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配送方案
文学网整理的物资配送方案(精选7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物资配送方案 篇1
为进一步有效防控疫情,保证全区封控小区居民正常生活需要,现根据区委、区政府召开的关于疫情防控紧急调度会议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配送范围:
区内封控的居民小区相关镇村
二、配送时限:
从即日起到该小区解除封控为止。
三、配送要求:
要保证居民的正常生活所需物资及时、足额配送,配送人员及司机要做好自身防护,持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物资配送要坚持“五个严格”。
(一)严格标准。特殊时期,由于人力、运力紧张,商超、企业只能接收套餐、母婴用品和生活必需品的订购与配送,其他无关物资需求暂缓接收。
(二)严格程序。配送统一通过疫情防控员订购、接收、分送物资以及收款。(住户不直接下单到相关商超、企业,相关商超、企业不单独为住户送货)。
(三)严格时间。当天下单,次日配送(当天16:00前订购套餐报到疫情防控员处,相关商超、企业次日16:00前配送到位)。
(四)严格频次。住户原则上3天以上报1次购物需求,避免短时间多次下单,加剧商超、企业配送量,避免延误配送时间。
(五)严格诚信。商家承诺按时保质保量配送物资,尽量避免订而不购、订而不买的行为。
四、配送方式:
承担配送的单位要组建小分队,不进小区,不接触式投送。按照封控小区、镇村离最近的`配送企业及超市,优先选择。
当前正值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关键时期,疫情防控关乎每个人的生命健康,需要每个人的共同努力。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的重要指示精神,要求实施配送的企业强化担当、主动作为、模范带头,充分发挥政府保供超市的作用,“明码标价不涨价、保质保量保配送”,按时按需将居民所需生活物资送达。
物资配送方案 篇2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调控、消除因新冠疫情等突发事件带来的生活必需品供应紧张状况,确保有效供应,满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求,根据钱塘区市场供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一)适用地域:钱塘区范围。
(二)适用背景:局部或大部分地区突发疫情造成的菜、肉、粮等主要生活必需品供不应求、价格异常波动、给社会稳定带来危害等紧急情况下的应急保障供应。
(三)生活必需品种类:分粮、油、肉、菜、蛋等基本食材,饼干、方便面等即食食品,水饺等冷冻食品及生活用纸等四大类15个品种(猪肉、蔬菜、禽蛋、粮、食用油、奶制品、冷冻食品、方便面、火腿肠、矿泉水、生活用纸、食盐、水果、饼干、大豆)。
二、工作原则
(一)服从指挥,统一调度。当突发疫情导致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出现异常波动时,各部门和相关企业必须服从区政府和区保供专班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二)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专班成员充分发挥指导、协调、调配作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整体合力。
(三)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加强生活必需品监测预警工作,建立必要的政府储备,整合应急处置资源,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调控手段,稳定市场供应。
(四)分级反应,科学处置。建立健全四级快速反应机制,及时了解、掌握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情况,正确判断事件发展趋势,采取果断措施,积极高效地开展工作。
(五)政府主导,市区联动。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坚持政府调拨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坚持市级统筹与属地负责相结合的方式。
(六)数字赋能,实效运作。整合线上订购、线下配送零售保供企业平台,发挥数字资源优势,探索应急保供综合网络平台,确保线上、线下应急保供链路畅通。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领导机构
以钱塘区保供专班为主要领导机构(以下简称专班),由区政府业务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发展改革局局长、区商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区发展改革局、区商务局、区委宣传部、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政法委(司法局)、区社会发展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府办公室等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区商务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钱塘区保供专班,接受市保供专班指挥,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应急保供工作,与上级应急组织体系建立工作联系与信息共享机制。
1.保供专班职责
(1)确定各成员单位的责任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重点完成应急保供队伍体系、生产体系、储存体系、交通体系、监管体系、白名单体系等六大体系建设。
(2)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决定启动或终止本预案,指挥、协调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3)判断事件形势和事态发展走向,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对措施进行决策,指挥、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4)决定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新闻发布的有关事宜。
(5)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响应工作。
(6)研究落实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生活必需品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项。
2.办公室职责
(1)接到应急响应指令后,负责向专班汇报生活必需品市场波动和商品的货源组织、库存及供应情况。
(2)对生活必需品重点生产经营企业的货源、销售、库存、价格情况进行监测。
(3)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协调解决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中出现的问题。
(4)督查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应急预案执行情况。
(5)应急预案启动后,办公室应坚持24小时不间断值班,并设立热线电话,确保信息及时、准确、畅通传递。
3.成员职责
(1)区商务局:牵头做好保供专班的统筹工作;协助抓好专班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应急监测网点,保证应急期间商品库存、供应情况的`信息采集上报;做好粮油等生活必需品品的储备管理及市场调控工作。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监测;指导有关生活必需品电商平台采购;指导重点生活必需品的补货补柜;牵头组织生活必需品应急保障供应具体商品的采购、销售、运输、储存等经营活动;适时启动并组织联保联供机制。
(2)区委办公室(数字化改革专班):对接市级层面,做好全区云网等基础资源及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数据、组件等能力支撑。配合建设生活必需品数字保供平台;配合市级研发、推行封闭区域线上供求信息通联渠道;
(3)区发展改革局:负责保障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部门间综合协调工作,开展价格监测预警,必要时建议采取价格临时干预措施或者紧急措施并组织实施,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4)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和协调新闻媒体,根据主管部门提供的口径,按照有利于市场稳定的原则组织好新闻发布、宣传报道、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工作。
(5)区经信局:联系方便食品及饮用水生产企业,确保生产不中断,本地供应不受影响。
(6)区公安分局:牵头生活必需品交通通行保障,负责保障市内外运输通畅;依法打击查处散布谣言、哄抢物资等违法行为,协调处置有关群体性的事件。根据保供专班名单,储备电子通行证,并对照响应等级激活。
(7)区政法委(司法局):提供红黄码申诉操作手册,协调解决保供人员健康码问题。
(8)区社会发展局:收集封闭区域社会救助家庭基本生活需求信息。协助做好封控社区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指导相关生活必需品保供企业卫生防疫工作;联系协调跨地区保供的疫情防控事宜。
(9)区应急管理局:管理、分配上级应急管理部门下拨的应急生活必需品并监督使用。
(10)区财政局:按规定做好应由区本级承担的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所需资金的保障。
(11)区住建局:牵头指导小区物业做好封控小区生活必需品与小区居民之间最后一站的运送,做好封控小区临时无接触生活物资自提点的建设、管理与维护。
(12)区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生活必需品区内外交通运输保障。建立生活必需品运输蓝色通道,确保突发事件情形下应急商品运输时的道路畅通。
(13)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叶菜类等蔬菜、生猪等主要农产品的应急生产,动员基地农产品及时应急投放市场;参与协调上述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14)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对商场、超市、农批市场、农贸市场冷链食品、进口水果的物防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负责对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查验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严厉打击生活物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违法行为。
(15)各街道办事处:承担属地管理责任,开展生活必需品供应相关工作,重点解决生活物资供应送进小区事宜。
4.体系建设目标及责任单位
(1)应急保供队伍体系:建立健全两支队伍,一支涵盖批发、零售、配送的基本保供队伍,另一支覆盖区级骨干销售网点的联保联供队伍。由区商务局牵头负责。
(2)应急保供生产体系:能够满足极端特殊情况下,杭州本地种植、养殖基地正常生产、采收、装载任务。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3)应急保供储存体系:着眼疫情防控、雨雪冰冻、台风等各类紧急情况多种极端状态叠加下,按七天以上供应量,建设相应的生活必需品储存体系。由区商务局牵头负责。
(4)应急保供交通体系:确定应急保供指挥车辆、生产及物流车辆,储备急保供电子通行证,根据应急响应指令,启动/中止应急通行制度。由区公安分局牵头负责。
(5)应急保供监管体系:全方位监管应急保供物防及食品安全;维护应急物资供应市场秩序。由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6)应急保供白名单体系:确定应急指挥、生产、销售、配送人员名单,确保应急保供行业企业各岗位正常运转,确保跨区供应司乘人员、配送骑手健康码正常。由社会发展局牵头负责。
四、事件分级及处置
根据《杭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对照相应应急响应级别,按疫情发性的不同程度、商品特性和市场供应波动程度,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分4个级别响应,依次对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根据区政府或疫情防控办指令,分别触发不同应对级别。
(一)一般情况(Ⅳ级)响应:区政府或区疫情防控办认定的应当采取紧急应对疫情况。启动蓝色预警。保供专班成员待岗待命,保持联系畅通。保供企业调整储备,加大库存。其他生活物资视情增加库存。
(二)较大情况(Ⅲ级)响应:一周内在1个街道发生疫情,启动黄色预警。保供企业按原有保供区域进行点对点物资配送。启动区域白名单及应急车辆通行机制,确保保供车辆及人员在规定区域和路线正常行动不受影响。
(三)重大情况(Ⅱ级)响应:疫情波及2个街道,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启动橙色预警。在Ⅲ级响应基础上,实行专班化运作。启动保供联盟机制,市内跨区联动,联华、永辉、华润、物美等大型保供企业根据指令,按生活必需品种类表内容,以每户3天1份或7天1份进行配送供应。
(四)特别重大情况(Ⅰ级)响应:疫情发生并有扩散趋势,严重危及我区公共卫生安全,启动红色预警。在Ⅱ级响应基础上,专班成员集中办公。申请杭州市联保联供机制支援。
五、预警研判
(一)信息监测
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监测市场供应,分析保供形势,汇总供求、生产、调动、配送等信息。各成员单位接到发生生活必需品突发事件信息后,应及时核实、了解情况,并向专班办公室通报。通报应急保供信息应包括报送信息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时间、地点、范围和需求,已采取的措施、下一步的预判及建议等内容。
(二)信息研判和报告
专班办公室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对监测数据进行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及时指挥生产、加工、配送,必要时向区防控办和市商务局报告。
(三)监测对象
监测企业包括综合超市和其他商品销售场所。监测区域包括突发疫情发生街道、社区及周边辐射地区。
(四)监测指标
监测生活必需品的库存量、进货量、配送量,批发和零售平均价格、价格上涨指数、供求变化指数等监测指标。
(五)信息发布
生活必需品保供新闻发布工作按新闻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指挥协调
(一)应急响应启动,专班领导小组组长应根据应急工作的需要,及时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检查任务落实情况。成员单位的领导和业务部门人员应出席会议,研究工作,受领任务。
(二)情况紧急时,领导小组组长可按照本预案规定协调指挥各成员单位行动。各成员单位应按照各自分工,认真履行职责。需要时,领导小组组长可亲自带领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指导、组织应急处置行动。
(三)应急响应终止。疫情解除,市场供求平稳、价格稳定、秩序正常,根据区政府或区疫情防控办指令,由保供专班发出终止应急响应决定,并由专班办公室通知成员单位及保供企业。
七、后期处置
(一)总结。生活必需品供应应急保供完毕,由区商务局会同各职能部门及时对应急保障行动中的处置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汇报,报保供专班并通报有关单位。必要时,可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布。
(二)补偿。各单位对应急保障过程中产生的经费予以结算,对应急保供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个人的物资和劳务进行评估并给予合理补偿。对紧急情况为保障民生必须开支经费,纳入区疫情防控专项经费统筹解决。
(三)奖惩。区应急保供专班要对处置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因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完善。保供专班办公室对本预案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并根据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形势的发展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区政府及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开展本辖区的应急保供工作。根据需要及时调集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参加应急保供,及时组织生产、供应和调度生活必需品各类物资,尤其是解决应急保供物资最后100米问题。与市疫情防控应急保供专班协作,满足封控区域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物资配送方案 篇3
为切实解决我区特困供养人员等困难群众的实际困难,确保其安全过冬,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就城乡特困人员给养物资发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物资发放对象和发放标准
(一)20xx年12月在享城乡特困对象区分发放物资;
(二)20xx年1月至12月新审批的在享特困救助供养对象,每人发放棉胎、被套、毛毯等各一床(张)给养物资(其中纳入集中供养的特困对象及长期住院治疗的特困对象出院后有需要的报区社会福利院,由区社会福利院统一调配后进行发放);
(三)20xx年12月在享的城乡分散供养的特困对象、集中供养的特困对象,每人发放单衣裤、保暖衣、棉衣、保暖鞋、蚊帐等各一件(套)给养物资(其中长期住院治疗的特困人员出院后有需要的报区社会福利院,由区社会福利院统一调配后进行发放)。
二、物资使用原则
特困供养人员给养物资必须严格坚持专物专用的原则,不准挪作他用,确保救助对象能够得到及时救助。
三、发放要求
(一)做好接收登记工作。各镇接收到物资后,必须办好接收手续,对收到的'各类物资进行分类登记造册,有物资账目表和台账,做到接收到的物资品种、数量、规格等账目清楚。
(二)严格按规定程序发放,完善相关手续。
1、制定发放分配方案。各镇要根据我局下拨物资分配方案及救助对象名册,制定好本镇物资发放分配方案,分配方案必须经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同意。
2、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发放的对象及物资发放的种类、数量要在发放对象居住地的村屯(社区)“民政资金公开栏”进行张榜公示7天,并将公示的照片上交一份给区民政局留存。
3、村委(社区)在发放物资时,要在发放名册上有救助对象的签名和按手印。
4、建立发放工作台帐,及时整理发放材料归档。发放工作结束后,各镇要按照“两规范建设”的要求建立物资发放工作台帐,要将区民政局的发放通知、镇的分配方案、村委(社区)张榜公示的材料(包括公示名册和公示照片)、发放名册等有关材料,及时装订成册,独立整理归档,建立特困救助供养工作台帐,做到物资发放“笔笔清”。
(三)发放时间要求
特困救助供养人员供给物资的发放必须在20xx年1月底前全部发放到农村特困对象及城市特困供养对象的手中。
(四)监督检查
加强对特困救助供养人员供给物资发放工作的监督检查,各镇要根据分配方案及时将物资发放到各村(社区),并且加强对各村(社区)发放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特困供给物资严格按规定程序及时发放到特困对象的手中。我局将在20xx年2月上旬起对各镇发放本次特困供养物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如发现违法、违规现象,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物资配送方案 篇4
为有效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传播与扩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安徽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第三版)》、《东至县新冠肺炎疫情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花园乡新冠肺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应急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隔离对象
以下人员14天医学观察期内必须实施集中硬隔离:
1、确诊病例、疑似病例、轻症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
2、从高风险等重点疫区或经过高风险等重点疫区来(返)花园的;
3、不服从“居家隔离硬管控”等管理,违反管控规定,擅自离开硬管控住所的`;
4、属地政府认为其他需要集中硬隔离的。
二、组织指挥
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由花园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
1、集中隔离点成立防疫工作专班,由乡班子成员担任负责人,配置安保人员、医务人员和后勤保障人员,负责各集中隔离点日常管理和医学观察工作;
2、综合协调组(由卫健办和应急管理站牵头)负责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相关单位的协调。协调对接派出所协助依法落实强制隔离措施。协调对接卫生院对定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的生活垃圾进行消毒处理,并对垃圾暂存点进行消毒;
3、物资经费保障组(由财政分局、党政办牵头)负责经费和物资的保障。财政分局负责落实防控新冠肺炎物资储备和应急处理所需的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党政办负责组织应急防护用品、消杀药械以及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和调度,保证供应;
4、转运交通组负责医学观察对象的转运。乡政府负责组织建立交通卡口,对入乡车辆、人员进行“逢车必检”及人证查验工作,对发现的重点疫区人员、发热人员及相关接触人员按要求进行闭环处置。与派出所共同做好新冠肺炎应急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用品等应急物资的运送;
5、宣传教育组(由乡宣传办牵头)配合集中隔离点防疫工作专班对集中医学观察的宣传管理工作。负责按照防控指挥部的统一要求和宣传口径客观报道,正面宣传,关注适度,避免产生社会恐慌;
6、医疗卫生组(由卫生院牵头)负责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防控新冠肺炎知识宣传和预防控制工作。负责落实市、县新冠肺炎应急防控领导小组集中医学观察场所的整体流程设计,和本乡的卫生宣教、消毒、隔离等防控工作的技术指导,做好对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工作人员的防控知识及具体业务的培训;
7、其它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和新冠肺炎集中观察点疫情应急处理的需要,做好各自负责的人员调集、培训、个人防护及医学观察人员的生活物资、饮食、饮水供应及废弃物等各项准备工作,服从综合协调组统一调配。
三、确定集中医学观察场所
隔离场所的基本要求:
1、隔离区域相对独立,配备必要的消毒设施、消毒剂,通风良好。
2、加强通风,保持环境卫生,必要时使用定向排气扇或电风扇,如已安装了分体空调,要及时清洗隔尘滤网,并进行消毒处理;禁用中央空调系统。
3、医学观察场所分清洁区、相对清洁区,标识明显。清洁区为医务防疫等人员的'工作场所,相对清洁区为密切接触者居住活动场所。
4、观察对象应相对独立居住,房间内设卫生间,最好不要选择有地毯织物的房间,并严格限制人员进出。
5、观察对象在观察期间不得外出,不得串门。
四、隔离环境的消毒措施
1、隔离场所启用时,进行一次全面消毒。
2、隔离对象解除隔离观察后进行常规清洁和预防性消毒(含氯250-500mg/L),隔离对象诊断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应对原隔离场所进行全面彻底的终末消毒(含氯2000mg/L)。
3、配备专用的有盖垃圾桶,用于收集使用后的口罩和手套。使用后的口罩和手套用消毒液喷洒消毒后(含氯1000mg/L),和其它生活废弃物一起作为生活垃圾处理。
4、场所消毒可委托专业消杀公司,或当地卫生院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
五、医学观察
1、抵达东至接受集中硬隔离的第一天开始计算满14天。
2、实施医学观察时,书面告知隔离对象期限、注意事项和疾病防控相关知识,以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医学观察期间,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并询问、记录其健康情况。
4、医学观察期间,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立即报告县卫健委,协调专用车辆送至县人民医院诊治,检测结果阴性且症状消失后回隔离点。
六、加强对被医学观察者的管理
1、设立的医学观察场所要为被观察者提供有关服务和基本生活保障,做好有关政策解释和健康教育。在进行医学观察前,要向密切接触者说明医学观察的依据、期限及有关注意事项;告知负责医学观察的医疗卫生机构及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做好科普知识宣传,包括新冠肺炎的临床特点、传播途径、预防方法等信息。
2、医学观察期满,应对被观察者进行健康检查,如无异常情况,由卫生部门负责解除医学观察,并给被观察者出具解除医学观察通知书,同时将情况报乡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3、对于拒绝服从医学观察者,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章第三十九条,由公安机关协助卫生部门采取强制措施。
物资配送方案 篇5
为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保障全团居民生活物资供应,制定以下疫情防控期间生活物资防控方案。
一、定点配送店铺
1.老百姓超市
2.强燕超市
3.八方客菜店
4.临江苑蔬果店
5.火生大肉店
6.好又多临江苑药店
7.元和堂药店
二、配送时间及配送地点
每天配送时间为:上午11:30-13:00配送连队,下午19:30-21:30配送城镇小区及平房区,其它时间段一律不得配送,否则取消定点配送资格。
三、其它事项
所有配送车辆、人员严禁进入小区,货物送到小区门口与楼栋长、单元长交接物资,由楼栋长、单元长按户配送。连队配送至连部,由两委安排人员配送到户。所有配送物资必须明确标注姓名、地址(具体到楼号房间号)、联系电话,方便配送人员配送到户。
物资配送方案 篇6
为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内群众基本生活物资需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物资保供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封控、统一配送、统一管理、保障需求”的原则,在集中封闭期间,有序、有效集中开展配送工作,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有效保障封控地区必要生活物资需求,全力维护封控地区安全稳定。
二、配送方式及范围
生活物资以“外调”为主,配送单位为略阳县新圣嘉购物中心,配送范围为全镇范围,优先保障管控区内群众和隔离点群众生活必需物资。
三、配送物资种类
蔬菜、鸡蛋、水果、猪肉、大米、面粉、食用油、食用盐等。
四、工作任务
(一)畅通保供渠道。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我镇物资供应主渠道的畅通,按照县级有关部门要求,确定新圣嘉购物中心为我镇物资供应点。每周二、周六由马蹄湾镇兴旺食杂店负责人张兵统一进购所需物资。
(二)落实专人负责。针对全镇所有村组已封闭的实际情况,要求各村(社区)落实专人负责,每周一、周五将超市提供的可售物品清单上传至村(居)民微信群中,要求村(居)民将所需物资情况定时上报,各村(社区)安排专人负责统计汇总上报至市场监管所王军同志处,王军同志对接兴旺食杂店负责人张兵前往县城进购。
(三)明确配送流程。各村(社区)负责联络人按照村、镇(街)规模合理确定物资存放配送点,设置醒目的物资存放点标识标牌。所有物资配送应通过兴旺食杂店配送站点收货和分发,个人不得直接取货。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班负责同志要对生活物资市场供应工作亲自抓、负总责,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各单位要认真履职尽责、密切协同配合,针对疫情发展情况,加强对保供商店的'商品保供监测和疫情防控巡查,确保责任到位、保供到位、防控到位。
(二)夯实工作责任。镇市场监管所负责配送物品的质量、价格、检测,安排专人全批次监管和联络(负责人王军:15319336960);镇党政办负责抓好物资调运协调、联络等工作(负责人罗奔:13700260123);保供单位负责保质保量、准时准点完成全部配送流程,在打包、分装、配送过程中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操作(负责人张兵:13992653074)。
(三)加强人员保障。各村(社区)要充实生活物资保供工作力量,特别要加强社区工作力量,组织下沉干部,发动党员,招募志愿者积极参与应急保供工作,切实解决“最后一百米”问题。要高度关注孤寡老人、重症残疾、流浪人员、外地滞留人员等特殊群体,采取“一对一”的精准服务方式提供保障。配送人员要保护自身安全,每天进行核酸检测。
(四)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关注舆情,主动发声、及时发声、准确发声,回应社会关切,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合理消费,营造保障生活物资市场供应良好氛围。
物资配送方案 篇7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为支持葛店开发区幼儿日常营养补充,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联合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向鄂州市妇联捐赠惠氏幼儿奶粉、嘉宝营养米粉等物资,其中分配给葛店开发区妇联惠氏幼儿奶粉(3段)100箱(600罐),嘉宝营养米粉100箱(1200听)。为做好发放工作,确保幼儿受益,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发放范围
已满1周岁且未满4周岁,有奶粉、米粉需求的家庭。发放对象按照如下次序进行优先发放:
1、抗疫一线医护人员家庭子女;
2、患新冠肺炎以及被隔离观察的家庭子女(含确诊、疑似、发热和密切接触者家庭);
3、患病婴幼儿(含患新冠肺炎及其它疾病);
4、困难家庭子女(含低保、重疾、残疾、精准扶贫等家庭)。
5、在优先足额发放的情况下,如还有剩余,可根据辖区内家庭实际需求统筹安排,注意做好分配,公开透明。
二、捐赠标准
各地结合实际需求,为符合捐赠条件的家庭的每个幼儿发放奶粉和米粉,原则上每个幼儿发放的奶粉不高于2罐,米粉不高于2听。
三、发放流程
(一)办理入库出库手续。区妇联第一时间向当地防疫指挥部报告,由区防控指挥部派专人完成受捐奶粉、米粉的入库、出库手续。
(二)制定合理科学分配方案。以区防控指挥部物资保障组为主进行统筹管理,统筹兼顾,以定点医院、区内村湾(含还建小区)以及区内各物业小区为单元进行登记、发放。根据实际,按需求比例进行分配。
(三)摸排筛选确定领取对象。按照分配方案,由区房产局摸排区内各物业小区符合领取条件的对象,葛店卫计部门摸排抗疫一线医护人员符合领取条件的对象,各村(社区)摸排辖区内符合领取条件的对象,确认发放名单,并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物资保障组报备。
(四)发放过程中注意做好登记。做好发放登记、图片等资料收集及本地的.宣传报道工作,并及时向区妇联报送信息。
四、相关要求
(一)严格筛选对象。区定点收治新冠肺炎医院和各村(社区)、小区要对照发放范围要求,按照优先次序筛选捐赠对象。
(二)做好宣传工作。让广大家庭清楚捐赠物资的发放原则,优先原则,避免出现各种误解,做好社会咨询的服务工作。
(三)严格规范发放。区妇联要结合实际制定发放计划,并按计划发放。层层压实责任,不得挪用。要确保发放标准统一,不能厚此薄彼。接收物资之后10天内发放完毕。
(四)及时报送材料。社发局(葛店卫计部门和葛店镇妇联)、房产局于3月10日前将物资发放统计表(附件3,电子版及加盖公章扫描版)、物资发放明细表(附件4,扫描版)报送至区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