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短篇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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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短篇的文章 篇1
后来我才知道,千音交朋友,真的是凭第一眼印象,只一眼,喜欢了,将来兴许轰轰烈烈,不喜欢,就是各不相干的两根线,即便勉强相交,也终归陌路。
A
第一次见到千音,她正捧了一本《巴伐利亚的玫瑰》坐在校园里最繁盛的春樱树下阅读。
朗朗艳阳下,她光洁的鼻尖渗出几粒细小的晶莹汗珠,漆黑的长发垂肩而下,粉嫩的樱花瓣坠于发尾未落,安静的样子让我无从把她和她的传闻联系起来。
C大校花,C大文学系才女, C大里从不交男友只混迹在一堆帅得扎眼的男生中抽烟的风云人物,在我只闻传言不见其人之前,我以为她的模样必定是飞扬的、跋扈的,甚至骄纵得有一些瞧不起人的!
然而她丝毫没有显山露水的意思,发现她面前的我时也只管露出明媚笑容,然后说,我们,一定可以做好朋友。
那个笑容,就毫无保留的刻到我心里。
后来我才知道,千音交朋友,真的是凭第一眼印象,只一眼,喜欢了,将来兴许轰轰烈烈,不喜欢,就是各不相干的两根线,即便勉强相交,也终归陌路。
那日我找千音,原本是要申请进入文学社。
千音并不是社长,但社长欧阳北祺跟我说,如果我写的东西得到莫千音的认可就准我入社。我背光站立,拿着一叠打印稿在春樱的大片阴影中对千音说明来意,内心笃定无比。千音偏一下头,纤细白皙的手指接过我的稿件,低头细细审读。
远处的风送来不知名的花香,微薰的清甜缠绵醉人。千音俯首于我写的字,眼底不断有复杂的光影跳动,直到看完最后一页的最末一行,她静默片刻后才吐出一口气说,如果欧阳北祺拒绝掉你,他一定会后悔一辈子。
我微笑起来,从此我叫她莫学姐,称谓中到底是隔了那么一点生分。
她叫我初朵,偶尔淘气的回我一句夏学妹,神态却是极为亲昵。
那一年,我大一,千音大二。
B
C大文学系出了许多有才气的人,但真正在校时就出书的却只有一个,这个人,就是欧阳北祺极为欣赏的千音。
而我入社,只是为了莫名爱慕的欧阳北祺。见到欧阳北祺的第一眼,我就发现他宽宽的肩和走路脊背笔直的姿势蕴涵从容淡定的文艺气质,让我着迷。
彼时我年轻气盛,千音虽是我觉得亲近的学姐,但我读她那些词藻华丽错落有致的作品,亦总能看出不够丰满的地方,我的字,就越发去追赶她那些缺憾。
终是拿到文学系人人憧憬的学院奖,很快我也成了C大文学系的一块招牌,我的目的,原本是要自己的名字在欧阳北祺心里成为一面猎猎作响的旗。
我总是想让欧阳北祺当着千音的面赞我一回的,但他从来不肯赞,他只是温和有礼的看一眼我的脸,如同看一个与他无关的人那样平静,最为讽刺的是,他的瞳孔里只倒影着真心替我高兴的千音。
我顺着欧阳北祺的眼光看过去,千音夹杂在一群男生中间讲话,脸上就有了飞扬的样子。
她坐在文学社的木桌上随意的晃动穿藏蓝仔裤的长腿,语气往往是“我的那个小学妹呀…”这样喜不自禁的调子,仿佛对她的FANS宣扬着“你们喜欢我,就必定会喜欢我的小学妹”这个简单易懂但毫无逻辑的道理。
我的心在变暖的同时,也余下一抹挥不去的怅然。我无意凑那个趣,远远冷眼属于千音的热闹,因为我的心里只装着欧阳北祺。
经过千音的“宣传”,也有眉目细致的男生来我回宿舍的路上堵住我认真告白。我想也不想就断然拒绝,随后落得清冷落托的名声,就干脆在阴冷的冬天穿了灰色的毛衣在校园里到处走,如一抹沉郁的影子。
再也没有任何男生敢来告白,他们只说夏初朵是个怪人。我暗自窃笑,千音却明白我的故意妄为。两人去学校附近的羊肉馆喝汤时她问我,你的心里,怕是藏了人吧?
我抬起眼睛深深的看她,一字一顿,没,错。
她楞一回,然后又嘻嘻哈哈笑起来,猜测数人,连同她捏着筷子恣意构想中的青梅竹马也不放过,答案皆飘渺如云。
千音在这个领域终究是迟钝了,或者应该说她本就没想过要来剖我的心。在她眼里,我的心对她该是坦白纯净的,透着亮。
我也笑,嘴角没过一丝酸楚,极力掩饰的是深埋于心的城府。
C
千音和欧阳北祺正式交往是我大二的春天,嫣红春樱又簌簌的绽满一树,站在宿舍的窗口看这些花团就像燃烧起来的云朵。
C大校花谈恋爱在C大是件大事,校园各处都能听见关于千音与欧阳北祺佳人才子组合的流言。同宿舍的女生故作先知的八卦,莫千音还是选了欧阳北祺,想当年他们才大一头学期欧阳北祺就跟莫千音表白过,找体育部拿了石灰粉在操场上写莫千音的名字,看起来很是轰烈呢,可惜莫千音那时候端着架子,到现在才答应一定是欧阳北祺穷追不舍,哎呀,要是欧阳北祺这样追我,我肯定当时就答应了。
我听不得这些不知轻重的戏言,冷笑道,你与我一同入校,前辈们的事你又知道多少?
一句话呛得兴致高昂的她变了脸色不作声响,本来还在讨论行列中的其他几个女生也立刻禁声不语,她们是看见了明明白白摆在我脸上的不屑,最后用她们的方式集体回避了我这个“怪人”。
那天去文学社,我淡淡的施了粉妆,挑了长长的连身裙来穿。走进社室,人面桃花的去千音和欧阳北祺面前挑衅。我倒是要欧阳北祺看看,我跟千音比较是不是丝毫也不入流。
欧阳北祺眼中终于有稍纵即逝的惊艳闪过,但他又马上转过脸去看窗外的春樱,我却狠狠看着他的脸,他分明是故意装作不懂我喜欢他。
千音眼里放出诧异光彩,惊喜问我,初朵,你是不是也恋爱了?
我笑,是。
千音又切切追问,是谁,快告诉我是谁。
我说,明天你就会知道。
一场意气用事的挑衅让我找到去年冬天向我告白的男生,这次是我堵在他回宿舍的路上对他说,如果你还有兴趣的话,就和我交往吧。
说这话时我甚至连他的名字也不记得。但他看着长裙飘飘桃花粉面的我,脸上突然掠过受宠若惊的表情,然后在春日微凉的晚风中不住点头。
那一瞬,我以为我或许被这个男生感动,但,被感动的时间一定不是现在,我很清楚。
D
和我交往的男生叫许未来,他说他喜欢我的字。他还说,初朵,其实你比莫千音写得好。
我能分辨出这是他的真心话,并非恭维。我一直等的这句话,不是出自欧阳北祺,而是落于许未来口中。
许未来喜欢牵着我的手,对面目木然的我说,初朵你知道吗,许未来这个名字的含义就是要许自己的爱人一个未来。
我淡淡的笑,没有任何确实意义。只是这样笑的次数多了,往往分不清是敷衍还是习惯,但许未来手心的温度,却无时无刻无不温暖。
转眼到了大二下半学年最炽热的天,整日蝉声轰鸣,此起彼伏的吵嚷成了惯性催眠。文学社里半数人情绪恹恹,千音也是一副瞌睡脸,时常半眯着眼睛缩在阴凉的角落抽烟。
相处一年又近半载,我早就透彻,千音的随性是我所不能比拟,她的恣情随意让她即使在最不起眼的地方也默默释放引人注目的气场。若非欧阳北祺,我的心一定会毫无保留的去热爱千音,因为她那样浓烈鲜明的女子,是我永远不能做到但又无比憧憬的类型。
然我为了欧阳北祺到底与她一直较着劲,从文字,从外貌。我坚持在酷暑中铺盖粉妆,着鲜亮色彩的衣裙,渐渐身后也聚一群FANS,评说我与许未来的恋情。
我的身后,也有了涌动的风云。
有些事,去做了,就会发现事情在指掌中改变了最初的形态,但结局是好是坏亦不得而知,而那时的我,并不曾想过每件事都有多种结局。
夏日掀起的浮躁里,欧阳北祺眼里终是多了一片朦胧的影子。那片影子有粉黛扑面与鲜衣裹缠,即便是那样迷离不堪,却也足够点燃来路不明的情愫。
那日在文学社开完会,千音说要补眠早早离场,其他受尽夏恹困扰之人也逐个散去。欧阳北祺不走,我也不走,空气中凝结了心照不宣的预谋。天边滚了金边的赤云如同火烧,灿烂光影从一张桌子移向另一张桌子,直至消失不见。
我与欧阳北祺没说一句话,最后我站起来走向窗边去看落霞。兴许欧阳北祺以为我是要动身回去,于是用了急切步子来到我面前,在我还没来得及思考他眼神的含义就用唇封住了我的。
臆想中因激情而昏庸的幸福感觉并未如期而至,我身后是那张被赤云光影最后燃烧过的桌子,我的手撑在上面承载着欧阳北祺迷乱的温度,但桌面上冰凉的触感让我异常清醒。
我在思考,这样算不算得到了欧阳北祺?
答案是,否。
E
暑假将近,C大又有了另一种传闻,说夏初朵与莫千音,花开两朵,各表一支。
有信誓旦旦的流言说,某大一生在某个傍晚用望远镜惯性了望校园各处时,发现了文学社窗内纠缠的人影,焦距拉拢,发现那是欧阳北祺与夏初朵。
千音对这类传言显得毫不在意,她依然笑意盈盈的和我交心,自然而然的做她自己。每每在食堂与操场和我行状亲昵,真实的流言反倒成了谎言不攻自破。
许未来拎来大桶的香草味冰淇淋,等我吃完三分之一才接过剩下的吃掉。边吃边说初朵我相信你,然后把散播流言的人骂成无聊份子。
我笑一笑,跟他讲我们换个话题说点开心的,他连忙说好,然后说笑话来哄我。
单纯如许未来,总是这般贴实入微。我起了十二分的真心对他说,未来,你是个好人。
他突然垮着脸扮得惨兮兮,不好不好,女人对男人说他是个好人就说明她不爱这个男人。
我楞住,即刻咀嚼起这话,他却又大声笑起来,说,开玩笑啦,我们会好好相亲相爱下去的。
放假那天千音来约我去游泳,她叫了欧阳北祺,我叫了许未来。经过那次流言风波,欧阳北祺故意避我,我比他泰然,在他面前表现得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
看他极力掩饰的神情,我心底浮现出只有逗弄喜爱的男子才有的快乐,这种快乐,许未来给不了我。
露天泳池泛着一如碧空水洗的湛蓝色,我把脚伸进去感受舒适的凉,然后是腿、腰、与全身,舒展身体独自游到人少的地方,看他们三人慢慢入水。不知为何想起温水煮青蛙的实验,又觉得在置身温度反差中贪凉的人,因了那份贪念,搞不好也是会被凉水吞没的吧。
想着想着就整个人滑进水底一动不动,水没头顶,人声远去,安静的看烈日在我头上的水中晕染开来,心里反倒无比澄净安然。
小时候,我也极爱在泳池里做这样的游戏,我总是以为这样我就变了一尾自由无虑的鱼。
渐渐变得恍惚起来,仰头浮向水面时看见一张熟悉的脸,清秀的眉目间满是焦灼,他向我伸出手,在十指扣拢时把我拉出水底。
浮上水面的两人大口喘气,我看着他铁青的面色大笑出声,然后露出孩子气的表情听他充满惊吓的斥责。
我多么希望找到我的人是欧阳北祺而非许未来!可是欧阳北祺只是在一处注视着,毫不知情的千音在他旁边欢快的拍打出水花,水花溅到他脸上,我以为那原本该是颗颗冷汗。
F
时间犹似播放器的快进键,又是一年蝉音扰攘的夏天,我大三,千音大四。
欧阳北祺和许未来跟千音本是同级,在大四生忙着各自的毕业论文与答辩期间,和我见得最多的是许未来。
许未来总是匀出时间来陪我,也总是说大家都忙起来了,我再不来你就该寂寞了。
我依然只笑不语,要不到糖果的孩童的心,原本就是寂寞的。
去文学社开会,听得市作协忽有举办全国大学生文学作品大赛的消息传来,这消息无疑对在场的每个人都是重石投水效应,我侧头去看千音,发现从未在她脸上发现过的认真神色。千音微微咬了唇,眼底一抹沉郁流转,这回她是认真卯了劲,我看得出来。
然后是各自沉寂,又在各自的理想中单独鲜活起来。我写了新作,却明显不如旧年韵味,想来应是心里掺杂了不得释然的情绪,所以处处皆败笔。但听闻千音也是用新作去参赛,我反而纠缠于败笔不愿解脱,去走华丽砌词的路线,最终因华而不实落败。
比赛结果出在冬天,千音拿了头名,我没拿到任何名次。
但我并没有输给千音,因为让千音获得头名的是我初初进社时那叠打印稿,其中内容只有千音与欧阳北祺看过。
千音获奖那日,回学校来找我又去附近的羊肉馆,要了酒,一口接一口的喝。我们像从前一样说了许多话,我的字,她的人,彼此仍旧惺惺相惜。
而我真正被刺痛的是她那句,我一直知道你喜欢欧阳北祺,但我第一眼,就知道我不可能爱上欧阳北祺。
原来,千音也与我较了劲,无从察觉的那个,是我。
我终是领悟,事情并不仅仅是在我一个人的指掌中变幻着形态,千音的指掌中亦握了一个乾坤,而且从很早以前就埋了伏笔。蓦地,我看穿了自己一直以来自以为是的浓重心机,早已赤裸裸的被千音看穿。
那天之后我再也没见过千音,我只记得她最后说的那句话,如果我没有对名誉的贪念,你也不喜欢欧阳北祺,或许我们会像一对真正的好朋友那样真心实意的相爱,而非机关算尽的疏离相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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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完成大四最后一年的学业时,卸了粉面鲜衣,重又变成了清冷落拓的“怪人”。欧阳北祺和千音分手后来找我,在我面前说尽千音种种不是,特别提了用我的文稿获奖那回事,我看着这个男人,觉得他并不如想象中的从容淡定。
在欧阳北祺诸多说辞背后,藏着的是他受了伤的心。
我也从不曾想过我会如此平静的拒绝他的感情,几乎用我整个大学时代来奢望的感情,当它变得看似唾手可得后,我反倒将它看轻。
那时候的爱情果然就如同孩童眼里的糖吧?要不到才去拼命争夺,拿到了,就免不了诸多结局中随手丢掉那个。
但我终究还是保留了只吃三分之一的大桶香草冰淇淋的习惯,剩三分之二留给许未来吃。后来他干脆说,许未来就是要许给夏初朵一个未来,我们就永远这样相爱下去吧。
原来,我一直都被他手心的温度感动着。
现在我所庆幸的是,在那年夏天的幽凉水底,找到我并用心守护着我的人是叫许未来的男子。
关于短篇的文章 篇2
兴趣是学习的动力,幼儿往往对喜欢的事物个性感兴趣,而且用心参与,如果教学过程枯燥无味,是不能激发幼儿的学习兴趣,《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指出:“教育资料,要求能否兼顾群体需要和个体差异,使每个幼儿都能得到发展,都有成功感。”在组织活动时,我认为只有捕捉幼儿的兴趣点,从孩子的兴趣点入手,才能做好因材施教,才能实现“每个儿童都能主动发展”的'教学思想。
经验证明:一堂生动活泼、形象搞笑的课,必然能调动幼儿学习兴趣,要做到这一点,我极力追求言语、动作、表情在教学方法上的适度运用,寓乐于学,寓学于乐。我从一下两点教授幼儿简单容易的学习儿歌:
1、追求声情并茂,强化文学作品中的语气语调如果将文学作品平平淡淡地呈现于幼儿面前,是不会调动幼儿的用心性,为了让幼儿很快地溶入文学作品中,我很注意自己的语气语调,我会根据文学作品的特点,在朗诵过程中时快时慢,抑扬顿挫,让幼儿处身于一种亲切、完美的语感环境中,同时,再配上优美、动听、富有想象的音乐,以及形象生动的教具运用,使幼儿在融融的气氛中,尽情地表达自己的情感和愿望。
2、根据语言加动作表演,带动幼儿的学习兴趣。我在教授诗歌“春天的秘密”时,发现这首诗歌重复较多,而且很长,所以孩子们学习这首诗歌有点难,首先分段让幼儿自己创编动作表演,我对幼儿的动作加以纠正,让每段都有标准的动作,我把自己创编的进行示范表演,幼儿根据诗歌和教师的动作进行朗诵,引导幼儿能够做和老师不一样的动作,这样来表现出自己的风格,有的幼儿动作形象,有的动作滑稽逗人,这首诗歌用了十几分钟,幼儿就能表演和朗诵了。
关于短篇的文章 篇3
又是一个平安夜,明天就是圣诞节了。hupy也快15了。
街边、商店都被精心布置过了,可也许这节日的确不属于我们这儿,尽管有那么一丝气氛却依旧清冷。行人不多,像hupy那样漫无目的地走着的人就更少了。风很大,也刺骨得冷。
hupy整了整帽子和围巾,它们的手感是那么好,这是三年前的`圣诞礼物,而打那起,hupy就再也没收到圣诞礼物。
hupy从小就爱听故事,爷爷也打小给hupy讲故事。
hupy记得卖火柴的小女孩的外婆说过,当一颗星星殒落的时候就意味着一个生命的逝去。
hupy不知道那年那有月那天,是的,还是一个平安夜,是不是真的有星星划过天寂,可她至少知道,爷爷永远不能再给她讲故事了。而帽子围巾是最后的一份礼物,是“圣诞”老人提前准备好了的爱。只是十多年来的“圣诞”老人无法再亲眼看着hupy打开礼物,看着她的欣喜与兴奋。
hupy永远不会忘了那一刻;那双曾经引领着hupy前进的手放下了;那充满期待的眼神消失了;那喃喃地说着的嘴不再蠕动了,hupy的心也随着这一切碎了。
三年里,hupy始终没有放下过。
每晚夜深人静之时,众人皆睡她独醒之时,灯光下埋头苦读之时,难过伤心无助之时,hupy第一个想到的永远会是爷爷,换来的也将是无声的抽泣。
hupy郁闷过,发泄过,甚至极端地诅咒过,她也幼稚地问自己“为什么人会死亡?为什么离开的偏偏是hupy的爷爷?”
hupy也冷静过,清醒过,追忆过,也坦然地告诉自己:“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乃人之常情,hupy还有爸爸妈妈深爱着自己,还有,还有奶奶?好像吧!”
的确hupy已记不清最后一次见到奶奶是几时,爷爷去世后hupy就没有再踏进过那座屋子,那儿不再充满阳光似的欢笑,不再拥有花香与鸟鸣,在hupy眼里那儿阴冷潮湿,甚至可怕,奶奶会时常黯然落泪,那让hupy伤感,hupy觉得自己和奶奶间疏远了,好远,好远,
天下起了细雨,hupy走进了一家商店。这里似乎稍微热闹一点,有一家三口,也有情侣,还有一孙子拉着外婆买这买那说要让她见世面尝新鲜,
hupy走着,可对周围的商品都不感兴趣,不知为何她停下了,一双深棕色的手套吸引了她的注意,她也不明白自己为何有如此的感觉,她走近了,伸出了冻得通红的手,花光了零花钱买了下来。手套并不适合hupy,也不配她的帽子围巾,但hupt知道有人需要它,是的,就在刚才的那一刻。
hupy以最快速度抓起手套跑出了商店,细雨依旧在飘着,但她不在乎,她要去那,去那个她可以用自己的天真与烂漫唤回快乐的地方:她知道那儿一定会有人在等待,等待着她:她也知道她将收到一份与众不同的圣诞礼物:她更知道过去与如今,存在的才更该珍惜,爱是亲情的延续。
关于短篇的文章 篇4
青龙山,经历了朝代更替,目睹了百姓悲欢,见证了人世沧桑。山山岩岩,承载着历史的印记,树树草草,道不完的荣枯,诉不尽的衷肠。青龙山,与其说是一幅自然画卷,不如说是一部历史传说,或者是一种精神寄托。
站在山脚的古槐树下,透过树叶的罅隙,可以看到高远的星空,这是一片历史的天空,敬畏之情油然而生。地面上摇曳着疏疏淡淡的阴影,树影婆娑,韵藏心中。我不知道这棵树生长了多少年,两三个人才能合抱的树干一部分已经干枯,那空洞洞的地方像一块黑黢黢的疤痕,但它依然枝繁叶茂,生机勃勃。
树枝上还挂满了长长的红布条,鲜艳夺目,那是吉祥如意的祈盼。民间朴素的智慧,乡野淳朴的性情,和大槐树与生俱来的灵气不着痕迹地嫁接在一起,这种得天独厚的资本,成为这里一道诱人的风景。
关于短篇的文章 篇5
张晓风
花蕾是蛹,是一种未经展示未经破坏的浓缩的'美。花蕾是正月的灯谜,未猜中前可以有一千个谜底。花蕾是胎儿,似乎浑淹无知,却有时喜欢用强烈的胎动来证实自己。
花的美在于它的无中生有,在于它的穷通变化。有时,一夜之间,花拆了,有时,半个上午,花胖了,花的美不全在色、香,在于那份不可思议。我喜欢慎重其事地坐着昙花开放,其实昙花并不是太好看的一种花,它的美在于它的仙人掌的身世的给人的沙漠联想,以及它猝然而逝所带给人的悼念,但昙花的拆放却是一种扎实的美,像一则爱情故事,美在过程,而不在结局。有一种月黄色的大昙花,叫“一夜皇后”的,每颤开一分,便震出轰然一声,像绣花绷子拉紧后绣针刺入的声音,所有细致的蕊丝,顿时也就跟着一震,那景象常令人不敢久视——看久了不由得要相信花精花魄的说法。
我常在花开满前离去,花拆一停止,死亡就开始。
有一天,当我年老,无法看花拆,则我愿以一堆小小的春桑枕为收报机,听百草千花所打的电讯,知道每一夜花拆的音乐。
关于短篇的文章 篇6
经历一场生死离别,才觉得我还应该在成熟许多。老人,活着的时候积善行德,儿女亲人晚辈都来送行,场面总是让人不自觉地跟着伤心,病痛折磨中的老人安详地离开更是一种解脱,然而,听到亲人阵阵哭声看到他们伤心难过的样子,我也实在劝说不了自己,多么希望这是假的,这是梦,然后我能哭醒,这一切就结束了。只是还在继续,善良的老人总是愿意为别人着想,怕儿女心疼,多么难过的时候也不吭声,可是真的也能料到,失去亲人他们多么难过。每听到有人哭着“再也见不到了。。”就更加刺痛,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有自己无心的却无法挽回的过去,更有无奈却又不得不继续咬牙前进的苦楚,也有来不及去做和来得及却不想不能不敢去做的矛盾。曾记得有人说过,尽孝最不能等,试问什么又能等呢? 感慨最近两周状况一直不好,以为是经历了多么痛苦的事情,纵然很有委屈,也只是太过担心受伤罢了,难得糊涂啊,这个事情没有必要再去纠结了。不敢面对也许有一天会发现这是个误会而遗憾。随着年龄增长,貌似逐渐成熟,得到的同时也害怕失去了。乐观积极向上的人生才是终身追求的目标。一个人成熟的标志就是能明白发生在自己身上百分之九十的事情和别人无关。
亲眼目睹了丧礼的整个过程,人生就是如此,多少的遗憾与牵挂也会烟消云散,生活中必然要经历很多的无奈,不必去苛求,才能更潇洒。想去见的人就见,想去做的事就做,有就去珍惜。不能在去计较:叶的飘落是树的无情还是风的多情。还有很多更美好的东西值得去寻找。我想我大概是能明白了,俗话说了福不双至,祸不单行,难过一阵就过去吧,不要让那个恶劣的情绪再去影响其他了,且行且珍惜,有更多值得珍惜的在等待。
结语:随着网络文化的发展,美文的概念已经不限定于某种文体,或某类内容了。而是文章内容丰富表达清晰的文章都被称之为美文。以上就是小编整理收集的情感的短篇美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短篇的文章 篇7
"On the 14th of March, at a quarter to three in the afternoon, the greatest living thinker ceased to think. He had been left alone for scarcely two minutes, and when we came back we found him in his armchair, peacefully gone to sleep-but forever.
"An immeasurable loss has been sustained both by the militant proletariat of Europe and America, and by historical science, in the death of this man. The gap that has been left by the departure of this mighty spirit will soon enough make itself felt.
"Just as Darwin discovered the law of development of organic nature, so Marx discovered the law of development of human history: the simple fact, hitherto concealed by an overgrowth of ideology, that mankind must first of all eat, drink, have shelter and clothing, before it can pursue politics, science, art, religion, etc.; that therefore the production of the immediate material means of subsistence and consequently the degree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attained by a given people or during a given epoch form the foundation upon which the state institutions, the legal conceptions, art, and even the ideas on religion, of the people concerned have been evolved, and in the light of which they must, therefore, be explained, instead of vice versa, as had hitherto been the case.
"But that is not all. Marx also discovered the special law of motion governing the present-day capitalist mode of production and the bourgeois society that this mode of production has created. The discovery of surplus value suddenly threw light on the problem, in trying to solve which all previous investigations, of both bourgeois economists and socialist critics, had been groping in the dark.
"Two such discoveries would be enough for one lifetime. Happy the man to whom it is granted to make even one such discovery. But in every single field which Marx investigated -- and he investigated very many fields, none of them superficially -- in every field, even in that of mathematics, he made independent discoveries.
结语:早上晨读英语是一个学习英语的好方法,一定要坚持。以上就是小编整理收集的晨读英语美文短篇,谢谢阅读!
关于短篇的文章 篇8
你永远都那么优秀,永远都是站在我的前面,我只能仰望你,敬佩你,甚至嫉妒你。
你和我一起参加什么活动,我总是要你去,我自己不参加是因为我自卑啊,若只有一人可以去参加活动那么肯定是你。因为你很优秀啊,我们班就需要你这样的人你知道吗?其实,谁不想去参加活动谁想放弃得奖的机会呢?可是我怕,我怕我没有得奖就辜负了好多好多人。我一直在退缩,缩在自己建造的龟壳子里,不敢面对。你问我为什么不参加这个活动,我笑着说是因为不想麻烦。可,真的是不想麻烦吗?那个笑是多么的虚伪,多么的可笑啊!当你得奖了,你笑着对我说,我没让你失望吧!我也笑着说,当然啦!你知道你的那句话刺痛了我吗?你知道我的笑里隐藏着多少落寞吗?我又是带着怎样的心情面对你的吗?你不知道!但你也不需要知道!若你知道了,你只会讨厌我吧!你会嘲笑我吧!笑我不知道争取还自以为是的是做了一件好事,成就了什么人什么事!你的奖是靠你的努力和实力,并没有参水分,所以我只是一直在自怜自爱。我在你心里肯定会变成一个小人吧!
我一直在渴望认同,渴望荣耀。可却又总是退缩,总是逃避。其实我不想这样的,我也想站得高,看的远。可我怕会跌落,怕跌至低谷,我没有勇气面对各种各样的嘲讽以及失望。我永远都没有你那样的勇气以及毅力,所以我很敬佩你,以至于学习你,嫉妒你。但我总会超过你的,因为我也有我的骄傲以及品质!
关于短篇的文章 篇9
昨天在散步时,有几点雨偷偷降临人间,我和他们就算有缘,一切都是因为偶然,他们轻轻落在了我的脸上,我的手上,我的唇间,我可以把这理解为一种缘份,可能更是一种偏爱;其实,这个夏天,我一直在期待,期待雨天,因为在我曾经的岁月中,些许经历与过往雨是最好的证明人,也可以讲我是雨的匆匆过客,好像我的一切都和雨有关。
我做什么事,都在雨天才在状态,妻是知道这点的。
在儿子的名字中我也放上一个“雨”字,我不喜欢宇宙的“宇”,太大,孩子受不了,只有天地之间的一粒平凡的雨滴才是人们的渴望,尤其对于那些枯竭的田地,或者一些干涸的灵魂。
我给自己的集子起一个名字,叫“晴心朗痕”,里面包含“晴朗”的名字,其实渗透着一份雨的寄托,正所谓不见风雨怎么见彩虹,所以,对于真正的人生,雨天比晴空更有价值。
散步回来时,地上尘土不少,儿子顽皮的用脚踩着,我吓唬着他,这不就像浮躁的人生吗,只有飘摇不定的人生才会被人玩弄,不觉又窃笑不止,孩子怎么懂得大人的世界呀。
啊,今天早上未起,已听到了雨声,还不小。
妻和儿子在争论是不是要上幼儿园,儿子看来是不想去,巴不得在家里玩上一天。我从床上爬起来,没有说什么,整理完行装,对儿子说,今天一定去,越是雨天越要去,儿子不懂更深的意义,但我希望他能看到雨天的意义,而不是从小就把雨天作为人生的借口,这是一种脆弱,甚至是一种懦弱。
在雨中我把儿子送到幼儿园,儿子很高兴,我然后在雨中归来。
街上的人不多,可能是早的缘故,很多店铺都没有开门,但该在雨中穿行的人是逃避不开的,不管是徒步,还是驾车而行,再大的雨在前方也不过是一种修饰人生的风景,该出现的是躲不开的。想起了水木年华的一首歌,名字就叫作“dancing in the rian”,我想在雨中舞蹈该是一种境界了。
回家的途中,有一段路正在修,显出了水泥地下新鲜的土地,这个年代厚厚的水泥让多少人忘记了泥泞的路,甚至忘记了自己该留下的许许多多属于自己的足迹,人们不应该习惯苍白的。
这段泥泞的路,已经有很多的人留上了痕迹,我透过如织的雨线,看着这片新鲜的泥土,我想是雨的功劳,是雨让人们看到自己还是经历过的,还是可以留下痕迹的。
走吧,生活的宠儿们,只有在雨天才可以让枯萎甚至死去的生命复活,请记住,雨天,我们该留下自己的脚印-----
关于短篇的文章 篇10
父亲已经戒烟十多年了。有时候有人将一支香烟递到他面前,他毅然推却。当我看到这一幕场景,就会回忆起他未戒烟时的很多往事。
很多年前父亲常常让我去给他买烟。那时候我还没有小卖部的玻璃柜台高,总是踮着脚、仰着头将纸币递给老板老刘。老刘眯着眼睛听着收音机,跟着里面的戏曲调子声音洪亮地唱着。他停顿下来问我买什么牌子的烟。我鹦鹉学舌似的说武林牌,那是当时盛行在豫东农村的一种低廉的香烟。他接过钱之后从货架上取下一盒香烟弯腰递给我。那种香烟没有过滤嘴,红色的烟盒上印着两个摆着格斗姿势的人物。
我到家后将香烟递给父亲,他撕开包装纸,掏出两支香烟,一支叼在唇边,另一支夹在耳朵上。他利索地点燃火柴,一朵火焰飘向嘴边引燃了烟卷。他开始喷云吐雾,像个大(da)烟囱,烟雾滚滚,不久屋子里乌烟瘴气。
母亲对父亲抽烟深恶痛绝。她苦口婆心地劝他戒烟。他严词拒绝,板着脸说:“我从十几岁就开始抽烟,烟已经成了我的命根子。你要让我戒烟,除非杀了我!”于是,他们经常发生口角,甚至大打出手。记得有一天晚饭时父亲在饭桌前抽烟,母亲生气地夺走他嘴里的烟卷后抛在地上用脚踩灭。他大发雷霆,抡起拳头落在母亲的肩膀上。他还掀翻了饭桌,噼里啪啦一阵乱响,饭菜四处滚落,热汤泼洒一地。我吓得躲到门后大哭了起来。
一转眼,时间大概过去了十五年,父亲已经年过半百,他的烟瘾却有增无减。
那年我高考结束之后填报了志愿,然后回家等待结果。那天父亲在瓜田的机井旁忙着安装水泵浇地。他从口袋里掏出烟盒,发现只剩下一支香烟了,就让我去给他买烟。他边说边从口袋里摸出一把皱巴巴的零钱,用沾满泥土的手递给我。我飞快地骑着自行车穿过碧绿的田野到小卖部买烟。
由于集市上开了两三家超市,小卖部的生意变得惨淡。它仅开着一扇门,看上去冷冷清清。我将自行车停靠在门前,敲了一下门走进里面,只见屋子里光线暗淡,老刘坐在木椅子上昏昏欲睡。我低头望着玻璃柜台,对他说买一盒烟。他伸伸懒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声音沙哑地问我要什么牌子的。那时候武林牌的香烟已经绝迹了。我说要散花牌的。散花牌香烟的烟盒上印着天女散花的图案,有海绵过滤嘴。他从陈旧的货架上取出一盒香烟,然后递给我。
我回到瓜田后把香烟递给父亲。他已经将水泵安装到了机井上,正要拿起摇把启动拖拉机。他用衣袖抹了一下额头的汗水,扭头接过香烟。我看到他的头上已经长出了一些灰白的头发,额头的皱纹犹如被铁犁划过的田地,呈露出一道道痕迹。他将摇把放在地上,蹲在田垄旁抽烟,耀眼而炙热的阳光照在他黝黑的脸膛上,不久他就被一缕缕青烟笼罩了。
阳光倾洒在广袤的田野上,一朵朵白云在碧空上悠悠地飘荡。我站在父亲身旁望着他。他突然咳嗽起来,露出一排发黄的牙齿。我劝他戒烟。他的臭脾气被岁月软磨硬泡,温和了很多。他不但没有生气,反而微笑着给我说:“嗯,等你上了大学我再戒烟。我听说每吸一口烟就少活一些时间,照这样下***得早。我也想多活几年,看到你结婚生子,看到你事业有成。”
我望着阳光下父亲的笑脸,惊喜地说:“爸爸,你真的要戒烟?”他一副认真的`样子说:“只要你考上大学,我就戒烟,不过你也要努力生活,不要让我失望。”我将信将疑,说:“爸爸,我会考上大学的,我也会努力生活,让你为我骄傲。”
不久,我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我上大学之后经常给家人打电话。母亲告诉我说父亲果真戒烟了。自从他不吸烟之后身体比以前好了,也很少咳嗽。母亲还说每次给他洗衣服,发现他的衣服口袋里攒了一些零钱,赶集的时候可以买些瓜果蔬菜。
父亲履行了戒烟的承诺,我也要信守对他的承诺。我常常警示自己要努力生活,不要让父亲失望。
关于短篇的文章 篇11
我的家乡在德州,我上学的学校是“新湖南路小学”。
从我家坐公交车,大约10分钟就到了我的学校。
站在门口向里望,就情不自禁的感到学校庄严又不是亲切。
走进大门,便看见六个金灿灿的大字,是“新湖南路小学”六个字。还会有一排执勤的同学。看到他们脑袋上豆大的汗珠,让我心里感到他们的辛苦,可他们不怕苦,不怕累。我们不自禁的对他们敬一个礼。
再向里走,就会进入一个大厅。那里有值日的同学正在扫地呢!看!他们扫地发出“沙——沙------"的响声,如同美妙的音乐,让我们精神万分。
中间大厅一左一右,有两节楼梯,左边是一三年级同学的教室,而左边是二四六同学的教室。
进入随便一间教室,首先感到一阵清新。因为每间教室都有几盆鲜花,这一种花谢了,哪一种花就开了。便让人神清气爽。
教学楼呈正方形,中间包着的便是操场。
擦场中间飘扬着鲜艳的五星红旗。
一下课,同学们便会在这疯狂的玩耍。
我们学校有两大特色,第一那就是:剪纸。
我们学校走廊间全是剪纸,花的,草的,红的,绿的,样样都有。
第二大特色是:那片绿绿的爬山虎。
春天,爬山虎的绿叶子抽出来了,春风一吹,爬山虎便像波浪似的来回摆动。好像在激励着我们学习。我觉得我们没有理由不好好学习,我们一定用优异得成绩来报答老师的辛苦。有这么平静的学校,我们真幸福!
放学了,我们排着整齐队伍放学了,像小鸟一样欢呼雀跃的回家了。
怎么样?你是不是很想来?我们学校还有许许多多的景物,希望你有机会去慢慢游赏我们的“鸟巢”。
关于短篇的文章 篇12
二岁,住在重庆,那地方有个好听的名字,叫金刚玻,记忆就从那里开始。似乎自己的头特别大,老是走不稳,却又爱走,所以总是跌跤,但因长得圆滚倒也没受伤。她常常从山坡上滚下去,家人找不到她的时候就不免要到附近草丛里拨拨看,但这种跌跤对小女孩来说,差不多是一种诡秘的神奇经验。有时候她跌进一片森林,也许不是森林只是灌木丛,但对小女孩来说却是森林,有时她跌跌撞撞滚到池边,静静的池塘边一个人也没有,她发现了一种“好大好大蓝色的花”,她说给家人听,大家都笑笑,不予相信,那秘密因此封缄了十几年。直到她上了师大,有一次到阳明山写生,忽然在池边又看到那种花,象重逢了前世的友人,她急忙跑去问林玉山教授,教授回答说是“鸢尾花”,可是就在那一刹那,一个持续了十几年的幻象忽然消灭了。那种花从梦里走到现实里来。它从此只是一个有名有姓有谱可查的规规矩矩的花,而不再是小女孩记忆里好大好大几乎用仰角才能去看的蓝花了。
如何一个小孩能在一个普普通通的池塘边窥见一朵花的天机,那其间有什么神秘的召唤?三十六年过去,她仍然惴惶不安的走过今春的白茶花,美,一直对她有一种蛊惑力。
如果说,那种被蛊惑的遗传特质早就潜伏在她母亲身上,也是对的。一九四九,世难如涨潮,她仓促走避,财物中她撇下了家传宗教中的重要财物“舍利子”,却把新做不久的大窗帘带着,那窗帘据席慕蓉回忆起来,十分美丽,初到台湾,母亲把它张挂起来,小女孩每次睡觉都眷眷不舍的盯着看,也许窗帘是比舍利子更为宗教更为庄严的,如果它那玫瑰图案的花边,能令一个小孩久久感动的话。
关于短篇的文章 篇13
朱自清
自己是长子长孙,所以不到十一岁就说起媳妇来了。那时对于媳妇这件事简直茫然,不知怎么一来,就已经说上了。是曾祖母娘家人,在江苏北部一个小县份的乡下住着。家里人都在那里住过很久,大概也带着我;只是太笨了,记忆里没有留下一点影子。祖母常常躺在烟榻上讲那边的事,提着这个那个乡下人的名字。起初一切都像只在那白腾腾的烟气里。日子久了,不知不觉熟悉起来了,亲昵起来了。除了住的地方,当时觉得那叫做“花园庄”的乡下实在是最有趣的地方了。因此听说媳妇就定在那里,倒也仿佛理所当然,毫无意见。每年那边田上有人来,蓝布短打扮,衔着旱烟管,带好些大麦粉,白薯干儿之类。他们偶然也和家里人提到那位小姐,大概比我大四岁,个儿高,小脚;但是那时我热心的其实还是那些大麦粉和白薯干儿。
记得是十二岁上,那边捎信来,说小姐痨病死了。家里并没有人叹惜;大约他们看见她时她还小,年代一多,也就想不清是怎样一个人了。父亲其时在外省做官,母亲颇为我亲事着急,便托了常来做衣服的裁缝做媒。为的是裁缝走的人家多,而且可以看见太太小姐。主意并没有错,裁缝来说一家人家,有钱,两位小姐,一位是姨太太生的;他给说的是正太太生的大小姐。他说那边要相亲。母亲答应了,定下日子,由裁缝带我上茶馆。记得那是冬天,到日子母亲让我穿上枣红宁绸袍子,黑宁绸马褂,戴上红帽结儿的黑缎瓜皮小帽,又叮嘱自己留心些。茶馆里遇见那位相亲的先生,方面大耳,同我现在年纪差不多,布袍布马褂,像是给谁穿着孝。这个人倒是慈祥的样子,不住地打量我,也问了些念什么书一类的话。回来裁缝说人家看得很细:说我的“人中”长,不是短寿的样子,又看我走路,怕脚上有毛病。总算让人家看中了,该我们看人家了。母亲派亲信的老妈子去。老妈子的报告是,大小姐个儿比我大得多,坐下去满满一圈椅;二小姐倒苗苗条条的,母亲说胖了不能生育,像亲戚里谁谁谁;教裁缝说二小姐。那边似乎生了气,不答应,事情就摧了。
母亲在牌桌上遇见一位太太,她有个女儿,透着聪明伶俐。母亲有了心,回家说那姑娘和我同年,跳来跳去的,还是个孩子。隔了些日子,便托人探探那边口气。那边做的`官似乎比父亲的更小,那时正是光复的前年,还讲究这些,所以他们乐意做这门亲。事情已到九成九,忽然出了岔子。本家叔祖母用的一个寡妇老妈子熟悉这家子的事,不知怎么教母亲打听着了。叫她来问,她的话遮遮掩掩的。到底问出来了,原来那小姑娘是抱来的,可是她一家很宠她,和亲生的一样。母亲心冷了。过了两年,听说她已生了痨病,吸上烟了。母亲说,幸亏当时没有定下来。我已懂得一些事了,也这末想着。
光复那年,父亲生伤寒病,请了许多医生看。最后请着一位武先生,那便是我后来的岳父。有一天,常去请医生的听差回来说,医生家有位小姐。父亲既然病着,母亲自然更该担心我的事。一听这话,便追问下去。听差原只顺口谈天,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母亲便在医生来时,教人问他轿夫,那位小姐是不是他家的。轿夫说是的。母亲便和父亲商量,托舅舅问医生的意思。那天我正在父亲病榻旁,听见他们的对话。舅舅问明了小姐还没有人家,便说,像×翁这样人家怎末样?医生说,很好呀。话到此为止,接着便是相亲;还是母亲那个亲信的老妈子去。这回报告不坏,说就是脚大些。事情这样定局,母亲教轿夫回去说,让小姐裹上点儿脚。妻嫁过来后,说相亲的时候早躲开了,看见的是另一个人。至于轿夫捎的信儿,却引起了一段小小风波。岳父对岳母说,早教你给她裹脚,你不信;瞧,人家怎末说来着!岳母说,偏偏不裹,看他家怎末样!可是到底采取了折衷的办法,直到妻嫁过来的时候。
1934年3月作。(原载1934年《女青年》第13卷第3期)
关于短篇的文章 篇14
想你,在每一个太阳初升的清晨。未睁开朦胧的眼睛便开始偷偷地想你,你的笑,你的哭,你的忍让,你的霸道,你的大度,你的小心眼。那一刻,我的脑海里再也容不下别的,包括我自己。
想你,在每一个午后清浅的时光。习惯在午后懒懒地靠在椅子上,看着莹莹的蓝天,悠悠的白云,我知道那是你我的追逐。习惯双手托腮,将自己放在感伤的音乐里,每一个跳动的音符都触动着我的心弦,一字一句的歌词似乎都因你我的故事而生,感动许久许久,偶有泪水滑落,不是悲伤,不是怅惘,而是思念渗入骨子里,无处可逃,无处安放,无它。
想你,在每一个安静地可以清晰地听到自己心跳的夜晚。抖落一天的疲惫,安静地躺在床上,枕着合十的双手,想此刻的你是不是喝了几杯酒,是不是吃的饱饱的,是不是又要很晚才回家,是不是我偶尔的催促会让你顿生厌恶,是不是该留给彼此大大的空间,想好多好多关于你的问题,有些多余。想,只是简单的想你,不想打扰你,唯有将对你满腹的思念,通过流动的笔尖,融入柔情的诗句,寄成笺,折成船,放入思念的长河,任其漂荡,只待你轻轻拾起,将我挚热的爱稳稳地收藏。
想你,我会甜蜜的微笑。只是,想念的背后就是忧伤。于是,不敢想你,企图寻一些事来勾离对你的思念,只是徒然。
想念,全是因为你。
因为你,我喜欢倚在窗口,等待你的出现,我深深地知道你不会突然地出现,但我还是选择这种方式等你,你早已轻轻地走进我的心里。
因为你,我喜欢是不是地拿起手机,把你的号码翻出来,在拨与不拨间选择了后者。短短的时日里,有种相爱很久的感觉,我无法形容。当然,我也希望收到你一个突然的短信,接到一个突然的电话,几句简单的寒暄就够了。
因为你,我努力改变自己,选择多种方式走近你,或许,这就是爱,我茫然。
关于短篇的文章 篇15
那天,我坐在一个铁灰桌子前看稿,四周全是人,电话不停的闹,冷气不够让人冻清醒,头顶上是一盏盏日光灯,一切如梦。
电话响了,有人在接,听见对方的名字,我将手伸过去,等着双方讲话告一段落时,便接过了话筒。
“是谁?”那边问我。
今生没有与他说过几句话,自是不识我的声音。“小时候,你的家,就在我家的转角,小学一年级的我,已经知道了你。”我说,那边又要问,我仍霸住电话,慢慢的讲下去:“有一回,你们的老家人,站在我们的竹篱笆外面,呆看着满树盛开的芙蓉花。后来,他隔着门,要求进来砍一些枝桠分去插技,说是老太爷喜欢这些花。
“后来,两家的芙蓉都再开谢了好多年,我们仍不说话。“白先勇——”我大喊起他的名字。
这里不是松江路,也不是当年我们生长的地方。在惨白的日光灯下,过去的洪荒,只不过化为一声呼唤。
小时候,白家的孩子,是我悄悄注意的几个邻居,他们家人多,进进出出,热闹非凡。而我,只觉得,我们的距离长到一个小孩子孱弱的脚步,走不到那扇门口。
十年过去了,我们慢慢的长大。当时建国北路,没有拓宽,长春路的漫漫荒草,对一个自闭的少年而言,已是天涯海角,再远便不能了。
就是那个年纪,我念到了《玉卿嫂》。
黄昏,是我今生里最爱的时刻,饭后的夏日,便只是在家的附近散步,那儿住往不见人迹,这使我的心,比较安然。
那时候,在这片衰草斜阳的寂静里,总有另一个人,偶尔从远远的地方悠然的晃过来——那必是白先勇。又写了《谪仙记》的他。
我怕他,怕一个自小便眼熟的人。看到这人迎面来了,一转身,跑几步,便藏进了大水泥筒里去。不然,根本是拔脚便逃,绕了一个大圈子,跑回家去。
散步的人,不只是白先勇,也有我最爱的二堂哥懋良,他学的是作曲,也常在那片荒草地上闲闲的走。堂哥和我,是谁也不约谁的,偶尔遇见了,就笑笑。
过不久,恩师顾福生将我的文章转到白先勇那儿去,平平淡淡的交给了他,说是:“有一个怪怪的`学生,在跟我学画,你看看她的文字。”这经过,是上星期白先勇才对我说的。
我的文章,上了《现代文学》。
对别人,这是一件小事,对当年的我,却无意间种下了一生执着写作的那颗种子。
刊了文章,并没有去认白先勇,那时候,比邻却天涯,我不敢自动找他说话,告诉他,写那篇《惑》的人,就是黄昏里的我。
恩师离开台湾的时候,我去送,因为情怯,去时顾福生老师已经走了,留下的白先勇,终于面对面的打了一个招呼。正是最艰难的那一刹,他来了。
再来就是跳舞了,《现代文学》的那批作家们说要开舞会,又加了一群画家们。白先勇特别跑到我们家来叫我参加。又因心里实在是太怕了,鼓足勇气进去的时候,已近曲终人散,不知有谁在嚷:“跳舞不好玩,我们来打桥牌!”我默立在一角,心里很慌张,不知所措。
那群好朋友们便围起来各成几组去分牌,叫的全是英文,也听不懂。过了一会儿,我便回家去了。
那一别,各自天涯,没有再见面。这一别,也是二十年了。
跟白先勇讲完电话的第二天,终于又碰到了。要再看到他,使我心里慌张,恨不能从此不要见面,只在书本上彼此知道就好。一个这么内向的人,别人总当我是说说而已。
跳舞那次,白先勇回忆起来,说我穿的是一件秋香绿的衣裙,缎子的腰带上,居然还别了一大朵绒做的兰花。他穿的是什么,他没有说。
那件衣服的颜色,正是一枚青涩的果子。而当年的白先勇,在我记忆中,却是那么的鲜明。
那时候的我,爱的是《红楼梦》里的黛玉,而今的我,爱看的却是现实、明亮、泼辣,一个真真实实现世里的王熙凤。
我也跟着白先勇的文章长大,爱他文字中每一个、每一种梦境下活生生的人物,爱那一场场繁华落尽之后的曲终人散,更迷惑他文字里那份超越了一般时空的极致的艳美。
这半生,承恩的人很多,顾福生是一个转折点,改变了我的少年时代。白先勇,又无意间拉了我很重要的一把。直到现在,对每一位受恩的人,都记在心中,默默祝福。又得走了,走的时候,台北的剧场,正在热闹《游园》,而下面两个字,请先勇留给我,海的那边空了一年多的房子,开锁进去的一刹那,是逃不掉的“惊梦”。
三十年前与白先勇结缘,三十年后的今天,多少沧海桑田都成了过去,回想起来,怎么就只那一树盛开的芙蓉花,明亮亮的开在一个七岁小孩子的眼前。
关于短篇的文章 篇16
母亲,一种朴实却又崇高的称谓,一种简单却又伟大的职责。小时候,我们总会觉得母亲是女超人,想要什么东西,她立马就可以变出来;玩捉迷藏时,不管自己躲到哪儿,她一下就能找到;做错事时,想要撒谎掩盖下来,却总能被她犀利的目光给识破。总之她做的事,常会引起我们崇拜的目光。长大后,我们会觉得她很烦。不做作业时,喋喋不休的唠叨声;要出去玩时,再三仔细的叮嘱声;询问学习时,严肃的盘问声和审视的目光;做错事情时,严厉的责骂声。都会引来我们的叛逆和讨厌。
慢慢地,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对母亲从小时的崇拜,到现在越来越多的不满,无一都在改变。但是当有烦恼,找她倾泻时,她却安静的倾听着,偶尔还会帮着开解我们,找回快乐。她们也会有对生活的烦恼,可是为何?却没向我们抱怨过?难道她们是圣人吗?不,不是!那是因为她们想让我们知道的是快乐,是开心的事。在她们心里,就算是天塌下来了,给我们分享的也会是高兴地事。当我们心安理得的接受着她们给的零花钱时,却不知工作所给她们带来的疲劳,和身体上的不舒服;当我们自顾自的在成长道路上,迈着大步向前走时,却不知她们已经渐渐老去,步伐也越来越缓慢;当我们在外和朋友们没心没肺的打打闹闹时,却不知她们内心的孤独;当我们经历一生,终于懂得回报时,却发现原来已经来不及了。她们所给我们的关爱是免费的,是无价的,是不需要回报的,所以以至于忽略了她们的感受。
我想对所有做儿女的说,好好报答母亲对我们所付出的爱吧!她们已经用一辈子造就了我们,成就了我们;我们也应该用自己小小的关心去回报她们,哪怕是闲暇时刻,陪她们唠唠嗑,陪她们散散步,也能让她们感受到我们的爱啊!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