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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方案

2025/04/11方案精选

文学网整理的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方案(精选7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方案 篇1

为推动“法律进社区”活动持续、深入、扎实开展,根据《中共洪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洪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xx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洪法委发〔20xx〕2号)文件要求,结合洪雅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构建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工作统揽,以深入开展法律宣传教育为重点工作,深化各类法治宣传主题实践活动,推进法治文化繁荣发展,切实加大城乡居民普法力度,进一步健全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进一步营造社区良好的法治氛围,切实尊重和保障居民参与管理基层公共事务的权利,为奋力建成“两山”转化示范县、加快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1.扎实开展“法治四川行”一月一主题活动。由司法、人社、卫建等部门牵头并制定方案,利用国家宪法日、国际禁毒日、世界环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广泛开展各具特色的法治宣传主题实践活动。

2.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活动。积极开展民法典网络知识竞赛、民法典“公开课”、民法典演讲比赛等专项宣传活动,加大民法典实施后典型案例的宣传解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二)加强法治平台建设

1.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建立社区法律公共服务工作室、法律顾问微信工作群等,扩大“一社区一法律顾问”覆盖范围,确保在日常工作中能够随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2.加强法治社区文化建设。结合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和社区阵地建设,打造法治广场、法治公园、法治长廊等工程,带动社区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法治进社区”活动开展。

(三)继续推进普法宣传“六个一”工作

1.设置一个社区法制宣传专栏(橱窗)。将与社区居民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知识,新颁布实施的法律定期载入专栏,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漫画,结合具体事例“说”法。

2.设立一个社区法律图书角。在社区开辟场所,并配置一定的法律图书,定期对居民开放,做到有“法律明白人”讲解,使居民养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习惯。

3.建立一套社区干部集中学法制度。制定学习计划、内容、活动安排,定期组织社区“两委”成员、社区工作人员、居民楼栋长、社区居民代表集中学法,针对社区居民不同特点,有计划、分层次组织社区居民学习法律知识。

4.解决好一次矛盾纠纷。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探索构建“网格化+大数据”工作模式,整合网格力量,优化运行机制,做好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和前端化解。遇有矛盾纠纷,社区调解委员会组织威望高、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社区居民或政法系统退休干部进行调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扩大人民调解工作在社区居民中的影响力。

5.开展一次义务法制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社区普法志愿者队伍、离退休法律工作者、文艺宣传队等群体,以文艺汇演、普法展览、报告会等形式,广泛宣传与居民利益相关的法规、政策,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

6.上好一堂法制教育课。利用社区法制宣传阵地,发挥社区法制宣传员作用,每季度组织居民进行一堂法制教育宣传课,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开展普法教育,确保教育经常化、制度化。

(四)加强对社区居民中特殊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

1.加强对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寒(暑)假期和节假日,以法治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为依托,发挥社区人力资源优势,开办家长学校,开设青少年法治专题讲座、沙龙等活动,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

2.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成立安置帮教志愿队伍,建立社会化帮教网络,做好社区矫正。积极引导刑释解教人员自谋职业,加强技能培训,帮助就业安置。

3.加强老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社区活动阵地、日间照料中心,发挥老年协会作用,针对老年人特点,宣传与他们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其抵御封建迷信、非法集资等能力。

4.加强流动人群的法治宣传教育。通过法律咨询、图片展览、法治电影、告知书、“遵纪守法承诺书”等活动,强化外来务工人员、经商人员等流动人群学法用法意识,达到自我教育目的。

(五)加强换届选举法律法规宣传

在第十一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中,积极开展选举相关法律法规宣传。通过召开动员会等方式,围绕换届政策、程序步骤、纪律要求、法律法规等内容广泛宣传,提高居民参与换届的法律意识。通过会议、微信、横幅标语等方式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

(六)修订完善居民公约

把规范完善居民公约作为深化居民自治、创新社区治理、推动依法治社区落地生根的重要载体,修订完善居民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把易风易俗、公共安全、公共道德、文明建设等内容写入居民公约,教育引导居民破除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按照“三上三下”“六步工作法”要求,规范居民公约的制定程序,制订富有特色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居民公约,形成“我制定、我签字、我承诺、我执行”的良好氛围,提升社区治理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镇要加强组织领导,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共同做好“法律进社区”工作,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的局面。各镇民政办要指导督促社区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突出重点。突出宣传与社区居民尤其是社区重点普法对象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社区居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建立健全社区管理规章制度,完善自治章程,实现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制度化、规范化。

(三)加强宣传。要加强对“法律进社区”活动研究,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要树立典型,积极总结经验做法,拓展“法律进社区”工作的形式和途径;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积极营造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良好局面。

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方案 篇2

充分做好六五普法宣传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法治宣传教育和贪污治理工作的新要求,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六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

1、指导思想

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想结合。

2、主要目标

在广大社区群众中宣传法律知识,让居民能够知法懂法守法,学会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基本权利。

3、主要任务

深入学习宣传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以及党和国家关于民族法律建设理论、方针和政策,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培育民主法治观念、爱国主义观念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政策、方针和重大理论,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培育民主法治观念、爱国主义观念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

4、对象及其要求

普法宣传对象:社区居民,社区工作人员

普法要求:

1)、继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社区群众的法律意识。

2)、加强社区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管理能力。建立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组织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每两个月组织1次,每年不少于6次,参加学习人员应达100%。

3)、强化法律培训和学习,进一步提高依法治居能力。

5、组织领导

以社区主任为组长,社区工作人员和法律宣传志愿者为成员,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

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方案 篇3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全国广大社区居民群众和社区组织深入学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民政部、司法部共同制定了2019年全国“宪法进社区主题日”宣传活动工作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总体要求

宪法宣传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开展宪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与社区治理、社区居民自治有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针对社区治理、社区居民自治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设计宣传教育内容,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提升社区工作者依法办事能力。

宪法宣传与共建共治相结合。广泛发动社区居民群众、驻社区单位、社会组织等各方力量参与宪法宣传活动,把“宪法进社区主题日”宣传活动打造成为增进邻里交流、营造和谐氛围、促进共建共治共享的重要平台。

宪法宣传与文化引领相结合。围绕社区居民群众关切的法律问题,开展社区居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答疑解惑、纾难解困;培养社区居民群众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引导社区居民群众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三、重点宣传内容

(一)与社区居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

(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特别是关于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加强和完善社区治理等要求;

(三)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宪法的地位和作用、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特别是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城市居民委员会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四)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关于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和依法实行社区居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五)新中国成立xx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社区治理、社区居民自治的辉煌成就;

(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社区文化引领,培育社区精神;

四、具体安排

(一)做好周密部署。11月下旬,民政部办公厅、司法部办公厅联合印发通知,对2019年全国“宪法进社区主题日”宣传活动进行全面部署,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要求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二)开展宣传活动。“宪法进社区主题日”(12月5日)当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司法部门联合举办“宪法进社区主题日”宣传活动。活动可安排播放宪法专题片,邀请有关部门、社区工作者和社区居民等代表发言,法治文艺作品展演,法治公益视频展播等。将福建省民政厅、司法厅在福州市晋安区举办的活动作为全国主场活动,民政部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司、民政部政策法规司、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负责同志出席活动。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可在“宪法宣传周”活动期间(12月1日—7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进社区”宣传活动。各地应根据本方案的总体要求和重点宣传内容,针对社区居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热点问题,综合采用利用市民讲堂、道德讲堂等阵地为社区居民群众讲法治课、现场法律服务咨询、社区巡回法庭现场说法、法治文艺作品展演、法治公益视频展播、法治宣传材料发放等形式,因地制宜开展“宪法进社区”宣传活动。

(三)加强教育培训。12月3日—6日,民政部在福建省福州市举办第二届全国社区工作大讲堂,落实2019年全国“宪法进社区主题日”宣传活动要求,通过专题授课、现场教学等方式,组织全国一线优秀社区工作者代表系统学习宪法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通过互动教学、经验展示等方式,用鲜活社区工作案例教育引导社区工作者依法开展社区治理、社区居民自治工作。

(四)加强宣传报道。民政部、司法部将邀请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法制日报等中央新闻媒体和中国社会报、中国社区报等部属媒体对“宪法进社区主题日”宣传活动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各地民政、司法部门要组织地方媒体做好集中宣传报道,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作用,采取城乡居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把握正确方向。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宪法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

(二)落实工作责任。民政部门负责策划组织“宪法进社区”宣传活动,具体工作由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业务处(科)室与政策法规处(科)室共同落实。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提供资源支持、审核宣传内容、组织媒体报道等工作。

(三)增强工作实效。宣传活动要贴近居民生活、贴近工作实际,力戒形式主义。要加强新媒体新技术的运用,做到宣传方式为居民所喜、宣传内容为居民所需。要把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宪法宣传有机结合,把宪法精神融入日常生活,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方案 篇4

为了使广大人民群众树立起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也为了宣传我国社会主义的法治形象,促进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相结合,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法制宣传日的开展具有重大的意义与深远的影响。

党的十九大对大力学习宣传宪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依宪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从今年起将12月4日正式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原为全国法制宣传日)。为隆重纪念首个国家宪法日,进一步推进法治株洲建设,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更好宣传贯彻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省委法治办对“12·4”国家宪法日暨社区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主题

坚持依宪治国,树立宪法权威。

二、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树立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提高宪法认识,弘扬宪法精神,形成全社会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优良氛围,为深入推进法治株洲建设,奋力打造株洲发展升级版,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营造优良法治环境。

三、组织领导

全市成立由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谢清纯任总指挥,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格林任副总指挥,市委法治株洲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为成员的宣传活动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法建办。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段桃庚任办公室主任,市司法局法宣科科长刘克平任副主任,办公室负责协调有关事项。

四、时间安排

20xx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市社区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从11月中期开始,到12月上旬结束。

五、重点宣传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不遗余力的宣传法治中国建设,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二)集中开展宪法和宪法精神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牢固树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自觉崇尚宪法、遵守宪法,提高宪法认识,维护宪法权威。

(三)不遗余力的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强力促进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四)社区法制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不遗余力的宣传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治安、道路安全、消防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六、系列宣传活动

1、主动组织人员参加全省宪法法律知识大赛。该竞赛由省委法治办、省司法厅联合红网共同举办。活动分为公民网络竞赛和省直、市州代表队现场竞赛两部分。网络竞赛已于11月6日在红网推出,竞赛内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中心,涵盖刑法、民法、行政法、经济法、诉讼法等涉及民生相关的领域。参与竞赛者登陆点击红网首页链接或进入普法频道专题页面,回答系统随机生成的10道题目,点击答案,确认无误后提交即可。个人可多次参赛。12月4日从所有有效答卷(填写个人信息完整和答题完全正确者为有效答卷)中随机抽奖产生400名幸运网友。每名网友将获得100元手机充值话费。各地各单位要主动组织人员参加公民网络竞赛活动。

2、开展各级媒体法治宣传。各级媒体特别是党报党台党网等主流媒体要不遗余力的宣传法治精神和宪法精神。株洲日报、株洲晚报开辟宪法宣传专栏,在株洲新闻频道、法制新闻频道、炎帝神农广场户外电子显示屏播出宪法宣传公益广告,进行不遗余力的宣传。同时在法治湖南网、法治宣传媒体机、法治e本等媒体开展宪法专题宣传。

责任单位:

3、市直各单位要在首个宪法日期间主动开展“ 三个一”宣传活动:在单位官方网站登载一篇主题文章;各单位利用单位电子显示屏打出“坚持依宪治国,树立宪法权威”宣传标语,出一期法制宣传专栏或举办一场领导干部法制讲座。

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

4、从11月中期到12月上旬,组织全市厅级、县处级领导干部及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学法用法考试,强化宪法和法律认识。

5、“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市社区法制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在神农广场组织开展万人签名、法治咨询活动。

七、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国家宪法日活动,要把“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精心策划,周密组织。要全力争取同级党委政府对法治宣传的重视和支持,纳入党委政府工作重要的议事日程,争取对宣传活动的人、财、物的投入和保障。要主动向同级党政主要领导汇报,争取主要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并亲自到活动现场参与法治宣传。市委法治株洲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性,主动参与并认真组织好本部门的法治宣传活动。

2、要严格责任,强化措施。

各县市区委法建办和法治株洲建设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全市方案明确的任务要求,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对任务进行层层分解,确保活动的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都明确到具体部门、具体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各县市区委法建办和法治株洲建设各成员单位的活动子方案及联络员于20xx年11月28日下班之前报市委法建办备案。要加强信息资料收集上报。各地各部门活动开展期间的活动所有情况都要形成视频、图片加文字说明的材料,并于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上报市委法建办。

3、创新形式,确保效果。

各县市区法建办及市委法治株洲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紧密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广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创新宣传教育方法方法,注重搜集本地本部门的典范案例,编写制作简明、适用的宣传教育手册、宣传画,在学校、企业、运输行业等单位和广场、工地等场所进行发放、张贴,充分体现本地本部门的宣传优势和特色,切实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全面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六进”活动,着力提升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要组织力量深入街道社区、乡村田间和广大人民群众当中,采取老百姓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宣传形式,深入法治宣传教育的'开展。

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方案 篇5

按照区委《关于深入推进“法律七进”的实施意见》和《20xx年全区法律七进工作要点》,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现提出20xx年“法律进社区”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五中全会精神,努力推动依法治区纵深发展,切实提高广大社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依法处理各种利益关系,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依法参与基层经济和社会事务管理,维护社会定大局,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工作,进一步增强社区群众法律意识,树立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观念;进一步增强社区“两委”干部的法律素质,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改善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为保障和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奠定良好法治基础。

三、送法内容

1、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重点学习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城市房地产管理、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等法律制度。

2、保障和改善民生法律法规。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重点学习宣传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等法律制度。

3、纠纷处理程序法律法规。开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人民调解法》、《行政复议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重点学习宣传调解、仲裁、诉讼等纠纷解决的法定途径和程序。

四、工作任务

1、大力推进“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每年向社区选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组织法律服务小分队深入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制宣传。

2、加强社区青少年、下岗职工、流动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亲情帮教大走访”,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法制教育和行为矫治,每年走访不少于4次。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刑满释放人员法制宣传和就业技能培训,降低重新犯罪率。

3、配合县(市、区)司法局组织社区工作人员、社区居民代表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

4、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建设法制广场、法制长廊、法制文化景点等特色亮点工程。积极开展法制讲座、法治论坛、法治文艺演出等活动,向广大社区居民传递法治理念,传播法律知识。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镇普法、依法治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所用,加强对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落实各项措施,各村社、部门要将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向镇党委、政府部门报告。

2、加强考核监督。各村、社要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职责与量化标准,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要注意发挥好法治宣传志愿者、法治人才在农村普法工作中的作用。探索和完善激励机制,坚持平时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自查与互查相结合的做法,进行严格考评。

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方案 篇6

为服务汕头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这一中心工作,着力提升我区村(社区)法治文明形象,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市政府办公室《开展乡村环境提升行动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工作方案》的部署安排,及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关于开展20xx年农村(社区)法治建设活动的工作方案,为创建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打好基础,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村(居)民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引导村(居)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途径和法律常识,推动农村(社区)法治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提升农村(社区)依法治理水平,为我区创建国家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组织领导

成立龙湖区农村(社区)法治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陈传新任组长,区普法办主任、区司法局局长李俊贤任副组长,区司法局副局长秦建平、区司法局政工科科长陈丽珊、各街道(镇)分管领导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秦建平担任办公室主任,司法局宣教股负责此项活动日常工作。

三、主要工作和任务

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工作要求,各街道(镇)按照“建立一个平台、开展三个宣传、做到六个有、力争九个达标”的要求培育“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做好创建工作。

(一)建立一个平台:搭建普法平台,丰富宣传载体拓展辐射范围。一是以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民生需求为导向,各街道(镇)应结合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和“一村居一法律顾问”的建设,将法律服务延伸到农村基层,切实落实村法律顾问普法履职“三个一”:每个月至少到村服务1天(不少于8个小时),每个季度至少举办一次法治讲座,按要求建立一本普法教育工作台帐,做到边服务、边宣传,增强宣传效果。二是依托村(社区)文化广场、灯光夜市、活动中心等场所普遍建立法治文化阵地,结合地方文化特色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形式、手段,发挥地方人文底蕴,经常性开展法制书法、法制楹联、法制灯谜、法制剪纸、法制手抄报等法治文化作品的展示活动,打造农村法治文化“一村一法律文化品牌”,传播法治精神。

(二)开展三个宣传:深入农村(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各街道(镇)要根据新形势下我区有关工作部署和广大农村群众的法治需求,组织开展送法到农村主题法治宣传活动,为落实好区委、区政府的决策,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一是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坚持把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使广大村(居)民在学习中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法律素质不断增强。二是宣传我区有关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文件精神。根据新形势下我区有关工作部署,结合当前我区大力开展的创建国家文明城市行动,深入学习贯彻宣传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汕头市20xx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强化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工作方案》、《汕头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行动计划》及区委区政府等有关文件精神,为我区创建国家文明城市提供助力。三是宣传有关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法律法规。以《村民委员会选举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和我市制订的《汕头经济特区村务公开条例》、《汕头经济特区预防腐败条例》为主要内容开展法治宣传,规范农村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

(三)做到六个有: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创建培育计划。各街道(镇)应大力加强农村(社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按照“民主法治创建”标准,努力推进村(居)做到“六个有”,即:有一个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村党支部或村委会主要领导负责;一个法制课室;一个法制图书阅览室;一个法制宣传栏;一个村务公开栏和一支法制宣传骨干队伍。

(四)力争九个达标:努力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通过不断的培育创建,力争“九个达标”,即:村民自治组织健全,村民委员会及其下属委员会、村民小组能有效发挥作用;民主选举规范有序,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都能依法选举或推选产生,选举程序规范,选举秩序良好,选举结果群众满意;民主决策切实落实,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重大事项都能由村民讨论决定,农村税费改革的地方“一事一议”制度能较好地发挥作用;民主管理扎实细致,村干部依法实行民主管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健全,村委会公章、财务帐目、集体财产、用人制度等管理有序;民主监督推进有力,村干部依法接受村民监督,定期报告工作,接受群众评议,村务公开制度健全,群众满意达到90%以上,没有发生因村级帐目不清,村务不公开而引起的群众上访案件;法制宣传教育深入人心。村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法律素质不断增强,村干部遵纪守法,依章办事,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农民能够熟悉寻求法律服务的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治保、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农村不稳定因素能够及时消除;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不断发展,村民安居乐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各街道(镇)应积极参与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法治街道(镇)民主法治村的培育、创建活动,力争20xx年度30%以上的乡镇(街道)达到省级标准,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居)获评比例达到30%的动态递增。注重以创建工作引领基层法治实践,在实践中丰富法治文化,做到法治文化建设与各项依法治理实践相融合,积极打造文明法治农村(社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深化认识。各街道(镇)要增强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强化城市管理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将加强村(社区)法治建设与当前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层层落实的工作局面,及时制定相应的落实方案和计划,切实做到部署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资金到位、督查到位,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二)强化指导、加大支持。各街道(镇)要将村(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工作列入预算,加大投入,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等主流媒体作用,创新宣传方式,挖掘本地人民群众的文化习惯,针对农村民间性、兼容性特色文化传统的特点,把法治理念、法治精神和法律条文转化为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形式,带动更多的参与。

(三)认真贯彻、抓好督查。各街道(镇)要做好培育对象的摸查上报工作,在做好面上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培育重点对象,树典型以点带面促进工作的开展。建立工作台帐和联络员,抓好上下级普法工作部门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情况通报制度,切实做好工作的检查督促和反馈工作。各街道(镇)要将工作进展情况、工作亮点和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及时反馈到区普法办!

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方案 篇7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目标,建立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不断推进法律服务进农村(社区),切实增强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村(社区)民主决策、依法办事,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基层和谐稳定,进一步推进法治宣州建设。

二、主要目标

1、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现在全区范围内全覆盖,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相同步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2、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显著增强,逐步养成知法守法、依法决策、依法履职、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广大群众能够自觉通过合法途径反映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

3、基层自治管理能力明显提高,形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村(社区)公共事务、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村(居)民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新格局。

三、基本原则

1、属地管理、部门协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区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业务指导,各乡镇(街道)负责具体实施。依托法律专业人才开展法律服务进村(社区),为基层组织和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2、促进法治、服务民生。坚持以民为本理念,组织法律专业人员进村(社区),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宣传法律知识,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入基层治理各个方面,满足群众对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的基本需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人员配置、工作职责、服务方式和完成时间

(一)人员配置

1、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主体:全区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村(社区)法律顾问选聘方式:村(社区)法律顾问选聘工作通过双向选择、购买服务方式,由乡镇(街道)会同村(社区)与法律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由法律服务机构指派法律工作者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

3、组织方式:为保障法律服务全覆盖,可以采取1+N模式,即可由与乡镇(街道)签定法律服务协议的法律服务机构同时对应本乡镇(街道)多个村(社区)的办法进行配置,但1名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的村(社区)数量原则上不超过6个。

(二)工作职责

1、为村(社区)管理提供法律专业意见。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社区)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其他管理规定;为村(社区)重大经济、民生和社会管理方面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引导村(社区)组织依法管理;协助村(社区)解决换届选举中的法律问题。

2、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坚持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相结合,主动关切基层群众生活,关注基层群众焦点,积极为基层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着力在土地流转、征地拆迁、婚姻家庭、上学就医、环境保护、乡村振兴以及村(社区)企业转型升级、知识产权、劳资纠纷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3、开展法治宣传。定期举办法治讲座,通过以案说法、现身说法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依法办事,依法解决矛盾纠纷。

4、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根据基层调解组织的安排,担任兼职人民调解员,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或为调解组织调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协助各村(社区)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为调解员提供法律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的法律水平。

(三)服务方式

坚持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并重的方式。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村务公开栏等载体,将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姓名、联系电话、工作职责、聘任期限及“12348”法律服务热线电话等便民信息向本村(社区)群众进行公布。村(社区)法律顾问要充分运用网络、QQ群、微信群等新媒体手段,为群众及时有效提供线上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村(社区)法律顾问每月至少到村(社区)服务1天(不少于8个小时),每季度至少举办1次法治讲座,具体的服务时间由村(社区)与法律顾问商定。村(社区)法律顾问对村(社区)和群众提出的具体法律服务需求应及时回应,对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或涉及村(社区)群众重大利益的事情,应及时到场或通过电话提出法律意见。

(四)完成时间

二0xx年年底前,各乡镇(街道)全面完成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选备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是区委、区政府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内容,各乡镇(街道)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认真抓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落实。

(二)硬化措施,确保实效。区司法行政机关将加强督促指导,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强化工作推进力度,确保今年底前全面完成工作任务。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将作为区委、区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法治建设项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和法治宣传教育部分的重要评分依据。

(三)密切联系,发挥作用。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法律顾问工作在乡村振兴中的独特作用,加强与法律顾问的联系和沟通,通过利用法律顾问的专业法律知识,努力提高在村务管理、重大事项决策、矛盾纠纷调处等方面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四)扩大宣传,总结提高。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栏、法治广场等阵地,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各种媒体,宣传总结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典型事例和活动成效,扩大社会影响,为推进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营造良好氛围,不断提升法治宣州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