本专业技能。
(四)制定促进健康的公共政策
1.卫生计生部门主动宣讲“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概念和意义。
2.建立公共政策健康审查制度。成立健康专家委员会,在新政策制订时增加健康审查程序,在提出、起草、修订、发布等政策制定环节中,征求健康专家委员会的意见。
3.制定促进健康的公共政策。相关部门和乡(镇、办)梳理本部门与健康相关的公共政策,补充、修订或新制定促进健康的公共政策。
4.开展跨部门健康行动。针对项目确定的重点问题和优先领域,政府或多部门联合开展针对慢性病防控、传染病防控、健康生活方式、妇幼健康、健康老龄、环境与健康等重点健康问题的健康行动。
(五)建设健康促进场所和公共环境
1.乡(镇、办)开展健康社区/健康村建设,建设一定比例的健康社区/健康村,评选出100个健康家庭。相关标准见附件2-3。
2.全面开展健康促进场所建设。建设一定比例的健康促进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健康促进学校(包括高中、初中、小学)、健康促进机关(包括机关和事业单位)、健康促进企业,充分发挥其示范和辐射作用,提高场所内居民和职工的健康素养(相关标准见附件4-7)。
3.建设无烟环境。无烟环境是健康促进医院、学校、机关和企业建设的必要前提条件。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止吸烟,卫生计生机构和学校全面禁烟。
(六)开展健康教育
1.开展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居民在科学健康观、基本医疗素养、慢性病防治素养、传染病防治素养、妇幼健康素养、中医养生保健素养等领域的健康素养。
2.开展“健康中国行”主题宣传活动。与全国行动一致,发挥卫生计生机构主体作用,发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优势,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提高“健康中国行”的品牌效应。
3.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按照服务规范要求,提高健康教育服务质量和可及性,鼓励居民积极参与健康促进区试点活动。
4.卫生日主题活动。在世界卫生日、无烟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高血压日、糖尿病日、结核病日、艾滋病日等卫生日时段内,多部门联合、深入城乡开展健康主题活动,普及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群众参与程度,增强宣传教育效果。
5.针对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和重点人群开展多部门联合的健康行动,开展有针对性的综合干预和干预效果评估。
(七)营造健康环境
1.建设整洁卫生的生活环境。空气、饮用水、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都是影响居民健康的重要因素。经过试点建设,反映环境健康影响因素的敏感指标有所改善或达到一定水平,积极应对老龄化。
2.营造促进健康的社会氛围。在濮阳市(区)电视台、广播电台和濮阳日报等媒体开设健康教育类专题节目或栏目并加强监管。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积极宣传健康促进区理念、试点工作以及活动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社会影响力。
(八)提高人群健康水平
经过试点工作,辖区居民健康状况有所改善,健康水平有所提高。居民的健康素养水平、吸烟情况、合理膳食和参加体育锻炼情况等影响居民健康状况的指标有所改善,学生体质达到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有关标准。
(九)试点区工作评估
区卫生计生部门要通过现场调查和问卷调查等形式,全面评价建设效果,发现存在问题,总结好的做法,推广好的经验。每年编写、发布全区人群健康状况及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三、保障体系
(一)组织保障
区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区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区建康促进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统筹协调机制;组织落实健康促进试点区建设的各项工作措施,定期召开各相关部门参加的协调会议,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开展健康促进区建设工作。区健康促进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协作。建立健康促进工作网络,积极做好健康促进试点区建设工作。
区卫计委负责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具体承担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在上级指导下完成基线调查,发现我区主要健康问题,研究制定适合我区实际的健康促进工作策略和措施,开展健康促进综合干预工作,在规定时间节点提交相关资料,接受国家和省市级的监督指导与考核评估。
(二)政策保障
区政府把健康促进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全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并出台相关政策;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并推动各相关部门制定健康促进政策;支持和鼓励各类健康教育科普知识和公益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居民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健康生活。区人社局负责完善落实健康促进相关公共惠民政策,将常见慢性病检查、治疗费用纳入城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和住院统筹补偿范围;区卫计委负责制定配套文件和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措施;区民政局负责制定扶贫有关规定,将目标人群健康促进工作纳入帮扶项目。
(三)经费保障
区政府将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区工作纳入政府预算给予支持,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情况逐年增加。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区项目补助资金规范管理、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区建设以外用途,保障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区建设工作长久可持续发展。
(四)队伍保障
各乡(镇、办)、区政府各部门要成立专门机构,抽调专人参与健康促进试点区建设工作;区卫计委负责组建健康促进专业队伍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区健康教育所、区疾控中心负责试点区建设的人员培训、评价指导等工作。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固定专人负责健康促进工作。
(五)责任保障
各乡(镇、办)、区政府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分工,按照华龙区健康促进试点区工作任务的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确保健康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四、督导与考核
区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乡(镇、办)、区政府各部门的督导与考核,并制定督导检查、考核评估方案,落实责任追究,建立健康促进长效机制。
各乡(镇、办)、区政府各部门要自觉接受区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指导及工作效果评估,督导情况及评估结果将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
五、时间进度安排
(一)2017年6月正式启动,完成项目申报和备案,举行健康促进试点区建设工作启动仪式。
(二)2017年10月底前广泛动员,制定健康促进区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机制,全面启动建设。
(三)2017年11月底前,完成基线调查,对各参建单位和部门开展业务培训;各参建单位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健康促进工作方案,细化责任。
(四)20xx年3月底前,各参建单位按照“华龙区健康促进试点区台账”要求,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健康教育技术指导组对各参建单位的健康促进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健康促进督查考核组对各参建单位进行督导、检查。
(五)20xx年4月底前,完成效果评估,向上级提交评估资料。
(六)20xx年5月15日前,迎接市级效果评估。
(七)20xx年6月,迎接省级效果评估。
健康促进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篇5
为落实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规范健康单位创建,推动我县创建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提高全镇干部职工健康水平,根据《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溪县创建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宗【20xx】96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特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通过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活动,动员全镇干部职工积极营造健康生活方式支持性环境,认真学习普及健康生活方式相关知识。为全镇干部职工提供健康生活方式行为指导,培养健康意识和健康行为能力,提高他们的健康水平。
二、建设内容
(一) 制度保障
1.成立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单位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主管领导担任。
2.有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的相关制度,如:工间操制度、健身制度、无烟单位制度。
3.有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的激励机制,如健康职工评选活动、表彰奖励等。
4.至少每2年为职工进行1次健康体检,掌握职工基本健康状况和生活方式基本情况,能根据体检结果对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指导。(责任单位:镇党政办)
(二)环境建设
1.室内外环境整洁。
2.单位为无烟单位。
3.有促进身体活动的场地及设施,或有经费支持职工到公共场所开展经常性健身活动。
4.设立固定的宣传栏、板报、橱窗等张贴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材料,每年至少更换4次。
5.为单位职工提供免费测量血压和称体重的场所和设施。
6.在适宜场所(如电梯口,楼梯转角处)设置健康小贴士,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三)活动开展
1.组织开展爬山、广播操比赛、运动会等不同形式的群体性健身活动,每年至少开展1次。
2.每年至少组织1次健康膳食知识竞赛。
3.组建2个及以上的健身或运动团队,如乒乓球队、羽毛球队,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活动。
4.积极邀请公卫、临床、健康教育等方面专家参与单位健康活动,每年为职工至少开展3次健康生活方式相关知识讲座,每次讲座有30%以上职工参与。
5.为单位职工发放健康生活方式宣传资料或支持工具(控油壶、限盐罐、BMI尺、腰围尺等)。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xx年6月)
制定健康单位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创建工作小组,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创建氛围。
(二)申报阶段(20xx年6月15日至6月30日)
按照建设方案要求,积极开展调查摸底,组织开展创建工作,向县防慢办提交创建申报表。
(三)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7月1日至8月15日)
根据建设标准,开展创建具体内容实施工作。
(四)达标验收阶段(20xx年8月16日至8月31日)
按照建设方案考评各项指标要求,县防慢办将在20xx年8月中下旬组织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验收。验收合格的单位予以命名为健康单位。
(五)长效阶段(长期)
巩固建设成果,形成长效机制,加强管理和维护,确保健康支持环境的有效运行。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健康单位创建是建设省级乃至国家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基础建设,对全民建立健康生活方式有明显的引导和示范作用。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责任,保证各项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按时保质的完成创建工作任务。
(二)加强宣传。各部门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做好创建宣传工作,营造创建氛围,引导全镇上下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三)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创建场所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工作,促进创建场所管理常态化、规范化。
健康促进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篇6
为深入推进国家级健康促进县建设,顺利完成健康县城创建任务,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健康水平,根据《溆浦县创建国家健康县城实施方案》和《溆浦县创建健康促进县及国家健康县城“健康细胞”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及指导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分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健康中国建设为指导,把干部职工的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按照《溆浦县创建健康促进县及国家健康县城“健康细胞”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和指导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强化健康优先理念,积极营造健康环境, 优化健康服务, 构建健康单位, 培育健康人群,持续改进健康影响因素,完善健康设施与制度,开展“健康单位”示范建设工作,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促进机关文明健康与和谐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经分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由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工会主席王销铱同志为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副组长,工会会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武元秀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刘攀同志为办公室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整个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做到人员、经费等全方位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具体工作的实施,收集整理创建工作资料并建立台账,迎接检查组考核评比。
三、具体任务
1、制定相关制度。局办公室负责制定促进健康单位建设和健康管理的相关制度,规范机关干部职工日常管理;负责设立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标识,组织制定各股室、站、队卫生清扫及评比制度,提高卫生管理目标,提升健康生活水准。
2、宣传健康知识。在单位设置健康教育专栏,宣传膳食营养和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开展健康教育讲座,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心理健康等知识;组织健康知识竞赛,提高健康素养。
3、开展控烟活动。开展禁烟宣传活动,提高干部职工对吸烟危害的认识,增强控烟意识。在办公楼门口、楼梯间、会议室、办公室、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张贴禁烟标识;制定明确的控烟奖惩制度,配备控烟督导员,打造单位公共场所为无烟环境。
4、营造健康环境。设立固定宣传栏、报架,提供健康宣传资料,配备血压计、血糖仪、身高体重计等设施;保持单位环境整洁,每周组织干部职工清理和打扫办公室卫生,评比出最干净、最整洁股室,确保门窗净洁、地面干净、物品用具摆放整齐,环境清爽。单位大院车辆停放有序,楼道照明良好,通畅防滑。
5、丰富健身活动。建立健康促进和健康管理相关制度,如工间操、办公室运动操、运动会等;办公环境配备健康促进设施,如小哑铃、弹力带、减压球等。每半年开展一次文体娱乐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参与跑步、登山、球类和健身等活动,提高干部职工身心素质。
6、开展健康体检。每年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到县人民医院进行健康体检,准确掌握自己的身体状况,达到“早诊断、早预防、早治疗”的目的,确保干部职工身体健康。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全体干部职工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建设健康单位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始终坚持把建设健康单位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
2、大力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微信群、宣传栏和干部职工会等,广泛宣传健康机关建设的目的、意义和内容等,提升单位干部职工参与建设健康单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建设健康单位的良好氛围。
3、携手整体推进。科学安排人力物力财力,统筹单位各股室,携手奋进,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不断提高创建工作水平和质量,确保创建健康单位目标如期实现。
健康促进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篇7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和《安徽省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要求,推动全市健康企业建设,结合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建立健全企业健康管理制度,推动企业树立健康经营理念,打造文明健康绿色的职业健康环境和企业健康文化,不断提高劳动者健康素养,降低职业相关疾病的发病率及工伤事故发生率,实现企业建设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切实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建设原则
健康企业建设坚持党委政府领导、部门统筹协调、企业自主负责、专业机构指导、全员共建共享的指导方针,按照自愿参与、属地管理,创新引领、健康优先,行业推动、文化促进,能建尽建、动态评定,措施激励、助企惠民的原则,面向全市范围内各级各类企业开展。
三、建设目标
鼓励引导用人单位建立完善与劳动者健康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整洁卫生、绿色环保的健康环境,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完善职业健康监护、传染病和慢病防控、心理健康辅导等健康服务,营造积极向上、和谐包容的健康文化,建成一批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设施完备、成效显著的健康企业,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以县(区)为基本单位,面向各级各类企业开展。自2022年起,各县区市级健康企业数量不少于2家的标准开展建设。
四、建设评估内容与方法
(一)建设评估内容
按照全国爱卫办等7部门印发的《健康企业建设规范(试行)》和中国疾控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编写的《健康企业建设评估技术指南》要求,具体内容包括管理制度、健康环境、健康管理与服务、健康文化等四个方面的60项指标。
(二)建设评估方法
1.自主申请。企业依据《健康企业建设评估表》进行自评,具备条件的均可向所在地县级卫生健康委提出健康企业建设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健康企业申报表》(附件1)、《建设健康企业承诺书》(附件2)、《健康企业建设评估表》(附件3)及其他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2.县级审核。根据企业申请材料,所在地卫健委牵头负责组织审核,对达到标准的企业按得分高低编制《符合健康企业认定条件的企业名册》(附件4)并附相关申请材料于每年7月31日前报至市卫健委。
3.市级认定。市卫健委根据企业所在地审核上报的情况,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和职能部门主管人员组成市级健康企业评估组,按各县区评分高低分层随机抽取50%的申报企业进行现场复查评估(10家及以下复查评估须全覆盖),按照通过率核减该县区通过市级评估的家数。通过市级评估的认定为市级健康企业。
(三)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完善健康企业承诺和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
1.承诺制度。建立长效管理及运行机制,切实保障和维护职工的健康权益。自公布健康企业名单之日起,每满3周年的前3个月内,健康企业需向市卫健委提交《健康企业延续承诺书》(附件5),由市卫健委作出复核认定。
2.退出机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市卫健委编制《退出健康企业名单》(附件6)与当年通过认定的健康企业名单同步在网站公布。
(1)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的;
(2)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导致员工死亡的;
(3)发生饮水污染或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故造成群体健康危害的;
(4)发生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甲、乙类传染病爆发流行的;
(5)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的;
(6)有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的;
(7)发现弄虚作假,存在不符合申请条件的;
(8)满3周年未提交《健康企业延续承诺书》的;
(9)复核不符合要求的。
五、相关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把健康企业建设纳入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监测和考核范围,应建立健全工作领导机制,成立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卫生健康部门和爱卫办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创新举措,按《关于推进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明确的职责开展相关工作。
(二)强化技术支撑。各地要成立健康企业建设技术指导组,负责健康企业评审工作,为健康企业建设、评估验收、经验总结等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各地要充分发挥疾控中心、专业技术机构、专家和行业协会作用,为健康企业建设的政策制定、师资培训、考核评估、经验总结推广等提供支撑。
(三)强化措施激励。推进健康企业评估结果逐步纳入企业社会信用体系。对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健康企业,其申报的工伤预防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鼓励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为属地健康企业提供优惠的技术服务。
(四)强化宣传动员。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和微博、微信等媒体,及时对健康企业建设的典型事例、特色做法、建设成效进行总结报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结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职业健康达人”评选等活动,加强对健康企业建设工作的政策宣传,引导企业了解和认识健康企业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社会普遍认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健康企业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请各县区卫健委于6月10日前将本次工作联络员名单报送市卫健委。
健康促进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篇8
2021年我区被确定为河北省健康促进县(区)创建试点。为深入开展健康促进区的创建工作,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与国家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紧密结合,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以人民为中心,切实把保障人民健康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政策之中,让发展理念体现健康优先,发展规划突出健康目标,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切实增强防范新冠肺炎等传染病疫情风险的能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为经济社会发展打下坚实的健康基础,努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健康促进工作格局。
二、总体目标
(一)全面提升居民健康素养。到2022年本地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2%。
(二)在区级层面推动落实“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方针,倡导健康优先、健康教育先行理念,探索建立健康促进区工作模式和长效机制,建设健康支持性环境。
(三)全面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健康知识。搭建全媒体健康科普传播机制,加强健康教育队伍建设,让医务人员成为健康科普的重要力量,使人民群众获取健康信息更加便捷,实现健康知识普及全覆盖。
(四)建设一批健康促进场所。推动机关、学校、企业、村镇率先开展健康促进工作,着力开展健康促进机关、学校、企业以及健康家庭的示范建设,厚实健康促进基础,在全社会形成共建共享的健康促进工作格局。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健康政策。成立健康专家委员会,建立公共政策审查制度,梳理、修订、完善与健康有关的政策,形成健康政策支撑体系,构建有利于公众健康的社会格局。
(二)建设健康场所。以家庭、社区(村)、医院、学校、机关、企业为重点,打造健康场所,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三)全面开展健康科普。结合实际,探索创新健康传播渠道和形式,不断加大健康科普知识的宣传力度。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21年5月底前(申报启动阶段)。
主要任务分解:
1.进行项目申报和备案;
2.开展基线调查,找准我区主要的健康问题,确定有效的干预措施,进行广泛的社会动员;
3.制定《石家庄市栾城区健康促进区试点工作方案》、《石家庄市栾城区省级健康促进试点创建工作承诺书》,成立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工作。
4.将健康促进区创建纳入区政府重点工作,明确责任部门,全面启动建设工作。
第二阶段:2021年5月-2021年8月(前期准备阶段)。
任务分解:
1.确定健康促进医院、健康促进学校、健康促进企业、健康促进机关、健康促进社区(村)等健康场所建设试点范围,建立覆盖相关政府部门和成员单位的工作网络;
2.建立覆盖辖区内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健康促进专业网络;
3.成立健康专家委员会,建立公共政策审查制度。相关部门在提出、起草、修订、发布等政策开发环节,征求健康专家委员会的意见;
4.打造一支健康科普队伍,面向社区、农村,向居民传播健康理念;
5.对工作网络、专业网络负责人,健康科普队伍成员进行健康促进区相关培训,对各级党政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举办“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专题讲座或培训班;
6.制定健康促进医院、健康促进学校、健康促进企业、健康促进机关、健康促进社区(村)等健康场所的区域建设工作计划、方案,建立健康家庭评选机制;
7.建立无烟环境工作机制,建设至少一个健康主题公园,至少一条健康步道。
第三阶段:2021年8月-2022年9月(持续推进阶段)。
任务分解:
1.每年召开至少两次领导协调会议;
2.每年开展至少两次政府牵头、多部门的联合督导和技术指导,对健康促进场所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
3.至少7个卫生健康部门之外的部门和乡镇(社居中心)梳理本部门与健康相关的公共政策,完成梳理情况报告;
4.政府和相关部门补充、修订至少6条与健康有关的公共政策;
5.针对当地需要优先应对的健康问题,多部门联合开展至少6次针对重点健康问题和重点人群的健康行动;
6.在多部门协作、资源统筹、社会动员、健康管理、健康产业等方面开展至少4次创新行动,并形成档案;
7.在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分别开设健康类节目或栏目至少满半年;
8.组织至少3次媒体培训会或媒体交流活动(包括媒体培训会、交流会、通气会);
9.设立至少两种有专人维护、定期更新的健康类新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微博账号或抖音账号等),每周至少更新一次;
10.在重要节日纪念日宣传时段内,开展至少8次多部门联合的、单场活动人数不低于200人的、线上线下联合的、有媒体深入宣传的健康主题活动;
11.各类媒体(包括电视、广播、报纸等)积极宣传健康促进区建设工作进展和成效,宣传报道健康促进区相关工作进展不少于20次。
第四阶段:2022年10月-2022年12月(总结评估阶段)。
任务分解:
1.按时完成健康促进区评估人群健康调查,与基线调查及河北省平均水平进行比较分析,总结创建成效;
2.对健康促进场所进行区级评估及通报,整理满足要求数量的档案(健康社区(村)不少于6个,健康促进医院不少于3家,健康促进学校不少于3个,健康机关不少于3个,健康企业至少1个),评选至少100户健康家庭;
3.各部门提供健康环境(空气质量、饮用水质量、食品安全、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厕所改造、绿地面积、住房面积、体育设施、社会保障、养老、教育、文化教育)相关指标的数据及佐证资料;
4.提供学生体质健康指标及佐证资料;
5.填写健康促进区信息报表,对照健康促进区评价标准进行自评打分;
6.撰写总结材料(汇报PPT、工作报告、典型档案及典型档案推荐表)。
五、组织措施
(一)成立石家庄市栾城区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区领导小组
组长:王立珍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副组长:韩颖副区长
成员: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局,由刘军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替其职务的人员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二)区卫生健康局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组织专家进行指导和督导,并做好评估和验收准备工作。加强项目经费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区健康教育专业机构负责为健康促进区创建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做好资料的收集汇总和上报,配合完成健康促进区评估验收工作。
(三)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每月24日前将健康促进区/健康场所创建情况填报进度表(附件17)上报至区疾控中心健教所邮箱。
健康促进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篇9
根据《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琼卫宣传函〔20xx〕27号)要求,五指山市将创建海南省第七批“全国健康促进市”。为推进我市创建海南省第七批“全国健康促进市”工作,如期完成国家健康促进市创建各项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实施健康中国,坚持预防为主,预防控制重大疾病”的要求,以《全国健康促进县(区)项目工作方案》依据,与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有机结合,落实减盐防控高血压等综合干预措施,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树立“人人为健康、健康为人人”的核心健康观,增强居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全面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全国健康促进市标准。
二、工作目标
(一)争取以优异的成绩通过国家的考评验收,并荣获“全国健康促进市”称号。
(二)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在原基础上提高至20%,吸烟率下降3%;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2%以上;肥胖率控制在12%以内,其中儿童青少年肥胖率不超过8%;95%以上的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及以上等级。
(三)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积极构建“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机制。
(四)建设促进健康的支持性环境,发挥健康社区、健康家庭、健康促进医院、学校、机关和企业的示范和辐射作用,提高社区居民的参与程度。
(五)创新体制机制,总结适合五指山实际的、可推广的健康促进综合干预模式,探索促进区域健康促进工作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市“全国健康促进市”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落实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督促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开展相关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卫生健康委主任邢小丽兼任,副主任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谭世海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组成。
(二)明确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负责具体组织推进落实《五指山市创建“全国健康促进市”工作实施方案》各项工作指标要求。负责指导全市日常创建工作,做好对“组织管理、健康政策、健康场所、健康文化、健康环境、健康人群”等各项指标材料收集、整理和建档工作,迎接国家考评验收。
制定相关政策,结合实际召开领导小组协调会议,开展督导检查,掌握各部门的落实情况,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倡导健康优先,健康教育先行理念,牵头配套文件和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各项建设重点任务,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推进落实“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
四、工作内容
(一)创建“全国健康促进市”工作机制
1.建立覆盖村(居)、医院、学校、机关、企事业的健康促进工作网络,各单位要配备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建立健康促进网络工作人员队伍和相应工作制度。
2.建立健康促进专业队伍。要求辖区内医院(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等健康教育专业机构,配有专职人员负责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充分发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作用,为辖区内各单位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将健康与人口计生工作有机结合,积极探索基层卫生计生融合模式,促进计生服务人员在健康促进中发挥作用。
(二)健康促进综合干预
1.开展需求评估(基线调查)。全面了解我市人口、资源、环境、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情况,人群健康素养、健康状况和疾病负担情况,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现状和工作能力等基本情况。
2.确定优先领域。结合健康促进市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分析我市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明确需要优先解决的问题和领域,研究制定适合的健康促进工作策略和措施,制定全市健康促进工作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明确工作目标、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
3.定期评价干预效果。可根据实际调整需要干预的优先领域。
(三)建设促进健康的场所和公共环境
1.建设促进健康的支持性环境。全面开展健康社区、健康村、健康家庭和健康促进医院、学校、机关、企业等健康促进场所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提高场所内人群的健康素养水平。
2.建设无烟环境。全市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止吸烟。医院、学校、机关和企业等为无烟单位,是健康促进医院、学校、机关和企业建设的必要前提。
3.全市范围内环境卫生整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4.提供足够的锻炼场地和设施。
5.对有健康困难的家庭开展适当的社会救助和帮扶活动,建设健康、安全、愉快环境和和谐互助的社会人文环境。
6.创新体制机制。总结适合基层实际的可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的健康促进综合干预模式,探索促进区域健康工作发展有效机制。
(四)营造社会氛围,广泛舆论宣传,提高健康促进市认知
1.加强健康促进市的多形式宣传,提高对健康促进市理念和策略的认识,提高促进居民健康的能力。
2.通过宣传栏等形式全方位宣传健康促进市理念,宣传各类促进居民健康的公共政策、开展的重点工作以及活动成效,提高公众知晓率和参与程度、为健康促进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社会影响力。
五、时间安排
根据“全国健康促进市”项目统一时间安排,我市健康促进市创建工作实施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召开启动会议,制定印发工作方案。(时间:2021年7月)
召开全市启动仪式大会暨举办“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培训班。印发《五指山市创建“全国健康促进市”工作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开《五指山市创建“全国健康促进市”承诺书》,成立我市创建“全国健康促进市”工作领导小组和活动办公室。
第二阶段:综合干预,全面达标。(时间:2021年7月-2022年8月)。
各单位、各乡镇政府和村(居)委等相关单位根据职责制定本单位健康促进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创建支持性环境,全面推进健康促进市建设。
第三阶段:考评督导,效果评价。(2022年9月-2022年12月)。
对照标准自查提高,完善各类工作项目及相关资料整理建档,确保各项工作指标达到“全国健康促进市”标准;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创建效果评估,并提交评估资料,迎接国家验收。
六、组织实施
(一)高度重视,通力协作
创建“全国健康促进市”工作要与“双创”工作紧密结合,借助创卫指导平台作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与创建健康城市、健康乡镇,建设健康乡镇、生态村、美丽乡村同步推进。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公室、市爱卫运动服务中心要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创建指导、技术把关、督办协调职能,确保文明单位、卫生先进单位、无烟单位的机构达到健康促进机关、学校、企业和医院的考核标准,并督导重点部门、单位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保障健康促进市各项创建工作落实到位。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要根据职责落实健康促进工作。市卫生健康委要牵头做好与省、市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技术指导;在海南省健康宣传教育中心指导下完成基线调查,并针对发现的主要问题,研究制定相应措施,组织开展各项综合干预活动,并在规定时间节点前提交材料。
(二)细化目标责任,严格目标考核
按照“全国健康促进市”标准,按年度细化分解创建工作目标,明确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召开工作会议,协调解决存在问题。把创建目标层层落实到各乡镇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开展阶段性的检查验收,力争达标一项,验收一项,巩固一项,发展一项。
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对照指标定期进行自查。对任务完成好、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影响全市健康促进工作进展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在创建工作中,积极开展常态化的宣传报道,让广大干部职工充分理解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具体任务,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市委宣传部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支持创建工作。每年全市要组织1-2次大型宣传活动,在主要公共场所、人口密集地带设立户外广告宣传牌或利用户外电子屏幕开展健康知识宣传工作。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健康教育宣传栏的主阵地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健康促进知识,努力营造创建全国健康促进市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