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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工作发言稿

2025/04/25演讲稿

文学网整理的烟花爆竹工作发言稿(精选9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烟花爆竹工作发言稿 篇1

居民朋友:

大家好!

自20xx年12月25日高阳县全域禁放烟花爆竹以来,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全县禁燃禁放工作收到良好效果。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持续改善大气污染的严峻状况,努力营造文明祥和、绿色环保的社会新风尚,高阳县人民政府将继续执行全城禁燃禁放规定,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高阳县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广大人民群众应文明、环保举行庆典、祭祀、殡葬等活动,禁止在活动中燃放烟花爆竹和野外焚烧。

二、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和野外焚烧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查参与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和野外焚烧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各部门、镇、街要全面到位履行管理监督职责。

四、对违反禁放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劝阻、制止和举报。对举报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和野外焚烧的,一经查实,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举报电话:110。

烟花爆竹禁放和野外焚烧是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希望广大居民朋友响应号召,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共同守护碧水蓝天,为建设“美丽新高阳”贡献力量。

谢谢大家!

烟花爆竹工作发言稿 篇2

广大市民朋友们:

“爆竹声中辞旧岁,焰火花里贺新年”。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上千年的传统习俗,每逢节日之际,绚丽烟花、声声爆竹给我们增添了许多喜庆的色彩。然而,节日期间大量燃放烟花爆竹所释放的颗粒物和硫化物会使空气质量急剧恶化,影响市民身体健康;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也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因运输、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大量安全事故,更是令人触目惊心。

春节将至,为了给广大市民营造更加清洁、安全、明、详和的宜居环境,我市已划定烟花爆竹禁放区,发布了《关于划定xx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出台了《xx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管理办法》。在此,xx市环境保护局真诚地倡议广大市民朋友们:

一是争当先锋,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传播者”。

要认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给安全、环境带的危害。通过口口相传等各种途径,向家庭成员、亲朋好友、左邻右舍宣传禁放内容和禁放好处,使禁放规定和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社会形成禁放烟花爆竹的共识。

二是身体力行,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

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遵守禁放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坚决不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区外提倡理性购买、少量购买烟花爆竹,少燃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争做禁放工作的示范者和实践者,以自身的模范行为带动其他人自觉做到不购买、不运输、不存放、不燃放。

三是勇担责任,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守护者”。

要做监督燃放烟花爆竹的志愿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一旦发现有违规燃放行为,要及时予以劝阻,做到头防范,杜绝违规燃放行为的发生,在社会形成燃放互相监督、安全互相保障的良好氛围。

四是引领风尚,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创新者”。

要发挥创造力和感染力,在节庆时间积极探索并实践新的庆祝形式,如播放音乐、歌舞表演、邻里联欢、互赠鲜花、悬挂灯笼等,用符合时代特点的庆祝方式代替传统的燃放烟花爆竹,达到既活跃氛围又环保安全的庆祝效果。

xx是我们共同的家园,“禁燃”工作人人有责,广大市民朋友们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每个家庭做起,积极支持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做良好道德风尚的倡导者,为改善空气质量、营造宜居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烟花爆竹工作发言稿 篇3

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

春节、元宵节及民间喜事等重要节日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然而,燃放烟花爆竹在给我们增添喜庆气氛的同时,也会释放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和空气质量,加剧雾霾程度,影响人体健康。随着城市高层建筑越来越多,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火灾和伤亡事故屡见不鲜,燃放产生大量噪音污染也严重影响广大群众的生活休息。为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有效防止噪声和大气污染,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倡议全体市民:

一、让我们大家都来做禁放限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

全县禁放烟花爆竹范围除特定区域外,城区范围内东至铁西路、西至唐华路、南至寿济路、北至王徐路,含上述四至道路实行全域全时段全面禁放,城区禁放范围内不再设烟花爆竹销售点。倡导春节、婚庆、殡仪等活动使用电子的烟花爆竹,表达祝愿、寄托哀思,减少环境污染。禁放范围以外各镇提倡限放。全县市民、特别是各级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禁放限放烟花爆竹各项规定,坚决做到在城区范围内全时段不放烟花爆竹,在城区范围以外限放烟花爆竹。

二、让我们大家都来做禁放限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

禁放限放烟花爆竹人人有责,人人都是监督员,要敢于向周围违反禁放限放规定的行为说“不”。对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部门将一律依法依规查处。鼓励、倡导酒店、宾馆、婚庆公司等承办婚庆、典礼的单位,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提示和劝阻。

三、让我们大家都来做禁放限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

在城区以外的农村,提倡理性购买、少量购买烟花爆竹,少燃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不在公共场所、易燃易爆存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祭祀期间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提倡文明祭祖。倡导企业、个人等各类庆典不燃放烟花爆竹,提倡用敲锣打鼓、舞龙舞狮、张灯结彩等方式烘托气氛。全体市民要积极宣传禁放限放烟花爆竹有关政策规定,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号召动员周边的亲朋好友,共同抵制、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城市管理,积极走在践行绿色生活、改善空气质量、争当文明市民队伍的'前列,影响和带动全社会形成科学、文明的节日新习俗。

各位市民,留住碧水蓝天是我们的共同心愿,享受优良环境和保护生存环境是我们的权利、义务。让我们大家共同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不燃放或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倡导文明之风,共同维护我们的生活环境,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贡献我们的桓台力量。衷心地祝愿大家身体健康,家庭幸福,万事如意!

烟花爆竹工作发言稿 篇4

广大市民朋友们:

蓝天之下,是我们共同的生活家园;碧水青,需要我们一起悉心守护;保护生态环境,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近年,市、区两级多措并举、不遗余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明显成效,“蓝天常有”不再是梦。但春节期间,如果固守旧习,大量燃放烟花爆竹,就会造成新的大气污染,引起环境质量恶化,让多年的.努力付之东流,这一定不是我们想看到的,我们决不能成为新的污染制造者。为落实市、区关于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要求,保护大气环境,保障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过一个绿色祥和的春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1、从我做起明过节。从自身做起,拒绝燃放烟花爆竹,拒绝非法生产、运输、存储、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的喜庆方式过节、办事。

2、党员干部带头抵制。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并带动亲属和身边人员积极响应倡议,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3、中小学生积极倡议。广大中小学生要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在春节期间不让家长购买烟花爆竹,不燃放烟花爆竹,对燃放烟花爆竹说“不”。同时,积极主动做好家长和邻居的工作,请求他们移风易俗、不燃放烟花爆竹。

4、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市直、中省驻平各单位,崆峒区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以及各类学校要加强对广大市民、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和管理,自觉宣传和传导禁放烟花爆竹的理念,教育、引导、劝阻家人、邻居和亲友,不燃放、不销售、不储存、不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同时,通过微信等各类新媒体积极传播拒绝烟花爆竹、倡导安全明环保生活新理念,弘扬正能量,形成浓厚的禁放氛围。

畅通举报严格执法。对燃放、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要及时劝阻、举报,配合执法部门予以查处,共同坚决抵制,执法部门将为每个举报的市民朋友严格保密。

市民朋友们,辞旧岁不需漫天烟火,迎新春只待日暖花开。远离烟花爆竹吧,让我们的生活多一些绿色,让美丽的崆峒少一缕尘埃。当你举目一方蓝天、远眺一带青、俯瞰一泓碧水,一定会感谢现在自己所做的决定。我们相信,有了你我的共同努力,xx的空气会更清新,天空会更蔚蓝!

烟花爆竹工作发言稿 篇5

同志们:

首先对同志们前来参加学习表示欢迎!随着春节的临近,烟花爆竹也将进入销售旺季。大家一定要牢牢记住“安全第一、经营第二”,安全是经营的基础,没有安全,经营也就无从谈起,也就达不到挣钱的目的。

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牢固树立安全意识

烟花爆竹是我国的传统工艺产品,烟花爆竹生产在我国已有一千多年的悠久历史。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新技术的.广泛应用,烟花爆竹已成为人们喜闻乐见的工艺品,有很强的艺术欣赏价值。同时,烟花爆竹又具有易燃易爆性质,稍有不慎,就会引起燃烧爆炸,甚至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所以要求我们高度重视安全,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群众负责,不要因为一时的轻率大意,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二、合法经营,保证安全销售

(一)各经营业主在运输、储存烟花爆竹当中必须持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和公司的提货凭证。为了保证运输环节的安全,按照要求,在运输时必须用封闭式车辆运输。烟花爆竹的存货地点必须选择空房、无明火明电、干燥通风、无隐患的场地保管。不能与其他货物混放,必须有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水缸、苫布等,销售网点存放量不得超过规定。

(二)烟花爆竹的销售

1、销售烟花爆竹必须办证、持证经营,负责人和销售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的培训,经过培训才能经营销售。

2、要实行专店专柜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专柜销售时,专柜应相对稳定,并与其它货柜保持一定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零售点,要注意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它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生产储存设施保持足够的距离。

3、零售场所配备必须的消防器材并粘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销售人员必须熟悉所销售烟花爆竹的性能及安全燃放常识,并且主动地向客户介绍安全燃放常识。

5、所售的烟花爆竹必须有土产公司统一标识,统一编号、统一配送;贴有防伪标签,如果没有防伪标签的,就视为私炮,给予没收货物,并处以罚款。

总而言之,烟花爆竹要想做到安全经营,就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绝不能有丝毫的侥幸心理和忙起来不顾“安全”的松懈麻痹思想,烟花爆竹的经营才会有持久的安全,大家才有钱赚,人民群众才能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最后,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提前祝大家新年快乐、生意兴隆、阖家欢乐!

烟花爆竹工作发言稿 篇6

居民朋友:

大家好!

自20xx年12月25日高阳县全域禁放烟花爆竹以来,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全县禁燃禁放工作收到良好效果。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持续改善大气污染的`严峻状况,努力营造文明祥和、绿色环保的社会新风尚,高阳县人民政府将继续执行全城禁燃禁放规定,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高阳县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广大人民群众应文明、环保举行庆典、祭祀、殡葬等活动,禁止在活动中燃放烟花爆竹和野外焚烧。

二、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和野外焚烧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查参与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和野外焚烧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各部门、镇、街要全面到位履行管理监督职责。

四、对违反禁放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劝阻、制止和举报。对举报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和野外焚烧的,一经查实,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举报电话:110。

烟花爆竹禁放和野外焚烧是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希望广大居民朋友响应号召,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共同守护碧水蓝天,为建设“美丽新高阳”贡献力量。

谢谢大家!

烟花爆竹工作发言稿 篇7

广大市民朋友们:

燃放烟花爆竹是污染空气、引发火灾事故、噪音扰民的重要因素。传统农历新年即将来临,为让XXX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城区更宁静,我们倡议:

一、遵规守法,从自身做起。不违规存储、销售、购买、燃放烟花爆竹,积极爱护市容环境,维护城市秩序,争做文明市民、守法公民。对违法行为,将由执法机关依法处理并公开曝光。

二、倡导新风,从现在做起。进入新时代、崇尚新风尚,坚持“厉行节约,告别陋习”,以喜庆音乐、悬挂灯笼、摆放鲜花等更安全、更环保的方式,取代传统的燃放烟花爆竹,喜迎佳节、文明祭祀,大力营造文明、守法、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

三、宣传劝导,从身边做起。积极宣传和倡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劝导家人、邻里和亲友响应倡议,不销售、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坚决抵制违法违规行为。

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恭祝全区人民新年快乐、万事如意、阖家幸福!

烟花爆竹工作发言稿 篇8

居民朋友:

大家好!

自20xx年12月25日高阳县全域禁放烟花爆竹以来,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全县禁燃禁放工作收到良好效果。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持续改善大气污染的严峻状况,努力营造文明祥和、绿色环保的社会新风尚,高阳县人民政府将继续执行全城禁燃禁放规定,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高阳县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广大人民群众应文明、环保举行庆典、祭祀、殡葬等活动,禁止在活动中燃放烟花爆竹和野外焚烧。

二、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和野外焚烧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查参与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和野外焚烧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各部门、镇、街要全面到位履行管理监督职责。

四、对违反禁放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劝阻、制止和举报。对举报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和野外焚烧的,一经查实,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举报电话:110。

烟花爆竹禁放和野外焚烧是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希望广大居民朋友响应号召,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共同守护碧水蓝天,为建设“美丽新高阳”贡献力量。

谢谢大家!

烟花爆竹工作发言稿 篇9

广大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

春节临近,燃放烟花爆竹是人民群众庆祝节日的传统习俗之一,但烟花爆竹在燃放过程中会释放大量二氧化硫、二氧化碳、有害粉尘等环境污染物,并造成严重噪声污染,容易引发火灾和伤人事故,给环境保护和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带来诸多隐患。为保障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减少噪音和大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共同向广大市民发出倡议:

一、做禁燃禁放禁售烟花爆竹的'践行者。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增强环保意识,倡导文明新风,追求低碳环保的节庆方式,做到不购买、不运输、不存放、不销售、不燃放烟花爆竹。

二、做禁燃禁放禁售烟花爆竹的宣传者。全市广大职工、青少年、妇女和科技工作者要带头执行禁燃禁放禁售烟花爆竹规定,劝说家人和朋友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积极通过微信、微博等形式宣传禁燃禁放禁售政策,传播文明过节的时代新风,影响和带动全社会形成科学、文明的新风俗。

三、做禁燃禁放禁售烟花爆竹的监督者。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监督,对售卖、燃放烟花爆竹现象及时劝阻,并向有关部门反映,举报违反禁燃禁放禁售规定的行为,用实际行动呵护我们的美好家园。

守护绿水青山,从我们每一个人做起,建设美丽xx,从身边每件小事做起。禁燃禁放禁售烟花爆竹,从你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生活方式,让xx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

祝全市人民新春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