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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缔造方案

2025/04/09方案精选

文学网整理的共同缔造方案(精选8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共同缔造方案 篇1

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示范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县将在xx镇xx村开展城乡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工作,为扎实开展我县城乡人居环境和整治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示范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发展理念,结合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以群众身边、房前屋后的人居环境为切入点,广泛深入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建设“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城乡人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完成城乡人居环境和整治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建设工作,使xx镇xx村10队、11队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思路理念深入人心,社会力量和群众自主参与整治改造的积极性普遍增强,实现路面平整、绿化提升、给水畅通、行车有序、线路规整、设施齐全、外貌美观。使群众在共建美好家园中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初步建立“共同缔造”的长效机制。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城乡人居环境和整治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示范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成立xx县20xx年城乡人居环境和整治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程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档案整理及进度汇总工作。各单位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xx镇对城乡人居环境和整治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示范工作全面负责。

四、实施细则

(一)引导群众决策共谋。开展多种形式的基层协商,充分发挥村镇居民的主体作用,共同确定村镇需要解决的人居环境突出问题,共同研究解决方案,激发村镇居民参与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的热情,使村镇居民从“要我干”转变为“我要干”。

(二)发动群众发展共建。通过宣传引导、以公共环境整治带动庭院整治,发动群众居民积极投工投劳整治房前屋后的环境,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公共空间的建设和改造,主动配合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珍惜用心用力共建的劳动成果,持续保持村镇美好环境。鼓励党政机关、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队伍、驻永企事业单位、专业社工机构提供人力、物力、智力和财力支持,推动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进乡村,共同为人居环境建设贡献力量。

(三)依靠群众建设共管。针对村镇环境卫生、公共空间管理、停车管理、生活垃圾分类等内容,由村委会组织群众共同商议拟订村规民约并监督执行,加强对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成果的管理。建立健全绿地认领、公共空间认领、公共设施等维护认领的“爱心积分机制”及志愿者积分机制,激励村镇居民积极参与人居环境建设成果的维护管理。

(四)组织群众效果共评。建立健全村镇“共同缔造”活动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组织居民参与、监督、评价活动实效。组织评选“共同缔造”先进组织和先进个人激发各方参与“共同缔造”活动的积极性。建立“以奖代补机制,对村庄居民与村镇组织参与面广、效果好的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项目,通过奖励的形式予以补贴,推动“共同结造”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

(五)实现群众成果共享。通过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实现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建设“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生活环境,形成和睦的'邻里关系,积极塑造“勤勉自律、互信互助、开放包容、共建共享”的共同精神,让村镇居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活动领导机制、工作机制,经费整合投入保障机制。

(二)形成工作合力,县住建、农业农村、民政、财政等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资源力量整合,切实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领导作用落实到基层,深入群众。

(三)强化监督指导,县“共同缔造”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试点创建活动的跟踪指导和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做好宣传引导让“共同缔造”理念深入人心,形成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活动的良好氛围。

共同缔造方案 篇2

为全面推动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xx号)和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的实施方案》(x建发〔20xx〕xx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高整体人居环境质量为目标,以“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为路径,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业主自治,着眼长远、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全面推进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着力完善小区功能,解决老旧小区建设标准不高、设施设备陈旧、功能配套不全、日常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努力为居民打造一个环境优美、秩序井然、舒适宜居的美好生活环境。

二、目标任务

老旧小区改造按照科学规划、逐步实施的总体思路,结合房屋建设年限、小区环境等基本条件,以改造和管理并重为基本原则,充分听取居民代表、社区的意见和建议,科学合理确定改造重点和内容,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20xx年,全市计划实施老旧小区改造50个,涉及建筑面积约31万平方米,惠及3664户居民。到“十四五”末,计划完成老旧小区改造105个,惠及1。1万余户居民,形成环境整洁、设施完善、绿色生态、安全有序、管理规范、和谐宜居的“美好幸福小区”。

三、改造范围及条件

城市规划区、xx试验区20xx年前(重点改造20xx年前)建成投入使用的小区且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小区土地权属须为城镇建成区国有土地,且未列入我市近10年棚户区改造或重大项目建设征收拆迁计划;

(二)小区须为多层以上单元楼且主体结构安全、建筑基本完好,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

(三)居民改造意愿强烈,至少有2/3以上的业主同意,且物业费收缴率达50%以上;

(四)主要对老旧小区及相关区域的建筑、环境、配套设施等进行改造、完善和提升(不含危旧房改造和住宅拆除新建)。

四、改造内容

(一)基础设施改造

1、清除违章建筑。小区内搭建的一切违章建筑在项目施工前全部拆除,私自占有用于种菜、养家禽等公共用地,居民在项目实施前自行恢复原状。

2、修整、翻建小区道路。小区道路达到城市居住区道路建设规范标准,做到道路畅通,路面平整无坑洼,路牙整齐无缺损,有条件的小区应符合无障碍通行要求。

3、疏通、翻建地下管网。更换破损窖井盖,清理、整修、补建化粪池,改造老旧管网,实现雨污分流,保证排水通畅。

4、改造三表(水、电、气)出户管网。根据实际情况对老旧小区内水、电、气三表未出户的住户实行出户管网改造,确保水、电、气收费直收到户。

5、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完善和规范水、暖、电、气、通信和消防等管线及设施设备,有条件的小区做到管线入地入网,条件不具备的小区要统一高度和线路走向,杜绝乱拉乱接。

(二)配套设施完善

1、整治、新建停车设施。新建、改扩建和整修公共非机动车位(棚),尽量满足小区内居民非机动车停放及充电需求,整顿机动车库(位)使用秩序,恢复车库停车功能。增设交通标志,划设机动车停放位置,有条件的小区可改建、补建机动车停车位。

2、更新、规范环卫设施。增设标准化垃圾桶,保障小区居民生活垃圾倾倒和堆放。

3、修补、美化屋面。在不影响相邻住户采光、房屋结构、抗震设防要求的前提下,将隔热、防漏功能较差的平顶屋面进行合理改造,对破损、陈旧、风化严重的房屋外墙进行防渗、粉刷、保温处理,达到防漏和美观效果,整修、更换破损落水管道。

4、清理、修缮楼道。整治楼道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刷白楼道内墙,整修楼梯扶手、栏杆、楼道窗,修缮破损台阶,添置公共照明、邮政设施、楼宇门禁系统。

(三)提升环境质量

1、提升绿化效果。优化绿化布局,拆除占绿、毁绿的违章建(构)筑物,恢复绿化功能,尽可能增加绿地面积、提升绿化档次。

2、配套休闲设施。维修改造原有休闲场地,配置健身器材等文体设施。

3、配置文化宣传设施。在小区主要出入口设置小区平面示意图,合理配置宣传栏、公示牌等设施,力求美观整洁。

4、整治配套用房。对被占用或闲置的公建配套用房进行清理、清退和调整,恢复原有使用功能。

5、规范设置公共服务设施。结合小区规模,补建和完善社区服务及居民文化活动等公共服务设施。

6、实行封闭管理。对尚未实施封闭管理的小区,要实施封闭管理,合理确定小区大门的位置和数量,设立门卫室、警务室、治安报警点,零星住宅楼尽量并入临近小区进行统一管理。

7、添置电子防护系统。对规模较大的小区出入口设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根据小区规模设置视频监控节点、巡查装置、报警系统。

8、完善楼宇安全系统。修缮、添置单元楼宇门禁系统。

(四)完善消防设施

1、改善疏通小区原有消防通道和登高车操作场地,保障消防车辆顺利通行和操作。

2、按规定设置室外消防栓。

3、对已损坏或瘫痪公共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4、按相关标准在楼道等公共部位和场所配置移动式灭火器材。

(五)其他内容。居民反映比较强烈、确需整治改造的其他设施。

五、工作方式

(一)工作流程

坚持政府引导,遵循以下流程:开展摸底排查—居民意愿调查—设计方案审查—制定实施方案—初步方案公示(居民决策)—申报确定实施方案—制定改造标准及建立改造项目库—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实施步骤

1、前期准备。市住建局会同市发改科技局、财政局、xx试验区、各街道办事处(社区)梳理群众改造意愿及群众对改造项目的意见建议。通过摸底调查拟改造项目的具体情况,梳理小区改造项目库,制定年度改造计划,优先对居民改造意愿强、参与积极性高的小区实施改造。养老、文化、教育、卫生、托育、体育、邮政快递、社会治安等有关方面涉及城镇老旧小区的各类设施增设或改造计划,以及电力、通信、供水、排水、供气、供热等专业经营单位的相关管线改造计划,应主动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有效对接,同步推进实施。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所属城镇老旧小区按属地原则纳入地方改造。按照统一设计、统一改造、统一管理,进行集中连片改造的原则,由市住建局组织编制老旧小区改造方案,改造方案包括项目基本情况、现状调研、改造内容、施工图文件、工程量清单、投资估算、资金来源、物业管理模式、社会经济效益分析以及招投标工作等内容。应根据各小区实际情况单独设计改造方案,并在小区进行公示。公示通过后,严格按照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程的相关要求进行审查批准,并办理立项、用地、规划等前期手续。

2、全面实施。由市住建局组织实施改造施工,并做好施工过程监督检查,强化对隐蔽工程全过程监管,杜绝施工扰民等现象。施工单位制定科学的施工组织设计,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现场要公布投诉热线电话,接受居民咨询及监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要全程介入,设计、施工、管线等单位和技术团队要全过程现场开展跟踪技术服务,根据现场情况调整或变更设计,及时解决现场技术问题,并就调整或者变更设计的技术合理性和经济性向建设单位书面说明。涉及重大内容、投资改变的,履行报批手续后要在小区进行公示,从开工到竣工验收,做到层层把关,确保工程质量。

3、竣工验收。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竣工后,由市住建局牵头,组织相关镇街(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进行初验。同时,要组织小区居民对改造实效进行评价和反馈,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初验和整改完成后进行竣工验收,验收通过后,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做好竣工项目的资料整理(特别是隐蔽工程的资料)、归档和移交工作。并组织评选“市民满意改造工程”,通报表扬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通过居民满意度调查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建议,总结改造经验。

4、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将有条件的小区或相邻的老旧小区捆绑打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引导业主委员会自主选择专业化物业管理,对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老旧小区,引导业主补交专项维修基金。对已完成改造的“三无”小区(无产权单位、无物业管理、无人防物防)可采取引入物业管理、业主自治等多种模式。改造完成小区可通过公共房屋出租、停车计时收费等形式,盘活小区资源,增加小区“造血功能”,为后期维护管理提供资金保障。

六、工作措施

(一)优化项目审批。各部门要结合审批制度改革,精简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审批事项和环节,构建快速审批流程,提高项目审批效率。由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审查改造方案,通过后由相关部门直接办理立项、用地、规划审批。不涉及土地权属变化的项目,可用已有的用地手续等材料作为土地证明文件,无需再办理用地手续,简化相关审批手续。不涉及建筑主体结构变动的低风险项目,实行项目建设单位告知承诺制,不再进行施工图审查,鼓励相关各方进行联合验收。

(二)完善标准体系。依据《xx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导则》,由市住建局研究制定我市老旧小区改造方案,逐项明确改造内容,合理确定设计方案及施工工艺,明确智能安防建设要求,鼓励综合运用物防、技防、人防等措施满足安全需要。及时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法。因改造利用公共空间新建、改建各类设施涉及影响日照间距、占用绿化空间的,可在广泛征求居民意见的基础上一事一议予以解决。

(三)整合存量资源。在广泛征求居民意见的基础上合理拓展改造实施单元,推进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联动改造,加强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共建共享。深入挖掘、统筹利用既有资源空间,增加小区停车位(场)及充电设施供给,在不违反规划且征得居民同意的前提下,允许利用小区及周边存量土地建设各类配套设施。其中,对利用小区内空地、荒地、绿地及拆除违法建设腾空土地等加装电梯和建设各类设施的,可不增收土地价款。整合社区服务投入和资源,通过统筹利用公有住房、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和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闲置锅炉房等存量房屋资源,增设各类服务设施,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租赁住宅楼底层商业用房等其他符合条件的`房屋发展社区服务。

(四)明确土地支持政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涉及利用闲置用房等存量房屋建设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可在一定期限内暂不办理变更用地主体和土地使用性质的手续。增设服务设施需要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依法积极予以办理。

七、工作机制

(一)健全动员居民参与机制。充分发挥镇街、社区组织作用,组织引导社区、企事业单位积极配合参与改造。统筹协调社区居民委员会、小区业主委员会、产权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共同推进改造。将社区治理能力建设融入改造过程,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发动居民积极参与改造项目方案制定、配合施工、参与监督和后续管理、评价等,实现决策共谋、问题共找、方案共定、资金共筹、改造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二)建立改造项目推进机制。鼓励企业作为实施主体承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支持有实力的国有企业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鼓励采用工程总承包(EPC)、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等推进项目建设。积极推动设计师、工程师、法律顾问以及志愿者进社区,辅导居民有效参与改造,禁止收取不合理费用。鼓励选用经济适用、绿色环保的技术、工艺、材料、产品。改造项目涉及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应严格落实相关保护修缮要求,注重维护城市传统风貌特色、地域特征和传统街区肌理,在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环境品质的同时,展现城市特色,延续历史文脉。

(三)强化改造过程质量安全监督机制。要把老旧小区改造质量安全管理作为重点工作,切实健全责任主体、实施单位等各方的监督管理制度,细化分工,明确责任,督导责任主体和实施单位按照质量安全标准和规范要求,严把质量安全关,杜绝不合格建材进场,在开复工前对施工现场重要环节、重点部位进行全面彻底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各类脚手架、起重设备等安全使用情况,以及危大工程、临时用电、消防等安全管理情况,消除安全生产隐患。要落实全过程留痕要求,特别是隐蔽工程应录制影像资料。要防止不合理赶工期、抢进度现象,严防超定员、超强度加班带来的安全风险,严防高浓度酒精等消毒制剂以及易爆品诱发火灾。

(四)完善改造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按照下达的项目计划,对施工具体内容、投资额、资金来源、计划施工时间等信息进行公开公示,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保障居民在小区改造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最大限度满足居民需求,真正做到把好事办好,把老旧小区改造作为“民心工程”。审计部门要主动介入,加强对改造项目的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

(五)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结合改造工作,同步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镇街、社区居民委员会配合,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参与的联席会议机制,引导小区居民制定改造后小区的管理模式、管理办法及业主议事规则。建立健全城镇老旧小区全过程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续筹机制,促进小区改造后维护更新进入良性轨道。

八、资金筹措和管理

(一)居民合理出资。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积极推动居民出资参与改造,可通过直接出资、使用(补建、续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让渡小区公共收益等方式落实。支持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鼓励居民通过捐资捐物、投工投劳等支持改造。

(二)政府的财政支持。市发改科技局、财政局、住建局等部门积极争取中省市资金支持,并统筹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争取资金主要用于基础类改造,可适当用于完善类、提升类部分项目的改造。加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同级资金配套力度,结合实际,将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纳入国有住房出售收入存量资金使用范围。同时要加大统筹涉及住宅小区的各类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金融力量参与。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合规加大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信贷支持力度,各商业银行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依法合规对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企业和项目提供信贷支持。各发展银行可根据省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总行签订的《开发性金融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战略合作协议》,参与我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规划及项目筛选,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国家开发银行内部授信政策的前提下开展授信工作,加大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金融服务力度,提供优惠信贷资金支持。支持各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改善金融服务,探索公司及项目融资模式,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提供融资支持。

(四)专营单位投入。鼓励原产权单位对已实行房改的原职工住宅小区改造给予资金等支持。公房产权单位应出资参与改造。引导专业经营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出资参与小区改造中相关管线设施设备的改造提升。专营设施改造前产权属于专业经营单位的,由专业经营单位负责改造,产权不属于专业经营单位的,改造后专营设施设备的产权可依照法定程序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由专业经营单位负责后续维护管理。通过政府采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吸引各类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投资参与各类需改造设施的设计、改造、运营。对具备市场化运作条件的社区养老、托幼、医疗、助餐、超市、保洁、文体等公共服务设施,采取各运营主体与小区业主利益捆绑开发、商业捆绑开发等方式,运用市场化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支持规范各类企业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参与改造。支持以“平台+创业单元”方式发展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服务新业态。

(五)落实税费减免。专业经营单位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对其取得所有权的设施设备等配套资产改造所发生的费用,可以作为该设施设备的计税基础,按规定计提折旧并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所发生的维护管理费用,可按规定计入企业当期费用税前扣除。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提供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并减按90%计入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可按现行规定免征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动产登记费等。

九、组织保障

(一)统筹推进工作。各相关单位要以“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为契机,将老旧小区改造作为当前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和城市更新行动的重要内容,同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

(二)层层夯实责任。成立神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履行各自职责,审核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年度申报计划和项目内容清单,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多方筹措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做好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镇街(社区)要统筹协调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公司等,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宣传发动、群众意愿征集、化解处理矛盾纠纷等工作。市住建局会同市发改科技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督导检查,统筹推进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三)做好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读,让群众知晓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对象、条件、标准和范围。加大对优秀项目、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媒体平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宣传,着力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形成社会各界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奋力谱写黄河“几”字弯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示范市新篇章。

共同缔造方案 篇3

一、项目名称

20xx年xx村脱贫攻坚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共同缔造示范村项目

二、项目主管单位

湟中县扶贫开发局

三、项目监管单位

甘河滩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单位

页沟村村民委员会

五、项目建设地点

甘河滩镇页沟村

六、项目建设内容

在村庄主道路两边安装路灯40盏,铺设道牙石1200米;新建页沟二社至赛伟农场道路120米;提升页沟村乡村旅游体验基地配套设施。

七、项目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一)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全部为住建部帮扶资金。

(二)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村庄主道路安装路灯、铺设道牙石,投资21.6万元;新建页沟二社至赛伟农场道路,投资40万元;乡村旅游体验基地配套设施投资38.4万元。

八、项目运营管理

项目建成后,产权归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由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负责经营。

九、利益联结机制

项目建成后,可提升页沟村乡村旅游品质,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乡村旅游收入,壮大村集体经济。

十、项目建设期限

20xx年5月—12月

共同缔造方案 篇4

为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合作框架协议》,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推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以下简称共同缔造活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各级党委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共同缔造活动全过程、各方面,各级组织部门切实加强党建引领,有效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基层党组织建成领导社区建设治理的坚强战斗堡垒。

——坚持群众主体。践行“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尊重群众意愿,从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激发群众内生动力,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坚持社区为基础。把城乡社区作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基本空间单元,着力完善社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打造宜居的社区空间环境,营造持久稳定的社区归属感、认同感,增强社区凝聚力。

——坚持共建共治共享。通过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调动各方力量,组织多方参与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打造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三)工作目标。

到20xx年,共同缔造活动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城乡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社区干净整洁,生态环境优美,生活便捷宜居,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基本实现城乡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目标。

二、深入理解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理念方法

(一)系统把握共同缔造活动方法。共同缔造活动的基本做法是以城乡社区为基本单元,以改善群众身边、房前屋后人居环境的实事、小事为切入点,以建立和完善全覆盖的社区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治理体系为路径,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改善人居环境,凝聚社区共识,塑造共同精神,共建美好家园。

(二)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系。发挥基层党建引领作用,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领导作用落实到社区,将政府的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的资源和平台下沉到城乡社区,实现把社会管理寓于为群众服务之中。培育和建立社区治理类、公益慈善类、文体活动类、专业服务类等社会组织,把每个公民都纳入一个或多个社区社会组织,调动社会成员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

(三)推行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工作机制。坚持决策共谋,共同确定社区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并共同研究解决方案。推动发展共建,坚持以居民为主体,汇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社区建设。实行建设共管,发动居民参与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过程及成果管理。推行效果共评,组织群众和社会力量对项目建设、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价和反馈。注重成果共享,实现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使成果最大限度地惠及社区全体居民。

三、在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中广泛开展共同缔造活动

在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中充分运用共同缔造的理念和方法,结合城市更新试点、完整居住社区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绿色社区创建、城市治理、县城和小城镇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等工作,深入广泛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组织社区居民全过程参与城乡建设和管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一)在推动城市更新工作中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作用。结合关中、陕北、陕南城市资源禀赋、发展阶段、经济实力和实际需求,推进国家和省级城市更新试点。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始终做到城市发展为了人民、城市发展依靠人民、城市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统筹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动员各方力量,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探索城市更新共同缔造的实施模式、政策措施、技术方法和管理制度,加强城市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指导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城市建设司

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

(二)组织居民群众参与建设完整居住社区。在城市居住社区深入开展共同缔造活动,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组织、业主参与、企业服务”的居住社区管理机制。强化基层党建引领,街道、社区组织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充分发挥居民主体作用,发动居民积极参与,引导各类专业机构和人员进社区,共同开展完整居住社区建设。落实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因地制宜补齐既有居住社区建设短板,配建完善社区文化、体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制定发布社区居民公约,引导群众自觉维护公共设施和环境。到20xx年,陕西省基本补齐既有居住社区设施短板,全省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显著提升,基本实现居住社区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

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指导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城市建设司

责任部门: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

(三)动员各方力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居民自治机制建设、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作用,统筹协调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产权单位、小区居民等,共同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健全沟通议事平台,主动了解居民诉求,促进居民形成共识,发动居民积极参与改造方案制定、配合施工、过程监督、后续管理、改造效果评价等。建立改造资金合理共担机制,充分调动小区关联单位和社会力量以及居民支持参与改造。引导居民协商确定改造后小区的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业主议事规则,共同维护改造成果。力争到“十四五”末,陕西省基本完成20xx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城镇老旧小区居住条件显著改善,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指导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

(四)推动形成人人动手参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局面。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共同缔造活动的重要载体,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体制机制。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统筹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居民群众等力量,共同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宣传和知识普及,充分听取居民意见,开展“小手拉大手”等社会实践活动,将居民分类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引导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社区居民公约,形成全社会人人动手的良好氛围。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文明城市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到20xx年,陕西省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指导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责任部门:省委文明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生态环境厅、团省委

(五)建立健全共同创建绿色社区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作用,统筹协调业主委员会、社区内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居民等共同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利用“互联网+共建共治共享”等线上线下手段,开展多种形式基层协商,组织居民谋划创建方案,有效参与绿色社区创建工作。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营造社区宜居环境,提高社区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培育社区绿色文化,使生态文明理念扎根社区。到20xx年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实现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

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指导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

(六)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体系。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筹协调、各部门协同合作、指挥顺畅、运行高效的城市管理机制,创新城市治理方式,加快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推行城市治理“一网统管”。建立完善城市体检评估和城市管理评价机制,持续扩大城市体检和城市管理评价覆盖面。推动城市管理进社区,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从群众身边小事抓起,以绣花功夫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组织动员群众共同创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城市环境。

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指导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文物局

(七)统筹推进县域城乡建设。组织动员群众参与县城规划建设管理,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提升县城承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推行以街区为单元的统筹建设方式,推动公共服务、商业服务、文化体育等设施共建共享。开展县城绿色低碳建设试点,抓好县城建设示范,到20xx年,实现基础设施完善,文化、体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功能齐备。推动建立以县域为单元统筹城乡的发展体系、服务体系、治理体系,合理布局县城、中心镇、行政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政府、社会、村民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系,将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十四五”期间打造100个乡村振兴示范镇。

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指导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城市建设司

责任部门: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文物局、省乡村振兴局

(八)组织农民群众共同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坚持基层党建引领,发挥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等自治组织作用,组织发动农民群众积极参与乡村规划编制、农房和村庄建设、人居环境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确保乡村各项建设真正符合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需要。加快推进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提升农房设计建造水平,提高农房品质,因地制宜推动水冲式厕所入室,推广装配式钢结构等新型建造方式,推进供水入农房,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倡导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源头减量,推动农村用能革新,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加强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保护利用,塑造乡村特色风貌。开展乡村建设评价,深入了解农民对乡村建设的满意度和实际需求,补齐乡村建设短板,提升乡村建设水平。“十四五”期间,创建1000个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改造10000户宜居型示范农房。

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指导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

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

四、完善共同缔造活动推进机制和举措

(一)建立完善共同缔造活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部省成立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全面推进共同缔造活动的工作格局。各地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共同缔造活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指导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

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 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

(二)加强共同缔造活动机制创新和保障。积极探索开展涉农项目招投标改革,依法规范涉农项目招投标范围。简化农村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和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使农民更多积极参与乡村建设项目并从中获益。加大涉农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通过以奖代补等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指导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

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

(三)开展试点示范。创建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县(市、区),并给予城市更新行动、乡村建设行动以及城乡人居环境建设方面政策、资金、项目等倾斜支持。持续推进“百村示范、百团帮扶”活动。各地在推进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相关工作中要积极开展共同缔造活动试点,不断扩大试点范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指导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

责任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建立技术指导服务机制。依托相关科研院所确定省级技术支撑单位,加强政校、政企合作。成立村镇建设研究中心,编写共同缔造技术指南,培养技术人才,开设相关课程,探索建立技术人员驻社区、驻村服务机制。建立陕西省共同缔造活动专家库,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撑。组织开展设计下乡,促进技术单位与县(市、区)紧密合作,形成对口技术支持服务机制。

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指导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

责任部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建立共同缔造活动培训机制。将共同缔造活动相关课程纳入省级有关干部培训计划。积极发挥全国共同缔造活动培训基地作用,培育省级共同缔造活动培训基地。通过引进与本地培养相结合,建立完善共同缔造活动培训专家库。开发培训教材、课程、工具箱等,建设网上培训平台,组织开展多层级培训,培养一支理解掌握共同缔造活动方法的高素质、专业化队伍。

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指导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

责任部门: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

五、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市、县人民政府是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责任主体,要建立市级、县级领导小组,确定牵头单位,落实部门责任和分工,整合资源,扎实推进共同缔造各项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级人民政府要统筹用好现有相关财政资金,优先支持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充分调动各方资源积极参与支持共同缔造活动,为推进共同缔造提供工作保障。

(三)加强督促指导。各市(区)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各县(市、区)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级有关部门以活动覆盖面、各方参与度、群众满意度、人居环境建设效果等为重点,对各县(市、区)开展共同缔造活动情况进行评估评价。

(四)做好宣传引导。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对共同缔造活动的宣传力度,及时发现、总结和宣传共同缔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鲜活经验以及社区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带头人的典型,让共同缔造活动的理念思路深入人心,形成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

共同缔造方案 篇5

为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工作、助推城乡统筹和新农村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市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管理规定(试行)》(渝国土房管发〔〕495号)和《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基本国策,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通过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实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全县耕地占补平衡,储备建设用地资源,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用地提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的原则。

(二)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先易后难、分步实施、齐抓共管的原则。

(三)坚持维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遵循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和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

(四)村、组集体使用的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应经该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

三、工作目标

完成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申报20000亩,新增耕地面积5000亩。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年8月20日前)

召开县、乡镇、村、组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全县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工作。

(二)项目选址、申报(年8-11月)

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集体建设用地复垦相关政策规定,完成复垦地块清查、统计,组织土地权利人(复垦项目区集体经济组织或原土地使用权人)完善相关资料后向县土地整理中心提出项目申请。

1.申报条件

(1)土地权利人自愿。

(2)实施区域相对集中,项目可以村或组为单位实施。一个项目可由不超过2个片区组成,但不得突破同一乡镇2个行政村的范围;一个片区可由不超过20个片块组成,但不得突破一个行政村的范围;一个片块可由不超过相对集中的10个点(图斑)组成,但不得突破一个组的范围。

(3)复垦后具备宜农用途的管护利用条件。

(4)复垦片块能确保实施,实施期限与项目实施方案同步,最长年限原则上不得超过半年。

2.申请复垦地块主要类型

(1)已废弃宅基地和一户双宅的须复垦宅基地;

(2)废弃公路和废弃仓库、晒坝;

(3)废弃的乡镇(村)企业用地、砖(瓦)窑、矿山等建设用地;

(4)示范村建设需搬迁的宅基地和其他自愿搬迁的宅基地;

(5)库区、、地灾点移民涉及的建设用地;

(6)新农村建设和村庄迁建腾出的建设用地;

(7)新居建设和农村危旧房改造腾出的建设用地;

(8)其它符合复垦条件的农村建设用地。

3.项目申报所需资料

(1)土地权利人的农村建设用地复垦申请表(乡镇提供)。

(2)复垦片块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或土地权属证明材料(土地权利人提供)。

(3)项目所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乡镇、村建设规划图和农村建设用地复垦规划图(县土地整理中心提供)。

(4)项目实地现状照片(乡镇以单个区块为单元,分别提供东南西北4个方向具有明显参照物的远、近景数码照片各1张)。

(5)项目区1:10000最新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土地统计台帐(县土地整理中心提供)。

(6)项目片块1:500规划图和项目单体工程设计图册(含项目区踏勘报告)(县土地整理中心提供)。

(7)项目责任单位提交的项目申报书和关于提供的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书(乡镇提供)。

(8)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协议书(规范样本)。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协议是乡镇人民政府分别与县土地整理中心、土地权利人签订的契约。对依法无法确认土地权利人的废弃农村建设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与集体土地所有权人签订复垦协议。

项目测绘和设计应具有双重资质的中介机构分片区负责完成测绘和设计工作(含竣工测绘)。中介机构应提前介入项目选址工作,对项目选址和申报工作进行指导,协助做好项目入库前的相关工作。

县国土房管局负责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审定后的资料由县土地整理中心负责收集、整理、上报备案和申请入库。

各乡镇按照规定,应对土地权利人的各项补偿补助进行公示,公示后确定的补偿补助费用纳入项目成本。

县土地开发公司负责组织项目施工招投标、工程监理和实施。项目区土地权利人三分之二以上有施工意愿且具备施工条件的,土地平整工程部分原则上可由土地权利人实施;项目单个片块田间道路和农田水利工程投资额在20万元以下的,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项目区土地权利人实施,施工费用由县土地开发公司按标准划拨给所在乡镇,由乡镇对参与工程施工的土地权利人据实兑付。

项目完工并完善相关资料后,由施工方自验,自验合格后向县土地整理中心申请初级验收,初级验收需整改完善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完成后,由县土地整理中心向县国土房管局提出验收申请,县国土房管局组织专家验收,验收合格后向市国土房管局申请复垦成果确认并完成取证工作。

五、资金管理

(一)资金组织

县土地开发公司是集体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筹资人。所筹复垦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审计和监督。

(二)资金使用

1.项目入库后,筹资人按项目预算中前期工作经费的50%拨付给县土地整理中心,由县土地整理中心支付给各中介机构,余款待指标获得资金后结算;对项目涉及的补偿补助资金,筹资人按预算标准统一拨付给项目乡镇,由项目乡镇支付给项目涉及的权利人;工程施工费由筹资人按工程进度分期分批支付给施工单位。

2.工作经费待取得合格证后由县财政按以下标准结算:一是按确认后的新增耕地面积20xx元/亩的标准拨付给县国土房管局(其中:按667元/亩的标准支付项目所在地国土房管所);二是按确认后的新增耕地面积20xx元/亩的标准拨付给土地整理中心;三是按确认后的新增耕地面积20xx元/亩的标准拨付给乡镇人民政府(其中:按667元/亩的标准支付项目所在村民委员会)。项目进入施工阶段后,县财政支付工作经费的30%给部门和乡镇。

(三)利益分配

1.指标进入市农村土地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地票”指标交易完成后,除去建设用地复垦成本后的利润按以下比例安排使用:10%留乡镇、村,用于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等建设,其余部分留县财政作为全县建设用地复垦发展基金和其他涉农建设资金。

2.县土地开发公司所需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投资款及利润待取得合格证后由县财政在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专户中拨付。

六、补偿补助标准

(一)对未转户退出农村宅基地的`农户的补偿

1.房屋拆迁补偿:根据房地产权证载明的建筑面积,分别按砖混结构300元/㎡、砖木结构240元/㎡、土墙结构180元/㎡三个标准进行补偿(注:凡获得国家移民、异地扶贫和地质灾害避让搬迁等有关政策补偿补助的,此项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2.节约宅基地补偿:按房地产权证载明面积,按20元/㎡标准进行补偿。

3.其他补偿:对拆除的构筑物、简易房等参照我县现行征地补偿标准据实补偿,对宅基地内的其他附作物按20xx元/亩包干补偿。

(二)对转为城镇居民并退出农村宅基地的农户的补偿

除按(一)标准进行补偿外,还增加购房补助。补助标准为:以一个房地产权证为一户,在主城区(或县外)购房的按10000元/户标准补助,在县城购房的按15000元/户标准补助,在乡镇购房的按8000元/户标准补助。

七、考核奖惩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稳步实施。县政府将把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工作纳入对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的年终考核,对完成或超额完成任务的乡镇,由县财政按每亩200元的标准给予工作经费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乡镇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并扣减相应比例的工作经费。

共同缔造方案 篇6

一、活动目的:

通过本次班会,使低年级学生对文明礼貌用语有一个认识和了解,同时体会文明的重要性。在日常生活中会正确运用礼貌用语,培养学生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从—点一滴做起,努力提高自己的文明修养,做一个“讲文明、懂礼貌”的好孩子。

二、活动准备:

1.收集礼貌用语和平时这方面做得好的典型事例。

2.排练文明礼貌儿歌、歌曲等节目。

3.布置教室。

三、活动过程:

1. 齐唱歌曲:《我们从小讲礼貌》

歌词:

1) 晨风吹,阳光照,红领巾,胸前飘,小朋友呀,欢欢喜喜进学校。见了

老师敬个礼,见了同学问声好,老师您好,同学你早,咱们从小讲文明咱们从小讲礼貌。

2) 好儿童,志气高,讲文明,讲礼貌,小朋友呀咱们一定要记牢。不骂人来,不打架,果皮纸屑不乱抛。纪律要遵守,卫生要做到,团结友爱心一条,团结友爱心一条。

2. 议一议。

我们在学校生活刚刚开始不久,学校为我们开展了很多活动。教育我们做个讲文明、懂礼仪的小学生。语言美是文明的重要表现,可是这儿有几位同学,大家看看他们是怎样使用礼貌用语的?他们这样用对不对?

3. 听故事。

今天我们在这里开展活动,大家可高兴啦?? 小猫花花来了,它这是怎么了?

故事:《镜子里的小花猫》

一只小花猫无意中走到一面镜子前,看见里面有一只小花猫,正瞪着大眼睛看着它,小花猫有点不高兴了。

“你是谁?为什么老瞪着我?”小花猫怒气冲冲地问。谁知镜子里的那只小花猫张大嘴巴,也怒气冲冲地说:“你是谁?为什么老瞪着我?”这一下,小花猫气坏了。它弓起背,瞪圆了眼,“喵——喵”大叫两声,扑了过去。

谁知那只小猫也十分生气地向它扑过来。只听“砰”的一声,镜子前后晃动起来,小花猫吓坏了,赶快跑去找妈妈。妈妈听小花猫说完,笑了。妈妈对它说:“你去和镜子里的`小伙伴和和气气地谈谈,看它会怎样。”小花猫回到镜子前。这一回它没有瞪眼,而是笑眯眯地说:“喵——喵——你好!”咦?镜子里的小花猫不生气了,也笑眯眯地说:“喵——喵——你好!”

小花猫高兴极了,又去告诉妈妈。妈妈认真地对它说:“孩子,记住,要想别人尊重自己,首先要学会尊重别人。”

小猫花花记住了妈妈的话,在大家的帮助下花花变得更懂事、更文明了。

4. 说一说。

场景一:当你想向同学借笔用时,你该怎么说,怎样做呢?

场景二:如果课间你不小心碰掉了同学的铅笔盒,你该怎么办?

场景三:来到书店,你想买本书,应该怎样跟营业员阿姨说呢?

场景四:如果你和爸爸妈妈游玩时,你走失了,你该怎样向民警叔叔求得帮助呢? 场景五:当家里来了客人,你怎样招待他?

场景六: 如果你没有记清家庭作业,你怎样向班主任老师打电话询问呢?

5. 唱儿歌。

你也用,我也用,

文明用语,大家用。

你文明,我有礼,

人人都应来学习。

见面主动打招呼。

亲亲热热来问好,

人人心里暖哄哄,

个个文明有礼貌。

共同缔造方案 篇7

文明餐桌活动方案 今年,中央文明办把实施“文明大行动”( 实施清洁环境行动,实施秩序维护行动,实施文明旅游行动,实施文明餐桌行动)作为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为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办工作部署,做好迎接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实施“文明餐桌行动”,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风尚,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的

民以食为天。吃饭是社会生活的重要部分,餐桌文明是学校文明的重要体现,推行餐桌文明是持之以恒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的必然要求,是提升学校文明程度和师生文明素质的重要举措。小餐桌,大文明。用餐文明不仅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尊重劳动、厉行节约、勤俭持家的传统美德,更是中华民族传统礼仪的凸显方式。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实施“文明餐桌行动”,就是要传播“文明用餐、节俭惜福”的理念,改变饮食方面的.陈规陋习,营造和谐文明的用餐文化,共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学校。

二、实施办法

1、制作并在餐厅门口摆放“实施文明餐桌行动,倡导用餐文明行为”、 “文明餐桌公约”告示牌。在餐厅墙面、柱面张贴以“文明用餐、节约惜福”为主题的张贴画。

2、以电子屏幕形式对全体师生员工进行“文明餐桌公约”及“文明餐桌行动”口号宣传。

3、教育学生吃多少盛多少,用餐不剩菜、不剩饭;讲营养,不挑食;讲秩序,不喧哗;讲究卫生,注意形象,文明用餐。

三、实施时间

5月下旬至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前。

四、实施效果

根据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要求,积极探索、完善文明餐桌行动办法,使该项工作长期化、规范化,保证文明餐桌行动不流于形式,使文明用餐习惯真正深入人心,成为师生的自觉行为。

共同缔造方案 篇8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的实施意见》,打造环境整洁、设施完善、绿色生态、安全有序、管理规范、和谐宜居的社区,屏襄门街道决定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工作,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党建为引领

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共同缔造活动全过程、各方面,切实加强党建引领,有效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基层党组织建成领导社区建设治理的坚强战斗堡垒。

(二)坚持以社区为基础

把城市居民小区作为开展“共同缔造”活动的基本单元,深化基层治理体制改革,完善社区服务功能,着力建设完整的社区环境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体系,营造持久稳定的社区归属感、认同感和社区文化,切实将社会治理的重心落到社区。

(三)坚持以群众为主体

以改善群众身边、房前屋后人居环境的实事、小事为切入点,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尊重群众意愿,从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激发群众内生动力,从“要我干”转变为“我要干”,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四)坚持共建共治共享

统筹用好政府、社会、群众多元力量,推动社会治理方式由政府单向管理向社会多方参与转变,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形成各类主体合作、多种手段统筹、多方资源融合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二、工作路径

(一)决策共谋,达成共识

结合“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开展,坚持问需于民,共同查找社区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党组织领导下的共谋载体,搭建居民理事会、群众评议会、专业协会等群众沟通平台,畅通政府与群众交流通道。通过座谈走访、入户调研、开群众会等形式,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基层协商,全面激发群众参与决策共谋热情,共同发现需要解决的各种问题、研究回题解决方案。

(二)发展共建,共担责任

坚持以居民为主体,汇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城市社区建设。要协调辖区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社区下沉党员、志愿者队伍、专业社工机构等各方力量,为社区建设提供人力、物力、智力和财力支持;鼓励群众通过出资、出力、出点子、参与社区活动等方式,共同解决社区建设发展中的难题,并以此促使居民更加珍惜共建的劳动成果。

(三)长效共管,激发活力

发动居民个体、企业、社会组织等各方力量参与共建成果的维护管理,积极推动建立内部竞争良性机制,促进长效管理。要引导居民通过居委会,共同确定民主议事规则、居民公约等;针对公共空间管理、生活垃圾分类、小区安全隐患后续管理等内容,共同商议拟订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并监督执行。鼓励群众居民积极参与城市社区共管组织,认领共管区域和事项,共同维护良好环境和建设成果。

(四)效果共评,人人满意

要组织群众建立全过程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对“共同缔造”活动实效进行评价和反馈,使各项工作始终在群众的监督评价下开展,按照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进行改进。树立“共同缔造”典型社区、先进组织、个人并示范推广。

(五)成果共享,人人受益

要引导社区居民建立和完善成果共享规则,让全体居民平等享有完整居住社区的设施与服务,平等享有良好的精神风尚与温馨友好的社区氛围,自觉维护“共同缔造”成果,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良好局面,增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自豪感,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

三、重点任务

充分运用共同缔造的理念和方法,发挥社区居民的主体作用,根据不同类型社区人居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因地制宜确定实施载体、建设内容和整治重点,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一)大力推进完整居住社区建设

依据十五分钟生活圈规模及建设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幼儿园、老年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健全综合超市、邮件和快件寄递服务设施及其他便民商业网点等便民商业服务设施;提档升级水、电、路、气等设施,完备停车及充电设施、无障碍设施和环境卫生设施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充足小区公共活动场地和公共绿地等公共活动空间;全覆盖物业服务和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健全社区管理机制、综合管理服务和社区文化。进一步推进居民居住社区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

(二)大力推进智慧治理体系建设

进一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制现代化,加强党建引领网格管理,提升社区精细化治理、精准化服务水平,把社区内的党建和政法综治、民政、信访、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各类网格统一整合成“一张网”;建立健全,信息收集、问题、任务分办、协同处置、结果反馈工作机制;推进社区工作者开展日常性走访巡查,社区做好梳理汇总,街道根据问题性质和管理权限“吹哨派单”,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主动承接、限时办理并反馈。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智慧小区建设、一站式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等工作,形成组织高效、信息畅通、反应迅速、网上网下融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共建共治的组织体系。

(三)大力推进基础设施短板提升

积极争取各方力量支持,做好破损路面修缮、背小街巷硬化、主干路面改善等工作;合理利用闲置空地,做好停车场建设、停车位划定等工作,有效增加停车泊位;完善小区内路灯、楼道灯、消防栓、无障碍通行等设施建设;完善供水、排水、污水、供电、燃气、通信等设施及管网建设,积极开展“飞线整治”工作,实施管线入地改造项目;采用微改造、微更新等方式,利用门口塘、文化广场、休闲绿地等公共空间建设富有特色的“口袋公园”。全面探索推行社会化、专业化的管理模式,建立综合参与机制,激励广大居民、家庭、个体经营户、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积极参与城市环境的.共建共管。

(四)大力推进社区服务阵地建设

进一步夯实城市基层党建和基层治理实体支撑,按照征求意见全面深入、服务设施布局构建合理、服务人群覆盖广泛的原则,充分整合党建、治理、服务等多种功能,合理划分政务服务、党群活动、综合治理、协商议事、文体康养等功能区域;探索设立老年食堂、青年创客、老党员工作室等特色空间服务场所;积极培育引进社会组织开展专业化服务,整合各类资源、活动阵地,推动政府、社区、企业、物业等场所设施共用、力量资源共享。

(五)大力推进小区特色社会组织建设

合理制定小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导向,完善体制机制,结合小区实际培育和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布局,引导小区社会组织在提供小区服务、扩大居民参与、培育小区文化、促进小区和谐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使居民感知度和认可度进一步提升。进一步激发居民参与小区治理的意识,让居民既是服务对象又是社区治理主体,以组织化形式整体提升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能力,促进社区治理长效机制的建立,成为参与社区治理的重要力量。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动员、建立机制(20xx年9月10日前)

各社区要充分结合共同缔造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引领社会、动员社会、组织社会、服务社会功能,进一步完善“三方联动”机制;完善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和新兴领域参与机制;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群众自治机制,积极引导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共同缔造活动。各科室结合中心工作,积极推进项目申报、资金争取、政策支持,迅速推进各领域、各项目共同缔造活动开展。

(二)明确清单、谋划论证(20xx年9月底前)

各社区要充分结合当前实际,认真谋划、大胆探索,全力推进,加大动员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入户走访、小区夜话、进圈入群等途经,组织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引导居民群众广泛参与到共同缔造活动中,同时依据群众建议意见,尽快列出项目清单,对下步工作推进机制进行充实完善,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制度。

(三)稳妥有序、分类推进(20xx年9月底至长期推进)

各社区要坚持“需求导向、按需匹配、个性供给”,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落实工作措施,明确工作清单,扎实做好基础工作;各科室要积极牵头协调,形成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工作格局,要团结和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主流媒体和宣传阵地作用,长效管理、动态跟踪、持续推进,让共同缔造活动的理念思路进一步深入人心,形成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的社区治理氛围。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发动群众

成立屏襄门街道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打造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扎实推进共同缔造工作组织协调、情况综合、业务指导、定期调度、进度督导及建设验收等工作。突出党建引领,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和居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形成全民共建、共治、共享建设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资金保障、强化激励机制

各科室、各社区要积极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引导各类社会投资主体参与共同缔造活动建设,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格局;建立“以奖代补”项目激励机制,对参与度高、影响力大且群众满意度高的社区给予适当资金补助。

(三)加强监督督导、确保务实管用

及时建立完善督查和通报制度,对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加强督促指导,及时总结分析存在问题,通报进展情况。街道将不定期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对工作进展快、标准高、效果好的给予通报表彰;对工作滞后、行动迟缓、整治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共同缔造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