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疏导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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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疏导方案 篇1
为认真落实省、市、县政府关于治理道路交通拥堵问题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校园周边交通环境,缓解学生上下学期间交通拥堵状况,有效改善群众的出行环境,结合我县“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夏季大会战”和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坚持严管治理、人文治理原则,开展大宣传、推动大教育、营造大氛围的“治理”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改变出行理念和习惯,优化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提高群众出行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按照“畅通、有序、安全、文明”的工作目标,加大校园周边交通拥堵治理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增强广大家长、教师、学生的文明出行、遵守交规和交通安全意识,有效改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解决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交通堵塞的.突出问题,营造良好的校园周边交通环境。
三、工作重点
针对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和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乱点、违法行为高发点、拥堵多发点等重点路段,依法查处校园学生无证驾驶机动车、电动车及周边车辆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违法停车、闯红灯、人行横道不让行人等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加大管理力度,维护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一是各中队要科学合理调配警力,针对学生每天上学和放学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建立动态科学的勤务制度,落实警力维护交通指挥疏导工作。二是各中队要组织对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乱点、违法行为高发点、拥堵多发点进行摸排,广泛征求学校和周边群众意见,开展针对性整治。三是各中队要依法从严查处机动车无牌无证、乱停乱放、超速行驶、闯红灯、人行横道不让行人等违法行为和学生无证驾驶机动车、电动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净化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环境。四是教育部门要加强学校上下学时段校门前交通路段的管理,安排值班老师负责上、放学时段学校门前交通秩序的维护,组织学生从斑马线或安全路段过马路,发现学生交通违法行为及时采取管制措施并进行记录,学校将学生交通安全违法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个人德育考核。
(二)完善交通设施,改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出行条件。各中队要深入排查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存在的隐患,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提出改善建议,优先完善学校周边道路警示和提示标志、信号灯、人行横道和车辆减速设施等,为学生出行创造安全通行条件。
(三)立足长效机制,加强校园学生交通安全管理。一是各中队要对本辖区校园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查找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落实整改。二是教育部门要严格落实学校的安全主体责任,严禁未成年或无驾驶证的学生驾驶机动车、电动车。三是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健全安全教育制度,坚决杜绝学生乘坐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车辆。四是健全工作机制,各中队对学校学生驾驶机动车、电动车上下学的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通报教育部门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抓好典型教育,对管理不到位的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五是各中队要以维护学校幼儿园安全为契机,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迅速开展走访活动,重点走访老师、学生和家长,广泛征求群众对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一是教育部门要印制“致家长一封公开信”,提醒学生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告知接送学生家长自觉遵守和维护学生上下学交通秩序。二是各中队要会同教育部门深入本辖区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力度,增大宣传教育的密度、广度和深度,加强对周边隐患点的巡逻执法,提高广大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三是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做到位,在校园内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板报、标语,组织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活动,通过校讯通、校安平台定期向家长发送交通安全信息,努力营造浓厚的家、校交通安全氛围。
交通疏导方案 篇2
为认真落实省、市、县政府关于治理道路交通拥堵问题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校园周边交通环境,缓解学生上下学期间交通拥堵状况,有效改善群众的出行环境,结合我县“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夏季大会战”和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坚持严管治理、人文治理原则,开展大宣传、推动大教育、营造大氛围的“治理”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改变出行理念和习惯,优化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提高群众出行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按照“畅通、有序、安全、文明”的工作目标,加大校园周边交通拥堵治理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增强广大家长、教师、学生的文明出行、遵守交规和交通安全意识,有效改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解决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交通堵塞的突出问题,营造良好的校园周边交通环境。
三、工作重点
针对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和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乱点、违法行为高发点、拥堵多发点等重点路段,依法查处校园学生无证驾驶机动车、电动车及周边车辆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违法停车、闯红灯、人行横道不让行人等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加大管理力度,维护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一是各中队要科学合理调配警力,针对学生每天上学和放学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建立动态科学的勤务制度,落实警力维护交通指挥疏导工作。二是各中队要组织对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乱点、违法行为高发点、拥堵多发点进行摸排,广泛征求学校和周边群众意见,开展针对性整治。三是各中队要依法从严查处机动车无牌无证、乱停乱放、超速行驶、闯红灯、人行横道不让行人等违法行为和学生无证驾驶机动车、电动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净化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环境。四是教育部门要加强学校上下学时段校门前交通路段的管理,安排值班老师负责上、放学时段学校门前交通秩序的维护,组织学生从斑马线或安全路段过马路,发现学生交通违法行为及时采取管制措施并进行记录,学校将学生交通安全违法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个人德育考核。
(二)完善交通设施,改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出行条件。各中队要深入排查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存在的隐患,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提出改善建议,优先完善学校周边道路警示和提示标志、信号灯、人行横道和车辆减速设施等,为学生出行创造安全通行条件。
(三)立足长效机制,加强校园学生交通安全管理。一是各中队要对本辖区校园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查找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落实整改。二是教育部门要严格落实学校的安全主体责任,严禁未成年或无驾驶证的学生驾驶机动车、电动车。三是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健全安全教育制度,坚决杜绝学生乘坐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车辆。四是健全工作机制,各中队对学校学生驾驶机动车、电动车上下学的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通报教育部门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抓好典型教育,对管理不到位的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五是各中队要以维护学校幼儿园安全为契机,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迅速开展走访活动,重点走访老师、学生和家长,广泛征求群众对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一是教育部门要印制“致家长一封公开信”,提醒学生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告知接送学生家长自觉遵守和维护学生上下学交通秩序。二是各中队要会同教育部门深入本辖区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力度,增大宣传教育的密度、广度和深度,加强对周边隐患点的巡逻执法,提高广大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三是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做到位,在校园内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板报、标语,组织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活动,通过校讯通、校安平台定期向家长发送交通安全信息,努力营造浓厚的家、校交通安全氛围。
交通疏导方案 篇3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省公安厅开展“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工作部署,20xx年4月1日至9月30日,集中整治强行超车、强行会车、逆向行驶、闯红灯、超速行驶、疲劳驾驶、抢占道路霸道行驶、驾驶无牌证、驾驶报废及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等十大野蛮危险驾驶行为,规范货车通行秩序,防范减少货车交通事故。根据省、市、市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以镇长任组长,副镇长任常务副组长,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司法所长、交警四中队队长任副组长,信访办主任、各村支部书记、派出所长、教研中心主任程新有、工商所长、巡防队长任成员的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二、工作重点
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重点做好货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综合执法行动。
1、整治重型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醉酒驾驶、未审、违法停车、超速行驶、逆向行驶、强超强会、无牌无证、套牌驾驶、报废、非法改装。对超限超载的货车、要引导至治超站点依法处理。
2、整治重型货车、挂车非法改装,尾灯不亮、违规安装后射灯、车身反光标识设置、侧后部防护装置不规范严重影响安全的违法行为。
3、整治道路工程运输车、渣土车无牌套牌遮挡污损号牌、闯红灯、闯禁行、超速行驶、违法掉头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4、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灯具、超速行驶、低速占道行驶、不按照运输通行证注明内容运输、未随身携带运输通行证明、不按规定的通行时间路线速度行驶、不配备押运人员、无证运输等交通违法行为。
5、整治货运车辆驾驶人准驾车型不符、驾驶证未审、记分达12分的。
三、工作措施
1、利用镇电视台播发公告、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条幅、办板报等多种形式,全面宣传综合执法行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提高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2、各村要明确1名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负责经常性的宣传资料张贴、发放和记录有关的活动情况,集中利用5天时间(4月16日至4月20日)对本村货车信息进行详细登记,加强对货车司机的安全教育和提醒。
3、取缔马路市场,杜绝利用公路堆物作业、摆摊设点、打谷晒场占道等违法现象,从根本上消除不安全隐患。
4、在学校周边重要路口设置安全警示牌,安装减震减速装置,加强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杜绝学生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而发生伤亡事件。
5、派出所、工商所、综治办要配合道路交通主管部门,加大对报废拼(组)装车、非客运车载客、无牌无证摩托车、拖拉机、三轮车载客、农用车非法载客和修车点拼(组)装车等现象的治理力度。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协调,明确工作责任。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协调会议,掌握工作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工作落实。各村和相关单位要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全社会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2、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村要加强对镇村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加强道路巡逻检查,发现危及行车、行人安全的道路安全隐患应加强监控,及时进行整治。凡存在安全隐患难以及时整治的,要采取措施,加强监管,在安全距离范围内完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车辆、行人注意安全,必要时安排人员巡查。对通行条件差、不宜通行车辆的,要坚决采取措施禁止车辆通行,并加强对管辖道路的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和治理道路安全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
交通疏导方案 篇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适应雨花台风景区园内管理的各项要求,实施有效的交通管制和人员疏导,维护景区交通安全和游客参观游览秩序,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雨花台风景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管理局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制定本方案。
1.3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景区内车辆、人员的疏导工作。
2组织体系
2.1常态组织机构
常态下(日常工作状态下)车辆指挥、人员疏导由保卫处牵头,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
2.2节假日组织机构
节假日期间车辆指挥、人员疏导指挥,按管理局假日指挥部统一协调,做到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保障有力、处置及时,具体工作按责任片区划分,由各责任片区牵头单位具体负责。责任片区划分由指挥部统一下达。
3运行机制
3.1预警监测
采取监控监测与人工监测相结合的方法,及时向指挥部提供准确信息,为节假日指挥部有效决策提供依据。
3.1.1设立接待登记处,掌握和了解游客和车辆入园情况。节假日在各门口设立接待登记处,安排专人值班,对出入园游客数量、车辆数量定时进行统计,准确把握景区内游客、车辆数量动态情况,及时向指挥部值班室报告景区交通和人流的情况。
3.1.2信息中心负责景区视频监控系统值班,对车辆、人员入园情况实施监控,及时掌握和报告景区交通和人流的情况。
3.1.3管理局节假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安排专人值班,接受全局各部门和单位的情况报告。
3.2车辆入园
3.2.1参观旅游机动车辆进入景区,由门卫人员收取车辆入园费,凭票入园。
3.2.2在景区租赁、承包、联营、施工的机动车辆,由保卫处按行政许可的规定办理《雨花台风景区车辆通行证》,凭证入园。
3.2.3员工车辆(含非机动车),按照《管理局内部车辆停放管理规定》在指定地点停放。
3.2.4其他外来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等车辆禁止进入风景区。
3.3人员入园
3.3.1入园参观或组织凭吊活动的单位(人数较多)应事先预约,并按约定时间入园。
3.3.2日接待游客量控制在30000人以内,超过控制人数时实行有效措施,控制人员入园速度直至采取暂时闭园,以保持游客良好游览秩序,保护人员安全和生态园林资源。
3.4车辆行驶
根据风景区道路状况,景区部分道路实行单向行驶,部分道路实行双向行驶,禁止机动车反道行车。
3.4.1单向行驶道路:北大门
纪念碑广场;二泉路口
北门,以上路段禁止反向行车。
3.4.2双向行驶道路:南大门—纪念馆广场—纪念碑停车场—东门—二泉路口。以上路段可以双向行车。
3.5车辆疏导
3.5.1工作日疏导:工作日期间进入景区的车辆相对较少,将入园车辆指定在北门内广场、纪念碑停车场、纪念馆广场、东门停车场、南门内广场场地停放。以上场地一次性停车量为446台,日停车量为900台。工作日禁止在景区主干道停放机动车。
3.5.2双休日疏导:双休日期间进入景区的车辆较多,纪念碑停车场、纪念馆广场、东门停车场、南门内广场场地停满车辆后,将入园车辆引导东、西干道停放。以上地段一次性停车量为526台,日停车量为1000台。
3.5.3节假日疏导:在节假日入园车辆剧增的情况下,先按照双休日停车的方案指挥车辆停放,待以上场地停满后,再安排入园车辆在东门干道、南门干道茶场区和古迹区停车场停放。以上地段一次性停车量为566台,日停车量为1200台。
3.6车辆管制:
3.6.1工作日期间,由行政执法大队在北大门、纪念碑广场、二泉路口、木樨苑设立执勤点实施车辆管制。
3.6.2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在北大门、南大门、纪念碑广场、二泉饭店路口、纪念馆广场、木樨苑路口、游乐园东路口等路段设立执勤点实施车辆管制。
3.6.3清明节等特殊时期,进入景区车辆超过承受能力时,协助公安交警实施综合管理,暂停车辆进入景区。
3.6.4园内游览观光电瓶车,在指定地点停放。
3.6.5节日期间,职工车辆(含非机动车)按指定地点停放。
3.7客流高峰期人员疏导
3.7.1当烈士纪念馆内游客数量超过正常接待量时,启动《场馆客流控制与疏导应急预案》,具体工作由纪念馆负责。
3.7.2对主峰地段加强管理,纪念碑的团体凭吊分批进行,控制和疏导在平台的人流。
3.7.3安排人员加强对纪念桥的管理,及时疏导集聚桥面的人员,避免造成拥挤、踩踏、落水等伤亡事故。
3.7.4对雨花阁等景点,实施分时、分批参观或暂停开放,避免因拥挤而发生事故;
3.7.5当入园人数超出最大接待量(3万人/日)时,及时采取游客分批入园措施,缓解园内的`压力,保证景区安全。
3.7.6设置警界线
3.7.6.1南大门外设第一道警界线,入园人员采取排队,分时、分批入园,进口处设第二道警界线。
3.7.6.2北大门外设第一道警界线,入园人员采取排队,分时、分批入园,车辆不得入园,进口处设第二道警界线。
3.7.6.3东门外设第一道警界线,入园人员采取排队,分时、分批入园,进口处设第二道警界线。
3.7.6.4西门外设第一道警界线,入园人员采取排队,分时、分批入园,进口处设第二道警界线。
3.7.6.5园内纪念桥国际歌处设第一道警界线,采取人员排队,分时、分批进入纪念馆区域,纪念馆进口处设第二道警界线,分时、分批进入展馆,保持馆内正常参观人数。
3.8应急处置
3.8.1在下列情况下实施紧急闭园、闭馆。
3.8.1.1当入园人数大大超出最大接待量(3万人/日)时。
3.8.1.2当景区内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情况下。
3.8.1.3出现自然灾害,可能给游客带来安全隐患的情况下。
3.8.1.4进入场馆内游客造成拥挤,存在潜在的危险时。
3.8.2闭园闭馆的实施办法
3.8.2.1局办公室根据指挥部下达的指令,向市政府上报请求警力支援和应急处置的请示。
3.8.2.2保卫处加强与公安、交警、消防部门的联系,争取支援。
3.8.2.3宣传教育处与新闻媒体联系,借助媒体进行信息发布,并用园内广播告知游客可由东门紧急疏散通道离园。
3.8.2.4管理局节假日指挥部根据出现的情况及时下达闭园、闭馆的指令。
3.8.2.5保卫处会同交警,对南北大门车辆进行管制,禁止车辆进入景区和在大门外广场停放。
3.8.2.6园内游览观光电瓶车暂停营运。
3.8.2.7保卫处会同公安机关组织城管、门卫人员关闭景区大门。
3.8.2.8风景区东门紧急通道出口开放,车辆、人员只出不进。
3.8.2.9根据指挥部下达的指令,在各进出口门外设置警示标识,各门点暂时停止人员进入园内,并做好解释工作。
3.8.2.10各场馆采取稳定游客的情绪,有秩序的向外分散人流,避免造成混乱引发事故。
3.8.2.11纪念碑主峰采取拉隔离带,人员上行、下行分开的措施,避免造成拥挤、踩踏事故。
4保障措施
4.1媒体预告
在重大节假日前宣传教育处负责与有关新闻媒体进行联系并对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分散入园人数。
4.2通讯保障
管理局持有对讲机的人员按规定要求使用,保证信息畅通;节假日期间指挥部成员及各片区负责人手机保持开机状态,听从指挥部的指令;景区内部电话、广播线路保持完好状态。
4.3其他保障
医疗救护车保持完好状态,医疗救护站设在主峰停车场,随时应对游客受伤情况的救护。
交通疏导方案 篇5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力遏制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二轮摩托车超员与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有效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创建“平安畅通”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自月份开始至年底在全区范围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平安和谐为总体要求,树立“以人为本”与“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重点,依法严管,标本兼治,把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关口,全面提升我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我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
二、工作目标
继续抓好“五整顿、三加强”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通过强化源头管理,严格路面执勤执法,严格查处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排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力维护良好的道路通行秩序。通过整治,使全区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二轮摩托车超员与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交通事故四项指标比去年同期下降10%以上,确保年辖区道路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三、方法步骤
1、组织准备阶段(月日月15日)
组织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调研,制定工作方案,召开有关会议,做好专项整治的各项准备工作。
2、整治实施阶段(月16日至10月31日)
为确保今年“五一”、“十一”等重要节假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确定月、月、9月三个月为集中整治月。一要注重集中整治,由交警大队牵头,组织交通、农机、乡镇等单位联合执法,采取固点设点和随机设点等结合的灵活机动的办法,对各种违法车辆进行综合执法,对超载、超速、酒后驾车、非法营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和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综合整治,4月、5月、9日集中整治期间,每周联合执法时间不少于4个工作日,形成高压整治态势。二要注重日常工作,除开展集中整治月外,其它时间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实际,坚持部门认真履职,依法制止和有效打击各种违法车辆,必要时,可随时集中联合行动,做到集中打击与部门日常执法管理有机结合,确保全年全区道路保持安全畅通有序。各职能部门要注重节假时期间的安全监管,加强执法,保证节日期间的安全。重点整治:
(1)加强事故多发地段、时段的路面监控,严格查处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二轮摩托车超员与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2)加强源头管理,严禁超载车辆出站,加大对城区、城乡结合部违章占道和集镇店外店的清障工作,加大查纠交通违法行为,维护良好交通秩序;
(3)加强村道安全管理,清除农村村道路面,路沿堆放沙石、杂物等,保持村道清洁畅通。
(4)加强施工工地车辆管理,禁止无牌无证车辆参与工地运输,禁止工地车辆违法载人;
(5)加强道路安全设施建设,进一步认真排查整治各路段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完善道路标志标线和村道口减速带设置工作,在主要道路叉口和事故多发地段增设灯控设施和安全警示灯,以减少各种交通事故发生。
3、巩固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
各乡镇、部门要认真总结整治经验、提出整治工作中的措施和建议,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切实负起责任,使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达到工作机制健全、安全设施完善、交通畅通有序、管理水平提高、守法意识增强、交通事故减少,使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现质的飞跃。12月开始,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考评小组,将对各乡镇、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考评验收,对成效显著,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给予批评教育,对整治期间出现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四、工作措施
1、严格路面监控管理。公安交警部门要牵头组织查处路面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严查车辆超载、超速、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非法营运和二轮摩托车超员与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1)严查机动车超速违法行为。交警要充分利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合理设立测速点,加大对夜间重点时段、重点路段超速违法行为管控力度。严格执行违法信息异地转递制度,对异地机动车驾驶人超速行为查纠一起、转递一起,严禁只罚款不转递。集中整治期间,超速80%以上的,依法吊销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
(2)严查客车超员违法行为。交通交警部门要督促客运企业把好出站点,确保客车出站不超员,坚持对7座以上车辆逐一核载人数并做好登记,严把客车严重超员。及时发现和查处客车超员以及倒运超员乘客规避检查行为,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处罚。
(3)严查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组织力量开展统一行动,加大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做好取证工作,依法拘留。要邀请新闻媒体随警采访,及时报道严查酒后驾驶整治行动,加大震慑力度;
(4)严查疲劳驾驶违法行为。对容易出现疲劳驾驶的时段、路段,加大巡逻密度。发现疲劳驾驶行为,要通过报警器、喊话等方式,提醒驾驶员注意,情况严重的,要将其引至安全地带,责令驾驶人休息,消除疲劳状态;
(5)严查二轮摩托车超员与不戴安全头盔载客的违法行为,对情节严重的,给予治安拘留;
(6)严查非营运车辆从事营运的违法行为。对三轮摩托车、手扶拖拉机、健全人利用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从事非法营运,一经查获,给予查扣销毁。
(7)严查施工工地、学校等车辆安全状况,对无牌无证或达不到技术要求的车辆要立即采取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2、加强路面隐患排查工作。各相关部门、乡镇要继续深化我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省道、县道、乡道、村道事故多发点段,要结合“安保工程”实施,根据各自的责任,制定整改计划及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及时限,确保整改到位。
3、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各乡镇要进一步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实行村级属地管理,组织工作队、村两委干部和镇所属相关部门对所辖村道组织一次全面的清障行动,主要以清理路障保持村道畅通整治为重点,达到路肩外2米范围内不得推放任何物品,保持路面整治,对村道内发生交通事故,镇包片领导要派出所包片民警及时界入,切实负起责任,妥善处理,确保安定稳定。重要村道交通安全标志得到完善。
4、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通过综合整治,达到省道、县道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设施进一完善,城区信号灯、交通标志、人行横道线等设施齐全,县乡道路通行安全条件得到改善,事故多发路段得到有效治理。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乡镇、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做好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与“平安发展”的理念,切实加强领导,负起责任,突出重点,认真谋划,把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务必实现全年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同比明显下降,为全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为加强对此次全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决定成立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
2、部门协作,形成合力。牵头单位要认真负责做好人员召集和执法过程中的协调工作,相关部门、乡镇要紧密配合,明确职责。
(1)交警大队:牵头负责对路面的巡查,对各种违法车辆的查处;负责县道以上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负责县道以上路面交叉口灯控及路面安全警示示灯的设置;负责对校车监管;负责施工工地车辆的'监管;
(2)交通局:配合交警大队开展路面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负责有关的道路客、货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严格审查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条件、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负责客运、货运(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安监局:负责对本次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的指导、协调、检查工作,督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4)农机总站:负责牵头对道路外农用拖拉机的整治,配合交警对上道路农用拖拉机的巡查和执法;
(5)建设局:配合交警查处工地施工的违法车辆,负责对市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
(6)教育局:负责对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把交通安全知识教育纳入教育计划,作为学生操行评语内容,培养小学生从小遵守交通秩序。负责配合交警对校车安全监督管理;
(7)残联:负责对残疾人交通安全知识教育,配合交警部门对残疾人使用代步车参与非法营运的执法;
(8)公路分局:负责县道以上道路的隐患排除,负责路面标志标线设置,路障清理和卫生保洁;
(9)城市执法六大队:负责市区慢车道、人行道的摆摊设点治理,配合交警做好车辆有序停靠的管理;
(10)宣传部:负责指导交通安全整治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舆论宣传、正面引导、典型警示,为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11)司法局: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纳入“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法制意识;
(12)乡镇: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大力开展交通综合整治宣传,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由乡镇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力量积极配合区交通整治执法部门认真开展整治工作,乡镇、村要全面开展乡道、村道交通路障清理,对所有乡村道路面及路沿外2米范围内的路障(含沙、土、石杂物等)进行一次彻底清理,达到路面清洁畅通安全。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各部门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工具,大张旗鼓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宣传,要把交通安全宣传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使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深入人心,专项整治工作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1)及时召开会议,各乡镇、村要及时利用各种宣传工具,把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精神传达到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形成全社会齐抓交通安全的良好格局;
(2)要扩大宣传声势,区新闻媒体要及时宣传报道整治过程中的各种动态,曝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警示教育群众,做到人人维护交通秩序;
(3)各职能部门要深入开展送交通法律法规宣传进村、进校、进工厂,充分利用交通安全VCD片,挂图等进行以案析法教育。交警大队负责提供教育材料,各乡镇负责组织实施,以村委会为单位,每个村最少要组织一场电影或VCD片,挂图警示教育,教育面达到100%。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对中小学老师、学生(含学前教育学生)进行一项全面的交通安全教育,教育面达100%。每校要有一期交通安全知识专栏;
(4)各乡镇在街道主要位置要张挂5幅以上跨街布条标语,每个村都要有标语、专栏;
(5)印发交警大队、交通局、农机总站、安监局、残联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区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通告》,要求各乡镇、村要把《通告》张贴到每个自然村和主要通道,以扩大宣传面和宣传效果;
(6)适时邀请专家授课,提高领导干部的交通法制水平。
4、加强督查,确保工作到位。在集中整治活动中,督查组每周要组织一次督查,主要是督查各乡镇、部门领导重视情况、人员到位情况、措施落实情况、工作成效情况、对工作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将给予通报批评、效能处理,造成交通安全责任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交通疏导方案 篇6
为加强城市交通管理,维护我区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广大市民群众安全、畅通出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全市开展城市交通治堵工作部署,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总体要求,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依法行政、从严治理,群众参与、文明出行”的基本原则,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思路,开展城市交通整治,尽快改善城市交通状况,为建设“和谐”营造更加安全、畅通、绿色、文明的交通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城市交通疏堵保畅工程,力争2012年6月1日前城市交通状况得到迅速好转,2012年底实现显著改善,2013年实现根本改变。具体目标如下:
(一)道路停车秩序明显好转。建立联动执法机制,道路违章停车现象基本杜绝,6月1日前二环以内道路停车秩序形成良好局面。
(二)主要交通堵点基本疏通。城区施工路段、临街学校、商圈广场、过江通道、进城通道、环线立交等主要交通堵点拥堵状况明显改观,及时解决交通拥堵状况。
(三)城市路网结构不断优化。优化城区路网级配,使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等等级结构有效改善,过湘江通道通行能力进一步增强,中心城区对外通行能力进一步提高。
(四)交通管理水平得到提升。2012年底交通智能控制信号覆盖率达到40%,2013年城市主要道路路口电子警察、电视监控实现全覆盖。二环以内与二环以外、中心城区以内与中心城区以外、上下班高峰期与平峰期的交通流量趋于平衡。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文明交通秩序逐步形成。
三、工作措施
(一)减少停车占道
1、规范路内停车行为。开展路内停车专项整治、按照“先二环以内后二环以外、先主干道后次干道、先拥堵路段后畅通路段”的原则,对中心城区所有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设置的路内停车泊位进行全面清理。坚决打击违法违章占道停车行为,对违法违章占道停车行为一律顶格处罚,一律公开曝光,对违法违章占道停靠车辆一律拖走,减少违法违章停车对路面交通的影响。根据道路的实际情况和停车需求,在严格控制总量的前提下,科学、合理设置路内临时停车泊位。加强路内停车管理,确保二环以内路内停车秩序在6月1日前取得明显成效。(牵头单位:区交警大队,配合单位:区城管局、区城管执法大队、区城管公安执法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2、全面整顿经营占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城区所有马路市场、流动摊点、店外经营、亭棚管线占道堆放和各类建材市场、农贸批发市场、废旧物资回收市场违章占道经营行为,以及占用人行道、盲道的报刊亭、信息亭、综合服务亭等各类设施进行清理整顿,严格实行宣传教育在先、纠正处罚在后工作模式,对不服管理、屡教不改的违章户要严管重罚,坚决取缔违章经营行为。按照堵疏结合的原则,在不影响交通和市民出行,不影响市容市貌的地方设置便民摊点区,引摊入“市”,集中规范经营。严格各类设施的占道审批和管理,严格查处违规设置新的占道设施。(牵头单位:区城管局,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大队,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商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规划分局、区工商分局)
3、加强施工占道管理。科学安排城区项目建设时序,严格施工占道审批,优化施工路段交通组织。大型建设项目应先开展交通影响评价,制定交通疏解方案,经市交警支队批准后,先疏导后围挡。各施工单位要优化项目施工方案,规范施工围挡,不得超标占用道路以及只围挡不施工。要合理安排施工车辆的运输线路,避免施工车辆进出高峰与相邻道路交通高峰重叠。市政道路的日常维护,原则上都应该安排夜间施工。(牵头单位:区交警大队,责任单位:区工务局、区市政公司、区城管执法大队,配合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4、开放单位停车场。对辖区单位所有停车场摸底,摸清车位数量及现状。支持和引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停车设施向社会提供停车服务,提高单位停车场利用率,缓解城区停车压力。(牵头单位:区治堵办,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区交警大队)
5、加强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全面开展擅自改变规划用途的停车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按照“谁是业主、谁签合同、谁负责清退”原则,督促被挪用停车场所有权人和使用人进行整改,必须在2012年6月底前完成清退工作,恢复地下停车场的停车功能。对改变用地、建筑规划性质,不服从整改并未按要求如期恢复停车场使用功能的,由有关部门吊销企业的有关证照,并追究产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责任。按照“配建停车场为主、社会停车场为辅”的原则,严格执行停车场配建要求,适度提高配建标准,已规划的停车场要尽快按规划建设到位。抓好大型公共建筑物、住宅小区、繁华商业街区、学校等人口密集区的停车场配建工作。新建项目严格按规定配建停车场。不具备停车条件的建筑物不得改作商业、餐饮、娱乐等用途。(牵头单位:区规划分局、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区发改局、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工商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城管执法大队、区消防大队)
6、利用社会空闲场地。充分利用空坪隙地,开辟为临时停车场,容纳社会车辆停放。(牵头单位:区城市交通秩序创新管理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7、开放立交桥下空坪。由区城管执法大队对立交桥下现状进行摸底,清理违规市场、洗车场等场所,开辟为停车场。(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大队,配合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警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二)优化路网结构
8、加快城市道路建设和改造。在科学规划的前提下,加快城市主、次干道和城市快速路建设。抓紧做好新开工项目前期工作。加大支路网建设力度,推进片区支路微循环改善,打通“断头路”、“瓶颈路”。加快背街小巷提质改造。对各单位(小区)的`车行通道及出入口科学论证,严格审批,畅通微循环。(牵头单位:区工务局、区城管局,配合单位:区城建投资公司、区市政公司、区规划分局)
(三)疏通交通堵点
9、持续实施交通疏导工程。结合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及近期规划建设项目,加强微循环优化、节点改造和慢行交通优化力度。2012年重点抓好麓山南路、溁湾路的拓改工程。改善慢行环境,充分挖掘非机动车通行潜能,实现区域低碳出行,减少行人、非机动车与机动车辆路权之争。(牵头单位:区城管局,配合单位:区市政公司、区规划分局、区城管执法大队)
10、整治交通堵点。对中心城区施工路段、临街学校、商圈广场、过江通道、进城通道、环线立交等交通堵点进行排查,针对各个堵点的形成原因,在5月底前通过优化信号灯配时、增设交通标志、重新施划交通标线、强化日常管理等措施,加强对交通堵点的交通组织管理工作。制定交通疏导应急预案,确保大面积交通拥堵发生时能够快速救援、及时疏导。(牵头单位:区交警大队,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1、实施城区街巷改造。2012年提质改造爱民路、华中路不、彩虹路、玉兰路、学堂坡路、民路、雷林路、汽电宿舍小区路、望月路、月桂路、荣华巷等11条街巷,打通交通微循环。(牵头单位:区城管局,配合单位:区市政公司、各街道办事处)
12、实施社区(小区)提质改造。由各街道办事处摸底,区城管局组织实施社区(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增设停车位,解决社区(小区)停车难、拥堵等问题。(牵头单位:区交警大队,配合单位:区城管局、区市政公司、各街道办事处)
(四)开展交通乱源综合整治行动
13、整治东方红广场和登高路交通乱源。加大处罚力度,对乱停乱放、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整治。登高路沿线禁停,引导车辆有序停放。(牵头单位: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配合单位:区城管执法大队、区城管公安执法大队、区交警大队、桔子洲街道办事处、麓山景区管理处、湖南大学)
14、整治汽车西站周边环境。对电的、摩的、非法营运车辆实施整治,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处,对占道经营行为进行处理。(牵头单位:汽车西站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综治办、区交警大队、区城管执法大队、区城管公安执法大队、区卫生局、望城坡街道办事处)
15、实施潇湘南大道、猴子石大桥西头综合治理。严禁道路拉客、揽客行为,对潇湘南大道乱停放车辆抄牌,取缔非法经营水上餐饮船舶及浮动设施,对非法营运车辆、摩的严管重罚。(牵头单位:区交警大队、区城管执法大队、区城管公安执法大队、区交通局、街道办事处、坪塘镇人民政府)
16、整治高校周边及重要节点非法营运。持续整治非法营运,规范停车秩序。(牵头单位:区综治办、区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区交警大队、相关街道办事处)
(五)精心组织交通
17、加强禁停路段管理。加大宣传力度,设立禁停标志。对禁停道路行车道和人行道停车行为进行处罚和教育。(牵头单位:区交警大队,配合单位:区城管执法大队、区市政公司、各街道办事处)
18、优化交通组织管理。采取路口停止线前移、设置左转待驶区等措施,2012年5月底以前完成二环以内所有道路的交通组织优化。实施城区车辆分流,在二环线主要交通路口设置交通分流点,根据城区交通状况适时安排警力实施车辆分流,延缓进入城区的交通流量和流速。(牵头单位:区交警大队)
19、严管重处交通违法行为。对机动车乱停乱放、随意变道、占道行驶、逆向行驶、违反禁止通行、限制通行管理规定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罚。加强渣土和混凝土运输管理,禁止跨橘子洲湘江大桥、银盆岭湘江大桥、猴子石湘江大桥运输。强化电动车管理,巩固“禁摩规电限货”成果。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出租车及异地经营车辆等非法营运行为,在客流集散地、城乡接合部、车站等重点区域,24小时上路开展执法巡查,形成对“黑出租”的高压态势。(牵头单位:区交警大队,配合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执法大队、区城管公安执法大队)
20、提高交通科技管理水平。建成智能交通行车诱导系统和停车诱导系统,设置交通信息诱导屏,实时路况信息和停车信息,有效调节交通流向。增设高清电子警察、电视监控设施,实现电子警察、电子监控中心城区的有效覆盖。完成公安交通指挥中心的升级改造,提高指挥调度的智能化水平。(牵头单位:区交警大队)
(六)加快事故处理
21、完善交通事故处置机制。发生交通事故时,按照就近派警的原则,由指挥中心第一时间通知离事故现场较近的值班民警。值班民警要及时出警,按规定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做到“快到、快处、快撤、快疏”。对轻微的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全部实行快处快赔,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办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实施细则》,扩大简易交通事故理赔范围,增加城区理赔中心。对应当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实施强制撤离,减少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拥堵。(牵头单位:区交警大队)
(七)实行网格管理
22、建立网格管理体系。根据城区主次干道分布特点和道路交通状况,将城区主次干道划分为网格,按照一类警务区24小时有警巡查和二类警务区重点时段有警巡查的要求,建立“大队领导包片、中队干部包线、责任民警包点”的疏堵保畅责任机制,实现城区交通由面到点的管控。根据城市人口、机动车、道路面积的增幅比例,增加一定数量的交警。加强对协警员、文明劝导队伍的培训工作,充分发挥辅助管理、协助交警维护交通秩序的作用。(牵头单位:区交警大队)
(八)加强路面勤务
23、全面提高路面见警率。按照“勤务跟着流量走、勤务跟着事故走、勤务跟着违法走”的动态管理要求,坚持“高峰站点、平峰巡线”的'原则,拓展高峰时段的警力布控面,最大限度地把警力压到路面上,做到定岗、定点、定时、定责任,切实加强中心城区主要路口、易堵路段的交通管理,加大巡逻监控力度,提高巡逻管控能力。交警大队领导带头上路,靠前指挥,每天安排两名大队领导上路巡查,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并及时解决执勤中遇到的困难。(牵头单位:区交警大队)
24、加强交通管理勤务督查。认真落实路面动态勤务考核办法,对每个中队、每条路段、每个时段、每台巡逻摩托车的勤务进行责任定位。通过视频督查和路面巡逻督查,加大对市区各主要路口和路段警力落实情况、民警执勤情况进行实时监控。交通管理勤务工作不落实者,初次违反的,对当事民警进行离岗培训;一年内有两次违反的,当事民警年终等级评定为“不称职”;一年内有三次违反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对当事民警进行处分。(牵头单位:区交警大队)
(十)倡导文明出行
25、加强文明交通宣传。继续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创建交通安全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学校、示范企业。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传播媒体,组织开展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的道路交通新闻宣传活动,强化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和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在全社会形成文明行车、文明走路、文明乘车的良好风尚。(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区文明办、区交警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26、抓好文明交通教育。加强对党政机关公务车辆教育引导。推广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护学旗”制度,深入开展“平安进校园”、“小手牵大手”活动。(牵头单位:区文明办,配合单位:区交警大队、区教育局、区直机关工委)
27、发挥志愿者和群众作用。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组织党政机关公务员、文教卫系统干部职工和学生为主体的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务队,采取上街宣传、义务劝导的方式,重点对不文明出行行为进行劝导,协助交警纠正行人乱穿马路,自行车闯红灯及自行车、助动车在人行道骑行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维护社会交通秩序。(牵头单位:区文明办,配合单位:团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区交警支队、各街道办事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区政府成立城市交通秩序创新管理协调委员会,由区委书记赵建强,区委副书记、区长任顾问,区政府副区长任主任,区政府副调研员任常务副主任,区政府法制办主任、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高春波、区交通运输局局长卿超平、区城管局局长毛著、区交警大队大队长雷泽阳任副主任,区综治办、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工务局、区城管局、区城管执法大队、区城管公安执法大队、区交通运输局、团区委、区文明办、区市政公司、区国土分局、区公安分局、区规划分局、区工商分局和各街道办事处为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区交警大队,由雷泽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把缓解道路交通拥堵工作列入日常议事日程。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要明确一位专管领导和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本实施办法精神,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任务,建立目标责任制。要确保各项任务按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三)增加投入,提供保障。按照城区交通治堵的实际需要,建立财政投入机制,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区财政要足额保障到位。加强资金专项审计,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评。严格城市交通治堵考评工作,将其纳入各单位绩效考核内容。采取定时督查和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进行公开通报,并严格实行奖优罚劣。
交通疏导方案 篇7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人命关天、安全为天”,“事故可防、事在人为”,“有责必履、执法必严”的理念,齐抓共管,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着力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严格源头监管,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加大重点车辆、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确保综合管控效应明显提升。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长於旌方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系统各相关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百日会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办。联系人:,具体负责“百日会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排查整治一批重点运输企业
1、大力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督促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大力开展“营转非”客车清理,严把驾驶人聘用管理关和营运车辆安全状况关。(责任单位:运管所)
2、加强重点运输车辆安全监管
对运输企业所属客货运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车、卧铺客车、校车和危险品运输车辆安全性能开展一次全面检查,杜绝隐患车辆上路行驶。全面排查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辆挂靠情况,对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道路运输运输企业,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要依法予以关闭取缔。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国务院“84220”规定。(责任单位:运管所)
3、加强重点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聘用管理,对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准驾车型不符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严格依法处罚并通报企业,督促企业解除聘用合同。对于因企业负责人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交通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导致客货运车辆发生事故构成犯罪的,以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罪追究企业负责人的刑事责任。(责任单位:运管所)
4、加强重点客货运车辆动态监管。深入客货运企业检查三类以上班线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辆和校车是否按规定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监控主体责任,落实专人实行24小时动态监管,及时发现、提醒、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对规定不落实的',严肃追究企业管理责任,责令立即整改、停止营运。(责任单位:运管所)
5、开展重点车辆违法清理。每月对客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等五类车辆进行排查,发现存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和交通违法未处理3次以上等情况的,责令运输企业及驾驶人限期清理。(责任单位:运管所)
(二)排查治理一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6、排查公路安全隐患底数。6月底前,按照《公路安全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组织力量集中对所有省道、县乡公路、村村通交通安全隐患点段和事故多发点段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公路安全隐患底数,健全隐患基础台账。(责任单位:公路局、农村局)
7、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开展乡道及以上农村公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连续下坡、视距不良、平面交叉等重点隐患大排查,建立底数台账。报请政府,落实整改资金,逐步开展隐患治理,改善道路通行环境。(责任单位:农村局)
(三)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8、加强重点运输企业及驾驶人交通安全警示和提示教育。每月深入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公司等重点运输企业,采取集中授课、典型案例宣讲、满分学习教育等形式,加强对重点运输企业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提升重点驾驶人群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文明交通常识知晓率。(责任单位:运管所)
(四)严厉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9、组织开展整治行动。紧紧围绕道路交通事故防控中心任务,针对影响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协调公安等部门开展整治行动,严厉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构建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
(五)持续开展联合治超行动
10、按照市政府的相关部署,以205省道超限超载检测站固定治超站点为依托,联合公安、国土等部门,持续开展联合治超行动,实现“城市形象有效改观,公路设施有效保护,通行条件明显改善,交通事故明显减少”的目标。(责任部门:治超办)
一是重点打击路面超限超载行为。重点查处车货总重超过55吨和超限超载率100%以上的严重超限超载车辆,特别是运输砂石料、钢材的重型车辆以及无覆盖车辆,同一车辆连续两次以上(含)因严重超限超载、抛洒滴漏被查处的,一律按处罚标准上限严处。对货源单位允许非法改装车辆进、出场(厂)配载货物的,抄告其主管部门依法严处。
二是重点打击非法改装行为。对于路面查处的超限超载货运车辆,要依据规定予以处罚和切割。
三是加强重点货源单位源头监管。要加大对货源单位的源头监管,督促源头单位落实岗位责任制,杜绝非法改装车辆和超限超载车辆进、出场(厂)。
四是严厉打击恶意闯卡、遮挡牌照等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会战”,是市委、市政府为有效遏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势头,彻底扭转被动局面而做出的重要部署。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尤其是相关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具体指挥、具体检查,细化措施、落实责任、主动谋求与相关部门的配合,狠抓落实。
(二)摸排底数,找准问题。各责任单位要全面摸清辖区内重点运输企业、重点运输车辆、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事故易发段底数,切实把握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基本情况,认真组织分析和研判,找准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管控措施。
(三)突出重点,细化任务。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把握系统“百日行动”工作重点,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突出挂靠车辆及所属企业安全监管,严把“两客一危”、农村面包车、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关口,加大事故多发、易发地段整改,切实做到隐患漏洞整改“零容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严执法”,履行管理职责“重实效”。
(四)强化督查,从严追责。县局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不定期组织督查,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对于监管制度和责任不落实、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单位和企业,一律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彻查责任,严格依法依规予以责任追究。凡是管理混乱、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必须黄牌警告,限期整改到位;凡是不安全的客货车辆必须坚决停运,不准上路;凡是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运输企业必须挂牌整顿,坚决追究责任;凡是构成犯罪的必须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交通疏导方案 篇8
一、编制标准
1、利用科学管理标准,杜绝在本工地内发生任何交通事故,交通堵塞降到最低点。
2、强化综合协调和管理,充足利用人力资源、机械设备、保质保量,缩短工期,立即开放交通是本方案思想考虑。
3、高质量视安全管理,主动采取有针对性方法,确保施工安全,实现文明施工。
4、本方案关键依据现场交通情况及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进度等相关资料进行编写,并按期提交交警部门及相关单位审核同意。
二、工程概况
本项目包含两座临时天桥(前山市场人行天桥和粤海路交叉口人行天桥),其中前山市场人行天桥呈S形,跨越三台石路,主跨为23+22m,西侧设置一条回转梯道,东侧设置一条一字型梯道:粤海路交叉口人行天桥分别跨越三台石路及粤海路,呈近L型,跨越三台石路部分跨径为40.15m,跨越粤海路部分跨径为41.27m。每处交叉口分别设置一条1:4梯道及1:2梯道。项目地理位置以下。
本项目改造道路部分改造关键内容为:
天桥施工影响范围内车行道路面、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绿化带和隶属设施无障碍设施、侧石、警示桩等破坏恢复,乔木迁移或修剪、现实状况座椅迁移;人行道新建护栏等。
前山市场西侧巴士站改造,由直线式巴士站改为港湾式巴士站。
申请封闭范围
在施工工程中,我单位本着最小影响民众出行标准,尽可能少占用通行道路,生产生活多利用绿化用地或社会用地标准,确保交通通畅,最小影响现实状况交通。
需封闭工程区域:
前山市场天桥西侧封闭范围工商银行门口空地至道路人行道边线外1m范围,共20m宽,23m长。
前山市场天桥中央绿化带沿道路方向双向各封闭一个车道(约3.5m宽)12.6m长,两端设置15m导流段。
前山市场天桥东侧封闭范围沿现实状况人行道边线外拓1m范围进行围蔽8.5mx30m长。
前山市场东侧巴士站改造段封闭人行道外侧1m至道路路缘石边1m范围11mx73m长。
粤海路天桥北侧(即千鹤广场侧)封闭范围现实状况人行道边外侧1m范围内,三台石路方向封闭为7.5mx30m,粤海西路方向封闭为11.5mx33.5m。
粤海路天桥东侧封闭范围现实状况人行道边外侧1m范围,靠商铺侧预留3m宽行人通道,粤海路段围蔽10mx50m。
粤海路天桥南侧(即威尼斯牛扒城侧)封闭范围现实状况人行道边外侧1m范围内,粤海西路方向除施工范围外,另封闭非机动车道及绿化带范围5.5mx120m,用作钢筋制作场。
此次申请围蔽区域为城市交通要道,车流量较大,以小型车辆为主,为片区主干路,人流关键为周围居民及上班人员出入,前山市场天桥位置聚集市场、商场、学校人员出入,人流量均较大。
依据现场实地勘察,三台石路现实状况为双向三车道,和粤海路呈丁字型相交,道路两边设有4m宽人行道+3.5m宽非机动车道+2m宽绿化带,中央设置2m宽绿化带,周围为小区和商住楼,此次围蔽范围不会中止居民及社会车辆通行,非机动车道占用1m范围,人行道中止可借道非机动车道或商铺门前广场通行,安全隐患较小,对交通整体影响较小。
故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对上述部位进行全封闭施工,具体位置见附图,同时,配合当地交警部门,做好交通组织及交通疏导工作。
三、施工布署
1、施工准备
施工前进行现场调查工作,调查关键内容有现实状况公路交通情况,对施工影响程度,现实状况地下管线位置、走向、深度。地下水及地质情况,寻求业主配合索取相关地下管线平面位置图。并依据调查资料,物探资料,对施工进行修改。
依据现场搜集到情况、核实工程数量,按工期要求、施工难易程度和人员、设备、材料准备情况,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合理配置多种资源,并按协议要求立即报监理工程师、业主同意。
超前准备充足合格多种施工用材料,多种材料采购和供给工作。
因为地下及道路工程,施工受天气影响现象突出,施工前应亲密关注近期天气改变,尽可能排除雨天施工可能性,同时依据天气改变做好材料、机具覆盖防护工作,修建、疏通好现场排水渠道,准备好防雨和排水材料、机具。
依据施工需要安排合理配置多种机具进场计划,使用前进行调试工作,确保机械性能良好。
2、施工及围蔽时间
依据现场施工需要,为合理安排、有效控制,最大程度降低对社会影响,为确保按期、保质完成任务,我单位两座天桥采取平行同时施工。
人行道范围(即上述围蔽1、3、5、6、7范围)施工围蔽按进场时一次围蔽到位,该施工阶段按75个日历天控制。
2围蔽范围需占用机动车道,依据现场施工进度,施工时再进行围蔽,围蔽时间关键为桩基础及桥墩柱施工,按45个日历天控制。
4围蔽范围为巴士站迁改,依据总进度计划,该部分为天桥桥墩安装后施工,依据现场施工进度,施工时再进行围蔽,按30个日历天控制。
施工范围采取全封闭式施工,依据现场人流量较大特点,工程采取围蔽采取2.5m高双面彩钢夹心板围挡进行封闭施工,在施工道路设置显著交通标识,顺利疏导车辆通行,确保交通通畅。反光锥配合道路指示牌进行车辆导流。
四、交通组织布署
1、现场交通情况及施工对现况交通影响分析
本工程在珠海市香洲区三台石路,现实状况为双向三车道,和粤海路呈丁字型相交,道路两边设有4m宽人行道+3.5m宽非机动车道+2m宽绿化带,中央设置2m宽绿化带,周围为城市建成区,集中有居民小区、商住楼、商场、市场等,此次围蔽范围只进行占道施工,不中止居民及社会车辆通行;非机动车道占用1m范围,人行道中止位置,可借道非机动车道或商铺门前广场人非混行方法通行,能保障安全,隐患较小,对交通整体影响较小。
2、交通疏导标准
交通疏导方案本着“不中止现实状况社会交通,确保现实状况道路通畅、确保交通安全和施工安全,最大程度降低施工和交通相互干扰”导改标准。
施工中,依据现实状况路平面位置、现实状况路和拟建天桥相对位置关系,结合现实状况相交道路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施工区域,组织交通导流方法组织施工,确保施工期间周围社会道路基础通畅。
3、交通疏导方案
本工程在施工期间安排专员负责社会交通疏导、交通安全问题,确保交通疏导安全、顺利进行。负责交通组织方案落实,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复交通组织方案摆放交通标志、搭设施工围挡、照明装置和警示装置,实施交通导改方案。
(1)、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疏导方案
本工程交通疏导方案以下:
沿施工范围边缘采取2.5m高双面彩钢夹心板围挡封闭施工,在施工围蔽上悬挂施工警示、黄色警示带、红白反光标,在临道路侧转角位置设置夜间警示灯等安全标志。
(2)、机动车道疏导方案
施工范围采取2.5m高双面彩钢夹心板围挡封闭,围挡范围为8m宽,13m长,车辆导流在历来车方向50m外摆放限速、道路施工、车辆慢行、导向牌等交通标志,在来车15m范围采取铁马、反光锥进行疏导,悬挂导向牌等交通标志。施工围蔽上贴红白反光标,在转角位置设置夜间警示灯等安全标志。
4、施工期间交通管理方法
因为本路段人车流量较大,施工区围蔽采取2.5m高双面彩钢夹心板围挡围护,施工区域采取全封闭严禁通行,将施工区和行人隔离,确保行人及施工安全。
施工导流应满足车行宽度要求,有显著导向指示标志,并设有警示灯、夜间主动发光警示标志。
施工时主动和当地各级行政及公安部门交警合作,配合交警部门,组织力量立即引导、疏解交通,合理部署临时交通,确保所需交通标志立即安装到位、投入使用,并设专员负责检验,维护交通设施,立即维修、更换、补充多种设施和标志,确保有效实施交通安全管理。在施工总平面部署和交通组织示意图要求位置设置标志牌,指示车辆通行。
完成后立即清理路面,立即撤出施工现场,争取早日还路于民。
5、交通安全确保方法
(1)、施工中果断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必需严格落实实施各项安全组织方法,切实做到管生产同时管安全。
(2)、设专职“交通协管员”。
(3)、结合本企业以往在市区道路施工经验,编制切实可行交通导流方案,经审批后实施,由专职“交通协管员”负责交通导流方案落实,亲密配合交管部门,在需要导行路口设置交通标志牌和安全施工宣传牌并设专职交通协管员,帮助交管部门疏导行人及车辆,确保交通安全和施工安全。
(4)、施工管理人员必需对全部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纪律教育,不停提升管理人员和全部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我安全防范意识;管理人员必需立即下达各道工序书面安全交底。
(5)、严格根据国家标准GB5768-要求,在施工区两端设置规范交通标志、标线、标牌,提醒车辆提前减速并绕行。施工现场迎车方向提前设置施工标志、闪灯。全部交通标牌根据交管局要求统一规格、形式。
(6)、在周围路口位置位置开始设施工通告,提醒尽可能绕行。
(7)、遇有特殊情况服从交管部门指挥。
(8)、施工期间,我项目部安排足够安全交通人员,由项目部管理班子组员带队,对施工段进行巡视,充足掌握道路交通情况,发觉问题立即就地处理,保障安全施工顺利实施,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9)、准备足够安全作业服装、设施、灯具和标志,并做到损坏或故障时能立即补充或更换。
(10)、查对数量及标志版面内容,检验好示警灯具。
(11)、施工车辆停放时,应限制在作业区内或施工方案明确其它许可停放车辆场地,在夜间,施工车辆及设备尽可能不停放在作业区行车道内,避免误入作业区车辆组成伤害。
(12)、在施工过程中要充足考虑对运行车辆和作业人员安全多种影响原因,并有足够方法,避免出现安全事故。要以尽可能短工期完成作业任务,降低道路封闭时间,及早恢复正常通行秩序,降低事故发生机会。
五、应急预案
1、应急准备
成立交通保畅小组,小组组员4人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分为二组轮班二十四小时指挥疏导、处理交通问题。
准备足够安全作业服装、设施、灯具和标志,做到故障时能立即补充或更换。
准备应急专用车辆一台。
2、对出现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立即通知交警、路政部门,在交警、路政部门现场勘察后,立即帮助,把出事车辆拖离出事现场,并帮助立即恢复交通。
对现场伤亡人员在力所能及范围内,进行施救。
3、出现交通拥堵时应急预案:
交通保畅人员要立即赶到现场
立即通知交警大队和路政大队;
加强现场疏导,尤其是易产生拥堵车道、变道处等关键点段指挥疏导;
依据情况,选择含有分流条件路段进行车辆分流。
交通疏导方案 篇9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力遏制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二轮摩托车超员与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有效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创建“平安畅通”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自月份开始至年底在全区范围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平安和谐为总体要求,树立“以人为本”与“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重点,依法严管,标本兼治,把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关口,全面提升我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我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
二、工作目标
继续抓好“五整顿、三加强”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通过强化源头管理,严格路面执勤执法,严格查处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排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力维护良好的道路通行秩序。通过整治,使全区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二轮摩托车超员与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交通事故四项指标比去年同期下降10%以上,确保年辖区道路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三、方法步骤
1、组织准备阶段(月日月15日)
组织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调研,制定工作方案,召开有关会议,做好专项整治的各项准备工作。
2、整治实施阶段(月16日至10月31日)
为确保今年“五一”、“十一”等重要节假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确定月、月、9月三个月为集中整治月。一要注重集中整治,由交警大队牵头,组织交通、农机、乡镇等单位联合执法,采取固点设点和随机设点等结合的灵活机动的办法,对各种违法车辆进行综合执法,对超载、超速、酒后驾车、非法营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和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综合整治,4月、5月、9日集中整治期间,每周联合执法时间不少于4个工作日,形成高压整治态势。二要注重日常工作,除开展集中整治月外,其它时间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实际,坚持部门认真履职,依法制止和有效打击各种违法车辆,必要时,可随时集中联合行动,做到集中打击与部门日常执法管理有机结合,确保全年全区道路保持安全畅通有序。各职能部门要注重节假时期间的安全监管,加强执法,保证节日期间的安全。重点整治:
(1)加强事故多发地段、时段的路面监控,严格查处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二轮摩托车超员与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2)加强源头管理,严禁超载车辆出站,加大对城区、城乡结合部违章占道和集镇店外店的清障工作,加大查纠交通违法行为,维护良好交通秩序;
(3)加强村道安全管理,清除农村村道路面,路沿堆放沙石、杂物等,保持村道清洁畅通。
(4)加强施工工地车辆管理,禁止无牌无证车辆参与工地运输,禁止工地车辆违法载人;
(5)加强道路安全设施建设,进一步认真排查整治各路段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完善道路标志标线和村道口减速带设置工作,在主要道路叉口和事故多发地段增设灯控设施和安全警示灯,以减少各种交通事故发生。
3、巩固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
各乡镇、部门要认真总结整治经验、提出整治工作中的措施和建议,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切实负起责任,使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达到工作机制健全、安全设施完善、交通畅通有序、管理水平提高、守法意识增强、交通事故减少,使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现质的飞跃。12月开始,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考评小组,将对各乡镇、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考评验收,对成效显著,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给予批评教育,对整治期间出现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四、工作措施
1、严格路面监控管理。公安交警部门要牵头组织查处路面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严查车辆超载、超速、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非法营运和二轮摩托车超员与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1)严查机动车超速违法行为。交警要充分利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合理设立测速点,加大对夜间重点时段、重点路段超速违法行为管控力度。严格执行违法信息异地转递制度,对异地机动车驾驶人超速行为查纠一起、转递一起,严禁只罚款不转递。集中整治期间,超速80%以上的,依法吊销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
(2)严查客车超员违法行为。交通交警部门要督促客运企业把好出站点,确保客车出站不超员,坚持对7座以上车辆逐一核载人数并做好登记,严把客车严重超员。及时发现和查处客车超员以及倒运超员乘客规避检查行为,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处罚。
(3)严查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组织力量开展统一行动,加大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做好取证工作,依法拘留。要邀请新闻媒体随警采访,及时报道严查酒后驾驶整治行动,加大震慑力度;
(4)严查疲劳驾驶违法行为。对容易出现疲劳驾驶的时段、路段,加大巡逻密度。发现疲劳驾驶行为,要通过报警器、喊话等方式,提醒驾驶员注意,情况严重的,要将其引至安全地带,责令驾驶人休息,消除疲劳状态;
(5)严查二轮摩托车超员与不戴安全头盔载客的违法行为,对情节严重的,给予治安拘留;
(6)严查非营运车辆从事营运的违法行为。对三轮摩托车、手扶拖拉机、健全人利用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从事非法营运,一经查获,给予查扣销毁。
(7)严查施工工地、学校等车辆安全状况,对无牌无证或达不到技术要求的车辆要立即采取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2、加强路面隐患排查工作。各相关部门、乡镇要继续深化我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省道、县道、乡道、村道事故多发点段,要结合“安保工程”实施,根据各自的责任,制定整改计划及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及时限,确保整改到位。
3、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各乡镇要进一步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实行村级属地管理,组织工作队、村两委干部和镇所属相关部门对所辖村道组织一次全面的清障行动,主要以清理路障保持村道畅通整治为重点,达到路肩外2米范围内不得推放任何物品,保持路面整治,对村道内发生交通事故,镇包片领导要派出所包片民警及时界入,切实负起责任,妥善处理,确保安定稳定。重要村道交通安全标志得到完善。
4、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通过综合整治,达到省道、县道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设施进一完善,城区信号灯、交通标志、人行横道线等设施齐全,县乡道路通行安全条件得到改善,事故多发路段得到有效治理。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乡镇、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做好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与“平安发展”的理念,切实加强领导,负起责任,突出重点,认真谋划,把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务必实现全年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同比明显下降,为全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为加强对此次全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决定成立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
2、部门协作,形成合力。牵头单位要认真负责做好人员召集和执法过程中的协调工作,相关部门、乡镇要紧密配合,明确职责。
(1)交警大队:牵头负责对路面的巡查,对各种违法车辆的查处;负责县道以上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负责县道以上路面交叉口灯控及路面安全警示示灯的设置;负责对校车监管;负责施工工地车辆的'监管;
(2)交通局:配合交警大队开展路面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负责有关的道路客、货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严格审查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条件、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负责客运、货运(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安监局:负责对本次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的指导、协调、检查工作,督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4)农机总站:负责牵头对道路外农用拖拉机的整治,配合交警对上道路农用拖拉机的巡查和执法;
(5)建设局:配合交警查处工地施工的违法车辆,负责对市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
(6)教育局:负责对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把交通安全知识教育纳入教育计划,作为学生操行评语内容,培养小学生从小遵守交通秩序。负责配合交警对校车安全监督管理;
(7)残联:负责对残疾人交通安全知识教育,配合交警部门对残疾人使用代步车参与非法营运的执法;
(8)公路分局:负责县道以上道路的隐患排除,负责路面标志标线设置,路障清理和卫生保洁;
(9)城市执法六大队:负责市区慢车道、人行道的摆摊设点治理,配合交警做好车辆有序停靠的管理;
(10)宣传部:负责指导交通安全整治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舆论宣传、正面引导、典型警示,为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11)司法局: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纳入“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法制意识;
(12)乡镇: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大力开展交通综合整治宣传,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由乡镇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力量积极配合区交通整治执法部门认真开展整治工作,乡镇、村要全面开展乡道、村道交通路障清理,对所有乡村道路面及路沿外2米范围内的路障(含沙、土、石杂物等)进行一次彻底清理,达到路面清洁畅通安全。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各部门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工具,大张旗鼓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宣传,要把交通安全宣传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使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深入人心,专项整治工作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1)及时召开会议,各乡镇、村要及时利用各种宣传工具,把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精神传达到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形成全社会齐抓交通安全的良好格局;
(2)要扩大宣传声势,区新闻媒体要及时宣传报道整治过程中的各种动态,曝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警示教育群众,做到人人维护交通秩序;
(3)各职能部门要深入开展送交通法律法规宣传进村、进校、进工厂,充分利用交通安全VCD片,挂图等进行以案析法教育。交警大队负责提供教育材料,各乡镇负责组织实施,以村委会为单位,每个村最少要组织一场电影或VCD片,挂图警示教育,教育面达到100%。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对中小学老师、学生(含学前教育学生)进行一项全面的交通安全教育,教育面达100%。每校要有一期交通安全知识专栏;
(4)各乡镇在街道主要位置要张挂5幅以上跨街布条标语,每个村都要有标语、专栏;
(5)印发交警大队、交通局、农机总站、安监局、残联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区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通告》,要求各乡镇、村要把《通告》张贴到每个自然村和主要通道,以扩大宣传面和宣传效果;
(6)适时邀请专家授课,提高领导干部的交通法制水平。
4、加强督查,确保工作到位。在集中整治活动中,督查组每周要组织一次督查,主要是督查各乡镇、部门领导重视情况、人员到位情况、措施落实情况、工作成效情况、对工作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将给予通报批评、效能处理,造成交通安全责任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交通疏导方案 篇10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为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增强学生的交通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交通违章现象,预防和减少中学生的交通事故,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成立学校交通安全教育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实施措施
1、学校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尤其是骑自行车学生和乘坐校车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更应放在首位。制定《骑自行车学生安全管理细则》以及《乘校车学生安全管理细则》,同时在开学初由学校德育处组织召开骑自行车学生和乘坐校车学生安全专题会议。
2、通过升旗仪式、主题班会、广播、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3、狠抓路队管理。学校负责人要经常上路检查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并严肃批评教育。各班设立校外监督员,及时向班主任汇报学生在校外的违纪情况,同时对该类同学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
4、学校加强放学时段校门交通安全值班管理,维护校门的交通秩序,确保校门交通通畅。
5、各班班主任要按照学校规定,不定时地对本班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让学生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牢固的交通安全意识,从而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6、经常性检查学生自行车的.车况,尤其是车闸、车锁的检查更为重要。
7、学校明确规定,学生不准骑电瓶车和摩托车上学;不准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四、相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领导小组成员要高度重视学校交通安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制度,抓好工作落实。
2、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教育成果。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共同关注学生交通安全。要不断总结、完善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办法,逐步建立长效的交通安全工作机制,确保学生上下学和出行安全。
交通疏导方案 篇11
一、工程概况
锦赤线(建平镇东~黑水一棵树段)改造工程,位于建平县境内,路线起讫桩号为K198+192~K234+013,全长35.821公里,是我县境内重要的省级公路之一。该项工程的改造对我县北部乡镇的的经济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
该路线设计标准为二级公路,设计行车速度为60公里/小时,设计年限,标准轴载采用BZZ-100,设计弯沉值为0.378㎜。路基宽12米,路面宽10米,其中:K199+086-K200+397段路基宽17米,路面宽15米。
二、交通封闭审批
省道锦赤线(锦州—赤峰)施工里程为K198+192~K234+013,工程封闭交通的审批手续经建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辽宁省朝阳公路路政管理局建平分局,辽宁省朝阳公路路政管理局,辽宁省公路路政管理局批准。于20xx年3月25日在辽宁第5版刊登“封闭公路交通公告”,于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封闭交通。
三、现场施工交通组织措施
根据工程现场的具体情况,在媒体上公告了锦赤线施工绕行路线。全线在各大交通口分别设置了封路牌、导向牌标志达16个。施工路段两侧及施工现场安排10名封路工作人员,2人1组24小时轮流值班。
四、封路情况
朝阳去黑水、赤峰方向在锦赤线K194+500处朝赤高速入口设绕行标志牌一块,绕行至黑水、赤峰。叶柏寿去黑水方向,在建三线K3+300处小新线入口进入小叶线,设绕行标志一块,绕行奎德素、向阳至黑水。敖汉、二十家子去朝阳、叶柏寿、黑水方向在建敖线K10+500处绕行标志牌一块,去黑水绕行胜万线、叶柏寿大三线。赤峰、黑水去叶柏寿方向在锦赤线K236+596处入小叶线,设绕行标志牌一块,绕行向阳、奎德素、白山。赤峰、黑水去朝阳方向在锦赤K235+200入朝赤高速,设绕行标志一块。在锦赤线K198+192处设封路标志3块。黑水K234+013处设封路标志3块。具体内容:“道路封闭”。“前方施工禁止通行”5块。两侧各安排着装人员4名,对交通进行管理,全线设流动交通管制人员6名。负责交通管理、疏导、控制车辆行驶速度,车辆在施工路段的行驶情况。实施全封闭路段,禁止车辆通行,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和施工的'安全。
封路标志:
1、锦赤线K197+000设道路封闭1KM,规格:(米)12×0.8,数量(块):1
2、锦赤线K197+808设道路封闭300M,规格:(米)12×0.8,数量(块):1
3、锦赤线K198+192设道路封闭,规格:(米)12×0.8,数量(块):14、锦赤线K235+013设道路封闭1KM,规格:(米)12×0.8,数量(块):1
5、锦赤线K234+313设道路封闭300M,规格:(米)12×0.8,数量(块):1
6、锦赤线K234+013设道路封闭,规格:(米)12×0.8,数量(块):1
7、在锦赤线、建三线交叉路口K200+423处设封路标志,规格:(米)12×18,数量(块):1
8、在锦赤线K232+200处设人员封路,设标志前方施工禁止通行。规格:(米)2×0.7,数量(块):1
9、施工区域前后设标志牌,标志牌2块,前方施工禁止通行,规格:(米)2×0.7。并设交通锥200支,晚间机械停放警示灯4支。
五、施工区域便道情况
1、尽量少征占土地、坚持不破坏就是最大的环保的原则;
2、施工前把各方面手续落实到位、避免和当地百姓发生冲突;
3、尽量做到挖填平衡,坚持“安全适用、经济合理、便于维护”的原则。
六、对于无法全部封闭的路段情况
对于无法全部封闭的路段,施工道路出入处设置标志,主要道口设专人疏导交通,确保出入口及道路的通畅及安全;按照要求设置限速标志牌、减速慢行标志牌、每隔20米设导向牌,设置安全标志,挖坑槽地段设置安全围栏杆、警示灯、警示牌等。在每一分项工程施工中,安全员要下达安全作业指导书,指导安全生产。施工人员统一着装,封路人员穿反光交通服装,戴安全帽。施工现场设专人疏导交通,指挥车辆,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交通疏导方案 篇12
为认真落实省、市、县政府关于治理道路交通拥堵问题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校园周边交通环境,缓解学生上下学期间交通拥堵状况,有效改善群众的出行环境,结合我县“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夏季大会战”和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坚持严管治理、人文治理原则,开展大宣传、推动大教育、营造大氛围的“治理”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改变出行理念和习惯,优化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提高群众出行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按照“畅通、有序、安全、文明”的工作目标,加大校园周边交通拥堵治理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增强广大家长、教师、学生的文明出行、遵守交规和交通安全意识,有效改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解决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交通堵塞的突出问题,营造良好的校园周边交通环境。
三、工作重点
针对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和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乱点、违法行为高发点、拥堵多发点等重点路段,依法查处校园学生无证驾驶机动车、电动车及周边车辆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违法停车、闯红灯、人行横道不让行人等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加大管理力度,维护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一是各中队要科学合理调配警力,针对学生每天上学和放学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建立动态科学的勤务制度,落实警力维护交通指挥疏导工作。二是各中队要组织对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乱点、违法行为高发点、拥堵多发点进行摸排,广泛征求学校和周边群众意见,开展针对性整治。三是各中队要依法从严查处机动车无牌无证、乱停乱放、超速行驶、闯红灯、人行横道不让行人等违法行为和学生无证驾驶机动车、电动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净化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环境。四是教育部门要加强学校上下学时段校门前交通路段的管理,安排值班老师负责上、放学时段学校门前交通秩序的维护,组织学生从斑马线或安全路段过马路,发现学生交通违法行为及时采取管制措施并进行记录,学校将学生交通安全违法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个人德育考核。
(二)完善交通设施,改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出行条件。各中队要深入排查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存在的隐患,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提出改善建议,优先完善学校周边道路警示和提示标志、信号灯、人行横道和车辆减速设施等,为学生出行创造安全通行条件。
(三)立足长效机制,加强校园学生交通安全管理。一是各中队要对本辖区校园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查找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落实整改。二是教育部门要严格落实学校的安全主体责任,严禁未成年或无驾驶证的学生驾驶机动车、电动车。三是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健全安全教育制度,坚决杜绝学生乘坐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车辆。四是健全工作机制,各中队对学校学生驾驶机动车、电动车上下学的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通报教育部门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抓好典型教育,对管理不到位的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五是各中队要以维护学校幼儿园安全为契机,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迅速开展走访活动,重点走访老师、学生和家长,广泛征求群众对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一是教育部门要印制“致家长一封公开信”,提醒学生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告知接送学生家长自觉遵守和维护学生上下学交通秩序。二是各中队要会同教育部门深入本辖区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力度,增大宣传教育的密度、广度和深度,加强对周边隐患点的巡逻执法,提高广大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三是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做到位,在校园内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板报、标语,组织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活动,通过校讯通、校安平台定期向家长发送交通安全信息,努力营造浓厚的家、校交通安全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