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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2025/03/25方案精选

文学网整理的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精选7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篇1

为切实做好今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有效防止焚烧秸秆污染环境,确保我县大气环境质量,维护公共安全和群众利益。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大气环境、维护公共安全为目标,以“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为原则,运用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二、工作目标

确保大气环境质量和交通安全,使我县农作物秸秆得到有效收集转化利用,焚烧隐患得到彻底消除,实现“不点一把火,不冒一缕烟,不出现一个黑斑”的禁烧目标。

三、禁烧范围

1、重点禁烧区域:我镇的重点禁烧区是阳三公路两旁的村:东升、东风、东新、高台、团结、战斗、红旗、上街。西汉高速公路过境段,包括石科、姜刘、弥陀。

2、一般禁烧区:除重点禁烧区外的其它区域

四、工作步骤

今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从8月25日开始到10月2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8月25日—9月3日)。筹备和召开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动员大会,组织全镇秸秆禁烧工作宣传动员。各村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结合各村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做到安排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镇各部门都要积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宣传有关政策、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提高参与秸秆禁烧的自觉性。教育部门要充分利用开学之机,积极开展校内学生秸秆禁烧宣传教育活动。

(二)全面禁烧阶段(9月4日至10月15日)。各村包抓秸秆禁烧有关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坚持全天候巡回检查,确保24小时专人值班蹲守,防止秸秆焚烧现象的发生。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组要按照各自分工全面展开各项工作。

(三)考核验收阶段(10月16日至10月20日)。禁烧工作将被列为年终考核工作内容之一,对因安排部署不力而造成失误的村,将追究领导责任,每发现一处着火点将处罚村支书、村主任各1000元—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镇纪委通报批评并给予处理。对在禁烧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村奖励1000元。

五、工作措施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充分认识到该项工作的'敏感性、重要性、艰巨性,一把手要亲自抓。村委会主任是禁烧工作具体组织者,要充分发挥村、组干部和党员的作用,创新禁烧措施,加强宣传领导,务必抓出成效。

2、要大力开展宣传教育,要采用刷写标语等多种形式,宣讲随意焚烧秸秆的危害,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禁烧工作,促进禁烧工作顺利开展。

3、严肃查处随意焚烧行为。对焚烧行为按照“市长令”及县上会议精神,对出现火点的村进行严肃处罚:县上发现一处火点处罚1000元,市上发现一处火点处罚5000元。

4、加大巡查力度,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镇上每天由值班领导带队,不定时巡查,同时落实日汇报制度,各村定时上报禁烧情况。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我市蓝天碧水工程和省会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方案,促进农作物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上水平,实现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的方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疏堵并举、标本兼治原则,充分发挥各级各有关部门主观能动性,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狠抓秸秆禁烧,确保全市秸秆禁烧工作圆满完成。

三、工作步骤

今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自起至,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发动阶段。时间为至。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各项工作制度,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和督导组,做到办公地点、人员、车辆、经费四落实。并采取挂条幅、贴标语、宣传单、村广播、宣传车、文艺队等多种有特色的形式,全面细致做好秸秆、杂草、树叶、垃圾的禁烧宣传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增强环保意识,提高秸秆禁烧的自觉性。

(二)全面禁烧阶段。时间为至。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秸秆禁烧巡查人员要各负其责,坚守工作岗位,确保24小时有专人值班,并坚持全天候巡回检查,防止发生秸秆、杂草、树叶、垃圾焚烧现象。市秸秆禁烧办公室定期向市政府汇报关于全市秸秆禁烧工作的督导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农作物秸秆焚烧信息。

(三)考核验收阶段。时间为至。秸秆禁烧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采取听实情、查资料、看现场相结合的方法,对各乡、镇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考核验收结果将作为评选先进乡镇的主要条件。

四、工作重点

(一)广泛宣传发动。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秸秆禁烧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对秸秆禁烧工作的要求,出动宣传车,深入重点乡村、田间地头广泛宣传。做到将政府禁烧通告贴到每个村,禁烧条幅张挂到每条路,每个乡镇不少于20条,责任书签到每个户,明白纸发到每个重点人。市电视台要连续播发《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以及严禁焚烧农作物秸秆的信息,在全市营造秸秆禁烧强大声势。

(二)加大查处力度。市秸秆禁烧办公室按照“有烟必查、有火必禁、有烧必报、焚烧必罚,渎职必究”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破坏环境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出现大面积焚烧秸秆及杂草树叶的现象,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全市每个乡、镇、工业园区都要在辖区内主要路口、重点区域设立秸秆禁烧指挥部,24小时监控。节假日不间断,白天巡回督查,夜间设点督查。发现着火点,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处理。监察部门要严格监察,谁的责任谁落实,确保我市秸秆禁烧工作顺利进行。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今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市政府成立了由副市长郝英鹏任主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新尊、市环保局局长赵航舰、市环保局党组成员李晓亮、市城管局副局长李冠顶、市交通局纪委书记李进良、市水务局副局长范英刚任副主任,市环保局、城管局、交通局、水务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20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市秸秆禁烧办公室。从农牧局、农机局、林业局、畜牧局、住建局、国土局、科技局、财政局各抽调1名工作人员,到环保局集中办公。市环保局负责全市的秸秆禁烧工作督导检查,市城管局负责建成区内垃圾存放点的禁烧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国道、省道及县道公路两侧的禁烧工作,市水务局负责石津总干渠及其它干渠两岸的禁烧工作。各乡镇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牵头领导此项工作,并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一名领导具体负责,抽调精兵强将,迅速开展工作。各乡、镇及城管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禁烧工作方案和组织机构名单及联系电话前报市秸秆禁烧办公室。

(二)推进综合利用。各乡、镇和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要研究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相关财政补贴优惠政策,并安排专项资金对重点禁烧区域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给予支持。同时,农机局、畜牧局、农牧局要因地制宜地引导农民推广机械化还田、秸秆栽培食用菌、秸秆青贮和新型环保秸秆块煤等综合利用技术,实现农村循环经济工作的良好发展。

(三)严格落实责任。继续强化市督导、乡为主、村落实、组管片、户联防和市直部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包片的网格化管理责任制。秋季禁烧期间,市督查组以及乡、村、组三级网格责任人和监管人实行24小时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做到人盯人、人盯地,严防死守,坚决做到白天不见烟,晚间不见火,确保不发生焚烧秸秆杂草树叶现象。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篇3

根据省、市、县政府关于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精神,保护好生态环境,防治秸秆焚烧污染,促进秸秆综合利用,推动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切实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财产安全,结合我镇秸秆禁烧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书记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洽、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监管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引导相结合,全面提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层次和水平,不断探索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新途径,最大限度降低秸秆焚烧对空气环境质量的影响,实现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秸秆禁烧工作由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按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规定及省、市、县政府秸秆禁烧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各村作用,突出重点、落实措施,确保完成秸秆禁烧各项目标任务:根据县政府安排,我镇继续实施镇域全面禁烧。范围内严禁出现火点,全面禁止焚烧秸秆、垃圾等废弃物;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进一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确保不因焚烧秸秆引起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确保不因焚烧秸秆造成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三、主要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镇长XX任组长,政协联络委主任XX、纪委书记XX任副组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执法大队、派出所、财政所、养路工班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秸秆禁烧工作。秸杆禁烧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刘立国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成立由总支书记任组长,村负责农业生产的负责人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村内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全面动员、部署禁烧工作,建立禁烧工作责任制,将秸秆禁烧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组到户,明确具体责任人。

2、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秸秆禁烧的重要意义,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悬挂横幅、刷制墙体宣传标语、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让秸秆禁烧工作家喻户晓,成为广大农户的自觉行动。各村要在焚烧高风险时期向各组推送禁止焚烧秸秆短信10次以上,要在交通要道、集中居民点等设置2个以上大型固定广告宣传牌;各村利用村村响等宣传设备开禁烧秸秆广播会10次以上。

3、强化部门联动配合。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积极引导鼓励农民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镇综合执法大队加大露天焚烧垃圾、秸秆等行为打击力度,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及时给予行政处罚。派出所要依法加大对因焚烧秸秆造成财产损失和安全事故等情况的查处力度,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处警告或者处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镇纪委要加强对各村禁烧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督査。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真正把秸秆禁烧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坚决制止秸秆焚烧现象的发生。

4、强化综合利用。各村要加强对农机作业队伍的监督管理,严把农机作业质量标准,严查机收作业违标行为,确保收割留茬高度适宜翻耕作业,要求收割机主安装粉碎装置设备,为秸秆直接还田创造有利条件。同时,要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的引导和支持力度,鼓励农户收集秸秆用作生物质燃料、饲料加工、肥料化利用及其他工业原料。

5、强化责任追究。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将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不定期督查,通报禁烧工作不落实、不到位、着火点较多等管控不力的村。村被省“蓝天保卫战”专项督查卫星发现火点1处由镇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对村支部书记,村分管农业负责人约谈。对因禁烧工作不力,引发较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行政或法律责任。

四、工作步骤

我镇秸秆焚烧工作重点分3个时段,一是油菜、小麦收获时段(4月25-5月25日);二是夏收时段(6月30日一7月30日);三是秋收时段(8月30日-11月20日)。

1、工作准备阶段(3月20日—4月20日)。成立领导小组,制定、细化秸秆禁烧工作方案,落实动员部署工作,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

2、宣传动员阶段(4月20-5月25日;6月20日一7月30日;8月20日-11月20日)。宣传工作要贯穿于整个禁烧工作始终,集中宣传动员时间为4月20日至5月20日,6月20日-7月20日,9月20日-10月20日。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篇4

为切实做好我镇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建立秆禁烧长效机制,为全镇人民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大气环境,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护大气环境质量和森林资源安全为目标,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摆位,坚持“属地管理,以疏为主,以堵促疏,标本兼治”的原则,大力推进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强化联动机制,细化禁烧措施,有效遏制露天焚烧秸秆的现象,保护大气环境,维护生态安全。

二、工作目标

实现全面禁烧,确保不发生露天秸秆焚烧事件,确保不发生因露天秸秆焚烧引起的大气污染事件和森林火情火灾,不出现卫星遥感通报火点数。

(一)禁烧行为:露天焚烧秸秆、杂草、树枝、落叶,烧茬炼堰等野外用火;村内焚烧垃圾、秸秆、杂草、树枝、落叶等行为。

(二)禁烧时段:全年时间。

(三)禁烧区域:全镇范围所有林区、林带、干果经济林、水果经济林及其余大田范围;

全镇所有村庄大街小巷。

三、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

农科站、林管站、环保站等镇直机关单位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采取科技下乡、印发资料等形式,引导农民群众科学利用秸秆资源。各村要采取村内喇叭广播、悬挂标语、村两委干部教育和引导、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增强村民秸秆禁烧知识,鼓励村民通过青储、生物质发电等方式处理秸秆,提高保护环境意识。各村支书、村主任为各村秸秆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村法规政策及秸秆利用、节能环保知识宣传,逐户落实秸秆禁烧行政告知工作。

(二)强化巡查处罚

农科站、林管站、环保站、派出所等部门各自根据确定的职责和范围,划分片区由专人进行包联,深入各村定期开展巡查;各村要抽出一定“两委”干部组成巡查队,划定区域开展秸秆禁烧工作进行日常巡查;严管时段(10月份至次年5月份)镇政府牵头协调农科站、林管站、环保站、派出所人员组成联合巡查队,在全镇范围内每日至少检查一次:各村发现秸杆焚烧行为要立即进行劝阻、制止,及早消除隐患,对于劝导、制止无效者,要移交公安部门从严处罚。

(三)加强综合利用

各村要根据县农业农村、农机、畜牧等部门制定的秸秆综合利用计划,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深松耕作、粮改饲等项目,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并配合县级相关部门完成秸秆综合利用相关项目,引导农民群众逐步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XX镇秸行禁烧工作领导组,负责全镇秸秆禁烧工作组织实施、协调、督查和指导工作。领导组负责全镇秸秆禁烧工作统筹协调及信息收集、总结、上报等相关工作;要建立周通报制度,每发现一次秸秆焚烧行为,对当事人及属地村两委主干每周进行通报;通报结果每月汇总一次,并上报镇党委、镇政府。各村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严格落实秸杆清理及禁烧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

(二)强化部门联动

1、镇农科站:负责秸秆禁烧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管理,组织实施秸秆禁烧工作,收集、汇总全镇秸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设立举报电话,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对全镇大田范国内秸秆焚烧情况及时进行巡查排查、劝阻、制止,建好台账,牵头做好秸秆综合利用相关工作。

2、镇林管站:对全镇所有林区、林带、干果经济林范围内秸秆焚烧情况及时进巡查排查、劝阻、制止,建好台账。

3、镇环保站:加强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切实履行现场监督检查的职责;设立举报电话,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

4、派出所:对于露天焚烧秸秆经劝导、制止无效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相应规定,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对于阻碍依法执行公务情节严重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

5、学区:在全镇中小学校开展相关秸秆禁烧知识及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通过学生带动家长共同开展禁烧。

6、各村党支部、村委会:成立以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为组长的秸秆禁烧领导组,全面负责本村范围内秸秆禁烧工作,按地块细化秸秆清理办法,建立台账,完善秸秆禁烧工作各类档案资料;组建村级宣传巡查队伍,加强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与巡查力度,严厉查处秸秆焚烧行为;要与各农户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划定秸杆禁烧工作网格,明确网格长及监管队伍,落实监管工作责任、强化一线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做到网格内农业耕地“块块有人管、监管无盲区”。

(三)严格责任追究

坚持村两委与镇直机关单位同等责任,“一点双责,齐抓共管”原则,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村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焚烧桔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村两委主干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相关当事人具体处罚事项:

对焚烧秸秆的当事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相应规定,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对于阻碍依法执行公务情节严重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对故意纵火或因焚烧秸杆引发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村处罚事项:

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各村年度考核范围,并与各村绩效考核挂钩。年度内发现1次着火点的,扣村“两委”主干各500元;年度内发现5次以上(包含5次)着火点的,年底扣村“两委”主干年度绩效的50%,纪检部门启动问责程序并适情况给予组织处理;年度内发现10次以上(包含10次)着火点的,采取“一票否决”措施,取消该村各类评优资格,年底扣村“两委”主干所有绩效,纪检部门启动问责程序并适情况给予组织处理。

相关乡镇具体处罚事项:

1、年度内发现3个以上(含3个)着火点且造成不良影响的乡镇,将以县秸秆禁烧工作领导组正式文件进行通报批评。

2、年度内发现5个以上(含5个)着火点且造成不良影响的乡镇负责人,要求作出书面检查,并由纪检部门启动对分管领导的问责程序。

3、年度内发现10个以上(含10个)着火点且造成不良影响的,纪检部门对属地乡镇负责人启动问责程序。

4、对于单次发生大范围秸秆焚烧现象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属地乡镇所涉及人员,由纪检部门启动问责程序。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篇5

秸秆焚烧是指通过焚烧农作物秸秆来破坏农作物秸秆。秸秆焚烧造成雾霾,产生大量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和其他生物健康构成威逼。

一、工作目标

镇域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确保全镇辖区不冒一柱烟、不烧一把火、不见一处黑斑。确保区域大气环境不受污染,绵遂高速沱牌段、国道xxx线、农环线等交通干线通行不受影响,空气质量稳定达标。

二、工作重点

(一)把握禁烧重点时段。全年均为禁烧期。重点禁烧时段为20xx年x月下旬至x月下旬、20xx年x月中旬至xx月下旬。

(二)突出重点区域防控。全镇全部区域均为禁烧区,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行为。重点监管范围为:xx区域。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责任,加强管控。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村(社区)要落实主体责任,着重抓好以下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环境爱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村(社区)要刚好支配部署秸秆禁烧工作,成立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辖区禁烧方案、详细奖惩方法和禁烧巡查表,实行网格化管理,层层抓落实。

加强舆论宣扬。实行广播、横幅、宣扬车、宣扬单等方式将焚烧秸秆的危害及法律法规宣扬到村到社到户,镇村干部要深化每家每户、田间地头,做好宣扬劝导工作,引导老百姓养成不敢烧、不想烧的习惯,切实提高广阔农夫群众禁烧秸秆的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增加做好禁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细化管理体系。建立以镇、村(社区)、村民小组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层层签订责任书,镇与村签订责任书,村与村民签订承诺书,全面落实五定(定人、定责、定时、定位、定要求)工作要求,形成边界明确、责任到人、上下互动、横向到边、纵向究竟的监管网络。

加强巡逻处置。镇上组织巡逻队,对全镇重点区域进行巡查和督导,发觉问题刚好联系村(社区)处置,并填写好巡查记录备查。各村(社区)应实行全天候巡查,严密监视有无火点出现,被上级部门督察到火点时应刚好、快速派人到达现场处置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对焚烧当事人可根据村规民约、广播曝光、责令检讨等方式进行处置。

(二)领导包片,督查到位。建立镇领导包村、镇干部包社,村组干部包地块的'分片包干责任制,实行包区巡查督查。各包片领导主要负责包片区域内秸秆禁烧日常巡查督查工作,巡查督查可实行现场督查、查看资料、暗访调查、走访群众等方式开展。

(三)严格执法,形成震慑。对焚烧秸秆的干脆责任人由生态环境执法部门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惩罚;对拒绝、阻碍禁烧秸秆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惩罚法》进行惩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工作要求

各村(社区)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其他干部是干脆责任人,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监管到位。对于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失职渎职,导致违规焚烧秸秆行为发生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对造成重大影响和后果的,将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肃穆处理。

各村(社区)要切实提高相识,大力宣扬秸秆综合利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通过广播、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营造全面禁烧的深厚氛围。同时,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协作,切实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变成广阔群众的自觉行动。

五、奖惩方法惩罚类型:罚款、通报指责和纪律处分。

被镇巡查队发觉着火点或黑斑的,每个着火点或黑斑扣村运维经费xxx元,焚烧秸秆、垃圾的群众根据《xx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从相关经费中赐予惩罚。划扣资金列入财政专户管理,用于嘉奖发觉着火点或黑斑的巡查队,发觉一个火点或黑斑扣除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年终目标分x分。

被市以上禁烧工作督查组发觉并认定为焚烧秸秆的,对所在村惩罚xxxx元,村主责干部各罚款xxx元,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扣除年终目标分x分,并视情节赐予相关责任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本年度没有发觉焚烧秸秆的村(社区),在年终考核中赐予加分嘉奖并优先举荐评先评优。

对巡查工作履职尽责的干部赐予年终目标考核分加分嘉奖。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篇6

根据宜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奉新县秸杆露天焚烧火点情况预警的函》(宜环委办字(20xx]31号)文件,20xx年5月9日省厅无人机在赤田镇发现2起秸秆露天焚烧火点。全县禁烧工作形势十分严峻,为杜绝此类事件在我镇发生,进一步做好我镇秸秆禁烧工作,根据《奉新县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奉环委办字[20xx]44号)和《奉新县秸秆禁烧整改方案》(奉环委办字[20xx]50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强化机制、以用促禁”的原则,因地制宜,强化举措,全镇实行镇—村—组级的网格化管理机制,现场检查和管控责任进一步落实,加大现场巡查力度,确保秸秆露天焚烧火点全部禁止,露天焚烧行为得到有力遏制。

二、工作原则

各村(社区)按照属地责任做好属地管理,把好秸秆禁烧第一关。坚持“因地制宜、源头防控、综合利用、以禁促用”的原则,对禁烧工作作出面部署,建立相应的目标责任制。完善上下联动、部门协调、包干巡查、层层落实的防控机制,加强露天焚烧教育,加大执法查处力度,确保露天禁烧工作取得实效。

三、工作目标

在全镇范围内全面禁止焚烧秸秆,坚决杜绝露天焚烧秸秆现象。通过制定本方案,推动各村(社区)和各有关责任单位切实落实好我镇秸秆禁烧管控工作,露天焚烧行为得到全面遏制。

四、主要措施

一是建立组织领导机制。我镇已成立秸秆禁烧巡查小组,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秸秆(含杂草、垃圾)禁烧工作专项督查。镇集镇由镇城建办与镇城管负责,20个村(社区)由镇农业农村办和林业工作站负责。巡查部门对于发现的点火冒烟行为,及时处置,并形成了巡查报告,巡查行动一以贯之。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网络、微信、宣传单、小喇叭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宣传禁烧秸秆的重要意义和露天焚烧的'法律责任,确保宣传进家入户,人人知晓。我镇20个村(社区)和镇直有关部门要持续加强宣传及巡查,严禁焚烧秸秆及杂草枯枝,在开展巡查过程中,要张贴禁烧公示,进行警示教育。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强化秸秆禁烧宣传教育,营造禁烧氛围,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在全镇范围内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三是切实落实镇—村(社区)—组网格化管理。创新禁烧工作方法和手段,进一步健全上下联动、部门协调,包干巡查、层层落实的防控机制,各有关责任单位和村(社区)严格落实责任,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明确工作目标、责任人,逐步建立禁烧长效管控机制,确保露天焚烧现象得到有力管控。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篇7

一、指导思想

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密切配合,协同合作,做好秸秆禁烧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治理范围

全镇范围内实施农作物秸秆、落叶、杂草、垃圾等全年全域实行全面禁烧。

三、工作目标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指导下,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村(居)职责,落实责任,狠抓秸秆禁烧工作,减少大气环境污染,为城镇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四、职责分工

(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鼓励和引导培训农民秸秆还田、秸秆养畜和生产沼气,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新方法,加大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宣传和巡查。

(二)派出所。对蓄意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人,要予以严厉打击,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协同有关部门依法监管,对拒不执行禁烧通告或以各种方式阻挠、妨碍有关部门执行公务的行为,依法及时查处。

(三)镇综合执法办。联合各村(居)做好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宣传和巡查工作,会同派出所做好违规露天焚烧秸秆行为的查处工作。

(四)镇中心校。要加大对学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宣传教育力度。

(五)镇督查组。要加大督查力度,实行明察暗访,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落到实处。

(六)各村(居)委会。1.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各村是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工作责任。2.签订责任书。镇与村要签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各村(居)。3.建立包干责任制。要充分发挥好镇驻村干部、村干部作用。建立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包农户、包地块的工作制度,真正做到责任到人。4.加强督查。农作物收割期间,各村(居)要组织精干力量,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对重点区域进行不间断巡查检查,确保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取得实效。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民推广秸秆还田、秸秆养畜等秸秆处理新技术。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镇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的统筹安排,镇环保办设巡察督导,巡察督查主要职责是对火点、烟点、斑点进行巡查与处置,对镇、村组干部在岗在位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田块与村干部一块提供证据,同时做好巡查督查记录。做到“四必查”、“四必处”即:有火必查、有烟必查、有斑必查、有报必查;有查必处、田主必处、问题必处。各村成立应急处置组,确保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及时赶赴现场,及时进行处置。

(二)营造禁烧氛围。各村、社张贴秸秆禁烧通告,通过“小手拉大手”形式促进家长严禁焚烧秸秆,利用二级广播、宣传车辆做好音频宣传,结合大小会议、LED、悬挂宣传标语等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禁烧工作始终。

(三)明确职责。

1.实行领导联片,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和党员包户的网格化管理,一处着火点四级追究责任制度,实行禁烧无空白、职责无盲点、管理无缝隙、追究零容忍。

2.逐级落实禁烧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是秸秆禁烧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禁烧工作,确保村组干部在岗工作和工作成效,不发生一处秸秆焚烧点。驻村镇干部配合村书记和主任负责落实禁烧工作的各项规定,组织村组干部入户宣传禁烧工作,帮助群众解决收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查处违反村规民约中有关禁烧规定的案件,第一时间联系该组灭火队立即扑灭,确保辖区没有卫星遥感监测通报火点。

3.村民要带头执行《村规民约》,主动参与秸秆禁烧工作。凡本户焚烧秸秆(或焚烧秸秆的田块不能认定点火人的,视为本户所为),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4.在秸秆禁烧工作中,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办的职责是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指导、督查、检查全镇秸秆禁烧工作,确保及时发现、上报并制止焚烧秸秆行为;对出现火点的,积极配合派出所调查取证。

5.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严格履行职责,本着“能拘留不罚款,能罚款不警告”的原则,从严查处秸秆焚烧行为。尤其对“第一把火”,要从严从快查处,依据法律法规对焚烧当事人予以500--2000元罚款,并追究相应责任,连续三天通过村级广播作检讨,书面检讨留村级存档。

(四)强化巡查监管。在夏、秋收割高峰时段,全面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群防群治,对重点区域实行分片包干,专人负责,严防死守。

(五)严格奖惩。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全年目标考核中,按照镇人民政府考核办法严格落实加扣分考核项。如被市县巡查队发现“第一把火”,则取消本村级村干部个人当年评先评优资格。被市、县督查组发现通报的,给予驻村干部、村支部书记和主任通报批评,并向镇党委政府写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的接受组织处理;被卫星监控确定火点并被追责的,对该村该项工作实行一票否决,镇纪委对驻村镇干部和村三职干部依纪进行责任追究,给予纪律处分。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镇、村、组各级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重要意义,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健全和落实秸秆禁烧工作目标责任制,严格监管,确保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舆论宣传。制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宣传方案,通过广播、电视、召开会议、通告、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露天焚烧秸秆对环境造成的危害,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思想意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