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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自建房排查整治方案

2025/04/13方案精选

文学网整理的学校自建房排查整治方案(精选9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学校自建房排查整治方案 篇1

按照文件要求,为扎实做好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局上下要深刻吸取“4·29”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全面排查全旗自建房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目标任务

全面排查整治全旗自建房安全隐患,坚决遏制自建房安全事故发生,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时间即日起至20xx年12月底。

(一)突出重点,排查隐患(自通知之日起至20xx年5月底)

结合农村牧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经验,运用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以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嘎查村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区域为单元,组织专业人员,对所辖区域所有自建房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摸底。排查本着“先难后易、先大后小”的原则,从房屋的土地、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方面的情况逐一进行排查研判并填写排查台账。

排查对象和范围:一是对农村牧区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重点是养老互助幸福院、养老院住房,农村牧区、乡镇经营性房屋,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卫生所等在用房屋;二是对城镇经营性房屋和居民住房进行排查整治,重点是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城边村的经营性房屋,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商业圈、企业周边等“三合一”(即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九小场所”(即小学校或幼儿园、小医院、小商店、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三是对城镇违规装修的房。

排查重点:对上述三类重点排查对象要进行全覆盖排查,一是对其生产经营单位、产权人、使用人履行立项、土地、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检测鉴定、投入使用等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和主体责任行为等环节进行全过程排查;二是对建造年代较早、长期失修失管,擅自改变使用功能、违规用作经(出租)、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违法改扩建、擅自加高加层以及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等用作经营、人员密集房屋以及农村牧区养老互助幸福院进行逐项目全覆盖反复排查、专业鉴定。

对排查对象重点核查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动产产权登记证办理情况,查处房屋使用人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确定的房屋用途行为。

(二)分类施策,集中整治(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

对经排查出存在土地使用、建设用地、建设工程、未批先建、未按照审批进行建设、擅自改变规划许可用途的问题,逐一建立整治台账,严格督导产权人、使用人进行整改,跟踪销号,整改一户、销号一户、闭环管理,彻底整改到位。

具体分为两个阶段:

1、20xx年7月30日前,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完成三类排查重点特别是经营性自建房的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

2、20xx年9月30日前,完成全旗所有经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的住房和其他非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

整治措施:一是对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的,要立即责令停止建设,未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前不得恢复建设。二是对发现的各种违法行为、存在拒不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人员,积极和相关部门沟通,依法依规联合惩治。

(三)总结经验,建章立制(20xx年10月1日至12月底)

一是建立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系统化信息化台帐;二是举一反三,建立健全自建房建设监管机制,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产权人和使用人责任意识,对经营性和人员密集性房屋经营状况进行动态监测,防止私自改变使用功能及用途,全面提升经营性和人员密集性等房屋管理水平,常态化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体人员务必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坚决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成立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周密安排部署,扎实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二)强化责任落实。要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谁聘请、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压紧压实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房屋所有人使用人主体责任、以及评估鉴定机构责任。要加强对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管理,确保鉴定机构合法、鉴定过程规范、鉴定结果真实。

(三)强化宣传引导。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和政策解释,强化自建房产权人、使用人及生产经营主体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主动性和主体责任的落实。要建立举报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高度重视各类信访舆情,第一时间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四)强化问责问效。对排查整治工作不实不细、进展缓慢、推诿扯皮的,在全局范围内公开通报。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自律,严防摆拍式、作秀式排查整治,避免蜻蜓点水、走马观花,确保实实在在查问题、除隐患、防事故。

学校自建房排查整治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xx〕232号)和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建安〔20xx〕93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工作,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推动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稳定好转,我市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大力宣传创建工作,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动了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20xx年我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创建总体情况

20xx年全市共创建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85项,比20xx年54项增加31项,增长57.4%;总创建面积162.6万m,比20xx年96.7万m增加65.9万m,增长68%。其中标化小区13项,比20xx年增加8项。省标工地5项与20xx年持平。85项标化工地中市本级27项,定远14项,全椒12项,明光11项,天长8项,凤阳8项,南谯区3项,来安2项。

二、企业创建达标率情况

我处对20xx年在市本级范围内承建工程的施工企业创建达标率进行了统计。共统计51家施工企业,创建达标率符合要求的有16家,不达标的35家,其中有30家一项标化未创。

本次统计考虑是第一年进行统计,结合我市创标工作实际,统计时遵循以下几条原则:

1、对1000平方米以下的工程、钢结构一层厂房、学校加固工程、市政工程暂不作统计。

2、20xx年4月1日前,未创标但是工程主体已封顶的项目不作统计。

3、20xx年12月31日前,工程未创标但工程形象进度尚未达到创标条件的不作统计,纳入20xx年统计。

4、20xx年统计过的项目,20xx年将不再进行重复统计。

5、施工企业在外地承建的工程和创标项目不在本次统计范围内。

6、采用项目数达标率和建筑面积达标率两个指标,其中一个指标符合要求,即为合格。

各县(市、区)建设局要严格按市建委建安〔20xx〕93号文件的要求,对辖区内的企业创建达标率进行统计,并将20xx年创标的奖惩情况上报我处安全站。

三、采取的措施

为促进我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创建工作,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

1、加强宣传,做好创标帮扶工作。“大滁城”建设,工期很紧,下雨时,普通工地道路泥泞,车辆、人员无法进入施工现场,延误工期,而标化工地却热火朝天的在施工,其井然有序的施工现场,舒适、洁净的生活区,建筑工人饱满的工作热情与其它工地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日常的工作中,我们深入企业、施工现场开展宣传交流,详细讲解创标工作的目的和作用,宣传施工现场推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的必要性和现实性。创标工作逐步被列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想创标化工地的施工企业和项目部,我们积极做好创标帮扶工作,由项目监督员安排专家对创建工程项目进行跟踪监督指导,及时解决技术难题,推广先进做法,在标化评审前,由监督员进行初评,找出其中的差距,并要求施工企业确保“人员、责任、技术措施、投入”四到位,并以创标工作为契机,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努力营造企业安全文化,强化隐患排查整改,全面提升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和职工的自我防范能力。

2、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组织全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现场观摩活动,6月30日在我市中西结合医院住院医技综合大楼工地现场举行,各县(市、区)建设局分管局长、建管站站长、安全站站长、各施工企业法人及安全科长、监理公司法人、总监及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计240余人对该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实地观摩。有力的促进了我市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创建工作。明光市先后组织相关人员30人次到江苏、浙江、合肥等地参观学习标化工地。凤阳县组织全县建筑工程项目经理、安全员、总监等100余人参观紫薇花园标化小区。起到了激励先进、鞭策落后的良好效果。

3、扩充评标专家库,完善评审办法。为使评标工作更加公开、公平、公正,我们扩充了评标专家库,增加了一些综合素质较好,业务水平较高的年轻专家,专家库由原先的7、8名专家增加到现在的23名。下一步,我们还要再扩充专家库,使更多的人参加标化工地的评审工作。我们要求一般标化评审时要有三名专家,增加各县安全站专家参加的次数,发挥专家的作用,由专家拿主导意见,原则上评标是一次通过。为提高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创标的积极性,对通过标化工地评审的项目,现场授牌,并每月及时发文、发证。

4、20xx年,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创标工作高度重视,各县(市、区)均形成了一套适合本地实际的创标工作思路。

全椒县自1998年以来,一直持之以恒地开展创建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工作。并且做到每年有,每月有目标,在实施中,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帮助、指导施工企业全面开展创建工作。

凤阳县提出了创建费用“建设单位出一点、施工企业让一点、项目部拿一点”的口号,对拟创标项目实行全程服务,对创标过程中的工作经验和存在的不足进行定期交流、定期讲评、定期通报。提出了“工地管理得好,不全是监督员的功劳,工地管理不好,就一定有监督员的`责任”的口号,将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与监督员切身利益挂钩,提高了监督员工作的责任心和积极性。

天长市质量与安全合并,“安全不签字,质量不验收”。实行“两场联动”,做到工程质量管理与工地现场安全管理、文明创建的统一,建设市场与工地现场管理的统一,并以此为契机开展创标工作。

明光市从20xx年即制定了对创标项目要求建设单位进行奖励的制度,并在合同上明确规定。合同不载明,不盖合同备案章。

定远县对安全站授予行政处罚权,使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得到了有力的保障。

华建公司对符合创标条件的项目部采取“不创标,不施工”的强硬措施。

新华建安公司年初即制定了“创标保证金”的内部管理制度。

天逸华府桂园总监叶少柱在监理例会上提出了“不创标,不签字,不提(安全措施)费”的口号。

安徽水安公司在人防指挥中心工地上建立了广播站,每天上午十点和下午四点定时进行一个小时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广播。

四、创标工作存在的问题及20xx年

目前我市创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可以简单的概括为:不愿创、创标难、评标难、市标水平不高、省标全省落后。

1、不愿创。一些企业和项目部对创标工作不积极,强调一些客观理由:没有激励政策、工期紧、造价低、施工场地不适合等,其事实本质:一是主观上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舍不得投入,对安全防护“偷工减料”;二是不愿改善工人的工作环境,不能做到以人为本;三是没有企业发展意识,不注重企业文化发展,管理水平落后。

针对“不愿创”的问题,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应对施工企业一把手进行约谈,要求各施工企业制定内部管理制度:一是企业对项目部设定创标保证金;二是加强安全措施费管理,建立安全措施费使用台账,对不创标的项目按实际发生的费用给予提取,节余部分统筹安排到其它创标项目中。三是对具备创标条件的项目实行“安全不签字,质量不验收”等制度。要求各施工企业抓好各项目部,落实创标工作。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对没有建立内部创标制度的施工企业要作为平常安全检查时的重点对象。这次年度企业安全评价也要增加这一内容。

2、创标难。一些企业想创标,但缺乏真正懂安全的安全管理人才,不知怎样创。我们安全站(包括各县安全站)的部分监督员业务水平也不是很好,不能独立去指导创标工作。今年我们要办一些学习班,我们管理部门的监督人员和企业安全科长要参加,学习一些新技术、新知识、新规范。要开一个创标指导学习班,可以从省里请专家来讲课,适当时候也可以组织大家到外地去看看。以期达到整体提高我市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综合素质。要广泛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观摩活动,各县(市、区)自己也要开,要多学习、多交流。监督员要做好创标项目的指导、帮扶工作。施工企业要高薪聘请真正懂安全的管理人才,由企业直接安排安全员进驻施工现场,要每天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消除,否则应立即向企业法人或安全副总书面报告。

3、评标难。今年要完善市级建筑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评审标准,此项工作目的是给所有参与标化工地(小区)评审人员提供评定依据,防止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人为因素。努力达到评标工作只有一把尺子的目标。

4、市标水平不高。目前我市标化水平普遍不高,要增加交流学习,对取得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在全行业通报表彰,并纳入其信用档案。今年开始,我们已经在建管处网站上图片报道档目中和建委网站光荣榜上进行宣传。把获得省标的项目和市标项目中一些好的作法,以图片的形式进行宣传报道,并将这些项目的相关管理人员以及架子工、木工、电工的班组长名单一起上光荣榜。今年在创标工作中,针对相对水平较好的县(市、区)和达标率较高的施工企业,可以适当提高要求,在实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安全管理”标准化及从业人员“安全行为”标准化。今年还要开展对通过标化工地评审尚未竣工的项目进行回访活动,对通过标化评审后,降低安全生产水平,达不到标化工地标准,排名未位的项目要取消其标化工地的荣誉资格。

5、省标全省落后。我市省标工地项目数全省排名落后,省标化小区还是空白。今年要努力争创省标工程,创建数要在省内争先进位,省标化小区要实现零的突破。各县要制定创建省级标化的工作计划;二级以上施工企业每两年必须创建一项省标工地。

目前我市一些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低,安全投入不足,责任措施不到位,规章制度不健全,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致使各类事故多发,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下一步,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xx〕23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xx〕89号)文件精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突出重点,狠抓关键,求真务实,讲求实效,以点带面,以创标为抓手,推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

学校自建房排查整治方案 篇3

为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实施方案》和《xx市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农村危房改造”专项整治方案》文件精神,根据《全县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及省市住建部门有关文件要求,我局从20xx年5月中旬起,组织人员对全县乡镇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进行专项整治。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任务落实情况

20xx年,省下达任务数1700户,我县落实2591户,其中新建2081户,修缮510户,20xx年底已全部竣工入住。20xx年,省下达任务1100户,已确定对象1143户,其中整村推进村南桥乡永塅村81户,已全面开工,竣工52户。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及专项整治行动,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宣传发动不深入。尽管各乡镇都做了大量的宣传发动工作,但在评定、落实危改对象、补助标准问题上、危改条件、认定程序、审核把关等环节宣传不到位,少数村组及农户对政策了解不深不透,存在把握不准确的现象。

二是政策公示不到位。按照政策程序要求,在对象确定,危改政策和补助标准“三项公开”,各环节必须建立健全的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在村务公开,乡镇政务栏张榜公示,通过自查自纠和专项整治有41户在对象确定程序上走过场,公示不到位。

三是存在拆户分户现象。今年7月份,我县要求乡镇开展对20xx年以来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摸查出拆户分户的有29户。

四是存在资金套取现象。在资金管理使用方面,虽然三令五申明文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任何形式套取挪用惠农资金,通过自查自纠及专项整治,仍然有余坪乡市里村套取2万元危改资金挪作他用。

三、整改措施

针对以上存在的四个问题,局党委召开了专题会议,明确了整改措施,具体了责任人,并分项进行了整改:

一是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我们把抓好农村危房改造专项整治作为重点工作布置,召开专题会议,明确专人负责,并将整改会议精神传递到乡镇、到村、到组。采取不同形式的宣传措施,对不符合“四个一律”(即不符合政策条件的、未按程序操作的.、不是当年新建或加固的及资金拨付卡册不相符的情形)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危改补助资金,使危改政策宣传纵向到边,横向到角。同时,各乡镇向县危改办递交责任状,农户与村委会、乡镇签署诚信书,做到了层层有责任,户户有人管。

二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根据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数,严格按照实施标准和条件,对筛查后的危房户逐一进行实地核实,在确定危房改造对象上,制定完善的制度,实行“阳光”操作。并按照“户主自愿申请、村委会和调查小组调查核实、村民代表会议评议、村委会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县审批、与农户签订协议、县监督”程序进行。

三是完善镇村公示程序。公示不到位的4个镇未公示的41户,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各乡镇督促各村在15天内重新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对在农村危房改造程序上走过场、不真实的予以坚决取缔。

四是建立信访受理登记。针对少数乡镇违规操作,群众意见大,上访投诉增多的的问题。县危改办建立农村危房改造接待登记台账,对来信来访的意见认真采集登记,做到与乡镇及时对接,处理结果及时反馈。

五是发挥乡镇主体作用。协同纠风办、减负办下发整改通知,督促乡镇村将所拆户分户资金整合落实到位,对极少数村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拆户分户的29户的相关村干部、镇办村干部由乡镇纪委监察室作戒勉谈话,数量较多的由乡镇长约谈。

六是强化纪检监察作用。针对余坪乡市里村套取挪用农村危改资金2万元,县纪委已受理并责成,该乡纪委立案调查,现已对市里村支部作出严重警告处分,责成乡纪委收缴补助资金上交县纪委,坚持边查边改,做到令行禁止。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农村危房改造是一项民生工程、惠民工程,是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也是年终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指标。建立健全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各有关单位协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农村危房改造推进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危改办建设,配足配齐工作人员,保证农村危房改造推进工作有人做,有人落实。同时,要按照规定落实好工作经费,保证农村危房改造办公室工作正常高效运转。

三是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要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财政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危房改造资金。

四是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各乡镇要严格按照补助审批程序办事,认真执行三级评议、公示和“五级告知”制度。

五是进一步加大联合整治。由县纪委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会同住建、审计、财政等部门组成专项整治工作组,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研究农村危房改造专项整治有关工作,查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不正之风。

学校自建房排查整治方案 篇4

为全面消除我乡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加强房屋安全管理,按照《宁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集中力量利用3年时间,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屋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同时,建立健全长效动态巡查制度和农村房屋管理机制。6个月内(即20xx年1月—6月)整治、化解一批重大房屋安全隐患;3年内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摸底排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委会对本辖内所有房屋按照自建和非自建2种类型进行全面摸底。重点排查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的危房;擅自加层、改扩建的房屋(含厂房);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房屋;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房屋;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使用废弃的临时施工设施作为生产和居住场所;河道、高边坡回填等软弱地基上的自建房;位于山边、水边、高陡边坡及低洼地带区域,易受自然灾害侵袭、易发地质灾害的房屋;位于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用于经营和租赁的自建房屋。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20xx年6月底前建立整治台账,同时依托国家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健全我乡农村房屋数据信息库。

(二)整治销号。按照行业负责原则,区别轻重缓急,对有安全隐患的房屋“零容忍”,全面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要责令使用人或拥有人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要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加固的,立即予以加固;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危及周边安全的房屋,特别是私自改扩建、加层、开挖地下空间及装修过程中改变承重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导致安全受到影响的房屋,要边查边改,在未能提供安全性证明前,及时责成业主和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撤出居住人员,腾空封房,责令限期整改,排除隐患。工作人员要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信息及时告知房屋居住人,妥善处理居住人员的居住问题。对将危房作为经营场所,特别是无证无照从事经营的,要依法进行查处,对业主和使用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确保2023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销号。

三、工作步骤

(一)安全排查及重点排查阶段(20xx年11月—20xx年12月)。各村委会在20xx年全乡农村住房安全工作“回头看”、农村住房安全和视觉贫困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对群众住房安全再进行一次全面核查,确保前期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同时,重点摸排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排查内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年代久远的房屋、河道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建设的房屋等,其中:农户自建用于经营的房屋,于11月30日前完成房屋安全信息上传,其它房屋信息上传于12月20日前完成,并建立重点整治台账。

(二)全面排查及重点整治阶段(20xx年1月—20xx年6月)。以农村住房为单位,对农村所有房屋开展全面排查,排查内容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排查中要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查清受地质灾害威胁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冲刺清零,对已改造或原住房安全的农房,以竣工验收报告或鉴定报告为依据,并结合房屋最新状态进行判断,对排查出的危房建立详细的整治台账。同时,根据既定的重点整治台账逐开展整治,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进行整治,县住建局督促指导乡镇进行验收销号。对拒不整治、整治不到位的,应勒令停止使用并妥善处置。

(三)全面整治阶段(20xx年7月—2023年6月)。按照既定的全面整治台账,逐一制定整治计划,按照“谁拥有(使用)谁整治、谁主管谁督促”原则,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与乡村振兴、防灾减灾相结合全面整治。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安全监管职责,督促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非自建房屋(公用建筑)产权(使用)单位进行整治,由县住建局会同乡政府进行验收。到20xx年底完成全部整治任务的40%;到20xx年底完成全部整改任务的80%;到2023年6月底前全部整改销号。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本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乡政府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委会要深刻认识做好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安排专人负责,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排查整治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强化指导,靠实部门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组织相关站所按有关规定开展联合督查指导,避免多头检查,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乡政府报告。各村委会负责辖区内的房屋安全排查工作,同步建立村级农房建设管理机构,配备村级管理人员及村级农房安全质量巡查员;对排查工作走过场、隐患排查不认真、措施落实不到位、疏漏重大安全隐患的村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由此产生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注重宣传,强化服务保障。要全面做好全乡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宣传工作,增强农民群众房屋安全意识,让房屋所有者了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

学校自建房排查整治方案 篇5

为深刻吸取齐齐哈尔体育馆坍塌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体育场馆安全管理,严防严守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学校体育部近期开展了一次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的行动,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目的

本次工作旨在全面排查、整合和解决学校体育场馆设施的安全隐患,确保校园体育场馆设施使用安全,全面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

二、工作内容

本次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对校园内的体育场馆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

2、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整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3、制定完善体育场馆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宣传推广。

三、工作过程

1、排查行动的准备阶段

我们首先制定了完善的排查方案和行动计划,确定排查范围、排查内容和标准。然后,我们组织相关人员对体育场馆设施的安全隐患进行逐一排查并记录。

2、排查行动的实施阶段

我们依照工作计划,按部就班地开展排查工作,对校园内的体育场馆设施进行全面、系统和细致的排查,共发现了28个安全隐患问题,包括场地地面损坏、照明灯具破损、运动器材安装不稳等。

3、整治行动的实施阶段

我们及时安排人员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整理,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治,对场地地面的损坏以及机器设备的使用使用状况进行了更换和维修,并整理了完善的体育场馆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四、工作成果

经过我们的不懈努力,本次排查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我们发现了一些安全隐患问题,并及时采取了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解决了XX个安全隐患问题。

2、我们制定了更为完善的体育场馆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了宣传推广,提高师生们的'安全意识。

3、我们加强了日常巡查和维护工作,对体育场馆设施的使用进行了规范管理,确保了设施的安全使用。

五、工作展望

本次排查整治工作是一次积极的尝试和实践,但也暴露出了我们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体育场馆设施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制度规范操作,优化管理流程和服务标准,不断提高校园体育场馆设施的安全水平,为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保驾护航。

学校自建房排查整治方案 篇6

一、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为了认真落实上级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精神,我镇在年初建筑召开工作会议,将安全施工目标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层层落实。把安全目标责任落实到了第一线。

二、加大安全施工检查力度。

为了加强安全施工监管工作,左道防微杜渐,我镇结合实际情况,坚持开展安全施工检查工作,下发了《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的工作》,对检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通过检查,既掌握了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管理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下发了整改书,要求立即整改。

三、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管理。

按照《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的有关精神,我镇加强了对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的动态管理和检查力度:一是严把市场准入关,在工程招投标阶段,把安全许可证作为重要审查条件;二是在发放施工证许可证时,把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作为必要条件;三是在安全监督备案时,对上述两项内容再次进行严格把关;四是在日常的安全生产监管时,将施工企业是否降低了安全生产条件作为重要的监管内容。通过层层把关,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处于动态管理之中。

四、继续深化安全施工专项整治工作。

为了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高处坠落事故多发势头,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坍塌事故的重点是:基坑(槽)、土石方坍塌、脚手架坍塌、高支撑模板坍塌、施工起重机械以及围墙坍塌等其他易发生群死群伤重大事故的作用项目和部位。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重点是:高处悬空作业、洞口、临边作业、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起重机械安装、维修、拆除作业、吊篮作业、脚手架搭拆作业、幕墙、干挂石料作业、卸料平台、移动式作业平台和马等易发生高处坠落的`部位。同时,我们把安全专项整治与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平时的监督检查,深化了安全专项整治,消除了一批事故隐患,逐步形成安全生产的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好转。

五、狠抓安全生产薄弱环节。

我镇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安置点、建筑施工地等工程安全管理薄弱护环节的监管工作;强化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危险源的控制能力,建立健全建筑施工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找出薄弱环节,加大对事故多发地区和薄弱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狠抓事故超前防范,做到“关口前移”。通过采取这些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遏制了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学校自建房排查整治方案 篇7

为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提升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全力推动农村破落房屋的专项整治,根据市委市政府对农村破落房屋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现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农村破落房屋专项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认真彻底排查本镇范围26个村(社区)目前农村破落房屋的存量,实行清单式推进,销号式管理,确保该项整治工作每个环节底数清、数据准、情况明、措施实、成效快。

二、整治对象

对各村(社区)辖区内墙体倒塌的房屋、屋顶破损的房屋和残垣断壁进行专项整治。

三、整治方式

坚持以修缮为主,按照“体现乡村风貌、保持乡土味道、留住乡愁记忆”传统村落保护要求,最大限度对破落房屋进行修缮出新,尽量保留各个时代的农村房屋特色。

1、修缮。各村(社区)要动员组织相关人员对农户破损量较小的房屋进行认定,由农户向所在村(社区)提出修缮报告,经村(社区)审核上报镇政府审批后,由村集体派人现场指导,在确保安全前提下,由农户自己修缮。修缮中要尽量保持房屋原貌,体现白蒲乡土特色,修旧如旧、风格统一协调,要留住乡愁。

对房主长期不在家的(含退休后有意向回本地生活的),各村(社区)要充分与房主进行沟通,对委托亲戚或村集体进行修缮的,要做好电话记录,沟通人和见证人要现场进行签字,对记录、音像等资料要收集整理归档。

2、拆除。各村(社区)要对交通不便和不适合用于公益事业的破落房屋,动员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估,对确需拆除的,由所在村做好与房主的沟通协调工作,并与农户签订拆除协议,结合“双整治”由农户自行拆除,并指导农户做好房屋拆除安全保障工作;对拆除的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将宅基地复垦为耕地的,要确保土地再利用。“一户两宅”的,原有宅基地上的破落房屋必须拆除。

3、利用。对“无主户”、“空关房”等符合修缮条件的房屋,由村集体制定修缮方案,在上报镇政府审批后,由镇村给予一定的补助进行修缮,修缮后的房屋可作为村(社区)农家书屋、村史馆,可用作志愿服务站、易俗堂、“港港经”百姓茶馆、文体活动点、妇女议事角或用于其他公益事业,确保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美观、实用。各村注重投入,可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等,组织志愿者加强日常管护,避免长时间无人居住和维护导致房屋破损。

四、工作部署

1、调查摸排阶段:(5月18日—5月20日),各村(社区)组织专人对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破落房屋逐组、逐户进门登记调查,对破损房屋的性质进行界定,尤其是灾后新增的破落房屋,掌握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宣传发动阶段:(5月21日—5月25日),各村社区在调查摸排的基础上以村(社区)为单位组织对破损房屋户进行修缮、拆除整治的政治思想认识和宣传教育认知;采取不同形式的宣传,让破损房屋户积极投入到修缮、拆除整治工作中。

3、整治推进阶段:(5月26日—6月5日),各村社区要明确此项工作,对照目标任务,细化工作部署,掌握整治时点,抓好组织推进。政府公职人员、农村党员干部必须在5月31日前,由当事人自行拆除整治,逾期未拆的由镇村集中组织力量整治,视态度和情节由纪委按照有关规定立案处理。普通村民群众的破落房屋,必须在6月5日前由当事人自行拆除整治,限期内不能整治到位的,由镇村组织力量强制整治。对符合拆旧翻修或新建的破落房屋,必须在完善审批手续的基础上,在6月5日前完成新建,过期没有翻建的一律重新列入强制拆除整治的范围,全面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治任务。

4、验收完善阶段:(6月6日—6月15日),镇党委、镇效能办、国土、建管、执法局、农业农村工作局、人居环境办公室组成破旧房屋整治工作联合验收组,逐村(社区)、逐地块对清理前、清理中、清理后一户一档的台账资料和清理整治工作进行严格的督查验收,确保全镇整治工作整改完善,取得实效。

5、总结评比阶段:(6月16日—6月20日),此项整治工作,既是政治任务,也是硬性考核指标。在整治过程中,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是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计划作为重点、难点工作阶段性考核,设立10分专项考核分,实现销号制考核,重点整治工作期间,未销号的每间扣0。5分,隐瞒未报的巡查发现扣1分,扣完为止。对此项工作整治推进落实较快、任务完成较好的村(社区),无论是修缮还是拆除,给予有功人员每间最高300元奖励,按破落房屋整治情况按比例补助。对工作推进不力的村(社区),将由纪委启动问责程序。

五、组织措施

1、密实组织结构。为确保破落房屋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序推进,确立以镇党委书记张成挂帅,镇长陈慧华任组长的破落房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大主席王亚明、党委副书记朱志聪、纪检书记石春晖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大办公室负责人和各片片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居办分管领导陆锐担任办公室主任,人居办刘耀担任副主任,成员由刘洁、缪晶、周鹏程、张金新组成。

2、强化过程控制。此项工作是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重点工作,但也是难点工作,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当担起做好此项工作的重任,做好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农村破落房屋整治是提升人居环境,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影响村容村貌的发展趋势,让全体村民提高对破落房屋整治的`知情权、人民群众的参与权,要召开好相关会议,两委会全体人员会议、全体党员会议、全体村民代表会议、被纳入整治范围的工作对象会议,将涉及本村(社区)纳入整治的范围、具体对象进行公示,提高做好这项整治工作的透明度。在工作过程中,按照整治标准倒扣工作时点,强化对破落建筑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在整治工程中每天要向镇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整治进度,镇效能办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开展全程督查,绝不允许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不良渎职行为的出现,一经出现,由镇纪委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严格督查考核。在破落房屋整治过程中,镇级层面将派专人组织督查组,督查到每个村(社区)。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全体公职人员、全体党员、干部,在这次破落房屋整治工程中必须做出表率,主动带头在第一时间清理整治。具体要求:已经推进落实的要查结果和成效;正在推进落实的要查时点和进度;没有推进落实的要查根源和原因;影响推进落实的要查因素和责任。任何单位、各个部门、每个村(社区)对确定为整治类型的对象,不论身份,不看背景,上到部门,下到基层,动真碰硬,一视同仁,切实加以清理整治,确保做到整治工作推进有部署,工作过程有督查,高效推进有结果。

学校自建房排查整治方案 篇8

为坚决防范房屋建筑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深刻汲取“4·29”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发生倒塌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工作部署安排,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专项排查整治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自建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扎实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做深做细做实房屋安全管理各项工作,聚焦房屋建筑尤其是自建房规划、用地、设计、建设、管理等重点环节,集中清查整治违法建设、违规加层、擅自拆除承重结构等违法违规行为,分门别类落实应急管控和工程治理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集中开展“百日行动”,对房屋建筑安全,特别是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再排查、再整治。消化存量、严控增量,堵住管理漏洞,消除监管盲区,建立完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坚决遇制房屋建筑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排查整治范围

(一)所有居民自建房(包括在建自建房)。特别是城乡接合部、城中村、拆迁安置区,以及学校、医院周边等区域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

(二)改建改用房屋。特别是改变房屋结构和空间形态,变更建筑用途和使用功能等的房屋建筑。

(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用房。特别是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文体场馆、商业体、宾馆、饭店、工业园区、集贸市场、养老和福利机构、宗教活动场所以及疫病集中隔离场所等房屋建筑。

(四)建筑年代久远、耐久性能不足、风化腐蚀严重等辖区内所有具有安全隐患的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

三、排查整治方式

建立“业主自查、基层排查、部门核查、镇级督查”四级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对经营性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以及其它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排查鉴定工作。

(一)排查机制

1.业主自查。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主体,各村、居要组织宣传发动房屋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立即开展自查。自查有安全风险的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依据风险程度,采取人员撤离、停用、封闭、整改加固、拆除等措施,消除隐患后方能继续使用。房屋产权人(使用人)须将自查结果报告村(社区)并对自查结果负责。

2.基层排查。村居组织力量利用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以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图斑和数据为参考,以现有房屋建筑数字化档案为基础,开展拉网式排查、逐户逐栋核查。将每栋房屋基本信息和安全信息上传至信息平台。村居对每栋房屋排查结果负责。

3.部门核查。镇级属级相关部门组织力量对所管行业的自建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安全风险排查整治进行核查。可在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对纳入重点排查范围的自建房建筑开展核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隐患改,切实做到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全覆盖。

4.镇级督查。镇人民政府成立督导专班,从相关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督查组。对各村居、单位、部门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开展督导检查,按一定比例对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现场抽查,对工作推进不力、监管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人员,第一时间予以通报,情况严重的,将相关情况交由镇纪委。

(二)隐患整治

1.建立整治台账。组织专业力量对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开展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2.实施分类整治。要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坚持产权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产权人和使用人安全责任。坚持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分类处置。对既有违法建设房屋,通过完善手续或限期拆除等措施整改,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对改变房屋建筑结构或使用功能的.房屋,要通过安全评估、鉴定,判定是否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C、D级危房、危及公共安全的房屋,坚决撤离人员和周边群众,采取封闭、隔离等应急措施,加快加固或拆除等工程治理;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房屋,要避让搬迁,采取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同时,要结合省安委会印发的《全省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做好自建房消防安全风险防范工作。

四、排查整治内容

各村居要全面摸清居民自建房基本情况,重点排查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经营安全性(各类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等内容。

(一)实体安全方面。建筑使用年限超过设计寿命;失养失修严重、主体承重结构破坏等存在质量和使用安全隐患自建房;房屋结构改变、建筑面积改变、层数改变、地下空间变化的改扩建房屋;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材料建设的房屋;房屋主体结构有倾斜,承重墙体、梁柱等部位有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地基有沉降、塌陷,房屋周边场地出现沉降、开裂等现象房屋;地震高风险区和受地质灾害威胁地区的房屋。

(二)审批程序方面。规划建设审批手续不完善、房屋产权手续不齐全;未聘请专业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存在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和主要使用功能等情况;房屋用途改变后,不满足新使用功能的质量安全、消防安全等要求;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存在弄虚作假问题;经营性自建房无经营许可、安全性不符合要求等情况。

五、加强安全管理

(一)严控增量风险。各村居、相关单位部门要严格落实用地、规划、建设、使用、经营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用于经营的审批监管,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存在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问题的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不得用于经营活动。对不符合城乡规划的新建自建房一律不予许可,3层及以上城乡新建房屋,以及经营性自建房必须依法依规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

(二)加强日常巡查。各村居要严格按照《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规定,督促农村新建自建房选择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或经过建筑技能培训、满足技能要求的乡村建设工匠进行施工。充分发挥综合执法、村(社区)两委、物业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制度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发现问题要督促产权人或使用人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三)清查违法行为。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的清查力度,对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私自加层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及违法“改扩建”等用作生产经营的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坚决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对存在违法违规和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企业及相关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实行多部门联合依法查处;对在建的违法建设自建房,立即责令停止建设或拆除;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审批问题,严格按照法定权责,依法依规处置。

(四)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明确专门的房屋安全行政管理机构,依托镇自然资源规划、农业综合服务、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等机构,在镇层面确定一个综合管理机构统一负责农房建设管理,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加强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检测、鉴定报告的行为。完善乡村建设工匠管理制度,探索建立乡村建设工匠负责制,压实农房建设质量安全责任。探索施行房屋体检制度,对达到规定年限的房屋,实施强制性安全鉴定,建立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保障。研究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和房屋质量保险等制度,建立房屋安全群众举报奖励机制,完善房屋安全保障机制。

六、排查整治时间

本次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从20xx年5月起至20xx年12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重点排查。20xx年8月31日前,组织对经营性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集中开展“百日行动”。全面完成3层及以上、违规改扩建、人员密集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排查。各村居要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第一时间采取应急管控措施,确保人员绝对安全。

(二)全面排查整治。20xx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各村居集中力量,对所有自建房、改建改用房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重点用房、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深入摸排;完成对3层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经营性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风险隐患重点整治,确保风险隐患管控到位。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20xx年6月30日前,对所有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全面整治,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三)持续巩固提升。20xx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面排查整治基础上,开展“回头看”,跟踪问题整改落实。各村居要及时总结整治经验做法,健全制度措施,建立基层管理机构,形成房屋安全全链条监管机制。

七、压实工作责任

(一)落实属地责任。各村居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规定,严格落实属地支部、村居委员会排查整治工作第一责任,特别要落实属地责任。支部书记、主任要亲自研究谋划、亲自动员部署、亲自深入一线督促检查推动落实,加强工作调度,确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位、工作落实到位。要强化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原则,落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主体责任,组织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自查自纠自改。对存在安全隐患并鉴定为危房的经营性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坚决采取暂停使用等管控措施,引导产权人(使用人)通过拆除、重建、加固等工程措施消除隐患,隐患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对故意隐瞒房屋建筑安全状况,导致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三)落实部门责任。各单位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督促易地扶贫搬迁点的农村房屋安全管理;企业房屋建筑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各中小学负责督促学校、幼儿园和对面向社会开放的公共体育场馆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督促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市场监管负责指导涉及自建房旅馆业等特种行业许可复核,依法打击妨碍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市场主体依法依规注册登记,督促所管行业经营场所用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公共事务服务中心负责督促养老和福利机构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司法所负责督促指导所管行业房屋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房屋安全专项排查整治中的法律咨询、人民调解等法治保障工作。镇信访办公室负责房屋安全专项整治中的信访稳定工作。财政所负责指导做好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经费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负责指导依法依规用地和排查违反城乡规划建设的行为,与有关部门共同督促属地整改、查处,指导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交管站负责统筹指导车站、码头等房屋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水务负责统筹指导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违建房屋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指导农业生产设施用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督促商场、酒店、饭店等商贸服务业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文广负责督促公共文化馆(站)、公共图书馆、美术馆、影院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卫生院负责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对房屋使用安全开展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应急办负责督促指导所管行业企业房屋建筑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督促指导有关部门依法对房屋建设中涉及生产安全事故的行为开展调查处理;指导房屋消防隐息排查整治。粮食、供销负责联系督促区属监管企业所属房屋建筑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督促违法违规建设和违章搭建等的拆除和违法违规行为调查处理。党政办公室负责督促指导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其他有关部门要督促所属行业领城内房屋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自建房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力党委委员、副镇长、人武部长

副组长:

成员:

各村居驻村干部、支部书记、主任、中小学校长、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由王鑫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全镇自建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李瑞金同志负责日常具体事务。

(二)加强技术支撑。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鉴定等专业机构、行业企业技术人员和乡村建设工匠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强化技术保障。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排查、鉴定工作,同时加强规范管理,对于出具虚假报告的要依法严肃追责。将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统筹纳入本级政务信息化工程给予经费保障,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组织做好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维护稳定等工作。

(三)强化督导检查。镇纪委要将自建房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纳入专项督查。对各村居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一抓到底;对排查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重大安全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未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在全镇通报批评。对故意隐瞒房屋安全状况、使用危房作为经营场所导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开展联合检查,坚决确保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组织专项整治工作督导,对各村居“百日行动”开展评估。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村居要加强房屋安全使用宣传教育,提高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的安全使用主体责任意识和社会公共安全意识,大力宣传违法建设(使用)房屋、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的严重危害,普及房屋建筑安全知识。通过有奖举报、在基层设立安全监督员等方式,广泛征集房屋安全隐患线索,及时调查处理,引导广大群众支持配合专项整治工作,自觉抵制违法改扩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等行为,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积极构建群防群治工作格局。

学校自建房排查整治方案 篇9

根据今年市县住建局对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相关要求,20xx年8月18日我镇结合实际对全镇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情况进行再一次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管理

1.我镇目前已制定《龙山镇20xx年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并下发至各村,成立了由镇长为组长,纪委书记、人大副主席、副镇长为副组长,纪委副书记、党政办、社事办、社事中心、村建中心、国土所负责人及社(村)主任为成员的危房改造领导小组。

2.坚持以“自愿自主、资源整合、因地事宜、经济实用、公开公正”为原则开展实施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3.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制度实行专款专用,分账核算,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改造资金实行分批下发,根据工程进度,按照3:4:3比例,分别于改造前、改造中和改造完成验收后下发政府补助资金(低保户分别是:5000、6000、5000,建卡和一般贫困户分别是:3000、4000、3000),督查组现场督促发放到农户手中。

4.领导小组负责改造工程的监督工作,加强对建房进度、工程质量、资金落实情况等的监督检查。定期对各村危房改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项目进度。

二、按照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对我镇的.所有危房进行的全面排查,我镇现共有危房户614户,今年上级下达危房改造120户,危房改造办公室按照《古府发[20xx]122号文件》将改造任务按照低保户和建卡及其它贫困户分解到各村,目前已收集了各村危房改造户前期相关资料。

三、目前危房改造领导小组逐村对全镇120户危房改造户进行危房鉴定。

四、我们正在对已收集资料进行最后审查,按上级要求于8月15日前已完成网上基础资料录入。

五、120户危房户已有98%开始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