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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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篇1
为进一步有效落实医疗机构院感防控各项制度措施,提高院感防控工作水平和能力,根据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院感防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筛查大培训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持续加强院感防控,最大限度降低院内感染发生风险,坚决做到院内“零感染”。
二、成立医疗机构院感防控巡查小组
组长:
副组长:
三、全面开展院感防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筛查大培训
(一)院感防控风险隐患大排查
1、查感控专职队伍的建设。500张床位以下的机构至少配备3名感控管理人员。
2、查预检分诊制度的落实。查预检分诊设置是否规范,患者筛查、发热患者登记和引导就诊等工作是否及时、完整、规范。
3、查发热病人全封闭管理制度的落实。院内通道设置是否规范,查发热门诊是否独立设置ct、检验、药房、挂号收费等设备设施,查发热患者就诊信息是否及时上报,查发热门诊隔离留观病房是否充足并实行单人单间管理。
4、查集中过渡病房设置。查集中过渡病房是否单人单间设置。查医疗机构患者入院前是否在集中过渡病房等待核酸检测结果。
5、查陪护探视管理制度的落实。查住院患者陪护是否每天报告个人健康状况,查陪护、探视记录是否完整、及时。
6、查消毒隔离和医疗废物处理制度的落实。院内环境和设备消毒是否规范,查医疗废物管理和处置是否规范及时。
(二)院感防控风险隐患大筛查
1、立即对医院全体医务人员、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全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常规每周一次核酸检测,做好记录。
2、开展全院环境重点部位新冠病毒监测。根据人员接触、流动情况,适度扩大监测区域和密度。
3、加大医院环境中新冠病毒的监测频次,重点部位每周至少监测一次。
4、医疗机构每日进行院感巡查,发现问题,台帐管理,及时整改,及时销号。
(三)院感防控风险隐患大培训
1、线上培训。充分运用远程会诊平台、互联网等平台对医务人员进行院感防控内容培训。
2、院内培训。针对不同人群、不同岗位特点,制定实用性、操作性强的新冠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内容,不断强化进行穿脱防护服实操演练,制定考题全员过关。不定期开展传染病疫情医院内暴发技术演练,全面提高医院感染暴发的防控和处置水平。
3、骨干培训。加强对科室感控督查员等骨干人员的培训力度,并充分发挥其感控督导作用,带动科室的院感防控水平,从而不断提高医疗机构整体感染防控能力。
4、现场培训指导。对门诊部、诊所等分散小型医疗机构采取实地检查指导和现场培训的方式开展感控培训。
四、工作计划及职责分工
1、医政医管与体制改革科、中医药管理科负责对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同康医院、康和护理院每月进行巡查。
2、基层卫生和妇幼科负责对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每月进行巡查。
3、职业健康与综合监督科会同卫生监督所负责对个体诊所每月进行巡查。
五、工作要求
(一)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务必高度重视院感防控工作,指定专人负责院感防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筛查大培训工作,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列出工作时间表,认真组织实施。
(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负责人要切实担起院感防控第一责任人责任,务必高度重视此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开展自查、筛查和学习,确保工作组织周密细致,工作开展有力有序。
(三)各单位、各科室要根据职责分工全面开展自查、抽查和指导,针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销号管理。
(四)各科室对巡查中发现各医疗机构院感防控等方面的问题和风险点做到及时发现、立即纠正和限期整改,并于每月6日前将巡查情况(详见附件)报送至局医政医管与体制改革科,第一次上报时间为20xx年2月6日,以后每月6日上报前一个月的巡查情况。医政医管与体制改革科负责汇总各科室巡查情况后,上报至市卫生健康委。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的部署,全面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制定的《xx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镇实际,从现在起至12月底,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规划营运市场和车辆通行秩序,进一步明确职能部门职责任务,有效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切实提高广大驾驶人和群众的交通安全出行意识,全面加强对桥梁、涵洞的隐患排查工作,通过开展交通集中整治,使营运客车、校车、7座以上客车、货车等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减少,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使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成立xx镇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江洪兵任组长、赵旭林任副组长,镇规划建设办、派出所、安监站和各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镇规划建设办),由刘建雄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掌握排查治理动态、建立健全基础台帐、督导检查隐患整改情况等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危险路段排查整治;
(二)加强营运客车管理;
(三)加强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四)加强低速载货汽车等车辆违法载客载人查处整治;
四、工作措施
(一)排查整治道路安全隐患。要对全镇范围内的农村公路及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治理(附表一)。农村道路主要排查沿线标志、标线是否完善,警示灯、警示桩等是否到位,是否存在视距不良路段、路口,临河路段防护设施是否到位等。按照边排查、边治理的要求,对排查出的隐患路段要逐一建档,逐一上报,逐一整改,限期完成。(责任单位:镇规划建设办、各村(社区),派出所、安监站配合,完成时限:6月底前。)
(二)排查整治重点车辆安全隐患。深入企业对货车的安全技术状况进行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通报企业或车主立即整改。对逾期未检的车辆,督促运输企业或车主参加检验。对辖区校车、接送学生车辆进行安全管理及排查整治(附表二)。对“校车”进行摸底排查,对“校车”车主、驾驶人、车辆厂牌型号、年检、参保、运行时间、路线等情况逐一登记造册,确保不漏一校、不漏一人、不漏一车,并层层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责任单位:镇规划建设办、安监站、辖区学校,派出所、各村(社区)配合,完成时限:6月底前。)
(三)排查整治重点驾驶人安全隐患。督促车辆所有人对驾驶人日常安全教育培训、交通违法处理等环节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加强交通安全宣传,积极劝阻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车辆违法载客载人。对不符合安全条件接送学生车辆进行监督、劝阻和制止,对不服从劝阻、制止的,移交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处理。(责任单位:镇规划建设办、各村(社区)、辖区学校,派出所、安监站配合,完成时限:6月底前。)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确保“九打九治”取得实效的关键,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要把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作为当前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措施,高度重视,狠抓落实,按照排查整治重点和工作时限全力开展工作,推动隐患排查和治理取得实效。
(二)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督查指导。在隐患排查整治期间,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明确排查整治职责任务和工作要求,切实履行职责。镇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及时发现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场督办,整改解决。
(三)注重情况收集,建立基础台帐。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工作情况收集报送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详细记录每个隐患点的相关信息,要在每月30日前将当月工作进展情况书面上报镇规划建设办。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篇3
根据全省、九江市及瑞昌消防工作会议精神,经我委研究决定,在工信委系统开展重大火灾隐患专项整治活动,并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重大火灾隐患专项整治会议精神,全面排查火灾隐患、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把集中大排查大整治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通过全面,深入地排查整治进一步落实企业消防主体责任,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消防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有效地防治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全力维护消防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工信委成立以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工作。
三、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2、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
3、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整改和危险源监控情况。
4、应急管理和消防管理情况。
5、消防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
6、企业用电安全情况。
四、检查时间和方式:
1、自查自纠。
各相关单位应开展自查自纠,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不留死角。自查时间为9月18日前。
2、全面排查整治。
工信委将紧紧围绕这次检查的重要内容,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全面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检查,排查整治时间为9月25日前。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篇4
为保障“双节”期间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办事处安委会决定要进一步加强我辖区“双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制订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办事处按照区委、区政府、区安委会相关精神指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
二、突出重点、强化专项整治
根据我辖区的实际情况,结合“双节”期间的安全生产特点,各司其职,把“双节”期间重点地段加强监管,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在我辖区发生。
三、认真开展“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
“双节”即将来临,为消除安全生产隐患,使全辖区人民群众渡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经办事处安委会研究决定,从现在开始立即在全辖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立即行动起来,根据冬季气候严寒的特点,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本单位的检查整改方案,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进行全面检查。
四、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整治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是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工作。要组织人员,深入、彻底、全面地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情况。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着手进行整改,该健全制度的要健全制度,该配备人员的要配备人员,该培训的要及时培训,该配备劳保用品的要配备劳保用品,该安全技术改造的要进行改造。对查出的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计划和防范措施,落实投入,落实责任人,限期完成。对拒不进行隐患排查,或敷衍了事、查而不改的单位,除通报批评外,将依照上级有关政策比照事故严肃处理。
五、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一)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定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建立长效机制的基础。各单位必须依照《安全生产法》规定,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安全投入,编制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并将机构设立情况和人员配备情况上报区安监办备案。对于新投产企业、未建立安全生产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单位必须依法建立机构和配备人员。
(二)加强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监察条例》对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作了明确规定,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加强对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各单位要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并对制度制定情况、特种设备按期检验检测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持证情况进行检查并建档备案。对未制定管理制度的企业要及时制定,对未参加培训的特种作业人员要积极组织培训,通过企业自查自纠,把安全管理方面的欠帐还上,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三)充分发挥单位协作网的作用
要充分发挥单位协作网的作用,激励和动员成员单位积极参加。各协作组在企业充分协商同意的基础上,开展互查活动和技术措施上的协作。通过企业互查、互帮、互带,提高检查质量,增加整改比率,提高人员素质。
“双节”期间,在节日期间严格执行领导同志节日值(带)班制度。节日期间安排加班生产的企业,要特别注意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和安全措施,加强自我防范意识,防止松懈麻痹。对因组织不力、工作不扎实而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部门、有关人员的责任。
依法行政是各执法部门履行职责的基本准则。各部门要肩负起这一神圣职责,加大检查监督执法力度。对不参加区安全生产会议、不参加安全培训、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不服从监管、拒绝执行整改指令的企业进行重点监控、检查。对那些领导不重视、责任制不落实、麻痹侥幸心理严重而又不服从管理的后进企业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对这些企业和企业负责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长期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禁而不止、整改不力的单位,主管部门要采取联合执法手段,坚决予以取缔或关闭,发生事故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篇5
为全面排查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隐患,防范发生系统性风险,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排查,深挖餐饮服务环节各类食品安全隐患,防范发生系统性风险。强化餐饮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带有行业潜规则性质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非法添加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加强监督检查,排查清理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风险。加强监督检查,深挖各类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风险,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的治理力度,特别是“四自食品”(自制饮料、自制调味品、自制火锅底料、自制糕点)问题的治理,严厉打击和严格查处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积极配合质监部门开展对非法使用工业明胶加工食品彻查严打的行动,以易使用明胶的品种为重点,认真组织排查,加强监督检查,严防工业明胶进入餐饮服务环节;对餐饮服务食品加工环节中容易造成微生物污染的冷菜、沙拉、生食水产品、餐用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要重点加强监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定操作,防止微生物污染;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作为监管工作重中之重,有效遏制学校食堂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二)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20xx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以鲜肉和肉制品、食用油、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品种,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均能进行溯源。严禁采购和使用病死、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的鲜肉及肉制品,严禁从私屠滥宰等非定点屠宰企业采购鲜肉。严防不合格鲜肉及肉制品、食用油和上游环节其他问题食品流入餐饮环节。
(三)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严惩违法违规行为。积极争取地方财政的支持,加大抽检力度,特别要加大以易使用明胶的品种、“四制食品”、食用油、鲜肉及其制品为重点的抽检力度,对抽检不合格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惩。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和超效期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四)加强对无证餐饮单位的监管。通过为期一月的摸排,掌握辖区无证无照餐饮单位的数量,按照“疏堵结合、有序发展”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对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进行专项清理整治。有计划地开展分类整治,降低无证小餐饮单位的比例。
三、时间安排
本次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隐患风险排查清理到5月底结束,为期一个月。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篇6
一、整治范围
对全区小水电、水库、渠道、水闸、堤防、堤防运行安全、山洪灾害易发区和在建水利工程度汛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内容
(一)小水电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防汛应急预案是否编制、报批和演练,防汛备用电源、应急(防汛)物资是否按规定配备齐全;汛期安全检查制度是否制定;汛期安全检查和值班值守方案是否制定计划。(责任单位:水利和水保股)
(二)水库、渠道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重点排查水库大坝“三个责任人”落实情况、大坝安全调度运行规程落实情况以及大坝、溢洪道、启闭设备、穿坝建筑物、软硬结合部等安全情况、各类安全监测设施运行状况、水库管护人员日常巡查情况、防汛预案修订完善情况,水库安全警示标志标牌是否醒目,水库船只是否安全停岸。水库管理用房基础是否沉降,主体结构有无倾斜;房屋墙体有无贯穿裂缝,门窗是否完好;线路是否存在乱搭乱接;是否存在火灾隐患等情况。重点排查渠道通水是否正常、有无垮塌、渗漏部位、放水设施启闭是否正常等。(责任单位:水利灌排中心)
(三)河道、堤防、闸桥、山洪灾害易发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重点排查防汛总体预案修订完善情况、各山洪灾害易发区应急准备情况,检查有无阻碍行洪违章建筑物、堤防迎水面板有无裂缝、垮塌;堤顶道路有无沉降;框格梁护坡有无沉陷;堤防附属设施(涵洞、涵管、放水闸)运行情况,有无淤堵,锈蚀等。重点检查闸桥启闭系统是否运行正常,监测系统是否运行正常,电路电气系统是否安全,值班值守是否24小时有人。整治天然水域有无设置禁止垂钓、禁止下河游泳等安全警示标志标牌。检查山洪灾害易发区是否设置转移、撤离标志牌,是否设置应急避险场所,是否落实检测人员,是否有应急储备物资,镇、村(社区)应急预案是否切实可行。(责任单位: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四)在建水利工程度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重点排查是否编制安全度汛预案、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应急抢险队伍;是否配备车辆、材料、工具、通讯设施等应急物资;重点关注重点穿堤建筑物、施工导流建筑物、深基坑、高边坡等重点部位和险工险段。排查施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措施保障,汛前安全隐患排查、危险源辨识、评价和管控,对危险源进行分类、分色管理,并在水利安全生产信息采集系统填报危险源和管控措施等情况。(责任单位:项目业主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分类排查、不留死角。各股室、单位要按照职能职责分工,对辖区内水利工程(设施)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查找风险隐患,分类建立隐患台账,发现的重大问题要主动向分管领导汇报。
(二)立查立改、严防死守。各股室、单位要对排查出的隐患落实措施,责令责任单位立行立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建立整改方案,复查跟踪到位。
各股室、单位请于2022年4月29日前将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和工作报告报质安站。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篇7
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文〔2018〕59号)要求,为确保我市2018年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认真贯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保部公告2016年第74号),督促企业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和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排查并整改环境安全隐患,降低环境风险,维护环境安全,保障群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经研究,成立2018年全市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王亚洲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监察支队支队长王雪峰任副组长,酒青霞、赵双军、刘德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应急办,酒青霞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方案制定、活动实施、信息汇总和总结上报等工作。
三、排查范围及内容
(一)排查范围
1.尾矿库和皮革、电镀、铅蓄电池、有色金属冶炼等涉重金属企业。
2.石油化工、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医药制造及涉及危险废物、化工废料类企业。
3.出入境河流断面、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4.领导批示、媒体曝光和群众反复举报涉及的企业。
根据上述检查范围,结合我市实际,经领导小组审查同意,确定我市排查整治对象59家(见附件1)。对于信访举报等涉及的企业,如存在环境安全隐患,随时列入排查整治对象。
(二)排查内容
1.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是否把评估报告与预案一起备案。企业现有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种类和风险评估报告相比是否发生变化,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是否通过评审。是否确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风险等级确定是否正确合理。
2.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设施措施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有截流、事故排水收集、清净下水系统防控、雨水系统防控、生产废水防控等设施措施。涉及毒性气体的,是否设置毒性气体泄漏紧急处置装置,是否设置生产区域或厂界毒性气体泄漏监控预警系统。是否落实环评及批复的其他环境风险防控设施措施。
3.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是否制定本单位的隐患分级规定,是否有隐患排查治理年度计划,是否建立隐患记录报告制度,是否制定隐患排查表,重大隐患是否制定治理方案,是否建立重大隐患督办制度,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4.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按要求编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是否经过专家评审,是否向环保部门备案。是否制定年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计划,是否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是否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进一步补充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是否建立环境应急演练档案。是否建立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5.企业环境应急能力保障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设立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机构,是否配置必要的应急物资和应急装备(包括应急监测),是否成立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是否对职工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是否建立培训档案。
6.企业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按规定公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公开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及处置情况,公开环保部门整改要求落实情况。
四、排查方法
企业要认真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各企业要对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本次排查整治工作的要求,积极开展自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并配合做好检查以及信息填报等工作。环保部门将对重点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加大查处整治力度。
五、时间安排
本次排查整治工作分为动员部署、排查、整治、检查4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8日至4月20日)
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根据确定的排查整治企业名单,组织召开各有关企业参加的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二)排查阶段(4月21日至5月31日)
各企业必须全面排查环境管理情况,对存在的环境问题,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倒排工期、限期整改,并完善内部环境管理制度,规范各项台账。市环保局应急办要督促、指导各有关企业对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指南(试行)》、《河南省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等规章规范,开展排查,包括隐患问题、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时限、治理投入及措施等内容。同时要求各相关企业及时填报《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表》(见附件2)。各有关企业应于5月31日前完成隐患排查工作,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将整治台账及《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表》报送至市环保局应急办(第二行政区5号楼5204房间)。
(三)整治阶段(6月1日 至7月15日)
对照企业上报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表》及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台账,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企业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汇总、梳理,建立“一企一策”治理台账并分别下达整改通知,明确期限和整改要求,做到整改一家、销号一家。
(四)集中检查阶段(7月16日至8月15日)
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人员要集中时间和精力对所有企业的整改情况加强督查、核查,重点督查、核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台账落实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开展不力的还存在环境隐患且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对“未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的”,依法予以立案查处;“将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且整治不力的企业信息纳入社会诚信档案”,并向金融机构等有关部门通报。通过开展此次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活动,集中查处一批、整改一批环境安全隐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风险防控,确保我市环境安全。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各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活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确保圆满完成此项工作。各有关企业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认真做好本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争将各类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要按照任务分工,对所有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无死角、全覆盖”。根据省厅要求,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实行月报告,自5月份开始要求各企业每月5日前将上月进展情况报环保局应急办,应急办要按照时间节点做好信息收集和汇总,每月按时上报省环境保护厅我市上月整治活动进展情况,并于8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上报省环保厅。
(二)加强学习,提高指导能力
由于本次活动增加了许多新内容、新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规章规范,提高环境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在企业排查阶段,一方面,要充分调动、发挥企业履行环境安全责任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另一方面,要认真指导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督促企业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三)狠抓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要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认真组织开展检查整改阶段的各项工作,通过查找问题、查处违法、督导整改等措施提高企业的风险防控能力。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汇总梳理,分类处置,依法依规督促企业抓好整改落实。对可以立即整改或短期内能治理完成的隐患,坚持即查即改;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治理或自身难以解决,且涉及危害厂区外环境安全的长期隐患,依法采取立案查处、列入“黑名单”、停产限产等措施,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