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文章
西西文学整理的记忆文章(精选16篇),供大家欣赏,喜欢请收藏与分享。
记忆文章 篇1
《一》
饕餮,无神智也,喜吞食,有吞噬天下万物之能。本是龙之九子之一,却被誉为凶兽。
远古时代,群妖乱世,巫族做为当时最强大的种族,有着无比强横的实力和严格的社会秩序,妖族由于组织松散,又互相猜疑、陷害、杀戮,使其力量缩减的很厉害,但是由于个体实力强横,在远古时代也无人敢欺。人族做为新生力量,个体力量小的可怜,在加上本来的小部落生活,使其生存和生活成了最严重的问题。
龙,做为妖族的顶峰存在,在修炼是有着无与伦比天赋和底蕴。同时也是妖族的顶尖力量的存在,同时,龙皇也是妖族联盟的首领,其实力强横,在这个时代少有对手。因为谁也不会无缘无故的去惹龙族。
但是,权利同样也代表着利益,即使你不刻意的去享受这些利益,也会有人去想方设法的夺取你手中的权利。不管他有没有本事来承担这权利相对的义务。这就是欲望。
饕餮,做为龙子,从出生就受万兽朝拜,实力也在龙之九子中出众。刚出世两年,其实力就达到其大哥的程度。在龙族寿命一般都有几千年,他大哥要比他大一千多岁。在他出生二十年左右,在龙族,除了龙皇和几位长老能压制住他之外,已经没有敌手了。饕餮做为龙子,由于其实力强横,又是不安分的孩子,二十年他早就把龙族可以玩的地方赚个了遍,在龙族让龙皇和长老都头疼,在外加几个哥哥的支持,让他成了龙族的一霸。在龙族待腻了的他千方百计的想办法出去,但是由于地方限制,不得良方。
这天龙族大长老的小孙子成年,应该出去历练了。饕餮对此羡慕不已,就去找龙皇吵闹着要出去历练。龙族传统规定,龙族化形以后是必须出去历练的,主要是增长见识和本领。一般龙族化形都是在五百岁左右的时候,所以就规定五百岁才能出去历练。饕餮二十岁就可以化形了,就以此为借口,要出去历练。由于龙族个体实力强横,而且妖族也不会无缘无故的杀生,所以妖族出来历练被杀的可能性很小,在加上饕餮龙族龙太子的身份,就更无人敢迫害与他。所以龙皇在被他吵的没有办法的时候就同样了他出来历练,而长老更无人反对——都对他的调皮行为头疼万分,所以都巴不得他走呢。
就这样龙族最出色的皇子的历练之旅就开始了。
《二》
晴空万里,艳阳高照。离开了龙族领地的饕餮如同离开笼子的小鸟,高高兴兴的玩闹着。他的第一站自然是妖族的另一个强大种族的栖息地——万兽丛林。幻狐族是万兽丛林的代表,虽然其实力并不强大。但是凭借这无与伦比的幻术和聪明的头脑成为了万兽丛林顶尖的存在,也是万兽丛林众多妖族保护的物件。同时也是妖族联盟在万兽丛林的另一个根据地。妖族组织松散,没有遇到什么强大的敌人是不会团结对敌的,所以居住地也是七零八落。杀戮对妖族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事,屠杀了巫族和人族给他们带不来任何的利益,也会招到其他种族的打击。
所以这个时候还是很和平的。而人族和巫族一不会屠杀妖族,妖族强大的个体实力和长辈对晚辈的护短使其付出和收入不成正比,再说野兽作为当时的食物来源,对的无法计算,所以不会因为食物来争夺的。但是对于这一点,妖族有些不满,因为妖都是从兽修炼过来的。但是也仅仅限于不满,没有任何强硬的表示。大妖们不会因为几个野兽去和人、巫两族开战的,兽族的品种杂乱,数量众多。所以,修炼成妖的可能性太小了,再说没有死亡的威迫,兽族成妖的几率几乎为零。所以妖族不会太在乎的,但是除了一些妖族出来历练的未化形的兽族,因为这些一般就是妖族一些家族的后代。妖族出来历练的是在化形以后,所以这种可能几乎为零。
但是今天饕餮就遇见了这种特殊的例子,他在万兽丛林的外围遇到了一只未化形的幻狐。当时这只幻狐正受到一只老虎的攻击,就要葬身虎口了。正努力拼着最后的一丝灵力,幻化成石头,但是这怎么能掩饰她身上的血的气息呢?老虎正在一步一步的逼近。饕餮看了半天,觉得有些问题,一般幻狐像这么小的都在种族领地待着呢!不可能跑出来啊!再说就算是跑出来玩也应该有保护她的守护者啊!算了!不想了,先救下了再说,毕竟幻狐也是妖族中稀少的种族。
老虎对于化形了的饕餮来说,根本不值一提。饕餮做为妖族,不可能屠杀兽族的,所以就吓走了老虎,帮幻狐疗完伤对幻狐说:你走吧!这里对于没有化形的你来说还是太危险了。然后就把她抱起来,送到幻狐的领地。由于是龙族皇子送回来的,所以小幻狐受到了幻狐族的最高待遇,被幻狐族族长当作干女儿收养。但是从幻狐族出来的饕餮很快就忘了这件事,这不过是他旅途中的一个小小的浪花。
从万兽丛林出来,饕餮就幻化成一个人族少年的样子,来到了乱群岛,乱群岛名副其实,是有几万的大大小小的岛屿组成。大的方圆万里,小的只能容下他本体的半个身子。饕餮本体的体长有几百米长,所以幻化成人族才能更好的游玩。
《三》
这天,闲着无事的饕餮想当岛主玩玩,于是就把这乱群岛用幻阵隐藏起来,做起来隐世岛主,所以来岛上探险的人、妖、巫族到了附近的海域就会进人昏迷状态,然后在清醒的时候就已经在万里之外了。饕餮在当上岛主没多久就烦了麻烦的各种繁缛之事。当起了甩手掌柜,让一只虎妖当起了岛主,自己做背后的隐者,让狐妖做主管。一文一武让他这个逍遥的岛主的日子更加自在。想想在有五百年就是母后的五千岁大寿了,不如趁现在,去给母后找一分礼物。让手下去找还不如自己去找,既能找到母后喜欢的礼物,又能去游玩一番。找什么好呢?奇珍异宝?母后肯定不喜欢,家里也多的数不清。饕餮思来想去就是找不到什么合适的。
狐妖知道了以后就提议说:不如送一颗深海明珠吧!
饕餮一听,顿时眼前一亮,是啊!母后不正却一个宝石做装饰品项链吗?
于是饕餮就开始了收集之旅,先是从乱群岛开始,逐步的收寻。手下送来的更是不计其数,但是没有一件满意的。于是就决定自己下海去寻找。凭借着龙族对万兽的威压和对宝藏的敏感,很快,他就来到了一个大海深处的一个海沟里。这里已经是万丈海底了,寻常的鱼类很少见到,只有几种特殊的鱼儿存在。来到这儿还是一个鱼妖说他和这里的鱼联系过,从这里的鱼儿那里知道这里有个万年海贝,不知道为什么一直没有幻化成妖。是这里十大奇怪事物之一。于是就来到这里看看是否有运气可以找到,如果找到了是运气,找不到就另寻他处,反正一没有什么损失。
没想到的是刚到这万丈海底,就被这里的压力压的受不住了,不得不变回原形。刚变回龙身,就引起了这万丈海底的一片喧哗,各类妖怪一拥而上,差点把饕餮给活埋了。不过这也是件好事,最基本的不用在漫无目的的寻找了。众妖一听是寻找万年海贝,就把地址告诉了饕餮。还有的妖怪劝饕餮说不要让他去找万年海贝了,因为这几乎不可能,饕餮根本去不了那个地方。
饕餮一听,纳闷了。心想:这个世界还有我去不聊的地方?我现在的实力比不上父皇也差不了多少,长老更是没有一个是我的对手啊?难道那个地方就这么可怕吗?不行,我一定要去看看。
于是饕餮就告别了众妖,独自一人上路,众妖当然不愿意他一个人去,苦劝无功的情况下只好在后面偷偷的跟着他。但是由于实力相差太大,跟踪保护饕餮的妖怪一个一个都被饕餮打晕、送回去了。
《四》
当饕餮来到这被誉为生命禁区的海沟之底的时候,才发现这里的压力根本就不是一般的妖能待的地方,他最多只能在这待两个时辰就要出去,不然肯定会被压成肉饼的,也知道了为什么很多妖族都知道万年海贝在这却无人干了夺她体内孕育出的深海明珠了。虽然深海明珠是一件很不错的装饰品,但仅仅是装饰品而已,不值得像龙皇这样的高手来夺。所以万年海贝才一直平安无事。
饕餮在这万丈海沟的底部寻找了半个时辰,终于找到了一个洞。为什么用终于呢?而且以万年海贝的身体怎么也有一座小岛大小吧!她的洞府怎么还需要找半个时辰呢?原来,她把海沟深处的一个突起出下面打空了,然后又把里面的泥土堆到洞口处,本来能装下两个小岛的洞府的口现在只有半人多高。好在饕餮化形了在这种情况下还能坚持一刻钟,不然他根本进不来。
洞内漆黑无比,找不到一丝光线,这根本就是一个有漆黑组成的世界,眼在这里根本没有用处,只能凭感觉走路。饕餮一路狼狈的来到了洞底,凭借这无比强大的灵力感应这这个陌生的世界。突然,一股带着交流意念的灵力传来,饕餮选择了接收。就算这股灵力想伤害饕餮,但是也不具备伤害饕餮的能量。
“你是谁?你来这里干什么?”那股意念传来的信息。
“我?我是饕餮,龙皇的儿子,来这里找万年海贝有些小事。”饕餮回答到。
“哦!”那股意念有传来了信息,“我就是万年海贝,你找我什么事?龙族的事好像我也帮不上什么忙啊!”
万丈大海的压力突然消失了,饕餮知道这是万年海贝做的,因为万年海贝没有感觉到他的恶意。认为饕餮不会伤害她。
“我知道你有个深海明珠,在过几百年就是我母后的五千岁大寿了,我想问你要来给我母亲当贺礼。如果你有什么要求的话直说,我能满足你的一定满足你。你要那深海明珠也没有任何作用。你考虑下。”饕餮说。
“你倒是挺孝顺的啊!容我想想吧!这里的压力已经对你没有任何效果了,你先在我的海贝里待会儿!我一会儿就给你答案,可以吗?”万年海贝的意念有传来了信息。
《五》
饕餮盘腿而坐。没有了压力他需要赶快恢复灵力,这种灵力空空的感觉真的很不好,大概有半个时辰左右,那股意念再次传来信息:“好了,我同意了,但是有一件事你必须答应我。”“你说,什么事?只要我能办到,就一定答应你。”饕餮斩钉截铁的说。“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你帮助我女儿阑珊化形,然后带她走,照顾好她就行了,就是让她当你的待女也行,她还太小,跟着我也没有化形的可能,我不想她和我一样待在这万丈海底一辈子。可以吗?”万年海贝询问道。
“你确定要这么做?”饕餮有些吃惊。说明别人化形需要那个说明人的所以精血,也就是说如果帮助别人化形必须牺牲那个帮助她的人,而且还需要龙血为引。而万年海贝的意思是让饕餮以他的血为引,帮助阑珊化形。所以饕餮十分吃惊。
“嗯,这是我身为一个母亲应该为孩子做的。”万年海贝的眼神里充满了执着。
“那好吧!这是龙之精血,做引导比一般的龙血要好的多。你拿去吧!等好了把她送过来交给我就行了。”饕餮说道。
“你和我一起去吧!我怕我没有时间把她给你送过来了。”万年海贝说道。
“嗯,好吧!”饕餮道。饕餮跟着那丝意念来到了一个巨大的壳内。这就应该是万年海贝的本体了吧!小阑珊呢?是不是也是一个巨大的贝壳呢?饕餮怀着这样的念头来到了万年海贝的本体旁边。“呃……,这就是小阑珊吗?”饕餮看着眼前这个只有人族刚出世的婴儿大小的肉球问。“是啊,她没有我们海贝族自保的外壳,这也是我这么着急让她化形的原因了。”万年海贝满眼慈光。
……
半个时辰左右,饕餮面脸无奈的一个手抱着一个大概有五岁左右的.小女孩,另一个手里那个一个璀璨夺目的明珠。对天长叹,“万年海贝,你不是坑我吗?你让我收待女还是让我当保姆啊!”满脸的冤屈啊!现在的饕餮那有龙族太子的半点样子,分明是一个受尽欺负的小孩子啊!
无奈的饕餮只好把阑珊抱回了连群岛。时间一天天过去,小阑珊也一天天长大,同时也有了做待女的样子。自从小阑珊十岁起,就负责起了饕餮的衣食起居。照顾饕餮的一切。刚开始的时候饕餮还不习惯,毕竟饕餮也是小孩子性格。但是也经不住小阑珊的闹腾啊!什么你忘了对我母亲的承诺吗?你想弃我与不顾吗?把饕餮搞的头大,后来也就随着阑珊了。别说,阑珊照顾人还真有一手。把饕餮服侍的无话可是,所以也就任由阑珊跟在他身边了。
五百年的时光转眼即逝,龙族皇后的大寿也就快要到了。饕餮兴致冲冲对的带着阑珊和深海明珠回到了龙族。做为龙族皇子,无论多久没有回来,他的行宫也不会灰尘遍布,每天都会有然老打扫的。饕餮看着熟悉的行宫,感到无比的温暖。在见过了父皇和母后,和兄弟玩耍之后,回到了自己的行宫,但是这个时候才发现自己的寝宫已经变了样,和他在乱群岛上的寝宫一个样子了。于是饕餮大怒,“谁动了我的寝宫?”“我,我帮你恢复了你以前在乱群岛住时的样子。”阑珊颤抖的回答到,她感觉到饕餮这次真的怒了,在过去的几百年里,虽然饕餮也发过火,但是绝对没有这次怒的很,所以她觉得这次真的闯祸了,饕餮真的会惩罚她的。
饕餮看着颤抖不止的阑珊,心里怒气横生。“怎么?没有我的同意你竟然敢擅自改变我寝宫的样子?是不是我以前太宠你了?现在没大没小的样子?限你半个时辰之内给我改回原来的样子?不然,哼……有你受的。”饕餮怒气冲冲的走了出去。
半个时辰改回原来的样子,这可能吗?要知道阑珊可足足弄了一下午才变成现在的样子的啊!阑珊满眼含着无尽的委屈,慢慢的收拾这屋子。她原本以为饕餮看了会很高兴的,可以给饕餮一个大大的惊喜,没想到惊是惊了,可却没喜,左右无尽的愤怒。和阑珊一起过来的妖族看到阑珊受到了委屈,纷纷上来安慰,帮助阑珊恢复原来的寝宫,半个时辰真的就恢复过来了。饕餮的怒火这才下压,这可是当年他母后亲手为他布置的,当时没有现场杀人就已经不错了。毕竟没有谁听说过龙族有好脾气的。
《六》
龙族皇后的大寿当天,妖族群雄来贺,场面盛世恢弘。龙族龙皇和皇后都十分高兴,幻狐族族长妖幻提议,今天是龙族皇后的大寿,就趁今天我把我女儿妖幻许配给龙族皇子饕餮。希望龙皇和皇后答应。妖幻在妖族现在是声名鹊起,凭借这强大的修炼天赋和无比的智慧,已经成为妖族新一辈的佼佼者,而且妖媚的美丽在妖族新一辈也是第一的,被誉为美貌与智慧并存的新星。龙族龙皇和皇后都十分高兴,也十分同意这件事。饕餮本人对此也不反感,毕竟能去到妖族的第一美人。所以就很高兴的答应了。
晚上,繁星当空,万里无云,银河显得格外的清晰,饕餮的心情也十分高兴。身为一个男人,能去到一个想妖媚儿那样的女人,是一种幸运。不管是不是真的喜欢,这是一种自我的虚荣的到满足的感觉。饕餮怀着这样的心情回到了自己的寝宫,阑珊正在为他收拾床铺,看到饕餮高兴的样子遍随口问的:“少爷,什么事这么高兴啊?送给主母的礼物主母喜欢吗?”阑珊还不知道那颗深海明珠是她母亲的呢。
这也是万年海贝不让饕餮告诉她的,万年海贝只希望她快乐的活着,没有任何负担的快乐的活着。饕餮的脸色有些变了,心中暗暗的想:一定要让这个小丫头快乐的生活一辈子,谁要是敢打断这属于小丫头的快乐就必须先从我饕餮的尸体上走过。“母后很喜欢,也很高兴,而且今天幻狐族妖媚儿也同意家给我了,也就是说我即将娶妖族第一才女兼美女为妻了,哈哈哈哈。”一提到这饕餮就满脸的兴奋。“哦,恭喜少爷了。”阑珊一脸失落的样子。“我们准备等母后的大寿一过就结婚,呵呵呵,”饕餮还是一脸幸福模样,根本没有注意的阑珊的失落和痛苦。“哦,少爷,那不是说明天你们就准备结婚了?”阑珊像是在问饕餮,又像是在自言自语,“那明天看了我是不能在伺候少爷了,以后或许在也没有机会来这个房间了吧?”“怎么会呢?我的生活还需要你照顾的啊?”饕餮有些吃惊,阑珊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呢?“可是少爷,主母是不会允许身边有别的女人的!”
“你只是我的侍女!”
“但是我同样也是个女人!”
“如果她连这都嫉妒的话,那她就不配做龙族的妃子了。”
“或许她可以容忍你以前犯的错,但是绝对不会允许可能成为你犯错的隐患存在你的身边。”
“好!那我现在就算错,是不是就算我结婚以前犯得错?是不是在她允许的范围之内?”
“少爷,你不能这样,真的不能。”
但是面对饕餮的强势,阑珊的挣扎显得那么软弱不堪。看着双目通红的饕餮,阑珊觉得今天无法避免了,这样也好,这不正是自己这将近五百年苦等的结果吗?或许只有自己在离开的一霎那,他才不会把自己当成那个小丫头吧!
冲动过后,饕餮顿时头大了,这事要是让幻妖族知道了,该怎么解释呢?但是饕餮从来都没有后悔过,因为连自己喜欢的女人都不能留在自己身边,他还是那个不可一世的饕餮吗?他还是那个让整个妖族都为之颤抖的饕餮吗?但是,这事不是能隐秘的住的,也不可能瞒一世,再说饕餮也不屑去隐瞒。所以,饕餮准备坦白。
饕餮大婚当日,盛况空前绝后。这是妖族最值得记忆的时刻,也是妖族历史上重要的一天:妖族最具有代表性的两个种族的通婚,一个是妖族最具有智慧的种族,一个是妖族最具有实力的种族。所以这也是代表妖族的实力今后将要更加的强大,同时也打破了妖族不团结的流言。可见这次的通婚是多么的热闹。
婚礼开始了,一切都那么华丽、梦幻。一切都井然有序的进行着,对于妖媚儿,什么都不重要了,这个五百年前救自己的那个男子终于要成为自己的丈夫,和自己共度余生了。或许自己不能绑住他一生,因为龙族的强大和多情注定他不会被一个女人捆绑一生的,只要能伴他一生,就已经心满意足了。妖媚儿脸上挂着从来没有出现的笑容,这种笑容那么的美丽,那么梦幻,那么绚丽。双眼注视饕餮,充满了幸福和柔情。
对于饕餮来说,这简直就是折磨,想起今天早上起来时阑珊那充满留恋的目光,看看身边那双充满柔情和幸福的眼睛,一时间,饕餮犹豫了,不知道该怎么选择了。本来饕餮是想就在今天和幻狐族族长说清楚,让妖媚儿允许阑珊的存在,这不会给她带来什么多大的麻烦,毕竟阑珊不会和她争什么!也不会去抢夺什么!权利和地位不是阑珊所喜欢的。但是看到妖媚儿的目光,饕餮顿时头大了,该怎么办?虽然这个时代,一男多女不是什么奇怪的现象。但是没有那个女人愿意别的女人来打乱自己的婚礼的。饕餮想来:算了,等几天再说吧!现在无论时间还是场合都不合适。
妖族众妖看着场中的金童玉女,心中都欢喜无比。最高兴的还是幻狐族族长和龙皇夫妇。
《七》
就在这一切都如期进行的时候,和饕餮一起回来的虎妖突然跑了过来。神色慌张,大叫到:“主人,不好了。”饕餮感到有些怒了,这是什么时候了,还有什么事比现在进行的婚礼还重大呢?:“什么事?”饕餮怒道。“阑珊快不行了,你快去看看去吧!”虎妖慌忙答到。
“什么,这是怎么回事啊”慌忙中饕餮边跑边说。
“阑珊服毒自尽了,灵魂快消散了。”
“什么?怎么回这样?”饕餮慌了,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连忙跑回去,连婚礼现场都不顾了。而妖媚儿则一脸迷茫,不知道怎么回事?拉着虎妖就问,而虎妖则一脸不知道该不该说、该怎么说的样子。而妖媚儿看了更是着急。最后在狐媚儿的逼迫下,虎妖终于吱吱捂捂说完了,妖媚儿满脸泪水,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也跟着饕餮跑了过去。
饕餮跑到阑珊的房间了,看着快要消散的阑珊的灵魂,说:“我不是和你说过吗?怎么还做这种傻事呢?”然后就开始凝聚阑珊快要消散的灵魂。但是,灵魂的消散能是这么好凝聚的吗?饕餮的凝聚速度远远比不上消散的速度。眼看整个灵魂透明了,快要消失了,饕餮动用了他的绝招。
“以吾之躯体,另辟其空间,以吾之六感,守护其秩序,以吾之口。”饕餮快速的念着,刚好这个时候妖媚儿也跑了进了来,“快停下,这样你会失去神志的,会变成一个只知道吃、其他什么都不知道的怪物的,而且还没有六感的,浑浑噩噩的,一直吃而不出恭的。”妖媚儿哭喊到。
“我知道后果,但我必须这么做。”饕餮一脸平静的样子,好像刚才那个慌慌张张的不是他似的。
“你要弃整个妖族而不顾吗?你把妖族放在了什么位置?”妖媚儿做着最后的苦劝,“我可以不计较的,我要拥有的以后的你,而不是以前的你。你这样让我怎么办?让整个妖族怎么办啊?”
“如果我连自己当初的诺言都守护不了,还谈何守护整个妖族。而你,我只能说对不起,我知道简单的对不起不能弥补什么,但是这是我唯一能对你说的。”饕餮还是那副波澜不惊的样子,好像这个世界已经不属于他似的。
“其实妖族已经快要灭亡了,现在的妖族早已经不复当初的强大了,要不然我也不会这么快让你和妖媚儿联姻了,你确定还要这样做吗?”龙皇问到。
“是的,父皇。如果我连自己的誓言的实现不了,还谈何守护妖族,我是不是英雄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是个男人,我有守护我当初对她的承诺。”饕餮这个时候脸上出现了一丝愧色,或许是对父母的愧颜,或许是愧对整个妖族的希望。
“如果我站着一个种族的角度来说,你是错的,但如果站着一个父亲的角度来看,我不得不承认,你是对的。放手去做吧!一切有我,父皇为你承担。”龙皇欣慰到。
“谢谢你,父亲。妖媚儿,对不起。”这是饕餮的最后一句话。
然后饕餮化为原形,远遁走了。同时阑珊的灵魂也被他带走了。
几年后,传出了这样的一个传说:有一个样子极丑、见什么都吃的怪物,在到处吞噬万物。
巫族以是妖族饕餮为乱世间为名,进攻妖族。早以不复当年强势的妖族惨败,龙皇夫妇战死。群妖逃穿各自隐世了。而饕餮也被封印与太古苍穹,不知所踪。巫族掌管整个天下。
然后巫族覆灭,人族凭借这强大的学习能力站着了这个世界的顶端,然而饕餮则成了凶兽的代言词,可是这其中的故事又有谁知道呢?
作者听雨轩辕的文集
记忆文章 篇2
在我的记忆里,我的妈妈是一个和蔼慈祥的妈妈,对我很好也很疼爱,我记得有一件事情,却让我刻骨铭心。
那年,我六岁,因为从小我就没有见到过我爸爸,所以我就会经常问我奶奶和我妈妈她们,妈妈,妈妈,爸爸去哪里了啊?而我妈妈就会回答我说:“女儿啊,你爸爸他啊,在广州努力赚钱呢!所以你要乖乖的听话,你爸爸知道了,回来的时候会帮你买好吃的。”我一听可开心了,后来,我记得有一次天气就很冷了,我妈妈因为她要栽菜不在家里,所以我就只好和我弟弟在家玩,然而…………玩着玩着我连自己着凉了都不知道,到了晚上,我就觉得自己很冷,我以为是天气的原因才会这样,所以没跟说我妈妈说,后来再到了半夜,我就开始发起了高烧,开始胡言乱语了,我妈妈就察觉到了我的不对劲,一摸我额头很烫,还用她的额头和我的额头对着看谁的热,就起床换好衣服,也帮我穿好衣服还穿了一件棉袄,把我背起来了起来,外面还被细心的包裹着一层被子,可是,没用呀,我还是觉得很冷,而且这天气很冷,我家又离看病的地方很远,再加上那个医馆那里很偏僻,没有灯,再加上我又发着高烧,所以我妈妈就只好跑着去了,到了那里之后,医生就先帮我量体温,最后说是如果再来晚点,我就会烧坏脑子了,然后吊了好几瓶吊水,一直吊到早上,然后我也是起来的时候才知道,我妈妈就在旁边陪了我一晚上,我很感激我妈妈对我的无微不至的照顾,一直没离开过我的身边一直守着我,一直陪着我直到我醒来。
所以我很感谢我的妈妈,谢谢她的陪伴,谢谢妈妈对我的无微不至的照顾,到现在我才发现,“母亲”这个词里面包含着多少爱,多少包容,多少无微不至的照顾。所以只要你用心细细的感受,体会,你就会荡漾在爱的海洋里。
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最无私的母爱,谢谢***妈,我爱你。
记忆文章 篇3
我一直认为茶馆和说书人是密不可分的。说书人必定在茶馆——或称为茶社说书,有了茶馆才有了说书人;茶馆则必定有说书人,没有说书人的茶馆即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茶馆,或许要叫做茶楼更合适些,约莫着类似于汪曾祺笔下的如意楼和得意楼。
这茶楼呢定时拔地而起的,三四层的样子。第一层接待手头有那么点儿闲钱的平头百姓,门前点头哈腰笑容满面迎客的小二哥眼瞅着绝不会显得寒碜的。第二层接待衣着光鲜的地主乡绅一流,上县城里卖完粮上茶楼坐坐。第三层接待谈吐不凡风度翩翩的浊世佳公子,多是旧知识分子和学者,要知道那些喝过洋墨水儿的“海龟”去的可是咖啡馆和电影院。这第四层大概要接待些有身份的大人物了。二三楼以上,窗明几净的雅座。
茶馆与茶楼不同。我总想茶馆门前没有小二哥,一眼看去四四方方的,顶了天两楼。走进茶馆,可以看到高高架起的台子,上头放一条长木桌、一把做工还算考究的太师椅(当然不会是黄花梨沉香檀之类的名贵木材打的)——这便是说书人的地儿了。台子四周是摆得或齐齐整整或颇有些凌乱的长木桌和长板凳。桌子上的是搪瓷缸和一壶茶,以及一两碟瓜子花生的零嘴儿。所谓的二楼也不是什么雅座,只是稍稍有些家底的穷书生或教书匠坐的,或许还有乡绅。
来茶馆的多是贩夫、走卒、脚夫,那些真正的社会底层的劳碌人。
茶馆是适合热闹的,很有人间烟火的气息。但在说书人说书的时候,这个本是人声鼎沸的乱哄哄的茶馆,却像是不知被谁按了暂停键一样咻地静了下来。
鸦雀无声!
大概像旧社会的戏子也被带着一些轻鄙和不屑的意味叫做唱戏的,说书人也被叫做说书的,这无疑是一种贱业。可他们台子上口若悬河,娓娓道来过去的故事。或是才子佳人的话本,像《西厢记》《莺莺传》;或是说正史野史的,像《三国演义》《水浒传》。只可笑刘玄德战败时满场唏嘘,无不义愤填膺痛骂曹阿瞒阴险狡诈,散场后人人要当曹孟德那般的人。试想,台下众人屏气凝神地被说书人领到了书中去,简直是一种不可言语的法术。最后惊堂木一拍,先生一句“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起身走人,只留下满场被吊足了胃口的茶客,直到散出书场还意犹未尽。
啧啧啧,真是好家伙!好态势!
我们所处的这个时代已经没有茶馆和说书人了,我也没有去过茶馆、没有见过说书人。在我的暗暗揣测里,说书人都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博古通今之辈,说书时嬉笑怒骂自成风流。我们行走在消逝中,那些热闹的茶馆,那些身着或蓝或灰没有一丝褶皱的长衫的说书人,已然湮没在历史的洪流里了。
遗憾无从言表。
记忆文章 篇4
走了、停了,总跌跌撞撞,来回穿梭,奔波在生命与生活的轨迹上。那些该遗忘的事,总是随着每天的朝起西落而清晰可见,那些不该遗忘的东西任自己如何努力,也无法想起,他们说这就是生活。
最近,不知怎的,老怀念曾经的冬天,一推开门就看到皑皑白雪的感觉,怀念一个人漫步雪地脚下发出吱吱响声的喜悦,怀念鹅毛片片落在脸夹瞬时消匿的冰凉,而这一切,在这四季苍翠的南国,直至生命的终点,也难能可见。
人总是这样,在不同的地方幻想故地,抱着失望追逐希望,拥着现在闵想过去,也不断回往这些年的生活哪些是辉煌,哪些是灿烂,哪些是失去,哪些是得到,他们说活着的意义多半是为了渴望,为了拥有,为了占据,而我也有着同样的感觉。
有时确实深感疲惫,心弦绷紧了每根神经,找不到发泄空虚的地方,只是低着头在回想在凝望,不希望听到时钟的敲打声,不希望周围有任何的跳动,就那样一个人静静的静静的坐着。那时的自己,处在一种阳光四射的山端,林间的鸟鸣美妙动听,冻结的雾越发清纯,心里的恐惧烦忧,随着空气的凝固而上升,那一刻的自己被世界遗忘,也遗忘了世界,那一刻的自己,身心是透明的,没有半点伪装,没有半点失落和迷惘。
有时特别想知道自己最怕的是什么,答案很多很多,例如痛苦时勉强的笑着,想念时撕扯的心愿,软弱时强加的坚持,离别时苦忍的泪水,这些算不得什么的什么,确是一个人的软肋。
有一天一个人告诉我,这些东西有一个代名词,就是伪装。倘若我只是一个人,过着一个人的.生活,你的世界是否能容纳得我,倘若这世间赐予给我的美好都归于尘埃,你的心跳能否都让我倾听,倘若我用来生的十年去换取那一份渺小的赋予,你是否愿意割舍今生。
这一切,只是晨曦里的一抹微光,不会闪烁不会被点亮,我深深的体会着并不期待着。有时觉得自己只是这万千世界里一片垂落的叶,轻风拂过,像蝶舞婆娑,即使身上的葱翠不在娇艳欲滴,也躲不掉阳光的亲吻,离开了滋养我的枝干,从前的不渝和忠真,我已赋予,没有我,只是缺了种令它精神振奋的东西,许久之后,它照样可以生活的很好,来年的春天,那些苞芽裹着的嫩绿马上便可抽出新叶,而我只是它即将遗忘的过路者。温暖的承诺,是种有毒的需要,它会让你在黑夜里更觉孤寂,它会把想念拉的更长,它会让你该割舍的东西越来越裸露。
也许,是生活的过往冲淡了自己原有的矜持,离开了,就该头也不回的迈着向前的步伐。某一天,我是否被你装进该遗忘的时光里,像一片枯黄的叶,踩在脚下融入尘埃,印在脑海堕入谷底,就算是这样,我也承受得起。其实,我们每天都在人海中来来回回不停穿过,能有个彼此珍惜彼此交融的人真的不容易。当某一天,一首歌会把你从现实中拉起,一个人会让你不断回忆,一些事会敲碎你紧闭的心门,所有的一切,在倾刻间,像眼角诀了堤的泪,温润脸夹,滑过指间,留进某个人的心里。值得庆幸的是,你的痛有人懂得,你的苦有人扛着,你的无助空虚孤独,有人记得。
我怀念你曾留给我的美丽,我向往我不能够拥护的失去,我遗落我用心埋葬掉的痕迹,我努力让自己就这样慢慢的慢慢的将瞬间变为永恒。而你,只需站在属于你的一习之地,思考你的未来有多美好,向往你曾没得到过的尊荣,享受你忙碌却又苦涩的生活,尽管这样,我还是想请你,别把我扔进已遗忘的角落。
记忆文章 篇5
记忆中的那片绿林似乎永远都是苍翠碧绿的样子,它干净而清爽,我有时总会忘记那时候,有那么一朵颜色俗丽的花曾经绽放出如此香味。只叹当时年纪小。
没错,因为年纪小,所以到现在已经许多事情都不清晰了。如同被水蒸气模糊了的字迹,再也找不回原来的模样是何等光彩华丽。那时候也很爱看天空,不仅是看那一大团一大团白色的云朵,还看那漂浮着流云的天空。那天蔚蓝澄澈,那时候,笑容永不褪色,在名为时光的齿轮中绽放出如此流光四溢的碎片亮光。阳光透过丝丝缕缕的云,洒在了脸上,让我无数次想起妈妈的抚摸,她干燥的掌心遮住我的眼睛,几乎是在看不清任何的黑暗里我也能感受到她浓烈的爱意。午后,懒懒地躺在草地上,有邻家小孩踢着足球跑过时欢乐的笑声,那样清甜的笑容一直飘到很远很远的地方,溅起绚烂的回音。
当时很希望有花朵将自己包围,看那粉红的花瓣在空中飞舞出动人的旋律,张扬成漂亮的怀抱,即使那是梦想中的情景,我还是会觉得有笑容不住地扯开。浮光略过,暖意袭来。夕阳已在地平线的那一头摇摇欲坠了,但仍将我的白色裙子染上斑斓的色彩,整个天空都因为这颜色而妩媚起来,像是新娘羞红的脸。我留恋地站起身,一路小跑回家,不会多说些什么,只是唱童歌,旋律应该是很好听的吧,毕竟我到现在都还记得当初的自己有多么自由有多么的快乐。
我记得有人对我说,快乐的时光注定只能变成回忆的。我点头说是,只是,我想若将我的生命压缩成一个小小的黑点的话,那么那些绿色那丝流云那片天空便占据了所有的一切。
记忆文章 篇6
孟医生在附属医院二楼,中医科。脚有些不方便。我因为感冒咳嗽难眠而记起他--这样一种人活得真有价值,人们会在有难处时想起他。我记起他时把他的样子全忘了,只记得他有一条腿是不方便的。这成了他的标志,每次我碰到亲朋久咳不愈,就会像推荐救星一样地说,去找附院的那个医生吧,他的脚有拐。我居然无礼到连他的姓也不记得。但没关系,我记得他的办公室。二楼,向西的大间。
进去时只有一个人,坐着,看不出脚方不方便,我不能断定是不是他。我有几分尴尬,万一是他,我该怎么问话?还是问了,请问,这里有不有一个脚不太方便的医生?那人答,这里脚不方便的有好几个,你找哪个?我被问住了,是这样啊?但是他从前就坐这上班的。是中医。那人说,搬了,在北边的小间。
我就去北边的小间。好几个门上都钉着“中医科”,谁知他坐在哪一间呢。我找第一间问,这里可有一个脚不太方便的医生?那人答,在隔壁。就去隔壁。没有脚不方便的医生,只有一个女医生在。“嗯,也许我这样问不太礼貌哦,请问这里有没有一个脚不方便的医生?”当我第三次这样问话时,我感觉到了自己的虚弱,不能说出一个人的大姓是多么的无礼!但不这样问,我又怎么有本事在众多的白大褂中把他找出来?
女医生迟疑地看着我。我解释说是慕名来的。我有些觉得对不住她,无论如何,绕过好几个医生而找一个不在场的人来问医也是无礼的。这简直就是对他们医术的蔑视。还好,她没计较,帮我打电话把他找了来。他看着我,觉得很陌生,我看着他,觉得很亲切。多年前就是这个人,把我一次长达两三个月的咳嗽医好了。那是一场痛苦的记忆,整晚整晚地没法睡觉,身体里像有一面破鼓,微小的气流经过都要把它震动得发出惊天动地的响。那一次我觉得自己的躯壳都给咳薄了,扁扁的,一声咳嗽就会把它捅破。是这个人的三包中药救了我,仅是头一天晚上,我就一声没咳,睡了一个久违的好觉。真神了!我就这样记住了他。
他来了,我已经搞清楚他姓孟。孟医生,孟医生,我像背书一样生怕记不住。这一次,我下决心要记住他的姓。他开了三包中药,十二块钱。他一直在微笑,人比几年前发福了些。头发有些微卷。脸是中年男人特有的样子,微宽而浮着一些多余的脂肪。他很有把握地说,不用吃西药,吃下这几包就会好。他开方子时,那个女医生也绕过桌子,探头往他电脑里看。她是想多学点艺,看来她也是服他的。三天过后,我没好清楚,偶尔还是咳。我不放心,又去找他,又开三包。十六块钱。他又说,吃下这三包一定会好。
第二回的药汤比第一回口感更好,微甜,我很喜欢喝,每次喝的时候我就告诉自己很快会好。还有那中药的独有芳香,我也有些喜欢上了。没有药罐, 就放电饭煲上层隔水蒸。蒸到差不多时,药香就出来了,厨房,餐厅,客厅,卧室,无所不在。这种香气,湿润,醇厚,很有质感,似乎用手一摸是可以抓得到的。它的可贵处在于不可复制,我从来没有闻到过别的材质可以复制出它的香。或者,它是不屑复制的,什么样的人会喜欢中药的香呢?精明的开发商可不会做这样不讨喜的事情。苹果、梨、桃、草莓、西瓜、波萝、葡萄、茉莉、茶叶、薰衣草、米兰、兰花、青草、森林……甚至生姜,当科学昌明到任何一种植物的气息都可以复制来卖钱之时,只有中药材,像个贵族一样,守着自己得天独厚的气息,一成不变地服务于需要它们的人间病患。这么一想,我就把它们想成了天使。药香一出来,我就特别提神,人也感觉放松安宁,恨不能把家里的空气都吸了个满。其实,这是因为药香让我有了安全感。那么是什么时候,它让我有了安全感的?中医是多么美好的一门艺术!这是中国人的传家宝啊。每一种药材里头都有阳光雨露的情意和泥土的芳香,就是它们,调养着我们生命的精华,让我们在身体有恙时,能够借助药草回到大自然的安抚之中。
嗬,走了那么多路,才知道这份安抚的重要。亲近中药,是否也是回归自然的方式一种?又记起小时候,村道上总是会有煎过的药渣,人们把药渣倒在路上任万人踩踏,是寄愿从此身上的病气也会消散吧?我记得那些奇奇怪怪的东西总是让我浮想联翩,我曾经是那么想知道它们的来处,名字,做成药材前的好模样……
就在刚刚,第六包药喝完了。我记起来,24小时以来,我就在昨晚睡前咳了一声。才一声啊!我高兴极了,写下这一段,记下孟医生的功德。对了,第二次去我盯住了他的胸牌:姓名:孟跃;职务:院长助理。就是说,他已经被提拔了。我有些为他高兴。
记忆文章 篇7
自打记事起,记忆中就少有母亲的笑容,因为忙,因为烦,因为累或各种的原因,母亲总是先抱起我,再接给奶奶抱着,母爱的温度,便也只能在那一瞬间的抱起中感受,却转瞬即逝。年幼的我常常会趴在奶奶的背上想,母亲她,大概是不会笑的吧。
终于在我六岁那年,我忍不住了,因为我大了,母亲也不再抱我,于是,连那瞬间的温暖与美好,我也不再拥有。六七岁的孩子,谁不需要,谁不渴望得到母亲的疼爱?可是想想母亲,为何要吝啬到连一个微笑都不能给予我?一个念头开始滋生,哦,母亲,大概是不爱我的吧?
再一次的被母亲轻轻推开,她捋了捋脸庞滑下的头发,眼睛一刻不离案座,没有一丝笑容的冰冷脸庞,也不看我地说,妈妈在忙,先走开好吗?我的眼睛里一下溢满泪水,妈妈没看见——如果看见了,会在意吗?我说,好,我走开,我会远远地走开。说完便转身朝屋外跑去。我只记得哭,只记得眼泪迷蒙了双眼也没来得及擦,只记得我被石子儿绊了一脚,紧接着,没容我爬起来躲避,一辆车便冲向了我。
再睁开眼时,头顶是惨白的天花板,四周同是白的墙壁,我辨认了下,县医院吧,刚想直起身,便发现,左手是被压着的,一瞧,妈妈正紧抓着我的手,好像一松手我就会离他而去似的,头枕在床沿,头发散乱着,没有了往日的神采奕奕与精明干练。
或许是我惊动了她,只见她猛地抬起头,眼睛瞪得大大的,脑门上的皱纹像刀刻一样,分明地显着,嘴微张,喉咙动了动,想说什么却又住了嘴,就这么定定地看着我,我也看着她。
许久,她咧开了嘴。
我惊异地看见了妈妈的笑容,干裂的嘴唇所绽放的笑容,显得虚弱,却足以使我着迷,足以使我倍感温暖,足以使我忘记一切的不快和委屈,足以使我感动的泪眼迷糊。只有一瞬间,却值得我记忆地持久到永恒。
我想,今生今世,再不会有哪个瞬间,哪个画面,能让我这样的感动,这样无顾虑地泪流满面,这样令我记忆到化瞬间为永恒。
记忆文章 篇8
春又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若无心是挂心头,便是人间好时节。
------题记
烟灰了天际,往事不回头,回忆就这样。烟淡了,云散了,一切终将曲离欢散。再好的人,再好的事,总会从你身边掠走。不如就化身为鱼,只有七秒钟的记忆。一切愉快的都成为过去,不去回味昨天的美好因为,再想,也只是回忆。
曾经的我也因考试的失利而痛苦;为了那不堪一击的分数而伤心难过。那刻骨铭心的回忆,时常在我脑海中浮现,它就这样左右着我的心令我很烦恼。偶尔一天,偶读一段文字-----王家卫曾这样说过:“我们之所以有烦恼,是因为我们的记性太好”是啊。
一个人自以为刻骨铭心的回忆,别人却早已忘记。一次小小的失利又能代表什么呢?何必影响自己以后的心情。我们要把那扇痛苦的回忆的门关上。当我们关门时也许把过去的一切都留在了后面,不管是美好的成就,还是让人懊恼的失误,当我们为你关上他们时,才能重新开始。人生就这样,需要不断忘记。因为在什么都不能逆转的时候,忘记是一剂良药,暂且治愈你心逗头的疾病。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人的一生是一次充满许多坎坷的长途跋涉,我们要不停的往前走。也许沿途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风景”也许还会有许多“石头”而这次小小的`考试就是一块小小的绊脚石。难道就是跌倒吗?不,不是的。我们应用力踢去它,坦然面对,继续前行。昨天的太阳不会为你而留,所以要学会忘记昨天的太阳,去期待明天的太阳。但也不要那明日黄花当眼前美景,让过眼云烟永驻心间。所以,除了教训和方法,其他都不要耿耿于怀。
我们,是十六七岁的花朵,只有经历了苦难和磨砺之后才会绽放的更美丽。不必记住昨日的不顺,没人会看你的过程。记住某些人某些事,忘记某些人某些事;记住该记住的,忘记该忘记的。让人生更洒脱,让心情无牵挂,生活就是这样简单。
若无心是挂心头,便是人间好时节。
我化作人鱼,只有七秒钟的记忆。
记忆文章 篇9
岁月匆匆,流年绕指柔。然而藏于时光深处的那抹儿时记忆,仍温馨如初,永不消逝……伴随着新年的脚步越来越近,那首童谣常在耳边萦绕:“小孩小孩你别馋,过了腊八就是年……二十八把面发,二十九蒸馒头。三十晚上熬一宿,初一初二满街走。”
小时候最盼过年了。一过年可“热闹”了,家家户户张灯结彩,喜气洋洋,一家老少欢聚一堂。贴春联是我和妈妈的活。妈妈刚把浆糊抹在大门上,调皮的弟弟一把抢过我手中的福字,贴在门上。“贴倒了,你认字不?羞羞羞……”“我故意把“福”字倒贴。用你管。”嘴里还念念有词:“福”到啦!“福到啦!"扯开大嗓门直喊。妈妈用手直戳他脑门:“就你故多!”“爸爸爸爸,你看妈妈打我!”撒娇的躲到爸爸身后藏起来,一个劲的扮鬼脸。“大过年的别打孩子。”爸爸总是护着他。说话间爸爸已把大红灯笼绑在一个高高的木头杆子上挂好。“过年了,过年了!”弟弟一蹦三尺高撒欢地在院子里跑……
夜幕降临,大红灯笼照亮了小山村。妈妈准备着年夜饭,餐桌上少不了小鸡炖榛蘑、柳蒿芽、蕨菜……青一色的“山珍"纯绿色食品,贼拉好吃!
快十二点,妈妈将一盖帘胖乎乎的饺子倒在锅里,热水中这些元宝似的饺子欢快地翻滚着……我站在旁边,双眼直勾勾地盯着锅里,不知咽了多少口水……
爸爸和弟弟找了一根长木棍,把一挂长长的“大地红”炮仗挑起来,弟弟生怕我和他抢,早就迫不及待地从锅底抽出带火星儿的木棒冲出去,爸爸一声令下。“放鞭炮啦!”我大喊一声,双手捂着耳朵躲进屋里,趴在门缝往外看。只见弟弟一手拿着火棒,一只手捂着耳朵,慢慢的伸向鞭炮捻儿,手有些哆嗦,半天没点着。爸爸在一旁催促:“儿子,快点,饺子快出锅啦!"
弟弟看准炮仗捻儿轻轻一杵,鞭炮就“噼噼啪啪”响起来,吓得他把火棒一扔,捂着耳朵钻进屋。顿时,噼哩啪啦的鞭炮声此起彼伏,汇成了一首雄壮的交响乐,响彻整个节日的上空。
外面的鞭炮声响个不停,屋里桌上早已摆好酒菜,一碗碗热气腾腾的饺子让人看着垂涎欲滴。妈妈忙活完了,一家人围在桌前,妈妈坐下来说:“我包的饺子里放钱了,看谁能吃到。”弟弟马上端起一碗,狼吞虎咽的吃下去,只可惜……“哎哟”我吃到钱了。接着爸爸妈妈也吃到。弟弟撸胳膊挽袖子来劲了,又端起一碗吃起来,可惜…撑得肚子已经溜圆了,妈妈赶紧阻拦:“别吃太多,晚上不活动容易肚子疼。”可弟弟偏不信邪,一副吃不到钱不罢休的架式:“不嘛,不嘛,我就要吃!”妈妈只好左挑右选,终于挑到一个夹给弟弟:“吃吧,这个一定有钱。”弟弟看了半天,半信半疑,然后迅速的放入嘴里一嚼,“嘎嘣”一声,“耶!我吃到钱了!今年我要发财啦!”弟弟高兴的在炕上翻了好几个跟头。看着弟弟,我们一家人开心的笑了,那笑声充满着幸福、甜蜜,在除夕之夜久久回荡……
时光飞逝,日影消移。那时的日子是单一的,有爱陪伴,再单调也是丰盈的,幸福满满在心中荡漾。儿时的记忆如一杯酒,越久远越香醇,越香醇越美好。
记忆文章 篇10
一个人在一片土地上生活了四十多年,他该经历了多少的世事啊——这片土地上的生生死死,欢喜忧伤。而我所经历的那些乡村生活正在渐行渐远,以至消失,犁耙与农田算是彻底告别了,水牛已走出了乡村的视线,不可否认,这是社会的进步。
今天孩子的童年生活与我小时候的童年生活截然不同。那时候,我们每个孩子都会滚铁环,一放学,就在村子的巷弄里滚来滚去,铁环与青石条接触的声音叮叮当当响。晚上,会结伴去偷别人家菜园里的甜蔗吃。第二天早上,被偷人家的妇人就会在村里骂人。当时的甜蔗是可以用来熬糖的。还有,去河滩边别人的玉米地里偷掰玉米,在沙地里挖个坑,生起火来,把玉米连着胞衣放在火里煨熟了吃,就是到现在,依然记得那玉米的香味。
那时,没有燃气灶,家家都是烧柴火灶弄饭,早晨,村子的上空,炊烟袅袅,端直上长,像房子长出的一根根尾巴,高高地翘到了天上。“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夏天,青草葱茏,水牛被一条条从牛栏里牵出来,我们孩子拽一根牛绳,领着牛儿在一条条田埂上吃那闪烁着晶莹露珠的青草,牛儿有时会趁人不注意,舌头一闪,就把一蔸禾苗大口吞吃到了嘴里。冬天,山坞里的农田收割了,放牛就容易多了,只需把牛儿往山坞里一赶,大人们可以去砍柴,孩子们就可以尽情地玩,有时会去找一种带壳、里面有很多黑籽的野果吃,好甜的。天将晚时,牛儿会自己从山上下来,有时也会出现牛儿翻山走丢的事情,那可害得主人大找一气的。
那时,门前河里的鱼儿可真多啊,数量多,种类也多,很多鱼儿只叫得出我们当地的土名,却无从知道书名叫什么。傍晚去河里洗澡,只需把鱼网下到河里,过个一阵子去提网时,就可收获一碗鱼的。晚饭的桌上就多了一道菜。在河里洗澡时,如果你身上有个伤口,那鱼儿就一群群的游过来,用小嘴啄着伤口,又痒又疼。你只需双手合拢轻轻一捧,手掌里面就盛了小鱼儿,看它们着急地在掌心里游。河水也很见丰沛,即便在冬天,水流量也不像现在,一副快要干涸的样儿。由于家家都养了猪,我们男孩子和女孩子都会提着竹篮去河里捞虾米草,还有那种呈带状的水草。
那时,村里的女孩子很多,都比着赛似的干农活,插秧、采茶、割稻,这是女孩子逞能的三项主要农活。会插秧的女孩子插起秧来,看得人不由啧啧赞叹,田埂直,秧行直;田埂弯,秧行弯,真是美啊!采茶时个个提了大竹篮,下山时皆因采获颇丰而倾斜了姣好的腰身,一根乌黑的长辫子在丰满的臀部晃来晃去,看得年轻男子心旌摇曳。割稻子好辛苦,弯下腰去,左手捉稻秆,右手握镰刀,只听刀刃割断稻秆的唰唰声,那割倒的稻穗摆放得多么整齐啊!农活过得硬,针线活也要过得硬,织毛衣、纳鞋底、绱布鞋,个个女孩子都要悉心学会。这就叫“粗细都来得”。这样的女孩子一有男子上门提亲时,人家就会说:“他家女儿不错,粗细都来得,是个持家的好姑娘!”
……
记得有个大男人,他只要腰里系着柴刀出去干活,一看到我们这些顽皮的小屁孩,就会跑过来,一手握刀,一手做掏摸状,说要割去我们的鸡鸡回家炒了当下酒菜,吃了会长寿,害得我们是惊惶四散。后来我们长大了,他又去哄吓新生小屁孩。他很好酒,在那生活贫困的年代,每天都要喝,他说不喝就没劲干活。多年后,不到六十岁的他在地里干活时,干累了,便坐下歇息,再站起来时,忽就倒地昏厥了。旁人看到后,赶忙将他弄到了家,待乡村医生赶到时,说已是去了。那是个农历六月天,酷热难耐。村里人说:“死得这般不拖泥带水,也是福气啊,只是寿命短了些。”又说:“有福之人六月死,无福之人六月生。”
又记得有个妇女,她特别能唱很多的乡谣儿,如:“太的是凤阳,小的是凤阳,凤阳本来是好呀啊地方,自从出了朱元璋,十年就有九年荒,咚咚咚锵,咚咚咚锵,咚咚咚锵咚锵咚锵。细想起来我命苦,一生一世嫁坏了丈夫,别人的丈夫做官又做府,我家的丈夫好嫖又好赌,挑起花箩走呀啊四方……”又如:“家住凤阳街呀,坐北朝南开呀,我家有个好姑娘呀,赛过祝英台呀……”还会唱一种叫《十八摸》的情色段子。她很喜欢抽烟,女的,却喜欢抽烟。她老了时,仍爱抽,看她一张瘪嘴吧唧吧唧抽着,你会觉得这世上再没有比烟更好吃的东西了。
……
都远逝了,时光村落里的那些人和事!而今,村里水泥路面代替了从前的青石巷;晚上出门也不用带手电筒了,栽了路灯;夏夜里再难有人摇着大蒲扇聚到一起来乘凉;一幢幢崭新的洋房代替了砖木结构的老房子;年轻的男女都去了异乡!
一转眼,岁月就在我身上刻下了四十多道年轮,头上的白发在不断增多。我又看见自己了,穿着一条湿短裤从河里洗澡回家,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是,我在房间里换短裤时,被突然冲进来的父亲执着竹枝狠揍了一顿,那是因为我私自偷拿了家中的五角钱去商店里买了一把玩具枪。母亲说:“这孩子,要打,不打黄金教不改!”
家乡的青草淹没了父亲,后来又淹没了母亲,淹没了家乡的好多人,有谁还会记得他们呢?时光就这样洗劫了我们,那一个个曾经鲜活而又美丽的生命!
记忆文章 篇11
在白云山深处,有一座村庄叫黄庄,那里山势陡峭,雾霭缭绕。在山的脚下,伊河汤汤,水流湍急。黄庄便位于陡峭的山势和湍急的水流之间。这里交通闭塞,土地贫瘠。然而,在大山的记忆里,黄庄人靠着贫瘠的薄地,收获着一茬又一茬的希望以及坚韧和顽强。他们在月朗星稀的夜晚编织瑰丽的梦,他们在梦中不断涌出的希望中拼搏挣扎,并渐渐淹没在梦的神话里。
冬天在这里悄悄落下帷幕,梧桐树上的最后一片落叶也在炫舞中进入梦境,做着蜂恋蝶舞的梦,新年的气息渐渐弥漫,各家灶台上的炊烟变换着舞姿在风中摇曳,该是凤儿探家的日子了。
凤儿是这里仅有的几个考上大学走出大山的女孩,每一年的年末一定回来探望的。风的八十多岁的婆婆又在翘首以望了。婆婆手搭凉棚嘴里念念有词,瘦小的身躯在冬日的阳光下显得更加瘦弱,更加单薄。婆婆满脸的皱纹镌刻着岁月的沧桑,婆婆浑浊的眼神抹不去对春日的渴盼和向往,婆婆没有一点油脂粗糙的皮肤,记载着婆婆风雨无阻的坚韧。婆婆的背后是自己孤独栖息了四十多年修补了无数次的土墙瓦屋,屋内除了一席地铺,便是一个陈旧的小木箱,大概这便是婆婆最有价值的家什了。
“婆婆,我回来了。”老远凤儿便看到等在那里的婆婆,便欢快的叫着婆婆雀跃般的飘了过来,每逢这时,是婆婆一年中最快乐,最幸福的时候了。婆婆一年不曾吃一滴油,不曾洗一次澡,而就在每一年的这个时候,凤儿会给婆婆带来一桶黄澄澄的豆油,还有奶粉,水果之类。而这些东西,只是在婆婆这里过过夜而已。第二天的早上便会落在舅妈的家里。这里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就是儿子结婚后,儿媳妇便会接管家里的财政,包括政府为老人发放的低保养老金。而这些东西儿媳妇也是不舍得用的,大多用于丈夫和孩子,尽管如此,老人也是毫无怨言的。所以凤儿的到来总会为婆婆带来无限的快乐和期盼。最让婆婆高兴的一件事便是凤儿会为她擦澡洗头晒被子。总之,凤儿的到来,总会让婆婆高兴一阵子的。
凤儿要做的第二件事便是看望孤居十几年的妈妈,每次回到那间熟悉的房间,凤儿的血液总会沸腾,凤儿仿佛看到年轻的爸爸脸上被煤灰镌刻的一道道皱纹里的辛酸和疲惫。这里太贫瘠了,贫瘠的找不到一片肥沃的土地,那么,山外不远的煤矿便是这里男人的淘金洞。男人结了婚,生了孩子,便有了生活压力。于是,男人下煤窑挣钱,女人在家侍弄薄地照顾老人和孩子。于是那些青壮的男人从此便被煤染成褐色或者黑色,肺也开始枯萎,大口大口的吐黑痰,以致血痰。终至一日,把钱挣到极限,闭上了那双布满血丝,充满渴望充满期盼的眼睛,乘黑而去。凤儿的外公、爸爸和哥哥都是这样抛下妻子和孩子驾黑西去的,以至于这里的大多成年男子都夭折于生活的重负。
凤儿的母亲头发早已花白,凤儿到家的时候,母亲正在侍弄满屋的红薯。一看到红薯,凤儿的胃便酸酸的,自凤儿记事以来,红薯便是凤儿生活的主旋律,凤儿是伴着蒸的、煮的、烤的、烧的红薯长大的。“很好吃的烤红薯。”城里人由衷的赞叹。茶余饭后压马路,尤其在这冬季,手里捧上一块热腾腾的烤红蓍,一口一口呡进嘴里,品味它的绵软甜,别有一番风味在其中。城里人吃红薯,吃的是情调。而山里人吃红薯吃的是饥饱。
“妈妈,我回来了。”凤儿看到妈妈粗糙的手机械的侍弄着红薯,疲倦的眼神里透着哀伤和凄凉,凤儿不能自己,滚烫的泪水夺眶而出,凤儿心疼妈妈。妈妈中年丧夫,晚年丧子,妈妈的心已经被生活的磨难抽空,看到凤儿,妈妈的脸上还是掠过一丝喜悦,凤儿就是妈妈最大的慰藉和温暖的源泉,妈妈每次绝处逢生,都是因为想到了凤儿,是凤儿给了妈妈生者的勇气和力量。凤儿拥抱了妈妈,又陪妈妈在爸爸和哥哥的墓地烧了冥币并做了祷告。
如今又有新的流向,那些思想激进,有真知灼见的青年,便入了叫农民工的队伍,如夏日的潮流涌入城市的大街小巷,把他们的青春化作一股清流渗透在城市的每个细胞。城市因了他们而高大而悠远而啜泣而哀叹。
这里的孩子不读书或者读书少,或者想读书或者没书读。为了读书,凤儿付出了多少,凤儿依然记忆犹新,在凤儿的记忆里,这里的山和山前的那条河究竟书写了多少故事,凤儿已无法一一整理,凤只记得过了那段崎岖陡峭的山路,趟过那条汹涌澎拜的河流,便有一座学校,那里是凤儿放飞梦想的地方。凤儿记得很清楚,凤儿在很小的时候,跟着一个高她一头的姐姐,在趟过那条河的时候,在河的深处没入河中一口口酌着浑浊的河水,一次次被呛得鼻涕眼泪双管齐下。随着凤儿的身高的增长,凤儿便有了跨越这条河展翅高飞的愿望。凤儿在那条崎岖蜿蜒的路上更是看到凄惨悲怜的境况,凤儿亲自看到他的一个同学在他的眼前消失得无踪无影,后来听老人说,他的尸体在谷底找到,甚至不是一具完整的尸体。他的另一个同学,在一次暴风雨中旋入河水再也没有浮出水面,很久以后在一处浅滩处发现了他的尸体。凤儿久久的立在那条河边的崎岖山道上,把一些冥币一把把撒下去,“你们安息吧,我会常来看你们的。”
凤儿做完了所有的事情,最后来到哥哥家。哥哥是在两年前死于尘肺。嫂嫂和侄子靠哥哥的20万元赔偿费节俭度日。“姑姑,我要读书。”12岁的侄子偎在她的身边,眼泪在眼眶中打转。“嫂嫂,我可以带他走么?”嫂嫂的眼睛早已红肿,没有了男人,没有了收入,她不得不退掉租房,不得不带孩子离开孩子正在县城读书的学校。重又回到大山的怀抱。“可以,你带他去吧。”嫂嫂几乎不加思考,便答应了凤儿的请求,不,是儿子的愿望。嫂嫂背过脸,用衣袖抹去眼泪,然后吃力的在兜里掏出一个破布包。“这是他的学费,你拿着吧。”“不用了,嫂嫂,你收起来吧。天不早了,我这就带他走。”凤儿心里想,带侄子回到自己家里,第一件事便是为他洗澡,消灭它身上的虱子,凤儿真的无法想象,已经二十一世纪了,虱子居然还能在他们这里繁衍生息。
夕阳已经西下,凤儿不仅打了一个寒噤,便带着侄子头也不回的走了,不是她冷酷,是她怕看到嫂嫂的泪眼。阳光的余晖冷冷的洒在他们两个身上,他们的身影愈来愈小,最终消失在夕阳的晚照里。
凤儿走了,像凤儿一样的孩子的故事并没有结束。不过,凤儿的来去着实为黄庄带来了无限的希望。
在大山的记忆里,这里没有霓虹灯下的炫舞,没有南国轻舟摆渡的雅致,只有心灵破茧的渴望,只有瑰丽的梦和梦中的希望。
记忆文章 篇12
回望历史记忆,加速时代征程:亘古时代,人类步行出浩渺的历史荒漠,开创文化新纪元。从固定于石壁上的壁画,到烽火城台、飞鸽传信,再到光纤运输无数零与一……人类记忆从石壁上走出,历经画卷书籍,而后化作数据匿于网络引擎,等待着下一次召唤。
毋庸置疑地说,从原始竹简记事到网络引擎搜索,人类的记忆方式经历了重大的变革。随着信息技术被人类熟练掌握,以往记录山河的画卷变成了电子地图,书阁中厚重的经文竹简变成了网络文献,想了解人文风俗也可只在引擎中搜索关键词……引擎的出现让人类记忆进入了前所未有的数据时代。
拥有引擎加持的人类记忆,大幅度地提高了“回忆”时的速度。郦道元曾说三峡涨水时用船只运送皇命也要半日,徐霞客三十余载才踏遍神州大地写下游记,郑和下西洋更是漫长的旅程。然而进入引擎时代,只需输入关键词,按下“搜索”按钮,在毫秒之间,无论是千年前的幽婉神话、还是大洋彼岸的风土人情,都能尽数展现在你眼前。唐代的“大案牍术”是利用上万文籍整理出来的数据库,耗人耗时,操作十分复杂。而现代引擎利用“大数据”连接海量信息库,就像升级版的唐大案牍术。可以说,搜索引擎的出现,使人类记忆跨越了地理交通的阻碍,按键的瞬间,千古往事便顷刻间飞越至你眼前。
与此同时,搜索引擎令记忆的储存更加可靠和安全。秦始皇焚书坑儒让诸多珍贵文献著作葬身火海,成了全人类历史永久的遗憾。然而,若是在有搜索引擎的时代便不会无法挽救了。引擎后连接的是覆盖全球的信息库,联网之后一切都有备份。因为笔误英雄沦为枭雄、被人诽谤清名毁于一旦的事将大大减少。引擎连接的人类记忆将会变得更加真实坚固,更大程度地还原记忆中的风貌。
引擎搜索不仅只为个人的生活带来了便利,它加速的不仅是某个人的记忆速度,更加推动了全人类的记忆进程。我们应当合理地利用引擎搜索,让数千年前的丹青不再蒙灰、让文人骚客的词作不再沦为沧海遗珠,让全人类的记忆加速,让每个人都领略到这浩渺记忆壮阔动人的魅力。
引擎加速后的记忆不再只是已逝的过去,更是可以把握的现在、可以为之借鉴的未来。
记忆文章 篇13
不是因为工作忙而把你忘记,
而是你永远走进我岁月的痕迹。
我不会用祝福和问候来表达,
但淡淡的记忆终归是我内心的寄托。
时光在流失,思念在萦绕,
你还是你的尊容,我还是我的面目。
也许你用拒绝来寄托最好的思念,
但我只能用文字来表达对你的情感。
人生就是一本书,
生活就是一本字典,
经历就是一笔财富,
记忆就是一种方式,
伤痕就是一种磨砺,
喜悦就是一丝闪电,
甜蜜就是一种幸福,
................
新的春天已经来临,
新的'生活还在等待,
鸟语花香的季节,
燕子张翅翱翔的海空,
春光明媚,
思念的伊人,
——你是否安好!
——你是否健康!
——你是否喜悦!
——你是否惆怅!
——你是否逃避!
——你是否淡忘!
.............
——你是否.......
............
——你是否.......
——你是否?.......
............
——你是否?.......
.....................
记忆文章 篇14
雪是从远方飞来的白灵?是天使翅膀上掉下来的白色绒毛吗?还是严冬专门为大地准备的白色被子?是的,雪,像芦花;喜欢棉絮;像蒲公英毛茸茸的种子。她在飞舞,她在升起,她很优雅。这是冬女降临的预兆,冬天的早晨很美,不信,请看。
每天早上我推开门出去的时候,刺骨的寒风都在吹,不时朝我袭来。而且,偶尔会有调皮的小雪花像跳舞一样飘落下来。六角形的雪花有各种各样:有的像银针,有的像落叶,有的像羽毛……它们很美。落在地上,仿佛给大地铺了一层厚厚的毯子;落在树上,像披银;在车上,就像新鲜的奶油蛋糕。
这美丽的雪景让人沉浸在清新的空气中。银色的到处都很美。但是,让人在家里首先感受到冬天气息的是窗户上的冰花,有些像森林,充满神秘;有的像小溪,仿佛静静流淌;有的就像圣诞老人一样,好像会送人礼物…冬女真的很有独创性!
谁不向往这样的美景。这是我心中的冬天,如此美丽圣洁。他神圣不可侵犯。我爱冬天,他是我的象征。因为我生来浑身冰冷,爱着黑夜。在一个北风呼啸的冬日中午,我和父母一起去逛街。我妈让我和我爸等她。她上去买衣服。我和父亲坐下来等着。我看见一个小女孩。她很漂亮,但她没有胳膊,只能用脚写字来乞求。她面前有墨水、纸和一个装钱的红色小桶。她脚趾间夹着一支毛笔,开始写作。我觉得她好可怜!我毫不犹豫地走过去,把五块钱扔进小红桶里。然后路过的人纷纷献出了自己的爱。让人生气的是,总有一些抱着孩子的父母看一眼就走了。他们不想去想它。北风吹得树木摇摇欲坠,有些人被迫为这个小女孩乞讨。她没有健康的身体,幸福的家庭,幸福的学校。她多么需要我们的爱和温暖的手!
虽然冬天很冷,但它温暖了各地的人们。不仅因为寒假的假期很吸引人,还因为白雪皑皑,孩子们脸上挂着微笑,热量远离了地球,世界被白色的衣服覆盖着。
记忆文章 篇15
国庆回家本打算去尧坝古镇看望多年未见的亲人,却因未买到1号的车票在绵阳多踟蹰了一日,路途又耽误了两天,眼见假期已去小半,便打消了念头。
回想这几年,去尧坝的时间越来越少,倒怀念起小时候每个假期在古镇渡过的无忧岁月。
尧坝古镇历史悠久,是合江最早的六大古寨和八大古镇之一。是川黔交通要道上的'驿站,古江阳到夜郎国的必经之道,有“川黔走廊”和“小香港”之称。在这片神奇而美丽的土地上,孕育了清嘉庆年间武进士李跃龙、清末反清斗士任大容、近代革命斗士梁自铭、著名导演凌子风、美学奠基人王朝闻、著名作家李子英、打工文学扛鼎者周崇贤、著名美术设计师杨洪烈等一批优秀名人。吸引了凌子风、黄建中、郭宝昌、苏崇福等著名导演,相继在这里执导拍摄了《狂》、《大鸿米店》、《山风》、《泸州起义》、《英雄无界》、《功夫骄子》、《酒巷深深》、《红色记忆》等十余部影视作品,成就了许晴、尤勇、陶泽如等影视巨星,续写了邵兵、马伊莉、刘蓓、童蕾的银屏神话,成为著名的“川南影视基地”。古人赞曰:“物华天宝称福地、人杰地灵占尧天”。
但这些都是官方的古镇介绍,与我记忆中的古镇无关。
岁月无声无息,古镇在如晦的风雨中,安静的向人们诉说一段陈旧的时光,一个斑驳的故事,微笑着陪伴一代一代古镇人。
我算得上是半个尧坝人了,母亲就生长在这个古镇上。小时候的我最爱跟在外婆屁股后面,从进士牌坊穿到古榕树,从王朝闻故居一路赏景到大鸿米店、油纸伞铺。想找点乐子,便花2毛钱的门票,坐在东岳庙风化的石阶上看川剧,像《义妖传》、《珍珠塔》这些故事就从那些被岁月腐朽只余下斑驳痕迹的雕栏画柱间流出,住进心里。小孩心性来了,学着川剧里的扮相和唱腔模样,仔细表演一通去。要是渴了,便坐在古镇转角处的茶馆里,泡一杯盖瓦茶,学着大人们的模样,用杯盖撇两下茶叶,嘬着嘴轻轻嚯一口。要是饿了,干脆到朱大姐的豆花铺里吃一碗豆花,在郑孃孃店里吃几块油糍或者黄粑。不厌其烦的央求外婆讲“24个望娘滩和24个半边山”的故事,小小的人儿有了感恩、回报、善良和邪恶的初级认知。那时候,因外婆性格泼辣但极易相处,倒是几乎半条街的人都认识我这个小跟屁虫。
先祖们的故事没落了,或许人们想挽留住半点时光,对古镇进行了一番修缮,将医院恢复成了周公馆,昔日电影院成聚宝古城,大鸿米店的天井里表演起了歌舞,尧坝名声再度大起来,往来的行人多了,在进场口设置了收费处,需花费30元的门票才进得去。到此拍电影的人也多了,外婆的日子倒跟着热闹起来,乐此不彼的当起群众演员。只是,在牌坊下再没有纳鞋垫的婆婆,在东岳庙的戏楼上没有了一出出川剧,取而代之的是一拨又一波的香客。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古镇商业味不浓,较为完整的保留了原始风貌。
我尽管不愿意,却不得不承认,古镇生活离我越来越远了。
两年前,老二还在电视台工作,发来一段他们制作的《尧坝古镇》宣传视频,欣喜之余不免隐隐的有些担忧,许多关于古镇的记忆一齐涌上心头。中央6套播放电影《狂》,我仔细盯着画面不肯错过一个镜头,搜寻熟悉的场景。很久以后,终于理解,在心里留下的,其实只是对故去时光的怀想。
记忆文章 篇16
天气凉了,还没有看到漫山遍野的黄色,还没有听到那高亢的号角,秋天就已经来了。
迎着秋天的风游走在城镇的大街上,想知道今年的收成怎样,电视回答了我。今年是60年一遇的大旱……
那一个永恒的秋天,让我的心微微震颤,勾起我一阵阵深深的眷恋。那座把粮食堆成小山的'场院呢?那里依然会响起让人振奋的歌声吗?是因为秋天让田野变得宽广,让一年劳作的人们看到了希望,秋天才去承载那么多的记忆吗?多年前的那个秋天沉甸甸的装满了我所有的记忆。
村里最为豪华的地方就是场院。沿着场院跑上一圈就得用好长时间。那隆隆的机器声伴随着人们兴奋的呐喊,组成了秋天独有的交响。那种场面让人振奋,让人疯狂。
妇女们围坐在场院的边缘,一边拉着家常,一边飞速的把一把把谷穗从谷草上切下,然后带着笑声堆成一堆堆金黄的希望;男人们用木锹把一锹锹的粮食扬向天空,随风飘走的不只是糠,还有就是那豪放的笑声……;孩子们在风疯跑着,欢笑着,打闹着……,给那个场院,那个秋天添加了无限的生机和快乐;飞速的旋转的扇车,蜂鸣着把那个场院和那个秋天一起撒落在那个遥远的山村……
秋天就是把零散在田野里的希望归拢在一起。站在秋天的田野里依然会闻到那股泥土的芳香。那散落在田野里拾粮的孩子和散落在地里的粮食就是秋天一幅溢满生动图画。
记忆中的秋天总是天高云淡,可那个多雨的秋天也始终藏匿在记忆的一角。在那个大场院被分割成若干的小块后,那种浩大的场面也随风而去。从那个秋天我才知道了做一个场院是需要好多的工序,就是我们现在油路一样,只不过那时没有机械。
那年的秋天,我第一次看姥爷踩场院,姥爷是个要强的人,在他问了几家场院都说没有地方打我们家的谷子后,他悄悄地在自家的一小块地里踩起了场院。那是父亲刚离开我们的秋天,因为我们还小,几家的农活一下子压在姥爷身上。在那个秋天我读懂了一个老人在用默默无闻的劳作减轻着失去亲人痛苦,把疲惫和丰收和成一股特殊的味道后,撒在那个特殊的秋天里。
踩场院得先把地翻一遍,然后浇水后用碌碡一层一层的压。正常要分三天,或是五天,一天压一次,最后一次还要撒上谷糠,说那是起防尘不起土的作用的。地是翻开了,得从好远的地方弄水。姥爷家没有生畜自然水是踩场院的最难的环节,就在姥爷一愁莫展的时候,老天下雨了,看着姥爷疲惫的脸上露出的笑容,我知道那场雨的份量。从那时起我才知道,秋天有时是需要雨的。新踩的场院柔软而平坦,小村人生动把整场院叫成踩,到现在我才更加深刻地懂得那个踩字的生动。在自家的场院上,我学会了好多农活,比如打连筋、扬场等……,还有姥爷那认真的态度,那是他对待人生,一丝不苟,颗粒归仓的态度。也是从那个新踩的小场院里我们家也收获了一份丰收的记忆。
姥爷去世后,我们就没用过场院,除了把地里的作物改成玉米不用上场外,我们会把少得可怜的豆、黍等弄到家里在阳台上收拾。秋天的记忆总是把家里家外弄得忙碌、疲惫而零乱。
似乎离开了家就离开了秋天,这里没有了漫天的棒叶和谷糠;没有了田地里忙碌疲惫的场景;没有了那重见阳光田野发出的清香;没有了劳作的亲人;没有丰收后的喜悦和凋零的悲伤……
望着远处的山和近处的街,感觉到的似乎只有一种空旷,秋天的记忆似乎在这种空旷中凝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