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锋》读后感
文学网整理的《刀锋》读后感(精选32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刀锋》读后感 篇1
之前读《月亮与六便士》没那么喜欢毛姆,读完这本《刀锋》倒是爱上毛姆了,读他的故事很流畅,娓娓道来,每个情节都有深意。
我挺喜欢埃利奥特的,第一个出场的人物,极致空洞,终身追求各种名利场,参加社交活动,到死都在想要穿最高贵的那套衣服参加盛会。但是他重视亲情,慷慨,不是个坏人。死时,有红衣主教来,也没什么痛苦,还挺体面的。这样的一生很多人评价它空虚,可是谁也不是埃利奥特,他或许觉得一生很值得呢。追求他自己认为值得的事情,并一生追随,我觉得也挺有意义的。和拉里有什么不同。
拉里不过是追求终极真理,他闹不清生的意义,善恶的由来,毕竟他能活下来是运气(战友救了他后死了)。他读了很多书,游历了很多地方,他从艺术、宗教、理性中寻找答案,他终于找到平和、宁静,他将“平静地生活,坚忍地生活,活得有同情心,活得无私、无欲”。
他重新回到美国后,会怎么样?我想到了《深夜加油站遇见苏格拉底》。拉里是加油站那个老工人,也就是作者昵称的苏格拉底,指引年轻迷茫的心灵,了解和寻找内心的力量,终极的意义。完美符合拉里的人设和想象~当毛姆问他,你独自一人,能对美国人产生多大效应呢?拉里说,发明轮子的只有一个人,发现引力律的也是一个人。投一块石头到池塘,都会改变整个宇宙。任何事情都会产生效应。如果我独善其身,我的言行仍会影响他人,虽则无异于投石入池塘所激起的涟漪,这涟漪会引起第二波第三波,很可能一些人意识到我的生活方式是不乏快乐和平和的`,他们反过来也可以言传身教。
这不就是加油站的“苏格拉底”吗?独善其身,他在加油站平静的工作,无私的工作,遇到迷茫的孩子,言传身教,有耐心,有同情心的,引导他度过难关,向内观,重拾信心和力量,完成一次次奇迹般的壮举。
索菲,是我很喜欢的角色,用拉里的话说:她有着美好的心灵,有热情,有抱负,有气量。他为了理想可以奋不顾身。即便她自寻毁灭的道路尽头,也不乏一种悲壮的高贵。她那是还是个孩子,我们一起坐在榆树下读诗的时候,我怎么也想不到,这个精瘦的小毛孩,竟已种下了精神之美的种子。我特别羡慕这种读诗的人,我朋友圈有个每天发布一首诗歌的朋友,有时候能静心读一读他发的诗,而有时候只能划过。读诗的人心中都有一片净土,精神之美的种子在那儿茁壮成长。
所以看到索菲在车祸中失去至爱和孩子,自甘堕落,抽烟酗酒滥交,显得那么合情合理,而又悲壮可怜。拉里能救她,拉里想救她,于是和她结婚。可是她没能经受诱惑。最终的命运也是早就预见的,哪怕不是客死异乡,也是疾病缠身而死。
说到底,这是一本讨论如何生如何活的书,活成拉里?活成索菲?活成埃利奥特?
《刀锋》读后感 篇2
外国的经典小说一开始阅读时总是有点絮絮叨叨的感觉,如果能静下心来一口气读个好几章,对于我来说才能真正进入作者所营造的那个世界。前段时间读了《月亮与六便士》,对于作者所塑造的那个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非常不理解,读了《刀锋》之后,才大概对毛姆这种非常聪明的写法有了一定的理解。
这两本小说都是按照第一人称来进行叙述,“我”同主人公算不上亲密的朋友,但是一定程度上可以聊得来,而且一般会跟主人公的亲人或朋友有着非常亲密的来往,使“我”能够从第三方听到关于主人公的不同阶段的故事。
说实话,无论是斯特里克兰德还是拉里,都是很多年轻人可能会非常崇拜,但永远不会去尝试成为的一种人,我看到有一些人说他们看毛姆的书会有种想要立马辞职去浪迹天涯的冲动,但是没有几个人会真正的这样做。“我”也是这样的一个角色,“我”在拉里的生命中是一个寻常的过客,“我”时常劝说他走常规的路,“我”不能理解他散尽家财的做法,当听到拉里说他要去做一个出租车司机,“我”觉得他真是疯了,和拉里去辩论钱的重要性,然而主人公若是这么容易被左右的人,恐怕就不是毛姆笔下的主人公了。
在《刀锋》这本书中,主人公拉里是一个充满诗意的男主人公,恐怕所有的少女都会喜欢这样的一位阳光少年,他同青梅竹马伊莎贝尔一开始有着让人艳羡的爱情,那是少年时代纯粹直接的吸引,而当拉里一心要追寻自我、全然不在意物质生活时,伊莎贝尔也很理智地选择了能够给她体面生活将她奉为女神的格雷。两人在巴黎重逢及分手的场面,拉里对于精神生活的描述:
“但愿我能让你认识到,精神层面的生活是多么令人激动,生活的体验是多么丰富多彩。可谓生机无限。可谓不亦乐乎。只有一种情况可以比拟,就是你自驾飞机翱翔在高空,只有一种无穷大包围着你,使你陶醉于无边的宇宙。你感受到的那种欣喜若狂是你不愿用任何世上的权利和荣耀来交换的。”
但这种精神生活我想一般人是无法体验到的,若非拉里能够一直头也不回的在精神世界闲逛,他也无法体验到这种从容与无穷。而伊莎贝尔想要的是现实世界的从容。他们非常自然的分手,两人之间没有一丝不快,还能体面地参加社交活动。
毛姆写拉里讲述自己去印度走走逛逛的五年,一些奇遇,一些想法,作为读者我们跟着“我”去听他讲故事,“我”问出读者想问的问题,就让这样一个人好像与我们有着似远而近的距离,这是毛姆的聪明之处,他作为一个普通俗人的角色,跟读者一样的眼光去聆听拉里的故事。
但我还是没有理解《刀锋》这个书名该理解为什么意思,可能还只是读小说读了个热闹,只能用扉页的这句话再做个结尾:“剃刀之刃难以逾越;智者云,救赎之道亦是如此。”
《刀锋》读后感 篇3
今天读完了毛姆的作品《刀锋》,小说刻画了许多鲜活的任务角色,活在他人眼光和评价中的艾略特,现实、美丽聪慧又富有心计的伊莎贝尔,老实厚道的格雷,曾经富有梦想但被现实击垮的索菲,以及现实生活的叛逆者拉里。
拉里无疑是整个故事的主角,他作为一名飞行员参加了一战,在看到战友因为救他而死去的时候,突然有所感悟,决议去寻找生命和生活的真谛。为此他去读各种哲学书籍,不惜与未婚妻分手,做过农民、矿工、流浪者,去印度跟随瑜伽士修行,最终抛弃所有财产的'羁绊,去做船工、修理工和出租车司机体验生活。他觉得这是自己想要的生活。
相对而言,他的未婚妻伊莎贝尔才是一个真实的人,她尽管那么爱着拉里,但是在明白拉里的生活方式后,毅然决然的离开,选择了靠谱的格雷结婚。这是正确的选择,因为两人根本不是一类人,因为爱而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显然不能持久。多年重逢之后,即使重燃爱火也能保持本分不逾矩,显示了良好的修养。最后赶走索菲虽然做的不地道,但至少没有赤裸裸的说或做些什么,至于后果却是她当时也没有去想的。
拉里认为金钱是羁绊,而作者认为金钱是“自由”和“不求人”,我认同后者,我本凡人,片面的视金钱如粪土和一无所有,说明还是没有勘透物质的本质所谓的羁绊来自于你的灵魂,而非外物。
我钦佩拉里这样的人,但我不必成为这样的人。或许他境界比我高明,但平凡自由平凡的意义。不一定贵人老爷的生活就比凡夫俗子的生活让人更有感触,各有各的幸福和不同。一个人苦行僧般的生活未必会比朴素的生活更有感触和感悟,只有体验过不同的生活才可以稍微比较一下吧,而这又会因为主体不同而不同。
本书留给我最大的思考是如何生活。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生活方式,不管哲人、圣人还是凡人,你不必与他们有一样的生活。圣人、哲人的生活不一定适合你,凡人的生活你也未必喜欢,人应该找寻到自己的生活意义,并用自己的方式生活。别人的价值观不必成为你的价值观,你或许会受到别人描述的那种状态和思想影响,但你必须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批判的接受,否则,你就会活成别人。
生活不可避免的被身边的人和你读过的书影响,不奢求你能时刻保持清醒的独立,但希望你能在某些时刻能获得片刻的清醒来思考人生,那个时候你作为真正的自己,脑海里没有别人的思想,不受任何支配。尽管你可能不能按照自己的想法做事,至少你知道内心真实的自己。
或者好多人可以在这本小说里看到自己的影子,但是请不要去学拉里。作者只是描述了一个他认为完美的人,如果被这种人设吸引而去学习模仿,无疑或被看作误入歧途。
突然想起之前看过《大唐双龙传》,里面的徐子陵成为我很长时间的偶像,做事方式变得无欲无求、顺其自然,遇事不争不抢,自以为清高、飘逸,与众不同,实际上就是一个沙雕。
人只有成为凡人,才会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要有凡人的情感,才会是一个真实的人。
“一个人能够追求的最高理想是自我完善。”
《刀锋》读后感 篇4
今天读完了毛姆的作品《刀锋》,小说刻画了许多鲜活的任务角色,活在他人眼光和评价中的艾略特,现实、美丽聪慧又富有心计的伊莎贝尔,老实厚道的格雷,曾经富有梦想但被现实击垮的索菲,以及现实生活的叛逆者拉里。
拉里无疑是整个故事的主角,他作为一名飞行员参加了一战,在看到战友因为救他而死去的时候,突然有所感悟,决议去寻找生命和生活的真谛。为此他去读各种哲学书籍,不惜与未婚妻分手,做过农民、矿工、流浪者,去印度跟随瑜伽士修行,最终抛弃所有财产的羁绊,去做船工、修理工和出租车司机体验生活。他觉得这是自己想要的生活。
相对而言,他的未婚妻伊莎贝尔才是一个真实的人,她尽管那么爱着拉里,但是在明白拉里的生活方式后,毅然决然的离开,选择了靠谱的格雷结婚。这是正确的选择,因为两人根本不是一类人,因为爱而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显然不能持久。多年重逢之后,即使重燃爱火也能保持本分不逾矩,显示了良好的修养。最后赶走索菲虽然做的不地道,但至少没有赤裸裸的说或做些什么,至于后果却是她当时也没有去想的。
拉里认为金钱是羁绊,而作者认为金钱是“自由”和“不求人”,我认同后者,我本凡人,片面的视金钱如粪土和一无所有,说明还是没有勘透物质的本质所谓的羁绊来自于你的灵魂,而非外物。
我钦佩拉里这样的人,但我不必成为这样的人。或许他境界比我高明,但平凡自由平凡的意义。不一定贵人老爷的生活就比凡夫俗子的生活让人更有感触,各有各的幸福和不同。一个人苦行僧般的生活未必会比朴素的生活更有感触和感悟,只有体验过不同的生活才可以稍微比较一下吧,而这又会因为主体不同而不同。
本书留给我最大的思考是如何生活。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生活方式,不管哲人、圣人还是凡人,你不必与他们有一样的生活。圣人、哲人的生活不一定适合你,凡人的生活你也未必喜欢,人应该找寻到自己的生活意义,并用自己的方式生活。别人的价值观不必成为你的价值观,你或许会受到别人描述的那种状态和思想影响,但你必须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批判的接受,否则,你就会活成别人。
生活不可避免的被身边的人和你读过的书影响,不奢求你能时刻保持清醒的独立,但希望你能在某些时刻能获得片刻的清醒来思考人生,那个时候你作为真正的自己,脑海里没有别人的思想,不受任何支配。尽管你可能不能按照自己的想法做事,至少你知道内心真实的自己。
或者好多人可以在这本小说里看到自己的影子,但是请不要去学拉里。作者只是描述了一个他认为完美的人,如果被这种人设吸引而去学习模仿,无疑或被看作误入歧途。
突然想起之前看过《大唐双龙传》,里面的徐子陵成为我很长时间的偶像,做事方式变得无欲无求、顺其自然,遇事不争不抢,自以为清高、飘逸,与众不同,实际上就是一个沙雕。
人只有成为凡人,才会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要有凡人的情感,才会是一个真实的人。
“一个人能够追求的最高理想是自我完善。”
《刀锋》读后感 篇5
兜兜转转数年后,他来到印度,开始冥想,听先知讲道,到山中静修,并最终感知开悟。
印度教之于当地人是毫无保留的完全信仰,可之于美国人拉里则是多了几分客观观察的一种哲学体系。“对轮回转世的信仰已经深入他们(印度人)的骨髓,而对于我们,那只不过是一个概念而已。我既不是相信,也不是不相信。”
他在某次冥想时,清晰地看到一长串的人在他面前排成一队。这些人形象之清楚犹如真人站在他面前一般。对此拉里的看法是“这有可能是我睡着后做的梦,也可能是我把注意力都集中在微弱的烛火上,进入某种催眠状态,而我像看你这样清晰地看到的那三个人,只不过是我潜意识中保留的影像而已,但也有可能他们就是我的前世。”
印度人对信仰之虔诚,确实令人动容。一个邦的财政部长,曾就读于牛津大学,学识渊博,思想开放,突然某天放下家产妻儿,当了一名托钵僧。两年后拉里再次遇到他时,他浑身赤裸,只围着缠腰布,留着胡子,长发披肩,正徒步到印度各个圣地朝圣。
拉里在恒河之上见到的场景,“成千上万人在河里洗浴驱邪并祷告。一个又高又瘦的'人,头发蓬乱,胡子乱七八糟,只用布条遮住了私处,他站在那里,伸展着修长的手臂,仰着头,面向初升的太阳大声祷告……我无数次在黎明时分前往恒河,观看那奇异的景象,始终心怀感叹。那些人的信仰不是半信半疑的,他们没有保留,也没有不安的怀疑,只有一颗纯粹的虔诚之心。”
这让我想到大同的石窟。有朋友曾我问:“你会被眼前的石佛感化吗?”虽然只是阴冷雨天时匆匆游览,几年过去了,云冈石窟在我心底留下的震撼丝毫未减。站在石像脚下以及每每回想起来,内心总是沉静的、宽阔的。对云冈石窟我始终念念不忘,总想有机会还要去。这大概也可以称得上佛祖的召唤吧。
当然读完这本书,我依然是倾向于理性的,信奉科学精神。这本书带给我的重要感受也不是宗教的洗礼,而是发现只笃信科学、理性、逻辑,特别容易产生是非对立。我们周围充斥着各种不痛不痒的伪科学常识,大部分人的大部分言语都有违于逻辑严谨,很多人只依赖个人经验行事而不听信专业的建议。秉持着科学的精神,这些都是不对的。而从感性的角度追根溯源,这些错误其实甚是可爱,没必要打压,有的甚至值得被推广。比如对待过度养生的老人家,传授科学营养知识是无用的,不如送一些无害的营养品,老人家心情愉快对身体也是大有裨益的。
有些人是不科学的,比如拉里,但他值得被尊重。有些人是不高尚的,比如伊莎贝尔和艾略特,但他们代表的却是普通大多数,拉里对他们看破不说破,毛姆对他们说破却不排斥。因为人与人之间并无太多是非对错,有的只是不同而已。
《刀锋》读后感 篇6
读完了毛姆的《刀锋》,坦白说,并没有读的很明白。只能大体说一点感想。
拉里无疑是本书的一号主角,他因为亲眼目睹了年轻战友的死(为了救他而死),对人生产生了迷惑,不明白为什么世间要有不幸和恶。所以他一直在寻找答案。因为他不愿去工作,未婚妻伊莎贝尔与他解除了婚约。他不工作并不是游手好闲,而是去读书和思考。虽然伊莎贝尔很爱他,甚至与别人结婚生了两个女儿之后,还对他念念不忘。但两个人价值观截然不同,追求的东西不一样,分开也是必然的。
伊莎贝尔很重视物质生活,这也无可厚非,作者并没有因此不喜欢她,反而一直在描述她的美,她的天真、聪明与坚韧。她与拉里的好朋友格雷结了婚,生活很幸福。虽然中间格雷经历了破产,但伊莎贝尔坚强地与他站在一起,鼓励他、陪他渡过难关,是个好妻子。她把两个女儿教育得很好,是个好母亲。
还有一个重要人物:艾略特。作者花了很大的篇幅写他,一开始就是他先出场的。艾略特这个人就好像是为了交际而生的,一直在想方设法认识更多所谓上流社会的人。最终他也如愿以偿了,与那些人混的很熟,经常参加各种宴会,自己也组织各种宴会。他人虽然比较势利,但对亲人还是很好的。对待他姐姐和他外甥女伊莎贝尔一直很好。在拉里和伊莎贝尔没有解除婚约之前,他还想通过他认识的那些人提携一下拉里,拉里并不领情,对此,他很生气。直到死之前,他还在为亲王夫人没有请他参加宴会而耿耿于怀。后来毛姆为了了却他心愿,想法弄到一张请柬,他才高兴起来,虽然没能参加就死了。他一生都在广泛结交各种名流,临死之前却没有几个人去看他,挺可悲的。
拉里给人的感觉一直很神秘,他不想让人找到,别人就肯定找不到他。他去过很多地方,做过很多工作,读了很多书,见了很多人。每一次出场,都感觉他又把人生看得更透彻了一点。到了最后,感觉他就像得道了一样,快成仙了。他一直在寻找的答案,应该是找到了吧,最后他和毛姆说的那一堆话,我没有看很懂。
以后有机会再重读一遍,看能否再把这本书理解的更深一些。
《刀锋》读后感 篇7
拉里因为经历了残酷的战争,见到了一个鲜活生命在眼前逝去,他困惑于“生活为什么如此残酷、无情,人活着到底为了什么,生活到底有什么意义“,由此踏上了寻找真谛的旅程。看书的过程中,我一直迫切得心系着答案,一方面又不愿错过拉里寻求的过程,希望自己也可以通过走拉里的路得到救赎,却忘了这只是一部小说,而不是什么电子设备操作指南。
拉里为这个问题困惑不已,搅得不得安宁甚至无法正常生活,为此他放弃了读大学、拒绝了家人介绍的好工作、甚至是相恋多年的未婚妻。未婚妻伊莎贝尔这样质疑拉里“几千年来,人们一直都在问这些问题,如果有人回复,怕是早就有答案了”。这个问题我也曾经思考过,为此看了一些营销巨作,却没能像往常一样从书中寻找到答案。那段时间,我会问伴侣问好友,“你觉得活着的意义是啥”,这样无聊的问题可能就像“为什么1+1等于2”一样让人为难吧。直到我走进心理咨询科室,一个着急按时收费的心理医生耐心的告诉我:一个正常的人是不会去思考这个问题的。
医生的判断也不是没有道理的,毕竟当时的我怎么也不像是个大学生了吧。书中有这样一段:“我觉得这些事情都特别幼稚,这玩意儿只会让那些大学二年级学生感到兴趣,但只要他们离开学校,就会统统忘到脑后,到时候他们得为生计奔波。”哈哈哈哈,非常准确的描述了我,只能用生病了来解释。好在毛姆的书里有个病入膏肓的拉里,他如此坚持且反驳那些质疑的人:”既然这些问题都被问了几千年了,这就证明他们没法子不去问,而且还会继续问下去。“
为此,拉里不远千里去异地体验做苦工的生活,例如在煤矿干活,在身体累的`半死之后体会到了洗澡的美好,在工作之余喝个小酒打个小牌感到放松。是否体力工作真的可以让内心得以平静,当身体足够劳累的时候,大脑也就没有精力去犯矫情了呢。
拉里的工友科斯也是有个有意思的角色,他会在喝酒的夜晚谈万物的本质与宗教信仰、谈灵魂与孤独,却在清醒的时候避而不谈,认为谈那些无聊的东西没有任何实质的价值。我想不是所有人都跟拉里一样有这样的宿命感不得不去探求答案,也不是所有人会得什么所谓的心理感冒,大部分人都会遵照寻常轨迹工作与生活吧。偶尔在夜深人静或者酒过三巡之后也像科斯一样,或侃侃而谈或感慨感伤,然后在第二天清醒之后正常去工作挣钱、面对柴米油盐,毕竟正常人都有需要承担的责任,那再正常不过了。
《刀锋》读后感 篇8
花了两周时间终于读完毛姆的《刀锋》。对小说主人公拉里的传奇人生特别艳羡,欣赏拉里无牵无挂的游荡,花大把的时间去追寻生命的意义。拉里是完美的化身,他富有主见,善解人意,待人真诚,爱憎分明。他从不活在别人的嘴中,而是一直遵循着自己的内心,不循规蹈矩,追寻着理想生活。
男主人公拉里在经历过好友开战机丧命的事件之后,好像变了一个人,开始思考生命的意义,探索活着的最终目的。他背井离乡开始他的“晃荡”之旅。当别人询问他要去巴黎干什么时,拉里只说去“晃荡”。这在大家看来是不可理喻的荒唐之举,认为拉里不负责任,游手好闲。拉里在巴黎的几年基本上是泡在图书馆,看各类哲学书籍,汲取大量的知识;当他觉得看书累了的时候又去各国游荡,找体力工作去让自己的精神重新振作,如此循环往复很多年。最终,他在印度之行中找到了自己想要追寻的东西,救赎与自我救赎,这便是人生的意义。同时,他渐渐明白:一个人能够追求的最高理想就是自我的完善。
如果说拉里是追寻精神世界的代表,那么女主人公伊莎贝尔则是追寻物质享乐世界的代表,她和母亲通过叔叔艾略特的帮助跻身上流社会。她很美,执着地爱着拉里,但是她的价值观不允许她和拉里结合。最终两个有情人没能终成眷属,但是圆满的一面是她和拉里都追寻到了自己想要的人生。她最后嫁给大家口中的最合适,且最门当户对的格雷,在爱情和面包的抉择中,她还是选择了面包。嫁给了格雷果然是过上了她想要的生活,她很满足,可再次遇到拉里,并且得知他要娶别的女人时,她的内心便不再平静,嫉妒之心让她恶毒地拆散了拉里和未婚妻,未婚妻没有得到救赎,最后惨死在大海中。虽然作者毛姆在文中反复提到很欣赏伊莎贝尔,可言语之中还是很透露出伊莎贝尔的世俗,甚至狠毒的一面。从客观角度分析,不能说伊莎贝尔的价值观不正确,因为每个人都有选择生活的权力。
另一位主人公艾略特是一个靠自己的努力经营爬到上层社会的人,他有雄心壮志,苦心策划各种上流社会的奢华聚会,跻身于上流社会赚取钱财,最后还获得了国王的赏赐。他有鲜明的个性,也是一个爱憎分明的人。他不遗余力地帮助自己的妹妹和外甥女,在伊莎贝尔和格雷破产的期间他也照样给予各种帮助,帮助伊莎贝尔夫妇度过难关。当艾略特得知自己曾帮助过的一个年轻人忘恩负义时,他也嗤之以鼻,毕竟大多数人都不能接受农夫与蛇的故事。
艾略特在垂死之时还在关注是否被邀请参加新型贵族的聚会,可见他一生的追求一直没有变——对名利的渴望与追寻。他的一生也圆满画上了句号,一生追求名利且在名利中死去,也是一种完满。
正如作者自己所说,《刀锋》是一部有完美结局的小说,每个人都追寻到了自己想要的。其实,无论选择怎样,请无悔于心。
《刀锋》读后感 篇9
《刀锋》这本书,个人看完觉得塑造了三个人物: 拉里,伊莎贝尔和苏菲。
苏菲,因车祸丈夫去逝后,开始沦落。拉里试图从沦落中救出苏菲,而平时优雅迷人的伊利贝尔却把她推向死亡。作者并没用太多笔墨叙述这一段,却用对比手法刻画出人心的善恶。
伊莎贝尔,在这个故事里伊莎贝尔代表着大多数身上有着凡俗生活中女人所蕴藏甚至显现的更多特质。她清楚自己的追求,但她并不真正的了解自己所爱的人“拉里”。
拉里:代表着那一些思考自身的价值,和生命的意义的少数人们。有时这些问题的'无解会让很多人感到羞耻,甚至被深深的孤独感包围,就像在辽阔的生命荒原里,我们只是模仿别人的样子前行,却从来都不知道为什么前行,于是思索的无果让我们放弃了思索。是的,世俗是如此的强大,强大到让你误以为世俗的就是一切真实的,当你被他人禁锢时,当你被世俗左右时,当你被时代打击时,你变得彷徨,你变得迷茫,你变得沮丧,你甚至搞不清楚是这时代错了还是你错了,可穿越时间的长河,那些先贤的思想给了我们方向,无论动荡还是安稳,我们都不应该忘记一件事,那就是保持对生命的思索和对自我的真实,拉里从他的角度来说做到了。
《刀锋》读后感 篇10
这本书的书名叫《刀锋》,作者是英国人,毛姆。Razor是剃须刀的意思。
书的封面上写着这样一段话:“我要走遍世上每一条路,度过深沉的悲伤,莫名的哀愁,无尽的喜悦,只求放手一博体验人生,追求灵魂中的星辰。”如果你对刀锋这本书名不是太熟悉的话,那么你对《月亮和六个便士》这本书一定了解,对,是同一个作者——毛姆。毛姆是英国著名作家,一生著作颇丰。上网百度了毛姆的生平简介,从小父母双亡,寄养在童年不幸的经历对他后来的影响很大。
《刀锋》这部作品描写一个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美国青年飞行员拉里·达雷尔。在军队中,拉里结识了一个爱尔兰好友,一位飞行员。这个好友非常勇敢,置生死于度外。在一次遭遇战中,因为救拉里而中弹牺牲。拉里复员后,被当作英雄,有漂亮的未婚妻伊沙贝尔,有亲友为他提供的远大前程的工作,美好生活正在敞开怀抱等待他,但拉里并不快乐,他选择逃避这“美好生活”,他的“游手好闲”令周围所有人不解。朋友之死使他受到强烈的震撼,死亡使拉里对生命有了独特体验,他的自我意识开始觉醒,他开始追问生命的意义,人存在的'意义,对人生感到迷惘,弄不懂世界上为什么有恶和不幸,最终在印度领悟人生的真谛,因此,这本书带有东方文化的背景。这得益于作者——毛姆一生喜欢游历,足迹踏遍世界各地,深谙东西方文化。他以哲人的睿智洞察到西方社会中现代人的精神危机可以在东方文明中找到治愈良方:资本主义的发展使工具理性走向极端化,追求高效率使手段成为目的,而人则异化为达到目的手段;西方文明所崇尚的主流价值观成为窒息人生命和个性的枷锁;而东方文化和宗教中通过求诸内心提升人的精神境界,追求自我完善等思想所关注的是人本身存在的价值,强调人是目的而非手段,人是人的最高本质。
艾略特是小说中的另一中心人物。如果说拉里是经东方文化启迪而开化的明白人,艾略特则是终身执迷不悟的可怜虫。毛姆无时无刻不把这两人进行对比,其目的是将东西方文化的优劣短长进行观照,其叙述语调也有本质的区别:对拉里是由衷的褒奖,对艾略特则是辛辣、尖刻的讽刺。艾略特极其聪明,他削尖脑袋钻入上流社会,靠权谋、手腕讨得上流社会体面人士欢心而站稳脚跟,他从不放过任何商业机会,他不动声色地向上流社会附庸风雅的达官显贵推销形迹可疑的古董名画,并因此而暴发起来。艾略特是当今商业社会一个典型的功利主义者,一切以自我为中心,一切信奉交易原则,而这一切不过是过眼烟云。艾略特的人生悲喜剧说明靠名利等身外之物来证明人生价值的想法是极其愚蠢的。
这本书还要细细品读,才能更深刻地体会书中的诸多哲学精神。
《刀锋》读后感 篇11
很值得一读。
本书用对照的手法,写了两种人,入世者,出世者。
入世者以老谈伯顿作为代表,一生都献给了名利场。垂死病中还要为了一纸请帖颠倒悲欢。作者一边反讽,一边同情。还尽力满足他最后的愿望,让他自以为志得意满的去见上帝。伊莎贝尔深得舅舅真传,品味,价值观,生活方式,一样浸泡在名利场中。浮华,无情,势利却圆融,优雅,修炼成精。作者以大慈悲的情怀,同样给她求仁得仁的快乐生活。
出世者以拉里为代表。换一句更像西方哲学的术语,叫做自我实现。他徒步丈量过欧洲的大片田野,最后在印度的瑜伽行者那里找到了灵魂的归处。但他不是弃绝世界的.隐士,他是当求到了灵魂安宁之后,又回到原来的世界里,继续生活,越来越纯粹的生活下去。
从自我实现这个意义来说,苏菲是失败的实现,苏珊是成功的实现。而苏菲更近于拉里,苏珊更近于伊莎贝尔。格雷不过是个从来没有自己的空皮囊。
刀锋如果有主题,主题就是自我实现之路吧。
或许拉里纯粹高尚,有自觉,能自省。而伊莎贝尔通透精明,自私,也自律。他们都是世间难得的人尖儿。
《刀锋》读后感 篇12
寻求真知的道路总是充满层层险阻的,通过寻求真知来解救自我的人,就像是艰难地行走在锐利的刀锋上,因此,智者才会说:“救赎之路难行。”
但对于真理的信徒来讲,纵然身心的折磨无法逃脱。在“刀锋”这一条得救之道上不停前行,仍是他们命中注定的选择,解救自我的必由之路。
《刀锋》的主人公拉里,正是这样一位坚毅而虔诚的信徒。
悟道之途艰辛困难,如同跨越锋利的剃刀。若救赎之路必经刀山,找到答案的代价为何?
《刀锋》正是毛姆对此给出的答案。
这个名字的答案,叫做拉里。
主人公拉里·达雷尔是一位参加过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美国青年飞行员。
在军队的生活中,拉里结识了同为飞行员的爱尔兰好友。但在一次遭遇战中,好友因为救拉里而中弹牺牲。
好友的意外去世让拉里陷入了迷惘与困惑,既然世间有善,为何恶亦相生?对战后生活的不理解使得他更加深入地去追求探寻解答自己内心的疑惑。
为此他抛下了自己青梅竹马的未婚妻,以至于后来未婚妻改嫁他人。他放弃了自己能放弃的一切,包括本可以优渥的上层人生活,以修行的方式去寻找人生的意义。
毛姆的笔下的故事总是这样带着不合时宜的理想主义色彩,从《人性枷锁》到《月亮与六便士》,再到《刀锋》,他笔下的主角都是特立独行的修道者,是捍卫信念的战士,是理想的狂热信徒。
而现实中的'大众又何尝没有过对生活的困惑与迷惘呢?只不过绝大多数的人选择了沉默,这很容易让人联想起爱丽丝·门罗在《逃离》中所描述的一次又一次闪念,就像二度选择逃离的卡拉最后还是回到了原地,轻轻叹上一声,“日子总是要这样一天天的过下去的。”
而拉里从未被物质的生活驯服过,他是自由的。拉里抛却了一切投入哲学,终于在印度领悟到了人生真谛。拉里给我们看到了一种普通人的希望:即使是没有鸿鹄之志的普通人,身上也能折射出一种属于芸芸众生的,隐秘的伟大。
我很喜欢那个把人的生命喻为鸿毛的比方,或许我们每个人本身就是灵魂的飞鸟擦过天际时落下的一片羽毛,轻柔地躺在身下的这片土地上,土地踏实存在,但曾为飞鸟的痕迹还在,那未曾忘却的天空同样难以割舍。
天空与土地的距离,是梦想与现实的遥远,也是自我救赎的“刀锋之路”。
我想用Priest写过的一句话来结尾,是期望,也是祝愿:
“愿你在冷铁卷刃前,得以窥见天光。”
《刀锋》读后感 篇13
读完了毛姆的《刀锋》,坦白说,并没有读的很明白。只能大体说一点感想。
拉里无疑是本书的一号主角,他因为亲眼目睹了年轻战友的死(为了救他而死),对人生产生了迷惑,不明白为什么世间要有不幸和恶。所以他一直在寻找答案。因为他不愿去工作,未婚妻伊莎贝尔与他解除了婚约。他不工作并不是游手好闲,而是去读书和思考。虽然伊莎贝尔很爱他,甚至与别人结婚生了两个女儿之后,还对他念念不忘。但两个人价值观截然不同,追求的东西不一样,分开也是必然的。
伊莎贝尔很重视物质生活,这也无可厚非,作者并没有因此不喜欢她,反而一直在描述她的美,她的天真、聪明与坚韧。她与拉里的好朋友格雷结了婚,生活很幸福。虽然中间格雷经历了破产,但伊莎贝尔坚强地与他站在一起,鼓励他、陪他渡过难关,是个好妻子。她把两个女儿教育得很好,是个好母亲。
还有一个重要人物:艾略特。作者花了很大的篇幅写他,一开始就是他先出场的。艾略特这个人就好像是为了交际而生的,一直在想方设法认识更多所谓上流社会的人。最终他也如愿以偿了,与那些人混的很熟,经常参加各种宴会,自己也组织各种宴会。他人虽然比较势利,但对亲人还是很好的。对待他姐姐和他外甥女伊莎贝尔一直很好。在拉里和伊莎贝尔没有解除婚约之前,他还想通过他认识的那些人提携一下拉里,拉里并不领情,对此,他很生气。直到死之前,他还在为亲王夫人没有请他参加宴会而耿耿于怀。后来毛姆为了了却他心愿,想法弄到一张请柬,他才高兴起来,虽然没能参加就死了。他一生都在广泛结交各种名流,临死之前却没有几个人去看他,挺可悲的。
拉里给人的感觉一直很神秘,他不想让人找到,别人就肯定找不到他。他去过很多地方,做过很多工作,读了很多书,见了很多人。每一次出场,都感觉他又把人生看得更透彻了一点。到了最后,感觉他就像得道了一样,快成仙了。他一直在寻找的答案,应该是找到了吧,最后他和毛姆说的那一堆话,我没有看很懂。
以后有机会再重读一遍,看能否再把这本书理解的更深一些。
《刀锋》读后感 篇14
《刀锋》这本书,个人看完觉得塑造了三个人物: 拉里,伊莎贝尔和苏菲。
苏菲,因车祸丈夫去逝后,开始沦落。拉里试图从沦落中救出苏菲,而平时优雅迷人的伊利贝尔却把她推向死亡。作者并没用太多笔墨叙述这一段,却用对比手法刻画出人心的善恶。
伊莎贝尔,在这个故事里伊莎贝尔代表着大多数身上有着凡俗生活中女人所蕴藏甚至显现的更多特质。她清楚自己的追求,但她并不真正的了解自己所爱的人“拉里”。
拉里:代表着那一些思考自身的价值,和生命的意义的少数人们。有时这些问题的无解会让很多人感到羞耻,甚至被深深的孤独感包围,就像在辽阔的生命荒原里,我们只是模仿别人的样子前行,却从来都不知道为什么前行,于是思索的无果让我们放弃了思索。是的,世俗是如此的强大,强大到让你误以为世俗的就是一切真实的,当你被他人禁锢时,当你被世俗左右时,当你被时代打击时,你变得彷徨,你变得迷茫,你变得沮丧,你甚至搞不清楚是这时代错了还是你错了,可穿越时间的长河,那些先贤的思想给了我们方向,无论动荡还是安稳,我们都不应该忘记一件事,那就是保持对生命的思索和对自我的真实,拉里从他的角度来说做到了。
《刀锋》读后感 篇15
毛姆一直是属于那种名气不小,但始终算不上一流的作家。《刀锋》是我读的第一本毛姆的书。
选中这本书读,主要是因为书中所主要探讨的关于人生观以及宗教等哲学命题感兴趣。书中主人公拉里(以维特根斯坦为原型)对人生、对生死以及人存在意义的探求和追问深深打动了我。虽然自己不能像拉里那样“晃膀子”去追寻,但拉里的形象一直是我心目中的精神家园。由于母亲的原因,我对于人生存在的意义一直很模糊,一会儿在虚无一会儿在悲观中摇摆。为了能获得积极活下去的理由,我也试着向宗教求助,读过几本宗教方面的书,也陪着母亲去过几次教堂,但*教的教义无论在理智还是情感上,都很难让我接受。在书中,拉里与“我”所讲述的他对*的怀疑也正是我的所不理解的方面。后来,拉里从东方哲学“罗摩克里希纳教”中所找寻到的答案,到是能够让我信服。其实,我也一直相信,任何宗教的本质都是一样的真理,那就是一种“绝对”,也就是道家说说的“道”。但是道的玄之又玄是很难让人悟到的`,希望自己有一天也会体会到拉里得道的那种境界。
毛姆描写人物的逼真也算是一绝。在他笔下,一个个人物栩栩如生:艾略特的虚荣、市侩、精明;伊莎贝拉的拜金;拉里的单纯、超脱;甚至一些一笔代过的小人物也活灵活现,真是达到了一闭上眼睛,一个个人物就浮现在眼前的地步。在描写人物的功力方面,毛姆甚至不落巴尔扎克下风。读了《刀锋》就像再现了一回二十世纪初欧洲上流社会的全貌。
毛姆叙事的风格也很特别。初读起来,觉得铺垫过多,不简洁,甚至有点卖弄学识阅历之嫌。但越读到后面,越觉得总看惯了中国小说的质朴,看看毛姆的小说也别有一番风味。
《刀锋》读后感 篇16
兜兜转转数年后,他来到印度,开始冥想,听先知讲道,到山中静修,并最终感知开悟。
印度教之于当地人是毫无保留的完全信仰,可之于美国人拉里则是多了几分客观观察的一种哲学体系。“对轮回转世的信仰已经深入他们(印度人)的骨髓,而对于我们,那只不过是一个概念而已。我既不是相信,也不是不相信。”
他在某次冥想时,清晰地看到一长串的人在他面前排成一队。这些人形象之清楚犹如真人站在他面前一般。对此拉里的看法是“这有可能是我睡着后做的梦,也可能是我把注意力都集中在微弱的烛火上,进入某种催眠状态,而我像看你这样清晰地看到的那三个人,只不过是我潜意识中保留的影像而已,但也有可能他们就是我的前世。”
印度人对信仰之虔诚,确实令人动容。一个邦的财政部长,曾就读于牛津大学,学识渊博,思想开放,突然某天放下家产妻儿,当了一名托钵僧。两年后拉里再次遇到他时,他浑身赤裸,只围着缠腰布,留着胡子,长发披肩,正徒步到印度各个圣地朝圣。
拉里在恒河之上见到的场景,“成千上万人在河里洗浴驱邪并祷告。一个又高又瘦的人,头发蓬乱,胡子乱七八糟,只用布条遮住了私处,他站在那里,伸展着修长的手臂,仰着头,面向初升的太阳大声祷告……我无数次在黎明时分前往恒河,观看那奇异的景象,始终心怀感叹。那些人的信仰不是半信半疑的,他们没有保留,也没有不安的`怀疑,只有一颗纯粹的虔诚之心。”
这让我想到大同的石窟。有朋友曾我问:“你会被眼前的石佛感化吗?”虽然只是阴冷雨天时匆匆游览,几年过去了,云冈石窟在我心底留下的震撼丝毫未减。站在石像脚下以及每每回想起来,内心总是沉静的、宽阔的。对云冈石窟我始终念念不忘,总想有机会还要去。这大概也可以称得上佛祖的召唤吧。
当然读完这本书,我依然是倾向于理性的,信奉科学精神。这本书带给我的重要感受也不是宗教的洗礼,而是发现只笃信科学、理性、逻辑,特别容易产生是非对立。我们周围充斥着各种不痛不痒的伪科学常识,大部分人的大部分言语都有违于逻辑严谨,很多人只依赖个人经验行事而不听信专业的建议。秉持着科学的精神,这些都是不对的。而从感性的角度追根溯源,这些错误其实甚是可爱,没必要打压,有的甚至值得被推广。比如对待过度养生的老人家,传授科学营养知识是无用的,不如送一些无害的营养品,老人家心情愉快对身体也是大有裨益的。
有些人是不科学的,比如拉里,但他值得被尊重。有些人是不高尚的,比如伊莎贝尔和艾略特,但他们代表的却是普通大多数,拉里对他们看破不说破,毛姆对他们说破却不排斥。因为人与人之间并无太多是非对错,有的只是不同而已。
《刀锋》读后感 篇17
近来闲来无事,想读点书。一直就想读毛姆的《刀锋》,终于有个机会可以读读了。
当我一口气把它读完时,我有种怅然所失的感觉。暂且不论内容怎么样......我觉得一种悲哀,极端的悲哀。想起了一句老话"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当快要读完时,捧在手中的这本书就像是一个很好很好的老朋友,马上就要离开我了。心里一下子非常的难过。这书,我一页一页翻过,一同和它经历了各种各样的遭遇,有悲有喜,有哭有笑。可马上就要和它告别了,我好舍不得啊。
想来,人生就是这样吧,你会遇见一些陪你哭,陪你笑,令你感动令你开心的人,然后又要看着他们离你远去。有时候,你不信是不行的,这世上根本没有天长地久的东西......
记得读《红楼梦》时,宝玉是个喜聚不喜散的人,总是希望有一大堆的人儿在一起啊!令人开心快乐;黛玉喜散不喜聚,因为她一眼看到了繁华过后的独自悲凉。可能有人要说这是乐观和悲观的表现,很自然。其实,不然。有些东西不是我们没有感觉,只是不愿意承认罢了。人最大的悲哀是自欺欺人了。
很喜欢拉里的形象,一个温和,神秘,可爱的人。在大战中,同是飞行员的他的一个好友为了救他,牺牲了。自此回国以后,他就在寻找一种东西,这种东西他也说不出是什么。他有顶好的机会,可他不去就业。他在上流社会可以有一席之地,但他不喜欢。他本可以和爱她的他也爱的伊莎贝尔结婚,可他为了他追寻的东西放弃他可爱的`未婚妻。他看心理学方面的书,希望找到答案,他看了好多书,但仍旧没有答案。他游历了几乎半个世界。拉里,他有一种超脱的感觉,对世事的一切不在意。他知道他们小时的好朋友索菲的不幸遭遇后,要和她结婚。他要挽救善良而不幸的人儿,可是他没能如愿......
我很喜欢拉里的形象。小说里有这样一句话说他,我觉得很恰切
"你知道,我觉得拉里在我认识的人当中,是唯一能够完全无所为而为的人。
这就使他的行为显得古怪。有些人不相信上帝,但是,他们的所作所为却
完全是为了上帝之爱;这种人我们是不习惯的。"
你可能会觉得拉里有点道家的味道。我也觉得,但又不是,我也很奇怪。但我还是很喜欢他。他有时候像个小孩子,有时候像个不食人间烟火的灵魂,温和,始终温和......
其实,也说不上《刀锋》写得怎么样,我喜不喜欢,我想每部作品都有它值得读的东西。题记上有句话我觉得很有意思:
"一把刀的锋刃很不容易越过;
因此智者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
《刀锋》读后感 篇18
下午无事,携一本旧书《刀锋》去看。以前也买过《刀锋》,是周煦良翻译的,字太小,于是又买了这本旧书。翻译者姊佩,听上去好像是个女性的名字,其实不是。这名字听着很有味道,无端地觉得好像出自《楚辞》。
用牛皮纸细心包了,写了书名。觉得还好,阿万的包书手艺学了个七八成。泡好茶,却看不进去。因为办公室实在太闹,快期末了,大家新课都快结束了,不免有些解脱的轻松。没有闹中取静的本领,只好自己寻一个安静的角落。五楼的楼梯转角很是僻静,寻常不见人来。就坐在小窗下看书。
行云流水的翻译不逊于周的译文。很快就看进去了。毛姆真是了不起的作家,你明明知道结局,还是被他吸引。两年前看这书觉得石破天惊,现在依然。威廉。詹姆斯曾经说过:人的难题不在于他想采取何种行动,而在于他想成为何种人。第一次读时就觉得很是惭愧,有生以来却从来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思考过这个问题。我想成为怎样的一个人?在这个问题面前我很茫然。一直以来,我们都循着家人和社会的要求,做一个有用的人,一个有出息的人,一个有责任感的人,无形之中受着儒家思想的要求。就像伊莎贝尔及其家人要求莱雷(周译为拉里)一样。但是回顾几年来的经历,却不得不有莱雷一样的困惑,突然发现自己多么的无知,有那么多的书没有看过,有那么多的东西不懂,而年华渐去,记忆力也慢慢衰退,一天就陷于无穷无尽的琐事之中,想要拥有一个宁静的天地来学习而不可得,你说是不是人生的悲哀。也许许多人无法理解莱雷的人生选择,远离名与利,寻求心灵的宁静。但随着岁月的流逝,我越来越觉得他的睿智。人生白驹过隙耳,富贵于我如浮云,何不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
一把刀的锋刃很不容易越过,因此智者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现实和理想永远不能完全合拍,但理想就像远在天边的星辰一样吸引着我,虽然无法像《月亮和六便士》中的思特里克兰德那样决绝,为了自己的理想抛家弃子,但我想现实和理想之间还是会有一个属于自己的角落吧。
《刀锋》读后感 篇19
《刀锋》这本书,个人看完觉得塑造了三个人物: 拉里,伊莎贝尔和苏菲。
苏菲,因车祸丈夫去逝后,开始沦落。拉里试图从沦落中救出苏菲,而平时优雅迷人的伊利贝尔却把她推向死亡。作者并没用太多笔墨叙述这一段,却用对比手法刻画出人心的善恶。
伊莎贝尔,在这个故事里伊莎贝尔代表着大多数身上有着凡俗生活中女人所蕴藏甚至显现的更多特质。她清楚自己的追求,但她并不真正的了解自己所爱的人“拉里”。
拉里:代表着那一些思考自身的价值,和生命的意义的少数人们。有时这些问题的无解会让很多人感到羞耻,甚至被深深的孤独感包围,就像在辽阔的生命荒原里,我们只是模仿别人的样子前行,却从来都不知道为什么前行,于是思索的无果让我们放弃了思索。是的,世俗是如此的强大,强大到让你误以为世俗的'就是一切真实的,当你被他人禁锢时,当你被世俗左右时,当你被时代打击时,你变得彷徨,你变得迷茫,你变得沮丧,你甚至搞不清楚是这时代错了还是你错了,可穿越时间的长河,那些先贤的思想给了我们方向,无论动荡还是安稳,我们都不应该忘记一件事,那就是保持对生命的思索和对自我的真实,拉里从他的角度来说做到了。
《刀锋》读后感 篇20
之前读《月亮与六便士》没那么喜欢毛姆,读完这本《刀锋》倒是爱上毛姆了,读他的故事很流畅,娓娓道来,每个情节都有深意。
我挺喜欢埃利奥特的,第一个出场的人物,极致空洞,终身追求各种名利场,参加社交活动,到死都在想要穿最高贵的那套衣服参加盛会。但是他重视亲情,慷慨,不是个坏人。死时,有红衣主教来,也没什么痛苦,还挺体面的。这样的一生很多人评价它空虚,可是谁也不是埃利奥特,他或许觉得一生很值得呢。追求他自己认为值得的事情,并一生追随,我觉得也挺有意义的。和拉里有什么不同。
拉里不过是追求终极真理,他闹不清生的意义,善恶的由来,毕竟他能活下来是运气(战友救了他后死了)。他读了很多书,游历了很多地方,他从艺术、宗教、理性中寻找答案,他终于找到平和、宁静,他将“平静地生活,坚忍地生活,活得有同情心,活得无私、无欲”。
他重新回到美国后,会怎么样?我想到了《深夜加油站遇见苏格拉底》。拉里是加油站那个老工人,也就是作者昵称的苏格拉底,指引年轻迷茫的心灵,了解和寻找内心的力量,终极的意义。完美符合拉里的人设和想象~当毛姆问他,你独自一人,能对美国人产生多大效应呢?拉里说,发明轮子的只有一个人,发现引力律的也是一个人。投一块石头到池塘,都会改变整个宇宙。任何事情都会产生效应。如果我独善其身,我的言行仍会影响他人,虽则无异于投石入池塘所激起的涟漪,这涟漪会引起第二波第三波,很可能一些人意识到我的生活方式是不乏快乐和平和的,他们反过来也可以言传身教。
这不就是加油站的“苏格拉底”吗?独善其身,他在加油站平静的工作,无私的工作,遇到迷茫的孩子,言传身教,有耐心,有同情心的,引导他度过难关,向内观,重拾信心和力量,完成一次次奇迹般的壮举。
索菲,是我很喜欢的角色,用拉里的话说:她有着美好的.心灵,有热情,有抱负,有气量。他为了理想可以奋不顾身。即便她自寻毁灭的道路尽头,也不乏一种悲壮的高贵。她那是还是个孩子,我们一起坐在榆树下读诗的时候,我怎么也想不到,这个精瘦的小毛孩,竟已种下了精神之美的种子。我特别羡慕这种读诗的人,我朋友圈有个每天发布一首诗歌的朋友,有时候能静心读一读他发的诗,而有时候只能划过。读诗的人心中都有一片净土,精神之美的种子在那儿茁壮成长。
所以看到索菲在车祸中失去至爱和孩子,自甘堕落,抽烟酗酒滥交,显得那么合情合理,而又悲壮可怜。拉里能救她,拉里想救她,于是和她结婚。可是她没能经受诱惑。最终的命运也是早就预见的,哪怕不是客死异乡,也是疾病缠身而死。
说到底,这是一本讨论如何生如何活的书,活成拉里?活成索菲?活成埃利奥特?
《刀锋》读后感 篇21
用了几天断断续续地读完了《刀锋》这本书,这是我读的毛姆的第三本书了,有个朋友说,我爱上了毛姆,我想应该是的。
这本书并不是一本小说,我原本期待它是,刚读开头的时候也感觉像是小说,可是读到了后面,我也说不出了它是一本什么类型的书了。
我想形容这本书为枯燥。像是和你刚认识的一个新朋友,两个人坐在一个舒适的咖啡店里,那是一个早晨,阳光正明媚,还有几声鸟叫,落地窗外行人来来往往,很富有生活气息。然后这个新朋友和你述说他的朋友的种种经历,把他听来的或遇到的人和事串联起来,说给你听。刚开始,你听得很入迷,觉得很新颖有趣,但是到了中午了,他仍然用同一种语调在述说着,燥热的阳光直射透明的落地玻璃,久不进食的肚子开始饥饿,你开始没办法聚精会神地去听他述说,甚至有点想逃避。
本来我是读不下去的,可是前天和一个朋友聊天,有些想法让我困惑。这时,有个直觉告诉我,读书能够让我找到答案,于是我又重新拿起这本书来读。重新读这本书,我感觉自己又重新把毛姆约到咖啡店了,他并不介意之前发生的事,仍然不急不慢地述说着,这次,我甚至忘记了要吃饭了,直到中午快1点的时候才意识到自己还没有吃饭。
其实我是没有读完这本书的,因为它的结局比它的开头、中间要更加无趣,但是我又急想知道它的结局,于是最后十几页,我快速地把文字看了,即使没有读懂,我也照样跳过,就像这位新朋友自认说到高潮时,我坐在对面微笑着点点头,使他信服我已经理解他的意思。
其实自己的思想已经不在此处了,脑海里浮现的是想象中在西藏朝拜的人民,我没有信仰,但是我又尊敬甚至敬畏那些有信仰的人,当然这不包括大多数中国人信仰的鬼神。想起西藏朝拜是因为前两天,一个朋友提起的,问我对于去西藏朝拜有没有兴趣,我当时并没有多想,但没想到它一直印在我的脑海中。
与毛姆在咖啡店里告别后,我走在一条小街上,天下着蒙蒙细雨,我喜欢这种雨天,它能够冲洗暴露在外面的一切,使之重新染上鲜艳的色彩,比如鲜红的滑滑梯、翠绿的叶子、连平时灰暗的小路都感觉更加有活力,雨滴在它上面跳跃。我在路上,撑着伞,感觉自己像是获得了什么,但却又说不出来是什么。毛姆述说的那个朋友——拉里,他整个人生只做了一件事,就是“晃膀子”,这是我一直梦想要做的事。拉里从17岁当飞行员回来后,就一直我行我素,由于没有家人,但有一笔不错的遗产,因此他可以拒绝他不想做的事,包括读大学、一份相当不错的工作,而选择去“流浪”,其实他原本应该没打算这样做的,只不过开了头,去了趟巴黎,后来就收不住这种随意自由的生活,后来还去了印度生活了五年。
我太羡慕他了,可是我自认为我没有勇气去做这种事情,即使仅仅如朋友所说的去西藏朝拜,可能只是一个月的时间,但我还是鼓不起勇气,我很难不去考虑路上会遇到的种种危险和困难,也很难不去考虑会把我皮肤晒得像煤炭一般黑的烈日,这两件事就足以打消我冲动下萌发的想法。因此,读这本书,让我知道有人真的'把我想做的事实现了,而且过得还不坏,很宁静,这让我有种说不出的滋味,是羡慕呢?还是欣慰呢?或是对自己懦弱的鄙视呢?
书中说到,修行并不是要去找什么老师、看什么书、做什么事、或者举行什么仪式,而是要“看透”,我不记得这段话是出自《刀锋》这本书,还是在看书时我跑去翻阅有关西藏朝拜的书时看到的了,我总是这样贪心,不能一心一意读一本书。
我经常留意自己的思想,我自认为自己现在变得比过去任何一个时候都要豁达,也就是更加能够看透了。我把这归功于在长春的几个月时光,那段日子或许是目前为止我最最喜欢的,那几个月我读的书并不多,但是独处的时间却很多,经常自己一个人跑出去外面瞎溜达,周围没有一个人认识,身体在路上,或者停了下来在休息,全然不管,脑子里只顾想着东西。那时候经常会在湖边坐着,如果没有什么要紧事,我可能可以坐上几个小时也浑然不知时间的流逝,以至于后来我一坐到湖边,就要拿起手机调个闹钟。我很喜欢水,湖水、河流、海洋、雨水等等都是我喜欢的。望着湖水不急不慢的涟漪,我内心就会很平静,有时候会想一些问题,但是更多的时候是放空的状态,那种感觉很好,那是我回到广州以后再也找不到的感觉。
这本书,我不打算推荐给大家去读,不过有缘分的话,你自然会拿起它,体会一下和一个富有思想的人在咖啡店里度过一天的感受,或许会很枯燥,但事后又会觉得很值得。
《刀锋》读后感 篇22
很多人在看完《刀锋》这本书以后,内心都有一个疑问,我们的人生是应该像男主人拉里一样不为世俗,不求名利,努力为理想而活;还是应该像女主伊莎贝尔说的那样,找一个稳定的工作,尽可能的使自己富有,努力过上那种享乐生活。作者毛姆在这本书里写的很中立,并没有正面的回答这一问题。但在我看来,他却在更高的`层面上向我们传递着一种思想,给了我们答案,那就是活着,要不断的进行自我完善,尽可能的按照理想而活。
这是一部人人如愿以偿的小说,小说里的每个人在最后都得到了他们所需要的东西:艾略特在社交界出了风头;伊莎贝尔以巨大的财产作后盾在活跃的有文化的阶层中获得了巩固的地位;格雷谋道了一个可靠的有利可图的工作,有自己事务所,每天九点到下午六点去上班;苏珊生活得到了保障;索菲求得了一死;拉里得到了快乐。
理想固然有高低之分,但生活没有,毛姆鼓励我们在生活中追寻精神的满足,遵从内心,去做让自己快乐的事情;同时要去热爱生活,活得纯碎和真实。
《刀锋》读后感 篇23
《刀锋》这本书,是威廉·萨默赛特·毛姆四大长篇代表小说中最后一部,也是毛姆以自己真实姓名作为叙事者的长篇小说。虽然书中人物都"另取其名",但内容应该是毛姆的社交圈中社交季的一部分经历。在我心里,他是一位会讲故事并且很会照顾读者的作家。
这篇小说以艾略特的叙述开始,讲述了斜杠青年拉里的故事。拉里原本在空军退役后就要和艾略特的外甥女伊莎贝尔结婚的,前提是他要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但他执念要去法国巴黎这个文明城市去"闲晃",并没有脚踏实地的去工作。最终,伊莎贝尔踽踽独行和他解除了婚约,嫁给了富二代格雷。
以前明白一个道路是活在当下,并努力实践着、今年感慨最多的是人性的善变:外界环境被动选择也好,私心善变也好其实根本的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导向吧。错综复杂价值观的涌现,都值得去探讨,这些价值观,即使放到现在,也能有相对应的价值观的人去对号入座。
艾略特这个人物既幸运又孤独。他每天热衷于组织聚会和派对,一直游离于上层社会的社交圈,他最觉得羞耻的事莫过于在家孤独的吃饭,他社交的对象,是以财富的多少,社会的地位为标准。但他却把当时并不有名的作家毛姆,尊敬有加。直到病入膏肓的时候,依然想着女王为什么不邀请他,平常参加他派对的哪些人却从来不来看望他,只有毛姆,为了完成他的心愿,特地去拜访女王,偷邀请函给他。
艾略特拼命想进入名利圈,穷其一生,获得比失去的少。生病前的熙熙攘攘与生病后的门可罗雀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们越来越明白规则渐渐不那么重要了,重要的是对规则的解释权。
我在模糊的探索中,尝试着将感觉变为语言。 周旋于画家圈的苏珊娜,从一个画家的怀里到另一个画家的怀里,是个高级画妓。她一直在寻找有趣的人,但我对她一点都不讨厌,她攒钱在乡下买地,并学习作画,提升自己。对于一个从小穷怕了的人来说,也许能实实在在看得到的、属于自己的金钱、土地,也是一中心灵的抚摸。伊莎贝尔是我很喜欢的角色。她感情丰富,总是露着迷人又调皮的微笑,别人言不及义的场合,她总能一语中的。每个女人都想体面的活着,她被社会的某些现实所逼迫,嫁给了富二代。她觉得男女双方不仅要精神上和物质上的门当户对,更要辉煌无比。但他心里却永远爱着拉里,直到拉里想拯救一个堕落的女人,和她结婚,那时候,伊莎贝尔的心塌了,此时的拉里真的不属于她了。
本书的主人公拉里,为了去寻找自我和生命的意义,不惜和伊莎贝尔去解除婚约,也婉拒了格雷提供给他的体面工作。他不结婚,不工作,去欧洲游历,最后在印度的一个静修院受到启发,找到了生命的真义。
那么,我们穷其一生,都在追求什么呢?名利?财富?安全感?精神?大众里的主流价值观?后来,我明白了,我们缺什么,就去追求什么。我想,这就是一种体面。
说到体面,我们穷其一生到底所要追求的或是你现在拥有的,是否是你想要的亦或者说是否是你希望的……
最后,祝福大家都能找到自己的追求。
《刀锋》读后感 篇24
小说通过纷繁复杂的人物——满怀野心一步步迈向社交上层名流界的艾略特;为了稳定富贵生活舍弃心中爱人的伊莎贝尔;最初出卖肉体勾引画家而生存的苏珊;放荡形骸嗜酒、吸毒最后客死他乡的索菲;以及放弃物质生活、心爱的人以”晃膀子”名义周游列国寻找答案,四十几岁散尽财富,但找到安身立命之道的拉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归属、选择,不同的选择构成不同的道路,结局不一定完美,但看上去都幸福合理。
作者最后说”觉得自己不多不少写了一部以“成功”为题材的小说,因为书中和作者有关的人物无不如愿以偿:艾略特成为社交界名流;伊莎贝尔在社交界取得巩固地位并且有一笔财产做靠山;格雷找到一个稳定而赚钱的职业;苏珊得到生活保障;索菲获得死;拉里找到了安身立命之道。”
也就是说,经管历经种种波折,有的人物欲享乐至死,有的人放荡形骸至死,有的人追求知识至死。人们无一不是在过着自我信念里认为自己该过的生活,这也属于某种“成功”吧。
《刀锋》读后感 篇25
超脱的拉里寄托着毛姆对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深刻思考。在毛姆晚年的心灵告白中,我们看到毛姆觉得战争不只是冷酷,而是一种对欺骗的提示:它打碎了“人们曾经以为是真实的一切”。使人们“从梦幻中醒来,开始反思到底真与假、善与恶之间有没有距离”。同时,毛姆也认为,战争是人类自我中心过于膨胀的结果。规避战争的方法,除去种种现实因素,在心灵之中首先是摈弃以自我为中心的强烈观念和意识,而应该达到“无我”的境界,在精神与字宙的和谐相融、交流无阻中体味生命的无限。毛姆以拉里这个不朽的文学形象,表达了对人之本质的认识:心灵中存在无数的欲念,是欲念构成了人们实践的动力。而拯救人,首先需还心灵以平静。
《刀锋》实际上以一种现实主义的'面貌,表达了与表现主义相似的人生荒谬本质论。尽管毛姆并没有采用直接走入内心、诉诸神秘直觉的方法。《刀锋》在小说内涵上采用的是一种反讽,是让意义在自我矛盾的相会中被抵消摧毁。
拉里与伊莎贝尔的爱情走到绝路,许多人认为是偶然事件的结果,事实上是无法挽回的必然事件,用社会学中的价值冲突理论可以做出合理的解读。价值冲突论认为社会并不是整合,而是存在着不同利益群体,这些不同的利益群体各自持有自己的价值观念,不同的价值观念导致社会冲突。
拉里与伊莎贝尔的分手,实质上揭示了美国新兴的资本主义价值观念对欧洲古老文明的巨大冲击。随着美国的日渐强大及第一次世界大战对欧洲各国的削弱,美国代表着急功近利,物质追求的价值观念成为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主流社会观念,对欧洲一直持有的文明优越感几乎是颠彼性的冲击。拉里如果生活在半个世纪前的欧洲社会,他都只是欧洲古老文明中极为平常的个体,而正因为他生活在西方资本主义价值体系解构的历史关口,使他成为了那个时代的极致。
《刀锋》读后感 篇26
蔡康永在《奇葩说》上曾说过,我们大部分人的生活总是在两极之间摇摆。比如理性和感性之间。我曾有段时间特别迷恋灵修,但之后数年又将身心灵那一套全部束之高阁,而坚定地走向科学理性的另一极。
我已经好久没读小说了,毕竟那只是虚构的文学作品,与实实在在的科学不沾边。这次完全受貌美封皮的诱惑拿起毛姆的《刀锋》,却让我意外发现科学之外有更为广阔的世界。
《刀锋》主人公拉里是美国人,因为在战争中亲历伙伴的死亡,战后踏上游历世界、苦寻终极问题答案的旅程。
第一站他去到巴黎。“我看了很多书,一天看八到十小时……你是不知道看《奥德赛》的原著多带劲。那种感觉就好比踮起脚尖,伸出手就能摸到天上的星辰……我一两个月前还读了斯宾诺莎的作品,尽管我看得不是特别明白,但那样的作品真叫人兴奋。就像你从乘坐的飞机上走下后,来到一片被群山峻岭环抱的大高原上。四周万籁俱寂,纯净的空气如同美酒佳酿一样令人心醉神迷,你感觉像是拥有一笔巨大的财富……我想弄明白世上有没有上帝,想弄明白世上为什么会有罪恶。我想知道我的灵魂会不会不朽,是不是我死之后一切也就结束了。”
《刀锋》读后感 篇27
上一次读《刀锋》,是在六年之前,那时我才大一,眨眼间已经研二了啊。当时读书只是恍惚记着这样一句话:一把刀的刀锋不容易越过,得到东西并不那么简单。这一次重读,却想起来嵇康《绝义书》的一句话:四民有务,各得其志为乐。
在这个故事的结局里,似乎每个人都如愿以偿了。艾略特成为了社会名流,宴会交游不断;伊莎贝儿在一个文明社会得到了地位和财富;格雷找到了稳定而赚钱的工作;鲁维埃呢,得到了一直渴望的生活的保障;索菲得到了彻底的解脱,而拉里,他获得了安身立命之道,我呢,(也就是作者),继续写作,继续讲故事。
在这个简单至极的甚至不能称作一个好故事的故事中,除去了对于毛姆的钦佩,对他无与伦比的人物塑造能力的钦佩,对他游刃有余的情节掌控力的钦佩,更对于故事中的人物和故事外的人生感到一种缥缈的遐思。
人是可以选择自己的一生的,也是可以过好自己的一生的。在有这种权利的社会中,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有这样的可能性。对于拉里来说,战争中朋友的死触动了他最敏感的那根弦,他开始问,开始寻找。生命的意义,生活的价值,这些已经被前人追问了几千年的问题,仍然还有追问下去的必要和价值。对于拉里来说,好工作不能阻止他,即使是伊莎贝儿的爱情,也不能阻止他(这也警示了姑娘们,选择了一个有想法的男朋友可能很酷,但未必是件好事)。
只有一种成功,那就是能够用自己的方式度过自己的一生。如果你想做什么事,想住在什么地方,想认识什么样的人,那就去做。每个人都只有自己的一生,这样难得而唯一的机会,千万不要放过。爱写诗的顾城去小岛上写诗,爱篮球的科比去NBA打球,爱经商的人在商场上挣扎,爱做官的人在官场上浮沉是的,你只需要选择你爱的,去升华或者去堕落,一切都取决于你。
至于拉里,只是这茫茫人海中典型的一个。我们芸芸众生中,其实很多人都是拉里,都是愿意去思考去选择去承担的人。
《刀锋》是本好书,至少,它能让人思考。
《刀锋》读后感 篇28
兜兜转转数年后,他来到印度,开始冥想,听先知讲道,到山中静修,并最终感知开悟。
印度教之于当地人是毫无保留的完全信仰,可之于美国人拉里则是多了几分客观观察的一种哲学体系。“对轮回转世的信仰已经深入他们(印度人)的骨髓,而对于我们,那只不过是一个概念而已。我既不是相信,也不是不相信。”
他在某次冥想时,清晰地看到一长串的人在他面前排成一队。这些人形象之清楚犹如真人站在他面前一般。对此拉里的看法是“这有可能是我睡着后做的梦,也可能是我把注意力都集中在微弱的烛火上,进入某种催眠状态,而我像看你这样清晰地看到的那三个人,只不过是我潜意识中保留的影像而已,但也有可能他们就是我的前世。”
印度人对信仰之虔诚,确实令人动容。一个邦的财政部长,曾就读于牛津大学,学识渊博,思想开放,突然某天放下家产妻儿,当了一名托钵僧。两年后拉里再次遇到他时,他浑身赤裸,只围着缠腰布,留着胡子,长发披肩,正徒步到印度各个圣地朝圣。
拉里在恒河之上见到的场景,“成千上万人在河里洗浴驱邪并祷告。一个又高又瘦的人,头发蓬乱,胡子乱七八糟,只用布条遮住了私处,他站在那里,伸展着修长的手臂,仰着头,面向初升的太阳大声祷告……我无数次在黎明时分前往恒河,观看那奇异的景象,始终心怀感叹。那些人的信仰不是半信半疑的,他们没有保留,也没有不安的怀疑,只有一颗纯粹的虔诚之心。”
这让我想到大同的石窟。有朋友曾我问:“你会被眼前的石佛感化吗?”虽然只是阴冷雨天时匆匆游览,几年过去了,云冈石窟在我心底留下的震撼丝毫未减。站在石像脚下以及每每回想起来,内心总是沉静的、宽阔的。对云冈石窟我始终念念不忘,总想有机会还要去。这大概也可以称得上佛祖的召唤吧。
当然读完这本书,我依然是倾向于理性的,信奉科学精神。这本书带给我的重要感受也不是宗教的洗礼,而是发现只笃信科学、理性、逻辑,特别容易产生是非对立。我们周围充斥着各种不痛不痒的伪科学常识,大部分人的大部分言语都有违于逻辑严谨,很多人只依赖个人经验行事而不听信专业的建议。秉持着科学的精神,这些都是不对的。而从感性的角度追根溯源,这些错误其实甚是可爱,没必要打压,有的甚至值得被推广。比如对待过度养生的老人家,传授科学营养知识是无用的,不如送一些无害的营养品,老人家心情愉快对身体也是大有裨益的。
有些人是不科学的,比如拉里,但他值得被尊重。有些人是不高尚的,比如伊莎贝尔和艾略特,但他们代表的却是普通大多数,拉里对他们看破不说破,毛姆对他们说破却不排斥。因为人与人之间并无太多是非对错,有的只是不同而已。
《刀锋》读后感 篇29
近来看得最愉快、最中意的一本书。
故事的旁观讲述者也叫“毛姆”,也是作家,这让人时而有特别真实的恍惚感和代入感;听他一路的语气,像聊天,几乎看不到刻意用力的痕迹,所以特舒服。
“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人生究竟有没有意义,还是只能可悲地任凭命运摆布?”这是主人公之一拉里一直在寻找的人生答案。同样是特立独行的人格,比起月亮与六便士里查尔斯的自私冷漠,我觉得拉里是温暖的,慈悲真诚、阳光可亲的,他有旺盛的求知欲,不为任何世俗欲望地不断探索学习,他能够不求回报地帮助萍水之交的苏珊,然后看到表面自暴自弃堕落沉沦的苏菲灵魂深处的美丽纯洁与高尚。有人说,他清高脱俗得不真实,可我却觉得,这就是真实啊!既然有与拉里截然相反的钟情物质享受流连上流社会各种繁华景象的艾略特(他是另一种善良和可爱),为什么就不敢相信拉里这样纯粹追求精神世界踏实的存在呢?
拉里和伊莎贝尔解除婚约前,那一长篇对话极富有趣味。拉里:“我真希望能让你了解,我给予你的生活有多么充实,也希望能让你体会,精神生活有多么美妙,体验有多么丰富,没人可以设限,这样的生活才幸福。而唯一能跟它媲美的经历,就是独自架着飞机在天空翱翔,越飞越高,四周无边无际,让人沉醉在无垠的空间里,这种感觉无与伦比,远远超越世俗的权力和荣誉。”
真诚又感人的肺腑之言,可惜伊莎贝尔却不为所动。“你的想法太不切实际了。你不知道自己的要求有多无理。我还年轻,想把握人生,从事时下年轻人的活动,我想参加派对、舞会,打高尔夫和骑马。我也想穿好看的衣服。女孩子在朋友面前穿得相形见绌,你能想象那种感觉吗?买朋友穿腻的旧衣服,或是等别人施舍新衣服,你又能体会那种心情吗?我想找家像样的美容院做头发,都没有办法了。我才不要坐着电车和公交车到处跑,我想要有自己的车。况且,你在图书馆读书的时候,我该找什么事做呢?是要我漫无目的地逛街,还是待在卢森堡花园顾着孩子,以免他们闯祸?这样是交不到朋友的。”
诚然,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世界观和人生价值观,并无对错之分,也不存在谁高谁低。人活一世,每个人清楚自己要走的路,在想要与获得之间求得平衡,开心满足,就好了呀。所谓幸福的要义本没有统一标准,不过就是求仁得仁嘛。
而毛姆的高明之处还在于,这个故事他没有任何观念强加给你我,我猜他本人应该是多少带着怀疑论者的气质的,或者说70岁的他已经足够智慧和狡猾,他恰到好处地退到一边,留给我们自己去思考和做结论。
那么就我而言,里边的每一个人他们都在自己的价值取向里努力积极地生活,我觉得都有特别可爱之处,我都很喜欢,融入这个故事的时候也都乐于站在他们任何一个人的角度去体会不同的乐趣。而最终也算幸运,似乎他们每个人都得偿所愿了。
快要结尾时,拉里在谈话中所强调的一句话,我很是认同:“我认为一个人能够追求的最高理想是自我的完善。”嗯嗯!另外我觉得,自我完善的过程,会比结果有意义、也有意思得多。(噢,好老土的一句话,不过是实话,哈!)
最后,敬每一段求仁得仁的人生旅程!
“剃刀边缘无比锋利,欲通过者无不艰辛;是故智者常言,救赎之道难行。”—《迦托.奥义书》
《刀锋》读后感 篇30
书中讲述了性格各异的中青年的人生故事,而作为主人公的拉里在不同时期或多或少的出现在他们的人生中。就像作者在本书结尾总结的那样,无论每个人追求的是什么,但都获得令自己满意的结局。
我们要坚守自己,拉里不顾周围人的反对,甚至不惜放弃婚姻,一直寻找着内心的充盈。书中人物与拉里都有过一段时间的接触,也多半喜欢上了拉里亲善独立的人格,但他们并没有过多的受拉里的影响而放弃自己的观点或追求,他们都是勇敢而幸福的人。
我们更无法评判别人的价值观,汲汲于名利的艾略特、沉溺于被爱与享受的伊莎贝尔、在绝望中放纵自我的苏菲、站在黑暗却面朝光明的苏珊,还有不断追求精神满足与自我本真的拉里,纵然每个人的价值观念不尽相同,但他们都清晰的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并不受外界影响的去追逐。价值观并无高下之分,不能说追求物质就是俗不可耐,追求精神就是高雅超凡,能遵从本心就值得歌颂。正是有了这些形形色色各不相同的目标与追求才组成了我们的大千世界,我想这也是拉里重返尘世的理由所在。
《刀锋》读后感 篇31
“你究竟在寻找什么呢?”
“寻找问题的答案。”
这是书里出现最多的对白。毛姆先生笔下的人物,无论是《月亮与六便士》里不顾世俗的斯特里克兰德,还是《刀锋》中特立独行的拉里,都毅然决然地走在朝圣路上,倾尽一生去寻找生命的终极意义。像作家七堇年的诗那样:凡心所向,素履以往,虽不能至,心向往之。生如逆旅,一苇以航。
毛姆先生以其诙谐幽默而又尖锐的笔调,直书人性,故事娓娓道来,引人入胜。《刀锋》讲述的是一个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归来的年轻人拉里,在目睹了战争时代民不聊生、人们流离失所的惨状,经历了自己的战友为救自己而牺牲之后,开始思索世界与生命的本质问题。为了寻找这些终极问题的答案,他放弃了与伊莎贝尔的婚姻,逃离了上层社会物欲横流的生活开始自己漫长的读书求知生活,沉浸于大学图书馆中,不亦乐乎,像印度哲人求知求道。同时,他尽己所能一次又一次救助了生活中痛苦的人们,帮助其摆脱精神和身体的疾苦。
我时常觉得,一个人来到这世上,终得激起几声回响,才不虚此行。拉里这一生轻的像风中的羽毛,不那么引人注目,可是却又厚重的如山间的磐石,正气长存于天地间。他曾说:“上帝最喜欢的崇拜者是那些按照你的知识尽力而为的人。”苔花如米小,也学牡丹开。行走在刀锋之上,向着你心里炙热的灵魂,把你追求的事做到极致,做一名现实的理想主义者!
《奥义书》有言:“一把刀的锋刃是很不容易跨过的,所以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我们常常执念于物质生活的利益得失,对于锋刃的精神生活总是望而却步。而拉里,却是一个如同刀锋般锐利的人,他以锐意精进的姿态追寻着解脱之道,为此不惜斩断一切,越过刀锋,即使越过刀锋之后,在刀的那一面,无人等候。拉里曾经说过,不急燥,对人显随和,慈悲为怀,丢掉一个我字。像兰道尔南的诗是那样活着:
我从不与人争,没有人值得我与之争。
我爱自然,其次爱的是艺术。
我向生命之火伸双手取暖,火快烤残了,我也准备离去。
也许,在尽力追逐心之所向之后,以拉里这样“晃膀子”的姿态,做杨绛笔下的“隐身人”去过此一生,生如逆旅,一苇以航,跳脱时间的束缚,活出生命的质量和高度。这样的人生不也是一种美好的存在吗?
《刀锋》读后感 篇32
人应该怎么活?与其说是一个哲学问题,倒不如说是人们所面临的共同问题。这个问题见仁见智,答案纷繁多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回答和行动。《刀锋》通过展现几个经历和追求各不相同的人物的生活,试图引导读者思考自己的人生应该怎么过,从而找到自己的答案,过好自己的生活。
先说说作者——毛姆,毛姆的大名早已耳闻,读他的著作,《刀锋》是第一本,也就是这本书,让我对毛姆颇有好感,这本书内容平实,毫无晦涩之处,没有长篇大论,没有盖棺定论,毛姆只是讲了一个关于身边的几个朋友的故事,娓娓道来,而我就是那个听故事的人,津津有味的听他一直讲了下去,给我的感觉就像同龄人在聊天一样,而他的故事不是讲完就没了,意味悠长,能够让听者从中学到东西。总之,他是一个非常会讲故事的人,他的故事讲得特别好。就冲这点,我喜欢看他的著作,以后再买书,他的书是首选,可以说,他是头一个我通过读著作对作者有好感的人。
再说说《刀锋》一书,我非常好奇的是这本书为何叫“刀锋”,有什么寓意?单单看中文名字不好理解,查了一下,《刀锋》的英文名字叫“The Razor's Edge”,剃刀的边缘,这样的话就比较好理解了,书中的每个人都是历尽坎坷,在刀尖上跳舞,而他们生存了下来并得到了自己想要的,过上了自己想要的生活,无论是哪一种理想,庸俗或高尚,虚荣或伟大,安逸或自由,总之是得偿所愿。这“刀锋”就是我们历尽坎坷后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
《刀锋》一书富含哲理,讨论了理想和现实,精神和物质,到底两者哪个重要,应该选择哪个?且看书中的几个人物:拉里——追求精神世界,渴求内心的安宁,上下求索真理;伊莎贝尔——追求物质享受,却迷恋跟她志不同道不合追求精神世界的拉里;艾略特——八面玲珑,左右逢源,追求物质享受和地位;格雷——踏实,勤恳,追求物质,努力工作。拉里、伊莎贝尔、格雷,都是童年的玩伴,却走上不同的道路,跟经历有关。拉里的迷惘、彷徨,我能感同身受,因为那是青春,刚开始拉里跟你我都一样,也是一个凡夫俗子,可自在战场亲眼见到年轻的战友牺牲后边开始了迷惘,开始不断反思生命的意义是什么?
人生应该怎么度过。等到后来,“我”与拉里再次相见时,“我”发现拉里多了一份从前没有的安宁,拉里解决了一道人生的难题,寻找到了心灵的安宁,也就是说拉里在那个时候已经走过了迷惘、彷徨时期,找到了答案,即追求精神世界,上下求索。伊莎贝尔生活在注重物质生活的家庭环境中,自小熏陶,所以伊莎贝尔对物质世界非常在意,也终究因为与拉里人生观、世界观不同,追求的不同,导致分道扬镳,伊莎贝尔转而嫁给了拉里,可是心里还一直惦记着拉里这个跟她完全不是一路的人,他们追求不同,注定了他们不会在一起,在一起除非能够彼此包容和支持,否则会成为彼此的羁绊。格雷又不一样了,自小接受商业气息,他的父亲是经纪公司老板,家庭环境的原因也注定了他要子承父业,从事商业活动,追求物质,但难能可贵的是,格雷身上商人奸诈、唯利是图的不良习性,反而格雷为人义气,虽然喜欢伊莎贝尔,但因为好哥们拉里,将自己对伊莎贝尔的感情藏在心里,为人也踏实,等等。
如果说让我从上面四个人中选一个喜欢的人,我选格雷艾略特太老奸巨猾,拉里太过于仙,伊莎贝尔过于做作,倒是格雷非常接地气,能让我感受到凡夫俗子的气息。格雷努力工作,富有家庭责任感,为人本分,跟另外三个人比,格雷是最简单的一个人,一心对妻子、一心对工作。艾略特时常在伪装自己,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攀炎附势;伊莎贝尔吃着碗里看着锅里,使用手段拆散索菲和拉里,间接杀死了索菲;拉里的追求也有其不负责任所做代价的……
关于物质和精神,现实和理想哪个重要?作为凡夫俗子的我,给出的答案也会比较俗,做法也应该比较大众吧。我觉得精神世界和理想是重要的,有理想了精神世界才会丰富,才能够知道以后的路怎么走,所以把理想放在首位(不得不承认的是我自己现在就缺少理想,这个是后话了,我自己现在也在反思),人是世俗界的一份子,人是活在当下的,当下就是现实,认清现实才能实际,有了物质才能走的更远。总之,套用一下智者的话,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最后,想摘抄一下书中的几段话于此,算是与本文开头相呼应吧,也是收尾。“拉里如其所愿,融入了喧嚣激荡的人海中——这茫茫的人海为错综复杂的利益和矛盾所纠缠,迷失于风雨飘摇的大世界,他们渴望美好的生活,外表笃定而内心彷徨,有善者也有恶者,有守财奴也有仗义疏财者。这,就是美利坚合众国的人民!”“我虽无写‘成功’之意,但此书却的确是一部关于‘成功’的小说。书中跟我有关的主人公无不如愿以偿——艾略特成为社交界名流;伊莎贝尔有雄厚的经济基础,在一个生机勃勃、文化氛围浓郁的社区占有稳固的一席之地;格雷找到一个稳定而赚钱的职业,造成九点上班,下午六点下班;苏珊娜·鲁维埃过上了衣食无忧的日子;索菲以死亡解脱;拉里寻觅到了幸福的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