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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考核工作方案

2025/04/08方案精选

文学网整理的整体考核工作方案(精选7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整体考核工作方案 篇1

一、考核目的

为有效配合公司的软件开发战略,激励软件研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全面评价软件开发人员的各阶段的工作业绩,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原则

考核本着公平、公开的原则,力求考核结果的准确、客观。

三、考核内容和指标设计

1.评分标准

软件研发人员的考核分值为100分,评分标准如下所示。

(1)完全达到或超过考核标准:评分≥90分

(2)绝大部分达到考核标准:90分>评分≥80分

(3)基本达到考核标准:70分>评分≥60分

(4)与考核标准存在一定差距:60分>评分≥50分

(5)与考核标准存在较大差距:评分≤50分

2.考核指标

对软件研发人员业绩绩效考核主要从编码、文档编写、源程序备份、技术保密等多角度考核,为更好体现考核的客观公正性。

四、考核结果应用

1.每季度绩效考核成绩位于前3名员工授予“优秀工程师”称号,并发放奖金和奖品。

2.对每季度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归档,连续三个季度获得“优秀工程师”称号的员工,自动获得“年度优秀工程师”称号并发放奖金,同时调整其薪资水平。

3.连续3个季度绩效考核均不合格的员工,将被调换工作岗位或培训及其他相关处理措施。

4.连续2次获得“年度优秀工程师”称号的员工,将被优先考虑岗位晋升。

整体考核工作方案 篇2

一、考核依据:

在原有绩效考核分配方案的基础上,采纳全校教职工的合理建议,经学校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的《江都区实验初中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试行稿)》。

二、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三、核算小组具体分工:

杨建华:负责统筹安排。

张建、唐宝泉、曹鹤平:负责教师工作量、质量奖、教科研奖的考核分配工作。

金中:负责干部津贴、班主任津贴及出勤奖的考核分配工作。

刘小明:负责师德及育人奖及优秀班主任奖励的考核分配工作。

吴新华:负责后勤工作人员的考核分配工作。

严秋明:负责解释说明绩效考核方案中的有关内容。

董红梅:负责合成汇总。

四、序时进度安排:

1月10日——12日:各考核小组根据方案进行核算;

1月13日——16日:会计室合成汇总;召开校长办公会及全体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

1月17日——19日:考核结果公示;

1月20日:上报教育局。

整体考核工作方案 篇3

一、专项绩效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小组)。

成员由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工会主席、中层干部、教师代表等人员组成,具体如下:

组长:王志良

副组长:曹立新、黄晓东、黄小红

组员:王赛男、周建芬、顾华杰、陈建良、杨霞

二、实施范围、时间

绩效工资实施的对象为在圩塘中心小学工作的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含聘用制教师)。

发放原则

按照局“总量核定、评估考核、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倾斜”的原则,体现“专项绩效”的特性,重点向一线教师倾斜,突出对班主任、超工作量教师和为学校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优秀教师的考核奖励。对考核合格的班主任,适当增加班主任岗位专项奖励;其他一线教师,由于学校根据工作量、工作实绩等情况综合考核奖励,不与职称、工龄挂钩、不搞平均分配。

发放办法

基于《常州市圩塘中心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20xx年1月)已将上述发放原则执行其中,故本次专项绩效考核发放兼顾以上分配方案执行,具体如下:

1.根据区按照教师20xx年基础绩效月份核发本次专项绩效总量为978124元(其中校级领导62158元,根据区拨款数按实发放)。

2.教师个人20xx年度专项绩效基本绩效奖励:

(1)满工作量2000元;

(2)师德师风2000元;

(3)安全2000元;

(4)校本培训2000元;

(5)集体荣誉1000元。

3.教师个人20xx年度专项绩效考核绩效奖励:

(1)20xx年教师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20xx年度我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教职工个人20xx年专项绩效系数;

(2)教师20xx年专项绩效系数×20xx年教师专项绩效考核奖励金额=20xx年个人专项绩效考核绩效奖励。

以上2、3三项内容均以区基础绩效中核定的工作月数核算。

4.教师个人20xx年度专项绩效奖励总额=基本绩效奖励+考核绩效奖励

发放要求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发或减发专项专项绩效奖励:

因有偿家教、体罚学生等行为被查实,师德考核定为不合格的,不予发放。

年内受到警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或受行政刑事处罚的,不予发放;正在被审查、调查的,暂缓发放。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正常工作安排及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不予发放。

长病休等不在岗的,不予发放。

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的,按本人考核后专项绩效奖励的50%计发。

旷工、病事假人员,按相关规定减发(在教职工个人20xx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已做减发处理)。

2.其他违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文件规定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本次学校制定专项绩效奖励考核方案必须先经教育局审核同意,再由学校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整体考核工作方案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1.客观公正评价员工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及工作态度,促使员工不断提高工作绩效和自身能力,提升企业的整体运行效率和经济效益。

2.为员工的薪酬决策、培训规划、职位晋升、岗位轮换等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第2条、适用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客服人员,但考评期内未到岗累计超过2个月(包括请假及其他原因缺岗)的员工不参与当期考核。

第二章绩效考核内容

第3条、工作业绩,工作业绩主要从月销售额和对上级主管安排的任务的完成情况来体现。

第4条、工作能力,根据本人实际完成的工作成果及各方面的综合素质来评价其工作技能和水平,如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学习新知识的能力、沟通技巧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等。

第5条、工作态度,主要对员工平时的工作表现予以评价,包括客户纠纷、积极性、主动性、责任感、信息反馈的及时性等。

第三章绩效考核实施

第6条、考核周期,对员工实施月度考核,考核实施时间为:每月的5~10日考核上月绩效。

第7条、考核实施

1.考核者依据制定的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对被考核者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评估,并根据考核分值确定其考核等级。

2.考核者应熟悉绩效考核制度及流程,熟练使用相关考核工具,及时与被考核者沟通,客观公正地完成考评工作。

第四章考核结果应用

第8条、考核应用,根据员工的考核结果,将其划分为5个等级,主要应用于职位晋升、培训需求、绩效提成发放、岗位工资调整等方面,具体应用如下表所示:

考核结果应用表;

评估等级;

考核得分;

所需培训强度;

职位晋升;

岗位级别;

岗位工资调整。

第9条、个人销售绩效提成计算方法:

第10条、公共销售绩效提成计算方法:公共销售绩效提成=公共销售业绩总额×0.5%÷客服人数。

第11条、最终工资计算方法:当月工资=岗位工资+个人绩效提成+公共绩效提成+工龄工资。

第12条、考核奖惩,连续3个月考核排名第一的,将给予一次性200元的奖励;连续3个月考核不及格的,自动请辞。

整体考核工作方案 篇5

为了发挥绩效工资的调节功能,体现多劳多得、优级优酬、适当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学校经过多次研究谈论,参照兄弟学校做法,结合本校实际,在以前多学期试行的基础上,经行政会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绩效工资构成和分配:

学校绩效工资总量由上级拨付的奖励性工资、门店效益、寄宿部和幼儿部利润及社会赞助款合并构成,在总量内进行班主任和校务津贴、超课时津贴、加班和质量奖惩金四个方面的分配。

二、绩效工资考核监督小组以及考核形式

1、领导小组

组长:xx

成员:xx

2、监督小组:组长:xx

3、考核形式考核结果由考核组负责统计公布,监督组复核后交组长确认发放。

三、绩效工资计算和发放办法

1、月超课时津贴计算办法:教师实际周超平均课时节数(不含午间课)x10元为本人月课时津贴。①教师周课时节数按学科系数和班额系数折算。学科系数:语文、数学1.2,其它有单元测试的1.0,无单元测试的0.8。班额系数:20人以下的0.8,20-30人的1,30人上每多5人加0.1。②任教两班或以上语文数学者每月另加50元。③57岁以上教师(女52岁)任教主课的每月另加50元。④毕业班主科教师每月加20元。此项由教务主任制表。本学期平均课时按校长任课9.6节计算,督导员享受一半平均课时。

2、班主任基本津贴计算办法:30元+1元x学生数,毕业班每月加10元,护送每次1元(雨天取消),低年级就餐维护每次中餐1元。在此基础上进行责任追究。57岁以上教师(女52岁)任班主任每月另加10元。此项由政教主任制表。学前班班主任暂纳入学校计发。

3、月校务津贴计算:校长、书记120元,副校长100元,副园长、教务主任、政教主、总务主任、财务80元,办公室等50元。校务兼职适当加10—30元,但不得超过校长津贴。校务值日按每天30元发放加班补助(午休期间40元)。此项由校长制表。

4、加班计算:

⑴兼职岗位(速印、饮水、备课组长、水电、网络维护、校园博客、远教、图书等)、教师午间值日/课按工作量大小和惯例进行发放。

⑵集体走访、教学教研活动、大型文体活动以及教职工集中劳动按参加次数和工作量适当发放加班补助和车费补助。

⑶专项加班按工作情况和效果发放补助和奖金。

5、教育教学教研奖金,按相关制度执行。此项由教务主任制表。

6、上级拨付到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达到平均课时的足额享受,未达到的按所达到(校长课时)的比例发放,超过的不再加发。此项由教务主任制表。

7、专职安保(xx)全额享受上级拨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全员性福利待遇,另每月设立50元目标奖。目标奖由综治主任追究制表。

8、专职后勤人员(xx)全额享受上级拨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全员性福利待遇,假日门店或食堂进货每周发放补助30元。

9、派到幼儿部或寄宿部的专职教师和管理人员在本部领取工资。

①足额享受上级拨付到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②另外发放实际周超课时节数(本学期以校长课时为基准)x元的月课时津贴(N小于10)

③就餐午休维护的补助,每天4元。第②项由园长制表。

10、省资教老师和镇轮调老师每学期发放500元交通补助。由本人用领款单领取。

11、责任追究罚款

学校对在常规教学和管理中出现问题的教职工进行责任追究,相应罚款从本人所得绩效工资中扣除,若超过应得部分,从福利中扣除。此项由校长根据校务值日及月查、抽查制表。

四、说明

1、绩效工资一般在学期结束发放,经济条件允许则按月发放。若总量不足,则按比例发放。

2、病休人员、提前自愿退休或因其他情况不承担责任岗位的教师不参与绩效评估,不享受绩效工资,不享受全员性福利。因特殊情况不能上岗的教师,按临近退休年限每学期向学校交一定的顶岗费:每差一年交500元。临近退休教师在退休前六个月按上岗教师对待。

3、公司聘请人员除不享受超课时津贴外,凡承担较多教学任务者可以参加学校其他绩效分配,并免除伙食费,每月发放校龄津贴(从承担教学工作日起算,每年50元递增,本学期止章钦第三年150元,xx第二年100,xx第一年50)。

4、以前相关制度与此方案不符的,按此方案执行。

整体考核工作方案 篇6

为了调动本部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员工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绩效工资分配的基本原则

1、与业绩、岗位、技能和贡献挂钩,合理拉开差距的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定期考核,按月分配的原则。

二、绩效考核内容

1、月度考核

本部门人员月度考核统一使用《员工月度绩效考核细则》,对当月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进行考核。

2、年度考核

本部门人员年度考核由当年每月考核得分的平均值、年度工作能力、态度考核综合确定。

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综合得分=员工每月绩效考核得分平均值x70%+能力指标考核得分x15%+态度指标考核得分x15%;

部门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综合得分位于前5%的为优秀。

三、月度绩效工资发放

员工月度绩效工资发放根据月度绩效考核情况确定。

员工月度绩效工资=月绩效工资基数x个人绩效系数x月考评系数

本部绩效工资基数根据本部工作指标完成情况部领导确定。

四、考评程序

(一)、组织考核

1、每月28日前,每个员工把自己当月的工作交部领导。

2、对员工考核,部长考核分占60%,副部长及部长助理考核分各占20%。

(二)、绩效反馈面谈

次月5日前,部门领导根据员工绩效考核情况进行反馈面谈,以帮助其改进和提高工作。

五、其他规定

1、请假者扣2分/天,连续或累计假(法定休息日除外)10天(含10天),不享受当月绩效工资;

2、旷工半天者,扣发本人当月绩效工资的50%,旷工一天及以上者,扣发个人当月绩效工资。

3、未交当月工作日记者,扣发个人当月绩效工资。

整体考核工作方案 篇7

为完善教师考核评价机制,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评价多元的绩效考核制度,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协调发展,为评优树先、年度考核、职务评聘和绩效工资发放等提供客观依据,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范围

学校全体在职在编教职工(含人事代理人员及正式签订合同的职员)。

二、考核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定量与定性、一般与特殊评价方式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统一考核、分类量化、适当向一线倾斜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标准及办法

绩效考核包括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工作出勤和工作业绩四部分,实行千分量化。其中,职业能力为400分(工作量200分,专业能力200分),工作出勤为100分,工作业绩为500分,职业道德作为前置条件是其它三项考核总分的系数与否决项。

个人绩效考核成绩的核算办法:个人绩效考核成绩=〔职业能力(工作量分+专业能力分)+工作出勤分+工作业绩分〕×职业道德系数。

1.职业道德

(1)考核内容和标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所列内容及标准和潍坊市教育局“师德投诉必查内容30条”。

(2)考核办法:见附件1《昌乐县方山小学教职工师德考评办法》。

2.职业能力

(1)考核内容和标准:考核内容包括工作量(能干多少)和专业能力(能干什么)两部分。有能力承担足量的教育教学任务并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2)考核办法:工作量考核办法见附件2《昌乐县方山小学教职工工作量考核办法》;专业能力考核办法见附件3《昌乐县方山小学教职工专业能力考核办法》。

3.工作出勤

(1)考核内容和标准:学校考勤管理办法中要求教职工做到和遵守的内容及规定。

(2)考核办法:见附件4《昌乐县方山小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

4.工作业绩

(1)考核内容和标准:班级管理团队和教学(管理、服务)工作确定的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

(2)考核办法:见附件5《昌乐县方山小学教职工业绩考评办法》。

四、考核周期

以学期为单位进行,分别在暑假、寒假进行。其中上学期原则为自放暑假之日开始到放寒假之日结束,下学期自放寒假之日开始到放暑假之日结束。

五、组织领导

考核由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经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选举产生)负责组织,并成立相应的工作委员会(经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选举产生)负责具体考核,其成员由校两委成员和教职工代表组成。

考核结果经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查无异议后向全体教职工公示3天,期间负责解释、接收查询,对查实的错误进行更正。

六、绩效结果的使用

1.评优树先的依据:按照规定时限将绩效结果相加排队,依据相关文件要求及分配指标,由学校根据符合条件人员单独组织评选,或以此提名但经全体教职工会议表决占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进行推荐。

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评优树先推荐资格条件:

①师德考核优秀等次之外的;

②教学成绩在学校二档之外的或者为全县三分之一名次之外的;

③工作量达不到全校教职工平均水平的;

④拒绝承担学校安排工作任务的。

2.年度(届满)考核优秀指标分配的依据:按照当年年度绩效成绩排队,两个学期排名均进入全校教职工总人数二分之一以内的具有年度或届满考核优秀推荐资格。

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年度或届满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条件:

①工作量达不到平均水平的;

②继续教育学分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③师德考核达不到优秀等次的;

④应参加交流而不服从交流安排的;

⑤拒绝承担学校安排工作任务的;

⑥在本学年度受到教育局及以上机关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的。

3.职称评聘年度业绩计算的依据:按照职称评聘文件规定及时限,结合学校职称评聘方案,先分学期将绩效成绩进行折算,再将各学期成绩相加计算平均分。

4.教师聘用、岗位调整、干部推荐的依据:根据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聘用、岗位调整的依据;换届、新设岗位或出现岗位空缺时,符合干部选聘基本条件基础上绩效成绩优秀者优先考虑。

5.教师层级确定的依据: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层级确定的基本依据。

6.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依据: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和第十三个月工资部分分别以最低数额作为绩效工资二次分配的基数进行核算,依照绩效考核结果分值发放。

七、说明

1.对编制关系在本校但未在本校工作的人员学校不进行其绩效考核。

2.除公务、工伤、产假外假期达到一学期的人员本学期绩效成绩按0分记。

3.公务、工伤、产假达到一学期的人员,本学期不再分项考核,绩效考核结果按全体教职工绩效考核成绩的平均分记。

4.专业人员与非专业人员绩效考核同时进行,结果单独排列,奖励性绩效工资单独计算。

5.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