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儿童帮扶方案
文学网整理的残疾儿童帮扶方案(精选7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残疾儿童帮扶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上级的'精神,保障因生活不能自理等客观原因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益,我校将开展为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工作。现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理念,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积极探索重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居家教育工作经验,逐步建立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保障制度,进一步推进残疾人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服务对象
“送教上门”服务的对象为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但基本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7-14周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
三、服务原则
“送教上门”服务遵循家庭自愿、定期入户、免费教育的原则,注重发展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潜能,提高认知能力和适应生活、适应社会的能力。
四、服务时间
每个服务对象每周“送教上门”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2个课时。
五、师资保障
由学校选派责任心强、热爱残疾学生,思想、业务水平较高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部分教师,开展“送教上门”工作。
六、工作要求
1、每学年学校举行送教教师工作座谈,研究计划,总结工作。
2、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教学计划,采取适合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发展的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育水平和效益。承担“送教上门”服务的教师,要针对“送教上门”服务对象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残疾类别,制定切实可行的个别化教育方案。
3、要根据所确定的服务对象的情况,多形式地选择“送教上门”服务方式。
4、建立“送教上门”工作档案。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学生基本情况、教案,教学过程资料等。
5、学会汉语拼音。能读准声母、韵母、声调和整体认读音节。能准确地拼读音节,正确书写声母、韵母和音节。能借助汉语拼音认读汉字。学习说普通话。
6、认识常用汉字100个,写其中50个。喜欢学习汉字,有主动识字的愿望。掌握汉字的基本笔画,能按笔顺规则写字。初步养成正确的写字姿势和良好的写字习惯。
7、学讲普通话,逐步养成讲普通话的习惯。能认真听别人讲话,努力了解别人讲话的主要内容。学习与他人交流的能力。与别人交谈,态度要自然大方,有礼貌。积极参加讨论,对感兴趣的话题能发表自己的意见。
七、方法措施
1、帮助学生了解学校常规,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2、充分利用多媒体,利用教材优美的情境图,创设轻松愉悦的学习情境,
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3、加强语文和儿童生活的联系;引导学生留意生活,在生活中学语文。
4、认真批改作业,及时作好反馈、小结。
5、变学会为会学,教给学生学习的灵活方法,把主动权交给学生。尽量注重教材和整合,整体地运用教材,并力求能创造性地使用教材,进行整单元备课,在备课时注重单元内每个教点的联系。
残疾儿童帮扶方案 篇2
为改善困难残疾人医疗康复状况,着力提高困难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水平,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安庆市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方案>的通知》(宜残联〔2022〕20号))《太湖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细则》(太政发〔20xx〕4号)《关于2022年办好16项民生实事的通知》(太办发〔2022〕11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
(一)目标任务
2022年,为全县620名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补助经费专项用于精神残疾人治疗精神疾病的药费补助,提倡使用第二代治疗精神疾病药品。
(二)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拥有我县户籍、持有精神残疾人证且常年服用精神病治疗药品。
2.低保户或乡镇出具困难证明的对象,建档立卡困难家庭成员优先安排。
3.公安部门管控的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及时纳入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范围。
(三)资金筹集及补助标准
每人每年1000元,所需经费由省财政承担800元。不足部分所需经费,由县财政承担。
(四)项目管理
1.对象认定。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各乡镇残联要对上一年度受助对象进行年审,对已不符合救助条件的要调整。属于新增的补助对象,其本人或其监护人要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残联提出申请,填写《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审批表》,同时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1)残疾人证(精神残疾类别);
(2)低保证或乡镇出具的困难证明;
(3)精神病门诊或住院病历等证明材料,其中有当年或上一年度的诊疗记录。
公安部门管控的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未申办残疾人证的,按照“医院出具诊断证明-监护人申请—乡(镇)残联初审—县级残联与公安部门联合审定”的程序进行确认,符合条件的应纳入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范围。相关申请、审批资料要专项收集管理。
2.信息管理。补助对象基础信息和补助情况应及时录入“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信息管理系统”,乡镇残联负责录入、更新数据,县残联负责信息数据库的日常管理并上报。
3.资金发放。县残联负责审核、统计汇总补助对象基本情况,并报县财政复核后,由县财政负责将补助资金打卡发放至补助对象或监护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并注明“残补”或“精补”。
(五)工作要求
1.各乡镇残联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将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作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的重点项目,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务求实效。
2.各乡镇残联、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太湖县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做好补助对象的需求评估、精准康复等工作,统一规范填写《安庆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申请审批表》和《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汇总表》。
3.各乡镇残联、财政分局(所)及开发区社会事务局要用好、管好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对弄虚作假、违反资金使用规定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单位及个人,将追究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本部门职能,协助项目的实施,确保符合条件的对象得到救助。
4.各相关部门要重视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切实提高项目实施知晓率、满意度。通过各种媒体宣传党和政府对广大精神残疾人的关爱,宣传典型受助对象医治康复事例,动员社会对残疾人康复工作给予更多的支持,努力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一)目标任务
2022年,为80名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为10名肢体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7名残疾儿童适配辅助器具。继续推进低视力儿童视力康复试点。
(二)救助对象
1.拥有我县户籍,或其监护人持有本县居住证。
2.我县救助对象为0-16周岁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具备诊断资质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4.有康复救助需求及康复服务适应指征。
(三)资金筹集及补助标准
1.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0元(其中包含残疾儿童生活补贴3000元),康复训练时间不少于10个月。省财政按每人每年8150元予以补助。不足部分所需经费,由县财政承担。
2.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每人补助5000元。其中零部件及材料费占60%,制作费(诊断评估、制作和适应性训练)占40%;残疾儿童适配辅具每人补助1500元。其中产品购置费占90%,评估适配费(残疾现状评估、辅助器具适配、家长培训、适配教材等)占10%。此项目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保障。
(四)资金拨付
1.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及其他辅具适配等项目经费,由省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方式拨付至县财政。原则上,应待项目完成后,由县残联向县财政部门申报,按规定程序支付给相关服务机构。
2.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救助经费省级财政承担部分,由省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方式拨付至县财政。原则上,应待项目完成后,由县残联向县财政部门申报,按规定程序直接支付至定点康复训练机构。为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缓解机构运营困难,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保证残疾儿童康复训练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采取项目初期预拨、项目结束评审、适时调整结算的方式,拨付资金。
3.在定点医疗康复机构进行康复的,医疗和康复训练费用符合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项目的应由医疗保险报销,以补充康复训练经费的不足。
4.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可统筹用于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矫形器和辅具适配等。定点机构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不得收取救助对象的任何康复训练费用。
(五)项目管理
1.申报审批。
(1)项目实行动态监管。救助对象基础信息和康复情况应及时录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综合管理平台系统”,县残联负责基础信息数据库的日常管理和上报。全县所涉救助对象统一填报《安庆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儿童版)《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补助申请审批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安置(转送)考核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安置协议》,由县残联负责审核、批准、留存;县残联每月填报《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汇总表(儿童类)》《安庆市县(市、区)残疾儿童康复教育信息统计表》至市残联审核盖章。
(2)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流程。
残疾儿童康复训练。
①申请。有训练需求的残疾儿童家长向县残联提出申请;
②登记。县残联组织筛查,将符合条件的儿童进行登记;
③审核。县残联在儿童康复救助系统中进行审核;
④确定服务内容。县残联在儿童康复救助系统中确定服务内容;
⑤录入结算结果。在儿童康复救助系统中录入结算结果后结束服务;
⑥资金拨付。县残联协调县财政向相关康复机构据实拨付。
假肢矫形器。
①申请。有适配假肢矫形器需求的残疾儿童家长向县残联提出申请;
②审核。县残联依据儿童具体情况,对符合要求的儿童在儿童康复救助系统中进行审核;
③适配。县残联协调辅助器具供应单位,组织假肢(矫形器)的适配并做好评估登记;
④录入。县残联在儿童康复救助系统中录入假肢(矫形器)的适配信息;
⑤资金拨付。项目结束并验收合格后,由县残联协调县财政向服务机构拨付资金。
辅助器具。
①申请。有适配辅具需求的残疾儿童家长向县残联提出申请;
②审核。县残联依据儿童具体情况,对符合要求的儿童在儿童康复救助系统中进行审核;
③适配。县残联协调辅助器具供应单位,组织辅助器具的适配与发放,并做好辅具评估登记;
④录入。县残联在儿童康复救助系统中录入辅具适配信息;
⑤资金拨付。项目结束并验收合格后,由县残联协调县财政向相关服务机构拨付资金。
2.康复安置。残联尊重残疾儿童家庭的意愿,方便其根据工作、生活需要和康复个性需求选择符合条件的定点机构进行训练。救助对象须持县残联审核批准后的《安庆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儿童版)《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补助申请审批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安置(转送)考核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安置协议》至所在机构接受训练。
3.康复机构。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县残联负责会同有关部门遴选、认定定点机构服务资格,并与辖区内定点机构签订康复服务协议,依据机构协议管理实施细则加强管理,协议双方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
本县定点机构备案和监督工作,由县残联负责报备、督查和管理。
县残联监督定点机构严格按照《安庆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康复服务协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宜残联〔2022〕25号)规定的康复训练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开展康复服务。
4.康复训练。确保规范施训。定点机构须与每位在训儿童监护人签订康复安置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确保在训儿童训练时间、训练质量、训练效果。确保残疾儿童真实在训,杜绝名下无人、空占救助名额套取项目资金现象。因病(事)终止康复训练7个工作日以上,定点康复机构应及时向属地残联备案;救助对象因故中途中止康复训练或无故半个月未归者,即视为自动放弃,机构应在事发后10个工作日内通报县残联,县残联及时核查督促复训或安排替补。
5.康复档案。县残联负责项目申请、审批、跟踪回访等档案的建立、整理和保管;各定点机构按照《关于规范全省残疾儿童康复档案使用管理的通知》要求,建立规范的残疾儿童康复档案,实行一人一档管理,档案的保管期限不少于服务协议期满后五年,定点机构应当保护残疾儿童及其监护人的个人信息安全。
残疾儿童帮扶方案 篇3
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呈现出“学业失教、生活失助、心理失衡、亲情失落、安全失保”的共性。其教育管理是当今一大社会难题,要破解,学校、家庭、社会一个也不能少,应该努力做到:家庭固本、学校“留心”、社会防根。解决的根本出路在于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努力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最大可能地缩小沿海与内地、城市与乡村之间的差距。为了确保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健康快乐成长,我校从以下几个方面解决最现实的教育管理问题:
一、建立机构组织
(一)、关爱领导小组。指导工作开展。
组长:张廷成
职责:审定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
副组长:张敬秀姚新德
职责:拟订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督促各个部门认真实施并考评。
成员:年级组长、各班班主任、心理健康老师
主要职责:
1、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做好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的入学工作。
2、做好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的教育工作。
3、做好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的心理疏导工作。
4、教育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二)、关爱实施小组。制订实施计划,落实具体措施,实施过程指导和操作。
组长:姚新德
副组长:周莉娅
组员:各班班主任
职责及分工:
组长:任务分派,并检查落实情况,并对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副组长:将任务细化,考虑全面,安排落实,资料汇总。
组员:组织落实好工作,做好结对工作,做好留守学生的代理监护人,管理好监护的学生,并做好相关的记录记载工作,解决留守学生的具体问题,安排落实留守学生的结对帮扶教师。
(三)、关爱活动小组
1、帮扶结对组。组长:周莉娅。各班班主任、任课教师与留守儿童结成帮扶对子。做好“五个一”,即给每个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建立一份成长档案,每天挤出一课时与“留守儿童、残疾儿童”交流,每周走访一个“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家庭,每月与他们父母沟通一次。
2、心理辅导组。组长:刘倩倩。心理辅导教师由赵涣涣、杨勇两位老师兼任,定期组织任课教师举办心理辅导策略培训,定期组织“留守儿童、残疾儿童”举办心理讲座,定期对“留守儿童、残疾儿童”进行心理辅导。
二、工作实施办法
1、建设书香校园。知识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灵魂的归宿与寄托。学校要加大图书室、阅览室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把学生引导到书本与知识的海洋中去。让“留守儿童、残疾儿童”找到他们灵魂的依傍,弥补他们内心缺失的爱。
2、健全活动形式。学校要多组织开展丰富有益的活动,创造和谐的学习氛围,如举办各种晚会、体育运动会、歌咏比赛、演讲大赛等。学校团队工作关注留守儿童,通过采取一些有效措施使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留心”在学校,对老师、同学信任,对学校产生依赖感。
3、建立信息档案。对“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在每学期开学进行调查摸底,填写“留守儿童、残疾儿童信息卡”,全面掌握其家庭、学习、生活及父母外出务工留守代管情况,建立“留守儿童、残疾儿童”档案和联系卡,实行动态管理。
4、加大人文关怀。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各班实行教师结对帮扶“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制度,开展“一帮一”、“交心谈心”等活动。增强教师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对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积极疏导,放大优点,去掉自卑,树立自信。
5、强化综合管理。开办监护人培训班,开办“家长学校”、与家长、监管人面对面交流,对家长、“监管人”进行有关教育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最大限度地发挥学校教育功能,以提高他们对“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的监护能力和教育管理能力,提高监护人的监护责任意识。通过家校互动,加强对“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的教育管理。
6、加强师资培训。“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的教育管理与一般学生相比,有其特殊性和更多的不确定性,难度较一般学生更大,要求实施教育和管理的教师必须掌握相关的理论和实践知识。因此,在师资培训的内容中要增加关于“留守儿童、残疾儿童”教育的技能,以使教师的教育管理工作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
7、开展心理辅导。健全教师与“留守学生、残疾儿童”谈心制度,创新教师家访办法,开设心理健康咨询信箱,及时解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成长中出现和遇到的各方面问题,帮助其塑造健康心理;引导他们制定学习目标,明确努力方向,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增强明辨是非、美丑、真伪、善恶,抵制外界不良风气的能力,正确认识困难和挫折。
8、鼓励互爱互助。开展“牵手留守儿童、残疾儿童”活动,以班级为单位建立“留守儿童、残疾儿童”互助小组,负责对“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的学习、生活帮助。
残疾儿童帮扶方案 篇4
一、康复救助范围
具有县户籍(居住证),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有康复需求和适应指征的0—14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和孤独症儿童。
二、康复救助内容
(一)机构康复训练。由定点康复机构为救助对象提供功能训练,运动、认知、沟通及适应性训练等基本康复服务。
(二)辅助器具适配。为视力残疾儿童验配助视器;为听力残疾儿童验配助听器;为肢体残疾儿童装配假肢或矫形器,适配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辅助器具。
(三)医疗手术补助。为听力残疾儿童提供人工耳蜗植入手术,为有需求的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等,对医保报销后个人自费部分给予一定补助。
三、康复救助标准
(一)机构康复训练
1、听力、言语、智力和孤独症儿童康复:康复训练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0元。
2、脑瘫(肢体)残疾儿童康复:康复训练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000元。
(二)辅助器具适配
1、听力残疾儿童:为适合佩戴助听器的听力残疾儿童配发助听器。助听器救助标准每人不超过7000元。每人仅限1次。
2、脑瘫(肢体)残疾儿童:根据适配机构评估,为肢体残疾儿童免费适配假肢、矫形器、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适配辅助器具。
(三)医疗手术救助
1、人工耳蜗手术补助。为有手术适应指征的听力残疾儿童植入人工耳蜗。在城镇医保和新农合等相关费用报销后,自费结算部分,予以一次性补助1万元(1万元以内实报实销)。每人仅限1次。
2、肢体残疾矫治手术补助。对先天性马蹄内翻足等足畸形、小儿麻痹后遗症、脑瘫导致严重痉挛、肌腱挛缩、关节畸形及脱位、脊柱裂导致下肢畸形等实施手术的,在城镇医保和新农合等相关费用报销后,自费结算部分,每年予以一次性补助10000元(10000元以内实报实销)。每人每年仅限1次,每人手术累计救助不超过3次。
四、资金来源
补助资金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和其他康复资金中列支。所有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验收核发”的管理原则。对项目未实施或未实施完毕不得报支;违反项目规定的不合理支出不得报支;支出票据不规范的不得报支。对项目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截留、挪用项目专项资金的,财政部门有权拒拨资金,监察部门对群众有反映的问题要重点查处,确保财政专项资金有效、安全、规范运行。
残疾儿童帮扶方案 篇5
1、活动主题:
关爱之路,你我同行
2、活动目的:
本次特殊活动旨在呼吁在校大学生关爱残疾人事业关爱残疾儿童,增强在校大学生的社会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同时增进四校师生友谊,促进四校师生间相互了解,丰富活跃校园生活,使在校大学生真正做到奉献爱心,服务广大残疾儿童,共创团结、友爱、美好的和谐社会。
3、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xx市残疾人联合会
承办单位:xx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院团委
xx师范学院委员会
xx理工学院院团委
xx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青年共青团
协助单位:xx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爱心协会
xx师范学院手语协会
xx理工学院南工阳光爱心协会
xx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急救急护协会
4、活动时间:
20xx年x月10日到x月3日
5、活动地点:
各大学院餐厅门口及各大学院礼堂
残疾儿童帮扶方案 篇6
“七彩梦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xx〕7号)文件精神,优先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使贫困残疾儿童得到康复救助。20xx年至20xx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补助资金,支持各地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为保证该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城乡有康复需求的贫困残疾儿童(单项救助条件详见附件),其中优先资助城乡低保家庭的贫困残疾儿童。
二、资助范围与资助数量
资助范围:
——听力语言残疾儿童:为中低收入家庭聋儿购置配发人工耳蜗,并补助人工耳蜗手术、术后调机和术后康复训练经费;为贫困聋儿购置配发助听器并补助康复训练经费。
——肢体残疾儿童:为贫困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补助康复训练经费、装配矫形器。
——脑瘫儿童:为贫困脑瘫儿童康复训练、装配矫形器给予补助。
——孤独症儿童:为贫困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给予补助。
——辅助器具:为贫困残疾儿童装配假肢矫形器、适配辅助器具给予补助。
资助数量:
——听力语言残疾儿童:为16865名中低收入家庭聋儿配发人工耳蜗产品,补助人工耳蜗手术、术后调机和术后康复训练经费,总计金额161900万元;为18000名贫困聋儿配发助听器,补助康复训练经费,总计金额32400万元。以上共计194300万元。
——肢体残疾儿童:为15000名贫困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康复训练、装配矫形器给予补助,总计金额25800万元。
——脑瘫儿童:为30000名贫困脑瘫儿童康复训练、装配矫形器给予补助,总计金额39600万元。
——孤独症儿童:为36000名贫困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给予补助,总计金额43200万元。
——辅助器具:为21200名贫困残疾儿童装配假肢矫形器、126000名贫困残疾儿童适配辅助器具给予补助,总计金额29500万元。
(分项目资助标准详见附件)
三、组织管理与项目实施
(一)组织管理
中国残联和各省残联有关业务部门负责项目的组织与实施。
(二)职责分工
——中国残联负责制定项目总体规划,下达任务指标;指导各地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要问题;会同财政部检查、监督各地项目执行进度和质量;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提出项目经费分配建议,报财政部审核后下拨;审核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开发管理项目数据库;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和资料。
——财政部会同中国残联研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审核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并下拨资金;会同中国残联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会同本省财政部门依据《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及实施办法制定本省的项目实施方案,报中国残联备案;负责组织实施本省项目工作,做好项目申报、审批、数据统计、检查验收等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会同省级残联制定本省实施方案;研究制定本省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时拨付资金;会同省级残联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三)项目实施
——受助对象的申请和审核。各地要按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实施方案及各单项实施办法的要求,必须由项目受助儿童监护人提出申请,项目执行地区残联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审核确定资助对象,确保贫困残疾儿童得到资助。
——实施康复救助。各级残联要协调有关部门将已确定的资助对象,安排至有资质的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确保康复训练质量和效果。
——督导检查。各地和各项目执行单位要负责项目的经常性检查,中国残联及各省残联负责组织阶段性检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各省残联按照中国残联要求上报项目执行报告。
——信息收集与统计。《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数据库管理系统》采用基于网络的数据采集模式,各地残联可通过互联网完成数据的在线录入,实时审核和监控等功能,数据由中国残联集中管理。各项目具体执行单位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定期录入受助儿童接受康复救助相关信息;中国残联各项目执行单位会同各省残联负责及时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于每年1月15日前将审核后的上一年度数据库上报中国残联信息中心。各项目单位每年1月31日前报送上一年度的项目执行情况,内容包括项目组织实施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和项目执行单位负责做好项目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及声像资料)的收集、积累、存档。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残联要高度重视项目实施工作,具体研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问题及困难。建立科学的项目管理制度,确保按规定做好救助对象的筛选和辅助器具的配发等工作。集中做好项目的部署、培训,确保项目执行地区、执行机构的人员掌握项目管理要求,精通服务技术。要建立公示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项目救助情况。
(二)规范管理,专人负责。加强项目机构管理,中国残联将制定项目机构准入标准,包括项目医疗机构、康复服务机构、验配机构、辅具适配机构等,承担项目任务的所有机构必须达到相应的准入标准,各地要以此为契机,规范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建设,加强对相关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质量。要加强项目管理,各项目执行地区残联及相关康复机构要有专人负责项目管理,所有项目使用统一的救助卡(救助卡格式由中国残联统一制定,各地自行印制并下发),建立专门档案,确保相关档案资料完备。
(三)严格使用,专款专用。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项目经费包括项目机构的经费不得用于项目实施方案规定以外的用途,对弄虚作假、违反项目实施原则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单位,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限期收回资金。已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救助项目,先由医疗保险报销,不足部分由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予以资助,剩余资金可用于扩大救助儿童数量。
(四)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各地要主动协调宣传部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宣传项目的意义、资助内容和申请办法,及时宣传报道项目开展情况和受助效果。通过举办项目启动仪式、组织慰问受助残疾儿童等活动,让全社会更多地了解、关注和扶助贫困残疾儿童。同时要及时收集各方面宣传资料,建立专门的项目宣传档案。在开展项目宣传活动、下发资料及配发产品上要注明“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字样。
(五)严格督导,保证质量。中国残联会同财政部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制定检查评估办法,组织检查评估。各地要建立项目评估考核工作制度,定期检查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指导基层及时整改,问题严重的,要及时上报中国残联。
各地要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的实施为契机,加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力度,积极推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残疾儿童帮扶方案 篇7
为贯彻落实纳雍县教育科技局、纳雍县勺窝镇教育管理中心的精神,保障因生活不能自理等客观原因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益,结合我校实际将开展为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试点工作,现制订具体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纳雍县教育科技局、纳雍县勺窝镇教育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导,积极探索重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居家教育工作经验进一步推进残疾人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服务对象
送教上门“服务的对象为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但基本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6-16周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符合纳雍县勺窝镇中心小学服务区域的。
席朝勇,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住址:纳雍县勺窝镇中心村马路组。智残。
三、服务目的及原则
送教上门“服务遵循家庭自愿、定期入户、免费教育的原则,注重发展残疾青少年的教育潜能,提高认知能力和适应生活、适应社会的能力。
四、服务时间
每个服务对象每个月送教上门“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1个课时。每学期不少于8次。
五、工作要求及措施
1.由纳雍县勺窝镇中心小学教师龙治为重度智残青少年席朝勇送教上门“。
2.送教上门“服务,要针对送教上门“服务对象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残疾类别,制定切实可行的个别化教育方案。送教上门“的课时数计入任课教师工作量。
3.建立送教上门“工作档案资料一人一档。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学生基本情况、教案、教学过程记录和图片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