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招商运营方案
文学网整理的工业园区招商运营方案(精选12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工业园区招商运营方案 篇1
招商工作决定着产业园的未来,优质项目的引进能够促进园区产业的高质发展。产业园区招商是一项艰巨而长期的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产业园区招商部门应制定有效的产业园区招商运营方案,促进招商工作的持续高效开展。
一、制定产业园区招商运营方案按时间轨可分为:
开发前期招商、园区建成招商、产业阶段招商、产业发展招商
1、开发前期招商:是指产业园区在产业定位、规划设计期间就需要进行的招商,这里招的“商”是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主导/龙头企业,为日后推动产业集群效应搭建基础。
2、园区建成招商:此阶段招商主要以产业链招商为主,可以定向招引与龙头/链主企业配套的上下游企业、关联服务企业,完成园区产业链的补链、延链。
3、产业阶段招商:这个阶段园区的产业集群效应已经有所呈现,入驻产业的关联度已经较高,相互带动发展能力较高,在产业内具有一定的'影响,能够令当地政府针对性的增加一些产业优惠政策。
4、产业发展招商:这个阶段园区可以成立相关产业研究机构或通过与国内国际知名产业研究机构合作。持续跟踪产业发展趋势,同时研究政治经济大势、区域及当地经济文化、前沿技术等等,增强自身对产业发展的判断力、掌控产业发展脉络,更为快速的壮大发展。
二、制定产业园区招商运营方案按招商渠道可分为:
政府招商渠道、大数据招商渠道、产业链招商渠道、以商招商渠道、互联网招商渠道、商会/协会招商渠道、展会/会议招商渠道、文化/活动招商渠道、驻点招商渠道、中介/顾问招商渠道。下面主要为大家介绍一下大数据招商和产业链招商。
1、大数据招商渠道:许多专业的服务机构都已经建立了庞大的招商数据库,产业园区既可以自己建立这样的招商数据库,也可以与专业的服务机构合作,购买专业的大数据服务,获得精准的企业信息,再直接对接企业。
2、产业链招商渠道:产业链招商作为产业园重要的招商渠道,围绕区域产业的主导产品,定向招引与之配套的上下游企业、关联服务性企业,谋求产业协同发展,增强产品、企业、产业的综合竞争力。就是利用一个上规模主体生产企业的落户,制定合理的优惠政策,吸引配套上下游企业就近落户生产配套产品,延伸产业链。利用零部件加工项目的集群化,吸引主机生产企业就近落户,降低产品的商务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
三、制定产业园区招商运营方案按思路可分为三个阶段:
产业发展方向定位、对标企业寻找筛选、亲商暖企,做好“稳商”服务
1、产业发展方向定位:产业园区进行产业定位要充分考虑资源禀赋、区位优势、产业基础和区域分工协作等因素,此外,产业升级和产业转移也是产业定位考虑的重要因素。不同的产业园区有不同的优势,产业园区要发挥比较优势,做好产业定位,做大做强优势产业。产业园区可以通过资源优势、区域优势、区域产业基础、区域分工协作、产业升级等几个方面来进行产业定位。
2、对标企业寻找筛选:有了明确的产业发展定位,接下来就是寻找对标企业,这也是产业园招商过程中最为困难的一步。很多产业园区都因为缺乏招商信息渠道,而导致招不到想要的企业。
3、亲商暖企,做好“稳商”服务:新的企业入驻,园区应给予其足够重视,硬件上提供保障、税收上提供优惠,遇到困难积极帮助解决等,建立起“亲”商“清”的园企关系,园区与企业打交道,要坦坦荡荡,尽心尽力,企业也有困难就说,有要求就提,真正做到“亲”不逾矩,“清”不疏远,企业才会因为园区的福利和贴心而留下来。
工业园区招商运营方案 篇2
为全面对接“中国制造”和“互联网+”,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打造经济新引擎,构筑发展新动能,特制定某大数据应用产业园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述
某大数据应用产业园选址位于某工业园区核心区,以已建成的创业园A、B、C三幢大楼为核心,以邻近建设的5幢标准厂房、E幢人才公寓、酒店为配套,以电子商务园、某软件园、西陂创业孵化中心为支撑,总规划面积500亩,建筑面积66.24万平方米,打造以大数据产品应用为主导,集软件开发、成果转化、企业孵化、技术服务、人才培训交流于一体的新一代信息产业园。
二、发展目标
以培育发展大数据应用产业为主攻方向和特色,有效盘活园区闲臵楼宇资源,充分聚合产业、软件、金融、孵化等优势,打造福建省大数据产业发展特色示范区,实现某中心城区产业和城市的优化升级。
三、发展思路
第一阶段(20xx—20xx年)为培养成长期,主要是引入龙头企业,加快形成产业集群。完善园区规划建设,制定政策机制,构建宽松发展环境,重点推动纳金网、香榭三维、某学院云计算实验室、中国科学院海西研究院3D打印材料研发中心、某大数据产业应用研究院等一批有代表性的数据应用和服务机构入园,初步形成一定规模的数据服务业产业集群。
第二阶段(20xx—20xx年)为提升成型期,整合数据资源,形成以数据为基础的新一代信息服务产业特色。依托“云计算”和“物联网”等着力点,进一步整合多领域数据资源,探索以数据资源为基础的信息服务产业发展模式,研究和规范数据资源的应用、范围和权限等,为信息服务产业大发展奠定基础,引领社会化信息服务模式的全面提升,成为福建省大数据产业发展特色示范区。
四、开发布局
以创业园A楼开发为先导核心,同步开发西陂创业孵化中心、某软件园,加速拓展B、C两幢大楼,配套开发创业园E楼,协同整合电子商务园,尽快形成某大数据应用产业园区开发的总体框架。
(一)率先开发创业园A楼
目前创业园A楼(即现有的618大楼)的现状为:16层的创业园A幢大楼3、4、5、10、11、12层为初胚房(一至三层每层面积2360㎡,四层以上每层1775㎡),可作为企业办公场所,15、16层已建成现作为企业培训场所。结合拟入驻企业和现有资源分布,开展如下布局调整:
1、做活做实1层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某交易中心和某科技金融服务中心,打造园区企业对接资本市场的便利平台。对于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某交易中心,在继续推动企业股改挂牌的工作同时,重点是开展金融产品创新,研发适合中小微企业的长中短期债券产品和资产收益权产品,推动准金融机构开展股权登记托管,建设企业项目众筹、股权众筹发行和登记托管平台等。对于某科技金融服务中心,重点是围绕创建福建省科技金融创新实验区建设,落实专门人员和机构职能,可考虑给予2-3人的事业编制,开展实体性运作。
2、改造提升2层方圆民用无人机特色项目,聚焦开展无人飞机农业大数据应用、基于无人机的地理信息大数据、无人飞机3D建模建设,努力打造全国首个民用无人机大数据平台。建设内容包括:依托即将在园区内挂牌的福建省无人飞机行业协会、某理工学院,建立无人机指挥中心;依托某理工学院某工程技术研究院的技术支持和现有闲臵办公场所,建立“无人机众创空间”,着力引进若干团队围绕无人机产业链开展创新创业,对外编号为“某创客空间Ⅰ区”;改造和完善现有的民用无人机产品展示馆,凸显和增添民用无人机大数据特色和内容,并对外编号为“大数据应用展示:新型产业培育Ⅰ区”。
3、加快推进3层纳金网项目和大数据产业应用研究院建设。福建纳金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产品主要是基于大数据的工业设计云平台,通过建设大数据及云服务,依托互联网技术,整合全国乃至全球设计资源、行业数据、设计师等服务,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工业设计解决方案,为企业解决产品设计一条龙服务问题。平台主要包含设计资源、设计教程、设计人才、设计专题(产业化对接)、设计大赛、人才招聘、设计资讯、产业链整合、交流与活动等9大部份。重点建设基于大数据的“某产业发展引导体验展示馆”,主要是通过建设大数据及云服务,依托互联网,整合全球领先的体验式3D软硬件技术,将大数据通过高科技手段结合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四大天王”、“八大金刚”产业发展规划,通过直观的综合演示,为企业提供行业应用环境示范,展示大数据行业解决方案。“某产业发展引导体验展示馆”占地面积约600平方米,投资预算383.8万元,并对外编号为“大数据应用展示:传统产业升级Ⅰ区”,加之配套办公场所700平方米,公司共需要1300平方米场地。同时,提供200米场地给拟成立的某大数据产业应用研究院,该研究院由国内大数据领域领军的研究重镇某大学统计系、某大学数字传媒系合作成立,重点是以产业化为目的,通过有效整合现有的'大数据技术,着眼于企业和行业解决方案的体系结构、系统设计、应用技术、模式创新以及人才培养等研究和推广工作。
4、力促香榭三维3D打印项目和中科院3D打印材料研发中心入住3层。为充分实现3层资源的集约利用,同时推动与纳金网项目的产业链互补,将3层600平方米场地提供给拟入驻的福建香榭三维技术有限公司。该公司是国内最早涉及3D打印领域的专业型公司,目前正计划投建福建省最大的3D打印机云工厂和某市3D打印文创产业基地,并积极与中国科学院海西研究院合作开发多款最新的3D打印耗材。计划建设的3D打印产品展示馆,对外编号为“大数据应用展示:传统产业升级Ⅱ区”,加之配套办公场所,公司共需要600平方米场地。同时,提供200平方米场地,力争中国科学院海西研究院在园区设立3D打印材料研发中心。
5、推动某学院云计算实验室入驻搬迁到4层。某学院云计算实验室主要从事教育、医疗、安监、金融、工业制造等领域的云平台建设和基于互联网的应用软件开发,同时可以带动某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功能分区包括实习实训、软件开发、软件测试、运行维护等4部分,共需要场地面积500平方米。该层设立“云计算众创空间”,对外编号为“某创客空间Ⅱ区”。
6、将15层改造为咖啡类众创空间。将15楼户外场地以及紧邻的部分室内场地改造为开放式咖啡厅,可引进外部专业团队具体运营。同时借鉴北京中关村车库咖啡的运作模式,吸引一批天使投资人、投资机构、公私募基金在此层设立办事处,尽快推动“某市创业投资协会”在此挂牌,为草根创业和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咨询、融资、人脉、圈子。该层命名为“云顶咖啡众创空间”,对外编号为“某创客空间Ⅲ区”。
7、将16层稍做改造打造为园区活动聚合场所。借鉴深圳柴火空间、杭州洋葱胶囊等地的运营模式,定期或不定期举办想法和项目的发布、展示、路演、培训辅导等创业活动聚合。该层命名为“梦工厂众创空间”,对外编号为“某创客空间Ⅳ区”。
8、在创业园A楼门前树立“某大数据应用产业园”大型字体。
(二)同步开发西陂创业孵化中心和某软件园
1、重点推进入驻西陂创业孵化中心的赛特新传媒项目。深圳赛特新传媒公司是专业从事研发生产视频技术领域产品的高新科技企业,主要生产液晶电视、4K极清电视、3D电视、智能电视、裸眼3D电视、裸眼3D平板、安卓平板、WIN8平板、工业液晶显示器、广播级液晶监视器、医用液晶显示器、大屏幕液晶拼接墙、液晶广告机、触摸液晶显示器、人机交互系统,广泛地应用于监控、广告传媒、广电、电力、金融、交通、酒店等多个领域的不同行业。赛特某基地将规划成为赛特总部指挥中心及公司品牌形象及产品运营展示中心。该公司将入驻西陂创业孵化中心的9至11层,面积4000多平方米。第9层作为科技展示及创客培训中心及办公室,其中科技展示区是以机器人作为智能终端,链接家居智能、家居安防、医疗保健、健康监测、看护老人等各个物联网系统、医联网系统的功能展示区,对外编号为“大数据应用展示:新兴产业培育II区”;同时本层也是创客产业孵化基地,赛特公司将在资金和市场应用上协助创客发展,对外编号为“某创客空间Ⅴ区”。另外,第10层为机器人开发中心,第11层为软件开发中心。
2、建设某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在西陂创业孵化中心划出3个楼层,重点引入广播影视、动漫、音像、传媒、视觉艺术、表演艺术、工艺与设计、雕塑、环境艺术、广告装潢、服装设计等方面的创意企业和创业团体,与创业园A楼的大数据企业形成产业和技术互补效应,着力打造某市最大的文化创意产业基地。设立文艺工作者创业基地,并命名为“文心雕龙众创空间”,对外编号为“某创客空间Ⅵ区”。
3、加快软件企业入驻某软件园。督促园区开发者加快现有大楼的内外装修进程,力争拟计划入驻的22家软件企业和机构尽早进场运营。同时,通过校企合作搭建线上、线下平台,服务大学生创业,建设“某大学生软件创客空间”,命名为“火炬青年众创空间”,对外编号为“某创客空间Ⅶ区”。
(三)配套开发创业园E楼
将已经建成的E-1幢作为入驻机构创办人、常住高管人员和研究骨干配套公寓,同时加快E-2、E-3两幢人才公寓房建设,并尽快配臵餐饮、超市、健身、娱乐、无线WiFi、快递等功能,同时做好周边环境的绿化美化。
(四)协同整合电子商务园
基于目前电子商务园入驻已满,下一步的发展方向是:一是牵头商业模式的整合。牵头在阿里巴巴网站上建设某城市产业带(阿里巴巴产业带是阿里巴巴公司全新打造的一个产品批发交易平台,汇集了生产厂家、渠道商、淘宝买家、政府、第三方服务商等多方角色),打捆某本地企业,将原先网上零散的企业网店集中到产业带上,利用互联网平台,发挥产业带集聚功能,提升企业竞争力,打造地方品牌。二是牵头网络园区建设。在主园成功建设的基础上,以“一园多点”模式在市区其他地区开拓分园,并加快进军跨境电商,打造某电子商务产业网络园区,为更多的电商企业、科技企业,以及其他县区相关企业开拓海外市场、高科技项目投融资对接进行全面服务。
(五)加速拓展创业园B、C两幢大楼
应加快创业园B、C两幢大楼的基础装修,同时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围绕“云计算”和“物联网”等着力点,重点引进以以数据为基础的新一代信息服务产业。
五、扶持政策
综合《某市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八条措施》(龙政综【20xx】232号)和《某市加快发展智能制造实施方案》(龙政综【20xx】233号)以及新罗区关于科技、人才、软件、电子商务等相关政策,并参考其他地区发展经验,制定如下政策。
工业园区招商运营方案 篇3
为高水平建设好中韩(烟台)产业园,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韩产业园的批复》(国函〔20xx〕142号)要求和山东省关于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等一系列安排部署,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为统领,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动力,按照国家对中韩产业园的定位和全省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会议精神,立足烟台对韩全方位合作优势,面向全省、服务全国、辐射东北亚,将中韩(烟台)产业园建设成为中韩对接发展战略、共建“一带一路”、深化贸易和投资合作的先行区,中韩地方经济合作和高端产业合作新高地。力争到20xx年,新引进韩资项目100个以上,投资额超过20亿美元,对韩进出口突破100亿美元,在推进区域合作、产业发展、体制改革、科技创新等方面,探索出更多可推广、可复制的先进经验,为全省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全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探索路子、贡献力量。
二、规划布局
根据全省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的总体布局,中韩(烟台)产业园按照既考虑当前需要、又兼顾长远发展的原则,依托烟台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港区的政策优势和烟台空港、烟台港西港区等重大设施布局,规划两个核心区和两个拓展区,总规划面积80.4平方公里。
两个核心区:西区位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范围内,规划面积37.5平方公里,东至黄海,西至三亚路,南至桂林路,北至烟台港西港区南边界。其中近期规划区域为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7.6平方公里建设用地范围。发挥制造业等传统优势,重点发展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智能制造、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和配套生产性服务业。东区位于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面积10.4平方公里,北至航天路,西至海兴路,南至辛安河,东至滨河西路。其中,近期规划区域为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3.5平方公里建设用地范围。结合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重点发展高新技术、数字经济、生物医药、总部经济、科技研发、金融保险等产业。核心区要依托现有产业、交通、设施等基础条件成熟和政策叠加优势,创新推进与韩国全方位合作,积极推动现有企业转型升级,大力引进承接新项目,推动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带动产业园快速起步、快见成效。
两个拓展区:西区位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范围内,临近烟台蓬莱国际机场,规划面积22.5平方公里,东至黄海,西至蓬栖高速,南至平畅河,北至规划路。其中近期规划区域为潮水镇总体规划确定的16平方公里建设用地范围。重点发展现代物流、保税加工、跨境电商、精细化工等产业,逐步建成海陆空交通设施齐备、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东北亚国际航运物流枢纽,打造韩国产品进入中国、连接中东欧市场的物流中转中心和集散中心。东区为远期规划建设区域,位于牟平区沁水韩国工业园,规划面积10平方公里,东至东海路,西至吕林路,南至工商大街,北至城际铁路。依托“山海岛泉河”自然资源和道教全真派文化底蕴,重点发展生命科学、新能源、文化创意、休闲旅游、养生养老等产业。拓展区要结合核心区建设,搞好产业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配套完善基础设施,有效利用各种资源,做到硬件高起点建设、项目高水平引进、服务高质量供给,为产业园长远发展拓展优质空间。
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韩产业园的批复》(国函〔20xx〕142号)文件要求,依托现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内建设。与此同时,烟台保税港区、招远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其它国家级园区,也要积极复制落实中韩(烟台)产业园相关政策措施,加大对韩经贸合作力度,提高开放发展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中韩(烟台)产业园要紧紧围绕国务院确定的战略定位,突出“双招双引”主载体作用,彰显山东优势和烟台特色,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激发开放活力,充分发挥好在全省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中先行先试、示范带动效应,打造对外开放新平台。
(一)培育大产业,积聚中韩高端产业合作新动能。加快“中国制造”“海洋强国”与韩国“第四次工业革命”战略对接,瞄准医养健康、新能源、电子信息、海洋经济等韩国优势产业,强化中韩政府机构、商协组织和重点企业合作,推动建立科技研发、技术标准、市场合作等形式的创新型产业联盟,形成具有跨国优势的大产业集群。加强与韩中(新万金)产业园在重大产业布局、重大科技攻关、战略性产业培育、现代服务业发展、上下游产业链构建等方面的互动合作,促进新兴产业共生共兴。
(二)构筑大平台,打造中韩地方经贸合作新亮点。以产业园为支点,吸引韩国企业、科研机构的生产加工、营销中心和研发设计等关键环节转移,通过多种合作形式,共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整合现有展会资源,争取承办更多中韩(或东亚)高级别会议活动,打造一批国际化、高层次对外交流合作平台。支持中韩两国企业联手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一站式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加快建设智慧园区,着力形成东北亚区域创新创业新高地。
(三)打通大通道,构建中韩陆海空互联互通新网络。放大“一带一路”建设支点城市优势,加快推进中韩铁路轮渡、渤海海峡跨海通道、环渤海高铁、烟台蓬莱国际机场二期扩建等重大互联互通项目,更好发挥在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开放中的枢纽和桥梁作用,积极构建融入面向日韩、辐射东南亚、西接欧亚大陆的东西互联、互通、互济国际大通道。推进烟台港与韩国重点港口建立合作机制,积极发展集装箱联运与国际中转、物流配送、邮轮客运等业务,在未来中日韩及东北亚合作中发挥支撑和示范作用。
(四)实现大融合,营造中韩全面深化交流新环境。对标国际一流标准,不断提升制度环境软实力,加快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有效增强对韩资本、技术、人才、管理等高端要素的吸引力。建设多元开放交流环境,鼓励支持烟台与韩国地方政府和民间开展文化艺术、体育竞技、娱乐演艺、旅游推介等活动,优化国际化的教育、医疗、居住、生活环境,打造产业合作紧密、投资贸易便利、人才技术密集、体制机制灵活的中韩合作“特区”。
四、重点发展产业
立足现有产业基础,吸引韩国优势资源和先进技术,开展产业建链、强链、补链,助推现有产业结构升级,构建高端化国际化产业体系。重点建设“四基地二中心”:
(一)建设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生产基地。以烟台现有新能源汽车龙头企业及周边汽车整车和零部件企业为依托,紧密对接韩国新能源整车及零部件产业,瞄准从零部件到整车、从生产到服务的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努力建成技术先进、规模优势明显的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之一。其中,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主攻电动汽车、氢动力汽车,争取1家韩国新能源汽车落户,传统整车企业的新能源汽车生产取得突破;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产业,主攻电机、电池、智能控制、电子系统等核心零部件产业及车联网、充电设备等关联产业,重点引进世界500强及行业内大型零部件企业。
(二)建设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生产基地。立足现有电子信息产业龙头企业,对接芯片、智能家电、高端面板等新技术产品的生产制造,发展大数据、云服务等关联产业,打造山东省重要的电子信息技术产业聚集地。其中,电子信息制造,主攻芯片、智能家电、集成电路、高端面板等核心产品;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主攻工业设计、海洋信息与检测、智慧家居、大数据、云计算平台、VR等技术和服务集成。
(三)建设新材料研发生产基地。发挥现有新材料行业龙头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吸引韩国行业内知名企业聚集,提升产品层次,拉长产业链条,集中培育一批新材料品种,使其成为全国最大的研发生产基地。其中,高分子材料,主攻聚氨酯、特种化纤、电池隔膜、光学功能薄膜、环境友好型涂料、功能性化学品等产品;高端金属材料,主攻储能材料、新型半导体材料、新一代非晶材料、精细合金、高温合金及耐蚀合金、特种钛合金等产品。
(四)建设高端装备产业基地。以现有高端装备重点企业和研发设计机构为依托,以中国国际工业设计产业博览会等为平台,加大技术研发与人才引进,建设国际化高端装备研发制造基地。高端装备制造,重点发展3D打印、机器人、智能海洋装备测控、感知装备、智能仪表等产品;高端装备设计研发与服务,发展工业设计、模具研发及相关联的人员教育、会展等产业。
(五)建设生命科学产业中心。发挥现有医药健康产业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省市两级支持共建烟台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创新中心、烟台业达生物医药创新孵化中心,与韩国医药器械龙头企业及协会、医疗机构等联动合作,建设具有较高国际知名度的生命科学产业中心。其中,生物医药,主要发展新型抗体药物、新型免疫治疗、生物类似药、生物医学材料等产品生产及药品物流仓储等产业;医疗器械,主要发展临床诊断设备、试剂、人工呼吸机、牙科设备、康复及养老器材等拥有核心技术发明专利、具有重大临床价值的产品;健康养老产业,主要开展术后康复、美容整形、癌症筛查、齿科、中医保健、老年病治疗等医疗服务业,以及相关的展会会展、保险、教育培训等衍生产业。
(六)建设中韩现代服务业融合中心。立足烟台与韩国地缘相近、文化相通等优势条件,促进中韩金融、物流、医疗、教育、文化等现代服务业的融合,提升现代服务业对实体经济的支撑能力。其中,金融行业,发挥当地韩国金融机构的带动作用,引进韩国银行、保险、基金、金融租赁、股权交易、典当等服务业企业入驻,强化中韩金融行业融合;现代物流,以烟台—仁川、烟台—平泽航线和烟台与仁川、釜山机场空中航线为基础,鼓励开拓新的航线,支持引入跨境电商、辅助建设综合物流基地、快递物流基地、冷链物流基地等,发展危化品物流、冷链物流、医药物流等特种物流;文旅产业,发展滨海旅游、设计、动漫创意、职业教育等产业,吸引全球知名文旅企业参与烟台文旅项目建设,推动两地旅游企业开展更紧密合作,打造韩国人来华旅游第一站。
五、政策措施
全面贯彻国家推动高水平开放和山东省开展“双招双引”工作一系列政策精神,积极落实中韩自贸协定有关规定,复制推广上海等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积极争取、制定和落实相关政策措施,为产业园发展提供强力政策支撑。
(一)加大资源要素倾斜力度。
1.强化规划用地保障。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要统筹新增建设用地与存量土地,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科学合理布局中韩(烟台)产业园用地,对产业园列入省重点的建设项目,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由省级重点支持,市、县级统筹保障。对确需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里做好协调和调剂。推行工业用地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供地方式。对采取长期租赁方式供地的依法可以调整为出让供地,采取弹性年期出让的在出让期内可以依法调整至最高年期。支持将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列为省重点项目,在用地用海等方面给予支持,涉及围填海的项目,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围填海的政策。
2.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充分利用相关政策资金,支持中韩(烟台)产业园建设。积极参与中韩产业投资基金建设,支持设立由省级和市级股权投资基金共同发起的产业园发展基金,引导其他基金参与产业园建设。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参与并组建中韩(烟台)产业园基金运营管理公司。对重大项目支持使用省级各专项资金和新旧动能转换基金。
3.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支持烟台市制定出台加快产业园发展的鼓励政策,在新设立企业、增资扩股企业、项目用地和厂房保障等方面给予强有力的奖励或扶持。
(二)支持开展各类先行先试。
1.复制推广改革试点经验。支持在产业园内复制推广允许复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级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等改革经验,支持烟台市创建国家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和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推动开展中韩服务贸易和电子商务合作。支持产业园在建设对外开放新高地、新旧动能转换、海洋强省、“双招双引”等国家和省重要战略中先行先试。
2.促进中韩自贸政策利用。跟踪研究中韩自贸协定后续谈判,争取围绕中韩关联优势产业开展双向投资准入试点。加强原产地统一管理,优化原产地证签发流程。加强中韩自贸协定服务示范窗口建设,完善自贸协定项下涉外商事法律服务。支持产业园争取适用《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3.逐步放宽产业准入门槛。严格按照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核准新能源汽车整车、氢燃料汽车整车生产项目,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整车、氢燃料汽车整车生产项目。支持建设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示范项目,在设备投资、配套政策等方面给予扶持。支持在产业园设立药品生产及研发企业,鼓励企业注册申请创新药物项目纳入优先审评审批,积极向国家争取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试点授权,探索在烟台等地率先试点。支持包括公立医院在内的医疗养老机构与韩国相关机构开展合作,支持建设中韩美容健康产业园、中韩医疗健康中心,延长国外医护工作人员在华执业许可期限至两年有效,推动中韩合作设立执业医师、美容医师和护士及介护师培训机构,打造韩国健康美容中国基地。鼓励韩国机构、个人在烟台设立医疗机构和培训机构,探索开展中韩跨境自驾游。支持产业园引进韩国直销龙头企业,降低产业园内企业直销牌照申请门槛和产品范围限制。支持打造中韩文化影视基地。
(三)构建创新灵活体制机制。
1.创新园区管理体制。明确中韩(烟台)产业园管理机构,支持产业园自主优化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工作流程,实行大部门制、扁平化管理和市场化导向。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模式,支持引入资金实力雄厚的大集团、大企业,组建国有控股开发建设公司,作为产业园开发建设运营主体,建设一批专业化、国际化“园中园”“园中区”。探索开展法定机构改革试点、开放创新综合试点,建立赋权清单。
2.改革用人分配制度。创新编制人事管理和薪酬制度,鼓励产业园实行全员聘任制、绩效薪酬制等制度。产业园可探索打破各类人员单位限制,对原为公务员、事业编制、国有企业人员,档案封存管理,由产业园管理机构统筹安排工作岗位。对产业园新聘工作人员,按市场化方式进行管理。产业园人员薪酬总量由各产业园综合考虑本地经济发展、财力状况、安全生产、社会稳定、上年度人员工资收入等因素自主核定,其中超出原财政保障的部分由产业园自行解决。产业园人员薪酬分配办法和标准由产业园自主研究确定。鼓励和支持各类领军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到产业园任职,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形式。烟台市要制定完善与实行全员聘任制相配套的人事管理办法,鼓励和支持各级干部到产业园任职、挂职、交流。产业园全员聘任制等用人和薪酬制度改革方案,经上级党委、政府审核批准后实施。产业园及其工作人员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享受相应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劳动监察实行属地管理,保障产业园工作人员聘任合同、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严格依法依规执行。
3.深化“放管服”改革。赋予产业园管理机构相应管理权限,将烟台市与产业园发展相关的管理权限,依法授权或委托产业园管理机构实施,形成“一门受理、一次办好”行政运行机制。支持产业园创新行政审批方式,试行事前自我声明、事中评估分类、事后联动奖惩的信用监管模式。缩短行政审批时限,做到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内完成,园区内企业申办不动产登记3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工程项目从立项到施工许可3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加大金融和税收政策支持。
1.推进金融改革创新。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银行、保险、基金机构在园区设立分支或中外合资、合作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证券期货公司在产业园内设立分支机构,在法律法规明确的条件下,支持商业银行设立不设外资持股比例上限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和理财公司。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自由转移其投资收益。支持开展韩资银行跨境贷、韩资企业集团内部双向借款等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探索中韩跨境人民币直接贷款业务试点。鼓励韩资企业在产业园内设立独资或控股的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不足3亿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的,经营区域限于产业园内;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额外币的,经批准可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业务。加大政府债券对中韩产业园的支持力度。支持产业园内跨国公司跨境人民币资金池业务。支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资金重点向产业园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倾斜。稳妥推进外商投资典当行试点。
2.优化税收服务措施。优先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旧动能转换重点行业先行先试期末留抵退税政策,按规定落实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专利技术转让、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创新海关事务担保形式,实行多元化的税收担保方式。
(五)强化国际贸易功能集成。
1.支持烟台保税港区置换西迁。支持烟台保税港区东区置换西迁,高点定位、科学谋划烟台保税港区未来发展方向和目标,合理规划保税物流园区布局,推动与产业园联动发展。发挥海港、空港、铁路中转站聚集优势,打造大进大出、辐射内外、多式联运的现代国际物流中心。在规划调整、财税、金融、土地等方面对烟台保税港区东区置换西迁给予支持。
2.建设多元贸易服务平台。支持烟台市在韩国建设交流展示中心,将山东优势产品销往韩国。支持设立大宗商品现货市场交易平台,推动大宗商品现货保税交割等新兴业态发展。支持烟台保税港区设立国际快件监管中心和国际邮件互换分局,支持烟台国际机场二期增加保税功能。支持烟台建设药品、水生动物、保鲜水果、平行汽车等进口指定口岸。扩大离境退税试点业务量。支持烟台加密国际航线和开通中东欧班列,配套建设多式联运服务中心。
3.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支持设立、整合、优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延伸服务功能。加强中韩检验检疫互信互认体系建设,推动建立标准及技术法规共享和公共检测服务平台,试点与韩国平泽、群山等特定区域之间开展海关的外检内放、检验检疫、认证认可、标准计量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青岛海关与韩方相关海关合作项目优先在产业园开展先行先试,支持产业园进口货物实施海关预裁定。支持烟台国际航运服务中心建设,深入实施通关一体化改革,全面推行“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一站式作业”,强化多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职能衔接、灵活管理。支持产业园推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制度。
(六)深化全方位国际交流合作。
1.吸引高层次人才集聚。支持产业园制定顶尖人才(团队)引进奖励政策,允许高端人才以技术入股等特殊政策入园创业。给予高层次人才发放“烟台优才卡”,在社会保险、购房购车、职称评定等方面与本地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在就业、出入境、永久居留、子女入学、配偶安置、社会保险等方面享受优先便利服务。支持产业园为外籍高端人才、居住期限长或重点贡献外资企业负责人等给予永久居住权。允许在国内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外国优秀毕业生直接在产业园工作。推进中外合作办学、来华留学生培养、国际化人才培养等双向交流合作。
2.加强教育科技文化合作。与韩国未来创造科学部等加强合作,引进韩国科技创新、科技园区管理理念和模式,合作共建中韩科技孵化(烟台)基地。支持设立国际离岸创新创业示范区,开展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试点。取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外资准入门槛,允许设立外商独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支持产业园引进国内知名大学、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在具体引进事项明确后,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支持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设立新型研发机构和中试基地。支持创建国家[1]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国家文化出口基地。
3.促进中韩人员往来。简化产业园内人员出入境、外籍人员签证和居留、工作许可、驾照申领等事项办理程序,对执行中韩(烟台)产业园有关任务并专程赴韩国的团组,不计入单位和个人出访批次,对市属大企业业务人员实行“一次审批、一年内多次出国有效”的审批政策。支持产业园试点按企业纳税金额和居住期限给予外籍人士绿卡、延长就业和从业资格证照时限、放宽多次往返签证等政策。支持实施外国人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强化烟台机场、海港口岸签证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提高韩国来烟商务、贸易等人员口岸落地签证服务范围和便利化程度。支持烟台建设国际邮轮始发港。
(七)加强组织保障。
1.强化中韩双方协调互动。发挥中韩产业园副部级会议、山东省与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联席会议等机制作用,共同推动产业园的规划建设、政策研究、宣传、招商工作。推动产业园建设纳入中韩两国政府层面会商议题,争取在关键领域取得突破。
2.建立多级联动推进体系。发挥中韩(烟台)产业园部门联席会议作用,各有关部门在产业园政策实施、体制机制创新、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推进等方面给予指导和支持。烟台市要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管理职能,统筹产业园发展。各片区所在地要具体落实规划建设、产业发展、服务管理和招商引资等工作,推动产业园高质量发展。
3.加强工作推进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的对接,积极争取国家对产业园开发建设的支持。省商务厅要加强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加强对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烟台市作为产业园开发建设主体,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抓紧推进重点任务和工作的组织实施。
根据产业园的发展态势和形势需求,积极争取国家新赋予在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区域施行的有针对性、突破性的政策在中韩(烟台)产业园先行先试。
工业园区招商运营方案 篇4
为高水平建设好中韩(烟台)产业园,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韩产业园的批复》(国函〔20xx〕142号)要求和山东省关于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等一系列安排部署,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为统领,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动力,按照国家对中韩产业园的定位和全省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会议精神,立足烟台对韩全方位合作优势,面向全省、服务全国、辐射东北亚,将中韩(烟台)产业园建设成为中韩对接发展战略、共建“一带一路”、深化贸易和投资合作的先行区,中韩地方经济合作和高端产业合作新高地。力争到20xx年,新引进韩资项目100个以上,投资额超过20亿美元,对韩进出口突破100亿美元,在推进区域合作、产业发展、体制改革、科技创新等方面,探索出更多可推广、可复制的先进经验,为全省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全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探索路子、贡献力量。
二、规划布局
根据全省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的总体布局,中韩(烟台)产业园按照既考虑当前需要、又兼顾长远发展的原则,依托烟台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港区的政策优势和烟台空港、烟台港西港区等重大设施布局,规划两个核心区和两个拓展区,总规划面积80.4平方公里。
两个核心区:西区位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范围内,规划面积37.5平方公里,东至黄海,西至三亚路,南至桂林路,北至烟台港西港区南边界。其中近期规划区域为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7.6平方公里建设用地范围。发挥制造业等传统优势,重点发展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智能制造、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和配套生产性服务业。东区位于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面积10.4平方公里,北至航天路,西至海兴路,南至辛安河,东至滨河西路。其中,近期规划区域为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3.5平方公里建设用地范围。结合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重点发展高新技术、数字经济、生物医药、总部经济、科技研发、金融保险等产业。核心区要依托现有产业、交通、设施等基础条件成熟和政策叠加优势,创新推进与韩国全方位合作,积极推动现有企业转型升级,大力引进承接新项目,推动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带动产业园快速起步、快见成效。
两个拓展区:西区位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范围内,临近烟台蓬莱国际机场,规划面积22.5平方公里,东至黄海,西至蓬栖高速,南至平畅河,北至规划路。其中近期规划区域为潮水镇总体规划确定的16平方公里建设用地范围。重点发展现代物流、保税加工、跨境电商、精细化工等产业,逐步建成海陆空交通设施齐备、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东北亚国际航运物流枢纽,打造韩国产品进入中国、连接中东欧市场的物流中转中心和集散中心。东区为远期规划建设区域,位于牟平区沁水韩国工业园,规划面积10平方公里,东至东海路,西至吕林路,南至工商大街,北至城际铁路。依托“山海岛泉河”自然资源和道教全真派文化底蕴,重点发展生命科学、新能源、文化创意、休闲旅游、养生养老等产业。拓展区要结合核心区建设,搞好产业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配套完善基础设施,有效利用各种资源,做到硬件高起点建设、项目高水平引进、服务高质量供给,为产业园长远发展拓展优质空间。
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韩产业园的批复》(国函〔20xx〕142号)文件要求,依托现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内建设。与此同时,烟台保税港区、招远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其它国家级园区,也要积极复制落实中韩(烟台)产业园相关政策措施,加大对韩经贸合作力度,提高开放发展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中韩(烟台)产业园要紧紧围绕国务院确定的战略定位,突出“双招双引”主载体作用,彰显山东优势和烟台特色,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激发开放活力,充分发挥好在全省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中先行先试、示范带动效应,打造对外开放新平台。
(一)培育大产业,积聚中韩高端产业合作新动能。加快“中国制造”“海洋强国”与韩国“第四次工业革命”战略对接,瞄准医养健康、新能源、电子信息、海洋经济等韩国优势产业,强化中韩政府机构、商协组织和重点企业合作,推动建立科技研发、技术标准、市场合作等形式的创新型产业联盟,形成具有跨国优势的大产业集群。加强与韩中(新万金)产业园在重大产业布局、重大科技攻关、战略性产业培育、现代服务业发展、上下游产业链构建等方面的互动合作,促进新兴产业共生共兴。
(二)构筑大平台,打造中韩地方经贸合作新亮点。以产业园为支点,吸引韩国企业、科研机构的生产加工、营销中心和研发设计等关键环节转移,通过多种合作形式,共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整合现有展会资源,争取承办更多中韩(或东亚)高级别会议活动,打造一批国际化、高层次对外交流合作平台。支持中韩两国企业联手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一站式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加快建设智慧园区,着力形成东北亚区域创新创业新高地。
(三)打通大通道,构建中韩陆海空互联互通新网络。放大“一带一路”建设支点城市优势,加快推进中韩铁路轮渡、渤海海峡跨海通道、环渤海高铁、烟台蓬莱国际机场二期扩建等重大互联互通项目,更好发挥在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开放中的枢纽和桥梁作用,积极构建融入面向日韩、辐射东南亚、西接欧亚大陆的东西互联、互通、互济国际大通道。推进烟台港与韩国重点港口建立合作机制,积极发展集装箱联运与国际中转、物流配送、邮轮客运等业务,在未来中日韩及东北亚合作中发挥支撑和示范作用。
(四)实现大融合,营造中韩全面深化交流新环境。对标国际一流标准,不断提升制度环境软实力,加快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有效增强对韩资本、技术、人才、管理等高端要素的吸引力。建设多元开放交流环境,鼓励支持烟台与韩国地方政府和民间开展文化艺术、体育竞技、娱乐演艺、旅游推介等活动,优化国际化的教育、医疗、居住、生活环境,打造产业合作紧密、投资贸易便利、人才技术密集、体制机制灵活的中韩合作“特区”。
四、重点发展产业
立足现有产业基础,吸引韩国优势资源和先进技术,开展产业建链、强链、补链,助推现有产业结构升级,构建高端化国际化产业体系。重点建设“四基地二中心”:
(一)建设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生产基地。以烟台现有新能源汽车龙头企业及周边汽车整车和零部件企业为依托,紧密对接韩国新能源整车及零部件产业,瞄准从零部件到整车、从生产到服务的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努力建成技术先进、规模优势明显的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之一。其中,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主攻电动汽车、氢动力汽车,争取1家韩国新能源汽车落户,传统整车企业的新能源汽车生产取得突破;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产业,主攻电机、电池、智能控制、电子系统等核心零部件产业及车联网、充电设备等关联产业,重点引进世界500强及行业内大型零部件企业。
(二)建设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生产基地。立足现有电子信息产业龙头企业,对接芯片、智能家电、高端面板等新技术产品的`生产制造,发展大数据、云服务等关联产业,打造山东省重要的电子信息技术产业聚集地。其中,电子信息制造,主攻芯片、智能家电、集成电路、高端面板等核心产品;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主攻工业设计、海洋信息与检测、智慧家居、大数据、云计算平台、VR等技术和服务集成。
(三)建设新材料研发生产基地。发挥现有新材料行业龙头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吸引韩国行业内知名企业聚集,提升产品层次,拉长产业链条,集中培育一批新材料品种,使其成为全国最大的研发生产基地。其中,高分子材料,主攻聚氨酯、特种化纤、电池隔膜、光学功能薄膜、环境友好型涂料、功能性化学品等产品;高端金属材料,主攻储能材料、新型半导体材料、新一代非晶材料、精细合金、高温合金及耐蚀合金、特种钛合金等产品。
(四)建设高端装备产业基地。以现有高端装备重点企业和研发设计机构为依托,以中国国际工业设计产业博览会等为平台,加大技术研发与人才引进,建设国际化高端装备研发制造基地。高端装备制造,重点发展3D打印、机器人、智能海洋装备测控、感知装备、智能仪表等产品;高端装备设计研发与服务,发展工业设计、模具研发及相关联的人员教育、会展等产业。
(五)建设生命科学产业中心。发挥现有医药健康产业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省市两级支持共建烟台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创新中心、烟台业达生物医药创新孵化中心,与韩国医药器械龙头企业及协会、医疗机构等联动合作,建设具有较高国际知名度的生命科学产业中心。其中,生物医药,主要发展新型抗体药物、新型免疫治疗、生物类似药、生物医学材料等产品生产及药品物流仓储等产业;医疗器械,主要发展临床诊断设备、试剂、人工呼吸机、牙科设备、康复及养老器材等拥有核心技术发明专利、具有重大临床价值的产品;健康养老产业,主要开展术后康复、美容整形、癌症筛查、齿科、中医保健、老年病治疗等医疗服务业,以及相关的展会会展、保险、教育培训等衍生产业。
(六)建设中韩现代服务业融合中心。立足烟台与韩国地缘相近、文化相通等优势条件,促进中韩金融、物流、医疗、教育、文化等现代服务业的融合,提升现代服务业对实体经济的支撑能力。其中,金融行业,发挥当地韩国金融机构的带动作用,引进韩国银行、保险、基金、金融租赁、股权交易、典当等服务业企业入驻,强化中韩金融行业融合;现代物流,以烟台—仁川、烟台—平泽航线和烟台与仁川、釜山机场空中航线为基础,鼓励开拓新的航线,支持引入跨境电商、辅助建设综合物流基地、快递物流基地、冷链物流基地等,发展危化品物流、冷链物流、医药物流等特种物流;文旅产业,发展滨海旅游、设计、动漫创意、职业教育等产业,吸引全球知名文旅企业参与烟台文旅项目建设,推动两地旅游企业开展更紧密合作,打造韩国人来华旅游第一站。
五、政策措施
全面贯彻国家推动高水平开放和山东省开展“双招双引”工作一系列政策精神,积极落实中韩自贸协定有关规定,复制推广上海等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积极争取、制定和落实相关政策措施,为产业园发展提供强力政策支撑。
(一)加大资源要素倾斜力度。
1.强化规划用地保障。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要统筹新增建设用地与存量土地,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科学合理布局中韩(烟台)产业园用地,对产业园列入省重点的建设项目,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由省级重点支持,市、县级统筹保障。对确需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里做好协调和调剂。推行工业用地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供地方式。对采取长期租赁方式供地的依法可以调整为出让供地,采取弹性年期出让的在出让期内可以依法调整至最高年期。支持将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列为省重点项目,在用地用海等方面给予支持,涉及围填海的项目,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围填海的政策。
2.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充分利用相关政策资金,支持中韩(烟台)产业园建设。积极参与中韩产业投资基金建设,支持设立由省级和市级股权投资基金共同发起的产业园发展基金,引导其他基金参与产业园建设。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参与并组建中韩(烟台)产业园基金运营管理公司。对重大项目支持使用省级各专项资金和新旧动能转换基金。
3.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支持烟台市制定出台加快产业园发展的鼓励政策,在新设立企业、增资扩股企业、项目用地和厂房保障等方面给予强有力的奖励或扶持。
(二)支持开展各类先行先试。
1.复制推广改革试点经验。支持在产业园内复制推广允许复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级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等改革经验,支持烟台市创建国家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和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推动开展中韩服务贸易和电子商务合作。支持产业园在建设对外开放新高地、新旧动能转换、海洋强省、“双招双引”等国家和省重要战略中先行先试。
2.促进中韩自贸政策利用。跟踪研究中韩自贸协定后续谈判,争取围绕中韩关联优势产业开展双向投资准入试点。加强原产地统一管理,优化原产地证签发流程。加强中韩自贸协定服务示范窗口建设,完善自贸协定项下涉外商事法律服务。支持产业园争取适用《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3.逐步放宽产业准入门槛。严格按照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核准新能源汽车整车、氢燃料汽车整车生产项目,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整车、氢燃料汽车整车生产项目。支持建设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示范项目,在设备投资、配套政策等方面给予扶持。支持在产业园设立药品生产及研发企业,鼓励企业注册申请创新药物项目纳入优先审评审批,积极向国家争取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试点授权,探索在烟台等地率先试点。支持包括公立医院在内的医疗养老机构与韩国相关机构开展合作,支持建设中韩美容健康产业园、中韩医疗健康中心,延长国外医护工作人员在华执业许可期限至两年有效,推动中韩合作设立执业医师、美容医师和护士及介护师培训机构,打造韩国健康美容中国基地。鼓励韩国机构、个人在烟台设立医疗机构和培训机构,探索开展中韩跨境自驾游。支持产业园引进韩国直销龙头企业,降低产业园内企业直销牌照申请门槛和产品范围限制。支持打造中韩文化影视基地。
(三)构建创新灵活体制机制。
1.创新园区管理体制。明确中韩(烟台)产业园管理机构,支持产业园自主优化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工作流程,实行大部门制、扁平化管理和市场化导向。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模式,支持引入资金实力雄厚的大集团、大企业,组建国有控股开发建设公司,作为产业园开发建设运营主体,建设一批专业化、国际化“园中园”“园中区”。探索开展法定机构改革试点、开放创新综合试点,建立赋权清单。
2.改革用人分配制度。创新编制人事管理和薪酬制度,鼓励产业园实行全员聘任制、绩效薪酬制等制度。产业园可探索打破各类人员单位限制,对原为公务员、事业编制、国有企业人员,档案封存管理,由产业园管理机构统筹安排工作岗位。对产业园新聘工作人员,按市场化方式进行管理。产业园人员薪酬总量由各产业园综合考虑本地经济发展、财力状况、安全生产、社会稳定、上年度人员工资收入等因素自主核定,其中超出原财政保障的部分由产业园自行解决。产业园人员薪酬分配办法和标准由产业园自主研究确定。鼓励和支持各类领军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到产业园任职,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形式。烟台市要制定完善与实行全员聘任制相配套的人事管理办法,鼓励和支持各级干部到产业园任职、挂职、交流。产业园全员聘任制等用人和薪酬制度改革方案,经上级党委、政府审核批准后实施。产业园及其工作人员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享受相应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劳动监察实行属地管理,保障产业园工作人员聘任合同、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严格依法依规执行。
3.深化“放管服”改革。赋予产业园管理机构相应管理权限,将烟台市与产业园发展相关的管理权限,依法授权或委托产业园管理机构实施,形成“一门受理、一次办好”行政运行机制。支持产业园创新行政审批方式,试行事前自我声明、事中评估分类、事后联动奖惩的信用监管模式。缩短行政审批时限,做到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内完成,园区内企业申办不动产登记3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工程项目从立项到施工许可3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加大金融和税收政策支持。
1.推进金融改革创新。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银行、保险、基金机构在园区设立分支或中外合资、合作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证券期货公司在产业园内设立分支机构,在法律法规明确的条件下,支持商业银行设立不设外资持股比例上限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和理财公司。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自由转移其投资收益。支持开展韩资银行跨境贷、韩资企业集团内部双向借款等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探索中韩跨境人民币直接贷款业务试点。鼓励韩资企业在产业园内设立独资或控股的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不足3亿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的,经营区域限于产业园内;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额外币的,经批准可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业务。加大政府债券对中韩产业园的支持力度。支持产业园内跨国公司跨境人民币资金池业务。支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资金重点向产业园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倾斜。稳妥推进外商投资典当行试点。
2.优化税收服务措施。优先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旧动能转换重点行业先行先试期末留抵退税政策,按规定落实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专利技术转让、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创新海关事务担保形式,实行多元化的税收担保方式。
(五)强化国际贸易功能集成。
1.支持烟台保税港区置换西迁。支持烟台保税港区东区置换西迁,高点定位、科学谋划烟台保税港区未来发展方向和目标,合理规划保税物流园区布局,推动与产业园联动发展。发挥海港、空港、铁路中转站聚集优势,打造大进大出、辐射内外、多式联运的现代国际物流中心。在规划调整、财税、金融、土地等方面对烟台保税港区东区置换西迁给予支持。
2.建设多元贸易服务平台。支持烟台市在韩国建设交流展示中心,将山东优势产品销往韩国。支持设立大宗商品现货市场交易平台,推动大宗商品现货保税交割等新兴业态发展。支持烟台保税港区设立国际快件监管中心和国际邮件互换分局,支持烟台国际机场二期增加保税功能。支持烟台建设药品、水生动物、保鲜水果、平行汽车等进口指定口岸。扩大离境退税试点业务量。支持烟台加密国际航线和开通中东欧班列,配套建设多式联运服务中心。
3.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支持设立、整合、优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延伸服务功能。加强中韩检验检疫互信互认体系建设,推动建立标准及技术法规共享和公共检测服务平台,试点与韩国平泽、群山等特定区域之间开展海关的外检内放、检验检疫、认证认可、标准计量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青岛海关与韩方相关海关合作项目优先在产业园开展先行先试,支持产业园进口货物实施海关预裁定。支持烟台国际航运服务中心建设,深入实施通关一体化改革,全面推行“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一站式作业”,强化多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职能衔接、灵活管理。支持产业园推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制度。
(六)深化全方位国际交流合作。
1.吸引高层次人才集聚。支持产业园制定顶尖人才(团队)引进奖励政策,允许高端人才以技术入股等特殊政策入园创业。给予高层次人才发放“烟台优才卡”,在社会保险、购房购车、职称评定等方面与本地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在就业、出入境、永久居留、子女入学、配偶安置、社会保险等方面享受优先便利服务。支持产业园为外籍高端人才、居住期限长或重点贡献外资企业负责人等给予永久居住权。允许在国内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外国优秀毕业生直接在产业园工作。推进中外合作办学、来华留学生培养、国际化人才培养等双向交流合作。
2.加强教育科技文化合作。与韩国未来创造科学部等加强合作,引进韩国科技创新、科技园区管理理念和模式,合作共建中韩科技孵化(烟台)基地。支持设立国际离岸创新创业示范区,开展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试点。取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外资准入门槛,允许设立外商独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支持产业园引进国内知名大学、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在具体引进事项明确后,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支持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设立新型研发机构和中试基地。支持创建国家[1]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国家文化出口基地。
3.促进中韩人员往来。简化产业园内人员出入境、外籍人员签证和居留、工作许可、驾照申领等事项办理程序,对执行中韩(烟台)产业园有关任务并专程赴韩国的团组,不计入单位和个人出访批次,对市属大企业业务人员实行“一次审批、一年内多次出国有效”的审批政策。支持产业园试点按企业纳税金额和居住期限给予外籍人士绿卡、延长就业和从业资格证照时限、放宽多次往返签证等政策。支持实施外国人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强化烟台机场、海港口岸签证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提高韩国来烟商务、贸易等人员口岸落地签证服务范围和便利化程度。支持烟台建设国际邮轮始发港。
(七)加强组织保障。
1.强化中韩双方协调互动。发挥中韩产业园副部级会议、山东省与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联席会议等机制作用,共同推动产业园的规划建设、政策研究、宣传、招商工作。推动产业园建设纳入中韩两国政府层面会商议题,争取在关键领域取得突破。
2.建立多级联动推进体系。发挥中韩(烟台)产业园部门联席会议作用,各有关部门在产业园政策实施、体制机制创新、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推进等方面给予指导和支持。烟台市要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管理职能,统筹产业园发展。各片区所在地要具体落实规划建设、产业发展、服务管理和招商引资等工作,推动产业园高质量发展。
3.加强工作推进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的对接,积极争取国家对产业园开发建设的支持。省商务厅要加强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加强对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烟台市作为产业园开发建设主体,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抓紧推进重点任务和工作的组织实施。
根据产业园的发展态势和形势需求,积极争取国家新赋予在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区域施行的有针对性、突破性的政策在中韩(烟台)产业园先行先试。
工业园区招商运营方案 篇5
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切实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按照《市百日招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市确定利用9月至11月3个月时间,在全市组织开展百日招商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市委、市政府“实施四大主体战略,构筑四个支撑,实现三个转变”的发展思路,坚持全民招商与专业招商相结合,以优化升级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为重点招商领域,以长三角、珠三角、环京津等产业聚集区为重点招商区域,以世界500强、央企、国企和行业龙头为重点招商对象,以更紧迫的危机意识、更开放的理念、更清晰的思路、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措施,开展百日招商活动。推进小团组、精细化和专业化招商模式,通过一对一上门深度对接,力争签约一批项目、落地一批项目、建设一批项目,努力提升我市对外开放水平,推动招商引资实现新突破。
二、总体目标
各乡镇办、市直各单位通过开展百日招商活动,着力引进一批重大战略支撑项目,确保完成外资引进3000万美元、内资完成22亿元人民币的全年招商引资任务目标,并力争完成外资5000万美元、内资25亿元人民币。具体要求是:
(一)项目引进有大突破。依托产业优势,发挥园区、企业的主体作用,集中人力、物力、财力进行招商引资大会战,争取引进一批大项目、好项目。
(二)项目质量有大提高。重点引进符合国家产业、环境政策要求,对我市主导产业提升拉动作用强、产业产品生命周期长的.项目,力争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签约3亿元以上项目2个,利用外资500万美元以上项目1个的任务目标。
(三)项目落地有大成效。加大招商项目落地推进力度,对500万美元以上或1亿元以上重大招商项目实行市级领导分包机制,明确一名市级领导牵头、一个责任部门主办推动,切实加快项目落地开工进度,推动项目早日落地开工、早日投产达效。
(四)园区发展水平有大提升。积极参加省、市业务培训,并组织我市有关单位考察学习先进地区园区发展经验,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创新举措,不断加强对产业园区的培育建设。在大力推动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的同时,注重对金马岭、金丰、金康等各类产业园区的开发培育,充分发挥园区在资金、人才、技术、产业等方面的聚集效应,吸引广大上下游产业项目入园发展,不断将园区做大做强、做精做专,打造我市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
三、活动安排
(一)参加市组织的招商活动。
1、京津招商活动。积极参加市组织的京津招商活动,针对国内外500强、央企、上市公司、国外驻华商务机构,重点围绕新能源、新材料、玻璃、装备制造等产业,认真谋划对接项目,细化投资分析,一对一上门对接洽谈。
2、厦门招商活动。以第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为契机,结合我市实际,重点做好在举办的“()陶瓷产业项目推介会”后续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加强与台湾、香港等地客商的沟通联系,争取引进台资、港资项目落户我市。
3、招商引资务实操作及园区建设培训活动周(9月14日-9月19日)。按照市要求,组织有关招商办、园区负责人参加在江西新余国家级开发区举办第二次招商实务与园区建设提升培训班。学习考察江西新余优秀园区建设及管理经验,提升我市园区建设发展水平,提高招商人员业务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
4、推动重大招商项目活动(9月下旬)。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赴外省市招商洽谈活动,力争推动并签约一批重大合作项目,推进招商引资工作深入开展。
5、赴“珠三角”、“长三角”招商活动月(9月下旬-11月底)。学习借鉴威县、南宫整体引进广东电子信息产业、小家电制造产业模式,抓住该地区部分产业转移机遇,组织精干小团组,深入“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广泛宣传我市投资优势,深入挖掘转移项目,找准有产业转移意向的客户,逐个上门对接,力争在产业整体引进上实现新突破。
(二)组织我市自办招商活动。
1、全员发动,全面开展招商活动。年初,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年开放招商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全年开放招商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明确了各乡镇办、市直各单位的年度招商任务和考核奖惩办法。百日招商活动期间,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全市总体方案,认真制定本单位的百日招商活动方案,发挥自身优势,加大招商工作力度,深入开展招商活动,争取洽谈一批项目,签约一批项目,确保完成全年任务目标。
2、创新举措,扎实推进小分队招商。今年,我市从各单位抽调60名干部组织了30个小分队开展专业招商工作。百日招商期间,各小分队要围绕重点产业、重点区域、重点客商,主动出击,强化沟通,积极引进项目,全面完成全年招商引资任务。招商一、二、三办要加强对小分队招商工作的业务指导,各小分队所在单位要对小分队招商工作高度重视,切实保障人员、经费和外出时间,推动小分队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3、突出重点,精心组织10.18市庆招商活动。10月18日,我市将举办一系列招商引资和经贸洽谈活动。要提前制定活动方案,明确活动内容,认真谋划确定对外招商项目;提前开展外出招商邀商活动,邀请部分重点客商到我市参观考察。同时,要做好重点项目的洽谈准备工作,加强与有投资意向客商的沟通联系,全方位搞好服务,争取10.18市庆活动期间签订投资协议。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力推进。市政府成立由市长刘果芳为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兴连根为副组长,招商办一、二、三办,发改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百日招商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招商一办,办公室主任由招商一办主任路现江担任,具体负责活动的总体筹划、督查、总结等工作。各乡镇办、各部门都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制定活动方案及时间安排表。单位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带队外出招商,要结合我市产业特点谋划招商项目,明确招商重点,突出合作对接,务求百日招商活动取得实效。
(二)保障经费,全力推动。为切实推进我市招商引资工作扎实开展,激发各级各部门招商工作热情和动力,解决招商经费不足的实际问题,市政府决定拿出专项经费对各乡镇办、各部门招商引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预奖。具体办法是,由各单位提出引进招商项目的公关方案及经费申请,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后先行预拨招商经费,用于开展招商工作。若招商项目顺利签定协议并按协议要求建成投产,则市政府将先行拨付的招商经费全额奖励给项目引进单位;若招商项目未能签定协议或未能按协议要求建成投产,则市政府将先行拨付给单位的招商经费予以全额收回。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年初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目标,认真谋划招商项目、招商工作方案,务于9月20日前将招商项目公关方案及经费申请报市政府办公室招商和项目建设科。
(三)广辟渠道,广泛宣传。要按照文件要求,在珠三角、长三角、环京津等重点招商区域设立3-4个招商联络处,建立常态化招商机制,积极获取战略投资信息,引进重大招商项目。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简报等形式,广泛宣传百日招商活动的重要意义,及时交流活动信息、经验和成果,通报招商活动的开展情况。
(四)谋划项目,夯实基础。发改局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产业发展实际需要,认真抓好项目谋划工作。要聘请项目专家,谋划10个以上专业化、聚群化、延伸产业链、操作性强的招商项目,撰写可行性研究报告,报百日招商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市招商服务局。同时,要精心谋划筛选,增加市项目库储备,为今后一个时期的招商引资工作奠定基础。
(五)强化督导,落实责任。开放招商工作是我市优化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举措。年初,市委、市政府高规格召开了全市对外开放暨优化发展环境大会,印发了《关于年开放招商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对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奖惩的暂行办法》、《市招商引资中介人奖励暂行办法》等文件,对各级各部门年招商引资任务目标、奖惩考核办法、专业招商小分队工作职责及管理机制进行了明确细化。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次百日招商活动,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强化责任意识,狠抓工作落实,积极引进一批内外资项目,确保百日招商活动取得实效。市政府将组织专项督导组对各乡镇办、各部门百日招商工作开展情况和全年招商引资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招商引资任务目标完成较好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开展不力、未能按时完成任务目标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与年终考核挂钩。
工业园区招商运营方案 篇6
1引言
在当前我国面临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节能减排的巨大压力,重化工业面临的压力将更大[1],节能减排、集约发展,新型工业化的背景下,循环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正在全国推行。国务院工作报告提出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提高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效率,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减少能源资源消耗,向产业链高端延伸。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重化工产业园区,如何规划布局,发展循环经济型园区将对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2、发展循环经济重化工产业园区的背景
2.1重化工产业形成未来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但环境压力同时存在。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国内投资和消费的日益增加对重化工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从市场需求和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看,发展重化工业面临很好的机遇[2],沿海地区的许多省市政府,都选择了重化工业作为发展本地经济的重要推手[3],同时,我国进入了城镇化加速发展的时期,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不断加大也对重化工业的发展形成了巨大的推力[4]。经过改革开放的30年,随着人均收入的提高,居民消费需求将不再是以轻工产品为主,将在很大程度上集中于汽车、住房等以重化工产品为基础的产品上,经济增长对能源、钢铁、有色金属、水泥、化工等高能耗、高污染排放的产品依赖性将会很强。同时,尽管中国制造的商品在国际市场上占有重要份额,但是其竞争优势的创造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在倡导“可持续发展”、“低碳经济”、“低碳城市”的今天,重化工业给节能减排带来了巨大的压力[5]。
2.2 “十二五”时期,我国重化工业发展发展方向是的高新化、链群化、集约化。
2.2.1 加快发展重化工业的高新化
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利用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重化工业,使其向深加工、附加值高的方向发展。积极推进重化工业由采掘、原料工业向重加工工业方向发展,鼓励发展重化工业中的高新技术产业、精细化工、机电一体化等产品。
2.2.2 加快发展重化工业的链群化
充分发挥重化工业的链条长、前后向投入产出效益联系大的特点,在加速发展重化工业的同时,协同培育重化工业关系密切的上下游产业,通过积极发展重化工的相关联产业,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条,开发新的重化工配套产品,提升产品的集群水平,提高资源综合利用能力。
2.2.3 加快重化工业的集约化
加快推进节能环保技术进步和循环经济发展,实现资源的再生利用,降低资源的消耗。变“资源-产品-废弃物”的单向线增长模式,为“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闭环反馈式循环经济增长模式,利用循环经济中的3R原则(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实现低消耗、低污染、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的生产要素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
3重化工园区布局相关理论与模式研究
3.1工业共生模式
“共生”(Sysbiosis)一词来源于希腊语,其概念首先是由德国真菌学家贝单(Anton Debary)在1879年提出的[7]。在生态学理论中,共生是指不同物种以不同的相互获益关系生活在一起,形成对双方或一方有利的生存方式。丹麦卡伦堡工业出版的《工业共生》书中对其定义为:“工业共生(IS)是指不同企业间的合作,并通过这种合作共同提高企业的生存能力和获利能力,同时,通过这种的共识实现对资源的节约和环境的保护。”
工业共生是以共生理论和工业生态学相关理论为基础,研究不同企业间的合作关系。共生的本质就是企业间的合作,只是这种合作是以副产品的交换为纽带,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保护环境为目标而已。
3.2重化工产业链模式
何谓重化工业产业链模式,即重化工业自身生产规律与相关产业系统相结合形成的产业循环链模式。根据工业生态学原理和产业循环经济理念,通过对园区内物流和能源系统的合理布局与空间组织,模拟形成产业链系统中的“生产→消费→分解”等循环途径,实现产业物质闭合循环和能量的多次利用。因此,可将园区的工业用地划分为生产型、消费型、分解型、补链型等产业类型,强调企业间能量交换与梯级利用,减少企业间的运输距离,并将同一产业链上的企业集中布置。
3.3产业生态学理论
基于对重化工业园区自然系统的重视,针对不同类型的用地状况制定相应的生态建设措施。规划工业用地可划分出生态工业用地、生态居住用地、生态公建配套用地、生态绿地、生态园地、生态控制绿地等。形成以生态型为体系的土地利用模式。
因此,应将同类的企业相对集中布置,并相应配套污染治理的设施,重视居住区的环境绿化,居住区和工业园之间要以防护林带或公园绿地隔离,严格控制和保护生态园地和绿地,形成开敞式空间绿地,发挥其调节生态和保护自然景观的作用。
4庐江龙桥工业园区的规划建设实例
4.1基本概况
4.1.1享有矿产资源开发的集群优势
庐江是巢湖的矿产资源大县,保有资源储量为6.626亿吨,约占全省保有资源储量的51%,居首位。特别是庐南地区,拥有巢湖一半以上的硫铁矿资源,龙桥镇的硫铁矿占了庐南大部分的硫铁矿资源。目前,已有安徽新中远化工、龙桥铁矿、马鞭山铁矿、建瓴新型材料等企业进驻龙桥镇,硫铁矿资源开发利用已有一定的产业基础。同时与周边乡镇矿产资源开发协调发展,将同一产业或相关产业的企业在地域上集聚,发挥专业化的优势,形成发展要素资源整合的协同效应和集聚效应。
4.1.2现状用地构成
规划区内现状用地主要为耕地、林地、水域、农居点及工矿业用地,在靠近镇区正在建设一座敬老院。地势南高北低,黄屯圩、永定圩及六联圩将用地大致划分四大区域,圩所在区块地势较低,现状除零星的农居点外,基本为耕地。永定圩与黄屯圩之间的区块地势较高,形成南北向的狭长地带,现状用地除耕地、林地及部分农居点外,主要为新中原化工及制砖厂用地。永定圩西南地块地势逐渐升高,农居点分布较多,相对集中,除此外基本为耕地及林地。
总体规划用地范围内现状耕地面积1101.02公顷,占总用地的45.17%;林地面积125.06公顷,占总用地的5.13%;水域面积132.47公顷,占总用地的5.43%;村镇建设用地836.32公顷,占总用地的34.30%;工矿业用地面积25.52公顷,占总用地的1.05%。
4.2 庐江工业园区规划的思路
4.2.1循环经济理念
大力发展工业生态链和兴建工业生态园,按循环经济的要求建立“三圈”循环经济体系。一是企业内部循环圈,从源头上减少污染废。弃物的生产和排放;二是产业园内部循环圈,通过物流、能流及公用工程的有机联系,将环境污染和资源消耗减少到最低程度;三是工业园之间以及与周边地区的循环圈,通过工业园之间以及与外围的二坝煤化工基地、和县精细化工基地、铜陵有色等实现产业链接,建立战略合作,达到协调循环发展。
工业园区招商运营方案 篇7
一、制定产业
园区招商运营方案按时间轨可分为:开发前期招商、园区建成招商、产业阶段招商、产业发展招商。
1、开发前期招商:是指产业园区在产业定位、规划设计期间就需要进行的招商,这里招的“商”是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主导/龙头企业,为日后推动产业集群效应搭建基础。
2、园区建成招商:此阶段招商主要以产业链招商为主,可以定向招引与龙头/链主企业配套的上下游企业、关联服务企业,完成园区产业链的补链、延链。
3、产业阶段招商:这个阶段园区的产业集群效应已经有所呈现,入驻产业的关联度已经较高,相互带动发展能力较高,在产业内具有一定的影响,能够令当地政府针对性的增加一些产业优惠政策。
4、产业发展招商:这个阶段园区可以成立相关产业研究机构或通过与国内国际知名产业研究机构合作。持续跟踪产业发展趋势,同时研究政治经济大势、区域及当地经济文化、前沿技术等等,增强自身对产业发展的判断力、掌控产业发展脉络,更为快速的`壮大发展。
二、市场调研
1、居民生活水平调研:
针对本地区内的人口数量、人口密度、教育水平、职业状况、居民收入水平、消费能力、消费习惯等进行调研以确定该地区的市场定位。
2、租金水平调研:
本地区各类商业设施租金水平、联营扣点的调研。通过此项调研分析,为我公司的租金水平、联营扣点的制定提供依据,招商运营方案概述。
3、功能服务性设施调研:
对商圈内的功能服务性设施布点情况、经营情况进行调研。为我们的招商建立基础数据。
4、同业态竞争店调研:
对城市内同业态商店进行商店布局、商品组合、客流经营状况的调研。为我们的招商建立基础数据。
5、商品调研:
对商品的品种、品牌、价格、价位、销售情况进行调研。为我们的招商建立基础数据,招商运营方案概述。
招商运营方案怎么写。
三、成功招商的关键问题
1、建立商品结构:
根据调研结果及本店的市场定位,建立商品结构表,确定招商范围及品类、品牌。
2、建立商品档案库:
根据调研数据,建立商品档案库。商品档案库的信息应包含商户名称、代理品牌、销售级别、联系电话、联系人、销售情况等内容。是招商工作的重要基础工作。
3、确定商店平面布局:
根据商品结构表,按照商品品类,由总部市场部制定出商店的平面布局图。
4、制定级差租金:
根据市场调研数据和保本租金标准以及本店的平面布局图,制定本店的级差租金标准。
5、联系、沟通:
根据商品档案库的资料来源,与拟招商户进行联系和沟通。
a、提供我公司的招商资料;
b、介绍公司的发展及未来
c、介绍我公司在本地区的发展计划
d、介绍我公司目前招商商店的情况、市场定位、开业计划、商店布局、与其合作的打算及合作方式等情况。
e、初步交流合作意向。
6、考察、评估:
据有合作意向的商户,需进行生产、经营情况实地考察,主要是考察商品品种、价位、现场管理、行业利润、位置、经营面积、公司实力等。
7、谈判、签定合同:
在有合作意向的前提下,进行实质性的谈判和签定合同。详见?合同(协议)签定及填写规范
a、确定位置和面积:
位置的确定需根据商店的平面布局图,按照商品的类别来确定。面积的确定需商户和我方人员在经过对预期的销售、成本、租金、利润的分析基础上来确定。
b、租金及费用介绍:
招商经理和商户要对租金收取标准、收取时间、计算方法进行交流;对商户应承担的费用一一告之,包括水、电费、物业管理费、POS机租赁使用费、广告费、人员培训费、保证金等。便于商户进行统一核算。商户应承担的押金有:房间钥匙、POS机、员工工牌、装修押金。
c、商户证照的审核:
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质检报告、品牌代理证书、法人身份证等。
d、合同(协议)的签署:
在签定合同(协议)时要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合同签署的规范执行。在合同或协议签署的同时,与商户签定水电燃气结算协议、商户管理公约、消防安全责任书、装修(安全、防火)管理规定、售后服务责任书、POS机租赁使用协议等。商户应如实填写:商户基本资料登记表、授权委托书。
e、合同(协议)的审批:
合同(协议)签署后,由招商经理将合同(协议)整理后,填写:“商户签约审批表”报招商负责人、地区总经理和总部进行审批。详见?合同(协议)审批程序。
8、首批租金费用的收取:
首批租金和费用由招商经理负责收取。待租金和费用收取后商户方可进场装修。附《租金费用管理规范》。
9、装修方案的审查与报批:
由商户提出装修设计方案(效果图、平面尺寸图、立面尺寸图、电路图、用材说明)和装修时间进度。由招商部门根据装修方案与店面管理部门、物业部进行协商,填写“购物中心图纸审核表”共同审核。由招商部门将审查结果反馈至商户。附:购物中心图纸审核表。
a、商户进场前,招商经理需要填写“商户进场联络单”与店面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告之相关事宜。附:商户进场联络单。
b、商户办理进场手续,与商户共同查看水、电表;领取钥匙;填写“商户入场交接报告”。附:商户入(退)场交接报告。
c、带领商户到商店综合部办理装修手续,装修现场的监督管理及竣工验收。
d、商户布货,办理营业员入场手续及培训。
工业园区招商运营方案 篇8
为落实《福建省“十四五”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规划》,实施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3212”工程,用好财政补助资金,提升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水平,根据有关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建目标
根据“十四五”特色现代农业发展目标,对纳入实施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3212”工程实施方案备选名单的现代农业产业园,按照择优逐年安排的原则,支持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通过创建,建成一批产业特色鲜明、要素集中集聚、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一二三产业融合、辐射带动有力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一)主导产业发展水平较高。产业园年总产值超过10亿元,主导产业产值占产业园总产值50%以上;形成规模化、标准化农产品生产基地,二三产业支撑有力,农产品初加工转化率达80%以上。
(二)新技术新装备广泛应用。产业园生产设施条件良好,生产经营信息化水平较高,现代要素集聚能力较强,技术集成应用水平较高,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开发应用成效明显,与2家省级以上科研教育单位建立合作关系。
(三)绿色发展成效突出。产业园种养结合紧密,农业生产清洁化,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走在全省前列,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质量可追溯,产品优质安全,园区内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9%以上。
(四)政策措施支持有力。县级政府支持力度大,统筹整合财政专项、基本建设投资等资金用于产业园建设,并在用地保障、财政扶持、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应用、人才支撑等方面有明确的政策措施,政策含金量高,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园区水、电、路、讯、网络等基础设施完备。
(五)带动农民增收明显。主要经营主体与农民(含脱贫户)建立利益紧密的联结机制,带动脱贫人口和易返贫致贫对象参与生产经营增收,产业园内农民收入明显高于全县(市、区)平均水平。
二、建设内容
产业园立足优势特色产业,围绕设施化、园区化、融合化、绿色化、数字化,推进“生产+加工+科技”一体化发展,聚集资源要素,延长产业链条,补齐发展短板,完善利益联结,构建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农民受益、共享发展的产业园建设格局。重点围绕以下任务开展建设:
(一)做强做优做大主导产业。培育壮大1-2个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主导产业。依托主导产业,推进种养规模化、加工集群化、科技集成化、营销品牌化,建成一批高标准规模化原料生产基地,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品牌,形成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发展格局,将产业园打造成为乡村产业振兴引领区。
(二)促进生产要素集聚。聚集市场、资本、信息、人才等现代生产要素,推进农科教、产学研大联合大协作,配套组装和推广应用现有先进技术和装备,推动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与农业深度融合,探索科技成果熟化应用有效机制,充分发挥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创新团队和创业平台作用,将产业园打造成为技术先进、金融支持有力、现代设施装备配套、信息化水平较高的现代技术和装备加速应用的集成区。
(三)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多元融合主体,发展多类型融合业态,构建种养有机结合,生产、加工、收储、物流、销售、电商于一体的农业全产业链,充分挖掘农业生态价值、旅游休闲价值、文化价值,推动农业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重构和升级,将产业园打造成为一二三产业相互渗透、交叉重组的融合发展区。
(四)推进经营主体壮大和创业创新。发展专业化家庭农场,规范农民合作社运营,扶持龙头企业牵引、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跟进、小农户广泛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推动土地碎片化互换、租赁、入股、托管等方式促进土地流转,实现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园发展,支持返乡农民工、大学毕业生以及各类人才入园创业创新,将产业园打造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各类人才“双创”孵化区。
(五)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全域推行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广泛开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引领农业绿色发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促进农业竞争力提升和农民收入增加,树立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标杆,将产业园打造成为示范引领质量兴农、农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绿色发展的核心区。
(六)创新农业发展体制机制。以完善农村产权制度与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加快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创新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引导资源要素更多向园区集聚。创新利益融合方式,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含脱贫户)建立土地流转、就业务工、带动生产、帮助产销对接、资产入股、收益分红等多种类型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二三产业收益。
三、创建程序
(一)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确定。列入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3212”工程实施方案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备选名单的县(市、区)要编制产业园创建方案,制定产业园项目建设和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方案,于每年第三季度以县级人民政府文件正式报送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评审。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根据年度财政资金预算安排,按照主导产业规模、产业发展基础、带动辐射能力、联农带农效果、项目前期准备、规划布局和组织管理等方面情况,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年度创建名单。
(二)中期评估。列入创建名单的现代农业产业园于创建当年第四季度开展自评,向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报送自评报告。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组织评估,重点对产业园建设管理、项目实施、资金使用、联农带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评估意见,作为安排第二批补助资金的依据。
(三)验收认定。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期一般为两年。由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财政厅下发通知,开展认定工作。产业园所在县(市、区)自主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项目验收或评价,并将验收或评价结果报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组织专家开展产业园创建验收和绩效评价,通过验收的认定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验收不合格的责成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合格的,不予认定。
四、资金安排与使用
(一)资金安排。原则上每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省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5000万元,分年分批次安排下达。批准创建当年,按照现代农业产业园补助标准50%安排下达第一批补助资金。批准创建的第二年,根据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中期评估结果,安排第二批补助资金,对中期评估效果较差的,少安排或不再安排补助资金。
(二)资金使用方式。鼓励各地创新资金使用方式,切实提高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效益,可结合实际采取直接补助、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不撒胡椒面,不搞平均分配,不面面俱到。财政补助资金使用必须依法依规,需要进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资金用途。财政补助资金按照突出重点、集中使用、专款专用的原则,用于现代农业产业园促进主导产业升级、延伸产业链、提升产业服务能力、联农带农增收等,重点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科技研发与信息支撑、数字农业、品牌创建宣传、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三产融合等方面。允许支持园区内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建设标准化生产、加工、仓储基地,农产品初加工和深加工设备设施、冷链仓储物流设施建设等。合理控制对企业等经营主体补助的规模和比例,对单个建设项目各级财政资金补助不超过补助环节投资的50%(公共服务性质的项目不受此限制),单个经营主体补助总额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
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可按规定不超过1%的比例统筹安排项目管理费,由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所在县(市、区)统筹使用,主要用于产业园管理部门开展产业园项目前期设计、评审、招标、监理、培训以及验收等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支出。
财政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建设楼堂馆所、各种资金津贴和福利补助;不得用于企业经营性开支和债务等一般性支出;不得用于已有普惠性政策渠道支持的建设内容(如农机购置补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贴等)。对于已有其他省级财政资金项目渠道支持的有关建设内容,原则上不再支持。
(四)拓宽投资渠道。鼓励地方政府统筹上级补助资金、本级预算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等支持产业园建设。各地要创新产业园建设资金筹措渠道,引导金融、社会资本投向产业园建设,促进市场投资主体和农民合理分享增值收益,提高产业发展内在活力和竞争力。
(五)资金使用监管。产业园所在县(市、区)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负主体责任,要加强财务管理,认真做好验收、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工作。财政补助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同一项目名称、执行不同内容的项目,要按照不同项目内容分别设置项目明细账或项目辅助明细账。加快财政补助资金支出进度,省级以上补助资金下达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使用进度要达到80%以上,18个月内应当使用完毕(质保金除外);其中用于支持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原则上应当于当年度拨付到位(质保金除外)。未按时间节点完成建设任务要求的,将对产业园责任人进行约谈。产业园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每月5日前向省农业农村厅报送上一月资金使用进度,每年1月底前会同当地财政部门向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报送上一年资金使用总结情况。
对下达资金满一周年仍未开工的项目(含子项目),或批复立项满两年仍未完工的,由县级财政、农业农村部门不再安排拨付补助资金,并收回补助结余资金,所产生的资金缺口由相关实施主体自行弥补。收缴省财政补助资金累计超过总额50%的产业园和因未落实监管责任导致弄虚作假或违法违纪等重大问题的产业园,取消现代农业产业园认定资格。
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情况要及时、完整、准确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福建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监管平台。
五、产业园管理与绩效评价
(一)组织管理。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所在县(市、区)要建立工作协调小组,研究制定产业园支持政策,统筹整合资源,落实建设用地及基础设施配套、办理环保等手续,统筹协调产业园创建各项工作。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建立工作专班,统筹推进产业园建设和管理运营,编制和落实产业园创建方案。制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方法,明确用途、实施原则、标准和监督管理等方面要求,加强项目实施主体业务指导及财务指导,督促按计划完成项目实施、实现绩效目标。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指导服务,推进管理体制、运营机制创新,帮助协调解决创建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
(二)方案调整。列入创建名单的现代农业产业园要根据省级评审意见细化完善产业园创建方案和资金使用方案,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并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因市场变化、政策调整、建设条件或建设内容发生变化等原因确需调整项目和资金使用方案的,由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建设目标和绩效目标自行调整,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项目和资金使用方案备案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由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加盖公章的备案函,附修改后的资金使用方案。
2.具体变更项目、资金情况(前后对照),详细说明变更的理由。
3.变更实施主体情况(企业登记注册、产业经营情况、基本情况简介等)。
4.专家论证会论证意见。
项目和资金使用方案在建设期间调整不得超过两次(因审计或专项检查发现问题需要整改的除外)。属于以下重大调整情形的,向省农业农村厅提出申请,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评估后反馈意见。
1.调整原申报方案确定的实施主体,涉及2家以上的。
2.产业园投资总额、项目建设规模调整幅度大于20%以上的。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项目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绩效评价。产业园所在县(市、区)要根据当地实际,制定项目建设和财政补助资金使用具体监督措施,加强跟踪监督,原则上每季度对项目实施进行一次实地核查。在产业园创建期内的每一年度,对产业园项目建设与运行情况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报告报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适用于20xx-20xx年创建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工业园区招商运营方案 篇9
20xx年是我市三年“项目建设年”的第一年,也是我市实施全民招商,全社会抓项目战略部署的第一年。为更好的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我区的任务,动员全区力量,加大工作力度,把招商引资上项目工作抓紧、抓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区委“构建金三角,再造新xx”的战略目标为指导,主动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入世的新形势,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深入贯彻《鹤岗市20xx年招商引资工作方案》,在招商引资上项目上实现重大突破,是我区经济总量上规模、上水平的战略措施。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强化招商引资第一要事,以“项目建设年”为契机,突出攻大项目、抓大投入,全面提升招商引资水平,确保全年招商引资任务的顺利的完成。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商引资工作的顺利完成,特成立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经贸局)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确定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的总体部署、工作措施、推进措施,解决招商引资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定期听取各部、委、办、局招商引资进展情况的汇报。
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
成员:经贸局全体成员
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汇报全区招商引资进展情况,及时向区招商引资领导小组汇报;综合全区招商引资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协调招商引资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三、工作目标
(一)招商引资金额:确保完成8000万元,力争完成9000万元。
(二)实施12510工程:
即:亿元以上的项目1个;5000万元以上项目2个;1000万元以上项目5个;100万元以上项目10个。
四、任务分解
(一)招商引资目标任务按照全民招商的要求,具体分解到每个人,同时按照战线与部门双重管理要求,战线领导要对所管部门的招商引资工作负具体责任;部门领导要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招商引资工作负具体责任。
(二)xx区招商引资任务分解表(略)
单位:万元
注:其他机关工作人员的招商引资任务为:副科级以上25万元,科员10万元。
(三)12510项目工程任务分解表(略)
(四)重点项目推进落实任务分解表(略)
五、推进措施
(一)辟建工业园区,搭建发展平台,靠园区推进
为加快我区经济的大发展、快发展,借鉴各地区发展的成功经验,辟建占地面积100万公顷的工业园,通过园区的功能、园区的环境、园区的政策、园区的效应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今年一是搞好园区的整体规划工作。二是做好三通一平的有关工作。三是力争2—3户企业入住园区。
(二)加强组织领导,目标任务到人,靠机制推进
按照市政府三年“项目建设年”的总体要求,在全市各部门开展全民大招商工作。为完成我区的招商引资工作目标,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招商引资领导小组。二是部门要用70%的精力、人力抓招商引资工作。三是要明确目标任务,人人盯住项目、人人有责任、人人有目标的发展机制。四是要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同时要制定内部考评办法,以政策、考评来推进招商引资工作。
(三)突出重点项目,明确落实责任,靠服务推进
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对重点项目要加大推进工作力度,每个重点项目要指派一名领导主抓,一套班子推进、一条龙服务、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以确保重点项目如期建成,尽快达产达效。
(四)优化人文环境,转变工作思路,靠环境推进
要树立“投资环境就是生产力”,“你发财、我发展”的双赢观念,形成领导、部门、人人是招商主体的招商引资氛围。要从抢抓机遇入手,从主动服务入手,从广泛联系入。
(五)亲商、安商、富商,靠以商招商推进
现有区属企业是我区经济发展的基础,在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的同时,一是要加大对区属企业服务支持力度,真正做到亲商、安商、富商。二是要发挥现有企业的潜力,通过老板的各种社会关系,实现以商招商。
(六)拓宽信息渠道,加大广泛联系,靠信息推进
信息的来源、信息的收集、信息的畅通,是我区招商引资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多种关系实现信息畅通,每个人都要建立联系卡、确立联系方式,要在全区开展引来一个客商,提供一条信息,提出一条意见的“三个一”活动。
(七)创新招商方式,多路开展招商,靠创新推进
要转变认识、创新招商思路。既要招外商,也要引内资。在招商方式上,按照市场化、现代化的要求,开展专业招商、网上招商、项目招商,要走出去、请进来,要建立友好区县,确定招商基地,通过多路招商,上大项目、引大企业,实现我区经济的腾飞。
工业园区招商运营方案 篇10
一、园区概况
xx工业园区交通便利,周边配套设施完善。园区占地面积xx亩,规划有标准化厂房、研发中心、仓储物流区等功能区域。
二、招商目标
引进xx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
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的'产业集群。
三、招商策略
明确产业定位
聚焦主导产业方向,如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形成产业集聚效应。
精准招商
(1)建立专业招商团队,深入研究目标产业,了解行业动态和企业需求。
(2)通过参加行业展会、研讨会等活动,结识潜在客户,宣传园区优势。
(3)利用大数据分析,筛选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优质企业,进行精准对接。
优惠政策吸引
(1)提供租金减免、税收优惠等政策,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2)设立产业发展基金,为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3)对重大项目给予一事一议的特殊政策支持。
合作招商
(1)与专业招商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等合作,拓宽招商渠道。
(2)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引进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四、运营管理
基础设施建设
确保园区水、电、气、通讯等基础设施完备,道路畅通,绿化美观。
服务体系建设
(1)建立企业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包括工商注册、税务登记、项目申报等。
(2)搭建技术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技术研发、检测检验、知识产权保护等服务。
(3)组织人才招聘活动,帮助企业解决人才短缺问题。
园区管理
(1)制定园区管理制度,规范企业行为,维护园区秩序。
(2)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园区安全生产。
(3)开展环保工作,打造绿色生态园区。
五、宣传推广
制作园区宣传资料,包括宣传册、宣传片等,展示园区优势和发展前景。
利用网络平台、社交媒体等进行线上宣传推广。
举办园区开放日、招商推介会等活动,邀请企业实地考察。
六、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筹备阶段
(1)组建招商团队,制定招商计划和优惠政策。
(2)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第二阶段:招商启动阶段
(1)开展精准招商,对接目标企业。
(2)举办招商推介会,扩大园区影响力。
第三阶段:项目落地阶段
(1)协助企业办理入驻手续,确保项目顺利落地。
(2)加强园区运营管理,提升服务水平。
第四阶段:持续发展阶段
(1)优化招商策略,持续引进优质项目。
(2)完善园区服务体系,促进企业发展壮大。
工业园区招商运营方案 篇11
为落实《福建省“十四五”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规划》,实施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3212”工程,用好财政补助资金,提升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水平,根据有关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建目标
根据“十四五”特色现代农业发展目标,对纳入实施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3212”工程实施方案备选名单的现代农业产业园,按照择优逐年安排的原则,支持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通过创建,建成一批产业特色鲜明、要素集中集聚、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一二三产业融合、辐射带动有力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一)主导产业发展水平较高。产业园年总产值超过10亿元,主导产业产值占产业园总产值50%以上;形成规模化、标准化农产品生产基地,二三产业支撑有力,农产品初加工转化率达80%以上。
(二)新技术新装备广泛应用。产业园生产设施条件良好,生产经营信息化水平较高,现代要素集聚能力较强,技术集成应用水平较高,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开发应用成效明显,与2家省级以上科研教育单位建立合作关系。
(三)绿色发展成效突出。产业园种养结合紧密,农业生产清洁化,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走在全省前列,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质量可追溯,产品优质安全,园区内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9%以上。
(四)政策措施支持有力。县级政府支持力度大,统筹整合财政专项、基本建设投资等资金用于产业园建设,并在用地保障、财政扶持、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应用、人才支撑等方面有明确的政策措施,政策含金量高,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园区水、电、路、讯、网络等基础设施完备。
(五)带动农民增收明显。主要经营主体与农民(含脱贫户)建立利益紧密的联结机制,带动脱贫人口和易返贫致贫对象参与生产经营增收,产业园内农民收入明显高于全县(市、区)平均水平。
二、建设内容
产业园立足优势特色产业,围绕设施化、园区化、融合化、绿色化、数字化,推进“生产+加工+科技”一体化发展,聚集资源要素,延长产业链条,补齐发展短板,完善利益联结,构建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农民受益、共享发展的产业园建设格局。重点围绕以下任务开展建设:
(一)做强做优做大主导产业。培育壮大1-2个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主导产业。依托主导产业,推进种养规模化、加工集群化、科技集成化、营销品牌化,建成一批高标准规模化原料生产基地,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品牌,形成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发展格局,将产业园打造成为乡村产业振兴引领区。
(二)促进生产要素集聚。聚集市场、资本、信息、人才等现代生产要素,推进农科教、产学研大联合大协作,配套组装和推广应用现有先进技术和装备,推动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与农业深度融合,探索科技成果熟化应用有效机制,充分发挥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创新团队和创业平台作用,将产业园打造成为技术先进、金融支持有力、现代设施装备配套、信息化水平较高的现代技术和装备加速应用的集成区。
(三)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多元融合主体,发展多类型融合业态,构建种养有机结合,生产、加工、收储、物流、销售、电商于一体的农业全产业链,充分挖掘农业生态价值、旅游休闲价值、文化价值,推动农业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重构和升级,将产业园打造成为一二三产业相互渗透、交叉重组的融合发展区。
(四)推进经营主体壮大和创业创新。发展专业化家庭农场,规范农民合作社运营,扶持龙头企业牵引、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跟进、小农户广泛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推动土地碎片化互换、租赁、入股、托管等方式促进土地流转,实现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园发展,支持返乡农民工、大学毕业生以及各类人才入园创业创新,将产业园打造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各类人才“双创”孵化区。
(五)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全域推行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广泛开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引领农业绿色发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促进农业竞争力提升和农民收入增加,树立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标杆,将产业园打造成为示范引领质量兴农、农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绿色发展的核心区。
(六)创新农业发展体制机制。以完善农村产权制度与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加快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创新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引导资源要素更多向园区集聚。创新利益融合方式,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含脱贫户)建立土地流转、就业务工、带动生产、帮助产销对接、资产入股、收益分红等多种类型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二三产业收益。
三、创建程序
(一)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确定。列入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3212”工程实施方案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备选名单的县(市、区)要编制产业园创建方案,制定产业园项目建设和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方案,于每年第三季度以县级人民政府文件正式报送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评审。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根据年度财政资金预算安排,按照主导产业规模、产业发展基础、带动辐射能力、联农带农效果、项目前期准备、规划布局和组织管理等方面情况,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年度创建名单。
(二)中期评估。列入创建名单的现代农业产业园于创建当年第四季度开展自评,向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报送自评报告。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组织评估,重点对产业园建设管理、项目实施、资金使用、联农带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评估意见,作为安排第二批补助资金的依据。
(三)验收认定。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期一般为两年。由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财政厅下发通知,开展认定工作。产业园所在县(市、区)自主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项目验收或评价,并将验收或评价结果报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组织专家开展产业园创建验收和绩效评价,通过验收的认定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验收不合格的责成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合格的,不予认定。
四、资金安排与使用
(一)资金安排。原则上每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省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5000万元,分年分批次安排下达。批准创建当年,按照现代农业产业园补助标准50%安排下达第一批补助资金。批准创建的第二年,根据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中期评估结果,安排第二批补助资金,对中期评估效果较差的,少安排或不再安排补助资金。
(二)资金使用方式。鼓励各地创新资金使用方式,切实提高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效益,可结合实际采取直接补助、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不撒胡椒面,不搞平均分配,不面面俱到。财政补助资金使用必须依法依规,需要进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资金用途。财政补助资金按照突出重点、集中使用、专款专用的原则,用于现代农业产业园促进主导产业升级、延伸产业链、提升产业服务能力、联农带农增收等,重点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科技研发与信息支撑、数字农业、品牌创建宣传、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三产融合等方面。允许支持园区内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建设标准化生产、加工、仓储基地,农产品初加工和深加工设备设施、冷链仓储物流设施建设等。合理控制对企业等经营主体补助的规模和比例,对单个建设项目各级财政资金补助不超过补助环节投资的50%(公共服务性质的项目不受此限制),单个经营主体补助总额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
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可按规定不超过1%的比例统筹安排项目管理费,由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所在县(市、区)统筹使用,主要用于产业园管理部门开展产业园项目前期设计、评审、招标、监理、培训以及验收等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支出。
财政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建设楼堂馆所、各种资金津贴和福利补助;不得用于企业经营性开支和债务等一般性支出;不得用于已有普惠性政策渠道支持的建设内容(如农机购置补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贴等)。对于已有其他省级财政资金项目渠道支持的有关建设内容,原则上不再支持。
(四)拓宽投资渠道。鼓励地方政府统筹上级补助资金、本级预算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等支持产业园建设。各地要创新产业园建设资金筹措渠道,引导金融、社会资本投向产业园建设,促进市场投资主体和农民合理分享增值收益,提高产业发展内在活力和竞争力。
(五)资金使用监管。产业园所在县(市、区)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负主体责任,要加强财务管理,认真做好验收、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工作。财政补助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同一项目名称、执行不同内容的项目,要按照不同项目内容分别设置项目明细账或项目辅助明细账。加快财政补助资金支出进度,省级以上补助资金下达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使用进度要达到80%以上,18个月内应当使用完毕(质保金除外);其中用于支持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原则上应当于当年度拨付到位(质保金除外)。未按时间节点完成建设任务要求的,将对产业园责任人进行约谈。产业园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每月5日前向省农业农村厅报送上一月资金使用进度,每年1月底前会同当地财政部门向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报送上一年资金使用总结情况。
对下达资金满一周年仍未开工的项目(含子项目),或批复立项满两年仍未完工的,由县级财政、农业农村部门不再安排拨付补助资金,并收回补助结余资金,所产生的资金缺口由相关实施主体自行弥补。收缴省财政补助资金累计超过总额50%的产业园和因未落实监管责任导致弄虚作假或违法违纪等重大问题的产业园,取消现代农业产业园认定资格。
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情况要及时、完整、准确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福建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监管平台。
五、产业园管理与绩效评价
(一)组织管理。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所在县(市、区)要建立工作协调小组,研究制定产业园支持政策,统筹整合资源,落实建设用地及基础设施配套、办理环保等手续,统筹协调产业园创建各项工作。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建立工作专班,统筹推进产业园建设和管理运营,编制和落实产业园创建方案。制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方法,明确用途、实施原则、标准和监督管理等方面要求,加强项目实施主体业务指导及财务指导,督促按计划完成项目实施、实现绩效目标。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指导服务,推进管理体制、运营机制创新,帮助协调解决创建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
(二)方案调整。列入创建名单的现代农业产业园要根据省级评审意见细化完善产业园创建方案和资金使用方案,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并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因市场变化、政策调整、建设条件或建设内容发生变化等原因确需调整项目和资金使用方案的,由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建设目标和绩效目标自行调整,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项目和资金使用方案备案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由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加盖公章的备案函,附修改后的资金使用方案。
2.具体变更项目、资金情况(前后对照),详细说明变更的理由。
3.变更实施主体情况(企业登记注册、产业经营情况、基本情况简介等)。
4.专家论证会论证意见。
项目和资金使用方案在建设期间调整不得超过两次(因审计或专项检查发现问题需要整改的除外)。属于以下重大调整情形的,向省农业农村厅提出申请,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评估后反馈意见。
1.调整原申报方案确定的实施主体,涉及2家以上的。
2.产业园投资总额、项目建设规模调整幅度大于20%以上的。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项目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绩效评价。产业园所在县(市、区)要根据当地实际,制定项目建设和财政补助资金使用具体监督措施,加强跟踪监督,原则上每季度对项目实施进行一次实地核查。在产业园创建期内的每一年度,对产业园项目建设与运行情况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报告报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适用于20XX-20XX年创建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工业园区招商运营方案 篇12
为落实《福建省“十四五”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规划》,实施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3212”工程,用好财政补助资金,提升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水平,根据有关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建目标
根据“十四五”特色现代农业发展目标,对纳入实施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3212”工程实施方案备选名单的现代农业产业园,按照择优逐年安排的原则,支持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通过创建,建成一批产业特色鲜明、要素集中集聚、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一二三产业融合、辐射带动有力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一)主导产业发展水平较高。产业园年总产值超过10亿元,主导产业产值占产业园总产值50%以上;形成规模化、标准化农产品生产基地,二三产业支撑有力,农产品初加工转化率达80%以上。
(二)新技术新装备广泛应用。产业园生产设施条件良好,生产经营信息化水平较高,现代要素集聚能力较强,技术集成应用水平较高,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开发应用成效明显,与2家省级以上科研教育单位建立合作关系。
(三)绿色发展成效突出。产业园种养结合紧密,农业生产清洁化,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走在全省前列,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质量可追溯,产品优质安全,园区内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9%以上。
(四)政策措施支持有力。县级政府支持力度大,统筹整合财政专项、基本建设投资等资金用于产业园建设,并在用地保障、财政扶持、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应用、人才支撑等方面有明确的政策措施,政策含金量高,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园区水、电、路、讯、网络等基础设施完备。
(五)带动农民增收明显。主要经营主体与农民(含脱贫户)建立利益紧密的联结机制,带动脱贫人口和易返贫致贫对象参与生产经营增收,产业园内农民收入明显高于全县(市、区)平均水平。
二、建设内容
产业园立足优势特色产业,围绕设施化、园区化、融合化、绿色化、数字化,推进“生产+加工+科技”一体化发展,聚集资源要素,延长产业链条,补齐发展短板,完善利益联结,构建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农民受益、共享发展的产业园建设格局。重点围绕以下任务开展建设:
(一)做强做优做大主导产业。培育壮大1-2个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主导产业。依托主导产业,推进种养规模化、加工集群化、科技集成化、营销品牌化,建成一批高标准规模化原料生产基地,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品牌,形成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发展格局,将产业园打造成为乡村产业振兴引领区。
(二)促进生产要素集聚。聚集市场、资本、信息、人才等现代生产要素,推进农科教、产学研大联合大协作,配套组装和推广应用现有先进技术和装备,推动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与农业深度融合,探索科技成果熟化应用有效机制,充分发挥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创新团队和创业平台作用,将产业园打造成为技术先进、金融支持有力、现代设施装备配套、信息化水平较高的现代技术和装备加速应用的集成区。
(三)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多元融合主体,发展多类型融合业态,构建种养有机结合,生产、加工、收储、物流、销售、电商于一体的农业全产业链,充分挖掘农业生态价值、旅游休闲价值、文化价值,推动农业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重构和升级,将产业园打造成为一二三产业相互渗透、交叉重组的融合发展区。
(四)推进经营主体壮大和创业创新。发展专业化家庭农场,规范农民合作社运营,扶持龙头企业牵引、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跟进、小农户广泛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推动土地碎片化互换、租赁、入股、托管等方式促进土地流转,实现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园发展,支持返乡农民工、大学毕业生以及各类人才入园创业创新,将产业园打造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各类人才“双创”孵化区。
(五)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全域推行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广泛开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引领农业绿色发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促进农业竞争力提升和农民收入增加,树立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标杆,将产业园打造成为示范引领质量兴农、农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绿色发展的核心区。
(六)创新农业发展体制机制。以完善农村产权制度与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加快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创新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引导资源要素更多向园区集聚。创新利益融合方式,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含脱贫户)建立土地流转、就业务工、带动生产、帮助产销对接、资产入股、收益分红等多种类型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二三产业收益。
三、创建程序
(一)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确定。列入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3212”工程实施方案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备选名单的县(市、区)要编制产业园创建方案,制定产业园项目建设和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方案,于每年第三季度以县级人民政府文件正式报送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评审。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根据年度财政资金预算安排,按照主导产业规模、产业发展基础、带动辐射能力、联农带农效果、项目前期准备、规划布局和组织管理等方面情况,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年度创建名单。
(二)中期评估。列入创建名单的现代农业产业园于创建当年第四季度开展自评,向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报送自评报告。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组织评估,重点对产业园建设管理、项目实施、资金使用、联农带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评估意见,作为安排第二批补助资金的依据。
(三)验收认定。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期一般为两年。由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财政厅下发通知,开展认定工作。产业园所在县(市、区)自主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项目验收或评价,并将验收或评价结果报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组织专家开展产业园创建验收和绩效评价,通过验收的认定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验收不合格的责成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合格的,不予认定。
四、资金安排与使用
(一)资金安排。原则上每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省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5000万元,分年分批次安排下达。批准创建当年,按照现代农业产业园补助标准50%安排下达第一批补助资金。批准创建的第二年,根据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中期评估结果,安排第二批补助资金,对中期评估效果较差的,少安排或不再安排补助资金。
(二)资金使用方式。鼓励各地创新资金使用方式,切实提高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效益,可结合实际采取直接补助、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不撒胡椒面,不搞平均分配,不面面俱到。财政补助资金使用必须依法依规,需要进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资金用途。财政补助资金按照突出重点、集中使用、专款专用的原则,用于现代农业产业园促进主导产业升级、延伸产业链、提升产业服务能力、联农带农增收等,重点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科技研发与信息支撑、数字农业、品牌创建宣传、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三产融合等方面。允许支持园区内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建设标准化生产、加工、仓储基地,农产品初加工和深加工设备设施、冷链仓储物流设施建设等。合理控制对企业等经营主体补助的规模和比例,对单个建设项目各级财政资金补助不超过补助环节投资的50%(公共服务性质的项目不受此限制),单个经营主体补助总额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
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可按规定不超过1%的比例统筹安排项目管理费,由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所在县(市、区)统筹使用,主要用于产业园管理部门开展产业园项目前期设计、评审、招标、监理、培训以及验收等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支出。
财政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建设楼堂馆所、各种资金津贴和福利补助;不得用于企业经营性开支和债务等一般性支出;不得用于已有普惠性政策渠道支持的建设内容(如农机购置补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贴等)。对于已有其他省级财政资金项目渠道支持的有关建设内容,原则上不再支持。
(四)拓宽投资渠道。鼓励地方政府统筹上级补助资金、本级预算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等支持产业园建设。各地要创新产业园建设资金筹措渠道,引导金融、社会资本投向产业园建设,促进市场投资主体和农民合理分享增值收益,提高产业发展内在活力和竞争力。
(五)资金使用监管。产业园所在县(市、区)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负主体责任,要加强财务管理,认真做好验收、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工作。财政补助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同一项目名称、执行不同内容的项目,要按照不同项目内容分别设置项目明细账或项目辅助明细账。加快财政补助资金支出进度,省级以上补助资金下达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使用进度要达到80%以上,18个月内应当使用完毕(质保金除外);其中用于支持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原则上应当于当年度拨付到位(质保金除外)。未按时间节点完成建设任务要求的,将对产业园责任人进行约谈。产业园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每月5日前向省农业农村厅报送上一月资金使用进度,每年1月底前会同当地财政部门向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报送上一年资金使用总结情况。
对下达资金满一周年仍未开工的项目(含子项目),或批复立项满两年仍未完工的,由县级财政、农业农村部门不再安排拨付补助资金,并收回补助结余资金,所产生的资金缺口由相关实施主体自行弥补。收缴省财政补助资金累计超过总额50%的产业园和因未落实监管责任导致弄虚作假或违法违纪等重大问题的产业园,取消现代农业产业园认定资格。
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情况要及时、完整、准确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福建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监管平台。
五、产业园管理与绩效评价
(一)组织管理。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所在县(市、区)要建立工作协调小组,研究制定产业园支持政策,统筹整合资源,落实建设用地及基础设施配套、办理环保等手续,统筹协调产业园创建各项工作。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建立工作专班,统筹推进产业园建设和管理运营,编制和落实产业园创建方案。制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方法,明确用途、实施原则、标准和监督管理等方面要求,加强项目实施主体业务指导及财务指导,督促按计划完成项目实施、实现绩效目标。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指导服务,推进管理体制、运营机制创新,帮助协调解决创建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
(二)方案调整。列入创建名单的现代农业产业园要根据省级评审意见细化完善产业园创建方案和资金使用方案,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并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因市场变化、政策调整、建设条件或建设内容发生变化等原因确需调整项目和资金使用方案的,由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建设目标和绩效目标自行调整,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项目和资金使用方案备案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由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加盖公章的备案函,附修改后的资金使用方案。
2.具体变更项目、资金情况(前后对照),详细说明变更的理由。
3.变更实施主体情况(企业登记注册、产业经营情况、基本情况简介等)。
4.专家论证会论证意见。
项目和资金使用方案在建设期间调整不得超过两次(因审计或专项检查发现问题需要整改的除外)。属于以下重大调整情形的,向省农业农村厅提出申请,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评估后反馈意见。
1.调整原申报方案确定的实施主体,涉及2家以上的。
2.产业园投资总额、项目建设规模调整幅度大于20%以上的。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项目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绩效评价。产业园所在县(市、区)要根据当地实际,制定项目建设和财政补助资金使用具体监督措施,加强跟踪监督,原则上每季度对项目实施进行一次实地核查。在产业园创建期内的每一年度,对产业园项目建设与运行情况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报告报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适用于20xx-20xx年创建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