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村的帮扶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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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村的帮扶工作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现结合村情实际,制定如下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况
乔李村位于秦亭镇东北部,距镇政府15公里,辖5个村民小组,现有农业人口79户361人,20xx年底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6户214人,20xx-20xx年减少贫困人口31户159人,20xx年底剩余贫困人口16户87人,贫困发生率24.2%,20xx年脱贫15户84人,剩余贫困人口1户5人,贫困发生率1.38%。
二、巩固提升内容
1.产业方面。需建设花椒园60亩;需种植半夏40亩,蔬菜25亩;需要发展中蜂养殖产业150箱,计划增加集体经济收入2万元;需扶持合作组织2个,所需资金30万元。
2.安全住房方面。本村没有住房不安全农户。
3.易地扶贫搬迁方面。本村易地搬迁房屋全部竣工,全部入住。
4..基本医疗方面。本村全部参加医疗保险,卫生室面积60平方米,能满足基本医疗需求;村卫生室有村医;器械,药品齐全。
5.教育方面。本村无辍学学生。
6.饮水安全方面。本村饮水安全有保障。
7.兜底保障方面。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兜底保障。
8.道路建设方面。本村无通村硬化路损坏需要维修;道路全部硬化。
9.人居环境方面。需要建设垃圾池6个;需要人力垃圾车6个;需要建设护坡100米;需要治理边沟小渠100米;需要拆除房屋21座;需要复垦6亩;需要复绿12亩,需要绿化树3600棵;需要硬化院落6个480平方米,需要建设卫生厕所1个;需要安装路灯40盏。
10.其他方面。本村自然村全部通动力电;各项政策全部落实到位。
三、巩固提升措施
1.产业方面。
(1)针对建设花椒果园60亩的需求。
具体措施:通过争取项目帮扶,新建花椒园60亩。
责任人:杨兆康吴立群李继才
完成时限:20xx年4月
(2)针对种植半夏40亩的需求。
具体措施:通过聘请技术人员指导,宣讲政策等引导农户自行发展半夏种植产业。
责任人:
完成时限:20xx年11月
(3)针对12户畜禽养殖的需求。
具体措施:合作社计划新建中蜂示范养殖园1处,养殖中蜂150箱。12户农户通过六大产业扶持养殖中蜂。
责任人:
完成时限:20xx年5月
(4)针对集体经济收入不达标的问题。
具体措施:计划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2万元,目前主要以入股天河酒业20万元分红为主。
责任人:
完成时限:20xx年9月
(5)需支持2个合作组织建设的需求。
具体措施:已申报天津河北区项目帮扶资金20万元。计划新增加养殖中蜂150箱,在王磨组新建中蜂养殖产业园1处。
责任人:
完成时限:20xx年6月
9.人居环境方面。
(1)针对6个要建设垃圾池的需求。
具体措施:通过申报人居环境相关项目新建垃圾池6个。
责任人:
完成时限:20xx年8月
(3)针对需要6个人力垃圾车的需求。
具体措施:通过协调相关项目资金,帮扶资金购买人力6个
责任人:
完成时限:20xx年6月
(4)针对需要建设100米护坡的需求。
具体措施: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和帮扶资金,在李河组建设护坡100米。
责任人:
完成时限:20xx年9月
(5)针对治理100米边沟小渠的问题。
具体措施: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和帮扶资金,在李河组,桥沟组建设护坡100米。
责任人:
完成时限:20xx年9月
(7)针对6亩旧村复垦的需求。
具体措施:积极入户宣传动员,对享受城内购买公租房,易地搬迁,危房改造等项目的王磨组和李河组21座房屋进行拆除
责任人:
完成时限:20xx年6月
(8)针对12亩土地复绿的需求。
具体措施: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和帮扶资金,栽种绿化油松等绿化苗木3600棵
责任人:
完成时限:20xx年6月
(9)针对硬化7户院落的需求。
具体措施:积极申报院落硬化项目
责任人:
完成时限:20xx年6月
(10)针对1户群众建设卫生厕所的需求。
具体措施:积极申报改厕项目
责任人:
完成时限:20xx年9月
(13)针对安装路灯的需求。
具体措施: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和帮扶资金,安装路灯40盏。
责任人:
完成时限:20xx年9月
脱贫村的帮扶工作方案 篇2
为确保“四年实现脱贫,五年同步小康”目标如期实现,县委、县政府根据国家能源局、xxx扶贫办部署和要求,决定利用20xx年到20xx年的6年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实施新能源产业扶贫到户光伏发电项目。为做好项目落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新时期扶贫开发的战略思想,大力推进科学扶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做好产业扶贫“到村、到户、到人、到产业”工作,大力推进贫困户光伏扶贫,帮助部分贫困户建立长久增收脱贫项目,加快扶贫对象脱贫致富,确保到20xx年与全省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小康。
二、基本原则
(一)产业扶贫,生态环保。把清洁能源产业与扶贫相结合,在注重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不影响贫困户房屋结构和家庭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实现产业式持续稳定增收。
(二)政府主导,贫困户自愿。政府负责产业扶贫到户光伏发电项目的组织、宣传、实施工作,本着贫困户自愿的原则,优先选择积极性高、自愿筹资的贫困户为项目实施对象。
(三)尊重科学,确保实效。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条件和要求进行选户和选址,确保项目建成后实现发电效益最大化。
三、目标任务
首批任务:20xx年先行试点5000户(总规模为15MW)。在20xx年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筛选5000户符合建设条件的贫困户(五保户除外),每户建设3kW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帮助每户贫困户20xx-20xx年持续年均增收3000元左右。
四、实施范围及对象选择条件
安装场地要求。房屋结构相对较好,屋顶每平方米承重能力在30KG以上(3KW规模占地面积为25-30平方米);有充足的光照条件(多年平均日照时数不低于8小时),光伏发电系统四周无树木、山岭及建筑物遮挡,如有树木遮挡阳光,须同意砍伐遮光树木;房屋周边有光照充足、符合安装条件的场地,在能够确保设备和人员安全的前提下也可安装;有220V交流电源且单独立户的电表(电表户头必须与户主姓名一致);朝向南面的水泥屋面平顶最宜于施工采光,朝向东南、西南的次之。
脱贫村的帮扶工作方案 篇3
为了切实改变xx 村村民xxx 的贫困现状,加快脱贫 致富步伐,与全县人民一道共同达到小康水平,根据省 市“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有关文件要求,我于20xx 年2 月29 日,深入xx 村x 组村民xxx 家了解情况,现 根据西关村发展规划、结合 xxx 家庭实际,特制订如下 帮扶计划:
一、基本情况
贫困户 xxx,xxx 镇 xx 村 x 组村民,全家 6 口人, 房屋10 间(其中新建房屋5 间,尚未搬迁),住房面积100 平方米,耕地面积2.8 亩,人均耕地面积0.56 亩,家庭 简单实用家具及生产用具基本齐全。现有主要劳动力 2 人,家庭经济收入主要依靠儿子在外打工获取。 户主:xxx,47 岁,小学文化程度,长期在县城干零 活以贴补家用。 妻子:xxx,46 岁,文盲,在家务农。 儿子:xxx,27 岁,高中文化程度,常年在广东东莞 打工。 儿媳:xxx,23 岁,患有贫血病,长期在家疗养。 孙女:xxx,两岁;xxx,4 个月
二、贫困原因
1、家庭整体文化素质不高,接受农业科技和新生事 物的能力较弱;
2、家庭劳动力少,经济收入主要依靠种植或外出务 工为主;
3、人均耕地面积少,仅为 0.47 亩,且种植单一, 没有经济作物,所种小麦、玉米、蔬菜仅能维持生计;
4、儿媳常年患病,医药费用支出较大,家庭主要因 病致贫;
5、两个孙女均年幼,家庭拖累较重。
三、帮扶计划及时间安排
经过前期的入户对接、建档立卡,初步了解了家庭 的实际情况及存在的具体困难,并对20xx 年的帮联任务 进行了梳理,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2 月—6 月:深入帮扶农户,了解实际情况,认 真调查研究,制定帮扶计划;
2、7 月—8 月:进行思想帮扶,不定期的对其家庭 成员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重塑信心,使帮扶对象能以 积极的心态面对生活;
3、9 月—10 月:赠送有关农业科技等方面的有关书 籍,通过看书、电视、网络等多种方法寻找致富门路, 搜集致富信息;
4、11 月—12 月:宣传低保、五保、粮食直补、计 划生育优惠和农村合作医疗等各类优惠政策,积极与合 3 管办衔接,争取解决其儿媳的医疗费用问题;
5、为xxx 两孙女捐赠营养包,并且不定期地与联系 户交流,为其提供物质帮扶,适时地为其赠送化肥、农 药、地膜及农业器械等农用物资,解决生产生活困难;
6、经常入户了解家庭的变化及发展情况,做到及时 排除家庭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总之,对 xxx 家的帮扶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能一 蹴而就,也不能靠单纯的输血而解决贫困问题。因此, 通过对该家庭的全面了解,掌握其家庭的实际情况后, 帮助其掌握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勤劳致富的本领,充 分发挥其自身优势,发展种植、养殖,力争做大做强, 力争在5 年时间里(2016 年底)帮助xxx 家走上幸福小 康之路。
脱贫村的帮扶工作方案 篇4
按照《辽宁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辽宁省20xx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辽乡振发〔20xx〕10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xx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排查范围
区域范围:全市有农村人口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社区)。人员范围:覆盖全市所有农村户籍农户,重点排查特殊困难群体、边缘困难群体,全面排查易返贫致贫人口和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
二、排查对象、内容及方法
(一)识别认定新增监测对象
1.排查对象。以家庭为单位,全市所有农村户籍人口,重点排查易返贫致贫人口应纳未纳、体外循环等情况。
2.重点人群。
①脱贫户特别是20xx年度脱贫户;
②20xx年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20xx年省监测范围(7260元)的农户;
③20xx年家庭人均纯收入较上一年度明显减少的农户;
④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特别是单人户的特殊困难家庭;
⑤低保户特别是近两年新识别和申请低保的农户;
⑥残疾人家庭特别是新致残、重度残疾和一户多残的农户;
⑦多子女特别是非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子女较多的农户;
⑧务工收入占比较高且务工时间不稳定的农户;
⑨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户;
⑩参加其他行业部门资金危房改造的农户,其他家庭负担较重且存在生活困难的农户。
3.排查内容。
①农户家庭人均收入。测算周期为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按照“(纯收入+理赔收入-合规自付支出)/家庭人口数”是否低于省监测范围(7260元)作为是否纳入监测对象的收入依据;
②“三保障”和安全饮水状况。排查是否存在风险或不稳定因素;
③刚性支出状况。排查是否存在医疗、教育等刚性支出且负担较重;
④其他返贫致贫风险状况。在产业、就业、就医及子女就学方面是否存在困难和风险。
4.排查方法。一是采取入户摸排的方法,对重点人群、主动申请的农户、有风险预警信息的农户必须逐户入户排查。二是鼓励生活有困难的农户主动申请,做好宣传引导。三是市、县两级风险信息筛查预警部门要统筹联动,在4月25日前提供各自领域、各自层级筛查出的风险预警信息,并按规定程序由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分解推送到乡镇。
5.结果处置。对排查发现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要按照程序及时识别为监测对象,并尽快落实帮扶措施,原则上要在录入系统后10日内完成帮扶计划制定和帮扶措施申报。对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突发性变故被识别的,建立“绿色通道”,可协调有关帮扶责任部门采取先行落实帮扶措施、后履行程序的办法,尽快消除风险。
(二)排查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稳定情况
1.排查对象。对系统内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开展“回头看”,重点排查风险消除是否稳定、是否符合要求等情况。
2.排查方法。按照20xx年度风险消除标准,采取逐户入户核查的方法进行排查,同时要发挥好行业部门风险筛查预警信息作用。
3.排查内容。
①收入是否持续稳定,高于20xx年省监测范围6600元且持续稳定;
②“三保障”及安全饮水是否持续巩固;
③风险是否稳定消除,刚性支出是否稳定解决。
4.结果处置。对整户无劳动能力的和风险消除不稳定的要进行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返贫风险的,要按识别程序再认定、再标注。对落实帮扶措施不满半年但其他条件已达到消除标准的,作为跟踪关注对象。
(三)排查监测对象和脱贫户帮扶措施落实情况
1.排查对象。系统内所有监测对象和脱贫户(含脱贫不享受政策户),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帮扶不及时、不精准以及脱贫户是否稳定脱贫等情况。
2.排查方法。采取逐户入户核查的方法,对照系统内收支情况、帮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核查。
3.排查内容。
①对帮扶措施落实是否及时到位,帮扶措施是否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等问题进行核查;
②按照20xx年度收入测算周期,对20xx年度的收入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查找在收入测算方面是否存在应统未统、测算不精准的问题;
③对20xx年度的预计收入是否高于20xx年度收入进行预判。
4.结果处置。
①对义务教育、住房安全、基本医疗和安全饮水方面存在单一风险(或返贫原因)的,及时落实对应的帮扶措施,尽快消除风险;对返贫致贫风险(或返贫原因)较为复杂的,结合风险类型(或致贫原因类型)和农户帮扶需求困人因户落实帮扶措施;对有劳动能力的,优先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
②对存在落实帮扶措施不及时、帮扶成效不精准及“一兜了之”等问题的,建立问题台账,推进问题整改;并以户为单位进行统计汇总,作为排查发现问题填报附件2、附件3;
③对20xx年度重新核算收入数据进行统计并填报附件2,做好资料备案;
④对落实帮扶措施满半年但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进行风险评估,符合消除条件的及时按程序进行风险消除。
(四)排查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
1.排查对象。全市30个出列村,尤其是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占当地农村户籍人口比例超过2%的出列村,重点排查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
2.排查内容。
①排查域内是否存在因水旱、气象、地质等自然灾害以及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影响造成的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重点是因疫情造成的产业就业风险隐患;
②排查域内是否存在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等因素造成的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
③排查各县(市)区是否制定了防止规模性返贫工作预案;
3.排查方法。由各县(市)区应急管理、气象、医保、卫健、农业农村、民政、人社等相关部门通过信息共享和调研分析,对县域内出列村,尤其是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超过2%的出列村是否存在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进行分析研判。
4.结果处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防止规模性返贫工作预案,出具规模性返贫风险分析报告,全面排查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并将防止规模性返贫工作预案报市乡村振兴局备案。
(五)核实核准并更新完善系统数据
1.排查对象。核准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数据,重点是帮扶对象动态管理以及人、户、村等已发生动态变化需要更新完善的基础信息数据。
2.排查内容。
①排查信息是否全面,重点关注收入支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关键信息是否存在录入缺失;
②排查信息是否准确,重点关注家庭成员信息、监测对象分类、风险类型、帮扶措施等信息是否录入不准确;
③排查信息录入是否及时,重点关注需要动态调整的数据更新完善是否及时。
3.排查方法。
①各县(市)区利用监管评价子系统自行提取问题数据进行核实整改。
②各县(市)区核实整改省乡村振兴局提供的4月底、5月底的系统问题数据。
4.结果处置。
①省乡村振兴局两次提取的问题数据质量,将作为各县(市)区防止返贫监测工作绩效评价依据;
②对系统内已经发生动态变化的基础信息数据进行更新完善;
③采集补充乡(镇)防返贫监测模块相关数据信息。需要采集的数据包括:行政村个数、总户数、总人数、常驻户数、常驻人数、农村户籍户数、农村户籍人数。脱贫户、监测对象等相关数据由系统自动生成。
(六)排查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建立情况
1.排查对象。有脱贫人口或监测对象的县(市)区,重点排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是否建立健全、有效运行。
2.排查内容。主要排查领导是否重视、机制是否健全、网格排查体系是否已全面建立、部门筛查是否常态化运行以及日常监测制度落实是否到位等。
3.排查方法。主要利用入户排查期间与县、乡、村干部及群众的沟通访谈,发现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时,可采取查阅文件或座谈等办法。
4.结果处置。本项排查内容纳入市级抽查范围,将作为各县(市)区防止返贫监测工作绩效评价依据上报至省乡村振兴局。
三、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4月26日前完成)。一是制定市级排查实施方案。制定印发《营口市20xx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4月22日前)。二是开展全市排查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各县(市)区排查业务培训(4月24日前)。三是制定县级排查实施方案。各县(市)区结合各地实际,制定本地区排查实施方案(4月24日前)。四是各县(市)区做好排查业务培训,培训到乡镇、村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员及乡村网格员,确保参与人员全覆盖(4月26日前)。五是市局反馈省乡村振兴局第一次提取系统问题数据明细(4月25日前)。六是各县(市)区向市乡村振兴局上报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负责人、联络员名单(4月26日)。
(二)现场排查阶段(5月27日前完成)。一是各县(市)区组织乡村干部、驻村干部和乡村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对所有农户进行全面筛查,对重点人群逐户入户排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户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确保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要简化工作流程,缩短认定时间,从农户申报、干部排查、部门预警发现风险线索之日起,到完成监测对象识别认定,一般不超过15日。要提高工作时效,监测对象信息比对和拟定帮扶计划均可在村级公示无异议后与其他识别程序同步进行,对已开展过信息比对的新纳入低保对象,不再重复比对。对脱贫户、监测户及其他重点人群要做到100%入户。入户需填报《防返贫监测帮扶入户排查表》。
二是市乡村振兴局将按照不低于各县(市)区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总户数5%的比例进行抽查。
(三)信息录入阶段(5月31日前完成)。各县(市)区可根据入户排查工作进度,书面向市乡村振兴局申请开通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相关功能权限,先完成入户排查的可先行申请,并开展信息录入工作。需要对监测对象开展“风险消除回退”和“监测对象清退”的,应在5月25日前以县(市)区为单位向省乡村振兴局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人员信息明细(附件4),由省乡村振兴局审核把关后统一实施“回退”“清退”系统操作。各县(市)区在上报“回退”“清退”人员信息明细时,务必要核实核准,国家乡村振兴局将在整改结束后收回相关权限。各县(市)区要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录入信息审核把关,确保录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四)数据修正阶段(6月5日前完成)。数据采集录入完成后,系统将在5月31日18:00时关闭相关权限,并由省乡村振兴局第二次提取系统问题数据明细。各县(市)区在获取问题数据明细后,应立即组织核实整改和补充完善,按时完成数据调整修正,确保系统数据完整准确。
(五)总结报告阶段(6月12日前完成)。各县(市)区要全面总结排查工作中的经验做法,梳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数据分析和形势研判,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在此基础上形成排查工作总结报告,连同附件2、附件3(县级汇总表),经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审定签字后,将盖章扫描件(含电子版)报市乡村振兴局。县级防止规模性返贫风险分析报告及工作预案要一并报送。市乡村振兴局将统筹做好总结工作安排,现场排查结束后,各县(市)区即可边汇总、边录入、边总结,确保按时上报总结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切实增强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的政治担当,按照“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省级统筹、部门联动、市级组织、县级实施”的责任机制,压实各级工作责任,特别是县级主体责任。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认真细化方案,精心组织部署,确保排查工作按序时进度高质量完成。
(二)加强部门协同。强化部门协同联动,监测对象识别信息比对责任部门要提高比对时效,缩短比对时间,比对时间不得超过10天;风险预警筛查责任部门要提高预警信息质量,确保信息全面、准确并按时推送。“三保障”、饮水安全及其他行业政策帮扶责任部门,要围绕本部门行业政策措施的持续推进及目标实现情况,认真排查,积极推进整改。
(三)强化督导检查。市乡村振兴局将加强督促指导和工作调度,组织抽查,提升工作实效。各县(市)区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不存盲区、不留死角”,严格按程序和标准识别监测对象,对排查不到位、走过场的要严肃问责。
(四)抓好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本次排查发现问题,结合20xx年考核评估发现问题、中办督查和国务院大督查发现问题,举一反三,一体整改。对现场排查发现问题,要做到当日反馈、立行立改,不能马上解决的,要建立台账、明确时限、定期销号。
(五)减轻基层负担。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层层加码,排查工作不得随意搭便车。要注意方式方法,加强工作统筹,用好信息化手段,避免重复填表报数。要根据本地疫情防控形势和政策,统筹做好排查工作安排,因地制宜完善排查方式,确保工作实效。
脱贫村的帮扶工作方案 篇5
根据宣汉县教育局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工作,增进师生间的理解和沟通,帮助学习和生活上有困难的学生走出困境,全面构建起和谐关爱的新型师生关系,学校决定在全体教职工中广泛开展“师生结对帮扶”活动,结合我校教育工作实际情况,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执政为民、和谐发展,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切实帮助解决贫困学生在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努力让所有学生平等接受良好教育,让每个学生健康、快乐成长,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和谐发展。
二、帮扶人员:
全体教职工
三、帮扶对象
1、特困家庭和农村特困户的在校学生。
2、因天灾人祸造成家庭重大经济损失的贫困家庭学生。
3、父母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学生。
4、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等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贫困家庭学生。
5、其他原因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在校学生。
6、残儿童以及农村地区的独生子女、孤儿、单亲在校学生优先帮扶。
四、帮扶内容
1、加强思想教育。结对教师要切实关心帮扶对象的思想成长,定期与帮扶对象开展谈心活动,向学生传授成长心得和人生经验,帮助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困惑,努力用真诚的态度触动学生心灵,用乐观向上的精神激励学生奋发,帮助他们走出精神误区,勇敢面对现实困难。
2、参与生活帮扶。结对教师要深入关心帮扶对象的生活状况,对于能帮助解决的困难,要及时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协调各方力量,想方设法帮助解决,让帮扶学生能够尽早免除后顾之忧,安心学习、快乐成长。
3、进行学习指导。结对教师要经常了解帮扶对象的学习情况,并根据其知识基础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制定帮学计划,加强对他们的学习方法指导及行为习惯训练,做好学业辅导,通过知识结构的有效梳理和学习行为的逐步规范,促使他们重拾学习信心,重建学习目标,推动学习不断进步。
4、密切家校联系。要与暂时学习有困难学生的家长进行经常性的联系,通过短信平台、家长会、学生家访等方式将结对帮扶活动的目的、意义及开展情况及时通报学生家长,沟通交流学生近期的思想状况及学习表现,协调教育方式方法,努力形成在校老师“帮”、在家家长“促”的良好共育局面。
五、方法步骤
1、确定帮扶对象。建立结对帮扶档案,对每一位家庭困难学生的思想和学习状况、性格特点、爱好特长、家庭情况等都作详细记录。
2、制定帮扶计划。要围绕解决学生存在问题提出切合实际的学习目标,制定行之有效的帮扶计划,保证活动取得实效。
3、开展帮扶活动。结对教师应采取多种措施加强与学生及学生家长的交流沟通,掌握帮扶对象的心理特点、行为习惯和知识基础,因人制宜地制定帮扶方法,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结对帮扶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帮扶活动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检查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工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
2、营造浓厚氛围。教师要从关心爱护学生入手,深入开展帮扶活动。要通过宣传帮扶活动中涌现的好典型、好事例,积极吸引全体教职工参与贫困生救助,营造关注、关心、帮扶贫困学生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
脱贫村的帮扶工作方案 篇6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贵州省关于健全防止防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工作方案》和《黔西南州关于健全防止防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工作方案》,按国家和省、州、市关于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重要工作任务,认真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常态化做好防贫监测和帮扶,树牢底线思维,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过渡期内,通过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机制,从制度上预防和解决返贫问题。围绕农户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开展动态监测,及时将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纳入监测帮扶,补齐短板,消除风险,做到易返贫致贫人口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三、监测范围和对象
(一)监测范围。以20xx年国家扶贫标准线的1.5倍为底线,按照省确定的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低于6320元以下的农村家庭(含易地扶贫搬迁及同步搬迁等已转为城镇户籍但没有享受到城镇居民相关保障措施和待遇的家庭)为我镇20xx年的监测范围,以后每年根据省、州、市确定的监测范围进行调整,实事求是确定监测对象。年人均纯收入计算周期以其履行认定程序时间点往前推算一年。
(二)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学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其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重点关注有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的家庭。监测对象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1、脱贫不稳定户。指的是建档立卡脱贫户中,年人均纯收入在监测范围以内,且存在返贫风险的农户。
2、边缘易致贫户。指的是一般农户中,年人均纯收入在监测范围以内,且存在致贫风险的农户。
3、突发严重困难户。指的是年人均纯收入超出监测范围,但因学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且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
监测对象家庭成员原则上以公安部门户籍人口为准,对“户
在人不在”“人在户不在”的情况,以实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为准。家庭成员存在拥有享受型轿车或大中型货车及挖机等、财政供养人员、拥有商品房(或门面房)、经商办企业等情形的,原则上该户不纳入监测,特殊情况由村民代表会议组织评议认定。
(三)防止规模性返贫。各村(社区)、各业务部门要实时监测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火灾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带来的影响,全力防范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大中型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搬迁人口就业和社区融入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发现解决因工作、责任、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的返贫现象,及时排查预警区域性、规模性返贫风险,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帮扶举措,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四、监测方式和监测程序
(一)监测方式。健全监测对象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细化完善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等监测方式,互为补充、相互协同。及时掌握分析媒体、信访等信息,拓宽风险预警渠道。
1、农户自主申报。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群众对防止返贫相关政策知晓度。农户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可采取线下向村(社区)提出纳入监测对象申请,或线上通过“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APP端口、省乡村振兴局官网、12345服务平台、手机二维码等方式在线申报。
2、干部摸底排查。坚持集中排查和定期走访相结合,充分发挥制度优势,依靠村组干部、驻村工作队、网格员、结对帮扶力量等,对照监测范围,结合我镇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四逐四准”工作,原则上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排查;结合群众反映和部门数据比对情况等各方线索,及时靶向入户排查,进行常态化预警。
3、部门筛查预警。由镇指挥部牵头,联合镇级其他业务部门,按照“部门筛查、统一交办、入户核查、结果反馈、跟踪督办”的程序,每月归集部门预警信息,及时将预警信息反馈到各村(社区)核实。
(二)监测程序。细化完善监测对象识别程序,新识别监测对象严格按照六个步骤进行。第一步∶线索搜集。通过农户线上和线下自主申报,基层力量定期排查和日常走访,行业部门数据信息筛查等三种方式,以及媒体、信访等渠道综合搜集线索,建立台账。第二步∶入户核实。由镇指挥部组织村组干部、驻村工作队、结对帮扶力量等,对发现的线索进行入户核实,收集相关资料,初步进行返贫致贫风险研判。第三步∶农户申请及承诺授权。村干部协助指导拟符合纳入监测对象的农户填写申请书,签订承诺授权书。农户应承诺提供的情况真实可靠,并授权依法查询家庭资产等信息。第四步∶村级评议及公示。各村(社区)围绕“拟符合纳入监测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形成识别对象初选名单,进行村级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镇扶贫站,对不符合纳入条件的由各村(社区)做好情况说明。第五步∶乡级核查、研判及公示。镇扶贫站对各村上报的名单进行核查,核查方式主要以入户核查和召开集中研判会为主,确定全镇拟纳入监测对象的名单并在镇、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级乡村振兴部门审定。第六步:市级审定及纳入监测。市级复审方式主要以部门数据对比为主,同时兼顾入户核查。由市级乡村振兴部门牵头,联合市级相关行业部门开展信息比对、会商研判,可根据需要组织人员进行对拟纳入监测对象全覆盖审定,综合审定后,书面批复镇级,并组织指导镇级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三)监测帮扶。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由镇指挥部组织村组干部、驻村工作队、结对帮扶力量等,结合监测户类型和返贫致贫风险,制定针对性帮扶计划,建立帮扶台账,落实帮扶措施,并在村级进行公开公示。对严重突发性事件导致农户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经村级研判确认后,可提前采
取帮扶干预措施,待识别程序完善后纳入监测对象。
(四)动态管理。坚持“及时有效、准确真实、动态管理”
原则,对监测对象常态化开展动态管理,包括监测对象识别、风险消除标注、人口自然增减、落实帮扶措施和跟踪帮扶成效。结对帮扶人要在纳入监测对象、标注风险消除“一头一尾”两个环节做好信息采集,并在监测期间做好跟踪帮扶。根据省、州、市乡村振兴局工作安排,全镇每季度集中开展一次监测对象动态管理工作。
(五)风险消除。对收入持续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监测对象,在履行完“村(社区)提名、入户核实、村级评议及公示、镇级审核及公示、市级审定”程序后,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标注为“风险消除”,不再按“监测对象”进行监测帮扶。对风险消除稳定性较弱,特别是收入不稳定、刚性支出不可控的,在促进稳定增收等方面继续给予帮扶,风险稳定消除后再履行相应程序。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后,暂不标注“风险消除”,持续跟踪监测。
五、完善帮扶政策
(一)强化政策支持。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
可使用行业政策、镇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对所有监测对象开展精准帮扶。
(二)坚持精准施策。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根据监测对象的风险类别、发展需求等开展针对性帮扶。对风险单一的,实施单项措施,防止陷入福利陷阱;对风险复杂多样的,因户施策落实综合性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促进稳定增收;对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民政办要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按照监测帮扶工作做好兜底保障;对内生动力不足的,持续扶志扶智,激发内生动力,增强发展能力。
(三)加强社会帮扶。继续发挥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等制度优势,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充分应用好“四险一金”(新市民安居险、新市民就业险、巩固脱贫成色险、农民扶助金)制度,对我镇监测对象开展帮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重要意义,把防止返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突出位置,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压实各部门工作责任。坚持省负总责,州、市抓落实,乡镇党委政府负主体责任的工作机制,由镇指挥部牵头抓总,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各村(社区)指挥所履行工作专责,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做好信息预警、数据比对和行业帮扶,共同推动政策举措落地落实。
(二)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健全行业部门预警监测和帮扶工作联动机制。中心校、人社、民政、危改、水务、移民、公安、农服中心、安监站、市监分局、综治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等行业部门落实筛查预警责任,涉及“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保障的部门落实帮扶主责。分批分级有序推进相关行业部门信息系统实时联网。充分利用“云上贵州”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强化行业数据信息共享共用,共同开展部门筛查预警和监测帮扶。定期研判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研究制定应对措施,督促指导各村(社区)抓好落实。镇级扶贫站要及时制定防止规模性返贫工作预案,以及针对监测对象的落实扶措施。
(三)规范操作程序。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防止返贫
监测识别、监测帮扶、风险消除等工作程序抓好落实,监测对象的纳入要有相关记录和档案资料,要全程公开,接受监督,确保结果公开、公平和公正,严禁优亲厚友和提供虚假信息。
(四)优化监测帮扶。探索建立处级干部包镇、科级干部包村、驻村工作队、村支“两委”和一般干部包组带户的“三级包保”监测帮扶体系,驻村工作队和村支“两委”作为日常走访排查、行业预警线索核实的主体,包村科级干部对预警线索核实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镇指挥部要严格按照《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0xx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州党办发〔20xx〕9号)文件要求,做到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帮扶责任人全覆盖。督促帮扶责任人每月至少到监测户开展一次走访,重点围绕基础信息、帮扶措施制定落实、家庭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风险消除等开展跟踪监测帮扶。
(五)强化培训宣传。镇指挥部要围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的最新政策及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基层干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要充分利用入户走访、村民大会等方式,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农户政策知晓度。
(六)严格督查考核。国家和省、州、市已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成效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内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强化考核结果运用,镇村级二级对动态识别监测结果的真实性承担主体责任。并据此考核追责。镇指挥部和其他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创新完善工作方式,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对弄虚作假、失职失责,造成规模性返贫的,严肃处理,追究问责。
(七)减轻基层负担。镇指挥部和各业务部门要依托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运用好国家脱贫攻坚普查结果,进一步完善监测对象基础数据库,不重复建设。强化大数据运用推动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统筹利用信息资源,避免重复填表报数采集信息,切实减轻村级工作负担。按照统一安排,开展集中排查,防止层层加码。
脱贫村的帮扶工作方案 篇7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合肥市扶贫开发三年攻坚行动计划要求,为确保到2017年底现行标准下的全县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出列,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部署要求,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瞄准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以同步小康统揽扶贫开发总体目标,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精准到户、扶贫到人”的思路,坚持“开发式”扶贫与“兜底式”帮扶并举,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联动,因地制宜、改革创新,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有效的行动、更加过硬的办法,推动扶贫开发由“输血式”“粗放式”“被动式”“分散式”扶贫向“造血式”“精准式”“参与式”“整体式”扶贫转变,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举全县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对象识别到村到户。建立贫困村、贫困户信息档案,做到户有卡(册),村有册,县、乡(镇)两级建立精准扶贫电子信息系统。
(二)坚持规划落实到村到户。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法”方略,分类制定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规划和计划,做到村有发展目标,户有致富项目。
(三)坚持项目资金到村到户。扶贫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到村到户项目的扶持,各行业部门涉农项目资金要向贫困村、贫困户捆绑投入,各类社会保障项目要对贫困户倾斜。
(四)坚持帮扶措施到村到户。实施“六个一”帮扶到村到户,即一村派驻一个工作队、一村制定一套帮扶方案、一村确定一批扶持项目、一户制定一个帮扶措施、一户确定一个增收项目、一户落实一名帮扶人员。
(五)坚持跟踪管理到村到户。强化扶贫项目实施效果监测,县、乡(镇)、村建立扶贫项目资金到村到户台账,对扶贫对象实施跟踪动态监测管理。
三、目标任务
按照到2017年底现行标准下的全县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出列的目标,实行“一年脱贫攻坚,四年巩固提升”。即全县现行标准下建档立卡的贫困户10413户、贫困人口24900人全部脱贫,稳定实现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14个重点贫困村全部出列,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县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县平均水平,贫困村年集体经济收入力争达到5万元以上。20172020年,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对已经脱贫的农户,在一定时期内继续享受相关扶贫政策,避免出现边脱贫、边返贫现象;对已经出列的贫困村,原有的扶贫政策保持不变,确保脱贫农户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出列贫困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
四、重点措施
突出精细管理,坚持把建档立卡、精准识别作为脱贫攻坚的基础性工作,乡村要对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定期进行全面核查,及时更新数据,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底数清、问题清、对策清、责任清、任务清。区分因病、因残、因灾、因学和缺技术、缺项目、缺劳力等不同致贫原因,准确掌握贫困村和贫困户的脱贫致富需求,因村施策、因户施法,制定详细脱贫计划,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进度、倒排时间,保证项目、资金、帮扶力量和监测评估到村到户。切实做到“六个精准”,即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实施脱贫攻坚十大工程,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一)实施“单位包村、干部包户”扶贫工程。认真落实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县委组织部《关于建立“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定点帮扶制度的实施方案》,在14个贫困村建立驻村扶贫工作队,1名市直帮扶单位干部担任工作队长,3名县直帮扶单位干部担任工作队员,工作队驻村开展贫困村帮扶工作,市、县帮扶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结对帮扶贫困村中的贫困户。县直单位干部和乡镇干部结对帮扶其他非贫困村中的贫困户,做到一个贫困村有一个工作队,一个贫困户有一名责任人,实现贫困村单位包村帮扶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干部包户帮扶全覆盖。
(二)实施特色种养业脱贫工程。制定贫困村特色种养业发展规划,统筹使用涉农资金,重点支持贫困村和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光伏农业、休闲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农业服务业、乡村旅游业,建设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产业基地,力争每个贫困村至少发展1项特色产业,每个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至少能从事1项特色产业,着力打造“一村一品”,带动贫困户脱贫。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贫困户增收脱贫。
(三)实施光伏脱贫工程。通过财政扶贫资金,在贫困村中的贫困户和741户“三无”特困户安装家庭光伏电站,为贫困户年增收3000元;在14个贫困村安装集体光伏电站,为贫困村年增加收入30000元;同时鼓励和引导光伏企业为贫困户安装家庭光伏电站,帮助贫困户年增收600元。
(四)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工程。加强贫困村道路建设,到2017年底实现所有贫困村至少有一条出村水泥路,一定规模的自然村通硬化道路,解决群众行路难、运输难问题。加强贫困村水利建设,将“八小”水利工程建设投入向贫困村倾斜,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到2017年底实现贫困村自来水“村村通”。加快贫困村电力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全面提升农网供电能力和质量,保障光伏下乡工程顺利实施。加强贫困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互联网+”扶贫力度,加快推进宽带网络覆盖贫困村,开展互联网为农便民服务,扩大信息进村入户覆盖面。加强贫困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大生活垃圾处理、污水治理、改厕和村庄绿化美化力度,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村优先纳入美好乡村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江淮分水岭综合治理开发、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山、水、田、林、路、村、园综合治理,切实改善贫困村和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
(五)实施危房改造、安全饮用水脱贫工程。为改善贫困户的生产、生活条件,更好地解决贫困户的后顾之忧,对贫困户中的845户危房户实施危房改造工程。同时对1631户饮用水不安全户实施安全饮用水工程。
(六)实施教育扶贫工程。对建档立卡中因学致贫的352户,实施贫困户子女入学救助,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和大学教育的资助补助政策,阻止贫困现象的代际传递。对贫困家庭小学生、初中生,继续用足用好义务教育阶段各项政策;对贫困家庭高中生,除免除学费外,每年给予2000元的生活补助费;对贫困家庭中高职在校生,除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外,通过实施“雨露计划”等培训项目,每生每年给予3000元扶贫助学补助;对贫困家庭在校大学生,通过实施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项目、发放助学金、办理助学贷款等,帮助其完成学业。
(七)实施健康脱贫工程。对建档立卡中因病致贫的5947户和因残致贫的1046户制定特惠政策,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贫困人口参合率,对农村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自筹费用适当减免,适度提高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对二级以上残疾户实行分户施保,每人每年补助800元。扩大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救助制度覆盖面,减轻贫困家庭经济负担。
(八)实施技能培训就业脱贫工程。对建档立卡中有劳动能力但缺少职业技术技能的532户贫困户,通过整合培训资源,加大培训力度,开展农业实用技术普及培训,提高贫困户劳动力致富技能。鼓励乡村能人带领贫困户劳动力外出务工,支持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带领贫困群众就业增收,真正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
(九)实施社保兜底脱贫工程。对建档立卡中的3017户五保户、2163户低保户以及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贫困户,通过社会保障,实施政策性兜底扶贫。从2017年起全县农村低保指导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补助标准和国家扶贫标准“三线合一”,逐步实现低保和五保保障水平城乡标准并轨。
(十)实施社会扶贫工程。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广泛动员和凝聚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形成政府、市场、社会互为支撑,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充分发挥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在人才智力扶贫上的优势和作用,鼓励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和从事扶贫开发事业。发挥好“1017”全国扶贫日社会动员作用,畅通互帮互助渠道,鼓励社会各界到贫困村捐资捐助、参与扶贫开发,形成全社会关注扶贫、参与扶贫、支持扶贫的浓厚氛围。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扶贫领导责任。按照“县抓落实、部门联动、镇村执行”的领导体制和精准到村到户到人的工作机制,建立县、乡、村三级书记一起抓扶贫的治理格局,推进责任链闭环管理、无缝对接,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县委、县政府对扶贫开发工作负总责,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对象核准、路径选择、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乡村两级是脱贫攻坚的前沿阵地,负责做好发动群众、调查摸底、信息核实等工作,确保各项政策实惠真正落到贫困村和贫困户。建立县(乡)领导联系乡(村)扶贫制度。县直单位和乡镇都要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各乡镇党委、政府每年要向县委、县政府专题报告扶贫脱贫进展情况。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按照职责落实扶贫开发责任,“一把手”是直接责任人,所有脱贫攻坚任务涉及部门要编制具体的工作方案,充分运用行业资源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切实转变作风,把严的要求、实的作风贯穿于脱贫攻坚始终。
(二)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把扶贫开发与基层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选好配强村级领导班子,突出抓好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鼓励和选派思想好、作风硬、能力强、愿意为群众服务的优秀年轻干部、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退伍军人、高校毕业生等到贫困村工作。加大驻村干部考核力度,实行贫困村不出列、工作队不撤出,贫困户不脱贫、帮扶责任人不脱钩。对在基层一线干出成绩、群众欢迎的驻村干部,重点培养使用。
(三)强化扶贫资金投入和管理。建立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实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较大幅度增长。发挥财政政策统筹、资金聚合作用,农业综合开发、
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以及各部门安排的各项惠民政策、项目和工程,要最大限度地向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倾斜。扶贫项目实行“群众参与、村级申报、乡镇审查、县级审批、省市备案”,坚持谁审批、谁负责,县级对项目的立项、实施和管理负主体责任。强化扶贫项目资金监管,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和审计、监察以及稽查等工作,健全公告公示制度,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从严惩处扶贫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四)强化扶贫队伍建设。根据中央和省、市要求及脱贫攻坚需要,调整充实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强化领导小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督促落实、检查考核的职能。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担任第一组长,县长担任组长,县委副书记担任第一副组长,分管副县长担任常务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乡镇设立扶贫工作站。保障扶贫机构和人员工作经费,确保扶贫工作有效开展。加大扶贫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努力提升扶贫干部队伍能力水平。
(五)强化扶贫考核监督。对未完成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的乡镇和县直帮扶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对其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其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不予评先评优,3年内不得提拔重用或调离。建立脱贫攻坚工作督查制度和脱贫攻坚工作责任清单,加强对各乡镇脱贫攻坚工作的督促检查,开展贫困村群众满意度调查,建立对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和脱贫攻坚成效的第三方评估机制。对脱贫攻坚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对落实不力、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