尴尬的面子
人活一世,草木一秋。经历了大半辈子,看多了人和事,才知道国人的悲哀大多来自于对“人要脸树要皮”这句话的理解。按“正常人”看来,面子比里子重要万倍,换句话说,为了面子宁可不要里子。
西方基督教的“原罪说”滋养了西方文明,他们意识到,作为卑微渺小的个体充满了无知残缺,因此要时刻反思自己的行为,只有这样才会离神性越来越近。西方人之所以务实,是由于罪感文化强调自我约束和内在完善,因此西方人从内心深处不断地自我反省。
其实儒学创立之初,也提倡“日三省乎己”,与西方的“原罪说”,有着相似的意境。遗憾的是,当儒学成为统治思想后,那份内省,少了纯粹,添了物欲。“修身治国平天下”固然可嘉,然而此时的“修身”被赋予了“克己复礼”的成分,而这个“礼”经过了规范化、格式化后便有了更多的虚情假意。经过了更多的变故后,国人开始曲解“修身”的内涵,耻感文化盛行于世,非常在意别人的评价,长此以往人性越来越压抑扭曲,使东方人养成了爱面子和虚荣的性格。
从二战后德国对犹太人的忏悔可以感受罪感文化宽容博大的情怀。而浸染了儒家文化的日本则无耻地篡改掩饰自己的滔天罪行,这不禁让人想到《论语》中子夏说的话:小人之过也必文。由此可见耻感文化带来的后果就是伪善,死要面子活受罪,文过饰非绝不肯承认错误。
罪感文化中审判善恶的是仁慈的上帝,忏悔的前提是承认罪行,心灵的救赎才得以实现。耻感文化中审判善恶的是别人的眼光和态度,掩盖的前提是不会承认罪行,为了所谓的面子可以不择手段,甚至为了不破坏自己的形象再次犯下更大的罪行。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我所在的公司有个女化验员,个子矮小,喜欢打扮倒没什么,但她虚荣心很强,特别要面子。买了一条裙子或一双鞋子,一只包,逢人就说,大品牌,高价格,花了她近一个月薪水,可事实上她买的东西大多都是地摊货,价格低廉,质量粗糙。这是典型的将面子看得比天还大的人。
其实中国自古就有“善恶到头终有报”。听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位善良的人经常做善事,但他不仅体胖,脸上还有明显的胎记,最怕别人笑他肥胖,笑他脸上的胎记。结果一个人不知道他的忌讳,口无遮拦地嘲讽了他,这个一向行善的人竟恼羞成怒,拿起刀杀死了伤他面子的人。
如果一个人的心理足够坚强,就不会在意他人的评价,也不会虚荣地靠所谓的名牌来包装自己。
说来说去,人还是应该有信仰,相信三尺之上有神灵,相信一举一动都有上帝盯着,就不容易违法犯罪。人在做,天在看,面子固然重要,但活着平安幸福的前提是不做亏心事,心安自在岂不是更加美妙。