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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风病预防宣传活动方案

2025/03/10方案精选

文学网整理的麻风病预防宣传活动方案(精选14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麻风病预防宣传活动方案 篇1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健康中国”战略,进一步树立“大卫生、大健康”发展理念,抓重点、攻难点,继续以早期发现病人,降低新复发病人畸残率为问题导向,更加精准对接和满足全市大众对防治麻风病的健康需求,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总目标

做到早发现、早治疗,降低新、复发病人畸残率的发生,不断提高全市医务工作者和人民群众麻风病防治知识知晓率。总结和巩固消除麻风病危害成果,拟定中长期麻风病控制新规划。高质量完成中央和省级财政麻风病防治项目。

(二)年度目标

1.全市至少报告16例以上麻风疑似病例,其中转南通市定点收治医院高度疑似病例不少于4例,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各镇卫生所年度麻风疑似病例报告至少1例。新发病人畸残率控制在20%以下。

2.麻风治愈者随访率、畸残患者康复指导率90%以上。

3.麻风病人家属健康检查率80%以上,密切接触者检查率100%。

4.村级医疗机构《麻风病早知道》使用率≥95%。

5.以镇(区、街道)为单位,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医务人员接受市级培训培训率≥90%。市级综合性医院及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全覆盖。

6.麻风病疫点调查和皮肤病检查完成率100%。

7.完成提升村医麻风病防治能力项目。

二、工作内容

(一)麻风疑似症状监测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对来本单位就诊人群中符合下列1条或1条以上可疑症状者,均应作为麻风病监测对象进行登记,并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转诊。

1.诊断不明或久治不愈的慢性皮肤病(三月以上);

2.皮肤闭汗(局部干燥)或感觉异常,如麻木、蚁行感;

3.眉毛稀疏脱落,酒醉样面容;

4.面部或耳垂出现肿胀或结节肿块;

5.水肿性红斑损害、结节性红斑损害;

6.神经粗大、疼痛或触痛;

7.手或足发生反复无痛性伤口、溃疡或容易烧/灼伤;

8.闭眼不拢、口角歪斜、手掌指肌肉萎缩或出现爪形型手、垂足。

对需转诊的监测对象,转诊单位应填写《麻风病症状监测报告卡》一式三份:一份存档;一份于一周内报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份由监测对象携带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位复诊。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转诊到位的监测对象进行排查,并将排查结果于一周内反馈给转诊单位。在监测对象一月内未到位就诊时,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通过现场调查等方式进行主动追踪。

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实施麻风病疑似病例月报和零报告制度。

(二)麻风病线索调查

各镇(区、街道)卫生所(院、服务中心)要加强对本辖区内外来人口(外来人口主要指麻风高流行区云南、贵州、四川、安徽的人员)的管理,及时开展麻风病线索调查。

(三)麻风病疫点调查

通过疫点调查方式,在搬经镇搬经村开展麻风病主动监测,及早发现隐匿病例。

(四)麻风现症病人管理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麻风现症病人所属地卫生所(院、服务中心)要协助南通市定点收治医院加强对病人的管理,规范化服药,及时发现和报告麻风反应,同时开展无痛性神经炎监测工作。

(五)治愈存活病人随访和康复指导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每年负责完成2次随访,及时发现新、复发病人,对畸残病人开展康复知识辅导,及时发放康复护理包,随访率需达到90%以上。各镇(区、街道)卫生所(院、服务中心)每半年进行一次随访质量考核,抽查病人数不得少于辖区内存活病人数的50%。

(六)麻防队伍能力建设

通过有计划地组织村医开展麻风病防控知识学习和竞赛活动,以知识竞赛的形式,促进基层医务人员主动学习,形成“以赛促学”的新机制,不断提升村医麻风病防治能力。

各镇(区、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培训。

(七)宣传健教工作

1.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镇(区、街道)卫生所要结合麻风节,开展“世界防治麻风病日”宣传、慰问活动,并以此为契机,宣传我国当前的麻风防治政策,普及麻风病防治知识,进一步消除社会歧视和恐惧现象,为麻风病人主动就诊、治疗和身心康复创造有利氛围。

2.做好《麻风病早知道》的发放工作,大力开展麻风病健康教育工作。市人民医院、中医院等综合性医疗机构的皮肤科、神经科、中医科等重点科室各张贴一份;村卫生室(服务站)至少在显著位置张贴一份,使用率95%以上。

三、资料管理

各镇(区、街道)卫生所要及时做好历年麻风病防治资料的收集、整理,并按档案化要求进行装订和管理(年度工作结束后,村级资料收归卫生所保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按照国家、省、市麻风病防治工作要求,根据相关工作数据,及时完善和更新全国麻风病防治信息管理系统信息。

四、保障措施

(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镇(区、街道)卫生所要加强麻风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将该工作纳入疾病预防控制的日常工作进行考核和管理,按时完成麻风疑似病例报告、治愈存活病人随访、疫点调查、高流行区外来人口线索调查、病人家属健康检查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

(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指定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定期开展基层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为基层医疗单位麻风病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三)各镇(区、街道)卫生所要定期主动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麻风病防治工作进行督导,解决存在的问题,并按规定收集、整理、总结、上报各类工作资料。

(四)各级医疗机构要指定责任科室和人员负责麻风病疑似病例的报告和转诊工作,加强院内相关医务人员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

麻风病预防宣传活动方案 篇2

麻风病是一种古老的慢性传染性疾病,传染途径复杂,患病后会产生不可逆的畸残,丧失劳动力,普遍遭到社会乃至家庭的歧视和排斥。20xx年1月28日是第65届“世界麻风病防治日”第31届“中国麻风节”主题是:“创造一个没有麻风的世界”。 接县卫计委文件通知,按县疾控中心安排。为了让广大群众都能认识和了解麻风病,及早发现麻风病人,及时治疗,及早康复,消除麻风危害及歧视,关爱麻风患者,保护健康权益。春节将至,流动返乡人员日益增多,发生输入性疟疾的风险进一步加大。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和公众的麻风病、疟疾防控意识,经研究决定,在20xx年春节前后开展麻风病防治宣传活动,

由此特制定《任桥镇20xx年“世界防治麻风病日”宣传活动计划》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年1月28-30日

二、活动名称

任桥镇20xx年“麻风病”宣传活动

三、活动主题

“创造一个没有麻风的世界”,

四、活动安排

1、在镇街上设立咨询点,活动内容包括:义诊与咨询;免费发放相关宣传材料,

2、医院大厅24小时播放“创造一个没有麻风的世界”,的字幕,

3、选派经验丰富的临床医生为前来参加活动的咨询人员解答有关麻风病知识。

4、张贴标语,并要求每个村卫生室张贴不少于2幅的标语。

五、宣传标语

麻风防治与康复--全社会的责任

防治麻风病,社会献爱心

积极防治麻风,关爱畸残病人

防治麻风病,关爱麻风病人

持续控制,共享文明

情系麻风病患者,温暖困难群体

加速行动、消除麻风危害

创造一个没有麻风的世界

六、组织实施

本次计划活动由任桥镇卫生院麻风病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麻风病预防宣传活动方案 篇3

为巩固《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xxxx—xxxx年)》(以下简称《规划》)实施以来的防治成果,推进“十四五”期间麻风病防治工作,动员社会关爱麻风病患者,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中国残联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联合下发《关于开展xxxx世界防治麻风病日活动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xxxx〕12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主题是“全面消除麻风危害,共同走向文明进步”活动旨在号召各有关部门携手合作,消除麻风危害,防止因病致贫返贫发生,关心尊重麻风病患者和防治工作人员,推动麻风病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活动时间

xxxx年1月26日至31日

三、活动形式与内容

(一)开展《规划》终期评估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县卫健局、县发改局等10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那坡县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xxxx—xxxx年)终期评估方案的通知》(那卫健发[xxxx]109号)要求,及时完成部门自评工作,及时将《那坡县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xxxx—xxxx年)各相关部门完成工作指标统计表》纸质盖章后交到县疾控中心备查。继续加强多部门合作,强化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麻风病患者发现工作,全面梳理麻风病防治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巩固成绩,补齐短板。

(二)大力开展健康教育,提升公众对麻风病认识和关注度。

县卫健局牵头组织县民政局、县扶贫开发办、县残联、县红十字会、县疾控中心等单位于xxxx年1月26日上午九时在县武装部旧址门前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全县要以世界防治麻风病日为契机,大力开展麻风病防治宣传教育,创新形式,注重活动实效,提升公众对麻风病认知和关注度,共同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1.县卫健局安排城厢镇卫生院做好宣传场地的准备工作,负责通知县民政局、县扶贫开发办、县残联、县红十字会、县疾控中心等部门参加宣传活动,做好相关单位的台签

2.各乡(镇)卫生院和县直各医疗单位在麻风病宣传活动期间,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麻风病防治宣传标语(内容:①全面消除麻风危害,共同走向文明进步;②麻风病可防、可治、不可怕)

3.县疾控中心做好宣传活动宣传材料的准备。一是宣传主题的横幅(内容:全面消除麻风危害,共同走向文明进步);二是咨询台横幅(内容:xxxx年那坡县开展“世界防治麻风病日”宣传活动);三是准备麻风病防治宣传资料;四是麻风病防治成就展板、麻风病防治宣传栏。

(三)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县卫健局牵头联合县民政局、县扶贫开发办、县残联、县红十字会、县疾控中心等部门深入有麻风病现症病例和愈后存活者的百都、百省、坡荷、德隆等乡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对7名麻风病受累者进行走访慰问,实地解决麻风病受累者的医疗、康复、生活等实际困难问题,落实麻风病畸残者保障和救助政策。县疾控中心负责组织策划慰问活动,制作“xxxx年那坡县开展世界防治麻风病日慰问活动”横幅,要求在1月25日前做好各项相关准备工作,并协助县卫健局于1月27-29日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四)宣传报道。

县卫健局负责联系县融媒体中心进行宣传报道,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提升公众对麻风病的认识和关注度,为麻风病防治工作树立典范,弘扬正能量

四、有关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制定具体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扎实组织开展麻风病日宣传、慰问活动,务求取得实效。

(二)各乡(镇)卫生院和县直各医疗单位于2月4日前将麻风病日宣传活动的材料发到县疾控中心疾控科,由县疾控中心负责完成活动情况总结,并于2月5日前将工作总结、图片资料一并报送县卫健局审核后于8日前上报市卫生健康委和市皮防院。

麻风病预防宣传活动方案 篇4

为巩固《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xxxx—20xx年)》(以下简称《规划》)实施以来的防治成果,推进“十四五”期间麻风病防治工作,动员社会关爱麻风病患者,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中国残联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联合下发《关于开展xxxx世界防治麻风病日活动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xxxx〕12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主题是“全面消除麻风危害,共同走向文明进步”活动旨在号召各有关部门携手合作,消除麻风危害,防止因病致贫返贫发生,关心尊重麻风病患者和防治工作人员,推动麻风病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活动时间

20xx年1月26日至31日

三、活动形式与内容

(一)开展《规划》终期评估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县卫健局、县发改局等10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那坡县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xxxx—20xx年)终期评估方案的通知》(那卫健发[xxxx]109号)要求,及时完成部门自评工作,及时将《那坡县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xxxx—20xx年)各相关部门完成工作指标统计表》纸质盖章后交到县疾控中心备查。继续加强多部门合作,强化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麻风病患者发现工作,全面梳理麻风病防治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巩固成绩,补齐短板。

(二)大力开展健康教育,提升公众对麻风病认识和关注度。

县卫健局牵头组织县民政局、县扶贫开发办、县残联、县红十字会、县疾控中心等单位于20xx年1月26日上午九时在县武装部旧址门前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全县要以世界防治麻风病日为契机,大力开展麻风病防治宣传教育,创新形式,注重活动实效,提升公众对麻风病认知和关注度,共同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1.县卫健局安排城厢镇卫生院做好宣传场地的准备工作,负责通知县民政局、县扶贫开发办、县残联、县红十字会、县疾控中心等部门参加宣传活动,做好相关单位的台签

2.各乡(镇)卫生院和县直各医疗单位在麻风病宣传活动期间,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麻风病防治宣传标语(内容:①全面消除麻风危害,共同走向文明进步;②麻风病可防、可治、不可怕)

3.县疾控中心做好宣传活动宣传材料的准备。一是宣传主题的横幅(内容:全面消除麻风危害,共同走向文明进步);二是咨询台横幅(内容:20xx年那坡县开展“世界防治麻风病日”宣传活动);三是准备麻风病防治宣传资料;四是麻风病防治成就展板、麻风病防治宣传栏。

(三)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县卫健局牵头联合县民政局、县扶贫开发办、县残联、县红十字会、县疾控中心等部门深入有麻风病现症病例和愈后存活者的百都、百省、坡荷、德隆等乡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对7名麻风病受累者进行走访慰问,实地解决麻风病受累者的医疗、康复、生活等实际困难问题,落实麻风病畸残者保障和救助政策。县疾控中心负责组织策划慰问活动,制作“20xx年那坡县开展世界防治麻风病日慰问活动”横幅,要求在1月25日前做好各项相关准备工作,并协助县卫健局于1月27-29日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四)宣传报道。

县卫健局负责联系县融媒体中心进行宣传报道,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提升公众对麻风病的认识和关注度,为麻风病防治工作树立典范,弘扬正能量

四、有关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制定具体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扎实组织开展麻风病日宣传、慰问活动,务求取得实效。

(二)各乡(镇)卫生院和县直各医疗单位于2月4日前将麻风病日宣传活动的材料发到县疾控中心疾控科,由县疾控中心负责完成活动情况总结,并于2月5日前将工作总结、图片资料一并报送县卫健局审核后于8日前上报市卫生健康委和市皮防院。

麻风病预防宣传活动方案 篇5

为了让广大群众都能认识和了解麻风病,及早发现麻风病人,及时治疗,及早康复,消除麻风危害及歧视,关爱麻风患者,保护健康权益。本镇卫生院在“第62个世界防治麻风病日”将开展多种形式麻风病宣传活动。

一、计划目的和意义

通过开展世界麻风病日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群众预防麻风病知识,倡导相互关爱、共享生命的道德风尚,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麻风病防治工作的认识确保我辖区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

二、活动时间安排

20xx年1月25日开展一次公众咨询发放宣传资料。

三、活动主题

主题:“加速行动、消除麻风危害”

四、工作原则与策略

(一)广泛性宣传教育活动与集中性宣传教育活动相结合;

(二)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对大众以宣传普及知识为主。

五、重点宣传对象

流动人口、农村村民和校内外青少年学生。

六、具体措施

悬挂宣传标语,设立麻风病自愿咨询宣传点,设置咨询台,视频播放、出动宣传车,发放各类宣传单,免费为前来咨询的群众提供防治知识咨询服务,发放麻风病宣传资料和调查问卷等。

麻风病预防宣传活动方案 篇6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社〔2020〕185号)精神,为巩固《鹿寨县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实施方案(2012-2020年)》实施成果,加强我县麻风病防治工作,消除麻风病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更好地利用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及地方财政专项资金,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早发现、早治疗、早治愈,消除麻风传染源,控制麻风病流行,预防和减少麻风畸残的发生,维护人民的健康权益,巩固《鹿寨县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1-2020)》的实施成果,实现消除麻风目标。

(二)年度目标

1.早期发现麻风病人。实施麻风病症状监测,通过主动就医者检查、可疑线索上报、密切接触者检查、治愈存活者监测、疫点调查、体检筛查等措施实现早期发现病例。全年可疑症状监测人数不少于50例。

2.规范诊疗及管理病人。通过完善检查,精确诊断麻风病病例。加强对病人规范化诊疗的管理,开展DDS综合征筛查,及时给予联合化疗,并做到规则治疗。鼓励主动报告,发现病例,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奖励。对20xx年新发麻风病人实行100%报病奖励发放。对全县所有现症病例开展监测工作,通过监测现症病例的管理和治疗,减少新发畸残和原有畸残加剧。

3.通过乡村医生协助管理病人,加强患者管理,促进规范治疗和转归,根据相关规定给予乡村医生相应补助。

4.加强麻风反应、神经炎、严重不良反应的处理。对麻风病人所出现的麻风反应、神经炎(含无痛性神经炎)以及严重不良反应给予相应的处置救助。

5.利用全国麻风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网络直报、信息收集、处理、质量控制和维护等,保证资料质量。开展质量控制、信息处理、现场疫情资料收集等。

二、项目实施措施和要求

(一)项目资金:20xx年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麻风病监测专项资金2万元。

(二)执行单位:鹿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执行时间: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用于全县的患者发现、密切接触者调查、病人治疗、麻风反应及不良反应处置救助、预防性服药、工作督导、健康促进、知晓率调查、人员培训、关爱及麻风病人康复训练、麻风信息系统维护、评估等麻风病防控工作领域。

1.项目范围:全县所有人群。

2.项目内容

(1)开展早期发现病例工作:可疑麻风病人线索报告及调查工作、全县治愈存活麻风病人及家属等密切接触者调查工作、活动性疫源地调查工作;

(2)开展现症病例治疗、监测工作,对重症病人、麻反、不良反应进行救治;

(3)开展现症病例及愈后存活者康复指导;

(4)开展重点人群及公众知晓率调查;

(5)开展疫情监测及现场资料收集工作。

(6)加强麻风病网络直报、信息收集和网络维护等;

(7)加强麻风病健康教育及业务培训工作;

(8)开展接触者预防性服药工作;

(9)开展对麻风病人的关爱活动。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病例发现

1.可疑麻风线索筛查。加大发现病人的力度,深入开展麻风病线索调查,发动乡村医生和群众寻找和报告麻风可疑线索,专业医生及时排查可疑线索,做到早期发现麻风病例。各乡镇卫生院每季度要求报告的麻风病可疑症状病例任务数为上年底常住人口数的2.0/10万以上(具体见附表);全县排查麻风可疑线索人数≧50例。

2.密切接触者检查。直接接触是麻风病传播的主要途经之一,麻风病人家属以及近邻等密切接触者是高危人群。在全县范围内对所有现症病人所在地开展密切接触者调查,要求调查每个病人(包括已判愈者)的家属及邻居。通过专业医生现场调查,对麻风病病人的密切接触者进行问诊及医学检查,实现早期发现病例。

3.治愈存活麻风病人、活动性疫源地调查。开展调查及时发现复发及新发病例,重点监测新的畸残发生,及时给予畸残康复救助;采集治愈存活者的基本生活工作状况信息,及时发现有困难的治愈存活者,在各乡镇政府的协助下,联合县红十字会、县残联和县民政局等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救助。

(二)诊断、治疗和管理

通过完善检查,规范化对诊疗的管理,开展DDS综合征筛查,对新发现病例及时给予联合化疗并按有关规定发放报病奖励。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麻风病监测方案》对新病例和现症病人进行检查和随访,分析判断疗效,及时发现和处理麻风反应及严重不良反应。

充分发挥农村基层麻风病防治网络的作用,促进乡村医生报告病例、参与麻风病的治疗,实现确诊一例,管理一例,治愈一例,最大限度地控制并消除麻风传染源,最终实现基本消除麻风病和减少麻风畸残发生的目标。检查治疗效果,乡村医生要积极报告病例,做好病例的治疗管理。对协助管理病人的乡村医生,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其相应补助。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时将病人检查、治疗、监测情况上报。

坚持推行麻风报病奖励和工作补助制度,按照中央补助麻风病防治项目的补助标准和工作的难易程度及成本计算给予适当补助。乡村医生深入偏远、艰苦地区,主动开展线索调查,对主动提供可疑麻风病线索的工作人员,按50元/例的标准给予可疑麻风报病补助费,对可疑麻风病线索及密切接触者开展医学检查者80元/例,专业医生核查病例时交通、食宿及补贴120元/例;报告的可疑线索经专业机构检查确诊为麻风病,按2000元/例的标准给予麻风报病奖;直接参与麻风病人管理和疗效观察的,病人完成疗程判愈后给予工作补助1200元/例,对提高农村居民公众知晓率和接触者知晓率有贡献者给予工作补助10元/份。

(三)严重不良反应处置

因麻风病患者的治疗时间长且机体对麻风杆菌抗原会产生急性或亚急性超敏反应,易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和麻风反应,出现该情况时接诊的医疗机构应免费提供药品和相关医学检查服务,专业医生应根据不良反应的类别赴现场进行不同频度的检查,预防畸残发生及避免病人死亡。每次检查后将检查结果详细记录在治疗档案。

(四)康复、预防性服药、关爱

1.麻风病主要损害的是皮肤和神经,易发生畸残及残疾后遗症,为了避免畸残发生须定期指导病人进行康复训练;

2.根据《全区麻风病预防性服药工作方案》对麻风病患者居所内的接触者进行化学药物预防,并定期开展随访工作;

3.为了消除对麻风病的歧视及动员全社会对麻风病人进行关爱,每年在麻风节期间与县红十字会、县民政局联合组织慰问、关爱麻风现症病和治愈存活者;

(五)疫情监测

按照《麻风疫情监测方案》,收集、分析和整理数据,其中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规范疫情监测报告,麻风病报告要求及时、完整、准确、逻辑好、规范;

2.推进报病奖励制度。在全县范围内逐步实行可疑线索报告制度,进行主动监测。向全县发现麻风病人的医务人员以及其他报病人员给予报病奖励。

3.不定期地加强对疫情监测薄弱地区的现场技术指导;

4.对病例诊断、治疗和严重不良反应处置进行监测;

5.对现场疫情资料进行收集、整理,汇总,形成文字材料,并及时上报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

四、项目监督和评估

(一)接受上级部门对我县的项目实施和经费使用情况以及实施效果的考核和评估。

(二)项目活动结束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完成评估报告和总结,并及时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和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

麻风病预防宣传活动方案 篇7

为落实贵州省中央补助地方资金项目各项措施,如期实现项目目标,根据黔卫计办函〔20xx〕72号文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xx年麻风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做好我县麻风病防治工作。

一、项目目标

(一)加强病例发现,发现新复发麻风病人不少于1例;全县可疑者筛查人数不低于40名,密切接触者检查人数不低于30名。

(二)强化新病例的诊断和治疗,新病例诊断和治疗不少于2例,现症病例的治疗不少于1例。

(三)对严重不良反应进行处置,救治麻风反应、神经炎、严重药物不良反应人数分别不少于1例、1例、1例。

(四)对重症麻风病人进行救治,开展必要的医学处置,对1级、2级畸残病人提供自我护理包不少于4人,对有伤口、溃疡的病人提供一次性换药包不少于2例,对至少15例足底麻木、足底溃疡患者发放防护鞋。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全县2个街道办事处、6个镇、2个乡。

(二)项目内容

1.病例发现

1.1可疑者筛查

工作任务:全县可疑者筛查人数不低于40名。

工作要求:(1)县县各乡镇要采取各种形式和方法,对所辖区域内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基层卫生人员、等进行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

(2)以乡、镇为单位的培训覆盖率必须达到95%以上,麻风病高流行乡(镇)、村的培训覆盖率应达到100%,高流行乡(镇)、村的培训应包括村干部、教师、学生。

(3)开展各类人群的麻风病知识宣传工作,在各县乡(镇)卫生院进行2期麻风病防治知识专栏宣传;在全县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张贴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画。

(4)使用全省统一的线索报告卡(见《基层卫生人员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手册第30页)。疑似病例必须作皮肤查菌,查菌阴性的疑似病例作皮肤组织病理检查。

(5)各乡镇实现可疑线索“零报告制定”。乡村医生要主动寻找并报告可疑患者,专业医生负责赴现场核查,现场核查率应达到100%;麻风高、中流行乡镇通过报告可疑线索发现病人率分别不低于4%、2%,切实提高线索报告的数量和质量。

(6)乡村医生主动参与线索调查,推荐病例并最终确诊后给予每例800元报病补助;推荐病例符合“十大线索”之一,但最后未确诊为新复发麻风病人者,给予每例50元报病补助。

1.2密切接触者检查

麻风病通过呼吸道和皮肤粘膜接触传播,病人家庭成员及近邻等密切接触者是高危人群,较易被传染。

工作任务:全县密切接触者检查人数不低于30名。

(1)家属检查:对近10年来发现的所有新复发麻风病人的家属进行医学检查,检查率要求达到98%以上;(2)疫点调查:由县麻防机构专业人员对现症病人疫点周围5-7户接触者进行检查,每一个疫点检查人数不得少于20人,检查率应达95%以上。

工作要求:(1)为保证检查质量,密切接触者的医学检查应主要由专业人员进行,必要时也可由经培训后胜任此项工作的乡、村卫生人员实施。

(2)检查中发现的疑似病例必须作皮肤组织液查菌,查菌阴性的疑似病例应作皮肤组织病理检查。

(3)使用家属检查情况记录表和疫点调查情况记录表,家属检查需留存检查工作照待查。县级负责各乡镇家属检查和疫点调查工作,认真完成密切接触者检查工作,麻风专业防治人员(或经过相关培训的乡、村级卫生人员)每例(新复发麻风病人)可领取补助费100元(追踪补助标准:25元食宿+25元交通+50元体检补助/例)。

2.病例诊断和治疗

工作任务:全县新诊断病例达到1例;现症病例的治疗不少于1例。

工作要求:(1)关于病例诊断,严格按照卫生部下发、2008年8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麻风病诊断标准》(WS 291-2008)执行,所有确诊的新复发病例必须经专业医生进行临床检查及皮肤组织液查菌、皮肤组织检查等,有明确的诊断依据才能确诊;对于经过临床检查及皮肤组织液查菌不能确诊而又不能排除麻风病的疑似病例,需取材皮损送贵阳市疾控中心、黔西南州疾控中心或有麻风病理诊断能力的综合医院进行皮肤组织检查,年终由省级根据两中心完成的其他市州送检的病理检查数量,按每例100元的标准补助相关病理检验专业人员。

(2)联合化疗(MDT)和统一联合化疗(U-MDT)后复发病例的诊断,要取皮肤组织活检进行病理诊断及耐药监测,填报“麻风短程联合化疗复发患者申请鉴定表”和“耐药监测表”,逐级报送市级、省级防治机构。

(3)所有新复发病人必须建立完整的病历档案,统一使用“贵州省麻风病联合化疗病历”,并按相关要求按时、准确填报“全国麻风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统”相关资料。

(4)新病人要求在确诊1周内给予免费联合化疗(MB或PB方案),所有确诊的复发病人均按MB方案免费治疗。

(5)病人在治疗期间,应每月发麻风药并随访查体1次、每半年进行1次血尿常规和肝肾功能检查,1年进行2次皮肤组织液查菌检查,(初诊时查菌阴性的病人,可1年只查1次菌),并对随访情况、治疗效果、不良反应等进行详细记录。治疗期间专业防治人员按要求完成随访内容、结果记录及上报至系统的,可按每次10元给予补助(PB方案治疗病人最多按6次计,MB方案治疗病人最多按12次计)。

(6)乡村医生在经过培训后,按专业医生的指导和要求,对辖区内现症麻风病人进行治疗管理,提供健康教育指导,按时发放药品,观察治疗效果(每月随访观察1次),及时发现、报告并处理不良反应,规则地完成治疗疗程(各类随访、发药、报告等均需要有相关记录)。通过有效的治疗管理,病例被专业机构判定为治愈后,给予乡村医生管理病人补助费。

3.神经功能监测与严重不良反应处置

工作任务:对严重不良反应进行处置,救治麻风反应、神经炎、严重药物不良反应人数分别不少于1例、1例、1例。

工作要求:(1)专业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类神经功能检查、记录方法,并在每次随访时,对现症病人进行规范检查、记录。

(2)所有现症病人都必须进行神经功能监测(服药期间的病人每月随访1次,完成治疗但未判愈者每3月1次),并在病历档案中填写“神经功能检查记录表”。

(3)发生上述三种严重不良反应情况,要根据不同病情,及时进行处置,在患者病历档案的病程记录中详细记录。症状轻者给予强的松、反应停等药物在家治疗;病情重者要转诊到综合性医院进行救治,并及时上报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所需医疗费用先由新农合报销,再申请民政医疗救助,剩余不足部分再由各级防治机构逐级补助。

(4)不良反应处置结束后,要将不良反应的症状、异常化验结果、反应类型、程度、处置情况、处理结果等书面材料存档备查,需要时上报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4、重症病人医学处置与基础康复

工作任务:(1)对1级、2级畸残病人提供自我护理包不少于4人。(2)对有伤口、溃疡的病人提供一次性换药包不少于2例。(3)对至少15例足底麻木、足底溃疡患者发放防护鞋。

工作要求:(1)对现症病人中的所有1、2级畸残者和其他残疾病人,要根据病人畸残情况提供自我护理包和病人病情所需要的自我防护用品、用具,如防护眼镜、防护手套、小镜子、凡士林、眼药水、眼药膏等,并及时补充其中的消耗用品。

(2)对所有1级、2级畸残病人发放《眼手足自我护理手册》,通过专业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使病人掌握相应的技能,学会自我护理。特别对现症病人和今年新发现病人中的1级、2级畸残者,麻防专业医生必须进行详细的自我护理方法、知识的培训和指导,每季度应不少于1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0分钟。

(3)对手、足部位有伤口、溃疡的病人提供溃疡换药敷料包,包内有病人换药所需要的医用纱布、胶布、75%酒精或碘伏、棉签、生理盐水、抗生素等。

(4)专业人员对病人和乡村医生进行自我护理、溃疡换药方法的指导、培训,由专业人员或乡村医生开展治疗工作。

(5)向麻木足、足底溃疡患者每年提供2双防护鞋,防止创伤的发生和溃疡的恶化。

(6)各地开展的重症病人医学处置工作及效果情况应做好记录和资料收集。

4、健康教育

工作任务:通过广泛开展对公众的麻风病知识健康教育,使公众麻风病知识知晓率不断提高,逐步达到《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到20xx年底前,流行地区麻风病防治核心知识公众知晓率达到80%,麻风病密切接触者知晓率达到95%的要求。

工作要求:为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麻风病科学知识的知晓率,逐步消除对麻风病人的歧视和偏见,促进麻风病人主动就医。各乡镇应在“20xx年世界防治麻风病日”开展宣传慰问活动,开展一次上街宣传麻风病防治活动,并在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学校宣传栏等广泛张贴。

将麻风病宣传工作常态化,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麻风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落实麻风病宣传工作。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媒上以专栏的形式,开设麻风病防治健康教育栏目,宣传麻风病防治知识,在群众中树立“麻风病可治、不可怕”的观念。开展本地麻风病防治工作历史资料整理及宣传工作。对麻风病疫情较重的乡镇,在农村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并采取墙报、宣传栏等方式,向学生宣传麻风病的健康防治知识,增强青少年健康意识;开展咨询活动,宣传防病知识,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疑惑。

5、人员培训

工作任务:县疾控中心对所辖区域内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基层卫生人员进行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覆盖率必须达到95%以上,高流行乡镇(街道)、村(社区)培训应包括村干部、教师、学生,培训率达到90%以上。

6、疫情监测

工作任务:

(1)县疾控中心,按照市疾控中心要求按时上报疫情相关资料;

(2)利用LEPMIS系统开展麻风病网络直报、信息收集、处理和网络维护等。按照要求上报全年麻风疫情监测资料、疫情分析报告和工作总结等。

7、督导指导及考核评估

工作任务:(1)县疾控中心制定督导计划,至少对所辖乡镇进行2次专门的麻风病防治工作督导。

工作要求:(1)所有督导均应采取查资料与现场检查病人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要注意督导的质量和效果。

(2)完成对乡镇的督导、指导后,要及时书写督导报告,同时还应将有关情况向被督导机构反馈。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形式

县卫健局负责对项目实施管理与监督,县疾控中心麻防科负责对项目进行技术指导。

(二)资金安排

中央财政安排我县麻风病防治专项资金5.1万元,对麻风病例发现、诊断及治疗、神经功能监测与严重不良反应治疗、重症病人医学处置和消除传染源、培训督导等工作给予补助。

四、项目监督和评估

(一)县卫健局将组织对县级的防治工作进行督导和技术指导,落实各项控制措施,并对经费使用和实施效果进行检查。

(二)每项活动结束后,县卫健局应完成评估报告和总结。

麻风病预防宣传活动方案 篇8

按照省卫生健康委《2022年遵义市麻风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余庆县2022年麻风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继续巩固我镇麻风病防治项目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加强病例发现。我镇完成麻风病症状监测人数不低于2名,可疑者筛查数不少于2名。

二、项目内容

1.麻风病症状监测

卫生院门诊医师积极主动登记、上报、转诊麻风病可疑症状和体征者,促进麻风病的早期发现。

工作要求:卫生院负责麻风病疑似症状监测工作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培训等。卫生院门诊医师负责就诊人群中监测对象的发现、登记、报告、并转诊至公共卫生科。配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监测对象的追踪和复核工作。

2.麻风病线索病例筛查

卫生院组织开展麻风病线索病例筛查,对村卫生室上报的麻风病线索病例进行登记并上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配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现场医学检查,提高麻风病诊断的准确性。

工作要求:

(1)卫生院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对门诊医师和村卫生室人员进行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培训率达95%以上,覆盖率达到100%。对于无故不参加培训的按照要求进行通报,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2)开展公众的麻风病知识宣传工作,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至少更新2期以上的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专栏;村卫生室长期张贴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画。

(3)村卫生室对麻风病可疑线索实行“零报告制度”。使用全省统一的线索报告卡。

3.报病奖励

本年度确诊的麻风新、复发病例,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金额按照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标准下发。

4.健康教育

工作任务:通过广泛开展对公众的.麻风病知识健康教育,使公众麻风病知识知晓率不断提高,麻风病防治核心知识公众知晓率达80%,麻风病密切接触者知晓率达到95%。

工作要求:要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麻风病科学知识的知晓率,逐步消除对麻风病人的歧视和偏见为目的,改善麻风病人生存和就医环境,帮助麻风病人主动就医。

(1)卫生院应在“世界防治麻风病日”开展宣传活动,按时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上报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定期到学校、村(社区)宣传麻风病防治知识。

(2)应将麻风病宣传工作常态化,要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宣传麻风病防治知识,在群众中树立“麻风病可治、不可怕”的观念。在中小学校开设麻风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课,并采取墙报、宣传栏等方式,向学生宣传麻风病的防治知识,增强青少年的健康意识;开展咨询活动,宣传防病知识,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疑惑。

5.人员培训

工作任务:

卫生院要对各门诊医师、村卫生室人员、村(社区)干部和学校进行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要求培训覆盖率达到95%以上,村(社区)干部、教师、学生,培训率达到90%以上。

工作要求:

卫生院在选派人员参加培训时,要选择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的青年医务人员参加县级培训。

6.督导指导及考核评估

工作任务:卫生院制定督导考核方案,每季度对村卫生室麻风病防治工作进行督导考核。

工作要求:所有督导考核应采取查资料和线索报病情况进行。每次督导考核后要及时书写督导考核报告,同时还应将有关情况向村卫生室反馈。

三、项目组织实施

1.组织形式

卫生院负责麻风项目工作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培训等保证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2.资金安排

严格按照市县方案要求发放到位。

四、项目执行时间

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项目工作。

麻风病预防宣传活动方案 篇9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健康中国”战略,进一步树立“大卫生、大健康”发展理念,抓重点、攻难点,继续以早期发现病人,降低新复发病人畸残率为问题导向,更加精准对接和满足全市大众对防治麻风病的健康需求,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总目标

做到早发现、早治疗,降低新、复发病人畸残率的发生,不断提高全市医务工作者和人民群众麻风病防治知识知晓率。总结和巩固消除麻风病危害成果,拟定中长期麻风病控制新规划。高质量完成中央和省级财政麻风病防治项目。

(二)年度目标

1.全市至少报告16例以上麻风疑似病例,其中转南通市定点收治医院高度疑似病例不少于4例,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各镇卫生所年度麻风疑似病例报告至少1例。新发病人畸残率控制在20%以下。

2.麻风治愈者随访率、畸残患者康复指导率90%以上。

3.麻风病人家属健康检查率80%以上,密切接触者检查率100%。

4.村级医疗机构《麻风病早知道》使用率≥95%。

5.以镇(区、街道)为单位,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医务人员接受市级培训培训率≥90%。市级综合性医院及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全覆盖。

6.麻风病疫点调查和皮肤病检查完成率100%。

7.完成提升村医麻风病防治能力项目。

二、工作内容

(一)麻风疑似症状监测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对来本单位就诊人群中符合下列1条或1条以上可疑症状者,均应作为麻风病监测对象进行登记,并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转诊。

1.诊断不明或久治不愈的慢性皮肤病(三月以上);

2.皮肤闭汗(局部干燥)或感觉异常,如麻木、蚁行感;

3.眉毛稀疏脱落,酒醉样面容;

4.面部或耳垂出现肿胀或结节肿块;

5.水肿性红斑损害、结节性红斑损害;

6.神经粗大、疼痛或触痛;

7.手或足发生反复无痛性伤口、溃疡或容易烧/灼伤;

8.闭眼不拢、口角歪斜、手掌指肌肉萎缩或出现爪形型手、垂足。

对需转诊的监测对象,转诊单位应填写《麻风病症状监测报告卡》一式三份:一份存档;一份于一周内报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份由监测对象携带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位复诊。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转诊到位的监测对象进行排查,并将排查结果于一周内反馈给转诊单位。在监测对象一月内未到位就诊时,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通过现场调查等方式进行主动追踪。

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实施麻风病疑似病例月报和零报告制度。

(二)麻风病线索调查

各镇(区、街道)卫生所(院、服务中心)要加强对本辖区内外来人口(外来人口主要指麻风高流行区云南、贵州、四川、安徽的人员)的管理,及时开展麻风病线索调查。

(三)麻风病疫点调查

通过疫点调查方式,在搬经镇搬经村开展麻风病主动监测,及早发现隐匿病例。

(四)麻风现症病人管理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麻风现症病人所属地卫生所(院、服务中心)要协助南通市定点收治医院加强对病人的管理,规范化服药,及时发现和报告麻风反应,同时开展无痛性神经炎监测工作。

(五)治愈存活病人随访和康复指导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每年负责完成2次随访,及时发现新、复发病人,对畸残病人开展康复知识辅导,及时发放康复护理包,随访率需达到90%以上。各镇(区、街道)卫生所(院、服务中心)每半年进行一次随访质量考核,抽查病人数不得少于辖区内存活病人数的50%。

(六)麻防队伍能力建设

通过有计划地组织村医开展麻风病防控知识学习和竞赛活动,以知识竞赛的形式,促进基层医务人员主动学习,形成“以赛促学”的新机制,不断提升村医麻风病防治能力。

各镇(区、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培训。

(七)宣传健教工作

1.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镇(区、街道)卫生所要结合麻风节,开展“世界防治麻风病日”宣传、慰问活动,并以此为契机,宣传我国当前的麻风防治政策,普及麻风病防治知识,进一步消除社会歧视和恐惧现象,为麻风病人主动就诊、治疗和身心康复创造有利氛围。

2.做好《麻风病早知道》的发放工作,大力开展麻风病健康教育工作。市人民医院、中医院等综合性医疗机构的皮肤科、神经科、中医科等重点科室各张贴一份;村卫生室(服务站)至少在显著位置张贴一份,使用率95%以上。

三、资料管理

各镇(区、街道)卫生所要及时做好历年麻风病防治资料的收集、整理,并按档案化要求进行装订和管理(年度工作结束后,村级资料收归卫生所保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按照国家、省、市麻风病防治工作要求,根据相关工作数据,及时完善和更新全国麻风病防治信息管理系统信息。

四、保障措施

(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镇(区、街道)卫生所要加强麻风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将该工作纳入疾病预防控制的日常工作进行考核和管理,按时完成麻风疑似病例报告、治愈存活病人随访、疫点调查、高流行区外来人口线索调查、病人家属健康检查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

(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指定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定期开展基层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为基层医疗单位麻风病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三)各镇(区、街道)卫生所要定期主动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麻风病防治工作进行督导,解决存在的问题,并按规定收集、整理、总结、上报各类工作资料。

(四)各级医疗机构要指定责任科室和人员负责麻风病疑似病例的报告和转诊工作,加强院内相关医务人员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

麻风病预防宣传活动方案 篇10

为加强我国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积极推进各地卫生部门贯彻落实《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xx-20xx年)》,如期完成消除麻风病危害的目标和任务,结合我国麻风病防治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分解

(一)到20xx年,全国麻风病患者数量较2010年减少20%,即控制在5300例以内。到20xx年全国麻风病患者数量较2010年减少50%,即控制在3300例以内。

(二)到20xx年,全国所有县(市)麻风病患病率控制在1/万以下,患病率在1/10万以上的县(市)控制在156个以内;到20xx年,患病率在1/10万以上的县(市)控制在70个以内,各省份分解指标详见附件1。

(三)到20xx年和20xx年,新发现麻风病患者中2级畸残者在一类地区分别控制在20%和17%以内,在二、三类地区分别控制在25%和23%以内。

二、任务及要求

(一)建立多部门协调管理机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负责牵头成立由各有关部门参与的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省级麻风病防治工作协调会议制度,一、二类地区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通报当地麻风病防治工作进展,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

(二)完善麻风病防治服务体系。完善各级麻风病防治专业机构建设,合理配备人员。一、二类地区的省级防治专业人员不少于3名,地市和县级不少于1名。三类地区省级防治机构必须有麻风病防治专职人员,地市和县级防治机构应当配备麻风病防治兼职人员。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配备相应工作人员,参与患者发现、管理、健康教育等工作。

建立健全省级和地市级消除麻风病危害技术指导组,为辖区麻风病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各地在指定麻风病诊治定点医疗机构时,要优先考虑当地有条件的皮肤病专科医院或具备麻风病诊治能力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

(三)加强麻风病防治培训工作。各地要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对相关医务人员进行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并纳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培训对象包括麻风病防治专业人员、医疗机构皮肤科和神经科医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医师和防保人员、村医。对麻风病防治专业人员主要开展防治管理、疫情监测、诊断治疗、残疾预防、实验室检查等方面的培训。对皮肤科和神经科医师主要开展麻风病诊断与鉴别诊断、麻风不良反应的处置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主要开展麻风病防治核心知识(见附件2)、不良反应监测、残疾预防等知识与技能的培训。

一类地区省、市、县三级,二类地区省、市级,三类地区省级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培训,一、二类地区乡村医生培训由县级麻风防治专业机构承担。到20xx年,对防治机构专业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100%;对医疗机构皮肤科和神经科医师培训覆盖率达到80%;对一、二类地区乡村医生培训覆盖率分别达到80%和70%。

(四)加大病例早期发现力度。一、二类地区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疫点调查、线索调查、密切接触者检查、治愈者复查、皮肤科筛查等措施,力争做到当年发病,当年发现。对所有新发病例开展疫点调查。对所有麻风病患者的密切接触者每年进行1次随访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的医务人员在日常诊治及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过程中,及时发现并报告麻风病可疑线索。患病率在l/10万以上的县(市)至少每2年开展一次消除麻风运动。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对于发现的麻风病可疑患者,要及时转诊至当地麻风病防治专业机构进行确诊,对确诊病例须在24小时内进行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并将有关信息录入全国麻风病防治信息管理系统。

落实麻风病病例发现激励机制,对于麻风病确诊病例的线索报告人,要积极争取省级财政给予报病奖励。

(五)规范麻风病治疗与管理。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推荐,对于少菌型和多菌型麻风患者,分别给予6个月少菌型和12个月多菌型方案的联合化疗。对于发生严重麻风反应、神经炎和药物毒副作用的患者,应当由定点医疗机构及时给予治疗处置。如患者发生非麻风的综合性疾病,应当由当地医疗机构给予诊治。

麻风病患者在完成联合化疗规定疗程后,要加强随访,如果其活动性症状(活动性皮损或周围神经疼痛及压痛等)消失,无麻风反应,多菌型患者皮肤涂片查菌阴转,应当及时临床判愈。

对于联合化疗期间的麻风病患者,前6个月每月1次、以后每3个月1次由专业人员对其进行周围神经功能评价,对确诊为神经炎的患者给予及时处置。对于残疾者,应当开展眼、手、足自我护理知识与技能培训,并为其提供相应的防护用品。对于符合手术适应症者,要及时实施手术矫治。

(六)大力普及麻风病防治知识。各级卫生部门要充分利用“世界防治麻风病日”等契机,加大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和政府开发力度,利用多种媒体形式,介绍麻风病相关知识和我国防治工作成效,普及麻风病可防、可治、不可怕的理念,促进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关注和支持麻风病防治工作,促进公众消除麻风病歧视。要将麻风病防治知识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教育常规工作。要为宣传、教育、广电等部门开展麻风病防治宣传教育提供技术支持。各地要按照卫生部制定的调查方案,分别于20xx年和20xx年对本地区麻风病核心知识知晓率进行调查。

三、督导与评估

(一)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将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纳入对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的年度目标考核管理。

(二)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定期组织对辖区规划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督导,一、二类地区至少每年组织1次,三类地区至少每2年组织1次。

(三)20xx年和20xx年,卫生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和终期评估。

麻风病预防宣传活动方案 篇11

消除麻风病危害是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要实现的任务之一。20xx年是消除麻风危害十年规划的收官之年,为力争年底达到消除麻风病危害标准,今年与全市全州全省全国同步达到消除麻风病危害目标,根据《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xx-20xx年)》及红河州20xx年工作任务指标要求,结合新哨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背景

弥勒是历史麻风流行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至20xx年底,有记载的麻风病病例累计有781例,分布于全市12个乡镇、123个行政村、329个自然村。截止20xx年底,我市麻风病患病率为1.7/10万,近五年平均发病率8.52/10万,高于国家达标要求(患病率<1/10万、近五年平均发病率<0.5/10万),这与当前国家脱贫攻坚战略和健康扶贫工作的推进极不协调,与今年全州全省全国同步实现消除麻风病危害目标存在较大差距,亟需强化和落实各项防治措施,有效进行防控。

二、目的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麻风病发病严重的地区防治工作力度,落实“以联合化疗为中心、发现病人为重点,以健康教育、人员培训、医疗与社会康复为基础”的综合防治措施,降低麻风患病率与发病率,确保我镇基本消除麻风病目标顺利实现。

三、工作目标

(一)总目标

1.最大限度早期发现麻风病患者,并及时给予联合化疗,减少患者畸残发生。

2.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的麻风病防治水平。

3.健全以市级专业机构为技术指导、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麻风病防治网络。

4.提高群众对麻风病防治知识的知晓水平,构建一个不恐麻、不歧麻、麻风病防治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

5.围绕《弥勒市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xx-20xx年)》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各司其责、全社会参与的综合防控机制。

6.落实“早期发现病人为重点,以联合化疗为中心,以健康教育、人员培训、医疗与社会康复为基础”的综合防治措施。

(二)具体目标

1.举办镇、村委会(社区)防保人员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班,覆盖率达100%。

2.开展大众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及健康教育,以自然村为单位,每个自然村至少粘贴1张宣传画(单),覆盖率达100%,入村入户开展麻风病防治知识讲座或宣传,覆盖率达95%。

3.对现症病例及历年治愈者进行全面复查,复查率达100%。

4.对现症病例及历年治愈者家属进行全面体检,体检率达98%以上。

5.深入开展消除麻风病危害筛查工作,对历史疫村,由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社区)和村小组,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由新哨中心卫生院及乡村医生负责入村开展麻风病筛查,最大限度发现麻风病患者,筛查率达70%以上。

6.对近五年报告新发麻风病人2例及20xx年有新发病人的重点疫村(详细名单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另行提供给镇卫生院),由镇人民政府、村委会(社区)和村小组负责发动组织村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新哨中心卫生院、村卫生室等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开展一次重点人群筛查工作,筛查率达95%。

7.在无病例报告的自然村10—65岁人群中开展口头调查,以自然村为单位,调查人数不得低于该人群的10%。

8.开展麻风病可疑症状推介转诊,各村委会(社区)20xx年1月1日—12月31日可疑症状病例推介转诊数按照《弥勒市麻风病可疑症状监测方案》要求进行上报。

9.对提供的可疑线索进行核实,复核率达100%。

四、实施时间

20xx年4月1日至6月30日。

五、实施步骤

(一)召开消除麻风危害工作启动会

4月10日前,镇级组织召开消除麻风危害启动会,安排部署具体工作。

(二)业务技术培训

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4月15日前,市级负责完成新哨中心卫生院公共卫生科麻风病兼职人员及社会志愿者的培训,培训覆盖率达100%;镇级负责完成本院临床医生和门诊医生、村卫生室乡村医生的培训,培训覆盖率达100%,培训结束分别开展效果评价。

(三)健康教育与宣传

4月15日至20日,镇人民政府统一在辖区范围内采取电视、广播、宣传单(册)、标语、宣传栏、入村入户组织麻风病防治知识讲座等方式宣传“麻风病可以治愈、畸残可以预防”的防治方针,使消除麻风危害家喻户晓。各级各部门要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加大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麻风病防治知识知晓率,促进及时就诊,消除社会对麻风病的歧视和偏见,倡导对麻风病患者关怀和支持,弘扬尊重和关爱麻风病患者的良好社会风尚,宣传结束后,各村委会(社区)需开展健康教育效果评价。

(四)病例调查发现与治疗

1.相关调查,4月20日至6月25日,对重点疫村和历史疫村开展村民筛查、非疫村调查、麻风病患者及接触者检查、线索报告、病例确诊与治疗等工作。

2.可疑线索上报

(1)经调查有麻风病早期临床表现或疑似麻风病症状者,由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将线索信息上报新哨中心卫生院公共卫生科,新哨中心卫生院初步筛查后,上报市级专业技术指导组。

(2)报病奖励。按照麻风病的8条可疑线索上报,每报告1条给予一定补助;所报告的可疑线索病人,经市级专业技术指导组初诊,州级专业技术指导组确诊为麻风病的,给予自己报病者或他人报病(互报)者适当奖励。

3.病例确诊与治疗

市级专业技术指导组抽派专业人员对可疑病人逐个开展免费检查,上报并经州级专业技术指导组确诊为麻风病患者的`,给予免费治疗。

(五)其他工作

6月25日至年底,按照本工作实施方案,继续做好社会宣传、病例监测报告、病例管理治疗、关爱救助等麻风病防治工作。

六、组织保障

各村委会(社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消除麻风病危害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麻风病防治工作的领导,认真抓好消除麻风危害各项工作措施和任务的落实,坚决打赢消除麻风病危害攻坚战,着力维护和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助推健康弥勒建设。

(一)进一步健全政府领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将防治工作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和考核内容,定期监督评估。成立以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村委会(社区)、宣传办、新哨中心卫生院、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新哨派出所、社保中心、财政所等为成员的全镇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新哨中心卫生院,由李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年度消除麻风病危害的组织实施与日常工作的管理协调,定期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以及考评、验收。

(二)各村委会(社区)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消除麻风危害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辖区内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的组织与督导检查,确保每项工作按时间进度和要求开展。各有关部门落实责任,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形成麻风病防治工作合力,积极推进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xx-20xx年)》的实施。

各村委会(社区)于20xx年6月30日前填写附件1—8报送镇级专业技术指导组办公室(新哨中心卫生院),联系人:李艳,联系电话:13408988508。

麻风病预防宣传活动方案 篇12

根据《云南省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xx-20xx年)》、《云南省消除麻风运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麻风病流行状况

洱源县历史上是麻风病高发区,全县9个镇乡均有流行。至20xx年底,累计发现麻风病患者983例,治愈xx7例,死亡267例,外迁19例,尚有现症病人10人,患病率0.xx/万。1987年开展联合化疗以来,治愈了大批病人,使患病率从最高年的27.3/万降至0.xx/万,下降了98.75%,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近5年发现麻风病10例,发病率在0.69/10万以上,为此,《云南省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xx-20xx年)》中,将洱源县划为麻风病流行二类地区,必须每2年开展1次消除麻风运动。

二、目标

消除麻风病运动(LEC),是通过短期内开展强化麻风病防治行动,使医务人员及广大人民群众正确认识麻风病,懂得麻风病防治基本知识,充分发挥基层防保网的优势和特色,最大限度地早期发现隐藏病例,给予规范联合化疗,控制传染源,缩短患者发病和治疗延迟期,避免畸残,保证基本消除麻风病目标的顺利实现。

(一)总目标

1.最大限度发现早期麻风病患者,并给予联合化疗,减少患者畸残发生。

2.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的麻风病防治水平。

3.健全以县级专业机构技术指导、镇乡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麻风病防治网络。

4.提高社区群众对麻风病防治知识的知晓水平。

(二)具体目标

1.举办领导小组成员、村委会领导班子、乡村两级防保人员、医疗单位门诊医生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班,覆盖率达100%。

2.开展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及健康教育,覆盖率大于95%;以自然村为单位,每个自然村至少粘贴1张宣传画(单)。

3.对历年治愈者及其家属进行全面体检,体检率大于97%。

4.对现症病例及其家属进行全面体检,体检率大于98%。

5.对有现症病例自然村10-70岁的人群,体检人数不低于该人群的70%。

6.历年治愈者的自然村10-70岁的人群,体检人数不低于该人群的40%。

7.对无病例自然村10-70岁人群进行口头调查,以自然村为单位,调查人数不得低于该人群的20%。

8.对提供的可疑线索进行核实,复核率达100%。

三、实施时间

本次实施时间:20xx年2月25日至20xx年6月25日。

四、组织领导及职责

为加强对消除麻风病运动工作的领导和技术指导,成立由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消除麻风运动领导小组,并在卫生部门设立项目办公室和技术指导组。各镇乡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辖区内的麻风病自然村线索调查、上报和宣传工作。

组长:李桂瑞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文彬县卫生局局长

成员:严云昌县卫生局党支部书记

李宏军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李学梅县发改局副局长

倪争荣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世才县人社局副局长

胡灿洲县教育局副局长

杜寿昌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毅菊县民政局副局长

李锦淑县文广局副局长

赵杰县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张怀秀茈碧湖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杨河英邓川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宋一松右所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丽三营镇人民政府工会副主席

段琳凤羽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贵平乔后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徐玉梅牛街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李文雄炼铁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罗润钢西山乡纪委副书记

李桂科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在县卫生局下设办公室,由严云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杨文灿、李继红、李桂科、杨云虎、李杰梅,负责消除麻风病运动工作的领导、组织、指挥、协调和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并组织监督项目实施,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项目实施进度,协调相关日常工作事务。

领导小组在县疾控中心下设消除麻风运动技术指导组,由李桂科同志兼任技术指导组组长,杨云虎同志兼任副组长,成员为王汉喜、许玉梅、胡正清、朱占山、张盛昌、段锦荷,负责消除麻风病运动实施的技术指导、对镇乡村级督导和培训及对患者的复核和确诊,并收集、分析、汇总、上报消除麻风病运动实施情况的资料和信息。

五、实施步骤

(一)召开消除麻风运动启动大会

(二)积极组织业务培训

认真开展对县级有关单位业务人员、县级医院门诊医生、各镇乡卫生院院长、公共卫生服务站站长、防保专干、临床医生、村干部、村卫生室医务人员(防保员)的业务培训。

(三)大力开展健康教育

采用电视、广播、小册子、宣传单、标语、黑板报、海报等多种形式,用3-5天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宣传“麻风病可防、可治、不可怕”的科学知识,使“消除麻风病运动”家喻户晓,设计调查问卷在宣传前调查50人,宣传后调查50人,计算知晓率进行对比。完成健康教育效果评价。村防保员收集《洱源县镇乡开展消除麻风运动宣传情况调查表》上报镇乡公共卫生服务站。

(四)认真开展发病调查

1.调查方式

(1)接触者检查:对历年治愈者及其家属、现症病例及其家属进行全面体检,由县疾控中心负责,镇乡、村两级配合完成。

(2)疫点与非疫点调查:对有现症病例和历年治愈病例的自然村人群进行体检,对无病例自然村进行口头调查,结合公共卫生健康档案体检查麻风体征,由镇乡、村两级负责完成。各镇乡必须组织好所有乡村医生及村主任的培训会议,通过培训会议后,村主任要召开社长会议,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由村、社长组织张贴宣传单、宣传画,出黑板报、标语,组织发动、开展调查工作,调查工作结束后,村防保员收集《洱源县镇乡有现症病例/治愈病例/无病例自然村调查表》,上报镇乡公共卫生服务站。在消除麻风运动活动期间,由村防保员收集线索每10天(逢10)上报镇乡公共卫生服务站一次。

2.可疑线索上报

(1)对经调查有麻风病早期临床表现或疑似麻风病症状者由村卫生室(防保员)将线索信息上报镇乡公共卫生服务站。

(2)经镇乡公共卫生服务站筛查后,报县疾控中心技术指导组。

3.报病奖励:按麻风病的8条线索报告的可疑新线索,每报告1条给补助费20元;所报告的可疑线索病人,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技术指导组确诊为麻风病,给自己报病者、他人报病(互报)者补助费1000元,搜集线索的村(防保员)、镇乡公共卫生服务站、医疗单位防保组给予劳务补助200元。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兑现。对可疑病人都给予免费检查,确诊为麻风病后给予免费治疗。

(五)确诊与治疗

1.县技术指导组抽派专业人员组成确诊小组对可疑线索逐个进行临床检查,必要时做细菌和病理检查。核查时要严格掌握以下麻风病诊断标准:皮损伴明确的感觉障碍、周围神经粗大伴相应的功能障碍、皮肤涂片查抗酸杆菌阳性、组织病理检查有麻风病特异性病理改变和查抗酸杆菌阳性。

2.对确诊的新病例即给予联合化疗。

六、评估

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以工作总结的形式对整个消除麻风运动进行效果评估,总结的内容包括:

(一)基本情况:地理、行政区划,防治机构情况,疫情概况。

(二)组织领导与实施情况:领导和技术指导小组,实施情况。

(三)实施措施:技术培训,宣传动员工作,调查、检查及核查情况。要对培训效果和新病例发现情况进行前后比较。

(四)实施效果:治愈者复查、接触者检查、互报和自报、新病例发现情况。

七、资料归类

工作结束后,撰写实施总结报告,将相关资料分类归档,包括照片、录像、纸质调查原始表及电子版录入表等。并备份一份便查阅,迎接省州检查验收。

麻风病预防宣传活动方案 篇13

为加强我国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积极推进各地卫计委门贯彻落实《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xx-20xx年)》,如期完成消除麻风病危害的目标和任务,结合我国麻风病防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分解

(一)到20xx年,全国麻风病患者数量较20xx年减少20%,即控制在5300例以内。到20xx年全国麻风病患者数量较20xx年减少50%,即控制在3300例以内。

(二)到20xx年,全国所有县(市)麻风病患病率控制在1/万以下,患病率在1/10万以上的县(市)控制在156个以内;到20xx年,患病率在1/10万以上的县(市)控制在70个以内,各省份分解指标详见附件1。

(三)到20xx年和20xx年,新发现麻风病患者中2级畸残者在一类地区分别控制在20%和17%以内,在二、三类地区分别控制在25%和23%以内。

二、任务及要求

(一)建立多部门协调管理机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负责牵头成立由各有关部门参与的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省级麻风病防止工作协调会议制度,一、二类地区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通报当地麻风病防止工作进展,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

(二)完善麻风病防止服务体系。完善各级麻风病防止专业机构建设,合理配备人员。一、二类地区的省级防止专业人员不少于3名,地市和县级不少于1名。三类地区省级防止机构必须有麻风病防止专职人员,地市和县级防止机构应当配备麻风病防止兼职人员。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配备相应工作人员,参与患者发现、管理、健康教育等工作。

建立健全省级和地市级消除麻风病危害技术指导组,为辖区麻风病防止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各地在指定麻风病诊治定点医疗机构时,要优先考虑当地有条件的皮肤病专科医院或具备麻风病诊治能力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

(三)加强麻风病防止培训工作。各地要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对相关医务人员进行麻风病防止知识培训,并纳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培训对象包括麻风病防止专业人员、医疗机构皮肤科和神经科医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医师和防保人员、村医。对麻风病防止专业人员主要开展防止管理、疫情监测、诊断治疗、残疾预防、实验室检查等方面的培训。对皮肤科和神经科医师主要开展麻风病诊断与鉴别诊断、麻风不良反应的处置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主要开展麻风病防止核心知识(见附件2)、不良反应监测、残疾预防等知识与技能的培训。

一类地区省、市、县三级,二类地区省、市级,三类地区省级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培训,一、二类地区乡村医生培训由县级麻风防止专业机构承担。到20xx年,对防止机构专业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100%;对医疗机构皮肤科和神经科医师培训覆盖率达到80%;对一、二类地区乡村医生培训覆盖率分别达到80%和70%。

(四)加大病例早期发现力度。一、二类地区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疫点调查、线索调查、xx检查、治愈者复查、皮肤科筛查等措施,力争做到当年发病,当年发现。对所有新发病例开展疫点调查。对所有麻风病患者的xx每年进行1次随访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的医务人员在日常诊治及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过程中,及时发现并报告麻风病可疑线索。患病率在l/10万以上的县(市)至少每2年开展一次消除麻风运动。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对于发现的麻风病可疑患者,要及时转诊至当地麻风病防止专业机构进行确诊,对xx须在24小时内进行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并将有关信息录入全国麻风病防止信息管理系统。

落实麻风病病例发现激励机制,对于麻风病xx的线索报告人,要积极争取省级财政给予报病奖励。

(五)规范麻风病治疗与管理。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推荐,对于少菌型和多菌型麻风患者,分别给予6个月少菌型和12个月多菌型方案的联合化疗。对于发生严重麻风反应、神经炎和药物毒副作用的患者,应当由定点医疗机构及时给予治疗处置。如患者发生非麻风的综合性疾病,应当由当地医疗机构给予诊治。

麻风病患者在完成联合化疗规定疗程后,要加强随访,如果其活动性症状(活动性皮损或周围神经疼痛及压痛等)消失,无麻风反应,多菌型患者皮肤涂片查菌阴转,应当及时临床判愈。

对于联合化疗期间的麻风病患者,前6个月每月1次、以后每3个月1次由专业人员对其进行周围神经功能评价,对确诊为神经炎的患者给予及时处置。对于残疾者,应当开展眼、手、足自我护理知识与技能培训,并为其提供相应的防护用品。对于符合手术适应症者,要及时实施手术矫治。

大力普及麻风病防止知识。各级卫计委门要充分利用“世界防止麻风病日”等契机,加大.麻风病防止知识宣传和xx开发力度,利用多种媒体形式,介绍麻风病相关知识和我国防止工作成效,普及麻风病可防、可治、不可怕的理念,促进xx和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关注和支持麻风病防止工作,促进公众消除麻风病歧视。要将麻风病防止知识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教育常规工作。要为宣传、教育、广电等部门开展麻风病防止宣传教育提供技术支持。各地要按照卫计委制定的调查方案,分别于20xx年和20xx年对本地区麻风病核心知识知晓率进行调查。

三、督导与评估

(一)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将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纳入对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的年度目标考核管理。

(二)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定期组织对辖区规划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督导,一、二类地区至少每年组织1次,三类地区至少每2年组织1次。

(三)20xx年和20xx年,卫计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和终期评估。

麻风病预防宣传活动方案 篇14

按照省卫生健康委《2022年遵义市麻风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余庆县2022年麻风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继续巩固我镇麻风病防治项目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加强病例发现。我镇完成麻风病症状监测人数不低于2名,可疑者筛查数不少于2名。

二、项目内容

1. 麻风病症状监测

卫生院门诊医师积极主动登记、上报、转诊麻风病可疑症状和体征者,促进麻风病的早期发现。

工作要求:卫生院负责麻风病疑似症状监测工作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培训等。卫生院门诊医师负责就诊人群中监测对象的发现、登记、报告、并转诊至公共卫生科。配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监测对象的追踪和复核工作。

2.麻风病线索病例筛查

卫生院组织开展麻风病线索病例筛查,对村卫生室上报的麻风病线索病例进行登记并上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配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现场医学检查,提高麻风病诊断的准确性。

工作要求:

(1)卫生院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对门诊医师和村卫生室人员进行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培训率达95%以上,覆盖率达到100%。对于无故不参加培训的按照要求进行通报,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2)开展公众的麻风病知识宣传工作,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至少更新2期以上的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专栏;村卫生室长期张贴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画。

(3)村卫生室对麻风病可疑线索实行“零报告制度”。使用全省统一的线索报告卡。

3.报病奖励

本年度确诊的麻风新、复发病例,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金额按照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标准下发。

4.健康教育

工作任务:通过广泛开展对公众的麻风病知识健康教育,使公众麻风病知识知晓率不断提高,麻风病防治核心知识公众知晓率达80%,麻风病密切接触者知晓率达到95%。

工作要求:要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麻风病科学知识的知晓率,逐步消除对麻风病人的歧视和偏见为目的,改善麻风病人生存和就医环境,帮助麻风病人主动就医。

(1)卫生院应在“世界防治麻风病日”开展宣传活动,按时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上报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定期到学校、村(社区)宣传麻风病防治知识。

(2)应将麻风病宣传工作常态化,要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宣传麻风病防治知识,在群众中树立“麻风病可治、不可怕”的观念。在中小学校开设麻风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课,并采取墙报、宣传栏等方式,向学生宣传麻风病的防治知识,增强青少年的健康意识;开展咨询活动,宣传防病知识,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疑惑。

5.人员培训

工作任务:

卫生院要对各门诊医师、村卫生室人员、村(社区)干部和学校进行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要求培训覆盖率达到95%以上,村(社区)干部、教师、学生,培训率达到90%以上。

工作要求:

卫生院在选派人员参加培训时,要选择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的青年医务人员参加县级培训。

6.督导指导及考核评估

工作任务:卫生院制定督导考核方案,每季度对村卫生室麻风病防治工作进行督导考核。

工作要求:所有督导考核应采取查资料和线索报病情况进行。每次督导考核后要及时书写督导考核报告,同时还应将有关情况向村卫生室反馈。

三、项目组织实施

1.组织形式

卫生院负责麻风项目工作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培训等保证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2.资金安排

严格按照市县方案要求发放到位。

四、项目执行时间

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项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