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的散文
西西文学整理的读书的散文(精选15篇),供大家欣赏,喜欢请收藏与分享。
读书的散文 篇1
中华上下五千年,仁人志士,数不胜数。有“诗仙”李白,有“诗圣”杜甫,还有文笔极好的朱自清,但是,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鲁迅先生。
在鲁迅的作品里,《朝花夕拾》可以说是名著了,主要描绘了封建时期的歪风邪气作者的批判行为。在书中的每行字里都流露出一种讽刺和批判,鲁迅从小就在乡下生活,有一次钻进了百草园,鸟儿在这里歌唱,蟋蟀在这里低唱。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鲁迅每天都快活着雨,小虫子为伴,只有在童年时期才能体验这种美好。虽然鲁迅在每天游玩,但是他却是一位才子,鲁迅先生曾经在日本留学学习英学。
《朝花夕拾》,这本书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没有其他作者的好字佳句,却有别人没有的朴实,童年已经离我们远去,让我们重新翻开这本书,寻觅以前的童年时光。
读书的散文 篇2
对于我来说,在平时的生活中,读书并不是经常去做的事情,偶偶只会看点杂志和报纸,有了孩子,生活明显变的忙碌起来,偶偶的读书习惯已被忙碌冲的烟消云散。为了她的健康,一家人围着她团团转,随着日子一天天的过去,宝贝已经逐渐长大,已经到了接受教育的年龄,为了能让孩子的身心得到更好的发展,我选择了陪孩子读书,陪孩子读书可以说是百般滋味。
当你拿出一本书,拉着孩子的手,在上面指指画画为她讲解书中的内容时,在那一刻,你的每一句话,每一个表情都深深地牵动着她纯真幼小的心灵,她会为此而表现出来喜怒哀乐,你的一切都深深影响着她。你就是她的主宰。
生活中也是如此,她让我懂得,我要为孩子树立榜样。同时,读书让我觉得,我仿佛回到了童年。当然,由于年代不同,条件不一样,我无法经历她现在拥有的生活,可通过陪孩子读书,不但教育了孩子,而且还教育了我。
我希望我的孩子能够在学习中快乐,快乐中学习!宝贝,妈妈永远爱你!
读书的散文 篇3
我相信大家对冯骥才这位作家并不陌生吧! 《珍珠鸟》这篇文章让我知道了冯骥才这位作家。我选材冯骥才的散文作为读书报告的原因有两点:第一,我个人喜欢阅读散文,散文的阅读是视觉的和心灵的享受。第二:冯骥才的文笔通俗易懂却不乏人生哲理。他的每篇文章散文都会蕴含着深刻的哲理,令人在不经意间引发思考。正如有人对冯骥才散文的评价中所提到的①:“冯骥才的散文像一首闲适的诗,平缓而舒畅,像溪流涓涓流入读者的心田。”
冯骥才是一位地地道道天津人,所以他的文章中包含了许多天津近代历史故事见长以及风俗。他本人从未离开过家乡,对天津的民间习俗可以说是非常了解。文笔对准市井村民,雅俗共赏。可以说是一名通俗小说家。在这本散文精选无论是怀人记事,还是寄情山水或者谈文说艺……都显得情真辞美,意趣清雅,以内容哲理、知识,激情于一炉之魅力,撩人心情。
我个人十分喜欢冯骥才对事物的细腻描写,在这本散文精选中,我对四季篇《逼来的春天》、《苦夏》、《秋天的音乐》、《冬日絮语》最为难忘。他通过自己对四季的亲身体验,对四季变化用最质朴的语言,最敏锐的视觉捕捉每个细微的细节。字里行间给人一种亲切的美感。虽然没有过许多华丽的词藻,但是他的文章却给人一种动感,,他通过艺术手法加上深厚的文学功底,将一篇文章变成一幅幅充满动感的图画,冯骥才的散文中常常涌现出引发人们共鸣的哲理句子。这一点也吸引着我。比如在四季篇中,他将四季比喻成四眼绝句中确立的法则是:起、承、转、合。令人拍手叫绝。“起始如春,承续似夏,转变若秋,合拢为冬。合在一起,不正是地球生命完整的一轮?”作者通过对四季的比喻,将春天的万物复苏比拟为希望,夏天炎热的苦告诫人们要学会吃苦,秋天以音乐为背景倡导人们享受艺术,冬天的来临告诫人们岁月的流逝。季节有起承转合,人生何尝不是。
在《逼来的春天》中,作者首先从冬季过渡到春天,万物各个细节描写的十分细微。然后用一个“闻”字,正式引出春天的概念。那为什么春天是一种味道?是种怎样的味道?作者有做出一番巧妙的解释。灵活地应用了通感,让文章结构浑然一体。最后,用一句哲理的话语点出目的。“冰的坍塌不是冬的风景,而是隐形的春所创造的第一幅壮丽的图画。”揭示了人生偶尔会遇见“坍塌的冰”,而不可能只能看到表面,何不换个角度想,或许这坍塌的冰正是上帝给予你的另一种途径。接下来又一句:“大自然囚禁了整整一个冬的生命,要重新开始新一轮竞争。”揭示了一个道理,为人生目标奋斗一定要做好准备。
在《苦夏》中,作者在文章最后点出他个人最爱的季节莫过于夏天。有句话说的好:“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作者在文坛的重大成就不仅与他本人有深厚的文学底蕴相关,还有一点就是他吃过的苦比别人多。在《我心中的文学》中,他自述到:“我相信,谁曾是生活的不幸者,谁曾是生活的不幸者,谁就有条件成为文学的幸运儿,谁让生活的祸水一遍遍洗过,谁就有可能成为看上去亮光光的福将。”作者经历了“十年动乱”,唐山大地震等一系列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但是他并不把他们单纯地看成祸水。“没有磨难,没有牺牲,也就没有真正有力,有发现,有价值的文学”所以在《苦夏》这篇散文中,作者大量文墨是早描写自己的亲身感受,将人生的“苦”与夏日的难耐和难熬相互融合,更能让读者读懂作者的心,明白作者的用意。⑥“强者之力最主要的是承受力,只有在匪夷所思的承受力中才会感到自己数以强者。”所以,想让人生价值得到最大的发挥,前提必须是要会吃苦,能吃苦。
在《秋天的音乐》中,作者又将艺术手法中的音乐融入文章,让文章更附有美感,但是这篇散文初看带有一些忧伤的味道,但是细细体会之后才能揣摩出作者的用意。“为了再生而奉献自己的伟大死亡……”作者提出了奉献精神,奉献也是人生活品德中不可缺少的篇章。每年年末中央台都有举办感动中国颁奖典礼,许许多多人为社会无怨无悔的奉献自己的青春和精力。他们的故事催人泪下,他们的精神也鼓舞着千千万万的中国人,这种无怨无悔的奉献精神。“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我将这句话用在解答《冬日絮语》中作者留下的问题。作者提出:“生命的计量,在于它的长度还是宽度?”作者没有给予正确的答案,留下一个问题让人思考,对于生命的思考,也许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讨论话题。这个没有答案的问题更值得人们去深思。
不仅仅是四季篇,冯骥才的每篇散文都透露这强烈的哲理气息,或许是对于人生的思考,或许是对世界万物的思考,对生命价值的思考……王国维先生在他的.《人间词话》写到:“昔人论诗,有景语情语之别,不知一切情语皆景语也”。这句话用来形容冯骥才的写作风格恰到好处。一切环境描写的文字是作者寄情的载体,一切景物又必然引起作者的情感波动形成景语。二者关系紧密不可分割。诗词写景如此细腻,写景的散文也大致如此。冯骥才的写景散文文章文笔细腻,借景抒情,又赋予深深的哲理味道。这是作者成功的所在吧!这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留心观察生活,做生活的有心人。人生好似一幅未完成的四季画,我们要用自己的心给这幅未完成的画添上华美的结尾。
读书的散文 篇4
又翻出沈从文先生的散文。犹如在风里雨里辗转漂泊数圈之后,重新回到了自己可爱的家乡。“河水已平,水流渐缓,两岸小山皆接连如佛珠,触目苍翠如江南的五月。”“山谷中不知何处有鸡叫,有牛犊叫,河边有人家处,屋前后必有成畦的白菜,或相间以红萝卜。”
沈先生的散文形式上大多清淡如绿茶,温润如古玉。若以浮躁的心情粗略一看,想必大多数人的感觉会如我的一位朋友所言:“没劲。”沈先生的行文中,永远没有也不需要哗众取宠和故作惊诧。一切皆源于天然。惟有沉心静气细细品读之后,方觉其山光水色,暗香深藏。沈先生的文字,是越品越味深,越读越入心。
《沈从文散文》一书是按类别分成“怯步者笔记”、“南北风景”、“湘行书简”、“湘行散记”等四部分的,而没有计较时间顺序。但读者只要稍稍细心,就能清晰地感觉出沈先生散文的风格具有比较明显的时间阶段特点。
二十年代初期,他极年轻,胆怯、腼腆、自伤、神经质般地敏感,再加上生存的无奈、现实的黑暗、世态的炎凉以及爱而不得的失落与迷茫,所以那时候的文章中多一些令人苦闷的矛盾,多一些喃喃的低诉和痛苦的挣扎。但是,被生活遗弃的艰难辛酸并不能阻止他对现实丑态的讽刺与批判,更没有磨灭他骨子里的自尊、倔强以及对未来的梦想。在《水车》一文中,他讽刺走狗般的“匣子”(汽车):“不仅跑趟子快慢要听他腰肩上那人命令,就是大起喉咙吓人让路的声音,也得那人扳它的口。穿靴子其所以新,乃正因其奴性太重,一点不敢倔强的缘故,别人才替它装饰。”同时他借水车的口写自己对生活的不屈与乐观:“因失望而悲哀的是傻子。我的歌,终日不会感到疲倦。”
那个时候,除了自己在“黑夜”里唱歌外,他还经常站在洋槐树后面倾听自己心目中的女神那“生着一对银白薄纱般翅膀”的歌唱!
二十年代沈先生的文字犹如梅花玉镯,戴在那个时代的腕子上,黑色底子里鹅黄透亮的梅花,是闪烁的星星,温婉、高洁而坚强地照着寂寞的夜行人。
而晚年沈先生的文字则笔法极其简净,风格如带有九只眼睛的天眼玉髓,平和、圆润之极亦绚烂之极,更充满了大智慧。“鸟鸣山更幽”--这真是稀世的天籁。
不过,我个人最喜欢的,是他致张兆和的湘行书简。这些书简集中写在1934年1到2月沈先生去湘西老家探亲的往返路途中。因为是给自己最亲爱的妻子,所以笔法尤其自然,情意尤其绵密、深切。还有不时跳动的顽皮。一封封书简,犹如一朵朵出水芙蓉,那种天然的淳美,是无法言喻的。正如行走在山中,突然看见一群野莺或云雀在大石头上散步、对歌,那时你还敢出声吗?“嘘!”且让我们一起侧耳倾听……
沈先生文如其人,人如其文--在温和、蕴藉、平常中深藏着巨大的惊人的智慧和力量。正如他的表侄黄永玉先生在一篇文章中所言:“他(沈从文)就像水那么平常。永远向下,滋养生灵,长年累月生发出水磨石穿的力量。”记得老子曾说:“上善若水。”我想,老子所说的,必定是指沈先生这样的人。
读书的散文 篇5
我读了冰心散文集里面的腊八粥一文,感受到了冰心奶奶用一种特别的方式来纪念自己的长辈,她很懂得感恩。她在每年的农历腊月初八的时候煮上腊八粥。这腊八粥不仅很美味,还纪念着周总理,和她的外婆、妈妈。而且,你可别小看这腊八粥,它可传给了冰心奶奶一家五代人!
但我却没有像冰心奶奶那样懂得感恩。夏天的时候,妈妈会给我送来可口的水果,并削好了皮,切成小块,插上牙签;冬天在我写作业或看书的时,她会为我端来温暖的红豆汤和热牛奶。365天,每天都不会忘记,而我有时还会觉得她天天这样很烦。夏天准备好的水果都没有吃完;冬天的红豆汤喝了几口就放在旁边……
现在,我读了冰心奶奶写的腊八粥,觉得以前对妈妈做的事,一点也不体谅妈妈,一点也不懂得感恩。我想:作为四年级的小学生,应该要学会感恩,懂得感恩,这样才会有一颗感恩的心。
以后,我一定要想冰心奶奶一样,拥有感恩的心,拥有最高尚的品质。
读书的散文 篇6
提起《爱弥儿》,这本书是一本教育名著,作者是启蒙思想家卢梭的重要著作。不得不说的是书中的很多教育观点对现在的教育有很大的冲击力,细细品味起来,对其中的三个观点不免有了些感悟与大家分享:
第一个观点:应该怎样对待一个“任人宰割”的孩子呢?要顺应孩子自然的发展,不能把它绑的一动不能动。要让它能自由活动。
开篇的第一句话“出自造物主之手的东西,都是好的,而一到了人的手里,就全变坏了。”毫不掩饰地表达了作者主张教育目的在于培养自然人,主张应从儿童的个人爱好和兴趣出发进行教育,顺应儿童的本性,让他们的身心自由发展。与此同时这句话也给人一种全新的教育理念,也就是世界上的任何东西都是自然界的产物,包括孩子。孩子不是父母的专属品,也不是教师的教育物,不属于任何人。所以我们的教育不是要将知识技能强教于孩子,而是教育孩子如何利用好自然,通过生活和实践的切身体会,通过感官的感受去获得自己的知识和经验。
卢梭提到,每一个学生,在他身上都有三种不同的教育,自然的教育、事物的教育和人的教育。其中自然的教育是完全不受我们决定的,事物的教育只有在有些方面才能够由我们决定。唯独人的教育才是我们能够真正的加以控制的,如何把这三种教育配合一致,在孩子身上产生意义,这是我们要思考的一个问题。
第二个观点:怎样对待孩子的哭?不能让他最后养成用哭来命令你做事。这样易养成孩子从婴孩期的任性。文中提到如果他天生就爱无缘无故地啼哭,我就让他白白地哭一阵,得不到一点效果,这样,就可以很快地使他擦干眼泪。只要他在哭,我就不到他那里去;他不哭了,我马上就跑到他的身边。不久以后,他呼唤我的时候就将采取停止啼哭的办法,或者,要哭也至多只哭一声。因为,孩子们是根据信号可以感觉的效果来判断其意义的。如果孩子一哭你就满足他,孩子就会成为家中任性的小皇帝、小公主,孩子一哭你就训斥他,孩子就会成为卑怯、胆小的小奴隶,孩子有这样的行为,其实背后是成人的态度与行动所造成的。孩子摔跤同样如此,成人镇静,孩子也会很镇静,会勇敢地面对痛苦,而一旦成人急急忙忙地样子,孩子会更加害怕,更加觉得疼痛。再比如:当婴孩使劲伸手想拿东西的时候,因为拿不到,使劲地哭闹,或者他在命令那个东西到他手里去,又或者在命令你拿给他,作为成人又会怎么做呢?最好的做法就是把孩子抱到他想要的东西那里,这样孩子就不会支配或依赖成人,成为一个独立的人。
第三个观点:孩子在幼年教育时,孩子在12岁之前,可以不去学习,这样可以让孩子获得更好的教育效果。作者的意思是在孩子在有了真正的理解能力后再去学习,相信能获得更好的学习效果,而在年幼时进行的所获得的效果其实是为0的,或者可能是获得教育者相反的学习效果。对于这个观点,我深感同意,
回想自己十几年的求学生涯,学了那么多的知识,其中只有10%成为了我自己的,还有90%早已还给了老师。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书读得再多,那也只是脱离自然、社会的文字游戏,当我们的老师拿着教科书,坐在教室前面,说着“空话”,还不如放下书本,用图片、视频来告诉孩子,或者走出教室,走进大自然,让大自然来告诉孩子,这些都比我们老师教的要精彩的多。
爱弥儿虽然是卢梭所假设的教育对象,但是爱弥儿是幸福的,因为他有一个懂他的“教育者”,作为教师要更多的解读孩子,顺应孩子的自然发展,孩子发展就在教育者的一念之间。教育者们不妨来读读这本书,只有读过这本书,你就会对教育有新的体会与感悟。从这本书中寻找教育的真谛,哪些教育才是最恰当的?哪种教育才是孩子需要的?哪种教育才能获得成功的。我想每个人在读这本书都会有自己的想法和见地,而我的读后笔记只能代表我自己的个人观点,希望能与你产生共鸣。
读书的散文 篇7
我有两个非常好的网友,一位是声望很高的部队转业干部,一位是一家工厂的高级钳工,大概五十多岁吧。每天晚上都坚持读书到深夜,令我敬佩,这种精神难能可贵,是我学习的楷模。
在现实中,很多人都有这样一个共识——读书是贯穿一生的事。但是,我想在我们一生中究竟有多少时间能用来读书呢?据统计学家计算,假定一个人的寿命为100岁的话,那他吃饭、睡觉、工作、娱乐、生病、做家务等会花去92。5年,剩下的7年半,即2737.5天,才是用来读书的时间,而这一点点时间还有事实防备“临时外出、紧急意外事件、没有计划与目标的瞎忙乎”……由此可以看来,人的一生能够用来读书的时间实在是少得可怜,而这很少的时间如果不是用来读书学习,而是像阔少乱花钱一样随便的掷掉。岂不是很可惜吗?钱用去了还可以再赚取,可是时间糟蹋了却不能重新找回。
这样的体会可谓至深,那就是——通过长期的读书能够形成一个属于自己的充实而高尚的精神境界,成为永不枯竭的思想源泉,无论一生中遇到什么样的风浪坎坷,都能够保持一种“世人皆醉唯我独醒”的平常心态。这样的.人却时在物质生活上清贫寒酸,但绝不会“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他在名声地位上也许并不显赫,但在精神上却属于“打不倒的巨人”孔子生前曾称赞他的弟子颜回:“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贤者安贫守道,其心志系于精神世界,根本无闲暇追求物质生活的享受和官场得意的快感,这样的人被孔子连连称贤,很是了不起,让人倾慕。其实,孔夫子自己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据说他晚年酷好读《易》,达到了手不释卷的程度,以至韦编三绝(连接竹筒的皮绳子磨断三次)。除此之外,还真没听说过孔子在物质享受方面有何特别的欲望和奢求。
一个人通过自学的读书可以形成自己丰富的精神世界。因为书中有奉劝、慰藉、理解,有大师陪伴你在思想、探索。在孤独的雨夜独自打开典籍,就像叩开先哲圣贤的大门,屋内春意盎然,阳光盘桓。老庄的棒喝,惠特曼的诚挚解怀,鲁迅的投枪匕首从你脸边搜搜掠过……我们与大师们超越了时空的阻隔,都成了好朋友,且一呼即来,从不反目,不亦乐乎。
不过,话又说回来,如今能真正踏下心来读书的人并不多。因为我们所受的诱惑就像天上的星星一样稠密,我们的虚荣往往使我们更在乎那些外在的亮眼的东西,而对于读书这种费时却健心的事往往不屑一顾……是的,我们喧嚣的心灵已经难静下来与读书默默地相对,即使也还有一些痴情的读书者在为书籍作最后的守望,但书在很多时候不是被附庸风雅当成了饰品,就是在“春天不是读书天,夏日炎炎最好眠,等到秋来冬又至,不如等待到来年”的托辞声中蒙上了岁月的风尘。
在一千七百多年前,曹操曾写下这样的诗句:“盈缩之期,不但在天。养怡之福,可得永年。”书,可使我们回到过去的时光,更可以使未来的时光延长或缩短,可以使人们的生命获得更大的价值。
书到用时方恨少,今天我写此文章,也是对自己的一大指责,人生中的遗憾。开头提到的两位网友朋友,文化底蕴很深,出口成章,满腹经纶,这和平时读书是分不开的,我非常赏识他们。在今天的精神领域里,还能执着的读书丰富自己的内涵,岂不是人生一大乐事吗?
读书的散文 篇8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朱自清散文集》。
读完以后,它令我感触很深,让我学到了许多的道理。我很喜欢朱自清的写作方法,很喜欢他那通畅的语句。在《朱自清散文集》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就是《匆匆》。文章中有写道: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朱自清用《匆匆》这篇文章让读者知道了时间是不会倒流的,是不会停止的。时间一眨眼就过去了。总而言之,我们应该珍惜时间,把时间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不应浪费时间。我想:这就是“时间就是生命”这句名言的真正含义吧。《朱自清散文集》中还有很多感人的文章,比如《背影》、《河塘月色》、《梅花》。
在此,我想对全世界的人们说:“让我们大家一起读书吧!一起去读自己所需要的书吧!知识是无价之宝呀!”
读书的散文 篇9
接触林清玄的散文是一次逛书摊,偶尔捡起一本书,随手翻了翻,就被他清丽的文字所打动。喜欢他的文字所特有的淡淡的香——如一缕莲花般的馨香。每每走进他的文字,心也会跟着起起落落,然后慢慢静下。暖暖的回味时,内心总会充满宁静与关爱。几句平淡的话语,足以让人一遍遍地反复回味,这就是林清玄散文的魅力。我喜欢在床头放着一本林清玄的书,睡觉前细细地阅读几篇,来一次心灵的洗涤方可安静地睡去,一切禅理在梦中参透。
他的笔下尽是平凡的人,平凡的事。在他的笔下卖花是有修行有善缘的职业,卖花的大嫂连笑容都是温婉的,如花的;卖大碗茶的阿婆是寺庙里不可或缺的一景;种出特大芒果的`老农是神奇的;海边卖贝壳的老人都是令人敬仰的。
林先生的文章总是远离庸俗于污秽,更没有咄咄逼人的气势,而是清丽悠远,沁人心脾。这些文字里,有花的鲜美、月的皎洁、风的温柔、自然的博大,更有人性的芬芳。它如同生长在人心中的一株树,虽然孤独,但忠实地为我们守住了天上皎洁的月。品他的书,在闲暇的时刻,一杯咖啡或者清茶,一张摇椅,一点阳光和几朵白云,捧着它,便是一生一世的永恒。它们不似柜台上的畅销书,声名浮躁间,街头巷尾皆是议论。它们默默,默默地如白云,似流水,不会有成为焦点的时刻,却是常在不衰。
在炎热的夏季,你不妨泡上一杯清茶,翻一翻林先生的书,让一缕清风吹进你的心房。
读书的散文 篇10
我今天读了《培根随笔》这本书。
《培根随笔》分为《论求知》、《论美》、《论善》、《论真理》、《论健康》、《论家庭》、《论友谊》等多篇随笔。可以说,《培根随笔》中的随笔篇篇都是精品,篇篇都值得我们一便又一便地阅读、一便又一便地细细品味。
而其中,我最喜欢的,就要数《论美》和《论友谊》两篇。我觉得,人生中最不可缺少的就是友谊,所以,我特别将这篇《论友谊》读了好几遍,其中,我特别喜欢那句:“得不到友谊的'人将是终身可怜的孤独者,没有友情的社会将是一片沙漠,因此那种乐于孤独的人不是属于人而是属于兽的。”这句话将“喜欢孤独的人不是野兽便是神灵”和“一座城市如同一片旷野”这两句谚语概括起来,而且十分之精湛,令人折服。然而他在《论友谊》中的另一句话也是我们所熟悉的:“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
第二篇是《论美》,这一篇不得不说同样是一篇佳作中的佳作。美到底是什么,其实没人能真正说清。我想,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无论未来如何,但见到一个人的第一面一定是看看他(她)的外表如何而不是立马探究他(她)的内在。培根的想法应该也是如此,但在他写的《论美》中却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的确,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所以,不要抱怨自己外在的缺陷,只有内在的美才是永恒的美。
《培根随笔》十分具有哲理,希望大家读一读。
读书的散文 篇11
第一次听到“史铁生”这个名字,或许已是多年以前,然而,第一次接触到他的文章,已经才是七年级第二学期语文课本上的一篇文章《秋天的怀念》。这篇散文怀念母亲坚韧的性格,博大无私的爱以及表达了对母亲的感谢,处处令人动容。这才令我坚定了决心,在暑假读这本《史铁生精选集》。
《史铁生精选集》里共有小说十来篇,散文两篇,每一篇文章都能显示他极好的艺术感觉与文字功力。每一篇小说,都有独特的结构,绝无重复。史铁生将其朴素的人物与故事,容纳在看似随意的结构中,完成各种思想的表达。
其实,痛苦与快乐,其实都是挺好的。快乐的好,在于曾经拥有;痛苦的好,在于即将得到。痛苦到了极端,也就只是剩下快乐了。我喜欢自虐,是因为自虐过后才能达到更上一层的快乐。纯粹的快乐是没有的,即使有也是无聊的。令人惊叹的是,史铁生居然可以如此有条理有逻辑的将这样一个道理讲清楚。 生命在于过程。生命的起点是不能选择的,生命的终点是无法改变的。我们所能决定的,唯有生命的过程。生活的全部意义,也在于过程。能够有多少体验,能够有多少收获,都在于过程。每多一份体验,每多一份收获,都是生命过程的成就。所以我喜欢让心灵有各种体验,酸甜苦辣,都尝一遍。所以我愿意去尝试任何新鲜事物,无论容易、困难、舒适、艰苦,都试一下。
读书的散文 篇12
一口气看完了《花季·雨季》这本书,尽管有些片段忽略了但是不影响我对这本书的深刻感悟
小说中,我最喜欢刘夏,陈明,萧遥,这三个人物。
刘夏,一个一头漂亮长发拉着小提琴的女生,敢爱敢恨,敢说敢做,豁达开朗,洒脱。因为父亲是音乐指挥家的缘故,刘夏天生具有音乐细胞,小提琴在她手中就不是凡间之物。在许多人的印象中,拉的一手好提琴的女孩子必是十分优雅,矜持,柔美的。但是刘夏不同,这就是她吸引我的地方。她能开玩笑,却也为一只毛毛虫吓的泣不成声。
后来,刘夏放弃了音乐梦从而走上演员的道路,离开深圳九中去到上海是我意想不到的,这也许是一个遗憾,但对刘夏是一个新的开始。
陈明,家中十分富裕,他十分看不起自己在商界中融会贯通却不知道“清华”的父亲,被自己孤立,把自己和别人分成等级,只是高一却把高三知识掌握的通透,什么事情在他手中都变得简单。他十分重视自己的时间,甚至和老师也不愿多谈,他说“时间就是生命,所以我不会闲谈。”他的优秀无法用言辞去形容,连出类拔萃这样的词形容他显然都不够分量。也正因为他的优秀,整个世界好像只有他一人,他把自己封锁,无论何时都埋头做自己的学业。所以我一开始不喜欢这个人物,孤僻,冷漠,让我改观的是他为自己讨厌的“照顾生”余发辩解,甚至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为他“顶罪”。在后来的.学校“交谊舞会”上,一向孤僻陈明穿着一身很合的潮流装参加了,这简直“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同学们开始一对一对地跳起来。林晓旭站在队伍的前头。一副腼腆娇柔的样子。陈明站在队伍的后头。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终于陈明穿过人群,走到队伍前面:“林晓旭,我请你跳舞好吗?” 陈明的突然问话,把林晓旭给吓了一跳,她没想到陈明会请她跳舞。“我。我不是很会跳。晓旭说。“我也不会跳。 在优雅温柔的乐曲中,陈明不禁注意他的舞伴:白皙的皮肤。细长的眼睛,小巧的嘴巴,有种古典美。不过,陈明已经不再激动。他知道自己一言:一行的分量。 陈明同样需要友谊和理解。
萧遥,高一4的班长,因为别具一格的潇洒和才华透露出来的那份魄力和帅气令我折服。一开始,我并不看好这人物,在小说的“知识竞赛”这一镜头中,我真正感受他人如其名散发出来的那份潇洒和魄力。他和别的学校的一个对手打成平手,最后一关中,对手选B组题答错后被倒扣20分,4号选手的失败,引起全场哗然。同时观众的眼睛就像聚光灯似的集中到6号身上。轮到萧遥了。萧遥一站起来,今场寂静下来,大家注视着这位“冠军”。因为前面5位选手的分数已经全部排列出来,这一选择至关重要。选C组题最有保障,无论答对答错,都是“冠军”;选B组题答对固然好,加20,就是190分,遥遥领先,答错,扣20分,还是可以与4号打成平手。但是萧遥最后选择了A组题,哗,全场轰动,这样一来,他夺冠的几率也会随之减小。当主持人不解的问他的时候,他说:“选C组或B组,大部分人会离开大厅的。”顿时掌声四起,而且时间长达数分钟。萧遥懂得掌声的含义,他知道这会儿全场的人都在注视自己,更感受到4号的掌声和火辣辣的目光。这次萧遥不屑了。他很有绅士风度地向大家点点头。这就是他的魄力所在。
我很喜欢这本书,我觉得慢慢品味真的很有味道。不仅仅是情节和吸引人,作者的措辞言语等都很有风格,很吸引人。建议大家也去看看。
读书的散文 篇13
路遥所著《平凡的世界》相信很多人是看过的,第一次便被这么朴素的书名所吸引了,平凡的世界、平凡的人。
少安、少平两人平凡的的.一生,却是充满了奋斗,充满了对生活的热爱,尽管他们一直处在生活的压迫中,被生活驱使,但就像少平一样,为了生活,放下学业,忍痛放下爱情,但他没有被生活奴役,至少精神上还是自由的,他还懂得思考,懂得反思自己的生活,考虑自己的前途,并不像大哥少安那样为了生活而生活,少安开砖厂,无非是为了养活一家人,当然对于少安,我并没有贬低之意,在那种时代背景之下,在那种生活条件下,人们当然先是为了生存下来,都吃不饱还谈什么追求精神世界?再看现在,现在人们的条件相比较过去已经好了不知道多少了,但是看看,还是有很多的人注重于对物质生活的追求,现在社会上各种xx腐败的事情层出不穷,明明都已经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了,为什么还是禁不起物质的诱惑,任由自己的灵魂如此脆弱?还是与整个社会环境是有关系的,那个时代的人们虽然生活条件可能很艰苦,吃了上顿没下顿,但是朴素是那个时代的特征,特别是广大的老百姓,尽管当时的政治斗争激烈,但也正是那种压迫的环境下才可以让人们明白生活的不容易,让人们更加懂得生活的珍贵。
少平对于前途的不懈奋斗也是那代人的闪光点,是留给后代的珍贵财富,贯穿他的思想的主线就是奋斗不息、坚韧不拔,无论面对何种挫折,他都能平静接受,对生活充满了希望。虽然他和田晓霞的爱情以悲剧结束了,但是他仍然能承受所有的一切,勇敢真诚地面对生活。再看田晓霞,虽然出身比少平好很多,但作为那个时代的先进女性的代表,她有独立思考的能力,看问题往往和社会一般的看法不一样,甚至完全相反,以及最后她的牺牲,可以说即在意料之外,也在情理之中。虽然他们两人最后是以悲剧的结尾收场,但在小说最后,还是让少平顿悟生命与生活的真谛,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现实中也是如此,在逆境中才能更好的成长,才能磨练自己,才能让以后的路更加通畅。
读书的散文 篇14
最近看完了汪曾祺的两本书《打渔杀家》和《孤蒲深处》。汪是沈丛文的子弟,所以文字多有受其影响。《打渔杀家》主要是他的文论,书评,最吸引我的是他如何谈写作的一些内容。《孤蒲深处》是他的短篇小说集,都是比较有名的一些作品如《受戒》《大淖记事》《八千岁》《岁寒三友》《徙》等,他的小说确切地说更像是散文,是有一点儿故事性的散文。这也很像沈丛文的风格。此外他的书并不是特别流行的那种。读起来呢,很有生活滋味,让你觉得不陌生,反而很亲切。此外,可以看得出汪氏的做人处世之淡泊态度,很有才华但是缺非常地内敛谦恭自省。他是江苏高邮人,秦少游的同乡,我也可以攀上老乡的江南之地。水乡之地的人文历史故事,不比高原北方的粗放豪爽,但是却很耐人寻味。其实,南方多才子佳人,也是我们大家都知道的事情。汪后来大多年是在北京居住,也写了许多的京派文学作品,但是他影响深远的还是他对于故乡的那些描写和回忆。所以有人也称他的文章为乡土文学,但是他却并不认同。我以为汪最看重的文学品质是平淡自然,他的文章里也多次提到写作的最高境界是平淡自然,也是他的文章最主要的特征。
我常常会想,本是南方人的我却长在北方,这样的历史对我会有多大的影响。如果我一直就在南方或是北方,我可能走的是完全不同的道路。对于我的父母来说,他们是读大学的时候才从南方到了北方,后来就再没有能回去,他们不也是一直在流浪吗?人类命运有一定的重复性,没有根的人,这样才可以四处漂泊,并不觉得有什么难过,或者说是一种自然的选择。倒是那些祖宗多代一直固守一方水土的人,他们不能忍心离开的多。
现代许多人,不再有那么多故土的观念,是因为生活的质量决定一切其他,故乡的观念必须淡化。但是还是有一些人他们的不愿意离开,是出于一种本能,倒不是他们意识到多么地热爱家乡。
然而我又不得不承认,只有在离开了故乡的时候,故乡才有它极其不可抗拒的魅力。就像汪曾祺,沈从文这些大作家的作品所反映出来的。没有失去的人是不知道其宝贵的地方和意义的。我们从离乡之人的视觉处发觉一个自己没有体会过的故乡,也只有从离乡人的情怀里体会出自己温暖幸福的真谛。所以,故乡的人应该感谢离乡的人,因为如果没有他们的时时提醒,他们并不知道他们的故乡是多么地美丽。汪的书所表达的对故乡的怀念,其实是人类的一个普遍情怀,对于我来说,是勾起我的思乡之心,引无限共鸣之意的好书。
读书的散文 篇15
看了《麦田里的老师》一书,让教育学生和跟孩子沟通方面有了新的领悟,我很欣赏李宋建老师那份对学生的尊重,对问题孩子那份不厌其烦的耐心,真的使我感受到自愧不如,甚至可以说激活了我对孩子教育的看法,让我深度的反思自己以往的教育方法和手段。
要怎么教育好孩子,首先,我应该要先学会如何懂得尊重孩子,如何能保护好他们的自尊心。传统的家庭教育认为孩子必须要听从父母的命令,父母一起都是为了孩子好,但又有多少个家长能真正的从孩子角度去考虑他是否开心呢?是否自愿呢?家长不要认为幼儿年龄小就没有自尊心,作为父母要从小就要保护孩子的自尊心,同时还要培养孩子的自尊心。我们的学生同样也到得到大家的认可,也要好好保护他们的自尊心。记得书中有个案例,就是“孩子大声喧哗,你感受到被干扰,你以什么方式回应?”,一个回答引发出五个不同的姿态,这个时候,李老师引用了“冰山”比喻,正视了人的心里内在层次,最后他选择了真诚地表达自己,是最好的沟通方法。一一致性的沟通姿态来真诚地跟对方表达自己,而不是去改变别人。这归根到底是尊重的原态。但如果教育者懂得真诚地表达自我时,解决问题的方法也就清晰容易多了。因此,在教育学生和家长跟孩子互动时,觉察并调整自己的态度,力求达到一致性,那么更容易达到教育着的目标。
此外,我感觉到李老师那份重视与孩子相处时的礼貌,我们也要好好学习。例如老师常对孩子保持应有的礼貌交 流,使用“请”、“对不起”、“谢谢”、“不容气”等礼节性语言,孩子会感到老师对他的尊重。注意接受孩子的观念。只有父母或老师赞同、接受孩子的观念,才能进一步开发、引导他的意识水平。减少孩子的难过情绪。大人在纠正孩子荒唐行为时要留意孩子的难堪情绪,以免造成负面影响。鼓励孩子的优点,允许孩子失败。孩子的尝试难免会遇到失败的挫折,孩子失败时需要给他心灵的支持与爱护,让孩子真正体会到我们对他的理解和信任。
所以通过读这本书,终于明白为什么有些老师会受到孩子的尊重和爱戴,有些则否!是因为那些老师善于懂得走进孩子的心,他们懂得,无论老师还是父母,觉得在教育孩子的历程中感受到艰辛和痛苦,其实同样孩子也苦啊,那我们何不建立一个平等,愉快的教育模式呢?这样孩子开心,你也高兴!那么能达到最好的教育目的和效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